第一章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黛玉终究是要被辜负的 1 林黛玉坐在咖啡厅里,焦灼地等待着薛宝钗。自从收到薛宝钗的短信,她就一直处于一种脑子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状态,到现在已经一天半了,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好,心心念念盘算着薛宝钗那条并不长的短信。 “后天下午两点,南国假日,我们谈谈。” 林黛玉把这条短信翻来覆去地念,翻来覆去地想,但是薛宝钗这条短信透露的信息太少了,她完全猜不出薛宝钗给她发这条短信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心情。 这让她觉得心慌。 离两点钟还有十五分钟,林黛玉掏出小镜子,端详着自己的脸,粉底均匀,两条眼线也画得精确,眉毛是特地去修过的,整齐到甚至不需要再用眉粉,但是谨慎起见,她还是淡淡地扫了两笔,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口红的颜色是专门跟衣服搭配的。在林黛玉的世界观里,输什么不能输气势。从小到大,她都活得众星捧月,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不错,工作之后更是顺风顺水,一辈子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这么多年来我得到过多少荣誉啊,有多少人羡慕我啊,”林黛玉这样想着,“凭你薛宝钗是谁,最多跟我打个平手,休想赢得了我。” 她把在心里打好的腹稿又温习了一遍,等会儿见到薛宝钗的时候好从容应对。她模拟了无数遍,薛宝钗可能说什么,她应该怎么回答。尽管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尽管她跟薛宝钗从未见过面,但是她们两个人已经在她脑海里交锋了无数次。 2 薛宝钗在林黛玉对面坐下来,一边微笑一边说:“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久等了。”她轻轻地把车钥匙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她看到林黛玉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服务员走过来,递上菜单,薛宝钗接过菜单,随手翻了两页,又把菜单递给林黛玉,说:“你随便点。”又转过头温和地对服务员说:“你给我们推荐一些特色吧。” 服务员妹子果然指着菜单开始给林黛玉讲解起来,林黛玉不得不勉强敷衍服务员,目光在菜单上游移着。 薛宝钗就在这个时间段里,默默地把林黛玉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齐刘海梨花头,戴了美瞳,化了妆,但是挡不住黑眼圈,粉饼的颗粒不够细致,以至于有一些浮在脸上,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眼皮有点儿肿,应该是哭过。口红、衣服、鞋子的颜色都很搭,但是上衣和裙子的材质不一样,从鱼嘴鞋前面露出来的脚指甲没有涂指甲油,有点儿发黄。 薛宝钗紧绷着的后背有了一点儿放松,眼前这个林黛玉跟自己想象的差不多,追求外在的完美,有姿色,但是不够大气。毕竟,哪个大气的姑娘会回头拼命当前男友的小三儿呢?不过,男人大概都会喜欢这样的姑娘,看着舒服,而且也好哄。 如果不是林黛玉主动找她,薛宝钗是不会知道这个人的存在的,贾宝玉从来没有对她提起过林黛玉,就像从不认识这个人一样,直到有一天她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邮件。 前天那封邮件只有寥寥数语,言简意赅却石破天惊:“宝玉爱的是我,他对你没有爱情,你还是退出吧。” 薛宝钗愣了一下,关闭了页面。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忆了一下跟贾宝玉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现在忽然想明白了,贾宝玉从来不提过往情史。不说有,也不说没有。 贾宝玉推门进来,问:“宝钗,想什么呢?” “欸?没什么。”薛宝钗对贾宝玉露出一个微笑,“我试试刚才在网上看到的冥想教程,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神游。” “你真是越来越高端了。”贾宝玉走过来,俯身从椅子背后环抱住她的脖子,“都开始冥想了,别哪天成仙了。” “我去当什么仙?”薛宝钗笑着说,“慢半拍之仙,掌管天下所有慢半拍的少年吗?” “你哪里慢半拍了?”贾宝玉问,“明明这么聪明。” “我一点儿都不聪明啊。”薛宝钗一边摩挲贾宝玉的手,一边说,“有好多事情啊,别人不提醒我,我就不知道。” 3 林黛玉根本没听进去服务员说什么,相反,她有些讨厌这个姑娘的喋喋不休让她无暇他顾。等服务员终于介绍完了,她匆匆指着菜单上的某个名字,说:“就这个吧。” 服务员低头记下,又转向薛宝钗:“请问您要点什么?” “给我一杯冰拿铁。”薛宝钗微笑着对服务员说,“谢谢你。” 林黛玉这才有空打量薛宝钗,眼睛大大的,素颜,穿着也并不是很精心。切,她在心里冷冷地笑了一声,还以为贾宝玉找到了多么天仙的一个宝贝,原来也不过如此。这样一来,她焦灼的情绪终于有了一丝放松。薛宝钗看着她的眼睛。林黛玉率先开了口:“你想找我谈什么?” 如果薛宝钗回答谈谈贾宝玉,她就可以自豪地告诉她:“谈也没有用,我跟他在一起五年的时间是你们这五个月所完全不能比的。”或者薛宝钗问她究竟是谁,为什么发那封邮件,她同样也可以自豪地告诉薛宝钗:“我就是贾宝玉最爱的那个女人,我想让你知道你完全不能跟我对抗。”等等等等。 她之所以先发制人,问薛宝钗要聊什么,为的就是让自己所拟的与薛宝钗的对话按照自己的设定进行下去。但是薛宝钗只是端坐着,不动声色地对她说:“谈什么都可以,你随意。” 这样一来,林黛玉反而傻了眼,她愣了一下,说:“我就是林黛玉,你应该听贾宝玉说过吧?” “没有。”薛宝钗说,“贾宝玉从来没提起过你,还是他一个哥们儿告诉我的。” 尽管这个开头跟林黛玉设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好歹她也可以接下去了:“哦,是×××吗?我们关系很好的,那你知不知道,我跟贾宝玉在一起五年了。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就跟他在一起,是我陪着他奋斗和打拼的,他一直特别爱我,除了我,他不可能爱上别人。他对你根本不是爱情,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薛宝钗很淡定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并且反问了林黛玉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 4 薛宝钗跟贾宝玉是家里介绍认识的。母亲提到贾宝玉的时候,说的都是外化的条件,比自己小一岁,某公司的小头目,家庭殷实,有车有房,是不错的人选。 薛宝钗自己也算是名校毕业,有车有房,虽然没有进本专业的龙头行业,但是在二级公司做得也很好。事业发展得差不多了,难免谈婚论嫁,母亲从小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自己已经这个岁数,实在不应该再让她操心了。 薛宝钗跟贾宝玉的相亲地点就是南国假日,贾宝玉的确像母亲描述的那样一表人才,但是一点儿都不气宇轩昂。 “是个很聪明的人呢。”薛宝钗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对现实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工作规划也很明确。而且看得出来,他对文学和艺术也有一些涉猎。” 当贾宝玉询问薛宝钗“薛小姐我可以抽烟吗”的时候,薛宝钗笑着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忽然想问:“这是谁教你的?” 薛宝钗已经二十七岁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后工作的这五年里,贾宝玉就是跟眼前这样一个姑娘在一起。就是这个姑娘教会了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朋友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但是如今贾宝玉跟她分手了,不仅分手了,还迅速地跟相亲认识的自己在一起了,难怪这个姑娘这么执着。这么多年的付出与陪伴,搭上的是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五年,结果却变成一场无疾而终。 “如果换成我,会不会也像这个姑娘一样?”薛宝钗问自己。 5 林黛玉被薛宝钗一句话噎住了,她有那么多的故事可以讲,他们在一起整整五年,但是薛宝钗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她就愣住了。 说实话,她跟贾宝玉也不是第一次分手,过去这五年,他们两个人分手的次数太多了,每一次都是贾宝玉低声下气地哄她开心,给她买花买好吃的买小礼物,给她铺好台阶等她高抬贵腿。她原本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像贾宝玉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离开她呢?更不要说刚跟她分手就找到了新的女朋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啊。 “就算我们分手了,他也不会爱你的。”林黛玉说。 “你又不是贾宝玉,你怎么知道他怎么想?”薛宝钗继续反问。 “他对我说过的,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林黛玉有点儿着急,音量也提高了一些,服务员把她们各自的饮料端过来,放在桌上,显然也听到了她的这句话,忍不住好奇地看了林黛玉一眼,林黛玉有点儿脸红,但她还是恨恨地看着服务员。 薛宝钗不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黛玉,等服务员妹子走了,才悠悠地说:“你都二十五岁了还相信男人说的情话呢?” “难道他是骗我的吗?”林黛玉感觉到自己输了头阵,抿了一口饮料,问薛宝钗,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有点儿愚蠢,这明明是自己的情敌,为什么要问她这种问题? “爱不爱这种事情对于我来说不重要啊。”薛宝钗淡定地说,“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哪有那么多爱来爱去、海誓山盟的,那些都是小朋友过家家玩的东西。我要的只是陪伴。” 林黛玉睁大了眼睛。显然薛宝钗的话让她觉得不能接受,今天这一次碰面超出了她的大脑思考能力之外。她过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必须要有很深的爱情,就像她跟贾宝玉那样,她也并不觉得她跟贾宝玉相处的模式有什么问题。停了一会儿,她对着薛宝钗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说:“你这么现实,根本不配谈爱情。明明不爱还要在一起,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6 薛宝钗一直冷静地看着林黛玉,她觉得自己就像看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妹妹,不愿意对她怎么样。因为她觉得林黛玉就像过去的自己,直到林黛玉死不悔改地说出那句“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就连林黛玉这样一个沉溺于爱情的高龄少女都一眼看出来了,她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但是尊严来自哪里呢?这些年来,自己挑挑拣拣,想要找一个能够与自己分享人生的伴侣,最后把自己剩下,让母亲面对邻里们“你女儿什么时候结婚”的尴尬问题,让自己面对每一个情人节普天欢庆的时候独自宅在家中看电视剧,每一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时候都难免暗自神伤,这样的生活,就真的有尊严吗? 在跟贾宝玉相亲的时候,薛宝钗不是没有犹豫过,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能够让她甘心臣服的能力,但是如果要共度余生,起码也能够让她毫无怨言。好像过了二十五岁之后的这两年,自己真的在不由自主地妥协了。当她妥协到某一个点的时候,贾宝玉又刚好抵达了这个点。 那就这样吧。 “你看上贾宝玉,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有房有车,而且工作也有上升空间。”林黛玉说,“但是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他的。我们两个人省钱交房租的日子,还有两个人吃一份盒饭的日子,你都没有经历过。你是不可能进入贾宝玉的内心的。我舍不得贾宝玉,是因为舍不得我跟他之间的感情,你舍不得贾宝玉,只不过是舍不得他的钱和地位。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样的女人。” 薛宝钗瞄了一眼咖啡,冰块还剩一半。她刚刚之所以点冰咖啡,就是因为万一需要泼人的话,不必担心烫伤给自己带来治安或者刑事麻烦。薛宝钗把原本交叉叠放的腿放下来,把身子从沙发里往前挪了挪,凑近林黛玉,一字一顿地说:“你一个过了期的前女友跑回来当小三儿,你跟我说看不起我?” 薛宝钗看着对面姑娘的脸色灰暗下去,她又回到之前那个舒服的姿势:“你自我感觉也未免太好了吧?” 林黛玉没有说话,又喝了一口面前的果汁。 “过去五年,你除了跟贾宝玉谈恋爱之外一事无成,到现在都还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交完房租之后剩下的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朋友同事结个婚什么的你都要为份子钱懊恼半天。你这样的人,有什么底气和资格追求真爱?” 林黛玉没有说话,继续喝果汁。 薛宝钗并不管林黛玉答不答话,她抬头看着林黛玉:“你对我一点儿都不了解,你哪里来的底气?你自信心这么膨胀,不怕出事吗?” 林黛玉似乎也被激怒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恨恨地看着薛宝钗:“你能有多厉害,就你这副长相,谁看得上你啊?” 薛宝钗当然生气了,人的怒点很奇怪,最原始和最单纯的攻击方式,往往最能够伤人。林黛玉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拼命地攻击薛宝钗,薛宝钗则对一切了如指掌似的端凝如水。但是人性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明明知道对方使用的是最低级最无脑的攻击方式,还是会像炮仗一样一点即燃。 薛宝钗没有回答林黛玉,只是顺手端起面前的冰拿铁照着林黛玉的衣服泼了过去。林黛玉愣了一秒,等她反应过来准备还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点的是像肯德基的可乐那种带盖子插吸管的果汁,而且已经在刚刚的唇枪舌剑中被自己喝得只剩下冰块。 薛宝钗看着林黛玉的表情从惊讶到懊恼,愉快地笑了。 “希望你自重。”薛宝钗扔下这句话和大脑短路的林黛玉,拿起钥匙拎着包,大步流星地走了。 7 林黛玉想抓住薛宝钗,但是她穿了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对方却穿着平底鞋健步如飞,连账都没有结就走了。 吧台那边的服务员虽然低着头在忙,但是眼角的余光一直在往这边瞥,林黛玉知道服务员一定在心里给自己和薛宝钗做了各种各样的设定,说不定已经脑补完成了一部家庭狗血伦理剧。 林黛玉没有办法,低头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去擦胸前的咖啡。薛宝钗真是聪明,不泼脸,只泼衣服,自己挑了所有衣服里面最贵的这一件,沾上这么大的一块咖啡渍,恐怕再也不能穿了。 林黛玉又等了一会儿,衣服上的咖啡渍风干了五成,她终于鼓起勇气叫来服务员埋单。服务员妹子看着林黛玉衣服上的咖啡渍,全程似乎都在尽全力忍住不要看她。最后终于忍不住问:“小姐,我这里有一件衣服,要不然先借给你换一下?” “不用!”林黛玉没好气地说,“要你管?” 她抓起包,匆匆地走出咖啡店,拦下一辆出租车,落荒而逃。坐在汽车的后座上,林黛玉揉了揉太阳穴,开始给贾宝玉打电话。电话响了三声,对方接了起来:“喂?” “是我。”林黛玉才说了两个字,就忍不住哭起来。 对面愣了一下,然后问:“怎么了?” “你到底爱不爱我?”林黛玉问。 “爱啊。”贾宝玉回答,“你怎么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薛宝钗在一起?”林黛玉追问。 “我跟你说过的啊,”贾宝玉说,“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薛宝钗更适合我。” “可是如果真的爱一个人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林黛玉说,“也根本没有什么被现实打败这样的话,我跟你在一起五年了你才对我说不合适,这五年里也不是没有别人追过我,我都一直跟着你,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你的,我嫌弃过你什么?现在你有钱了发达了,嫌我跟你不合适了?” “我没有嫌你,”贾宝玉说,“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我跟薛宝钗在一起比较轻松和开心一些。” “那你为什么说爱我?”林黛玉问,“你说爱我,却不跟我在一起?”贾宝玉没有说话。 “好吧。”林黛玉说,“我知道了。”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刚才跟薛宝钗见面了。”然后把电话挂了。 8 薛宝钗大步流星地从咖啡店走出来,一气呵成地开车门,踩离合,挂挡,松手刹,踩油门。一直到开过两个红绿灯,后视镜里再也看不到南国假日,薛宝钗才把车靠边停下,趴在方向盘上痛哭起来。 这个时候贾宝玉的电话打过来,薛宝钗接起来。 “你在哪里?”贾宝玉问。 “林黛玉给你打电话了?”薛宝钗问。 “她那人脾气不好。”贾宝玉说,“她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薛宝钗说。然后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你别这样啊。”贾宝玉说,“你跟我说说话,你说句话吧,你别这样,我跟她真的不可能了,你不要相信她说的话啊。” “我没事。”薛宝钗说,“真的没事,你别上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你先回去忙吧,等下班再说。”挂掉电话,薛宝钗用手抹了抹脸,笑了笑。这场两个人的战役,赢的人终究是她。尽管实际上,她们两败俱伤。 薛宝钗从南国假日出来的时候还是下午,她开着车在城市里兜了一圈又一圈,从夕阳西下兜到暮色四合。等她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整个黑了下来。薛宝钗摸黑打开家门,开灯,换上拖鞋,系好围裙,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淘米、煮饭、炒菜。 三十分钟之后,她听到房门响了一声,是贾宝玉回来了。他像平常一样走到厨房里来,但是今天不同的是,他从后面抱住了薛宝钗。薛宝钗把他的手拿开,说:“别闹,做饭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贾宝玉说。 “我知道。”薛宝钗说。 9 林黛玉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家人介绍,相亲认识。林黛玉把相亲地点选在南国假日,恰好就是之前她跟薛宝钗坐过的那一桌。 对方比她大五岁,也算是事业小有成就,林黛玉端坐在咖啡桌的对面,礼貌而又直接地跟对方讨价还价:房子多大,车子怎么样,每个月工资多少,对未来的生活有什么规划和期待。 来相亲的男人彬彬有礼地回答着林黛玉的一系列问题,却没有逼问她什么。还不错啊,林黛玉想,条件也不比贾宝玉差,除了没有自己付出过的那么多年感情,跟贾宝玉不相上下。自己为什么这么愚蠢,明明轻易地就能够找到一个跟现在的贾宝玉一样的人,却浪费了五年青春,把五年的时光耗费在吵架、和好、忍受贫穷这种事情上。 最后不仅一无所有,还被薛宝钗泼了一杯咖啡。 那一杯咖啡的耻辱永远记在她心上,并且决意要找个机会讨还回来。林黛玉准备跟现在的男朋友结婚的时候,特地给贾宝玉和薛宝钗发了请帖。 林黛玉的几个闺密听说薛宝钗约她出去又泼她咖啡的事情之后,纷纷表示:“薛宝钗这个腹黑的小贱人,如果她胆敢跟贾宝玉一起来参加你的婚礼,姐妹们一定要她好看,给你报仇!” 所有的人都对这场婚礼充满了期待,更准确地说,是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交锋充满了期待。林黛玉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贾宝玉和薛宝钗得知她嫁了一个更好的男人之后的表情,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在婚礼上给薛宝钗难堪,让她明白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但是林黛玉和闺密们从婚礼开始,一直摩拳擦掌地等到婚礼结束,贾宝玉和薛宝钗始终没有露面。 宠 2010年冬天,我第一次领教上海的冷。 和许多北方人常常挂在嘴边并引以为豪的那种彻骨的严寒不同,上海的冬季是躲不开的,一丝一丝不急不缓地将人与环境冻在一起,湿漉漉的,无处可逃,无论室内室外,都是一样令人绝望的冷。 记不清究竟是十一月的哪一天,我照旧从办公楼走出来,汇入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面无表情地踏上地铁,在苍白的灯光下和满车厢同样一脸漠然的乘客一同被这个城市错综复杂的地下血管输送到各个角落,爬上来,没入夜色,饿着肚子打开房门—— 玄关的射灯洒下橙色的暖光,然而眼前宽广空荡的客厅里弥漫着和室外一样清冷的气息,甚至因为空关幽闭了一整天,显得有些怨气。 我不知道在别人的概念中,“家”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但对我来说,这无关房子的归属权,屋子的大小,异乡还是故乡——至少,在你疲惫不堪地穿越冷冰冰的城市跋涉归来,打开房门的一刹那,应该有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应该有人问候你说,回来了?饿不饿?想不想家?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面,应该有一条狗。 一条可以依偎取暖,并且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的时候,甚至在听到电梯爬行的声音的时候就早早守候在门口,摇着尾巴欢天喜地地用眼神表示热烈欢迎的狗。 “你回来了?”——倒也不一定非要说出来才算数。 萝卜是2011年春天才来到我身边的,我已经度过了一个完完整整的冬天。 在朋友的帮助下,她从重庆跋涉千里来到上海,一路上的颠簸让这个大块头吃尽了苦头。当她的笼子从车上被抬下来,结结实实落在我楼下的草坪上时,我几乎不敢亲自去把笼门打开。 她是德国牧羊犬,也就是电视上常常出现的、陪伴在警察叔叔身边协助缉毒、追踪、安保工作的“黑背”。虽然尚未成年,可是体形已经过于庞大,当她咧开嘴巴伸出舌头“呼哧呼哧”散热的时候,大大方方地露出一口白森森的尖齿獠牙。 司机早就绝尘而去,上午十点钟暖暖的阳光下,我独自一人傻站在笼子边,迟迟不敢伸出手去解开笼子门简单的一道锁。 在这之前,我已经看过她拍摄的训练视频,乖巧敏捷,帅气却又流露着憨劲,最重要的是,她有一双其他德牧脸上很少见到的美丽眼睛——对,萝卜是个大眼妹。德国牧羊犬的特征中有一点就是冷淡,对陌生人,对其他的狗,都淡定而冷漠,从他们的眼神中可见一斑。然而视频中萝卜的大眼睛黑白分明,科目训练中做错了动作的时候,会怯怯地抬眼去偷瞄训练员的表情,看到对方佯装发怒的样子,就讨好地摇尾巴耍无赖,眨着眼睛求饶——满操场英姿勃发的警犬里,她像个误入其中的邻家小姑娘。 然而面对面的时候我才想起来,这个小姑娘生在巨人国,即使耍无赖、卖萌,也是XL号的萌,我没想过自己受不受得起。何况,她的嘴巴和牙齿也是XL号的。 我的手指搭在笼子边,第一次觉得这双因为从小练琴而比其他女孩子大出好几圈的手,在她的大黑脸衬托之下,竟然如此白皙小巧。 那种感觉很奇异,好像就因为这个不相干的念头,我忽然有种强烈的预感。 我的世界会因为她而变得不一样。 就在这时候,她结束了在笼中的困兽之斗,抬起眼睛看我。 那个眼睛会说话的小警花重新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眼中略带戒备的哀求就像温水,忽然就冲散了我心里郁积一整个冬天的阴冷。 我一边叫着她的名字一边打开了笼子门,眼疾手快拉住牵引绳,将她带了出来。 正在暗自庆幸一切顺利的时候,她忽然发足狂奔,我毫无准备,被直接拽了个狗啃屎,摔倒在草坪上。她拖了我两步之后才发觉,转回头,用软塌塌的舌头热情地舔我的脸。 像一匹马。 相处之初,还是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发生的。 第一次带她出门遛弯,我们绕开楼梯口,直奔电梯。第二次再出门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乖乖地直奔电梯间而去了。我曾经兴奋地讲给朋友听,以证实我养了一条多么聪明伶俐的狗,朋友凉凉的一句话就浇灭了我所有的热情:“你还是带着她走走楼梯吧,上海去年刚有过一场大火,万一有什么意外,你家忠心护主的萝卜好不容易把你拖出房门,然后两人一块儿傻乎乎地等电梯……” 于是后来我们两个懒鬼还是乖乖地走楼梯了。 萝卜很喜欢水,带她去宠物店洗澡的时候她总是很乖,店员一开始都有些畏惧她彪悍的品种和相貌,几分钟之后就发现这是一只可以随意蹂躏的狗,洗澡、吹风、修理指甲,她都安安静静地坐在台子上享受,歪着头,善良的眼睛一直望着玻璃门外的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去参加中学生乐团的训练,我爸也是这样,背着手站在训练室的玻璃门外,笑呵呵地看着我。 那种心情也许会有些差别吧——爸爸看我的神态里应该包含着更多的期待和希望,而我对萝卜却没有过什么期待,也从没想过她未来会长大成才远离家乡什么的。 然而,在殷殷的注视中,总有什么是相通的吧。 当然萝卜对水的喜爱不止这样。每天晚上我泡澡的时候她都会站在旁边看,下巴搭在浴缸边,硕大的脑袋一动不动,紧盯着水面的泡泡。我一度觉得难堪,阻止了几次之后也就坦然了——直到某天晚上,正在书房整理东西的我听到浴室那边有奇怪的声响,走过去一看,黑的房间里,萝卜不知怎么就跳进了空浴缸,正在里面摇头摆尾地撒欢。 朋友听说了之后面无表情地说,可能是在学你吧。 我在浴缸里面的样子有那么傻吗…… 后来的许多故事让我无数次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就像被淘宝卖家精心修过的图片哄得心花怒放的傻瓜买家一样,看到送来的货,无论如何不敢相信这和图片上的是同一样东西。 她又馋,又懒,疯起来像打了两吨兴奋剂,曾经训练过的“坐、卧、随行”等科目的口令一个都不灵光,半小时就把我给她买的玩具都撕咬成了碎片,喝水吃东西的时候非要趴在地上,伸出前爪把食盆搂在怀里,像个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把地板都弄得脏兮兮的…… 我无助地打电话给她曾经的训练员,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刚刚相处,你要给她立规矩啊立规矩,我QQ空间有好多犬类训导的文章和视频,你自己去看一看…… 一个月以后,回家后见到满地狼藉,六神无主的我又打给他。 训导员终于说了实话:我觉得吧,什么人养什么狗,她是会和你变得越来越像的…… 和你变得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来越像,越像,像…… 我好像什么都听不清了。 是的,她变得和我越来越像。 又或者说,是和真正的、独处的我越来越像。 我们常说动物是有灵性的。 然而没有人能说清楚灵性究竟是什么。我们常常说人和人之间的相处需要时间来磨合,需要包容心,需要……然而条件再多,也未必能够心意相通。 年纪越大,设防越多,对别人的要求却也越高。少年时代那些足够用来挥霍的默契,竟然不可再生,越用越少,变得弥足珍贵。 不过这些对萝卜来说都不存在。她只需要一两天就能找到和我相处的诀窍,惹怒了我之后要怎么去讨好,对她容忍的底线在哪里,甚至我的喜怒哀乐,在她眼中都如此分明。 虽然她无法出言安慰,甚至连最基本的理解也做不到。 只是对我们来说,有时候最单纯的“知道”已然足够。 事情说来简单。她可以轻易地摸透我的脾气,我们两个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对很多并不熟悉狗的人来说,如果她看到你摇尾巴,不咬你,愿意和你亲近,似乎这就是感情。 其实只是天性温柔。 真正做她的主人才明白这些肤浅的友好是远远不够的。萝卜刚到新家的时候,四处嗅来嗅去,接受了她的新狗窝、新垫子、新玩具、新食盆、新项圈、新牵引绳……我天真地以为她也接受了崭新的我。 是的,她在我抚摸她头顶的时候会耷拉下耳朵,露出圆滚滚的头顶,见到我笑就会自动摇尾巴,四脚朝天翻肚皮(这一动作代表臣服)——然而其实这一切只是因为她是只足够聪明的狗。 识时务。 遥远的重庆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狗天生的敏感和她聪明的脑瓜结合在一起,让萝卜清楚地认识到,无论如何,我就是她的老大了,这是无法改变的。 所以她甚至都没有表现出训狗教程中所提到的那些认生的举动,包括刚到新家的第一个夜晚时由于不习惯而发出的呜呜哀诉。 这种表面的平静迷惑了我。 直到半个月后的下雨天,我冒雨带她出去玩,她在草坪里踩得四肢爪子满是泥巴,我突发奇想决定在自己家里给她洗澡。 不知怎么她却被我的举动吓到了,在我费劲地抱起她的上半身想要将她带进浴缸里时,几乎从不吠叫的萝卜“汪”地低吼一声就挣扎着逃跑了,我一个不稳坐进浴缸,浑身湿透,而她早已经没了踪影。 我刚刚哄骗她的温柔和耐心消耗殆尽,在浴缸中气鼓鼓地坐了半天才爬出来,整理了一下才气冲冲地走出浴室去寻她。 萝卜藏在沙发下,只露出小半个鼻子。 那天我明明因为公司的事情疲惫不堪,还要冒雨带她出去玩,折腾得后背酸痛,看到她耍脾气的样子,不知怎么我竟然对一条狗发起了火。 现在我都忘记了我究竟对她吼了什么。 恐怕吼着吼着,抱怨的就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了吧。 她一动不动藏在沙发下,我吼累了,也就不再理她,转身回了卧室,留下客厅地板上一串泥爪子印记,懒得管。 这时候才发现语言有多么糟糕。我说我不会伤害你,她听不懂;她在沙发下想什么,我也永远不会知道。 但也好。没有语言也好。即使有误会,也是赤裸裸的真实。 狗不记仇,可是我记仇。 她饿了,消停了,就开始怯生生地看我,继而死皮赖脸地用自己的方式哄我。 萝卜的心思很单纯,我却是个很别扭的人。一点小事就开始让我审视我们之间的这种半路出家的“亲子关系”(当然有时候我也自称姐姐,为了显得年轻)。 她不信任我,我又何尝信任她。 我摸她的头也总是轻柔的,从来不勉强,更不会肆无忌惮地和她闹。她开心的时候会咧开大嘴妄图含住我的手,我却总会条件反射地往后一缩。 萝卜这种体形和品种的狗,具有惊人的攻击力和强大的咬合力。 她可以选择不伤害我,但是只要她愿意,她永远有伤害我的能力。 是啊,回想我们平时亲密却又小心翼翼的相处,我又何尝相信过她。出门玩的时候总是把牵引绳牵得很紧,即使她很乖;看到其他的狗,她明明很想去和人家玩,我却一定要绕开,以防她发狂把人家咬死…… 当我信誓旦旦对朋友说“她不会乱跑,她不咬人”的时候,我自己又信了几分呢? 我开始重新训练她,不再随心所欲喜怒无常地对她,也不再强求她亲近我。 我终于愿意认认真真地看看我自己的狗究竟是怎样的性格。 她很别扭。对其他的狗大多冷淡,无论其他小狗怎样对她吠叫挑衅,她都不屑一顾;真的遇到自己感兴趣的狗了,又不爱直接表现出来,一定要从后面慢慢地、假装漫不经心地接近,一旦看到其他的狗也对她的目标表现出兴趣,立刻就做出一副“我才不稀罕呢”的样子掉头离开。 她也很好奇,爱冒险。萝卜极其热爱坐车兜风,见到开着的轿车门就想往里面钻,也不管是不是自家的坐骑。喜欢把头伸出窗子,口水沿着窗子往下淌,像是晴天下了一场雨。 我曾经愧疚于自己去上班的时候将她独自一人留在家中一整天,愧疚于自己为了回家时候得到热烈欢迎而将她囚在这个冷冰冰的房子里,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在我离开之后她独自一狗过得多么愉快。 她撕坏了我的沙发坐垫,拆过不知道多少卷卫生纸,站起身把爪子搭在厨房的台子边缘,舔干净所有的碗,咂摸遗留的滋味;她曾经把我准备晚上回家好好享用的大闸蟹吃了个干净,也不知道那笨拙的爪子和嘴巴是用什么方式将捆扎得紧实的麻绳解开,竟然没咬断,松松地散在地上,串联起满地干净的蟹壳…… 从单纯的破坏,到学会在破坏之后将东西归位,盖上垃圾桶的盖子,将碗叼回到桌子上…… 她总是有本事让我没法对她发火。 到了现在,又是一个冬天,我打开房门,照旧是冷冰冰的玄关、客厅,照旧没有被迎接——但是我知道,一定是她又干了什么坏事,在听到我开门的声音的时候,第一时间钻进沙发下,垂着头,耷拉着耳朵,做出一副“我知道错了”的姿态,态度诚恳,屡教不改。 只等着我说一声“好了出来吧”,她就会立刻钻出来,站起身,用跟我差不多高的笨拙身躯热情地拥抱我。 我几乎忘记了养狗的初衷。 也几乎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渐渐熟悉起来,渐渐同吃同住,她不再性子别扭,不再对我耍脾气,永远憨憨傻傻的;而我则习惯了对她唠唠叨叨,坐在地板上跟她玩拔河,从她恐怖的大嘴巴和尖齿之间伸手抢玩具和骨头,在带她去人烟稀少的乡村游玩的时候敢于解开牵引绳,也不怕她跑远,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喊一声,她就会撒着欢地从无论多么遥远的地方奔向我。 用最快的速度,最不设防的姿态,奔向我。 我们一起醒过来,一起伸懒腰,一起度过新的每一天。一起爬过山,一起下过海,一起享受美食,一起玩iPad游戏,一起照相,一起看电影,如果电影里面有狗,她也会很开心。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究竟是个怎样的存在。我不是习惯做狗妈妈的主人,要说是朋友,倒也有些牵强。 然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一个更好的自己。做事情不再只考虑自己,作决定、选择另一种生活的时候,我都会将她的未来纳入其中——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不自私。 自然比不上她的全然信赖,也比不上她的无私。 和狗相处过的人,往往对人类有更高的要求。 如果你也曾经感受过那种全然纯净、从不反悔、不求回报的依赖和爱。 她不会要求我对自己作出的决定作出解释,从来不会对我的悲伤愤怒感到手足无措,甚至不知道我姓甚名谁,是个小人物还是个明星,是不是被人嘲笑,是不是四处碰壁,是不是低到尘埃里。 我只是那个只要一喊她的名字,就能让她飞奔回家的人。 我是她的家乡。 她从未要求我变得强大,然而每每想到她,我却愿意变得更强大。 说来讽刺,狗的无私和忠诚,恰恰是千百年来,人类出于自私和善变而有意识地驯化的结果。 我因为给她提供吃住而成为她的主人。 她却因为“主人”两个字,再不离开,哪怕我有一天无法再提供食物和住所,再也不符合“主人”的定义。 这样的矛盾。让我说不清,究竟我和她,哪一个才是真正被宠爱着的。 可是我感谢她。 我感谢她,让我看清无私和不离不弃,究竟长着怎样的一副面孔。 无人等候 1 9月的某一个周五,上海大雨倾盆,第二天又是司法考试,这是我的朋友左边姑娘第三次去考这场试。 我在QQ上对她说:“赠你一万斤人品,必过无疑。” 左边姑娘回复我:“那必须的,我现在全身都是人品。” 我说:“是的是的,我知道你现在就是一个巨大的人品源。” 左边姑娘说:“是因为刚被甩吗?” 我说:“是的是的。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是,是的。” 左边姑娘给我发来一个既interesting又I don’t care的表情。 左边姑娘是我的高中同学。 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听说了以英语成绩好而闻名于整个年级的左边姑娘,十五岁的时候和左边姑娘成为同班同学,她坐在我的前桌,我们两个人在长期的上课传小纸条行为中积累了深厚的友谊。 到如今已经有八年了,这是一整场抗日战争的时间。 高中毕业之后我去了北京上大学,左边姑娘则去了南京,我们两个人相距甚远,很少见面,最多在QQ上吐槽一下彼此的生活。左边姑娘无疑是我最信任的人,因为我可以信任的人很少。但是左边姑娘的朋友很多,因为她的确是一个性格很好的姑娘,爱好又广泛,对生活充满取之不尽的热情。 不像我,总是对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有着莫名其妙的偏执,并且总是让这种偏执把自己和别人双双逼到墙角。 2 说到左边姑娘被甩这件事情,我们两个人都唏嘘不已。 左边姑娘的前男友赵先生比她大三岁,是个典型的东北人,人高马大,单纯勇猛一根筋。 左边姑娘在遇到赵先生之前有过两段感情,第一段是在大一的时候,对方是左边姑娘的高中同学,两个人同班三年,大学又恰好是校友,两个人又恰好志趣相投,那男生又恰好喜欢她。 这样的恰好,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但是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跟男朋友分手了,理由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在一起。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左边姑娘和男朋友是同校,两个人每天一起吃饭,双休日一起逛街,有球赛就一起看球赛,诸如此类……但是对于左边姑娘来说,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每天也一样要吃饭,双休日一样要逛街,有球赛也一样要看球赛。 那么,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左边姑娘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情,更要命的是,这个问题想得越多,左边姑娘就越觉得完全不必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后来左边姑娘跟男朋友慢慢地冷淡了,不再一起吃饭,也不再一起逛街,甚至有时候连球赛也不一起看了。 最后两个人和平分手,也不再做朋友。 左边姑娘在空窗了半年之后,有了第二任男朋友,是隔壁学校的男生。两个人在从朋友往恋人这个方向上过渡的那段时间,是左边姑娘觉得最有意思的时间。 她问过好多朋友:“他喜不喜欢我?他会不会和我在一起?” 她和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姑娘一样,事无巨细地和女朋友们讨论分析,试图得到与那个少年相关的蛛丝马迹。直到最后少年终于表白,与左边姑娘正式成为情侣。 又是一个喜闻乐见的结局。 但是同样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又开始向我还有其他的朋友求助:“怎么办,我又开始觉得没意思了,我想跟他分手,怎么办?” 围观的群众有劝左边姑娘不要冲动的,也有骂她没事作妖的,但是没有人拦得住一意孤行的左边姑娘。 左边姑娘跟第二任男朋友的分手场景异常残酷,在左边姑娘整整一个星期对男朋友爱答不理之后,男朋友给她发来图片询问:“情人节送你这个手办可以吗?” 左边姑娘回复:“我还以为你已经懂我的意思了。” 男生沉默了很久,发来一长串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抱歉,打扰了你这么久。” 左边姑娘看着那句话痛哭失声,她还没有来得及道歉,对方就已经替她铺好了全部的台阶,甚至连一个认错的机会都不给她。 她毫无来由地用最简单和粗暴的方式把这样一个温和的男生从自己身边推走了。 3 除了无法长久地维持一段恋情之外,左边姑娘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 左边姑娘从高中开始热爱足球和摇滚,跟那些每四年打一次鸡血围观世界杯帅哥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对球队和球星了如指掌。同样,与那些迷恋艾薇儿和五月天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听重金属和死黑。 就在如此特立独行的同时,左边姑娘性格温和,从没跟任何人闹过矛盾。 那两段短暂而又结束得莫名其妙的恋情,对左边姑娘造成的伤害并不比那两个男生小。 我们都曾经无比讨厌小说或者电视剧中那些始乱终弃的人,直到我们亲手给自己贴上不负责任的标签,才知道在那些表面的绝情之下,有着怎样的内心。 左边姑娘不断地反省自己,最后说:“像我这种爱无能的人,最好还是不要祸害别人了。”当时她大二,从那以后,左边姑娘真的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 “这样对我和别人都好。”每一次我都煽动她,这次干脆接受算了,她都会这样回答我,免得再伤及无辜。 左边姑娘真的就这样自得其乐地过了两年,她的爱好太多,精力又旺盛,总是不断地寻找新的游戏新的美食,她了解城市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隐秘店铺,还有与那些店铺和街道有关的隐秘故事,她带给自己的乐趣太多,以至于完全不必依赖任何男生。 就像《生活大爆炸》中谢尔顿说的那样:“我自己已然如此有趣,以至于我完全不需要寻找一个伴侣。” 4 直到左边姑娘遇到赵先生。 左边姑娘在香港念LLM的时候认识了赵先生,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赵先生向左边姑娘表白了。 这一次左边姑娘没有拒绝,在单身两年半之后,左边姑娘相信自己的阅历已经足够支持自己投入一段严肃的感情,更相信自己已经了解如何维持一段感情。 左边姑娘是临毕业的时候认识的赵先生,那恰好也是赵先生去香港出差的最后两个月,于是这两个人刚刚成为男女朋友,就变成了异地。 左边姑娘结束学业回到江苏,赵先生工作完成回到东北。 没有经历过异地恋的人,是永远不会懂得异地恋的辛酸和艰难的。因为无法见面,情侣们只能够通过手机或者网络,通过我们身边那些无影无踪的电波传递感情。 电波是多么无情的一种东西啊,人的表情那么多,语气也那么多,更不要提那些千回百转的心情。然而这一切,经过电波的传递,到达对方那里的时候,就只剩下冷冰冰的文字或者无迹可寻的声波。 文字再优美,声音再动听,都无法填补不能见面的遗憾。 即使如此艰难,左边姑娘也从未放弃过这段感情,她说:“我真的很喜欢赵××。” 5 赵先生也真的很喜欢左边姑娘。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 人这一生,能够遇到多少像左边这样有意思的姑娘呢?她既沉静独立又热情大方,有一个那么漂亮的学历,还有一副那么随和的性格。扮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看得了芭蕾舞吃得了大排档。 赵先生遇见过的姑娘并不少,他甚至已经修炼到可以在一顿饭的时间里看清一个姑娘的本质,当得知左边这样的姑娘竟然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他迅速地展开了攻势。 可能做金融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令人震惊的行动力吧。 赵先生是一个很模范的男朋友,对左边姑娘千依百顺。左边姑娘玩网游,赵先生就注册一个账号陪着左边姑娘;左边姑娘喜欢足球,赵先生就开始锻炼身体准备参加单位的球队;左边姑娘要参加司法考试,赵先生甚至买了教材跟左边姑娘一起学习。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到第四个月的时候,左边姑娘欢天喜地地告诉大家:“已经第四个月了,但是我还想要跟他在一起,哇哦!” 但是就当我们都觉得左边姑娘跨过了自己的障碍的时候,赵先生首先提出了分手。 6 我给赵先生打电话,问发生了什么。 赵先生说:“我想要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但是我不在她身边。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啊。不能见面,也不能一起吃饭看电影,做不到那些正常情侣都能够做的事情,这种感情注定是有缺陷的。既然这样,那就不要在一起了吧。” 我好言好语但又绵里藏针地训了赵先生一顿:“你觉得左边这样的姑娘在乎你陪她吃顿饭看个电影?在乎天天腻歪在你身边?她要是在乎这些她当初就不会答应跟你在一起了,你现在这样,也未免太看不起左边姑娘了。” 赵先生如梦初醒般地去找左边姑娘,两个人和好如初。 但是左边姑娘无法如初了。 左边姑娘无法忘记赵先生曾经主动提出要放弃这段感情,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这都让她原本满格的安全感瞬间只剩下百分之十。 左边姑娘开始考虑跟赵先生的未来,考虑他们之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考虑赵先生已经工作了五年而她才刚刚拿到硕士证书还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考虑赵先生未必能来南方而她绝不可能抛下父母去北方。 最糟糕的是,不仅左边姑娘,赵先生也开始考虑这些实际问题了。每当左边姑娘对这段感情提出质疑,赵先生从不反驳,也不提出解决方案。 越是这样,左边姑娘就越没有安全感,越是没有安全感,她就越是看赵先生不顺眼要挑赵先生的刺儿。两人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再冷战。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7 左边姑娘与赵先生这段感情,终于在为时两个月的彼此折磨中落下了帷幕。 赵先生再次提出分手,理由跟上次一样,但这次加了一条:看不到未来。 左边姑娘丧失理智丧失了一个星期,她用尽办法去挽回这段感情,有她自己想的办法、我提供的办法,还有三流小说和电视剧里面女主角惯用的方法。 就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过了一个星期,赵先生丝毫不为所动。左边姑娘终于也感到了疲惫。 “我放弃了,这样真没意思。”左边姑娘对我说。 我说:“也行,我快开学了,请你吃个饭吧。” 那天我和左边姑娘喝了点儿酒,量非常少,晚上还要回家的我们并不敢一醉方休。 我们相对而坐,先是骂赵××是个大傻×,然后放地图炮,骂×城的人都是大傻×,再后来,××星座的都是大傻×,××年出生的都是大傻×。 后来我们干脆把全中国的男人都骂了一遍。左边姑娘笑得趴在桌上对我说:“哈哈哈,我们两个人真逗比啊。”她停了一下,说:“逗比这个词,还是跟赵××学的呢。” “那以后不说了。”我说。 “没关系啊,说!”左边姑娘笑嘻嘻地对我说。 “嗯。”我说,“左边,你知道吗,赵××一定会后悔莫及的。” “那又怎么样呢?”左边姑娘说,“后悔了也不能怎么样啊,难道我会跟他和好吗?” 那天饭后,我跟左边姑娘去了我们那儿一座著名的大桥,河风阵阵,桥灯昏暗,学生党三五成群,情侣们搂搂抱抱。左边姑娘和我坐在桥栏边,我看着灰暗的河面,远处的船只没有形状,只能看到闪烁的红绿色灯光,等船到桥下,变成朦胧的灰色影子,无声地从我们脚下经过。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她对我说了很多话。 如前所述,左边姑娘是个感性的人,但也不乏理智,在终于明白这段感情无法挽回之后,她开始进行自我反思,打扫内心一片狼藉的战场。 左边姑娘忽然明白自己对赵先生持续的热情以及自己对这段感情持续的坚持来自哪里。 他们两个人相识于香港,在那样一个充满小资情调的地方,赵先生的每一次追求举动,都被加了额外的分数,以至于时至今日,回想起来都觉得充满浪漫和温情。此后两个人匆匆分开,相隔两地,借以度日的只剩下回忆,而回忆那么美好,这种美好的回忆又给赵先生加了额外的分。 就这样,实际上左边姑娘所爱着的,不过是回忆里那个被许多客观因素加了分的赵先生,直到赵先生第一次提出分手,像一记闷棍把她敲醒,她明白赵先生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爱她。 8 赵先生爱着的,其实也不过是他回忆里的左边姑娘。 赵先生与左边姑娘分手之后一个星期就有了新的女朋友。左边姑娘看着他们在网络空间秀恩爱的照片,竟然感到十分平静。 赵先生的新女朋友是他的同事,看起来他终于能够给对方一段朝夕相处、能够“一起吃饭看电影”的“完美”感情了。 左边姑娘忽然意识到,赵先生所说的不能够给她完美的感情,实际上是在说她不能够给赵先生完美的感情。左边姑娘明明从来没有抱怨过两个人这种异地的关系,也没有对赵先生不能天天陪在她身边表示出任何不满,赵先生说出那句话,原来只不过是种遮掩。 与此同时,左边姑娘发现,自己在得知赵先生有了新女友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怨恨他找了新欢,而是不爽他竟然在自己之前找到了新欢。原来自己也没有那么爱他,怪只怪异地将情绪放大了。如果上天能够早一点儿给自己一个比赵先生优秀的追求者,大概先变心的就是她自己了吧。 谁都不是无辜的人啊。 想明白这一点,左边姑娘轻松愉快干净利落地删掉了赵先生所有的联系方式。原来成熟的人之间的感情,是这样势均力敌。左边姑娘忽然想起自己的前男友,那个被自己冷暴力之后,给自己发来大段文字,并且说抱歉的男生。 左边姑娘掏出手机,找了好久才找出那条信息,她又认真地读了一遍。 短信上的时间是2010年1月30号,三年多过去了,左边姑娘像三年前一样痛哭失声。 三年前的左边姑娘哭,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三年之后,左边姑娘终于明白,是与少年相处太安逸太安心不用担心失去对方的那段时间,让自己忘记了最开始时爱上他的理由,忘记了那些最初的心情。她的爱情,竟然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左边姑娘用了整整三年时间才明白,自己并不是爱无能的人,她能够和赵××谈这么久的恋爱,却再也回不去三年前,去爱那个付出了真心的少年。 9 左边姑娘跟赵先生分手的第二个月,赵先生找她复合。理由是新欢不如旧爱,像左边这样的好姑娘,失去一个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左边姑娘看着那一串手机号码,从短信的语气揣测出对方是赵先生无疑,左边姑娘觉得有些困惑,为什么成年人在爱情这件事情上竟然可以如此反复无常?她并没有质问赵先生的移情别恋,也没有嘲讽赵先生回头已晚。一向脾气很好的左边姑娘只是淡淡地回复了一句:“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赵先生并不愚蠢,从此没有再联系过左边姑娘。 赵先生其实也给我打过电话,手机就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看到屏幕亮起,又暗下去,再亮起…… 我不知道该跟赵先生说什么,以前他跟左边姑娘有矛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会跟他说:“姑娘嘛,都是要哄的,你哄一哄就没事了。” 但是现在说什么呢?虽然我有一大堆想要教训他的话,但是说了他也未必能够明白,就算他能够明白,左边姑娘自己都没有开口戳穿,我又有什么立场去说呢? 我的手机就那样明明灭灭了十分钟,终于彻底地暗了下去。 没有人会真的站在回忆里等待谁,左边姑娘的少年男友在跟左边姑娘分手一年后有了新的女朋友,赵先生再求复合失败之后又有了新的女朋友,被赵先生甩掉的同事新欢在两个月之后相亲成功开始备婚。 人是必须向前走的,左边姑娘在最近的一次反思中总结,只有不断往前走的人,才会明白自己的过去和现在。 走出校园的左边姑娘终于进入了真正的成年人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未来。 永远 1 第一次见到暖丫时,我刚从家里回到自己在外面租住的临时小窝,外婆的葬礼已经结束一个星期,妈妈怕我伤心过度什么都没告诉我,我从妹妹不小心说漏嘴的电话中得知这一消息奔回家时,家里已经恢复平静,外婆的衣物和老照片通通都随着外婆一起焚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而外婆存在过的证据,也只剩下郊外那块没有温度的墓碑。 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张外婆的照片都没留下,我觉得她薄情,但是当时家里的气氛实在是很差,妹妹一直在哭,妈妈沉默不语,那些指责的话,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就赌着一口气收拾东西离开了家。 那天我将赶来安慰我的周小哥赶出门,关了手机独自一个人哭了很久,眼睛肿得无法闭合,整夜失眠,外面的雨已经下了一整夜,到处又阴又冷,一切都糟糕透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靠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雨幕发呆,天空灰蒙蒙的,没一点生机,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窗下传来几声微弱的猫叫声。叫声很细很小,却透着股绝望的凄厉劲,即便在哗啦的雨声里也显得很刺耳,我从窗户伸出头往外看,就在一辆银灰色的车旁边看到一团小小的、白色的、跌跌撞撞挪动着的身影。 那是我和暖丫的初遇,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在我最痛苦的时候,遇见了被抛弃在大雨中的幼猫。 我打着伞走下楼,将她捧在手心里,她很小,很弱,身上的毛稀稀拉拉的,全部粘在身上,眼皮红肿肿地粘在一起,张着嘴却已经发不出声音,只是用柔弱的粉红色小爪子使劲地……使劲地抱着我的手指。 亲人离世和被亲人抛弃,这两种痛哪种更甚?我不知道,只知道,那一刻我对这个小东西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奇怪情感,毫不犹豫地将她捧回了家。 临时决定收养小动物的后果必定是兵荒马乱,我拿了条干毛巾将她包起来,看着她的毛慢慢干透,呼吸也均匀下来就打电话将周小哥从睡梦里叫了出来,等他一身潮湿从雨里闪进门的时候,我正翻箱倒柜找鞋盒,准备给她铺个临时的窝,可是找来找去都没有合适的,就索性从床上抽下来一个抱枕丢在地板上,一个临时的窝就这样“建”成了。 “老佛爷,您这是……”周小哥知道我心情低落,说起来话来小心翼翼的,进门半天才看到包在毛巾里的某生物,顿时笑了起来,“这耗子怎么你了,被你折磨成这样?毛都没了,你拿开水浇它了?这样可不行,这属于心理变态。” 我知道他是故意想逗我笑,就没理他,转身将被他称为耗子的幼猫塞进他手里,说:“这只耗子叫猫,我要养她。” “养她?你确定?”周小哥相当惊讶,“你连乌龟都能养死。” “这次不一样,我会很用心,会把她当亲生的一样养着。”我咬咬牙指了指地上,“你看,我连最喜欢的抱枕都贡献出来了。” 周小哥打开毛巾,戳了戳不停颤抖中的幼小生物,再抬起头时脸上的疑惑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只剩下阳光灿烂的笑:“这么说,我要当爹了。” “臭美。” 我抬脚踢向他,被他灵活闪过,中间还不忘记抬起幼猫的后腿很流氓地鉴定了下它的性别:“哟,是个闺女,不错不错。” “把闺女还给我。”我一把抢过幼猫,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抱枕上。 然后要做什么,就完全不知道了,完全没有养猫经验的我不得不上网查了关于怎么喂养幼猫的相关信息,边查边让周小哥记录。 “记住啊,幼猫不能直接喂牛奶,会消化不良,最好喂猫奶粉,明天要去买猫奶粉、猫砂,对了,还要去买瓶眼药水。” “买眼药水干什么?” “眼药水倒了,空瓶子给闺女当奶瓶用,论坛上这么说的,猫太小不会自己喝奶,最好用空的眼药水瓶子,放开水里煮沸几分钟消毒后装上冲好的奶粉喂给她喝……” 我边查资料边念念叨叨,念了半天没听到周小哥的回应声,回头一看,他正用我房间里的小天平给“闺女”称体重。 “100克。真轻,才100克。”他抬头看我,“我们的目标是把她养成十斤的大胖子。” 100克。 我愣了一下,眼眶忽地又红了。 100克,这就是一个生命的重量吗? 那么,外婆,你离开这个世界后,是否世界也只轻了100克,然后就恢复如常,再没有什么变化? 人怎么可以这么渺小而脆弱呢? 在我心里重如泰山的事情,竟然只有100克的重量,到底是这个世界太薄情,还是我自己太放不开? 我又哭了,完全不受控制的,周小哥手足无措地走过来抱我,哄小孩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别哭了,你看,外婆走了还给你送了礼物,这个猫闺女肯定就是她怕你太孤单送给你的,看她多疼你。而且,我也会陪着你,上山下海的,这辈子算是耗上了。” 我还是在哭,声音都开始沙哑了,这时候幼猫摇摇晃晃地从抱枕上站了起来,眼睛明明无法睁开,却准确无误地冲着我的方向,虚弱而娇柔地叫了一声:“喵。”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我无法形容,只是觉得心头被柔软的羽毛轻轻刷过,又酸又痒,眼泪不由自主地止住了。 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治愈”,而悲伤中的我,被一只刚刚经历过痛苦的幼猫娇柔的叫声治愈了,因为我听懂了她的声音。她明明自己也很痛苦,却在对我说,不要哭,今后我的生命中只有你,我会陪着你,一直一直……到我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2 我给幼猫起名叫暖丫,周小哥问我为什么?我回答说,因为遇到她的那天很冷,她一直在发抖,我希望她接下来的人生……哦,不,是猫生,我希望她接下来的猫生都只有温暖。 周小哥问我,叫“暖暖”不是更好听点吗?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答:贱名好养活,比起文艺腔的“暖暖”,“温暖的丫头”听起来不是更加亲昵可爱吗? 周小哥恍然大悟,怪腔怪调,笑我:其实,你也想当个温暖的丫头吧? 我没理他。好吧,他说对了。 那之后,我一直都没回家,也没主动联系过家里,妈妈几次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爸爸给我找了新工作,是在一所实验小学里当代课老师,催我快点去报到。我含糊地应着,挂了电话,却完全没有一点想要动身的意思,我知道,我不会去的。 对于家里为我安排好的一切,我有种条件反射的抵触情绪,从小就是,那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会去当老师,倒也不是讨厌老师这个职业,而是,我讨厌爸爸和妈妈从来不和我商量便自以为是地决定好我的人生,我觉得自己根本不被尊重,或者说,他们觉得尊重对我来说是没有必要的。 比如说: 我正兴致勃勃地学着各种游戏就被送进小学开始朝八晚五,那年我才五岁,每天写作业背课文,至今不会踢毽子、跳皮筋。 好不容易跟一帮比我大的同学混熟了,又被告知要复读,不能跟熟悉的朋友们一起升学。 当校长的爸爸会不时地叮嘱老师对我严格要求,于是我得到的是更加繁重的作业和似乎永远都做不完的数学试题。 …… 我知道他们爱我,可我不快乐,这不正常,也不正确,就像我永远也无法接受怕我伤心过度而没通知我回去见外婆最后一面这个可笑的理由。 所以我要反抗。 我将自己伪装得很忙,忙的内容当然是暖丫的吃喝拉撒,眼睛还未睁开的奶猫真的跟人类的婴儿一样难伺候,我在当妈的劳累和欣喜中痛并快乐着。 给暖丫喂奶是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她的嘴巴张开也只能叼住眼药水瓶子的顶端,我要一点一点地往外挤奶,速度不能快,否则她来不及吞咽会呛到,也不能太慢,跟不上她吃的速度,会招来她的不满……通常一顿奶喂下来,我的胳膊已经酸得抬都抬不起来了。 而且,奶猫跟婴儿一样,很容易就饿,通常三四小时就要喂一次,晚上也不例外,无论半夜几点,她只要一叫,我便如同受到召唤的斗士一样,从床上一跃而起,冲奶粉、喂奶,动作越来越娴熟,以至于到了后来,半夜再起来喂奶时,我都是闭着眼睛完成这一切的。 吃完了要拉,这是动物的本能,但是奶猫如果太小,根本不会排便,这个时候猫妈妈会舔奶猫的屁屁周围,刺激它们排便,而暖丫显然享受不到这一权利。 “怎么办?”面对只吃不拉的暖丫我对着周小哥愁眉苦脸。 “要不,你来代替猫妈妈帮她一下?”周小哥也很无奈。 “这这这……”我结结巴巴指了指暖丫的小PP,使劲摇头,“显然不行,这有违人类的常理。” “谁让你真舔?用柔软点的布沾点温水按摩一下不就行了?”周小哥大笑。 按照他的方法,我试着按摩了下暖丫的小PP,终于,暖丫在进入我家的第三天成功地拉了,这历史性的一拉,让我欢呼雀跃了很久,那阵子我几乎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全心地快乐着。 接下来,暖丫的眼睛睁开了,暖丫终于不像耗子了,暖丫叫声变大了,暖丫走路稳当多了,暖丫会一路小跑围绕在我身前身后…… 我的生活被这个小东西充斥着,我没时间理会那些烦心的事,没时间不开心,我假装自己有着充实又完美的人生。 可是,假的就是假的,再完美的伪装也有被拆穿的一天,那一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泡面、零食和猫玩具回到家里,就看到一脸盛怒的爸爸妈妈站在门口,我知道,我再也装不下去了。 “手机不通,家也不回,给你找了工作,你也不去,你到底想干什么?” 见了面老妈就连珠炮一样发问,我低着头,一声不吭地走过去开门,将他们让进屋子里,这时候暖丫听到我回来的脚步声,从抱枕上一骨碌爬起来,撒欢似的朝我奔了过来,奔到一半看到紧接着进门的爸爸和妈妈,又立刻停住了,怯生生地缩着脖子不知道是该继续跑还是该躲起来。 我蹲下去摸了摸她的头,将她抱回抱枕上,才回身对爸爸妈妈说:“我这阵子挺忙的,再说我也不是完全没工作,我一直在给杂志社写稿子。” 虽然没名没钱,但是自由撰稿人也算是一种职业,虽然这种职业在爸爸妈妈眼里根本就是不务正业。 “写稿子有稳定收入吗?有人给你买五险一金吗?你总不能一直这样,老了写不动了怎么办?”妈妈又是一连串的发问,问得我毫无招架之力。 她总恨不得我的人生就是一张她画好的图纸,她能从现在看到我生命终结的那一刻,每一步都是计划好的,绝对不会有差错,这样她才放心。 可我觉得她幼稚,这怎么可能呢? 我低着头不吭声,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爸爸突然开口了:“给你最后一个星期的期限,下个星期还不报到,就给我搬回家去。” “还有这只猫,赶紧处理了,你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养猫?”妈妈指着暖丫补了一句。 无辜的暖丫听不懂人类的争吵,只知道妈妈看它的眼神不太友善,害怕地蜷缩着身子,一动不动,黑溜溜的眼睛里满是无助。 “我不会去报到的,也不会把暖丫丢了,反正从小到大,我做什么事你们都不满意,就继续不满意下去吧,我饿不死就行,其他的不用你们操心。”我倔犟地丢下一句话,抱着暖丫进了卧室,然后重重关上房门,再没出去过。 那天爸爸妈妈很快就走了,似乎被我气得不轻,我取得了短暂的胜利,为了防止他们再找到我,当天晚上就收拾好行李,连夜搬去了周小哥的小公寓里。 “你这是逃难呢?还是躲债?”我的突然到来让周小哥很是意外,但等我说明白来龙去脉他就不说话了:“住这里吧,住我这里总比你在外面乱跑要安全些。”他只能这么说。 “你说我爸妈是不是很过分,我怀疑我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除了否定我的存在价值,就不会做点别的吗?”我霸占着周小哥家的沙发,急着让他评理。 “你这是逼我说我未来岳父大人岳母大人的坏话,你太恶毒了。”他对我摇头。 “可我是你未来媳妇,你向着我是应该的。”我嚷。 “那也不能说岳父大人岳母大人的坏话,我是不会屈服的。”他梗着脖子一副大无畏的样子。 “你个狗腿子。”我恨恨地将沙发上的抱枕使劲朝他丢了过去,转身去抱暖丫,再也不想理他。 3 在周小哥家住了不到一个礼拜,就在暖丫终于脱离奶粉,能吃些泡软的幼猫猫粮时,我发现我搬来周小哥家是个完全错误的决定。 我妈找到了我,周小哥把我出卖了。 当妈妈堵住我,问我到底想怎么样时,我再也忍不住大声嚷了起来:“我就想自由自在地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靠你们,就算饿死了也不连累你们,这样也不行吗?” 嚷完,狠狠地瞪了周小哥一眼,抱起暖丫就冲出了门。 那天正好是冬至,外面很冷,天阴沉沉的似乎要下雪,我只穿了件大毛衣冻得瑟瑟发抖,也许是感觉到我的颤抖,暖丫在我怀里不安地叫了两声,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我冰凉的手背,似乎是在安慰我,不要难过。 “暖丫。”我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抱着暖丫喃喃自语,“还是你好,不会出卖我,不会逼我做我不喜欢的事情。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觉得自己有存在价值。” “喵……”她在我怀里抬头看我,湛蓝的大眼睛里满是担忧,似乎是在担心我,也似乎是想要劝我回去。 “从此以后,就我们两个相依为命吧,就我们两个也没什么不好。”我抱紧它,将一句气话说得无比悲壮。 一个下午就这么迷迷糊糊过来了,晚上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暖丫开始饿了,在我腿上“喵喵”乱叫,我的肚子也打起鼓来,有点想念家里的热被窝,可是自己跑出来又自己跑回去这也太没面子了,所以,我决定死撑着。 手脚都开始麻木时,周小哥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捧着两个热乎乎的烤地瓜,递到我手上,咬牙切齿地对我说:“我在街口站着看你一下午了,就想看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你行,撑了一个下午,脸都冻青了,还在死撑,你是属忍者神龟的吧你。” “叛徒,别跟我说话。”我很有骨气地扭过头去,但是烤地瓜的味道实在太香,忍不住还是先把烤地瓜接了过去,然后继续扭头怄气。 “行行行,我是叛徒,神龟拜托你先把壳穿上吧。”他半怒半笑地将大衣披在我身上,还不忘补一句,“你妈回去了,临走前让我转告你,你不当老师也行,但至少好好去找个工作,稿子业余写就是,想全职必须等收入稳定了再说,暖丫送不送人也随便你,只要你能照顾得过来。” “真的?”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真的,你赢了,开心了吧?你妈眼眶都红了,看起来特难过,你是不是感觉特好?”周小哥凉凉地问我。 “我也不是故意想气她,是她太霸道了。”赢了一场战役,我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底气反而越来越薄弱,“她没真哭吧?从小到大,我还没见她哭过……” “在我面前是没哭,谁知道转过头去有没有哭,反正我看她抹眼泪呢。”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吓我,反正周小哥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特夸张。 我没说话,暖丫过来蹭我,我摸摸它的头,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似乎看懂我的心思,不再烦我,转而去蹭周小哥。 周小哥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妙鲜包打开放在暖丫面前,暖丫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拍了我一下,半真半假地抱怨:“你看把咱闺女饿的。还说你妈霸道,你就不霸道了吗?你带暖丫出来前问过暖丫吗?你怎么就知道她愿意跟着你在外面受冻挨饿?” 是啊,我没问过暖丫,只是觉得我是主人,我把她养大,她理所应当服从我的一切安排,人类也许都有这种自以为是的陋习,我自己都是这样,又有什么权利去怪别人呢? “算了,先回家吧,你是想去我那儿,还是继续住你的小猪窝,都随便你。”等暖丫吃完东西,周小哥将她抱起来裹进棉衣里,拍了拍我的头,“其实吧,人一旦长大,自由就变成相对的了,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但至少要在生活无忧的条件下吧?每次都撂狠话:我不靠任何人。但是你想想,月底的时候谁给你交的房租?你饿得快横尸的时候谁给你收的尸?每次回家谁往你包里塞肉塞钱?你赚那点钱,只用来零花当然觉得挺充足的,真亏你好意思说独立说自由。明明就是个豆芽非冒充大树,人的叛逆期再超长也该有个限度。” “可我真的不想再被家里管着了。”我喃喃地嚷。 “那就拿出个真正独立的样来给大家瞧瞧,一边嚷着独立一边吃着家里,算怎么回事?”周小哥这次真有些生气了。 我…… 我低着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任由周小哥像领走失的孩子一样把我领回家,然后狠狠地生了一场病。 没脸回家,生着病也不能回自己的猪窝,于是我只能继续在周小哥家蹭吃蹭喝蹭床睡,周小哥一边上班一边照顾我和暖丫,累得够戗,所以时常会冲我咬牙切齿。 “我上辈子欠你的。” 我吸吸鼻子,抱着暖丫缩在空调下装失聪,暖丫更是不客气地在我怀里打起了呼噜,吃饱了撑到了的一人一猫看着厨房里一边抱怨一边洗碗的伟岸背影,就这么又满足又愧疚地渐渐睡去了。 4 我终于去找了份工作,在一家公司做经理助理,每天朝九晚五,工作不算多喜欢,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也没什么怨言,被难缠的上司刁难过后,还偶尔会想,其实当老师也不错,至少在没课的时候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情,还有暑假和寒假,福利也不错,很多职业都比不了。这么想着又骂自己贱,于是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 晚上在家还要忙着赶稿子,每每到半夜都累得想撞墙,无力感越来越重,但是想想这就是我自己选择的路,又真的说不出一句怨言,只能将头埋在被子里,大喊大叫着发泄情绪。 暖丫一直待在我身边,我回家,她就在我脚边绕;我写稿子,她就安安静静地卧在电脑桌边的南瓜小沙发上发呆;我洗澡,她就蹲在浴室门口一直等我出来;我睡觉,她就爬到我床头固执地睡在我的旁边。 周小哥也忙了起来,时常几天都见不到人影,我当真过起了跟暖丫相依为命的日子。写稿子累的时候,我会抬起头看一眼旁边的暖丫,她时常是眯着眼睛半入定状态,看我看过来,立刻睁开眼睛,我叫她的名字,她就站起来跳到我脚边来回蹭两下,我说,没事,我就叫叫你,她歪着脑袋看看我,大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受骗的小媳妇模样,那模样时常逗得我哈哈大笑,烦恼啊劳累啊也跟着一扫而光了。 周末的时候,我和周小哥一起吃饭,无意中看到蜷缩在沙发上睡觉的暖丫,那背影显得很寂寞,我心血来潮跟周小哥提了一句:“我们两个都忙,没时间陪暖丫玩,你说,我们应不应该给暖丫找个伴?” “我是没意见,暖丫自己没意见就行。”周小哥继续吃他的饭。 暖丫怎么会有意见?有猫陪她玩,她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这么想。 我认真地张罗起了这件事,也许是有缘,在我有这个想法的第二天就在楼道口遇见了一只半个月大的奶猫,正张着大嘴四处叫唤,估计也是被母猫遗弃的,我拿了根火腿肠剥开皮放在她面前,她饿急了,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边啃边呜咽着,那样子很可怜。 我顺理成章地将奶猫抱回了家,她也是只母猫,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炭丫。因为她全身雪白,只有头顶上有一块黑色的毛,让人想起一个成语:雪中送炭。 我小心翼翼地将炭丫放到暖丫面前,并且介绍说:“这个是妹妹,叫炭丫,你们要好好相处哦。” 暖丫看着炭丫发出“呜呜”的怪叫声,后退后退再后退,然后转身跑掉了。 “你怎么这么不友好?”我在暖丫身后责备她,拍拍抢了暖丫的碗正埋头猛吃的炭丫,安慰道:“小炭丫,暖丫姐姐会接纳你的,放心吧。” 不过,很快,我发现自己过于理想化了,猫没那么容易接纳别的同类进入自己的领地,暖丫也一样。 她对炭丫充满敌意,甚至经常用爪子挠炭丫,炭丫才一个月大哪里打得过已经四个月吃得身强力壮的暖丫,经常被挠得嗷嗷大叫,我闻声赶来,解救下炭丫的同时也会责备暖丫。 有一次,暖丫咬着炭丫的耳朵不放,我正忙着写稿子,被炭丫凄厉的叫声吓了一跳,冲过来看到那副以大欺小的情景气不打一处来,第一次伸手打了暖丫一下,并且吼她:“暖丫,你太让我失望了,走开。” 暖丫呜咽着跑开了,她钻进床底下,一天都没出来,我生着气,也没理她,而是忙着安慰炭丫,给她开了罐猫罐头。 慢慢地,我发现了事情不太对劲,暖丫开始躲着我,对炭丫也是敬而远之,时常自己蹲在阳台上看着外面发呆,背影很忧郁,我一靠近,她就马上跳开,连抱一下的机会都不留给我。 又过了一个礼拜,炭丫已经完全适应这个家了,还学会了用猫砂,时常缠在我脚边“喵喵”叫着撒娇,暖丫越来越沉默,然后在一个礼拜天的下午趁着我下楼拿快递,忘记关门的空当跑了出去。 暖丫离家出走了,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我找遍了家里的角落都看不到她的影子,又在楼下找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心顿时凉了半截,班也顾不得去上,就哭着给周小哥打电话。 “暖丫离家出走了,怎么办?哪里都找不到她。” “你别急,先找找家里,看看她是不是躲在哪里了?”周小哥显然已经到公司了,正在开晨会,压低着嗓子跟我说话,“不一定就是离家出走了。” “我都找过了,连箱子都翻出来看了,真的哪里都没有。”我继续哭,一边哭一边在楼道里翻翻找找。 “那你先在附近找找,我马上赶过去。”周小哥说着挂断电话。 等周小哥赶回来的时候我正不知所措地坐在楼下的石阶上,他拉着我又四处找了找,问:“你带她去过哪里没有?” “她胆子小,不爱出门,我就不勉强她出门了,所以基本哪里都没去过。”我哑着嗓子答,跟着周小哥的脚步四处找,边找边抱怨,“她怎么会离家出走呢?我对她那么好……” “不会是因为炭丫吧?”周小哥提醒我,“她不喜欢炭丫,你又老护着炭丫,她觉得自己在家里失去地位了。” “怎么可能?我把炭丫带回来还不是怕她自己太孤单吗?而且炭丫小,我护着她也是应该的,总不能看着她欺负小的也不理不问的吧?她哪里失去地位了,我最喜欢的还是她。”我很委屈。 “可是暖丫不懂这些,她只知道,你突然又带了一只猫回去,那只猫抢她的吃的,抢她的床,她保护自己的地盘却被你骂,甚至被你打……”周小哥回头看我,“你是为她好,但也许你的方式太粗暴了。” “是这样吗?”我不太相信。 “她现在就像你跟你妈闹别扭那会儿的情绪一样。”他又补充了一句。 我真的说不出话来了,可能我真没考虑到暖丫的感受,只是一门心思觉得为她好,从不觉得自己有错,被反抗之后还觉得无比委屈。 那么,当初我妈是不是也是这样感觉呢? 就这么盲目地找了一个上午,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暖丫,她缩在我带着她离家出走那天坐过的长凳下面,白白的一团像被遗弃在路边的糯米团,灰灰白白沾了一身尘土,我奔过去叫她的名字,她听到我的声音抬头就往我这边冲,一直跳进我的怀里,就再也不肯出来,还使劲往我衣服里钻。 她被吓坏了,她不知道去哪儿,她一直在这里等我来接她回家。 就像我当初一样,也一直在等着谁接我回家。 我抱着受惊的暖丫,眼泪刷刷就流了下来,她也在我怀里呜咽,如果猫有眼泪,我想她一定也在大哭。 “有其母必有其女,暖丫的脾气跟你真像。”周小哥在一旁糗我。 “哪里像了?”我红着眼睛瞪他。 他笑:“怄着一口气,闷闷不吭声,然后再用最激烈的方式反抗,忘记了世界上有个词叫沟通。” “我跟暖丫怎么沟通?我又不会猫语。”我反驳。 “你跟你妈总可以沟通吧?据我所知,你精通汉语,还精通你家的方言,偶尔还来两句英语,人才啊你是。”周小哥憋着坏嘲笑我的样子很欠抽。 可我这次不想抽他,因为他说得对,这么多年来,我跟我妈,甚至我爸都缺乏沟通,或者说我一心想着反抗,根本没注意到,原来事情是可以用沟通的方式解决的。 5 将暖丫带回家后,我暂时先将炭丫与她分开,两个丫头各自有自己的领地,有自己的碗和水杯,有自己的窝,虽然她们喜欢争夺我的床,但是紧张的气氛慢慢缓和了。 我不许炭丫抢暖丫的东西,也不再责备暖丫,在两个小家伙第一次友好地互相给对方舔毛的时候奖励她们吃罐头,夸奖她们是世界上最乖巧的猫丫。 周末的时候我跟周小哥回我家,饭桌上我尽量温和地跟老爸老妈说话,偶尔老妈因为一些小问题指责我,我也不回嘴,傻笑着带过,渐渐地,老妈指责我的次数开始变少了,我明白了,态度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晚饭过后,老妈洗碗,我挤在旁边东摸摸西看看,最后忍不住问了压在心里许久的话:“妈,你为什么没留外婆的照片……想她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不也挺好吗?” 老妈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看我,然后又低下头去继续洗碗:“你什么都不懂。” 要是以前,听到这样的话,我肯定又会跳起来,肯定又是一场争吵,但是这次我没急,我想听听老妈接下来想说什么:“我不懂,你告诉我呀,告诉我,我就懂了。” 老妈显然是没想到,我会这么说,眼神变了变,还是回答说:“老一辈有传统,照片是人留在世界上的牵挂,离开的人把自己生前所有的照片都带走,就能无牵无挂地投胎转世了。” 比起自己的思念,老妈选择了让外婆无牵无挂地离开,我却一度以为她薄情…… 我站在老妈背后,只觉得鼻头在发酸,只想骂自己浑蛋,那句“对不起”哽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唉,其实也不怪你什么都不懂,怪只怪我和你爸那么早就送你去上学……”妈妈洗着碗,叹了口气,“那时候也是没办法,你爸工作忙,你妹妹还小,你爷爷奶奶身体也都不好,我顾老的又顾小的,实在顾不上你,有一次你自己跑出去玩差点掉在水沟里淹死,我想着把你送去学校,至少你是安全的……谁家五岁的孩子不想着玩啊,我知道你有怨气,所以什么都想给你最好的……” “妈,别说了……”我在她身后泣不成声,“对不起,我真的什么都不懂,就是个浑蛋、傻子……” “哎哎哎……你这死丫头,好好的哭什么?”老妈转过身来对我嚷,但是嚷着嚷着眼圈也跟着红了。 我不想哭,可我忍不住,周小哥说得没错,我就是棵豆芽,还非要冒充大树,幸好暖丫这个小家伙将我折腾了一番,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真实样貌,让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多幸福。 那之后的很久很久,我都会看着暖丫和炭丫熟睡的样子,小声地笑,周小哥问我笑什么,我骄傲地回答说:“我有两个闺女,而且我把她们养得又白又胖,这不值得骄傲吗?” “白痴。”周小哥笑着骂我,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不理我的疯言疯语。 可我是真的很骄傲,我有两份全心全意的陪伴,我永远都不会孤单。 南门大侠 1。 我无法忘记那张丑脸。他太丑了,丑得堪比现代艺术,嘴巴宽厚,鼻梁塌陷,脸上雀斑横生,两只小眼几乎没有眼白,仿佛刀片在倭瓜上划出的两道小口,让人一度怀疑他无法看清这个世界。 比长相更奇怪的,是他的名字——周红霞。这是女孩子的名字,是地道的乡下女孩子的名字。没人猜得出他父母起这名字的初衷,或许连他父母都曾松一口气,幸亏这不是女娃,男娃长成这样,已属家门不幸。他的同乡大勇告诫我们,不要叫他“老周”或“红霞”,“老周”是他爹,叫“红霞”他会急。从小到大,他只认“大霞”这一个名字。 大霞与我同上县中,准确地说是县里的三中,是全县教学质量最差的高中。这里收容的尽是没考上一中、二中的小败类,也从没有人自这里升上过大学,莘莘学子,碌碌青春,不过是为了高二结束时的会考,会考结束,拿着一纸高中文凭走人。 大家第一次在宿舍相会,坐在床铺上群聊。孩子们认识的方式很简单,每人讲一个黄色笑话,我显然不在行,憋半天,憋出“莎士比亚”的老梗[老梗,指被用了无数次的旧搞笑桥段,或是大家都听过的笑话。 ]。多数人面露憾意,应付性地咧嘴了事,大霞却不懂,扭头问身边的人,瞪着小眼期待答案,然后狂笑不止,谁都劝不住,越劝笑得越放肆。他也不许任何人碰他,一个乐到极点的人,全身都是敏感的。 当晚,他贿赂同学,调换床位,主动与我做起朋友,自此阴魂不散,自习课挪过来聊天,放学拉我一起吃饭,连晨跑都故意挤到我后面。我虽然不敢正眼瞧他,还是接受了这份情义。大霞其实人不错,有着山里人特有的仗义与豪爽,只要你开口,他什么都肯干。 周末,大霞从老家带来一袋粮食,准备去食堂换成粮票,有同学问:“大霞,这么一大袋子,你抱得动吗?”大霞愣一下,搬起地上的粮食抛向空中,一边抛一边咬牙切齿地说:“你看我能不能!你看我能不能!”宿舍里哄笑起来,叫好声此起彼伏,大霞受到鼓舞,咧着大嘴将粮食抛得更高。突然,他停下来,丢掉袋子,收起笑意,噘着嘴巴说:“笑你们个头,就知道你们是爱笑话我们山里人。”大家笑得更开心,劈里啪啦倒在床铺上。 熄灯前,有同学问:“大霞,你老说你一米七八,你能脚蹬住这边的上铺,手摸到那边的上铺吗?”大霞放下手里的书,坐起来说:“什么叫摸到?我能用手抓住对面的上铺,不信你们把我托起来试试。”众人托起大霞,大霞完成任务,正待炫耀,门口传来女班主任的声音:“都几点了,闹什么闹!”所有人第一时间滚回床铺,只留下撑在空中的大霞。班主任走进来问:“红霞,你干吗呢?”大霞汗如雨下,却动弹不得,喃喃地说:“张老师,我……我没干啥。”班主任说:“还不回你床铺睡觉去!”大霞委屈地说:“张老师,我……我回不去。” 春季运动会上,大霞代表我们班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他显然不懂什么是三千米长跑,枪响那一刻,即开足马力狂奔,龇牙咧嘴,昂首挺胸,将一干名将远远甩在身后。全校师生惊呆了,一个个站起身来,哄笑声、叫好声回荡操场。一圈半后,大霞体力不支,步伐失去平衡,像只中了毒的螃蟹,名将们陆续将他超越,接着超了他一圈、两圈,他停下来,望望天边的红晕,径直走回自己的班级。 我问大勇:“这家伙一直是这样吗?”大勇笑着说:“怎么会?以前在老家他不这样,他家特别穷,爹没本事,是个瘸子,娘跟人跑了就再没回来,他爷爷奶奶都嫌弃他们家,一直住在叔叔、大爷家养老。总之,他们家属于抬不起头做人那种,现在出来上学了,当然很开心,这边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孤立他。” 我相信大霞是享受自己的“活宝”身份的,因为再傻的人也能分辨出那些笑声的真伪,可他始终如一地扮演着二百五的角色,并乐此不疲。 黑暗中,他翻过身,静静地望着我。我揉揉眼问:“怎么了?”他说:“莎士比亚……”然后捂着脸咯咯笑起来。 2。 我们当初所在的那所县中,地处牛城郊区,毗邻火葬场,空气里终年弥漫着奇怪的焦煳味道。这种味道激发出青春期男生潜在的暴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校门口到操场,每日厮打声不断,几乎所有男生课余都在打群架。学校南门是主战场,逢周末,那里的群架动辄百人,声势滔天,荒唐的是,这些群架多数以半娱乐姿态出现,同龄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仇恨,大家不过是无聊,两三个学生的拌嘴,片刻便演变成一大堆闲人的群殴,其实只是为了精神层面的饱满。 大霞成为南门外的明星,不是因为他身手有多好,实在是参与度无人可比。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只要认识他的,都约他助阵,有时候两边应下来,不知怎么办,就抽签决定帮谁,失败一方也不会恨他。大霞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出身不好,长相不好,成绩不好,甚至连个黄色笑话都不会讲,能够支撑自己在这个地方立足的,只剩下仗义和豪爽,他期望自己无私的付出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信任,然而事与愿违,大家还是习惯将他当作活宝,对他的期许,永远只是一阵可以缓解压力的笑声。 大霞开始挨打,各帮派火并的规模越来越大,争相拉拢低年级新人,大霞成为这些新人练手的靶子。他们有个共识:此君白打,不会记仇,不会告发。楼道里,食堂里,操场上,南门外,大霞和一个又一个男生动手,被一伙又一伙男生追打,他果真没放在心上,从未告发过,他觉得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江湖恩怨,江湖上的恩怨,不算恩怨。 但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许别人打他的脸,每每失势关头,第一件事便是护住那张丑脸,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松手。我不理解,去问大勇,大勇说:“他爹当年就是被人打脸打蒙了,跌到沟里摔断腿的。”也许是命运安排,大霞每次参与斗殴,总会被对方打脸,他的脸实在太大了,这种先天性的缺憾真是令他伤透了脑筋。 学校里最著名的地头蛇盯上了大霞,这次他无论如何是护不住了,索性主动前去讲道理,他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过去无冤无仇,今后只想做个朋友。”地头蛇一路把他打出宿舍,再一路打到他的宿舍。最后,地头蛇打累了,嘲弄大霞,呼出一个耳光问:“今天打你的事,敢告诉老师吗?”大霞含着泪故作镇静地说:“你放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地头蛇乐了,再戳大霞脑袋一下说:“那你说说我们这次该不该打你?”大霞委屈地挤了下眼泪,恢复脸色说:“是我的错,我……我以后不敢了。”宿舍里集体哄笑起来。 一般来说,遭此大辱,人的性格与行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改变,可这逻辑不适用于大霞,没过几天,他又和别人约架去了。支撑大霞对生活充满正能量的,是班上一个叫爱琳的姑娘,她与我同桌,有几分姿色,外加性格开朗,能够接受班上坏孩子的玩笑,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大霞聊天的女生,于是大霞迫不及待地迎来了初恋。 一个月后,爱琳成为大勇的女朋友。 大霞心碎不已,通过我给爱琳送了封信,满纸的语病错字迸发出山呼海啸般的爱意。大勇暴怒,指责大霞不义,大霞强硬回击,坚持自己有表白的权利,他大声告诉在场的人:大勇能认识爱琳是自己的功劳,他才是第一个认识爱琳的人。 南门外,大勇领着几个手下围殴大霞,大霞流着鼻血滚在地上惨叫。我冲过去拉住大勇的胳膊喊:“别打啦!你至于对老乡下这么重的手吗!”大勇停下来,望着我不作声,大霞爬起来,用脏手抹了把鼻涕,抓住大勇洁白的领口喊:“张大勇!你有种今天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就不算男子汉!”大勇一脚将大霞踢翻,招呼手下离去。 这个丑陋的、辛酸的、幽默的、可怜的男孩子再次哭了,这次,他哭出了声,他再不顾旁人的脸色,崩溃式号丧,他连哭都哭得这么难听,仿佛一只病入膏肓的豺狼,凄凄厉厉,点燃远处的夕阳。 多年后,他告诉我,和大勇这场架是他前半生最痛的一段记忆,以往的种种欺负不过是些皮肉之苦,而这一次,他感到心底有块柔软的东西被践踏了,这是一种无仇可报的屈辱,是一种直达心底的悲凉。 2001年秋,三中的学生在一次群架中闹出人命,随后检察院的车开进操场,学校南门竖起“派出所常驻治安办公室”的牌子,从此那个地方再没有人敢打架,而远在城里学美术的我也渐渐失去了老同学们的消息,我只听说大霞被班上的坏孩子孤立了,在万分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会考结束后他第一个离开了校园。 进城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超子,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别忘了我。” 3。 2009年春,我离开CBD,前往崇文门附近一家企业上班,在那边的楼道里邂逅卖便当的大霞。 当时我十分尴尬,接过他递来的打火机点烟,火苗蹿出一尺高,把前面的刘海儿烧掉大半。他望着我头顶升起的那团烟雾,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了足足两分钟。八年没见,我们第一时间就回到了熟悉的节奏。 大霞说,他2007年来京卖便当,先替别人跑了半年腿,表弟来京后俩人合伙干,他负责做,表弟负责送,忙不过来时自己也出门送餐,没想到今天第一单买卖就遇到了故人。下班后,我赶到大霞住处,约他们哥俩出来吃饭,席间以一个专业营销人士的身份帮他们做产品分析。我告诉他们,想赚这一带白领的钱,首先要增加菜量,其次是样式,最好学学韩式、西式快餐。大霞为难地笑了笑,鉴于哥俩的实力,我的要求显然高了。 当时最令大霞头疼的,不是拙劣的生产力,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二丫。二丫是个黑黑瘦瘦的关中姑娘,也做便当买卖,后台硬,舅舅在崇文门附近开餐厅,她的便当全部出自那里,口味、花样远胜大霞哥俩。面对二丫这样的大敌,大霞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打价格战、服务战,反正他不嫌累,表弟忙不过来时,他就放下勺子骑车送饭。 一个月后,二丫成为大霞的女朋友。 我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掺和在一起的,向他请教。他告诉我,他和二丫在这一带便当市场斗了很久,今天你赢,明天我赢,直到有一天,二丫当街拦住他的车子向他道别。她说她舅舅要她回老家相亲,届时如果村长儿子点头,她就得嫁人,她不想离开北京,也不敢拒绝舅舅,她父母双亡,是舅舅养大了她,还供她上完高中。大霞大惊,驱车杀到二丫舅舅所在的餐厅,拍着前台处的桌子嚷嚷自己要做二丫的男朋友。二丫舅舅现身,唤出后厨二百斤重的大胖,大霞气运丹田击出双掌,被大胖一脚踢出门外。大霞不忿,隔天再去,又被轰出。他干脆停下手里的工作,每日专挑午餐和晚餐时间赶往二丫舅舅的餐厅,扮演滚刀肉,大胖明显招架不住,二丫舅舅亲自抄拖把上阵,大霞把大脸放在桌上让二丫舅舅敲,二丫舅舅大喝一声敲下去,大霞起身跑了。 公寓门口,大霞望着二丫傻乐,二丫放下行李说:“我舅不认我了,我也不想再跟着他干,既然大家是做便当认识的,那就一起做吧,我有手艺,炒的菜比你炒的好吃。”自此,二丫成为便当小分队大当家,大霞则成为职业送餐员。 大厦一楼大厅,物业经理发现我与大霞交谈,走过来问:“这就是给你们公司送饭的那个人?”我说:“是,正和他商量我们那一层的订餐情况。”物业经理转向大霞,扬起下巴露出鼻毛说:“我告诉你,卖盒饭的,以后你们这种人少用大厅这边的直梯知道吗?你们这种小个体经营者,连身像样的制服都没有,我们这边上楼下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你以后上楼用拐角处那个直梯。” 物业经理走后,我看着大霞,期待他找补面子,向远处骂上一句“傻×”,可他没有,他缓慢地卸下笑容,憨厚地抿了抿嘴,接着又笑起来,说:“那就这样了,我和我弟十二点送过来,我先回去帮二丫炒菜。” 即使有了二丫的手艺,大霞的便当生意依旧不好,园区做快餐的越来越多,多是韩式、西式口味,菜量虽不如大霞给得多,价格也偏贵,可女白领们喜欢,现在的女孩子已不在乎午餐价格,她们喜欢新潮的口味,也生怕自己吃得太多。 大霞没什么挫败感,反而精神头比以往更足,早上奔波各处散发传单,中午奔波各处送饭,下午还要拜访那些习惯加班的广告公司。他奉行着和早年类似的人生哲学:自己什么都没有,没学历,没身家,没后台,有的只是使不完的力气和一腔的执着。他似乎总有一种超然的乐观,认为相比同龄人,自己已经收获了爱情,并在为娶那个姑娘而奋斗,市井中的嘴脸与刁难就算了,那都是些小坎坷,事业上的坎坷,不算坎坷。 为了给大霞抹平一些坎坷,我支出损招儿,告诉他以后每个月给这边大公司的前台姑娘们两百元钱,即便是大公司的前台,实际工资也并不多,两百元同样值得尊重。大霞采纳了我的意见,销售业绩开始增长,一季度下来,聘用的临时工增加到两个,半栋楼都能闻到二丫饭菜的香味。可好景不长,一家以数字开头的知名快餐企业入驻园区,人家既有实体店,又附带送餐服务,送餐员还都是水灵灵的小鲜肉。大霞的两百元政策失效,送餐员恢复到他和表弟两人,渐渐地,表弟也用不上了,他的便当生涯走到了尽头。 新年过后,大霞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迎来转机,二丫舅舅终于认可他与二丫的交往,并答应借给他们八万元。他们转投郊区,在职大南门附近的平民市场开了个小餐馆,经营早点与油泼面。 4。 由于地理原因,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复往日,彼此间联系愈发地少。直到2010年夏末,我搬到女朋友家所在的三间舍社区,才与大霞有了第二次团聚的机会,他和二丫所在的市场与三间舍相隔不远,步行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周末,他亲自下厨招待我和我女朋友,坐在桌边笑嘻嘻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媳妇老家的秘方,别看就一碗面,我学了一个多月才出师。” 可惜,大霞的境遇从来不会像他做出的饭菜那样美好,他们的生意刚刚有了点儿起色,就面临关门歇业的危险,他们招惹了三间舍最著名的一个浑蛋。 当年的三间舍,地痞丛出,很多无所事事的本地混混儿以欺负外地商贩为乐,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叫作老虎,老虎和他的手下很好辨认:光头,文身,出入乘坐一辆红色马自达。这帮人专门在职大附近收取外地商贩的保护费,且专挑证件不全的下手,老虎自称上面有人,不给钱就捣乱,扬言一个电话就能封店抓人。 二丫说,老虎要的不算多,一个星期三百元。可大霞表示心疼,他是卖便当出身的,知道这三百元来得有多不易,何况自己和女友舅舅间还有份巨额的债务。他害怕老虎那帮人,也知道这地方很多做生意的都在交保护费,但他就是不愿意。 他站在门口,看着老虎和手下进去轰掉吃面的顾客,踢翻滚烫的汤锅,二丫和表弟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老虎返回门口,用力扇大霞一个嘴巴子,说:“小子,明儿还这点,有种你就开门。”自此,大霞和他的店成为市场的“明星”,每天早上成堆的闲人围在外面欣赏老虎踢馆扇人,从没有人报警,大霞也不许别人报警,他大喊:“谁报警我跟谁急!” 二丫找到我,要我出面劝大霞交保护费,她不心疼这个钱,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傻。二丫流着泪说:“你认识他最久,你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的吗?”我说:“算了,还是报警吧,或者你们干脆换个地儿做生意。他现在不见我,电话也不接,看样子是铁了心。”二丫哭得更加厉害,抹着眼泪说:“我想报警,大霞不让,说现在报警,生意就真没法儿做了,老虎他们最多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出来后还是不会放过我们。我也想过搬走,可开这个店的大部分钱是我舅舅的,我舅妈一直在逼着我们还债,离开这儿,我们怎么还啊?这该死的大霞,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该来找他。”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了,大霞的店早已没了顾客上门,窗口的玻璃碴儿被淅淅沥沥的秋雨一点点敲到地上,他每日里准时来到市场开门、打烊,端坐在椅子上注视来往人群。老虎来闹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对这个丑八怪愣头青厌恶到了极点,这小子无意之中拆穿了那个“上面有人”的谎言,至少所谓的“工商局关系”始终没有出现。市场里其他商贩陆续开始拖欠保护费,他们给老虎的理由是:“那个卖油泼面的活宝什么时候交钱,我们就交钱。”老虎向大霞发出最后通牒:保护费降为每星期两百元,要么交钱,要么两周内关张走人。十月份的最后一天,他会带全部人马来做个了断,害怕的话,可以报警。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事实上,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从未见他有过真正的胆识,他就是个外表豪爽仗义、骨子里仅仅靠蛮力汲汲于生存的素人[素人,平民、平常人。 ],他早就习惯了被嘲弄、欺负,也忽略了诸多嘴脸与刁难,他默默无闻的人生躲避着各种波澜与变数,苛求的不过是一隅之安。 早上七点,他来到市场,在众人注视下重新打开那扇残破的门,瞪着小眼站在自己的店前,一缕阳光从棚顶滑过,照亮人间无数个不屈的灵魂。 我急匆匆向单位请了假,打车赶到事发地点,没有找到大霞和他的家人,整座天棚下都是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警车呼啸着从人堆里穿过,小贩们抻着脖子对着车窗后座叫骂。 老虎留了大霞一条命,只打折他一条腿,大霞的余生将成为一名瘸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警队队长也当场打折老虎一条腿,老虎逃跑时暴力袭警,并试图抢夺一辆三蹦子(三轮车),队长只好拔枪相向。子弹击碎了老虎的膝盖,他摔倒在路边的泥水里,在干警按压下,像只待杀的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那时所有人明白过来:他在警局也没什么人。 我跟着二丫走进病房,对绷带护体的大霞说:“干吗收老虎家里人的钱?”大霞转动眼珠子说:“你小声点儿……过来讲。”我挨着床头坐下,说:“你看新闻了吗?检察院在公诉老虎那帮人,政府要一口气端掉三间舍所有的混混儿,你是主要人证之一,你张嘴,他一准出不来。”大霞咧嘴笑笑,说:“我就是不张嘴,他也出不来了,其他人已经联名举报,市场管理处的干事也被抓了,他和老虎的手下把老虎以前的案子全供了出来,里面还有劫运钞车的事情,你想,他还出得来吗?”我说:“这谁告诉你的?”他说:“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打电话说的,我把店里这一个多月的录像资料都给了他,他还是训我,训我不早点儿报警,训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二丫无话,坐在床边含泪剥了只香蕉给大霞,大霞放下香蕉,侧脸看着我说:“超子,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们是穷人,穷人做不了什么大事,不是吗?现在这样,已经算最好了,我拿这个钱不亏心,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辛苦钱。有了它,二丫舅舅那边的债就还上了,我和二丫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个像样点儿的店。还有,你跟你朋友搞的那个培训班再干起来吧,关了多可惜呀,谁做生意没失败过,接着干吧,我再借你钱。” 我心头泛起一阵酸楚,擦眼望了会儿窗外,回过头笑着对他说:“大霞,跟你说个事,你还记得当年在学校里带人打你的那个地头蛇吗?咱们老同学说这小子被判了死刑,他帮一个竞选村长的人闹事,结果闹出了人命,跟他一起混的你那个同乡大勇因这事也进去了。”大霞摆正脸庞,望着灯光说:“我知道这事,前天爱琳在网上跟我说了,她说她不想受连累,要和大勇离婚。唉,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是命。” 从医院出来,我乘着夜色走在路上,静静地回忆了当年我们在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县中的生活,我觉得大霞赢了,他输了二十多年,却一朝赢得这么彻底。这些都跟命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人情使然,活宝们一旦聪明起来,便很少有人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他们拥有我们不曾拥有或不敢拥有的东西。 5。 2014年夏,大霞的瘸子父亲死在了牛城三院,他花费二十多万元在老家办了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场葬礼,各种铜鼓洋号、露天电影、杂耍大戏整整折腾了小山村半月有余。出殡那天,队伍里开着裹着白布的豪车,风中飘荡着金箔制作的花片,大霞举着孝幡走在众人前面,始终高昂着头颅。 他的快餐店发展到三家,引起同行关注,最终他选择与以数字开头的那家企业合作。店面重组后,旗下员工开始戏称他“周董”,大家喜欢这个称呼,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有喜感。周董发福了,圆润的大肉覆盖了大部分不雅的棱角,他看上去不再像当年那样恐怖,多数人惧怕的肥胖,却成了他这种人的福利。周董的太太也发福了,简直又黑又胖,她不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即使一窗相隔也不肯出来。大霞告诉我,二丫就是这个脾气,早年他也没看出来,她恨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当年曾看不起她的丈夫,现在她也不需要看得起我们。 “干吗非得还钱?”他扶着栏杆说,“你朋友不是说那个培训班正需要钱吗?接着干啊,钱不够再说话。”我说:“算了吧,自己开的班自己清楚。知道你现在不缺钱,还你钱是为了断我自己那份念想,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转过脸问他:“听大勇说你现在在帮他老婆的忙,怎么回事?”他说:“算不上帮忙,爱琳挺不容易的,带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北京,半年多都找不到个像样的工作,我借了点儿钱给他们,他们去安贞门那边卖油泼面了,听说生意挺好的,孩子也马上要上那边的小学了。”我笑起来,说:“你是个好人啊大霞,好人……对了,我以前说过你是个好人吗?”他说:“没有。”我说:“你是好人,真的,大霞,你比我们这些人都好。”他也笑起来,说:“我算哪门子好人,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们知道,我就知足了。” 而我,只有你 “永不堕落,永不后退。永不忘记过去种种,永不用过去种种惩罚自己。永不不开心。永不忘放荡,鲜艳,快活。永不低头,永不妥协,永不忘说谢谢。永不熄灭小宇宙,依然,永不低头。永不。”——这是他们刚来跟我一起生活的时候,我的想法。 现在,我依然这么想。 我养了四只猫,张蜜蜜、张小树、张小草、张皮皮,是的我姓张。我有个大众得不得了的名字,但我是谁我清楚,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刚刚养猫的时候,是我人生的低谷期。那时候我二十三岁,刚刚失恋,事业受挫,在长沙罕见蓝得发指的天空下想念爱情的人山人海,而我在无望等待。就在月湖边的垂柳下,朋友打电话给我,你不如试着养一只猫,猫咪很乖不麻烦,能让你不寂寞。 没想到的是,自从我养猫之后,竟然看到想也想不到的美好。 其实,我不好意思说,我养猫。因为理论上我将在日后供给他们食物,但他们也不见得会因此感激我。我请回了一只黑色的波斯与土猫的混血女,一个白底花斑小男孩。他们以后是我的家人,我的子女,我的朋友,为了他们,我会更努力地工作。其实我这儿原本就是他们的家,只是现在,他们终于回来了。 小树、小草、蜜蜜、皮皮,我是他们的一切。因为我赚钱给他们买猫粮,他们病了,带他们看病、治病,第一次发情期过后,带他们做绝育手术,平时看着他们争抢着吃光几个猫盆里的猫粮,然后一起伸舌头撅屁股舔光盘子里的水,前爪支地头与脖子呈一个斜线,腰部与后腿并行呈直线地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这是伸懒腰呢。然后去猫砂盆里,先闻闻,然后蹲下,面朝外,眼睛微微眯起,与我对视或者纯粹放空,拉屎的小树和小草是坦然的,而皮皮和蜜蜜大约因为是女孩的关系,非常羞赧,统统把头埋在猫厕所里,拉完后迅速而准确地埋好自己的,弹弹后脚的猫砂,优雅地扬长而去。 与猫一起生活的日子,并不那么一帆风顺。几只猫的猫砂并不好清理,因为是流浪猫出身,总有一只猫不习惯在猫砂中方便,清洁,成了我当时的梦魇。不仅如此,与猫交流的时候,我开始学会用猫的方式交流,声音放轻,动作减缓,不急躁,按时喂猫和清理猫砂,为他们剃毛,带他们打防疫针。 养猫之后,我开始养成好的生活习惯。随时顺手收拾房间,每天早晨在起床洗衣服床单窗帘的时候顺手清理猫砂拖地,猫咪打翻的瓶瓶罐罐也随手收拾好。 从破坏王到家政控,中间只隔着养猫的几年,我花了很大努力变成了现在的我。 只是觉得庆幸,劫后余生似的。差一点就如何如何了,肯定有这样的情况,从来都不是最幸运的人,只不过一直死皮赖脸地跟生活牛皮糖。每个年纪都是美的,我现在觉得,成熟一点,渐渐剥开生活的外衣,隐约看到内核。让风景跟一早看过的知识对照,哦哦哦,原来果真有这样的人、事、物,嗯,早有准备。痛苦吗,不是不痛苦的。生活的每一刻都保持清净灵性,但那些红尘嘈杂,也不止浮云。 春 小树 2009年,我因在金鹰网上写娱乐评论产生的少许影响,开始接到一些杂志的约稿,并且成为当年《快乐女声》官方评论的撰写者,我的上司和老板颇为赏识我,当时的老板说,希望我再接再厉,成为金鹰网的一支笔。虽然已是三年前的事,依然铭记在心,感谢他,对于向来缺乏信心的我来说,老板就写作本身的赞许比加薪升职有意义得多。当年的《快乐女声》结束的瞬间,我尖叫着写完那年最后一篇“快女”评论,在办公室里乱喊乱叫,也是这位老板,诧异地问我,至于吗至于吗? 至于。 两周以后,我把小树和蜜蜜接回了家里,我的女领导说:“小胖你一次养两只猫,总会影响工作的。”轻蔑的口气。 作为一个二百五,我本能地回过去:“我跟我家猫都会越来越好的。” 一个半月以后,我正式辞职,对外宣称回家写书。其实不过是在家待着,看看书,写点散稿,我想写的那本书,始终写不出来。最大的困扰是家里永远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猫屎臭,以及经常在角落里发现猫屎的痕迹,窗台、墙角、被单、外套,每一个地方都是小树和蜜蜜的洗手间。 我无能为力。 接散稿子的工作其实也并不轻松,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跟我约稿的编辑要的都是无比着急的闪电活,白天打了电话,晚上必须见到稿子,或者是半夜十一点接到电话,第二天一早要看到稿子,而这个时候,我通常在抱着肥猫满屋乱转,写稿真是一件打扰我跟猫相处的事情,我真心觉得。过了不久,经由网络名人和菜头的口碑传播,我迷上了单机神奇游戏《植物大战僵尸》。 对这个阶段的我和猫来说,《植物大战僵尸》都意义非凡。因为它的出现,我暂时忘掉了掏猫砂的痛苦。不知道是当时吃的猫粮不对,还是我还没适应掏猫砂的苦,每次掏猫砂,我都要戴口罩帽子然后用围巾狠狠把自己的口鼻包裹得严严实实,实在是太臭了。每一次掏猫砂,对我来说都是意志力博弈的胜利,掏完以后都要干呕好一会儿,太恶心了太臭了。我真心觉得那些掏粪工人不容易,而且,猫屎比人屎臭十倍。我根本不理解,为什么猫小小的身体,要拉那么多屎,而且那些屎也未免太臭了吧,虽然小树和蜜蜜拉完屎以后都会把屎用猫砂团起来滚个完整漂亮的粪球,但万一我有几天忘了掏,猫砂盆(当时还不是盆而是个纸箱子)就会变得超级变态的臭,而且很恶心,屎叠着屎,天气稍热,就有一堆蝇虫在猫屎里飞舞组队,太可怕了。我尖叫着崩溃着强忍着恶臭把猫砂箱子抱着扔下楼,中途偶尔会不小心撒掉一些脏猫砂,还要回家拿扫把把这个扫掉,如果楼道有人上下看到,我简直丢脸得要崩溃了,因为猫砂里有屎。 因为写不出任何狗屁,加上有个机会去附近的山里待一段时间,而且家里已经脏臭到我无法克服的地步——我以为我是个心理承受能力极强的人,因为每一个来我家的人都会被我家惊人的猫屎脏乱臭弄到崩溃,一秒钟也不想多待,迅速跑出去。有一个女人,原本是我的好朋友,后来因为我家太臭不愿意做客,时间久了,大家也都断了联系。有此一例,可想当时我是如何生存的。 刚去山里的时候,我身心俱疲。本来就是临时决定的事,我匆匆地交了所有稿子,又带上了两只宝贝猫咪(本想带着寄养但是未遂),带了点书和衣服,还有些洗漱用品就出发了。临走的时候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带上了MP3,本来想真正耳根清净一下,不过没有歌怕到时候会崩溃。坐了一天多汽车,因为是山路,所以更加颠簸。猫粮很重,还有猫砂啥的,后来我发现猫很会在黄沙里大小便,根本不用我千辛万苦带的两袋猫砂。 在这里待了很多天,每天都在山林呼啸河溪奔流中慌忙度日,猫们则是很自在,很快适应了环境,到了饭点一敲饭盆就飞速冲回来,小树很乖,不到处乱跑,蜜蜜则是社交恐惧症,除了偶尔对停驻在草地的小鸟表示出极大的捕猎性质,他们跟在城市里生活毫无二致。 在山里跟杜伯一家相处良好。杜伯的家是个大家族,儿女都在大城市,环境在山里算是巨富,家里装潢非常好,吃用都跟城里一般。他教我写隶书,我们经常下棋喝茶。他近年多喝普洱,我也蹭着喝了不少,相见甚欢。他也爱猫,尤其是,小树和蜜蜜又干净又乖巧,毫无野猫之萧瑟感,他说,古人管宠物猫叫做狸奴,听起来好风雅。 走之前我买了匹杜家小妹陀自己做的蜡染,回来桌布窗帘和新唐装都有了,我心满意足。值得一提的是,多了一块布,是杜家小妹特意强调的,给小树和蜜蜜做身衣服,后来回到长沙,我忘了这件事,现在想来,真是遗憾啊。民俗风的小树和蜜蜜潇洒出街的样子,真令人神往啊。 回长沙以后,为了庆祝张小树、蜜蜜和他们肥胖的爹爹我自己安然回家以及孩子们都胖了壮了,我买了一套天青,意外之喜是同款带茶船。还买了一个拳头大的茶宠,绿变金黄的三足金蟾,热水淋漓时,一派金黄烟霞缭绕,好看极了。 小树这个傻孩子,每次茶宠变色的时候,他都凑在金蟾的身上偷偷摸摸地嗅着,然后舔一口,我伸手弹他的脑门,他才一个箭步跑走。没几天,深夜两点,我听见客厅一声巨响,是瓷器落地的声音,张蜜蜜张小树彼此追打跑出的风声咻咻作响,我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没胆量当下去看,忍了一夜才来看个究竟,新的全套天青,剩一个小杯子了。气得我对着他们臭骂一顿,“我靠!我他妈真的要扇你们!” 骂也没用,小树还过来舔我的脚趾,我翻了个白眼,上网跟亲友们投诉他们。有个猫奴大姐安慰我说,嗨,天青算啥啊,蒋蓉的南瓜壶,我家猫蹭蹭给我打了,一脸不服小样还瞪我,意思是,这个家是我的,东西都是我的你怎么的吧! 我服了。 在家继续写隶书,毕竟没基础,写得不好看,但我想着,只要坚持写,总有能见人的一天吧。写字的时候,猫会过来踩在砚台里,一路跑过去,就留一路黑色梅花印,风雅极了。笔洗里的水是他们一定要喝的,我喝止多次都没用,明明猫食盆里的水从来都不缺,他们还是看见哪里滴水就过去喝几口。 有朋友来做客的时候,家里的猫和茶是我最好的待客方式。小树是非常贪吃的猫,所以飞快地跑向十斤肥胖猫的阵营,他从小正太进化到电车吃货的路上,只经过了短短几个月。2009年的冬天,他还是一个瘦弱灵活的瓜子脸小男孩,眼神机敏,很温和,黏我,也黏任何来访的客人。除了猫,我还有很多茶,各色普洱、大红袍、水仙、肉桂、顶级茉莉花、龙井、正山小种,都是我爱的。这几样我爱的茶搭配着喝,饮下去五脏内气韵缭绕。这样的好滋味,最是重新做人的时候,我热爱有茶有酒有猫有友的日子,我热爱知道自己是谁要干吗怎么干的好日子。 这几年,我开始长大,心里骤然柔软。 小树现在十四斤,像我一样肥胖,肉乎乎,对周遭世界全权信赖。所谓周遭的世界,无非是我而已。我不敢得病,也不敢过得不好。我怕我病了,我落魄,我沮丧,我一蹶不振的时候,张小树会挨饿,喝不到水,饿死,渴死。 夏 蜜蜜 上一次哭,大概是蜜蜜从楼上掉下来的时候吧。那一夜,我凌晨四点加班回家,纱窗是半开的,室友一早已经在自己的房间睡了,客厅里只见小树,没有蜜蜜。我四下找了起来,并没有看到蜜蜜的影子,而半开的纱窗外面,楼下遮阳棚的浮灰上,是一些凌乱的爪印,有一双爪印是明显滑下去的。我想了想,应该是蜜蜜扒纱窗的时候不小心掉到遮阳棚上,然后挣扎了一下掉到楼下的。这么一想,就觉得又恐怖又崩溃,赶紧下楼去找猫。小区里找遍了,没有看见蜜蜜,我四处喊,拿着猫粮到处撒一点,心里怀着一丝希望我家是五楼她明显是在四楼以后掉下去的应该没事。 三小时以后,我回家了。我们小区,隔壁小区,统统找遍,身心俱疲,万念俱灰。 我已经开始琢磨着,要在微博上发寻猫启事,在小区要张贴一下告示,蜜蜜的照片要大,手机要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等等。室友这时已经起床,洗漱完毕了准备上班,看我一脸面瘫绝望,他安慰我说没事没事,猫都命大的,而且蜜蜜这么聪明,没准会回来呢。我说对对对肯定会的我相信,说着说着,忍着忍着,还是哭了。真是丢脸。 这时候我打电话给上司,我家猫掉到楼下了,今天想请假找猫,他很不高兴,电话里说了句什么,就挂掉了。事实上,这成为了我们日后心里的疙瘩,而当时,我并不知道。 室友出门上班,十五秒后激动地开门大叫我的名字,说蜜蜜在楼道呢在楼道呢! 是的,我的大女儿,女黑侠张蜜蜜正盘卧在三楼的拐角处,身后是一坨屎,面前是街坊给的几块饼干,她自己浑身泥巴,看我出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路的时候屁股一滴一滴地流血,之前的威风一夜之间消失无形。那一刻我的心,个中滋味实在难以描述。一方面激动于蜜蜜回来了,但看到蜜蜜的惨样,又怕她会死。 蜜蜜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找了个角落默默趴下——她太累了,又累又怕。我不敢抱她,怕她身上还有别的伤,我一抱她一挣扎,只会更加严重。我打了电话给帮她做绝育的医生,大夫说赶紧装到箱子里送来,我看蜜蜜当时的惨样,很怕她再颠簸加重伤势,于是央求他能否上门出诊,我多付一些出诊费。那位医生人很好,一直在做流浪猫狗的绝育,也救助了很多小动物。他一进门,先去检查了一下蜜蜜的肚子和四肢,蜜蜜的右后腿受了伤,不过没有骨折,小腹受了些内伤,幸好并不严重,打了一针,并且做了清理和包扎。整个过程中,蜜蜜都异常地配合,绝不是平日里一看见人来就四处逃窜的模样,她心里明白,我们对她的好。 医生向我保证,蜜蜜不会死了。她睡觉之前我赶紧喂了点猫罐头,小树也一反常态没有跟她争抢,反而靠在她身边,默默地,默默地,一口一口帮她舔掉身上泥泞的渣痕。 过了几天,蜜蜜痊愈了。后腿偶尔会露出不方便的痕迹,爆发力受到了挫伤,其他的,一如既往。而那些天,我的心情是什么呢?虽说人与伴侣动物在一起,于外人看来都有种不能理解的亲密,即使再大力解释“我们是不同的”,依然有种无力感。可是真的,从没有认真爱过谁的我,开始有了责任感。我没想到,有一天我可以养成照顾其他事物的习惯,或者,这其实是身上潜藏的超能力,只有遇到事情的时候,才会被激发出来。尽管这让我之前的人生难免蒙上一种无用食草男的色调,但我庆幸蜜蜜没有死,没有丢,她在家里,在沙发上在窗台上,也在我的桌脚旁。 作为一只黑猫,我跟蜜蜜之间的互动并不一帆风顺。刚到我家的时候,我有点怕她。对于一个养猫生手来说,黑猫真的有很多传说中附加的神秘色彩,我根本不敢惹她,而且好久了我都看不清她的长相,全黑的猫咪几乎看不见表情,她绿色和黄色渐变的眼睛在夜晚室内灯光照射中折射出的色彩,经常让我心里哆嗦。 养猫的第一个冬天,是我难过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知道真正的猫厕所跟纸箱子有多大不同——原理是一样一样的呀,只不过纸箱子没有盖而已。可是差别太大了,因为猫厕所会控制猫砂的臭味,而纸箱子则让臭味如入无人之境地进出自如。因为湖南冬天太冷,我的客厅没有空调,所以晚上他们都会跟我一起睡,问题是,在我睡着的时候,就是他们想上厕所的时候。第N次在被子上发现猫尿的大片痕迹和猫屎印的时候,我真的要崩溃了。我想了个办法,把装猫砂的纸箱子拿进来,那些天因为太冷,每天叫外卖上楼解决吃饭问题。我自己身处泥沼,早已对星空仰望不能,我不知道没有猫屎臭的屋子是什么样的,所以,也根本不觉得当下有任何不妥。直到感冒后,一个朋友来送药给我,一进门他惊呆了。太脏了,太乱了,太太太臭了。他大骂我一顿,瞬间开始着手帮我清理,先是把猫砂箱丢下楼,然后用84消毒液把遍布整套房子的猫屎弄掉弄干净,丢掉了很多被猫们拉过的东西,然后点香——从此我迷上了香道,不仅仅是它本身的美,对一个养猫的家庭来说,味觉是让我平复心情重新做人的重要渠道。 养猫好几年了,我比起以前的刚烈决绝,执念上来后的不管不顾,现在确实平缓了很多。只是因为开始明白,说真的,终身皆苦皆悲凉。谁比谁不容易呢?算了,互相体谅点吧,本来日子已经足够无聊干枯难熬,何必彼此添堵呢? 事实上,蜜蜜消失过好几次。都是躲在被子里、柜子里、箱子里,然后我在家找五小时都看她不见,后来慢慢出来。在找猫的时候,是我最焦虑的时候。虽然她是一只特别斯文、淑女的猫,毫无不良生活习惯,从不乱拉乱尿——真的,并不是所有的猫都能做到这一点,我深深地向您保证,但您可千万别以为,蜜蜜是逆来顺受的窝囊废。她之所以被我称做女黑侠,绝对是事出有因的。家里后来一共猫口有四,小草长大后顽劣不堪,皮皮更是个混世魔王,可是我的蜜蜜,她的飞天神猫爪可不是浪得虚名,而且她动口开咬的时候,是真咬。 我被蜜蜜咬过手指,不是亲密地咬表示嬉闹,而是真心地一口下去,我几乎觉得她要咬断我手指了,伤口深可见骨,我的右手食指受伤了。当时当刻,血涌上来,瞬间流了一大摊,我赶紧用手压住然后冲洗,家里没有酒精和碘酒,我用碱性肥皂用力洗手。时间是凌晨两点,而缘由,不过是我在给蜜蜜剪指甲。 那一刻,不是不委屈的。第二天一早,我拖着重感冒的身子去打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还跟给我办理手续的护士吵了一架。她说,打狂犬疫苗是吧,哦,打五针,去交钱吧。我说,好的好的。刚要转身离开,她把我喊住,等等,我要给你重新开个单子,你要打七针。我说,啊为什么呀。她犹疑了一下,呃,提醒偏胖的人要多打两针。 一晚上的委屈不满堆积起来我瞬间暴发,为什么打狂犬疫苗要歧视胖子啊!我被猫咬了打针还要被歧视。凭什么呀! 现在想想,那个护士绝对是好心,人家不过是为我负责罢了,但是当时当下,我身上难受,心里羞辱。这是个很糟糕的冬天。 秋 胖草驾到 我不是没想过要把小草送人的。 他从不亲近我,一走进五米之内就能看到他的脸上流露出极其强烈的排他表情,是恐惧也是厌倦。我并不知道这种心情来自哪里。 有一次,在一个日本的电视节目里,一个西洋猫语专家因与猫对视时平缓眨眼而赢得了这只暴躁猫的好感,以至于猫在她面前撒娇打滚,我看到的时候心如刀割。我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我给了小草更多的呵护、爱、甚至食物,他始终不让我靠近半步。 我想,也许是他被送来的时候,我没有给那个姑娘一份伴手礼。有老旧的风俗说,猫狗进家的时候,要给原来的主人一份礼物,以示聘礼。小草来家的时候,我忘了送那个姑娘一点东西,所谓交接一时不完备,则直接导致日后的沟通不畅。 我觉得,小草没准不是我家的猫,他跟我的缘分不够。 小草最早来我家的时候,我刚刚结束一段痛苦的工作关系,人生无趣到极致,只觉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anything I can do。离职前,于草丛中找到小狸猫的姑娘问我,有一只小老虎一样的猫猫,可乖了可黏人了,送来你家吧?因为是从草里捡到的,所以叫小草。她口中的小草是一只黏人至极的黄虎斑,但究竟是狸猫还是太子?我想见面才能见分晓。 来之前,我一方面开展刚成立的品牌工作室的业务,一方面努力对抗前一份工作带来的忧郁症,尽管已经离职两个月了,可是之前的难过、苦痛、绝望、委屈、不服、崩溃种种种种,始终无法消散。你可以说我执念重心眼小,但用恋爱的心情做一件事的时候,失恋总会打垮你。我是天蝎座,本来可以无所不能,因为种种爱情和伤别离,便变成了有所不能。小草就是在这个尴尬时刻来我家的。 刚来的时候,小草非常怕生,而且警惕性高,人和猫都不能靠近他。他对我嘶吼,追打蜜蜜和小树,虽然当时是小猫,却经常露出街头恶霸的神情,一直很多天了,始终有流浪猫的桀骜不羁。因为小树跟我的关系紧密,蜜蜜则时常隐形让我满屋狂找,我对小草的关注度并不高。到了饭点,我加一些猫粮和水,猫砂脏了,我就去换掉。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学会如何打理猫留下的痕迹,每天勤换猫砂,并且时常请家政大姐来打扫房间,那位大姐住我楼下,每次来我家都说,猫记猫记,这是长沙的叫法,好贴心。她有个小女儿,很喜欢小猫。每次来,都会跟小树和小草玩一会儿。小树的脾气很好任摸,但小草对小姑娘也言听计从,说要抱起来就抱起来,偶有反抗也是甜蜜地撒娇,并不强迫。他的毛发非常美,金色的狸猫,身上有勋章一样一道一道的条纹,在他日益肥胖的肚子上显得意趣非凡,我好想乱揉他的肚子,但几乎没有机会。因为我一过来,他就会拔腿跑开。后来有朋友说,是因为我太胖,让小草有严重的恐惧感,我就更来气。 小草的身体不好,刚来我家不久,开始尿血,我惊慌失措,赶紧送去检查,说无大碍,拍了片子做了化验以后打几针就好了。顺便给他做了绝育手术。太监张小草在解决掉感情隐忧后,飞快地长胖了。而且,更让我不解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之后他还是持续勃发雄性荷尔蒙,多次性侵犯家里的蜜蜜和皮皮。当时,皮皮还是一只幼女猫,我时常看见他趴在皮皮身上,而小树居然过来围观,并且不时舔舐皮皮。我崩溃了。 冬 皮姐 皮姐如今已经一派少女风姿,还是会跟兄长大姐打闹,但她来我家的时候,原本是个混世魔王,脸皮比城墙拐角还厚,以至于她原本的宿主不胜其烦,辛苦工作一天回家连觉都睡不踏实,时间久了,人人都觉得她鬼上身,原不过是家里有个闹海的女哪吒。就各种崩溃吧。 感恩节那天,她被抱来我家。这时候,我家里的猫口为三,蜜蜜、小树、小草,每一个都是人间一霸,而皮皮不过是个刚刚足月不久的幼女,连饭都只能吃幼猫粮,一时间我眼瞅着望眼欲穿,既期待又怕受伤,希望家里有个小猫猫可以从小被我抱大,又怕像小草一样,来了我家以后要经历冗长到堪比冰河时期的水土不服。 那个送猫来的姑娘敲门的时候,我的心情远比去参加任何规模的面试演讲谈判更紧张。她是坐着航空箱来我家的,箱口打开的瞬间,皮皮一个箭步冲出来开始左顾右盼,我蹲下来叫她:“皮皮,过来过来,让叔叔看看能不能做你爸爸。”——说实话,事后我回忆起这一切只觉得我像个骗小朋友上钩的猥琐人贩子,但纯真幼女皮皮看到我,盯住我,然后蹭蹭蹭蹭爬到我脚面,我知道了,这就是我家的孩子。 皮皮来了。 但皮皮过不了多久,就变成了皮姐。 皮姐御驾亲征我家的头些日子,我清洗床单皮套的频率提高了十倍,感谢皮姐强迫我养成了清洁癖的好习惯,因为她动辄拉屎在猫砂盆以外的常见角落,比如我的床单上、桌布上、以及散落在地下的衣服上——甭管这衣服裤子有多贵那桀骜不驯的皮姐她可是照拉不误啊! 我崩溃地尖叫起来:皮姐我求求你啦,别再给我马杀鸡了行不行!您的指甲那是切金断玉的神奇利刃啊,老爸爸我肥胖的肉身压根儿抵不过如此这般的抠挖挠抓撕啊! 皮姐跟我对视几秒,继续踩奶。可问题是这不是奶这是我肥胖的肚皮啊!我并不想这样啊女儿!我挣扎着大叫着,但又不敢做太大动作,说实话,如此自由自在攻城略地的幼齿霸王花猫,是多难得呀? 到了绝育的月份,很多人劝我给皮姐做腹腔手术,但皮姐是个母猫,她做手术,势必要挨一刀。我不想给皮姐来一刀,不想让这个动辄靠着我的肉脚打盹的傻姑娘以后变成个人生只有吃了睡睡了吃的深宫老嬷,我觉得皮姐是最懂我的女儿,她聪明,敏感,有占有欲,对喜好和自我存在感敏感得惊人,她知道我对她好,正如她知道,她也能给我南方潮湿冬天里的一抹体温。尽管,这也可能是她又一次尿在我花血本买的埃及棉八百针床单上。 还是少女的时候,皮姐因为身形契合,对我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产生了深深依赖,一旦我点开机键,打开文档,写下第一个字,她就悠然而至,侧身躺倒,把身子盘成一坨球,而她身下的键盘,则被打出了#%HHLO&¥(()))之类的外星语。 皮姐大一点的时候,变成了一个行动活泼的野丫头,每天跟还处在愣逼阶段的张小树和张小草对打,时而合纵,时而连横,我根本不知道这二男一女纷繁复杂的爱情游戏的脚本是怎么编的,只看到有时候张皮皮持续高涨着激情地疯狂吮吸着张小树下腹的奶头,时而帮张小草舔毛还是牛不喝水强按头式的,一巴掌把张小草打蒙,然后平静地舔舐他金色麦浪般的毛发。 深冬的时候,手边煮茶的风炉上,日式铸铁壶里水声如鱼吐珠,十二月的长沙,因为湘江入城的缘故,水汽让天气阴冷阴冷的。客厅里开了电烤灯,有时候也会开油酊,它们是冬季御寒的好朋友。我坐在书架前的箱子上,捧着电脑写稿听有声书的时候,皮姐跳到我腿上。只有在这一刻,我才觉得肥胖的肉身是有好处的,它让我的猫盘踞在此,不动如山,安然入眠。皮姐时常睡在我的大腿上,我的大腿,是她的梦工厂。真是抱歉啊皮姐,我经常打断你的美梦无痕,因为我腿麻了,我想撒尿,我想找本书看,哪怕仅仅是我想在房间走动一下,我都必须暂时中止皮姐与周公的对谈,轻手轻脚地把她抱着,我站起来,再把她垂直放在原来睡觉的地方,直到我回来。 皮姐来的这一年,我的人生主题是写书和减肥,钱省着点花就行了。我存了点钱,有一点稿费,还会有一点稿费,工作室大概也有一些收入,普洱茶的淘宝生意刚开始,这时候,我家是一人四猫,我心里很踏实。其实写书的话,生活没那么贫瘠,不懒的话,想生活得体面点不是难事。现在在家,每天就是写稿,偶尔吃点东西,大多数时候写稿和跟人聊天,睡得特别晚,醒得更晚。最近可能因为减肥药的关系,精神特别好,我喜欢这种感觉。而在我跟肥胖作斗争的时候,皮姐是我的小精灵,她太热情了,动辄按倒小树狠狠吸奶,是的,小树是一只男猫,可是下腹的乳头两侧已经被吸秃了两块毛,而且当皮姐吸奶的时候,小树根本不会有任何反抗,连意图都没有。 因为吃了减肥药失眠,某一天我听了一晚黄耀明,忽然发现已经凌晨五点。在家的时候除了养猫写稿吃饭拉屎就是看徐皓峰的《大日坛城》。《大日坛城》堪称经文,值得某些时日日日诵读,战意连绵不绝于周身上下皆亢彻夜不眠。里面有句话,顿木对广泽变得如相扑手一般的壮硕身躯感到吃惊,广泽以肥胖者特有的可爱笑容回应。这句话我看的时候会心一笑,觉得作者充满了善意,写的时候还在偷笑。皮姐与小树小草蜜蜜首尾相连,团团睡在我的被子上,我一点都不介意跟猫咪同睡,有些人会骄傲自豪地告诉我,我家猫从来不上床,我不能理解他们的心情。 又一春 我跟人相处得越久,就越觉得猫的可爱。人生依旧无趣,即使视若亲人的朋友,也抵不过彼此失望。许多看似能说会道的人,在他们跟亲近的人有所争执的时候,也只能默默吃亏。如果你是一只刺猬,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刺,它看似武器,实则盔甲。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在跟好朋友闲着聊天,电脑里是萧敬腾的《话不多》,一边写着猫,一边想着他们终于会死去,在我之前,就觉得好难过。在家号啕大哭来着。其实每个人都是强忍着绝望活在这世界上,有人自知,有人不自知。但每个人都是一样在努力让自己的生命丰盈起来不那么无趣和荒芜。感谢我的猫们,因为你们,让我在生命中体会到全无保留的被爱。这份爱,不是无缘无故的,它是大浪淘沙,经过各种纠结,无解,彼此不对付,最终留下来的。因此更珍贵。猫真是这样,他们骄傲,敏感,充满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绝不像狗狗一样对你热情投入,但仔细想想,这样的爱也不错,在家里来客后试图亲之抱之的时候,有时候难免会露出“我不我不我就是不从”的表情,但对于他们认定的人——我来说,我可以任意按倒乱揉他们的小肚子,睡觉的时候脚边有一团毛茸茸的体温,早晨起来有人把你亲醒了,回家一开门就看见他们走过来蹭你的小腿舔你的脚趾——这是皮姐,我的小女儿最爱的事情。我常常一方面受宠若惊,一方面又要假装尴尬地大叫,皮姐,您的口味儿也未免太重了吧!爸爸是中国人,是传统的读书人好吗!别这样! 可谁能拒绝皮姐舌头上那一小片温柔的慈悲呢?我试过,真的不能。 想来,张蜜蜜和张小树,我们认识两年了。对你们给我的爱和温暖,我无以为报,只能继续把日子平静地过下去。我写一个跟你们有关的故事,爱是世间至难说出口的事,但因为你们,使我不至于回家独自孤独。我们相逢在路口,正在往下一个路口走去,我与你们,纵有遗憾,也还有足够的时间持续下去。而我当时并不知道,不用多久,我们分别的时间就要到了。 人生最大的苦痛、难过、悲凉、绝望,都无法付诸言语。那些让人心头乍凉如骨的事,总是不能出口。倘若说出口,便已是别的模样。一个年纪有一个年纪的不堪重负,我们想要的,都是生活在他时他地的别处吧?与猫同居的日子,支气管炎因猫有复发的痕迹,猫屎猫砂的烦恼也不必言,实在烦恼多多,只是提不起兴头收拾。看了无数美式喜剧和电影,只觉人生幻灭处处不在。不工作的时候,连恋爱都无趣如斯,以至于断了所有念想。人鱼的腿,面具的嘴。新小说、新发现——已经不能说谎。但凡事说谎的事,必定会真正发生。还是猫生比较单纯,没有这么多爱恨情仇。 我磨蹭着写着,并不想迅速写到结尾。结尾的意思,就是结果和尾声吗?听起来很不吉利,实际上,我担心的事情,都发生了。 我的小树死了,小草因为胰腺炎引发的破损性坏血症变成了一个瞎子植物猫,每日靠鼻管灌食维生,并且排泄不出来,一周前医生建议我让他安乐死,别受苦了。皮皮因为同样的原因视力受损,蜜蜜虽然表现良好,却也不知道是否有隐患。今天,是这篇稿子完结的时刻,我要带蜜蜜去检查,并且为小草的事情作一个决定。 我怕决定。 两周前,我发现小草走路的时候会碰撞到桌椅,平日里并不会,我担心他感冒了。第二天一早,我收拾东西准备带小草出门去医院,小树在我的梅花缸后面不住地抓挠,我一看,原来是跳不上来了,大笑起来,傻孩子今天怎么这么笨。于是把它抱回沙发。坐下的瞬间,小树肚皮着地。我非常惊讶,这说明他的手脚已经没有力气了,连忙把他扶起来。蹲坐着的小树在三秒内两眼看天,已经不能聚焦了。我吓傻了,赶紧打电话给医生,医生让我把他嘴巴打开舌头伸出来防止窒息。我们都估计是食物中毒。 在把小树和小草装到袋子里送到医院的时候,临出门我发现皮皮也不见了,当天早晨,我的室友开门交接收房手续,并没有关门,我下楼找了一下,没有看到皮皮。可是小树和小草也紧急,连忙送到了医院。一路上小树都在哀号,我用力摇晃他,生怕他睡醒就起不来了,小草很安静。终于到了医院,医生给猫们量了体温,小草状态不好,小树在输了液以后精神不错,还起床尿了一泡。我心神安定了下来,医生说应该无大碍。当天,正是交这篇稿子的日子,我觉得这是巧合也是命定。回家急着找皮皮,找了一天,到了下午,室友告诉我,皮皮没丢,找到了,她藏在我装袜子的抽屉里,我放心了。 下午五点半,我接到医生电话,说小树忽然不行了,让我过来见一面。我抱着皮皮急忙下楼,还没打到车,医生电话我,小树没抢救过来,已经过去了。我说好,一路上塞车堵车,而且还临时换了的士。从来没有一次打车这么焦虑,我坐在黑的士上心急如焚,打给朋友说小树过去了,朋友说你先去看看,别太难过。 到了医院,小树在手术室外面的一个箱子里,我把皮皮交到医生手里,请他先给皮皮检查,自己去看小树。小树侧卧着,跟平时睡着了一样,我摸了摸他的肉肚子,还是软的热的。我把他抱了起来,孩子的表情是打了麻药的猫的表情,做鬼脸状,还伸舌头。我抱着他,他全身绵软无力,一下子就滑开了。我把他抱到皮皮旁边,皮皮从来都是一见到小树的肚皮就会疯一样地冲过来吃他的奶,但那天没有。皮皮一直在冲小树嘶吼,她知道,小树跟以前不一样了。 我摸着小树,对他说,爸爸感谢你陪爸爸这两年,这两年我们都挺开心的,你走好。爸爸给你念《大悲咒》和《心经》。我摘下手上的白菩提根佛珠,放在小树肚子上,先是《心经》,然后是《大悲咒》。希望小树往生极乐,我不舍得他,我失去了他。 回家的路上,元神出窍,已经傻了。跟朋友打电话说起这个,忽然间大哭起来。马路上一个两百斤的肥胖男人号啕大哭,真是丑啊。可我控制不住。我的老四皮皮的检查结果是好的,但当时我并不知道,其实她已经快失明了。 写下这些的时候,我坐在刚刚买的日式小被炉里,膝盖上是厚厚的被子,脚边是暖和的电烤灯,湖南的冬天太冷了,但我家很温暖。蜜蜜在被炉桌上以传统母鸡孵蛋式眯觉,我希望这个时候,小树、小草、皮皮,都在这里。 在猫咪们逐渐消失的日子里,我的心里空白了一块,变成水,变成泥,变成陶泥,变成瓷器。那样的心情,就像手捧瓷器走过泥泞小径,让爱小心翼翼地,小心翼翼地慢慢通过。我以为我有工作,我有娱乐,我有朋友,我有爱情,我有家庭,我有一切,猫咪们只有我。在逐渐失去他们的日子,我知道,其实我拥有的,也不过是他们。而这一切,再也回不来了。 事故的原因是黑森林蛋糕。我约了朋友下午茶,买了甜点,打算喝茶时候配的。我从来不吃这个,所以剩下的全丢到垃圾桶里,这一夜我没有倒垃圾,而第二天一早,我看见垃圾桶是倾倒的,里面有猫翻过的痕迹。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黑森林蛋糕的杀伤力如此之强,因为它是巧克力,猫和狗都无法代谢巧克力,会中毒。更为严重的是,黑森林蛋糕的配方里有朗姆酒或者樱桃酒。 我的愚蠢害死了我的猫。我不能原谅自己。 朋友说,胖娃,你别哭了,猫猫们去了喵星球的,在那儿他们过得很好,也很开心。我说我知道,小树先去了喵星球,在那儿等着小草。而蜜蜜和皮皮,不知道哪一天,会咻地一下,飞到喵星去,连让我给他们办护照的时间都没留。我希望皮皮在喵星球可以重新看见光,看见这个因为我的愚蠢而让她的世界变得一片漆黑混沌但后来终于看见的喵星球。 这些天是麻木的,根本哭不出来,就觉得不明白,实在想不通是为什么。我自问并未失责,为什么我家猫会遭此大难。今天晚上,也没什么兆头,忽然号啕大哭了几回。 继续把猫的稿子写完吧,留下的都是回忆。回忆这一切然后写下来,这一夜,我心神大恸,念及过去,心若刀绞。真是没出息啊我对自己说,想着想着,忍着忍着,还是没忍住。我一直觉得,猫离不开我,因为他们拥有的,也不过是我而已。现在想想,我根本大错特错,因为离不开对方的那个,其实是我。好丢脸啊,我抱歉我又哭了。 我爱你们。张蜜蜜,张小树,张小草,张皮皮。 希望下辈子,还能彼此遇见。 屌丝没有爱情 1 在“屌丝”这个词出现之前,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词形容Z。 后来网络上出现了“屌丝”这个词。最开始这个词只不过是一群人的自嘲,后来我和Nana发现,还真的存在着“屌丝”这样的人群。 这个词从一开始莫名其妙地没有含义,到逐渐被赋予各种各样的意义,就像各种不同的色彩调和在一起,最终变成屎一样的颜色。 我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Z,这个词里面包含了我对这个人的一切负面印象,我终于不用长篇大论地去解释这个人的所作所为,只消一句简单的“这个人太屌丝了”,就能够表达出一切情绪。 我对Z的讨厌之深,让我都不愿意在他的姓氏后面加一个“先生”,那简直就是对“先生”这个词的侮辱。 我跟Z本身没有任何交集,我们虽然是同一个大学的,但是既不在同一个院,又不在同一个年级,如果不是有一段时间Z追求过Nana,我根本不可能认识他。 2 Nana是我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像我这种性格偏执的人,提到最好的朋友,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初中的时候是小五,高中的时候是左边姑娘,大学的时候是Nana。现在读硕士,暂时还没有什么朋友。 大二的某一天,一个陌生的男的在人人上加我好友,加完之后就跟我要QQ。我愣了一下礼貌回绝,对方又对我说,他只是想追求Nana,听说我们关系很好,所以想找我帮忙。 我当然很乐意做这个红娘——所有奉献型人格的艾斯比都有这个爱好。于是我乐颠颠地加了Z的QQ,开始跟他聊天。 “Nana有男朋友吗?”Z问我。 “好像没有。”我回答。 “那她以前有男朋友吗?”Z又问。 “哦,有啊。”我说。 “她以前的男朋友是北京人吗?”Z问我。 “不清楚哦,”我说,“好像是的。” “家里什么背景?”Z又问。 “哦,好像是开工厂的。”我说。 “我靠,这么有钱!Nana为什么要跟他分手?”Z继续追问。 “哦,我没问过啊,”我说,“你问这个干吗?” “我要对比一下啊,不然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竞争力?”Z说,“感觉压力还挺大的,Nana前男友真是富二代吗?” “那也分手了啊。”我说,“有没有钱没那么重要的,再说了,Nana那样的姑娘也不在乎钱吧?” “不可能啊。”Z说,“谁不在乎钱啊,哪个姑娘不喜欢有钱人啊?” “哦……”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默默地“哦”了一下,打出一串省略号。 3 直到Nana跟我吐槽之前,我并不知道Z采取过什么具体行动,因为他除了偶尔回复一下我的人人状态,或者在QQ上问我追女生有什么注意事项之外,也不说别的。我觉得他就是打打嘴炮,并不打算做出实际行动,或者他希望我帮他表白,但是又不好意思跟我开口。 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烦,但是不至于让人讨厌。我也没有跟Nana说这件事,以我对她的了解,她是绝对不可能喜欢Z这种莫名其妙的人的。但是有一天,Nana突然对我说:“我去!今天碰到一个傻×。” “怎么了啊?”我问Nana。 “就一傻×啊,”Nana说,“今天我去图书馆,莫名其妙跑出来一个人,非要请我喝咖啡,就是图书馆那种一次性杯子装的速溶雀巢,我哪儿敢喝啊,谁知道他什么来头。结果那人给我来一句:‘你是不是都喝星巴克啊?’”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大概是Z的第一次行动铩羽了。 Nana嘴一撇,说:“我看起来是那种整天装×的女的吗?还都喝星巴克,这不是侮辱人吗?” 我支支吾吾地向Nana坦白:“嗯,这个人之前就加过我人人,还加了我QQ,说喜欢你。” “我靠,”Nana向后跳了一步,“你怎么才说啊?你早点儿说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啊。他这突然给我来这么一下,我都蒙了。完全失去了招架之力啊。” “你怎么跟他说的啊?”我问Nana。 “我当然和颜悦色地跟他解释啊。”Nana说,“我说‘不好意思同学我真的不认识你’,然后丫就把一卡通拿给我看了。我靠,大四的啊,你说都快毕业了不好好实习这都是搞毛呢啊?” “然后呢?”我问Nana。 “然后就拉着我一顿神侃啊,”Nana说,“真心是傻×啊,不就是大四的,参加过几次招聘会吗,就觉得自己在社会上混了大半辈子了,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社会不公司法腐败,你说我一个学法学的,他跟我这儿抨击司法,这不是有病吗?” 4 Nana对Z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尽管图书馆搭讪成就了许多的恩爱情侣,但是Z可能是打开方式太错误了,一开始就给Nana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像Nana那么火眼金睛又雷厉风行的姑娘,在正常的打开方式下都可能触到她的雷区,更何况Z这种自寻死路的搭讪方式。 Nana对我说:“你早点儿告诉这人啊,我跟他完全没可能。” 我当然没有对Z直说,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过残忍,虽然我觉得Z有点儿小家子气,但他毕竟也是因为喜欢Nana才来向我求助才去图书馆等Nana的,他只是恰好喜欢上了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对象而已。 我跟Nana当时才大二,我还是一个性格怯懦的艾斯比,人前人后都想当一个亲切友好的老好人。我想,大概很快Z自己就会放弃Nana,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当这个坏人。 有一天,Nana给我发来一长串人人聊天记录,大概内容是Z质问她为什么总是对他那么冷淡,是不是嫌弃他没钱,还说我告诉他,Nana的前男友是个有钱人,想不到Nana外表清新,实际上让他那么失望。 看到Z发的那些话当时我就震惊了,我完全不知道Nana做了什么让这个人这样丧心病狂,也完全不知道Z为什么要说是我告诉他Nana是个嫌贫爱富的人。不过还好,我有跟他的QQ聊天记录,我把我们的聊天记录截图,给Nana发了过去。 Nana回复我:“这人真是傻×啊,靠!” 我说:“我这就去跟他说你们两个人完全不可能。” “别说了。”Nana说,“他这是病得不轻啊,能听你的吗?随他去吧。” 5 就这样相安无事了一阵子,Nana跟我照常上课,Z大概也忙着找工作,不怎么回复我的状态,也不怎么找Nana,一转眼就到了大二下学期,就在我们都快忘了这个人的时候,Z又出现了。 Z似乎也忘记了Nana,他在QQ上出现,对我说:“嘿,我看你人人,觉得你在情感方面很在行啊,我有个事情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我一时手贱,又回复了他。 Z给我发来一张照片,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问。 “我家里给我安排的相亲对象,”Z说,“你看怎么样?” 我这才仔细地看了一眼Z给我发来的那张照片,说实话,姑娘长得一般,我不知道Z是不是想让我把那姑娘跟Nana做个比较。我回复Z:“很好啊。” 我本以为Z听了这句话就会放过我,但是他没有,他开始向我倾诉他的感情问题:“她家条件挺好的,但是她没上大学,我跟她聊了几次,觉得挺没内涵的。”“哦?”我一时没明白Z到底什么意思。 “其实我觉得,跟她结婚也挺好的,对事业有帮助。”Z说。 “那就结呗。”我顺水推舟。 “但是我觉得那不是我想要的。”Z说。 “那你想要什么?”我问Z。 我原本以为Z要说一说自己年少时候的豪情壮志,想要自己实现理想,不愿意依靠岳父什么的。但是Z没有,他说了一句震惊我的话,他说:“我觉得她太普通了,不仅长得普通,而且谈吐也很普通。” “大多数人最后都找了一个普通人共度一生啊,”我对Z说,“哪有那么多传奇的人生。” “你看,”Z说,“为什么就有人能找到Nana那么独特的人,或者能找到像你这样甘心付出的人。为什么我就找不到这样的?” 我默默地忍住了那句“因为你是个傻×啊”。 6 Z的相亲失败了,这让我替那位“家庭条件挺好”的姑娘松了一口气。 Z又来找我,他执意要给我打电话,我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把电话号码给他了,Z那天似乎喝醉了,在电话那头捶胸顿足地表达自己的伤心。 他好像并不记得自己不久前还在QQ上对我抱怨那个姑娘长相一般没内涵,这么快就以一个伤透了心的形象出现,真是让我有点儿无法适应。 我当时并没有揭穿Z,还好言好语地安慰他:“将来一定有人能够看到你的闪光点,你也一定会遇到爱你的人,你不要着急,跟这个姑娘没有结果,是因为以后会碰到更加合适的人。” 那天我花了一个小时安抚Z的情绪,尽管我并不想那么做,但是我总不能对他说“不好意思,我实在不想跟你讲话,你去找别人聊天吧”。 Z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他不再抨击姑娘们嫌贫爱富,而是认真地对我说:“我一定会成功的,我一定要成功。”我只能回答他:“好的,你加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Z的问题在哪里,他总是把一切内在的问题外化成钱的问题,他觉得Nana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成功,相亲妹子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成功,而成功在他心目中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有钱。 他完全不知道他从来没有关注过姑娘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不知道妹子们为什么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Z似乎觉得只要有朝一日他有了钱,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很多人也有同样的想法。但是悲哀的是,这样想的人,可能一辈子都很难拥有足够他们解决一切问题的钱。 这真是个悖论。 我并不喜欢Z这样的人,但我知道他的性格和思维方式是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养成的,基本已经定型了,他所处的生长环境决定了他会变成这样一个人,他自己其实别无选择。 当Z醉醺醺地问我“为什么”的时候,我觉得他其实挺可怜的。 7 Z考上公务员之后给我打电话。他在电话那头喜气洋洋地对我说:“我第一个通知的人就是你哦。” “谢谢你。”我说,同时把后半句“我并不需要”咽了回去。 “有空请你吃饭吧。”Z说。 “不用了啊。”我说,“不要破费了。” “要的,要的。”Z爽朗地笑起来,“多亏你开导我呢。” “哪有,”我说,“我只是说了一些废话,公务员是你自己考的呀。” Z声音明快地对我说:“哎呀,你就不要谦虚了大才女,有空请你吃饭哈,就这么说定了。”然后他愉快地对我说了“再见”挂了电话,我想他应该是忙着告诉别人这个好消息去了。 我所想不通的是,只是考上了一个公务员而已,Z还是原来那个Z啊,为什么他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呢…… Z说话算话,请我吃饭,就在我们学校的食堂,我懒得出门,也不想欠他太大人情,于是要求他请我吃莘园的大盘鸡面。 Z一开始表示要请我去校外“吃点儿好的”,但是拗不过我的坚持,于是我们两个人去了莘园。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整个下午都有课,下课的时候正好是吃饭的高峰期,莘园本身就很小,加上靠近男生宿舍,所以人满为患。Z早早去占了座儿,等我到莘园的时候,他已经点好了面,而且还体贴地准备好了勺子和筷子。 那个时候其实我挺感动的,因为之前我跟男朋友出去吃饭,永远都是我拿餐具,永远都是我准备好一切等他,从来没有人这样等过我。 但是当Z向我表示想要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这种感动瞬间就荡然无存了,我说:“啥?你再说一遍。” Z说:“我觉得咱俩挺合适的,不如在一起吧?” “为什么?”我本能地感到困惑,Z究竟是怎样觉得我们两个人合适的? “因为我们两个人很聊得来啊,”Z说,“每次跟你打电话都能聊好久啊,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因为我话多啊。”我说,“我跟大家都挺聊得来的……” “而且之前我没找好工作也没考上公务员的时候,你都很欣赏我啊,”Z又说,“我追Nana的时候你帮我,后来我相亲的时候你也帮我,你一直在帮我,你如果不是喜欢我的话,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对大家都挺好的啊,”我说,“我就是这个性格啊……” “你什么意思?”Z问我。 “我……”我有点儿难以启齿地解释,“就是觉得……我们两个人并不合适吧?而且,我有男朋友啊。” “你男朋友不是对你不好吗?”Z说,“我关注你人人很久了,我知道他对你一点儿都不好。他不是整天玩游戏不理你吗,而且还跟你抢东西吃,都是你去他们学校找他,他从来不来我们学校找你。” “可是……”我说,“那……也不代表我就要喜欢你啊。” Z沉默了一会儿,我有点儿忐忑地等着,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他忽然把筷子一摔,周围的人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们一眼,又转移开了视线。可能在别人眼中,我们只不过是一对闹了矛盾的小情侣吧。 我继续忐忑地等,Z默默地捡起筷子,继续吃饭,我们都没有说话,Z先吃完了,他把餐具送到收盘处,然后径自走掉。 我松了一口气。 8 如果这事到此为止,那么大概Z就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路人甲乙丙,尽管曾经有过这么尴尬的一段擦肩,但是很快就会被忘记。 但是情况并非如此,我拒绝Z之后,他并没有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反而更加认真地回复我的每一条状态和每一篇日志。 如果是正常的交流,那么其实也并不太让人讨厌。但是Z总是含沙射影,说话含含糊糊又阴阳怪气。 比如我发一条今天课上又讲了什么理论的状态,Z就会回复:“真是羡慕无知的少女啊,能够相信空洞的理论也是一种幸福。”或者我发一条状态吐槽男朋友,Z就会回复:“反正你们又不会分手。” 事无巨细,只要我发状态,Z必然回复,以至于连Nana这种八百年都不上人人的人,都发现了这个问题。 Nana问我:“那个Z怎么回事?” 我把Z表白的事情如实相告,Nana问我:“我靠,你没骂他?” “有什么好骂的呢?”我说,“还是算了。” 我把所有的状态都删了,也不发新的状态。 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Z终于按捺不住,又来QQ上找我:“你最近都不上人人了?” “嗯。” “你是不是嫌我烦啊?”Z问我。 我不好意思承认,只能说:“不是。” “哈哈。”Z说,“承认了又能怎么样呢?你其实就是嫌我烦啊。” “你一定要这样想的话,那就当我是嫌你烦好了。”我说。 “你知道我特别看不起你什么吗?”Z说,“明明你男朋友对你不好,你还装×做好人不跟他分手,明明你觉得我烦,你还装×做好人不跟我直说,你不觉得你自己特别装×吗?” “嗯,那就当我是装×吧。”我说。 然后我就在一切社交网站上把Z拉黑了。 9 我们做团体心理活动的时候,辅导员曾经让每个人用一句话形容自己的性格。轮到我的时候,我说:“能忍,但是绝情。” 很多时候,我是不愿意跟别人撕破脸的,倒不是因为我脾气好,而是我无法应对两个人面红耳赤的场景。从小到大,尽管有时候我写的东西很犀利,也会自己编一些刻薄的段子,但是每一次跟人当面争执,我都会率先满脸通红而且控制不住地哭。 吵架中先哭的人真是气场全无。 所以不把自己和别人逼上绝路,我是不会跟人翻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害怕跟人翻脸。Z这种类似于幼儿园小男孩“喜欢谁就欺负谁”的行为让我觉得很烦,神烦,烦透了。 我把Z拉黑似乎让他吃了一惊,同时可能也让他倍感羞辱——竟然是我先拉黑他,而不是他先拉黑我。 Z一个堂堂国家公务员,竟然被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拉进了黑名单,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开始毫不避讳地到处说我的坏话,把我描述成一个水性杨花主动勾引他但是又玩弄了他感情的人,纵然他比我高两届,而且我们不是一个学院的,这些话还是几经周折传到了我耳中。 Nana一边骂我“活该,谁让你当初好心”,一边准备找人教训Z。 “还是算了,”我说,“一个男人活成Z那样已经很可悲了。有什么好教训的,随他去吧。” “别啊,”Nana说,“你这遇到什么事都说算了不行啊,那孙子这么贱,不能就这么算了啊。” “算了,”我说,“都是我自找的啊,我简直是傻×。” “不是啊,”Nana说,“当个好人又没有错,完全是因为Z自己犯贱好吗?你看我,我一上来就不跟他客气,他敢说我吗?他知道你脾气好,好欺负,才敢这样胡说八道。” “所以说还是我的问题啊。”我说,“你没看人家老说吗,长个包子样儿,就别怪狗跟着。我就是包子啊,人渣都喜欢我。” “别这样,”Nana说,“你这么好,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你,但是你看Z,有点儿脑子的人都不可能喜欢他。” 10 如今我大学毕业一年了,距离当时已经三年。“屌丝”这个词,去年开始兴起,并且逐渐燎原,成为网络常用词汇。 每当看到“屌丝”这个词,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Z和我在莘园吃饭的时候,愤怒地摔掉筷子,然后又自己默默地捡起来的场景。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人比Z更符合这个词了。 Nana没有删掉Z的人人好友,用她的话说,就是要看着这朵奇葩慢慢腐烂。 Z的公务员生活似乎并不像他曾经想的那样一帆风顺,他也没有找到女朋友,他偶尔上人人,看起来似乎也追过几个姑娘,但是都失败了。这在我和Nana的预料之中,我对Nana说:“屌丝没有爱情。” Nana纠正我:“屌丝不配拥有爱情。 你都如何回忆我 1 今年8月,我从H城回家后不久,在微博上和小五久别重逢,她是我的初中同学,但初中毕业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算到今年,正好八年,我和她失去联系的时间,与我和左边姑娘认识的时间一样长,所以说社交网络真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地方。 我迫不及待地向小五展示自己在这八年里学会的机智和幽默,好改变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初中时期那个不可一世的艾斯比。但是小五的一句话把我打回了原形,当我们在QQ上聊天到第五个回合的时候,她发过来一句话:“你还是一点儿都没变。” 看到这句话的我恨不得把手从电脑屏幕的那一头穿过去,像马教主那样抓住她的肩膀拼命摇晃:“这不可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不想听!” 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只发了三个字“为什么”,并且加了一串“……”用以表达自己的漫不经心和气定神闲。 小五回复我:“还是一样地喜欢说‘傻×’。” 这个理由真是简单粗暴而又令我哭笑不得,我没有想到小五用来判断我变没变的依据竟然是一句口头禅,与此同时,我忽然发现,我们其实都不知道别人用来定义我们的标准是什么。 2 很多人提到我的时候说我是个“学霸”,但是他们不知道,“学霸”也有过害怕上学的时候,比如说幼儿园。 幼儿园时期对于我来说真是一段痛苦不堪的回忆,那个时候因为考试成绩并不重要,所以大家划分圈子的标准无非就是好看和不好看——对的,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圈子这种东西存在。 就连我的一个幼儿教师朋友都曾经向我吐槽:“真不知道这些小孩子的家长给老师送礼有什么用,老师就是喜欢长得可爱的小孩子啊,大家都喜欢可爱的小孩子。” 我的幼儿园之所以悲惨,就在于当时的我被分在了“不好看”的那个圈子。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意识到别人不喜欢我,小孩子总是健忘的,有的时候被打一下掐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又不是不会打回来掐回来。 都是一时意气,直到有一天我被一群小姑娘堵在厕所里。准确地说是我去上厕所,被一个叫张×的女孩领着一群人赶了出来,她们堵在厕所门口,就是不让我进去,理由是我没有扎辫子,根本不是女孩子。 后来上课的时候,我被尿憋急了,但是又不敢尿裤子,想来想去我只有回家,老师看到我背着书包站起来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冲过来抓住我。 我解释说我要上厕所,老师责问我:“刚刚下课那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去?”我说:“我去了,但是张×她们不让我上厕所。”老师转过头问张×:“是你吗?” 如我所料,没有人承认。 她们纷纷说:“是她瞎说,刚刚下课的时候她明明在玩,根本没有去厕所。” 不仅仅那几个女孩子,其他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都这样说,甚至还有模有样地帮她们做证。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小孩子的恶意,后来我比他们早上一年学,以至于很多欺负我的人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直到今天我都记得那个张×和她的样子。 但她一定不记得我了。 3 从小学到初中,我因为学习成绩还不错,一直受到优待,优待到我逐渐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被排斥的人。 直到中考结束之后。 当时是我们初中第一年做网页,新闻还很少,而那一年我又在高中的提前招生中考了全市第一名,被本地报纸采访了,理所当然地被放在了母校网站的新闻中。 但是那条新闻刚放上去没多久,就有了一条很长的匿名的评论。大意是说:“我跟她是同班同学,其实这个人并没有这篇采访中写的这么好,这是一个很狂的人,平时总是喜欢仗势欺人,看谁不顺眼就写文章攻击谁……” 我看到这个评论的时候,努力地回忆了很久,印象中我跟所有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我不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怨念。 那时候我确实自恃聪明,活得不可一世,总是跟老师对着干,而且因为学习成绩不错,傻×兮兮的自我感觉良好,总是以不拘小节自居。但是我并不记得自己仗势欺负过哪个同学。唯一一次出格的行为就是看了一个同学的周记,然后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她——这件事情真是我人生中无法抹去的污点,艾斯比指数直逼前十。 但是那条评论就那样出现了,在之后的这么多年里,我一直不知道是谁写了那条评论。 8月底的时候,我去小五家住了一夜,我把这件事讲给小五听,她问我:“你知道是谁写的吗?” “不知道。”我说。 小五叹了口气,说:“其实你不知道,你还算好的了,最起码你学习成绩好啊,谁敢把你怎么样。但是像我们这些既学习成绩不好,又长得不好的人,就很惨啊。当时我们班的男生,那个钱××带头的,对长得漂亮的女生都特别优待,对长得不好看的女生就各种捉弄,你没注意过吧?” 听她这样一说,我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当时的班级里面确实存在着那样几个拥有特权的姑娘,也存在着总是被嘲讽的姑娘,但是我因为没有受到波及而没有意识到这个情况,或者说意识到了却视而不见,大概是因为这种不公没有降临到自己头上,于是我在无意之中也变成了曾经把我堵在厕所外面的那些小孩中的一员。 小五说:“你不用担心没有朋友,也不用担心被男生欺负,所以你没有发现吧,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初中的班级。还有一些人也不喜欢,我们觉得那个班级把我们很多人都扭曲了。” 4 进入高中之后,文理分科之前,我一直待在入学时默认的理科教改班。我的同桌是一个瘦弱而又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她话特别少,刚开学我跟她也不熟,于是很少说话,后来有一天,班主任忽然给我换了新的同桌,我就更没机会跟她说话了。 后来我转去了文科班,再后来我才在一次家庭聚餐中听说了换同桌的真相。有一个亲戚问我:“你认识那个L吗?” 我说:“认识啊,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她还是我同桌呢。” 亲戚说:“L说你总是欺负她啊。” “啊?”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明明连话都很少跟她讲,况且,都上高中了还玩欺负不欺负这种东西,也太幼稚了吧? 大概是看我很惊讶,亲戚补充说:“那个L后来是不是不跟你同桌了?她父母跟我是同事,上班的时候跟我说的,说L回家之后说你老骂她,还打她,她说再跟你同桌她就要精神崩溃了,她父母才去找班主任要求调座位的。” 如果说之前初中同学发表评论说我仗势欺人,我还需要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这一次我则完全不用回忆就能够做出判断。我说:“不可能啊,我都没怎么跟她讲过话,怎么可能骂她,更不可能打她啊。” 当时我已经去了文科班,已经高三,那个L也不在原来的班级了,我们之间隔了三个楼层。 我至今都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恨我。明明我上了高中之后由于之前暑假整天吃喝玩乐完全无法适应上课的节奏,几次摸底考试成绩一落千丈,直到下学期去了文科班才慢慢缓过劲儿来,她完全没有理由如此恨我…… 5 高中是仅次于幼儿园的让我无法回首的时期,尽管在去了文科班之后我认识了左边姑娘还有邵小Y等一群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但是高考失败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无穷的后患。 去年我跟一个比我小三届的学妹一起吃饭,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们老师当时讲课的时候经常提到你。” “我知道的。”我说,“我是反面教材。” 学妹说:“我们老师经常说你平时成绩不错,但是后来就不学习了,到了快高考的时候都不去上学了,所以最后成绩才那么差,本来的P大变成了F大。” 我又震惊了,我说:“谁说我不上课了?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大胆子?虽然我上课不太听讲,也经常在课上睡觉,但是我人肯定来学校啊。” 学妹耸耸肩膀,说:“我也不知道啊,我们老师就是这样讲的。学姐你好可怜,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天天被说……” “算了。”我说,“反面教材就反面教材吧,不仅高中老师,初中老师也在说啊,能警告大家好好学习也算是给我攒人品了,人品在手,天下我有啊。” 其实我没有告诉学妹,这些年来,说我不学好的人有,说我人品差的人也有,甚至说我有口吃不能正常说话的人也有…… 就像当初学弟对我说:“其实很多人看到你高考没考好,他们很高兴的。”我也只是笑着说:“对的,我知道。” 6 人们经常说:“空穴来风。”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对。每个人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遭受各种各样的非议。有些时候我们是舆论的受害者,有些时候我们是沉默的帮凶。 大二的时候我看过一部叫作《波士顿法律》的美剧,我至今记得在第二季的第二集中,律师艾伦·肖尔辩护词中的一段:Schadenfreude,这个词来自德语中的schaden和freude,意思分别是破坏和欢乐。这个词的意思是幸灾乐祸,我们曾经不相信并且试图否认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但事实并非如我们所愿。最近,斯坦福的一位教授在人脑中发现了一个控制schadenfreude的部位,幸灾乐祸实际上是一种物理现象,看到别人痛苦有时候能够激发我们的大脑产生某种化学物质,从而让我们感到快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永远都无法消除的不公平,那就是人们可以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进行任意揣测和判断,这种揣测和判断无须成本,也鲜有风险,却可以满足每个人的schadenfreude情结。 我不相信所有的非议都来自于嫉妒,因为人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但是我相信所有的非议背后都有schadenfreude情结的支撑。 7 在小五的单身公寓过的那一晚,我们聊天聊到后半夜,我明明累得像条狗,精神却很亢奋,她说的话我基本上都记得。 她记忆中的初中跟我记忆中的初中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回忆里的人跟我回忆里的人也似乎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告诉小五,我初中的时候总是过于自负,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是个傻×。所以回想起来,我总是对初中那段时间感到既羞愧又懊恼。而且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她道歉,那个时候我们明明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我因为自恃成绩好,活得非常不可一世。在我明白了自己是个傻×之后,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因为她曾经对我掏心掏肺,我却总是漫不经心。 小五躺在我旁边,她说:“你不要这样说自己,我当初也很二啊,每个人在那个时间段都会很二吧,我从来都没有责怪过你啊,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然后她继续说:“你还记不记得郑××?” 我说:“记得啊。” 小五说:“你还记不记得她初三插班来我们班,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我当然记得啊,”我说,“我也不喜欢她。她好像总是正义感爆棚,有点儿装腔作势,所以大家才那么针对她吧。” 小五说:“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跟她同桌,其实郑××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但是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那么针对她,而且,我也不敢站出来为她说话。” 我仔细想了想,那个时候大家针对郑××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可能只是因为她是插班生,而且她不是美女。 “可是,”小五忽然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前一阵子我跟郑××说到初中,她竟然觉得我们班的人都很好,她一点儿都不记得大家欺负她的那些事情了,或者说她从来没有觉得当时我们是在欺负她。”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然后小五叹了一口气,对我说:“所以你看,我们怎么对待别人跟别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啊。有钱××那样喜欢欺负人的男生,也有郑××那样容忍一切的女生,这就是这个世界啊。” 8 小五最后对我说:“其实,你在别人记忆中是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记忆中的自己跟别人记忆里的我们根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内心里那些最隐秘和不为人知的想法,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你不要活在别人的回忆里,你要活在你自己的回忆里。” 说出这些话的小五,是我八年未见的初中同学和朋友,是我记忆中那个温柔沉默、隐忍而又有些怯懦的内向女生。 日落天通苑 1。 曾经,我对东北人有着很深的成见,与其他可笑的地域歧视一样,这些成见无不源自心底的无知。我自诩博学,大言不惭地向身边的人解释着东北人性格的成因:一年一熟的农作物、大量的农闲时间,造就了无休止的串门和数不清的恩怨,于是鲁莽与奔放并举、鲜血与段子横飞,再不需人间矜持——类似的歪理也能解释为什么农作物一年三熟的南方人精于算计。 可我错了,我并不了解真正的东北人,就像我不了解太多其他的事情。 我对东北人的这份无知,某种程度上也像极了一部分北京人对天通苑的无知。天通苑,北京知名的大社区,在北京人眼里不过是一堆廉价的混凝土堆砌起来的房子,它到处是房子,只有房子,恨不得所有角落都盖成房子,浩瀚楼宇遮挡了日月,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这种地方,根本称不上都市,不过是都市边缘的贫民窟,其糟糕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低廉的房租、混乱的租房机制,令其成为低收入者眼中最理想的栖息地。靠着天通苑发了财的北京人很少在天通苑居住,他们和这个地方大多只存在租赁关系,他们在合同落实后驱车前来,向中介或二房东索要银子,他们昂起头颅,叉起腰,仿佛驾临八大胡同的亲王,一面清点“老鸨”递来的“分红”,一面又不齿于“烟花柳巷”的咸腥。 在更多外地人眼里,天通苑是东北人的天下,从开发商到中介公司老板,从美发店到路边摊,到处飘荡着高分贝的关外口音,有时候你走在街上,会误以为自己是身处于另一座城市,这座城市无论外观还是文化都和首都没什么关系。熟食店里,售货阿姨绾起卷发,向客人一遍遍讲述东北烤肠与本地烤肠的区别,自家炕头唠嗑一般熟练;夜市麻辣烫小摊前,长脸小伙子一边翻串儿一边与姑娘们插科打诨,逗得路人直乐。天通苑的东北人就是这样,大家靠着天赋与胆识在这里一点点起步,一点点积累,直到有一天,拼到这里的房子,拼到这里的户口,然后从心底觉得自己变成了北京人。 “你别给我转这些个词,听着累,”东东妈刷着锅底说,“说到底,你们不还是对我们东北人有成见吗?有成见又怎的?我们东北人直爽、仗义,就这两条,你们这些南边来的人就比不了,尤其是你这种有文化的,都蔫儿坏,我告诉你。再说了,有文化又怎么样?有文化就有本事啊?你看看现在的有钱人,哪个是有文化的?有文化,像你这样,都是给人家打工的。”她摘下围裙塞进柜子,继续说,“我告诉你,超,以后可别在你阿姨跟前显摆你多有文化,阿姨什么有文化的没见过?去年还有个比你小好几岁的北大毕业生追我呢,我都没同意,光有文化有啥用啊?这世道就得有钱,没钱说啥都白使。” 她继续盯着我:“你说阿姨讲的在理不?”我笑着帮她忙活。她说:“你呀,净扯那些个没用的,你好好努力赚大钱,发财了我就把东东送给你,到时候让你叫我声老丈母娘。”我说:“哈,您可别,我没这福气。”她说:“咋啦?瞧不起我们东东啊,你现在要,我还不给呢,想什么呢!” 她甩完手走出去,又走回来,抡圆了在我后脑勺儿上扇一巴掌说:“你个臭小子!” 2。 2010年秋天,因为公司搬迁,我从通州区搬到了天通苑,和其他矫情的白领一样,带着一丝不安。我没办法,薪水定期向老家“交公粮”,租房预算十分有限,去公司最经济的路程只剩下了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又是五号线的大站。很多北漂都为房子纠结过,环境好的房子多在四环内,且租金不菲,全北京租金低廉、房源充足又入住迅速的,似乎只剩下了天通苑。 合租半月,我迎来更大的不安,九十平方米的两居室,住着不下十个人。紧邻我的主卧,是东东和她的好友大派对,一个个浓妆艳抹的视觉系兼性别不明的杀马特,每日里分不清多少人在进出。客厅打成两个隔断间,南隔断住着KTV陪唱姑娘和她的小白脸男友,北隔断住着大个子房地产销售和他的同事兼女友。北次卧是个丰腴白皙的短发姐姐,她男人看起来比他大二十多岁,做工程的,一月只现身几次,也就是说这位姐姐是个住外宅的小三。 我住南次卧,是唯一的独居户,唯一的单身族,唯一朝九晚五上班的人。相比我的规范与苍白,我的邻居们充满活力:杀马特们白天睡觉,晚上泡吧,大半夜结伴归来接着闹;和杀马特前后脚到家的是陪唱姑娘与她的小白脸,俩人厨房吃一番,浴室洗一番,床上斗一番,几乎夜夜笙歌。大个子不用按点上班,开大音量放流行歌曲迎接女友,花大把时间将走廊、厨房、隔断间收拾得一尘不染。 一更天,主卧派对开始狂欢,一帮人边喝边唱,边唱边喊。他们起哄,男男女女分成两派吼叫,互相挖苦,互相嘲笑;他们内战,杀马特大声斥责视觉系弟弟,视觉系弟弟抄起地上的酒瓶子叫:“我跟你拼啦!”东东在一旁拉劝说:“你们自己人跟自己人闹,有劲吗!” 我关掉电脑,爬上床,幻想自己接受电视台采访,努力激发困意。一小时后,我睁开眼,门缝中飘来杀马特的喘息、东东的呻吟、小白脸的喘息、陪唱姑娘的呻吟、大个子的喘息、女销售员的呻吟、木床吱吱嘎嘎的声音,拍打在墙壁上,拼凑出一段层次分明的乐章,夹杂在其中的各类旷世粗话更是交相辉映、源源不断。突然,女销售员杀猪似的“嗷”了出来,她这一嗓子足以超过“协和”号飞机,瞬间刺破夜空,冷却全场,捎带着惊醒半个小区的美梦。销售员情侣率先结束演奏,跟他们从事的房产业务一样,虎头蛇尾,响亮却不能持久,而短暂的惊愕过去后,余下的喘息呻吟纷纷卷土重来。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整个世界终于安静下来,黑暗中东东娇嗔道:“怎么,完事了连句表扬都没有啊?”杀马特应付说:“嗯,你好乖。” 我平躺在床上,望着空气中的虚无,只觉得自己住的并非人间,千万只精虫充盈在我的周围,使我难以呼吸和视听,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这也是我对东东妈充满好感的原因之一。东东妈的出现,直接逼走了东东的狐朋狗友,彻底封杀了主卧派对,紧接着隔断间的销售员情侣分手,大个子闭门伤怀,不再大声播放神曲,从此这个地方只剩下陪唱姑娘一屋之号,也渐渐沦为无伤作息的笑谈。 3。 东东妈和东东长得并不像,尽管东东很美,但东东妈在东东这个年纪时恐怕要比东东美上五倍。东东妈毫不掩饰自己的美,她说她当年是一县之花,追她的都是黑道、白道的大人物,至于为什么嫁给东东爸,那是上辈子的缘分。上辈子的缘分,一般存在债务关系,于是在这一世变成孽缘,一县之花的东东妈,虎狼之年邂逅京城旧爱,一发不可收拾,而后东东爸出车祸死掉,东东妈改嫁到京城。那时东东已初谙人事,拒绝随母亲进京,跟了姥姥姥爷生活。东东妈在北京给东东生了一个同母异父的小弟弟,将东东接到北京读中学,东东死活不住后爸的房子,一意孤行辍了学,半工半娱地过起了她那种非主流女阿飞的生活。 东东妈婚变换来的钱,令她不用再为生计发愁,可她还是想要女儿,于是主动搬来,承担了主卧的房租和伙食。她同时带来了东东的娃娃亲对象阳阳,阳阳的妈妈是东东妈的干妹妹,干妹妹在老家生活拮据,儿子高中毕业进京,便托付给东东妈照顾,内向的阳阳和奔放的东东显然不在一个频道,他们更喜欢以姐弟相称。 阳阳嚼着黄瓜站在门口问:“东姐这种人从不和陌生人说话,更别说邻居了,超哥你怎么降服她的?”我低头算着月账说:“就因为吃。”他说:“不会吧,东姐应该会做饭啊。”我说:“你吃过她做的饭?”他说:“没吃过。”我合上账本说:“这就是了,你们来住之前,就是我养活她的。” 我告诉阳阳,那是个清风徐徐的周末,我收拾完房间钻进厨房炒菜,主卧突然跑出个穿睡衣的短发姑娘。她蜷缩着瘦弱的身板,偎依着掉漆的木门,期盼与我四目对视,我白她一眼,她立刻拨弄头发妩媚地微笑。我说:“你主卧的?”她说:“嗯。”我说:“吃了吗?”她说:“没。”我说:“有碗吗?”她说:“有。” 东东妈掌家后,我获得解放,至少不用再在早市留意那些自己不愿吃的蔬菜,东东妈三星级酒店级别的厨艺,勾引着我也开始了蹭饭生涯。傍晚,下班回来,看到东东妈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我撸起衣袖走过去,东东妈嫌弃地说:“你别跟这儿裹乱,和阳阳一起去楼下夜市买点儿凉菜,顺便再给你老丈母娘买包烟。” 东东家除了偶尔跑来看望妈妈的未成年的东东弟,基本都是酒罐子,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喝酒,一屋子人盘腿坐在地板上,围着矮桌子边喝边侃,酒过三巡,东东开始挑她妈妈的刺儿,东东妈虽然反驳,但每次都故意败下阵来。 阳阳打开门,呆呆看着吕小嫣,问:“你是……?”吕小嫣面无表情地说:“我找王蛋蛋。”我掂着锅后仰身子说:“找我的,让她进来。”东东妈笑起来:“超,你小名儿还真叫王蛋蛋啊,还以为你跟我们说着玩呢。”我笑着继续冲外面说:“嫣儿,这边。” 作为我的朋友,吕小嫣被安排在正对电视的位置,东东妈不停地给她夹菜,吕小嫣不喝酒,端着盛满菜的碟子一遍遍道谢,东东妈微笑着说:“乖,吃好了啊。”其余大部分时间,吕小嫣面无表情,对眼前的一切无动于衷。 送吕小嫣回来,我重新坐进酒席,东东妈喝着酒问:“这姑娘也住咱们这边?”我说:“她住北一区,挺远的。”东东妈接着问:“租的房子?”我说:“买的,以前是她老公的,离婚后判给了她。”东东和阳阳齐声“噢”了一下,东东说:“她都离过婚啦?看不出来啊。”东东妈竖起眉说:“你们俩吃饱了没?吃饱了一边玩去,大人说事你们别跟这儿起哄。” 饭毕,厨房,东东悄悄地从后面摸上来,东东妈惊恐地说:“你干吗?”东东说:“兰姐,你好大,哈哈哈。”东东妈扭动身子:“给我滚一边去!”东东抱住妈妈后背继续撒娇:“兰姐,不嘛,嗯,嗯,哈哈哈。”东东妈说:“你瞧瞧,你瞧瞧,你让你超哥瞧瞧这副臭德行,她平常就这么和我说话。”我在一旁看乐了,走过来说:“行了,帮你妈洗碗,要不别跟这儿捣乱。”东东笑着跑掉。东东妈说:“你说这个多让人愁得慌,都这么大了还没个正形,邋里邋遢,跟一帮不男不女的人瞎混,也不说找个正式点儿的工作,还得我过来伺候她,早晚给她气死。”我说:“小姑娘嘛,总有一天会长大,您也别管太严了。”东东妈说:“还小姑娘啊,她都二十了,我像她这么大都生了她了,你二十岁时是这样吗?”我说:“我二十岁时还在读大学,也挺浑的。”东东妈说:“那也比我们家这个强。” 我帮东东妈点上烟,她放下袖子靠在灶台边上说:“跟阿姨说说你今儿带来的这个姑娘,帮你把把关,阿姨看得出来你喜欢她。” 凌晨,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一遍遍想着吕小嫣的模样。吕小嫣和我的缘分始于大学,当年我暗恋她,她不屑,皆因她有着苛刻的择偶观。吕小嫣童年不堪回首,其独生女身份遭家人嫌弃,母亲两次试图杀死她,一次用枕头捂,一次用绳子捆,均未得逞。最终,这对万恶的父母离婚,她跟着奶奶一路清苦地长大,立誓嫁入高修养、高资产的家庭。十几年后,吕小嫣夙愿得偿,嫁给京城一个外地商人的儿子,对方在天通苑最好的地段买了复式房迎娶她,之后不久,她辞工待产,生下女儿,引起公婆不满。丈夫不敢为她说话,开始夜不归宿,她抱着吃奶的娃娃终日饮泣,度日如年,最后不得不主动提出离婚,夫家得到女儿的抚养权,她得到天通苑的房子。 上帝给吕小嫣画了个饼,她志在必得,到头来依旧逃不过宿命。东东妈认为,吕小嫣这种姑娘年少时怪命,长大后完全应该怪她自己,她说:“你和她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般这种遭遇的女人对男人都比较绝望,性格也特别强硬,除非你能满足她所有的要求,不然她还会第二次拒绝你。” 隔断间陪唱女开始呻吟,我最后想了一遍吕小嫣和东东妈的话,闭上眼沉沉睡去。 4。 天通苑的战争,永远是租户与中介的战争。中介从业主手中租下房子,抬价转租给住户,每隔三个月,老板娘就开着二手国产车前来收账,趾高气扬,态度蛮横,两句话不对就叫嚷:“不想住就给我走人。”北次卧的“三姐”因为回老家奔丧,耽误了几天房租,老板娘在楼下破口大骂,引来大批居民围观。“三姐”满腹委屈,交完钱上楼,拨通了包工头的电话。 包工头站在走廊上倾听大家申诉,我说:“那老板娘可不是东西了,我签合同那天,她故意拉我到外面聊,让男助理进我屋偷签的合同,我要了好几回,才给了个复印件,合同上她的身份证号都是假的。”陪唱姑娘说:“那人签合同的时候笑得跟朵花似的,签完就变成疯老娘儿们,说话处处带脏字。上次我跟她讲理,要不是我朋友在,她差点儿动手打我,神经病!”大个子说:“东西坏了他们从来不给修,还埋怨是我们弄坏的,口口声声扣我们押金。我一个哥们儿也是租他们公司的房子,退房后去要押金,还挨了他们的打。”东东说:“她还在楼下骂过我两个过来玩的朋友,说我们这些人都该滚出北京。” 包工头青筋乱颤,扔掉烟头说:“大伙儿跟我一起去他们公司,老子今天砸了她。”大个子说:“叔,他们跟黑社会差不多,咱惹不起的。”包工头说:“黑社会算什么,老子专打黑社会,我的人马就在楼下,有三辆全顺,走!”东东妈说:“对,大伙儿都去,阳阳、超和大个儿,你们这些老爷儿们到时候冲前面,护着咱们家女的。” 我承认那天是恐惧的,迈进大厦的一刻,双腿还在打飘。作为年少时顽劣过的男人,我并不害怕肢体冲突,但我已到了忌惮后果的年纪。我昏昏然跟随众人前行,脑袋不断播放冲突画面和十几种后果,三十多人,二十多个手持家伙,在北六环最著名的闹市区闹事,势必招来警察,我无法想象一个上市公司的白领去警察局做笔录或被拘留,那样我丢掉的将不仅仅是工作,也许还有未来。但我同时又十分蔑视自己,我简直就是个笑话,我自视有着比多数天通苑人更优越的学历和文化,却在天通苑式的生活面前变成了孬种。 文明,多么美的词,美得似乎可以融化一切恩怨,可弱肉强食的社会,有几分真诚的文明?我们大多时候嚷嚷的文明,不过是对自身形象的保护,或是占别人便宜的借口。 我在电梯口拦住家里人,说:“他们已经进去了,咱们在这里等着就好。” 事后,包工头和手下被警察塞进车带走。中介老板和他真正的老婆来我们住处道歉,他们说收房租的那个女人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只是和他们公司签约的二房东,公司早已开除了她,大家可以重新和公司签订正式、合法的合同,以后有什么问题可直接与公司联系,保证当天就能处理。 一个淮南来的包工头,用北方流氓的方式为情人出了气。当然,为真爱做流氓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包工头与其手下因为寻衅滋事、扰乱秩序、毁坏他人财物等罪状被治安机关依法拘留,虽然他们没有伤人,但包工头还是付出了巨额的赔偿与罚款,也不得不暂停了自己的工程业务。 出乎意料的是,东东妈对我那天的举动大加赞赏,她说我配得上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准,我问她什么是成熟,她说成熟就是在头脑发热的时候也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 砸场子事件给这所房子带来里程碑式的影响,各房间的人开始正式通话,建立信任,然后迅速打成一片。“三姐”加入东东家的晚宴,大个子开始向东东献殷勤,陪唱姑娘也在厨房与我拉起家常。当然,陪唱姑娘主动跟我们说话也有其他原因,她的小白脸男友走掉了。一代天骄小白脸,不知在哪儿赌钱,输掉十万,无路可走,请来黑龙江的爸爸,爸爸答应替他还债,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立刻和陪唱姑娘分手,二是回老家,并且这辈子再不许踏入京城半步。 陪唱姑娘不承认小白脸是她男友,因为她还没有离婚,尽管和老家的丈夫断绝来往一年多了,离婚手续却一直拖着没办。一个二十五岁守活寡的姑娘,在天通苑的KTV上班,无论生理上还是生活上都需要有个男人,所以干脆找了个有模样、敢打架的小白脸。有意思的是,小白脸也曾与我聊天,他否认陪唱姑娘是他女友,他说小区门口超市那个营业员才是他女友,他花了十五分钟时间吹嘘他家在黑龙江是如何有势力、如何的趁钱,又花了十五分钟时间数落陪唱姑娘,说她背着他在外面跟个老头子来往,说她在老家还有个三岁的女儿。 陪唱姑娘离开厨房,东东溜进来,拿起一根油条嚼着说:“超哥,你刚才和那个小婊子聊什么了?我算看明白了,你就好已婚妇女这一口。”我说:“闭嘴。”她说:“哟,超哥生气啦,哈哈,超哥你要坚持住啊,赶明儿我也嫁人了,生个娃离个婚,然后来找你,你带着我远走高飞。”我说:“滚。”她边滚边喊:“妈,超哥欺负我,他说我胸小,妈你要给我做主啊。” 5。 吕小嫣抓起货架上的帽子说:“你也是,早跟你说过了,我这边经常有退租的,你搬过来住多好,离地铁又近,你瞧瞧你那边都住的什么人?你也算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现在为了省那几百块钱,非得跟一帮盲流合租。”我说:“你不能这么说,我的邻居们出身是差点儿,但都是正经八百的好人,受过高等教育怎么了,受过高等教育就一定是好人?”吕小嫣放下帽子:“我没说他们是坏人,只是这类人都不安生,你们跟中介公司闹只是个开头,这往后还指不定出什么事呢。有句话叫‘富生骄,穷生变’,你懂不懂?”我说:“什么富啊穷啊的,大家不都是在天通苑住的吗,有什么差别?”“你什么意思?”吕小嫣瞪起眼,“你这是在讽刺我吗?” 我拿起她手里的帽子问:“干吗买这么多?这顶是送给谁的?”她说:“给我妈的,回头我给她快递回去。”我说:“你还会给她买帽子?你不一直恨她吗?”吕小嫣白我一眼说:“恨怎么了?再恨那也是我妈。” 半年多孜孜不倦的问候,吕小嫣终于默认了我的追求,每逢周末,我都会去她那里住两天,周一下班再回到自己的住处。我没法儿对邻居隐瞒自己与吕小嫣恋爱的事实,他们都和吕小嫣一起吃过饭,也知道我全部的心思。 “你会和她结婚吗?”“三姐”把衣服架取下来递给我。我说:“不好说吧,没问过她。”“三姐”说:“都在一起了,干吗不问问?就算她给不了你准话,你也应该问问,她会很高兴的,起码知道你对她是真心。”我笑了笑,说:“我没信心,真的,我们相处得并不好,她是个各方面要求都很苛刻的人,我们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比如买东西,她的钱包比我大好几倍,但每次都故意让我掏钱,我一旦没带钱或者掏钱慢了,她就冲我黑一晚上的脸。我确实是真心喜欢她,她不一定。”“三姐”说:“你呀,恋爱谈得少,不懂女人,女人一般爱比较,她闺密的男朋友如果都是积极型的,她自然会对你不满意,你得多留意她身边的人,多学着点儿。”我望着窗外不作声,“三姐”拍拍我肩头说:“有时间再把她带到家里吃个饭,让东东妈开导开导你们俩。” 元宵节,东东妈带着我和阳阳忙活半天,摆出和上次一样的规格迎接吕小嫣,主卧的家庭晚宴也因为“三姐”、大个子等人的加入比往日更加热闹。吕小嫣七点半准时赶到,和初次拜访时的姿态并无两样,整个过程面冷语寡,除了必要的问候和答复,几乎没话。晚宴接近尾声时,东东妈乘着酒意故意吹捧我各方面的优点,东东也跟着添油加醋地帮我说话,但表达能力远不如自己母亲,张口就酿出祸端:“我妈的意思是我们超哥这样的你得珍惜啊,正经没结过婚的潜力股。” 吕小嫣柳眉倒竖,啪的一声摔下筷子,起身到门口,飞快地换上高跟鞋,大踏步向外走去。我酒正喝了半口,始料未及,狼狈地站起来跟过去。东东在后面说:“这人怎么这样?耍什么横啊,这又不是你家!”东东妈喊:“你给我住嘴!” 楼下,我按住车窗,气喘吁吁地说:“她一个小姑娘,说话不经大脑,真没别的意思,你能不能别这样?”吕小嫣说:“把手拿开!”我说:“给我个面子行吗?后面你要我怎么补偿你都行。”“王蛋蛋!”吕小嫣尖叫,“把手拿开!” 我回到家中,去厨房帮大伙儿收拾,东东妈说:“让他们几个干吧,超,你别管了。刚才我把东东训了一顿,你别往心里去啊。”我说:“没事,她就那个脾气,习惯了。”东东妈静静地望着我,依旧一脸歉意。 陪唱姑娘敲门,我睁开眼爬起来说:“坐吧。”陪唱姑娘挨门坐在床边,拘谨地说:“我来借充电器,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她说:“你这女朋友脾气挺大的。”我说:“她气她的,伤不到咱们的脾胃肾。”我把充电器递给她,说:“拿走用吧,不用还了,我明天出差,可能过一个多月才回来。”她抓着充电器,想再说点儿什么又咽回去,起身慢慢走了出去,我一头栽回床上。 6。 两个月的差旅结束,我回到北京,得知家里出了大事:东东和大个子好上了。 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是陪唱姑娘,我把从南方带回来的烟递给她,她抽出一支点上说:“那个东东到底喜欢女生还是男生?”我说:“什么意思?”她说:“你刚出差没几天,她就跟我隔壁的大个子搞上了,你也知道,隔断间不怎么隔音,我亲耳听到好几次。”我说:“不会吧,他们认识才几天。”她说:“大哥,现在的年轻人猛着呢。”我说:“那这事她妈知道吗?”她说:“哪里会知道啊,她妈回老家走亲戚,和你前后脚回来的。不过这事指定瞒不住,你想啊,大家都一间屋住着,加上那姑娘那个张扬劲儿,她妈早晚会知道,到时候一准闹,东东妈心气多高啊,怎么会看上那个大个子?”我叹了口气,说:“唉,这小姑奶奶真是厉害。”她笑笑说:“这小姑奶奶在你跟前没少说我坏话吧?” 东东妈闹起来,显然这一切对她来说过于突然,她眼眶微红,动作僵硬,路过我房门时停下,探出半个脑袋说:“东东,你来屋里一下。”东东不抬眼皮地说:“什么事啊?打牌呢。”东东妈说:“打个屁牌,快点儿,有事跟你说。”东东觉察到妈妈语气不对,脸色渐沉,回道:“没空!” 东东妈在隔壁一遍遍敲墙,大个子越来越慌,放下手里的牌说:“过去吧,你妈都急了。”东东说:“没你的事儿,打牌!”大个子无动于衷,东东怒了:“你有种没种啊,老娘们儿喊就把你吓成这样了!”我拉着陪唱姑娘一起把牌放下,对东东说:“还是过去一下吧,把事儿说开了又能怎么样?”东东甩下手里的牌,说:“真受不了!” 东东妈跑进来,拽住东东的胳膊向外拉,东东挣脱着说:“有事就跟这儿说,你拽什么拽!”我和陪唱姑娘站起来拉劝,东东妈红着眼说:“超,你看看她,她今天就想把我气死。”我按住东东说:“你把手松开,松开!”东东松开手,我转向东东妈说:“您先消消气,让我们先劝劝她。”东东妈看东东一眼,又动了气,大声说:“今儿你们谁也别管,我就不信收拾不了这个小丫头片子!” 主卧房门紧闭,东东在里面喊:“我没管过你的事,你也不许管我的事!”东东妈说:“什么叫你的事?你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还有理了!”东东喊:“我没做见不得人的事!”东东妈说:“没做你急什么?我叫你,你怕什么?你以为我愿意管你这些破事啊,还不是为了你好!”东东喊:“我,用,不,着!” “三姐”走出来,看着走廊里的大伙儿说:“刚才我在屋里全听见了,要不咱们再进去劝劝?”陪唱姑娘说:“门都反锁了。”“三姐”说:“那怎么办?”我说:“没办法,等着俩人吵完吧。”我们一起看向大个子,大个子像个石头桩子似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坦白说,我也不看好他,他人不坏,可是以他的收入和阅历,根本不可能驾驭东东这样的姑娘,更不要说东东的妈。 东东妈与女儿的沟通失败了,不得不重新找到我,要我以半个兄长的身份出面劝这对恋人分手,我对她说:“我没权利劝人家分手,您也没权利,人家都是成年人了,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利。不过这事您甭急,这俩人性格犯冲,短则俩月多则半年,根本长不了,等着就好。”东东妈说:“好,超,别人我不信,就信你一回,我听你的,我跟她耗,看她后面怎么跟我交代。” 二十天后,东东便甩了大个子,简直比摊煎饼还快。 她怒不可遏,跑到我屋里吐槽,说大个子徒有其表、自私虚荣、讲话摆谱儿、十足的大男子主义。大个子也跑到我屋里诉苦,说东东生活挑剔、难伺候,为了个不男不女的朋友对他发火。我对俩人统一回复说:“算了。” 东东与大个子回归最初的邻里关系,但这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地方,阴霾升起便再难散去,事实上这段介乎偷情与恋情之间的交往所造成的后果,远不止两个年轻人分手这么简单,它完全撕开了东东母子之间长达十几年的裂痕。 周末家庭晚宴,大伙儿照旧帮着东东妈忙活,洗碗切菜,端盘码筷,一切就绪,呼啦啦盘腿开喝。酒酣,东东妈最后一个打圈,她端着酒杯对“三姐”说:“你人好,也机灵,可我告诉你,宝贝儿,别把男人想得那么简单,要论斗心眼儿,女人永远斗不过男人,记着,最后真疼你的还得是手里的钱。”“三姐”举杯喝完,垂目不语。接着是陪酒姑娘,东东妈说:“你觉得我们超怎么样?”陪唱姑娘喝了一半的酒呛回杯子,红着脸说:“哎呀,阿姨你喝醉了。”东东妈说:“我哪儿醉了?我的酒量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你们这些孩子,甭跟阿姨来这套,你们那点儿破事我一眼就能瞧出来。”陪唱姑娘冲我使眼色,我示意她别过分紧张。 东东妈转过头说:“来,大个儿,跟阿姨喝一个。”大个子急忙双手端杯挺起身子,在场所有人紧张起来,东东脸色尤其难看。东东妈摆手说:“不用这么正式,坐下坐下,听阿姨说。大个儿,东东说得对,你们的事我管不着,不过阿姨觉得你们没成其实对你是好事,这丫头,我都降不住她,难道你能比你阿姨更牛吗?你以后多学学你超哥,好好在工作上努力努力,将来事业做大了,有钱了,能找一万个比刘奕东漂亮的。”东东拍桌子说:“妈,行啦!”东东妈说:“你急什么,我还没说你呢,你什么时候让我省心过?你说!”东东说:“我说什么说!话都让你说完了,我说什么说!” 我、阳阳和东东弟拉着东东妈,大个子、“三姐”和陪酒姑娘拉着东东,一屋子人手忙脚乱,酒瓶子、菜盘子摔得咣当响。东东飙着眼泪喊:“我爸爸当初怎么死的!你说我爸爸当初怎么死的!”东东妈喊:“他摔死的你也问我!你有什么资格问我这个!你们姓刘的没一个好东西!”东东喊:“我爸爸是自杀的!你当初就是为了钱才嫁给我爸爸的,然后呢,然后你做了什么你敢说吗!”东东妈喊:“我就是为了钱怎么了!用得着你这个小白眼狼教训我!你给我滚出去,刘奕东!” 夜色,笼罩着天通东苑。 7。 很多时候,我无法读懂东东和东东妈,也无法看清她们各自存有的那个心结。一对母女,名分超过二十年,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五年,又在偌大的北京城分居六年,彼此成为心底一块难以抚平的伤疤,这块伤疤如此敏感,不慎轻触,便可激出痛楚与苦脓。 东东走进来,裹着被子蜷在床边说:“超哥,你能陪我聊会儿天吗?我心里堵。”我摘下耳机,转过椅子说:“怎么了?”她说:“我想我姥爷。”我说:“东东,你应该理解一下你妈,不要老跟她对着干,很多时候她只是教导你,并不是害你。你将来有天也会做母亲,难道你会成心害你的儿女吗?”她说:“我已经很让着她了,可她真没资格来教训我。我知道她搬过来的目的,她的男人不要她了,她在北京没有家了,也没脸回老家,就指望我嫁个有房有钱的北京人,以后好靠着我。我凭什么要养活她?我小时候她那样对我和我爸,现在看我长大了,又过来拉关系,我凭什么要养活她?”我说:“谁年轻的时候没做过错事?你不能因为这个就一辈子不给她改过的机会,何况她还是你亲妈。你也是大姑娘了,在北京混了这么多年,应该知道血缘关系的分量,外人对你再好,最后疼你的还得是你家里人。”东东抹着眼泪说:“超哥,我想结婚,想找个老家的人结婚,我什么都不图,只要他有钱就行,我不想在北京待了。”我说:“没感情的婚姻你也要?你想和你妈妈当年一样吗?”她说:“我不怕,结了婚,他找他的,我找我的,大家各玩各的。”我说:“你呀……我朋友公司最近在招女店员,你要不先去上班吧,别老跟家里窝着闹心了。” 陪唱姑娘站在菜市场一头招手,我走过去说:“怎么了?”她说:“有个事……想看你有没有空帮个忙。”我说:“什么事?你说。”她一脸别扭地说:“明天不是周末吗?我们那个地方新来了个领班,想让你明天下午把我送过去,跟她打个招呼,你假装是我男朋友,装一下就行,然后你就回来,回头我请你吃饭。”我说:“不是太明白,你那边不允许单身?”她说:“你是不明白,我们那一行,领班一般都没什么好人,有男朋友,她就不敢随便欺负你。” 傍晚,我扮演完别人的男朋友,和陪唱姑娘一起从KTV出来,她站在公交站牌下,一脸得意地说:“明天吧,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我说:“这点儿事不用请客,挺好玩的,以后还需要我装就说句话。”她说:“这个领班不经常在这边,给她看一次就行,你也别推辞了,帮这么大的忙,我得请客。”我瞟了眼远处说:“你真想谢我?”她说:“是啊。”我说:“那接下来两分钟你别说话。” 她皱起双眉,我捧着她的脑袋亲过去,她浑身颤抖一下,睁着眼一脸错愕。 我抱着陪唱姑娘,望着十几米外的吕小嫣,吕小嫣黑着脸钻进车,啪的一声摔上车门。陪唱姑娘脸颊像着了火一样滚烫,扭过头笑笑说:“行了,你赶紧放开我吧,你女朋友要开车把咱们撞死了。” 东东接受了我介绍的工作,每天和阳阳一起搭地铁去海淀区上班。面试那天,我故意带着他俩在那边的工业园区转了一圈,目的是让他们见识一下北京最现代的职场氛围,并以此激发他们对另一种生活方式的认知与向往。阳阳显然中招,双目不停地打转,嘴里啧啧不停,东东不以为然,一路无话。 郭小羽边开车边说:“你介绍的那俩人不错,尤其那个东东,聪明、勤快,做事情有条不紊,最主要是懂得学习,经常主动向我反映岗位上的一些问题。这姑娘在销售和行政两方面都有天赋,以后这样的人你记得多拉点儿过来。”我看着窗外说:“你们公司要是不要求学历,我能带一堆这样的人过来,可惜啊,你们这边都眼皮子浅,看不起我们底层人。”他回头看我一眼说:“少来这套,你放心,我现在是部门经理,东东干好了,我照样给她个主管当。” 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东东给我长了脸,她是同岗位二十多个新人里业绩最好的一个,甚至比许多老店员都出色。她走出柜台与老顾客们合影,远远看见我走过来,拖着长音喊:“超哥!”我笑着对另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们家那个小东东。”她说:“干得不错,报表我看了,外店部好多人夸她,郭总也老夸她,说要培养她做店长,你回头问问她,看看她愿不愿意做管理类工作。”我说:“当然愿意啊,你们一句话,她一准答应。” 东东妈很开心,请我到外面吃饭,席间对东东说:“以后跟着你超哥的朋友好好干,你要真有能耐做店长了,咱们就把你姥爷接到北京来住,行不?”东东说:“嗯,知道了,妈。”我说:“东东现在在那边很红,郭小羽说他们一个小店长都看上东东了,整天下班拿束花在她们店门口等着。”东东妈说:“是吗?这男的多大了?哪儿的人?北京的吗?”我说:“我见过他,北京人,岁数不清楚,长得不错,家里条件也好,爸爸好像是央企的。”东东妈两眼放光:“好啊,我说我最近左眼皮直跳呢,怎么样,让我说中了吧?我们家姑娘只要进了大公司,一样能做白领,比他们做得都强。这样,超,你不是认识他吗,回头请他来家里吃顿饭。对了,还有你那个姓郭的朋友,得好好谢谢人家。”东东白妈妈一眼说:“妈,你行不行啊,又管那么宽。”东东妈说:“好好好,我不管你,你有机会了就和人家好好谈,不许再耍你那个二百五性子啊。”我说:“咱们都别干涉的好,让人家慢慢处吧。” 8。 周一傍晚,我回到家,把刚买的蔬菜和熟食放进冰箱,东东妈转过身子说:“咋了这是?无精打采的,又跟你那个吕小嫣干仗啦?”我关上冰箱门,交叉着手臂靠在边上不说话,东东妈用勺子搅了一下锅里的汤说:“你说你非得找这份罪受,我给你介绍的我姐们儿家那个丫头多好啊,苗条、大个儿,跟着她妈开店,挣得不比你少,可你偏偏不要,人家不就是没上过大学吗?你那个吕小嫣倒是上过大学,可她对你咋样?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整天事儿得不行。”我吐了口气,依旧无话可说,东东妈盖上锅盖说:“行了,说你也没用,你就这命。” 吕小嫣拒绝了我的求婚。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就是现在还不到谈结婚的时候,我问她那什么时候可以谈,她说至少现在她还不够再婚的条件,我问她再婚的条件是什么,她烦了,告诉我什么时候能买上路虎车再跟她提结婚的事。 吕小嫣的前夫开的是路虎,所以她的意思是我起码在物质条件上不能输给她的前夫。她恨她的前夫,那就是个浑蛋,可她也不会轻易嫁给连浑蛋都不如的人。 从北一区回来,我没去公交车站,选择了步行回家,我在零落的灯火中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去观察自己生活的这个地方,以及这个地方和我一样奔走着的人们,我发现其实所有人没什么两样,大家都和这里的房子一样拥挤而乏味,却又梦想着高不可攀的东西。 新年过后,我不再主动找吕小嫣,闲暇时只陪几个新搬到天通苑的老朋友散心,他们都是我上一家公司的同事,领头的叫白大闯。大闯是胶东人,性情豪爽,自从搬过来常常打电话招呼所有老相识聚会,拥有极高的人气。 吃过晚饭,打完台球,大闯不尽兴,号召大家凑钱去附近的KTV玩。我不同意,告诉大闯自己认识一家大型连锁KTV,如果大伙儿去那里,我愿意请客。大闯表示不屑,他一是嫌远,二是坚持认为那些连锁经营的KTV没有这边的好玩。 包间内,大闯熟练地向服务生索要姑娘,我再次站出来反对,搬出某KTV被查抄的新闻,大闯继续不屑,鼓动大家投票,一帮人围着我起哄打闹,我没辙了,只能听天由命。 姑娘们走进来,熟练地站成一排,亮出野模特的招式和笑容,她低着眼皮别别扭扭地夹在中间。其实我远比她尴尬,却没办法声张。她被挑走,坐在远处沙发上帮一个男生倒酒点烟。大闯讲起黄段子,沙发上开始勾肩搭背,场面越来越热,我撑不下去了,站起来说:“老白,把我这个跟那个换换。”大闯愣住,说:“×,你还真花心。”我说:“少废话,快点儿换!”大闯说:“你喜欢这种风格的早说啊,搞得我们还以为你不食人间烟火呢。”我摸出一百元递给身边的姑娘说:“你去那边。”然后指着她说:“你过来。”她坐过来,脸色轻松许多,与我对视,发现我黑着个脸,扑哧一声笑出来。她抓起瓶子给我倒酒,我推开说:“你不用这样,坐着就好。”她愣了一下,乖乖把酒放在一边,支起下巴欣赏其他人唱歌。歌罢猢狲散,大家纷纷给身边姑娘小费,她推开我的手说:“你也不用这样,先回去吧。” 当晚,陪唱姑娘在别人的搀扶下归来,醉得一塌糊涂。我站在门口问:“怎么喝成这样了?”她的姐妹说:“她就这样,每个月总有两天想她闺女,心里不痛快,恨不得把自个儿给灌死。”陪唱姑娘睡下,我送其他人下楼,其中一个姑娘在楼梯拐角处站定,回头问我:“你到底是不是她男朋友?”我说:“是。”她说:“那你就该多关心关心她,别回到家才把人当媳妇!”我点头说:“好的,好的。” 二更天,陪唱姑娘穿着睡衣披散着头发站在我门前,我爬起来打开灯说:“醒啦?”她撇着嘴不吭声。我说:“还难受?”她一头栽过来大哭。我扶她到沙发上坐下,接了杯水递给她,她握着杯子一口气喝完,望着我说:“想吐。” 洗手间,我扶她跪下,一手抓着她的头发,一手帮她拍背,她撑起细瘦的双臂,双手紧扣马桶边缘,吐得稀里哗啦。吐完漱完,她彻底散了架,瘫倒在冰冷的地板上,我抱她回屋,安置她重新睡下。回自己房间时,主卧门轻轻打开,东东妈露出半个脑袋说:“超,你听阿姨的,别跟这个女的怎么着,她也不是省油的灯。”我说:“我和她真没什么,我又不傻。”东东妈闭眼点了下头,轻轻关上门。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再见不到陪唱姑娘的身影,她的房门紧锁,门口拖鞋凌乱,没人知道她何时走的,也没人问起,除了我,大家似乎没人在乎过这样的邻居。 9。 郭小羽找到我,把我拉到餐厅角落,忸忸怩怩半天不知道怎么张口,我说:“到底什么事?你瞧你这个费劲样。”他咬了下嘴唇说:“你能不能找个时间把东东约出来谈谈?”我说:“她怎么了?给你闯祸了?”他说:“你首先保证,这件事自己知道就好,不许跟其他人说。”我说:“别废话,快说。”他说:“昨天下班晚,我路过二号外店,见里面还有人加班,就走进去看,是东东一个人在收拾库房,我帮了下忙,然后这姑娘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扑上来了,我当时没什么准备。”我说:“你……”他举起双手:“我向你发誓,我什么都没做,真的,就是挡了下来,然后教育教育她。”他接着说:“我昨天有点儿慌,对她乱说了一通,这姑娘的心事我不懂,我怕她会有什么想法,你能不能帮我找她谈一次,替我安抚安抚她?但是也别太明着说,大家尽量把这件事忽略过去,别影响她的工作。”我说:“你是不是喜欢她,给过她暗示什么的?”他瞪起眼:“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有女朋友好吗?我女朋友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敢胡来吗?”我说:“那你要我怎么帮你谈?这种事谁心里有谱儿?”他拉近我小声说:“我这不是来求你的嘛,你就想办法安抚一下,我怕这姑娘会伤心,她自尊心挺强的。” 我了解郭小羽,他是那种很职业的高管,对工作上的绯闻一向忌讳,也许他真的只是把东东当作一个优秀的女下属来看待,就像我把她当作自己的妹妹一样。我也完全能想象库房内的情形,东东对自己喜欢的人一向不吃素,她的欲望爆发起来足以让任何一个自称奔放的人自叹弗如,更不要说郭小羽这种以稳重自居的男人。 仔细想来,她去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露出了蛛丝马迹,她前所未有地勤奋,前所未有地亢奋,她两眼放光,家里或单位,三句话不离郭总,事事都要找这个男人讨教,郭小羽高大清秀的长相、儒雅知性的气质,多少满足了这个姑娘长久以来的恋父情结。 东东没有辞职,只是回家住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在家,也尽量不与人交谈,吃饭的时候她呆呆望着电视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东东妈闻出味道,向我咨询女儿近况,我编了个谎话,告诉她东东最要好的同事辞职了。 商场门口,我远远看见她,笑着冲她摆手,她提着袋子走过来,我说:“家里今天来朋友啊?买这么多菜。”她说:“阳阳一个高中同学来家里吃饭,你们晚上也过来吃吧,我妈去菜市场买了好多肉。”我看吕小嫣一眼,说:“晚上我们在外面吃,不回去了。”东东抿嘴笑一下,从袋子里拿出两只番茄递给我和吕小嫣。吕小嫣放到鼻子下闻了闻,扔回袋子。东东说:“你不要吗?”吕小嫣白了她一眼,说:“什么烂东西,我不吃这种蔫巴的折价商品。”东东脸色沉下来。我连忙说:“哎呀,你给她干吗?她对番茄过敏,先回去吧,东,提着这一兜子东西怪累的,记得跟你妈说晚上不用准备我那一份了。”东东望着吕小嫣,伸手拣出那只番茄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我追到街口,拉住东东说:“你别生气,她就那个德行,以后你再见到她,别理她就行。”东东拨开我的手,吧嗒吧嗒掉眼泪,平静地说:“没事,是我犯贱,你回去吧。” 我站在一棵枫树下,望着东东的背影,胸口涌起一股酸楚。吕小嫣追上来,气冲冲地说:“干什么你!”我说:“吕小嫣!你以后能不能别这么过分!”她说:“我怎么过分了,不就扔了个番茄吗?为个东北的丫头片子你也要跟我吵?”我转过身望着她:“东北人怎么了?东北人比你有情有义!”吕小嫣气昏了头,满脸通红,不作声,我丢下她径直向家的方向走去。 “王蛋蛋!”她喊出来。我停下脚步,她继续喊:“你他妈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回过头说:“没什么意思,分手吧,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吃过晚饭,大家帮着东东妈在厨房收拾,我把剩余的碗碟堆到阳阳面前,洗净手走至主卧门口,东东正对着床头发呆,我拍拍门说:“你来我屋一下,有个事跟你商量。” 我关上门,递给她一支烟,她拿起桌上的打火机点着,抱着腿坐进沙发角落。我坐下说:“我骂了吕小嫣一顿,跟她分了。”东东放下烟张大嘴巴:“啊?你们真分啦?”我说:“你用不着吃惊,其实我早就想分,跟今天你和她的事没关系。”东东坐回沙发角落,抱着腿不说话。我说:“东东,有句话叫‘当局者迷’,我和吕小嫣这段感情,想听听你们年轻人的看法,你说为什么我和吕小嫣会走到这一步?”东东小心翼翼地瞄我一眼,说:“你傻呗,她那样的女人根本就不适合你,你也驾驭不了她,我妈说得没错,你们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我说:“是啊,我们为什么要傻乎乎地去爱那些我们根本驾驭不了的人呢?为什么去追求那些没有结果的爱情呢?到头来可不就显得自己傻吗?所以,我觉得今天的事挺有意义的,至少以后我不用这样犯傻了。”东东抽了口烟说:“你能这么想当然好了,我也觉得你跟她那样的人在一起不值。”我说:“其实人家吕小嫣也没错,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性格和活法,只是两个人在一起不适合而已,不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咱们都会幻想,都会执迷不悟,都会犯傻、犯错、犯贱,等事情一过,就什么都明白了,反而活得轻松了。”东东咬了咬下唇,点点头说:“嗯,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我坐近她,说:“所以啊东东,我们得谢谢以前的人和经历,没那些人和经历,我们怎么能找准自己的生活和位置呢?也就不可能真正获得快乐,你说对不?”东东说:“你放心,超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不用跟我兜这么大的圈子,我不会恨你朋友的。” 10。 新年过后,东东辞去新晋升的店长职位,重回她醉生梦死的女阿飞生活。 我从外地回来,在机场接到郭小羽的电话,他极其惋惜,声称一两年内不可能再找到这么能干的姑娘。东东妈第一时间来找我,拉着我、东东弟和阳阳一起到外面吃饭,席间她让我出面劝说东东,我问她:“这家伙哪儿去了?怎么不见她的人影?”她瞪阳阳一眼,说:“新交了个朋友,四处疯玩,我说她几句,她就跟我吵,吵完就不回来了。” 晚上十点,我和郭小羽结伴走进东三环一家酒吧,在角落里发现了东东与她的党羽。我冲过去抓住她问:“干吗写辞职报告?谁让你这么干的?”东东甩开我,恶狠狠地望郭小羽一眼说:“就是不想干了,至于吹胡子瞪眼吗你们,还跑到这里来?”她松口气,挥手招呼身后的几个朋友,说:“你们看你们看,这就是我们家超哥,怎么样,还行吧?”我说:“你妈生气了,你知不知道?”她说:“生气?生什么气?她哪天不生气?超哥你倒是跟我说说,她,哪,天,不,生,气!我哪天要是真走了,她就不气了。”我说:“是不是因为最近阳阳带来的那个高中同学,他不让你干了?”东东脸色大变,推开我说:“你少在这儿胡说!老子的事不用你们管!” 阳阳带来的那个高中同学,成了东东的新对象。他与东东同岁,是工学院的学生,家里人在东北经营木材生意。东东喜欢他,去学校找他玩,拉他去酒吧玩,后来趁着东东妈和阳阳回老家探亲,干脆带这个男孩子回家过夜。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懂这个姑娘,或许真像“三姐”说的那样,她比我想象中成熟。作为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子,东东几乎追遍了自己可以去追求的男人,这点她远比同龄人饱满,她真爱过,假爱过,也错爱过,如今,她只需要一个值得她去爱的男人。 东东此举,重伤了东东妈,也重伤了北隔断间的大个子。大个子上班时间打来电话,非常失落地说:“超哥,今天我起得晚,去洗手间,听到东东在主卧的声音,他们大白天都在家里搞,超哥,我受不了了。”我说:“受不了你死去!早跟你说过,一个家里住着,别乱谈恋爱,不然分手只能搬走,你不听,还非住在这儿,还非得一次次去东东家入股吃饭,你的脸还没丢尽吗?”他说:“超哥你不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东东。”我说:“你真心有个屁用,她玩你呢,你懂不懂!” 大个子没有搬走,或许他真的喜欢东东,或许他连搬家的钱都凑不出来。这些不谙世事的男孩子,根本不懂女人,他们只懂得看上就要睡得快,睡完四处秀恩爱,爱完隔天就被甩,甩完痛苦大半载,他们抛弃和被抛弃的次数远远超过爱和被爱的次数。 五月初,东东回家,宣布自己怀孕了,她告诉妈妈,孩子的爸爸已经答应娶她。东东妈彻底崩溃,母女俩再次撕破脸,把主卧所有的东西摔了个稀巴烂。我下班回来,发现东东弟在哭,阳阳也在哭。东东弟说,妈妈带着姐姐去医院缝针了,柜子上的玻璃差一点儿就划开了她的肚皮。阳阳说,这次打架,其他屋里没一个人出来拉劝。 我打开门,望着地上的行李箱说:“回来啦?”她说:“回来了。”行李箱后冒出个小脑袋,我说:“你女儿?”她笑着说:“是啊,宝贝儿,叫叔叔。”小姑娘怯生生地叫人,我推开门说:“快进来。” 陪唱姑娘拖行李箱进屋,眼望四周,说:“怎么这么安静,家里最近没出什么事吧?”我说:“没什么事,对了,住北次卧的那个姐姐刚搬走了。”她伸手指着房间说:“就那个……‘三姐’啊,跟包工头走啦?”我说:“没有,一个人走的,东东妈说包工头不见了,电话、地址都换了,没找到人,不过这老家伙消失前倒是留了点儿钱。”她说:“肯定是人家有了新的、年轻的,不要她了呗。唉,这些有钱人真靠不住。” 我帮着将屋里的大小东西打包,问她:“这是打算要去哪儿?”她低头叠衣服,说:“安贞门那边有个北京朋友,说要我和孩子,我想早点儿搬过去,省得以后我上班了没人带孩子。”我说:“那不错,多少外地人都想嫁个北京人,有房有户口的,以后你和孩子也算有个依靠了。”她停下手里的活儿,冷笑一声说:“北京人就那么好吗?他们家的老宅倒是换了两套房子,可儿子女儿就因为这两套房子跟他闹,老婆死了都没人过去看他一眼。有个依靠,哼!” 我摆正她肩上的带子,顺便撩起她前额的头发,她看着我,眼圈一下子红了:“我这样的还能指望什么?有个安生日子过就行了。”我忍住情绪,俯身抱起地上那个看见妈妈哭也开始抹眼泪的小家伙,说:“走吧,我送你们下去打车。”她抹完脸,拽拽孩子的裤子说:“宝贝儿,快说谢谢叔叔。” 回到家中,东东正靠着主卧房门吃香蕉,她瞟我一眼说:“你的情人走啦?”我说:“你也该走了吧,不是说要回去结婚吗?你还打算在这儿气你妈到什么时候?”东东白我一眼走掉:“切,我又没气她。” 街边的杨树停止吐絮时,大个子也终于决定搬走。大个子是第三个从这里搬走的人,也不是第一个对这个地方绝望的人。北次卧的“三姐”自从搬到这里那一刻起,就深知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如东东妈所说,如果单纯从钱的角度来衡量人生,人生会减少很多错愕与伤感,可“三姐”触犯“行规”,贸然提及婚姻,招致了不必要的错愕与感伤。大个子与“三姐”不同,他原本就是个愣头儿青,对待生活简单粗暴,所以生活也简单粗暴地对待了他。我第一次帮大个子收拾房间,是因为他做销售的女友甩完他后回来扫货,那个姑娘毫不留情面地带着新任男友,当着我们的面将屋里为数不多的值钱的东西一一搬走;第二次帮他收拾房间,是因为告别,他受家人感召回老家工作,表示此生再不踏入京城半步。 我走进主卧,让东东出来跟大个子道个别,东东边吃胡萝卜边说:“不去,我又没爱过他。” 而那个陪唱姑娘,我爱过她吗?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她才会在我面前动容,然后又选择了离去。 一缕阳光骄傲地抬起头,终止了我的梦境与回忆,我睁开双眼,光脚走向窗台,第一次拉开了厚厚的窗帘。我一丝不挂,目光呆滞,尽情享受对面楼阁无数个窗口的惊诧目光,我想告诉他们,我已经脱下了最后一件外衣,我和他们一样,都是天通苑的孩子。 11。 夏天来了,夏天又来了,天通苑的夏天,就是千米长的大排档,烧烤、海鲜、冒着白沫的高脚扎啤,将几十万人拉上了天。晚风中,赤膊的东北汉子讲起往事,煮饺子的山西人端出大碗,卖唱吉他手高歌一曲《怒放的生命》,旁听的姑娘将雪白的大腿伸出老远。 走进熟食店,售货阿姨迅速地堆出笑脸,说:“下班啦?”我点了下头,她继续忙碌着说:“听东东妈说你要换工作,不在这边住了?”我说:“是啊,新公司离这里太远,只能搬家,在北京工作不都这样吗?住处随公司走呗。”她抓起两条烤肠递给我,我说:“我今天来买鸡排的。”她说:“拿着吧,姐送你的,以后不忙了多回来看看。” 复试完毕,我请所有新上司到天通苑的大排档吃饭,其间主动向他们介绍各区的地理环境。这帮人在京多年,自然听过天通苑的大名,纷纷趁机展示自己的优越感,他们指责这边的房屋设计太功利,吐槽这边的人太市井,埋怨这边的中介太黑暗。我谄笑着一遍遍点头附和,等他们讲完,我坐下来望着四周的楼宇说:“房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住什么人,其实住哪边不一样呢,因为人都没什么差别。” 东东回东北完婚,我没去送她,因为我在上班,阳阳没去送她,阳阳也在上班,陪东东前去东北老家见公婆的只有她的妈妈。 东东妈喝下啤酒,擦了擦嘴角说:“你那边住的房子是公司给租的吗?工资能给涨多少?”我说:“是公司给租的房子,工资自然要涨点儿,不然跳槽图个什么?”东东妈说:“那就好,唉,我多盼着我的孩子都能像你这么有出息,哪怕像你这么懂事,我也知足了。”阳阳说:“干妈,别老怨东姐了,她好歹也算嫁了个有钱人。再说,你不是还有我们吗?”我说:“东东不是个坏孩子,只是对生活理解得有点儿片面。不过她现在成家了,也有了孩子,过几年也许就什么都懂了,养孩子您比我们有经验,东东这个女儿,您还得再等等。”“我还等啊,超?”东东妈放下杯子,“我等了这帮小兔崽子多少年,可我等来什么?一个个的不听话。”她指着东东弟说:“就像这个,现在整天黏着我,谁知道将来会不会跟他爸爸一个德行。”“儿子!”东东妈喊道。正在啃鸡爪子的东东弟迅速抬起头,东东妈大声说:“你长大了跟妈妈亲,还是会跟你东东姐一样?”东东弟嘿嘿笑了两声。 吕小嫣发信息来约我吃饭,我去了,之后陪她看了场电影,并一起回了家。我没有告诉她我换工作的事情,她也向我展现出不同往日的、陌生的温柔。午夜,她伤感起来,黑暗中问我说:“蛋,你说人为什么要结婚?”我说:“为了组建自己的家庭。”她接着说:“那爱情呢?是不是有了爱情,婚姻才会幸福?”我说:“不一定,这年头相亲闪婚的也有过得不错的。”她说:“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可有爱情的婚姻最后离婚的也有很多。我不明白,想了几年了也不明白,爱情到底是什么,婚姻到底是什么?你跟我说说。”我烦起来,扯过被子说:“爱情和婚姻就是个屁。你到了怀春爆发的年纪,稀里糊涂跟人上床;到了脸色变黄的年纪,慌手慌脚寻找备胎,最后你选择一个自认为靠谱儿的男的领个本登个记,然后他在外面奔波,你在家里抱怨,他嫌你没女同事漂亮,你嫌他没邻居大哥会赚钱。你们吵,你们打,当年你们互相哄哄就能解决的矛盾,现在挖苦争辩一整夜都没完。你男人早就厌倦了这个家,却只能强颜欢笑地把精力用在事业上。你变老了,安全感越来越低,你渴望丈夫一夜暴富,却担心暴富后的丈夫远走高飞。最后,你变成夕阳下臃肿的泼妇,成为社会的雌性赘肉;你男人整日以工作为借口在外偷腥,成为始乱终弃的浑蛋。” 她不再说话,嘤嘤地哭起来。 那一夜,我梦见自己去追一个多年未见的姑娘,姑娘轻盈飘逸,很快就消失在大道尽头,我怅然若失地回过头看,周围是一片高槐,满树都开满了白花。 2012年秋天,我离开了天通苑。我按下车窗,扫视一眼高楼和人群,思念起国外留学的一个朋友。当时她站在机场安检处深情地望着我说:“到那边我肯定会想你们的。”我说:“亲爱的,能走,就不要回来了。” 如果有一天,你分到边疆 最近倾诉欲爆棚,原因陈列如下: 吃散伙饭的时候,三个森林武警基友[ ]一起恐吓我:当军嫂很苦的。 然后是有个很好的森林武警朋友跟我说,他担心以后给不了姑娘幸福,觉得心有亏欠。 然后是一个不是很熟但是曾经在我大一患急性肠胃炎的时候带我去医院的森林武警同学写了一篇日志回顾了一下他的感情,顺便充满忧患地展望了一下未来。 再然后是我男人对我说:“我也不知道下了飞行团之后生活会怎么样,说不定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了。” 再再然后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姑娘跟我的一个武警内卫基友在一起了,妹子在上海,基友被分到哈尔滨去了。 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今天看到我男人转发的一个状态,说一个大四的学长给谈了七年的女朋友打电话说:“我们分手吧,我被分到边疆去了,我给不了你幸福。” 作为一个二货,我就开始代入感很强地感觉到内心的小宇宙在熊熊燃烧了……尤其是目测我家爷们儿貌似还很赞同那个学长的做法,这让我内心充满不安。为了防止明年此时我在家吃着西瓜唱着歌,忽然接到一个电话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我就直说了吧…… 我觉得很多人都小看了一个姑娘的决心。 你觉得对于一个妹子来说什么是幸福? 如果你都不清楚一个姑娘所要的幸福是什么,那么就不能够用“我给不了你幸福”这种理由来退出一段感情,那只是你以为的幸福而已。 这种借口要不是英雄主义情结作祟,就是不想让自己有所亏欠,不愿意让自己承担太多的责任和压力。你希望在一段感情中双方是两不相欠的,这样你就不必加倍报答以缓解心中歉疚…… 但是兄台你真的多虑了…… 实际上,一个会用“我为你付出了这么多”来要挟你的姑娘,根本不可能甘愿为你付出。 愿意等你的姑娘,图的根本就不是哪一天你飞黄腾达,或者是你能够像偶像剧男主角那般温柔多情,更不是你有朝一日加倍偿还。 对一些姑娘来说,能够在你心里占据那个别人取代不了的位置,就已经足够了。 我知道整个社会都在传达一种“姑娘越来越现实,姑娘越来越物质”的理念,但是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根筋的姑娘认为精神比物质更牢靠。你们不能因为看到很多姑娘很现实很多姑娘很物质,就否定另外一些姑娘,对不对? 一个姑娘能够在大学这种花花世界里坚持四年异地恋,还不能说明一切吗?你这样judge人家姑娘,让人家情何以堪? 如果有一天有人这样judge我,我一定会……很悲愤的! 所以…… 如果有一天你分到边疆,不要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分手好吗…… 虽然我没学过地理,不知道中国最南最北最东最西到底相距多远,但是其实就算知道了,这个距离在我心里也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只要你还在这个地球上,只要你不被神10神11神N发射到莫名其妙的地方去,我就可以坐飞机坐火车坐汽车坐马车坐驴车走路找到你,当然如果你给我报销路费的话我会更开心的! 我会提前百度好车次路线不会走丢的好吗?我不会跟陌生人说话不会被拐走的好吗?我胳膊肌肉很发达你不用担心我拎不动行李好吗? 我会给你带好吃的过去好吗?不管你想要上海的还是高邮的,你就算要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的我都会给你弄到的,还包邮哦亲! 你有空了给我打个电话发个QQ信息我就能乐颠颠好几个钟头你知道吗?就算边疆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你可以给我写信什么的,我保证好好回信好吗?我会给你写很长很煽情的话,给你汇报各种思想动态人生经历好吗? 你要是没空我会自己好好待着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吗?我既不喜欢逛街也不喜欢去夜店所以基本上给我一个电脑一个手机我就可以一个星期不出门的好吗?我不会觉得孤单也不会觉得寂寞因为我知道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你在那里啊! 如果有一天你分到边疆,不要跟我说你给不了我幸福好吗…… 对于我来说,幸福不是天天跟你腻歪在一起好吗?也不是名牌包包名牌衣服好吗?我的价值观就是一个男人能给我多少幸福跟他能给我多少物质完全不沾边好吗?像学姐这种内心纯爷们儿的人根本就不在乎钱啊权啊地位啊这些东西的好吗?图样图森破有没有? 学姐是什么人你最清楚的啊,学姐是个“流氓”啊!“流氓”是什么意思,“流氓”就是对一个人死心塌地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啊!“流氓”就是千金难买我愿意啊! 我愿意跟你在一起,跟你在一起就是幸福啊……这么简单的事情很好做到啊,不要拿这个做理由好吗,那样学姐会觉得自己在你眼里和其他姑娘没什么区别,学姐会觉得很挫败的好吗? 如果有一天你分到边疆,请你自己照顾自己好吗…… 你不要老是打篮球了,上次我把你膝盖的核磁共振片子拿到301医院,大夫说让你定期复查,但你老是不听,去了边疆肯定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医院,你一定要自己注意保养。 你不要说话那么直,别人惹你了你不要生气,你生气了我没办法给你顺毛,那样憋着很伤人的,大家都在那么远的地方都挺不容易,男人每个月都要来大姨夫的。 抽烟没关系,喝酒也没关系,但我还是那句话,不要没有节制就好了。劣质的烟不要抽,劣质的酒不要喝,那样对身体的伤害特别大。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但是你也知道,我内心很强大,遇到很多事情我会哭会抑郁但是我会自己擦掉眼泪去处理问题,你不用担心我的呀! 学姐是个纯爷们儿呀! 你可以对我说:“我真的很讨厌你你脾气这么烂我们分手吧!” 你也可以说:“我看上那个胸大屁股大的萌妹子了,我们分手吧!” 你甚至可以说:“我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你,我们分手吧!” 等等等等。 你说这样的话,我肯定毫无怨言地收拾东西,默默地从你的世界里滚蛋。 但是如果是“分到边疆”这个理由的话,不管我在哪里,我都会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找到你,打你个生活不能自理,以报复你对我的不理解、对我造成的巨大伤害! 那些真相说到底不过是人之常情 1 我本科毕业去C城之前,问过几个朋友的意见,其中就有CPB少女。 CPB少女并没有阻拦我,她还特地请我去她家,做了一桌好菜算是跟我告别,她说:“你总要试一试,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反正还年轻,都来得及。” CPB少女之所以叫CPB少女,是因为她是我所认识的少女中,唯一使用CPB,准确地说是长期用得起CPB的人。 CPB少女并非富二代出身,但是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用全套的CPB,她没有傍大款,没有找富二代男朋友,也没有去做兼职模特。她学的专业是历史,但是因为文笔好,给一些杂志写专栏,赚着并不多但是在她的安排下也能够满足各种小愿望的稿费。 CPB少女对我说:“其实傍大款对于我来说也不难,追我的富二代也有,但是我不能做这些事情,如果我真的靠出卖色相生活,就会强化我自己被贴上的标签,你明白吗?大家都在给漂亮姑娘贴标签,觉得好看的人就应该利用这种资源,利用这种资源确实赚钱更轻松更容易,但我就是不想这么做,就当是我清高好了。” 我因为平时也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偶然认识了CPB少女,我们算是朋友,更准确地说,我是CPB少女的脑残粉。尽管CPB少女不是什么明星大腕儿,也不是什么学术大牛,她只是一个少女,但她是我见过的最睿智的美少女。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CPB少女那样的人,可以说,如果没有CPB少女,我要在艾斯比阶段多停留很久,甚至永远停留下去。 2 我走的时候,CPB少女已经毕业四年了,并且在一年前找到了一个朝九晚五的编辑工作,还算稳定,每天都要上班。我刚到C城,她在QQ上跟我说,老家亲戚组团来北京,要她接待。 “我要上班啊。”CPB少女说,“但是他们好像什么都不管。” “为什么啊?”我问CPB少女,“你为什么不拒绝他们,来了住哪儿啊?” “住宾馆呗,”CPB少女说,“还得带他们到处玩,又是一笔大钱啊。” “为什么要你花钱啊?”我问。 “老家的亲戚都觉得我在北京赚大钱啊。”CPB少女说。 “哦……” “换成你,你能拒绝吗?”CPB少女问我。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不能。” “所以你看,这些事我们也就是说说而已。”CPB少女说,“尽管明白问题所在,但是完全没有强势的立场和理由。我一个亲戚亲口对我说:‘你人长得这么漂亮,在北京赚钱肯定很轻松。将来再嫁个大老板,等发达了让我孙子去投奔你,在北京也算有个靠山了。’” “……” “他们真的是那么想的。”CPB少女说,“我跟他们说我只是一个编辑,他们都说我故意跟他们哭穷不地道,还说编辑也都很有钱。他们好像觉得北京遍地是黄金,到处能捡钱一样。这种想法傻×吧?你我都知道很傻×,但是你能当着人家的面说吗?” “不能。”我说。 “所以啊……”CPB少女说。 “让他们来感受一下帝都的地铁吧。”我说。“显然不行啊,”CPB少女说,“我最近准备去租个车。” “帝都这交通,租车真心不如坐地铁。”我说,“地铁虽然难挤,但是至少一直在开啊,而且只要你们巧妙地避开高峰期,还是很不错的,租个车给你堵在路上怎么办啊?” “你跟我说没用啊。”CPB少女说,“我又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们不觉得啊,回去跟我父母一说,我连车都没有,我父母又要怪我没给他们长脸了。” “不会吧……” “你要知道,从小到大,大家都羡慕我父母。”CPB少女说,“他们自己也很骄傲生了个漂亮女儿,要是这个漂亮女儿再碰巧有点儿出息,他们就更骄傲了。这么多年来他们被捧惯了,根本下不来了。” CPB少女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接待她的亲戚们,事后在QQ上跟我吐槽,虽然这个时候CPB少女又开始表现得很强势,对什么都一针见血,但是其实我知道,就算吐槽吐得再狠,她还是不忍心伤害一些并没有太在乎她感受的人。 她就是那种“内心柔软”的人。 3 我认识CPB少女的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两年,那个时候我大三,每天都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CPB少女浑身闪耀着光芒,经过我的世界,刺瞎了我的狗眼。 CPB少女身高一米七,大长腿,肤白,长发齐腰,明眸皓齿,且有一个笔挺的鼻子,真是无懈可击的一个人。 但是CPB少女对我说:“以前我觉得自己美得跟天仙似的,后来到北京,漂亮姑娘那么多,我算什么啊?” 北京漂亮姑娘的确超级多,自恃漂亮的也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明明不漂亮也自恃漂亮的姑娘,像CPB少女那样明明令人惊为天人却对自己的外貌轻描淡写的姑娘,真是不多见。 我当即向CPB少女表达了我的想法,CPB少女说:“没什么,人各有志。”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把CPB少女当作人生的标杆和偶像,因为在她身上同时糅合了出世和入世两种人生态度,而且她阅历比我广,经常给我提供一些指导。 CPB少女虽然对自己的美貌不以为然,但是对身材和容貌的保养一点儿都不含糊,她曾经告诉我:“我大一的时候体重也逼近一百三,虽然我个子高,这样的体重不算胖,但是看起来很壮。后来有段时间心情不好,莫名地就瘦到一百〇五斤。然后我才发现,这个世界,真的是美女好办事。” CPB少女这段话说得诚恳,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CPB少女说,尽管人们表面上都说不要以貌取人,但是两个陌生的人见面,第一印象就是外貌,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最要命的是,人生在世,有多少人能够跟你熟悉到了解你的内在呢?买东西的时候面对的店员、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遇到的行政人员、找工作的时候面对的面试官,这些人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了解你的内心世界。 这些真相,说到底也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 4 那段时间CPB少女在找工作,虽然她当自由撰稿人足以养活自己,但是她的家人觉得,一定要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工作,朝九晚五的生活对外说起来才比较有面子。否则,别人问起“你家姑娘现在在哪里”,回答“大学毕业待在家里”,真是一点儿都不高端洋气上档次。 CPB少女的朋友给CPB少女介绍了一家公司,让她投了简历去面试。 去之前CPB少女跟我说:“怎么办?我之前都没有面试过。” 我说:“你不要怕啊,肯定可以啊。” 在我看来,CPB少女这么美貌睿智,面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简直是手到擒来并且令对方感觉蓬荜生辉。 没想到CPB少女面试回来,恨恨地对我吐槽:“面试官脑子有病吗?一直刁难我。” “怎么了?”我问她。 “那女的一上来就问我为什么毕业两年了都没有工作经历。”CPB少女说。 “你就告诉她你做自由撰稿人啊。”我说。 “我说了。”CPB少女说,“然后她就问我:‘那你写过什么文章啊,出过几本书啊?’我心想我要是出过几本书还来你这儿面试啊,我就跟她说我没出过书,结果那个人说:‘你没出过书还叫自由撰稿人啊?’” “这个……” “然后又问我英语水平怎么样,还好我英语六级过了,不然估计又要被羞辱。”CPB少女说,“之后又问我为什么想去他们公司,问题一大堆。到最后我都怀疑我朋友介绍我过去是玩我的。” “哦……” “你知道我最生气的是什么吗?”CPB少女说,“那人后来竟然说我身上穿的衣服是这个牌子今年的最新款,问我是不是我家庭条件特别好,我说不是,她就反问我:‘那你怎么买的?’然后还用一种‘你不说我也知道’的表情看着我。” “嗯……”我说,“这个问题有点儿不友好啊。” “我又不傻,”CPB少女对我说,“那个面试我的女人不就是想证明我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什么都不会吗?” “那个女的好看吗?”我问CPB少女。 “也就那样吧。”CPB少女说,“那么刻薄的人能好看吗?而且岁数又大了,更显得尖嘴猴腮,下巴能凿冰。好像还是个小头目什么的,真是太恶心了。” “那你工作怎么办呢?”我问。 “没戏了我估计,”CPB少女说,“虽然我也没跟她撕破脸,但是我态度也挺不客气的,不过算了,本来我也不想工作,实在是家里人逼得太急了,我也没办法。” 我觉得很惊讶,以CPB少女的性格,完全不是那种会因为家长的强迫而做出让步的人。当我向她提出这个疑问的时候,CPB少女说:“我也不想让步,我也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样的话,我也知道他们逼着我去找工作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 “但是?”我弱弱地问。 “但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社会有一套规则,这套规则运行得太久了,我们都没有办法打破。”CPB少女说,“想当然的人太多了,然后他们把天朝变成一个想当然的社会。我以前觉得我能够对抗这种想当然,其实不能。” 那天的最后,CPB少女对我说:“大家都觉得这个社会歧视长得丑的人,但是有几个人想过,其实社会也在逆向歧视长得好看的人。” 5 CPB少女跟我也聊感情,但是很少给我意见。她对我说:“其他的事情我可以跟你说怎么做,但是谈恋爱这事不行,因为我自己的感情也很失败,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够找到好的男朋友,而且,就算我给你意见,你也肯定不会听。”我虽然没有反驳CPB少女,但心里是有异议的:你都没有提建议,怎么知道我不会听? 后来我慢慢领悟了,其他的人都给过我意见,包括左边姑娘、Nana在内的我最信任的朋友都劝我跟当时的男朋友分手,甚至如果换成我旁观别人那样的经历,也会提出同样的劝告,但是我真的没有听他们的话,直到后来我自己走了出来。 事后CPB少女对我说,她也经历过类似的感情,旁人都不理解,她自己无法自拔。这种无法打破和改变的局面,只能通过一个人的变心来解决。一定要等到另一个人出现,强行把你们两个人从这种状态中拉出来,否则谁劝都没有用。 当时我觉得很吃惊,身为一个美女的CPB少女,理应备受宠爱和呵护,竟然也会经历痛苦的爱情。果然生命这条长河千回百转,你有你的十八弯,我有我的九连环。 我经常跟CPB少女说:“我要是男的,肯定玩命追你啊。” CPB少女调侃我说:“我看你主页上很多姑娘也这么说啊。” “如果不是你把我从傻×之河里往外捞,我估计现在还停留在矮矬穷状态啊。”我说,“你是真女神,我认真说的。” “因为你跟我熟,所以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CPB少女说,“你看那些陌生人,尤其是男生,看了我一个头像,就觉得我一定是没有脑子那种人,以前我还喜欢发点儿评论,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一发评论就有人试图来教育我,我难道把‘没文化’写在脸上了吗?他们哪里来的底气,觉得所有漂亮姑娘的心智都要比他们低一等?” “其实是因为只有有这种想法的人才会来教育你,所以你才感觉自己遇到的都是这种人啊,”我说,“那些对你没有偏见的人,因为没有主动联系你,所以你也不知道吧,这其实是个悖论。” “我再告诉你一个悖论,”CPB少女说,“那些说着如果是男生一定会喜欢你追你的姑娘,等她们真的变成了男生,还是喜欢温柔漂亮没脑子的姑娘。” 6 我在C城安顿好之后想起来问候CPB少女,那个时候她刚刚送走去北京观光游览的亲戚们,CPB少女对我说家里人又开始催她结婚了。 我说:“那就结吧,反正你总是要结婚的。” CPB少女反问我:“你觉得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我一时语塞,CPB少女说,如果是找个人过日子,她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下去,如果是为了传宗接代,她只是个女的,传也不是传她的,况且,人口那么多,也不缺她出这份延续物种的绵薄之力。 “最关键的是,”CPB少女说,“我觉得为了工作的事情我跟父母别扭了那么久,又跟这个社会别扭了那么久,这才消停多久,就又要马不停蹄地别扭了。而且可以预见,这次肯定更严重,就让我拖一年是一年吧。” “拖太久也不好吧?”我说,“你要知道,社会对女人还是很苛刻的。” “但是一时半会儿跟谁结呢?”CPB少女说,“很烦啊,不管跟谁结婚都是问题。你嫁个有钱人,别人会说,果然漂亮姑娘就是爱钱;你嫁个没钱人,别人又会说,长那么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嫁个普通人。这些事都关他们屁事啊?但是你又不能直接一巴掌扇他们脸上说‘关你屁事’。真是要命啊。我离家这么远,他们又不可能跑到北京来追着我说,但是我父母听到他们议论就会追着我说啊。我其实巴不得他们跑到北京来追着我说,反正我又不在乎,但是父母不同啊。” CPB少女跟我的生活圈子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因为工作关系,平时她有机会接触到好多模特之类的漂亮姑娘。 “真的是有很多姑娘,为了一个包就能跟人上床啊。”CPB少女有一次跟我感叹,“你知道我什么感受吗?” “觉得是猪一样的队友吧?”我说。 CPB少女给我发了一个get√的表情,她说:“我有的时候觉得特别烦,这些女的为什么这么庸俗这么不上路子还这么好看?真是拉低了好看姑娘这个群体的智商水平,但是后来我想想,算了,反正她们都这么好看了,就算庸俗点儿不上路子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们不愁生计了,真是矛盾啊!” 我说:“就跟美帝歧视金发白人妹子一样啊。这种东西由来已久,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都是这样,然后少数人就被这个大多数吞噬掉了。” “都是这样啊,”CPB少女说,“我工作之后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都是这样,大家都习惯性地把人分类,然后给每一类贴标签,之后遇到一个人就把这个人划分到某个标签项下面去,完全忽略了个体差异。” “这样做省事啊。”我说,“因为了解一个人很难啊,就算朝夕相处都未必能够了解对方的全部,贴标签就省事多了,略去了了解的过程,节省很多时间。” “我知道。”CPB少女说,“所以我之前才跟你说想当然的人太多了。但是我现在发现这种想当然往往有一定的依据,就是某个群体中大部分人的行为。大家都说漂亮姑娘脑残,我觉得这就是偏见,而且我出去找工作或者做别的什么,都会被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困扰,但是好多漂亮姑娘真的是脑残。” “所以一切都是人之常情啊。”CPB少女最后总结。 7 在认识CPB少女之前,我对于很多事情并没有什么了解,以为世界就是自己所见的世界,CPB少女作为一个先于我离开校园走上社会的人,通过让我看到她眼中的世界,带我重新建立了对世界的认知。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莫名其妙的规则,这些规则虽然有着万般的不合理,却由来已久。以前我们想不通,觉得不能接受,但是后来发现,所有这一切,不过是人之常情。 而我们是不能跟人之常情对抗的,这个世界需要的不是对抗。 前几天一个中国女留学生嫁给外国男生的照片在网上很红。结婚这种本来应该被祝福的事情,却因为女生相貌并不美丽而备受诟病。 那些在评论中冷嘲热讽的人,如果抽离出这个具体的事件,一定也会承认“以貌取人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是我们所有人一直接受并普遍认可的教育,是合乎道德准则的一个观点。但是结合到具体的某一个人,这种抽象的规则就被完全忽略了。人们的第一反应大多是“我靠,这不科学”。 抽象的道德所带给我们每一个人的刺激,远远不如一张照片来得直观,这种刺激直观到让很多人忘记了“不要以貌取人”这件事情。 这就是人性的必然。人性的必然是一个事实判断,而这种必然是好是坏是一个价值判断。事实判断可以证实或者证伪,价值判断则不能。 CPB少女说,最开始的时候她满怀豪情,想要跟这种偏见死磕到底,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慢慢发现,这种偏见的存在有着无比复杂的背景和基础。就像一棵树木,露出地面的只是枝干,在看不见的地下,早已延伸出了更庞大的根系。 “蚍蜉撼大树,这不是自作孽吗?”CPB姑娘说,“而这个社会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尽管在许多场合美女都受到歧视,但是她们确实又是相貌资源的既得利益者,许多人一边觉得美女都是脑残,一边对美女大献殷勤。最关键的是,有些时候,他们竟然是因为觉得美女是脑残才对美女献殷勤。” 都是人性使然。 “之前我觉得这种偏见就是不好的,”CPB少女说,“价值判断太好做了,现在看看,没那么简单啊,哪能用好跟不好来判断一种社会现象?” 在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还在为这个社会的正向相貌歧视而努力减肥努力美容以图提升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时,CPB少女和那些跟她相似的睿智而美貌的姑娘一边享受美貌的“福利”,一边面对不可回避的逆向歧视。 更不要说以貌取人只是人性中的沧海一粟。 生命还真是,大河弯弯。 也许有一天,我也能像她一样,笑着面对生活的难。 第二章 世界上所有坚持都因为热爱 有谁的青春是安逸的 双城蹭课记 高考结束后,我到天津学习动画专业。大二的暑假,整个人百无聊赖,感觉什么都不会,仿佛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恋爱也谈了也散了,游戏也玩了也觉得没劲了,觉也睡够了,跟同学打打闹闹也疯过了,唯独专业上不曾用过心。 那时刚刚经历了很多打击,感情、学业、生活,非常全面地一塌糊涂,眼看大学消逝一半,自己却一无所获,有种无法原谅自己的心情。蹭课的想法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最初是看了一本叫作《非主流动画电影》的书,当时觉得作者很有趣,就想联系一下,表达几句仰慕之情。恰好,学校有人是作者的学生,居然没费力就联系上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邮件里问的都是类似“怎么学好动画”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对方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答复我,只是最后说,可以去蹭课,还发给我一位学姐的蹭课博客。我看了觉得很新奇,原来还可以蹭课啊! 我跟老妈汇报了这个想法,当即得到了她的支持和“拨款”,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那本书的作者是薛老师,北京一所高校的动画教师,同学们都管他叫:薛妈。 大三,在学校新课表下来后,我把同届所有班级的课表都借来,对照要蹭的北京高校课表,仔细标注想蹭的课,然后避开自己学校课程集中的日期,开始定制特殊的时间表。两个学校有冲突的时段我就把自己学校的课调开,看看其他班级的课表,考虑能调到哪里,也跟老师私下商量,甚至调了系主任的课。一切安排妥当,我终于敲定了一份涵盖北京、天津两所学校的总课表,两边时间基本对半,几乎没有周末。 接下来就是路线安排,每周大体是这样的:我从天津的学校出门,等公交半小时,车晃荡一个半小时开到火车站,因为是穷学生,大多数时候买普快的票,两个小时开到北京,再从北京站坐40分钟地铁到学校。一趟算下来,起码有四五个小时花费在路上。好在路上还可以做很多事:看书、复习笔记、画故事板,或者睡觉、发呆…… 大三的课程不算紧张,我每周从天津到北京往返,除却时间,住处才是真正麻烦的问题。两年里,我住过平房、青年旅舍、地下室…… 第一次去北京时我住平房,40元一天,家徒四壁,一张木床,晚上10点就停电,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当时是冬天,只有一张薄薄的棉被,我每次都把羽绒服盖在被子上,睡觉的时候鼻头冰凉,就把羽绒服的帽子翻过来盖住鼻头。没地方上厕所,出门要经过好几条小黑巷,才可能找到一个简陋恶心的茅厕,也没法洗澡。 最初来蹭课,每周我都是临时找日租房,一般在来京前的一两天,狂翻网页找短租。有时候时间很赶,我从天津下了课就往火车站狂奔,到了北京饥肠辘辘,房子却依然没有着落。也有时候,遇到风雪天,我背着书包,全身裹紧,一条路一条路地找可以落脚的地方,默默体会着“北漂”二字。 后来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打游击的日子,干脆每周都去同一家青年旅舍,恰好总能捡到一个空床位。床位20元一天,青旅的特点就是人多,一套三居室塞了二三十个人。通风很糟,有时候要捏着鼻子往厕所里冲。而且由于人多,上厕所根本不叫上厕所,应叫抢厕所。这是一项技术活,要时刻准备着,听到水声就往外冲,有时候憋得不行了,干脆敲门挠墙。我们的房间是高层公寓里面的三居室,大概有120平方米,客厅拉上帘子,里面睡八个男生,三间小屋子里面,两间是女生屋,各住六个人,还有情侣间。房东睡在饭厅的位置。青旅有暖气,但是一天到晚感觉不到温度,房东还经常把暖气关了,晚上永远是凉的。而且没多久,青旅的老板不干了,我干脆跑到学校附近租了间地下室。 搬到地下室,境况自然也没什么改观,洗澡要花五元钱,晾衣服都是纯风干,见不到太阳,从衣服到被子都是“潮湿牌”的,皮鞋放久了还会发霉。我住的那间地下室只有四平方米,一个月360元钱的房租,电费一元钱一度,水费每月20元。对于我来说,地下室住习惯了也没那么糟,偶尔还用电饭锅煲汤煮排骨。我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逼得特别狠的人,相反,我喜欢见缝插针地享受一下生活。不过由于地下室常年是黑的,住久了生物钟会紊乱,有时候半夜了也不困,一看时间就傻了。上午十一二点了还在睡觉,像早晨6点似的睡得特别死。后来为了抵抗生物钟,就开灯睡,开灯刺眼,改设N个闹钟。 我蹭过很多课,传媒大学、电影学院、中央美院……课程也很杂,动画表演、实验动画、动画概论、广告、原画、导演基础、分镜头脚本设计、动作设计、中国动画史……还有些记不起名字的课程。我没那么贪心,也没那个精力,试听之后敲定了最适合蹭的几节课坚持下来——比如薛妈的课。 起初蹭课时新鲜又刺激,虽然身边人讨论的名词我根本不懂,听天书一样,但整个人的状态却豪情满怀。我一边听课,一边写蹭课博客,每节课都记得详详细细。但是,很快我有些支撑不住,光路途跋涉就能累个半死不活。每周从北京回天津时,感觉人都要虚脱了,靠在公交车座位上思考下周还要不要去,心里沮丧地想,估计很快就要放弃了吧。 可是每到新的一周,我就习惯性地收拾背包奔赴北京了。 两年时间里,我每周往返一趟北京天津,因为家境平平,母亲的无条件支持已经很感激了,花钱当然不能大手大脚。可即使住那么烂的房子,开销仍然不可避免,住宿加路费是不小的开支,在外面吃饭也不便宜,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特别羡慕那些学生可以住宿舍、吃食堂。我的专业书多是淘来的二手书,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新书了。 大四的时候,我和几个蹭课的同学一起合租了套两居室,算是迎来了蹭课的美好时光,房间在小区高层,90平方米,洗澡随时,还有洗衣机。我们把客厅布置成工作室,大家在客厅用电脑做东西,起居有序。家里还养着两只猫,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冰箱可以喝冷饮,一切都是无比完美的状态。 蹭课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我在北京结识了很多朋友,薛妈,教动画的老师和学动画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有来蹭课的大学动画老师,在做毕业设计时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帮我。毕业设计是大四最重要的一环,我写了很多脚本都不满意,薛妈建议我把蹭课的故事做成动画,因为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我试着写了一下文学剧本,按照蹭课的时间线捋,第一稿一万七千字,薛妈说他看哭了,就定下了这个故事。 剧本写得还算顺利,但有一段特别崩溃,是写到我养的那只叫四虎子的猫去世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在星光超市二楼的咖啡厅,哭了一包纸巾,泣不成声,到最后没法继续打字了。 之所以给那只猫取名四虎子,是因为它是我在大年初四从山上的收容站领回来的。我、妈妈还有四虎子就是我的三口之家。很多个独自在京的夜里,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和四虎子。可是,四虎子在我蹭课期间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很长时间,它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因为在四虎子去世时我没能赶回家,为了动画聚变第一期录制而放弃了早回家的火车票,我没能见到它的最后一面。是我把它从收容站带出来的,可是我没能给它健康和长寿,它走的时候我为它买的那箱罐头还没有吃完,我很难过,也很自责。 在做那个动画短片之前,我一直都不能提四虎子,甚至不敢多想。四虎子去世之后,毕业设计期间我又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很像四虎子,就给它沿用了“四虎子”的名字。有一天它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那次我吓坏了,把它拎在门口打屁股。我喊着“四虎子”的名字打它的时候,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想能做个片子纪念它。所以当别人要我删去剧本中四虎子这条线时,我难过得不知道怎么办。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想着剧本就没法睡了,每天都很焦虑。剧本一直在删减,实在太长了,按照最初的脉络线串下来,故事起码要12分钟,而且编剧、导演、故事板、原画、动画、配音、剪辑等都要一个人去做,我实在完不成。在那种情况下,99%的人都建议我把剧本中猫的暗线拆掉,怕我控制不好就变成“养猫记”……可是,那却是我最舍不得的部分。 记得当时我跟朋友在西街甜蜜蜜地吃饭,说到拆不拆“猫线”,我自己憋着憋着就哭了。庆幸的是,最终我固执地听从内心,保留了猫的这条线,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 剧本定稿后,便是制作的部分。我从2月1日进入中期制作,每天10—15个小时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结束所有工作。甚至过年,我也没有回家,妈妈到北京陪我,年三十我都在画镜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弦绷得太紧了,后面就有点儿撑不住了。各种软件不会,手忙脚乱,最后一周的状态是,前两天流鼻血,后五天每天呕吐三四次…… 短片《我的蹭课记》终于轰轰烈烈地做完了。最初我一直没有底气,生怕拿捏不好,毕竟,蹭课这种事情不是个华丽丽的事,也没必要众所周知……所以一直担心把故事做砸了。好在短片呈现出来的样子,是我最初追求的风格。云淡风轻地告诉大家一个故事,有快乐,也有悲伤,但是依然会从中看到燃烧一样的青春。 这个短片结束了,我对四虎子的心结也打开了。其实那段时间,姥爷也刚去世,心里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蹭课这一路对我来说,就像是个蜕变。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锋芒毕露,整个人变得淡然。记得我站在最终答辩的讲台上,讲完以后,一个老师在下面说:“你知道吗,现在站在讲台上的你特别美好、特别自信,这两年来你成熟多了,你把你的锋芒都收到心里了。”这句话我能记一辈子。 虽然蹭课的日子结束了,这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就像四虎子,在我心里,它从未离开过。或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还是会微笑着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吧。 总是挂科的阿民 阿民是我的大学同窗,事实上,我们高中也在武汉同一所中学度过。但那会儿他和我互不认识,直到三年后考入了同一所医学院,又恰巧分在同一个班,才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阿民小我半岁,20世纪70年代末生人,他性格温,不骂人不打架不抽烟不喝酒,连玩游戏和谈恋爱都与他沾不上边,他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当时他对医学似乎没什么兴趣,比起厚厚的令人厌倦的“内外妇儿”,他手上拿的更多的是《源氏物语》《梦的解析》《金刚经》…… 不知是因为没有花费精力学习,还是运气太背,阿民总是挂科。一到考试便灰心丧气的,不过也由不得他不沮丧,最后挂到几乎毕不了业,我们在一旁都替他捏一把汗。毕业那年,阿民一边忙着找工作,一边忙着补考,每天跟走钢丝一样,生怕一不小心五年的本科连个学位证也拿不到。好在,他在作战一样的节奏里终于毕了业,进了一家二甲医院,算是小小稳定了下来。 刚入社会,每个人都手忙脚乱,我和阿民也疏于联系。偶尔打电话,他有意无意地开始谈起女孩子,医院里哪个女护士最好看、新来了哪些实习女学生。我隐约感到阿民的春天来了。果然,他吞吞吐吐招出来喜欢上了一个他带教的实习女学生,只是比他小两届,没有胆量去追。我暗想,这家伙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女生,怎么能以暗恋告终?于是不时旁敲侧击地鼓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去给女孩送花。 为了让效果“不同凡响”,我们选择的不是普通玫瑰,而是打算买一种当时很时兴的叫“蓝色妖姬”的玫瑰花。可惜,我跟着他坐出租跑了大半个汉口也没寻觅到,最后不得已在医院后面的小店买了捧红玫瑰。阿民却不敢亲自去送,而是花十元钱请店员送了去,连名字都不敢署。我说不署名怎么表白,阿民却坚信女孩收到花就能猜到是自己。但即便如此畏畏缩缩,那次的举动对于阿民来说已经很疯狂了,因为不要说买玫瑰花,就连坐出租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都足够奢侈了。我当时也很震惊,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是巨大的,那天的阿民与读佛经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遗憾的是,女孩收到了玫瑰花,却没有答应他。阿民不甘心,为了做最后的努力,决定在女孩回家的必经之地等她。那天下着大雨,他整个人紧张兮兮的,又焦急又可怜,我站在一旁为他壮胆,两个大男人就那么在雨中痴痴等着。看着伞缘滑下的水帘,阿民幽幽地说:“连老天都流泪了。” 遗憾的是,即使“感动了老天”,却依然没能感化那姑娘。那天我们傻乎乎地站了两个小时,结果连女孩的影子都没等到。雨越下越大,阿民不好意思叫我跟他继续傻等,也不好意思自己留下来,悻悻地说了几句“没缘分”之类的话各自回去了。后来我偶然问起女孩的事情,阿民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我知道是没成,大家渐渐都不再提起这件事。 不久后,有老同学从日本归来,我们在一家茶屋小聚。他们两人博览群书,喜欢坐而论道。我插不上嘴,在旁边聆听,看阿民口若悬河的样子,心中暗想:阿民毕竟还是阿民。 相比之下,我比阿民感性一些,因为喜欢画画,改行去学了漫画,慢慢踏入了动画行业。而阿民一直在那家医院调来调去,甚至一度转到了120急救。有一次他问及我的薪水,我如实回答,是他当时的一倍多,能够想象,他有些沮丧。而作为医生,他当时的收入也的确很低,勉强养活一个人而已,其他行医弄药的同学却收入不菲。工作的压力加上收入的偏低,让他觉得待在那家医院没有前途,便决定离开武汉出去闯闯。 他去了广州,在一家私人医院打工,工资也不高,每月才2000元。有时候打电话,依然能感觉到他的不如意,他说赚钱辛苦,听不懂广东话,说工作艰难。其实我和他半斤八两,但是觉得人生本来如此,所以总是扮演着“冲淡幽怨气氛”的角色。 大约过了一年多,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阿民从广州打来的电话。那次他一口气讲了半个小时,我几乎插不进嘴。他住在广州的城中村里,每天工作到很晚,筋疲力尽才回家,可是薪水依然很低,没有女朋友,看不到出路……到最后他忽然说:“觉得很累,想从珠江跳下去。” 我知道,他不是说着玩的。他在那里一个人过得不快乐。阿民还有个弟弟,当时已经结婚,工作待遇都优于他,因此很长时间,阿民有着摘不掉的压力。我很怕他真的想不开,于是把自己的惨境开玩笑似的讲给他听,我讲转行之后的境遇,最初有多傻,吃了哪些苦,混得如何惨,甚至连他都不如。 记不清当时究竟讲了多少憋在心里的话,总之是对他史无前例地诉说了我的整个“悲惨世界”。他有些意外,说一直以为我混得很好。我笑笑,我们在别人眼里都过得很好,其实呢,自己的辛苦自己知道。他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和,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半夜互相发着无用的牢骚,心里却像吐出了一口恶气。 没多久,我也像阿民一样,开始外出“务工”。当时都说上海是中国的动画圣地,于是我成了上海若干怀揣梦想的动画人中顶不起眼的一名小卒。而阿民,已经换到了一家医疗用品公司做策划行销。通话里,阿民依然偶有抱怨,却越来越看开了。 他告诉我,想了很长时间,决定考研了。那段时间他白天上班累得要死,恨不得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不起来,但是不能休息,他喝咖啡,掐自己,刺激自己清醒一点儿好复习考研,笔记越做越多,眼睛越来越模糊。他说,每天都累得感觉要随时死过去一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年,阿民辞去了工作,去了一所医学院读血液病研究生。我心里觉得他慢慢走上了一条比较稳妥的道路。 阿民研究生毕业前的那年写论文,需要实验图片。实验估计很麻烦,他传了一份图片请我帮忙用Photoshop加工一下。我嘲笑他弄虚作假,但还是为他P了图片,他笑说我不愧也是学医的,P的内容都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他顺利毕业了,说没有用那些图片,还是老老实实地准备实验用品,独立完成了实验。我心里顿时舒坦了许多。 他告诉我,他给学生讲课,将血液病理里最麻烦的内容讲得清清楚楚,获得了台下一片惊叹,而这是当年在大学里频繁挂科的他根本无法想象的。我暗笑,这大概也是当年以为他“朽木不可雕”的老师们无法想象的吧! 没多久,阿民在湛江一家不错的医院找到了新工作,专业对口,收入满意。又过了一段时间,阿民有些羞涩地说,终于邂逅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他带教的实习医生。而这一次,女孩说看他也不像是个会发财的,但是她愿意嫁给他。 阿民终于离开了那种“收入很低,没有女朋友,看不到明天”的日子,和第一次谈恋爱的女友热热闹闹地举行了婚礼,在湛江安了家。 现在,阿民在职进修医学博士,也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和其他同学偶尔聊起,大家都要跟我反复确认:阿民?那个总是挂科的倒霉蛋阿民?居然还在从医,而且读到了博士? 我们都不曾想到,当初成绩不错的很多人纷纷转行,而挂科的阿民却一路从医,并且在专业上早已超过我们中的每一个,还娶了一位从医的贤惠太太。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充满了意外吧。有时候跟阿民通电话,他会说“被女儿吵死了”“老婆什么都管哪”,但语气却和从前大不同,透着满足和幸福。我知道,阿民终于一点点地走过了那些灰色的岁月,也早已明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有人都一样。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因为,还有十分之一的美好,真真切切。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很多人在起点预备的时候,都会把目标看得很远,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又觉得苦累,身边的人气喘吁吁抹着汗,于是跟随他们一并停了下来,驻守在半路,觉得这样也挺好。但时间一久,再看看当初定下的远方,虽遥不可及但心有可惜。 近视先生说:“一个人最悲哀的,不是看不见该努力的终点,而是把你所在的咫尺,当成你以为的远方。” 近视先生出生在城市的郊县,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几乎从未踏出过小城。上的小学在他家背后,中学步行不超过五分钟,好不容易高中毕了业,结果顺了父母的意思,报了离家驱车半小时就到的艺术院校。上了大学才第一次感受到不住家的滋味;才看见市中心的全貌;也才知道沃尔玛是超市;有个特别贵的冰激凌叫哈根达斯。 这不是家里穷,而是在世外桃源待久了,与时代有些脱节罢了。 因为是独子的关系,近视先生从小被家里惯着,三岁就开始疯狂看电视,结果小学一年级就戴上了眼镜。在同龄女生开始钟爱帅哥的年纪,他却对不起自己的五官,活生生颓废成屌丝。但他没有半点儿危机感,因为他觉得近视有眼镜可以戴,屌丝也有人爱,不需要太忠于学习,反正毕业去爸爸的单位里工作。 独立能力极差的近视先生用了半个学年的时间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剩下半年则是跟室友一起全心扑在网游事业上,选择性逃课,食堂跟寝室两点一线,把生活费全买了游戏里的装备。那个时候,四个哥们儿感情极好,他觉得,这就是他要的大学生活。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寝室一哥们儿的爸爸出了车祸,直接退了学;一个“出了柜”,住到别的男生寝室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谈了场半个月的恋爱,要死不活,从此意志消沉长在了床上。网游没了战友,近视先生也自觉无聊便搁置了。大二的选修课上,近视先生认识了一个喜欢跑酷的男生,在他的熏陶下,剪短了头发,晚上陪他一起去操场跑步,白天下了课就去各个教学楼里为他记录“上蹿下跳”的视频。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近视先生把肌肉给练出来了,圆脸也有了棱角,因为变化太大还被女生追捧纷纷寻求塑身良方,掀起了全校跑步健身的风潮。后来受邀在艺术节演讲,被学姐鼓动,在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中,让眼镜店小妹把人生中第一枚隐形眼镜塞进了眼睛。 自此,近视先生成了系里公认的男神。 近视先生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般潜力,被一口一个“帅哥”叫着,自然也就信心倍增。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接近他,哪怕都是没有营养的交集,也让他在鼓励和羡慕中重新认识了自己。 大三还没结束,就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人都爱美好的东西,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不会吃亏的原因。哪怕这份工作在北京,他也还是跟父母僵持了一个暑假,最后获得家里人的通行证,一个人坐上北上的班机。 直到现在,近视先生都佩服自己当初说走就走的勇气。那时的他,对帝都并无了解,在电视剧里只是捕捉了边角,却不懂深藏在平和表象下的浮躁。于是刚来北京第一天,就被所谓的朋友放了鸽子,工作泡汤。 这里的人走路是50迈的,而自己早就习惯了10迈匀速运动;自认身上潮到不行的杰克琼斯到了这边连个直营店都看不见;因自己长相而建起的自信心丢到国贸、三里屯等年轻人众多的地方瞬间就消失殆尽。全家得知北京租房贵,于是每个月给他1000块他们认为的巨款房租,但这也只够他在天安门背后租套老房子,房子小得走路都要侧着身,但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也心满意足。于是像被时间拖着走,近视先生回归屌丝生活,浑浑噩噩过了半年。 第一份实习工作是自己找的,给某国企的网站做设计,工资低到在北京根本活不了。但家人都说国企好,要耐得住寂寞,于是乎,近视先生就用着家里的钱心安理得。上班第一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澡抓头发,光鲜亮丽地去公司,他深信在北京就是要交朋友才能铺开自己的关系网,于是同事对他的印象就变得异常重要。可几天过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全是四眼、喜足球、好妹子、无梦想的直男。话不投机半句多,受他们影响,索性每天也顶着一头干瘪的自然卷上班,一句话不讲,一坐就是一整天。 后来还是在鼓楼小剧场看演出的时候,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圈。圈内人都是小演员、歌手,三男两女,三直两弯。其中有个土豪,住在房租一万多一个月的高档小区,几个人平时没什么工作,就集体宅在他家昏天暗地地玩桌游。那个时候,近视先生认为时间就该被这样挥霍,所以辞了工作陪大家一起“家里蹲”。其间还经朋友介绍,跟一个淘宝模特好上了,他放不下面子死皮赖脸地搬到土豪家里住,佯装有钱人的生活,但装×装了一个多月,就被模特拆穿。模特控诉为什么要骗她,并以此为借口狠心分了手。 即使心里再膈应,近视先生也知道,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 经过漫长的雨天,回看自己满身狼狈,近视先生终于崩溃。迫于无奈他给了自己一次旅行,在江南小镇上思考要不要继续待在北京。最后还是放不下回家被亲戚数落的面子,又回了北京。只是这次回去,他下决心要跟过去说再见。 转折的起点是大学认识的跑酷哥们儿来北京开了个影视宣传公司,叫他帮忙,于是七拼八凑了五个靠谱儿的好友,蹑手蹑脚在娱乐圈里大浪淘沙。从未涉足的行业让近视先生吃了不少苦,但生活一忙碌,就顾不得悲观。 娱乐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难得有真友情,但被近视先生碰上了。公司做的一场发布会上,近视先生跟甲方一个宣传相见恨晚,当天就约吃饭、看电影。那个女孩身上有股正气,走路带风,最特别的是,她上过吸引力法则的课,对生活处处充满信心,随口就是一句“心灵鸡汤”,加上近视先生向来习惯别人给予自信,于是两人看对眼,相处格外融洽。 到现在,他已经很少跟过去的朋友们照面儿了,倒不是因为忙碌腾不出时间,而是试着聚在一起时竟多了生分和尴尬,再无共同话题。他所在的宣传公司现在已经做出了名声,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让他把一天当两天过,却无半点儿抱怨。他说:“原来当初看不见的不只有远方,还有跑在前面的人。” 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未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不起眼的稻草捆住大闸蟹的时候,在海鲜市场也能保持着高昂的身价。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有一次跟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吃饭,对方讲了一整晚旅行的见闻,近视先生歪着脑袋,眼前的画面是自己在多伦多开阔的公路上驾着车,音响正放着喜欢的歌,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牵着心爱的女生。 他说,他很羡慕那个朋友,他一定要实现那个画面。 前行的路上,我们不仅受远方的羁绊,还被行人影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接近那样的人。宇宙除了爆炸后形成了银河系,它还给了相同磁场的人,同样的运气。 愿你成为更好的人。 又有谁的青春是安逸的 房东奶奶在杳无音信了二十天后突然回来,在我毫无防备甚至已经开始做好准备和她家的猫相依为命的时候。 走之前说是去英国,然后又转到瑞典的一个小城市,小到她说了三遍我也没记住便再没好意思问。问旅途怎么样,说美啊,好啊。然后说,本来周一就可以回来,结果因为机场行李安检方面出了问题,延误了飞机,又重新买了很贵的机票,而且要在机场等两夜。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止不住地想象着这个年老而肥硕、长相并不可爱、头发少得可怜的老太太,因为行李超重两公斤而拼命把衣服往身上穿,把吃的往兜里塞,生气着急却又不得不跟工作人员解释的模样。我问,之后怎么样了呢?她说,本来已经准备好在机场的椅子上躺下了,又被人叫住,说可以去几公里外的一座小教堂过夜。然后奶奶就拎着包出去,搭了一辆车,到教堂外面等神父,神父不在,却赶上当地一家人在做祷告,然后说起来这个事情,就被那家人带到家里去过夜,两国人语言不通,靠比画互相理解,在那个家庭里吃了晚餐、洗了澡、睡了很舒服的一觉。第二天又去机场,晚上刚准备躺下,那家的女主人又来了,重新把奶奶接回家去住了一晚,第二天,飞机终于飞到了慕尼黑,奶奶准备跟航空公司打官司申请赔偿。 奶奶七十三岁,是资深背包客,走过近一百个国家,搭车、住青年旅店,腿脚一点儿不麻利,行动一点儿不方便。经历过战争,三十五年前从罗马尼亚逃难到德国,除了和平,对生活无欲无求。旅途中没钱买东西吃,就自己在家做好吃的然后带着。可就是这样,也拦不住她出走的心。 说起她前夫,奶奶突然像个姑娘一样,“我们离婚二十五年了,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一点儿矛盾都没有,特别好,可是有一天,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爱上另一个女人,就跟那个女人跑了,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他就那么走了,就那么突然走了。后来他和那个女人生活了二十五年,前几天对我说要跟人家离婚,说没办法理解人家,可是他都这么大岁数了,现在离婚,上哪儿找老婆去!这个人啊!”然后就不说话了。 这样的女人,你真的很难说她老,她一辈子都有热情,一辈子都不安分。 我的前老板,年轻时在三个国家读大学,掌握了德语、西班牙语、法语、英国语、荷兰语和一点儿拉丁文。以前在球队,后来组乐队,会弹钢琴和拉手风琴,在大学的假期里到处去大街小巷演出卖艺,没创业之前,一直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会做个音乐家,并以此为生。 这个男人,年轻、英俊,家庭和睦、富足,一个男人应该有的一切,他都有了。有一次,天很晚,窗外下着雪,他小心翼翼地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他突然说,你是个很努力的女孩嘛!那段时间我对他充满敌意,就很不屑地说,还好吧,你不也很努力吗?他接着说,我出生在一个非常小非常小的村庄,整个村子里就几百人,家家户户都认识,那个地方小到没有商店。后来我到外面上大学,就再也不想回到村子里干活了。我突然语塞,继而内疚,原来人世间所有的敌意都源于不理解。后来,慢慢知道他一直是各种奖学金得主,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课余时间自己卖艺打工,做体力活,看了他年少时跟乐队一起演出的照片,穿土气的运动服和球鞋、土气的西服,样子窘迫,透着青涩。 几个月前我辞职,某个漂亮能干令人嫉妒的西班牙女人问我,那你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我说先跟家里借钱吧,先缓一缓,我累了。伊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二十岁的时候,连你一半的经济优势都没有,那时候我做的是非常重的体力活,在英国上学,所有费用都是我自己支付,你才做这点儿事,你累什么?你凭什么累?然后深深地鄙视了我一眼,到现在,那个表情让我印象深刻。 我的前男友,1989年生人,读过几所大学,拿了几个奖项,开了几个公司,分布几个国家。大学时在香港端盘子,盘子摞起来比他高,每天累到要吐。自己去找风投,每天坐在人家公司楼下窝囊地等,一等一上午,一直等了一个月,终于把风投打动了,开始了他后来的事业。有一次,我辛苦到要哭。他给我打了一晚上电话,把他那些窝囊事都讲了出来,跟我说,我在你身上,看到我曾经的影子。他说,你还小,这些事,是你一定要经历的。只要你熬过这些苦日子,以后就会很甜。我那时以为他不爱我,不心疼我,跟他怄气。但是时间真是一位很有耐心的老师,很久之后,我才懂得,原来他才是一直在我身后给我支持、鼓励、保护的人,就像是亲人对我的付出。现在每次静下心来想起过去的自己,都会莫名悲哀那么一下子。 这几天,身边的同学又开始抗议交学费的制度,这也是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的小规模学生运动。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一个人在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气度是那样令人敬佩。身边一个波兰姑娘,脸涨得通红,一直在说,政府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还要学生交学费?大学生本来就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大学生本来就是社会上最穷的人,我们要交学费,交房租,要学习,还要打工,我们的父母凭什么负担我们的学费? 这是他们的思想,父母给孩子交学费,是他们没法儿理解的事。我是班里唯一的亚洲姑娘,年纪最小,在德国的时间最短,家离得又最远,文化差异大,又无依无靠。我们经常一起野餐,一起爬山,一起郁闷,一起发愁下个月的房租。但我们也经常感叹,哦,this is life(这就是生活)。 年轻时,注定有颠簸,有眼泪和汗水,有委屈、失败和不甘。 而也有的朋友的话我很赞同,生活的道路,唯一的捷径,就是你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的。 从颠沛流离的青春,一步步地走向笃定和成熟。 走上坡路都很吃力,下坡路才轻松。 无论是鸡飞狗跳,还是躁动不安,青春都不属于安逸,安逸是一潭死水,跳进去就出不来。 而我,只有两种生活方式,阅读和行走。 也只有两种感情状态,路过和同行。 三个笑柄姑娘 读大学时,我和宋宋、小苑住同一寝室。宋宋轻度追星,小苑一心想做记者,我总是闷头写一些故事。我们三个都是班级里不起眼的路人甲,默默无闻地读完大学,毕业时却吓到了很多人。 确切地说,我们一起成了大家的笑柄。 那年冬天,原本都在考研。小苑之前特意花了“巨资”,坐火车到北京参加新东方的英语课程,考研书买得比谁都多,放弃得比谁都早。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发呆,忽然扭头对着我们悠悠道:我想去××网站。 那是一个无人不知的门户网站。 她的话音刚落,我们齐刷刷爆笑。虽然专业是新闻,但我们一直有着非常强烈的自知之明,不入流的学校、闭塞的城市,还是专升本,她向往的那个大网站于我们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我们不是孙悟空,这种白日梦,敢说出来就是真的勇士。 我们就当小苑讲了个笑话。但没多久,宋宋也发表了一番“梦话”,我们宿舍成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典范。 宋宋也对考研投降了,并且做出了一个更具喜剧意味的决定——去北京找赵薇。“小燕子”热早已过去,甚至出现许许多多的负面新闻伴随着她,但即使如此,依然不能动摇赵薇在许多人心目中的地位,比如宋宋。 她从报纸上得知,赵薇在北京电影学院读研究生,并且是会去上课的那种,所以她觉得去北京电影学院找她是条靠谱的线索。 大家又忍不住笑了。我想了想,写了张字条给宋宋,说,你路上小心,如果找到了,帮我把这张字条带给赵薇。那时候觉得,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哪怕是极幼稚的想法也是值得支持的。我不知道她能否找到赵薇,但我希望她能。 她从服装市场淘了一件橘红色的冬衣,几十元钱,看上去很闪亮,也很好看;又从网上联系到一个可以寄宿的朋友,匆匆忙忙就出发了。 我则继续奋战在考研书中。 过了不到一周,宋宋回来了。她说,联系的地方当晚就不能住,差点儿流落街头,好容易临时找到一处住处,但是不方便久留,只好回来了。 她给我们讲北京的见闻,而赵薇,自然是没有找到。她去了北京电影学院,赵薇却不会乖乖在那里等着她。 宋宋说话的声音都比从前小了,像是受到了打击,我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过完年回来,考研成绩出来了。我没有考上。男朋友说:“从明天起,找工作吧。” 小苑又去了一趟北京,满脸狼狈地回来了。她愤愤地对我们讲,找到了××网站北京的地址,装作工作人员往里闯,差点儿就混进去了,结果关键时刻被抓到,给轰了出来。大家听完笑得很开心,觉得我们宿舍越来越欢乐了。 我联系了之前发表过文章的影视杂志社,得到一个去济南实习的机会。实习的第二天,何润东来济南做宣传,主编派人带上我去了。我对舍友汇报了这个消息,大家比我还激动。 第一次一个人去外地,第一次工作,做得很不适应,文笔原本还有些优势的自己,也忽然变得笨拙。其实同事都是很好的人,我却每天尴尬且吃力,连称呼都喊不出口。 而且,特别穷。实习没有薪水,我去济南带的钱非常少,男朋友送我过去,当时在网上看到的房子和“真相”有天壤之别,临时匆忙再找,当天定下,因为没有钱租单独的房间,我和一个陌生女人同住三居室中的一间。男朋友当晚就回了读书的小城,我们没有钱让他在济南找个宾馆住一晚。 那时候小,和陌生人住也不知道害怕。卧室只有两张床的空间,那个女人伶牙俐齿,床比我的大一倍,费用却平摊,而且她热衷于跟全屋的人吵架,我每天都睁只眼闭只眼地过日子。 实习了一周,我身上的钱便花光了,那个傍晚我身上只剩下两元钱,在去网吧上一小时网和吃一个饼之间犹豫不决。最终,我在网吧门口徘徊了20分钟,还是转身离开,拿着最后的两元钱买了一顿晚饭。 但因为实习得不太好,我没能坚持下去,放弃了转正的可能,提前回了学校。 已经是春天了,小苑也从北京回学校了。她居然真的在××网站实习了。 她给我们讲辗转投奔的过程,邮件隔两天一发,逼着自己搞定了中英文简历。最终从一个传媒QQ群聊过的人那里,得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对方说,只是实习而已,绝无可能留下。 去了一个月,小苑的眼镜度数长了100。她说,去上个厕所,还要拜托同事帮忙盯一下,生怕错过重大新闻。 毕业前,宋宋看着杂志上一篇报道金牌经纪人的文章,很有些失神,说:“如果我也能那样,每天见明星,还赚钱,该多好!” 我想,她还没有放下呢,于是笑着对她说:“那你试试吧!” 大学毕业后,她和男朋友带着所有行李去了北京,连暖壶都带过去了。 他们去租房子,找相熟的朋友帮忙,只提了一个要求:要便宜。因为毕业了,不想再花家里一分钱。 两个人找到了一处老房子,月租三四百元钱,连桌子都没有,光线暗淡,白天也要开灯,必须提前在外面的公共厕所方便完才能回家睡觉。 我也想去北京,但家里坚决不同意,觉得我这样没学历、没能力的笨姑娘,去北京不是被饿死就是被诈骗。为了避免争吵,我在家乡找了份工作,当天下午就上班了,干了一个月就辞职了。并非干得不好,其实很受老板赏识,但是不开心,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一咬牙便辞职了。 那些日子有些迷茫,我思来想去,在一位老师的建议下,做了个让家人和自己都能接受的决定:再次考研。 我清楚自己学习自制力差,说服家人后回到读书的小城,在学校对面租了房子,每天早出晚归地去学校找地方复习,拿着手电筒,提着水壶,穿着最耐脏的黑色羽绒服,臃肿且狼狈。 第一次考研时,想去大城市看看,但身边人都觉得不切实际,于是我妥协,选择了山东的一所普通高校。第二年,我报考了上海一所985重点大学,跨专业,没敢告诉家里。因为母亲曾经忧愁地对我说:“我们就捡那些没有人报考的小学校填报,才有可能考上啊。” 朋友都不太看好我的选择,觉得都是第二年考研了还不安分,居然报个上海的重点学校,明摆着要白折腾,又叹气说:“大概是以考研为借口回去找男朋友吧。”那时我的校园爱情刚刚结束,和几个“同命相怜”的朋友一起,应了当时很流行的一句话: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没有解释,只是很怕考不上。每天睡六个小时的觉,洗脸用清水随便扫两下,吃饭十分钟搞定,买水果时看老太太慢慢称橘子的样子恨不能一把抓过来。那时候我的时间的确以秒在计算,进教室学得特别投入,出了教室会莫名地哭,感觉自己长成了一朵奇葩。 与此同时,宋宋也在经历着一场荒唐的尴尬。 她来电话说,找不到工作,费了好大的周折,才搞定个薪水很低的职位,结果有一天还因为“不合格”被开除了。那天宋宋站在公司楼宇外面,握着手机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把这个“噩耗”告诉男友,结果两分钟后,她收到了男朋友的短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被公司炒鱿鱼了。 那天宋宋的心情本来就低落至极点,但看到短信的那一刻,她忽然忍不住,站在车水马龙的路口哈哈大笑。他们居然同时失业了! 宋宋说,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什么叫“悲极生乐”。 就在这样的哭哭笑笑中,又一年的冬天过去了。宋宋谋到了一份新工作,在北京做演艺经纪人,带着个不出名的小组合,还给我寄了他们的Demo(样本唱片)。而小苑那个只提供实习的机会,终于因为她的疯狂表现,给转正了。据说,这个妹子干起活儿来就是个纯爷们儿。 一岁一枯荣,我的考研成绩也下来了。 我回到学校准备复试,有个老朋友来学校看我,问我考得怎么样。我随口说考了第一。他听完哈哈大笑,觉得我越来越幽默了。 但是他看到我没有笑,顿住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他也愣愣地看着我。半晌,他才确认:“居然真的考了第一?怎么可能?”发现是事实后,他又很淡定地说:“像我们这种学校,考第一人家也不会要的。你要有个心理准备,别太难过。至少进了复试,也算有所安慰了。” 我没有说话,浅浅地应着。 研究生复试时,有老师问我,为什么报考这所学校和电影学专业?我说,因为我想做一名编剧。老师们都笑了。因为我报考的不是上戏(上海戏剧学院),虽然有电影专业,但同学们毕业后大多为人师表,没有抱着做编剧想法的学生来这里。我也笑了。只是我不能说,我存了私心,这所学校有150分的作文题,我以为能多拿些分的。虽然事实上我的作文分数并不高。 半年后,我带着入学通知书坐上了从山东南下上海的列车。 直到复试成绩出来,我在回家乡的路上,才敢打电话给父母,告诉他们去了一趟上海,我考的不是山东。 三年后,我研究生毕业,兜兜转转一圈,按照之前的想法,来到北京,做了一名编剧。 宋宋在北京做娱乐记者,每天能见很多明星,还很赚钱。 我来北京的当晚,宋宋和小苑请我吃饭,宋宋拿出手机给我看照片。有一张照片,宋宋穿了碎花裙子,笑得一脸灿烂,就在不远处,站着正在接受采访的赵薇。 宋宋说,那是个颁奖盛典,知道赵薇要去,她特意穿了好看的衣服去看她。其实,她只是在台下很近的地方看着赵薇,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是已经足够。她偷偷拍下这张合影,算是向自己的青春致敬。 小苑依然在××网站,已经是挑大梁带徒弟的资深编辑了。在我写这篇稿子时,离她结婚还有三天,对方是××网站的IT男。 恭喜。 一个群众演员的自白 我从小是个叛逆的男生,1985年出生在上海郊区。初中毕业,我爸给我指出三条路:第一,按部就班考取高中;第二,去学厨师,至少可以饿不死;第三,去学建筑,因为有亲戚做这行。 当时我想读艺校,对写东西和拍片儿有兴趣,但父亲不同意,说如果考不上高中这条路就算断了。我没有第四条路可选,于是随便选了个建筑学校。 中专大多是三年,但我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去了一所四年制的建筑学院。二年级时,不学无术的我得罪了物理老师兼化学老师,期末成绩挂掉,被留级一年。这意味着要读五年恐怖的中专。我打算退学,家人不同意,结果读到第五年,我罢考了,在毕业前几天终于还是滑稽地退学了。 2004年我19岁,一腔热忱、一穷二白,每天跟一帮“新概念作文”出来的小作家畅谈未来。当时有出版社找到我,提出让我写一本书“爆爆料”,大致就是那种嚼舌根的书,写一写那群新概念作家的八卦以博取眼球。我当时心高气傲,瞧不起那些玩意儿,没有答应。 其实不少作家步入正轨前都很蹉跎,一位朋友曾做过很长时间的枪手,甚至连枪手都不如,诸如无良出版商让模仿古龙的风格写本书,然后冒充是古龙新作。这些料自然不合适爆,记得当时有一位作家对我说,如果你写这本书,我就跟你绝交。 我没有写那本书,与他们的联系依然渐少,今天他们有人已是几万几十万粉丝的大V,而我一如既往地落魄,与他们的轨迹渐行渐远。 那时候我也试着写电影大纲,当时有人看中了我的大纲要买版权,不给署名,被我一口回绝了,并且我特别冲动地说:“我写的东西就要我来拍!”有位朋友和我恰恰相反,每当有制作人找他时,他能将完整剧本扔出去,也不怕抄袭,觉得先有个作品出来再说。他第一个剧本卖了1000元钱,是个数字电影。当时他对制片人说:“署名权我必须要,钱你随便给。” 现在他已经是身价不错的编剧了,而我也开始接些不署名的栏目剧。2005年,眼看写东西维持不了生计,我进入一家工厂做技术员,数控冲床。干了七八个月吧,一直萎靡不振的,每天都跟有人欠自己钱似的,有一天发了半天呆,起来就辞职了。 那个傍晚我站在十字路口,考虑着该往哪个方向走,是去龙华校区那儿溜达溜达呢,还是回青浦找个地方上班?我像个民工一样坐在马路边,迷茫地望着四周,然后眼看着一辆公交车从我面前经过。 那辆公交车车体上有个很大的旅游广告,上面醒目地写着一句话,大致是:你去横店了吗? 横店影视城是专门拍戏的地方,可谓古装大本营,我看着车走近又走远,在心里默默地想:好,那我就去横店吧! 我到网吧查了路线,需要从义乌转车,于是坐上公交车直奔上海火车站,对售票员说,我要最快的一班去义乌的车票。 2006年10月10日,我来到了横店。下车后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我妈说,人家外地人都挤着往我们上海跑,你为什么要出去闯呢?我对老妈说,我要对自己的人生做主,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后悔。 从上海出发时我身上只有300多元钱,一路上除了车费、吃吃喝喝,还为自己置办了一件衣服,到了横店就剩下四五十元钱了。 我随便挑了个景区下车,准备进去摸摸情况再说。可进景区需要门票,好像当时“广州街”是60元钱,“明清宫苑”是80元钱。我连门票钱也拿不出来,只好干站在后门口徘徊。 当时有个群众演员的群头,看见我在那里傻站着,就问:“你哪个组的?” 我说:“我没有组啊!” 他又问:“那你跟谁的?” 我想了想,撒了个谎,说:“我找朋友的!” 他说:“找朋友你在景区站着干吗,你联系他呀。” 我只好继续圆谎:“我用的是上海小灵通,在这个地方打不了电话啊!” 那个群头把手机借给了我,我随便找了个朋友的电话拨过去,胡乱说了两句然后挂掉,转身告诉群头:“我朋友去北京了,不在横店,让我等着他!” 那个群头看着我,将信将疑地说:“那你现在准备干吗?” 我答:“我也不知道啊!我得等朋友回来!” 于是,群头说:“我这儿正好有个群众演员的活儿人手不够,你要不要顶替下?” 我心里大喜,干脆地答:“没问题啊!” 那个戏是张卫健的《A计划》,我到横店的第一天,做上了群众演员,第一次吃到了剧组的盒饭。 当时我没地方住,群头正好有哥们儿跟组外出,空着间房子。那种房子我也是第一次住,虽然我家并不阔绰,好歹也算衣食无忧。我住在一间只有一张床和一张破桌子的房间里,开始了“横漂”群演(群众演员)生涯。 当时,群众演员一天才20元钱,特约要80—100元。戏拍了四五天,有两个群众演员羡慕地对我说:“你运气不错啊,每天都有特约拍!”我一愣,说:“什么特约啊,我演的是群众!”他们说:“怎么可能,你没看到我们的戏服是脏的,你的是干净的吗?没看到你不但露脸,偶尔还带台词吗?你是特约,你那个群头从来只接特约的戏!” 我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当天在拍马雅舒主演的一部戏,我演个药房小伙计,拍完戏有人来给我拍照片。我故意说:“我是群众演员,你拍什么照片啊!”拍照的人无辜道:“你是特约啊。”群头发觉露馅儿了,走过来哄我说:“啊,这个是特约啊,我也是刚知道啊!” 我心里暗暗不爽,问群头我下次戏是什么时间,他说是后天,然后我动了动脑筋说:“啊,后天我没空!”群头心知肚明,有点儿郁闷,然后掏出钱来说:“哎,算了,这80块钱全给你好了!” 但我还是没有继续跟着他干,我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扔掉靠山,从此过上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单干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跟组跑龙套,八小时20元钱,超出一小时5元钱,但如果要当天现结账,每20元钱扣2元、5元扣1元。我和大部分群演都非常穷,如果要等半个月再结账就要挨饿,所以大家都选择“现结”。也就是说,我折腾一天,可能只有18元钱而已。 那些日子有点儿悲催,经常只能啃凉馒头。记得那个冬天,晚上七八点钟,拍完戏回来,我在马路边买了几个包子边走边吃。对面有两家小饭馆,因为快圣诞节了,都被装饰一新,屋内坐满了人,一眼看过去热气腾腾的,很让人向往。而我的包子早就凉透了,低下头闷闷地啃两口,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没几天就是元旦,我特意改善伙食煮了大白菜,这时接到了老妈的电话,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装作很高兴地说:“我过得很好啊,妈,冻不着饿不着,有很多戏都找我拍啊!”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酸酸的,饭都不想吃了。 第一个来横店看望我的人是舅舅。当时他去杭州出差,打电话给我。我们在餐馆点了一桌子菜,按理说这顿饭应该我请,舅舅一眼看出了我的窘迫,直接问我:“你有钱结账吗?”我老实回答说没有,心里默默地想着:这桌子菜钱够我吃半个月呢!他结了账,叹口气,说:“你这是何苦呢?!跑到横店来干吗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自己也没有答案。 我更卖力了,一天拍十个小时以上很正常,能赚50多元钱了,后来也开始做小群头。有一次,我叫了些群演的朋友去接一个戏,拍了三五天吧,结果临结账时那家伙卷款跑了。我傻眼了。但那二三十个人是我叫去的,我就自己贴钱给他们,差不多来横店攒的一点点积蓄全搭进去了。也有哥们儿很仗义,不肯要我的钱,说自己差了这一二百块也饿不死。 那段时间我什么活儿都干,群演、群头、各种助理,还去当替身替明星跳河,跳河的戏经常是身上绑了保鲜膜就往水里扎,因为保鲜膜能隔绝湿气,保暖,也不显得臃肿。黄晓明那版《鹿鼎记》,里面有场戏好像是韦小宝的几个老婆掉到湖里,我就是掉下去的“老婆”之一。当时我穿了女人装,戴个假头套,大冬天的扑通扑通就往水里跳,根本不会拍到脸。 为了赚钱,我还去义乌舞过狮子,80—100元舞一场,两个来小时,有时候是到别人婚礼上表演,除了舞狮子,还舞过板凳龙。 但即使如此,我最后还是撑不下去了。2006年底,我答应了朋友跟组吴宇森的《赤壁》,似乎是做副导助理,但是电影迟迟不开机。我又不敢接其他剧组的长活,因为一接就是两三个月,所以断档的我山穷水尽,有了撤退的打算。 2007年3月,我准备回上海。当时所有朋友都劝我留下说,你回去了就回不来了,并且即使你回去了,也回不到原来的生活了。这句话是真的,但当时劝我的好多人后来也离开了横店。我们那帮人,不是没有人混出来,只是少之又少。混得好的都去了北京,混得差的都回了家乡。应了当时那句话:铁打的横店流水的漂。 离开横店没多久,就听说《赤壁》开机了。 《斗鱼》里面有句话,大体意思是,你一旦踏进黑社会,就出不来了。我感觉这个行当也一样。服务员、技术员转行很正常,但你一旦适应了这个圈子,就很难再适应其他圈子了。 回到上海后,我一直接散活,以拍东西为生,电视栏目、广告、影视剧都干过,中途还去某高校影视学院读过一年。但我看着研二的学生连轨道都不会架,心里觉得很傻,就没有继续读下去。 2008年底,我参加横店一个短片比赛拿了奖,得到当地赞助,可以去横店随便采景拍摄。那天采完景回来,碰到一个从前的群演哥们儿,他有些兴奋,以为我又回来了。我说不是来漂的,带了个小团队来拍短片,还有几个小时就回去,住在哪个宾馆哪个房间,你如果有空就来坐会儿。 如预想中那样,他没有来。他一定以为我飞黄腾达了。我们那些人,有着本能的防备和抵触心理,一旦有人飞上枝头变凤凰,距离就会立马拉开,我们不想成为别人成功的参照物,别人也不愿看到我们想起尘埃过往。我曾经有个哥们儿现在是小有名气的导演,微博粉他他不回,电话要几遍才肯给。我知道,我不再是他的哥们儿了。 当年,我们一起在横店拍戏,有一顿没一顿。后来他跟组去了北京,但是横店的费用还没有结,一天他给我打两遍电话,告诉我在北京多苦,没得吃没得住,最后不住地说:“哥,你得帮我催催啊!”他没有开口向我借钱,但我知道群头的钱希望渺茫,犹豫了一下,自掏腰包把那三四百元钱给他打了过去。他当天来电话,高兴地说钱终于结了。 他从来不知道那笔钱是我打过去的。只是隔了多年,他把我从朋友名单上删去了。 似乎是哪部电视剧里有这么个桥段,两个穷人当年共患难,分一个饼吃,说是将来发达了可以凭着半块饼去找他。后来那个人真的升官发财了,但另一个人拿着饼去找他,却挨了一顿板子,因为:“怎么能被你揭了老爷的老底儿呢!” 所以我也早想开了,别人混好了不理我很正常,谁叫我总在人家最悲惨的时候遇到他们呢。还有个作家,我们曾经连在半夜轧马路绕圈子,去网吧的钱都没有,最后在一个以前经常吃饭的老板那儿借到了200元钱。这一行混出来的人,除了特别铁的朋友,大部分和当年认识的人都不再有牵连,因为他们最不想被别人知道的过往你都知道。 我回到上海后的生活没有逆袭,也没有惊喜,一如既往地跌跌撞撞。 这个圈子在别人眼里光鲜无比,不熟悉的朋友认为我做编导一年二三十万是低估,而且以为我过着令人向往的灯红酒绿的生活。但他们不知道,有时候录制节目前开会,能从下午2点开到凌晨5点,也有时候我开会时接到电话挂了,短信对方等下打过去,结果回过去往往就是第二天、第三天了。朋友很不高兴,不相信我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当然,这也与我的不学无术有关。我没有本科文凭,只能在编制外生存,即使后来带的实习生都是研究生,薪资待遇也远不能和编制内的编导相比。 父亲说,如果我没有辞去那个工厂的技术员工作,现在月收入可能快一万五了。因为那个厂子还在,那个职位还在,现在那个岗位上的人雷打不动地每月拿一万多,福利待遇各种稳妥。而我今天撑死也就一月七八千,要在上海买房、买车想都不敢想,做任何决定都畏首畏尾、婆婆妈妈。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青浦当年那个心高气傲的少年了。 有人问我,你这30年,有没有后悔的事情? 我说:“有一件。那一年,我去了横店。” 对方问:“还有吗?” 我说:“还有一件。那一年,我离开了横店。” 城里来的大学生村官 他有点儿腼腆,大家都喊他小陈。 小陈25岁,青岛人。读书时,同学们都很羡慕他,生长在一个有山有水的海滨城市。大学毕业时,一向稳妥的他却做了个令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去外地一个小村庄当大学生村官。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是青岛人,早就盼望着毕业后同他一起回青岛,像许多甜蜜的小情侣一样,经营自己的小日子,结婚,生子,高兴了还可以一起去看看海,平淡又浪漫。 小陈当然也曾幻想过那样的场景,她是自己的初恋,陪伴自己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家人满意,只等着他俩回去热热闹闹置办酒席。这种你情我愿、门当户对的初恋可遇不可求,但他偏偏要去当大学生村官。 因此一毕业,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就迅速僵化,从前的模范情侣也开始了不断的异地战争。就连母亲也说:“青岛多好,你跑到农村去,适应吗?会当村官吗?当地人说话你还不一定能听懂呢!” 其实小陈也很挣扎,但他到了村子的第一天,心里就没有了任何犹豫。村子很美,很安静,湿地上不时有成群的鸟儿飞起,路上遇到的村民都是笑呵呵的,连不认识的人也笑着和他打招呼。 而且,那一天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来接待他们的,高兴地和他们每个人握手,说了许许多多鼓励的话。小陈说,不是随意地走流程,真的感觉每个人都非常诚恳、亲切,领导如此重视他们这些除了热情一无所有的应届大学生,他从心底觉得感动。 散会后被带到宿舍,小陈一下子愣住了。宿舍里的所有东西全是新的,从床、被褥到脸盆、香皂、毛巾、牙具,村子里为这些人买得一应俱全,还生怕招待不周,说条件有限,希望他们凑合一下。 小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湿地村。 小陈起初被安排跟着村民吃饭。今天到老王家,明天到老李家,有时候他们送过来。轮到哪一家给村官做饭,哪家的伙食一定比平时好。村民很少吃米饭,连馒头都算不上主食,他们吃煎饼、红薯,顿顿有,有时候会特意为了大学生村官蒸馒头。这个村子好像格外能吃辣,小陈时常怀疑自己来到了湖南或者四川。 起初,小陈的工作不忙,只是了解村子的情况,和村民熟络感情,打扫打扫卫生。村民们不认生,聊起天来有一说一。一次,小陈病了,去村诊所挂点滴,和大夫聊了半天,走出门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而对方不但忘了要,还将他送出门老远。 但村民待他们热情,并不等于相信他们的能力。大学生书读得多,会上网,可毕竟不懂种地、卖菜。有时候小陈去给大家讲课,如环境保护、科学种田啦,经常有大叔大爷不耐烦地把他轰出去,种地我可比你小子强多了,别在这儿耽误我工夫!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给实惠我听谁的,要上课你给我娃上去。于是,小陈一门心思想折腾出点儿实事来。村子里盛产红椒和紫薯,这两种农作物不但长得好,数量也大,小陈就想能不能从网上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显示一下咱大学生的“威力”。一开始和别人说,大家纷纷笑他不靠谱,网络连个人都见不着,还卖呢!听说骗子特别多,你可别忽悠了! 没有村民搭理小陈,他就自顾自地干起来。怎么从网上卖呢?小陈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干脆,开个淘宝店吧!于是就去注册了店面,专门卖村子里的农作物,小陈特意拍了些照片放上去,每天上班也在电脑上挂着旺旺。 店铺开张了,问的人有,买的人无。后来好不容易有个顾客兴趣比较大,但聊了半天,人家还是想要通过视频看看实物再决定买不买,说白了,就是不相信。 但是小陈不怕,他又不是骗子,他抱起笔记本电脑直接冲进了蔬菜大棚。 路上有种地的大婶看见他问:“小陈啊,你抱着个电脑这是干啥去?” 小陈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婶儿,有人想看看咱们的红椒,我给他瞧瞧。” 小陈打开摄像头,对准地里的一片片硕果来了个360度旋转拍摄,又让劳作的大婶冲着摄像头举了半天红椒。大婶一边举一边笑场,但没想到,就这么谈成了第一笔业务。 有了第一笔,后面的生意慢慢驾轻就熟,有老客户干脆开着大卡车来村子里找他。村民们赚了钱,终于开始对小陈这个大学生村官“刮目相看”了。 但让小陈更苦恼的事情也来了。女朋友忍了又忍,终于爆发,提出了分手,态度之坚决令小陈当晚就失眠了。 事实上,因为小陈来当村官,女朋友已经闹了多次分手,但是因为两个人感情好,女孩心软,每次都被小陈“安抚”住了。只是这一次,女孩说什么也要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陈会愿意把那样一个穷乡僻壤夸成人间天堂。 小陈和女友通了一晚上电话。女朋友哭了,说:“你别说了,我决定了。”小陈也差点儿哭了。他望着窗外宁静的村子无助地说:“那好,如果你真的打算分手,你能过来看一眼这个村子吗?看完如果你还是坚持分手,我什么话也不说了。” 第二天,小陈一整天木木呆呆、无精打采的,四年的感情就要付诸东流,难过之余,他觉得很对不起女朋友。虽然读书时的山盟海誓在很多人看来注定会成为过眼云烟,但小陈一直想要努力把那些话一句句地变为现实。 村长看见小陈愁眉苦脸的,很是奇怪,问他这是咋啦,平常可是有说有笑的精神小伙子! 小陈哭丧着脸说:“村长,我女朋友周日要来咱村了。” 村长一拍大腿,说:“好事啊!来了我亲自招待她!” 小陈继续说:“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不同意我在这儿当村官。村长,她来了您可得好好说说,我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握在您手里了!” 村长看着小陈半哭不哭的样子,笑着说:“没问题!来了咱村的就没有不喜欢这儿的!她分不了手,你放心吧!再说要是万一分了手,咱村的漂亮姑娘有的是,你随便挑!” 小陈心里踏实了许多,可还是忐忑不安。 周日很快就到了,女朋友非常隆重地进了村。之所以说隆重,是因为村长没有食言,不但亲自接待,而且还带了一帮男女老少来迎接。村子里人朴实,但并不呆板,看见小陈和女朋友进了村,村长大老远就喊:“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俊呀!” 小陈扑哧就乐了。村子里规矩少,就连领导来了,也不会刻意准备什么吃的。但是为了迎接小陈女朋友,村长带着村民准备了一桌子瓜果桃梨,还跟开表彰大会似的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小陈从头到尾热烈表扬了一番。村长发言,村民在一旁赞同做证。 小陈的女朋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女朋友来了两天,村民们热热闹闹地陪了两天。村长让小陈带着姑娘随便转,大门全开,看中了地里的什么直接说一声。 小陈的女朋友一面感动,一面挣扎,临走前对小陈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走了。农村我去过,但这样的农村和村民,我也是第一次见。你踏踏实实地干完,我等你。” 回到青岛后没多久,小陈就和女友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小陈很快又回到了村子。 但是,小陈说完结婚,脸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得意、幸福的模样。 他有些愧疚地低着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妻子。两年了,从新婚到现在,两个人一直异地分居。小陈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一直是妻子在照顾,家里的各种活儿,连换灯泡、修家电都是妻子一个人做。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妻子都是一个人坐火车转汽车来见他。后来妻子怀孕,自己也没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现在小宝宝出生了,那么小的婴儿,却已经开始坐上火车,被妈妈抱着来看望爸爸了。 小陈心里很酸。他很想回到家里,可是又舍不得这些村民。这个村子就像是老人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大晚上睡觉,都不用关大门。 大学生村官是有服务期的,小陈眼看着一天天接近自己回家的日子,又欢喜,又沮丧。但是他说,无论自己将来在哪里、做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来到这个村子当村官,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好的决定。 他说:“从进这个村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比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幸运、都幸福。”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因为热爱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内地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绝了香港公司的offer(工作),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在自己的游客身份上,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和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打牌方式非常带劲儿。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也就还好,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手里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博客。 真称得上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锃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外面黑压压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让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源头的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儿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地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她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号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色,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新泽西州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大佬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他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大佬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新泽西州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穷小子的旧时光 我的家乡在徐州的一个小村子,家中共四个孩子,虽不属“困难户”,但也相差无几,吃饭穿衣读书生活样样离不开钱,日子一直紧巴巴的。 那年我刚刚参加完高考,丝毫没有许多同学脸上的“释放感”,走在路上我始终想不清,是考取大学好,还是考不上好。因为即便过了分数线,也不会令家人感到兴奋,相反,这在无形中又为他们出了一道难题,四年学费这个重重的担子可以预见地会当头压过来。 所以,在那么艰难的条件里,当我拿着录取通知书,从父亲手中接过皱巴巴的学费,明白自己终于可以继续读书时,我也终于放下一颗悬着的心,却又同时生起无限的愧意来。 因此,进入大学后,除了学费,我根本不好意思再向家里伸手要一分钱。 当时室友一个月的生活费平均标准大概是600到800元,而我只有200元。但即便200元,我也算了又算,花得满心愧疚。学校食堂的饭菜,我一个十八九岁人高马大的男生,一顿饭怎么说也要3元钱,一天伙食费算10元钱,200元也只够吃20天,这还是在不需要任何其他费用的情况下,比如买本书、买支笔、买包手纸、买瓶水……对很多同学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小事,于我却成了奢侈。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甚至十几天,没有钱吃饭,于是每天只吃两顿,中午那顿省掉。所以一到中午就备受煎熬,常常有朋友喊着一起去食堂吃饭,我只好假装写作业,跟别人说晚点儿再去吃,一直坐到教室里所有同学都走光了,才自己默默回宿舍。如果路上再遇到熟人,干脆说吃过了。 我算是真正理解了以前学过的一篇《挖荠菜》的课文里说的,那种饥饿的感觉从未离开过我。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逐渐意识到,光是忍着是不行的,得去找钱。很幸运的是我遇到了文联的一位老师,让我在杂志社做兼职,一个月可以给200元的生活费。也就是说,现在一个月我有400元了。虽然仍然比不上其他的同学,但这已经足够鼓舞我。我从小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不买衣服、零食、礼物也不会过得不舒服。这样下来,我每个月的生活费不仅足够,到学期末时还借给了同学200元。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女朋友是同校的学妹,我们的恋爱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为我带来额外的开销。她家境普通,但与我相比也算优越了。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虽然年纪比我小,但很会照顾人。她的性格有几分大大咧咧,对我却是处处上心,大小事情比我家人考虑得还仔细几分。她甚至会开玩笑说:“感觉我就跟你妈似的!” 知道我经济不宽绰,她从没在物质上对我提出任何要求。有时候,我觉得冥冥之中上天对我还是很好的,让我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还遇到了一份简单美好的爱情。 像这个年纪的女生一样,她也爱逛街,我偶尔也陪她。不过我们的逛街更像是散步,只逛不买。她还笑嘻嘻地宽慰我说,逛街逛街,逛的乐趣远胜于买!我们在一起,去的地方、玩的游戏都是不花钱的那种,但依然开心,感情也并未因贫穷而有所变质。 转眼就大学毕业了,我顺利地找到一份工作,只是工资非常低,每个月只有1300元,房租、水电、电话费、交通费……日子过得精打细算。为了节约开支,我租的房子只有150元一个月,没有厕所,上厕所要跑很远,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再也不敢喝水。尤其是冬天,没有厕所是件很让人崩溃的事,大半夜从屋子里跑出去,走到很远的厕所再跑回来,好不容易捂暖的被窝不费工夫就变得跟冰坨一样,叫人很难再睡过去。 因此一旦上厕所回来,就要折腾到很晚才能睡下,睡眠不足也成了家常便饭。 前前后后搬了几次家,先是换到220元一个月的房子,仍然没有厕所,而且每次一下雨,外面下家里也下,滴滴答答像奏鸣曲似的。再后来稍微攒了一点儿钱,觉得没有厕所实在太不方便,尤其是对女孩子,就和女朋友商量着搬到了450元一个月的住处,终于过上了有厕所的生活。 不久后,我决定辞职去南京发展。女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我,跟着我收拾了大包小包来到了南京。这一次,我们租的房子才真正像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最让我们激动的是,终于有空调了。在这之前,我们还没有住过有空调的房子,当时打开空调像是过年似的。 但依然是非常穷,我很久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女朋友倒是比我先找到。不过有工作跟发工资还是两回事,这一个月我们要慢慢熬。最穷的时候,我俩身上只有20多元钱。当时我想进军婚庆行业,便加了个婚庆的QQ群,正赶上行业年度聚会组织活动。我暗自窃喜,觉得是天赐良机,既能学点儿东西还能顺便找找机会,没准儿还可以认识朋友,于是当场就欢欢喜喜地报名了。但后来才知道,需要100元的活动费用。眼看着活动时间就要到了,我身上加起来还凑不出100元钱,心灰意冷之下,爽了约。因为放了别人鸽子,被群里的朋友齐齐说了一顿,有人觉得我太不守信用,有人开玩笑说我是去度二人世界了。我含糊其词,连解释都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总不能跟别人说,对不起,是我凑不齐100元钱。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万根针扎在身上,不流血,但是钻心地疼。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去,我凭着自己的配音特长和小小的创意,开始了创业生涯。我开了一家淘宝店,做婚庆视频,起初生意很是惨淡,我不懂经营和店面装饰,只是一味傻乎乎地跟人家说:“亲,我们的服务真的很好!”有几个顾客生生被我的豪言壮语吓跑了。我很有些沮丧,女友却总是盲目地鼓励我,使我一天天坚持了下来,境况居然真的渐渐好转,收入也逐步稳定下来。生意有了起色后,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女朋友干脆辞了工作跟着我一起创业。 生活终于步入了正轨,我和女朋友再也不用在夏天汗流浃背地挤在一个35元钱的小风扇前,也再不用苦苦撑着等待发工资的那天才敢花钱。生活的窘迫离我稍有了一段距离之后,我向女朋友求婚了。我知道,即使自己再努力节省,如果没有这样的她在身边,生活或许仍然一团糟。 现在,我们结婚了,还注册了一个小公司,每月都有不菲的入账。 但是,依然辛苦。店里一年到头只有我们两个人,旺旺客服每天都要保持在线,生怕有漏了的单,偶尔休息也只能轮班。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久远到记不起上次两个人一起去逛街吃饭是什么时候、是什么样的情形。就连我们结婚的那天,老婆化妆时,电脑都放在旁边,还在接单。 比起之前的日子,现在真的好了很多,想起高考完一脸彷徨的自己,父亲此时也为我感到欣慰。我和老婆如今又有了新的目标:在南京买房子。很寻常也很俗气的梦想。但是,我真的想给她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小家,这么多年,她为我付出得太多太多。我希望有一天她可以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子里,可以躺在阳台上晒太阳,可以在家里种满花草,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不用听见旺旺的声音条件反射,可以快乐地享受每一天。 我相信,那一天会到来的。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成功和快乐,你只能选择一样 某日,朋友正儿八经地跟我说,小丫,你知道吗,成功和快乐你只能选择一样。我哈哈大笑,这问题就像小时候人家问你长大后要考清华还是考北大一样。 后来才知道当初真是想太多了,人们总习惯在那些尚未到来的事情上浪费太多精力,而不自觉忽视了真实的此时此刻,总要过很久才明白,曾经忧心忡忡的事在命运早给你安排好的未来里,并不一定会发生。 世界上的大学不只是有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生活不只是有成功和快乐。 清华、北大都不容易考,正如成功和快乐都不易得到一样。 如果生命中没有快乐,那无论你爬得多高、做得多好,都不能被称为成功。那些鸡毛蒜皮的利益,与真正的成功相距太远。 成功与快乐,不曾有一点儿矛盾,它无非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正如你很难一边在峭壁攀登一边与爱人谈笑风生一样。 许多次跌倒又爬起来后,我早已熟知,对于生活,人千万不能自作聪明、百般计较,不如笨拙地生活,它给你痛苦你就勇敢肩负努力解决,它给你幸福你就毫不犹豫地赶快抓住。 对我而言,成功就是在一个波涛汹涌的世界里,有勇气去选择,有本事去守护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有事做,有人爱,有知己,能果腹,能歌唱,这就是我眼里的成功。由此可见,它与快乐并不矛盾。 三年前,我不顾众人反对就走;三年后,我不顾众人反对便回来。看到人们仍然在同样的地方做着同三年前一样的事情,而我像一个旅客,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一声叹息。 人生的确会有一个时刻,自己对自己妥协。那时你会宽容自己的缺点,你面对自己面对失败的时候更加坦然、更加平静。那是一种境界,但绝不是在二十岁,绝对不是。二十岁是一个不停地去吸收、去积累、去受伤,然后重新学会面对的美好过程。一个女孩子,若是不喜欢不关注美丽的衣服和外表,她要是有好好的日子放着不过低声下气地给人打工,她要么是真傻,要么是心里有更加远大的理想或抱负。这些理想和抱负,压得住她的欲望。当你纯粹起来的时候,你的内心会变得无比强大,挡得住流言,抵得住鄙夷。 有些生命里的奇迹,像岩石里开出的花朵,吸引着你去探索和尝试,搔得你心里痒痒。心里痒痒怎么办?去行动!绝不能放任它痒下去,正如攻克恐惧的最好方法就是直接去面对恐惧一样。所以,生活里只有成功和快乐这样的硬性指标吗?不。生活像博大精深的海,它暗潮汹涌,但里面还潜伏着希望和梦想,潜伏着那些让你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与得失的东西。 想被人夸,你就要活得小心翼翼。我只想活得真实,也做好了被骂的准备。 一段很长的路,你走过来了回头去看,如果能有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东西让你在想起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感到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幸运了,那就是值得了。 所以,人生的第一大快事,是在最恰当的年纪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同样爱你的人。第二大快事,是在最恰当的年纪奋不顾身地去做你想做的事。 而为什么要做喜欢的事、爱喜欢的人,答案只有三个字:不后悔。 最后的五小时 五年前,我进入保险行业,成为一个“卖保险的”。本来,我对这一行没什么好印象,而且早就听朋友说过,这行的培训很奇特,早晨起来就唱歌跳舞,一个个活力四射,这家是“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明天”,那家是“相信自己噢噢噢噢噢”,你方唱罢我登场,还好不是“感恩的心,感谢有你……” 至于跳舞,就更让我这种手脚毫无协调能力的人发怵了。朋友告诉我一个绝招儿,大家都是靠嘴皮子生活的,所以基本上都跳得不咋地。只要你敢豁出去,想着“我就这样我怕谁”“我难看我怎么了”“我就一二百五你咬我呀”,就迈出了卖保险的第一步! 所以,最初接触这一行时,我心里不无抵触。但没多久,表弟家的一件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做保险经常是从熟人开始的,表弟当时刚结婚,我跟他提了一下买保险的事,他当时没表态,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几个月后的一天半夜,大姑打电话给我,说家里出大事了,弟媳查出来胃癌晚期。 弟媳住进了医院,没多久,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半年之后去世。为了治病,家里花光了积蓄,还借了不少钱,表弟也因此一蹶不振。那次我真的特别特别后悔,后悔自己脸皮薄,没有强迫表弟买份保险,否则,也许家里的经济压力会有所缓解。 也是这次,让我对人生的意外有了更直观的感知、对保险有了新的看法,如果说之前入行是因为高佣金,那么这次之后,我彻底从心里接受了保险。 但做保险可没那么轻松,被一次次拒绝是家常便饭,拿到单子完成任务更是辛苦。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个月,到公司关账的那天,我一张单子也没有。关账的时间是当天晚上12点,我跑了一天,拜访了六个客户,一笔都没谈成。 下午4点钟,我在回单位的路上万念俱灰,心想算了吧,放弃好了,没有就没有,没办法了,大不了不干了呗。 走到公司楼下,停好车,我准备回公司坐着等待下班,但走到电梯门口,等电梯的工夫,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现在是4点钟,就算我能够拜访客户到9点,那就还有五个小时,这五个小时如果继续争取,可能有很多结果,如果放弃,就只有一种可能。 所以,电梯到了我没有上,决定最后再挣扎一下。 我站在那儿,突然想到大姑父在医院上班,之前跟他说过一款产品,收益很高,也因为收益高,所以这个月就停售了,也就是说,今天是这款产品的最后一天。我骑着车子立马赶到了医院,把来龙去脉跟姑父说了,他想了一下问:“要交多少钱?”我说:“6000吧,明年就可以拿分红,以后每年都有的拿。” 姑父说:“那就买吧!” 这样,我签下了姑父的这一单,也是我这个月的第一单。我对那一刻的场景都记得很清楚,大姑父站在病房门口,我站在过道,就这样把单子签了。 但是,当时那种情况,我根本没有开单的欣喜,找亲戚下了一单,虽然成了,可毫无成就感。站在病房的过道里,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和冲动,就是一瞬间爆发出来的情绪,大喊了一声:“我们公司有一款高回报的产品今晚12点就要停售啦,需要的赶紧来买啊!” 就这么一喊,竟然真的从病房里冲出来两个护士,拉着我问情况,我又说了一遍,然后对她们说:“你们郭书记(姑父当时是医院的团支书)也买了!” 郭书记是她们信得过的人,一听说郭书记买了,两个护士立马拍板要买,就这样,我又签下了两单。 本来有了三单已经不错了,但看看时间,还没到5点,最后的几小时,是不是还可以有些意外呢?我拿出手机翻通信录,看到前几天联系过的一个客户,当时他对这款产品很感兴趣,但后来一直在犹豫。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他说正在五一路喝茶,我说我也在呢,他说那你现在过来吧! 我又吭哧吭哧跑过去,在茶社给他详细讲了这款产品的内容和目前的情况,最后一天,也就是说,几小时之后,想买也买不到了。况且,保险是有十天犹豫期的,如果过几天你不想买了,反悔也没关系。退一万步说,这个产品确实不错,并不是让你买件衣服买辆车,买了钱就没了,你的钱还是在那儿,以后还是你的。 我说完大致情况之后,对方没怎么考虑,就一口答应了,而且开始翻电话,一边翻一边跟我说,我有个朋友前几天也说要买这种产品的,我现在就问问他。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他的那个朋友开了个小公司,电话里说:“我现在就在公司呢,你让他过来吧!” 于是,我又骑着我的小电动杀到了对方公司。说是公司,其实也就六七个人。我在他办公室里,外面一间是他的六个员工,还没有下班。 我灵机一动,提议说:“要不然让你的员工们也一起听听吧,反正很快,几分钟就讲完了,听了也不一定要买。我跟你一个人讲也是讲,跟大家一起讲也是讲,随便听听好了。” 对方竟然一口就答应了。于是,我像演讲一样,给他们全公司七个人讲了一遍这款产品,讲完之后,不仅老板自己买了,还有两个员工也买了。 给他们签完单,已经8点多了,我拿着客户的资料匆匆往公司赶,因为客户的身份证什么的要复印,还有很多表格要填好上传到系统,后续工作挺重,主要是时间快不够了。刚走进公司大厦,从电梯出来,到了我们公司所在的那层,遇到我的领导,他喊住我说:“怎么样,这个月还没开张吧,今天签到了吗?” 我说:“签到了。” 他已经走过了我身边,随口一问:“签了几单啊!” 我回答:“七单。” “什么?”他的声音从我身后传过来,“七单?今天下午你不是还一单也没有吗?” 我说:“是啊,刚刚才签了七单。” 他退了回来跟我一起走进了办公室,招呼还在办公室的内勤同事:“大家都过来帮他弄资料,赶紧弄完,要关账了!” 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在12点前搞定了所有后续工作,五小时七单的传奇也在第二天的早会上被当成了典范。 其实,这七单中是有运气成分在里面的,运气不好的话,也许一单都成不了,不过让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如果4点的时候我放弃了的话,那后面的一切都不可能发生。即便运气在那里等你,你没走过去,运气根本就砸不到你头上! 做保险是这样,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即便以后哪一天我不做保险了,去了别的行业,做了别的工作,或者面对人生中的其他事情,我也会记得五小时能够完成七单的那个前提:永远不要轻言放弃。 逼出来的“活地图” “活地图”是我的绰号。放眼南京,如果朋友们要去什么地方,拽过我问一声,我就会告诉他们:去哪里坐哪路车,下车如何走,之后怎样拐,有什么注意事项。甚至连“的哥”都犯怵的犄角旮旯,我也能够像电子地图一样回答他们。 但这没什么可骄傲的,我没有特异功能,只有无数惨不忍睹的面试和租房经历,足迹遍布南京东西南北。 2005年,我即将大学毕业,父亲一遍遍催我回家乡,进供电部门,过上像他一样安稳的日子。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二十几岁时就看到自己80岁时的生活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如果我能活到那么长的话。 因此我不肯回家,除此之外去哪儿都成,甚至想过去西部支教,最终,我跟随男朋友来了南京。父母见我不回去,达成了一个统一意见:断绝我的经济来源。 因此省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项课题。 我那会儿刚实习,独自在离单位很远的地方租了间纯毛坯,里面空空荡荡的,就一个抽水马桶还歪得随时要倒下来似的。因此就算我肠胃不好,也只能不停地往外面的厕所冲,我很担心,那个马桶坐上两分钟就会不堪重负地崩溃掉。 当然也没有热水器,每天晚上用“热得快”烧了水,拎到厕所里面用塑料盆混上冷水,全身打满沐浴露,从头浇到脚,就算是洗澡了。 每天上下班来回要三个小时,地铁转公交,即使远,找到月租180元这么便宜的房子,我依然偷着乐了好久。第二次快交房租时,我因为论文的事情被临时叫回学校,学校不在南京,当时以为顶多两三天,没想到一耽搁就是一个礼拜。结果刚回学校二房东就打电话来了,问我房租的事情,我说学校有事这周就回去,能不能晚一两天。 二房东一听就火了,声音高了八度,我情急之下问她能不能先帮我垫上,我东西都在,不会跑,回学校时一着急把这事忘了。 其实钱早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房间里的枕头底下。 二房东在电话里大吼:“忘了?真搞笑,那你每天吃饭会忘吗?睡觉会忘吗?今天必须交!” 她嘭地把电话挂了,我拿着手机一直发呆。这是第一次感受到离开校园之后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在她眼里,我就是个为了180元钱逃债的。 我满心委屈地打电话给男朋友。临近毕业,每个人身上都是一穷二白的,他找同学借了钱,辗转了很多趟公交车,来回折腾了四个小时,跑去二房东上班的地方交了房租。 两天后我从学校回来,看到枕头下放着的那180元钱,眼泪差点儿掉下来。没多久,正式毕业了,我跟几个同学合租了一套两居室,搬离了那个地方。临走时二房东一脸笑地来打招呼,说再见。我心想,再也不要见了吧。 新租的房子还不错,就是远得可以直接下乡种地了。我、我男友,还有另外一对同学合租,其他三个人都有工作,只有我实习期满却没有下家,成了无业游民。每天早上看着他们三个匆忙起床去上班,感觉自己都没脸吃一天三顿饭了。 我开始一天八小时地上网投简历,才来南京不久,路线不熟。手机功能也没今天这般强大,电子地图也不记得有,每天一接到面试通知就开始傻眼,疯狂地在网上搜查位置,逼着有密集恐惧症的自己看网一样的南京地图。 招应届生的单位一般也很小,遍布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有的连门牌都没有,有的走到门口也找不到进口。为以防万一,我每天很早出门,钱要一分一分地算计着花。最穷的时候,身上只有五角钱,实习的老师让我去一栋大厦开会,可是我连坐公交车的钱都不够。我坐在公用电话亭旁边发呆,犹豫着要不要给家里打电话,最后还是忍住了。 实习之后,我再也没有向父亲要过一分钱。 只可惜,我的面试总是很失败,每天都面,有时候一天面三四家,结果依然是零。 记得一次早上有两家,第一家在山西路,通知要穿裙子,可我是个圆滚滚的胖子啊,从来没穿过裙子那种东西,但是为了找到工作,我忍了,头一天晚上在商厦特卖区花45元钱买了一条黑色的裙子,塞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把自己塞进去。所以第二天我等待面试时,感觉浑身所有的器官都不能呼吸了,面试进行得特别慢,我11点钟还约了一家在中山南路面试,那几个钟头自己就像只被勒紧的气球,一不小心就要炸了。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跟第一家说还有事先走了,下楼直奔向中山南路。 你能想象一个圆滚滚的胖子穿着高跟鞋和窄身连衣裙在马路上飞奔吗? 只是,这两家都没有要我。 还有一次面试,在虎踞北路,那家的HR(人力资源负责人)跟我聊得特别好,还特别热情地跟我说:“你应聘的这个岗位可能不太适合你,我会为你重新安排一个岗位。”当时还是个孩子啊,这么一听,觉得肯定有戏吧,一直等一直等,等了十几天,还是没动静。每天守着电话,后来终于忍不住了,打过去,对方说:“×经理不在,等他回来会给你电话的。” 一直到现在,八年过去了,我也没有等到他的电话,我从来没有换过号码! 就这么面试了两个月后,我在南京大街小巷奔波的日子才告一段落,我将其称为:南京两月游。就是这段时间,我对南京的格局有了飞快地了解,从城南到城北,从河西到城东,到处都有一个小胖子滚过的痕迹。我从一个路盲变成了地名百事通,成了朋友们崇敬的认路先锋。 除了面试,还有部分识路本领来自不停地看房租房。有时候把自己都看丢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才来南京的两年搬了六次家,各种突发状况让你不得不搬,比如:房东要涨房价不租了、一起合租的人不租了自己没钱整租、房东儿子要结婚房子不租了、房东要卖房子不租了、房东要结婚不租了、房东他妈要结婚不租了…… 那年8月我终于结束了失业生涯,被一家很大的集团招去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做内刊文案,跟我一起进来的还有个有工作经验的男生。才上班时觉得无比幸福,我终于也可以上班了,也有资格可以每天早晚挤公交一回来就喊累死了,终于咱也是上班族了!这种兴奋完全淹没了我,每天憧憬着自己变成一个忙碌的小白领。 但是事与愿违,我在公司依旧是个闲人,连台属于自己的电脑都没有,好在部门一直有人出差,今天用这个人的电脑,明天用那个人的电脑。 这种感觉很不好,我开始找事做,每天早上把部门所有人的桌子擦了,把地拖了,把垃圾桶倒了,把茶杯洗了泡上新的茶,每天他们一上班,就是一个崭新干净的环境。那段时间,好像只有早上我特别充实,其他时间还是傻瓜一样。 没多久,我被派去总部待了半个月,在镇江一个鸟不拉屎的荒岛上。我依然没事做,老同事也懒得搭理我,我好像被流放到宁古塔一般,每天都度日如年。后来好不容易回来了,我才算呼吸顺畅了些。这时领导要见一批重要客户,把我带过去了,没有带另一个男生,我暗自开心,觉得是个好兆头。 但不久后的一个下午,领导突然找我谈话,说:“你最近的表现我们都挺满意的,进步很快,不过才来的时候不太理想。”当时我也傻,这么牵强的理由也能接受吗?如果说前面表现好后面不行了的话,可能更正常一点儿吧! 我就这么傻傻地没有通过试用期而被人开了,那个男生也没有留下来,我走的时候那个男生一脸惊讶地跟我说:“我还以为你会留下来呢!” 那天我穿着单位发的工作服、白衬衫,还没有下班,就被打发走了,我走下楼梯时整个人都蒙了,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一直也没有流下来。走出单位没多远,有同事给我发短信,说:“怎么会这样,他们太无耻了,你知道吗,是招你们之前离职的那个人又回来了,所以你们俩都不需要了!” 我忍住没有哭,虽然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但这么久以来也没有享受到它的乐趣,只是清闲得心慌。那时候我开始明白,人不能没有价值,一旦你没有价值了,就会像一个废弃的瓶子,被人说扔就扔了。 那天晚上男朋友约了一桌人吃饭,庆祝他通过试用期转正。我也刚好拿了工资,1500元,但对于我来说,那已经不是工资了,而是遣散费,因为下一个月的口粮不知道在哪儿呢!那顿饭吃得肝肠寸断,大家都在说笑,只有我,食不知味。从明天起,我又要步入失业行列了。 我重新开始奔跑在南京的街头巷尾,国庆节觉得没脸回家,随口撒了个谎搪塞过去。我每天上午城南下午城北地跑,一次次遭受HR的不屑,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低。 一晃又是两个月,每天面试跑得我腿都快断了,再也用不着南京地图,工作却依然没有着落。眼看入冬,天渐渐冷了,心底也很绝望,而且非常倒霉地感冒了。我喝着凉水冲的感冒药坐在台阶上,心想下午还是不去面试了吧,去了也不会要我。但我晕晕乎乎地坐了半天,终于还是不放心地挣扎着起来,怕自己后悔。于是风风火火地冲向那家广告公司,但意外的是,面试出奇顺利,第三天就通知我去上班了,那个周末就开始要加班了。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加班,真正地有事干,当周末的早上我爬上公交车驶向公司的时候,心里没有加班的郁闷,反而是无与伦比的幸福和激动,我是去加班的!我在QQ上跟老同学说,我在加班呢!言语里都是骄傲,因为,这次真的证明,我是一个有用的人,终于有地方可以体现我的价值了。 虽然不久之后,加班的恐怖就代替了这种兴奋,可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次加班给我带来的如同初恋般绚烂美好的感受。 学会简单,其实就不简单 这个世界已经足够复杂,能把繁复的生活过得迷人,把执拗的情绪释放得平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会简单,其实就不简单。 简单小姐人生两大要义,就是吃和钱,并且毫不避讳地爱它们,因此她说:“当一个人能把生活目标看得如此透彻和明白,那过程就不会给你太多难堪。” 简单小姐是我室友一姐们儿,人生履历精彩得出奇。她出身农村家庭,经济拮据到学费都需要亲戚凑,更别提吃得能有多好了,但神奇的是,从初二起她身材就开始走样,活脱儿变成了满身“莲藕”的胖妹,饱受欺负和冷眼。其间用过各种减肥办法都无果,最好笑的是有一次因为节食第二天体测直接晕在了操场上,然后住院花了家里几百大钞,在家懊悔地哭了好几天。 可就在暗无天日的时候突然世界裂了条缝,简单小姐在没有控制饮食、没有运动的忙碌高三,体重直线下降,半年减了将近八十斤,去体检说一切正常。 这道阳光一照进来,整个世界亮堂许多,她不仅减了重,五官也有了空间炫耀,大大小小的相得益彰,使她恍然变成一个南国小“赵薇”。 在空气都是油墨味儿的高三下学期,简单小姐却被导演相中进了娱乐圈,拍了部青春片斩获国际大奖,还跟着导演在新加坡走了红毯,惹得没见过世面的同学各种追捧。当时所有人都鼓励她考北影,加上一窝蜂的赞助商都愿意用代言换她的学费,于是简单小姐的人生轨迹就此转了弯。 只是这道裂缝被上帝洞开的同时,也留下了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的后遗症。简单小姐变得特别能吃,而且成了怎么吃都吃不胖体质,她一天能吃五顿饭,而且狂爱红烧肉,光用红烧肉的油汤泡饭就可以吃好几碗,为此,她的专业老师时常心抽抽。说到大学,她来北京之后,几乎没用过家里的钱,从小镇过渡到首都,三观短时间内被重置,她开始渐渐脱离了当初井底之蛙的归属感,转而对城市的霓虹产生兴趣,而兴趣的终极体现,就是对钱的需要。 至此,一个对吃和钱忠贞不二的女人,完成终极进化。 大二的时候,简单小姐被叫去一个古装戏的组,搭戏的基本全是咖。其中有一个水果卫出来的小花旦,在观众眼里是个清纯的可人儿,实则是个逼格高、耍大牌、严重被害妄想症患者,所有人包括她拍了定妆照都很满意一致通过,可等到开机那天,却不见她的踪影,同时迟到的还有简单小姐。那个小花旦说是因为觉得自己造型太丑躲在酒店房间不愿出来,而简单小姐则是因为还在餐厅啃最后一块炼奶小馒头。 于是开机第一天简单小姐就得罪了剧组,但接下来的事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小花旦经常拍着拍着借故上厕所然后人就消失了,这可以理解为耍大牌,但简单小姐这种后辈居然也拍着拍着消失了,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前者是真的失踪了,后者一定可以在餐厅或者酒店房间的零食堆前找到她。 导演怒斥二人简直是TWINS(双胞胎),组个组合可以让每个剧组喊祖宗。好在戏已经开机,临时换人代价太高,最终还是顺利拍完了。播出时还造成了小轰动,里面的女明星接二连三地上了位,耍大牌的小花旦也戏约不断,唯独简单小姐没什么动静,因为导演活生生把她贵人的戏份剪成了宫女。 后来不知道是有人刻意为之还是怎么的,简单小姐在圈内坏了名声,大家似乎把小花旦的“丰功伟绩”全加在她身上,三年零戏约,连个摄像机都没见过几次,于是渐渐地连专业老师也冷落了她,如同清宫剧里一样,她彻底被打入冷宫。 没了戏约,自然也断了财路,那段时间,简单小姐看着户头六位数变成四位数三位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可以说钱是她生存的安全感,吃是她生活的乐趣所在,没了那件最结实的铠甲,就觉得全身都是软肋,被轻轻碰一下就会骨折。 但是,没钱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而是把这个欲望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她说只有爱钱的人才能得到钱,这是宇宙给懂得坚持的人唯一的回应。她把杂志上的名车、名表、包包和化妆品剪下来,贴在墙上,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每天告诉自己,这些东西都会是她的。这还不止,她会每天早上起来坐在床上假装握着方向盘,然后左右摇晃说自己在开车。还好这种在我们看来病态的行径没有让她变成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只是很会精打细算罢了,能花100的事绝不花200,比如她在地铁口看上小摊贩的艺术摆件,人家开口要250,她还到50,对方不干,她潇洒地甩出50块钱说:“就50,干吗,瞧不起人民币啊!” 起初我们都以为她疯了,但后来她闪婚嫁给了一个杭州的富商,从此开着豪车,拥有了杂志上的一切后,我们疯了。 我室友每每讲到这里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说没人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心情,就好比你大学毕业后还在屁颠屁颠地找工作,人家就结婚了,婚礼在一个跟城堡一样的酒店里,满场都是吃的,正中央还是辆南瓜马车,然后告诉你那是一座蛋糕,一座哦!婚礼一开场跟童话似的,迎接她的那个三十多岁的老公,尼玛长得还特像张智霖,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太缺德了最关键的是,第一个月的工资刚拿到手,一半多就用来交了礼金。 所以这个仇,我室友打算记一辈子,于是每次简单小姐从杭州飞来,她都要敲诈勒索其一番。 女人的报复心啊。 最近一次见简单小姐,是她从荷兰旅行返程,来北京看望我们。只见她把一本企划书从一行李箱的奶酪和饼干里面拽出来,告诉我们她要把北京某著名的连锁餐厅开到杭州去,迎接事业第二春,顺便每天只要踩踩油门就可以吃到自己最爱的东西。 我们再一次被刺激了。 室友说,她曾经也试过这种吸引力法则,把自己的脑袋剪下来贴在每一本杂志的名车上,每晚睡前都看着彭于晏的微博催眠自己这是她的未来男友,但到现在宇宙都没空搭理她。 我有次到杭州出差,简单小姐和她的“张智霖”招待我,两人恩爱爆表,一点儿都没有老夫老妻的平淡,其间也没发生过任何出轨剧情。“张智霖”说,他喜欢简单小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知道满足,男人最怕的不是爱钱爱吃的女人,而是傻乎乎要了男人的一切还必须按她的规定去爱她。 当晚,我们在黄楼喝酒,我边说着不能喝边被他们灌,最后我们都醉了,我迷迷糊糊地听简单小姐讲那些年她的故事。她说:“这个世上,能把自己活明白了的人没有几个,很多人缺少幸福感的原因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本来就很爱钱啊,所以我一点儿都不避讳常把它挂嘴边让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个目标,我才敢去行动,然后每一次收获我都会感觉异常满足,对于吃,也是这样。有人因晴天开心,因雨天沮丧,被外界牵动情绪,靠他人感受幸福,这些都不能持久,唯独自己心里对自己的认同才是最牢固的满足。” 我当时听了这番话如同醍醐灌顶,但还是忍不住笑她,原来喝醉之后就变成女文青了,这台词比我微博段子都还恶心。 年底的时候,简单小姐的餐厅在杭州开张,说是生意很好,因为她经常跟顾客一起吃,大家都爱她。有几次还被年轻人认出来,说是在某某剧里演过一个宫女。简单小姐哭笑不得,想起那段经历,她突然爆料说那个小花旦之所以老玩消失,是因为偷偷把自己男朋友带到组里来了,因为她有次夜戏偷溜到大排档吃夜宵,大老远就看见小花旦跟一个男人手拉手,目测男人是个演员。 当所有人都好奇是谁的时候,她说她没看清,因为她的红豆饼出炉了。 或许生活的最好形态,就是人走茶凉后,你仍知如何乐活。而人与人最悬殊的差距,就是有人知道自己爱玫瑰,有人只说他爱花。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 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 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 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相爱的两人,心情是一样的 异地恋永远是一个让人无限唏嘘的恋爱方式。距离很多时候带给两人的不是恰到好处的私人空间,而是思念的折磨。所以很多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 难受小姐说:“异地恋最难受的地方,应该是对方给你的拥抱只能是一个表情吧。” 难受小姐在北京做淘宝模特,男友是广州的摄影师,两人在微博上认识后一拍即合。合到什么程度呢,比如难受小姐很喜欢讲冷笑话,男方就真心配合每次必笑;两人发的每条微博都一定要配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放跟造型配搭的音乐;每天必须擦一遍卧室地板,以及他们俩都是处女座。 那个时候,处女座还不是人类公敌,于是他们常以自己的事儿逼性格为荣,爱得非常外露。难受小姐掌握了男友的作息规律,到了时间就知道男友该起床了,然后屁颠屁颠地给他发微信打电话;吃饭的时候就你拍一张我拍一张展示今天吃什么,尽管我非常不理解两人隔三岔五都叫KFC(肯德基)外卖有什么好分享的;男友喜欢看美剧,难受小姐就开着视频看他;两人能从早上睁开眼一直闲聊到晚上闭上眼,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三个月过去,这段异地恋情热度不减反增。 男友喊难受小姐小盆友(小朋友),然后说自己是老家伙,于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定在了六一儿童节,男方北上,在欢乐谷疯了一天。他们吃了彩色的棉花糖,坐了摩天轮,买了氢气球大摇大摆地在孩子堆儿里挤。难受小姐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二十四岁的高龄有哪儿不合适,非常乐在其中。 晚上他们睡在一张床上,难受小姐在又想满足肉欲又想检验真爱的矛盾中哼唧了一晚,有好几次她都想把柜子里闺蜜开玩笑送的避孕套甩男方身上。重点是男方非常识趣,保持侧卧一觉到天亮。 后来,男方经朋友介绍开始拍时尚杂志,工作慢慢就多了起来,两人联系的时间就少了。有时虽然会斗嘴,但总能乐呵呵地和好。在某次争吵中,他们突然决定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目的地西塘,清明时节雨纷纷,两人窝在客栈里哪儿都没去,在镇上的第三个晚上,他们正式拥有了彼此。隔天,两人好像都年轻了十岁,买了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当了一回粉丝。那晚,他们牵着手,互相给对方贴“5”字的脸贴,跟着阿信一起唱,知足。 这半年多,难受小姐知道他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醒来,知道他今天吃什么,能揣度出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们作为异地恋模范情侣创造了太多回忆。只是有一天难受小姐突然发现,一起做过那些本是情侣间一起做的事的那个人,没有继续跟她在一起。 他们分手了。 在难受小姐潜意识里,她跟男友上床之后才算是爱情真正的开始。这就激发了一个普通女人对于陪伴的需要,她开始不满足于电话、微信联系,她会因为只能看着显示器上的男友却触不到他而陷入伤心。但与之成反比的,是男方事业的急速上升,他的恋爱观越来越趋向平和,他说:“我所渴望的感情,是平淡如水却亘古长流的。” 爱情里最怕两人不在一个高度处理问题,你想如何回家,他却考虑去哪里消遣。 连推了几天的工作,难受小姐每晚都泡在酒吧里,她尽量保持清醒,因为想听清楚邻桌情侣的对话,试图从别人身上找到自己还没失去爱情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是徒劳,往往听得多了自己也就更伤怀。 有一次她终于醉了,给我打电话哭得梨花带雨,她自顾自地嚷:“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慢慢习惯有彼此的生活,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是最好的我吧,因为感觉为他做的每件事都很有意义。可是我们分开以后,我的习惯却没有因为我们的分开就消失不见,比如到了某个时间段,身体里的生物钟会本能地告诉我该找他了,即便心里明明很清楚已经不能找了。看到他不喜欢吃的食物,就能想到他皱眉的样子,还会忍不住笑出来;看到他喜欢的美剧更新了还是会追着看;音乐列表里都是他喜欢的音乐;分开以后,聊天记录一直舍不得删,只要是关于他的就好想都保留得好好的。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已经离开我了。那些誓言最终失言,没有了新鲜感,过不了磨合期,最终走向了灭亡。我好不甘心,还是放不下,觉得还是喜欢他。大片的恍惚,想哭,我变得好矫情,可是我就是没办法控制自己,我好想他。” 后来她还说了很多,但言语模糊都听不太清了,我只知道她很难过。 所有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但爱情来了,我们谁也不会眼睁睁看它溜走。 恋爱中的人既是最聪明的也是最傻的。最聪明在于知道恋爱关系就是互相给予,最傻在于给的东西其实都不是对方想要的。 平淡如水的爱情是要有前提的,异地恋人见不到面,只能通过媒介来沟通和培养感情,绝对的信任也需要过程。一个人想念你、喜欢你,但她不能随时来见你,所以只有把话摊开了说,把想法及时传达给你才能弥补不能见面的尴尬。如果连这样的相处都减少,那就意味着不沟通、不交流,最后只会形成猜忌和疑虑。工作永远都不是借口,时间是自己支配的,总能留出一部分给恋人,否则对方凭什么不去找一个身边的人爱她疼她,而苦苦煎熬变成一个你不劳而获妄求长久的伴侣呢?! 但反过来,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能足够相信那个人吗?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安静等待是一个人难得的美德。我觉得异地恋很受用。在对方忙碌,为稳固恋爱关系增添砖瓦的时候,要经得住寂寞。爱对方的同时,多爱自己一点儿。异地恋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与其迷茫,不如为他奋斗。你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好,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一定会更爱你,而你们,一定能更成熟地去给这段恋情做长久的规划,最终跨越距离走在一起。 难受小姐和她男友,前者主动闯入对方的世界,后者更愿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但不代表谁爱得多一些谁爱得少一些,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爱对方的心情是一样的。 他们互加了微信后,难受小姐跟他的第一次聊天就讲了条冷笑话,他一连回复了好长一串哈哈哈。后来难受小姐在跟我回忆起这段恋情时,原以为自己会记住一点一滴,可后来怎么也想不起当时那个笑话。 她固执地说:“或许是潜意识让我忘了关于他的一切吧,但我知道他一定记得很清楚。” 但愿谁都别忘了那个笑话。 愿所有异地恋人,亘古长流,终会交融。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里一直认为,流言蜚语和困顿都不至于伤害我们,能真正伤害我们的,只有自己。 我有一朋友,一路都在做往自己身上捅刀子的事,姑且叫他受伤先生吧。 他说:“我有种能死在爱情里的魄力,即使知道明天你会离开,昨天的我,也还是会选择毫不犹豫地遇见你。” 他的两段感情,都以被对方甩掉而告终。 2010年的夏末秋初,受伤先生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初恋,对方是广州人,长着一双特做作的丹凤眼,抱着一盒甜甜圈坐在最里面的位置。那晚他们没说上几句话,仅仅靠上厕所借过的空当儿眼神交流了几次。 不知道是朋友有意撮合还是无心插柳,接下来的几天,看电影、玩桌游、唱歌,几乎每个局那个女生都会出现,而且每次都会拎着一盒甜甜圈。他们相遇的第四天,受伤先生借着酒劲儿主动调侃她:“为什么每次都带着甜甜圈?”对方说:“喜欢啊。”“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受伤先生知道自己醉了。“感觉对了就好。”对方答。“那什么才是感觉对了呢?”女生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拍甜甜圈的包装盒,只是笑着,沉默不语。 那次之后,受伤先生好像尝到了初恋的甜头,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找朋友要了她的号码,开始一段刺激又甜蜜的“攻击”。他会大晚上溜到女生的住处只为送一杯酸奶;吃麻辣锅会考虑到女生的口味,贴心地微辣、中辣、超辣每种都来一份;到了酒吧更是在女生面前变成挡酒铁金刚,一边吐一边吵着卖玫瑰的妹妹来一枝花送给她。 他简单粗暴地对一个人好,认为对方就会简单粗暴地爱着他。 说也惭愧,最后他们还真简单粗暴地在一起了。简单是因为女生回了广州工作,他们硬生生变成异地恋,每天维持着基本的电话和短信;粗暴是因为女生总是以“每次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觉得特别难过”为理由使两人一次次陷入战争。 受伤先生习惯哄着她,用微笑化解对方的抱怨,背后却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小计划。说起来,受伤先生也算半个富二代,父母是本地某豆浆机品牌的西南代理,自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苦头,毕业后这一年,工作也很稳定,所以当他提出要辞职去广州发展时,妈妈还一度接受不了跟他怄气。 当然谁也阻挡不了他降落广州白云机场的决心。他没跟女生说,偷拎着笨重的行李箱去她租的房子给她惊喜。按下门铃后,里面传来打闹的男女声,他愣住了,安慰自己,生活没那么多狗血的剧情,于是捏紧行李箱的手柄又按了门铃。直到听见喊着“老公快去开门呀”的熟悉女声时,他才仓皇抱着行李箱逃到楼上。门开了,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只见他四处看了看,然后把门合上了。 受伤先生坐在楼梯上,抹好发胶的头发被抓得凌乱。他恍然大悟,当初她拍着甜甜圈包装盒的意义,原来是不断寻找最好的人陪在她身边的谜底。 回家之后他不顾爸妈的问询,把自己锁在屋里,手机屏幕亮着,画面停在女孩的通讯录上,却没忍心拨出去。后来,就一直没拨出去。 第一段感情结束后,受伤先生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很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从小组长升职为主管。英语专业的他还跟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型培训班,给初中孩子当家教,《中国合伙人》上映的时候,我开玩笑说他这势头是要超越新东方的节奏啊。 事业生活一切顺利,他对爱情又有点儿念想了。 认识第二个女友的时候,他刚在市中心买了自己的房子,自己拿了三十万,父母给了剩下的一大半。那个女生是微博上的红人,面容清丽,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别的女生都还在微博上“哈哈哈”和“老娘”,她却穿着一身白色流苏裙写着毛笔字;别的女生都努力放自己各种瘦脸美肤的自拍,她却不停地拍山水马驹。受伤先生以一个纯粉丝的心态在下面回了句评论,结果那女神回复了,因为受伤先生的评论是用英文写的,女神说她对英语好的男生没有抵抗力。 受伤先生和她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市中心一家高档的日料店里。落入凡间的女神失掉了那种超凡脱俗,只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姑娘,举手投足间看得出有些恃宠而骄。席间聊到她最想去的地方是纽约,这跟她在微博里分享的旅行地全然不同。女生说,微博让大家看到的,只是她想让别人看到的自己而已,其实真正的自己是一团火。 那团火后来越烧越大。 女生没有固定工作,靠接一些微博广告赚钱,跟受伤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便直接搬到了他新买的房子里,每天养尊处优得像个公主。她脾气很怪,每天要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摆在床上,试不出一身好看的她就会生一天的气,所以受伤先生就只能不停地给她买新衣服。晚上吃饭要么在家点外卖,只要出门了绝对不去人多的餐厅,因为她说自己有偶像包袱。受伤先生去上海出差想带着她,她也会以“远离装×城市”为借口拒绝,但她却又矛盾地向往纽约。 两人磕磕绊绊在一起快一年,有一天,女生突然提出她想去美国进修,朋友联系好了学校,只要托福通过就行。她不愿受伤先生教他,非要去最贵的英语机构上小班课。受伤先生硬着头皮花了钱,结果几个月后第一次考试,女生收到成绩单就放弃了,她说还是先去美国学一年语言吧。走到这一步,两人彻底因为钱谈崩了。女生拿不出积蓄,只能找受伤先生要,他向她解释,自己的钱全部拿来买了房子,但女生不顾,天生自傲的脾气让她丢出一句“你爸妈不是有钱吗,找他们要啊”,也是这句话,让这段荒诞的爱情开始迈向终结。 受伤先生搬出去睡了一个月的酒店,等到再回自己家时,发现家里像刚被洗劫过一样,卧室里高档的化妆品和衣服全被清空了,连新买的电视也被搬走了。看着眼前一片狼藉,受伤先生给了自己一耳光,然后边笑边哭了出来。 直到现在他偶尔还是会去看那个女生的微博,她全然没提出国的事,仍然游荡在山林绿水间,像个弱势又懵懂的神明。只是他一眼便能看穿,这些粉饰背后的真相。 有时候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有些人早就看尽了你的心思,只是不忍拆穿罢了。 毕业后这一年多,我在北京一切都好,受伤先生偶尔也会北上跟我叙叙旧,聊聊近况,两段感情后他似乎成熟了很多,但奇怪的是,他非常愿意把他的情史分享给别人,神色安稳的样子好像这些事跟他无关。他说:“以前这些伤都藏着,生怕别人看见,但后来想想,有人分享也好,提醒自己不能忘,在那几年,做过的傻事。”痛过总归是好的,至少今后不会再病了。 后来听他说,第一个广州的女友,跟那个有钱的帅哥结了婚,但男方出轨无数次,其间还找过他试图复合。至于那个微博上的女神,我从朋友那里得知,她签了个影视公司,却得罪了女老板被无限期雪藏。你看啊,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不要以为谁可以自得其所,当初你让谁受了伤结了疤,在平行时空里你应该也受到过大大小小的惩罚。 受伤先生说:“过去没那么差。” 我想了想,那些伤害他的人也是这样觉得吧。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Z,事到如今,你一定会感激,在这不长的生命中可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当成信仰一般遥远地爱过,这青春就无悔了吧。 Z,你常说,自己没有什么拯救人类的本事,但可以给一个人幸福。2009年,我们大二,你跟他在网上认识,他在上海同济大学念书,喜欢玩网游,做设计。那时候的你,特别傻,因为要跟得上他贫嘴的频率,于是从书上、电视剧、BBS里学了好多损人的话。你一边抱怨游戏里那些难看的人设,一边跟他玩得不亦乐乎。当你抱着笔记本冲到我寝室楼下,急匆匆地问我如何用PS把他的头像放在绿巨人身上时,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的程度,应该接近沸点了。 但是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这个另类的胆小白羊座,因为不确定对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当然我一直认为根源是他不爱你,所以才舍得暧昧。 因他跟你是老乡的关系,于是在大二的暑假,你们第一次见面。头天晚上你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说睡不着。我说你就想象他坐马桶的样子、睡觉打鼾的样子……总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层发光的东西剥落了,你也少点儿压力。当然最后你还是直接睁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盖了盖黑眼圈去赴约。你们见面后,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给我发信息,他好帅,好阳光,手臂线条很好看,你们去了哪里玩,去了哪里吃饭。 你最后一条信息说,你们在吃比萨,你抢了单。 在这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收到你任何的信息,电话打过去也是关机。我以为你们一见钟情手拉手赶上了热恋的列车,可当你敲了我家的门,然后挂着一脸泪站在我面前时,我才意识到,天色将晚,他提前下了车。 原来那晚你们分别后,你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在那句唯唯诺诺的“给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发出去很久之后,他才回复了很精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的,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对不起她。” 我看着你靠着沙发哭得狼狈,很是心疼。我大概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这种把他的空间打开又关上,只为看他的日志和相册有没有更新;这种随时感觉手机在振动;这种一看见他就变成话痨;这种失掉了所有的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把“喜欢”慢慢叠加之后,价值提升的“爱”。 我问你,你怎么回复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说,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险的惩罚。 书上说,你成为今天的你,定是因为一些事的发生,它们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尔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或悲恸,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这些烙印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你对他,开始了一场以十九岁为起点的漫长暗恋。 每个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难以区分暧昧的界限。他们对于身边出现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前,是不会把其他人通通归进黑名单的。他们在被某种关怀围绕、被别人需要的情感里乐此不疲。正因为他们孤独、自负,而又要养活那颗要强的心脏。 而你,不过是他们成长的牺牲品。暗恋一个人,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太过卑微,而失掉两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当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隔三岔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跟他斗嘴做相同的事他会觉得是他光芒万丈而让你自愿靠近他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来他也是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体谅接下来的几年、几百天、几千几万小时,你焦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后来,你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你也不愿意常来找我了,你变得孤独,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颗星体。有一次,我在人工湖边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着湿漉漉的土壤发呆,我那时第一次觉得你瘦了,爱情真的是最坏的发胖甜品和最好的减肥苦药。你的室友说你常把饭菜打包带回寝室,对着电脑屏幕一发呆就是一下午。网游停在以前的旧版本不再更新,你也舍不得删。你失去了原本对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爱情这一块。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去了北京,临行前听人说,他成了卫视节目的制片人。我感叹,上天为什么总是眷顾伤害别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顺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来之后的某天,你关注了我,我第一时间发私信给你。 Z,你过得好吗?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没有什么新的朋友,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研究国外各种电影。你变成了我最常见到的那种女生,平淡、简单、规律,好像能把你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轨迹一眼看穿似的。你对我说了抱歉,因为那段暗恋的不成熟让我们的友情也淡了。我当然没有责怪你,只是看着你现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还沉在过去那段感情里。 你说,受过伤的地方,永远留着一块伤口,在你快忘记它的时候,就会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个拿着刀枪棍棒要勇闯别人世界的女孩,最后竟学会安稳地自己舐伤口。活得越久,越发现,嘲笑声是自己发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担惊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经历,所有经历,都是收获,所有收获也都将化作尘土。 没有了当时那份浓烈的喜欢,是因为成熟了,丢弃了过去的自己。现在的你,偶尔还是会关注他的近况,看他有没有伤心,又跟谁爱恋着。而你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可能是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或等着更好的人,来抚平那个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就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失恋,它不能靠转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剧片冷笑话来排解心伤。这本是一道带有不甘心的算术题,除了靠时间运算,在那堆加减乘除里,根本找不到简便算法。 一辈子总会爱上不爱你的人,也总会被你不爱的人爱上,而这些所谓的事与愿违,都是人生。你爱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梦长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视、每一句问候,都想换来等价的“我喜欢你”。可是,对方的每一次冷淡回应都会把你打回现实。现实就是,即使他冷淡对你,你仍然钟情于他,你能让自己冷淡吗?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罢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欢一个人,再被那个人伤害,最后只剩自己的感觉吧。这是门叫“时间”的课,上过之后,或许你就成长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包容了对方的不羁与忽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扰。没有人会永远活在过去,怀念是因为尚且年轻。只有离开才能给彼此更广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终将失去曾经的自己,而变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信息吗?你们吃的比萨,你抢了单。 那时你把写着数量×2的收银条夹在钱包里,当作纪念。可是有一次我无聊翻看你钱包里的拍立得时,那张收银条掉了出来,再次摊开的时候,上面的铅字褪了色,变成了一张白纸。 其实一切问题,时间已经给了答案。 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默默说爱你 2012年的时候,我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管理,当时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我不知道有没有世界末日,但是接到小坦婚讯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末日到了。 我们的故事,就像是《致青春》里的林静和郑微。我和小坦是青岛人,我比她大三岁,我们的家长是同事,我俩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我一直是周围孩子里最被大人看好的男生,成绩优秀、懂事、聪明,但我只跟小坦一起玩。小坦是个好看且可爱的女生,圆脸,白净,眼睛大大的。她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带着她做游戏,帮她补习功课,偶尔也聊聊未来和理想。 和小坦一起度过的年少时光波澜不惊,但那些日子纯粹、快乐,是我独一无二的回忆。高考过后,我进了武汉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而小坦,只进了家乡一所专科院校念幼师(幼儿教师)。但这阻碍不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和默契,我们一如既往地通信、打电话、发邮件、聊QQ,后来又有了微信,我们从不曾中断过联系。而我每次回青岛,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见小坦。 能够感觉到,小坦是喜欢我的。但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自己从小心高气傲,总觉得男人首先要做出一番事业,才可以谈其他。而且,小坦是那种乖巧的女生,从小就渴望一份踏实的小幸福,如果连这都不能满足她,还谈什么其他的。甚至这中间,自己还简单谈过一个女朋友,没多久就分手了。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喜欢小坦的,大概也是从小就喜欢了吧。虽然有时候我能感觉到小坦的眼神,甚至她暗示的话语,但最终谁也没有把这份感情说开。她不是《致青春》里的郑微,喜欢这种话绝不会主动开口;而我,那时候一直在心里想:小坦,请再给我一点儿时间,等我去为你打造一片天空。 大学毕业后,我应聘到北京一家外企工作,公司里有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和法国人。我的英文、日语、法语都还可以,收入在别人眼里也过得去,但这依然与我的目标相差甚远。经常有朋友羡慕我的工作,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圈子的辛苦与孤独,压力很大,竞争很激烈,不同国籍的人也不乏钩心斗角。很多个疲惫的夜晚,小坦干净的笑脸和家人期许的目光是我的动力,我打起精神,想要更努力地去换取一份稳定、体面的生活,然后向从小喜欢的女孩表白。为了工作和幻想中的未来,我甚至有两年没回过家。 可是,一切还没有说出口,她却要结婚了。 我傻在那里,很长时间大脑一片空白。是啊,我似乎只想着去拼一份事业,却忽略了我们的年纪。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男人三十出头未婚很正常;而在家乡,小坦已经是别人眼里地地道道的“剩女”了。 听说她要结婚的那一刻,一切都乱了。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第二天我就跟领导请了假。两年未曾回过家的我买了车票,决定去参加小坦的婚礼。甚至,在走之前,我挣扎了很久,想着到底要不要把小坦抢回来,要不要赶回去,在她结婚前,把这二十几年的感情说给她听。我还有机会是不是?心乱如麻的我这样告诉自己,非常矛盾地出发了。也做好了抢婚和应对一切混乱局面的准备,因为我很明确地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一个人,会像小坦一样陪我走过从孩童到成人的所有美好时光了。 到了青岛,下了火车,我立刻打了一辆出租车往家赶。因为公司的事情太繁杂,当时正好有个日本同事和我处处竞争,工作上也遇到了一些麻烦。那一路,我的手机几乎没有消停过。我的心情很烦躁,在电话里,一会儿用英语跟美国同事讲工作,一会儿用日语跟日本同事吵架,整个人的状态乱作一团,也没有注意到司机带着我多绕了一圈。 因为青岛是旅游城市,司机看着我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日语地蹦,料定我是外地游客,打算“宰客”,故意多转了一圈才慢悠悠地停到我家门口。一说价钱,我急了,这条线路我走了几百遍不止,什么价钱难道会不清楚吗?! 因为情绪本来就不好,我冒着抢婚和失恋两个恐怖的结果匆忙奔回青岛,结果一到家乡就被出租车司机坑了。我火冒三丈,当即改用青岛话和他对骂。我并不是多在乎他骗我的一二十元钱,但他的不厚道令我本就复杂的心情堵上加堵。 一听我转眼又蹦出青岛话来,司机也傻了。半天才说,本地人啊?本地人你早说啊!讲那么半天洋片子,我还以为好不容易来了个能多捞几块钱的机会呢! 我哭笑不得,也懒得跟他理论。但从出租车上下来,我却莫名地觉得,这座生活了近20年的城市,我此刻好像忽然与它有了隔阂。老乡觉得我不是老乡,而我独自走在马路上,看着闲庭漫步的路人,也隐隐觉得自己仿佛已经不属于这里了。那一刻生出莫名的惆怅和疑惑,即使我抢回了小坦,她能适应我那个纷杂的北京吗?或者我能够再回到这个海浪阵阵的青岛吗?一切都没有头绪,直到我见到了即将和小坦结婚的那个他。 小坦的未婚夫,居然也是我认识的人。 我是小坦的学长,那个男孩是小坦同一年级的同学,也是小坦的邻居。因为我们和小坦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和他也算是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而且,我从小就知道,那个男孩喜欢小坦。都是男生,判定这种事情太简单了。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或许是因为我一直笃定,小坦更喜欢的人不是他吧。 但是爱情这件事情,终究在我的疏漏和躲避中,败给了那个执着的男人。 似乎是在见到那个男生的时候,我心底里曾经冒出的“抢婚”念头就那么淡淡地隐下去了。他是个踏实、可靠的男孩,对小坦的感情应该也从未输给过我。我仿佛可以预见到他们两个人日后在青岛那个平淡却甜蜜安稳的未来。 那个男生足可以给小坦一份“稳稳的幸福”,而我,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把握。 终于,我明白自己这趟狼狈归来的行程,只是场盛大的告别而已。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我不愿将自己的情绪表露丝毫,所以一直面带微笑,和新娘新郎说着恭喜的话。为了给小坦一个浪漫的婚礼,我还特意教新郎用六种不同国家的语言说“我爱你”。 新郎学得也很认真。婚礼上,小坦好美,新郎用我教他的各种语言,在台上对小坦说着“我爱你”,台下一阵起哄,那氛围浪漫欢喜极了;而我,只能坐在酒桌前,静静地望着这对璧人,跟着新郎那句外语的“我爱你”,在心底里也默默地对小坦说一声:我爱你。 对不起。这么多年,这句话从来没能说出口。 记得刚读初中时,小坦要我教她英语,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怎么说?” 只是,此刻才发现,居然已经过了这么久,而我已经走了这么远。 大概生命中注定会有一些遗憾吧,但是我更愿意这份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而对小坦,我只能微笑着说一句:新婚快乐。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一)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二)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 我想通过吃来稳住自己,通过胃的充实来稳定心肝肺的情绪。虽然没什么实际用途,但这让我感觉自己终究为难受的五脏六腑做了点儿什么,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什么都不做。这个时候,我想让自己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好像人给劈成了两半,一半要批评另一半。 我在网上发了个状态,说喜欢广东人的务实,喜欢晚上穿梭于各种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喜欢年轻学生的朝气蓬勃。末了,不咸不淡加一句“只有飘过的孩子才知道家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吃了好多东西,有肠粉、腐皮,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好像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一样地大吃。我以为,是不是我多走一走这条他走了几年的路,多吃一些他吃了几年的东西,就能多沾到一些他的生活气息,离他更近。 我进了一家甜品店,吃了他们家的榴莲蛋卷。我对老板娘说好吃啊想一直能吃到。老板娘憨直可爱爽朗,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说:“这都是我家老公做的咧!我家老公呀,他做东西可好吃啦!你看我结婚时还瘦瘦的,现在都被他养胖了啦!我老公啊,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研究的呀,他多聪明啊。我平时哦,看店也没什么事,嘴馋了就偷偷拿几个吃哇,哈哈,忍不住嘛,太好吃啦!”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她说我很喜欢你,你要常来玩哦,我说我也希望啊,自己在心里接了下一句,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那会儿我好像傻了,完全没有捋清思路,深圳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为什么失恋了,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呢?想不通,过度悲伤的时候完全没有力气思考,像一个活不起的人,干巴巴地等着人拯救,干巴巴地等着人给你下命令。 我像是恳求,又像是赌气,信誓旦旦地跟老板娘说我还会再来捧场,然后在老板与伙计的恭送声中笑意盈盈地离开,心如刀绞。 那天晚上,我带着多买的好几份榴莲蛋卷和几天前他一直吵着要的柚子回去。 他坐在那儿,一处也不放过地盯着我,啤酒洒在身上,眼睛似红非红。我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下子要忍不住哭出来,一下子又忍住了。 我说:“我给你买了柚子。” “我不吃柚子。” “这几天你明明一直在说柚子柚子的!” “我是以为你喜欢吃……” “我也不吃柚子啊!我是以为你喜欢吃的!”说着我就嚷起来,朝他喊,喊着喊着我就要哭,但我不能在这时候哭。 我看着鱼缸里还在游泳的两条鱼,发现动物其实比人有智慧,它们知道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能够拥有的一切安逸,人类却总想太多。 我拿着柚子走过去说道:“咱俩把它吃了,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在一起吃过柚子呢。”我也不知怎么冒出这么句话,听我这么一说,他赶紧把柚子接过来。我不会买柚子,好厚重的皮,我看着他用钥匙把柚子皮豁开,都没有力气的样子。我吃一口,对他笑一下,他不敢看我,就盯着电脑。 我们何止没有一起吃过柚子,还没有一起去过海边,没有一起去唱歌,没有一起去爬山,没有一起去旅行……我们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本来计划好那些事情要用一辈子去做的,以为这样就能把剩下的几十年填满,就不会厌烦,谁知道时间不够了。 我拿出榴莲蛋卷说,这家店的蛋卷很好吃,我多买了一些,你尝尝。他说,你喜欢吃就放在冰箱里吧,等我给你空运过去。 我们谁也不敢提,榴莲的谐音是留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吃到榴莲蛋卷。 每一个饿了或者不饿的时刻,我都在想它。 都在想,我不能做一个失约的人。 在巴尔干被陌生的卡车司机威胁时我没有哭过,家庭的担子好像一下子都压了下来挡在前行的路上时我也没有哭过,但我为了一个吃不到的榴莲蛋卷哭了。 一个成年人因为这样小的事情而在深更半夜掉眼泪,是很丢脸会让人笑话的吧? (三) 我离开那个我和他用很短的时间筑造起来、用瞬间摧毁的小家时,想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想走得体面一点儿,可慌乱得好像连鞋都来不及穿。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早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应该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他送我登机,临别时给我一个敷衍的吻。他的头低下来的一瞬间,那个表情后来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提醒我,看人不要看得这样仔细,平白给自己增添不开心。 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句“再见”,头也没回,我想,不能回头,回头就说明我在乎,在乎就说明我输了。 我极力想让自己离开的背影洒脱或性感一些,可背包实在太重了,重得我要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晃荡荡,姿势又蠢又笨,像只蜗牛。如果我那时知道那个像蜗牛的背影就是这辈子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背影,我一定不顾一切认认真真地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吻,然后,那个转身漂亮一点儿。 我默念着最好让这笨重的背景赶紧消失,进了安检口趁着人多混乱,我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下头。 呵呵,那人并不在灯火阑珊处,早消失了。 飞机上,我俯身再一次看这座城。这的确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有年轻人的稚气、希望、繁忙以及美好。我的世界里天一样大的事,往这车水马龙里一放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的一把眼泪从中国南边洒到北边,从青松大海洒到白雪皑皑。 下了飞机,是长春的冰天雪地,这寒冷似乎带着阴谋,好像上天恶意造成的,因为它冷得彻骨,冷得离奇,冷得恶毒和可怕。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丝毫不想放过我,从单薄的鞋底直逼五脏六腑,摆明了态度要来毁了我。 的确,我是从天上直接掉到这冰雪地上的。 长春的天空下着雪,是那时的我最需要的那种雪,不太看得到,只是感觉得到,细细软软,有点儿像雨又有点儿像雾的样子,落在睫毛上凉凉的,转瞬就化成了眼泪,贴着脸的轮廓心安理得地淌下来。冷气直抵心头,跟我的心迅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同缥缈,一同恍惚,一同无情。 我问这车水马龙,问过往行人,问皑皑白雪,它们好像也同样问我,你究竟在这尘沙中挣扎个什么劲?我那样出现在人群里,我的哭、我的笑、我的张皇或者失落,丝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风雪扼住我的喉咙,风吹得我仅剩一些残破情绪。我看着终年沉默无语的公交车,载着人过去,突然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倾斜了一下,灯火阑珊一瞬间变得模模糊糊,我不知道自己是站着,还是躺着,还是滑倒了。 那时我想,同是失恋,对一方来说是不能承受的痛苦,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很轻松的事,这有点儿不公平,所以开始恋爱的时候先不要海誓山盟,应先讲好,以后若失恋,甲乙双方概不为对方的任何痛苦或闪失负责。 我那么结结实实地一摔,好像醒了。像我这样求生存的人还能拿失恋当疼吗?好意思说吗?我要去好姐妹娄晓云家,爬也得爬过去,滚也得滚过去,在这儿不被车轧死也被冻死了! 刚起来就有电话打过来,吓我一跳,因为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从深圳落魄地滚回来,而我的全部家当和各种资料档案正在飞往深圳的路上。电话正好是我家里人打来的,我战战兢兢地接听,是我九岁的妹妹。她哭着问我,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想你。我想撒个谎结果没编出来,因为我忽地想起当初他在我家带我走时我妹妹也在哭,说不要带姐姐走,说这是个坏男人,来了就要把人给领走。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长春了,刚想告诉她别声张,我爸妈在那边已经听到了,赶紧抢过电话问怎么回事。他们是做父母的,这种事,比谁都敏感,他们早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我还嘴硬,我爸说:“你们吵架了?”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吵架?死活不说。我爸说,那你怎么突然回来还不回家,我实在不会撒谎,支支吾吾说我想家了。我先跟朋友待几天,就赶紧撂下了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说下去我就要哭出声音了。 我这样跌跌撞撞一路孤魂野鬼似的回来,辗转找到娄晓云,我像多少年没见她了似的。 娄晓云面儿上对谁都好,但谁也不敢拿她当软柿子捏。这女孩子,要温柔有温柔,要泼辣有泼辣,正因为她像对谁都好似的,我不太愿意,好人赖人你都对人家那样,那对我这么好有什么意思。然而,那时的娄晓云是一个缺点也没有了,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比亲人还亲。 娄晓云刚结婚没多久,自己弄了个小店面当起了咖啡馆老板娘。我去找她时还有个好朋友也在,看到我回来,大家先例行客套一番,接着都有些不解地,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还是装,他们开始信以为真,但后来就看透了,说,你别装了,你开不开心我们要是看不出来,那这种智商没法儿在外面混! 娄晓云不是那种会跟你说只有走错路才会看到不一样风景的人,前面有火坑的时候,她不拦着,反而会一脚给你踹里面去,等你知道疼了,她再把你拉上来,然后结结实实告诉你,眼泪再多,灭不了火,你那几滴当水喝太咸,冲马桶又不够。她会告诉你,好运不会站在弱者那边,她会戳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直起腰来。 另一个朋友小球,是个嘴巴极贱心底极软的人,看我这么落魄,想着我走时信誓旦旦威风凛凛的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娄晓云憋不住了开口就骂,快点儿让那个浑蛋男人从你的生命里滚出去!她的骂,那是真的骂。这要是平时也就罢了,她娄晓云就是骂天皇老子,我也是要跟着骂的,但今时今日,她娄晓云居然敢胆大包天骂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忍?!爱情这种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拍得响?! 我那会儿有一肚子委屈,但在娄晓云面前不值一提。她可是过来人,无论我想找点儿什么借口,最后都自取其辱,只得忍着,拼命点头,她说什么,我就拼命点头,好像点着点着就能点明白似的,点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哭可了不得,他们都吓傻了。我是什么人?是抽三巴掌也不会掉眼泪的女人,是男人也要叫我一声哥的女人,一向活得粗糙,什么事儿在乎过?但这次的哭真是憋不住了,低头时一不小心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一个推一个,表示这时候得有人说点儿什么。小球那个贱人说,铜盆烂了分量在,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你吃碗面。 娄晓云说,仇小丫,你不傻,你只是实在。转身又对小球说,她有什么错,她也就是一个人苦惯了,贪了人家给她那点儿好,她以前没那么乐过,有个人给她那么大乐处,她就迷住了,知道是坑,也舍不得回头了。 我强憋着,怕两个人哭起来,控制不住局面。 那几天,我一直紧贴着娄晓云,她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是我小学同学老祝,说小丫回来了,你自己到外面找住处吧。老祝问小丫怎么回来了?娄晓云没好声地跟他喊,哎呀,就别问了,哪儿那么多废话! 我跟娄晓云待在一起,我说我现在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离开了你就得死。她白天把我带到店里,那会儿一整天一整天的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俩就坐在吧台后面,她忙着修这补那,我就傻傻地坐着。出了门她必须得看紧我,因为我那时已经只剩下半条命,魂都没了,根本不会走路,不会看车。 她给我做饭、做好吃的,她婆家有事,她就把一个家扔给我疗伤,随便折腾。 我不回家其实还有个原因,是我前男友的家人觉得我精神特别容易亢奋,可能是已经得了甲亢,怕影响后代。我把这事儿跟娄晓云说了,她差点儿把菜刀抄起来,没好气地骂我。 我说我也没白去啊,起码去一次还知道我自己生病了,以前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气话,以前在德国上学时总是要一边做兼职一边学习,三更半夜不睡觉,担心睡得太舒服,就只在地板上铺床被子。当时我自作聪明地以为那样能更有忧患意识,不让自己被惰性拖垮,但当我得知自己可能得了甲亢,并也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时,我以为自己真的病了,在娄晓云家的那几天简直像是在等死了。 (四) 半个多月后,我觉得自己稍微像个人了,就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我知道,我的家人已经等我很久了。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魄。 我先挤出个微笑,再开门,进屋一句话不说,拼命从包里往外掏东西,都快把我自己掏出来了,我妈看我这样子觉得也没什么大问题,还知道吃呢。我一边介绍吃的,一边说深圳怎么好,对于他和他的家,对于在深圳到底经历了什么,只字未提——以后也没再提过,把那段回忆自动抹去了,除了我自己,除了他和他的家人,谁也不知道。而那些让我无法理解或耿耿于怀的东西,很快就会被他们一家人忘记、被他忘记。我可以选择偷偷记得,也可以选择偷偷忘记,这是我给自己争取到的唯一的主动权。 我妈已经把他当女婿了,一会儿问他咳嗽好没好,说要给配点儿药,一会儿又说,这孩子挺好,告诉我要懂事,别跟人家吵架。我哼哈地答应着,想,能撑就再多撑会儿吧。 我用了全力,给家人都说困了,等回自己屋里去,关上门之后,眼泪才懂事地掉下来,时间掌握得刚好。我不是哭自己,哭的是这屋子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装了一肚子心事,但谁都没有先提出来,我哭的是这份理解和包容。 二十二岁,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女孩,心里一直掖着藏着太多的人和故事,没处发泄,没人分享。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没脸喊疼。 我出国一走几年,死活都难预料。我妈心小,我爸心大,但心再大他也是个父亲,只有我常常忘了自己还有个家,忘了自己是他们的女儿。 我每次一回家吃饭,我爸都得先说一句:“总算能吃口团圆饭。”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渐渐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妈寄到深圳的包裹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我给快递打了好几个电话,怕快递到那边给他打电话他会嫌烦,就趁着它刚到深圳时给要回来了。爸妈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不见你们联系,我就用各种理由搪塞,说都忙。爸妈进屋不看我,先看我掉在地上的头发。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旦失恋,心疼我的还是爹娘。 我不敢在他们跟前有任何情绪,我的父母这么多年没享过福,我爸全年下来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年三十晚上跟左邻右舍打会儿麻将。我不能没怎么孝顺过爸妈,还总不要脸地伤他们的心。 男朋友跟我视频,摄像头一打开我被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一张比一星期前老了十岁的脸,恐怖得简直看不下去。那眼神就好像是野生动物的,充满血丝,如果眼神能杀人,我现在早没命了。他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心想你还有脸说,让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地回来我死在路上你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几天去哪儿了!再说,就算我跟人结婚了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其实很想他,不想用这仅有一点儿的见面时间来吵架,我说不敢回家。他逐渐缓和下来,委屈得像个小孩子,都要哭出来了。他跟我讲这些天喝得怎么昏天黑地,怎么被哥们儿扛回家,膝盖怎么摔得都是血,我们各自安慰几句便又睡去,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笑了,我说当初要我走的不是我自己。 他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心想,你过来找我我才回去。 再后来,我看到他把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家一点点布置成我曾期望的样子,置办了我想要的小家具,在视频里给我看,说就差你了,等你回来。 我心里不舒服,我觉得他应该更主动一些,可是他越来越忙,我也越来越忙,忙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跟他说话了,一上QQ,发现他的头像已经不在了。他把我删掉了,这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申请加了几次也没加回来。 恋爱这种事儿,结束时从来就不需要征得两个人的同意,而另一个人总是要很久后才明白过来。像陶子唱的那首歌:“太委屈,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我想,非常非常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逼着你这样做吗?但我仅剩的那点儿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装模作样活了那么几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毕竟当时的告别没把它当成真正的告别。我想了许久,或许我还可以给他发邮件写信。但写什么呢?哎哟,好久不见啦!不行,太轻佻。想来想去我记起还有一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在他那儿,就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实际上这信我是真心实意写的,但通篇怎么看怎么觉得虚伪做作,比如我说感谢遇到他,比如我说我还爱他,然后我又没头没尾地说要他把我的东西寄过来。而这么一封不着调的既动了心又动了气的信,发过去很久,也没有回音。 我一直在等,从白天等到晚上,天黑了,点灯,接着等。 开始是生气,恋爱时千言万语说不尽,分手时三言两语要转身。 那时,我在这件事情上想开了,人走了,连招呼都不打,我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分个手人家还给你写篇论文?还给你摆个分手宴?仇小丫,你需要醒一醒了。 但后来开始着急,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直至对他的要求越降越低,本想要一个疏通心意的答复,低到有个答复就行,低到知道他还活着就行,低到希望我有这个权利知道他还活着就行。 我给他的人生想了一百多种可能,看这一百多种可能里有没有能跟自己挂上钩的结果。 我的心还没死透。 这样过了几天,未读邮件里终于有一封是他的名字,我赶紧打开!只有一句话:“我会尽快给你寄过去。” 心凉了。 就这么一句话,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那一刻我有点儿意识到了什么,发了疯一样对着这句话看,简直想把电脑拿火点着了再放在水里泡一泡。我想是不是要像看武功秘籍一样用些特别的方式,我正着看,倒着看,试图看出点儿苦衷、念想来。我想不可能这么简单啊,你别看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很有可能大有深意。 半小时后,我的眼泪才哗啦啦地倾泻而出,我忍不住了,给他回了句曾经打死我也说不出来的话:“你难道不爱我了吗?” 刚点了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难道要生生地等着人家给我回句“是,我不爱你了,我看错人了”吗?我不要这样,我怕这句话已经在路上了,赶紧敲电脑给他回信说:“你不用回答了!”我说我不听了,没兴趣听了,快马加鞭地按下发送键,好像晚一秒钟他的答案都会发到了似的。 我起来照照镜子,发现自己不但没让激情和想念给摧残瘦了,反而水肿似的胖了。这让我愈加鄙视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继续怀念那段短暂而激烈的爱情。 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失恋了之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下去,只把自己关在家里,趁着眼泪流出去的间隙在电脑上敲点儿文字,另外就是吃,我心里一难受,首先就想到吃。一边吃一边羡慕那些即使难受时胃也有志气对食物摆出高姿态的人,那样的人失一次恋起码能出落得脱胎换骨,我失一次恋恨不得能胖个十斤八斤。这对于一向要强的我,简直是雪上加霜的打击,我本以为变得比以前漂亮一些也好从容地在他跟前摆摆姿态,但这下我连气他的资格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骂骂自己有多么窝囊。 我开始破罐子破摔,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把衣服袜子扔得满屋都是,不洗碗,吃油炸食品,喝碳酸饮料,“反正你现在看不到我,反正你不娶我,我胖不胖丑不丑跟你也没关系了,这下我自由了呢,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要作上天!有本事你来管我啊!” 我甚至还想问他:“你说过,我们必须要在一起的啊,你说过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的啊。”这话我是有理由问的,然而当我需要问这句话时,也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 我过了一个失魂落魄的春节,最怕好心的亲戚问我:“哎,你前段时间那男朋友怎么样了?” 毕竟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没人相信我能有多少痛苦,而且我的一张圆脸使我在悲恸面前也很难显得悲伤和严肃。 幸好没有人多嘴。 我曾以为他删除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后还会经常想念我,我对任何一个来我页面的没有头像也没有好友的空ID欣喜若狂,我盯着那个ID名字和上面的城市地址分析来分析去,试图找到任何一点证明是他的蛛丝马迹。每一个可疑的空头像出现都能让我失控地立刻回头检查自己主页,有没有哪句话说得不合时宜,有没有哪句话他看到会有点儿失落。我也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刚刚说了那样的话,要不要赶快说点儿好听的补救回来,或许他一会儿还要来呢。 失恋就像一场大病,将人折磨成非人的样子,让人从里到外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意志和灵魂,失去了曾经信仰的一切,让人变成一条饿疯了的狗,对着一切尚有余味的空肉罐头疯狂追逐和绝望咆哮。 太侮辱人了。 在以前的生活里,我也常常遭遇无奈,可不管怎样的无奈几乎都是可以面对的,纠结一段时间,要么跳过去,要么绕过去,或者索性换一条路走,总之不会把自己堵在死胡同里。唯独失恋这种事,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是软刀子、慢性毒药,无影无形,让你浑身瘫软、四肢无力、大脑空白,你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下去,别无他法,这对于一个一向要强的我,痛苦得无药可医,只能靠麻木来缓解自己。 我在窗台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没完没了地想,可似乎怎么都理不清头绪。“他并不爱我,他只是让我以为他很爱我,我可以搜集出一大堆证据来证明他没那么爱我……可是我不能这样做,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没有丝毫益处的,那完全是在自讨苦吃。” 我让自己忙起来,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了,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还谈什么意义,我可劲儿地催眠自己。自个儿的身子,不让用?谁也管不着我!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忙到脚打后脑勺,累得动也不能动,把想说的话、想念的人,都交给梦去处理,在梦里就算我对也好,错也好,哭也好,喊也好,爱也好,悔也好,都能痛痛快快,没人笑话,而白天的我还是我,是养家糊口的仇小丫,不能被任何事打败了。 窗外的雪化成了水,墙角吹起了打着卷的风,那条被白雪覆盖的街上,曾经蹦跳着两颗最快乐、最感恩的心,现在呢,时间过去了好久,垃圾袋都被风吹起,重新见天日了,这就是春天来了。 东北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这让我舒服,我不想自己的心和外面的天气是两个季节,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五) 我终于鼓起勇气,一个人偷偷摸摸去医院做检查,没让家人知道。我自己在医院里抽血时一点儿都不害怕,我觉得更可怕的事我已经经历过了,只是我每每看到身边的女孩被家人被男友呵护着从身边经过时,就感到十分心寒。 几天后,我的检查结果出来。我提心吊胆地去取,医生说你没病啊,你就是抗体低,需要好好调整饮食和睡眠,连药都不用吃。虽然我知道即使生病也不至于死,但仍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在这世界上的财产就只剩这一条命,我居然还那么不知道珍惜。 我为自己还能继续活在这世界上高兴,“活到现在真是一大奇迹,真值得庆幸。”出了医院,我在春寒料峭的街道上笑得愤世嫉俗,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那股明白让我直起腰,昂起头。即使心里仍然莫名委屈,但那股委屈让我浑身充满力量,这股力量十分熟悉,在欧洲,在每一个绝望和屈辱的时刻来临,我的身体都能迸发出这种力量。 他们说我得了病,那么就当那个恋爱里的我得了绝症死了吧,现在在这条路上走着的是一个新的仇小丫,带着一路走来的斗志、经历和教训。 我给娄晓云打电话:“出结果了,我没病,滚出来给我庆生。” 娄晓云长舒了一口气,她比我敏感,她一开始就不信我有病,只是看到我那副实在活不起的样子,既担心又不敢肯定,现在,她为我开心,也为我难过。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带上几个朋友来接我一起去吃所谓的庆生饭。我悲哀而绝望,却仍然执着地以胜利者自居。 阳光晃得我眼泪流下来,我想起他,想起曾经的自己像个无辜的傻孩子。 娄晓云英姿飒爽地走过来,迷迷糊糊的我突然一个激灵。这个头发已经长到过臀而且发质好到可以直接去拍广告的女人,这个好像从出生起就带着长头发的女人,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我以为长发女人想剪短发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失恋伤心想要一个所谓的从头开始;第二是她活着活着就自动完成了一次生命大换血,娄姑娘显然是后者。 她兴高采烈地给我看她留长发时搂着老祝的合影,不需要说任何话,她浑身都散发着让男女为之着迷的魅力,那魅力不言自明:是的,我还是那个娄晓云,曾经真诚地犯傻,现在真实地快乐,不管你怎样看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我被人爱着。 这样的她真是太性感了,她是真正勇敢的人,是在一个痛苦而无奈的大环境下,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丝毫不迟疑的人。 那个吹牛不打草稿、声称暗恋了我三年的男人张某其实和我认识有四年了,我们在这四年里互相看着对方起落、成长、变化,互相打击,在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看对方笑话,我们曾巴不得对方混成狗然后趴着过来求自己,我失恋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趁火打劫,软硬兼施逼着我给他制作一部小成本片子,他投资,剩下一切我来操刀。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真正从郁闷里走出来,走进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里。 而小球去了北京,玩起了独立杂志,终于走进了那个他一直向往的领域。 我失去了爱人,却得到了爱。从失恋里走了一遭出来,更知道人生里什么东西是弥足珍贵,什么东西应该果断放弃的。 我庆幸和感激自己是一个朋友比钱多的女人,是一个得到的爱比受过的伤更多的女人。 感激我和他们相遇,感激他们一直都在,感激他们一次次对我无条件地信任。 我慢慢地恢复了常态,抑郁转换成亢奋,饱满的痛苦,充足的底气,扛得住流年,经得起变迁,明白了原来世上没有凭空的美丽,美丽一定要经过打磨、训练,这样的美丽看似巧夺天工,实际上早已经过了长久的寂寞和修炼,因此才持久且耐人寻味。 回来时,我走在去年冬天某个深夜里哭过的那条下雪的路,发现那里居然已经开满了好看的花,这不可避免地勾起了一些去年的回忆,继而百感交集了一下,然后便甩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芳香四溢的春天里。 后来,由于有些事情无法彻底忘记,我就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写字成了我的日常状态,不为什么,也许是我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而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它。 第三章 我在中东迎接黎明 你的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 “伪穷游”?快醒醒吧! 几年前,我的自助游偶像,也是大前辈孙东纯出版了其代表作《迟到的间隔年》,之后在各大旅游网站上仿佛一夜之间,冒出了许许多多“伪穷游”攻略帖子。诚然,志在穷游的旅行者勇气可嘉,特别是愿意为了梦想而努力,愿意去寻找实现梦想的各种可能性,这样的精神非常值得鼓励。但“伪穷游”的“伪”就体现在,穷游并不是蹭吃蹭喝住宿还逃票。退一万步讲,世界各处确实有不少景点门票特别贵,你又实在很想去看,那你偷偷摸摸自己逃个票也就算了,逃完票还要在网络上敲敲键盘不费口水和力气地大肆宣讲,那就太不地道了。偷别人东西之后还好意思夸赞自己偷盗技术炉火纯青?! 那些“伪穷游”者们,大书特书自己苦行僧一样的旅行,一直在路上,从未停歇,走过了西藏、尼泊尔、缅甸、越南、柬埔寨、老挝,远一点儿的跑到了印度去,每天过着如果圣雄甘地一般的物质生活。也许,也许他们认为这么做确实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得到升华,但请这些人真的不要再误导那些没有国外自助游经验的热血青年们了。 某著名文艺女青年,号称自己用不足一百元人民币在两个月间游遍了西藏。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简直像是体内富含了叶绿素的变异人,可以用光合作用补给。一百元钱,就是光这两个月的饭钱也不止这个数字了吧,难道每天都让心地善良的藏民们请客?难道这样做心安理得?除了吃,要住在哪里呢?随身背着帐篷,每夜都在户外扎帐篷过夜么? 我知道我这样讲肯定会有人跳出来反驳我骂我,“我们遇到的司机就是这么善良,免费让我们搭车!”“我们遇到的旅伴就是这么给力,他们心甘情愿负责我们的吃喝拉撒!”“我们去的地方的人民就是这么淳朴,他们虽然贫穷,但人心善良又热情好客,自愿提供全部吃住!” 唉。难道不感到愧疚吗。都穷成那样了,还得招待你们。 与都市中偶尔想出去寻求新鲜空气的白领不同,那些食材,可能是他们逢年过节才舍得拿出来的宝贝啊。 “伪穷游”发展到极致,甚至有些商家用“零元环游世界”来进行极限炒作。国内旅行论坛上的“大神”们纷纷参与其中,把自己在国内外如何蹭吃蹭喝蹭住宿蹭交通的经历大讲特讲。其实我个人认为,一旦决定了出门旅行,有一项费用是无论如何节约也绝对节省不下的,那就是“人际交际”费用。和旅途中结识的新伙伴吃饭喝酒喝咖啡,萍水相逢的,总不好让他人请客吧,而且,人家凭什么要请你呢?如果这点钱都不愿意出,那我劝你还是不要出门罢了。 穷游,其实是一种有些自虐的旅行方式,不要妨碍他人,不要给他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是穷游的基本准则之一。在佩特拉,一瓶矿泉水要价高达1.5JD,折合人民币差不多14元钱;搭乘当地的驴车代步需要花费5JD,也就是人民币45元左右。为了省下这两笔钱,我顶着炎炎烈日,忍受着折磨人意志的口渴,步行数公里到达当地贝都因人居住的村庄。我事先查到在那个村庄的入口处,有免费供应的饮用水。这样节省下的钱,我觉得很骄傲很自豪。但如果你的“节省”是建立在他人的牺牲和付出上,那简直令人鄙视。 除了金钱方面,语言方面的不自立也很可怕。有一种人自己的英文程度确实不好,又想出去玩,怎么办呢,他们想“那就跟着会英文的人就好了”。 “反正我是来穷游的!” “反正我就要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攻略什么的完全不做也没关系!” “我要去的地方有很多中国人,出门在外,大家帮助我是理所应当的!” 有着这样心态的人,如果碰上了不太愿意同行的伙伴,并且伙伴还不太好意思直接拒绝,那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一定是伙伴错了,真是没良心! 拜托!帮助你并不是其他人的义务! 我个人认为,要学会享受旅途中的独处时间。或者至少你要敢于走出去,面对外国人,与他们交流,这样既可以增进自己的英文水平,了解到不同的价值观,也可以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判断力和交际能力。孤独是可贵的,在这段没有被打扰的时间里和空间里,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决定自己的行为,去思考自己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希望去得到什么,如何去努力得到自己想去得到的东西,在每天悠闲的自由的独处时间里,成就别人成就不了的事情。 欧洲有句谚语:“It is loneliness that makes you different, not gregariousness。”意思是“正是独处让我们变得与众不同。”那些有所作为的伟人们,都是懂得享受孤独、享受独处时间的人。而那些每天都渴望在旅途中寻找艳遇,流连酒吧夜店,不断寻找自我存在感的人,其实并没有真正找到旅行的意义,他们可算不上“背包客”。 1067年,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有一片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庄。 有一个20岁的女孩来了,她爱上了这里的田园牧歌的风光。 她很好奇这个美丽的地方为什么如此的贫穷,她决定开始对印尼农村铁匠业进行分析。她说做就做,然后在这里一待就是十多年,最后完成了一篇论述当地为何贫困长达1000页的论文。 这片学术报告发表后,很多慈善基金开始找到她,并且通过她来帮助当地贫穷的人民。 这个女人就是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白人母亲。 我觉得她才是真正的背包客,甚至比我们的近代中国最早的背包客三毛前辈还要牛出许多。 致我们最亲爱的父母——当“爱”已经压倒一切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个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 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 属于你做梦也无法达到的明天 ——黎巴嫩作家张伯伦 经常听到父母长辈们抱怨,抱怨自己的孩子完全不知道感恩,太自私。 但是同时也无数次听到年轻人抱怨,抱怨真正自私的其实是父母长辈。 到底谁是谁非?真正自私的究竟是谁? 毫无疑问,我们中国的绝大多数父母绝对是全世界对下一代最呕心沥血的父母,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呕心沥血换来的往往是孩子们的纠结、痛苦、压抑、郁闷和暴躁不安,与此同时我们的父母也是同样痛苦,觉得孩子们自私,不懂得孝顺。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痛苦,虽然我们中华民族历来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但是我觉得我一定要把我的经历写下来,我的这些呼吁如果能给中国父母带来一些帮助的话,我不胜欣慰,希望自己的隐私不要白白“牺牲”。 我父亲母亲真的很爱我,他们和绝大数中国家长一样,把他们认为最好的全部都给了我,我很感激他们。他们经济方面还不错,在我读高中的时候就在太原给我买了一套房子,让我能够独自的生活十多年。 但是,下面我要来说说,父母的“爱”给我带来的深深痛苦。 1.2011年,我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一家上海公司的工作机会,对方包机票邀请我去上海总部面试。当时我爸爸竭尽全力阻止我,说那一定是传销组织。因为他坚信我的能力有限,不足以让上海的公司对我青睐有加。可是我选择相信自己的判断,独自踏上了那趟飞往上海浦东的航班,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那家公司待我不薄。 2。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想用大四在外面实习的钱,进行我人生的第一次独自旅行,我把地点选择在了七彩之地——云南。这同样遭到了我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去云南旅行很危险,地处边境,而且又有毒品交易什么的。他们让我选择去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旅行。 我还是毅然决然地去了云南。在云南旅行的一个月里,仅仅花了不到4000元,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昆明的一个星期里,我经常和外国背包客混在一起,英文能力就此开始突飞猛进,彻底告别了哑巴英语,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四时候失败在汇丰银行最后的一道英文面试这关的遗憾。那时候的我,每天和外国人们混在一起,最后在离开云南大脚氏青年旅舍的时候,有两个中国旅客惊讶地对我说:“你原来居然会讲汉语?我们看你每天和老美在一起只讲英语,一直以为你是日本人。” 我记得当时陪美国友人在云南大学里散步,引来了一些同学羡慕的眼光。忽然间发现我俨然已经成了当年在大学校园里自己最崇拜的那种人。 彻底告别哑巴英语这件事的战略意义非同小可,在我的生命里也可说是绝对的里程碑事件。然而这些成绩在我父母眼里完全不当一回事儿,甚至他们觉得我是在逃避生活。 3.2013年,我决定一个人第一次出国来进行我的“间隔月”,地点选择在了斯里兰卡,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父母的时候,他们觉得天仿佛坍塌了,因为他们认为那地方荒无人烟,还有什么猛虎组织,他们见我一次就拼死劝诫我一次,甚至好几次我们差点掀翻桌子。最终我还是出发了,在斯里兰卡的那22天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并且一共只花费了7500元人民币,从此我具备了一个人在国外行走的能力。 有段时间我自己做一些小生意,我赊账给一个我信任的人7000块钱的货,我爸妈天天碎碎念我,我那段时间吓得不敢见父母,每天能躲多远就多远。一个月后,那个人不但还了我钱,还成了我很好的朋友,后来在我困难的时候,他还帮我买可一张从加德满都到约旦的机票。当我高高兴兴地告诉我爸爸有人帮我一张飞往约旦的机票之后,我爸爸居然嘲讽了我一晚上,说现在的人都很精明,怎么可能帮我买票?那个人一定是图谋不轨!当时差点没气死我,因为我认为他骂我就算了,怎么可以去批评我的朋友? 4。我在尼泊尔加德满都参加10日内观课程,我告诉父母说内观中心需要上交手机,我10天不能联系他们,但是这里包吃包住,结果我父母觉得我一定是被彻底洗脑了,这次还10天不能联系,我一定是参加什么“圣战组织培训”去了,“包吃包住”这一条更加坚定了他们的看法,他们甚至觉得这次之后再也看不到我了,我妈妈电话里都哭着求我了,我无论如何解释都没有用。其实葛印卡老师内观10日课程非常的有名,是一个完全充满正能量的课程,他们的恐惧完全来至他们的无知。后来我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顶着父母的压力参加完了10日课程,受益匪浅。 还有好多好多,我再次就不一一列举了。虽然从结果上看,最终我还是顶住了压力,追随了自己的“任性”,但是在此期间我内心充满了深深的痛苦、烦躁甚至窒息感,因为我觉得我自己不孝顺,伤了父母的心,可是我又知道父母的建议是完全错误的。 其实在我眼里,父母最最伤害我们这一代人的事情,恰恰正是他们价值观里“最天经地义的事”,比如: 1。“我爱你,我一切都是为你好,所以你要听我的。” 这是我最头痛的一句话,因为它不仅是悖论,是伪命题,更是借口! 父母为了所谓的“爱”,事事帮孩子做选择,而去严重妨碍了孩子们探索世界的努力。当孩子拒绝时,就以爱的名义强迫孩子接受。这样做,是在杀死孩子的青春和生命。轻微者,使得孩子变得不自信,没有主见;程度严重者,这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虐待。 生命的意义在于去探索,去尝试,去按照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而我们的有些父母直接扼杀了这些。 以爱的名义替孩子做选择,看起来好像很天经地义,其实不然,结果恰恰相反,父母觉得自己做得对,许多孩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反抗。但是父母和孩子都会因此而苦恼,父母发现,他们必须一直为孩子操心,而孩子则会经常感到压抑无比,甚至还会有窒息感,就仿佛有人在掐着自己的脖子一样。更要命的是这种威胁往往是“善意的威胁”,社会上也认为这是善意的。 2。“我们就算是错了也是为你好!” 如果孩子听了父母的建议,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那么即使是父母错了,也是为你好才错的,几乎没有负罪感,但是如果你没听话,走了“弯路”,那你就是不孝顺,是顶撞父母,是大逆不道。无论父母强加给了孩子什么错误的判断,拿这一句话都绝对能搪塞过去;无论子女受了多大委屈,社会的舆论永远都偏袒着我们的父母。 可是亲爱的爸爸妈妈,错就是错了,认个错就这么难么?能让我们自己去做决定么?要知道,在错误中学会成长才是我们年轻人最需要的人生历练啊。 3。“我爱你,所以我们不分离” 《圣经》里讲:“孩子要和父母分开,去和妻子结为一体。”可是我们的父母常借爱的名义,强迫孩子和自己粘在一起,这也是亲子关系中常见的矛盾点。 父母严重道德绑架孩子,会造成很多恶果。最常见的是会阻碍孩子向外发展的动力,孩子为了满足父母的需要,而停止了独立成长。父母们不妨扪心自问一句:“我们竭尽全力的和孩子们粘在一起,真的是为了孩子吗?还是为了我自己?” 4。“怎么就你老和别人不一样?”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这句话选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五六十年代出生的父母都在中学课本上学过,可是我们亲爱的父母,你们真正去体会这句话了么?你们觉得你们的人生活得精彩么? 说句很尖锐、很不好听的话,其实我们的大多数父母在社会上都是极其平凡,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如果他们的所有判断都是正确的,那他们的价值观、做事方式、取舍能力等等都是正确的吗?如果都是正确的,那他们为什么成为平庸的人?但是他们把他们所谓的“经验”“价值观”“做事方式”强加给自己的孩子,逐渐使得他们的孩子步入他们的后尘和他们一样的碌碌无为,孩子为什么非要走一模一样的路?如果真的孩子们事事都随大流,不敢有自己的主见,那么中国将来的创新从何处谈起? 5。“我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你!” 中国式的父母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很懒惰。在教育下一代的问题上他们更愿意走一条省心的路子。直接给孩子最好的食物,最好的衣服,最好的物质条件,擅自做主给孩子报一些补习班。他们在孩子身上不惜重金,但是唯独不愿意自己去身体力行地多了解了解优秀的人的价值观是什么样子。 许多家长更愿意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圈子里,朋友也都是和自己一模一样甚至不如自己的人,他们更愿意打打麻将,人云亦云,没有主见,逛街购物,没有进取的意识。他们信奉的是“自己当‘猪’无所谓,但是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当龙”。要知道,猪经过基因变异成为的龙的神话,只是万里挑一,这挑出来的一个还很大程度上有媒体包装的成分。 我们的父母几乎都会告诉自己的孩子什么是现实,以及如何在现实面前学会妥协,但是很少会身体力行地告诉孩子是什么是梦想,什么是为了梦想而去追逐的快乐。 很多时候我们一回家,父母就会围上来和我们聊天。“你做了什么啊”“有没有和女孩交往”“你这样做不对”“你应该那样做”……总之,多数是对我们指手画脚。 所以,我们一回家就烦躁得不行,但父母表面上的确一切都彷佛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处于中华的传统孝道也不能对父母表达不满,而且我们的父母正在慢慢老去,我们做子女的也不忍心去表达不满。如果我们去反驳,父母的话会更多。所以,我们只好不说话,结果父母说我们对他们太冷,白养了我们。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父母像是小孩子,随心所欲,根本不理解我们孩子的痛苦,而孩子却像父母,要考虑父母的感受,尽管痛苦,但还在尽力满足父母。 但其实,他们即便老了,也可以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而不是把注意力全集中在孩子身上。那样一来,他们的儿子就是同时在承受着3个人的命运。更要命的是,这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他们早已与时代脱节了,但还是喜欢对快三十的孩子们指手画脚。 《孝经》里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我们儒家思想里面孩子永远就是父母的附属品。在很多父母眼里他们的孩子就是一个私人财产,而不是一个独立有思想的人,但是造成了我们父母对我这代人非常强烈的控制欲。很多对此痛不欲生的年轻人会骂我们的父母老顽固,思想保守,但是我在这里要说,这一板子还真不能全部拍在父母身上,我觉得是以前我们国家的教育害了他们,也间接的害了二十多年后的我们这一代人。 我们的父母那代人接受的是集体主义教育,是螺丝钉精神,是服从国家的号召与命令。那是一个扼杀个性的时代,那个时代不需要个性,国家需要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制造业,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不太需要创新的,相反需要的就是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他们在这种教育下成长,毫无悬念地学会了服从,所以他们变得毫无个性,等到“夕阳红”的时候,除了广场舞和带孩子,便没有归属感,没有属于自己的老年生活。 从前的时代,绝大多数是人都是螺丝钉,难道每一个人都会心甘情愿的一辈子做一个螺丝钉么?当然不会,那么那时候就会有人来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这是时代的需要,心悦诚服的服从国家给自己安排的工作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在时代的流水线上,成批的生产彻底被洗脑的“螺丝钉”,一言以蔽之,在父辈的那个时代,根本没有所谓的“以人为本”,人只是一个卑微的而又冰冷的生产资料而已。 更要命的是他们同时也学会了去控制和操纵他们的下一代,就像当年国家集体控制他们一样,他们认为这是天经地义。只要有生育能力,就可以为人父,为人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父母都可以做一个合格的父母。 但是我们的祖国已经过了当初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现如今我们开始提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新颖的商业模式、甚至鼓励年轻人去创业,这就需要孩子们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有着特立独行的判断力,用特殊的角度看待问题,所以孩子们和父母的悲剧就此诞生。 我们反的不是父母本身,而是父母的威权管制。过分的爱,真的是一种伤害。爸爸妈妈们,多给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多些参与,少些控制,多些和孩子一起玩乐,少些议论孩子的是非对错。 父母的教育不应该是一代人塑造下一代人的过程,而是一代人通过参与下一代人的生命,感知和体验未来的过程。和孩子们一起去体察未来的变化吧,然后和他们一起去适应这些幻化,而不是把我们知道的过去强加给他们,因为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 下面附上篇我特别喜欢的一首诗,来自中东黎巴嫩作家张伯伦的《致我们终将远去的子女》: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个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 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 属于你做梦也无法达到的明天 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 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像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 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路上的箭靶 你用尽力气将你拉开 使你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 在弓箭手的手中弯曲吧 因为你爱一路飞翔的箭 弓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寻找我的一千零一夜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有句家喻户晓的话:“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绝望之冬;我们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正走向天堂,我们都在奔向与其相反的地方。” 我们作为一介85后蚁民,生活在这么一个让人充满压力和不安的年代,在很多刚毕业或者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眼里,充满了茫然和无奈,他们中的很多人蚁居在各个大城市的城中村。赚着普通至极的薪水,好不容易遇到没有加班的周末,他们依旧不敢去泡吧,不敢去陪女孩子逛街,不敢喝朋友去吃饭,也许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累了能在周末可以好好睡到自然醒,庸庸俗俗,平平淡淡,普普通通,波澜不惊地在上一代人的规划下,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他们错了么?当然没有错,是这个急剧变革的社会让他们的选择偏向了保守,因为激进和冒险的成本太高。 还记得你上一次和别人聊起你的梦想是和心爱的人浪迹天涯是什么时候的事么? 你也许已经完全回忆不起来了。 但是你肯定记得当时老人们劝你要安分守己;你的朋友们劝你别瞎折腾;你的女朋友觉得你太不现实;你开始想起那些“感谢生活”的文章,仿佛是从小喝到大的心灵鸡汤。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有些内向的孩子,随着我渐渐长大,我变得越来越不安分,我渴望差异化。 我渴望着能像提出ESBI理论的《富爸爸穷爸爸》作者罗伯特·T·清崎那样,成为一名拥有一个为我创造现金流实体事业,哪怕很小,哪怕一些略微能赚点小钱的投资,早日实现财务自由。 我渴望着有朝一日我能乘坐着一艘普普通通的游轮,重走一遍当年泰坦尼克号走过的航线。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子相互依偎着坐在清晨略微有点凉意的甲板上,眺望着远处略带暖意的太阳,伴着阵阵海鸟的叫声,一起诉说我们彼此的梦想和对身边人的爱意: When I think back on those times。 And the dreams left behind。I will be glad。Because I was bless to get to have you in my life。And everywhere I am there you will be。 我渴望着可以像伟大的麦哲伦和哥伦布一样,能够在茫茫大海上苦逼至极地航行一个月,沿途可以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补给,虽然听起来很苦,可是我就是想去体验这种不一样的生活。 我渴望着可以完成当年伟大的郑和未走完的道路——去伊斯兰教的圣城麦加去朝圣。(这个史学界有争议,有的人说第七次下西洋郑和最终到达了麦加,有的人说没有。) 我渴望着能像玄奘法师一样,去到古印度的天竺,听取学习天竺佛家文化的真谛。在瓦拉纳西的恒河边上,看着虔诚沐浴的教徒,伴着柔和的夕阳。听着远处传来的梵文诵经声,愿时光就此停留,刹那在这一刻变成了永恒。 也许在很多富二三四代眼里,在很多少年得志的人眼里,这些渴望算不了什么。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做到事情总是能感动我们自己,多年以后,直到彻底老去的那一天,在即使是阴霾的傍晚,一个人坐在梧桐树下,慢慢回想起来年少的曾经,依然能够荡气回肠、热泪盈眶,感叹生命是那么美好。 时光的脚步真的很快,一不小心,我们就老了。 你的巧克力盒子里,真的甘心永远只有一种味道么? 我要去中东 阿拉伯世界文学的最高成就,不只有经典的《古兰经》,还有家喻户晓的阿拉伯故事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其实并不像《安徒生童话》那样,是某一位文学大师的作品,它是市井艺人和文人学士在几百年的时间里收集、提炼和加工而成的,名字来则源于埃及,是阿拉伯人和波斯人聪明才智的结晶。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辛巴达、阿拉丁和阿里巴巴象征着勇敢和智慧,能带着“神灯”乘坐“魔毯”,追随辛巴达的足迹去遥远的阿拉伯世界看看,成了我童年时候的一个梦想。 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想到“中东”这个词语,马上映入脑海里的印象就是五次中东战争、土豪云集的迪拜、一掷千金的沙特王室、真神安拉以及他的使者——穆罕默德、宗教冲突下的什叶派和逊尼派、CCTV经常报道的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战火纷争。 2011年,YouTube上那个美国籍埃及导演的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影片《穆斯林的无知》,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以美国和欧洲为主的某些基督徒极端代表,与中东广大阿拉伯穆斯林之间的矛盾;1995年11月4日,以色列前总理拉宾遇刺那个夜晚的枪声,让本来似乎已经出现在中东土地上的那缕和平曙光,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实的阿拉伯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那里的人们如今过着怎样的生活?还是和童年时候的印象一样到处是骆驼?到处是坐在阿拉伯地毯上抽着水烟的人?又或者到处都是戒严的哨卡?城市以外到处都是黄沙?那里真的是那么的危险么?阿拉伯人真的是那么好战么?伟大的埃及金字塔真的是鬼斧神工到连一片刀片都插不进去么? 带着这些疑问,我在出发的一年前就开始了我中东之行的准备工作,初步定下来一条路线: 先从中国到泰国(为了参加三月份的清迈新年泼水节),然后前往马来西亚(因为能拿到免费的120小时的过境签),之后到尼泊尔(为了参加5月1号开始的Vipassana Meditation内观禅修10日课程),下一步前往巴基斯坦(看看真实的媒体上报到的“巴铁”是否和传说中的一样),然后去伊朗(正宗的波斯文明,全世界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约旦(伟大的佩特拉和大名鼎鼎的沙漠游牧民族贝都因人)和埃及(伟大的尼罗河文明、金字塔、木乃伊、达哈布潜水),接下来的路线是蓝色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卡帕多奇亚)、以色列(圣城耶路撒冷)、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伟大的高加索文明),最后回新疆乌鲁木齐(看看真实的新疆边境是否真的像传言般混乱不堪)。 计划初步定好后,下面需要考虑的是签证问题。在此再次表达下对我国大陆护照的不满,去哪里都不方便,难怪大陆背包客的旅行生涯一般都是“三步走”节奏: 第一步:先去尼泊尔、印度,泰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缅甸、越南和老挝等一些价格便宜,签证好拿的东南亚国家,再加上地处南亚的号称“印度洋的眼泪”的斯里兰卡和度假天堂马尔代夫。 第二步:搞定申根签证后,就可以前往欧盟国家,包括法国、德国、西班牙、希腊、捷克和比利时,还有一些北欧国家,比如挪威、丹麦、瑞士、瑞典和芬兰,等等。 第三步:涉足中东、非洲和南美。这是骨灰级的特别能吃苦的背包客最喜欢增加体验的地方。比如去赞比亚、坦桑尼亚、尼日利亚、肯尼亚这些第三世界的国家做义工,尽自己所能帮助那些贫困的孩子和贫困的家庭,让他们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遗忘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这个世界的颜色不是只有黑和白。 之后我又查找一番,发现“巴铁”对中国人免签证费。注意啊,不是免签,是免签证费。还有就是曼谷飞往巴基斯坦首都卡拉奇的机票出奇便宜,只要1000元人民币而已。相对的,飞往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伊斯兰堡的机票就需要2500元人民币的样子。 为了顺利拿到巴基斯坦和伊朗签证,我专门去了一趟北京的巴基斯坦大使馆。 What?800元的邀请函? 巴方工作人员让我出示巴基斯坦的邀请函,什么?邀请函?以前不是只填写一个简单的表格就可以拿到签证么?现在这么纠结了?我可从来没有去过巴基斯坦,哪里来的巴基斯坦朋友?哪里来的邀请函?我只能通过打听和在淘宝上看那些签证的代办公司能不能帮我,结果依然让我失望至极:一个邀请函最便宜的价格是800元! 我真心搞不懂,为什么和中国关系最铁的国家虽说免签证费,那这价值800元人民币的邀请函是官方的黑色幽默么? 第二天清晨,我又前往伊朗驻中国大使馆,结果和巴基斯坦大使馆一样,都需要有邀请函。 我该如何、从何处切入中东呢? 进过一番研究各位前辈大神的攻略和游记,中东地区能够提供给中国落地签的国家只有约旦和黎巴嫩。然而在黎巴嫩落地签的条件中有一点要求,必须当场出示1000美金的现金和离境的机票。问题来了,我出门在外带着1000美金的现金,这不是自我增加危险指数么?第二个问题是离境机票,天哪!像我这种情况来说,我怎么能知道下一个国家会去哪里?我拿着中国大陆护照下一个国家去哪里,完全取决于哪个大使馆会给我签证好不好?况且我离境的时间还取决于机票的价格,这一条也行不通。 所以很明显,答案只有一个,从约旦切入。至少吴苏媚大神当年就是这么做的。只有飞往约旦安曼皇后机场拿到约旦落地签后,才能顺利切入中东,开始我的中东之旅。同时在约旦继续申请埃及签证和以色列签证,然后在以色列特拉维夫或者是埃及的开罗申请土耳其签证。根据前辈的经验,整个中东只有以色列特拉维夫和埃及开罗可以很方便地拿到土耳其签证。之后再在埃及申请伊朗签证,因为据说某位前辈曾经在埃及不用邀请函,就拿到过波斯伊朗的签证。最后在格鲁吉亚收尾,因为格鲁吉亚是对中国护照开放落地签的国家,而且那里的葡萄酒十分给力,每晚街头都有格鲁吉亚人邀请游客畅饮葡萄酒。 我们这帮渴望走出去看世界的年轻人,为了签证问题真的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各种迂回和曲折。 箭已上弦,岂有不发之理?《一千零一夜》的故乡,我来了! 我旅行的钱从何而来 “一看他就是个富二代,不然他哪儿能有钱去那么多地方旅行?” “你到处旅行的钱到底从哪里来?” 关于钱的事情是我被人问得最多的问题。走遍天涯海角是每一个年轻人的梦想,如果一个人没有钱,的确寸步难行。 在自己能力和承受范围内,追随自己内心声音,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是我的价值观。 在这里我把我自己在“钱”方面的经历拿出来和大家分享,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我的经历仅供参考。 十分感谢罗伯特·T·清崎先生,他的《富爸爸穷爸爸》《财务自由之路》《富爸爸投资指南》三本书对我的人生道路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非常有幸在我高中时代就能拜读到这样彻底“毁三观”的著作,他的“ESBI”“让钱为你工作,而非你为钱工作”这两个观念彻底颠覆了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感谢2007年的央视《理财教室》节目,彻底奠定了我在股票投资上的逻辑和价值观。 经过大约两年的学习,我觉得我学到了股票知识的皮毛,我决定我自己开始我人生的第一笔投资,毕竟光是纸上谈兵永远都得不到成长。 机会来了,大二的时候本来计划和女朋友一起,在黄金周的时候去杭州游玩。当时一切安排都做好了,结果由于我女朋友各种矫情和公主脾气,行程取消,我一怒之下就去银行开了个基金账户,把父母给的5000元旅游专款认购了第一支基金——博时主题行业精选,认购价每份1.4元,买了3000多份。 当时我还是做了很多功课的,事实也证明我的判断没错,在第五年我赎回的时候,该基金给我带来120%的回报,年均24%,当初的5000元变成了后来的12000元。 可是那毕竟是基金,是别人帮我在买股票,我还是很希望能亲手组建自己的投资组合。 后来我向爸爸请求帮助,希望他能给我一些钱让我能买一些股票练练手,可是当时爸爸坚定地认为玩股票就等于赌博,他说他宁可给我钱去玩耍也不给我一分钱去买股票。 我妈妈实在是看我可怜,偷偷地给把她一万元的私房钱给了我,同时告诉我:“如果玩没了就再也别玩了,终究我还是要做一个普通人,本本分分的过完这一生。” 我点了点头。 2008年下半年。 金融海啸还在疯狂肆虐,我们国家推出了四万亿的振兴方案。股市迎来了9·19井喷,千股涨停的奇观再次重现。 随后国家十大振兴行业公布,争议巨大的房地产行业落榜。 房地产股开始暴跌,我觉得机会到了,我大胆买入600股万科A,把当时的另外的6000元,买入了从48元之巅跌倒10.5元的中石油。 我在同一天在证券交易大厅完成的这两笔交易,我记得当时的证券交易所的大厅空空荡荡冷清得很,仅有几个退休后无所事事来这里来打牌的老年人,正是这种冷清,给了我买入的自信和力量。 老实说,当时我在按下“买入确定键”的时候,我的手抖得很厉害,毕竟那是一万块啊,我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才不到一千块钱。 大约持有了4个多月万科从7.4元的成本价一路涨到了14.6元,在接近14元的时候全部抛出,我到现在记得特清楚,当时电脑上显示的盈利88%这个很吉利的数字让我特别开心。 然而另一支我最看好的中石油只给我带来了20%多的收益,严重跑输了大盘,几乎岿然不动,从此以后我不在碰任何的超级大盘股。 在初战告捷后,我把眼光投入了大家唯恐弃之不及的钢铁股。 当时几乎每天巴西淡水河谷、澳洲必和必拓的消息充斥着我们的各大财经新闻,在此背景下,依旧是逆向操作,我买了当时处在铁矿石纠纷的钢铁股太钢不锈,3个月后,太钢不锈股价从6.4元涨到9.6元。获利5成。 半年后,我把当初我妈妈给我的一万元变成了两万元。 我爸爸看着我的股票账户,那个难以置信的表情我到今天依然记忆犹新,之后他也给了我一万元,以表示父爱和母爱是平等的。 我把这一万元全部买了招商银行和中国平安,这两个当时已经跌的完全没人要的金融股,因为金融海峡下金融股的暴跌是那么的合情合理,特别是中国平安,那名声真是臭到不能再臭了,具体原因大家自己去查。 运气真的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我入市的时候大盘2200点,恰好好赶上了中国股市1664到3478点的那次波澜壮阔的行情,也许冥冥之中是有天意吧,我居然在一年内把这两万块变成了最高4万1000元,竟然跑赢了大盘40%!我爸爸看着我的电脑,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你这小子运气真好”便走开了。 20000元啊!那就是20个月的生活费啊,当时对于还在读书的我来说,这钱来得太容易了,完全就像白费的一样,我开始得意忘形。和所有初生的牛犊一样,我开始觉得我自己一定是个有天赋的股神。 甚至那时候的我觉得我将来能自己发行一直基金,为表示纪念,我还在游戏里创建了一个新角色,ID就叫“凌阳资金信托”,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白痴,真是已经自大到彻底不要脸的地步了。 2010年。 该交的学费迟早会交的,这次中国股市只是标准的回光返照而已。大盘从2010年下半开始步入了4年的慢慢熊市,在这波下跌中,我一直满仓,损失了大约15000元,严重跑输了大盘指数,我开始迷茫,痛定思痛后开始检讨自己的投资策略以及投资逻辑。 我开始找来与美国股票历史的书来看,因为我觉得美国毕竟是发达国家,人家的现在也许就是我们的未来,我惊讶地发现以雅诗兰黛为首的这些化妆品股票,还有卡夫食品、可口可乐、雀巢这些食品公司的股票,几乎是年年涨,涨不停。 我在大盘2800点的时候实在是跌得受不了了,清掉了自己所有的金融、房地产、风能这几个强周期的股票。买入了白云山A和上海家化。 白云山A完全是因为他和加多宝当时为了王老吉打架打的完全一塌糊涂,有饮料概念和疫苗概念在里面,有那么一点点“中国可口可乐”的影子在若隐若现,而同时大家又都不看好,股票一直不涨不跌。犹如死水一般。 而上海家化,我认为它是我们中国的“雅诗兰黛”,为了保证自己的判断没错,我还学起了自己偶像彼得林奇,特意去我们太原那些大商场的佰草集专柜亲自去“调研”,所谓的“调研”其实也就是去看看客人多不多,顺带假装购买,借机和佰草集的导购聊聊他们的产品。 幸运女神在此时垂青了我,广药(后来改名为白云山)居然赢了王老吉这场官司,白云山股票开始腾飞,盈利近乎翻倍。 而上海家化也一直涨,真的是每个月都在涨,最高时候账面盈利160%。 而此时大盘由2800点下跌到了2000点。 这次我完全彻彻底底的跑赢了大盘。 2012年末我买入了900股贝因美,这笔交易为了赚来了后来去斯里兰卡旅行的费用。 在旅行出发前,我更新了自己的投资组合,减持了当时在熊市里涨幅80%的白云山,以及大起大落的上海家化。哎,好怀念2011年到2013年那段上海家化月月涨、涨不停的岁月。开始逐渐买入当时收到塑化剂风波、国家反腐败、的影响股价已经下跌接近四成,大家都唯恐避之不及的贵州茅台,其中经过三次建仓,第一次100股,180元买的;后来我果然瞎眼了,茅台继续下跌,我第二次建仓100股,成交价格165元,这话时候我还单独发了一条朋友圈,写道“感谢国家的反腐败,感谢莫须有的塑化剂风波,让我这等屌丝可以在年轻的时候买得起茅台”;哪里知道我瞎眼依旧,茅台跌势不止,我被迫第三次补仓,依然100股,成交价130元。最后来茅台最低跌到了110元左右,我也被迫炒茅台炒成了中国好“股东”。 后来经过茅台分红送股,我的成本变成了每股143元,我一直相信这是笔优秀的投资,因为茅台完全符合我的投资准则: 1。寻找被大家遗弃,最好是唾弃,而且净资产收益率没有下降,或者暂时下降的股票; 2。最好还有过大股东增持,增持的价格在我的买入价以上。 3。该公司的产品不可复制,甚至很难复制。也就是大家说的,一直被模仿,但是从来没有被超越。 4。未来能不能走向世界?很明显,当时的沪港通的传言满天飞,起码未来茅台可以先登录香港,前途一片光明,剩下的股价上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茅台在这几点上完全符合我一直的选股准则,剩下的股价上涨只是个时间概念。 由于我发现我确实能从丑陋不堪的中国股市里赚到钱,我开始对自己变得无比抠门,坚决不买昂贵的衣服,买笔记本电脑也要买二手的,就连坐火车也开始一律只坐硬座。但是我对朋友和在自己买书阅读方面基本上还是像以前一样不眨眼。我把自己那时候工作攒下的钱、父母给的压岁钱和平时的零花钱统统放进了股市里。 因为我知道,现在花的钱,也许在将来就是我实现梦想的启动资金。 就这样,我账户的钱越来越多,父母也渐渐不在过问我平时把钱做了什么,到现在完全不闻不问。这种被人信任的感觉真好。特别是被自己的父母相信着。 以前的我一直以为把钱变成更多的钱才叫投资回报。 直到有一天我在太原书城看到了鹏哥的《背包十年》和东哥的《迟到的间隔年》。我才意识到,旅行也是种投资,并且旅行的投资回报甚至更大,投资旅行就相当于买了支自己知根知底的概念股。 就这样,出发前我一共准备了大约3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当时以及我在股市里还有大约9万元的股票出发了,当然这个股票上的钱我是不到迫不得已不会去动的,因为当时A股大盘在2200附近一直震荡整理,我已经嗅到了中国A股牛的气息,感觉气势如虹的牛哥快来了,越来越近了,我偶像但斌也在当时公开发表了“玫瑰底”。当然如果遇到突发情况而提前花掉了自己所有的现金,那么减持掉一些股票。 我虽然家里不是很穷,但是完全不是富二代。我真的很普通,我旅行的钱来自于平时自己的节俭,以及自己6年来对股市的判断。 微笑之国,信仰为上——泰国篇 Krung thep maha nakorn amorn ratana Kosinmahintar ayutthay amaha dilok phop Noppa ratrajathani burirom udom rajaniwesmahasat Harnamorn phimarn avatarn sathit sakkattiya visanukamprasit 这是什么?电脑乱码了么?当然不是。 这是一段用英文字母作拼音翻译过来的泰文,译成中文的意思就是: 伟大的天使之城,皇家的首都;佛祖的璀璨宝珠,坚不可摧的极乐世界;伟大的天帝居所,九种宝石铺满大地的超级大都市;一座由“本国鲁班”亲手打造的城市! 要问名字如此霸气的地方是哪里? 人们数不清他那上百个字母的计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名字,更数不清不清这里有多少名人妖,多少个寺庙,多少尊佛像。 这个冗长的地名连本地人都觉得实在是不方便,于是他们将其简称为“Krung thep”——天使之城,为了方便外国游客,于是泰国政府便直接将其简称为Bangkok——曼谷。 白天还上演游行示威的街道,到了夜晚,便变身成背包客的天堂。混杂的语言、迥异的面孔、异国音乐的欢快曲调,这是泰国的两副面孔,这是世界的小小缩影 在《荷尔蒙》的感召下出发 要问我开始喜欢泰国是什么原因。 是因为古老的暹罗泰拳么? 是因为酸酸辣辣的暹罗料理么? 是因为世界第一变性人Poy么? 是因为嗲嗲的带着一丝羞涩美的泰妹么? 是因为有邓丽君的清迈么? 不是,都不是。 难道是因为亚洲色情之都“芭提雅”的红灯酒绿和纸醉金迷? …… 其实开始喜欢泰国这件事,要从一部苍井空的作品讲起。 “苍老师!难道是那个赫赫有名的岛国动作片大师苍井空老师?” 对啊,就是苍井空。 说到苍井空大家别想歪了,我指的是《荷尔蒙》——苍井空老师参演的电影,这部泰国电影完全是一部正能量满满的作品。这部电影里讲述了四份不同的爱的故事,景色从泰国北部山峦一直蔓延到南部海滨,电影中的价值观认为,是爱让一切不可能变为可能。而苍井空只是在这里跑了一下龙套而已。 就是这部《荷尔蒙》,这四个简简单单干干净净的爱情,特别是电影里Sara唱的那个主题曲《等待着你》,让我从此发现泰国原来还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让我从此爱上了泰国。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爱上什么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和感性。 其实两年前我第一次一个人自助出国旅行时,第一站本来选择的就是泰国,但是因为当时《泰囧》在中国大陆的大红大紫,连资本市场也闻风而动,《泰囧》出品方光纤传媒的股价还因此像坐上了直升机,连续疯狂拉出了N个涨停板,股价涨到高处不胜寒。这样的结果就是泰国的中国游客数量狂涨暴涨。那时候大家开玩笑地说:“中国大陆游客最多的泰国清迈已经成了我们中国的一个省,应该改名叫中国清迈省。” 我这个喜欢特立独行的人此时变得异常纠结,去吧,成了我自己一直鄙视的跟风党,不去吧,心有不甘。在一番纠结后我放弃了泰国,我把第一站选着了有着“印度洋的眼泪”之称的斯里兰卡。 然而到了2014年,机会来了,由于泰国一直持续的动荡,毫无疑问的导致旅游业遭受重创。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是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才能看到真实的泰国,亲爱的暹罗,我来了! 初识女神“林依晨” “2014年3月15号,泰国帕岸岛满月Party?有人一起去么?” 小耗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呼朋引伴。 小耗子,成都人,之所以叫称呼她为“小耗子”,是因为她的宠物居然是一只我看来很像黄鼠狼的耗子,她还每天爱得要死,每天把她的耗子宠物称为她最亲最亲的好儿子…… 2013年的炎炎夏日我和小耗子在斯里兰卡古城康提街头相识,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这真是天赐良机,有小耗子一起前往,那实在是好不过的事情了。 既然决定了要去泰国,我决定向我的一个朋友菜菜,就泰国的一些情况和周边国家签证问题咨询咨询。 菜菜,重庆人,2011年我们相识于昆明的大脚氏青年旅舍,当时我和她,再加一美国大男孩,我们三人住一个房间,我睡在菜菜的上铺,半夜被蚊子咬的忍无可忍,决定去外面“静坐沉思自己过”,我这时候惊讶地发现下铺的菜菜同学正在满脸通红的眼睛盯着我从梯子上爬下来,我好奇无比地问她为什么不睡?她当时的满脸通红的回答让我时隔三年的今天还记忆犹新。 “这是我第一次和男孩子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竟然还是两个男孩子!居然还有个老外!我也不知道这是该紧张还是兴奋,反正就是睡不着嘛。” 小蔡在13年一个人利用陆地交通,从云南出发,走了泰国、老挝、柬埔寨和越南。我刚好可以就这几个国家的陆运签证问题问问她。在此还是很感谢她给我的一些建议,虽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发生在我们之间莫须有般的悲剧,让我们彼此彻底成为了陌生人,这个事情后面再说。 就在我开开心心准备订机票的时候,小耗子忽然告诉我说她不去了,原因是她觉得她的年假还是和父母一起去旅行比较好。 要说我强大的内心在此消息面前没有吹起半点涟漪那是不可能的,失落之后仔细想想,其实也没什么,毕竟我一个人旅行习惯了,很多时候我自己很享受一个人独处的时光和旅程。 2014年春节的时候忽然接到菜菜的电话,说她有个好闺蜜三月份考虑休年假,听说我要去泰国,她问我可不可以带她一起去,因为她以前从来没有一个人出过国,英文也不是很好,这位好闺蜜听了菜菜对我的描述,觉得我是一个让人很放心的人。 这……天啊,拖一个英文很差的女生出去?并且还素昧平生,我犹豫了。 小蔡自信无比地最后又加了一句:“我这个闺蜜,成都人,长得超级漂亮,我敢打包票,你第一眼见到她就会爱上她。” 哇,这个评价太高了吧?居然有这么大魅力?我开始有了那么一点点动心。(大家别鄙视我,当时我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的,人之常情嘛。) “那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啊?要是有男朋友的话,我是坚决不带她去的,将来万一让她男朋友知道了,我们两个这成何体统?更要命的是,你成了最大的受害者,你这就成了好心办坏事,她男朋友不会把责任怪到我,因为她男朋友完全就不认识我,他只会去找你的麻烦。”我对菜菜说出了我的顾虑。 “你这点放心,她和他男朋友已经say goodbye了,分手快两个月。”小蔡斩钉截铁的语气。 “她没有公主病吧,出门在外旅行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浪漫,我不想和一个只会抱怨、动手能力极差的公主一起旅行。”我说出了我的另一个顾虑。 “没事,这点你放心,她和我一起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完全自力更生,不是小公主。” “行,那我答应你,我一定把她安全送回来。”我答应了小蔡。 “你这么快就答应我了?你们彼此都没见过面,你们之间能在泰国这段很短时间内相处好么?”现在轮到小蔡开始疑惑了。 “那绝对没问题,我天生就很有亲和力,和谁都能相处得好。”我向来对自己很有自信。 既答应之,则安之。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我于是把出发的第一站选在了成都。决定至少先和未来的旅伴提前认识几天,混个脸熟。 忍痛割舍满月派对 几天后,我为了方便和菜菜的闺蜜就机票旅行路线这些事情做更好的沟通,我和她互相加了对方的微信。 加了微信后我才发现,原来她闺蜜果然是个大美女,至少通过她自己在微信里的照片里来看,居然有那么一点点像林依晨。 菜菜和“林依晨”挺欢迎我去他们那里住几天的,一次在电话中小蔡对我说:“你什么是时候来成都啊,可以住我们这里,我们两个给你做地道的四川料理,特别是我那位好闺蜜,烹饪技术那叫个一流。” 其实我本来计划去成都投靠小耗子的,在她家住几天,或者是去成都随便找个青年旅舍住几天,然后再和菜菜的闺蜜一起去泰国参加满月派对。 既然两个大美女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这么还好意思拒绝?小耗子,对不起啦。 又过了几天,“林依晨”给我发来消息,说她领导只批准他三月下旬后休假。 什么?我原计划可是去参加三月十五号的泰国帕岸岛满月派对啊! “好吧,今天晚上回去和你去亚航确定机票,你说什么时候方便咱们就什么时候出发。” 短暂的纠结后,我妥协了,承诺啊承诺。 当晚我帮“林依晨”订好了重庆往返曼谷的机票。 我现在都记得给她订机票刚好在半夜将近0点的时候,亚航正好还在促销,重庆往返曼谷含税只要人民币900块钱,等轮到我自己定的时候,怎么也无法支付,原来刚好过了十二点,亚航促销结束!单程含税价格立马升到人民币800块!这…… 更糟糕的是,小蔡再三叮嘱我,这是她闺蜜第一次出国旅行,我必须全程照顾好她,也就是说我必须和她乘坐同一个航班上一起抵达曼谷,连座位都最好连在一起。哎,我一咬牙,买吧,800就800,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三月初,我到达成都,本来我计划从家乡太原到成都是坐火车硬座过去的。咱们背包客当然要充分发挥艰苦奋斗、克勤克俭的优良作风啦。但是为了给两位大美女留下个好的第一印象,我总不能面色疲惫的去见他们吧。我一直都相信“千万不要用第一印象来判断一个人,但是要永远记住,大家会用第一印象来判断你”这句话,所以我特意选择坐卧铺二十多小时过去。 大家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坐飞机过去什么之类的“土豪问题”,因为我当时计划去八个国家,泰国、大马、尼泊尔、约旦、埃及、土耳其、伊朗和格鲁吉亚,为了走得更远,当然节俭第一。 不速之客 为了和“林依晨”在泰国相处融洽,我特意给对方准备了一份礼物。是我的一个前辈朋友吴宜华写的有关中东游记的书——《初见那时中东》,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有作者的亲笔签名和特别写着“祝你和杨阳的泰国之行开心快乐”这句祝福语。我对这份礼物很满意,能表明我是个文化人,同时这件礼物因为有作者签名的缘故而身价倍增,也能够很好体现出“特别的礼物给特别的你”这个心意。不过我当时犯了一个愚蠢到不行的错误,我没有给菜菜准备任何的礼物,我觉得我们两个关系很不错,不用这么客气。这为我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到达成都的当天,菜菜亲自来接我,说家里“林依晨”已经做好饭了,万事俱备,只欠我这“东风”。当时那叫一个温暖啊,觉得自己何德何能,居然能享受两个美女的照顾,真是感觉无上光荣。 等我到达她们两个住的地方后,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 “天啊!家里居然还有另一个男孩!这么大的事情她们两个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有这么坑人的么?难道是怕我是色狼?我一男孩子去异地欺负两个弱女子?这可是你们的主场啊!” 我隐隐约约有种被人戏弄了的感觉。 不管怎么说,我虽然当时内心惊愕万分,完全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但依旧表现得很淡定,“林依晨”同学确实热情得很,一直主动帮我盛饭,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我说:“你朋友们都在你这里,这样不太好吧。”可是“林依晨”好像完全不在意这些。更要命的是,那个男生不怎么说话,搞得我有些尴尬,搞不清楚这眼前的情况是什么节奏。 饭后把这个神秘男送走,我偷偷问小蔡:“他是谁啊?你们怎么不提前通知我?” “我这闺蜜的旧爱啊,他们在不久前忽然和好了,他平时也不怎么过来,可是他今晚忽然过来的,我也不知情。”小蔡很无辜地答道。 “算你们狠,这么大的事情居然不提前和我讲,这是在耍我的节奏么?”我心里非常非常不爽了一句。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我心里再次默诵了一遍。 遇到问题的时候,发怒完全没用,还不如把这眼前的困难当初是一次自己成长的机会。 虽然感觉自己被戏弄,但是仔细一想,反正就带“林依晨”出去七天而已,没什么,顺便还能锻炼下照顾女孩子的能力,万一我将来小有名气,不免会带一些有钱人去私人订制的旅行,赚点人脉和茶水钱车马费什么的,就当拿这次练手了。 当天晚上我睡小蔡和“林依晨”的客厅,“林依晨”坚持要帮我换新洗好的床单被罩,我赶忙表示说这些事情我一个人在家做惯了,自己来做,但是“林依晨”坚持要尽她的待客之道,当时我在沙发上望着她忙碌的背影,心里感觉很温暖很温暖。心里不禁暗暗羡慕了下她男朋友。我想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毕竟是美女帮我铺的床单嘛。 收拾好床单后,她们两个给我了一把家里的钥匙,我看到她们对我如此信任,心里更加感激了,毕竟得到他人的信任永远是一件开心快乐的事情。 可是当天晚上,她们养的小猫亢奋不已。不知道这小家伙从哪里找来了两块骨头,整个晚上对着这两块骨头在地板上滚来滚去,玩得不亦乐乎。搞得我几乎彻夜难眠,后来的每个晚上,这个小猫都在我床上爬来爬去,有时候就趴在我枕边睡。估计它也觉得成都的冬天也有点冷而我的枕头比较暖和吧。我倒也不在乎这些,反正它别爬到我的被窝里睡就好,这是我的底线。 每天哪能白住人家的家里?我每天总要做一些事情作为回报吧,“林依晨”坚持不让我扫地,我认为她估计是嫌得我扫地不干净的缘故。 她们两个白天都是要工作的,所以我决定用做早餐来表示我对她们的谢意,有时候我早上起得比较早,我就给两位美女做早餐吃。其实我也不会做什么特别复杂的早餐,从附近超市里买来食材,鸡蛋、蜂蜜、黄瓜和西红柿,再去85℃买新鲜的燕麦吐司和奶茶,给他们做我唯一会做的早餐——杨氏法早,其实就是三明治加奶茶而已。 说起这个还要归功于大名鼎鼎的昆明大脚氏国际青年旅舍,2011年那会儿,我在云南自助旅行的时候,每天早上都吃他家的法式早餐,15元一份,我觉得可口极了,但觉得还是不够营养,于是我略略改良,加了黄瓜和西红柿,才有了后来我自己的“杨氏三明治”。 结果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杨氏三明治”赢得了她们两个人的一致好评,纷纷表扬我说:“一直听说会做饭的男人很性感很有魅力,现在看来,这传说确实是真的”。听到她们的表扬,我觉得很欣慰。 优哉游哉地在成都春熙路看了几天美女,小耗子因为刚刚找到一份外企的工作,终于迈出了逆袭的第一步,一直很忙。忽然有一天,小耗子说她今天有时间了,我们约好一起去兰桂坊的附近喝杯星巴克。 半年没见小耗子,再见到她时发现她好像瘦了点儿,不过也许是她穿职业装的缘故,忽然感觉有了那么一点点知性美,在闲聊后她提醒我,单程机票有可能是亚航,会因为不给登机牌而导致不能登机。 听到这个消息我大吃一惊。我赶紧给亚航客服打电话,结果亚航告诉我,确实是需要有返程机票才能给办理登机手续从而不能出境。 然后我又赶快在网上查询,结果关于出境是否必须有返程票的事情,大家众说纷纭,各种说法都有,基本上是乱成一锅粥的节奏。我决定先搞定重庆的边检,只要边防检查的工作人员放行,那么我和亚航争论的时候就有底气了。结果给重庆机场边检打了N个电话愣是没人接!实在没办法,我想到试试万能的微博。果然很轻易地在微博上找了重庆机场的边检,我给其私信:“您好,我持有泰国签证以及重庆飞泰国的单程机票。能出关么?因为我还没确定我下一步是去尼泊尔还是其他地方或是什么时候返回,十万火急,希望看到后能回复下,不胜感激。” 重庆机场边检:“可以正常出境。” 伟大而又可爱的重庆边检真是惜之如金啊,不过区区六个字足以让我兴奋不已,在得到重庆边检的肯定可以放行的确认后,我赶快在微博上联系亚航的小红客服。 我:“您好,我持有重庆到曼谷的单程机票和泰国签证,能登机出关么?因为我不确定返回的具体时间、不确定返回的时间和返回的方式,望小红姐回答,不胜感激。” 亚航小红:“关于签证和入境要求的询问,请联络有关的领事馆/出入境管理处以获取详情。” 我:“机场边检那边已经明确给我答复说可以正常出关,我现在就是想知道咱们亚航能否给我办理登机手续?” 亚航小红:“乘客必须拥有有效的护照,且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以及相应的有效签证。乘客有责任展示和必须出示或拥有有关当局需要的所有进出、健康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命令、要求和飞从、飞去或经过国家所需的文件。若亲无法展示完整文件,我们保有权利拒绝航运任何乘客哦。” “这叫什么屁话,完全官僚式的回答。回答和不回答完全一点的区别也没有。” “看来亚航也是个老滑头。”我忍不住骂道。 不管怎么说,当时我决定去试试,当时我已经买好,重庆飞曼谷、曼谷飞吉隆坡、吉隆坡飞尼泊尔的机票,如果亚航工作人员非要问我要返程机票的话,我已经想好对策,我就说我走陆运坐大巴回西藏拉萨然后坐火车回家。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旅行 出发前的一天晚上,“林依晨”亢奋得不行,不停给我展示她的各种衣服鞋子,还一直问我哪一套最好看,我哪里懂这些女孩子服饰搭配,只好通过她说话的语气来回答她。如果她是斩钉截铁地问我这个衣服好不好看?我就回答好看;如果她犹豫不决地问我,我就说你需要再考虑考虑,反正她爱听什么,我就回答什么总是没错的。 第二天一切顺利,成功抵达重庆江北机场,事情完全没有小耗子和网上其他人说得那么恐怖,我轻而易举地拿到了登机牌,乘坐亚航,晚上十点半到达曼谷,按照我们事先的计划,在廊曼机场临时找了个座位休息,决定第二天再前往我们预定的酒店。当时看着“林依晨”在廊曼机场茫然四顾的表情,我瞬间感觉她楚楚可怜,心里暗暗决定,无论人家有没有男朋友,在这未来的七天内一定要把她照顾好。 第二天凌晨四点,“林依晨”把我叫醒了,说机场氛围糟糕极了,她一晚上没睡,要立刻马上离开这个地方。 果然是“大小姐”,我这个纯屌丝当时正在机场睡得不亦乐乎,毕竟屌丝惯了嘛,回想当年在大学旁边网吧通宵打游戏的时候,两个椅子一拼,马上就能入睡,并且还睡得特别香。虽然四五年过去了,我的睡功可是丝毫未减。 由于判断错误,出发前订酒店的时候,我怕考山路太吵,就没有定考山路的酒店。后来证明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住的地方虽然很干净很干净,可是地理位置非常糟糕。我一路问当地的泰国人,中转了三趟车才找到我们住的地方,我想当时“林依晨”同学很想杀了我吧。 我们两个早上5点从廊曼机场出发,到达我们住的酒店时都快上午8点了,感觉超级累。幸运的是,我们住在一家新开的酒店,所有设施都是全新的,干干净净,让我在疲惫之余感觉到了一丝安慰。 午后我们乘坐曼谷轻轨列车前往大皇宫。曼谷的轻轨好贵啊,单程价格都需要四五十泰铢。不过曼谷轻轨列车还是有着它独特的可爱之处,冷气超爽的同时,经常可以在轻轨列车上看到些颜值很高的泰妹。 轻轨上时时刻刻播放着泰国化妆品广告,那化妆品广告的女主角简直靓爆了,所有人都是白里透红,回眸一笑百媚生,我这才知道原来对于泰国女孩子来说,以白为美。 大皇宫。 我和“林依晨”在大皇宫下顶着炎炎烈日闲逛,我不怕晒,全程不用什么防嗮,也不必用遮阳伞,毕竟男孩子嘛,略微黑一些也没什么。 “这样子步行可以么?会不会有些累?累的话咱们可以找个地方喝杯咖啡冷饮什么的,我请客。”我向“林依晨”抛出橄榄枝,毕竟人家在成都真是待我不薄。 “我一点儿都不累,你能步行我也能步行,我要证明给你看,我没有任何公主病!”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发现“林依晨”气色极差,我们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她这时候才告诉我,说她天生脸部皮肤很薄,完全不能晒,一晒就会过敏,“我一直都是用很贵很保养的护肤品,以前和你说过你还不信,今天能在烈日下暴走一个小时,已经是极限了,你看我现在皮肤现在已经晒成茄子!不行,我需要现在马上去买个防晒系数强的防晒霜,惨了惨了,要知道这次一旦被晒黑,几个月都白不回去!” “林依晨”一边照镜子一边怨恨地说道。 “纳尼?不能被晒?还皮肤过敏?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提前和我说?”我问道,此时我心里对她和菜菜有些不爽。 “我和小菜怕告诉你这个事情后,你就不会拖着我这个酱油瓶去泰国了。” “林依晨”一脸无辜。 “这……” “那你将来怎么办?你一直和我说你最大的梦想就是去世界各地旅行,我觉得你脸部皮肤的这个问题注定了你将来只能跟团旅行。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我觉得十分惋惜。 “我也觉得还是跟团旅行适合我,以后再也不受这种罪了!” 好吧,我们马上去附近寻找买护肤品的地方。运气不错,凭着谷歌地图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屈臣氏,“林依晨”果然在保护美丽这个问题上豪气无比,直接秒了最贵的两款防晒霜。我们随后在附近找个冷饮店休息,等太阳下山后再前往考山路,脸蛋可是女孩子的命啊。 下午大约六点,我们到达大名鼎鼎的全世界背包客都耳熟能详的曼谷考山路,这里是世界各国背包客在泰国最大的集中营和中转站。 看着“林依晨”疲惫不堪、颜值锐减的样子,我决定请她体验下泰国的按摩,也有背包客戏称这是“马杀鸡”,考山路上的“马杀鸡”贵一些,虽然我们去时是淡季,半个小时的服务也需要200泰铢,后来同样的服务在苏梅岛和清迈,200泰铢可以享受一个小时。但是我万万没想到,这居然是“林依晨”同学第一次做足底“马杀鸡”,她简直开心到无以复加,说这种感觉棒极了。她一边吃着我叫不上名字的考山路小吃,一边不停炫耀着她那个年薪二十万的男朋友。 晚上回到酒店的路上。“林依晨”居然第二次表扬我,说我这个人果然很NICE,问我下次什么时候去旅行,提前通知她一下,或者下次来成可以住她家什么的。后来的事实证明,有些人说完全就是超级大嘴巴,张口就来,完全不考虑自己能不能做得到。 回到酒店后我开玩笑道:“既然你怕晒怕得如此厉害,那我明天自己只好先一个人出去了,你小心我和路上认识的漂亮女背包客跑了,把你一个人扔在曼谷。” “别,你别那样,那样我会很伤心的,哎呀,实在你要去和别的姑娘走,那你至少要把我送到轻轨车站然后你们再走。再说了,你舍得就这么把我扔下不管么?” 听到“林依晨”这么一说,我瞬间感觉我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很没良心。哎,美女就是美女,美女就是有特权,古往今来美女总是会得到男孩子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也更容易被男孩子原谅,在绝大多数男人眼里,外在美永远在第一位的,先得通过外在美这第一关的审核,他们才愿意起深入了解女孩子的内在美。 争吵终于还是来了 我们按计划前往苏梅岛,在究竟如何去这个问题出现了重大分歧。一开始我提议乘坐火车卧铺前往,我怕泰国的火车成了斯里兰卡的超级老爷车,为此我专门问过小耗子,小耗子很明确地告诉我,泰国的卧铺火车很干净舒适,结果“林依晨”不知因何种原因,一直犹豫不决,等她决定了之后,又被告之火车卧铺票已经卖完!那么只能坐汽车去了,结果“林依晨”坚持要乘坐1400泰铢一人的Vipbus(包含船票),我是觉得800泰铢的普通bus也可以,都是相同的船,毕竟唯一的区别就是Vipbus车里的座位可以几乎180°平躺,普通的bus就不行了。“林依晨”认为她当时没有定直接飞往苏梅岛的机票就已经很后悔了,现在又要乘坐什么普通bus,她觉得太受罪,太降低自己身份了。 好吧,Vipbus就Vipbus,这种情况下,妥协的那个人当然是男人了。结果就在准备乘坐Vipbus的当晚,“林依晨”大发牢骚,说她不适合坐汽车,像这样子坐8个小时太辛苦了!她坚决称以后这种情况都要乘飞机,再也不坐长途客运汽车了! 当时我心里超级不爽!心想这已经是泰国最好的客运汽车了,别人连800泰铢的客运都能坐,怎么就你这么事而多?不要这么虚荣好不好?! 我特别看不惯其实家境普通却又特别做作的人。我觉得真正的富二、三代很少会炫富,他们有知识、有阅历、有谈吐、有风度,完全不需要通过炫富来证明自己的优秀。那些精英就算穿着普通的衣服,举手投足间也能处处流露出他们的高雅和自信。他们知道钱的来之不易,绝大多数都随和与节俭。至于媒体上曝光那些到处炫富的富二、三代,其实只是极少数。高调炫富者的内心深处是很脆弱和自卑的,才用炫富来提高自己的存在感和那点儿可怜的自尊心。 我想到了我在2013年在上海认识的饭团。广州人,现居住在纽约。当时她住的也是和我一样50元一晚的青年旅舍,穿的衣服据她告诉我是60元的地摊货。但是她的言谈举止和自信从容的神态,看得出她绝对是一个真正的千金大小姐,很开心也很幸运那时候认识了她。是在某天晚上,我和来自天南地北的陌生人一起在青年旅舍聊天,发现坐在对面的一个女孩子一直被大家批评,我听了大约十分钟后忍无可忍,我觉得那些批评她的人纯粹是在放屁。这个女孩子的价值观正是我认可的价值观,当时我就坚定地表示我支持那个女孩子,狠狠地把那些批评她的男孩子的话顶了回去。之后对面的女孩子居然主动站起来和我握手,然后对我说:“咱们两个单独去外面的麦当劳聊天吧。” 结果我们两个就这么在麦当劳一直从晚上十点多聊到了天亮,从此我的人生里又多了一个精英朋友。很可惜,我目前不能和她一样去美国发展,要不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料理,和她一起谈谈人生谈谈理想甚至我们为了理想一起做些事情,这应该是人生一大快事,因为爱事业的她同时也一直自信满满的表示她烹饪技术一流。 话归正传。 到达苏梅岛后,我再次犯下错误。下了船,我误认为到了终点站(其实这时候还需要在返回我们乘坐的大巴,在往前开一会才能到达苏梅岛汽车客运站),我向其他游客打听,很不巧,我问的那两个游客刚好就是在这里中转,他们告诉我在这里等车就OK,结果下车后打开谷歌地图一看,彻底傻眼,我惊讶地发现发现我们的目的地里我们住的查汶海滩还有大约30多公里的车程。接下来就有了我和“林依晨”的第二次不愉快。 当时我赶忙去问当地的游客服务中心,有没有公交车去查汶海滩,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2个小时后才会有车来。三月份的苏梅岛真是酷热无比,“林依晨”坚定地说她马上就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她绝对不会等两个小时。 我只能去找Taxi,我心里琢磨30公里也就最多最多60块人民币,也就是300泰铢,泰国这种经济不太发达的地方,也许还会更少。结果连续问了几个出租车司机,他们拿出一副痛宰游客的表情,明明车顶上写着Taxi,车里也有着打表器,就是不打表,全部口径一致,直接要价600泰铢! 当时我就和“林依晨”表示说让她等我10分钟,我再去远处的其他地方问问当地人,看看那些有私家车的人能不能便宜点儿把我们送过去。因为我死活不信区区30公里需要600泰铢。 结果“林依晨”轻蔑无比地告诉我说她在国内旅行经验丰富,这种情况被宰是一定的,不就是区区泰铢么?她表示愿意付这600泰铢。 我说:“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遇到问题一定要多试试看解决的方法,很多时候你不去努力,怎么能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这是个态度问题。” 我走远一些,又打听了几个人,有一个报价500泰铢。虽然还是被宰,但起码这一刀比上一刀轻了点儿。 我略微欣慰地回来向“林依晨”报告,结果她完全不给我好脸色!明摆着就是一副本大小姐发怒了的神态。 一路上我和她几乎没怎么说话,气氛很是尴尬,我想她一定觉得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抠门货。 结果司机把我们送到查汶海滩我们住的旅店后,直接反悔,要价600泰铢,完全就不承认在半个小时前和我们达成的500泰铢的口头价格。说什么这是当地价!那副嘴脸真是恶心至极!我刚想和这个司机好好理论一番,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国外,遇到这种情况,我是一定不会忍气吞声的。 结果我一看旁边的“林依晨”的脸…… 我扔给司机600泰铢,愤然下车,后来“林依晨”给了我300泰铢作为车费分担。 经过大约12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我们终于到达“林依晨”眼里的天堂苏梅岛。午间时分,车马劳顿,饥肠辘辘,我们在海边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很有本土气息的泰国餐厅就餐,点了个看起来还算地道的冬阴功汤,外加一个蔬菜沙拉,还有一件特别高兴的事情就是,终于吃到传说中的泰国特色美食,至少在我眼里是绝对的美食——芒果糯米饭! 因为我从小就对辣椒过敏,所以甜味毫无疑问成为了我味蕾的宠儿。芒果糯米饭的这种甜甜黏黏有带一点点奶油的感觉让我感觉到仿佛苦尽甘来。民以食为天,一点都不假。我们在海边吃着泰国美食瞬间就忘记了先前的不愉快,又开始谈笑风生,嘻嘻哈哈,我想当年曹前辈说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应该指的就是这种生活吧。 饭后“林依晨”表示中午这里的太阳很毒辣,她要回酒店休息,我没有午睡的习惯,就一个人在苏梅岛的查汶海滩闲逛,看看哪里有好的马杀鸡店。相传传统泰式按摩是古代泰王招待皇家贵宾的最高礼节,有4000年历史,来了泰国哪有不去好好体验体验的道理?其次“林依晨”在曼谷考山路享受足底按摩时开怀大笑的样子,我肯定不会忘记的,给她的第一次出国旅行留一个美好的回忆,我认为胜过了七级浮屠。 果然我发现一家CIS即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做得特别好的按摩店,金黄色的装修风格很是鹤立鸡群,并且我还找到了他家的好几个分店,一问价钱很实惠,毫无疑问,我决定今晚就请“林依晨”在这里享受下传统的泰式全身按摩。 当天晚上,我建议去苏梅岛里的马杀鸡店里做传统泰式全身按摩,果然不出所料,“林依晨”两眼放光,苏梅岛的马杀鸡真是便宜到让人乐不思蜀,一个小时的全身按摩才200泰铢。我们刚一进门,服务人员热情的介绍相关的按摩项目,我告之两个人都做泰式全身按摩,服务员说一楼是足底按摩的地方,全身按摩需要上二楼,我们上了二楼后发现这里的环境比一楼好多了,里面不只放着悠扬舒缓的泰国音乐,还焚着淡淡的熏香,我猜测估计是驱蚊子用的。最让我纳闷而又出乎我意料的是,旁边每个人都小房间里都用着帘子隔断,我心想:“不就是个按摩么?搞得这么神秘,何必都用帘子隔断起来?”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来了两个按摩的技师拿着按摩衣服上楼来了,一个壮一点阿姨另一个是个年轻泰妹,问我们是需要力道大一点还是轻一点?我说我想体验下真正的泰式按摩,希望她们不要手下留情,再大的力道我都能承受,只是不要把我骨骼咔嚓断了就好,我用手臂比划了一个骨折的样子,逗得两个技师都哈哈大笑起来,结果那个壮一点的阿姨就自告奋勇地说让她来。 然后我们去更衣室换衣服。以前在斯里兰卡的时候就听小耗子告诉过我,泰国按摩服设计得很奇特,她第一次穿的时候琢磨了好半天才把按摩服裹到身上,当时我还开玩笑地取笑她,说她完全是在做作,压根就是寂寞孤独空虚难耐,当时如果让一个帅气的男孩子给她穿,她分分钟就穿好了。 可是现在当我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才发现果然这个衣服的确不是那么的好往身上裹,正当我穿着一个内裤在更衣室里尴尬无比的探索穿衣之道之时,更尴尬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年轻的女技师在完全没有问我的前提下,直接掀起了帘子就进来了,拿起衣服一边笑着一边帮我穿,当时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居然可耻的脸红了,要知道当时我只穿着一个小底裤啊! 女孩子对衣服果然很有天赋,“林依晨”早已换好了衣服,在外面等我,看我和那个女技师一起走出了更衣间,惊讶得嘴巴张老大,好奇无比地用中文问我发生了什么,我如实告之,果不其然,我被“林依晨”取笑了半天。 按摩开始了,一开始我还能和这两个技师谈笑风生,可是十分钟后,这个壮壮的泰国阿姨,还是让我体验到什么叫“骨骼的呐喊”,我感觉我自己快被拉伸的散架了,但是我怎么能在三个女士面前丢?我硬是一声不吭的坚持了下来。 美女就是美女,连这个年轻的泰国女技师都夸“林依晨”的脸漂亮,“林依晨”英文再差再烂,但是face和beautiful这两个单词还是听得懂的,她听明白技师是在表扬她后,立马笑的那叫一个彻彻底底的霸气外露!笑得连眼角纹都挤出来了。 时光飞逝,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我走出按摩店大门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和大腿,还有强烈的知觉感,没有残废,也没有受伤,海风徐徐,轻轻拂过我的脸颊,天啊,生活居然是这么的美好。 出了按摩店后,“林依晨”告诉我她刚才一不小心看到帘子另一边了,她看到我们旁边的那个女客户在做全身躶体精油按摩…… 由于“林依晨”皮肤娇气无比,严重怕晒,我只好每天白天一个人出门去忙我自己的事情,傍晚时分在回来和她在一起去海边吹海风踩沙滩。 时间过得好快,一晃“林依晨”归期降至,在出发前一天下午她说要为了感谢我,请我吃大餐,我觉得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婉言拒绝了她,我们还和以前一样简简单单地吃了顿两个人一共200泰铢的朴素晚餐。当晚夜上两点多“林依晨”把我叫醒说她失眠了,我这人有时候真还是愚蠢至极,当时我居然愚蠢之极,竟然迷迷糊糊地对她说:“我太累了,我想睡觉”。此刻好像我已经彻头彻尾的退化成了亿万年前的单细胞动物草履虫!好几天后我才反应过来“林依晨”那天晚上其实是有话想对我说,真的好像知道那天晚上她到底想和我说些什么,可是时光已然不能倒流。 第二天把“林依晨”送到了曼谷廊曼机场的安检口,我本以为我会有点小小的遗憾和失落,可是当时送走她的时候我感觉居然是长出了一口气,一身轻松。那种感觉就好像送走的不是“女神”而是“老佛爷”。 最佳旅伴和传说中的艳遇 2013年,斯里兰卡康提。 那是我到达康提后的第二天,当时身为菜鸟背包客的我还不会用谷歌地图,我用的是刀耕火种般极其极其原始的工具——指南针,以及一本英文版的孤独星球出版的《斯里兰卡》。 没错你没看错,是指南针,我还带了两个,因为怕万一其中一个坏了,我还有另外一个。 之所以称呼我的这位最佳旅伴为小耗子,完全是因为娇小可爱的她的宠物居然是一只可以在家里“自由行”的耗子!这石破天惊的癖好实在超出了我对宠物的理解范畴。 当时的我正对着书上的康提地图在努力寻找自己此时此刻所在地的坐标,然后一个劲儿地问当地人“Where is me in this map now?”相识之后小耗子告诉我,其实当时她看到了苦逼无比的我,可她觉得我是韩国人,没有发挥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选择了和我擦身而过…… 后来估计是我们实在有缘,或许也可以解释为康提这个文化古城太小了,我在当地一个小超市里居然又碰到了她,我看她那么皮肤白,怎么看怎么像日本有着“瓷娃娃”之称的中日友好大使福原爱。我决定主动搭讪。 “Hi。 Pretty girl。Are you from Japan?” “No。 I am from China。” “那你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白?”我改用中文问道,我至今也不知道当时我的大脑为什么如此的短路,我居然从我嘴巴里说出了这么一句毫无逻辑又好像很好色的话。 “我是成都的。”她用标准的四川话答道。 然后我们就结伴沿着康提湖转了一大圈。在此期间一个卖冰激凌小商贩过来推销他的冰激凌,我问多少钱?被告之100卢比一个,哇塞!这家伙也太有商业头脑了,看到哥旁边有美女陪伴就直接涨价百分之一百?我记得明明昨天我买的时候才50卢比一个啊。 虽然心里骂着算你很,但是只好认栽,仿佛春风拂面般的微笑着买了两个。 在最后离开的时候我们彼此记下了对方的斯里兰卡手机号和彼此的微信号码。 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小耗子忽然问我:“你晚上住哪里?” “我住在基督教的教徒们住的一个地方,名字叫什么Ymca,很便宜,一晚上才600卢比,相当于人民币30块钱,每天清晨六点老板还送我免费的咖啡。”我很自豪地回答。我要显示出我的卓尔不群,以及暗示她我人缘很好,亲和力已经成功俘获了Ymca老板的信任和关心。 “要不今天晚上你来我这边住吧,我在缅甸佛教的一个寺庙里住,这里全是佛教徒,也蛮有意思的。” 我听到这句话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邀请我去她那里另外再开一个房间睡她隔壁呢?还是和她睡一个房间?我当时不好意思去问,只能假装没听到。 我们似乎又走了大约半小时,小耗子再次开口了:“要不你来我这里住嘛,反正我房间里就我一个人。” 这下我是彻底听懂了,她是邀请我去她房间里睡,当时我还心里琢磨,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来自异国他乡的艳遇? 我一直认为异国他乡的艳遇这东西就和鬼一样,几乎每一个人都听说过这个世界上有鬼,可是真正见过鬼的人那真是少之又少,寥若晨星。我觉得我这次真的是亲眼见到了。 “那你可以和我一起回我住的Ymca去Check Out么?然后我们再一起去你住的地方。”我想最后再确认下。 “好啊。”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大约半小时后我到了她住的地方。到达缅甸寺庙之后,小耗子作为东道主帮我去向那些僧侣要我用的枕头和床单,然后让我永生难忘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一直一丝不苟、六根清净的斯里兰卡僧侣,笑了。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僧侣坏坏的、带着些诡异的、说不起道不明的、奇怪无比的笑容。 也许他是觉得我们发展速度太快,又或许是惊讶这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子太犀利太开放,来到康提第一天晚上就直接带回一个男孩子过夜。 紧接着我到我们的房间一看,哇!窗户上居然破了一个大洞,墙上还趴着好多蚊子,一间还算比较大的房间里只有床、一个蚊帐、一个桌子和一个有点儿陈旧的沙发而已。这个房间里居然没有电源。不过也这是我有生以来住过的最最最便宜的旅店,一晚上700卢比,合人民币35元,我们两个人分担,每人才17.5元,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 重点的重点,这个房间里,居然有两张床。两张! 两张床,我承认我邪恶了,至少我一个小时前的想法很邪恶,我深感惭愧。 当天晚上我问小耗子:“你就不怕我欺负你?对我就这么放心?” “你不是那种人,我相信我自己的判断力。” “谢谢你的信任。”我回答。 这个缅甸僧侣居住的寺庙,虽然基础设施差了点儿,但是在外面居然有个小型的图书阅览书架,里面放着的大都是英文版书籍,是各个国家的背包客们留下来的书。有一天晚上我在这个阅览架前翻阅书籍的时候,居然发现了吴苏媚的《我的中东西游记》,通过她的这本书,我发现原来我们去中东旅行并非遥不可及。到最后我们要离开康提前往狮子岩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决定了,我下一个旅行地要去约旦、去埃及、去蓝色土耳其,去用心体会那些中东神秘的国度,去寻找那儿时《一千零一夜》。一年之后,我果然梦想成真,在尼泊尔加德满都搭乘上了飞往约旦首都安曼的阿拉伯航空的航班。 小耗子是标准的川妹子,酷爱吃辣,而我从小对辣椒过敏。 她爱吃肉,每天都要吃肉,而我不爱吃肉,每隔几天才偶尔吃一点点肉,吃肉对于我来说完全就是为了维持身体里的营养平衡而已。 不可思议的是,在后来的半个月里,我们在斯里兰卡一起旅行,居然没有过一次争吵。 斯里兰卡是赤道上的国家,这里的夜晚就是那么炎热。 有时候晚上她穿着热裤睡觉,露着两个雪白的大腿,本来就很热我就感觉到更热了,因为我们认识的前十天一直住的是风扇房间,房费也就是一晚上1500卢比左右,没有收入背包客当然是在保证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省钱第二啦,有好几次我都热得睡不着觉,每当这时候,我就在默读一边我从小就熟读读的论语里有关君子的标语。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君子不乘人之危。” …… 或许这就是我一直被发“好人卡”,但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大家的信任原因吧。 后来我把我这个故事讲给我几个很好的朋友,当然我完全没有透露小耗子任何真实信息,以及她的其他任何事情,因为我一直认为隐私是两个人的事情,任何人不得没有经过他人允许,而单方面宣传两个人之间共同经历的事情。 结果男性朋友无一例外觉得我在放屁,我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定力,但是女孩子都无一例外的全部表示相信。男人和女人确实真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啊。 我们在随后的半个月里白天旅行,每天晚上回来谈天说地,聊过去,聊未来,因为斯里兰卡的基础设施真的很差,wifi速度奇慢无比,完全不能看视频,当地的电视台又都是泰米尔文,完全就听不懂。 我和小耗子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无拘无束尽情欢笑,我可以肆无忌惮开她的玩笑,因为我知道她肯定不会生气,事实上她也确实没有生气过。 我有时候在外面玩得很嗨,完全没愁明天的交通问题,因为小耗子的英文比我还要流利,万一我贪玩很晚回来,我相信她也可以自己一个人搞定; 我完全不用担心,没钱打不起Taxi被迫要顶着烈日走很远的路的问题,因为小耗子在这时候都会表现出女汉子的一面,我们从Polowatuna到Galle,在兰卡破烂不堪的当地公交车上,站了四个小时,又在拥挤不堪的座位上坐了五个小时。我自认为我涵养很好了,当时也是忍不住牢骚不断甚至爆起了粗口!可是小耗子居然还能有心情安慰我! 我也完全不用为明天必须去哪个景点而早早起来赶车,因为小耗子和我一样都是随性洒脱的自由性格,我们都是在前一天晚上才决定第二天去哪里,这种轻松自在的感觉真的很好。 再次感谢小耗子童鞋,让我在我人生的第一次自助国外旅行,并且腿部受伤的时候,给我带来了春天般的温暖。 再后来,我们就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直到今天,我觉得这种彼此信任感觉和记忆很美好。 道不同,不相为谋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瞠目结舌,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下面发生的这些狗血无比的事情,到底是因为什么。 一个月后,我在尼泊尔加德满都给大家买了一些明信片,计划寄过去,在我问大家邮寄地址的时候,忽然发现我QQ里面没有“林依晨”了,还好我在微信上联系了她,我问她为什么删掉了我的QQ。 “我把你分组了,所以你在你QQ里找不到了我了。”这是她的原话。 什么?分组?你在哄一岁的小孩子么?明明就是把我删掉了,还找了个这么拙劣的理由!你当我是白痴? 我一直都相信这个世上,大家都不傻,人与人的唯一区别就是有的人反应快一点儿,马上就能识破说谎者的谎话;有的人反应慢一点儿,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他们终究会明白。所以一直以来我都秉持着一诺千金,不恶意说假话的信条,除非有时候说真话代价实在太大,那我就保持沉默,不发表意见。 之后大约又过了半个月,我想问问她收到我在加德满都寄出去的明信片了没有,吃惊无比地发现“林依晨”同学把我的微信和微博全部拉入了黑名单,连一句解释也没有。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难怪在泰国时候她的脸上经常莫名其妙的乌云密布,真是浪费了一张楚楚动人的脸。她这种做人做事的方式实在是大有问题,起码我算是她的恩人吧,我信守承诺,一直待她相敬如宾,可是她居然这样对我?一声不吭就把我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林依晨”的闺蜜小菜也好不到里去,也把我的微信拉入了黑名单,删掉了我的QQ,居然还把我放在她们家的衣服给扔掉了!不过新浪微博至少没有拉黑,通过微博还给了我一句解释。 “你的衣服被我家咪咪给不知道叼到哪里去了。”咪咪是她家养的猫。 真扯淡,我在她家一个星期里都从来没有发现这小猫有叼别人衣服的习惯!那么大的衣服!怎么可能被猫叼到其他地方? 从头到尾,这两个人都不向我解释一下这一切都是为什么!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算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大家萍水相逢,匆匆过客而已。 梵天大神不懂爱 送走老佛爷林依晨后,我感觉我的旅行才真正开始,这种在旅途中自由自在的感觉终于回来了,我决定去拜拜四面佛,希望为我接下来的旅行带来点儿好运气。 在中华文明里,盘古开天辟地,创造了天和地。 而在印度教里,这个创造天地的神叫作梵天大神。后来佛教也将梵天吸纳为护法神之一,华人亲切地把他翻译成为“四面佛”,也叫“有求必应”佛,但是非常奇怪,在印度教的发源地印度,这位开天辟地的神却是不那么受人欢迎。 有关梵天最著名的神话是他的第五个头。相传梵天大神在创造天地的时候,偶尔也会寂寞孤单,慢慢竟然生出了人类的七情六欲,将自己的一部分化为一美丽女子莎维德丽,梵天大神一见这女人,心中便萌发了爱慕之情。梵天的爱是如此炙热,以至于一秒钟不看到莎维德丽就寂寞空虚冷,于是乎,梵天大神决定每时每刻都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这位心爱的女子。 莎维德丽被看得不好意思,便转到梵天的右边去了。梵天还想看她。于是他肩膀上又长出了一个目光朝向右边的脑袋,莎维德丽来到左边,梵天肩上又长出一个脸向左边的脑袋,当沙维德丽躲到他背后时,梵天肩上又长出一个脸孔朝后的脑袋。 莎维德丽被梵天的炽热的目光所扰,便四处躲避,不料梵天长出四个头颅,从不同的方向注视她。莎维德丽之后无奈下只能飞上天空,万万没想到,梵天就在头顶上也长出了第五个头。 印度教里的另一个大神——湿婆大神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觉得梵天居然爱上了自己(莎维德丽源于自己梵天的身体),实在是大逆不道,乱了伦理,湿婆被梵天的这种行为惹得大为光火,于是砍掉了梵天看向天空的第五个头。最后也就成了我们后来看到的四面佛。 印度教里有很多神和普通的芸芸众生一样有着七情六欲,有着和我们人类一样的不完美性格,甚至是劣根性。梵天就是其中的一位,他这种强烈而又无所顾忌的爱,让他得到了湿婆大神的诅咒,这也使得他本身在印度并不受欢迎,但是正是由于他这种率真自我,勇敢去追逐自己爱情的精神,感动了泰国人,在泰国受到了异乎寻常的欢迎。 “希望伟大的四面佛大人保佑我将来事业顺利,财务自由;保佑我将来有钱后可以依然保持一颗朴素的心,去帮助那些世界上需要我去帮助的人。谢谢。” 我在四面佛前许下了我的心愿,我在只要能许愿的地方,许下的都是这个的愿望,在佛教的寺庙里、在伊斯兰教的清真寺里、在基督教的教堂里都如此。 我认为如果世上真的有神,那么这些神明每天要听到大家无数的祷告,他们一定很忙很累,我就许一个愿望就好了,我想我的祷告这些神明一定会听到的,因为我从来都只许这么一个愿望,用日本近代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话来说,这就叫“专业主义”和“差异化竞争”。 不然人海茫茫,芸芸众生,人家神怎么会注意到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你?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不为自己的爱情祷告?” 一个人财务自由,又有着一颗质朴善良的心,他一定会有很多的朋友,人脉广了,怎么可能会没有女朋友? 印度教典籍《薄伽梵往世书》中记载道:梵天大神的一天有日夜各十二小时,每十二小时相当于我们人类的四十三亿两千万年。梵天大神对莎维德丽每一秒的爱,正好就能抵得上我们人间一万天的爱。 我想是不是我们人类的爱是否在梵天大神的眼里简直就是沧海一粟般的渺小,所以善良的梵天大神也愿意成全我们这些人类“既天长地久又白驹过隙的爱情”。 拜完四面佛,附近正好碰到了传说中曼谷的抗议游行队伍,其实我觉得曼谷游行的队伍很和善以及井然有序,一路上他们还一直和我们这些拿着相机的游客打招呼,要知道当时曼谷的气温高达37℃啊,游行的队伍过去后在街道上居然木有留下一点点的垃圾! 我决定和去他们合影,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和一批打扮成土著样子的游行者过去沟通了半天,最后人家同意了合影了,但是这个帮我拍照的泰国阿姨琢磨了半天硬是不会用我的单反相机,我摆了半天Pose,结果拿到我相机一看,一张相片也木有!大好机会白白错过,我不禁感慨:“谁说单反才是背包客的标配?这个时候要是有个卡片机就好了,真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啊!” 小清新和嬉皮士齐飞 接下来的旅程,我本来计划去有着“东方阿姆斯特丹”之称的全亚洲最大红灯区——芭提雅,因为曼谷到芭提雅只要两小时的车程,但是摸了摸口袋,想了想自己的账户余额,又想了想自己还要去的中东,那才是我旅行的目的地,狠狠咬了咬牙,最终对阿拉伯世界的渴望还是成功战胜了欲望,我买了当晚出发前往小城清迈的最便宜的汽车票。 次日凌晨到达清迈,下车后瞬间感觉神清气爽,清迈果然比曼谷凉快许多,气候宜人,冬暖夏凉,不愧是泰国著名的避暑胜地,在清迈我再次住进了背包客的象征——多人间。一晚上150泰铢,这才对嘛,背包客住什么的酒店宾馆?一点氛围都木有,由于我是早上八点去的Mint House薄荷旅店,这个小宾馆的老板和员工都在睡觉,一个女员工给了我一把钥匙后就去睡觉了,我说我不用先Check-in么?她说不用,你先休息,什么时候方便了在找我Check-in就好。清迈人果然很友好,出去看了下地理位置很优秀,步行5分钟就到了大名鼎鼎的契迪龙寺,周末的时候一出门就是清迈夜市,看来Mint House薄荷旅店在Booking上8.2的评分真不是盖的,这种物美价廉的生活才是我真正的旅行嘛。 对于清迈人来说,建于1296年的清迈古城是他们的瑰宝,是泰王国文明的象征。1477年兰纳时期在清迈的柴迪隆寺举行第八次世界佛教会议,清迈从此名扬东南亚,开启了清迈的黄金时代。泰国清迈城、老挝琅勃拉邦城、中国云南景洪城和缅甸景栋城并称兰纳王国四大城市,大家有机会去这四个城市看看,人们的习俗、服饰、建筑简直一模一样,听有的背包客说至今这四座城市的方言差异很小,可以互通。只可惜兰纳王国后来日渐衰落,在岁月的变迁中,分属于四个国家。 防止古城景观受到破坏,清迈市政府于1990年禁止市区建筑高楼,并为护城河加建滤水设施。所以才有了后来我在清迈过清迈新年——泼水节时候,亲眼看到大家到最后都直接用护城河里的水泼来泼去,说明护城河里的水还是很干净的。 对于我们这些背包客来说,这里代表着慢节奏的生活,这里是邓丽君享受人生的净土。在这里可以体验到泰国南部风和日丽的海滨已经消失的泰国传统文化,清迈古城从地图上看方方正正,这里有着300多座大大小小的寺庙!下午带着谷歌地图在清迈古城区闲逛,不知不觉就到了清迈古城区西北角的公园,忽然在公园里看到了有一个泰国人在喂鸽子,感觉那些鸽子都不怕他似的,直接飞到他的手上吃食物,我感觉他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就过去和他聊了几句,他很友好的把他喂鸽子的食物和我一起分享,这时泰国小哥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有事情需要走,我独自一个人喂了半小时鸽子,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小哥回来送了我一瓶饮料,说了句“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中国朋友”,瞬间感觉很温暖,我第一天到达清迈,清迈就给我留下了一个好印象。 我爱清迈,清迈爱我。 有一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房间里多了个欧洲嬉皮士,至少从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像到处流浪的嬉皮士,整个四人间里就我们两个人,他说他来自Austria,我一开始听成了Australia,因为那两个单词的英文发音特别像。 于是我问他:“悉尼?” “Nonono, Wien, the music city in the world。”他自豪地回答。 “SWAROVSKI?”我这下听懂了。 “Wow, you know it?Very famous man made crystal company。”他很开心肯定了我的答案。 “Johann Strauss?Mozart?Schuber?”我有些不太确定这些伟大的作曲家是不是都是奥地利人。 “Wow。 You know a lot about music。”奥地利小哥很惊讶。 哼!虽然我承认我在音乐方面是白痴,可是我毕竟这些常识还是有的。看来我答对了。我有些小窃喜。 “Freud?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 “Yes!He is a great psychologist。” “Adolf Hitler!”我和他开了个小玩笑,向他暗示他们奥地利不只有伟人,更有战争狂魔。 “Oh。 No。Tough time!Very tough time。”他无奈地回答。 我们聊了很多,彼此给对方展示了一些我们自己祖国有意思的照片后,他问我有没有租一个摩托车当作工具,他明天计划骑摩托车去清莱看白庙去,如果我也有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我说我在斯里兰卡骑摩托出过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我从那时候开始发誓终生不在骑摩托。他说他有次骑摩托车摔倒了,他发现有个石头进入自己腿里了,然后就试图用力拔出来,后来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石头,是他的骨头。 忽然这位可爱的奥地利哥们话题一转,告诉我他今天晚上寂寞难耐,需要去酒吧找泰妹去发泄下,我想了想问他说:“你想不想看日本妹的激情爱情动作片?” 他顿时两眼放光说很想很想,但是他们在欧洲只能看到欧洲妹子的激情爱情动作片,看他这么可怜我就投之以桃给他介绍了一个我们中国的情色网站,他果然看得“如此如醉”,后来他也当作回礼似的,给我推荐了一个他们欧洲的情色网站。 很难想象,在异国他乡的大晚上我们两个国家的大男孩居然相互宣传着自己国家的情色网站,哈哈,旅行真是个蛮有趣的东西。 清迈是个好地方,我白天在几个著名的大寺庙里打坐冥思,比如古城内的契迪龙寺、帕辛寺、清曼寺和素帖山上的双龙寺,思考我的未来和人生的意义,晚上就去夜市吃小吃、看泰妹、看我们大陆来的小清新美女、看路边的免费演出,居然有一天我在清迈古城里听到了一个甜美童真的小女孩在歌唱邓丽君的《甜蜜蜜》!赶忙顺着歌声追随过去,过去后惊讶地发现居然是一个泰国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唱的,瞬间感觉好亲切,用现在95后的话来讲就是“觉得萌萌哒!”,在清迈过了几天慢节奏仿佛世外桃源天堂般生活后,我觉得我自己一扫在苏梅岛的疲惫,感觉自己浴火重生仿佛童年偶像圣斗士一辉附体,我决定去挑战一下自己的体能,去泰北丛林徒步!为将来去喜马拉雅山脉徒步做热身和演习。 我爱清迈,清迈爱我 走,自虐去! 听当地人说,泰北的丛林里经常起雾,可见度极低,还时不时起火。这种情况下我真的不敢去泰北单独徒步,于是决定寻找一个人数不太多的团队和一个优秀的向导,做了很多调查后,我权衡再三,最终选择了薄荷旅店推荐的1500泰铢三天包吃包住的徒步行团队,主要是Mint House的老板,一个伦敦哥告诉我这个团队里有几个瑞士人和丹麦人,还有三个美国女孩子和两个特别漂亮的荷兰妹子!最多10个人,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 第二天我们出发了,在车上每个人都要做自我介绍。了解之后发现,我们确实是一个国际纵队,三个美国女孩,一个日裔美国人,一个瑞士家庭,包括妈妈儿子和女儿,三个丹麦18岁小哥,两个荷兰女孩,还有一个中国的我。在路上向导说我是他今年带的第一个参加这种徒步活动的中国人,他充满疑惑地问我,为什么来参加的都是欧美人,亚洲人很少?就算是亚洲人也绝大多数是日本人和韩国人,为什么中国人几乎没有? 我想了想,这样回答他: 1。也许是目前大部分来泰国旅行的中国人,更加认可团队出行,毕竟减少了语言沟通方面的障碍; 2。不少富有的中国人到泰国来是为了度假,像这种比较“自虐”的团队活动不是他们的首要目的。 向导和其他游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我看那些欧洲佬是阿尔卑斯爬多了,在丛林小路上健步如飞,简直毫无压力的样子。我就惨了,一路上挥汗如雨,要命的是我穿的还是一双阿迪的滑板鞋,没错,摩擦!摩擦!我的滑板鞋看起来很酷很休闲,但是爬山的时候就惨啦,一路上有好几次差点摔倒,确实是魔鬼的步伐,因为一个不小心我就将彻底被魔鬼亲吻! 另外,本来我出发的时候带了2L的水,万万没想到,在酷热无比的丛林里,没过多长时间,那些水就已经全部被我喝光,最后实在口渴难耐,只好厚颜无耻地喝掉了向导的水…… 我当时脑海里只有一个念想:我不只是这个队伍里唯一的亚洲人,更是唯一的中国人,就是累死也不能给我们的祖国丢脸。我要改变这帮欧美佬对我们中国人刻板的负面印象。 中午一点左右,炎炎烈日当空,我们开始吃午餐。所谓的午餐就是用芭蕉叶子包裹的炒米饭,我本以为我会吃不下去,因为这么热的天,我实在是没有任何胃口,可不同往常的,我居然吃出了香蕉的味道,最终把那顿午餐吃得干干净净。饭后向导做了件我到现在都十分难忘的事情。他第一个吃完饭,接着打开他的背包,示意我们把空矿泉水瓶以及塑料袋子都扔到他的背包里,然后就这么背着我们团队产生的垃圾继续上路,因为在泰北丛林里几乎是没有什么人,更没有垃圾箱,我们的向导就是移动的垃圾箱。 当天傍晚,我做出一件自我旅行开始以来最自豪的事情! 五点左右,我们队伍按照既定计划,成功抵达晚上住宿的一家泰国当地人的民宿里,当时的我已经疲惫异常,喝了一杯可口可乐后,我向这个泰国人家里的女主人借了一把砍刀,因为我在路上看到瑞士妈妈被大象撞到了,伤了胳膊和后背,我决定用这最后的体力去山下的那片小竹林砍竹子为这位瑞士妈妈做一个质量好些的竹子手杖。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我们上山的路,然后拿起砍刀偷偷一个人下山了,到达竹林后,北方长大的我惊讶地发现竹子居然是那么坚硬,本以为十分钟就能搞定的事情,我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砍好。 等我带着砍好的竹子手杖回来,送给这位瑞士妈妈时,我赢得了这帮国际友人的热烈掌声,他们纷纷表示原来中国游客中也有Gentleman! 我们住宿的地方虽然看起极其原始,极其刀耕火种,极其土著。没有电,晚上放眼望去漆黑一片,伴随着各种鸟叫虫子叫。忽然听到瑞典女孩子大叫一声,我们赶快拿着手电筒跑过去,居然在房间的木头柱子上发现一个有七八公分大的背部有红点的蜘蛛,真是感觉回归了原始丛林,搞得我第二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检查自己的鞋子,我生怕这些大蜘蛛把我的鞋子当成他们温暖的家,但是我同时又觉得这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很爽很爽。 看着这个泰北丛林里的小村庄,仿佛我又回到了我在爷爷奶奶家小村庄活蹦乱跳里的那个小时候。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夜幕降临,星空格外澄净,繁星璀璨,这是青春的光芒,这是对自由的追求,这是对生命的赞美。思绪纷飞,我丝毫没有“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感。 向导点起篝火,晚上大家都很开心,特别是那3个年纪还不满20岁的丹麦小哥,更是亢奋到不行,拿着他们的吉他一首接一首地唱歌,赢来了我们的阵阵掌声。 这里要特别提及一下,向导给我们带了加上冰块的清迈啤酒,也和我们国内一样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是给了一张纸和一支笔,让我们把自己喝的啤酒数自觉写在纸上。我从小不喜欢喝酒,但是当天气氛很high,我也破例喝了一罐,丹麦人好像对啤酒十分酷爱!一直不停地说清迈好、清迈的酒好,因为清迈额啤酒比他们丹麦啤酒便宜得多,这里啤酒50泰铢,他们那里要5美元相当于160泰铢一罐。结果这三个活宝一晚上整整喝掉了大约30罐! 信任真的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之一。大家彼此信任的感觉是那么美好。 因为白天和一个美国女孩共同骑一个大象,在路上赢得了她的一些好感,晚上她和她的另外两个朋友拿着啤酒来找我聊天,我才发现原来网络上的一些传闻是真的,真的有一些美国人对中国的了解十分片面。当然我们对美国的了解也是半斤八两。 下面把我们在谈话中一些有趣的话题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1。美国女孩子问我:“你们现在还在学校里被强制学习《毛泽东语录》么?”——我无语。 2。“听说你们和台湾的关系很紧张,台湾不是属于日本么?”——我更加无语。 3。“听说你们很多中国人爱吃狗肉和猫肉,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拜托,我活了27岁,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见过有人吃猫肉! 作为“回敬”,我也问了她们一个尖锐的问题: “听说你们美国的富人都是犹太人,特别是大公司的创始人和银行家,他们都有着犹太人的血统,好像似乎美国媒体以及国会都被犹太人控制,现在以色列仿佛成了美国的第五十一个州了。” 她们三个异口同声地否定了我的疑问,坚定不移地说美国是属于99%的美国人的,不是属于那些1%的大银行家、大财团的,更不是什么以色列犹太人的。 聊着聊着,忽然其中一个比较开放的女孩子劳拉犹犹豫豫地对我说,她想让我看一个东西。 我心想看就看呗,搞得这么神秘干什么? 劳拉犹豫了几秒后,带着那么一丝羞涩地掀开了她的上衣,让我看她的后背。 天哪!她的后背上居然刻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梦”字! 劳拉告诉我,其实她非常的喜欢中国的文化,她希望将来能去美国孔子学院学习一段时间,她眼中的中国充满了神秘和未知,她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够更加的透明,她希望去了解中国。 最后劳拉居然指着天空和我谈起了星座,听得我那叫一个一头雾水,我完全没有学过任何有关星座的词汇啊,这对于我来说也太高端大气上档次了吧。劳拉看我一脸茫然,一遍又一遍的给我解释每一个单词,当时我心里那叫一个惭愧!暗暗发誓一定要学好英文。 也许是我送给瑞士妈妈一根竹子手杖的缘故,瑞士妈妈一路上对我嘘寒问暖,关心到不行。有时候我们就在一起吃饭聊聊彼此的三观,有一次我对着瑞士妈妈感慨道:“你们瑞士真好,好几百年都没有战争,你们的地理位置可是在欧洲的中心啊,你们居然就是如此幸福地远离战争阴霾。” 瑞士阿姨的回答很有个性。她说:“全世界都说我们瑞士是一个中立国,有着强大的国防军,所以希特勒的铁蹄才没有踏上瑞士的土地,这样地说话其实不太准确,我们的银行世界第一,在二战时候德国纳粹的很多钱都存在我们瑞士的银行里,希特勒怎么会来打我们?” 有次瑞士阿姨问我:“为什么华人在全世界都是拼命一般地工作工作再工作?为什么我们不去多和家人在一起,多去享受生活?” 我回答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中国人都是自卑的,我们为祖先的辉煌业绩感到骄傲的同时,反观近现代历史,这种巨大落差让我们感到失落,感到自卑,也让我们不得不奋发图强,拼命努力。每个中国人心里都渴望再次重回世界巅峰,这也许就是我们如此拼命的原因吧。” 在和瑞士一家人在一起生活的两天里,我们都很开心,我们一起去坐竹筏漂流,我甚至还教瑞士阿姨的儿子和女儿如何使用筷子去吃泰国面条。但是我们在离别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在正常彼此的祝福和拥抱后,最后的一句话让我现在想想,依旧感觉很尴尬,到现在都不知道如何去回答。 “说真的,成为第一就那么重要么?做第二第三第四不好么?” 对啊,为什么我们中国一定要成为第一呢?我们的老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快乐才是最重要的,也许正是由于我们太强调我们屈辱的过去,太想再次回到世界第一的宝座了,所以在很多外国人眼里,崛起的中国在更多时候是个威胁,而不是和平。 哎,我觉得这次我给我们祖国丢脸了,因为我本来是要强调我们的自强不息的,可是从某种意义上让着这几位瑞士友人看到了一个想称霸世界的中国。 不卑不亢的做一个和平的、可亲的、文明的狮子,才是正解。 刺眼的中文告示牌 不是说最美的女神都在校园么?我决定前往清迈大学去看正宗的泰妹,反正清迈不大,我决定骑单车古清迈大学,正好我住的薄荷之家Mint House有单车出租,那个英国伦敦老板真是Nice到不行,听说我要去清迈大学后,直接就把他自己的单车借给我了,还不收我一分钱的押金,我实在过意不去,表示可以押2000泰铢,他执意不要,只是开玩笑说了句“不要把我的自行车骑回你们的中国”。还说我要给我一份地图,我指了指我的Ipad谢绝了他的好意。 非常可惜的是,到达清迈大学后,发现里面冷冷清清,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泰国漂亮美眉,找了几个同学一打听才知道,清迈大学三四五月份是他们的假期,现在四月份,学生都回家准备清迈的新年泼水节去了。比较无聊的一个人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什么亮点。最后,清迈大学的湖边,我发现用中文写着的一篇告示,上面的内容刺痛了我的眼睛: “清迈是政府机关部门,不是旅游景点。请勿在校园内部过度亲热;禁止下水,本校湖水供学生和工作人员饮用;禁止在校园内露营。” …… 人家是用中文写的啊,只有中文,没有英文! 规模上看,清迈大学还是很大的,徒步一圈居然花掉了我快三个小时,还好清迈大学旁边有许多看起来接地气的小餐厅,可以在散步中随时品尝他们的学生餐。一份鸡肉米饭50泰铢,免费送一份蔬菜沙拉,没错!服务员的原话是“free vegetable salad”听起来起来很不错,物美价廉还营养,结果期待的蔬菜沙拉上来后让我目瞪口呆,这哪里是蔬菜沙拉!分明就是生茴子白,外加什么看起来很像茼蒿之类的东西嘛,问题是就让顾客这么生吃?看到我疑惑的表情,那个可爱的男服务员,直接拿起一根“茼蒿”类植物就这么咀嚼起来,同时还面带笑容地竖起他的大拇指。 入乡随俗,我本来也想试着去体验一下清迈的当地美食,可是我的肠胃的严重抗议,最后只能草草地吃完鸡肉饭后离开。 与LADY BOY在一起的日子 每当傍晚时分,清迈便开始起风,又到一天凉爽时,我在咖啡厅一边品着咖啡怡情,一边写写文章,抒发下自己的文人情怀。忽然旁边来了一群个子都在165cm以上的浓妆艳抹的泰国女孩,在我旁边的座子坐了下来,我听到她们好像在议论“道明寺”、“杉菜”,虽然咬字很不清楚,但我依稀辨认出她们在讨论那部当年红透亚洲的《流星花园》,我瞬间有了兴趣,过去和她们搭讪,果然,她们在讨论F4。 这几个泰妹看我是中国人,纷纷问我会唱《流星花园》里的歌曲么?比如《流星雨》《第一时间》《情非得已》这些,我怎么可能不会唱?话说十多年前的我也是一个标准的不折不扣的F4脑残粉,虽然现在的我早已不迷恋任何明星,但见到大S还是条件反射般地十分喜欢。 泰妹看我居然会唱“中文纯正”的《情非得已》,她们对我的好感度明显提高了不止一个级别,其中一个泰妹用自己的Ipad打开YouTube,让我看泰国的山寨版F4。哇!能长得再抽象一点儿么?我看到这种奇葩无比的视频后,彻底眼瞎了。 当然,这场愉快的谈话,还是以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作为结束。 当天晚上11点,其中一个泰妹给我打电话,问我晚上敢不敢去她们那里住,可以给我提供免费的住宿,睡她们的沙发。我开始纠结,虽然说泰国人几乎全民信佛教,是个比较和平的民族,应该不会对我怎么样,但是我又想去和泰国人一起生活几天,去体验下当地人民真实的生活。 我最终决定还是去,我还是不敢太过于放心,我把我的贵重物品都存在了薄荷之家,只带着手机和1000泰铢的现金上路了。 到达她们租的公寓后,她们的公寓不算太小,有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卫生间,没有厨房。家里摆放着好几尊佛像和印度教的神像。 晚上12点,她们几个说是到了工作时间了,原来她们要去酒吧陪酒,这是她们唯一的收入,问我去不去,我这人从小不喜欢喝酒,就拒绝了他们。一个人无聊,打开电视看泰国的电视节目,他们的电视剧全是泰文,反正我也听不懂,翻来翻去这几个频道,发现还是泰国的化妆品广告比较好看。忽然我不经意间在垃圾桶里发现一个针头!天啊是针头!我第一反应是她们在吸毒,经脉注射吗啡什么的,此刻的我再也无法保持从容淡定,为了自我保护,我决定翻看她们的抽屉,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毒品,结果毒品没找到,倒是找到一些注射用的试剂和注射器,还好,这些试剂上面有英文,我赶快查这些英文单词是什么意思。 雌性激素! 我瞬间明白了,她们就是传说中的“人妖”,至少她们这几女孩子中间有人是lady boy。 凌晨三点半,她们回来了,给我带回来一些面包和一大瓶百事可乐。我忽然感觉自己的想法很可耻。她们回来后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对着公寓里的那些佛像上香、跪拜和祷告。她们向我解释,这是对神明表示感恩,感谢神明能保佑她们今天安安全全赚到钱、回到家。 我问她们这垃圾桶里的针头是做什么用的?海洛因么?当时我并不知道海洛因的英文怎么讲,于是我用中文不同的声调重复了三遍“海洛因”。她们几个听懂了,纷纷表示否定,其中一个泰妹告诉我这是美容养颜用的,她的原话是“make me beautiful and white”,然后她拉开了抽屉,让我看那几支试剂,并告诉我这绝对不是海洛因。 看我一脸困惑的样子,其中一个泰妹打开了她的包包想找东西来证明,结果被我瞥见,包包里赫然躺着一包卫生巾。 这下轮到我疑惑了,我开始迷茫,也许这些雌性激素确实是美白养颜用的,也许她们中间有的人雌性激素分泌不足而导致月经不调?必须要注射这些外来的雌性激素来调节身体。如果她们是人妖,那么人妖就算手术再成功,也是没有子宫的,没有子宫何来月经?没有月经,何需用什么卫生巾? 吃完她们带回来的食物,我在客厅的沙发上倒头就睡,第一夜倒也睡得安稳。 第二天我们醒来得都很晚,午饭后,她们几个问我对象头神有没有兴趣,如果有的话她们可以开车带我去清迈郊区的象头神庙去看看。这样好得事情我怎么可能拒绝! 到了象头神庙后,经过工作人员的一番讲解,我才知道这个象头神来头可是很大,他最早记载于距今大约2000年前的世界第一长诗——印度古国的《摩诃婆罗多》,是印度教里的智慧之神,然而在我们西藏密宗里象头神也被认为是财富的象征,属于西藏密宗里的“财神爷”,集财富和智慧两大概念于一身的神。我向工作人员咨询哪里能“请”到这一尊神,问了一下果然有象头神纪念品专卖店。 花了10美金,“请”了一个象头神戒指和一条他爸爸西瓦(也称湿婆)项链。象头神戒指我是越看越喜欢,后来在尼泊尔有当地人出价三倍价格买我的象头神戒指,我都没舍得卖。我想之后日子里的各样旅途,我也会随身带着这枚戒指。 这几个泰妹对我还真是不错,有一次我和其中的两个人去吃pizza,心想在人家家里住了好几天,至少应该给人家分担点水电费和房子的租金吧,她们不要我的钱,那只好请她们吃pizza了,在我看菜单的时候,哇,泰国pizza好贵,一个居然要300泰铢,这两个泰妹看到我的表情有点犹豫,她们提出她们不喜欢吃pizza,她们执意要去街边吃Thai Food,看到她们如此执着我只好作罢,当时我的心里划过一阵温暖,其实300泰铢虽然有点超过我的预期,但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倒是这两个泰妹为我钱包着想的行为让我很感动。 当天晚上,我特意外带了两个pizza回到她们的公寓,我的判断没错,她们果然也是很爱吃pizza的,两个12寸的pizza被她们几个人吃的干干净净。 某天一起出游,我无意中看到了她们的身份证,惊讶地发现性别那一栏里赫然写着male,这怎么可能?我瞬间瞠目结舌。 她们一看实在无法继续隐瞒下去,也就大方地告诉我,她们其实都是lady boy,其中一个人还拿出她的护照让我看,护照上也是赫然写着male。 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我也渐渐知道了她们更多的事情。比如原来她们每天晚上12点到酒吧所谓去工作,不只是陪客人喝酒,还得陪睡。她们开的那辆小轿车就是去新加坡卖淫赚来的。她们每天打的雌性激素针确实很贵,一针好像要500泰铢,还需要口服各种药,都得花钱啊,光靠陪酒赚的那点儿小钱怎么够? 她们告诉我,绝大数lady boy都没有婚姻,虽然她们也渴望爱情,渴望能遇到一个爱她的男人,但是事实很残忍,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幸运地嫁给那些能接受她们的欧美佬,即便是有着蒂芙尼小姐头衔地号称泰国最美的第一人妖Poy,也至今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接纳她的男人。 我认识的这几个lady boy中,有两个是做过变性手术的,在曼谷的手术花了她们将近100万泰铢,她们做了变性手术后身体变得比以前虚弱多了,无法做体力活,因此卖淫是最好的赚钱方式。 另外两个人没有做过变性手术,主要原因是没有钱,100万泰铢不是每个泰国家庭都能承受起的。 我问她们,是不是因为家境贫困才不得不做人妖,用这样的方式补贴家用? 她们表示,这真的是外人对她们的误解,因为从小就喜欢女孩子的生活方式,发自内心渴望成为一个女人,所以才会选择这条路,她们甚至觉得自己身上的男性生殖器官很恶心。她们的很多朋友从事人妖表演,其实是为了攒钱做昂贵的变性手术。 聊天过程中,一个做了变性手术的lady boy说了一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话。 “在曼谷做变性手术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恐怖的时光,真的很痛啊,至今我宁可死在清迈也不愿意在回到曼谷,但是你要问我后悔不后悔当初的选择,我的答案是不后悔。”后来我问过她们,为什么包里要放卫生巾,她们说这样做可以让大家认为她们是真正的女人。 一晃两个星期过去,我觉得我是时候离开了,为了感谢她们对我这么多天的照顾,临走时我去清迈的Central Plaza买了很多毛绒玩具送给她们,以示感谢,虽然她们也曾经当过男孩子,但是现如今的她们,和普通女孩子一样,喜欢白皙动人的肌肤,喜欢Hello Kitty的毛绒玩具。看到她们开心的笑容,我深深觉得这种能给大家带来快乐的感觉真好。在她们几个开车送我去清迈汽车站的路上,我看到其中的一个泰妹默默流着眼泪,搞得我心里也一阵不舍。 在泰国的这段时间,我渐渐明白了为什么泰国这样一个虔诚的佛教国度会出现第三性别。 信奉佛教的泰国人,都怀着一颗慈悲之心,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知道有的人生来就有不足,有的人天生就是“被困在男人身体里的可怜女人”,把他人的痛苦当成自己的痛苦。正如叔本华讲的“我即他人,他人即众生”,泰国人笃信生生不息的因果相报,他们相信今天尊重的那个“可怜人”就是尊重自己,因为这个“可怜人”也许就是前生或者来世的自己。 在我们国内只要大家提及人妖和同性恋,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强烈的鄙视和歧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人妖也好,同志也好,拉拉也好,他们只是和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不同而已,就好比左撇子一样,我们能说左撇子是变态么?只要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没有对我们主流大众造成伤害,只要他们的所作所为没有干扰到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他们去过他们自己的生活有什么不好?我们又为什么要自以为正义的在他们伤口上撒上一把盐? 要知道在经过长达100多年的科学研究之后,世界卫生组织1992年确认,同性恋是属于少数人的自然现象,并不再将其列为心理障碍。所以,现在同性恋又称为同性爱。中国仅仅是在1997年才真正地将同性恋行为非刑事化,更是在2001年才把同性恋者从精神病患者的名单上删除。 祖国犹如此,我们芸芸众生何以堪?消除偏见,尊重这个充满差异化的世界,不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别人身上,尊重他人的“不同”,君子和而不同。 暹罗后话 2014年的4月份,我离开了泰国。近几年,泰国局势动荡不安,泰国的经济支柱旅游业估计也会衰退很长时间,对泰国人民来说经济变差恐怕才是最可怕的。所谓的号称为人民摇旗呐喊的政客其实也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而采取民粹主义,煽动东北部的农民,真正上台了是否就真去为贫穷的农民做事,我个人深感怀疑。社会和谐是十分值得珍惜的,一旦被破坏,要重建绝不容易。我担心泰国如今的城乡分裂,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期间政治上会动荡,经济上会停滞,农民的生活只会比以前更难改善。 60年前的暹罗很幸运地躲过了战后同盟国的制裁: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暹罗政府和军国主义的日本勾勾搭搭,1941年12月7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日本和暹罗签订《日泰攻守同盟条约》; 1942年1月25日泰国宣布向英美宣战;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暹罗英明无比的随即在翌日宣布“暹罗1942年的对英美宣战宣言无效”。暹罗是极其幸运的,因为暹罗的“宣战无效”宣言被居然被同盟国承认了; 1949年暹罗改名泰国,仿佛在告诉世界,昔日的暹罗已经成为历史,现在新生的泰王国洗心革面,浴火重生。后来泰国经济稳中发展,居然成为了东南亚国家中唯一拥有航空母舰的国家,虽然是小型航母,但是也在东南亚中赚足了眼球和自豪感。真的很难想象如果暹罗被认定为是法西斯同盟国战败国,那就惨了,绝对难以逃脱巨额的战争赔款和战后的经济制裁,后果真是很难想象。佛祖在60年前显示了他的大能,庇护了泰王国一次,希望这次泰国能再次“吉人自有天相”。 赠你一株扶桑花——马来西亚篇 给我一片天空 一片成熟的紫色天 别让酸雨淋死了我的梦 别让烟雾遮蔽了我的真诚 请别叫我内心天然的热带雨林 让位给一栋栋冷漠的洋灰钢骨 我把平和的心曲通过一管牧笛 悠悠的回荡在晚风夕照里 ——马来西亚华裔诗人田思《给我一片天空》 这里有着让我们伤心不已的马航MH370; 这里是世界上除了中国和新加坡之外,华人比例最高的国家; 这里可以在世界最大的森林保护区零距离接触婆罗洲人猿; 这里古老的婆罗洲岛上有着当今世界上唯一还靠燃烧木柴为动力的蒸汽火车; 这里的亚庇湖畔有着全世界最可爱的粉色水上清真寺,湖面上如油画一般的粉色倒影和建筑本身交相辉映,与蔚蓝天色空相衬,放眼全世界,集小清新、神秘感、庄严肃穆为一体的清真寺屈指可数,这座清真寺可谓十分独特。 多种不同文化的汇集使这个以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国家有种独特而又神秘的魅力,如同虽然包着头但却不蒙面的穆斯林女孩。在这里,可以探索到亚洲最古老的三大文明——华、巫、印大熔炉的精髓。 这里就是马来西亚。 从泰国曼谷飞往马来西亚吉隆坡的票价难以置信的便宜,含税只要人民币区区240块钱,反正我乘坐亚航前往尼泊尔必须在马来西亚中转,既然中转和直飞的票价是一样的,因此我离开泰国后的下一站就选着了马来西亚。 东南亚各国的首都大多数都历史很悠久,缅甸前首都仰光,有着大约2500年历史。老挝首都万象,历史长达2400年,越南首都河内,大约1000年历史;印尼的雅加达,大约500年。吉隆坡是一个例外,在这个年轻的国家当之无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100年前的吉隆坡都是丛林莽莽,甚至还有很多危险的昆虫和动物,几乎没人居住,更不用说什么历史底蕴、人文气息。吉隆坡Kuala Lumpur,在马来语里就是“泥泞不堪的河口”的意思,李光耀的曾祖父登上这块土地的前后几年间,才陆陆续续有不少中国人划着原始的木船来到这里。据说当时首批80多名华人,在到达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死了快70人,不是被野兽咬死就是生病无法医治活活病死,然而,就通过这么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终于在这里发现了锡矿,从此吉隆坡才有了发展的基础。 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现在走在吉隆坡的街头,迎面走来一位穿着热裤、紧身背心的华人女孩,她旁边还有一位穿着飘逸白色长裙带着粉色头巾的穆斯林女孩,后面还跟着一位身上裹着印度传统纱丽略显肥胖,额头点着一颗红痣的印度裔女孩,她们都是马来西亚人,街头的时尚跨越了不同的种族,大家展示着属于自己民族的美丽,每个人也都发自肺腑地觉得,这些差异化的美丽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 我把平和的心曲通过一管牧笛,悠悠的回荡在晚风夕照里 娘惹?娘别惹我? 马来西亚拥有亚洲种类最多且属于不同文化和烹饪方式的美食。在大马进食可谓是肠胃的一次大探险。从香味浓郁的马来佳肴,到热气逼人的中式美食,再到辛辣刺激的印度料理,任君选择。此外,独一无二的娘惹(Nyonya)料理,是融合了华人与马来人烹饪精华的集大成者。 娘惹?这是什么名词?是娘别惹我的意思么?当然不是。 2008年,一部反映南洋娘惹人生活的电视剧——《小娘惹》一经播出,即在华语地区引起了阵阵涟漪。因为《小娘惹》除了跌宕起伏的情节紧紧抓住观众的眼球外,剧中多次出现的娘惹菜,其制作的繁复及艳丽精致之美,令人叹为观止。 马来西亚自己的史记——《马来史》中记载着,大约六百年前,明成祖朱棣的一位汉丽宝公主与五百名随从远嫁南洋到了满剌加王国,嫁给了当时的国王,开启了两地的商务往来和文化交流,但是我们的《明史》对此毫无记载。自从郑和下西洋后,越来越多的汉人移民南洋,这些汉人和当地的马来人通婚,他们所生的下一代,男的通称“巴巴”,女的通称“娘惹”。娘惹一般为大家闺秀,足不出户,大多在厨房消磨时光,因此,娘惹们在出嫁前大都精于厨事。娘惹菜承续了中国菜的丰富底蕴,又有着马来料理的大胆奔放。 新加坡国父李光耀的妈妈就是就是一名标准的娘惹,特别擅长做娘惹菜,甚至她还出版了一本书叫作《李妈妈食谱》,当年正是靠着她出色的烹饪手艺,帮助李光耀争取到了二战后前往英国剑桥大学读书的船票:1945年9月,日本投降,李光耀终于可以去剑桥上学了,但由于通往英国的航道还有水雷,开往伦敦的船运服务迟迟未开。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年,恰逢一艘英国军舰停靠在新加坡港口补给,李光耀的母亲毛遂自荐去军舰上给这些当厨师,并且她做的美味佳肴受到士兵的一致好评。几天后该军舰要返回伦敦了,绅士出生的舰长觉得实在是不好意思,提出要给李妈妈80英镑以作为酬劳,李妈妈是坚决不要,在舰长和士兵坚持下最后手下了这笔钱,要说李妈妈不愧是聪明人,第二天李妈妈用着80英镑买了一大堆水果送给了该军舰上的军官让他们在路上带着吃。这下绅士舰长彻底被李妈妈感动了,他和李妈妈说,既然她不喜欢钱,那么他可以力所能及的帮李妈妈一个忙,这时候李妈妈才说出了自己的真正目的,她说他儿子被英国剑桥大学录取了,可是开往伦敦的客船航线迟迟没有开通。舰长听了哈哈大笑,他二话不说,亲自开着吉普车前往李光耀家里接他去登船,李光耀一时间风光无限,大英帝国海军舰长亲自接李光耀去剑桥读书,这件事情在当时传为一段佳话。 此外,马来西亚本地著名的美食还包括Roti Canai,是以一种以面粉搓揉成薄片,再在铁锅上烤制而成的香脆煎饼。吃时勿忘加上一杯Teh Tarik茶从一个杯被隔空倒入另一个杯中,使它更香滑可口。蘸着咖喱,吃着印度传统薄饼,喝上一大口印度拉茶,那真是“对茶当歌,人生几何!” 东方的直布罗陀——马六甲 我国伟大的财经作家宋鸿兵先生有句名言:“货币一贵一贱,正面绽放鲜艳,背面流淌鲜血。”这句话同样也适用于海峡,海峡灯火通明、一片繁花似锦、绽放鲜艳的背后也流淌着鲜血。 海峡是指两个水域之间的狭窄水上通道。由于它是海上交通要道、航运枢纽的“咽喉”,所以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 波罗的海峡,波罗的海出口,是北欧重要航道,也是俄罗斯与欧洲贸易的重要通道。 当年沙皇时代的彼得大帝一世为了使俄国从陆地走向海洋,从北极熊成为全球鹰,成为一个世界大国,那首当其冲的就是找到并拥有一个出海口,为了这个出海口彼得大帝带领俄罗斯征战21年,最后终于在涅瓦河畔的一片荒岛沼泽上,在处于多年宿敌瑞典人的步枪射程之内的地方,彼得大帝用他超凡脱俗高瞻远瞩的眼光和钢铁般的意志建造起一个新的首都——圣彼得堡。在边界上、敌人的枪口下建设首都,足以可见一个大国拥有一个出海口是多么多么的重要。 霍尔木兹海峡,波斯湾出口,连接波斯湾和印度洋,是海湾地区石油输往世界各地的唯一海上通道。 直布罗陀海峡,地中海出口,沟通地中海和大西洋的唯一通道,和地中海一起构成了欧洲和非洲之间的天然分界线。 德雷克海峡,以16世纪英国超级大海盗船长弗朗西斯·德雷克命名,是世界各地通向南极的重要通道。 白令海峡,连接太平洋和北冰洋的水上通道,也是两大洲(亚洲和北美洲)、两个国家(俄罗斯和美国)的分界线。 还有就是我们亚洲有着“东方直布罗”之称的马六甲海峡。 要说马六甲是个福地,那的确实至名归,它偎依在马六甲海峡的旁边,数千年来这里一直仿佛冥冥之中有着神灵的庇护,没有受到任何涨潮和海啸的危害,常年风平浪静。古往今来这里一直是全世界屈指可数的最受欢迎海港之一,这里曾经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咽喉要地,是历史坐标。 1396年,一名来自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的王子打猎时在一棵树下休息,他的猎狗将一只小鹿逼到绝境。出于强烈的求生本能,这小鹿却反而将猎狗赶进河里。苏门答腊王子十分钦佩该鹿的勇气,看到所处之地山清水秀,他决定在他坐的地方建立一个新的王国。因王子在树下休息的那棵树,当地人叫马六甲树,他就以这棵树的名字将这里命名为马六甲,他所建立的这个王国命名为满剌加国。 后来他觉得这块风和日丽的港湾大有前途,他把这里定为自己国家商船的补给基地,从此揭开了马六甲走向繁荣的新篇章。慢慢的马六甲这个小渔村吸引来自爪哇(现在的印度尼西亚)、印度、阿拉伯和中国的商船来此停泊中转,马六甲慢慢就从一个小渔村成长为整个亚洲地区最重要的港口。 要说马六甲是悲伤的血腥之地,也毫不夸张。自古以来这些战略意义非凡之地,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 马六甲作为亚太地区的战略要地,引来了无数列强垂涎三尺。 1375年,犹太人贾·克雷斯奎父子在葡萄牙绘制出当时全世界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海图——加塔兰世界海图。 1405年,我们的航海家郑和下西洋。 1492年,意大利人哥伦布第一次踏上了美洲大陆,人类开始进入大航海时代。 1511年,葡萄牙人发现了这里,小小的马六甲王国如何能抵挡得住葡萄牙人的攻势?很快这里沦为葡萄牙殖民地,并成为葡萄牙人在东印度群岛扩张的战略基地。 1641年,有着“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人来了,打跑了葡萄牙人,这里又沦为了荷兰人殖民地。 1795年,如日中天的大英帝国来了,马六甲又沦为成为大英帝国殖民地一部分。 1941年,国内资源严重缺乏,工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海上贸易的日本大胆偷袭珍珠港,在第二年日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占领了马六甲,印尼及菲律宾,控制了他们的海上生命线。 直至1956年马来西亚宣布独立,其仪式就在选着了在马六甲的举行,马六甲在马来西亚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郑和走了,留下了三保庙、广场上的郑和宝船以及“娘惹”文化。 葡萄牙人走了,留下了山上的圣保罗教堂和圣地亚哥城堡,以及葡式炮台(不是葡式蛋挞!)。 荷兰人走了,留下了著名的荷兰红屋,和基督教堂。 英国人走了,留下了广场中央的维多利亚女王喷泉和钟楼。 日本人走了,什么也都没留下!硬要说留下了什么?那只有屈辱和眼泪。 初到马六甲,街上道路整洁,秩序井然,各式风格建筑让人眼花缭乱,有葡式、英式、哥特式、巴洛克式和拜占庭式,让人感觉仿佛来到了欧洲的某一小镇。 可是仔细一观察,这里又无时不刻不体现着浓浓的中国元素。 街边贩卖自制王老吉的华人小贩骄傲地告诉我:“你们中国的那种甜甜的王老吉是为了迎合现代人口味改良后的王老吉,一点都不正宗,只有我家自制的这种喝起来苦苦的王老吉,才是最正宗的王老吉,清热下火功效绝对一流。”我花了1.5马币(人民币3元),买来一杯一尝,果然很苦很涩,仿佛中药一般,此时为救死扶伤而在山上尝百草的李时珍前辈和远古神话传说里神农氏前辈的光辉形象浮现在了我脑海里。 改良后花团锦簇可爱版得人力三轮车在广场到处载客,让人不禁感觉好像是回到了上世纪30年代的老上海滩。 夕阳下的马六甲海峡,海水仿佛凝固,一片金黄,带状的云朵,犹如被画家涂上了颜色,变成了七彩云霞;岸边高大的摩天轮,在晚霞的衬映下,显示着美丽的剪影。 黄昏时分,华灯初上,明月挂上了天空,马六甲河岸两边各色酒吧和娘惹餐厅开始了营业,依稀让人感觉仿佛回到了我们的江南乌镇。 马六甲虽没有首都吉隆坡的车水马龙、摩肩接踵的人流、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但它却有着厚重的历史。古城始建于1403年,曾是马六甲王国的都城。 马六甲正是以其独特的多元文化和古建筑,终于在2008年申遗成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人无再少年,花无百日红,古代商贸的兴盛未能延续滨海之城马六甲的繁荣。长达300多年的殖民统治,泥沙冲刷导致马六甲河道变浅,加上20世纪80年代起马来西亚槟城、巴生,以及新加坡等周边港口逐渐兴起,千年“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马六甲渐渐衰落。 马六甲只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象征,是历史坐标,不可能再重回当年的繁华。”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竞争力研究所所长陈博士认为,马六甲作为港口的功能已完全被新加坡等新晋大港所取代,向旅游转型是它新的出路。 古老的马六甲河依旧缓缓流淌,遥望河畔上的红色钟楼,时针还在一圈圈不停转动,尽管回不到那曾经的繁华,却将马六甲带进一个崭新的时代。 “下西洋”与“大航海” 马六甲城郊有座三宝山,那是为纪念中国英雄郑和而命名的。因为郑和前辈的小名叫三宝,所以这座山被称为三宝山,山下的庙也被称为三宝庙,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屋顶飞檐,彩龙戏珠,一片祥瑞之气。因为据说这里建庙的主要材料,哪怕是一砖一瓦,都是从中国运来。庙四周大树环绕,林木蔽荫,十分清凉。庙内有郑和手握宝剑的石雕像,微微隆起的腹部,已经被游客摸得油光铮亮,因为郑和前辈是来自西域的“色目人”,出身卑微却能做到“内侍中无出其右”深得朱棣皇帝的器重,所以大家相信,摸摸郑和的将军肚,可以保佑自己官运亨通。 三宝庙门外有口三宝井,为郑和率士兵所挖。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每逢大旱,许多井都干枯,唯三宝井清冽之水不断,为百姓造福。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咱们中华名族最伟大的航海家——七下西洋的郑和先生,西域回族人,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他毕生都以去麦加朝觐为终极的理想。因为出身于穆斯林世家的郑和,作为中国船队的主帅却不得不留在了古里国的岸上。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曾从中国云南起身经缅甸或越南,由水路前往遥远的麦加朝觐,来回一次往往需要数年时间,作为一名虔诚的穆斯林,他的祖父和父亲都以及去过麦加朝觐,他焉有不去的道理? 郑和是十分幸运的,他生活在了我们大明王朝最鼎盛富强的时候,就是燕王朱棣的永乐年间。并且还深的成祖的信任。本人是特别特别的喜欢朱棣这位出门贫寒的皇帝,即使他的帝位来得很不正当,是靠篡位得来的,虽然被灭十族的大才子方孝孺的那句“燕贼篡位”还“历历在耳”,但是笔者依然认为历史选择了朱棣,是我们中华子孙的幸运。 正如历史选择了当年的宋太祖赵匡胤赵大导演一样,虽然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完全是赵导演的自导自演,帝位同样来的不正当,但是我依旧是那句话。历史选着了赵匡胤,是我们华夏子孙的幸运,不过赵大导演的陈桥兵变,来的更文明一点,因为在没有流血牺牲,百姓也没有生灵涂炭的前提下,就成功实现了后周政权到大宋政权的平稳过渡。 《明史·成祖本纪》中评价明成祖:文皇少长习兵,据幽燕形胜之地,乘建文孱弱,长驱内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后,躬行节俭,水旱朝告夕振,无有壅蔽。知人善任,表里洞达,雄武之略,同符高祖。六师屡出,漠北尘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 那时候在一代明主朱棣的带领下,郑和每次下西洋,随船队来中国的各国贡使、国王等都大量增加。1423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航的时候,船上载有16国1200多名使臣及其家属。到永乐晚期,来朝贡的国家超过三十多个。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万国来朝”。没有大明永乐年间国家的富庶,哪有后来郑和的七下南洋?要知道当年的郑和宝船下西洋,绝对是一个“土豪中的土豪”才能玩得起的游戏。 要说郑和是不幸运的,那就是郑和在长达28年的远航中,率领的船队曾经数次抵达红海,与毗邻也门的沙特阿拉伯仅有咫尺之遥,但身为主帅的他不能离开船队前往麦加朝觐,不无遗憾地数度与麦加失之交臂。就在当年明朝第七次也是最后一次远航中,郑和留在印度古里的郑和去世了。 有关这段历史还有一个版本,认为郑和七下西洋的途中3次率船队到达与沙特接壤的也门,其中有一次船队抵达今天的沙特阿拉伯的吉达港后,郑和一行改骑骆驼经过4天的艰难跋涉,终于到达了麦加朝觐。 虽然这个版本没有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但我宁愿相信它是真实的,希望虔诚的回教徒一代伟大的航海家郑和最终实现了自己毕生的夙愿,死得其所。 60多年后,1492年,年轻的哥伦布船长也出发了,他第一次远航时,只有87名水手,3艘船,其中最大的旗舰“圣玛丽亚号”不过250吨,仅为郑和宝船的1/10。规模最大的是1493年的第二次美洲行——“船员为2500名,船只17艘,仅为郑和船队人员和船只的1/11”。 1497年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的葡萄牙达·伽马船队,只有160人,4艘小帆船,其主力旗舰仅120吨,全长25米。 1519年进行环球航行的西班牙麦哲伦船队,也只有区区265人,5艘小帆船,其中两艘130吨,两艘90吨,1艘只有60吨,“加起来的总吨位也不过是郑和一艘宝船的1/5”。 论出行规模,我们的郑和船队是哥伦布船队的10倍,是麦哲伦船队的5倍,早已远远的把什么麦哲伦,什么哥伦布远远的甩开好几条街。可是伟大的改变人类文明进程的大航海地理大发现时代和我们中华民族几乎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在近代文明史上,我们中华文明就这样错过了天赐良机。 西方史学大家李约瑟教授在仔细研究了郑和船队之后也无不感慨地说:“中国明帝国时期拥有整个亚洲最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而郑和船队的规模可能比整个欧洲的海军之和都要庞大。但受时代所限,中国人当时对‘蓝色国土’认识不足,缺乏整体的经营和长远的规划,留下了许多遗憾。” 郑和前辈下西洋活动,总体上说主要是出于政治目的,一是“寻找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建文帝的下落”,以去成祖心病;二是“耀兵示富”,宣扬国威,促使诸国来朝。 虽然我们的“七下西洋”表现出对海洋的亲近感和对各种有邦国和平友好的态度,即使在当代也是很宝贵的人文精神。非常非常可惜,我们当时的封建经济“没有对海外商品和市场的需要”。如果我们也是地理大发现的成员国甚至主导发起国之一,那么自由贸易主义就会在中国形成,那么甚至“日不落的帝国”很有可能就是我们中国,我们也就不会在100年后被西方各个列强揍得体无完肤,完全没有一丝尊严。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希望我们这一代人不要想以前的明代清代晚期的政府一样,对新鲜事物充满了排斥情绪,越是失去了好奇心和探索欲,越不敢想象,越把自己禁锢在死的知识和经验里,思维越是萎缩,终于成为不敢想不敢说的人,于是被社会称誉为所谓的成熟。 “马来西亚的华人在追求什么?” 马哈蒂尔·本·穆罕默德 阿卜杜拉·艾哈迈德·巴达维 穆罕默德·纳吉·阿都拉萨·阿卜杜拉·拉扎克 …… 看到这些奇怪又熟悉的名字,大家是不是以为都是阿拉伯人的名字呢?其实这三个都不是阿拉伯人的名字,他们是最近的三任马来西亚总理的名字。没错,他们都是穆斯林。这从另一个侧面显示出,马来西亚是全亚洲最大的穆斯林国家。 2013年5月5日。 马来西亚举行国家大选,这是自1957年马来西亚脱离英国殖民统治获得独立以来最激烈的一次选举。前副总理安瓦尔领导的反对派人民联盟与现任总理纳吉布的国民阵线支持度非常接近,有可能出现自国家独立后55年来首次政党轮替。一开始反对党领先,眼看大马就要变天。 此时,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投票所里竟然悄悄混入根本没有投票资格的非大马公民的孟加拉籍外籍劳工,大选在下午5点理应关闭结束投票,但是很多地方小区的警察竟然还在护送一车又一车的外劳“幽灵选民”涌入投票所进行“投票”。 好戏还没有结束,正当大家开始焦急的等待重点选区——文冬市统计选票结果的时候,结票所突然停电了,一片漆黑过后,来电了,突然发现一个新票箱,统计选票的官员表示那是一开始被大家遗忘的邮寄来选票箱。后来进行了重新计票,然后现政府在这个“天外飞箱”的帮助下不可思议的反败为胜,彻底的羞辱大部分华人支持的反对党,这就是马来西亚的民主。 对于许多人马来西亚人来说,生活开支增加了,政界贪腐成风,以及两大少数族裔——华人和印度人面对的不平等待遇,这些都是选民们提出的不满以及对未来的诉求,而马来西亚反对党则巧妙地打出了这样的“种族牌”来争取支持他们,更确切地说这是一张“阶级牌”。 反对党领袖安瓦尔在投票结束后立即声称取得胜利。 但是安瓦尔笑得太早了,笑到最后的显然不是他。 马来西亚发行量最大并且亲马来人的报纸之——《前锋报》在一条通栏标题中赫然写道:“华人还想要什么?” 马来西亚政府实行歧视华人的不公平教育政策是造成华裔人才流失是不争的事实,而离马来西亚一水之隔的新加坡显然是得益者,许多新加坡优秀的国会议员,政府官员和部长都是马来西亚移民。例如:新加坡现任发展部部长许文远,是槟城钟灵中学的毕业生,他凭新加坡政府颁发的哥伦坡计划奖学金到澳洲深造,毕业后就留在新加坡,新加坡前国会议员伍碧虹也是马来西亚移民。 早在2004年,这个华裔人才大量外流地问题引起了当时马来西亚青年及体育部华裔副部长翁诗杰的注意。他认为,马来西亚国内的奖贷学金不足,造成大马华裔人才流失。因此,翁诗杰建议马来西亚国内华团组织设立奖贷学金以供华族学生申请,协助马来西亚留住华人人才。 而据当今大马网站报道,大马的首轮专业人士移民浪潮在1970年代出现,估计在过去30年里,大马约流失了100万名专才。公正党总财政部长梁自坚也说,1970年马来西亚的人均收入与新加坡,台湾及韩国相近,而40年后的今天,新加坡的人均收入是大马的4倍,韩国是大马的3倍。马来西亚的一些保守主义的政策已经导致大马人才外流,行政与工作效率偏低,并引发贪污及腐败地问题,国家也失去竞争力。 2014年的马航MH370事件,让全世界看到了马来西亚政府的无能和腐败。 马来人的政党最好反思一下,2013年的大选让安瓦尔领导的反对党民联获得迄今最佳成绩的原因是什么?马来人在大民族沙文主义下形成的马来人负责做公务员做官,而华人和印度人只负责经商,负责给当地上税的这种不公平的模式显然不能持续,这时候新的政府是不要要与时俱进的做出点?巫统可能是一个保守内向的政党,这点没错,但是希望新的领导政府能有勇气和魄力自我革新,不要那么眼光狭隘,从而领导马来西亚步入下一个经济发展阶段,带领这个年轻的国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别再说Anyong Anyong Hasayyo(你好), 我来自JB(新山)靠近Singapore(新加坡)。 别再说Kamsa Hami ta(谢谢)什么? 我是Malaysia(马来西亚)的Chabor(女孩)。 我明白Kimchi kimchi(泡菜)好吃唷, 但我比较爱Cendol Keropok(炸鱼饼)。 我只会Angmo(英语)华语Melayu(马来语), 请别再说me from韩国, 我是Malaysia(马来西亚)的Chabor(女孩)。 2014年,来自马来西亚华裔小清新朱主爱的这首《我不是韩国女孩》中可爱、俏皮、欢乐无比的歌声,仿佛春风拂面般吹动了人们内心深处那根纯真而又快乐的琴弦,吹走了马航事件给人们带来的阵阵阴霾。如同当年秀兰邓波儿的踢踏舞一般,踢走了美国大萧条时期压在人们心里的层层烦恼,希望大马的明天能像新加坡那样样,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团结一起把马来西亚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背包客的天堂——尼泊尔篇 每个人最核心的部分不是肉体 也非神经 而是通过它们闪耀着的人性光辉的意识 往内观察身心实相 安详面对生命起伏 愿众生脱离痛苦 愿你们体验安详、和谐及快乐 ——S。N.葛印卡 这里是释迦牟尼佛陀的诞生地; 这里有着佛教徒心中的圣地——蓝毗尼; 这里的人民每年几乎把1/3的时间都用来祭祀; 这个国家有着非亲临其境而不能体验的淳朴和神秘; 这里虽然国土面积很小,却有着世界上14座高峰的其中8座,是全球登山运动爱好者的天堂; 这里从北边海拔8000多米的世界屋脊,到南部海拔接近海平面大约70米的谷地平原,拥有变幻莫测的气候和多姿多彩的自然美景的同时,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世界上最适合徒步旅行的国家之一; 这里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融合佛教、藏传佛教、印度教三教的宗教国家——尼泊尔。 4月23号离开马六甲前往吉隆坡LCCT,然后搭乘亚航飞往号称佛比人多的加德满都,之所以选择去尼泊尔因为三个原因; 一、尼泊尔能拿到落地签; 二、可爱的亚航开通了前往尼泊尔的航线,票价便宜,从吉隆坡到尼泊尔只需要600块人民币; 三、我在网上报名了五月一日的vipassana meditation内观禅修的十日课程。 为什么我会去想体验这个神秘的异国他乡内观禅修的文化呢?这个说来要追溯到我的童年。当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当时85后甚至80后的这一代男孩子,无一例外全是《圣斗士星矢》的铁杆粉丝,如果哪个小朋友能有一套圣斗士五人的模型,那简直是土豪到爆了!我也是《圣斗士》的骨灰级粉丝,最喜欢的是凤凰座一辉,虽然他戏份少,但是他每次出场都干净利落解决问题,一辉那自信而又放荡不羁的背影让我为之着迷不已。 我的第二个偶像就是“最接近于神的男人”——黄金圣斗士沙加,黄金十二宫中的处女座沙加那冥思打坐金光闪闪如同神一般的光辉形象深深刻印在了我童年的记忆里,直到今天。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被那远方遥远的文明古国印度的这种神秘的冥思文化所深深吸引,据说这种古印度的冥思能净化人的心灵,让人在纷纷扰扰的大千世界中,找到安静而又祥和的自己。正好这次终于有机会开始自己的间隔年,路线上正好经过尼泊尔,我就毫不犹豫在尼泊尔内观禅修的官网上报了名。 但想象总是最美的,很多时候往往事与愿违。 刚一到达尼泊尔加德满都国际机场,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地方怎么会如此贫穷和落后?有人说吉隆坡的前廉价机场LCCT屌丝,有人说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机场屌丝,确实科伦坡机场不怎么样,我2012年抵达科伦坡机场时就发现偌大的机场里面,居然居然只卖着电饭煲和电风扇!更不要说什么奢侈品了,这买电风扇到是略微可以勉强去理解,赤道上的海岛国家天气炎热嘛,游客买个电风扇凉快凉快,可是个我实在是想不明白面向离开或者抵达斯里兰卡的游客卖电饭煲是个什么概念?怕游客水土不服吃不惯斯里兰卡的饭,自己带米饭过去焖米饭吃? 不过,加德满都机场的落后比科伦坡机场有过之而无不及。 交了40美刀办理好落地签后,我去找ATM取当地货币,可是连续换了两家不同银行的ATM,我持有的招商银行visa金卡完全无法取钱!这下我开始慌了,因为就在三天前,我在马来西亚马六甲的某个ATM上就无法完成取款,当时判断是偶然,没太当一回事儿,可是现在怎么办?我已经从早上5点起床到下午5点,整整12个小时内就吃了40克的花生米,由于自己太精打细算了,登上离开马来西亚的时候身上只留了5马币,飞机上不能刷卡,完全吃不起18马币的空餐,只能买得起亚航上最便宜的花生米。 不过还好,我身上还有60美金和30块人民币,目前我能做的就是把这30块人民币换成当地的货币,然后买点吃的,再打车去我定好的在加德满都泰米尔区的酒店,那60美金是留着支付未来几天的旅店费用。祖国强大了就是好,人民币在尼泊尔是抢手货,是硬通货,刚刚问了第一个当地人,他就很乐意和我兑换,可是他只给我10比1的汇率!这也太黑了吧,我来之前刚刚查询的汇率是16比1啊!经过一番的讨价还价,以12比1成交。 终于有钱花的感觉很爽!兴高采烈地花40卢比在机场旁边的点心饮料小卖部买了一块豆沙馅的面包,幸福感油然而生。 后来打国际长途询问招商银行的客服,招行给我的答复是,他们的系统判定我在吉隆坡LCCT机场汇丰银行上的一笔取款为风险交易,所以系统自动冻结了我的账户。 我觉得这个说法很荒谬,首先我实在想不通我在机场的大银行ATM上取钱怎么就是风险交易了?其次即使是我国内手机打不通了,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给我发邮件告知与核实?仅仅凭借自己的判断就冻结了账户?之后态度还莫名的理直气壮,对给我造成的麻烦完全不提任何的补偿,失望至极。 尘土和众神共舞的城市 在传说中的那个远古时代,某个地方的河谷是一个巨大的龙潭湖,当地的人们为了生存,只得聚居在河谷两旁的高山上,起居出行十分不便。 有一天,文殊菩萨路经这里,得知百姓疾苦,便挥起神剑,辟开一座大山,形成一个巨大的峡口,于是湖水沿峡谷倾泻而出,形成一个富饶的谷地。这里的百姓欢天喜地,纷纷来到这块谷地,种起庄稼,修建房屋,定居下来,人越来越多,慢慢这里就成城市。这个地方就是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 同样的传说还有另一种版本,依然是传说中的那个远古时代,加德满都所在地依然是一片湖水,他的周围还是一片荒凉之地。 忽然有一天,湖中盛开着一朵熠熠放光的莲花。文殊菩萨认为这是释迦牟尼佛将出世的征兆,于是他听闻后决定前去参拜,他慈悲为怀,不避艰辛,率领弟子数十人,从由五台山徒步走到至尼泊尔加德满都,他为了走近莲花,用利剑劈开山崖,泻去湖水,移山填沼,带领当地老百姓建造城池,以迎接伟大佛陀降临人间。这便形成了后来的加德满都谷地。 加德满都“五步一庙、十步一庵”,有人把这座城市称为“寺庙之城”“露天博物馆” 尼泊尔首都加德滿都的海拔1350米,三面环山,泰米尔市区位于山间的加德滿都谷地之中,气候宜人,有“山中天堂”之美誉,这里可以让你的心灵世界一片宁静,仿佛这里是人间的天堂。 但当我到了加德满都市中心泰米尔区后,彻底惊呆了,虽然十分抱歉,但我对这里的第一印象真是糟糕至极。拥挤不堪熙熙攘攘的土路上到处灰尘飞扬,所有的道路都是土路,仿佛回到了至少30年前的中国,那些渴望来到尼泊尔“轻舞飞扬”的白富美们还是做好心理准备吧,除非你做好体验尘土飞扬的心理准备。 我非常好奇《等风来》这部电影是在加德满都的哪里取景的?我眼下的加德满都怎么会和《等风来》里的加德满都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 《等风来》这部电影有强烈的刻意美化艺术化处理的痕迹,可是有一点是原汁原味,那就是其特色的停电问题,每当夜幕降临必然停电,虽然很多餐馆咖啡厅都有自己的备用发电机,可是那毕竟是奢侈品,放眼望去整个加德满都几乎是一片漆黑,我记得小时候我家乡就经常停电,但比起加德满都来说,那真是差远了。 加德满都泰米尔区最大的特点就是庙多神多,走在泰米尔区的大街小路上,三步一小庙,五步一大庙,真可谓“庙宇和房屋一样多”。据说在尼泊尔共有3亿3千万位神祇,比他们本国人口还要多! 上世纪六七十年,这里曾经是全球知名的嬉皮士大本营。众多叛逆社会、向往放荡不羁生活号称“颓废而又垮掉的一代”的欧美年轻人高唱着“K。K。K.K.Katmandu”来到尼泊尔,他们旅居在这里,留着长发、抽着大麻、吐着烟圈、弹着吉他,曾经成了加德满都的一道奇葩的风景。随着社会文化的变化,即使是在今天欧美国家,嬉皮士也早已不再流行,加德满都曾经的欧美嬉皮士文化更是早已不复存在。 如今漫步到市中心,在杜巴广场的神塔台阶上坐一坐,喝一杯浓郁的尼泊尔奶茶或者酸奶,和当地人一样,望着广场中央神的使者们——鸽子群和熙熙攘攘的人群静静地发发呆,的确是人生的一大快事,迷迷糊糊中依稀可以感受到为什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幸福感是那么高。 或许是因为佛教之国千年文化的熏陶,街头无论是小商贩、老人、主妇还是司机,每个人脸上或带着微笑或带着恬适宁静,路上随处可见的是漫步在阳光下的行人,可以感受到她们在生活里的那份从容和淡定。 我住的旅店位在泰米尔区,一个床位一晚上300尼泊尔卢比,折合人民币19块钱,亲民的价格让我觉得很爽,这价格居然比2011年我在香格里拉旅行时住过的老谢车马店青年旅舍20元的床位还便宜。 第一便宜的地方要数斯里兰卡康提的那家缅甸僧侣住宿的同时也对游客开放的寺庙。双人间一晚700斯里兰卡卢比,因为当时我和另一个朋友合住,相当于一个人一晚上350卢比,人民币17块钱。 这个旅店的老板很不错,听说了我的情况,居然不收我的房费,说我可以一直在这里住,直到我等我解决了自己的银行卡问题后再付钱也不迟,这番话瞬间温暖了我的心灵。 很有趣的是当时我住的三人间里,住着一个美国人,一个越南人,还有一个我。很巧合的,三个国家彼此之间都有过战争,当天晚上我们讨论着各自眼中的“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和“美越战争”,在讨论这个很敏感的政治问题时,大家仅仅是交换看法而已,没有一点不愉快。 我说我们中国通过抗美援朝战争,和世界第一的美帝国主义打成了平手,带来的福利就是我们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 结果旁边的那位越南人实在听不下去了,打断我:“你们只是打平而已,我们越南和美国抗战了13年,并且还是打跑了美国,我们是打胜了美国,你看看我们国家现在的这个鸟样子,我们越南的女孩子都被当作商品卖到世界各地了,我们的国际地位提高了么?” 我瞬间无言以对。 当时旁边的美国人就说道:“不过你们的毛主席确实厉害,居然就敢这么在中国刚刚内战后百废待兴,最需要休养生息的时刻和以我们为首的国际联合部队狠狠干了一架,你们毕竟敢干,一点都不怂,从这个方面讲你们中国人还是很勇敢的!” 我觉得还是这个老美说对了,虽然我们在战后损失了一些国际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但是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敢于和“世界一哥”面对面,并且还取得了让全世界目瞪口呆的成绩,让我们本已脆弱的民族自尊心得到大大的提升。 我特喜欢《谷岳搭车去柏林》的主人公谷岳的那句话:“我们只能年轻一次,你不出去走走,你或许以为眼前的就是整个世界。” 在旅行中多去听听其他人站在不同立场、用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得出的不同的结论,这些不同的声音,我觉得比那些美丽的风景和沧桑的历史古迹更加有意义。 如何才算轮回 它从不生下,也不离去 它持久、永恒、原始 身体被杀时,它也不被杀 我想这个它指的应该是灵魂 ——古印度《薄伽梵歌》 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人类有了自己的文明以来,“死亡”就是一道无法逾越的迷思,千百年来,而为了消除人类对死亡的焦虑和恐惧,各大宗教都对死亡,以及用何种方式下葬才能帮助死者走向死亡后的那个美丽世界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5000年前的古埃及人发展出一种错综复杂的灵魂复活神学,因为古埃及人认为人是永生的,所以严厉禁止火葬,这也被闪语族广泛采用。后来的古巴比伦人认同并延续了这一人永生的理念,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没有把死者做成木乃伊。 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摩门教对待火葬的态度是基本一致的,甚至有的教徒会认为火葬是“神公然的敌人”,是“对神的公然亵渎”,他们反对火葬源于几个原因: 第一,死者的身体就像一个接受圣物的工具,其本身就是庄严神圣的; 第二,作为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它应该以光荣和敬畏的方法来处理,火葬被认为是对死者的侮辱,被视作是异教徒行为; 第三,耶稣当年就是被埋葬的,信徒们应该去追随圣人而选择土葬; 第四,身体与灵魂最终会复合团聚,而进行火葬等于否定了身体的复活。 只有在非常特殊时期才能被允许进行尸体火化,比如在中世纪欧洲,由于经常发生战争,有时需要同时处理众多尸体,或者是瘟疫或饥荒后,尸体容易造成疾病蔓延,所以必须马上进行火葬。 直到1997年,罗马天主教礼仪规章要求追思弥撒后才可以火葬,遗体出现作为一个象征,接受祝福和祷告。当弥撒完毕,尸体才可以火化,不会被认为是对死者复活的否定。 犹太教也是崇尚身体复活,这是主流犹太教的一个核心信仰。正统犹太教坚决不赞成火化,甚至犹太教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火葬行为。此外,特别是由于上世纪纳粹法西斯对犹太人大屠杀中,数百万被杀害的犹太人尸体都是在焚尸炉焚烧的,这种做法深深伤害了犹太民族的信仰、传统以及自尊。这使犹太教徒更加反感并反对火葬,土葬在他们眼里才是最好的归宿。 但是佛教和印度教却对火葬有不同的理解。 佛教承袭婆罗门教思想认为火葬乃正仪,佛陀释迦牟尼涅槃后,举行荼毗火葬,后来信徒皆效法之,佛教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印光法师有云:“不重皮囊,若埋土中,唯恐死者执着于其形骸肌肤,以致不能解脱,故以火焚之,则不眷恋而知四大皆空。” 大约1400年以前,在玄奘前辈的《大唐西域记之印度总述》中记载:“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曰火葬,积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水漂散;三曰野葬,弃林饲兽。”总之是没有土葬这一习俗。 大名鼎鼎的帕苏帕提纳神庙,国人将那里俗称焚尸庙,这里供奉着毁灭和重生之神湿婆神。位于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东部,距离今天已经有1600年的历史,这里也是印度教的圣地之一,有小恒河之称的巴格马蒂河正好流经这里,197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神庙入口的世界遗产纪念碑上写道:“这处遗产具有例外而又普遍的价值,从人类文化的角度视之,值得保护。” 这座神庙是如此的有名,影响力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尼泊尔国王的任何文告和讲话总是以“让帕苏帕提纳赐福与我们”来作为结束语。 “Pashu”是众生的意思,“Pati”是主的意思,合起来就是“芸芸众生之主”,在印度教里这个众生之主指的就是湿婆神,帕苏帕蒂可以理解为是湿婆神的另外一个尊称。 顾名思义这是一座印度教神庙,无法去印度恒河边上观看这个宗教仪式的朋友,可以来这里来了解和体会一下轮回的意义。这里和其他的很多举行宗教仪式圣地不同,这里居然可以让游客自由拍照,你甚至可以走到焚尸的柴火堆旁边零距离观看全部过程,甚至可以拍照和录像,没有人会阻拦你,这里也是许多女性游客不敢长久伫足之处。 焚尸庙 我和一个在青年旅舍认识的中国女孩在“焚尸庙”周围闲逛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没有锁的小门,我两人很好奇,就走了进去,结果惊讶地发现这里面真是别有洞天,居然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观景台,我们心里都暗自窃喜,这下节约了2000卢比折合人民币150块钱的门票钱。 沿着小恒河往观景台的方向走了大约200米,忽然从侧面过来两个尼泊尔年轻的小伙子,用着很拗口的英文告诉我们,我们最好付钱请他们做我们的向导,甚至还指着手机威胁着我说“如果你不请我们做向导,你们会后悔的”,我想他们一定是想敲诈点钱的骗子,我和那位中国女孩微笑地对他们说了几句“谢谢”之后大摇大摆进景区,完全不顾几个尼泊尔小哥在背后大声呼喊。 在我们景区观景台后,碰到了三个中国大陆来的年轻背包客,两男一女,一个男孩从对他亲眼看了藏民天葬的“勇敢事迹”而骄傲不已,另一个男孩戴着墨镜,用一个很夸张的围巾的脖子和脸部全部遮了起来,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把自己打扮得像极了加沙地带的“哈马斯”。他们的情况和我们一样,都是没有买票,从后面的小门进来的,不同的是他们是出租车司机把他们带到了这个后门,说从这里进来可以不用买票。我们五个人相互对视了一番,一起哈哈大笑。 好景不长,大约10分钟后,过来一个穿着制服模样的工作人员来查我们的票,我还在纳闷为什么他查票查的如此的精准?直接穿越过重重游客,一针见血,一剑封喉般来我们身边来查票?忽然我意识到是刚才的那两个尼泊尔小伙子告的密,其中“天葬男”见情况不对,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溜走了,那个工作人员直接抓着我和“哈马斯”不放,其他的两个女孩在那边一脸茫然,我估计那时候他们两个女孩子已经蒙了。那个工作人员哇啦哇啦说了大约五分钟的英文,大概意思就是:“你们的票在哪里?你们必须补上五个人的票价5000卢比,要不就马离开。” 在这难熬的五分钟内“哈马斯小哥”居然淡定的如同佛陀附体一样,一言不发,我心想暗自佩服这个哥们的定力。最后那个工作人员明显是耐心用完了,指着远处的检票口说:“滚出去!现在就滚出去!” 我心想看来是装不下去了,那就去买票吧。我们两个跟着那个工作人员往外走,刚走到一半的时候,那两个警告我们的尼泊尔小哥从后面追了过来,笑着对那工作人员哇啦哇阿里地说了几分钟话,然后他把我和“哈马斯”还有工作人员带到一个没有人看得到的小角落里,微笑着对我说:“哥们,别紧张,原票价格5000,现在你只要出3000卢比给这个工作人员,一切就OK了,没人会在查你们票的”然后用手指做了钱的手势。 我此刻终于弄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原来那个后面的小门是他们故意开着的,让游客不买票进来也是故意的,那两个尼泊尔向导和工作人员其实是一伙的,他们早就里应外合,就这样的侵吞这国家的资产,就这样的把本来应该属于国家的门票收入偷偷折价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我看了看旁边的“哈马斯”,此刻“哈马斯”依旧是一脸的淡定…… 搞明白这一切后,我心里就有底气了,他们不外乎是要钱么,我决定开始砍价,心想反正无论我们出多少钱,都是你这几个家伙的私人黑钱,都是你们的利润。 “1000 lubi!” “What?Are you playing with me just for fun?I am not a kid。” “Ok。 Take it easy my friends。1200!” “1200 for what?You are a group。 5 person!3000!I give you a half price。” “Yeah, half price is 1500。 I think this is a good price。Very very nice price for you。”我故意把半价说成了1500,想看看这家伙的数学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 “Wait, wait。 I think there is something wrong。half price is 2500!Not 1500!” “May be you are right。 Let us have a middle price, not 2500,not 1500.2000 is ok?Last price。2000RS is all for you。Nothing for the goverment。Ok?You happy, me happy。” 在征得另外两个女生的同意后,我把2000卢比悄悄放到了那工作人员的手里。 那个工作人员终于开始笑了,他环顾了一下左右,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了句:“不错嘛,小伙子”然后笑纳了那2000卢比,并且告诉我们如果有人来找我们麻烦,我们可以去找他,由他来摆平这些事情。 此刻我身边的“哈马斯小哥”依然一脸的桀骜不驯,依然冷酷的面对这一切。 把这些搞定后,我非常好奇地问他为什么定力可以修炼到这个境界,我觉得他是定力超群,城府极深,揣着明白装糊涂,确实是个低调的高人。 这时候“哈马斯小哥”才告诉我其实他是真的什么都听不懂,他英文真的超级烂。 …… 我彻底无语。 最终我们用2000卢比买到了5个人的原价5000卢比的票,相当于打了4折,我在自己内心窃喜的同时,也为尼泊尔这个国家的腐败而感到焦虑。毕竟我们节约下的这3000卢比本来是属于尼泊尔国家的财政收入的,这也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另外一种形式吧。 查票的工作人员走后,那个“天葬男”不知道从哪里神不知鬼不觉钻了出来,我和“哈马斯小哥”还有“天葬男”坐在观景台边,和这里的小猴子一起蛮认真的观看者印度教徒焚尸全部过程,足足看了两个多小时。可是另外两个女孩子就惨了,她们无法适应这种血腥的宗教仪式,没有几分钟就拿着相机跑到其他地方给古建筑拍照去了。 “焚尸”程序是这样的: 一、先在家里防腐,供奉13天,之后由死者亲属抬到焚尸庙; 二、开始火化之前,先给死者净身洗脚,剔除毛发,为的是死者能干净体面的到达天堂的那块净土; 三、搭建焚尸台。用很多经过特殊处理木材垒5层高,这种经过处理的木材在燃烧的时候散发的气味能够掩盖掉尸体燃烧时候的臭味,每层代表一个世界。然后把一种奶油和香料的混合物洒在柴堆上。然后后把死者放在木材堆上面; 四、最后为死者进行祈祷和祝福,开始吟唱印度教典籍中的古老经文,经文的大致内容是愿死者依附神的膝下,并早日解脱; 五、在死者的身体上覆盖鲜花、香料后由男士点燃火化。 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小时,亡魂化作青烟,骨灰撒入眼前这个小恒河,了结一生,然后轮回到另一个世界。 不得不提的是,虽然2006年尼泊尔宣布从此成为世俗国家,废除了印度教的国教地位,也就宣告了彻底废除了种姓制度,但是在这里,种姓制度依然存在,种姓不同的死者要放置在不同的火葬台上火葬。 也许是我在夏季五月份来到加德满都的原因,巴格马蒂河水基本已经快要断流了,在我的眼前的这个小河浑浊不堪,河水的两旁到处是行人乱丢弃的垃圾,岸边不时有抬着遗体的送葬人群经过,按照习俗,丧亲家庭的男子会在河边剃去头发,这些头发就直接撒到这条小河里。 而不远处,就有居民在河边洗衣、沐浴。桥上、路边卧着慵懒的野狗,三五成群的猴子则活跃着蹦来跳去。甚至还有小猴子和我们游客一样,静静坐在河边一起看对面焚尸的过程,也不知道它们是在看热闹呢?还是也在和我一样在试着去参悟生死的真正含义? 我实在是无法把这条眼前的小溪和圣河联系到一起,但是虔诚的印度教徒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虔诚的认为这就是他们的圣河,能把自己的骨灰撒入这圣河里,那是无上的荣耀和光荣。 整个送葬焚尸仪式和过程,完全没有嚎陶大哭,只有鲜花和生者对死者的祈祷和祝福。死者躯体化作青烟冉冉升天,化作灰烬撒入河中,这在教徒眼中是一种对生的解脱,一种脱离苦海进入极乐天堂的方式,他们认为这不是一切的结束,相反恰恰是一种新的开始。 印度教里认为,火化尸体,能促使灵魂意识超脱至饱满、脱离现实世界,这将有助于去死者去那块天堂的净土安息。 很有趣的是,印度教里认为圣人也可以使用土葬。因为圣人们终身苦行修行,其精神已经足够超脱,自行就能到达天堂的净土,而不用依赖火葬这一外界方式。 600多年来,络绎不绝的印度教徒来到“焚尸庙”,朝拜他们心中伟大的湿婆神。而同时,一代代尼泊尔的印度教信徒也在这里告别人世,在庙前河畔的一堆堆火焰上化作缕缕青烟,飘向了他们心中的那个净土,其独特的露天火葬,以及他们对死亡和轮回的独特理解,让笔者感觉到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晚躺在加德满都青年旅舍的床上,一直不断思考着两个始终迷惑不解地问题:印度教里有严格的人种等级之分,那他们尸体烧掉后进入了另一世界里还会有严格的等级之分么?如果依然还有等级之分,那么人在生前努力奋斗的意义何在? 既然象征着毁灭和重生的湿婆神无所不能。 那么为什么一会儿在雪山苦苦修行,是坚决的禁欲主义者,但是一会儿却跑去和牧家女去调情说爱,巫山云雨? 为什么一会儿大慈大悲的救苦救难,一会儿却又将这个世界毁灭? 为什么一方面他有着大智慧,可是为什么发现家里多出一个健壮俊俏的小伙子,就误以为是妻子和别人偷情,然后就勃然大怒冲动无比的砍掉了他儿子的头? 难道他人格分裂么? 抑或是在他眼里,纵欲享乐和自我折磨的禁欲本来就是同一件事情? 在他眼里,大智慧其实也有着魔鬼的一面? 在他眼里,毁灭就是意味着重生,就意味着救苦救难? 我不是一个印度教教徒,没有深入的了解过印度教的教义和哲学,没有资格对湿婆神的行为评头论足。 可是,对于我来说,旅行的魅力就是在于这些思考和疑问,在旅途中发现疑问,提出疑问,然后再从之后的旅途中找到当初问题的答案,我认为这也是一种轮回,希望在以后我的旅途中我可以找到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内观禅修 尼泊尔加德满都内观中心英文名为Dhamma Shringa,意思是法之顶峰,建立于1981年4月,位于喜马拉雅山脉山麓,这里风景优美,可以瞭望加德满都谷地。 4月底我和加德满都认识的东北男一起拼车,花费700卢比从泰米尔区的旅店前往位于加德满都郊区内观中心。但是去了之后我彻底傻眼,因为在工作人员提供的学员名单上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我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原来我去错了地方,我在网上报名的是内观的国际课程,我应该到另外一个内观中心去禅修,而这里组织的是专门为中国学员特意组织的中国专场。 幸运女神再次站在了我这边。工作人员告诉我,恰好有三个中国学员没有按时报到,说我可以顶替他们来参加这次特别为中国人举行的中国专场,并且特别提及这次中国专场里面的指导老师是葛印卡老师的高徒,也就是这个内观中心的最高负责人。事实上我确实是幸运的,在十天的内观修行中,这位大师一直对我关爱有加,让我备受感动。 内观中心的一些规定是很让初次接触这门修行方法的人非常的困惑,比如会让你上交一切自己的私人重要物品:钱、护照、手机、笔记本电脑、相机等等,彻底让你断绝了与外界联系的想法。毕竟没了护照,在异国他乡寸步难行。 父爱真的如“山” 我还在成都时,就和家人提及过我已经报名成功,要去尼泊尔参加5月份的内观修行,期间10天不能和外界联系,把我爸妈吓个半死。他们生活在以前那个激荡混乱骗子横行的时代,他们认为这个世界上如果存在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组织,并且还会让你上交身份证、护照、手机,与世界彻底隔绝一段时间,那么这种组织绝对是传销,即使不是传销,也一定是经常恐怖袭击的组织。 我爸爸在电话里劝我无果后,居然开始给我经常编写长微信发给我,我知道我爸爸用手机打字很慢很慢,我很清楚少则300字多则500字的微信意味着我爸爸的大量时间,甚至那段时间我爸爸居然动员我妈妈在电话里哭着来劝我回家,虽然我知道爸爸是关心爱护我,但是爸爸的这些行为还是让我觉得压力特别大,在此我把爸爸发的长微信没有任何删减地分享给大家: “内观中心不让学生说话?不让学生沟通?不能外出?为什么呢?我看是开始洗脑了。他们是怕师哥把一切都告诉师弟吧!” 为什么把所有自己的物品全部要上交呢?我看将来你走的时候不捐钱是万万不行的,你捐的少了肯定也不行。为什么说好是一切免费,到后来还是要大家捐钱呢?无利不起早!宗师要发财岂有不吸学员血的道理?他让你们学这些东西有什么有什么意图?有什么动机?能赚钱呢?你先回答我的这些问题,我才能相信你!否则你绝对不能去参加这些课程。 你千万不能把自己的东西上交给他们! 你千万不能和自己的父母失去联系! 如果你一天不和父母联系,我们二老就着急得不行,更不要说十多天了。 国家之所以没有在互联网上屏蔽内观的网站,我认为原因是它对国家的危害小,但是并不等于没有危害,我看它对个人的危害很大很大,你出去玩玩就算了,但是千万不要误入歧途,听爸爸妈妈的话,开心的耍耍就回来吧,千万不要用错误的想法做傻事! 护照千万千万千万不要交给内观中心,否则一切全完了!钱全交了寸步难行,护照没有了,那就彻底的没有人生自由了!再次郑重警告你一次,绝对不行! 好好想想!好好想想!你还是要好好想想! 最后在说一句,“如果现在他们还没缠住你的话,尽快醒悟吧,到时候就真的走不了了,刚才你妈妈看了我和你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她也很生气,让我在警告你一次,你正在误入歧途的路上,知道么?” 最昂贵的奢侈品不是法拉利,不是泡尽天下各种异域风情的美女,更不是什么巴宝莉的风衣梦,虽然这些东西也确实很美好。 我认为梦想真的是才是最昂贵的东西,在别人完全不理解的眼光下,依然选择去为梦想努力奋斗真的才是最大的奢侈品,因为成本太高,不只是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更要命的是还有别人的“爱的成本”。我为了去体验下印度里的禅修文化,居然要赔上父母的健康,我很纠结,觉得自己很不孝顺。 但是奇迹居然发生了,就在我在上交手机前,我抱着最后一个希望给我爸爸打了个电话,这次我爸爸不知道在哪里查到了一些内观的资料,协了,只是再三叮嘱我第11天一定要给他们再打一个电话。 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比如手机、IPAD、钱包、笔记本电脑、相机都存在指定的地点后,我开始了为期10天的内观修行之行。 内观是印度最古老的禅修方法之一。在长久失传之后,两千五百多年前被释迦牟尼佛重新发现。后来印度教开始统治印度,成为了印度的国教,再后来内观禅修这一正法再次失传,万幸内观的法门却在缅甸代代传承了下来。 在二十世纪初期缅甸内观集大成者雷迪尊者将此法门依次下传铁吉、乌巴庆最后传给了后来将S·N·葛印卡。由于葛印卡在早年是缅甸赫赫有名的珠宝商人,财大气粗又懂得经营管理与商业运作,内观禅修在葛印卡的执掌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扬光大,但是这里要强调的是,内观禅修是完全非营利的。 1969年起葛印卡老师将此法门重新带回到印度,其后遍传欧美、日澳、泰国、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地。 内观的意思是如实观察,也就是观察事物真正的面目,它是透过观察自身来净化身心的一个过程。开始的时候,借着观察自然的呼吸来提升专注力;等到觉知渐渐变得敏锐之后,接着就观察身和心不断在变化的特性,体验无常、苦以及无我的普遍性实相,然后在让内心的黑暗、糟粕、伤痛浮现出来,对其做一个彻底的心灵手术,最后使内心达到完全的净化,对一切众生充满爱与慈悲。 葛印卡认为,这种经由直接的经验去了知实相的方式,就是净化的过程。这整条正法的道路,对于全宇宙普遍性地问题而言,正是普遍适用的治疗药方。 虽然内观技巧是由佛陀所开展出来,但这并不等于只限于佛教徒才可以修习,也绝对没有必要改变信仰。内观正法不是只专属于特定的某个有组织的宗教或宗派。因此,不管什么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修习,没有任何限制,不会因为种族、背景或宗教的不同而有所冲突。每一个人都能平等无差别地获得实际的效益。此内观技巧建立于此基本要素,那就是全人类都遭遇与面对相同的困难与问题,而能根除这些问题的技巧必定要是普遍性适用的。 也的确,我亲自问过一些参加过内观的人,他们很多都是基督新教徒,并非佛教徒,但是他们都已体验过内观修行所带来的积极变化,亦认为这修行和自己本身的信仰毫无冲突。 内观静坐的最终目标是证得完全的解脱和全然的觉悟,它绝对不是仅仅只为了治疗生理上的疾病。可是许多由心理或情感因素所引起的病症都会被根除,事因这些均是心净化过程的副产品。事实上,修习内观可以根除三大苦的根源,亦即:贪爱、瞋恨与愚痴。透过持续不断的练习,静坐可消缓日常生活上所产生的紧张情绪,对愉悦或不愉悦的境遇而不平衡的生起习性反应的旧有情结一一被解开。最终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能以宁静、平稳的方式去面对生活上的压力及困难。最终使得每个修行者能对社会做出正面的积极贡献。 内观不是基于盲目信仰的一种典礼或仪式,不是一种知识上或哲学上的满足,不是一种休闲、渡假或社交的机会,不是对日常生活磨难的一种逃避。它是一种能将苦从根拔除的方法,是一种生活的艺术,每一个人因而能对社会有正面的贡献,是一种净化心灵的方法,使我们能以宁静、平稳的方式去面对生活上的紧张、困难和问题。 第一天——观美景 第一天是适应时间,没有任何的戒律,大家可以一起大肆聊天,在内观中心随意走动观光,但是不能去女生的休息区域。我到了加德满都内观中心后才逐渐发现为什么葛印卡前辈生前为什么每年都会来这里传法一段时间,这里真的是太棒了,在加德满都泰米尔区空气质量差的让人抓狂,灰尘漫天,这里的空气真的让我不禁想到了班得瑞的经典曲目《安妮的仙境》。内观中心坐落在加德满都国家森林公园里面,每天清晨傍晚都会在内观中心里看到小猴子欢快地跑来跑去,时不时还会看到小鹿,他们悠闲地吃着草,一点都没有害怕我们这些新学员的意思,感觉这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都充满了和谐与宁静。 看着山下辛苦劳作的尼泊尔人民,斜晖脉脉,芳草悠悠,微风拂面,闻着那青草混着泥土的淡淡香气,倾听者小鸟悦耳的叫声以及葛印卡老师那洪厚庄严肃穆但是又充满慈爱的吟诵声。 仿佛时光就此停止,刹那在此刻变成了永恒…… 在市井的喧嚣之上,保留人类最纯真的质朴和爱心。 给出人与大自然相处最深邃但是也最简单的答案。 此刻我不禁想到了那首经典歌曲《夕阳之歌》:斜阳无限,无奈只一息间灿烂。随云霞渐散,逝去的光彩不复还。迟迟年月,难耐这一生的变幻。如浮云聚散,缠结这沧桑的倦颜。漫长路,骤觉光阴褪减。欢欣总短暂未再返。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每一个人的价值观都是迥异的,熙熙攘攘中形形色色的芸芸众生,谁真正的体会人生中的真正酸甜,许多喜悲往事都云霞而散去,扪心而问,曾经的人,曾经的感情,曾经的眷恋,谁人能问心无愧,唯有在那夕阳西下之时,大家的心中才会有属于自己的答案。 在这里我只想说: 云霞渐散,光彩逝去 人生如梦,譬如朝露 世事无常,去日苦多 何不对酒当歌,活在当下 只要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内观打坐的时光 第二天——戒律来啦 第二日开始加持戒律,真正的修行开始。所谓的戒律指的是所有参加内观课程的人在课程进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戒: 一、不杀害任何生命; 二、不偷盗; 三、不淫; 四、不妄语; 五、不用所有烟酒毒品。 曾参加过一次葛印卡老师或其助理老师主持的十日课程的旧学员们,必须加持守另外三戒: 六、过午不食; 七、不作感官方面的娱乐、不装饰身体; 八、不用高大或豪华的床。 下午五点钟的茶点时间,旧学员要持守第6戒,所以只供应凉茶或果汁,新学员则有奶茶及一些水果。一些旧学员可能因健康原因可获得老师的允许免持此戒,第7、8戒则无例外可言。 这些戒律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压力,但是修行是最让我抓狂的是“神圣的静默”。 从课程的开始直到第十天的早上,所有的学员必须遵守“神圣的静默”,指身体、言语及意念的静默。学员之间禁止有任何形式上的沟通,不管是比手势、手语、写便条等等都不被允许。 我自认为我从小是一个坚强的人,我可以咬牙忍受刚开始时候第一天打坐十个小时带来的腰疼腿疼,但是让我十天不说话,对于我这样一个性格活泼的人来说实在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清晨4点半,外面下着大雨,我正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睡得不亦乐乎、酣畅淋漓,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睡者”留其名。 忽然门口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原来是法工(内观中心把这里的志愿者称之为法工)叫我起床去打坐冥想了。当时的感觉真是痛苦到了极点的极点,在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凌晨四点半起来打坐,痛苦归痛苦,但是经过一番挣扎后跟着法工前去禅堂打坐。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两个小时在此刻变得好像天长地久、海枯石烂般的漫长。一个小时后打坐的双腿开始发酸,又想睡觉可是腿上传来的阵阵麻木和酸痛的感觉让人无法精神上得到休息,那种感觉真是很糟糕透了。 终于,外面的法工开始敲钟,那就意味着早餐的时间到了。这个钟声在未来的半个月内我都一直认为人世间最美妙的音符。在狠狠地吃了一顿早餐,其实也就是奶茶加饼干,马上飞速跑回自己的小房间美美得睡了45分钟,那感觉真实爽的难以言表。 在打坐觉得枯燥痛苦的时候,我开始东张西望,开始胡思乱想,我注意到前面两排的学员的坐姿真是如同佛像一样,腰挺得直直的,就那么定在那儿,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是老学员,难怪他们打坐那么标准。 傍晚5点半晚餐开始,所谓的晚餐其实严格意义上将只是下午茶而已,因为只有奶茶和饼干,我怕自己晚上没得吃,在连续的饥饿下我的慢性阑尾炎发作,我又狠狠地吃了N多的饼干和一个香蕉。 后来女生那边说,他们每天的食物是严格控制的,饼干啊面饼啊,一律不能自己想吃多少就多少,原来当时的我们这帮男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晚饭过后7点钟开始听中文版的开示discourse,我觉得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因为可以不用打坐,对坐姿没有任何的要求,只需要坐着听就好,况且每天开示的内容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知识,都是一些古印度的一些古老的哲学或者智慧,有时候听到动情处我也会不禁默默点头称赞,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这才是真正旅行的意义。 晚上九点,第一天的打坐禅修终于结束了,我拖着疲惫的身体赶忙回去睡觉,那晚睡得很香。 第三天——从观呼吸到观童年 第三天,我们开始学习观呼吸法,其实就是观察自己的呼吸,从鼻孔里出来,然后吸进去。我仔细按照老师的提示开始修行,唯一的感受是,吸进去的空气是冷的,呼出来的是热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感受,所以依然感觉很无聊,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思绪还是飘忽不定。于是我开始走神。 回忆起自己以前打DOTA时候操刀的幽鬼、黑暗游侠、幻影长矛手前期卧薪尝胆,忍辱负重,各种猥琐,后期辉耀龙心神装加身出山大杀四方,最后成功带领队友抵达胜利的彼岸。 回忆起了小时候自己玩过的红白机,比如《三目童子》《双截龙》《冒险岛》《热血足球》之类的。话说我当年为了给红白机的变压器降温,我天才般的极具有创造性地把冻豆腐用熟料袋包起来放在变压器上降温。之所以不用冰块,是因为冰块太冷了,而冻豆腐刚刚好。 回忆起小时候的一些有趣的事情:我父母怕我被人口贩子抓走拐卖到偏远的山区,经常把我锁在大院子里,一个朋友都没有,无聊的我经常抓几只蚂蚁扔到蜘蛛网上,然后拿着一个放大镜研究到底蜘蛛是怎么捕食的。那时候的我会翻开阴暗潮湿地方的大石块,因为石块下面能找到蝎子,你没看错,就是那种扎人的蝎子,不过我对付他们有自己的方法,用剪刀把他们的尾巴上的那根刺剪掉就可以安全玩耍了,回想起来,我真是个幸运的小孩子,经常捉蝎子,居然从未被蝎子扎过。 回忆起小时候的“金箍棒”,我读到的人生第一本书就是连环画版《西游记》,孙悟空当然毫无疑问成了我童年时候的第一位偶像,那时候家里穷,根本就买不起什么玩具,变形金刚要100多块钱,那绝对是土豪中的土豪才能拥有。忽然有一天爸爸给我带回来一根长约1米的不锈钢棍子,我叫它“金箍棒”,我依稀中记得小时候好像我常常把它放在被窝里和我一起睡觉,但是后来招来了邻居小朋友的眼红,偷走了,那是我当时唯一的玩具啊。 沧海早已成了桑田,我在打坐的时候想起这些事情,没有一丝的伤感,反而会在内心开心地笑出来,想想小时候的自己还蛮可爱的,在童年那么一个父母不在家,没有玩伴的岁月里,是那些昆虫和植物们以及我自己的形象力陪我度过了那段寂寞的岁月,我居然一点也没有得什么譬如自闭症啦,抑郁症啦,甚至幻想症什么的,想想都幸运无比。 后来我问大师,我这样是不是很失败。别人都是先观呼吸,然后那些记忆中痛苦的回忆就会开始慢慢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中,甚至会慢慢放大,通过观察自己内心深处的痛苦记忆,对那些痛苦的记忆不起任何习性反应,最终做个深层彻底的心灵手术,从而获得真正的解脱和觉悟。我倒好,整天想一些童年时候嘻嘻哈哈的事情,我觉得自己很另类。 大师说这样是很正常的,千万不要去强行回忆那些痛苦的回忆。如果我在连续10个小时的打坐中,那些痛苦的回忆都没有来找我,就说明我很有可能已经彻底放下了那些痛苦的过去。听到大师如是说,我感到十分欣慰。 在第三天,我发现自己真的适应能力很强,居然领悟到了坐着睡觉的奥义!这可不是闭目养神,是睡觉!因为我的双腿已经适应了打坐的节奏,不再疼痛。没有了疼痛和酸痛感,我就可以比较容易在打坐的时候睡着。适者生存啊!我以前觉得坐着睡觉完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真正到了特定的环境中,哈哈,还真是立马就能学会坐着睡觉。 第四天——连破两戒可如何是好 第四天的修行内容开始升级!我们开始学习观察自己身体的感受,从头观察到脚,从左观察到右。葛印卡老师的开示里讲到:“仔细观察自己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和每一寸躯体,如果观察到舒服、尖锐甚至是痒和疼痛的感受,都不要对这些感受起任何的贪爱或者是愤怒之心,也不用去用手抓,我们要做的只是去观察这些感受,仅仅只是用一颗平常心去观察这些感受,这些感受自然就会消除。无常,无常,还是无常。” 一开始,观察自己身体感受这样做很新鲜,确实如大师所讲,如果自己的头皮开始针扎一般的瘙痒难受,那么不要去理会它,大约坚持5分钟后,这种不好的感觉真的会消失,但是观察了大约两个小时后,新鲜感就过去了,我开始觉得枯燥无比,浑身难受。睁开眼睛东张西望,忽然发现“爷爷”打坐的地方上方有个大大的蜘蛛,我觉得那真是一个幸运的蜘蛛,因为他每天可以来听佛法。 晚上九点半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打开灯,被眼前的情形吓了一大跳。洁白的墙壁上赫然趴着三个硕大的红色壁虎,在他们旁边还有两个三四公分大小的蜘蛛,打那儿之后,我才知道壁虎和蜘蛛居然是好朋友,甚至是好邻居。其实我是不怕那些东西的,我知道如果这里的蜘蛛壁虎攻击人类的话,第一天肯定就有工作人员通知我们了。但是我依然有人类本能的恐惧,我担心晚上起来去卫生间的时候,伸手摸墙壁上的开关,如果一个不小心摸到他们光滑的皮肤,这几个小家伙会不会认为我是在攻击他们,狠狠给我来一口,那我岂不是惨大了?可如果我打死了那只蜘蛛,我就破了不杀生这条戒律啊,那我就成了破戒小行者,纠结了一番后我决定去找东北哥们儿,去他那里睡,破禁语这条戒律显然要比在佛家圣地“大开杀戒”好得多。后来才知道,我隔壁的一个上海缉毒警察也对这里的蜘蛛怕得要死,每天晚上他绝对是要钻到自己睡袋里睡,完全不敢用内观中心提供的被子,生怕墙上的蜘蛛跳下来咬他,一个警察居然也会怕这些昆虫,还敢对我自嘲,我很佩服这哥们的坦诚。 在偷偷摸摸敲开东北哥们儿的门后,惊讶地发现这人也是一脸的痛苦相,他正处在寂寞孤单沉闷迷茫之中,看到我来找他聊天,立马很开心。从聊天中我了解到他其实也是一个辛苦的孩子,高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在全国各地打工,大约20岁时一个人去俄罗斯打拼,要知道那时他一句俄语都不会讲啊,聊了会儿天,大约晚上11点半,我们两个觉得很饿,他决定去厨房偷东西吃。 我当时很紧张地问他:“这样真的可以么?万一惊动了法工咱们两个就惨了,在破了禁语这条戒律后又破了饭后不食这一戒律,两戒齐破,这样子该如何是好?” 不过最后还是去偷吃了。让我目瞪口呆的是,他吃完居然说要处理剩下的香蕉皮,用他的原话讲:“处理尸体,打扫战场,不给敌人留下一丝蛛丝马迹!” 第五天——从忍无可忍到不得不服 经过了四个晚上的开示,我承认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但仍然有些内容,我觉得不理解,所以在第五天中午,我去和大师辩论,为了更好地用英文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我还在前一天晚上特意打了很多遍英文腹稿。 “我喜欢您的笑容,因为您的笑容看起来特别亲切和蔼,像我的爷爷。”我先做了个真诚的铺垫,礼貌的寒暄过后,我抛出了不吐不快的三个问题: 1。佛陀认为,人生来是苦的,生老病死皆是痛苦,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释迦牟尼他又不是我,他这么能知道我自己的生活是充满痛苦的呢?我们中国有句古老的谚语“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亦或是安知鱼之苦?” 2。佛陀认为,我们应该通过修行来消除我们内心深处的痛苦以及欲望,从而达到觉悟和解脱。可是我认为正如我们中国古人道家所讲究的“太极之道——阴阳协调”,这个世界上痛苦和快乐都是人们健康生活所必不可缺的元素,正如有太阳就有月亮,有光明就有黑暗,有日出就有日落,有水就有火,有天使就会有撒旦,痛苦激励着一个人的成长,让人们知道自己还有一些事情做得不够好。 3。佛陀认为,欲望是烦恼的根源,我们为了解脱就必须通过修行摈弃掉贪嗔痴这三大欲望,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欲望激励的人们去奋斗去改造这个世界。正因为莱特兄弟对飞翔的渴望才能发明了飞机,所以葛印卡老师才能很方便的搭乘各大航空公司的航班把vipassana正法传递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正因为爱迪生对科学的贪婪和渴望,才能发明留声机,我们现在每天晚上才能通过录音机听到葛印卡老师生前的录音。 我也知道我这些问题很尖锐,我也知道这样做很不礼貌,可是就是很好奇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无法再这些基本地问题没有得到答案的时候去心平气和的听内观禅修开示的其他内容,因为这三个问题是一切的基础和根基。我当时已经做好了被大声呵斥并被赶出内观中心的是想准备。 “爷爷”听完这三个问题后哈哈大笑,他的答案让我瞬间觉得大师就是大师,我在人家的面前是如何的渺小和微不足道。他的这番回答使我决定,即使每天再辛苦,也要留下来上完剩下的5天课程。 “爷爷”回答我说:“很好,你能这样想很好,对啊,为什么一定要完全相信佛陀的话和经书呢?佛陀的智慧是2500年以前的智慧,很多智慧也许并不适合每一个人,你应该学会experience by yourself, act by yourself and practice by yourself。每一个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佛陀,盲目的相信经书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你把经书里的字句或者释迦牟尼佛祖说过的话抄录下来,然后挂在墙上每天对着他读上一千遍一万遍,而从来不去自己亲自检验看看这些话是否符合自己,这样做只能是徒劳在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六天——分别 第六天的午餐里,居然有炸薯条!这简直难以置信!佛门圣地居然有炸薯条!说到内观中心的伙食问题,我一定要对法工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在尼泊尔这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地方,我们每天吃的食物很丰富,有香蕉、苹果、奶茶、饼干、椰奶燕麦粥和酸奶,另外每天中午的三个菜,甚至还有两天我们吃上了素馅包子,当时觉得美味爆了!每天打饭的时候,那些法工都抢着帮我们盛饭,每次都是看我们几乎全部吃完后,他们自己再吃一些我们剩下的食物,不仅数量不多,而且那时的菜已经基本上凉透了。 今天中午,有两个学员要求中途退学。一个是来自上海的前缉毒警察,另一个就是那个东北小哥,上海前缉毒警察离开的原因很简单,他对吃肉和抽烟的欲望实在强烈到不行,现在已经一刻也不能忍了。他表示自己必须马上离开内观中心,到加德满都的市中心好好地吃上一顿珠峰牛排,再狠狠抽烟。 我当时感到一丝伤感,劝他说:“你连自己的最普通的欲望都战胜不了,你要怎么战胜这个社会的贩毒势力。”那个“东北小哥”离开的原因和我当初几乎一模一样,他认为内观中心的理论完全就是胡说八道,每天号召人们要杜绝欲望、抹杀激情、打坐修行,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来到这里原本是为了寻求内心的平静,可是打坐了5天之后,非但没有获得期望的平静,反而是完全无法遏制回忆起以前一些耻辱和伤心的往事,弄得越发烦躁不安,所以他忍无可忍,需要离开。为了感谢他那晚帮我偷了饼干和香蕉,在他离开的时候我送了他一个80年前的尼泊尔铜硬币,权当纪念。 中午12点午饭过后,我送走两人,正好碰到内观中心的“爷爷”。“爷爷”把我叫到了他休息的卧室,询问我他们离开的原因,我把了解的情况如实告诉了他后,大师叹息道:“为什么他们不再坚持4天,再坚持一下,也许他们就能感受到正法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我到现在还清晰记得大师当时说完这话后,充满失落的眼神。 晚上9点半,我准时躺在床上,可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想到明天早上4点半就要起床,我更加心急如焚,然而越是着急,大脑的意识就越是清醒。我开始数小绵羊,可是貌似已经数到1000多了,依然没有任何睡意,我想我应该是失眠了。我决定第二天找大师请假休息一天,至少也得休息一个上午。 第七天——内观之人不怕失眠 第七天早上四点半,与往日一样,我到达禅房开始打坐。由于昨晚的失眠,早上打坐时简直痛不欲生,无论如何调整坐姿,总是不舒服。大约一个小时后,强烈的困意袭来,我开始在我的法座上“频频点头”,好不容易熬到了早餐时间,我便去找大师请假。 “Master shifu,我想我遇到了一个大问题,我昨晚失眠了,现在的状态糟糕透了,完全没有办法观察自己的呼吸和身体各个部分的感受,我想我能不能请假一个上午。”我指着自己深深的黑眼圈对大师说。 “内观会帮助你。当内观学员不能好好地入眠时,如果他或她躺下并观察呼吸,就会酣睡了。即使他们没有获得酣睡,隔天他们起身时也会感到精神饱满,仿佛从熟睡里刚起来。甚至躺下时,还是要修持内观的。试一试,你将会发现这是很有益处的。要记住,我们内观之人不怕失眠。”大师微笑着说,“再坚持一下,请假的事情我看还是不要开这个先例比较好,相信你会战胜你自己的。” 当晚天降暴雨,房间里异常潮湿阴冷,难以入睡,我试着用今天大师给我讲的方法去观察我自己的呼吸,观察这种阴冷的感受,一开始我觉得自己好像神经病一样,心想:“我真是疯狂,我真是一个纯粹的自我受虐者,居然在观察阴冷这种很不好的感受,按照我以前的行为方式,此刻我做的难道不是应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忘记这种不舒服的感受么?这是哪门子的修行方法?唉,反正就当时一次生活的经历好了,试试看吧。” 神奇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居然睡着了…… 我想以后我都不会再失眠了。 有所精进以及最重要的慈悲观 第八天早上醒来时神清气爽,感觉精力不错,很认真地根据录音里面讲述的内观方法,先观察自己的呼吸,然后再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观察身体各个部分的感受。现在我觉得自己比前几天厉害很多,如果觉得有疼痛或者痒的感受,我已经可以做到这些不舒服的感受无法引起任何的习性反应,只是去观察这种感受,一般观察个三到五分钟这种感受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后两天,我们开始学习最重要的内观禅修部分——慈悲观。 葛印卡前辈认为,慈悲观是内观修行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可视为内观修习的最高境界,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成果。我们对全体众生散布爱的慈悲与善意,让周遭的环境充满平和正面的气氛。佛陀教导弟子要发展慈悲心,过着安详和谐的生活,并借此帮助他人也过上安详和谐的生活。内观学员应该遵行这项教诲,因为慈悲观让我们与所有的人共享内心所发展出来的平静。 我理解的慈悲观其实就是侠者心态,通俗讲就是要“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小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一直都认为所谓大慈大悲的养成需要多读圣贤书,多去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去多和一些充满这能量的朋友在一起,这样才会培养成的侠者心态。但是在内观中心我才发现原来事情不止一面,培养一个人高尚情操的方式原来也不止一面。 内观认为,只在理论上掌握这种慈悲观念非常容易,但要具体到身体力行的实践则困难得多。要靠练习才能达到,也因此有慈悲观的技巧,有系统地培养对待其他生命的善意。为了达到真正的效果,慈悲静坐必须配合内观静坐同时修习。只要是贪嗔痴的负面情绪仍占据心中,就无法发出善念,而徒然成为缺乏内涵的仪式。然而,如果负面情绪经由修习内观而排除,善意自然会在心中涌现,从自我执着的牢笼中释放出来,我们便开始关切他人的福祉。 也因为这原因,慈悲观的修习要等到内观课程结束,学员们都已通过心灵的净化后,才会修习。此时,静坐者通常会深深地为他人祈福,使他们的慈悲修习真正发生效力。为了发出慈悲,心灵一定要平静、平衡,且不存负面情绪。这就是内观修习所发展出的心境。静坐者由实际体验中明白,愤怒、反感和恶意会摧毁安详,并会挫败所有帮助人的努力,只有在恨意消除,平等心发展出来之后,我们才会快乐,也才会祈求他人快乐。“愿众生快乐”这句话,要发自单纯的心灵,才会产生巨大的力量。 这种慈爱的态度,使我们在处理人生的浮沉变迁,更有技巧。譬如,遇到有人蓄意伤害他人,一般的反应是自我中心,带着恐惧与憎恨去响应,这并不能改善状况,反而会扩大负面;相反的,保持平稳平静,对即使是行为偏差的人都心存善意,这么做帮助会更大。这绝不能仅是知性上的理解,或只是粉饰未排解的负面情绪。只有从净化的心灵中自然流露出的慈悲观,才会真正有效。 到后来,每当我真正开始内观静坐达到心灵的宁静之时,的确会自然而然地生起慈悲的情怀,我想这是我们人类的本能。我以前一直是韩非子的坚决簇拥者,因为我信奉法家的“人性本恶”。我不太相信孟子讲的“人性本善”,但是通过这次内观修行,我开始有点儿动摇,因为内观确实是能慢慢唤醒人心灵深处那最质朴最原始的善念,我们的本质还是人性本善的,只是后来严酷的社会环境使得我们个个都成了“恶人”。 博弈论里有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假设有四个参与者,假定每个参与者将要面对另外三个参与者进行六次对决。如果一名参与者背叛对方而对方不背叛,前者有5分,后者得0分;如果双方不背叛对方,双方各得3分;如果双方同时背叛对方,双方各得1分。 很明显,这四个参与者有四种策略。 第一种,完全乱蒙,跟着感觉走,随机决定自己是和对方合作还是背叛对方。 第二种,大慈大悲策略,并且相信其他对手都是和自己一样大慈大悲的人,所以他选择一直合作。 第三种,心狠手辣策略,对其他人充满了不信任,从而一直选择背叛对方。 第四种,以牙还牙策略。 1。第一个回合选择合作。 2。下一回合是否选合作要看上一回对方是否合作,若对方上一回背叛,此回合我亦背叛;若对方上一回合作,此回合继续合作。 在这些策略中,以牙还牙是最有效的,曾连续数年击败由计算机科学家,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等团队所提出的策略。 只是葛印卡老师认为,即使有人背叛了你,你还是要选择信任和爱,这个谁对谁错真的很难讲的清楚。 每当大家带着慈悲观打坐的最后,都会以葛印卡老师的吟诵声来结尾,当时第一次我听着这吟诵声,迷迷糊糊之中觉得听起来似乎好像佛教里的大悲咒,我仿佛看到了《地藏菩萨经》里面的那位高呼“地狱不空,我誓不成佛”的地藏王菩萨。 “愿你们脱离痛苦!愿你们体验安详、和谐及快乐!” 葛印卡老师吟诵道。 正当我在心里琢磨难道宗教的本质都是想通的么?为什么这种感觉是那么的让人感动和温暖,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哭泣,我睁开眼睛一看,果然我右边的女生区域那边,几乎所有的女学员听着葛印卡老师的吟诵声,都在默默哭泣,其中有好多人,哭得泣不成声,甚至女生学员那边的女辅导员大师,也和大家一样在默默擦着眼泪。 最后一天的下午,内观中心组织所有的学员到葛印卡生前打坐的禅房里打坐一个小时,房间里葛印卡老师的画像时那么慈祥那么让人敬仰。又是同样的吟诵声,不过这次大家哭得更厉害了。 第十一天,我们一起做法工。其实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帮下一批学员洗洗床单枕巾,晒晒被子之类的,然后打扫打扫院子和佛塔。就是这么一个本来来很开心的事情,但是结果却让我“悲喜交加”。 悲的是,我们男生学员一共20多人,居然只有4个人留下来做法工,我同三个年龄可以做我爸爸的叔叔们留下了。要知道前一天大家可都是亲笔签名承诺第二天一起做法工的啊!结果第二天去加德满都市中心吃饭的吃饭,游玩的游玩,完全没了踪影。 喜的是,那三个叔叔好像是有心照顾我这个晚辈,整个内观中心最神圣的佛塔顶层就我一个人打扫,他们三个去打扫山上小路去了,故意留给我一个人去打扫佛塔的顶层,当时我心里那叫一个温暖。望着山下的风景,我想到童年时候看的西游记里师徒三人夜扫佛塔,结果镇塔之宝舍利子被偷的桥段,不禁莞尔。 微风拂面,旅行的生活就是这么美好。 十二天过后,课程结束了,在参加这个课程之前,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么一个从小多动的人居然可以每天打坐10个小时,就这样坚持了10天,确实有非常多的感悟: 内观没有宗教信仰的约束,不要求你在打坐时一定要认定某种宗教大神的形象或者是默念某种宗教经文里的词句。这点让我非常非常感动,也十分钦佩葛印卡老师的胸襟气度。 葛印卡老师认为正法是无价的,学员在这里学习的任何课程都是免费的,甚至食宿费用也全免,只是在课程结束的时候,每个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捐赠,数额没有规定。如果你在中途决定退出,那么即使你想捐赠,内观中心都不会收下,因为他们认为你没有完成课程,就说明你没有完全学习到正法的精髓之处,也就是说,你并没有真正受益。事实上,后来我问过那两位中途离开的学员,他们告诉我当时在离开时,内观中心确实没有要他们的任何捐赠。 我们一生都忙着往外看。我们只对其他人在做什么有兴趣,对自己却没兴趣。所以其实内观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们不妨拿出一点点时间来观察自己,会发现不一样的精彩之处。 这里附上内观中心的时间作息表: 4:00清晨起床钟; 4:30~6:3在大禅堂或自己房间禅坐; 6:30~8:00早餐及休息; 8:00~9:00大禅堂共修; 9:00~11:00在大禅堂或自己房间禅坐; 11:00~12:00午餐; 12:00~1:00休息(可向助理老师个别提问); 1:00~2:30在大禅堂或自己房间禅坐; 2:30~3:30大禅堂共修; 3:30~5:00在大禅堂或自己房间禅坐; 5:00~6:00茶点; 6:00~7:00大禅堂共修; 7:00~8:30葛印卡老师开示; 8:30~9:00大禅堂共修; 9:00~9:30大禅堂提问或回寝室; 9:30就寝。 在我做法工期间,这里的一个尼泊尔本地法工曾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这个法工是个标准的僧人,他很聪颖,会讲八个国家的语言。有一次他受邀前往新加坡宣讲佛法,课程结束已是夜深,他在回酒店的路上经过一片红灯区,忽然一个漂亮又穿着性感的女孩,看他一副僧侣打扮,便过来想让他为自己的将来算算卦,正当这个尼泊尔法工向这个女孩子宣讲佛法的时候,忽然过来两个警察,他当时觉得完了,警察一定是来逮捕他的,一定是因为自己这个僧侣不守自己佛家的戒律,在街头和女孩子站在一起,有伤社会风气。 结果警察过来后直接把和他谈话的那位漂亮女孩子逮捕了。警察认识这个女孩,她是个妓女,警察觉得一名妓女居然在街头勾搭僧人,实在是让他们作为新加坡人感到丢脸丢到家了。 这位法工告诉严肃地对我讲他当时气愤极了,觉得这些妓女真是好可怜,不只全社会看不起她们,就算是她们愿意了解佛法,可是这个社会居然她们连接受佛法的机会都不给,他决定要自己亲自做一些事情。 后来他在新加坡的那段时间,每天只要没有活动,他就去红灯区,给那些妓女们讲佛法。 我觉得他才是真正的僧人。 内观禅修出关后 他们真的如传说中那样幸福吗? 根据世界银行2012年的统计报告,尼泊尔2012年人均GDP为626美元,大致相当于我们中国人均6100美元GDP的十分之一,不只排在东南亚最穷的缅甸之后,更是排在非洲出了名的穷国也门和乍得之后,排在有统计的185个国家中的167名! 许多旅行杂志和各大背包客论坛的帖子都宣称,虽然这个国家GDP很低,但是这个南亚小国和他的邻居不丹一样,是世界上出了名的幸福国家,他们的幸福指数一直在全世界名列前茅。 因为他们拥有中古世纪以来的数千万座神像、神邸,比全国的总人口还多,这里比人还多的神保佑着尼泊尔人的幸福。 因为他们拥有庞大的、深入骨髓的宗教文化,与世无争、泰然自若的生活着。 因为尼泊尔人安贫知足,他们不患不富,只患贫富差距,总之要穷大家一起穷就好了。 虽然他们经济落后,但却拥有信仰。 这是大家普遍公认的解释。 可是这里的老百姓真的如外界说的那么幸福么? 在博卡拉的一段经历告诉我,事实并非如此,至少在这里,妇女的生活并非外界所说十分幸福。 我居住在一个博卡拉当地人开的小旅店里,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他家的书柜里居然放着一本比较破旧的谷岳写的中文版《搭车去柏林》,我问老板娘能不能把这本书卖给我,表示可以出原价购买,结果老板娘愣是想了几分钟后才告诉我,她需要请示她丈夫后才能做决定。 我惊讶地问道:“这么简单的一个小事情居然还需要请示丈夫?” 女主人告诉我,不要说卖一本书了,如果她要买我们中国游客不要的二手衣服、二手鞋子和二手包包等东西,就算价格再便宜,也一律需要她丈夫的批准,总之家里的一切开支都是丈夫说了算,家里的一切事情都是丈夫做主。 我告诉她在我们中国,现在如果有哪个男孩敢扬言说,他婚后要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那么我敢断定他这辈子绝对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他。太太们不让我们男人上交工资卡,不过问我们每个月把工资花到了哪里,我们就无比感恩戴德了。 我在讲这些的时候,明显看到这位女主人的两眼放出了羡慕无比的光芒。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个号称幸福指数名列前茅国家的妇女会如此没有“女权”?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宗教的原因。 尼泊尔曾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以印度教立国的君主制国家。虽然2006年5月18日尼泊尔议会通过决议,宣布尼泊尔为世俗国家,废除国教,但是印度教直到今天依然在尼泊尔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力。 首先,和印度一样,在印度教的影响下,尼泊尔不只采用了宗教中的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神职者)、刹帝利(贵族)、吠舍(平民)和首陀罗(奴隶、贱民)。实际情况虽然不像印度那么夸张,但是也有着不容小觑的影响力。 其次,印度教确实是在对待妇女这个问题上,有一些“问题”的。 有着两千年历史的印度教的重要典籍《摩奴法典》中明文记载,“女子属于谁,她的收入就属于谁,幼年从父,父亲自然就成为她的财产所有者;出嫁后,从丈夫财产转入丈夫手中,并且未经丈夫允许,她不得从自己的财产中扣留一份作私房;夫死从子,财产也归子。” 印度教的另一本典籍《罗摩功行录》里也剥夺了妇女们的自由自主,甚至写到:“丈夫是妇女的天神,服从丈夫是每一个妇女的天职,没有丈夫的妇女等于没有水的江河和没有生命的躯壳。” 印度教强调因果报应及生死轮回,祭祀万能与崇尚苦行,让尼泊尔人淡泊名利,平平凡凡不求飞黄腾达活在现世,也留下了许多诸如种姓制度,歧视妇女,压抑妇女的自由和创造力等这些不好的影响。 今天的尼泊尔,就像一部厚厚的古书,落满尘埃,寂静无声地守候着古老岁月和祖先留下的智慧。不过,我个人认为,享受生活固然没错,但尼泊尔人民有着有沧桑古朴的杜巴广场、湖面如镜的费瓦湖和终年积雪的安娜普那山峰,如果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多去努力把尼泊尔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好一些,相信尼泊尔的明天会更加有魅力。 沙漠中的博物馆——约旦篇 帝国主义者在污蔑我们 生活在愚昧无知的时代 是卑微的人种 说我们没有文化 说我们彷徨、徘徊、无所适从 说我们驯服地套上枷锁 ——约旦诗人努兹哈·萨拉姆《约旦的风暴》 2010年12月,突尼斯。 一个小贩在街头自焚,改变了北非和中东地区的历史进程,该国总理本·阿里被迫流落他乡。 2011年,巴林。 在海合会组织的支持下,由沙特和阿联酋的1500名军警组成的海湾大军展开代号为“半岛之盾”的行动,通过连接巴林和沙特之间的跨海大桥进入巴林平息内乱。巴林王室被迫向每户居民发放1000第纳尔(约合2650美元),以收买民心。 2011年,科威特。 该国的王室家族拿出2.3亿第纳尔(约合8.4亿美元),向全体国民免费发放14个月的食品供应券,以力求自保。 2011年,沙特。 作为阿拉伯国家中的“土豪一哥”,沙特王室向国民送出总额达1300亿美元的“大礼包”,以平息民怨。 2011年,也门。 执政长达33年之久也门总统萨利赫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下台。 2011年,埃及。 几次中东战争时期的阿拉伯联盟盟主,仅仅耗时18天,埃及在位长达31年的总统穆巴拉克于2011年下台,并且出庭受审,成为埃及史上首位接受审判的国家元首。 四年过去了,这场席卷中东的风暴让数个国家政权更迭,甚至内战仍在叙利亚内持续。 而我的中东故事,就是在这个局势动荡不安的时候开始。 说来很孤陋寡闻,我第一次知道约旦还是在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当时中央电视台通过《直通巴格达》栏目报到整个伊拉克战争,由于有科索沃战争中驻南联盟大使馆被轰炸的惨痛前车之鉴,我们的记者在战争前被迫撤出巴格达,撤出伊拉克,改为在约旦首都安曼的巴勒斯坦酒店的屋顶进行现场连线报到。当时安曼错落有致的一大片土黄色房屋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那时起我才知道,世界上有个叫国家叫约旦,它是伊拉克的邻居。 约旦确实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虽然立国较晚,没有悠久的历史,但却能在今日的中东地区颇具影响力。在世界列强和地区列强的激烈角逐中,这个地域小国一次次化险为夷,不仅成功地在夹缝中求得生存,还生存得很好。约旦的自然条件也非常恶劣,80%的国土面积属于沙漠,资源贫乏。但约旦居然能神奇地做到取长补短,趋利避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符合国情的政策,紧紧抓住侨汇和旅游两大经济支柱,以包容和开放的姿态迎接着世界各国的游客和投资者,目前已俨然成为中东地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我的曙光女神 2014年5月29日,我离开加德满都,前往沙特的沙迦中转,然后飞往约旦安曼。不过我的安曼之行远远没有当初我想象的那么顺利。 首先机票就折腾了我好阵子。事情要从5月15号我收到阿拉伯航空的那封邮件说起。我和往常一样,在查询加德满都飞往安曼的机票时,阿拉伯航空以低廉的价格脱颖而出,秒杀了约旦皇家航空、阿联酋航空和卡塔尔航空,阿拉伯航空从加德满都飞沙迦,然后中转飞安曼,两段航程一共才290美金,不过因为我没有沙特阿拉伯的过境签证,为了稳妥起见,我在网上查了下阿拉伯航沙迦中转的一些情况,结果第一个帖子就令我大吃一惊,这篇帖子说阿拉伯航空如何如何坑,有几个搭乘阿拉伯航空沙迦中转前往黎巴嫩首都贝鲁特的中国背包客在沙迦机场中转的时候,由于沙迦机场工作人员拒绝给登机牌,受尽了委屈。虽然有着前车之鉴,但是我认为那是“小马过河”,至于河水到底有多深,需要我自己去体会。 最终,我还是委托我国内的朋友帮我在阿拉伯航空官网上预定好阿拉伯航空的机票,但是因为我只是持有单程机票,为了防止意外,我当时给自己留了一个后手,特意把航班订到了夜晚飞往沙迦的“红眼航班”,然后第二天搭乘早上9点飞安曼的航班,因为这趟航班会在沙迦机场中转停留6个半小时,万一我在沙迦机场领取前往安曼的登机牌出了问题,那么我也有充足的时间去和阿拉伯航空的工作人员去沟通。 但是在出发前一个星期,我收到了一封来自阿拉伯航空的邮件,邮件里要求我必须持有订票者的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并且还要和信用卡持卡人一起登机!这是在玩我吗?这张机票是我朋友帮我订的,我朋友在中国啊!这怎么可能和我一起去登机! 当时我心烦意乱,因为这确确实实是阿拉伯航空的明文规定,我怕这些阿拉伯人会和网上的那个贴子里讲的一样,特别较真,特别按规章制度办事,那我就彻底惨了。如果取消这张机票而定卡塔尔航空的话,现在的机票价格高达4000人民币。对于一个目前没有收入的我来说,这损失实在太大了。 我赶快打电话给阿拉伯航空去解释,说我可以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来证明我确实不是盗用别人的信用卡,可是阿拉伯航空每次给我的答复都是“对不起请你稍等,我需要请示上级”,之后再打过去就无人接听了。甚至有一次我把电话直接打到了阿拉伯航空的总部沙迦。那几天的我每天早上一醒来,以及只要一有时间就是给阿拉伯航空打电话,后来我在各种please中都快绝望了。 直到她的出现,我才看到了一丝曙光。她耐心听我讲完了来龙去脉,最后对我承诺“不要担心,也许我能帮你”,这句话在当时简直是我的强心剂。我给她的邮箱发了一封信用卡的正反面扫描件,安全起见,我不只发了我朋友的信用卡扫描件,还另外附加了我朋友中国护照的正反面扫描件,甚至我让我朋友还用中文和英文写了一个关于证明函之类的东西,在得到那位阿拉伯航空女工作人员的确认后,在29号那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登机,果然在领取登机牌的时候就遇到了问题,工作人员询问我为什么机票支付者姓名和我的姓名不符。 该来的还是来了,这时一个工作人员跑来问我:“你是来自中国的杨阳么?”在得到我肯定答复后,这位好心工作人员说今天他们的女长官打电话来,说要求对一个叫杨阳的男孩特殊关照一下,破例允许登机。当时我听到这话,感动得一塌糊涂,最后我真的成功拿到了加德满都到沙迦以及沙迦到安曼的登机牌。 通过这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我惊讶地发现我居然可以用英文和外国公司沟通并且解决问题了。看来我英文又进步了。 总之遇到问题淡定冷静,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时时刻刻要对紧急的突发情况保持一颗冷静的心。 尽可能充分地想到各种可能性,我当时考虑到,仅有信用卡扫描件是不够的,特意额外多提供了一些资料,我想我这些多提供的资料,从某种程度上为阿拉伯航空给我网开一面加分不少。 在有的人眼里,一个人自助式旅行纯粹是“自讨苦吃”,是“纯自虐”,但是我觉得一个人就是在异国他乡处理这些小问题的过程中,是一定会慢慢得到历练和成长的。 之后,我经过六个小时的飞行,大约在凌晨三点半,成功抵达沙特阿拉伯的沙迦机场,看着机场里的祈祷室,望着凌晨时分虔诚祈祷,身穿白袍,头裹红白相间头巾的阿拉伯穆斯林们,莫名感觉好亲切。 从约旦第纳尔到人民币 从沙特的沙迦机场起飞后,又经过了5个多小时的飞行,终于到达安曼阿丽娅皇后机场。这个机场名字的背后有个美丽而又浪漫的故事:阿丽娅是约旦老国王侯赛因的太太,她在一次空难中不幸去世,深深爱着她的老国王为了纪念这位阿丽娅皇后,便把首都约旦的机场命名为安曼阿丽娅皇后机场。 到机场后,直接去办理落地签证,发现签证费价格上涨了一倍,从20JD上涨到了40JD。说来约旦国家的货币确实是世界上最贵的货币之一,兑换人民币的汇率在1:9左右,直接秒杀1:6的美元和1:8的欧元,直逼1:10的英镑。 不过英镑依旧不是最贵的货币,最贵的货币来自科威特,科威特第纳尔兑换人民币的汇率高达1:22左右! 排名第二的是中东海湾国家巴林第纳尔,兑人民币汇率1:17左右。 同样来自海湾国家的阿曼第纳尔位列探花,兑人民币汇率1:16左右,居然前三甲全是来自海湾国家!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这些中东海湾国家石油太多的缘故。 曾经的塞浦路斯磅、马耳他里拉也是很贵的,在2008年1月1日后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开始并入欧元区后,开始正式流通使用欧元。塞浦路斯磅和马耳他里拉正式化为了历史。 这里让人不得不提及的是伊拉克的第纳尔,在伊拉克战争以前,伊拉克第纳尔在曾是非常坚挺的硬通货,它比英镑、美元、马克、法朗和卢布等货币都值钱,1第纳尔可兑换2英镑还多!可是随着连年的战争以及经济封锁,伊拉克第纳尔成为全球最疲软的货币之一,贬值的速度和幅度都能吓死人。 2003年萨达姆垮台时,2000多第纳尔才能换到1美元,贬值达6000多倍!2003年萨达姆政权垮台后,新政府也发行了新的第纳尔钞票,以取代旧的带有萨达姆头像的纸钞,印有萨达姆头像的旧伊拉克第纳尔于2004年1月15日彻底退出流通。本人还在约旦安曼收藏了一些萨达姆时期印有萨达姆头像的货币,只有当年瑞士代替印刷的那个25第纳尔版本的是最好的,其他的实在粗糙爆了,说句难听的,做工粗糙到连文印店彩色印刷都不如! 一个国家经济的强劲和政权的稳定才是一个国家货币币值稳定的前提,而一个国家货币币值的稳定,又是国内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前提。现如今我们的人民币也逐渐走向了国际货币的道路,甚至一些国家开始把人民币作为国家的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开始有那么一点点挑战欧元和美元的味道,希望我们的祖国能够打赢这次的货币战争,人民币一路走好。 大陆护照亦有威武时 在办理落地签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插曲。话说约旦的落地签是我见过最简单的落地签,什么表格也不用填写,直接交钱,盖章,走人。当时我在排队时,排在我前面的是一对年轻的台湾情侣,女孩在卡塔尔航空工作,男孩从台湾飞来的,签证官对的他俩的蓝色台湾护照看了又看,边看边问: “你为什么来约旦?” “你计划在约旦停留多少天?” “你能出示你的本国身份证么?” “你有酒店订单么?” 我一度怀疑是我自己听错了。 签证官拿到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后,让他们在那边等候,轮到我了,由于有他们的前车之鉴,我早早准备好我的大陆身份证、酒店订单、护照和机票登机牌,对着签证官说了一句我唯一会讲的阿拉伯文“舍拉嘛里共”,同时毕恭毕敬双手递上我的这些材料,我最怕他们让我出示离境机票,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离境机票,结果只听得签证官说了句“yangyang对镜头笑一下,欢迎来到约旦”,我赶紧对着摄像头做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阿拉伯兄弟国家”果然对我们很友好。 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出机场安检的时候,工作问了我一句:“Chinese?”在得到我肯定回答后,让我不用排队等待安检,可以直接出关!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指着外面又确认了一次,然后赶紧带着我的两个大背包开开心心走出机场。 出了机场望着远处的黄沙,心里一阵阵的激动。 《一千零一夜》的故乡,终于到了。 安曼罗马剧场 安曼巧克力清真寺 山上的首都——安曼 出机场后,询问了好几个出租车司机打车到约旦老城预定的酒店要多少钱?大家口径一致,22JD,人民币200块钱,真是贵得要人命,没办法,最后我花了3.25JD坐机场巴士前往安曼老城汽车站,然后又花了1JD和当地人一起拼出租车,这才到了我入住的酒店Jordan River Hotel。酒店老板是个很和善的埃及人,和他讨价还价一下后,以6JD包含一份丰盛早餐的价格入住下来。 约旦的全称是约旦哈希姆王国。哈希姆指的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后裔哈希姆家族,政权掌握在以国王为首的哈希姆家族王室手中。从名字上来看,约旦是一个古老的国王制国家,用现代的政治术语来讲就是君主立宪制,所以一进入约旦,随处可见的是约旦建国以来的两代国王——阿卜杜拉一世侯赛因国王和阿卜杜拉二世的大画像。 不只约旦,很多海湾国家都是国王制国家,比如沙特、卡塔尔、巴林、科威特和摩洛哥等,我们的邻居泰国也是国王制,泰国的完整名称其实是The Kingdom of Thailand泰王国。 世界上还有另外三种国家形式,一种是以我们国家中国为代表的共和制国家,我们没有国王,我们的中央政府有着相对较大的中央集权;另一种以美国为代表的是联邦制国家,特点是它的各州有较大自主权;最后一种比较小众,那就是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简称阿联酋为代表的邦联制国家,以阿布扎比、迪拜为首组成阿联酋,这七个酋长国的独立自主权利很大。 约旦首都安曼是一座建立山上的城市,错落有致成了这座城市的特点,它的历史虽然没有邻居叙利亚大马士革悠久,但是至今也已经有3000年的历史,因坐落在7个山头之上,故有“七山之城”之称。 安曼的新城区,笔直的柏油马路两旁便是一座一座漂亮的沙漠色欧式小别墅,完全丝毫不逊于我们国内的那些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建在高尔夫球场旁边的豪宅。驻约旦的各个外国大使馆就坐落在这里,后来我为了申请伊朗签证和埃及签证,前前后后来了个地方六次。 安曼老城区,无处不透露着典雅和古朴,特别是随处可见的书店和书摊,体现着约旦人对知识的尊重和渴望,约旦能在独立后短短不到60年的时间里,把国家建设得如此文明和美丽,究其原因,从这些大大小小的书店和书摊上可以窥知一二。 在安曼,我经常去整个安曼人都知道的Hashem Restaurant饭店吃最地道的安曼传统食物,从外表看,这个饭店很是不起眼,但这里可是国王和王后光顾过的地方哦。饭店前面的大大Royal单词彰显着这里的尊贵和历史悠久。饭店供应一日三餐,非常纯正的本地特色,点餐的人不太会讲英语,平均消费的话,一个人是1-2JD之间。后来我还在这里碰到了安曼机场的那对台湾情侣,看来吃货所见略同。 我个人十分推荐“falafel”这道菜。什么是“falafel”?其实就是素丸子,这是约旦的一个特别有名的特色小吃,若干蔬菜,再混合一些豆类,裹上面粉后在油锅里炸出来的。淡绿色的丸子,沾上乳白色的当地酸甜酱,光是色泽上就很吸引人了,更不要说那散发出来的蔬菜的清香,一口下去,伴随着酥脆的声响,各式香味终于共同在嘴里爆发开来。 不过,个别收银员的“欺生”,给这家饭店添上一笔不愉快的色彩。 这个餐厅有两个收银员,其中一个很和善,但是另一个就很糟糕了,经常是让你先吃饭,美其名曰饭后在付钱,其实结果往往是宰你一刀,只要你是新顾客,他就会给你报一个比真实的当地价格要高的价钱。比如一份阿拉伯大饼、一份调味豆酱、一份falafel、一份简单的西红柿沙拉,这些加到一起通常是1JD,但他有时候就会告诉你1.5JD甚至2JD,还拒绝给小票,我对这种耍小聪明的把式深恶痛绝,因为有一次我带一对刚来到约旦旅行的日本夫妇去他家吃饭,结果夫妇二人点了点常规的食物,我看大约最多最多3JD的样子,结果那个可耻的收银员居然过来说6JD!正当我要和那个收银员大叔好好理论一番的时候,那个日本先生制止了我,他显然不想节外生枝。当时我感觉很尴尬,因为来这里之前我再三表示,这里是一家绝对当地特色的餐厅,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价格也很亲民,可是这里的收银员…… 虽然对这里的这个收银员的人品感觉很恶心,但是依然去了好多次,因为在约旦首都安曼这么一个消费高的城市里,他家的饭真的很亲民真的很物美价廉,后来我学会了一招,我对着我收银员给我的正确价格的小票拍了张照片,每次我都拿着我以前点好的小票照片给他们看,然后明确地告诉他们“This food, this price”,于是便从此每次都能享受到不掺水分的价格。 旅行期间,我经常在傍晚时分到安曼老城区散步,夕阳下的下安曼散发出另一种柔和的美,特别是街上的年轻人,几乎已经没有人穿阿拉伯传统服装了,很多年轻的女性都穿着时髦且不带头巾,处处流露着开放和自由气息。老城区的中心,就是始建于公元2世纪的古罗马剧场。夜幕降临,清爽的微风吹走一天的燥热,罗马剧场开始变得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嬉戏的儿童和乘凉的妇女老人。 有些人可能会问,为什么处于约旦这个中东的穆斯林国家的首都中心的剧场,不叫安曼剧场,而叫罗马剧场? 以前古罗马帝国人们的幸福生活是由竞技场,剧院和浴室构成的,尤其进入帝国时代后,统治者们提倡豪华、享乐,于是古罗马比古希腊拥有了更多娱乐场所,按罗马人自己的话说:“没有了它们,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最开始在罗马人征服亚平宁半岛和地中海沿岸的时候,他们对奢侈是深恶痛绝的,对艺术也兴趣寥寥,但后来在与希腊文化融合的过程中,他们的价值观慢慢被改变了。 在共和时期,掌握国家大权的元老院是禁止在罗马城修建永久剧场的,他们认为天天看戏会使公民们颓废。所有的剧场都是临时用木头简易搭建的,使用完后立即拆除。随着罗马的扩张,大量的财富涌入腐蚀了这个民族克勤克俭的优良传统,共和国早期引以为荣的俭朴勤奋的生活方式被新贵族们迅速抛弃了,帝国的新贵们为他们祖先那个时代粗糙的生活和节俭道德观感到不满,于是开始追求奢华,享乐成了帝国生活的主旋律。古罗马的娱乐业开始发达起来,于是发展到每征服一地,必建一巨大剧场。今天的约旦、巴勒斯坦在很久以前也是大罗马帝国的一部分,所以就有了杰拉什的罗马剧场、安曼罗马剧场、佩特拉罗马剧场,以及那些在约旦皇家博物馆里的那些来自欧洲的舶来品,譬如很多代表希腊文明、罗马文明的文物。 唯有简朴才能长存 阿卜杜拉一世清真寺 阿卜杜拉一世清真寺位于约旦首都安曼新城区,建造于1982年,以约旦哈希姆王国建国的第一位国王阿卜杜拉命名。它是整个约旦最大的清真寺,也是安曼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装饰有华丽的马赛克拼镶图案的蓝色圆屋顶在一片白色建筑中非常醒目,也被称为“蓝顶寺”。 阿卜杜拉一世清真寺对全世界的非穆斯林游客都开放,宏伟的八角形祈祷大厅没有一根柱子支撑,且顶部是直径为35米的穹顶,刻有伊斯兰教《古兰经》的部分章节。蓝色的穹顶代表着蓝天,从顶部延伸至基部的金色线条描绘出照亮真主阿拉的99条光线,巨大的三个环状枝形吊灯把里面照的一片光明。 1921年大英帝国以约旦河为界,把巴勒斯坦一分为二,西部仍称巴勒斯坦,东部建立外约旦王国。1946年,英国决定放弃对外约旦的托管,阿卜杜拉成为外约旦的国王。1948年,就在以色列宣布建国的第二天,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外约旦作为新独立的国家积极参战,乘势占领了包括耶路撒冷东区在内的约旦河西岸的大片领土,1950年,外约旦改名为约旦哈希姆王国,从名称上强化了哈希姆家族的对这个国家的统治地位,第二年首任约旦国王遇刺身亡,他年仅19岁的长孙临危受命,这就是后来在整个中东地区都是如雷贯耳的约旦国王侯赛因,他完全无愧于“约旦国父”的尊称,一个传奇式的大人物。 约旦人能现在又安定又比相对较富裕的生活,和这位执政46年的国王有着直接的关系,中东地区长期以来战乱平凡,各种势力关系盘根错节,而侯赛因国王却能够游刃有余的处理好各方关系,尽管约旦很年轻,但是侯赛因的外交政策却是一点也不妥协,他奉行中立、不结盟和对外开放政策,全面展现了国父铁腕的一面: 70年代,他顶住多方面的压力,力排众议用军事力量迫使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总部和他的15000名士兵迁离约旦,赢得了美国和以色列的支持和大笔援助; 90年代,他打破阿拉伯联盟的封锁,追随埃及的步伐,果断以色列缔结和约; 更加神奇的是,在后来的海湾战争中,他坚持和伊拉克站在一起,令当时的美国白宫大为光火,但是在萨达姆率领的伊拉克输掉战争后,他居然不可思议地用外交手段左右逢源,不只让阿拉伯联盟满意,也让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势力满意,你不能不佩服老国王的外交智慧。 侯赛因国王虽然贵为一国之君,但是他生前的生活很俭朴,很平易近人,凤凰卫视的《文明之旅》栏目组曾经拍摄过他被埋葬的约旦皇家墓地,在他的墓地里,居然连一块墓碑一字碑文都没有,甚至没有一级的台阶!余秋雨当时有句评价我很欣赏:“唯有简朴才能长存。” 现任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是侯赛因国王的长子,他母亲是地道的美国人,所以从小深受西方文化的洗礼,也许这也是约旦能成为中东地区最开放最包容的国家之一的原因吧,十多年来他也深受约旦人们的爱戴,颇有建树。轰轰烈烈“阿拉伯之春”运动都没对他的王位造成影响。 在国王清真寺对面就是安曼最大的基督教堂,每当周末,那里的约旦基督教徒络绎不绝的来这里做礼拜。 约旦是一个以伊斯兰教为主的国家。目前全国约90%人口为逊尼派穆斯林,8%为基督徒。其余为什叶派穆斯林,包括一些德鲁兹派(什叶派的一个独特分支)信徒,但是这8%人口把他们的教堂就这么建在约旦最大的清真寺旁边。大家就这么安之若素,可见约旦这个国家不愧是中东最包容最开放的国家,约旦地理位置很不占优势,但是他们不卑不亢,所以发展得倒也十分繁盛。 最耀眼的王后 一位美丽又智慧的女人永远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更何况她是一位王后。 有一位来自中东的优雅女性让整个世界为之疯狂,她成了大西洋两岸访谈记者、专栏作家、时尚杂志争相报道的人物,她就是约旦现在的王后——拉尼娅·阿卜杜拉。 她是出生于科威特的巴勒斯坦裔的约旦女孩,在29岁的时候成为约旦王后,并且是世界上最年轻的王后,从小接受西方的她用自信、优雅、时尚和智慧征服了挑剔的西方媒体,西方媒体将她与英国戴安娜王妃相提并论。而世界对她如此关注,全部源自她的出身是在西方人眼里保守的阿拉伯世界,可以说,她的出现打破了人们对阿拉伯穆斯林女性“非常保守、没有什么文化、对男人唯唯诺诺、马首是瞻”的刻板印象。她也曾对外国媒体放言:“阿拉伯世界不乏光彩照人、干练开放的女性”。这正是她自身的真实写照。2004年美国的《时代周刊》把拉尼娅作为了其中一期的封面人物。 1993年的一个晚宴,来自普通家庭且年仅23岁的拉尼娅认识了当时的约旦王子——阿卜杜拉二世。当时的拉尼娅只是苹果电脑公司在安曼分公司的一名小员工,之后拉尼娅就和当年还是仅仅王子但是并不是太子的阿卜杜拉二世举行了盛大的婚礼,这是一个灰姑娘逆袭的故事。她的好运还没有结束,6年后,病危的约旦老国王侯赛因忽然宣布废除阿卜杜拉的兄弟哈桑长达34年的王储地位,改立拉尼娅的丈夫阿卜杜拉二世为下一任的国王。侯赛因国王去世后,阿卜杜拉继位,拉尼娅就此成为王后。 拉尼娅嫁入皇室后,开始积极投入各种事业。她并不希望自己婚后只能成为一名家庭主妇,于是当时的侯赛因国王就让她到约旦一个专责贸易的部门工作。不久之后,她在1995年成立了约旦河基金会,支持并号召本地妇女编织饰物及制作手工制品,在提高女性地位的同时,亦支持了约旦手工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两得。 拉尼娅的心地非常善良。由于她小时家里并不富裕,所以她特别同情贫苦儿童,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她首次以王后的身份到国外访问时,就去看望了科索沃的难民,亲自给他们分发食品。 我们现在看来,这些都是第一夫人们应该做得,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因为我们的第一夫人丽媛姐在这些方面甚至比拉尼娅做得更好,但是拉尼娅的这一切其实做的并不容易,约旦保守人士认为,女人,特别是已婚妇女,绝不应该在很多地方抛头露面,尤其是贵为王后,更应该比普通人知法守礼,而拉尼娅居然在代笔国家的形象在外面居然不包头。有些约旦妇女甚至嘲笑拉尼娅:“在拉尼娅那传统的、宽大的外罩下面,也许是一套由名家设计的精美内衣。”但在其他约旦人看来,特别是那些受过教育的年轻女性眼里,拉尼娅的行为值得学习,她们佩服王后的果敢。 在2007年杨澜与约旦皇后拉尼娅的访谈录中,拉尼娅的亲切优雅和美貌智慧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杨澜:“您认为王后是一种工作吗?” 拉尼娅:“对我而言,王后不是个头衔,而是份工作。” 杨澜:“那是种什么样的工作呢?” 拉尼娅:“这种工作的职位描述会根据时间发生改变,根据一定时期的具体要求和我们所经历的情况发生改变。” 杨澜:“当时您的丈夫并不是王储,结婚时您也没有期望今天的地位,谁告诉您成为王后的消息的呢?” 拉尼娅:“侯赛因国王陛下辞世前些时,他告诉我丈夫他将被立为王储,然后我丈夫告诉了我。我非常惊讶,因为从此我的一切都将完全不同。当时我很害怕,更别说责任什么了。” 杨澜:“当您第一次作为王后出现公众面前时,您觉得紧张吗?” 拉尼娅:“我总是觉得很紧张,每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没有过不紧张。从成为王后那刻起,你的生活就将被定义为,为你的人民服务,人们有权共享你生活点滴。你必须保持身心健康,这样你才能为人民服务,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你的工作就是为了你的国家和人民而活。” 杨澜:“听说您从没有告诉您儿子,他们可能会成为国王,那您怎么培养他们成为未来的领袖呢?” 拉尼娅:“我用自己的方式会教导他们,这与培养他们成为未来的领袖,毫不相关。对我来说,告诉他们可能会成为国王,其实很不公平。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个期望值太高了。” 杨澜:“那你的大孩子问过吗?他已经够大可以问这个问题了。” 拉尼娅:“是的。他已经可以问这个问题了,但他很明智,从来没有问过。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让他们学会正确的价值观,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会给你什么,比如可能是震撼,可能是走弯路的危险。而父母给的价值观能帮他们渡过难关,帮助他们维持与他人的良好关系。重要的是人们会因为他本人而喜欢他,而不是因为他的地位或者因为他父亲的地位。” “We Will Kill Back!” 1995年11月4号犹太人的安息日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以色列人的上帝 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协议引起的损害是不可逆转的 你后悔么 我只是按照上帝的旨意行动,我不会后悔 ——刺杀以色列总统拉宾的犹太学生阿米尔 “奥利奥”清真寺建在安曼的山顶,是我这次中东之行见过的最漂亮的清真寺,我之所以把他称之为“奥利奥”清真寺,最主要的原因是它从外观上来看,黑白相间,非常可爱,也非常像奥利奥饼干,通常阿拉伯世界的清真寺都建设地庄严肃穆,但是这个清真寺是个例外。 因为国内各大背包客的论坛上几乎没有对“奥利奥”清真寺的介绍的缘故,所以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游客,作为一个背着背包的同时一手抓着相机,一手提三脚架的我,倒成了这些当地人眼里的风景,经常有人过来和我合影。 每天傍晚时分,我便爬到山顶,来到这里俯瞰整个安曼老城,有时候我也和当地人一起到清真寺里祷告,穆斯林的祷告其实非常简单,模仿几次就学会了。“奥利奥”清真寺旁边还有个小学,每天傍晚在金色的夕阳余晖照耀下,小孩子们在这里嬉戏玩耍,这里待得时间久了,就会和这些约旦小孩子混得很熟,年龄稍微大一点的小孩子会讲一些英文,我感觉他们的英文比同一时期的我要好太多,我在他们那么大的时候只会每天机械背诵韩梅梅与李雷的对话。 在我的眼里,他们是约旦的未来,他们天真可爱,充满阳光,相对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巴勒斯坦难民营的小孩子,这里的小孩子不知道要幸福多少倍。我也一直以为约旦的未来充满了和平,战争的阴霾已经远去。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某天,有几个看起来很调皮的身上脏兮兮的小男孩过来和我玩,我说你们的家乡约旦真是个美丽的城市,大家看起来都很幸福,可其中一个小男孩坚定地告诉我,这里不是他家乡,他的家乡在约旦河的另一边,在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那里才是他真正的家,他只是为了逃离战争才移民到了约旦。他还对我说,现在他们打不过以色列人,但是迟早有一天他们会Kill Back(这个词是他的原话),会杀回去,夺回自己的家乡。其他几个小孩子对这番话也表示赞同。 当时我心里其实是很震惊的,通常来说,一般移民者到了第二代、第三代就会有很强的祖国认同感,比如我们早年移居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华人,他们的子孙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是美国人或马来西亚人。可是这些小孩子的父亲是50年代初就来了刚刚成立的国家约旦,约旦都成立60年了,这里依然有小孩子认同自己的家乡在巴勒斯坦,还要用暴力手段夺回自己的家乡。可见这心结有多牢固。 罗马外的罗马 “罗马之外的罗马”——这是孤独星球《中东》一书上对古城杰拉什(Jerash)的描述,这句话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杰拉什的所有特点。这座曾经辉煌一时的“中东十城”之一,随着罗马帝国一起兴衰沉浮,终于在614年因波斯人的入侵宣告了它末日的开始,而634年刚崛起的后起之秀——阿拉伯人的入侵则彻底结束了其辉煌;公元9世纪杰拉什几次强烈地震使许多建筑毁于一旦,此后逐渐沦为无人居住的废墟,几乎被泥沙和岁月完全埋没;1806年被德国旅行家西特森在沙漠里旅行的时候偶然发现;二十年后,英美考古团在这里进行了系统的挖掘修复;上世纪70年代以后,约旦文物部又断断续续地搞了几次挖掘修复工程。阿拉伯人有句谚语:“它跟杰拉什废墟一模一样”,意思是形容某样东西破败不堪。 杰拉什距离安曼只有1个小时的车程,刚到杰拉什,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哈德良凯旋门,虽然接近两千年过去了,凯旋门依然那么雄伟,让人不禁对古罗马帝国生出一丝敬意,哈德良先生是罗马帝国最发达和最繁荣时期的第三位皇帝。公元129年,为了迎接罗马皇帝哈德里安的来访,杰拉什人专门在城市南部兴建了一座雄伟的凯旋门,命名为“哈德里安凯旋门”。 进入凯旋门在往里走就是大约建于公元2世纪中期到3世纪的古罗马竞技场和赛马场,在其周围是几排石座,据说可容纳观众1万多人。 再往里走就是宙斯庙。宙斯庙虽然是罗马时期的建筑,但保留了不少东方建筑的风格特征,正门两侧有一对可以攀登而上的塔,门廊上的雕刻造型生动传神,多数以自然界的事物为主题,如鸟兽、植物等。 月神庙供奉的是希腊神话中的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是太阳神阿波罗的双生妹妹。罗马人认为阿尔忒弥斯是杰拉什的守护神,而不是众神之王宙斯,因此她的神庙比宙斯的神庙位置更高,也更雄伟。看来古罗马的女权运动搞得不错啊。夕阳下,矗立在这里两千年来支撑月神庙的石柱尽显沧桑和骄傲。 杰拉什在罗马统治的时候是它的黄金时代,在所有中东地区出土的文物中,杰拉什最能代表古罗马帝国的生活品味,建筑规划,这里有大型铺石以及廊柱排列的街道,耸立于山顶的神殿,富丽堂皇的剧场,以及宽敞的广场,宫廷浴池以及喷泉,无时无刻不表露着大罗马帝国的荣耀。 每年七月份在这里举办的杰拉什艺术节,热闹非凡,这时不只有本地的民俗舞蹈,也有很多国际乐队、舞蹈团体来自这里演出,让杰拉什古城摇生一变,仿佛回到了昔日的古罗马时代。 列柱大街由街道两旁如队列般整齐的科林斯式石柱得名。这条长800米的大街从椭圆广场笔直指向北门,街两旁是步行长廊和商铺,是古罗马帝国的商业街。 面对着满目的断壁残垣,一片顽强地屹立着的罗马石柱,仍然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当年罗马帝国那气势非凡的宏大与壮观。 杰拉什一日一日接受着烈日暴嗮,雨打风吹,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世事变迁,但是在这些石快上,在这些罗马柱上,在这些神庙上,古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十字军、土耳其帝国都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痕迹。至今还豪气夺人、威势犹在。 罗马之外的罗马 佩特拉仲夏夜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 老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 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 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 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 风卷起,沙飞扬 青鸟飞,人已殇 孤独星球系列书《中东》一书中,推荐了中东地区二十个景点,其中排名第一的就是约旦佩特拉。 在圣经的《旧约》里,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劈红海,在旷野中颠沛流离,没有水喝,摩西一筹莫展,走着走着忽然经过一片玫瑰红的岩石地带,摩西举起手杖击打岩石,奇迹发生,泉水从坚固的岩石中涓涓流淌而出。这个有玫瑰红岩石的地方就是约旦佩特拉。 公元前2世纪,一位腓尼基旅行家著《世界七大奇迹》一书,描述了当时在地中海旅行时,附近7个伟大的建筑,它们分別是:埃及的吉萨金字塔;伊拉克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毁于公元前2世纪的地震);古希腊奥林匹亚宙斯神像(毁于公元5世纪的火灾);土耳其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殿(毁于公元300年哥德人抢劫以及圣约翰一世带领群众的破坏);土耳其哈利卡纳苏斯的摩索拉斯王陵墓(毁于14到15世纪的一连串地震);古希腊罗德岛的太阳神铜像(毁于公元前2世纪的地震);埃及亚力山大灯塔(毁于公元9世纪以来的各种大地震)。 千年转瞬即逝,过去的世界七大奇迹中多数已陨落。 位于瑞士的世界“新七大奇迹”基金会发起活动,在世界现存的建于公元2000年以前的人工建筑中挑选出七个人工景点,以代替世界旧七大奇迹。该评选活动是很接地气,由全世界的网民通过网络投票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讲也代表了一定程度的民意,之后统计出结果,世界新七大人工奇迹有景点如下: 中国长城(我们的万里长城以排名第一的绝对高票数笑傲群雄!很自豪啊有木有);约旦佩特拉古城;巴西里约热内卢基督像;秘鲁马丘比丘印加遗址;墨西哥奇琴伊查库库尔坎金字塔;意大利古罗马斗兽场;印度泰姬陵。 考虑到埃及金字塔是目前唯一现存的世界旧七大奇迹之一,评委会给了它一张晋级票,不用评选直接晋级,并称为“荣誉奇迹”,与新选出的七大奇迹并列。 约旦佩特拉金榜题名,从此风光无限。 随着佩特拉的名气越来越大,吸引了《变形金刚Ⅱ》剧组在这里取景拍摄,从此神秘的它走向荧幕,被全世界所知晓。在电影《变形金刚Ⅱ》中,男主角萨姆为了寻找能量源拯救擎天柱,跟随自己记忆图案的指引,终于来到了变形金刚超级领袖的墓地——约旦佩特拉。 雄伟的佩特拉在公元前3世纪前曾经是从阿拉伯半岛通往地中海的必经之路,这个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堪比今天位于马六甲海峡的新加坡。而且佩特拉水源丰富,水质好,东去波斯伊朗和西去埃及的骆驼商队都会在这里休整补给。属于闪米特语族的纳巴泰人,利用这个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对往来的商队征税并提供食物、住宿等补给,从此富甲一方,建立了一个以佩特拉为首都的国家。 纳巴泰人不只会经商,并且还极其聪慧,他们从同样属于闪米特语族的阿拉美人那里受到了启发,然后加以改良,创造出一套属于他们纳巴泰人的文字,可以说这是阿拉伯字母的前身。经过大约300年的苦心经营,纳巴特王国到达其鼎盛时期。当时的纳巴特王国领土面积很大,甚至覆盖了现在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如此重要的战略要地,要想拥有永久的和平无异于痴人说梦,佩特拉一直是当时罗马帝国的一块垂涎三尺的肥肉,在与如日中天的罗马帝国斗争了三百年,公元106年纳巴泰王国最终还是被强大的罗马帝国吞并,彻底沦为大罗马帝国的一个行政省。 其实在早期的纳巴泰人时代,佩特拉四周的山地从林密布。然而到了古罗马时代,人们为了建房和获取燃料而砍伐了大量的木材,致使林区衰变成为灌木林、草坡带,大量森林消失了。纳巴泰人逐渐透支了佩特拉的未来。到了公元900年,过分放牧使灌木林和草地也消失了,环境衰退恶化到无法居住的地步,这个地区开始逐渐沦为沙漠。 祸不单行,造化弄人。后来随着南北商路的开通,货物可以直接从南边的红海出入,骆驼商队再也不需要在佩特拉中转,佩特拉也逐步失去了原有的重要地位。并且当周围早已恶化的环境再也无法为庞大的人口提供足够的食物和燃料时,大量的佩特拉原著民相继开始逃离佩特拉。最后,佩特拉渐渐被人遗忘,变成一座死城,那个曾经雕刻在岩石上的文明似乎已经被漫天的黄沙所掩埋。 时光就这样过去了一千年。 直到1812年,一位年轻有为的瑞士探险家出现了,他计划要穿越西亚的阿拉伯世界,去寻找那传说中已失落的纳巴泰文明。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他学会了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同时学习了大量阿拉伯民间习俗。为了更好地乔装成阿拉伯人,他蓄起长须,穿起长袍,甚至改名为亚布拉罕·依布·阿卜杜拉。由于他拥有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丰富的伊斯兰教知识和不失阿拉伯礼节的举止,因此沿途一直被误认为是来自西方的伊斯兰教学者,并未引起怀疑。他雇了一个瓦迪穆萨当地向导带领他去墓葬群,过程中他表示希望能在一座墓前敬献一头山羊以示尊敬。那位向导便带着这位最牛的背包客沿着游客到佩特拉的必经之路锡克一路行走,也就是我们中文翻译过来的蛇道,那是一条深陷在岩石的狭窄的一线天。 他们穿过狭长、险峻的蛇道峡谷,惊人的一幕出现在眼前。他不露声色,在看了法老宝库和皇家墓葬群之后,他觉得踩脚下的城市正是传说中的那个失落的纳巴泰文明。他在日记中写道:“在瓦迪穆萨这里被毁灭的文明,可能就是指古城佩特拉。”这惊人的发现令他激动万分,但他也未敢久留,只停留了一天便离开佩特拉。 他是世界上第一个证实传说中的佩特拉尚还存在的人。 现如今,我们可以看到,纳巴泰人留给后人的文明遗迹是在峡谷中的石山上开凿出的精致宫殿,是美轮美奂的皇家陵墓和祭祀圣地,是罗马人建设的罗马露天大剧场。1985年,佩特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明遗产。 佩特拉的门票是当之无愧的全球第一贵,单天50JD,两天55JD,三天60JD,但最最夸张的是,如果你没有约旦的签证,只是从欧洲、以色列或者埃及过境佩特拉,那么单次门票居然高达90JD,明摆着就是专门宰那些阔佬。不过,中东第一景点就是第一景点,90JD的高票价依然吸引着很多来自全世界的游客趋之若鹜。 可耻的选择 我刚达到瓦迪穆萨时,就被这里的物价震惊,这里甚至比首都安曼的物价还高。琢磨着佩特拉高昂的门票价,再三权衡后,我决定万分可耻地去试试运气——逃票(这是绝对错误的做法请不要效仿)。全球许多背包客为了逃票甚至徒步翻越两座大山,夜晚在山洞过夜。 打开谷歌地图的卫星模式,仔细看了两个小时地图,我制定了两个方案。 一是十分简单的北上路线:出了瓦迪穆萨镇后,徒步往北走大约三公里,达到贝都因村,那里有一条小路可以到达佩特拉景区,我想这条路应该是专门给贝都因人开设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缺点是必须穿越贝都因村,因为要想避开这些贝都因的耳目真是难上加难。 二是翻山越岭的南下路线:出了瓦迪穆萨镇后,坐出租车南下大约5公里,那里有个比较大型的酒店,谷歌卫星地图上显示,从酒店后面可以下山,然后在翻越两座山,在两个峡谷中间有一个间隙,从那里可以直接进到佩特拉的皇家墓葬群景区。这套方案的缺点显而易见,在炎炎夏日需要翻山越岭,而且佩特拉奇特的地貌决定了在山上完全没有可以遮阴的树木,对体能的消耗极大。优点则是风险小,如此炎热的夏天,荒山上肯定无人看守。 稳妥起见,我选择了第二套方案。 前一天晚上为了犒劳自己,决定去买了个大西瓜解解暑。沙漠中的西瓜真是贵啊,佩特拉的西瓜贵上加贵,一个西瓜卖3JD,折合人民币27块钱。我对小贩还价到2JD,但那个小贩拿着西瓜刀对我挥了挥,大致意思就是说他的西瓜个大味甜,3JD已经是当地价了。 我摸了摸羞涩的钱包,吞了吞口水,正决定掏钱的时候,忽然过来三个身穿制服的警察,问我有没有遇到威胁,是否需要帮助。 说时迟,那时快,此刻小贩忽然对我说:“1JD,1JD。Take away!” 我迷迷糊糊掏出1JD,在不太搞得清楚情况的状态下买了一个西瓜。后来警察告诉我,他们以为那个小贩在用西瓜刀威胁我。还再三叮嘱如果我在佩特拉遇到麻烦,不要慌张,第一时间去找当地警察,当地警察往往会站在我们这些游客这边来帮助我们。我这才明白,原来那个卖西瓜的小贩是怕惹警察麻烦,所以才用1JD的价格赶快打发我离开。 第二天清晨,我带着4大块豆沙面包、5个煮好的鸡蛋和4.5L的水出发了,很顺利地到达了既定酒店,我站在高处往下一看,瞬间心灰意冷,因为在峡谷的间隙中,赫然矗立一个岗哨,旁边还停了两辆吉普车,可是网上各种逃票攻略上完全没有提及到这一点…… 可是我不想就此放弃,我发现山下有个塑料大棚,那里好像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蛇道景区,我决定试一试。 正当我刚开始翻第一座山的时候,从我背后方向走出来一个骑着驴子的当地人,他问我要ticket。我心想坏了,这才走了几步就有当地人查票,我装作淡定地说:“我只是来拍照的,拍完我就回到那个酒店。”我指了指酒店的方向。 之后我虽然用同样的理由连续骗过了好几个当地人。可是我心里越来越慌张和不安,我觉得现在约旦旅游局一定是在大力奖励那些抓到逃票游客的佩特拉当地人,要不怎么每个见到我的当地人都积极无比地查票。 当我抵达山下的塑料大棚的时候,又有两个骑着驴子的当地人从后面追上我,同样是查我的票,这次我没那么好运了,因为这两个人态度非常强硬,拿着鞭子恶狠狠地指着我,还威胁说他们是这里的工作人员,如果我现在不给他们100JD的封口费并马上离开的话,他们就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抓我,到时候就不是100JD的问题了,我有可能会坐牢。 我当然没那么胆小怕事,思考了一下,觉得当时自己所在的地方并不是景区内,就算最坏的情况发生,警察来了,我也不至于坐牢,顶多罚点儿钱。想到这里,我定了定神,坚决不肯出这100JD的封口费。 这两个当地人看我很嘴硬,就掏出电话哇啦哇啦讲了半天,恶狠狠地说他们已经报警,让我等着坐牢吧,然后他们就向售票处方向走去。 事已至此,此刻的我再也没有了什么逃票的想法了,我匆匆忙忙赶快原路返回,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我本来并不想把这件事写出来,因为事后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我觉得自己似乎“理直气壮”地逃票,实在是又危险又无知,非常给祖国丢脸。在这里我还是奉劝广大中国背包客,不要逃票。退一万步讲,现在佩特拉查票如此严格,网上的那些逃票攻略早已经完全不能用。 后来在埃及开罗,我碰到几个从约旦过来的中国背包客,无意中聊起我曾在佩特拉逃票的经历,其中一个人拍拍胸脯一脸自豪地说他当时逃票成功了,我不解地问他是如何避开积极查票的当地人耳目的,他哈哈大笑:“你试过凌晨3点出发去翻山么?”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吹牛,但是我可以想象夜晚翻越佩特拉是多么的危险,因为一来,佩特拉没有路灯;二来,佩特拉的山坡上没有几乎植物,全是碎小的石头,在漆黑的夜晚很容易一个不小心摔倒而滚到山下。希望大家出门在外旅行,克勤克俭没有错,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 像贝都因人一样生活 七十年前,在利比亚的戈壁沙漠上,在一个极其普通贝都因牧民家庭里,卡扎菲出生了。他在故乡沙漠中的一个贝都因部落里度过了枯燥的童年。据卡扎菲成人后自己描述,他小时候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听老人讲贝都因族人的故事。长年封闭的沙漠生活让卡扎菲至今都保持着贝都因人的习惯。并且在每次做出事关改变阿拉伯世界的重要决定前,卡扎菲总要去沙漠里思考上几天。他认为沙漠会给他带来灵感。 在返回瓦迪穆萨的路上,我有些心灰意冷。为了惩罚自己,我决定徒步回去,在路边遇到一个骑着驴子回家的贝都因人穆罕默德,他那冷酷而又带着犹豫的眼神以及有点儿像加勒比海盗中杰克斯派洛船长的穿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漫漫长路大家都比较无聊,便闲聊起来,打发炎热而又枯燥的时光。 我说我很喜欢佩特拉,很想体验下传说中贝都因人的生活,但是佩特拉的贵到夸张的门票让我黯然神伤。默罕默德当即表示这个好办,他可以带我从他们贝都因镇骑着驴子进入佩特拉景区,并且保证只要有他在,没人会查我的票,并且当天晚上他还能带我去参观他们居住的山洞,并在那里住宿一晚。条件是我要付给他30JD,我略略思索了一下,答应了。 第二天,我和穆罕默德一人骑着一头驴子进入了佩特拉,刚进入景区的时候,和昨天一样,很多当地人过来查我的票,但是在穆罕默德和他们一一打过招呼后,果然再也没有人来了,穆罕默德表示这些都是在他们贝都因镇里住的邻居,大家都彼此认识,不用慌张。 佩特拉的古迹有皇家墓冢群、神庙、祭坛、罗马驿道、剧场、教堂和军营等,当然其中最引人遐想的还是名为“法老王宝藏”的卡兹尼宫殿。传说这里是历代佩特拉国王埋藏国家宝藏的地方,这里有九尊罗马式神像浮雕,虽然经过沧海桑田略显残缺,却不失神韵和威严。正殿后壁龛肃立着圣母像,栩栩如生。 佩特拉其地表特有的雄伟色彩同样举世闻名。这里的岩石呈褐色、红色、淡蓝、橘红、黄色、紫色等。各种不同颜色岩石的纹理混合在一起,形成了岩石表面的螺旋形和波浪形的颜色曲线,让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夜幕降临,和穆罕默德一起吃过晚饭后,他恪守承诺,邀请我晚上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山洞过夜,这等好事我岂会错过。穆罕默德让我一个人先骑驴子上山,我吓了一跳,有种本能的防范,心里想:“在荒无人烟前黑一片的路上会不会被抢?就算没人抢,我的眼睛视力也不是很好,会不会一个不小心没看清脚下的路而摔倒山下?”我心里闪过无数个不好的念头,犹豫不决。 穆罕默德看我怂成这个样子,哈哈大笑:“驴子和骆驼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朋友,他们知道去佩特拉的路,你抓紧绳索蹬好马鞍就好了,驴子会带你去我朋友们住的地方,你们中国人果然很胆小。” 不能让他瞧扁了我们中国男人啊!激将法下,我一个人骑着驴子上路了。这是我第二次骑,还是夜行,还是走山路,还是一个人。于是我打起百分之一万的精神,死死抓住绳索,蹬住马鞍。夜晚的佩特拉少了白天的喧哗,多了一丝的宁静,由于佩特拉山顶是没有照明设施的,所以只能通过微微的月光来辨别道路,我看到网上有背包客说,佩特拉夜晚的天空能看到满天闪烁的繁星,很美很美,可当时的我完全没有任何的心情去感受这些,我只记得夜晚的佩特拉峡谷起风了,那呼呼的风声让我感受到的不是凉爽,而是惊悚,各种恐怖电影里的桥段全部涌现出来,在我脑子里打架。 驴子果然识途,即便是在布满石头的路上,依然一步一步走得那么稳健,我当时生怕这驴哥们儿脚下一个不小心,那我就彻底惨了。到了佩特拉山顶的时候,忽然传来阵阵狗叫声,但是他们只是叫了大约2分钟便不叫了,我想应该是我骑的驴子和这些狗很熟的原因吧,狗叫也是好消息,至少说明这山头确实是有贝都因人居住的。又过了快一个小时,我看到远处有一团篝火,四五个贝都因人围坐在那里喝茶,驴子兄弟很好地完成了使命。 篝火旁的贝都因哥们还是很热心的,他们纷纷招呼我坐下来一起喝,我自我介绍说我是穆罕默德的朋友,来自中国。 寒暄过后,穆罕默德也“拍驴赶到”,他提议我带着相机,去外面走走,看看他们美丽的家乡,在外面刚走了不远,忽然听到远处黑暗的地方有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孩子在用英语打情骂俏,从那个女孩子的标准的发音能辨认出绝对是欧美人。太尴尬了。 第二天离开的时候,我见到了昨天的欧美女孩,她来自美国,和我一样也没票。离开的时候,她还和其中一个佩特拉男孩还来了一个吻别。贝都因人果然很风流,欧美人果然很开放,我心想。 后来和这几个贝都因人混熟了,他们纷纷和我炫耀他们曾经把过多少洋妹子,经常开玩笑取笑我,说我没有他们贝都因那样勇敢,没勇气像他们一样去catch fish!翻译过来就是去山下把妹,可是我住在没有水山洞里,已经两天没洗脸了,蓬头垢面的我哪里有自信去和来自世界各地的美女游客们搭讪! 佩特拉古城 骑着驴子穿过佩特拉的沙漠 和贝都因人一起睡山顶、睡山洞 佩特拉这里遍地是古迹,以至于约旦的文物部门不得不派人监管,禁止贝都因人在自家院子里“自行考古”,破坏旅游业。他们本是这里的居民,住在山上的洞穴里,与世隔绝。政府开发了佩特拉景区作为旅游景点,他们的生活也被打扰,为此政府专门安排了新的定居点,这就是贝都因镇,但是很多人还是会偶尔去山洞里睡,他们喜欢这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感觉,不过我想估计再过个几十年就没人愿意在山洞里睡了,毕竟山洞里的设施还是简陋多了。 我和穆罕默德有时候晚上就住在他们的贝都因镇里,有时候住山洞,因为山洞里太闷热,我们就睡在佩特拉山顶的岩石上。说实话我并不适应这种生活方式,睡山洞里还好,但是睡在岩石上就有些挑战了。夜晚佩特拉的山风特别的大,特别冷,而且就算在这么冷的地方,还是有蚊子不断来骚扰你。到了清晨6点左右,太阳升起,阳光非常刺眼,照得空气都十分炎热,并且昼夜温差极大,但贝都因人已经习惯了。他们说如果让他们长期住在贝都因镇里,那么他们将不再是真正的贝都因人了。 天天白住人家的地方也很不好意思,正好有一天穆罕默德问我有没有兴趣和他们一起去做生意,我赶忙答应。 佩特拉总是在上午9点才开始繁忙起来,狭长的蛇道在迎来阳光的同时,也迎来每日例行的大批观光客,他们中有皮肤晒得红红的欧美人,也有衣着讲究的亚洲人,在和贝都因朋友做生意的几天里,见到很多日本人和韩国人,大部分游客都例行公事般地拍照留念,很少有人驻足。他们长途跋涉,来到这里,只是为了骑着骆驼在佩特拉拍几张照片,然后发给自己和亲朋好友说:“是的,我亲眼见证了这一奇迹!它真伟大!”最后登上旅行团的大巴离去。不过有时候也可以理解,毕竟这里太热了,又干又热。 在佩特拉景区里能遇到很多贝都因人,有钱的做着骆驼生意,差一点的做驴子生意,但是高达90JD的门票收入,约旦政府是一毛钱都会不分给贝都因人的,只是允许他们在景区做一点儿小生意,不过近来贝都因小孩的教育问题引起了很多组织的关注,一些组织呼吁游客不要给小孩子钱或者礼物,因为那样他们的父母就更不会送他们去学校接受教育了。不过还好,我只是在小佩特拉见过拉着我的衣角问我要1美元的小孩,在大佩特拉景区要钱的小孩子一个都没见到过。 如果路途经过了佩特拉景区唯一的一家餐馆,游客便开始少起来,旅游团大多不会到这儿来,更不会去远在山顶的修道院,但是若要去山顶的修道院,只能骑驴或者依靠自己的双腿,我自己就亲自从修道院山下走了一遍,往返一趟足足用了我将近两个小时。 由于我长着一张亚洲人的脸,很多亚洲游客愿意相信我,我也真诚地告诉他们去山顶的修道院很远,需要大约两个小时,他们嫌累的话,可以花5JD骑驴子上去,或者是给他们推荐骑驴子到不要门票的小佩特拉或者贝都因镇,参观现代化的贝都因人生活。我还为此发明了一套推销驴子骑行服务的叫卖口诀: “Donkey up, Donky down。” “Donky Taxi never let you down。” 异族婚礼,别样风情 在贝都因镇住了一段时间后,我渐渐得到了当地人的认可,有一天我被邀请参加一个当地人的婚礼,为了表示对贝都因人的尊敬,我特意问穆罕默德借了套他们的传统服饰。后来证明这个友好的举动赢得了他们更多的好感,可惜还没有见过新娘。一位贝都因人告诉我,今天是婚礼的第二天,传统的贝都因婚礼会持续五天,并且在婚礼的前三天,新娘都是只待在娘家的。 婚礼仪式举行的地点是新郎家的院子里,亲朋好友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不断有人走到前面为新郎高歌一首,以此表达对新郎的美好祝愿。估计因为我是唯一一个中国人的缘故,特别受到这里调皮小孩子的关注,骗我说:“看!你脚下有条蛇!”“看!你裤子上有个蝎子!”后来有一位长辈实在看不下去了,也许他认为这样对我是有些不尊重的,也许他认为我和那些小孩子的互动也扰乱了婚礼的秩序,长辈于是把我安排到了和那些年长的老前辈们坐在一起。 有的年轻人在佩特拉景区见过我,在婚礼现场还不忘调侃我一下,问我要佩特拉的门票,还装模作样拿出手机说给警察局打电话了,让我在原地等待警察来抓我。 长者们也对我比较喜欢,忽然有个人走到台前说今晚有一个来自中国的朋友也来参加新郎的婚礼,我当时感觉很是受宠若惊,还邀请我上台前去和他们一起去唱歌跳舞。虽然我不会唱他们阿拉伯语的歌曲,但是我还能打拍子啊,并且微笑是最美丽的世界语言,没有语言咱还有肢体语言和笑容。 婚宴终于开始,有人拿着一个壶来到每个人身边,我一开始还好奇这是干什么用的,原来这是让大家洗手,因为贝都因人是用手抓来吃饭的。 婚宴上的大餐来了——骆驼肉手抓饭,骆驼是贝都因人最珍贵的财产,所以只有在结婚这种大喜的日子,他们才会宰一头骆驼来招待亲朋好友,作为从小只用筷子吃饭的华人,我当然没有过用手抓着吃饭的经历,但是当时为了更好地入乡随俗,我也不客气地和当地人一样用手抓着吃了很多。 饭后有人过来恭喜我,拍着我的胸部说说:“恭喜你,你将会变成super man的。”贝都因人们都认为,吃了骆驼肉后的男人,会变得更加的强壮。 饭后我找到新郎,给了他10JD的彩礼。在参加婚礼前我已经和穆罕默德了解过了,当地也有上结婚彩礼的习俗,少则5JD,多则20JD,我给10JD的礼金完全不会失掉礼节。其实贝都因上彩礼的过程非常有趣,也很人性化,完全不同于我们的公开记账,贝都因的新郎婚在宴会结束后,会站在院子门口欢送宾客,这时候大家纷纷过去和新郎握手拥抱,在此时,宾客把钱折好放在手心里,在礼节性握手同时送给新郎,然后新郎再把钱放进口袋,彩礼钱的多少全凭大家平时的感情,新郎也完全不知道对方给了自己多少彩礼钱。 婚礼上的主食——手抓骆驼肉 不自由,毋宁死 贝都因人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以游牧为生,沙漠旷野之如他们,就同海洋之如鱼群,他们的名字在阿拉伯语里意为“荒原上的游牧民”。贝都因人酷爱骆驼,这个就和我们藏民爱藏獒是一样的,他们常说:“没有骆驼,就无法想象如何在沙漠生活下来。” 对沙漠中的居民来说,沙漠不仅是一个可居住的地方,还是他们的神圣传统的守护者,是他们纯粹的语言和血统的保卫者,是防范外界侵略的第一条防线。说到沙漠,就不得不提贝都因人的另一个好朋友——椰枣,椰枣是这里最普通也是最有营养价值的水果,很甜,含糖量很高,每天吃一些椰枣绝对不会低血糖。椰枣泡在水里,泡到发酵,就成了他们最喜欢的饮料。枣核碾碎后,做成饼,就成了骆驼最爱吃的美味。 椰枣确实好吃,我在埃及西奈山下的度假圣地达哈卜就经常吃椰枣,因为这里到处是椰枣树,有时候酒店老板还去他们酒店院子里的椰枣树上摘一些椰枣给我们吃,这种感觉很好。 贝杜因人、骆驼和枣椰,是沙漠中一切生物的三位一体的统治者。再加上沙子,就构成沙漠里的四大主角。 沙漠缺水;天气炎热;走出的道路经常被黄沙覆盖;食物缺乏。这四件外人看来十分恐怖的事,在战争时期却是贝都因人的忠实盟友。习惯游牧生活的他们,不屈服于外来的束缚。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性格。 《阿拉伯通史》的作者美籍黎巴嫩裔作者希提,在他书里对沙漠里的游牧民族有段很有名的评价: “游牧人,作为一个类型来看,现在和过去完全一样,将来仍然是这样。他的文化模型,永远是一样的。变化、进步、发展,都不在他所愿意遵守的规律之列。他受不到外来的观念和风俗的影响,所以他的生活方式,仍然是他的祖先的生活方式——住在用羊毛或驼毛织成的‘毛屋’里,用同样的方法,在同一牧地上放牧绵羊和山羊。养羊、养驼、养马、狩猎和劫掠,构成他主要的职业。照他的想法,这些事才是男子汉值得干的职业,农业和各种工商业,是有损威严的。倘若脱离了那个环境,他就不是一个游牧人了。在肥沃的两河流域的新月地区,有许多帝国灭亡了,又有许多帝国兴起来,荒凉的沙漠里的贝杜因人,却依然如故。” 我觉得坚忍和耐劳是他们的美德,故能在恶劣的的环境里生存下去。可是消极也是这种美德的坏处。宁愿消极地忍受,也不愿想法改变自己所处的景况,可是这个世界在变化,随着旅游业的开发,贝都因人也开始发生着变化。 贝都因人穆罕默德告诉我:“在以前可是无论多穷,生活多窘迫,他们都坚持着贝都因人传承千年的信条——不自由,毋宁死,他们放荡不羁,向往自由。即便遇到了肥沃的土地,也绝不愿意安定下来从事农业,而是周而复始上演一场场漂泊,他不喜欢也不能适应外面的世界,就算旅行他只能去阿拉伯国家,如果让他去什么美国、日本、中国生活,他宁愿去死。”是啊,放荡不羁的贝都因人又如何能忍受世俗的约束。 正如我们背包客,也终究将回到各自的城市里继续我们的生活,贝都因人,终究是属于佩特拉的风、沙、还有那灿烂的星辰。 嫁给一个贝都因人 ——“为了爱情,你愿意嫁给一个贝都因人吗?他们桀骜不驯,同时坚韧果敢,他们是沙漠中最正统的游牧民族。” ——“当然愿意。” ——“为此,你要和你家男人睡山洞、养骆驼、打饼、烧水、煮茶、穿黑袍、游牧于沙漠之中……你还愿意吗?” ——“那个……我们要这样子生活多久?” ——“一辈子!” 一千个女孩子就会有一千个答案,但是我想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这个嘛……我再想想。” 小佩特拉就在大佩特拉往北走大约3公里的地方,和佩特拉一样,都是工匠们雕刻在岩石上的城市,虽然没有佩特拉的卡兹尼宫殿那么雄伟震撼,但是纳巴泰人对这里的岩石的凿刻依然认真与细致。由于几乎没有游客到访的缘故,小佩特拉少了一丝的嘈杂和喧嚣,多了一份宁静和清幽,别有一番韵味,狭窄曲折的小路更有探宝寻奇的气氛。我一直觉得小佩特拉本身就是佩特拉的一部分,可不知为何,约旦政府居然单独在佩特拉划出一块地方,并且命名为小佩特拉。 在小佩特拉的尽头,有一个卖小饰品以及饮料的小商店,货物赞不提,这个小店的女主人吸引了我的注意,虽然她也穿着黑袍,但是她清新丽质的容颜和她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典雅气质,让我感觉她和普通穆斯林女孩大不相同。 由于到小佩特拉尽头的路很不好走,所以她的小店根本就没游客光顾,我和同行的另一个朋友就成了她的客人,小佩特拉的天气干燥而炎热,我们两人决定坐下来喝两瓶可乐解解暑,顺便和这位美丽的贝都因太太聊聊天,在聊天中惊讶得知,她居然来自北欧的丹麦,之所以会出现这里,是因为她嫁给了一名当地的贝都因人。 这个丹麦女人告诉我,她和她的贝都因老公结婚已经三年,自从她嫁到这里之后,除了偶尔用手机上上facebook,她几乎放弃了现代文明。她学会了如何在佩特拉的山顶洞穴里烧水、做面饼、煮甜甜的红茶(也有人称之为贝都因茶)、喂骆驼、喂驴子、甚至养鸡,和当地的穆斯林妇女一样用黑袍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一切都简单琐碎,平平淡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听到她给我讲述这些往事,我完全感觉不到那种电影里田园牧歌般的爱情。 于是我很好奇地问她,为了爱情放弃现代化文明会不会有点儿失落?在爱情的激情褪去后,会不会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后悔? 她说很喜欢这种感觉。和先生一起,在晨光熹微的某天,一边喝茶,一边眺望洞穴前面的佩特拉群山,等到夜来了,月圆了,繁星闪烁,佩特拉山谷在月色中朦胧起来时,感受微风温柔地拂过玫瑰峡谷。 她还说她十分喜欢贝都因人的性格,那是沙漠的浩瀚狂野潜移默化的塑造后形成的性格,坚强、勇敢,桀骜不驯、吃苦耐劳。 当她说起这些的时候,脸上洋溢着那一丝的幸福笑意让我不禁对她的勇敢深感钦佩! 试问,对佩特拉的爱要有多深?对这种失落的文明古迹的爱要有多深?对贝都因人的爱要有多深?才能让一个女孩子抛弃世俗成见,愿意跨过两种文化的鸿沟,愿意放弃在现代文明社会的种种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不远万里嫁给一个贝都因人? 我们作为一个观光客所能够了解到的,其实只是冰山上的一角,这位丹麦女人愿意让我们去了解那一个在阳光下璀璨夺目的那一角。 可是我要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有些人的故事从不浪漫动人,没有漫天黄沙的惊心动魄,也没有刻意营造的异国情调,一切只是简单、真实的生活而已,那又怎样? 最早嫁给贝都因人的新西兰女孩玛格丽特的丈夫穆哈默德于2002年去世了,玛格丽特和她的三个孩子现如今仍然住在佩特拉,在她的书《嫁给一个贝都因人》的最后写道:“But I was in Petra not for mountains or the history-nor even for the culture。Without Mohammad to hold me I am no longer married to a Bedouin and, despite all the things we have accumulated, I have become a nomad once again。”(但我留在佩特拉,不是为了它的山峰或者历史,也不是为了它的文化。没有穆哈默德在这里牵着我的手,我便不再是“嫁给一个贝都因人”,除去这些年我们共同积累和拥有的一切,我再次成了一名流浪者。) 希望玛格丽特未来的人生走好,你们夫妇二人一定牵着手走过佩特拉古代商队的故道,也走过星光下的佩特拉峡谷,你们也一定坐在人迹罕至的某个佩特拉后山看过落日的余晖,有着这些美好的回忆。和孩子们陪伴左右,相信玛格丽特不再是一个孤独的流浪者。 约旦的未来何去何从? 根据世界银行官网的报告,目前700万人口的约旦,2013年GDP为337亿美元,人均GDP为4800美元,近年来GDP增长率维持在2%-3%之间。由此可见,约旦是阿拉伯国家中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不过,实际情况可能并没有这么乐观,这个国家不只缺少淡水,要命的是,他们还缺石油。看看沙特阿拉伯,人均GDP2.6万美元,足足是约旦的5倍。沙特的王室富到匪夷所思,富到让无数邻居羡慕嫉妒,你说这命运也真是作弄人,约旦就在沙特旁边,可就是没石油。还好年轻的约旦有两个“失落的文明”,所以旅游业成了约旦支柱产业之一。但是在这一片平和表面的背后,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来看,其实年轻的约旦日子并不好过。 据世界银行报道,在过去的两年中,约旦的财政赤字已经大幅飙升到190亿美元,占GDP产值的70%,这非常危险,用我国对比一下,大家就明白了,近几年中国的财政赤字才仅仅占GDP的2%左右。 并且由于近年来叙利亚动荡不断,很多叙利亚难民不断涌入邻国约旦,这使得约旦的经济情况更加糟糕。约旦仅仅在过去三年内就接收了近50万的难民,现在难民数量还以每天800人的速度在增加。叙利亚危机开始的时候,国际社会就恳请叙利亚周边国家务必开放边境大门,接收难民。没办法,大家都是阿拉伯穆斯林嘛,约旦在接收难民方面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从一开始接收巴勒斯坦难民,其后是伊拉克难民,现在是叙利亚难民,纵然如此,但是联合国的援助资金却依然一拖再拖。 2014年,联合国要求给约旦发放14亿美元救援资金,但是据联合国金融监管系统4月的数据显示,目前约旦只收到区区20万美元救援资金。 政治方面,约旦、摩洛哥、巴林、阿曼、沙特、科威特、巴林和卡塔尔是当今阿拉伯世界仍旧保留君主制政体的八个国家,尽管近年来这些国家在现代化建设方面卓有成效,但始终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君主立宪,国王和王室依旧大权在握。这一波“阿拉伯之春”的爆发,正是由于中东国家经济疲软,导致老百姓怨声载道,看似突尼斯小贩自焚点的是自己的血肉之躯,其实点燃的这些年来,许多中东国家人民对由于专权腐败而不能领导社会前进的统治者的不满怒吼。 另外,由于反政府抗议引起动乱,约旦的社会安全本已岌岌可危,而经济崩溃将会对社会安全雪上加霜。如果约旦关闭其边境大门,对经济带来的直接影响将直接减小,但是此举将使约旦被视作穆斯林的叛徒,实属两难境地。 美国对以色列赤裸裸的偏袒以及某些欧洲人对穆斯林的蔑视,使得激进伊斯兰势力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重新抬头。以色列和西方在穆斯林世界的所作所为,扭曲了广大中东穆斯林的心态,也使得本地区伊斯兰地区一些国家统治者的为自己的腐败与无能找到了一个借口。这也确实是广大中东人民的不幸。 希望当前阿拉伯世界的电闪雷鸣带来的是真正的阿拉伯春天,而非哀鸿遍野的国家现实。 国家世俗化,这个看起来是解决中东目前经济危机的好方法,何谓世俗化?一句话可以简而概之,就是把宗教逐渐去掉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影响力,把宗教赶到退缩到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文化领域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层面逐渐去除宗教色彩。 但是在伊斯兰国家,如何去做到政教分离,这个是一个非常非常棘手地问题。现在,有两个国家愿意在这方面做出尝试,并且也已经做出了彼此不同的十分勇敢的尝试。 伊朗是在走一条“政教合一”的道路,即宗教集团任命国家总统,但是并不干涉世俗的生活。不过由于1400年来,穆罕默德的教导已经深深的扎根于每一个穆斯林的细胞中,不少伊斯兰学者认为,国家的世俗化就意味着对《古兰经》的背叛,“政教合一”的伊朗目前因为核问题,早已成为欧美国家的眼中钉。 地跨欧亚的土耳其则是走了一条坚决的去宗教化的道路。 在强大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瓦解后,新生的土耳其共和国国父凯末尔将军站了出来。 他认为,奥斯曼帝国之所以腐朽落后,伊斯兰教对人们思想的束缚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必须把人们的思想从传统伊斯兰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他用军队做后盾,用铁腕的意志用世俗的法律代替了伊斯兰律法,政府出面接管了所有的宗教场所和财产,从而开始了脱亚入欧的征程,凯末尔甚至强行停用了已经使用了数百年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阿拉伯字母,而采用拉丁字母。他认为,传统的阿拉伯字母极其晦涩难懂,既造成大量文盲,又严重阻碍土耳其人向欧洲学习。他提出:“伟大的土耳其民族改变蒙昧状态的办法,只有把自己美丽的原有文字简易化。” 可是就在土耳其人认为自己是一个欧洲人而去申请加入欧盟的时候,遭到了无情的拒绝,甚至德国总理默克尔公开表示:“我对完全接纳土耳其加入欧盟是持怀疑态度的,这种态度从未改变过,这不是秘密土耳其做为一个亚洲国家,不适合加入欧盟。” 这句话无异于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土耳其人晕头转向,土耳其人说:“我们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欧洲国家啊,什么时候成亚洲国家了,你看,甚至我们自己的足球队一直是踢的是欧洲杯,从来就不参加亚洲杯啊。” 其实在欧洲人眼里,土耳其无论如何努力地西化,毕竟土耳其98%的人口还是穆斯林,土耳其作为一个以伊斯兰教为主体的国家与欧盟以基督教为核心的国家显得格格不入之外,人家根本就不接纳你。到底是亚洲人?还是欧洲人?现在的土耳其人正在迷茫之中。 阿拉伯国家大部分年轻人认为,解决腐败问题的最佳方式是民主,但是民主过头,就不免会夹带着引入一些西方的价值观和生活理念,这又会引起保守伊斯兰主义者的不满。 如果推行世俗化,那么会引起人们,特别是瓦哈比主义者的强烈抵制,造成社会进一步分化;但是如果新政权强调伊斯兰教法,那么就不仅仅会与西方价值观格格不入,并且还会让国内受西方教育长大的精英阶层感到不满,从而制约了经济发展。这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如何智慧地处理还这一个伊斯兰世界的第一难题?希望开放包容的约旦走出自己特色的道路,对这个难题给出一份漂亮的答卷。 穿越时空的爱与神秘——埃及篇 亡灵起身,歌唱太阳 赞美你,向着你惊人的上升 你上升,照耀,令诸天向一旁滚动 你是众神之王,万物之主 我们自你而来,因你而成神圣 你的祭司黎明出迎,以欢笑洗心 神圣的风带着音乐,吹过你那黄金的琴弦 正义与真理的冥界之神,死亡判官者奥里西斯 向着众神如此开言 现在这颗心确实称量过了,它是纯洁的 在他的里面找不出邪恶,他的心抵得住那天秤 于是那些在奥西里斯面前,坐着的诸神如此应答 你的话是真的,让他进来 永远在平安中活着 在永远的田野之中,给他一所房子 别让遗忘吞噬,那凯旋了的灵魂 肉体死亡为灵魂开启通往永生的大门 按照原计划,约旦后的下一站是叙利亚圣城大马士革,尽管那时候叙利亚内战还没有爆发,但是战争的阴霾已经笼罩在整个叙利亚的上空。当时安曼最大的车站——捷特车站拒绝向我出售前往大马士革的车票,理由是他们最近接到叙利亚政府的通知,说为了保障外国人在叙利亚的安全,禁止卖给外国人前往大马士革的车票。 如果没有叙利亚的内战,我们大陆护照去大马士革特别容易,在安曼,只需要10JD,就可以乘坐时长大约三个小时的大巴过去,然后,在约叙边境口岸直接花费8美金办理落地签,非常方便,可是当时几乎每一个约旦人都认真地告诉我不要去叙利亚,那里真的动荡不安,危险得很,虽然我很想去看看那个全世界最古老城市之一的大马士革在战备期间是什么样子,可是天时不在我这一边啊。 其实我最后能到达埃及并不容易,只因为那个经历了6次波折,前后将近用了20天才拿到的签证。 由于约旦的出租车非常昂贵,各个出租车司机开的都是丰田本田这种日本车,约旦石油又很贵,价格当然是水涨船高。为了省钱,我只能按照谷歌地图的指引,自己步行4公里去埃及驻约旦大使馆办理埃及签证。 第一次我徒步过去的时候,其实谷歌地图的指引是对的,但是站在山下的我,死活不相信埃及大使馆会在一个小小的山头上,我在山脚下徘徊了好长时间,黯然回去了,后来才知道埃及大使馆确实是在那个小山头的顶部。 第二次我狠下心一掷千金,花了4JD打了个出租车前往大使馆,结果去了惊讶地发现这里居然是巴勒斯坦大使馆,根本不是埃及大使馆,巴勒斯坦大使馆工作人员告诉我,这里确实曾经是埃及大使馆,但是两年前埃及大使馆搬到了另一个地方。 第三次,我在中午1点的时候,顶着烈日徒步过去,如愿找到了传说中的埃及大使馆,但是大使馆居然不开门,门口的军人告诉我,今天有特殊情况,大使馆提前关闭了。并且告诉我下次最好上午9点就过来。 第四次去埃及大使馆,我终于成功递交了埃及签证申请,但是签证官告诉我需要至少等待两个星期。当时我做了最坏的打算,哪怕是续签,我也一定要拿到埃及的签证,我之前听说有个中国女孩为了在安曼拿到埃及签证,足足等了45天,真是月子都快做出来了。 两个星期后,我第五次过去,大使馆工作人员告诉我签证费刚刚涨价,我需要缴纳36JD,我和工作人员解释道我朋友前几天在阿卡巴刚刚才花了16JD就拿到了埃及签证啊!但是这个工作人员态度牛得很,说我不给36JD就别想拿到签证,我当时只能是乖乖献上36JD和我的护照,心想到时候我看签证上是多少钱,签证价格白纸黑字在签证上写得明明白白,他们坑不了我。但是这个工作人员收了我36JD后,居然拒绝给我提供任何收据,说白了就是坑我死无对证,当时我那叫一个气。 过了两天后,我第六次前往埃及大使馆,成功拿到了签证,打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价格26JD,我当时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无法理解堂堂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就这么赤裸裸的谎话连篇,中饱私囊。我也不管那么多,直接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两天前多收了我10JD,一开始工作人员还不认账,看我完全没有退缩和放弃的意思,最终狠狠从抽屉里拿出了10JD扔给我。 我猜测其实他也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如果游客没有认真看签证价格,或者是不想节外生枝,那么他就能轻松赚到这个10JD,如果游客态度强硬不退缩,那么他就还出这笔钱,反之他也没有损失,但是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识到,他这样做造成的是埃及国家形象的损失,这个损失比10JD要大得多的多。 不管怎么说,还是最终拿到了前往伟大埃及的签证,高高兴兴地去安曼捷特JET汽车站买直接前往埃及首都开罗的汽车票加轮船票,在买票时候发生的一个很滑稽的小插曲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售票员看着我的护照问我;“你叫名字叫YANG·YANG?姓和名居然一模一样?为什么这么奇怪?” 我说我的名字英文拼写方法虽然一样,但是我们中文的写法是不同的。 他挠了挠头,似懂非懂地说:“看来我将来要是取中文名字的话只能叫穆罕默德·穆罕默德,这才正宗?” 过了几分钟后,他又对我说:“我们的购票系统里无法输入你的名字,因为我们系统里至少需要输入三个字,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我以为他要填写什么紧急联系人之类的,我告诉他我爸爸叫YANG KUO LIANG。 这售票哥们忽然一拍大腿,激动不已而又一脸自豪地告诉我他有办法了。 一分钟后,售票小哥一脸得意地把车票和船票交给了我,我拿来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姓名YANG KUO YANG,原来这售票员把我爸爸名字中中间的那个字移花接木嫁接到我名字上了。 初见开罗 未见过开罗的人等于未见过世界 她的土地是黄金 她的尼罗河是奇迹 她的妇女就像天堂里黑色的眼睛圣女 她的房子就是宫殿 她的空气柔软得像芦荟木般香甜好闻令人喜悦 开罗怎能不是这样呢 因为她是世界的母亲 ——《一千零一夜》 有人说贫瘠的土地上很难孕育文明,特别是在北非这种不毛之地,但是拥有着尼罗河的古埃及人显然并不这么认为,伟大的尼罗河为这块几乎常年干旱无雨的土地上带来了生命。尼罗河每年洪水过后沉淀下来了大量肥沃的淤泥,不只给埃及人带来了粮食的丰收,同时也带来了一个代表法老利益,有着严密组织的官僚机构。 法老们将这些搜刮来的财富用于大兴土木,名曰提高“提高埃及形象工程”。很多人对古埃及有误解,认为那些伟大的金字塔,陵墓和神庙代表者古埃及人对宗教的狂热追捧,其实不然,他们只是太热爱生命了,他们希望自己能够永生,并且也坚信,只要不断努力,确实是可以实现永生的。 这种信仰体现在古代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在历史的前进中,孕育出了无与伦比的稳健保守文化。古埃及人民认为,自己是受到神明的庇佑的,将法老看作是神明在人间的代表,神明赐予法老权利。成功的信仰植入是法老们能够统治埃及上千年的思想根基。 提起埃及,外人想到的是神庙,是金字塔,是图坦卡蒙、拉姆西斯和埃及艳后。除了这些之外,埃及还是世界上第一个单民族国家,其灿烂文明相比古希腊罗马文明和中国华夏文明,时间上要提前几千年。古老的埃及人民发明了文字,建立起金字塔,甚至发展出了最早的十分完整的社会化文明体系,是人类历史长河中十分璀璨的一颗明珠。 从安曼出发,历经20多个小时的舟车劳顿,我终于在一个黄昏时分,到达开罗。开罗的交通状况有些混乱,马路上没有斑马线,也只有少数几个交叉路口有信号灯,大部分时间你在开罗过马路,只能靠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开罗的司机很乐衷于狂按喇叭,让整个城市变得心神不宁,让人无比烦躁。与这种混乱状态形成对比的是,依稀可见高高耸立在远处的暗黄色清真寺塔楼,仿佛在默默诉说着这块土地上的历史沧桑。 从开罗汽车站出来后,连续打听了N个路人,想问下哪儿有ATM取款机,发现居然没人会讲英文,实在是受打击,后来十分曲折地找到了一个破旧的ATM,总算是取了钱。又到路边询问了一圈打车到预订酒店的价格,司机们很有默契地统一开价10美元,想想还是算了,坐公交去吧。我又连比划带问地找到公交站,但所谓的公交站一块站牌都没有,也没有等待公交的路人,我怀疑着等了将近20分钟,仍然一无所获,我想我大概是被人给忽悠了。 等得不耐烦时,过来一个开着三轮车的埃及老大爷,他示意我现在公交司机们正在吃饭,他可以带我过去找司机,但需要付他5埃镑的小费。大爷拿出一张10埃镑的纸币,做了一个撕成两半的动作。买卖成交。于是我跟着老大爷又找到正在吃饭的司机们,等了足足一小时,司机们才吃完。大概看出我旅途疲累,司机们十分友好地递给我一些当地的椰枣,还给我买了杯甘蔗汁。水果的甘甜一下就甜到了心坎里,一扫之前的颠簸劳累。 在这里一定要大大赞一下埃及的甘蔗汁,埃及沙漠中的甘蔗虽然长相丑陋不堪,它的外表是那种毫无生气的暗黄色,和中国的紫色挺拔的甘蔗比起来那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但是埃及的甘蔗估计是由于日照充足的缘故,糖含量特别高,特别甜。最主要的这里甘蔗连年大丰收,价格非常便宜,甘蔗汁居然只要1.5埃镑一杯,相当于人民币一块三毛五,在炎炎夏日一来一杯冰镇可口的甘蔗汁,那种感觉真是爽爆了。 后来我在埃及阑尾炎发作,食欲大大下降,但是靠着每天一杯甘蔗汁,我的阑尾居然慢慢不疼了,后来我想甘蔗汁的主要成分和我们输液时静脉注射的葡萄糖一样,都是C6H13O6,所以喝甘蔗汁和静脉注射葡萄糖效果差不多,都能给人提供能量,但是这里的甘蔗汁难道居然有神奇的消炎下火的功效?或许有吧,总之埃及的甘蔗汁是我在埃及当之无愧的贵人之一。 到达独立广场后,天色已晚,由于没有网络,我无法通过谷歌地图确定我酒店的坐标,所以在附近找其他的酒店借用下他们的WIFI,谷歌地图上显示从独立广场到我预定的自由之家旅店,还有2.5公里,坐标确定后,我就有了方向,有了方向就有了动力,我再次背起我那重达28KG的两个大背包,在月色下缓缓走向我预定的酒店。 全世界最坑的景点 埃及人说:“人害怕时间,时间害怕金字塔。”从小到大,从银幕上的《鬼神传奇》到《出埃及记》,我最向往的就是那传说中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 关于对伟大的吉萨金字塔赞美之词实在是多如牛毛,犹如浩瀚繁星。 有人说,建设金字塔的260多万块巨石,每块都经过精雕细琢,石块之间不用任何黏合物,却连最薄的纸都插不进石缝中,仿佛激光切割过的一般。 有数学家说:他们研究在金字塔里竟然发现了圆周率π,这比祖冲之发现π早了不知道几千年! 有人说,金字塔独特的建筑形状是为了吸收宇宙中某种神秘的宇宙波,再加以吸收和储存,从而产生微波谐振腔体能量,这种能量产生的加热效应可以杀菌,并且使得尸体快速脱水,从而使得里面的尸体不腐烂,刀具保持锋利,鲜花鲜艳依旧。 有人说,金字塔是法老们从天文学角度构思而建造的,因为尼罗河旁边的金字塔的排列与猎户星座星星的排列顺序完全一致。 甚至有人直接说就这是来自外星人的建筑艺术。和早已消失的亚特兰蒂斯一样,越说越玄,越说越高端大气上档次,让人心驰神往。 在独立广场花了1埃镑乘坐地铁到达吉萨站,然后坐公交车花了3埃镑到达金字塔。但是等我自己亲自到了吉萨金字塔后,发现远远没有当初我心里想的那么震撼,感觉传说中的狮身人面像斯芬克斯,比想象中的小了很多很多,金字塔也历经5000年的岁月冲刷,变得那么残破,什么连纸都插不进去,我看有的地方不用说一张纸,就算是你拿一块木板都能轻松插进去。 吉萨金字塔内部已经早已空无一物,原先考古发现的文物早已都搬到了开罗博物馆,刚一进入吉萨金子塔景区,就从四面八方涌来一大群骆驼商人将我团团围住。 “亲爱的朋友,欢迎来看我们的金字塔,我可以免费帮你拍照,来来来,把你的相机给我。” 拍完后真的是免费么?呵呵。 “金字塔现在提前关门了,不让徒步进去,但是里面的经理是我最好的朋友,只要你骑我的骆驼,我就能带你进去。” 呵呵,你怎么不说吉萨金字塔着火了,我可以骑着你的骆驼去孟菲斯金字塔。 “亲爱的朋友,你可以到我家做客,完全免费,我家住在山上,可以看到金字塔的落日美景,我请你一边喝茶一边欣赏日落,我完全是喜欢和外国人聊天才邀请你的。” 怎么可能,去了他家后,骗子总会让你掏钱的。我碰到的一个南京的记者就告诉我,他为了去体验埃及人免费请吃饭的骗局,因为他是记者嘛,单刀赴会,对骗子毫不妥协,最终他们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且还惊动了警察,幸运的是埃及警察还是站在游客这边的。 “想进金字塔里面去看看法老时期的古董么?我可以带你进去,一般人我不告诉,因为你是我朋友我才告诉你,出来后你给我10埃镑的小费就可以了。” 进去后你会失望地发现金字塔内部什么都没有,并且空气很稀薄,让人感觉一点都不神秘,同时你还会感觉腿疼、腰疼、呼吸不畅,很快你就出来了,你以为10埃镑可以打发掉他,错了,这时候会出来一个自称工作人员的人过来向你查票,什么?没有门票?不放下100埃镑别想离开。 “我的骆驼最便宜,只要一个小时30磅!全景区没有人比我价格更低。” 等你骑完骆驼的时候,他会告诉你,这个30磅不是埃镑,而是英镑,如果不给钱,那你就别想从骆驼身上下来。 骗子,骗子,这里几乎都是骗子,本来金字塔建在沙漠里,开罗的夏天异常酷热,金字塔景区里完全没有任何避暑的地方,全是黄沙,我的脚踩在黄沙上都感觉发烫,加上这里的商人各种嘈杂,一路追着你喋喋不休,四周扬起的尘土,随处可见的粪便,完完全全而且彻彻底底颠覆了我小时候对金字塔的敬仰之情。 我想要是法老们在天有灵,看到自己的家门口居然乱成这个样子,完全不成体统,怎么可能继续安息,绝对会出来狠狠教训教训这帮不肖子孙!即使是这帮阿拉伯埃及人和自己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 不过也没关系,自助游的背包客们不要为这些事情搞得不开心,就当是一次斗智斗勇的神秘古国探险之旅好了,换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不一样的旅行乐趣。 穆斯林世界中的“异教徒骑士” 对天起誓 以明我志 我发誓善待弱者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 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 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 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 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中世纪欧洲《骑士宣言》 目前全世界基督教有上千个支派,包括天主教、新教、东正教和摩尔门教,不同派别之间为了各自的主张互掐了长达数千年之久,伊斯兰教又为整个基督教的宿敌! 同样,在伊斯兰世界的穆斯林眼里,基督教也是他们的对头,为了了解埃及这片伊斯兰教统治下的土地上,基督教目前的处境,我来到了位于首都开罗科普特区的圣乔治教堂。 埃及的基督徒被称为科普特人,意为埃及的基督教徒,用我们中国话讲就是“埃及的少数民族”,虽然是“少数民族”,可是人家科普特人身上却有着古埃及法老时期的纯在血统,要知道现如今的阿拉伯埃及人和法老时期的古埃及人可是一点儿血缘关系也没有。 在伊斯兰教传入埃及以前,基督教是埃及的主要宗教,大约在公元45年,圣马可与传道者保罗和彼得一起来埃及宣传基督教,不过这一切并不是那么顺利,过了大约400年后,直到公元4世纪,基督教才成为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埃及是最先接受这种新信仰的国家之一。但是在公元639年,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征服埃及,伊斯兰教开始在埃及传播。在很多宗教里面都坚信自己所信奉的神是唯一正宗的神,其他宗教信奉的神就是邪恶的,是不应该存在的,这样才有了中世纪的臭名昭著的罗马教廷带领下的针对阿拉伯穆斯林的“十字军东征”。 在独立以前的埃及,异教徒的日子也并不好过,那时候埃及穆斯林政府尽管容许异教徒存在,但对他们收取重税。付不起重税的异教徒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被迫放弃自己的信仰去皈依伊斯兰教,就是遭到杀害。在残酷的逼迫下,埃及的基督徒日渐减少。但仍有不少人在严酷环境下坚守,也许冥冥之中埃及的基督徒也确实有着耶稣的庇护,科普特教会历经沧桑却始终在埃及屹立不倒。现如今,埃及的基督徒大约占国内人口的5%-10%之间。 科普特区是一个不太大的老城区,从开罗市中心坐地铁去,在MARI GIRGIS出站,就是科普特区了。刚刚走出地铁站,一眼就看到了圣乔治教堂那圆形穹顶及顶上的十字架。在湛蓝天空的映衬下,金黄色的塔楼和美丽的十字架散发着基督教堂独有的圣洁和光辉。虽然没有东正教特色的“洋葱头”,但是圣乔治教堂确实是不择不扣的东正教教堂。 圣乔治教堂作为埃及迄今发现的唯一一座的圆形教堂,与圣乔治修道院相通,这里曾是希腊亚历山大里亚的东正教牧首区。沿着罗马塔楼的阶梯步步向上,就会看到教堂主体正面有一幅3米多高的白色浮雕,上面雕刻的就是基督教里非常非常有名的“圣乔治骑士屠龙救少女”传说故事。 浮雕上圣乔治头戴羽饰、披着战衣骑在没有马鞍、马镫的战马上,战马前蹄凌空、马啸声震恶龙。双手紧握长矛,被刺中的恶龙仰倒在地,战马后蹄踏在挣扎的恶龙身上。该浮雕雕刻精细、浮凸分明,将“圣乔治屠龙”的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逼真传神,把圣乔治的形象刻画得很高大很正义。 公元12世纪流传着一本意大利人写的叫《黄金传说》的叙事集,这是一本专门收集中世纪基督教会圣人生活的书,书中便记录了这个圣乔治最辉煌的故事: 传说欧洲有一座城堡,堡主的女儿十分美丽善良。恶龙得知后便威逼堡主人要将其女儿作为祭品献给它,就在恶龙准备接收这份“祭品”时,上帝的骑士圣乔治以主之名突然出现,圣乔治凭借上帝赐予的十字架的力量和自己的勇敢杀死了恶龙,救了公主,同时一地的龙血渐渐形成一个十字形。于是国王和那里的人民都皈依了基督教,“圣乔治屠龙救少女”的传说,保护弱者、直面侵略者、牺牲成就圣洁的骑士精神。 传说毕竟是传说,但是真实的圣乔治同样伟大,约公元260年出生于巴勒斯坦,是一名骁勇善战的罗马骑兵军官。他因努力阻止当时的皇帝治下对基督徒的迫害,在公元303年被杀。公元494年为教皇格拉修一世封圣。为了纪念他,基督徒把每年的4月23日定位是圣乔治的纪念日,在基督教国家随处可见的红十字旗也被称之为圣乔治旗。 在中世纪的欧洲,国王或者是公主在肩膀上用宝剑触碰,正式赐封骑士之前,骑士们都会在宣读这一段誓言,宣誓完后,就被国王实际执政者或者是公主在肩膀上用宝剑触碰,象征着:正式赐封为骑士并赐予其力量。中世纪的欧洲骑士们站在孤高的峰顶,任由风左右着已破损的衣衫,拍一拍满是土灰的铠甲,抬起沾满血渍的脸,微笑,凝望远方。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这便是他们天生骄傲的资本。 我们这代年轻人看美剧的时候大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一般位高权重的国家领导人的子女通常会去一些很危险很边缘化的地方去和普通老百姓一样为国效力。这才是美国人眼里“真正的有骑士精神的贵族。” 《越狱》中的那个可爱的医生sara,她父亲贵为美国伊利诺斯州州长,自己却在美国最凶险的监狱做一名普通却伟大的医生。 讲诉一艘核潜艇故事的美剧《破釜沉舟》,那个女见习军官的爸爸同样是政坛要客。 英国和美国贵族们的孩子都以去当兵,保卫国家为最大的骄傲。 现实世界中也如此,英国的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毫无疑问是贵族。可是英国皇室把他们送到陆军军官学校去进行学习。毕业后,哈里王子还被派到阿富汗前线,做一名机枪手,他们身上就流淌着这种骑士精神的鲜血。 因为在骑士精神长大下的贵族必须在保家卫国的战场上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你发现欧洲死的最多的是贵族,贵族制度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存在就合理,因为贵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圣乔治教堂和圣乔治修道院内部虽然是讲诉的都是基督教里故事,但是内部装饰在透出古老与神圣的气氛的同时,也夹杂着浓郁的伊斯兰风情。 穿过“以巷为店”的书店和草纸画店,尽头便是一座犹太教教堂,若不是我乐于探索那些偏僻的地方并勤于查看路标,很难找得到,教堂修建于9世纪,原先是犹太先知耶利米的神庙。传说这里就是法老之女在这里发现婴儿摩西的,反正两家都是一脉相承的历史,因为摩西的故事是同样记载在圣经旧约之中,所以在开普特地区才能存在犹太教的教堂,但是因为随着以色列建国后,犹太教和埃及政府的关系变得不只是宗教关系,更是有着政治上的高度敏感性,今日的埃及基本上已不再有犹太人,而这座古老的犹太教堂也理所当然地彻底成为旅游参观的场所,早已没有犹太教徒的祷告声。 近代埃及基督徒的日子依然过得不是很好,埃及独立后,纳塞尔推翻腐败不堪的法鲁克王室,在埃及强制推行社会主义改革。改革使在重税之下,埃及基督徒的日子过的更加雪上加霜,因为他们世代为生的土地被强制收归国有。于是,害怕受逼迫的基督徒一批批逃离到海外,在欧美等地建立科普特教会。 萨达特上台后,由于萨达特与以色列议和,激起国内伊斯兰极端主义者的愤怒,他们把仇恨的情绪发泄到国内的“异教徒”身上,科普特教会躺着中枪。于是,双方挑衅、冲突四起,教会难有宁日。1981年,萨达特大举逮捕双方信徒,教会大量的主教、修道士被捕,其中还包括科普特宗主教。不久,萨达特遭到暗杀,副总统穆巴拉克继任,科普特教会遭到的逼迫才暂时平息。 但是纵观古今,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我们一直讲和平与发展是主旋律,科普特人和穆斯林在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和睦相处,通过频繁往来、接触和通婚,相互影响,取长补短,如今在外貌、体型、语言上已没有差别。科普特语言基本消亡,除神职人员外,普通科普特人仅用它来做弥撒。科普特人和穆斯林通婚不足为奇,但现今一般实行内部通婚制。他们给孩子取科普特名。农村的科普特人还在手腕上刺上十字架标记。凡此种种都表达了科普特人自豪、自尊的情愫。 科普特人长久以来为埃及培育一些受过教育的精英,填补了许多政府和公司的重要职位,很有影响力。值得一提的是,绝大多数科普特人都很有经济头脑很富裕。但是也有一些少量的科普特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比如收集和整理开罗这个城市大部分垃圾的拾荒者,有一部分就是开普特人。 科普特教堂 尼罗河上的骗子 大约9000年前,由于气候的重大变化,北非的大部分地方变成了不毛之地,人们逐渐都聚集到尼罗河地区居住,依靠河水泛滥形成的平原和沼泽地,开始形成了人类早期的文明。 尼罗河把埃及分成了两个部分,东岸象征着生命的到来,先象征着生命死亡后的来世,在很久很久以前,每年的六月份尼罗河都会泛滥,在远古时代每年的6月19日尼罗河泛滥的时候被认为是新年的第一天,这一天埃及人会把一个美丽的少女作为尼罗河之神的贡品,扔到尼罗河里面。大家别笑话埃及,在埃及的法老文明消失的一千多年后,在春秋战国年代我们也同样的愚昧不堪,要不怎么会流传下西门豹治邺这样的民间故事呢。但是尼罗河的泛滥并非给埃及人带来的只有灾难,尼罗河洪水冲击后的沉淀物是的河岸的土壤变得肥沃,因此庄稼茂盛,农业一片欣欣向荣。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一转眼到了近代。 上个世纪一部来自名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尼罗河上的惨案》问世,又把人们的目光重新拉回带了这个古老的尼罗河。 我觉得今天的埃及人民真是给他们的祖先丢脸,几千年前的尼罗河文明是如此的登峰造极,看着埃及博物馆里那些美轮美奂的法老时期草纸画,我甚至觉得最早的造纸术源于5000年前法老时期的埃及,而不是我们2000年前的东汉。但是创下震古烁今文明文明古国现如今他们的国家博物馆是那么的破旧,虽然从外表上看还说的过去,可是里面真的很破旧,狠毒文物就那样裸露的放在外面任凭游客去触摸。 一路上碰到很多女孩子,她们抱怨最多的就是埃及的骗子和色狼,几乎每一个女孩子都表示以后她们在埃及一定要做一个哑巴,打死也不说一句话了。还是我在自由旅店认识的一位台湾阿姨的应对之道简单而又靠谱,每当那些埃及的商贩来骚扰她的时候,她就说“No English!No English。” 在开罗的尼罗河旁边我就亲身经历了一个看起来仪表堂堂的骗子。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尼罗河大桥上散步,清风徐来,对面就是大名鼎鼎的开罗塔,在埃及地位地位相当于我们上海外滩的“东方明珠”,正在我望着尼罗河发呆的时候,一个还算风度翩翩的老年人走到我身边,自我介绍说他一名历史老师,然后一直跟着我絮絮叨叨,喋喋不休,我当时就感觉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骗子,我暗暗决定无论他说什么我就是不掏钱,姑且看看他们是如何行骗,本来旅行体验就不只只是各种“小清新”各种“风花雪月”,同时也包括骚扰,被骗,被威胁这些让人不开心的事情。 大约听这位大叔扯淡了10分钟,忽然他话题一转,说最近开罗经济不景气,他儿子失业了,为了维持生计现在只能是自己做点小生意,比如画点草纸画之类的,他儿子开的小店就在旁边,我可以去看看,喜欢就买,不喜欢也没关系,如果我是个好人的话,希望我能向我的中国朋友做做宣传,这样他也感激不尽。 当时的我犹豫了几分钟后,决定去他儿子的店里看看,原因有两条。 如果这位老先生是骗子,那么我就什么都不买,他难道不成还有胆子抢我的钱?姑且看看这些骗子是怎么忽悠我的钱的。 如果这位老先生不是骗子,那么我去和他儿子聊聊天,也能了解下埃及目前的一些情况,如果他儿子够真诚,确实认真给我讲讲他眼里的埃及现状,那么我走的时候也许会花个100埃镑买点他店里的纪念品作为感谢。 为了自我保护,我告诉这位老者,我不是一个人,我是在等我的朋友们,我的朋友们大约10分钟后就过来找我,言外之意就是告诉这个老先生,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们两个人步行了5分钟后到了一个商店了,店里的老板确实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同时还有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埃及小姑娘,老者介绍说这是他媳妇,这个小伙子和他媳妇倒是很热情,寒暄过后还不忘给我沏了一壶热红茶。闲聊过后,这个埃及小姑娘问我叫什么名字,让我把我的英文名字写在她名片上,她解释说:“她只是喜欢交朋友,特别喜欢交来自中国的朋友,她决定免费送我一张草纸画,绝对不要钱。” 我当然不相信这些天上掉下馅饼的时候,我当时搞不清楚她这番话是什么动机,为了一探究竟我还是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拿出了一张40cm乘以20cm的草纸画,在右下角写下了我的名字,然后卷起来郑重地送给了我。 “哇!看来还真有这好事。”我拿着这出乎意料的礼物,感谢过后刚要起身离开,忽然一直没说话的“老教师”这时候张口了:“我儿子儿媳妇送你我们埃及的礼物,你怎么好意思不回礼就走。” “果然狐狸的尾巴最终还是露出来了。”我心想。 我说:“我出门什么都没带,你们的礼物我不要了,我朋友还在外面等我呢。”我放下礼物决定离开。 “你不能走!这草纸画上已经写上了你的名字,我们卖不掉了,你只能带走,如果你没带交换的礼物,那么你就留下50美金吧!”这个年轻小伙子口气加强了许多。 “想威胁我?原来这个才是问我名字的真正用意。”我根本不鸟他,直接大步走出了这个骗子商店,我就不信他们可以胆大包天到可以拦住我,然后抢我的钱,其实最后也没有人追出来。 可是被骗的人依然很多,后来认识的一个加拿大小哥就被这个骗子骗了400埃镑。他说他当时害怕了,人家开价1000埃镑,最后他扔下400埃镑才离开那个尼罗河边的商店,唯一不同的是,这次那个老头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历史学博士。 还有一次在去阿里清真寺的路上,同样是一个埃及人跟着我,喋喋不休,这个人说可以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 这哥们说他确实是不要任何的费用,但是他最近结婚了,希望我能给一些钱,以表示对他婚礼的祝贺。 ……埃及人的这张嘴啊。 但是埃及人并不是都是骗子,也有很善良的穆斯林,我就曾经有一次在独立广场附近被一个摆地摊的老大爷邀请去他家里和他家人一起共进晚餐,当时我出于礼貌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但是刚刚答应了就马上后悔了,因为也许这个老大爷和广大做生意的埃及人一样,只是想威逼利诱的赚我的钱。最终因为承诺,我还是去赴约了,在和他们家人一起吃饭的时间里,大家聊得很开心,饭后这位大爷既没有向我索取我任何的饭钱,更没有逼我去买他卖的任何东西。他真的只是想和外国人聊聊天,在穆斯林的斋月期间做一点善事而已。 事实上,在斋月期间,每逢下午六点半到七点,只要我走在埃及的大街上,无论在开罗还是在达哈布,或者是在亚历山大,每次都会被善良好客的埃及穆斯林们拉去一起共享斋饭晚餐,没有一次例外。 被图坦卡蒙法老诅咒了? 在到达埃及开罗后的第三天,我决定前往大名鼎鼎的埃及博物馆,在前一天的晚上在我入住的旅店里,我结识了我认识一对从厦门来的情侣,他们还在读大学,第一次瞒着家人出国旅行,先到了格鲁吉亚(因为落地签)再到约旦,然后走阿卡巴坐船来埃及。当时我觉得他们这段的私奔故事应该只在韩剧里才有。 我和他们说我没有国际学生证,正纠结在开始埃及的旅行后不能享受到伟大的埃及对全世界学习给与的半价票服务,这个厦门小哥听了就把他的厦门大学学生证借给我,让我拿去试试运气,因为老外在中国人面前,几乎就是完全的脸盲。 从旅店步行大约十分钟就走到了开罗独立广场,从独立广场远观伟大的埃及博物馆,哇!完全看起来漂亮极了,我认为绝对是整个开罗最漂亮的建筑,博物馆前面庭院内种植有代表古代上埃及的“莲叶”和代表下埃及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造纸材料——纸草。 在售票点售票人员问我是不是学生,我说是的,然后出示昨晚朋友给我的他的厦门大学学生证,那位埃及售票员仔细辨认了半天,然后问我为什么照片里的我是长头发?我镇定无比的回答我那是我两年前入学时候的照片,那时候我是长发,那位售票员又辨认了半天说道:“是的,确实是你。” 果然,难怪我看埃及人都长得几乎是一个样子,他们看我们中国人也是长得一个样子。 成功拿到了40埃镑的半价学生票后,被告之不能带相机进去,因为里面禁止拍照,需要存放在旁边的房间里,顿时感觉有点小小的遗憾,不过这点小小的遗憾很快被强烈的对古埃及古法老的好奇心和兴奋感所替代。 在我成功拿到半价的学生票的同时,我旁边还有一个两个中国女孩游客,她们拿着我们大陆的身份证,对这售票员说这是她们大陆的学生证,希望能卖给她们半价票。估计是那售票员哥们见得多了,人家直接就说这个不是大陆的学生证,这个是你们中国的身份证。当时弄得那两个中国女孩好不尴尬,最终乖乖买下了80埃镑的全价票。 埃及博物馆是由被埃及人称为“埃及博物馆之父”的法国着名考古学家——玛利埃特于1858年开始筹划并设计建造的。在他死后,埃及人为了纪念他,他的遗体被放在博物馆花园内的石棺内,以供后人瞻仰。埃及人对死亡的理解就是不同,毕竟我们的传统还是讲究如土为安。 这里收藏的各种文物有12多万件,12万件这是个什么概念,就算每件文物只看一秒钟,那么要想全部看完这些文物也需要8.5天!这座博物馆以广为收藏法老时期的文物为主,因此被当地人称之为“法老博物馆”。 但其实它的藏品不只是躺在黄金、宝石镶嵌的棺木里几千年前的木乃伊,还有记载古埃及科学、文学、历史、法律等内容的纸莎草纸文献、法老石雕、法老的镀金车辆、图坦卡蒙的陪葬品等等,更是有从史前时代到远古、中古、帝国时代,甚至希腊和罗马的古董。 在博物馆的入口处有一个着名的罗塞塔石碑,上面完整的记载了埃及法老时期的象形文字,是现如今破译法老时期文明的最最重要原始史料,真品陈列于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具体原因你懂得,该碑文于1822年被法国科学家最终破译,从此解开了法老时期的很多神秘的谜团。 由于我在埃及博物馆里违反埃及的规定,拿着IPAD偷偷的拍了一些二楼木乃伊的照片,结果当天晚上回来后就开始剧烈的牙痛。 一开始我没当一会事情,我想抗几天后疼痛感就会消失。可是这种剧烈的牙痛从每天晚上9点左右开始发作,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导致我睡眠质量大打折扣,人也不免有时候变得烦躁起来。有一天晚上我忽然回忆起以前看过的一个BBC的纪录片,里面讲到大名鼎鼎的图坦卡蒙生前也是伴随着牙疼病,我开始觉得有可能是真的存在法老的诅咒,赶快删掉了IPAD里面所有的有关木乃伊的照片,但是依然无济于事。这种剧烈牙痛一直持续了两个月,这为我后来提前离开埃及,放弃伊朗与高加索格鲁吉亚之行,埋下了伏笔。到后来只要我在埃及任何地方只要一见到木乃伊,首先要做的就是毕恭毕敬地按照中国礼仪,微微三鞠躬,以表示尊敬。 回国后,我直接拔掉了三颗智齿,这才解决了牙痛问题。 真实的《亡灵书》 公元前1719年,埃及百门之都——底比斯城。 法老的首席大祭司埃默霍特普和法老妻子阿克苏娜的畸形恋情曝光。阿克苏娜自杀,而埃默霍特普绝望中在汉姆奈普特拉——死亡之城的举动亵渎了神灵,遭到了《亡灵书》里最严酷的诅咒,《鬼神传奇》这部电影,以及电影里的那个神秘无比法力无边的《亡灵书》成了小时候我对埃及的全部印象。 埃及人认为,在棺木中置放《亡灵书》会帮助死者死后在通向复活之路。《亡灵书》大部分以纸莎草写成,记录死者生平好恶,以及奥西里斯的审判等情节。《亡灵书》的基本历程为:离开肉体的“卡”或“巴”,在阿努比斯带领下,通过地狱及黑暗的试炼,来到诸神及审判官前,通过冥界之门,来到“冥神”奥西里斯面前,进行“秤心仪式”,随后搭乘太阳船,航向复活之路,并在来世过着与今生一样的美好生活。 最有名的段落是秤心仪式。死者穿着洁白的亚麻布衣服,和妻子来到奥西里斯前,进行审判。奥西里斯前有一具天平,天平两端,一边放着亚尼的心脏,一边放着代表正义公理的“羽毛”。阿努比斯正在调拨着天平,检查是否平衡?如果天平平衡,表示死者生前善良公正、没有偷窃他人财物等等。死者将可通过正义之神的审判,取得奥西里斯的信任;如果心脏一端沉重,不能平衡,代表死者贪婪多欲,作恶多端,他的心脏将被取出,丢给在一旁等候的怪兽吃掉。该怪兽长着鳄鱼的嘴、狮子的上半身、河马的下半身。这三种动物是非洲最凶猛的动物。死者心脏被吃,便不能复活。秤心的过程,一旁的书记官,也是“智慧神”会手持墨水笔和陶板,记录下来。奥西里斯根据秤心结果,判决死者是否能够复活。 仿佛大家觉得埃及的亡灵书里充满了神秘的咒语,特别是那些暗黑诅咒,其实不然,亡灵书里其实最大的篇幅是对太阳神的赞美诗,对生前很受埃及人爱戴的法老、死后成为冥界之神的奥利西斯的赞美诗,以及死者在生平时候做出的丰功伟绩,和对人死后审判大殿的描述,无非是告诉人们要对死亡充满敬畏,身前不要做坏事,至于那神秘的诅咒,那真是少之又少。 亡灵起身,歌唱太阳 赞美你,向着你惊人的上升 你上升,照耀,令诸天向一旁滚动 你是众神之王,万物之主, 我们自你而来,因你而成神圣 你的祭司黎明出迎,以欢笑洗心 神圣的风带着音乐,吹过你那黄金的琴弦 这是《亡灵书》的开头部分,我觉得读起来语言非常优美,一点都不必《圣经》里的赞美诗差。 阿拉伯世界的救世主 每当一个国家或者民族在危难的时刻,必定会涌现出自己的救世主,比如俄罗斯的彼得大帝,我们中国的汉武帝,德国的俾斯麦,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而阿拉伯人的救世主就是萨拉丁。 萨拉丁城堡位于开罗城东郊的穆盖塔姆山上,是公元11世纪萨拉丁为抗击十字军东侵而建造。位于公路主干线边的萨拉丁城堡巍峨雄伟,城墙宽2米,城堡分内城和外城,城内建有宫殿和寺庙,阿里清真寺的寺顶尖塔象一把利剑高耸入云,看起来特别像土耳其的蓝色清真寺,因为这就是一座模仿伊斯坦布尔奥斯曼帝国清真寺的样式建造的寺庙,建于1830年至1848年间,带有浓厚的土耳其建筑风格,它的中间有一个大圆穹顶,四周还有一些小穹顶作为扶垛支撑着它。对角线上有两座细长的光塔,象两支伸向天空的火炬,巨大的圆顶沐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众多的游客前去参观拜谒和凭吊当年抵抗十字军的英雄。 自公元640年起,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占领埃及,结束了古希腊-罗马帝国近千年的统治,埃及被逐渐“阿拉伯伊斯兰化”。在10世纪期间,埃及法蒂玛王朝统治期间,国势强盛,疆域广大,它包括了阿拉伯半岛及小亚细亚部分,影响了罗马教皇的基督教的东扩,甚至连基督教教徒到圣城耶路撒冷朝圣都遇到困难。1095年罗马教皇召集宗教大会,鼓动基督教徒起来消灭东方穆斯林夺回“圣地”耶路撒冷。从第二年起,教皇200年间总共发起八次十字军“圣战”。1164年至1169年,埃及被十字军占领。 就在此危难之际,天降大任于萨拉丁也,他率领埃及人奋起反击,击退十字军。1171年萨拉丁废黜法蒂玛王朝哈里发,建立阿尤布王朝,自任第一任“苏丹”,建萨拉丁城堡并把自己的王宫搬了进去。 在十字军东征期间,埃及和叙利亚曾经是一个国家,叫做阿拉伯联合王国,而他们的民族英雄萨拉丁,后来被政治挂帅苛刻的好莱坞看中,好莱坞导演把萨拉丁的经历拍摄成电影。 萨拉丁他是全阿拉伯民族主义者的明灯,他代表着阿拉伯民族的团结和复兴,每当阿拉伯人遇到沮丧的时候都会去萨拉丁身上寻找希望的力量。绝大多数阿拉伯世界的领袖都以把自己标榜为第二歌萨拉丁而感到无上的光荣,甚至包络利比亚前总统卡扎菲。 现在的阿拉伯世界分崩离析,千疮百孔,很多民族主义者渴望再次出现一个像萨拉丁前辈一样的人物,再次带领着阿拉伯人实现民族的统一和强大,最终在世界上成立一个强大的阿拉伯联邦合众国。 “死人城”,贫民窟 站在开罗的标志建筑——萨拉丁城堡前的高地上向身后俯瞰,你会惊讶地发现,雄伟的萨拉丁城堡和神圣的穆罕默德阿里清真寺后面居然延绵着一片低矮破败的灰色建筑群,这就是开罗最著名的“卡拉发”公墓群,俗称“死人城”。这里是首都开罗最大的贫民窟,面积约有14平方公里,居住着数十万人。 这里曾是开罗初建后的郊区,人们在这里安葬逝者。随着城市不断往外扩大,一千年后,这里早已不是郊区,已经属于了首都开罗的一部分,而千年以来随着死人的坟墓和守墓人的不断增多,这些守墓人或住在陵墓附带的房屋里,或在墓穴区的空地上搭建住宅,活人和死人每天居住生活在一起,因此这里也被称为“死人城”。 其实很多人甘心居住在“死人城”的原因非常简单:开罗人口多,住房紧张,有些人买不起房子,只好住在“死人城”。 “死人城”的孩子 我一直认为,穷人生活得是否有尊严,是一个国家是否稳定的重要因素,科技的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往往会孕育出伟大的企业,而这伟大的企业会带领着一个国家走向富强,但是国家的发展不能忽视最底层老百姓,他们活的可以很贫穷,但是一定要有尊严。我决定在离开埃及的前一天,去独自一人去探访这个首都开罗号称最危险的地方——死人城。 在我刚刚走进这片贫民窟的时候我惊呆了,甚至可以说是我吓住了,因为在这里我看到了倒塌的废墟、野狗、夜猫、泥泞的道路(因为没有排污系统,家家直接把污水倒到路边)、衣衫褴褛的老人和儿童、居住人口多的地方也会有简易的小商店。 我害怕了,我怂了,我知道这地方是绝对没有警察的,也没有什么监控摄像头,我怕我导航用的IPAD和拍照用的单反被抢,我甚至觉得我一手抓单反、一手抓着三脚架的样子看起来很像国外媒体派来的记者,我怕自己给当地人造成不友善的印象。我赶忙走出来给Grace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如果我今天晚上8点前依然没有接到我的电话,那么一定要报警,让警察来救我,我又告诉他我目前所在地方。 做好这一切后,我走了进去。 在死人城里住的人,一般都是守墓人。死人城里的守墓人分为两类,绝大多数是为别人守墓,也有少数是为自家看坟,并且和墓室同居一个院落。为自家看坟的一般都是家境破落者。无力在城里置办房产,又得硬撑着门面看护祖坟。另一种是雇佣关系,为别人守墓。这些穷人在开罗买房子对于他们来说完全就是痴人说梦,于是就去帮别人守墓,经过墓主家人的同意。守墓人可以在基地旁边搭一个简易的住所,住了下来。但是穷苦的守摹人既解决了住宿问题,尽管与墓窒相伴,但一家老小毕竟有了安身之所,还能有一点点微薄的收入,一举两得。当然,也有很多穷人世世代代就在这里居住。 “死人城”是开罗下层社会的缩影。因为这里的墓室要比看坟人的破屋堂皇得多,不少看坟人除了睡觉,吃饭、聊天、待客几乎都在墓室。要说这宗教这东西,有时候还真有用,埃及人认为一切都是安拉的旨意,倒也安之若素,什么体面不体面、什么晦气不晦气,人家完全就不怎么在意。 埃及开罗“死人城”和印度孟买的达哈维贫民窟、巴西里约热内卢贫民窟一样,几乎没有人能把它的外貌和内容、历史与现状说得清楚。它是一个社会经济两极分化的必然结果。在人口激增、住房紧张、地皮昂贵的条件下,它逐渐成为开罗最穷者的集中地,也是犯罪活动最多的地区。近些年,埃及政府出资出力,逐步改善这里的供电和饮水等公共设施,整肃治安,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大家已经接受了“死人城”民居与墓宅交错混杂的既成事实,对这些穷苦的人也没有任何的歧视。 我和这里的青年人和小孩子聊天,在腼腆之余完全能看出他们对我相机的好奇,纷纷过来要求和我合影留念,大家在一起笑的很开心,但是他们依然能看的出对自己的家庭的贫穷有一些自卑,不太愿意让我拍他们残破的房屋,倒塌的废墟,为了尊重他们我也就只拍下了他们那些纯真的笑脸。 去读书人的圣地朝圣 亚历山大港位于开罗北部220公里处,是埃及的第二大城市,人口约为600万。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埃及,拉开了这个城市的历史序幕,紧接着在公元前280年,托勒密二世在这里修建了高达120米的灯塔,成为了世界七大人工奇迹之一。 古希腊时期最重要的图书馆不在希腊本土,而在同时期的埃及。公元前332年,亚里士多德的学生,年仅24岁的来自西方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打败波斯后征服了埃及,并在尼罗河西部出海处用自己的名字建立了一座城市——亚历山大城。本来希腊帝国已经在本土逐渐衰落,但是亚历山大大帝把古典希腊文化传播到整个中东而形成了新的文明,埃及的亚历山大就是这段时间的集大成者,其后托勒密王朝将亚历山大城发展成当时重要的文化中心。 亚历山大本人对东方文明有着特别的欣赏,为此在他征服波斯帝国后,居然破天荒身穿波斯的服装来迎娶波斯公主,并且要求众多部下也迎娶波斯妻子。亚历山大可以说是促进希腊文明和东方文明融合的第一人。 亚历山大图书馆即为希腊时代最着名的图书馆,它不仅仅只是个图书馆那么简单,它还是历史上最早的国家研究院,包括天文台、实验室、解剖室、植物园和70万本左右的藏书。 亚历山大老图书馆是埃及人心中永远的痛。老图书馆在公元前317年,历时10年建造而成。那时候还没有造纸术,图书馆里收集最多的藏品是从那时代许多著名作家的大约90万件的手稿,手稿啊,不是印刷品,任何一本手稿拿到今天都是万分珍贵,按照字数换算成今天的标准,也是大约2.5万本的图书。那时候的知识分子、诗人、艺术家和科学家都经常集聚在这里进行研究学习。 亚历山大图书馆 当时亚历山大图书馆辉煌到何种程度呢? 宣称“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的一代物理学宗师阿基米德,在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图书馆管理员。 创造了一个有475颗星斗和44个星座的目录,帮助埃及水手于地中海航行时的方向导航的天文学家埃拉托色尼,在这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图书馆管理员。 创立几何学的欧几里得曾经在这里宣讲他的学说。 公元前47年,凯撒征服埃及亚历山大一战,焚毁了位于布鲁却姆之总馆,全部珍藏过半被毁。大约100年后,安东尼将由柏加曼城图书馆掠夺之书籍20万卷赠予埃及女王克莉欧佩特拉,以赔偿凯撒所焚毁之损失,但不久之后噩梦将来,第二次大火彻底烧毁了老亚历山大图书馆,至今原因依然不详。经过努力,大家只抢救出了一份手稿,即图书馆所有手稿的目录。今天这份手稿保存在奥地利的维也纳博物馆。 2002年,在老图书馆的原址上举行了新图书馆的建成典礼。该图书馆耗资2.2亿美元,最吸引大家眼球的就是全部来自埃及南部阿斯旺的1.6万快花岗岩,雕刻了来自120种不同语种字母表的4000个不同字母。 图书馆高达11层,呈阶梯式,直径160米的半圆形中央大厅蔚为壮观。 在亚历山大图书馆,我再次可耻地凭借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买到了5埃镑的学生票,但是如果你不是学生,游客的一日观光门票要80埃镑。该图书馆还免费给我配了一个亚历山大大学里的埃及女学生志愿者帮我做翻译。她在提到那两场无情的大火时候,眼睛中明显流露出了一丝忧伤。 之后我和Grace凭借图书馆买到的学生票,又以5埃镑的价格买到了亚历山大图书馆提供的的科普电影票,本来我们以为上映的是有关埃及文明宣传片的,但是拿到手中一看,居然是关于植物起源的裸眼3D科普片。 电影院明显是为了照顾外国游客,或者是鼓励埃及小朋友学英语,工作人员居然温馨地提供了有英文同声翻译的耳机,我们就和一群埃及五六岁的小朋友以及他们的父母一起,快乐地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回想起在异国他乡,两个人在一起和外国小朋友看电影的经历,还是感觉很浪漫。 追寻摩西的足迹 西奈半岛总面积6万平方公里,地处亚洲和非洲之间,是一个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这里还是两大宗教的圣地,犹太教和基督教人都想向西奈山表示敬意,另外,西奈山也处在前往麦加朝拜的必进之路上,和伊斯兰教同样有缘分。 美国地理杂志评选出的全球25个最刺激最激动人心的旅游项目中,西奈山观日出居然名列前三名。 《圣经》讲过一个故事,有预言称法老时期的古埃及发生十个大灾难,摩西带着以色列人出埃及,穿过荆棘,爬上西奈,在山顶接受了上帝赐予的《十诫》。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作为一个无神论者觉得这肯定是胡编乱造,毫无根据。后来查阅过一些相关资料,我发现我错了,在拉美西斯二世时期的埃及,似乎真的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那时候气候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持续高温干旱,昔日水流湍急的尼罗河开始变得水流缓慢,随处可见泥泞不堪的河道,水流缓慢导致水中富含营养,进而导致了一种红色的有毒淡水藻大量繁殖,远远看起来,尼罗河仿佛变成了血红色。 这就是《圣经》里记载的第一个灾难——尼罗河血水灾。 有毒的淡水藻使得青蛙被迫离开了尼罗河,而我们都知道青蛙的繁殖需要在水中繁殖,这就导致了第二个灾难——青蛙灭亡。青蛙灭绝后,生态系统开始被破坏,蚊子,苍蝇这些物种没有了天敌,开始大量繁殖,这就是第三、第四个灾难——虱子灾、苍蝇灾。蚊子苍蝇虱子的大量繁殖,紧接着带来了埃及的第五、第六个灾难——畜疫灾、人类疮灾。 真是天要你亡你不得不亡,恰好在700千米外,希腊圣托里尼岛的一个大型火山开始喷发,这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火山爆发之一。持续且大量的火山灰遮蔽了天空,严重影响了空气,这就是第七、第八、第九个个灾难——冰雹漫天、蝗虫来袭、黑暗笼罩古埃及。 最后一个灾难——长子全死,从高高在上的法老到民间的老百姓,家里的长子全部一夜死亡。这个我不会解释了,我想这条应该是作者自己的虚构。 我从小在黄土高原长大,对登山看日出早已没有任何兴趣,之所以去西奈山,完全是因为旅伴Grace的缘故,她以及她家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去西奈山朝圣在他们基督徒的眼里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我们在达哈布挑选了一家旅行社,两个人一共交了40美金后,当天晚上10点从达哈布出发,经过大约2个小时的行驶,我们终于到达了西奈山脚下,旅行社给我们安排了一名当地的贝都因人作为向导,美其名曰怕我们迷路,其实扯淡,这名贝都因向导完全就不顾我们行走的速度,自己一个人在前面健步如飞,他从小在这里长大,登山对于他来说轻而易举,可是我和Grace就惨了,不出半个小时,我们两个已经完全找不到大部队了,气得我对这个不负责任的向导大爆粗口。 我们两个都对晚上登山的路况判断错误,本以为轻而易举的事情,发现其实很难,这条登山的道路大约长9公里,一路上路况特别不好,没有路灯,脚下全是各种危险的小石块,特别容易打滑,需要时时刻刻用手电筒照着脚下的路。并且,夜晚的西奈山异常寒冷。 更不幸的是,我同时也过分高估了自己的抗寒能力,只穿了一件冲锋衣和一个单薄的长袖衬衣。 果然刚走了大约2公里,Grace就说她不走了,她决定放弃,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和她发脾气,因为我觉得既然别人都可以走,为什么就单单她不能克服眼前的困难,况且这可是基督教的圣地西奈山啊,她对基督教的虔诚到哪里去了?当年摩西走的路比眼前的路不知道艰难多少倍。 她一个人往山下走,我当时气得坐在路边,也不回去找她,因为我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彻底的伪基督教徒,完全言行不一,只会坐着读圣经,真正到了具体做事的时候就完全不行了。 最终我还是决定回去找她,虽然这里是旅游景区,游客很多,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安全问题,但是比较让她一个人返回还是太不道德了。 这时候Grace过来了,说她决定了,还是继续上山,我当时看她冷的厉害,我就把自己的冲锋衣脱下来给她穿上,我又把她的背包背到我身上。 此时Grace除了穿着她自己的衣服,还穿着我的冲锋衣,外面还又加了一件从香港阿姨那里借来的大衣。 而我,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衬衣,还一前一后背了两个背包。 但是我觉得很开心,我就喜欢这种充满挑战的感觉。 一路上走走停停,途中看Grace实在累得不行,还给她租了个骆驼,载了她一程,满足了她骑骆驼登西奈山的梦想。一直爬了4个小时才勉强爬到山顶,此时刚好迎来了日出,看到影影绰绰的连绵群山逐渐变得层次分明起来,望着远处那原始、粗糙的西奈山在晨曦的照耀下变得通体泛红,红日渲染群山,感受到阵阵庄严和神圣,我赶忙拿起了三脚架和相机,对着自己和日出拍下了这难忘的一刻,那时的美景至今我仍历历在目。 为什么不让Grace帮我拍?她早已体力不济,并且清晨的寒风吹得几乎不能动弹了。 为了纪念摩西,我还特意拿出了出发前就准备好的《圣经》,在山顶读了一遍《摩西十诫》,又翻了翻《出埃及记》。 虽然夜登西奈山让我体能透支严重,回去后整整昏睡了14个小时。但是想到自己在年轻的时候,就能做到很多基督教徒都只能想却做不到的事情,不禁觉得自己一直都是命运的宠儿。 西奈山的日出 埃及最大的迷茫——我们是谁? 我是杀了他 但是我不是犯罪 我杀他是不只为了宗教,也为了祖国 ——刺杀萨达特总统凶手 伊斯兰布里 我完全相信这个人该杀 我祈求真主给我参加制服暴君的荣耀 让他付出犯罪的代价 ——刺杀萨达特总统凶手 阿巴斯 1897年,美丽的大溪地海岛上阳光明媚。 画坛巨星——高更在这里贫病交加,他把沮丧的心情、对人类原始冲动的记忆、对现代文明的迷茫以及对遥远未来的思考,这些错综复杂的情感,统统用画笔表现在了他的巅峰之作《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上,留下了这一人类的千古哲学命题。 对于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我是谁?我们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并不难,我们略作思考就会答出来,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中国人内心最深处都有着坚定的民族主义情怀。 可是到了埃及,这个这个简简单单的身份认同问题就困扰这当代许许多多埃及人。 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很自豪地说我们是华夏子孙,是龙的传人,因为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上依然有夏商文明时期祖先的血脉和基因。但是埃及人却无法自豪地说他们是法老的后代。 辉煌灿烂、气势磅礴的古埃及文明传承已经停滞了太久,当今的学者就连古埃及的人种到底是怎样的都无法确定,甚至他们的DNA在今天都找不到与之相似的了。我们甚至可以断定,古埃及人已经灭亡,今天生活在埃及的,主要是阿拉伯人,和古埃及时代的人并没有什么亲缘关系。 埃及的国家全称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阿拉伯”三个字在前,“埃及”两个字在后,也就是说埃及首先是一个阿拉伯国家。在很多国家,其实国家和民族是一个整体。比如中国人,就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可是埃及在这个问题上处境就很尴尬,所谓的埃及人,其实是在埃及这块土地上生活的阿拉伯人。除了埃及,阿拉伯人还分布在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沙特、也门等地区。 上世纪50年代,纳赛尔时期的埃及人更强调自己首先是个阿拉伯人,中东阿拉伯人都是兄弟姐妹,近代埃及国父纳赛尔他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大的泛阿拉伯民族共和国,所以作为阿拉伯联盟的盟主,作为一个阿拉伯人不去支持其他的阿拉伯兄弟的独立解放事业,这是完全说不过去的,所以埃及当之无愧地站在了和以色列人斗争的第一线,结果大伤元气,昔日的北非雄狮就此成为了历史。 但是如果你强调自己是一个埃及人,那么你就很难去面对加沙地带的哈马斯、黎巴嫩的真主党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纳赛尔带领下的埃及雄心勃勃,他不只要恢复古埃及的辉煌,更是要恢复阿拉伯帝国的辉煌,可是事实冷酷无情地连续给了纳赛尔三个响亮的耳光,丰满理想下的现实是那么骨瘦如柴,他们真打不过以色列人。我们不能简单地去指责阿拉伯人作战不够勇敢,他们从来就不缺乏血性的军人,可是在这个科技为主的浪潮下,战争中光有勇敢还是不够的。 无法解决以色列巴勒斯坦问题的背后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美国人支持以色列是不遗余力的,但是苏联人支持纳赛尔带领下的埃及却是犹犹豫豫的。苏联人只是想用以色列巴勒斯坦问题牵制美国,从来没有想到去帮助阿拉伯人解决巴以问题,因为真的解决了,苏联人在中东的重要性就会大打折扣,对阿拉伯人来说利用价值就直线下降,诸葛亮虽然是司马懿一辈子的敌人,但是同时也是司马懿的最最最重要的护身符和免死金牌,因为诸葛亮如果一死,那么很明显曹操猜忌心如此重的一个人,绝对会做掉司马懿,狡兔死后必然走狗烹。所以才有了后来司马懿故意上演空城计,放了诸葛亮一马,这才叫真正的大智慧。 在巴勒斯坦这块土地上,阿拉伯人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为什么现在要把这块土地让给一个流散的犹太民族。最重要的是,这个民族的流散完全就不是阿拉伯人的错。在1919年以前,阿拉伯人从来就没有排斥过以色列人,从祖先的起源来讲,在《圣经》里,他们都是闪米特人,虽然不是直系血缘关系,但毕竟也算是堂表兄弟,以色列人的痛苦是欧洲人给的,在纳赛尔时期,“解放巴勒斯坦同胞”这就是全阿拉伯人公同的心愿。 埃及的纳赛尔挺身而出努力的尝试了三次,冰冷的客观事实告诉纳赛尔时期的埃及人,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建设一个泛阿拉伯的统一国家,这是一个几乎就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你解决不了巴勒斯坦以色列问题,就根本谈不上阿拉伯的统一,阿拉伯人还是继续生活在十几个不同的国家里。 纳赛尔在忧郁中黯然下台,第二个总统萨达特来了。他的政治诉求很明显,他强调埃及不是阿拉伯人的埃及。所以不用背负那么多道义上的包袱,不用谈那么多的情怀,专注于世俗的现实问题——如何和以色列一起生活。这样就给埃及带来了巨大的政治好处和经济好处,如果埃及愿意站在以色列美国这一边,远离苏联,那么美国将会给与其巨大的回报,比如归还当年以色列在战争中占领的部分埃及领土。 萨达特领导下的埃及是第一个承认以色列为主权国家的阿拉伯大国: 1976年,埃及宣布废除埃苏《友好合作条约》,禁止苏联军舰使用亚历山大港; 埃及经济在萨达特时期开始稳健发展,国际社会也开始欢迎埃及; 1977年11月,萨达特以其不同寻常的胆识,石破天惊般的作出惊人之举——访问了以色列并在其议会发表了感人至深的演说; 1977年埃及总统纳赛尔当选《时代》周刊年度人物; 1978年埃及总统萨达特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1980年埃及投之以桃,同以色列正式建交,签订了《埃以和平条约》,结束了两国之间长达30年之久的战争状态,以色列同样报之以李,主动归还在战争中占领的西奈半岛百分之六十九的领土。这才有了后来的我去西奈山朝圣的故事。 但是萨达特的这么做代价是非常巨大的,他付出自己的生命。 1981年10月6日,萨达特身着崭新的元帅服,肩佩西奈之星绿色绶带,在胜利广场的阅兵台举行盛大阅兵式,他的右侧是副总统穆巴拉克,一声枪响,萨达特就此西去,据萨达特的遗孀吉萨·萨达特后来回忆,那天萨达特预感到有人要谋杀他,但仍拒绝穿防弹衣,认为那不是男子汉的行为。 14年后的以色列总统拉宾的命运和萨达特是如此惊人的相似。 副总统穆巴拉克按照埃及法律继位成为埃及的新一任总统,穆巴拉克和萨达特一样,军人出身,穆巴拉克还是一名飞行员,参加过中东战争。 穆巴拉克基本上延续了萨达特的政治路线,一直在位三十年,可是令人尴尬的是埃及精英阶层不喜欢他,因为他独裁连任,底层老百姓也不喜欢他,觉得他和美国以色列走的太近,背叛了阿拉伯人。 纳赛尔、萨达特、穆巴拉克,这三位自埃及独立以来的总统的治国理念都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国家的世俗化,他们不喜欢在国家发展中过分的强调宗教的重要性,他们强调教育,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发展,但是这个和于埃及独立历史同样久远的穆斯林兄弟会的理念格格不入。穆斯林兄弟会是坚定反以色列的,他们代表着底层阿拉伯人的民粹主义理想。 过去的穆巴拉克执政的十几年埃及的民众一直不断的试图给加沙地带的草根政权哈马斯提供支持,但是这种支持一直被埃及的军政集团以及警察所阻挠,最有名的就是拉法口岸问题,拉法口岸是哈马斯能够不经过以色列领土而向外界获取补给的唯一通道。在以色列发动铸铅行动大规模对哈马斯动手之前,埃及一直对拉法口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色列也不太为这个事情而和埃及为难,铸铅行动以后,以色列的政策非常简单,切断哈马斯的一切补给,饿死加沙,饿死加沙地带的哈马斯,然后在以色列的强大压力下,穆巴拉克政府就真的把拉法口岸关闭了,这下子埃及在全体阿拉伯人眼中彻底成了叛徒,穆巴拉克更是当之无愧的成了全阿拉伯人眼中的“魔教教主”。 2011年穆巴拉克怆惶出逃,用悲剧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论资源,埃及完全比不过沙特和阿联酋。 论历史,埃及绝对鹤立鸡群。 论教育,埃及有着全中东最强大的教育体系,有着最大的智力储备资源,全中东地区最多的工程师,特别是建于公元972年的开罗爱资哈尔大学,距今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校园内高高耸立的爱资哈尔清真寺无时不刻不在显示着自己悠久的历史和文明,是伊斯兰世界当之无愧最古老的高等学府。 论文学,世界上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阿拉伯文作家就是土生土长一辈子生活在埃及的埃及人。1988年获得诺贝尔奖的纳吉布·马赫福兹是绝对的阿拉伯文学界泰斗,他的传世名作就是他的自传体《开罗三部曲》描述了一个开罗家庭在英国殖民时代从20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的各种兴衰变化。但是他反对极端宗教主义,主张政教分离,提倡埃及人民世俗化,因此受到了宗教狂热分子的迫害,1994年他被一个本国宗教极端分子用刀刺伤了颈部和右手臂。 论人口,埃及拥有着中东最庞大的人口,以及大量的海外劳工,这可不同于那些飘在迪拜,多哈的低端建筑工人,这些海外劳工可都是高素质的人才,比如医生,律师,教授,以及基层的公务员等。 论地理位置,埃及有着打通地中海与红海的苏伊士运河,是欧、亚、非三洲的重要海上通道。 现如今的埃及虽然早已不复当年的那个法老时代的辉煌,但依然是阿拉伯世界无可争议的地理和文化中心,阿拉伯联盟总部就设在开罗。 目前的埃及依旧风雨飘,埃及需要时间来发展,相信时间会给出埃及一个光明的未来,我看好埃及的未来。 阿拉伯群星闪耀时 喀布尔的每条街道都让人眼花缭乱 埃及的商旅和车队在这里穿过座座集市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悬挂过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他的墙壁之外那千轮灿烂的骄阳 ——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灿烂千阳》 很多人一提到现如今的阿拉伯国家,就马上会想到保守、落后、愚昧和恐怖袭击,其实只要是查一查阿拉伯世界的历史,曾经的真相往往让人们大跌眼镜。当年智慧勤劳的阿拉伯人曾在中东土地创造出了不朽的文明,包括公元前三千年,埃及尼罗河流域就已经孕育出了璀璨的法老文明,大约同一时期,伊拉克的幼发拉底河流域与底格里斯河流域上,也孕育出了震古烁今的巴比伦文明。相对而言,又过了大约两千年后,代表欧洲的希腊文明这才姗姗来迟。 公元830年,阿拉伯人在今天伊拉克首都巴格达,创建了综合学术机构智慧宫,那里集藏书、科学研究、翻译为一体。古阿拉伯人将各方搜集到的古籍汇集到巴格达,并重金聘请东西方翻译名家,把希腊、罗马、波斯、印度和叙利亚的哲学及科学古籍统统译为阿拉伯文,这场声势浩大的翻译运动持续了大约一百年,也使得伊斯兰世界初次亲密接触当时先进的科学和哲学思想。 尤其是当时的阿拉伯帝国统治者,第七任哈里发——麦蒙,他提倡宗教自由、学术自由、思想自由。麦蒙给他的首席翻译大师侯奈因·本·易司哈格的翻译报酬,是以与译出书稿同等重量的黄金计算的。 特别要提及的一点,这位阿拉伯帝国的首席翻译大师居然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并不是伊斯兰教徒,这也可见当时的阿拉伯帝国对文化的态度是多么的包容和开放。 喀布尔的每条街道都让人眼花缭乱 埃及的商旅和车队在这里穿过座座集市 人们数不清她的屋顶上悬挂过多少轮皎洁的明月 也数不清他的墙壁之外那千轮灿烂的骄阳 这是一首写于公元17世纪的诗歌,从这首诗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出当年的那个阿富汗首都喀布尔是多么的繁荣昌盛,多么的车水马龙,多么的川流不息。 阿拉伯人阿尔·花刺子模,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提出了“代数”的概念,创立并发扬代数学,为现代数学奠定基础,原本发源于印度的阿拉伯数字在这时候被阿拉伯人发扬光大。 阿拉伯人伊本·海森姆的《论光学》堪称光学研究的祖师爷,因为该书中最早提出了人的视觉原理,指出人能看到物体并不是因眼睛发射光线到物体上,而是物体向每一个角度发出或反射的光线到眼睛里去。 阿拉伯人贾比尔·伊本·哈扬,他摒弃了传统的“炼金术”神秘主义色彩,他在“炼金术”中引入定量分析的方法。也记载了大量有价值的化学实验,对“炼金术”中的煅烧和还原过程作了科学的解释,是当之无愧的近代化学先驱。 阿拉伯人伊本·西纳是医学方面的集大成者被后来人尊称为现代医学之父,他所著《医典》艺术是十七世纪以前的几百年时间内亚欧各个大学的主要医学教科书和参考书,直到今天依然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从人类社会有了生产分工,就有了交易,就有了大家公认的交易中介——黄金,然后就有了各种“炼金术”,古人热衷于炼金术那可是痴迷到了疯狂的地步,无数人都幻想用廉价金属来制造黄金,在炼金术这条道路上前仆后继,死不瞑目。 还是这位伊斯兰医学家伊本·西纳在他的《治疗书》中提到了关于金属构成的学说,明确表明金属是不能相互转化的,以他当时的声望和地位,他的这种观点无异于晴天霹雳,石破天惊,砸了很多“炼金术师”的饭碗,也招来了很多想把他置之死地的敌人。 在他年仅十七岁那年,他医好了一个国王非常罕见的病。国王要重赏这个小神医,但是血气方刚的他拒绝了美女,也不要硬通货黄金,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允许他自由地出入国王的图书馆。在年轻的伊本·西纳看来,图书馆中那些落满尘埃的古书,要比黄金、珠宝、美女更具有光泽。 1200年前,伊拉克的巴格达率先建立世界上第一个巨型的天文台,那时候的阿拉伯人用极其一丝不苟的科学精神,竟然毫不间断一丝不苟地累积了足足400年的天文记录,400年的量啊,想想都是件枯燥无比的事情,后来的古希腊大天文学家托勒密和波兰的哥白尼就是在站在阿拉伯人的肩膀上发现天体的运行真理。 阿拉伯人同时在文学领域也成绩斐然,远在在一千年以前,世界上大概除了我们中华民族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民族能像阿拉伯民族这样热烈地喜欢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学,在巴格达、大马士革、开罗等大城市里,经常举行各种各样的诗歌朗诵和古典文学的演讲,虽然有一些没受过教育的老百姓听不懂逻辑是什么,但是常常为此情绪激动到无以复加。因为阿拉伯语言里的节奏、韵脚、音调等,特别适用于简洁的、锐利的、警语式的文体,这对于说服甚至煽动听众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这里不得不提阿拉伯文学的毫无疑问的巅峰之作,《古兰经》。古兰经,原名叫Quran,词根是Qara,是个动词,本义是“朗读”“诵读”的意思。这部经典的不少力量都放在韵脚、节奏、修辞、排比等,只要是高声朗诵,会使得听到的人感到强烈的震撼,这些东西在我们的翻译过来的中文版本里,是无法体会到的,就和老外读咱们翻译版的《红楼梦》,即使翻译得多么严谨努力,也无法翻译出那些原著里华丽优美的辞藻。 中世纪的西欧有一句著名的谚语有句谚语:“智慧通常蕴含在三件事情中,中国人的头,法兰克人的手,阿拉伯人的口”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中国的思想家,阿拉伯的演讲家,欧洲的木匠、铁匠、泥瓦匠。 中世纪的阿拉伯人不只会科学,会文学,会打仗,还会经商,那时候阿拉伯商人可不是今天的中东“土豪油老板”这个形象,那时候的阿拉伯商人是勤劳、智慧和勇于探险的代表。 一代阿拉伯史学大家哈提卜在他的《巴格达志》中记录了曾经那个繁华的伊拉克巴格达,当时的巴格达已经发展成为阿拉伯的商业和文化中心,也是当时著名的世界市场之一,万商云集,并设有出售瓷器、丝绸、麝香等中国货物的专卖市场,来自世界各国的商人们从巴格达出发或中转,做着跨国的大生意。 一路向西航行到欧洲,贩卖着各种纺织品、宝石、毛皮、水果等;一路向东走海运航行到东方的印度、锡兰(今天的斯里兰卡)、东南亚和中国,通过贸易获得了来自东方珍贵的茶叶、香料、丝绸以及瓷器;一路向东走陆路和中亚和西域的各个“斯坦国”进行着贸易;一路南下到达非洲,通过贸易,获得珍贵的黄金、象牙、乌木和奴隶。 在今天欧洲的西北角的斯堪得那维亚半岛、俄罗斯以及北欧的芬兰也出土了7到11世纪的阿拉伯古硬币,这些都可以证明阿拉伯商人的跨国贸易足迹之广。大家耳熟能详的辛巴达航海历险记,这个我眼里最有魅力让人充满想象的阿拉伯童话故事,它的创作灵感来源就是当时真实阿拉伯商人开拓进取的经商经历。 写给今天的阿拉伯兄弟 白昼逝去了 伊斯兰教医学和科学却反射出古希腊文化的太阳的光芒 它像一轮明月,照亮了欧洲中世纪漆黑的夜晚 有些明亮的星星也闪烁着各自的光芒 但在新的一天,文艺复兴的黎明来了 从此月亮和星星却都变得暗淡无光 ——美国史学大师 斯塔夫里阿诺斯 从公元10世纪开始,强大的阿拉伯帝国先是被西方古罗马帝国十字军八次东征深深重创,之后又被比欧洲人更心狠手辣的蒙古人在12世纪,狠狠羞辱一番。巴格达甚至遭到了成吉思汗惨无人道的屠城,大学和图书馆在蒙古大军的铁蹄下一律被踏为平地。自此以后,阿拉伯帝国彻底元气大伤,整个国家千疮百孔。 阿拉伯半岛虽然在伊斯兰教的统治之下,但却十分乐于接受其他伟大的文明成果,接纳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很强悍。但16世纪后,欧洲文艺复兴,重新崛起,相比之下,此时的阿拉伯世界却停止了创新与发展。在欧洲文明极度活跃的同时,伊斯兰教学校却主张死记硬背式教育,差距就这样被拉开。美国史学大师L·S·斯塔夫里阿诺斯的这段话形象无比地描述出了这一切: 白昼逝去了 伊斯兰教医学和科学却反射出古希腊文化的太阳的光芒 它像一轮明月,照亮了欧洲中世纪漆黑的夜晚 有些明亮的星星也闪烁着各自的光芒 但在新的一天,文艺复兴的黎明来了 从此月亮和星星却都变得暗淡无光 二战结束后,当时的中东伊斯兰社会和其他国家一样,经历了个性解放和自由主义抬头,当时伊斯兰社会,绝对比我们六七十年代的祖国更为开放,更为个性自由!大家可以看看那时候阿拉伯女子的照片,她们甚至可以穿着牛仔裤,也不用包头,飘逸的秀发以及自信的笑容中闪耀着自由民主的光辉。时代发展,阿拉伯世界的世俗政权开始掌握国家权力,宗教变得仅仅只是一种历史文化,在生活中开始变得世俗,中东的阿拉伯世界也开始逐渐西化,年轻人的价值观慢慢向西方价值观靠拢。 然而伴随冷战的来临,石油越来越具有战略意义,苏联人来了,历史名城喀布尔就此沦为一片废墟。 美国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为了维持美元在全世界的第一货币的地位,下出了一招妙棋,让沙特这些海湾石油大国的石油交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时,只能用美元结算,作为妥协和回报,美国支持了以极端保守伊的斯兰教义为国教的沙特,从而默许了沙特在整个中东传播原教旨主义思想,而那些已经世俗化了的国家,例如伊拉克,波斯伊朗和阿富汗,就此开始被美国玩弄于股掌之下!阿富汗战争、两伊战争和两次伊拉克战争也彻底打击了这几个国家的尊严。 一些本来被主流伊斯兰社会打压得抬不起头的原教旨主义极端团体就此抬头,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瓦哈比派,瓦哈比教派是兴起于18世纪中的一股原教旨主义,该派在教义上极端保守,信徒主要集中在美国的小兄弟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地区。 这些极端的宗教团体开始大肆给阿拉伯人传播一种新的思维模式:外来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是可恶的,外来的思想也是可恶的,外来某些国家建立的国际秩序更是可恶中的可恶。号召和提倡全体阿拉伯穆斯林,只有回到穆罕默德时代,回到《古兰经》的那种教条和规则中去,才能解救痛苦不堪的阿拉伯人,在这种被害人意识蒙蔽下,充斥狂热感情的口号取代了理性的分析思考,水深火热的受难幻境取代了百花齐放的真实现实世界。 为什么基督教越发展越好的同时,基督教徒就活得不那么辛苦? 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基督教对圣经的解释变得越来越灵活,越来越不拘泥于教条主义,也越来越适应这个世俗的社会。他们提倡从圣经作者写作的本意出发去解释圣经,而不是从字面的意思上去解释圣经。 比如圣经哥林多后书中,保罗有句很经典的经文:“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在以前“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这句是体现基督教最基本婚姻观的经文,最常见的解释就是信主的和不信主的不能结婚,也就是基督徒一定要去与基督徒结婚。 然而今天很多牧师认为保罗当时说这句话的本意是:提倡相爱的男女在步入婚姻前,一定要在基本的价值观上是相同的,因为在当时知识和信息的流通非常困难,老百姓受教育的程度不高,这个基本的价值观的体现就是圣经,就是基督耶稣;而今天大家获取知识很方便,很容易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自然而然,今天绝大多数基督教牧师与时俱进地把这句经文解释为“两个人结婚一定要在基本的价值观上要相同”,并没有和以前一样严格地说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不能结婚。你看,这样的解释就很符合人性,也更能让人接受。 一千多年前的阿拉伯世界,法律体制并不是很完善,当年先知穆罕默德也是出于保护女孩子的角度考虑,担心路边的流氓或恶棍寻机调戏无辜的女子,而让女性出门必须穿黑袍,必须包住头蒙上面。可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下,光天化日明目张胆地耍流氓和性骚扰,可能性已经几乎为零,那何必还强制女性出门一定得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呢? 况且,由于沙特、卡塔尔、阿联酋这些国家石油资源丰富,生活富裕得很,根本不用像其他伊斯兰国家一样去辛苦奋斗,所以人家根本没有伊斯兰改革的内在动力。这些人生活悠闲,有很多时间去礼拜,去搞各种功修!但很多地方的穆斯林没那么多得天独厚的资源,这怎么能去照搬那些拥有圣地麦加沙特人的日常行为举止呢? 我觉得崇敬真主,不是单纯的比较谁在斋月中斋戒得严格,谁礼拜的次数多,谁祷告的仪轨最标准,谁家的女人包得严实,更重要的是去比较谁为这个社会做的善功多,谁为穆斯林群体赢得的赞誉多!伊斯兰教的本意是崇尚正义和公正,提倡行善济世,提倡关爱他人,当你自己不喝酒,就去砸别人辛辛苦苦经营的卖酒店铺的时候,只会离穆罕默德圣人的教导越来越远。 从挪亚方舟出发的那只白鸽早已三次凯旋 可是今天,一只白鸽究竟要穿越多少乌云 才能衔回橄榄枝 炮声要在天边回荡多少次 才能彻底销声匿迹 一个人要认真倾听多少次 才能听到废墟上孩子们的哭泣 一个人要回眸多少次 才不会假装他什么都没看见 相信,时间一定会给这片土地上的勤劳人民,一个公正的答案 《古兰经》教你去旅行 伊斯兰教的开创者穆罕默德,足迹遍布整个阿拉伯半岛,是一位德高望重、坚毅果敢的“背包客”,也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坚定实践家。让我们看看《古兰经》中到底是如何定义“旅行的本质”的吧。 《古兰经》中讲到;“许多常道,已在你们之前已经逝去了;故你们应当在大地上旅行,以观察真理者的结局是怎么样的。”(3:137)“你们应当在这大帝上旅行,观察真主怎么创造众生,又怎么再造他们。真主对万事确是全能的。”(20:29) 这是真主在告诉他的信徒们,要多在大好河山之间自由行走,看看真主造化的奇迹,看看万物运行的真理,这大地是一部活着的百科全书。 另外,《古兰经》中还讲到:“天地间有许多迹象,他们从旁边走过,而不注意。”(12:105)“难道他们没有在大地上旅行,因为有心可以了解,或者有耳可以听闻吗?因为肉眼不盲,胸中的心眼却盲了。”(22:46) 如今的许多以游山玩水和吃喝玩乐为目的旅游者,恐怕没有这么大的福份,若不能在旅行中获得加深信仰的真知,这样的人缺少理智,荒废时光,旅行没有使他们的人性提高。 但是伊斯兰教也并不是鼓励信徒云游四海,天马行空,潇潇洒洒而长期不归,放弃社会责任而逍遥于山水之间。适当的贤者,在适当的时间出门旅行,用以消除平时的单调,调节精神。于此同时,也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譬如为了寻求知识,或是为了观察大自然和真主造化的奇迹,也可能是去探望德高望重的学者。 《布哈里圣训集》和《穆斯林圣训集》中就记录了穆罕默德穆圣对旅行意义的这样一段阐述,穆罕默德说:“旅行是一种苦恼,使你得不到充分的睡眠和饮食。一旦达到了目标,应当立刻回家,立即返回到家人的身旁。” 其实,穆斯林的历代学者对“苦恼”二字的解释有很多,例如:旅行必然车马劳顿,饮食不周;旅行远离家人和亲友,忍受思念亲人之苦;孤身在异国他乡也使家人和亲友惦念和担懮。因此,每个人应当特别珍惜旅行的机遇,使每次旅行都有明确目的,期待更大的事业和精神收获,这样旅行才是值得付出的劳苦。 《古兰经》上说;“凡是大地上的一切,都要毁灭:唯有你们的主的本体,具有尊严和大德,将永恒存在。”(55:26)穆罕默德认为,眼前的这些歌舞升平,这些川流不息,都是新的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只是一瞬间的短暂生命。人生命死亡后留下的荒冢废墟以及枯木白骨,虽然很凄凉悲怆,但是尊严和德行必将流芳千古,永远为后人指明着前进的方向。 旅行归来,有感而发 我喜欢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 修行、旅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向内心深处的远游 即刻上路,去寻找那个比现在更可爱的你 甚至是去寻找曾经那么可爱过的你 便是如同神迹一般的勇敢 ——郭子鹰《最美的时光在路上》 我是个独行侠,一直比较排斥很多人成群结队去旅行,觉得这样会大大增加我旅途的不确定性,哪怕是生病了、迷路了、受挫了,我也更喜欢一个人去面对旅途中不可预知的未来,我怕安全感磨灭了我的锐气和朝气。当然,情况有别,要单独分析,徒步穿越西伯利亚、亚马逊等这些极端危险的地方还是需要队友一起团队合作的。 我甚至有些固执地认为,好的旅行应该是单枪匹马的旅行,这种“孤独的旅行”可以更好地完全地享受旅途中的每分每秒。尽情地与当地人畅聊,和他们共同生活,了解习俗,学习技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见多识广的背后,是勇气和魄力,自信而又独立思考的精神永远是那么稀缺。 说实话,这次的中东之旅并没有达到我预期中的理想状态。按照原本的计划,埃及之后下一站目的地是伊朗,再下一站到格鲁吉亚,最后回国。可没想到我在埃及时,阑尾炎毫无预兆地忽然发作,难以忍受的疼痛使我被迫放弃了接下来的计划,十分遗憾。不过在之前的旅途中,我终于来到童年时代渴望的蒙着面的神秘国度,那个抽着水烟的阿拉伯世界,那个有着一千零一夜美丽传说的他乡。这一路我度过了非常开心的时光,我真心觉得这个充满差异化的世界好美丽,我变得更加热爱生活,也更包容和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 在浪迹天涯的背包客中,有人通过天性的释放获得了成长的推力;有人靠经历生死领悟了成长的珍贵;其实只要拥有人性的丰富和完善,即是成长。 恐惧下长大的我们 “梦想”这个词已经越来越难从现代年轻人口中听到了,换句话讲,他们可能已经提前过上了淡泊明志的生活。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没有梦想吗?还是说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去谈论呢? 在我们的童年时期,有一些时候,我们经常活在莫名的恐惧之中。父母常会用我们不了解的人事来“恐吓”我们,比如教训说不听话就会引来大灰狼,调皮捣蛋就会被警察叔叔抓走,等等。当然,这种教育手段确实有一定作用,但如果长期如此,在小孩子的心中这种恐惧会自我放大,以至于在成年后,做事情之前,总要想出一个“万全之策”才肯去行动。心理学上称这种现象为“哈姆雷特综合症”,因为哈姆雷特对他的叔父动了杀机后,总是想计划出一个完美的没有一丝漏洞的刺杀方法,而这个万全之策总是不那么完美,于是他变得优柔寡断,不断地放弃和退缩。 弗洛伊德在他《梦的解析》一书当中,做出过一个很有名的分析,他认为:“该伟大的戏剧建立在哈姆雷特对复仇行动犹豫不决的基础上;但哈姆雷特他并没有给出这些犹豫的动机或理由。” 我们每天都会生出许多新的恐惧,旅行也一样,没出发前很多人会有强烈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来自对未知的不确定性。我给出的解决方法是,大致评估一下最坏的情况是什么,如果能够承受,那么别犹豫,马上就去做,一边做再一边修整自己的方法。 童年时期的“过激危机教育”还会造成另外一个恶劣的后果。当被恐吓成自然的小孩长大后,会变得不敢担当、没有主见、懦弱。现代社会当然不允许这样的性格暴露在外,于是这样的人转而去恐吓他人,讽刺他人身上的缺点并无限放大,甚至用“上帝视角”去审视和评判他人,仿佛如此做才能获得心灵上安全感。多么可悲。 键盘侠,不过是如此的懦夫而已。 “富二代纨绔子弟娶明星?一定在高调的炫富吧?” “搞得这么众人皆知,炒作,这一定是炒作!” “去死吧!我以前居然这么喜欢你,真是瞎了眼!” “难怪你长得这么丑,原来你妈妈是烂货!” 上帝啊,你们去当上帝好了,因为你们比上帝更英明,你们只需分分钟就能裁决他人的是非对错和价值观。 对于这些内心充斥着满满负能量的人,我真心建议,多出去走走吧,多去经历经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人,而不是永远只活在自己的一个小小圈子里。 一个人去旅行,你会开始感激一些细小的事情。陌生人对你的一丁点儿善举,你都会觉得如此难得;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成为的人;你学会了如何去和不同的人相处;你学会了更加客观更加包容地看待很多人和事。 有一个人曾经毫不留情地评价我:“你只是不敢承认自己的失败而已,害怕别人说出真相罢了,没有能力就不要给自己找借口,你已经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了!你就一直逃避吧,可怜人!” 这个人是我认识了20多年的发小的太太,我与她只有在他们婚礼上的一面之缘,彼此加了微信,是名副其实的“朋友圈交际关系”。我很诧异,也很好奇,她为何会对我口出恶言,有如此低的评价,毕竟也没怎么接触过,实在很冤。后来渐渐了解,她其实非常看不惯我在朋友圈里发的一些旅行照片,觉得我十分游手好闲,并且还十分得意地炫耀。她单纯凭借自己丰富得想象,就把我定义成只会逃避生活的懦夫了。 对于这样的人,我实在懒得与之解释。毕竟我的正能量也有限,不想在她身上浪费分毫。 现在我们社会有很多充满负能量的人,觉得这个社会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着黑暗,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只要是不符合他自己的“这是个黑暗的时代”逻辑让他不爽,便认为是虚伪,进而恶语相向。 羡慕妒忌恨,这个都成了大家的口头禅了,可是我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羡慕别人就一定要妒忌和恨呢? 如果一个人如有有钱,那么充满负能量的人会认为肯定是来路不正的黑钱;如果一个人当官,那么这些人会认为这人一定贪污腐败、鱼肉百姓;如果两个有些贫富差距的人结合,那么这些人会认为这是傍大款、傍富婆。 一提到山西人商人,那么一定是只会私挖滥采的黑心煤老板;一看到年轻漂亮嘴巴甜的女孩,那么一定是心机深重而且整过容的绿茶婊;一看到穿着黑丝袜在画个略浓一点妆的女孩就认为是那一定是从事不良职业。 …… 你的猜测改变不了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只能显示出你的低俗和无知,当你还继续恶意瞎猜在原地不进则退的时候,人家早已轻舟已过万重山,把你远远甩到了后面。 复旦大学教授姜鹏在百家讲坛里有一句很贴切的评价“我们要知道,在任何一个时代,勇于改革、勇于改变的人,往往只是少数人。绝大多数,剩下的那些,都是普通人。但是这些普通人,你不能因为他没有才能、没有参与改革的勇气,或者说没有眼光、没有远见,而去漠视他,或者说是去嫌弃他。因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由这么多人共同组成,这些平凡的绝大多数,他是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重要的组成的一部分。所以,他们的习性和习惯,也应该得到尊重。” 毫不费力的背后 罗永浩和罗振宇这两个“死胖子”,只是耍耍嘴皮子就能骗到粉丝的钱;90后年轻创业者经常狗屎运好,总能碰到瞎了眼的风险投资人;郭敬明那种身高二等残废拍的人拍的电影居然能有如此多的脑残粉去捧场,轻轻松松票房几亿。 美女们不会告诉你,她们在健身房跑了多少公里,留了多少汗,才换来了今天的青春永驻甚至时光倒流。 那些风投就更不用说了,这帮全世界最聪明的人像辛劳的小蜜蜂一样,成天在天上飞来飞去把富人的多余的钱搬运到最合适的地方,他们会拿成百上千万的投资人钱和信任去开玩笑去任性? 谁不想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呢?谁不想来场无拘无束的恋爱呢? 你想要轻而易举获得耐心,可是耐心是不是给予的,只有通过苦难才能得到;你想要不费吹灰之力的获得勇气,可是勇气需要通过一次次的化解危险来养成;你想要轻轻松松活着,但往往我们轻而易举得到的是沮丧,可是无数次的沮丧会把你变得更坚强;你想要轻而易举获得智慧,但往往我们毫不费力得到的却是问题,可是你因此会变得更聪明。 多出去走走吧,你会发现世界真的很大。 (全书完) 第四章 如果当初我勇敢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两小无猜 “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 收信人:青君 地址:××省,××市,长安路,枫树街213号 在近十年里,连邮递员叔叔都察觉到了。在他骑摩托车穿街过巷的无数日子里,有一个地方他会固定去,但说起来也不是最常去的那一个,一年中有四五次,但这十年里,从未间断过。有时候,他递过去的是一封很薄的信;有时候是一张自然色彩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的所有内容为收信人青君及其地址。 使得邮递员叔叔印象如此深刻的原因还有另外一个。就是近几年,由于经济繁荣和社会建设,几乎整条枫树街都换了新面貌,像青君家那样保留着的旧式房子已经所剩无几。他家的小庭院里那棵生长了十几年的枫树,虽然会在经历寒霜风雪时摇曳着红的、黄的、枯的叶片,缓缓降落在地,却不曾倒下。 曾经有一次,邮递员叔叔问青君:“冒昧地问一句,小伙儿,这寄件人应该不是你的远房亲戚吧?”青君尴尬地笑:“其实,我也一直不知道她是谁。” 青君盯着手中的明信片,画面是辽阔的大草原被一层柔和的红色夕阳覆盖着。青君看过寄信人的文字,字迹和文笔也都像夕阳般,柔柔的、暖暖的,还略带点儿沧桑的韵味。青君坚信她是个姑娘,一个有灵气的姑娘。 这个神秘的姑娘,十年来的寄信人,刚刚把一张明信片投入信箱。她一路散步回去,踏着夕阳的余晖,望着远处未知的定点,带着一脸的茫然和释然,轻颦浅笑。想着这些年寄出去的信和明信片,他都收到了没有。如果他收到了,他是怎样的心情呢;如果他没有收到,虽然失落,但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给他寄过去。这个习惯,已逐渐成了星珊的精神寄托。毕竟她无亲无故,一个人活着太孤独了,她希望有一个人跟她分享自己的多愁善感,而且那个人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人。 一如往常,星珊在天黑之前回到小茶馆。这是一座木制的阁楼,早上做茶市,下午休息,到了晚上,会有一些时间充裕且稍有消费能力的人来这里闲坐、品咖啡、聊天。茶馆较清闲的时候,星珊常常望着木桌边人走茶凉,难免会陷入缠缠绵绵的感慨中,不由自主地在脑海里勾勒出她所经历的过往的画面。就是在这样一种满怀伤感的情绪中,星珊握起笔在本子上写出细腻的几行字。这些一横一竖躺在本子上的文字,只要看起来够豁然,就有幸被星珊撕下、折叠、小心翼翼地装进信封,寄给青君。她总是避免把太悲伤的情绪寄给青君,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她的爱总是那么小心翼翼。 后来,星珊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你好,我是青君。” 星珊握住话筒,迟迟未说话,最后她以一声“哦”开了口,声音微微颤抖。显然,在此之前,她还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会有这一刻。星珊已经辨认不出青君的声音了,十年里,他的声音变得浑厚了许多。其实,他的样子也随着岁月的推移变得成熟了许多,只不过星珊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她继续听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我一直都收到了你的来信,可是,请问……”青君无意识地拖长了“问”的尾音,却不好意思接着问下去。在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对方是个姑娘的时候,青君已经有些许莫名的兴奋,面对给自己写了多年书信的姑娘,自己却说不出她的名字,他想,姑娘肯定会很失落。又由于他那终究掩饰不住的好奇心,便脱口而出一句“请问”。电话的另一头,星珊更是用力地握紧了听筒,此时的她站在窗边,灯光与黑夜如海洋般在她的眼里闪成了一点一点朦朦胧胧的光晕。她尽量缓和着声音,说:“嗯……我是星珊。” “星珊?”青君努力地回忆名字里有“星”字或“珊”字的朋友和亲人。 “小珊……你是小珊吗?” “是的,我是小珊。你……记起我了吗?” “嗯,我记得……”青君当然不会忘记,他永远不会忘记十几年前搬到他家隔壁的邻居,他的青梅竹马——星珊。 童年时代的青君和星珊是邻居,也是同学。那时候,星珊跟奶奶两人一起生活,她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一年到头与星珊的唯一联系只有寄钱。父母把钱寄回来给奶奶,供祖孙俩的生活以及星珊学业。为了让星珊能与青君结伴去上学,星珊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比其他孩子提早了两年,也就是说,青君比星珊大两岁。 青君还记得,他第一次问星珊“你叫什么名字”时,星珊望着他时天真无邪的笑容,她清澈如水的眼睛,她干净甜美的嗓音。 她说:“我叫小珊。” “小珊你好,我叫青君。” “小珊”是奶奶这样喊星珊的,后来青君也这样喊她。即便上学后知道了原来小珊的全名叫星珊,他也没有改口喊她的全名。因为全世界只有他和奶奶喊她小珊,青君觉得这样有亲人的味道,而且是独一无二。 慈祥的奶奶很博学,她教星珊如何培土、种树。有一次,青君和星珊在青君家刨了一个洞,种下了他们的第一棵小枫树。奶奶让他们不要经常给小树苗浇水,不然它长得不强壮。那时的他们还只是小孩,哪里管得了这些道理,每天放学后都要偷偷地给小枫树浇上哪怕一点点水。他们享受这种栽培生命的乐趣,尤其是青君,他喜欢跟星珊在一起。每次看着眼前这个可爱开朗的女孩,他的心就像被含在嘴里的棉花糖,温热到溶化。 为了能争取更多跟星珊腻在一起的时间,青君决定带着星珊走过整条长长的枫树街,到街上每一个可以游玩的角落。街头的石凳,街尾尽头的小井,长着青苔的石阶……他们走着,坐着,说着,笑着……夕阳剪出两个孩子美美的剪影。但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夕阳能如此美。 青君也依然清晰地记得,大概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每天放学后和星珊一起,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的时光。 他们最喜欢的一部动画片叫《飘零雪》,讲的是小女孩小兰被送到大山里,跟牧人爷爷一起生活的故事。在那座大山里很少有树,经常看到的是一大片绿草如茵。到了冬天,就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到处一片白色。青君和星珊都十分向往他们悠游自在又充满情趣的生活。无论是寒冬的早晨,爷爷用火炕给小兰烤得热烘烘、香喷喷的面包,还是夜晚小兰从小木房的窗口望见的充满梦幻色彩的夜空;无论是小兰与牧童阿郎一起躺着吹风又起来奔跑着追逐的草地,还是清晨梦醒后能够听到的清脆鸟声…… 自由而不寂寞。宁静孤独而欢乐。 在《飘零雪》大结局那年的春夏之际,青君与星珊去了野营。由于怕家人担心,他们只去了离城里很近的郊区。那里有一片草坪,草坪中间有个小湖,湖边长着一棵不知名的树,他们就坐在树荫下。青君玩儿起了捏泥巴。星珊穿着一条白色的碎花裙,怕弄脏了,就没有跟着捏泥巴,她四处采花,然后摆弄着他们的午餐——竹筒蒸饭。这是星珊奶奶的拿手菜,还有两碗清汤,也是奶奶一大早起来准备的。星珊逐样把它们从保温盒里捧出来,摆好。保温盒的最底层,放着奶奶前一晚亲手做的红豆糕,这是青君自认识星珊后最爱吃的甜品。 在午饭前,青君把刚刚捏好的作品展示给星珊看。 “小珊,你看!我为你捏的城堡。”青君转过身,一座“泥巴城”映入眼帘。城里有宫殿,有花园,有大大的草地,城外还有高高的围墙。 “好严实的城堡呀,可是,为什么送给我呢?”小珊又惊喜又疑惑。 “这样可以保护你。”青君说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变得很深沉,他微微扬起的嘴角透露出一些想法。星珊的父母不在她身边,她在学校被人欺负,都是青君替她出头。她曾告诉青君,晚上睡觉的时候,尽管握住奶奶的手,还是会做噩梦。梦见大灰狼闯进她的房间里,把奶奶吃掉了。它虎视眈眈,锋利的牙齿上还滴着鲜红的血。在每个被噩梦惊醒的夜里,星珊都全身冒汗,当她看到安详地躺在身旁的奶奶并听到她清晰的呼吸声时,心跳才渐渐平静下来。给星珊建一座城,就算外面有成群的狼都不怕了。青君是这样想的。 “我可以在里面养小狗吗?还有你平时最喜欢逗着玩儿的金鱼,还有会唱歌的鸟儿和会跳舞的松鼠,还有……”星珊一边细数着,一边围着“泥巴城”走了一圈,脸上露出和以往一样天真无邪的笑容,神色里充满了向往。青君幻想的念头也被燃烧起来。他说:“还要在城里种满一整片的枫树林,我们骑着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穿梭,跟小鹿赛跑!” “好,我会把我的小马训练得比你的快!” “好啊,等着看咯!哈哈……”多么美好的城堡啊!青君再把目光投在小珊欣喜的脸上,青君心里暗暗幻想着,如果真的可以当她的国王…… 野营的午饭过后,他们期待着“泥巴城”快点儿干透。小孩子就是喜欢为自己的小小成就而欣喜若狂,尽管最后他们什么都不能带走,但至少见证过两个人最真的梦。 青君说:“我带了口琴,把《天空之城》吹给你听。” 小珊安静地听着,感受那吹动着的头发和裙摆的风。风又抚过了青君的脸,他认真的样子很好看。青君也很陶醉,陶醉在自己的口琴声中,陶醉在星珊的聆听中。 突如其来的雷雨打破了他们沉醉的氛围,青君迅速地拉起星珊的手跑到不远处,刚好那里有一间旧房子,没人住但关着门。他们并肩坐在门檐下,躲过这一场下得无奈的暴雨。 玩儿了一上午的星珊大概太累了,很快就挨着青君的肩膀睡着了。青君还醒着,他侧过脸来能闻到星珊的发香。他一边轻轻抹去刚才在雨中奔跑时散落到星珊头发上的小水珠,望着前方正被大雨哗啦啦冲毁的“泥巴城”,一边在心里默念:总有一天,我会为星珊建一座真正的城堡,一座陪伴她、守护她终生的城堡。 两个人快乐的时光一直延续着,直到星珊15岁。那是一个黄昏,放学后,星珊没有跟青君一起回家。她预感家里发生了不祥的事,想赶紧回家看看。 然而天意弄人,她在回家的路上居然看见了青君,他牵着一个女生的手。他们走在前面,夕阳勾勒出他们优美的轮廓。星珊无暇欣赏眼前尽美的一幅画面,她绕过另一条街,终于在天黑前回到家中。可惜没来得及见奶奶最后一面。 外面的天空还伴着夕阳余晖,屋里的天却塌下来了,星珊心里也暗下来了。她没有去找青君,而是自己躲在房间角落里哭了一夜,不知道是因为无力,还是无望…… “后来呢?后来你去了哪里呢?”刚刚听说奶奶去世的青君追问着。 “去了南方,去找我爸爸妈妈。爸爸以前的工友是个善良的叔叔,他告诉我,我的爸爸去当矿工很久了,不幸身亡。后来都是叔叔给我和奶奶寄的生活费,于是我就留在他那里了。” 星珊还告诉青君,有时候她在那个叔叔的小茶馆里待得太久了,就拿着自己在茶馆打工的积蓄出去旅游一趟。她到过很多大草原,因为草原的辽阔更能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与孤寂。她喜欢这种自然的真实感。旅途中有好看的风景,星珊都用相机记录下来了。拍得特别有触感的画面,星珊就把它们做成明信片,都寄给了青君。 星珊没有告诉青君,她想跟他分享所有她喜欢的东西,因为青君是她最爱的人。 那种感觉就像青君小时候想跟星珊天天黏在一起一样。 然而,一切都是阴差阳错。如果让青君解释那天为什么没有去找星珊放学,他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那个女生要求青君送的生日礼物就是和她牵着手回家,青君答应那个女生的时候正是因为想起了星珊,才会心不在焉地说了句“好”。 从星珊莫名消失的那一天起,青君就一直在等她回来,人海茫茫,他不知道去哪里能找回那个曾经朝夕相处甚至心心相印的伴侣。抱着她一定不会一走了之、一定会回来的希望,青君等到了不能继续等下去的那一天——他妈妈为了让他正常地生活,给他选好了未婚妻,并安排好了婚礼。 星珊说:“你知道吗?我最近做了一个梦,他们都说世界不会进入2000年,1999年就是世界末日了。但我不害怕,因为我梦到世界末日的时候,我们是会飞的,我还见到了你哦。” “所以你给我寄了明信片,还第一次留下了你的手机号码?” “是啊!我想亲口告诉你我的梦。而且,我现在可以独立生活了,想离开这里。” “小珊果然还是以前那样,总会记得我。如果我没有结婚,娶到你真是福气……” 通话的最后,还是挂断了。 其实当听着星珊讲过去的事情时,青君就在电话那头默默地落泪。在最早收到无寄件人姓名的明信片时,他猜想过是星珊寄来的,但他唯一不解的是,一个人的字迹竟然会随着经历的不同而改变那么多。他压着声音,星珊没有察觉。挂断电话后,青君更是痛哭起来。他握紧拳头,挣扎着,颈上暴露着条条清晰的青筋。最后,他索性躺在了地上,任由泪水挥洒。黑暗的房间里,只剩下他压抑着的啜泣和轻微的呼吸交替的声音。 这一幕,似曾相识的一幕,星珊永远不可能也不必要知道。 两颗曾经接近得不能再接近的心,两个走不到一起的人,两个注定孤独的人。 这是他们的宿命吧。 其实,星珊的梦并不是真的,她在梦中看见的青君还是小孩模样,两颗兔牙,浅浅酒窝,笑起来很腼腆。现在的青君,怎么还会是以前的样子呢? 就算世界末日来临,又有何恐惧?奶奶去世后的那些年月里,星珊已经足够孤独、足够绝望了。 她根本不用会飞,也不用等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或许在另外一个时空里,有一个不孤独的她。 世界依旧是转动的,枫叶也依旧是落下的,但再也没有寄往青君家的信或明信片了。 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 我是个急性子,偏偏老公是个慢郎中,什么事情都慢慢拖,说什么“慢工出细活”。 可是我老跟他说:“现在时间最宝贵,没有什么慢工出细活,赶快做完事还有时间赶快发现错误,一切都还来得及补救。做事情太慢,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最近,因为公司改组产生一些人事纷争,我的工作内容与形态因而有很大改变,我变得适应不良,每天拿着公事回来问他该怎么办。 他静静地听,慢慢地分析,叫我不要急,总是需要时间适应。 可是接着一个星期内,我不但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还莫名其妙得了生平第一次的荨麻疹,生病的指标不约而同指向压力太大,太紧张。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公司上班,打开电子信箱,里头有100多封未处理的邮件,我惊讶地发现其中竟有老公的名字。先把他发的邮件打开来看,信的第一段写着对我生病他不知如何是好的道歉话。(我心里却想着:“这家伙不知道做错了什么事情,觉得内疚?”)接着是一个他从网络上看到的故事: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 我催它,我吼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说:“人家已经尽了全力!”我拉它,我扯它,我甚至想踢它。 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唉,也许上帝去抓蜗牛了!” 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 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有个花园。 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 慢着!我听到鸟叫,我听到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多亮丽! 咦,以前怎么没有这些体会? 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原来上帝叫蜗牛牵我去散步。 重复看了这个故事三次,眼泪转啊转。泪能流下倒好,流不下的眼泪藏在心里感到更难过。 自从看了这个“蜗牛”故事,我慢慢学习在等公交车的时候不要心浮气躁。我慢慢学习在等待上司反反复复做决定时气定神闲,动动脑筋想想决策的多种考虑与执行。 我慢慢学习在原本不喜欢待着的厨房里,找到煎出美丽荷包蛋的乐趣。 至于我的老公,我也终于发现,他,原来是上帝派来牵我去散步的蜗牛。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他的时候,他却装着一脸哀怨地说:“反正你就是嫌我慢,想把我当成蜗牛一脚踩死……” 油漆女工的爱情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在一所刚创立的培训学校当英文老师。我们学校主打的不是文化课,而是跆拳道、乒乓球、钢琴、舞蹈这样一些技能课程,学生都是些十来岁的孩子。 老板为了腾出更多的教室,安排长廊左边上课、右边装修。当然,不是叮叮当当的那种,当时还有家长来“陪听”课程,哪里肯让家长听到敲敲打打的声音?主要是粉刷,把灰溜溜、脏兮兮的墙壁粉刷一新,再摆上几个花盆。好歹收学费的时候,能让环境基本上对得起价钱。 所以那段时间,我们上课的间隙,总有一帮油漆工来干活。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我们经常会见到的那种,每天穿着工装,戴着帽子,衣服上、身上常常沾染着油漆,白一块绿一块的,有时连头发上都有油漆,平时遇到估计谁也懒得多看他们一眼。 那时候我每天要去给他们送钥匙开门,因为其他同事都不屑于跟油漆工打交道,送钥匙的任务就交给了我。我倒不觉得什么,有时候反而会很享受地看着他们粉刷,像是在欣赏一门艺术。 油漆工几乎全部是男的,印象里只有那一个女人。我经常看见那个女的,不过30出头,总是默默地在墙角粉刷,好像也不是非常能干,有时候自己坐在一旁歇着。因为我每天都过去,她见了总会笑着打招呼,有时候还简单地聊聊天,就像是普通朋友一样。 那天我过去的时候,她正在一旁坐着,也不是坐着,就是靠着墙,整个人蹲在那里,感觉就要坐到地上去了。我吓了一跳,忙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笑了笑说没什么,自己身体不好,经常会头疼、肚子疼,干一会儿歇一会儿,从来都不是什么好工人。 这话我信。因为每次见她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蔫蔫的。我曾想,肯定是工作太辛苦,或者是生活不如意才如此没精神吧。 因为后面我正好没有课,就陪她在那里聊天。她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如实沮丧地回答,刚分手。她问原因,我说:“因为大学毕业,异地,他考上了家乡的中学教师,而我还没有合适的工作。他家里希望我也过去考个老师,但是我不愿意,最终大家妥协不到一起,就分开了。” 她听完想了想,说:“那算了,他不够好,你们不合适。”然后她跟我讲起她的故事。 她说,我每天都见到的那个戴蓝帽子的男人,就是她的老公,也是这个装修队的工头,两人结婚好多年了。 她指指自己,笑道:“你看,我身体常年有病,相貌也很一般,脾气还特别差,但是老公这么多年一直对我非常好。” 起初,老公是打算“养着她”的,不让她出来干活,在家里看看电视、种种花草。但她自己不情愿,非要出来和他一起工作。她觉得,每天工作八个小时、睡觉八个小时,如果不出来和他干活,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就太少了。她说自己出来工作,不为其他的,就是愿意两个人多见会儿。 她老公对她,说“溺爱”似乎也不算过分。两个人几乎没怎么吵过架,她脾气差,老公就让着她,每次因为一点儿小事她刚想发火,老公就嬉皮笑脸地来哄她了,气都生不起来。而且,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她说了算,他什么都不让她干,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这些活儿老公结婚前就包办了,拿她当个宝,生怕别人抢走了。 事实上,还真有个第三者,也不能算是第三者吧,是一个跟她老公一起追她的人。 当年,他们三个都是朋友,那个男人跟她的老公同时喜欢上了她。那段时间她一直举棋不定,考虑不出到底要跟谁在一起,因为两个人都对她非常好,而且知根知底。她现在的老公没文化,脑子却很灵活,当时“骗”她说:“你看,他学历那么高,将来你们在一起,他肯定得笑话你,说不定到最后他说什么你也听不懂,受欺负受骗了也不知道。我就不一样了,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会瞧不起谁,在一起就是高高兴兴过日子。我想办法赚钱给你买想吃的、爱穿的,不是很好吗?” 另一个男人学历的确比他们都高,条件也好,但是老公那样吓唬了她几句,她就信服了,觉得自己就是个文盲,找个粗人才能过得舒服,于是没多久就表明了立场,选择了他。但是,那个失意的男人并没有因此放弃,对她说会一直等着他,而且一如既往地对她好,给她送吃的,提醒她天气……那时候老公也没有过多地干涉她和那个男人的接触,说他们还没结婚,他可以公平竞争,反正他爱她,也不怕输给他。 因为老公对自己一直很好,她也没有其他的想法,很长时间里,三个人都非常平和地交往。 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那个男人去了新疆,但是每周都会给她写信,问她过得好不好,家里发生的事情,也希望她详详细细地告诉他。她很少回信,因为她过得非常好。 再后来,她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她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不必再等自己了,她已经决定嫁给现在的老公了。她以为,那个男人可以因此放下她,但他没有。 男人还是坚持写信给她,信里每次都会说,如果他对你不好,你离婚了,我还是等着你,不管什么时候都等着你。 有一天,那个男人写的信件被她老公发现了,老公要来了对方的电话号码,拨过去非常明确地对他说,他们两人过得很好,不可能离婚,请他无论如何都要放下,不要再打她的主意了! 但是这招儿根本不管用,那个男人始终都没有放下,一直到现在。他们结婚已经近十年了,男人还是坚持给她写信,也没有别的出格的事,就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好像从头到尾,他们三个也没有翻过脸,所有的事情摆在明面上,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除了那一次。 因为那一次她病了,独自在家难受。新疆的男人刚好打电话过来,得知她生病还是一个人在家,非常生气,当即就打电话到了她老公那里,劈头盖脸把她老公骂了一顿,将她老公喊回了家。 老公回家也有几分不高兴,说你下次病了,一定要打电话给我,不要打给他!然后又细心地给她煲汤,打热水洗脚。 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少女一样的表情,不是炫耀,也不是自恋,有点儿无奈,又有点儿自己也不相信的迷惑。她一直强调说,我长得一般,脾气也坏,还是个病秧子,他们这样对我,觉得跟做梦一样。 顿了顿,她又总结说:“小姑娘,我哪里都不如你,可是我比你幸福,找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人。”我一听,在心里默默地哭了个稀里哗啦。可其实我也知道,她口口声声说哪里都不好的自己,身上一定有着她自己都没有发觉的美好,才能得到两个人的痴情。 现在,她跟她的老公生活得很好,那个男人仍然独身,关注着她是不是幸福。其实她特别希望那个男人能够找到喜欢的人,结婚生子。毕竟,她没有琼瑶戏里那么浪漫,在她看来,过日子更重要。如果是她,不会为一个男人一直傻等。她也没那个能力等。 我问她,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压力,才让老公时刻具有危机感并且格外明白珍惜。她想了会儿说,也可能吧。但无论如何,她觉得特别满足,自己这辈子赚了,就算忽然得大病离世,都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没怎么注意过她所说的老公,那个个子不高的工头。第二天,我偷偷仔细看了看他,人有些瘦弱,但是非常精神,气宇轩昂地就走进来了,还哼着跑调的小曲儿,看上去心情不错。看到他,我完全能够想象得出,当年他对她说“咱俩都一样,半个文盲,谁也不嫌弃谁”的狡猾、得意的样子,忽然有些羡慕他们。 那天临走时,油漆女工安慰了我几句大道理,诸如“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离开你的”那种话。我笑了笑,我不知道将来会遇到一份什么样的感情,也不愿猜想。但那个下午,我真真切切地为油漆女工高兴,她这一生,拥有了这样一份“赚到”的满足。 相亲对象是修手机的 我的大学是在南京上的,毕业之后就理所当然地留在了南京,找了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开始过起了自己的小日子。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像前脚刚刚迈出了学校大门,后脚就自动弹出好几桌亲戚,捧着成打的适龄男青年来追着让我去相亲。 因为老家在盐城,离南京近,所以基本上有了假期就往家跑,可以预见的是,每个回家日也自然而然地变成了相亲日。当时才步入社会,拿着微薄的工资,也舍不得买衣服,可能我也不是个爱打扮的姑娘吧,身上穿的来来回回都是数得过来的几件。而且我还有个习惯,就是回家的时候会把自己不想穿了的衣服穿在身上带回家,省得行李太多不好拿。 所以,我每次回家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灰头土脸的,穿着那些即将被淘汰掉的不合身的衣服,看起来就跟从垃圾堆里捞上来的一样。连邻居家大婶有一次都忍不住来跟我说:“莉啊,女孩子还是要稍微打扮一下的,你看你这样,哪像是在大城市混的样子。” 要知道,这可是三线城市里城郊小镇上一个50多岁的大婶啊,她都非常明确地表示嫌弃我了。所以我一连相了若干个,都没什么下文。当然,也不全是没看上我的,只是当时我对相亲这件事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大概觉得自己还不是标准的“大龄剩女”吧,所以态度一直模棱两可,叫我见面我就去见,每次见完便永不再见。 后来,有一次“十一”放七天假,我明确地得到了要回去相亲的指令,但还是跟同学跑去常州玩了一圈,10月2日才磨磨蹭蹭地回到家里。而那个相亲对象,因为有事要提前回南京,所以,我们只有2日上午这么一个交集。 对于相亲对象的身份,家里只给我说了几个字,那就是:修手机的! 好吧,修——手——机——的,这个工作让我的脑海里立马浮现出了丹凤街门口的摊贩。虽然觉得有点儿滑稽,猜测又没戏,但最终还是答应了见面,看一眼嘛,又不会怎样。 那天我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穿了一套上周跟同学在上海买的新衣服,我清楚地记得是一件蓝色的上衣和一条白色的裙子,还有一双香槟色的高跟鞋,隆重得自己都有些诧异。到家时大概还不到9点,嫂子就把我拖进屋涂脂抹粉地一番捯饬。以前我都会反抗的,那天真的很邪门儿,我开心地接受了,还挺主动。或许心底根本没抱任何希望,反而能够轻松上阵吧。 然后一堆相亲的人就浩浩荡荡地开进了我家,镇子小,家家户户都认识,要来就是一大堆人,我第一眼看见那个男生就觉得很眼熟,一定是在哪里见过的那种感觉,又觉得他长得很像我的小学同桌,但又绝对不是他。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沉浸在这个问题里不能自拔,也没心情搭理他,他说的什么也没认真听,就一个劲儿地低头闷想这家伙到底是谁。后来可算被我想到了,他就是我那个小学同桌的哥哥,亲哥哥!我小时候就认识他,经常在放学路上遇见他,我还记得那时候他邋遢得很,整天脏兮兮的,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我们偶尔会在一起玩,相当偶尔啊,因为我那时候就嫌弃他脏。但没想到的是,长大之后,他竟然变成了如此干净清爽的男生,说话礼貌亲切,还有温和的笑容。 他的身份揭开,我们就都没有那么拘谨了,也终于知道了这个所谓的“修手机”的,原来是在中国联通。看来联通、移动、电信这三大运营商在我们老家的身份,都只是“修手机的”而已。 我们聊得非常随意,以至于我现在都记不清到底说了什么,但时间还是一晃而过。当天下午他就回南京了,到了7日我回南京的时候,他给我发短信说:我去接你吧! 后来,我们便开始了短信和QQ的联系,大概很多相亲的男女都离不开这两样东西。他其实不是个会浪漫、会说甜言蜜语的人,甚至有些迟钝。我们从认识开始到结婚这么多年,他都没有给我送过什么像样的礼物。唯一的一次,是他从哪里旅行归来,约我吃饭,当时还有个朋友也在,他带回的纪念品里有一双筷子。他倒也没有说要送给我,但我那个朋友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夺过来说:“哎呀,这个一定是送给莉的礼物吧,筷子好,成双成对!” 然后他就真的送给了我,当时我就傻眼了,一双筷子啊,当时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确定,还处于那种很美好的朦胧期吧,有送处对象的姑娘筷子当礼物的吗?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件神一样的礼物啊!但因为这件意外的礼物,关系反而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又近了一层。 我们俩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没有大起大落,也没有磕磕绊绊,相亲,相处,结婚,好像早就被什么人安排好了一样。有时候想,自己应该算是相亲的女孩里非常幸运的一个吧,没有经历过太多奇葩,相亲能够遇见小时候的玩伴,他还在时光的打磨中改掉了我最讨厌的缺点,长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最终成为我的老公、孩子的爸爸。 现在,我们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了,我在南京,他外调到上海,每个周末的高铁成为我们之间最密切的联系。但是异地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多少不便,甚至连吵架都吵不起来,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可不高兴的。我俩都是随遇而安的性格,觉得很多事情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南京离上海也非常近,我去上海时我们会一起逛淮海路、南京路,他回南京后我们一家三口就变着样子做想吃的大餐。 异地的生活会彼此想念,我也会随时跟他分享女儿成长的一点一滴。即使他不在家,女儿也会用稚气的声音说:“不常在家的爸爸是我们家庭里最最重要的成员。” 看着女儿纯真的模样,我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10月2日的上午,心里充满了感激。那一天,大概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命中注定吧。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臭流氓”的二十七年 我1986年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国第一个沐浴阳光的城市。我的故事,要从父亲讲起。 父亲是家里的老疙瘩,东北话,就是最小的儿子,上面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父亲年少得宠,学习好,人聪明,又懂事。据奶奶说,大伯和二伯都穿坏了三套衣服,而父亲一套衣服还崭新如初。父亲从小是邻居口中那个“别人家的孩子”:考试从没出过前三名,又擅长体育,长跑、短跑、各种球都不在话下。高考时父亲考了佳木斯市文科第三,是大家眼里的明日之星。 但就在发成绩的第二天,父亲和同学喝酒庆功,与当地流氓起了争执,大打出手,随后又被报复,被铁砂枪打伤。爷爷奶奶带着父亲奔走于全国看病就医,仍然没能保住父亲的右眼,落下了残疾。要知道,当年大学入学非常严格,近视超过多少度都不要,更何况一个独眼残疾去念建筑学院了。 父亲与大学失之交臂,性情大变,颓废得像是换了个人。爷爷看不惯父亲萎靡不振的样子,对他破口大骂;父亲忍受不了,身无分文便离家出走了,直到两年后结婚时才回家。 母亲是读书时认识父亲的,那时父亲还是学校的明星。父亲出事后,一次在工地遇见了母亲。母亲当时是单位里开铲车的女强人,而父亲只是搬砖头的临时工,右眼还有残疾。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没多久就结婚了,后来就有了我。 我从小生活贫苦,父亲是工地的临时工,只能靠卖力气赚钱,每天到家都已繁星点点。母亲稍好些,把铲车开得很帅气。不幸的是,我两岁那年,一次意外事故,母亲右小腿和踝关节骨折,左臂骨折,肋骨骨折两根,在医院躺了半年,接下来就是长达七年的休工伤。 这七年里,母亲自己开小卖部、裁缝铺、饭店,带着伤残的身体想尽办法赚钱。父亲非常要强,因为眼睛残疾,很多老朋友帮他介绍工作,父亲不愿给人添麻烦都谢绝了。他一直自己打拼,做了多年的临时工,搬砖头、扛水泥,后来考了电工的证书,改做电工。 因为父亲为人正直,做事细心,单位有很多事情都放心地让他去做。我上初中时,父亲已经是佳木斯市房建办(住房建设办公室)装修队的材料员了,佳木斯市火车站的翻新,佳木斯游泳馆、体育馆的建筑都有父亲的参与。后来父亲调去物业做经理,我上中学时家里买了新房子,生活终于渐渐平稳,母亲也重新回到单位做会计。 看着父母一路坎坷走来,我却非常不懂事。高中的时候打架、混社会、处对象,成了出名的小混混。因为我的不懂事,浪费了家里很多钱。家里最艰难的时候还坚持供我学画,从我六岁开始一直不曾断过,找最好的老师,去最好的美术班,纸笔颜料从不比别人少。对于那时的家庭,供一个美术生比买房子、买车都难…… 我从小对图形的认知能力就比较好,三四岁时父亲教我认字都是在物品上贴字条,然后把字条拿掉让我说和写。上到学前班,我的画经常被表扬。六岁那年,老师找到母亲,说我绘画天赋很好,希望家里培养。从此我就开始了漫长的学画路。 起初是在学校的第二课堂学习美术,小学三年级的周末去曙光美术学校学素描,四年级又改去一所美院学素描色彩,周六周日和寒暑假都泡在画室。 从我上小学起,直到大学毕业,从来没有过过一个寒暑假。别人放假的时候,我就背着画板横穿佳木斯市去学画画。 父母一直担心我的文化课,因为别人补课的时间我都在学画。但一直到初二,我还能考全班第三,自己也小小得意。可没多久,我跟班花恋爱了。当时学校有个混子,追了班花好久,我恋爱后成了他仇视的对象,隔三岔五他就来找我麻烦。 我没那么老实任人欺负,从开始被人打,到打别人;从之前听课学习,到整天想着如何把面子找回来,叫大家服我,我完全变了个人。没多久,我就在学校有了名气,所有混子都不敢找我麻烦了,但我跟那个女生也分手了,因为我变成了十足的痞子,抽烟、旷课、替人出头、拉帮结伙、跟老师作对。 家人拿我没办法,父亲没少揍我,但是没用。混日子的那几年,我唯一没敢放下的,就是画画。初三那年,我因“劣迹斑斑”被学校开除。转学前,我拿了佳木斯市艺术节初中组绘画比赛第一名,学校和老师都跟着受了奖励,开除也没有给我批评大会和档案污点。 进了高中,我越发地猖狂,开学不到两个月就发起了100多人对11人的群殴,目的就是:不出名誓不罢休。那次事件学校开除了很多“顽劣分子”,我是其中之一。 一向好强的父亲低头找人求情,最终保住了我的学籍。后来我以特长生的身份代表佳木斯市参加黑龙江省艺术节,在全省的高中美术生比赛中,我是唯一的高一生,虽然竞争者是200多名高三学生,我依然给佳木斯市捧了个第一名回来。当时还发了个文件,将我保送到哈工大艺术系。 有了保送名额,我越发肆无忌惮,整个高中到处惹是生非。也是那时候,我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小黄。高二的运动会上,我开始追她。当时我在学校有四个兄弟,我们算是“五虎将”,没人敢惹的高中一霸。我排老二,大家都喊我二哥。我不好意思说太肉麻的话,有一天就对小黄说:“明天我让兄弟们喊你二嫂行吗?” 起初她没听懂,我又说了一遍,她说考虑两天答复我,我就转身走了。刚走了没两步,小黄又把我叫了回来,说,等等,我考虑好了,可以。 就这样我又恋爱了。 高三时,发生了一件对我影响很大的事。那一年忽然改了高考政策,所有保送名额全部取消,换成加分,5—20分不等,我瞬间傻眼了!这三年除了画画,我一个字儿没学,书包都没背过,更别说作业和考试!就算画画我也只是在美术班给老师当了三年助教,高二的时候给学长做过替考,乱到自己都想不起来究竟干什么去了。最终,文化课我只考了240分,本科一个也上不了,美术过了N多也白费。 父亲很惆怅,要花家底想办法让我进大学,说希望我能继续学画画,不想耽误我画画。 我哭了,哭了好久,后来我选择了天津一所大专院校,没让家里多拿一分钱。想到父母这18年为我做的点点滴滴,我每天骄傲的一切都化作了泡影,以及即将到来的迷茫人生。我崩溃了,也或者说,终于清醒了。我自闭了一个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学绘画软件,如PS、PT、AI、FL等,拼命想把之前浪费的时光补回来。一个月里,我电话不接,房门不出,一句话都不肯说,饿了就自己找口剩饭。到上学前,身高1.83米的我只有115斤,瘦得像牙签一样。 但这并不是最糟糕的。我一个月完全不与人交流,没有说过话,再开口时,发现自己居然变成了结巴,而且非常严重。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恢复,一说话就有些结巴,很多朋友还以为我是天生的。 步入大学生涯没多久,我有些失望,觉得什么都学不到,一个学期就崩溃了。我想出去学画画,于是帮老师做单子,想攒点儿钱报班进修。可惜老师很抠门儿,我没赚到什么钱,就打算拿生活费去报班,但生活费根本不够。最后我跟家里开口要了学费,在一家数字艺术培训机构学习绘画,并考了中级插画师、高级插画师以及平面设计师认证。我当时觉得很了不起,后来才发现根本没用,好在,真的学到了东西。 就是那时候,我又萌生了“闯江湖”的想法,打算外出赚钱。 当时我偶然得到了一个在开发区画壁画的机会,整个人格外用心。没等画完,又有其他人来找我,我以比同行更低的价格、更好的质量,一连气儿画了好几面墙,咖啡厅、酒吧、古董店、高尔夫俱乐部……赚了一点儿钱后,我为父母买了两部电话,还剩下6000元钱。 回到学校,我开始频频找老师,说好话,拿作品,终于办了一个“免修不免考”的特赦。我可以提前出去实习了,课可以不上,但作业要交,考试要回来,还必须及格,然后用实习证明和各个老师的签字加上所有科目成绩,来换毕业证。 就这样,刚大二我便只身跑到了上海。那时候心里想的,就是要对得起父母、对得起这么多年的付出,必须混出个样子来。 初来上海的时候很兴奋,把一切想得简单美好,做梦都是憧憬。很快,我找了家动画公司上班,做人物设计,第一个月工资800元。从什么都不会开始,我白天黑夜地跟着学,月底工作小结,我一个人完成了88个工作量,全公司最高,几乎是我们组的一半,而且是组里年龄最小的。第三个月我就升了组长,工资涨到2300元。结果公司发生变化,总导演带着主力走人,新领导特别肆无忌惮,一个执行导演拉我创业,我没想太多就答应了,几个人一起做原创动画项目。之后半年多的时间,每个月我只有1000元生活费,策划、编剧、设计稿、原画、动画、人物场景、道具、后期等都是我一人兼着,网站也是自己做。每天8点起床就工作,干到凌晨2点才休息。两个项目的样品终于出来了,没想到却赶上了经济危机,之前谈好的投资不投了,我们的努力打了水漂。 这半年里,我数次回天津考试,为了毕业证奔波往返,每个月1000元的生活费基本剩不下。那时候我住公司,方便面吃完了就饿着等发工资,别人吃东西我就跟着混一口。记得有一次,我从天津回来,兜里只有30元钱,十多天后,兜里还是30元钱,那几个月多了一个毛病:只要饿了,手就抖,心就慌,偶尔还出虚汗。 因为不到20岁就独自在外地,家乡的几个兄弟非常照顾我,每年中秋、母亲节、父亲节,都会替我去给我父母送花、送礼物。我每次回家乡,大家依然跟高中一样胡吃海喝,那时候又感觉世界是我们的了。 但是我知道,我丢了大本,不能丢人生。我不甘心被落在后面,所以提前跑出来工作,而且一定要干好。等同学们毕业开始为找工作发愁时,我已经做了几年管理了。虽然这期间,无数次投资变卦,我也几度崩溃,反反复复一穷二白,胃病、肩周炎、营养不良……但是我的热情和创业梦没丢,只要朋友说要创业,我就能抛下一切往前冲,一次次重新开始。现在的我一边做单子、一边做策划,双管齐下,希望成功的概率能够大一点儿。 再过几天,我和小黄在一起就整整十年了。去年,我们结婚了,没房没车也没有钻戒,但她还是笑盈盈地嫁了。我知道,吃苦遭罪暂时她是逃不了了,谁叫这姑娘傻乎乎的,非要对我这个臭流氓逼婚呢! 不过,我相信,她想要的一切都会有的。我们再惨也比父母当年拥有的多,而且正一步步好起来。生活中有许多的不如意,前面二十几年或许我已经比别人经历了更多,至于日后的美好,我相信,今天的我依然可以带着小黄,一如当年地往前冲,比别人更早地赶到。 如果当初我勇敢 一面之缘 在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她和我相邻而坐。 很随意地聊了几句,原想打完招呼睡个美容觉,却没想到越聊越多,最后竟是困意全无。 她说再过几天就整33岁了。我随口问:“结婚了吗?” 她笑了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我有些好奇,却不好意思唐突发问。她看我欲言又止,忽然笑了,认真地说:“妹妹,我和你聊得投机。有些事这么多年从没和任何人讲过,但这辈子我跟你大概也就这一面之缘,所以对你说了也无妨。你就当个故事听吧!” 我一愣,忙点点头。不知道她要讲的是什么秘密。 她先是说到了自杀。她自杀过一次,没死成,后来又产生过很多次自杀的念头,最后都被另外一个念头打消了。 我问是什么,她说:“你看,我还年轻,我活得不好死了不要紧,可是我的父母老了,他们虽然知道我性格有缺陷,但是对我很好。我死了最难过的是谁?白发人送黑发人。太残忍了。” 她继续说:“所以我当时一遍遍劝自己,就算真的活不下去了,也要再熬几年,尽尽孝,等到父母都走了,这个世界上再没什么人让自己牵挂了,到时候再死也不会纠结。” 我小心翼翼地问:“可是为什么要自杀,活得不好是指什么?” 她想了想说:“我有抑郁症,很多年了,一直没治好。其实也不知道是抑郁症还是其他什么,我之前去看心理医生,感觉他说得也不是特别对。” 那一路几乎都是她在讲,我在听,她偶尔情绪激动,讲得很急切,像是憋了许久。 事情要从很多年前说起。她是个农村姑娘,从小学习成绩优异,人也活泼开朗,很是讨老师喜欢,整个小学她都是老师用来给同学们树立榜样的模范人物。 但在小学的最后一年,发生了一些事。 他们的村子小,哪家人出点儿什么事,全村大人小孩都知道。所以有段时间,村子里传播最广的一条新闻就是:老方家的大姑娘怀孕了,又流产了,出了好多血。 老方家的大姑娘还不到20岁,也没听说有对象,所以她怀孕在当时大人的眼里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所有人都对她指指点点的,说这丫头如何如何。 她听得不是很明白,当然也不好意思问,只知道大家都笑话方姑娘,很丢人。 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本来听听也就罢了。但与此相连的是,没多久,她就来例假了。她当时根本不知道例假是什么,母亲从来没和她说过,老师也没说过,同学更没有说过。似乎,她当时是班上很早来例假的女生吧。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进入五年级后,父母的关系忽然恶化,每天不停地吵架,连摔带骂,骂的都是非常难听的字眼,也没心思管她。她很反感父母争吵,经常独自关在屋子里听广播,尽量避免听到他们的争吵。所以来例假后,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跟母亲说。 她惶恐不安,没想到“不停流血”这件事不是一会儿或者一天就结束,于是更傻眼了。焦急之下她一下子想起大人们说的“方家大姑娘……流了很多血”,于是就怀疑自己也和方家大姑娘一样,怀孕了。她不敢和任何人说,在心里绝望地想:完了,自己也是大人们眼里的“不好的姑娘”了吧!如果被别人知道是要被骂死了吧!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忽然消沉下来,不爱和同学说话,在班上回答问题都没什么底气,仿佛藏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再也没有心思学习。 虽然,后来她终于弄清楚了这件事,但她的性格在同学的眼里已经有些“古怪”了。连老师都不明白,这么个尖子生,怎么一下子像换了个人似的,每天无精打采的,连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上来,曾经对她的喜爱也不复存在。 而这之后,发生了另一件对她影响更大的事。他们当时上课都会记笔记,课下复习的时候大家经常互相借着看,查缺补漏。她也知道这段时间自己成绩下滑了不少,打算试着赶上来,就借了一名学习好的女同学的笔记,认真看了一下午,当天就还给了那个女生。 结果第二天,那个女生问她:“你借我的笔记呢,还给我吧。” 她当时就呆住了,急急地说:“我已经还给你了啊,昨天就还给你了。” 但是那个女生不相信,因为笔记根本找不到,怎么找都找不到。 当时就要毕业了,也快考试了,那个女生找不到笔记急哭了,求着她还给自己。可是她根本就没有笔记,所以也不可能还给她,只是一味焦急地辩解。班上有很多同学看着那个女生哭得可怜,暗地里都觉得是她偷了别人的笔记,生怕别人比她考得好。班上的同学开始悄悄传言,说她如何如何过分,好像都确认了就是她偷的一样,一个个都不再搭理她。那时候还小,大家不喜欢一个人的方式近似于直接告诉她:“我不跟你玩了!” 于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她一下子没有了朋友。而父母,依旧打得天翻地覆。 而且,直到毕业,那个女生的笔记也没有找到,这直接影响了她最后的考试,那件事情经常被大家提起来,笼罩了毕业前的每一天,她在别人窃窃私语的谩骂中上课,性格越来越孤僻。 那时候她才是个小学五年级的孩子,可是忽然间经历了那么多,她感觉每一天都很糟糕,生活似乎从来没有这么难挨过,性格也越发敏感、忧郁。 从此之后,她就留下了“后遗症”。她举例子说,中学住宿,有室友的鞋刷找不到了,在宿舍里无意地边找边嘀咕。她就会觉得:呀,她不会认为是我偷的吧?!她是不是在怀疑我啊?!如果同学上课前还没有找到鞋刷,她会比那个同学更痛苦,一下午都听不进课,一边不停地祈求:老天啊,赶紧让她找到鞋刷吧!一边飞快地想着如何证明不是自己偷的鞋刷。如果自己有个不一样的鞋刷,一定要赶紧拿出来用用,让对方无意中看到。如果自己的鞋刷恰好和她的一样,她肯定是要疯了。 她敏感、紧张,异于常人,从小学五年级她就知道了。所以到今天33岁了,她也没有谈过恋爱。她清楚自己的问题,不敢与人太过亲近,担心恋爱会害了别人,所以尽管曾经有不错的男生喜欢过她,她却始终不敢接受对方。 她每一天都很痛苦,在焦躁中无法自拔。那次自杀未遂后,她一整天没吃东西坐在床上想明白了一件事:她不能去死。于是从此生活的重心就是:反复告诉自己要活下去。她开始不停地打消自己的消极想法,尽可能地避开容易产生“误会”的人和事,她看书、看韩剧、沉浸在无人对话的简单世界里,心底渐渐有了一丝宁静。 父母已经生了白发,不再吵架了,仿佛此时他们才忽然发现女儿性情的转变,一把年纪还不结婚,很少笑,过分敏感,而且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自卑了。父母试着询问她,怎么和小时候不一样,又试着开导她,给她做爱吃的东西,她却唯有强颜欢笑。 她早已不期待能像儿时幻想过的一样实现什么梦想,做个什么厉害人物,只想好好地活下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可以与别人自然地相处。她真的觉得,自己应了网上流行的一句玩笑话:像她这样的人,只要能活下来就算成功了。 为了变得像个正常人,她去看心理医生,而且不止一个;为了心情不再压抑,她甚至看动画片。她不喜欢复杂的世界。 她哥哥家有个小孩,她非常喜欢,和孩子在一起时觉得非常放松,心情也渐渐好转,经常被小孩子逗得大笑不止。她给我讲小侄子的趣事。有一次参加考试,小侄子的妈妈对他说:“你考双百就奖励你。”小侄子认真地问:“好!妈妈,双百是不是就是两个200分啊!” 哥嫂都对她很好,看她喜欢小孩,也希望她成家,但从不当面催,怕伤害她。虽然这个过程太漫长,但她还是一天天心里温暖起来,敏感度一点儿一点儿地下降着。 她冲我扬了扬腕上的手表,说:“这块表是我哥送的,很贵呢!本来是对情侣表,哥哥说,另一块等我有了爱人就送给他。” 有个曾经被她拒绝过的男生,现在依然在等着她,也清楚她的问题。她说,如果自己真的过了这一关,能够越来越正常,如果那个男生还在,就试着去接受他。 我知道,今天她和我说这些,就说明这些事情已经没有那么严重了。 她一笑:“就像你刚才上飞机后不停地找东西,换成从前的我多疑病早就发作了,害怕你丢了东西怀疑我是小偷。但是现在,还能和你聊聊天,说一些秘密。这是几年前那个每天要自杀的我从来没想到的。” 我吓了一跳,才想起刚上飞机时身份证掉到座位下面去了,乱翻了半天。还好她已经不再是昨天的她,否则我这个举动大概要害死她了。 飞机缓缓下降,就要抵达上海。 她长吸了口气,说:“妹妹,你说你是写故事的,那么有一天,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吧!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蹈我的覆辙了!” 火车之恋 火车站的时钟,正指着三点零五分。 我一个人拎着小行李箱,怀着极其忐忑的心情,踏上了“莒光”号列车。我不想问它来自哪里,也不想问它将往何处去,因为,这均非我此行的目的。我只是径自找到五号座位,然后坐了下来,等待一个不可能出现的奇迹…… 那是来自一年前的记忆。 我跟他在火车上相遇,拥有了一段只有七天的恋情。一路上,车窗外都是春天展露风情的身影,有满山遍野的杜鹃,有姿态高傲的山樱,在灿烂夺目的绽放里,谁会去计较凋零?正如彼时,我和他那段只顾盛开、不懂凋零的恋情…… 我永远也忘不了与他相遇的那个春季。那段时间,我患上了严重的职业倦怠症,于是没有理会总经理的脸色,请了七天年假,独自买了张车票,想回南方老家散散心。 由于不是假日,车上还不算拥挤,这让我备感安适。就在我愉悦地欣赏窗外的景致时,突然被人打断了。 “小姐,对不起,你好像坐了我的座位。”我的耳边传来一口很地道的日语,夹杂着些许的局促。 我回过头愣住了。因为我没想到说话的是个颇为潇洒的日本青年。他一头齐耳的直发,穿着一身牛仔装,背着相机,落落大方地站在我面前。他见我来不及反应过来,便又急忙地比画了一番,还拼凑了些英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对不起,我的位子是靠窗的那一个……”他指着窗户,试图让我理解。 “我知道,不过我以为这位子没人呢!”我笑了笑,用还不差的日语来回应,打算起身让位。 “你懂日语?”他显然很惊讶,甚至还有点儿兴奋。 “学过一阵子,不算很流利……”尽管如此,我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我想,窗边的位子适合你!”他示意我只要坐着就好。 “这……好吗?”我反倒客气起来了,虽然我心里有点儿高兴,但是脸上仍然满是狐疑的表情。他不是我印象中的日本男人,在我的印象中,日本男人要么就是色眯眯的,要么就是带着明显的大男子主义。 “你对日本人有成见?”他出人意料地问出这一句。 “啊?!”难道他会读心术?我不禁心虚得连敷衍一下都忘了。 “我知道大部分人对日本男人的风评。”他倒是一种无所谓的语气。 “不过,你是特例……”我不等他说完,便立即插嘴,想掩饰我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偏见。 “这你倒是说对了,我的家人和朋友也都说我是‘特例’。”他径自笑了起来。 “嗯?”我满头雾水地盯着他,觉得他有点儿奇怪。 “我是个拿相机的时间比拿听诊器的时间还要多的医生。我叫伊藤俊彦。” 他开始大方地介绍自己,亲切中带着诚恳,幽默中不乏谦虚。顿时让我这个一直都患有严重社交疏离症的女子,体验到了只有电影中才有的邂逅情景。 一开始,我并没有期待将会有如何浪漫的后续发展,毕竟我也不小了,早过了做梦的年纪。我根本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所以,对他不过只有做好“国民外交”的打算罢了。 或许是旅行带来的解脱和放松,向来严肃的我竟然也毫无防备地与他侃侃而谈,一半用日语,一半用英文,再不懂就用手比画。就这样,我们从摄影谈到了旅行,又从民俗风情谈到了奇闻奇景。很难想象,两个认识还不到三个钟头的男女,竟然可以聊得那么开心,仿佛是前世的友谊,就等着见这一面来延续。 “这么说,这趟是你的收心之旅啰?”我问。 原来,他答应了家里的要求,在完成这趟摄影之旅以后,他就回去当个好医生,并且完成父母期待已久的婚礼。 “是啊!所以这次旅行对我来说,更是别具意义,很幸运能遇见你。”他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我不太懂的神情。 这时,火车上传来报站的广播,台中站到了。离我的目的地还有一大段距离。火车停了又开,而我则一直专心与他谈话,像是着了魔,我情不自禁地滔滔不绝。我们沉浸在相互的交流里,欲罢不能。那时候的我们,并不知道这也是一种陷阱,让我们的偶遇结上了不该结的蛛网,也让分离有了牵绊,而掳获的则是我和他误闯入彼此的心。 我开始有点儿遗憾,为什么这趟火车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 “你在哪一站下车?”我一问出口,就感到心中有些许难舍的感受。 “台中。”他停顿了一下才回答我。 “什么?那你坐过头了!”我几乎跳起来。 “我知道。”他像老僧入定般冷静。 “那你为什么不下车?” “因为……我很想跟你继续聊下去。” 原来不舍的,不是我一人。 火车还在往台湾南部疾驶,而我们的友谊已然萌芽。 我原本以为,我下车的那个月台会是一切归零的起点,我们在彼此微笑挥别后,终将走入不同的世界。然而,我忽略了春天的气味会带来的情思蠢动,它让我在与他告别后,无法漠视心头千回百转的滋味。 终于,火车还是到站了,因为萍水相逢,除了一句“一路顺风”之外,怎么说仿佛都是造作,所以,我还是笑着走下车,然后伫立在月台上,静静看着火车载着他缓缓离去。 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跳了起来,抓起随身的行囊,以令我错愕的速度朝着车门方向跑来。 他要做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利落地跳下车,然后气喘吁吁地跑向我,对我说:“能不能当我一日的导游,陪我欣赏这里的风景?”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一段交集。而我始终没有退路,因为从他跳下车的一刹那,美丽的错误已然成形,而情不自禁则是我和他不变的契合…… 我们开始用一种暧昧不明、似有若无的方式来度过这趟春日之旅。 不管在哪里,他相机里的焦点都有我的参与,无论是赤崁楼,还是安平古堡。他说,这些风景里有我才有意义。 “不行,我怕我会破坏风景……”我总是调皮地闪躲着他的相机,可是我越是闪躲,他照得越起劲。 “谁说的,你可是天下第一大美女。”他的奉承话都令人不得不信以为真。 “你对每个模特儿都这么说吧!”我打趣地回应。 不料,他出乎意外地沉寂,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正经八百地对我严正声明:“我从来只照风景,除了你……” 除了你。 就为了他这一句话,我放弃了回老家的假期,主动提议陪他寻找各处的名胜古迹。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如果此刻我掉头而去,将来肯定会为此懊恼不已。 伊藤俊彦是个天生的艺术家,任何细微的事物都能在他的诠释下突显性情,即使是一块碎片,在他的镜头下也散发出残缺的美丽。 “你喜欢这种表现形式?”我捡起碎片,觉得这预示着我日后的心情。 “有时候,有点儿遗憾反而更容易令人终生难忘。”他说。 “这理论可以成立,不过,一旦回归现实生活,就无法像说的那么无关要紧……” “你相信王子公主会美梦成真的那种故事吗?”他略显严肃地问道。 “不相信,不过,那的确是我努力追求的梦想之一。”我也严肃地回应。 “梦想?!” 突然,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眼神也飘到了我看不到他心思的地方。我知道,他一定是想到了回日本后的情景。 不过,体贴的他还是没让这样的情绪影响心情。他说,我们时间不多,不该浪费在烦恼里,因此,我们结束两天一夜的府城之旅,搭乘火车来到了中部。 这天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从我们离开车站开始,敲锣打鼓的车阵就一直不停。他非常好奇,于是沿街追着拍摄取景,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 “喂,伊藤俊彦,你要注意啊,不要随便拍……”我好心提醒。 “放心啦!反正我会说恭喜,客气一点儿就没关系啦!”他倒是满满自信。 说着说着,一转眼的工夫,他就不见了踪影,我自然知道他又驻足在某个车阵中忙着拍摄。只不过,这一次他真的让我差点儿吓出心脏病,因为就在我专注于橱窗的春装时,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死命地抓我的手,就往路旁的巷口冲去。慌乱中,我看到后面追来的几个人影。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随着他跑个不停,一直到我实在跑不动了才停下。 “发生什么事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也不清楚啊……” 原来,他从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娶亲,不但敲锣,还吹喇叭、弹电子琴,于是想拍些相片回去,顺便跟这家人说声恭喜。谁知他们不但不领情,还追着他吼叫个不停。 他一说完,我愣了几秒,然后足足大笑了五分钟。我这才想起,日本的传统婚礼就是全白色系,他自然会对这种娶亲的方式新奇不已。 “你爱笑就笑吧!反正,能这样牵着你的手,怎样都行。” 他突如其来的轻轻细语,才让我惊觉,原来,我们的手一直握在一起。这次慌乱中的牵手,像是一种无言的牵系,注定牵过之后,彼此心心相印…… 这一晚,我和他之间的气氛变得不同以往,带着诡谲和暧昧,虽然和前几天一样,他每晚总会来到我的房间聊天、看电视,再讨论着第二天要去的风景区。然而,这一晚,他显得漫不经心,不是看我看得发呆,就是一个人躲在一旁偷笑。 “好啦!你该回去睡觉了。”我将他推出了房门。 “好,那晚安……”他一副不舍离去的神情。 “晚安!”我让他逗得害臊起来。 “等等,我有话要告诉你!”他要我附耳过去。 我才觉狐疑,就觉得脸颊一阵暖暖的气息。是他的一个吻,轻轻浅浅的,瓦解了我仅有的围篱。突然,我渴望用我的方式来表达对他的感情。纵然,我们的爱只有几天;纵然,我不清楚这到底算不算一种纪念;纵然,日后他或许不会记得我们曾经共有过的这段情节…… 东奔西走不再被列入行程,我们打算去一个可以尽情享受二人世界的地方,好好爱一回。雪霸公园是见证我们这段恋情的地方,我们在观雾的农场里过着分秒必争的蜜月,满山遍野的花卉则成了庆贺的嘉宾。我和他就在最爱的山樱花前,许下此生都不能说出口的诺言…… 我们都爱看太阳升起时的壮烈,就像是我们一路走来的感觉。日升日落,循环不变,正如我们早在夕阳西下之前,编织着一场凄美的恋情。 就这样,我们谨守着约定。在飞往大阪的航班来临的那一刻,我们依然从容地坐在机场咖啡厅里,喝着属于彼此的最后一杯咖啡。 “洁,谢谢你给了我这么难忘的七天……”他的语调有些哽咽。 “而你给我的,何止这些。”我微笑着说,入口的咖啡却苦涩难咽。 “如果有遗憾,那就是没有时间好好疼你。” “可以了,我从来都不贪心。” 我的感谢尽在眼底。只是这等潇洒的话,为的是要他安心离去,而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我多么想问他:今后,我们是否能再相见?然而,这话始终如鲠在喉,我连泪都不敢流。 登机的时间终究到了,催促乘客登机的广播声就像是专门拆散恋人的恶棍,看着别人的生离死别却依然喧嚷不休。 “洁,好好照顾你自己!”他的眼眶蓄满了泪,颤抖的双手温柔地捧住我的脸。 我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了,任由眼泪涌出眼眶,眼前顿时成了迷迷蒙蒙的一片。我再一次深深地拥抱他,然后目送他一步步地走向登机门前。 七天的恋爱如此短暂,他走的每一步、他的每一次回首,我都听见了心在破碎时的清脆声。而我,只剩遗憾,没有埋怨…… “洁……”他突然转过身,大声喊我,“一年后,如果我们还有缘,我会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等你的出现……” “什么?”我急急地想听清楚。 “不管去哪里,都是三点过后的那一班‘莒光’号列车……” 这是一年前他给我的唯一承诺,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承诺有多少把握。不可否认的是,这成了我这一年来心底最深的牵挂,我几乎每一天都盼着他能谨记这个约定,在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刻,带来与我重逢的喜悦。 所以,我来了,搭上了和去年同一班次的列车,坐在靠窗的位子,心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下沉。这时,身旁的空位有了震动的声息。我急切地转过头去,却被一位中年妇女臃肿的躯体遮住了视线。 我无法忍受这个结局,像是一种绝望的判决,宣判我这一年来的朝思暮想全成泡影。而他,伊藤俊彦,早成了别人的丈夫,在日本的温柔缱绻里,早已忘了我的身影。。 我无法克制地掩面哭泣,顾不了车上乘客投来的异样眼光。 “抱歉,你坐错位子了。”突然,有人说话了,像是对隔壁那位太太说的。 “擦擦眼泪吧!”我的眼前竟然出现了一块手帕。 我摇摇头,因为伤心是怎么都擦不去的…… “怎么哭了呢?我又没跟你抢窗口的位子坐。” “别管我……”这话一出口,我顿时觉得他的话有蹊跷。 “别哭了,我带你去雪霸公园走走。” 我一抬头,竟看见伊藤俊彦深情款款的眼神。 “你?真的是你?”我以为是梦。 “乖,还哭什么?”说着,他的眼底也泛红了。 “可是,你刚刚说的是中文。”我糊涂了。 “为了见你,我退了婚约,还学了一年的中文。” 我们,竟真的在原地相逢。 春天的火车载着希望的梦,而我和他在对号快车里都有了位子坐。也许不会海枯石烂,也许不会天长地久,但是,我们知道,我们不会后悔这样爱过…… 结婚五年,我又发现了一次爱情 嫁给这个男人五年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爱他。 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每天早晨,我必定会在他的怀抱中醒来,我却总是红着脸不敢说一声早,怕嘴里的口气弄皱了他的眉。 漱口杯与牙刷坚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摆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觉。我会帮他打点上班的衣物,什么衬衫配什么领带,经过我的审美才准他穿上身。 起床到餐桌上,为了他的健康,我每天变换不同花样的早餐。晴天的话,可能是熏肉蛋加上烤吐司;雨天的话,或许来点小米粥配酱瓜咸蛋;要是阴天,就吃些外面买来的烧饼油条和豆浆。早餐的式样一直用到我变不出新把戏,可是,我乐此不疲。 除了当一个贤惠的妻子,我亦毫不掩饰对他的热情。“我爱你”是每天恭送他出门上班一定要说的话,然后附加一个亲密的热吻,即使他大多时候只是浅浅一笑,也足够我高兴大半天。 但是,五年过去了。 我相信,还不到“痒”的时候。可是,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和他的互动? 早晨起床,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荡荡的,只能由皱褶的床单证实他确实存在过,即使他偶尔睡过了头或者小赖一下床,也绝对是急急忙忙从床上跳起来,再匆匆忙忙地洗漱、换衣。 我已经快忘了被他拥抱着迎接朝阳的感觉。 盥洗室里的漱口杯,在几年前被打破一个后,再也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了,而另一个因为掉到马桶里,所以也换了新的。五年内,牙刷已不知道换了多少,甚至有时我们睡迷糊了,还会用同一把牙刷,什么口气问题都不需要再掩饰了。颜色和款式是否一样,根本不重要。 洗手台上,Hello Kitty和小叮当图案的两个漱口杯左右对峙。小叮当的杯里插着一支绿色牙刷,是我的。Hello Kitty的杯则是空的,因为他前一阵子已改用电动牙刷,摆在架子上。 分属两个不同故事的漱口杯,以及位于两个不同位置的牙刷,仿佛在嘲讽我们的夫妻关系,渐行渐远。 因为他出门的时间早,打点他的衣着已经不再是我的事,他自己会搞定。 早餐?很久没有一起吃了,我同样不必费尽心思地去想菜单、查食谱,反正没人赏光。 “我爱你”这句话更不用说,还有热情的早安吻,他无福消受,而且现在说起来也有些矫情。 仔细想想,五年来,他没有说过一次“我爱你”,一次也没有。 我和他相聚的时间,严格地来说是从晚上七点开始,也就是他下班回来之后。 如果他加班的话,那时间可能要延到十点、十一点。 刚结婚的时候,我为了他去学烹饪,“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我深信这条铁律。所以,一些餐馆名菜常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宫保鸡丁、五更肠旺、葱油鸡、东坡肉…… 见他吃得高兴,我也开心,虽然不全是我爱吃的,但是,他爱吃就好。 饭后,我们会依偎在沙发上看电视,我陪他看新闻,听他评论时政、批判社会。他陪我看八点档,听我调侃剧情,大哭大笑。 然而,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这一切。 烹饪班的课程,我可以说是半途而废。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开始干涉我做菜的方法,宫保鸡丁他不喜欢太多辣椒,五更肠旺他开始抵制,葱油鸡叫我别淋油,连东坡肉要放多少酱油,他都有话说。 我做的菜渐渐变得简单,烹饪班也不想去了,有时候一盘炒青菜、贡丸汤和皮蛋豆腐就打发掉他,他反而没什么意见。 我想,我抓不住他的胃了。 随着他加班次数的增加,我们很少在一起看电视,我对于时政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而他,问都不用问,《台湾霹雳火》的男主角是谁,他绝对不可能知道。 我们之间开始言不及义,他对我说的话大多是“不用等我”“早点睡”。我跟他说的话,也不外乎是“你回来了”“菜在锅里热着”。 我们没有相同的话题,没有相同的兴趣,除了“夫妻”名义上的联系,我们的交流空泛得可怜,比普通朋友还不如。 多可笑的夫妻关系,不是吗? 结婚前,我们曾描绘未来的愿景。他说要生两个孩子,先男后女,哥哥可以保护妹妹。我却认为应该先享受一段时间的二人世界,生孩子的事情并不急于一时,只是我不想坏了他的兴致,并没有说出口。于是,我背着他吃避孕药。 那时,他还兴冲冲地带我到医院探视一名女性朋友。她刚生完四公斤的巨婴,神色萎靡地躺在病床上。 我忘不了他隔着一块玻璃看新生儿时眼中绽放出的神采,可是我更忘不了,那位女性朋友用虚弱的语气告诉我,她整整痛了一天一夜,才求医生由自然生产改为剖腹产。我更不敢生小孩了。 五年后的今天,他似乎已经放弃了生小孩这回事,毕竟只有他一头热是没用的。 可是,待在他上班后空洞的房子里,我突然觉得生个孩子也不错,至少屋子里会热闹点,我的寂寞也会少一点。 他早就在数年前就开始有避孕措施了,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他改变心意,不过这也让我松了口气,因为我似乎对避孕药过敏,不论怎么换用牌子,最后都会水肿。 我猜他六百多度的近视加散光,应该看不出我水肿前和水肿后有什么不一样,重点是,他的避孕措施解决了我的一个大麻烦,同时又带来另一个新烦恼。因为我现在想要一个孩子了,他却似乎不想,我不知怎么跟他开口。 然而,他频繁地加班,晚上常常累得一回来倒头就睡,如果我再开口,似乎在变相增加他的压力。 我们两个人之间,已经够低潮了,不需要再增加一个会引起冲突的话题。 在我们恋爱的时候,他很喜欢带我到淡水,坐在河堤旁看落日,沿着码头走一遭,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各式小吃。 淡水的海产颇负盛名,他似乎是匹识途的老马,总知道哪家是最地道的。 有时候,他带着我坐渡轮到对岸的八里。那里只有一条路热闹,卖的全是孔雀蛤,两个人吃掉一大盘,还觉得意犹未尽。 他也会和我骑双人脚踏车,沿着淡水老街骑到淡海,再从淡海骑回来。沿途的风景不算十分迷人,但有种质朴的味道,海风咸咸地吹在脸上,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当然,坐在脚踏车后座的我,心情好的时候才会踩两下,他明知我偷懒,还是卖力地踩。 我很怀念,真的。即使过了五年,那段回忆仍然历历在目。 结婚后,我们到淡水的次数,除了新婚那阵子,可以说屈指可数,近两三年一次都没去过。 每到假日,他不到中午不会起床,我见他这么疲倦,当然也不会烦他带我到处走走。 照理说,假日我们应该可以有些交集,可是他累,我只能自己找事做,和朋友们出门逛逛街,聊聊是非,也顺便埋怨一下他。 至于在家睡觉的他,午饭和晚饭,自己解决吧! 他不知道,在前几个月,我耐不住无聊,自己坐地铁到了淡水。果然,太久没有去,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地方。 河堤旁的小吃摊不见了,全部集中在地铁站附近,过去我和他看夕阳的地方被整修成了一道长堤,仅供游客散步。 路面变得干净整洁固然好,但是收藏我和他的美好记忆的地方,消失了。 没有他带路,我找不到地道的海产店,找不到好吃的小吃,也骑不了双人脚踏车。但我惊讶地发现,淡水多了一个渔人码头,可以坐公交车过去。 渔人码头,他的脚步没有踏上过,我先了他一步,这是没有他,只有我自己的经验。 到了渔人码头边,风景确实很美,却有种人工雕砌的做作。 我以为花了几百元搭乘“蓝色公路”可以到对岸八里,就像渡轮一般,但那失了古风的游艇绕了一大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除了颠簸的船身摇得我头晕目眩,我记不起来什么美丽的风景,连孔雀蛤也没捞到一粒。 淡水变了,我和他的回忆,也变了。 某个早上,我特地比他早起,给他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我递出了离婚协议书。 我们之间,没有第三者,没有争吵。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震惊的表情,如果那天是愚人节,我想我成功了。 可是,我不会开那种恶劣的玩笑,他知道我是认真的。 他没有像一般男人那样暴跳如雷,开始数落女方的罪状,也没有哭哭啼啼,跪下哀求我留下。他只是极力让自己的心绪冷静,默不作声地接下协议书,开门,上班,一如往常。 他或许也察觉到我们的夫妻关系的瓶颈,打算仔细考虑离婚的可行性。对于他近几年的疏离,我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可是他这天的冷漠,几乎倾尽我五年的泪水。 我有些后悔,这后悔逐渐蔓延,以心脏为一个起点,通传至我的头顶及脚趾。 但后悔又如何?不快刀斩乱麻,也只是拖着一个平淡如水的日子,两个人干耗。 我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还剩多少,更不清楚他对我的爱还剩多少。 嫁给他之前,我就知道他沉默寡言;嫁给他之后,自以为能改变他的我,并没有改变他多少。 我的爱,还不足以改变他;他的爱,亦不足以为我改变,这大概是关键所在。 柴米油盐酱醋茶会摧毁爱情的甜蜜,我尝到了,但这是用五年换来的教训。 趁现在,没有孩子,没有牵绊,我也不贪图他什么,该是离婚的最好时机吧? 我抖着手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一直到他出去后好几个小时了,我仍然在发抖。 这是一种未知的惶恐。我等他给我一个结果。 他冷淡了我五年后,又拖延了我七天。 离婚协议书交到他手上之后的整整一个星期,他不和我说一句话,也睡了七天的沙发,每天仍然照常上下班,除了更加冷淡,我感觉不到他的喜怒哀乐。 那张协议书,就算扔到垃圾桶里,也会有触动垃圾袋的声音。可是他,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怀疑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想一段时间不理会我,只是在看我会不会自己忘了离婚这回事。 我受不了了,他到底要怎么做?连离婚也要离得这么漠然吗? 然而,七天后的他,吓了我一跳。 一大早,我听到他在客厅起床的声音,隔着门板听不真切,我却一直没等到他出去上班的关门声。 一阵乒乒乓乓的金属撞击,取代了他一向安安静静的作息。我终于按捺不住起身察看,却在开门后,闻到了一阵食物的香气。 “起床了?吃点儿蛋卷。”他笑着,如新婚时我吻他之后那种浅笑。 我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原以为古井不波的情绪,因他的体贴而起了丝丝涟漪。 他还是那么轻易地,可以撩动我的心。 我不清楚他怎么可以混到九点、十点还不去上班,他看到我的疑惑,也只是淡然一笑,身上简单的服装,一点儿上班的气息都没有。 我想,他可能工作太累吧?也可能……他要宣判了,关于那张离婚协议书。 看他神色自若的样子,我默默地吃着早餐,想象着等一下他会说的话。他会干脆地就离婚了?还是会在我面前撕了协议书?不可否认,我的心倾向后者。 “我升上经理了。”他的第一句话出乎我的意料,下一句话马上进入重点,轰得我措手不及,“工作上的事告一段落,现在要好好处理家里的事。” 工作是排在家庭之前吗?我苦笑。 “工作安顿好,我才能给你安定的家。”他像在解释我的疑惑,“所以,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婚?” 他终于问了,脸色变得严肃。他从来没用过这种质疑的口气和我说话,望着他难得的厉色,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觉得我冷淡你了吗?”转眼,他的态度又变得自嘲,弄得我摸不着头脑,“我就知道,你一个人在家老是胡思乱想……” 我和他长谈了一整天,数个小时的谈话中,有五分之四的时间我在哭,因为我觉得自己犯了一个弥天大错。 可是,有些事,如果没有那张离婚协议书,我永远不会知道。 他说,五年来,他确实每天都是抱着我醒来,只是后来他工作忙,起床时间变早,而我仍睡着,不知道罢了,有时他还会亲亲我的脸,看着我贪懒的睡颜,他不忍心叫醒我。 而摆在盥洗室的漱口杯,他根本搞不清楚小叮当是他的,还是Hello Kitty才是他的,他以为粉红色是女孩子的颜色。原来,我们一直在无形中有着亲密的唇齿交流,可怜的Hello Kitty,摆在那儿没人用,成了个装饰品。 早餐,他吃的都是7-11,他承认很想念我做的早餐,可是他不好意思央求我每天做给他,他知道我会绞尽脑汁变花样,他舍不得看我太累。 “我娶你,是希望你享福,不是要你来当女佣的。”从他这句话开始,我便止不住眼泪。 提到他的衣着,他更是笑我傻。他看得出来我会为他添新衣服,按颜色、样式在衣柜里整整齐齐分类摆放。而新婚时,我常帮他搭配,时间久了他也知道我的喜好,什么领带配什么衣服,他是为我而穿。 至于热情的早安吻,每天他早在我熟睡的时候就给我了,我却兀自钻牛角尖,认为他不需要我的吻。 “你为什么从不说你爱我呢?”我噙着泪水问他。 “我以为你知道,否则我们为什么结婚?”他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是啊,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不然我不会嫁给他的。可是,既然知道,我又何必强求他说出来? 女人都是需要一些爱语滋润的,我想这就是理由,看着我控诉的眼光,我想他也知道理由了。 “你做的大菜很好吃,可是那些菜费工夫,也不全是你喜欢的,所以我宁可你做些简单的菜,最好是你也喜欢吃的。” 他一句句地解释,又让我掉了一缸泪水。 “你不喜欢吃辣,因此我要你少放辣椒;你不吃内脏,那我也不吃;你怕胖,所以料理时我希望油加少一点;酱油盐高,吃多了肾脏负担大,为了你我的健康着想,调味即可,不必加太多。” 原来,只要是我煮的,他都喜欢。想想每次准备食物给他,他没有一次不是吃光的,到底为什么我会觉得抓不住他的胃? 所以,我也抓住了他的心吗? 另一件令我惊讶的事,他真的知道《台湾霹雳火》的男主角是谁,即使猜得不完全正确。 “是刘文聪吗?还是那个李正贤?晚上在公司加班,同事都会开电视看,所以我多少也知道一点。” 他抚去我脸上的泪痕,笑问:“你也在看吗?” “嗯。”我又想哭了,我真是小觑了那部电视剧的收视率。 “当上经理后加班会比较少,那我们就一起看。”他说得轻松,我却鼻头一阵酸楚。 我在意的,其实不是看什么节目,没有他在身边,看什么都索然无味。 我发现,只要愿意,两个人什么事都可以谈,连我跟他讲《台湾霹雳火》的剧情,一路聊到整容话题,他也听得津津有味。 是我封闭了自己,以为他不愿意听我说、不愿意跟我说话。 他心疼我一个人在家里,聊公司里的事又怕闷坏我,可是见我一副不想搭理他的样子,他每天也就少言寡语。 无论他跟我说什么,我都是爱听的,可是我现在才让他知道,我们浪费了几年的时间在这种误解里打转,他活该,我也活该。 “我很少看新闻,都不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这句话似乎有些抱怨。 “我以后每天当你的新闻台。”他温柔地笑了。 聊到生孩子的事,他一阵默然。 “我想生一个孩子。”这时候,我有勇气说出口了。 “我以为你不想,刚结婚那阵子,你不是一直吃避孕药吗?”难得听到他有些怪罪的语气。原来,他一直知道我在吃药。 或许是我某次把药随便搁在化妆台上,被他看到了,他以为我根本不想要孩子。 而他也知道,我吃完药隔天会有水肿的现象,身子骨纤细的我,双腿肿得跟象腿一样,也只有我这种人的鸵鸟心态才会认为他不会发现。 后来,我养成习惯,将药好好地放在抽屉中。他以为我不再吃,怕身子水肿难受,所以,他开始采取避孕措施。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 “你又水肿了吗?一直哭个不停,是想把身体里的水逼出来?”他居然敢揶揄我? 他还是想要孩子的,听完我说想生孩子,他眼里兴奋的光芒大大地告诉了我这一点。只不过,那抹光芒在闪烁后随即消失了。 “你真的想生?”他又严肃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想啊,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 “只是因为无聊?如果只是因为一个人在家无聊,你想出去学东西、去工作、和朋友去逛街,我都不会阻挠你。” “你不是也想吗?”我生气了,纵使泪眼婆娑没什么说服力。 他开始说起那个四公斤的巨婴,原来他那位女性朋友的经验不仅吓到我,也吓到他了。 他不希望我生孩子还要受极大的痛苦,什么剖腹产、自然生产,他一点儿概念也没有,只知道一定会很痛。他明白我怕痛,所以他舍弃了生孩子的想法。 “我不管,我要生。”明白了他的想法后,我更希望替他生一个孩子,一个身体里流着我和他的血液的孩子。 “那就生吧!”他悄悄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令我脸红的话。 “你这么有精力?不是上班很累吗?”我怀疑他所说的真实性。 经他解释,我才恍然大悟,就算工作累,他偶尔也有欲望,有时晚上搂着我,又看我睡得香甜,这种看得到吃不到的痛苦,他只能郁郁地闷在自己心里。 面对他的心意,我真的无言了。 在我像两个水蜜桃似的双眼略微消肿后,他催我换衣服,带我出门。 已经好久没和他一起出游了,在两个人之间的冷淡破冰后,坐在他身边竟也给了我当初恋爱时的感觉。 我凝望着他专心驾驶的侧脸,将他的动作和姿态深深刻在心里,因为我差点儿忘了,我和他之间还横着一个问题——那张离婚协议书。 我要一辈子记住他的模样,如果他最后仍是签了名。 可是,他应该不会签吧?否则,他何必和我讨论生孩子的事…… “到了。”他停车,我也随之下车。 海风迎面吹来,是淡水。他也记得这个地方,这个在我们记忆里珍藏的地方。 “我一直想带你来,可是你在假日都和朋友出门,我只好蒙着棉被在家睡觉。”他如是说道。 这是个什么乌龙?我体谅他工作累,他体谅我和朋友出门,就这样,我们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相伴。 “你以后想干什么,可以直接说。”我恼火地盯着他。 “你也是。”他严肃地回视我,言下之意是要我别五十步笑百步。 说来也好笑,我们一直认为自己是在为对方着想,以自己的方式去体贴对方,可这种自以为是导致了无数个阴差阳错,一直到我开始怀疑自己不爱他、他也不爱我了,才惊觉这份爱并不是消逝,而是融入了生活中,自然得让人忘了它的存在。 爱情的表现,可以是黏腻、亲热、奉献、祝福,甚至是退让,每个人的方式不同,导致的结果也各异。 我的方式是盲目付出,他的方式是全然关怀。乍一看,两个人都没错,可是无论什么方式,中间都少了一种叫“沟通”的元素,因而容易导致裂痕。 我们的婚姻,就是建筑在这种缺乏沟通的空中楼阁之上的。我嫁给这个男人五年了,我以为我渐渐地不再爱他,但只是一番简单的剖白心意,我对他所有的爱便再度复活,甚而转浓。 女人会因为男人长久的冷落而对爱情失望,也会因为男人的一句话对爱情重新充满希望。我不想和他离婚,一点儿也不想,当初硬着头皮签下名,或许只是赌气,只是要他正眼看看我,可是…… “那,那张离婚协议书……”我打算收回来。 “在公司里。”他平静地说,“公司的碎纸机里。” “你的意思是……” “你想离婚,等我成为你的亡夫时再说吧!”我估量不出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不过他又骗到了我的泪水。 原来,他真的很爱我……即使他没有说过。 我想,如果我坚持离婚,他会放我走的,他舍不得见我难过,就像他见我掉泪又赶快搂住我一样。 倘若,是他想离婚呢? 恕我自私,我是坚决不会放他走的,除非等我变成他的亡妻,我自信可以留住他。 “整个淡水都变了,我都快不认识了。”哄完我,他连忙岔开话题。 “我来过,我知道有什么景点。” “那这次就要靠你带路啰。” 是啊,我们可以开创新的记忆,只要有我也有他,时间和地点都不是问题。 结婚五年,我又发现了一次爱情。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 人这一生不过就是在蹉跎中等待,或者在等待中蹉跎。我们遇见过那么一两个“还好”的人,但或许为了等待那个“最好”,而白白浪费了缘分。 在这点上,我们都是固执的人。 固执小姐说:“我一直等着白马王子出现,只是走在我前面的人根本不会停下来等我。” 因为爸妈常年在外工作的缘故,固执小姐比同龄人更独立和早熟。四年级就开始听流行歌,并对Coco(李玟)有种痴迷的爱,于是在周遭同学还在看动画片、读四大名著的时候,她就已经宛如小野猫般游走在时尚尖端。到后来,她活脱儿变成了第二个Coco:身材凹凸有致,跟谁说话都习惯性放电。于是在高中时,吸引来一个同是Coco脑残粉的眼镜男。两人为了看Coco在广西的演唱会,省下生活费相依为命吃了几个月的白粥;为了互通偶像最新资讯,高中三年写了几十本交换日记;为了一起躲在天台听Coco的新专辑,专门为对方如何逃课出谋划策,于是两人占据了彼此青春回忆里最重要的位置。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固执小姐也懒得解释,因为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白马王子还在路上。 上大学后,两人分隔,一南一北。固执小姐在传媒学校读播音,刚进校就对一个大四的系草爱到深处无怨尤,从此他就成了她生活的圆心。虽说是系草,但放在现在的审美来看也不过是个痞子气外露的非主流而已,倒是固执小姐凭着她对流行音乐的悟性和一身成熟的装扮,在大一就建立了音乐社团,成了校园里颇具个性的小明星。 那个时候,固执小姐广纳音乐人才,大二时被学校特许创业,组了自己的工作室,每周有跑不完的演出。三年下来不光自己交了学费,还赚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生活费,只是最后这些钱,都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毕业那年,工作室因人员毕业流动问题解散了,固执小姐开始筹谋去向。系草在市中心开了家香水店,小有成绩后便琢磨着再开家服装店,可惜资金不够,第一个就想到了固执小姐。固执小姐完全没有考虑便把所有的钱塞给了他。更荒唐的是,她拒绝了北京某唱片公司签约出道的邀请,而是留在小城里帮忙系草打理店铺。 她的偏执惹恼了眼镜男,他从上海打飞的(飞机)过来骂她。在双方一阵僵持后,固执小姐抛出一句“你是我的谁啊”试图作为话题的终结。但眼镜男直接把眼镜往地上一撂,捧起她的脸就朝嘴巴亲了下去,然后非常man(爷们儿)地吼了一嗓子:“老子喜欢了你七年,我不是你的谁,但我知道,你是我的谁。” 剧情发展到这里,应该是两人抱头痛哭然后美好地生活在一起之类的,但其实没有,固执小姐赏了眼镜男俩耳光,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彻底沦落为路人。 陪伴系草的这一两年,固执小姐一心一意地对他好,偶尔也有几次自觉不值得的时候,但转瞬又被他意外的关心打消了念头。她觉得暧昧或许能修成正果,安静地等待才能得到最好的他。 因为系草三番五次地在她面前说自己喜欢独立、成熟、有自己事业的女生,于是在他的店铺第二年开始赢利的时候,固执小姐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翻唱的歌投给一些小公司,试图做个网络歌手。但简历丢出去都石沉大海了。一次看到某卫视办了个关于主持人的选秀,于是她偷偷在网上报了名,然后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分赛区冠军。准备去上海进行决赛之前,她终于忍不住,跑去服装店跟系草分享这个消息。 可是远远地,她就看见他跟一个女生抱在一起。系草有了女朋友,之前他对固执小姐的一切情愫都归零,还霸道地在她面前宣称,我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几乎为了他背叛了全世界,最后竟落得如此下场。固执小姐不甘心,试图以一个正牌女友的身份去阻止他们,可真跟系草较起劲儿来,又失去了立场。是啊,当初甩给眼镜男的那句,你是我的谁啊,如今也被系草以同样的口吻说出。这个世界上,每当单恋上一个人就是一次画地为牢的过程。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被时间推着走。偶尔跟在系草和他女友的身后,看他们一起去电影院,一起坐旋转木马,想起以前自己和他关系如此好,他却也从未讲过“我喜欢你”这样的情话。有时候甚至还很严厉:他不喜欢将跟她的合影发到网上,很少在她QQ签名下评论,他的性格很好强好像谁都无法改变。但现在,他可以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竟然也会收起不可一世的架子改变自己。她发现原来他也可以发合照,也可以在博客上记录那些我爱你我想你的细节。 那一刻,固执小姐才恍然,不是他不喜欢你,他只是不够爱你;不是他不想改变,只是你还不够他为你改变。 收拾好情伤,固执小姐发誓再也不轻易恋爱了。 她如约去上海参加了主持人选拔的总决赛,看着别的选手上场台下亲友团的阵阵欢呼有些落寞,来不及适应陌生城市的一切,就必须像一个主人一般自信地站在台上。上台前,主持人报完她的名字后,台下却响起了尖叫声和掌声,写有她名字的灯牌和横幅被高高举起,这如大牌驾到的高规格让台上所有人傻了眼,她莫名兴奋又疑惑地表演完自己的环节,退场时才看清,众人背后,那个默默看着她的眼镜男。 她没忍住眼泪,躲到后台哭花了妆。 她没拿到冠军,但留在了上海。 她因为那次比赛进了娱乐圈,现在拍一些小成本电影,在沿海城市跑一些话剧巡演。这一切,都是眼镜男托朋友关系带给她的。两个单身贵族一起在浦东租了个高级公寓,讨论新电影、圈内的八卦,以及每天放着Coco的经典好歌。一下子,仿佛回到了高中那三年。 眼镜男有次非常自省地对固执小姐说:“很多男生肯跟女生暧昧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没那么喜欢你,你只是他排解寂寞的人肉聊天工具而已。他们的潜意识里一直都在寻找自己最爱的人,一旦遇见了,就能以还是单身汉的身份正式追求她。” 这番言论让固执小姐拍手叫好,兴奋地叫了几瓶酒上来,喝着喝着就倒在眼镜男怀里痛哭。对当初扇他耳光道歉,然后把对系草的埋怨又声情并茂地讲了一遍。 从此之后,两人关系更近一步。固执小姐发现眼镜男非常孝顺,有才气,且是个正能量满满的人,对生活,对未来的人生观、价值观竟然与她如此相似。那一刻,她有些动心,但在心底又默默告诉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为什么。 2010年,眼镜男被公司调去了美国,后来听说找了个老外,于是固执小姐也慢慢跟他淡了联系。对于爱情,她表面心如止水,可是心里却波涛暗涌。她感觉自己还困在被系草伤害后一定要等到最好的人才恋爱的怪圈里,但又不知如何脱身。她也想念眼镜男,只是这份想念,还来不及成为寄托,就被海洋和陆地阻隔,倏尔消失了。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Coco带着新专辑回归,固执小姐早已经把对她的喜欢变成习惯,原打算不去签售会凑热闹了,但那天竟然鬼使神差地特别想去,于是早早就到了签售会现场挤在人堆里。签售开始,队伍慢慢行进,Coco看见她的时候,异常兴奋地说:“WOW,宝贝,我们长得好像哦!”这句话让固执小姐乱了方寸,兴奋过了头把专辑忘在台上转身便走,被后面的一个男生叫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男生把专辑递给她,固执小姐掀起帽檐,看见了没有戴眼镜的眼镜男。 两人相视一笑,重新认识。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你要主动去寻找。 这是眼镜男的人生信条。所以在他高一第一次看见固执小姐时就决定主动找她,哪怕他那个时候,并不喜欢Coco。 我们都期待喜欢的人给予回应,与其把时间消磨在一个听不见你声音的人身上,不如把那些蜜语甜言说给懂的人听。 人生这条路,无论你走到哪里,身后有人追赶你,远方有人回头找你,已是最大的福分。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得跟自己的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场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D显示屏下面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贵族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里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儿、脸蛋儿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能来娶了她,那真真儿是极好的。可乐先生是一个装×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可乐先生把自己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的MCM(欧洲著名奢侈时装品牌)包上的自拍。于是双方碰巧正中对方下怀,可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 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什么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儿嚷嚷“恋爱了都不跟我们说”,男的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恭喜他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这对情侣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得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故作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1800,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神经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200,而且没带卡。” “靠!200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卡,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爱做的事。被情侣朋友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可能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自己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飞来飞去就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名媛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女程序员),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家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在爱情领域没有半点儿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堵,地铁站里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惹来众人侧目。等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 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更加欢脱(欢喜洒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的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节奏布鲁斯);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儿。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而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他,但马上又自行了断这个疯狂的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让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了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儿,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身边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 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下它们,最后糖分和白水合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那些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 她扣上笔记本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 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一把伞送给这天 我是一名大学刚毕业的老师,第一次带班级,带的是低年级小朋友,每次看到那些小朋友的笑容,我就把所有的烦恼都给忘了。不过当他们调皮时,我也真是抓狂,班里总共有36个小鬼头,个个都让我又爱又恨。 我很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也会有灰心和无奈的时候。这些负面的感受大多来自班上的一位同学,他叫阿伟,个性孤僻,每次作业都拖很久,成绩也是最后一名,各科考试都在20分以下。这让我很担心,才小学一年级功课就这么差,以后怎么办呢?常听人家说小学老师是孩子启蒙的重要角色,对他以后的影响很大。因此,我更觉得自己有责任把他教好,但是处罚他没用,骂他也没改善,辅导他的话也只会听见他说:“是的,老师。”过后仍是作业照样拖,考试照样不准备,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他进步。 有一天,我布置的家庭作业是写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家庭”。放学时,我叫住刚背起书包的阿伟。 “老师,什么事?”稚气的脸蛋上,他睁着大大的眼睛问我。 “明天记得交作文,还有上次画画课的作业也只剩下你没交了!快补交吧!” “是的,老师。”又是这句,他已经不知道对我说过多少次了,可是没有一次兑现。他脸上总是带着那么认真的表情,但我知道他的保证,实现的概率好小好小……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里微微地叹气,这样一个有礼貌的孩子,做事却这么散漫,真希望他这次能说到做到。 隔天一早,班长收作业,果然阿伟又没有交。 “老师昨天不是还特别叮嘱过你吗?”我问。 他没有回答,只是低着头,抿着嘴巴。 “你到后面罚站一节课,好好反省一下。” “是的,老师。”不管我处罚他或是骂他,他都不会生气地跺脚或噘嘴,仍是一副有礼貌的样子。 那天放学,忽然下起倾盆大雨。这场雨来得很突然,没几个人带雨具。因此,当我经过走廊时,看到许多小朋友在公共电话前排起长长的队,我想大概都是要打电话叫家长来接的。 我看到阿伟也在其中,还差一个就轮到他了。轮到他时,他走向前去,投了钱,拿起话筒,却连拨都还没拨,就挂上了电话,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开,独自一人走进大雨中。 怎么会这样呢?我撑开伞,追上前去。 “阿伟,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叫爸爸或妈妈来接你?”我蹲下身跟他说话。 “不用了,老师,我自己可以回家。” “可是雨很大,你这样会感冒的,老师送你回家好了。” “没关系,我家在学校对面。一下子就到了!” “是吗?老师开车不用伞,这个先借你。要赶快回家啊!”我把伞移向他一些。 “谢谢老师。”他接过伞,然后又对我笑一笑。我摸摸他有点儿微湿的头发,开车回家。 离开学校一段路后,我突然想到我把手机忘在办公室了,于是我又折回去拿。坐在车内,雨刷不停地来回挥动,雨还是很大。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是阿伟!他走到一间房子门前,拿出钥匙,开门进去。 “他家在这儿?”我低声自言自语。怪了,他不是说他家在学校对面吗?可是这里距离学校都快四里路了,一个7岁的孩子独自走四里路回家,实在令人心疼。不过我不懂他为什么要骗我,说他家在学校对面。是怕我吗?还是不好意思让我送他?绿灯亮了,后面的车按住喇叭催我走,我只好暂时抛开这个疑问,踩下油门。 第二天,阿伟把伞还给我。我不禁在想:为什么他会记得还我伞,却没有一次记得交作业呢?这孩子真是的!不过看他还伞的样子,让我有一种欣慰的感觉。 我问他:“阿伟,你家真的住在学校对面吗?” 他安静了好久也没有回答我,看他的表情我知道,他昨天是在说谎。 “老师,对不起!”他满怀歉意地说。 “可以告诉老师为什么要说谎吗?” “因为我不想麻烦老师,我自己可以回家。”听到回答,我很惊讶一个7岁的孩子能说出这么懂事的话。 “阿伟,老师送你回家不会很麻烦,知道吗?” “嗯!” “以后不要骗老师呀!” “好!” “好了,回教室去吧!对了,要记得交作业。” “遵命!”他敬了个礼,转身走出去。 我暗想,这孩子如果能改掉那些缺点,一定会非常完美。 “老师!老师!”阿伟边跑边叫,好像很兴奋的样子。 “嗯?”我回过头,看着他涨红的小脸蛋。 “老师,我要交作文。”他摊开一张折小的作文纸。 “阿伟好乖,终于交了。来,这个给你当奖励,以后也都要交作业啊!”我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给他。 “好,谢谢老师!”他拿过糖果,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脸上挂着开心的微笑。其实我更高兴,他现在拖作业的时间明显变短了,这样的进步让我感到很欣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我看了他的作文,歪歪扭扭的铅笔笔迹,写在一张似乎擦过很多次的稿纸上。内容很简短,也很可爱。他写道: 我的家庭 我家有三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我的爸爸很帅,妈妈很漂亮。爸爸每天出门辛苦地工作,我每天也要辛苦地去上学。只有妈妈最幸福,每天只要轻松地待在家里等我和爸爸回家就可以了。有时候我好羡慕妈妈!听同学说自己的父母会吵架,不过我爸爸和妈妈的感情很好,从来不吵架,所以我家很和谐,很快乐。放假时,我最喜欢跟爸爸妈妈一起看电视了。虽然爸爸工作很忙,没办法常常带我们出去玩,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我爱我爸爸和我妈妈 看完之后,我笑了,觉得阿伟真是个可爱的孩子,竟然说自己上学很辛苦,妈妈在家很轻松,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告诉他,当家庭主妇可不轻松呢! 他的文章中流露出纯真,也能让人看出他家庭的美满和快乐,他爸妈在家里一定很疼他。 不过,我还没为阿伟开心多久,班长就急忙跑到办公室说:“老师,班上有男生在打架!” 我的天哪,打架?我最怕孩子们打架了!要是打得青一块紫一块,我要跟家长解释半天。我赶到教室,制止他们:“阿伟、小光,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我一喊,那两个扭打在一起的孩子马上停止了动作。 “为什么打架?” “他先打我的!”小光先开了口。 “阿伟,你为什么打他?” “因为……他抢了老师给我的糖果。我叫他还我,他不听。”阿伟一字一字慢慢地说。 “可是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打人。还有你,别人的东西不可以乱拿,你们两个都有错。互相道歉,然后握手!” 我面无表情地说着,但是心里顿了一下,只是一颗小小的糖果,就让平常孤僻、不爱与人争抢的阿伟动手打人,看来他很看重那颗糖果。 “对不起!” “对不起!” 两个孩子带着倔强道歉,与对方握手言和。 放学时,我又看到阿伟一个人站在走廊上。 “阿伟,在等谁啊?” “我爸爸说今天有空,可以来接我!” “对了,老师前几天发的家长座谈会的回执你还没交,明天交的话,老师送你一整包糖!” 我想起他今天为了糖果和同学打架的事,于是和他这么商量着。 “真的吗?”他瞪大眼睛看着我。 “当然是真的!来勾勾手。”我伸出小指牵着他的小指,然后两人在一起盖上拇指印。 “一言为定!老师先走了。” 第二天,我摇着手上的那包糖说:“阿伟,你看,老师糖果都买来了,你有没有带回执?” “老师,对不起,我忘了带。”他很懊恼地说。 “那你不能吃糖了。不过只要你明天能补交作业的话,老师还会给你糖果吃,知道了吗?” 看他一脸不能吃糖的懊恼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 “以后我交作业,都会有糖吃吗?”他喜出望外地问我。 “对啊!但要把缺的都补上,以后新的作业也要准时交!”我叮嘱他。 走到办公室,我忽然想起来,那个家长座谈会今天就要确定人数,刚刚也忘了问阿伟的家长会不会来。咦,记得他作文上写的,妈妈都在家。那打电话问问看好了,顺便跟他妈妈聊一下阿伟的事。 “嘟——嘟——”等了好久,电话还是没人接。 可能出去了吧!算了,回头问阿伟好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能感觉到阿伟都在尽量交作业。我很高兴他有这样的进步,除了糖果帮上很大的忙以外,我觉得称赞好像也是一大动力。每次我称赞他时,他的表情都那么欢愉,那么得意。 有一次我在和班上的几位小朋友聊天时,其中一个女生像发现新大陆般地说:“老师,我跟你说,阿伟很奇怪!” “奇怪?不会啊。他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就是啊,上次我看到他在走廊上打电话给他妈妈。”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小朋友通常都很黏妈妈,打电话给妈妈有什么好怪的。 “可是老师,内容很怪啊,我听到他跟他妈妈说:‘妈,今天我交了作业,老师奖励给我糖果呢!’哪有人打电话回去跟妈妈讲这些啊,回家再讲就好了啊!”那个女生一口气说完。 “真的吗?好无聊,打电话说这个。” “啊,我之前也听见过。”其他的孩子也马上发表意见,都认为阿伟的这个行为很怪。 “还好吧,可能他想赶快让他妈妈知道。不要想太多,阿伟是个很有礼貌的小孩,虽然他功课不好,作业都会拖,不过他还是有很多优点。你们要学习他好的地方,顺便也要帮助他改正坏的习惯。”我对那些孩子说,希望他们不要因为这些小事就觉得阿伟是个怪孩子,这样只会让孤僻的阿伟变得更不愿与人往来。而且我花了好多心思才让他稍微有点儿进步,我可不想他和同学的相处又出什么问题。小朋友们听完后,也就不再讨论这件事。 转眼就是教师节,那天下课时,小朋友们忽然一拥而上。 “老师,教师节快乐!”班上一个女孩儿边说边递上一张卡片。 “哇!这是你自己画的?好漂亮啊!谢谢,老师很喜欢。” 我看着那张用彩色笔描绘出的女生,我猜她是在画我,里面用拼音写着密密麻麻的字,看得我好感动。 “老师,这个送你!” “包装这么漂亮,是什么啊?”我好奇地问。 “老师你自己猜!” “老师还有我的!” “老师,这边啊!” 当我离开教室要回办公室整理东西时,手上已经提满大包小包的礼物了。我坐在办公室里,边笑着拆礼物边红着眼眶,觉得自己无论再怎么辛苦都是值得的。 我走到车库,忽然听到小朋友们打架的声音。又是阿伟!他看起来很生气,这次是在跟峰仔打。我上前去劝阻,任凭怎么喊也没用。于是,我拉开他们问:“是谁先动手的?” “他!”峰仔指着阿伟。 “又是你,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打人呢?”阿伟让我好失望。 他仍旧低着头不说话。 “说啊!为什么打人?”我很生气地吼他。 他照样低着头,连看都不看我。我气极了,用比刚才更大的音量说:“阿伟,抬起头!告诉老师为什么打人?” “因为他偷听我跟我妈妈讲电话!”他边哭边吼,我从没见过他哭,不管是被我罚,被我骂,还是被我打,他都没哭过。我被他这样的反应吓到了。 他的泪水一颗一颗地落在面颊上。 “偷听你讲电话你就要打人?需要这样吗?而且在走廊上打电话,旁边人那么多,怎么算偷听?”我觉得他打人的理由太不理智了。 他没有回答,但眼泪越掉越多。我觉得我有必要跟阿伟好好沟通,纵使被偷听电话的感觉很不好,可也犯不着打人吧? 于是我先对峰仔说:“峰仔你也不应该偷听人家说话,你先跟阿伟说句对不起。然后,你先回家。” “对不起!”峰仔对阿伟敬了个礼,就收拾好刚刚打架散落的书和外套,走出校门。 现在只剩下我和阿伟,我想好好地跟他聊一聊,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他常常做出让我觉得“怎么会这样的事情”。我正想开口说话,他从地上捡起一张用橡皮筋捆住的图画纸交给我,然后用哽咽的声音说:“图画……作业。” 他交作业了,我是何等开心,不过现在不是表扬他的时候。 “老师很高兴你今天交了作业,老师也一直很喜欢你,不过有时候你让老师好失望,因为你有时候很不乖,但是老师知道你很懂事。今天你为了这些小事打人,老师觉得——”我话才说到一半,他抹着眼泪大喊说:“他笑我!” “笑你?峰仔笑你?他笑你什么?” “他笑我和我妈妈说的话!”他的眼泪没有停过,抽噎着说。 “你跟你妈妈说什么了?可以跟老师说吗?” 我不懂,和妈妈说的话能有什么可以取笑的地方? 他又低着头了,好像不太想说。 “没关系,老师不会笑你,跟老师说。” 过了一会儿,他像录音机一样重新播放了他对他妈妈说的话:“喂!妈妈,我跟你说啊,最近我都交作业了,老师都表扬我了呢!老师对我很好,都会给我糖果吃,今天我还准备了画画的作业要交给老师,这个作业我拖了好久好久,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画你。对啊,题目就是‘我的妈妈’,真的好难画!都怪你,妈妈我跟你说,我好想你呀!我真的好想你呀!你到底要睡到什么时候才肯睁开眼睛来看我?还有,今天是教师节,我看爸爸每天都拿两朵玫瑰花插在你照片前的花瓶里,我想老师跟你一样是女生,应该也会喜欢花吧!所以我叫爸爸多买两朵给我,我要带到学校来送老师,你不要生气。再见。” 他说完以后拿出书包里被压得稍微变形的玫瑰花,走到我面前对我说:“老师,教师节快乐!” 我说不出话来,就抱着他一直哭。 “老师,峰仔笑我是疯子。他说我妈妈已经死了,怎么还假装在跟她讲电话。老师,对不起,我不会再打人了。” 我哭得好伤心,我好心疼。心疼这么一个孩子,没有母亲的照顾,父亲工作没空管教,他却能这么懂事。我不禁想象他当作自己妈妈还活着跟他通电话时的那种心情,像他写作文描写妈妈的地方,多么让人揪心。尤其当同学识破他的时候喊出来的那句话,好残忍,真的好残忍。 “对不起!”我对他说。 我感到很抱歉,我是他的老师,却没有好好了解这个孩子。 我一直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不知道这么抱着他哭了多久。 晚上,我打开阿伟的画,我的泪又停不住了。他画的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前面放着两个小花瓶,里面插着红红的玫瑰花。 我在右下角用红笔打上了100分! 灵魂里的胖女孩 窗外的阳光落在我手中的文件上,轮到里仁给客户做简报,他正滔滔不绝地说话。 我们做同事已经半年了,一开始,两人完全不对付。有一次,我刚坐到座位上,里仁就靠到我身边:“咦……原来你这么年轻,前几天看你面试时穿的那身套装真够老气,我还想今后要跟‘欧巴桑’共事了呢!” 才第一次见面就说这样的话,懂不懂礼貌嘛!我有些不高兴。 忽然,角落里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你别介意呀!里仁就是这样口无遮拦,一开口,全天下的人恨不得都被他得罪光了。” 女孩不理会里仁的抗议,径直往我这里走来。看着她匀称的骨架与身材,我忍不住在心底暗暗赞叹。 “我叫蜜蜜,公关部的。”她友善地伸出手。 “我是子美。”我握住蜜蜜的手,庆幸除了里仁,这公司还有个正常人。 里仁在上面越说越起劲,客户的脸上渐渐浮现出满意的神情。他悄悄地对我眨了一下眼。 看来,他也觉得这个案子是成交了。只是,我没有丝毫的喜悦。 看着窗子里反射出自己的样子,脸形、肩颈、挤在一起的腰腹……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浑圆的线条,我感到十分沮丧。 从大楼走出来,正好是午餐时间,我魂不守舍地跟着里仁走进餐厅。 “干吗,发什么呆?”里仁推了我一下。 “没事。”我看着盘子里的食物,一点儿胃口都没有,我叉起整块牛排,“这个给你好不好?” “那你吃什么?”里仁好奇地看着我。 情绪低落的我,干脆放下刀叉,说:“我不饿,喝水就好了。” 我拿起水杯凑到嘴边,就被里仁一把抢了过去,他皱起了眉:“早餐不吃,喝什么水?” “少管闲事。”我抢回水杯,眼眶里忽然一阵潮湿。少一根筋的里仁还在一旁嚷嚷,说我态度很差。可是我没心情听他数落,只是转过头去,望着外面的阳光,晾干差点儿掉下来的眼泪。 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变胖。因为一个简单的弯腰穿鞋的动作,我的手脚都仿佛要经过千山万水,才能遇到彼此。曾经很利索地就能穿上的牛仔裤,老是刚好卡在膝盖上,就再也拉不上去。还有一个无所不用其极、明示加暗示我要再瘦一点儿的男友。 “有哪个男生会希望女友的体重和自己一样?抱都抱不动。”为了让我觉悟,男友不惜用这样的话来刺激我。 “怎么不说是自己太瘦了?哪个女生会想和‘骷髅’一起逛街的,我也希望有个强壮的男友呀!”我反驳道。可是想到自己突然说出这么恶毒的话,我觉得好难受。 胖女孩和瘦男孩的恋情,难道只能拥有彼此的讪笑?我紧紧地捧着水杯,沉默在昨晚两人吵架的情境中。 “喂!别告诉我你想学那些赶潮流的女孩一样,减什么肥?”里仁的话突然清晰起来,刺进我的耳朵里。 我愣愣地看着他,一脸茫然:“你觉得呢?你觉得我需要吗?” 听我这么一说,里仁停住手里挥舞的刀叉,装出认真的表情,将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 “嗯……你的确不算瘦,肉肉的。”他伸手捏我的脸颊,以为自己很幽默。 我甩开里仁的手,十分恼怒:“所以,你也这么认为了!” “哎!”里仁顿了一下,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我觉得……有什么好减的,我呢……我最讨厌人家减肥了。人哪,心好最重要……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好呀!” 真令人感到意外。难得的一次,里仁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是胖女孩。我终于这么告诉自己。 那天晚上,男友跟我提出分手,他说:“是我的错,我太虚荣了。只是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压抑自己的渴望,想要有个好身材的女友,我是真的喜欢,以前的你。” 以前的我?整个晚上,我蜷缩在窗旁,茫然地望着天空,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直到天亮。 前一晚就该流下来的眼泪,此刻才落下来。他喜欢的是以前的我。那么……现在的我呢?不再喜欢了吗?我趴在地上,找出床下的体重秤。有一年没用了吧!我心想。 我恍恍惚惚地站上去,低头看向迅速爬升的指针,心底震动了一下——足足多了十五公斤!因为这十五公斤,我失去了爱情。 无意识中,我将指针越过零的刻度,往前调,像调回过去的时光,再次站上去……指针稳稳地指向五十,我微笑起来,这是当初被爱时的重量。 “爱情果然是斤斤计较的。”我嘲笑自己。 一想到这里,我缓缓蹲下来将脸埋在膝盖间,然后,听到自己发出失望的哭声。不知过了多久,在断断续续的哭泣声里,似乎有什么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我肿着眼抬头看了看,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铃声。 “喂……”我整理了一下情绪,声音仍然微微颤抖。 “睡死啦!”电话里传来里仁的大嗓门儿,“你已经迟到了,知不知道。” “嗯,睡过头了。”我虚弱地回答。 电话那头的里仁沉默了一会儿,像发现了什么:“怎么了,听起来鼻音好重,是不是生病了?” “没事,我马上就到,帮我跟经理说一声,好吗?”我简单地回应他。 “那……动作快点儿喔。” 刚走进办公室,我和正要出门的蜜蜜撞了个满怀。蜜蜜看着我,二话不说便拉着我到门外,说:“你刚刚哭过啦?” 蜜蜜的敏锐让我无所遁形,我抱着她再度掉下眼泪,告诉她发生的事。没发觉里仁已走了出来。 “怎么了?”他突然出声。 我擦擦眼泪,不知该怎么回答。 “没事,我们只是在讨论昨晚的电视剧,唉!那剧情太令人感伤了。”还是蜜蜜机灵,随便编出个理由打发走了一脸狐疑的里仁。 从那天后,我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减肥。为的不是追回男友,而是要减去那被羞辱的感觉。 “我以前用的这个方法挺有效的。”唯一知情的蜜蜜,给了我一份食谱。 “还有……”她提了一大袋减肥书,悄悄放在我的桌子底下。 “喂!蜜蜜……” 看到我们窃窃私语,里仁忽然开口:“你不要教子美那些有的没的。” “你知道我们在说什么?没搞清楚状况,别乱说话。”蜜蜜得意地回嘴。 “每餐都只吃一点点,老是喊饿喊晕的人,还敢教人减肥,用健康一点儿的方法吧。”原来里仁全都听到了,他将手枕在头上,一脸轻松地说,“其实也不用那么麻烦,胖久了就会习惯。” 我和蜜蜜不约而同地盯着他,露出怨恨的表情。 除了蜜蜜提供的数据协助,我自己也发狠砸钱加入了健身房,每天下班后准时报到。当踩在跑步机上,我感觉到身体在滴水,便幻想着体重也在跟着滑落…… 有一天接近深夜,我从健身房出来,遇到了里仁。 “干吗这么晚了还不回家?”里仁问我。 “我在楼上运动,整个晚上。”我抬头指着上面,里仁也跟着我往上看。 忽然,里仁问我:“干吗,最近有心事啊?” 我摇摇头往前走,并不准备让他知道我的事。 晚上的风很凉,路上的车子也少了许多。里仁走在我身旁,安静了一段时间才又开口:“还没吃晚餐吧。” “刚运动完不能吃东西,会胖得更快。”我转身,笑着回答他。 “胖、胖、胖……你怎么现在满口都是这个字。”里仁忽然一脸严肃,“难道你没有别的事关心吗?” 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得罪了他似的。我对他发的脾气感到莫名其妙,直直地看着他。 此时我们正好站在一个小夜市的入口,叫卖声、人潮的喧哗声,更增加了我们彼此的敌对气氛。 “你自己看……”里仁随手指向一个女孩,大声说,“瘦就一定好吗?像她,那双细得要命的鸟腿,不只难看,不小心跌倒还怕骨折。” 我气呼呼地往他指的方向看去,看见那个女孩正被她男友万分疼爱地紧紧拥住。突然,我感到头皮发麻,视线一片模糊,拥着女孩的那个男孩,不就是……我的前男友吗?瘦男孩终于找到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了。我一时无法面对这样的场景,只能红着眼抓住里仁说:“我们走好不好,拜托。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我试图强忍住要掉下来的眼泪,但还是失败了。我趴在里仁胸前,哭得他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的,只知道当我再度抬头时,我和里仁已经在一个小公园里了。此时,他异常沉默。 “他是你的男朋友?”里仁比我想象中聪明。 “已经不是了,因为……你认为难看的细鸟腿,一直是他想追求的最爱。”我捂着脸,觉得头好痛。 里仁拍拍我,低头问道:“所以你才希望自己能瘦下来?” 他这么一说,我更是百感交集,我像个孩子一样,又抿着嘴哭起来。 “那女孩比不上你,他会后悔的。”里仁搂着我,安慰道。 “真的吗?”我看着他。 里仁点点头。 深夜的公园里,只剩下我们两个在摇椅上晃着,我感觉到心情渐趋平静。 “对了,你下个星期不是要到日本出差吗?”我不想一直沉溺在自己的情绪里,便开始问里仁工作上的事。 “是呀!三个月,好像有点儿久。”看来他并不是那么想去。 “别这么想,这是个好机会。不如,出差前我们找蜜蜜一起聚聚,替你送行。”我提议道。 “又不是不回来,别搞得太夸张。”他开朗地笑着。 “那就一起去看电影好了,规模够小了吧?”我耸耸肩。 “什么……连一口吃的都没有,未免太小气了!”里仁抗议。 我面露难色:“你知道的嘛!我现在,是非常时期,能少吃就尽量……” 里仁皱着眉,万分无奈地说:“你这样不行啦,总有一天身体会出问题的。” 我捂着耳朵,耍赖地对他傻笑,对于里仁所有的训示,我完全不予回应。 第二天,当我和蜜蜜狼狈地跑到电影院时,里仁的脸已经气得铁青。 “到底有没有诚意呀!说要请客送行,现在电影都开演五分钟了,你们才赶到。”他扯着喉咙叫道。 里仁盯着我手上的购物袋,没好气地问:“可恶,你们是不是shopping(购物)忘了时间?” “才不是……”我辩解道,“前几天买的衣服太肥了,今天去换小一点儿的。” 他打量着我,说:“瘦啦?” “嗯!有点儿进展。”我开心地点头:“不过,麻烦的事来了,以前光靠目测就可以买衣服的功力,现在已经不管用了,老出差错。可能是那个胖女孩还住在我的灵魂里。不过,她很快就会搬走了。” “好了,快……”蜜蜜拿了三张电影票跑过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硬将我们推进电影院。黑暗中,里仁就坐在我身边,大屏幕反射出的亮光,映在我们脸上。那是一部谈饮食与爱情的电影,画面上出现了一道道美味的料理。我眼睁睁地看着厨师将大块羊肉放入锅里熬煮,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没吃晚餐的我饿了。厨师撒上香料,低头闻了起来。我也跟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觉得头晕晕的,窒息的感觉向我整个人袭来。里仁似乎发现了我不对劲,便摇了我一下。我忽然觉得眼前一黑…… 当我睁开眼睛时,发觉自己已经在电影院外的长椅上了。 “醒了,醒了。”一个好像电影院里工作人员的人在一旁嚷嚷,“还好,刚才护理站的人说只是一时血糖过低。” 我爬起来,蜜蜜说要去买水给我喝,叫里仁看着我。见我没事,所有的人都渐渐离去,我感觉到里仁的怒意,便说:“不好意思……” “果然不出我所料,出事了吧!”他终究还是开骂了。 而我因为自己给别人带来麻烦,只能尽量忍着。 “有点儿志气好不好,干吗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搞成这样。”他再度刺中我的痛处。 我终于火大了,管不了他先前帮过我多少忙。我愤怒地喊着:“你懂什么,你又不是我,你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会变胖,我也不想这样呀!不然你老实说,像你这种瘦瘦的男生,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朋友吗?” 我豁出去了,把自己多日来的委屈全部抛出,不管会不会被人嘲笑。 “谁说不会!”里仁脱口而出,“不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一样,如果你问我,我会告诉你,我就喜欢肉肉的女生,像你这样的女生。” 我愣住了,正好走过来的蜜蜜也愣住了。 “你才不会。”我忍住眼泪,“如果有这么一天,一个胖女生和你走在一起,显得越来越不搭调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又羞又气地转头跑开,留下蜜蜜和里仁。 第二天上班时,里仁已经上了前往日本的飞机。 “子美,我们换别的方法吧,我觉得那个减肥食谱不保险。”蜜蜜表情沉重地靠近我,好像她犯了错。 “不是你的问题。”我感到很内疚。为了帮我,身边的朋友像卷入了一场是非。 “子美。”蜜蜜似乎有话要说: “我昨天跟里仁谈了很久……我觉得,如果你有空可以给他打电话,或许,你们该好好聊聊了。” 我对蜜蜜尴尬地笑笑,感到心里有些沉重。 里仁不在的日子里,我依然每天运动,只是不再刻意节食。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可以将体重秤再调回来一点儿,只是站上去的重量保持五十。虽然离归零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我知道,一切只是时间问题。终于,在里仁离开的第三个月,我打了个电话到日本。 “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要把气出在你身上的。”我终于道歉。 电话那头没有了声音,我喊了里仁一声,他才有回应,里仁的语气变得有些犹豫:“你记得我那天说的话吗?我……我是说真的。” “等你回来再说,好不好?”我还没整理好自己的思绪,无法这么直接面对,只能打断他的话。 我们都挂上了电话,回到各自的心事里。 终于,我在体重秤归零的时候站上去,指针停在了五十。看着自己又回到当初被爱时的重量,我的心情异常激动。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被遗弃的胖女孩了。 一早上班,蜜蜜便笑盈盈地拉着我:“子美,我又替你找到一种新的秘方,让你从此不会担心害怕,就算复胖也不用烦恼了。” “我想,我暂时不需要。”我婉拒了蜜蜜的好意,害怕电影院事件再度发生。 “预防胜于治疗嘛!反正一点儿副作用也没有,好啦,就这样说定了……” 蜜蜜卖着关子,对门外喊了一声:“喂!可以出来了。” 我看着从外面慢慢走进来一个人,诧异地张大了嘴,是里仁,只是……他比当初离开时壮硕了许多,完全不是那个瘦削的男生了。 “我想了很久,才想到这个办法……”里仁走到我面前,“其实你不用变瘦的,只要我比你重许多,重到让你很难超越我,一切就都没问题了。” “你……”我说不出一句话,眼泪哽在喉头。 “你现在很美,但是我还是想问……”里仁看着我,“住在你灵魂里的那个胖女孩还在吗?如果可以,能不能请她不要搬走。” “为什么?”我惊诧地问道。 “因为……我喜欢她的时候,她就是那个样子了。”里仁肯定地说。 我看着他,满心感慨,原来这么久的时间,我始终没看清自己被爱时的重量…… 不要吝啬“我爱你” 筒子楼里的“恶”房东 我从第一眼起就不喜欢他。板着个脸,一副傲气的神情,价钱一分也不肯给我降,而且越说越固执,还凶神恶煞般瞪着我。仿佛除了他,我根本再也租不到一间房子。 没错,他就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房东。2010年的秋天,我刚到北京,迫切需要租一间便宜的房间。因为对北京完全不熟悉,我跟着老同学豆子来到了这个人面前。 他姓魏,40岁左右,豆子喊他老魏。老魏“财大气粗”,拥有一处破旧的筒子楼,整个二层小楼都是他多年前建起来的。如今他不工作,靠着给豆子和别人收房租过日子。当然,因为北京横行全世界的房价,他的日子想必是很惬意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横。 豆子和男朋友租住老魏的房子好几年了,一直没有搬,一是因为便宜,二是因为懒。我见到老魏的时候,他整个人得意扬扬,眼睛往上看,一一询问了我的背景、职业,才悠悠地报给我价钱,并说:“最后一间了,你的运气不错。” 最先吃惊的是豆子和她男朋友,反问老魏,为什么一样的房间,价格比他们的贵? 老魏眼睛都没眨一下,很自然地说,十一刚涨了价钱,你们是老租客,所以就没忍心涨,新来的当然没这个优惠,如果不信就去门口瞧瞧,刚贴上的通告。 我转身就去门口看了看,通告的语句像煞有介事,一看就是他的风格。豆子和男朋友还在讨价还价,我早就看出来他骨子里的执拗,一脸不悦地交了定金,让他帮忙留下。 但老魏还不安心,第二天就发短信来催促我,说是因为租金便宜,定金又少,如果我跑了,耽误了他生意怎么办,叫我尽快确定下来。我很讨厌他催促鬼似的样子,又怕万一他真的租给别人,我连同学都没得靠了,只好气鼓鼓地租下了他的破房子。看样子,他这种人,我交了定金也是一天都不打算给我留的! 所以,我对他一点儿好印象都没有。 老魏算是个勤快的人,每天6点多起床,打扫自己的二层小楼,拖拖地,到处转转,然后再去菜市溜一圈,买点儿菜回来扔给妻子。自己则上上网、看看电视,看看我们租住的房子给他碰坏没有……我暗想,果然是个闲人! 那时候,他住在楼顶单独设计的房间里,室内一尘不染,跟雇了保洁的一样。我们每天都会在楼道与他打照面,很多人笑着和他打招呼,我则是连客气也不会,有时候见面,噘着嘴视而不见地就过去了。他也不恼,反正我是交了房租的,何况他自己也是一张苦瓜脸。 他的妻子则温顺许多,也很热情,每天笑嘻嘻的,冲着我们咿咿呀呀地比画。 闲人都有一个特点:喜欢没事找事。老魏每天在楼道溜达来溜达去,倒不是要刻意给我们挑刺儿,而是因为一个奇葩爱好——他总喜欢双手背在身后,跟领导一样对我们“视察慰问”。他的筒子楼一共两层半,顶层他住,一楼二楼各有两排,每层楼十来间房,每个租客他都熟悉得很。二三十个租户,姓名、籍贯、工作他都能张口道来,别人回家乡也要跟他打个招呼,芝麻大点儿事他也要关心一下。 我记得,当时我怕他赖账,特意跑去询问能不能在墙上贴画、贴布。老魏想也不想,故作大方地说:“随便你折腾,越好看我越乐意啊!” 我一想也对,不就是个筒子楼嘛,有什么娇贵!于是我就去搞了一堆海报,贴了半屋子,但是依然不能掩盖它的“陋室”本质。买不起挂毯,我又去买了几块好看的布,自己设计着往墙上挂。当时我开着门,他正好路过,自作主张地闯了进来,拿起布跟我探讨怎么挂,也不管我乐不乐意。他拿起我最贵的一块布不屑道:“我看你买的这些布啊,也就这一块还能入我眼,其他都质量太差,你眼光不行!” 我被他气得不行,他却仿佛没看见,毫无自知之明地在那儿指指点点,然后转身回到自己房间,又抱来一堆周杰伦、蔡依林的百事可乐海报,拿到我面前,说:“你看看你这些海报,没档次,给你,把这些贴上,比你那些好多了!” 我有点儿无语,他却跟立了大功一样,转身得意地走了。 他似乎从来不会讲好听的话。记得刚搬家那天,我风尘仆仆、灰头土脸,他一边凑热闹一边说:“哎呀,这个也值得带来!”“你看看这电脑脏的,是女生用的吗?!” 我懒得搭理他,兀自收拾东西,他转悠了近20分钟才肯离开,一直在那里自言自语地叨叨,也不觉得尴尬。 我对豆子说讨厌这个恶房东。豆子笑着劝我,其实他就是唠叨、固执、龟毛,人倒不差。豆子讲起他们刚来北京时,找不到工作,有次硬是拖了一个月才交的房租,他也没说什么。如果换成房产中介或是其他房东,拖一天都要罚款、赶人呢! 我有些意外,但立马又忽略了这件事情,这丝毫不能扭转我对他的恶劣印象,自大鬼! 初到北京,我过得并不如意,因为当时一面上学,一面还在广告公司兼职赚生活费,每天忙得半死不活。而且因为之前找房、赶稿,我有两夜没休息,加之水土不服,吃东西偏又坏了肚子。因此,租到房的第一个周末,出门办事的我半路头疼、肚痛、呕吐不止,继而眼睁睁地看着手机停机,进退两难地坐在马路旁。 那个下午,明明半小时可以回家的路程,我走走停停折腾了三小时,去肯德基买杯热牛奶都吐了出来,差点儿以为要死在路上。许久我才找到一个公共电话,打给广告公司说稿子可能做不完,被老板训了一顿。然后我打电话给豆子,叫他们晚饭不要等我。因为我晕车,当时的情况只能坐地铁,直到傍晚才终于能走几步路,勉强回到家。 才北漂了几天,一连串的不顺让我特别委屈。豆子还在加班,手机停机的我跑去朝房东借电话,手里拿着两元钱,说:“就打个市话,两分钟。” 他正在打扫卫生,见我脸色不好,赶紧把电话给了我。电话接通,那头豆子刚喂了一句,我便稀里哗啦忍不住哭了,积压已久的情绪都在一刹那爆发出来,也顾不上身后还站着看傻眼的恶房东。 挂完电话,擦干眼泪,给房东钱。他支支吾吾地说一个电话而已,算了算了。我没工夫理他,倔强地扔下钱准备走。他似乎有些慌乱,也许是没见过女孩子哭,叫住我说:“我给你煮碗面吧,一天没吃东西怎么能行。” 我一愣,面无表情地说不必。我本来就不喜欢房东,更不需要他这个时候的怜悯,转身腾腾腾地下楼了。 只是那件事之后,他对我的态度莫名地好了许多。第二周有我的包裹寄来,因为只能用他的地址去邮局取,我去向他借身份证。 他手里握着身份证,问我打算怎么去。我说打车,他很不屑地说:“打车?那么远打车去太贵了,不值当啊!” 他想了想,说:“我跟你去吧,坐公交车!”我不同意,告诉他我的包裹是过冬的行李和专业书,有个大大的编织袋,坐公交车我们根本扛不动。但是他死较真儿的脾气犯了,说:“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扛不动的,你刚来北京就这么花钱饿死活该!” 最终,我拗不过他,一起坐公交车去了。我心里想着,到时候你见了包裹就该哭了,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自大狂! 邮局的人半天才把我的包裹拖出来,一副累得不轻的样子。包裹是个硕大的编织袋,笨重无比,比想象中还重,距离公交站也有一段路途,并不是一出门就能搭到车的。 我看着他,有些看笑话似的说:“怎么样,打车吧?” 我本以为他会颓丧,结果他的表情根本没什么变化,说:“打什么车,打车多贵,我来背就行了,你不要管!” 我一愣,他已经吃力地背上了那个包裹,我要去帮忙,他让我靠边站,不要捣乱。我只好在旁边跟着,生怕他不小心摔倒,或是把包裹扔出去,或者被来往的车撞着。 我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每走一步自己都有些揪心,几次在路上焦急地说:“算了算了,我去打车!”他却固执地不肯放下包裹,说:“没问题,不要浪费钱,以后可以租好一点儿的房子,不必再住我这破筒子楼啦!” 到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思说笑。我苦笑了两下,心里很不好受,曾经对他所有的排斥也都烟消云散。那个巨大的包裹就这样被他一步步地拖到了公交站,高一下低一下的,那个画面我一直忘不掉,心里非常愧疚和难受。 因为,他腿不好。 在公交车上,我很俗气地说:“待会儿请你吃晚饭,好吗?你喜欢吃什么水果,我去给你买点儿?”他坐在前面的位子懒得搭理我,只是挥挥手说:“不必假惺惺地客气,不就是个包裹嘛。” 我很焦急,不知道如何表达心底的不安和愧疚。他却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坚持不肯给我一丝表达感谢的机会。 那个包裹他一直帮我拖回出租屋里,然后和从前一样,趾高气扬地走掉了。 我坐在床边望着那个包裹发呆,心里想着,其实他真的如豆子所说,唠叨、固执、龟毛,人却一点儿也不差。而他之所以那么絮叨,没事找事地跟我们聊天,大概是因为实在太闷了吧。 因为,他那个热情善良,总是冲我们比比画画的妻子,是个哑巴。 那之后,再碰到他时,我开始和他打招呼、开玩笑。遗憾的是,接近年关的时候,我搬离了他的房子——因为他的筒子楼要拆迁了。 这些年里,我又租了几次房子,见过形形色色的房东、中介,越发明白了当初豆子为他辩解的话。这样的房东我再也没有碰到过,没有人允许你拖一个月的房租,没有人和你讨论哪张海报比较漂亮,没有人为你打扫楼道,更没有人固执地跟你坐一个小时公交车去取包裹…… 其实我一直明白,自己终究是要离开那栋筒子楼的。遗憾的只是,像他这样一个絮叨固执的自大鬼,再也做不了房东,对于租房人来说,实在是非常非常可惜的事。 给予过温暖的陌生人 (一)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市中心逛街。在一个十字路口,忽然看到有家大型书店在搞活动,外面摆了许多书,折扣很多的样子,我匆匆忙忙就在那站下了车。 那家书店我非常熟悉,因为在我们家乡那种小城市,书目较为齐全、更新及时且品位不错的书店屈指可数,所以,那是一家我从前就常常去的书店。而这次的不同在于,它带着一种“挥泪大甩卖”的表情,价格也相当诱人。 我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套图书,是我寻觅了好久的。那时候买书还没有亚马逊、当当、京东这么便捷的途径,一本书往往就是在书店找,不停地问老板有没有货。因此我看见那套书的时候,眼睛都亮起来了。 但是,我却没带足够的钱。而且,翻遍全身还是差了两元钱。 我试着跟老板讨价还价,觉得今天必须把那套书扛回家。可老板也很拧巴,任我怎么说都不为所动,甚至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我这个穷学生,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我沮丧地站在那里,没钱买,也舍不得走,悻悻地假意翻着其他书。半天,我厚起脸皮跟老板最后问了一遍能否便宜,被老板一句“不可能”打发回来。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在原地发呆。最终,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人群。 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张十元钞票飞到我面前。 我顺着那只手看去,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他说:“不够的钱我帮你付吧。” 我吓了一跳,虽然我很想接过那十元钱,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而且当时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他不会是坏人吧?这不会是什么陷阱吧?再说我只是差两元钱而已啊!给这么多我怎么收啊! 所以我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肯收下他递来的十元钱。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但是他刚走,我就后悔了,心里默念:傻瓜,这套书泡汤了吧!我失落地看了书最后一眼,打算转身离开,但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年轻人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纯净水。 原来,他没有零钱,拿十元钱去买了瓶水找零,然后,他将两张一元钱放到我面前的书上,说了一句:“拿着吧,没关系,也有人这样帮过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也不管身后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背影好酷。 我如愿以偿地捧回了书。一路上,还特别积极地给一位奶奶让了座位。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偶尔我顺手帮了别人,别人说感谢时,我只是笑笑,却会在心里得意地说:没关系,也曾有人这样帮过我。 (二) 去年,我去天津大港看望一位亲戚。由于初来乍到,下错了车,一个人提着行李怎么都找不到亲戚所说的位置。那条街上人不多,我放眼望去十分钟里只有那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人,我怕他不久也走掉,于是急忙过去,抓住人家问个不休。 亲戚那会儿手机一直占线,我也说不清要去的地方,跟他嘀咕了半天,才终于确认,绝对不是这里。他隐约知道我要找的地方,但是非常不熟悉,于是开始打电话,打了两三通电话,终于问明白了,转头耐心告诉我怎么走、要注意什么。 我感激涕零地跟他告别,但是刚走开,他又追上来了。说这里不好打车,而且这边偏僻,打车不打表,你一个外地姑娘容易被骗,我帮你打完车再走吧。 我忙说好,跟他站在那里等车,好半天,才终于有一辆车经过。他用天津话跟那个人讲价钱,谈好了价钱,又特意装作去看车牌号码的样子,“吓唬”那个司机说:“我可记下你车牌号了,给我好好把她送到了啊!”那个司机笑嘻嘻的,忙说放心放心。 临走,他又凑到车前面对司机说:“师傅你开稳一点儿,她刚坐完长途车。”然后转头对我继续“演戏”道:“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啊!”我乐呵呵地答应着,挥手道别。 车刚开,司机就笑着问我:“他是你哥哥,还是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我一愣,笑着回答:“是我哥哥。”司机点了点头,又说,到了别忘记给他打个电话。 我轻声答应。司机当然不会想到,他眼里那个对我很好的人,不过是认识了十分钟的陌生人而已,而那通要打的电话,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电话号码了。 (三) 毕业那年少不更事,我独自去北京谋生。但是,一无所长的自己很快败下阵来。有两天的时间,我只能拿三包泡面充饥。那一刻忽然觉得,即使某天饿死在这样一间廉价的出租房里,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吧。 那种感觉令我感到恐慌,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收拾了所有的行李,从栖身之地打车去火车站,踏上了返乡路途。 出租车只能停在外缘,离候车厅的距离大概几百米。单薄的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左手提着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被子和褥子,大概有二三十斤;右手提着另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零碎的生活用品,大概也有二三十斤;身上还提着一个包,胳膊上又挎着一个小编织袋,感觉浑身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 我蹚着水,每一件行李都尽量高高提起,一口气提到候车厅下的屋檐,这样总不至于淋雨。想想那时80多斤的我提着和我体重差不多的行李该有多么吃力!到了候车厅我整个人都累趴下了,形象估计狼狈不堪,但我根本没精力理会这些,只想着如何半死不活地将行李拖上车才好。 排队检票的时候,我几乎是拖拉着这些行李往前挪,也实在没有力气再将其提离地面了。我一面笨重地一步步往前挪,一面担心过会儿我究竟该怎样爬上火车。 就在这时,身后隔着几个人的一位年轻男子走上来,说:“我来帮你提吧。”在我诧异的目光里,他问清我在几号车厢,之后没再说过一句话,直接拎着我的大小包裹,把我送进火车的车厢里。 落稳行李,我满心感激,想要留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笑笑说,没事,别放心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了。 我知道,他或许早已忘了这件小事。而对于当时落魄的我,那却是离开北京前得到的最后一点儿温暖。遗憾的是,我已经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高瘦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包。 (四) 研究生毕业那年,我被北京一家单位聘用,从南方坐火车来京工作。 前两天我寄居在朋友的出租房中,因为空间狭小,我的到来使房间更为拥挤。为此,我在网上匆匆忙忙就租了房间。当时公司在朝阳门,我在离它只有两站的崇文门租了间阳隔。所谓阳隔,就是带阳台的隔断间。正常房间的客厅加阳台,被不怎么厚实的墙从中间生生隔成两间往外出租,我租下的便是这样一间长条小卧室。 当时朋友说我太冲动,刚毕业租房没必要“一步打到市中心”。虽说是隔断,因为地理位置好,价钱也不便宜。但我醒悟得为时已晚,好在租期只有半年,因为我是续租别人转租的房间。正常租期是一年,别人住了半年,将剩下的半年再转租。初次租房,我生怕房子不合适,所以干脆找了间半年到期的,心想万一不行就忍上半年再搬家。 我是从中介手里找到房子的,当天要和前任租客交接合同。我从朋友家拎了个重重的大编织袋,身上背了最贵重的财产——笔记本电脑,又拎了个包,一步步地往地铁挪。地铁上虽然拥挤,但至少能把包裹扔下,而下了地铁到出租房的距离才是最痛苦的,一两千米的路程,到最后我两步一停,手换来换去,左右手指都被勒得通红麻木。 前任租客早早地到了,在中介办公室等着我。大老远看见我,门外的中介转头向屋内说了声:“来了!”然后我看见一个清瘦的姑娘跑了出来,她看了我一眼,就跑下了台阶,帮我拎过手中的包裹。 她就是房间前半年的主人。那个姑娘比我大不过两三岁,对我说第一句时竟然眼睛红了。她说:“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起去年自己提着行李来这里的样子,也是一个人,背着电脑、提着编织袋,一模一样。”我那时刚来北京,诸事不顺,路上又走得筋疲力尽,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一酸,居然也差点儿哭了。 中介收钱不怎么厚道,转让租房还要交一项费用,问我们谁来交,又说似乎应该是“下家”来交。那个女孩一听,忙说:“算了算了,我交吧,她刚毕业哪有什么钱。” 女孩帮我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又问我还有多少行李,要去帮我搬家。我愣住了,这怎么行呢?但是女孩说她今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和我有缘,一定要帮我搬家。 一路上,她问我行李多不多,我说有点儿多。她想了想,说:“没事,我跟你搬完再走。”到了朋友家,她一看我的行李忽然扑哧乐了,说:“嘿,你这点儿东西也叫行李啊?!”然后三下五除二帮我重新捆扎了一下,和我一起提下楼。在我想象中原本浩大艰巨的工程,因为她的出现,忽然轻松起来。 她招手打了辆出租。本来,我交完房租身上几乎没什么钱了,所以之前才坐地铁的,但总不能叫她跟着自己一起挤地铁,所以我狠狠心,觉得出租就出租吧。结果到家时,她居然抢着付了账,我给她钱她怎么都不要。 我很过意不去,当时已是正午,于是坚持要请她吃饭。她也饿了,推脱不过,我们进了间普通的小饭店,任我怎么说,她也只点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 临走时,她又把电话留给我,说我一个人北漂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她。 她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没什么好的借口,也担心她忙碌,终于还是没能拨下那个号码,于是渐渐失去了联系。 只是,因为那个从未拨过的电话号码,北漂开始的日子,我心底生出更多的勇气。我一直想,一年之后,自己也要和她一样硬气,看着那些行李不屑地说:嘿,这点儿东西也算行李啊!于是,那些排着队扑来的困难和初来北漂的难挨时光,终于因为一个陌生人无意的话语,而令我不再恐惧。 如果有圣诞老人 大学毕业那年我不满22岁,在北京一家出版公司里当毛手毛脚的小编辑。初来北京的半个月,不争气的我每天都哭,因为一个很滑稽的理由:我严重路痴,刚租了房子,每天下班都找不到家在哪里。 但是我的北漂生活很快就结束了。23岁那年,我告别刚刚开启的图书编辑生涯,满怀好奇地奔赴英国留学。这是个随时能让我在心底发出感叹的国度,无论是辩论的议员,还是谈论亨利王子裸照的街头男女,都用一种歌剧家的喉咙、吟诗般的语调在说话。 不过,我的班级并不是典型的“英国课堂”,班级里大部分是亚洲人,中国人尤其多。我想要了解当地的文化,就刻意避开了国人的圈子去混社团。英国的社团每周一次,结束后谁都不记得谁。因此,来英国半年,我始终是可怜巴巴的一个人。一个人煮意面、一个人去超市、一个人逛博物馆。 圣诞节即将来临,街道上的彩灯和装饰一天天多起来,节日的氛围扑面而来,我独自走在热闹的街头,感觉凄凄惨惨戚戚。想象着不久之后的圣诞节,我一个人为自己唱圣诞歌的冷清画面,我在心底一遍遍地说NO(不)。终于,在一个漫长黑夜,我边在Host UK(英国一个民间非盈利组织为留英学生免费安排当地志愿家庭进行文化交流)网上申请去英国寄宿家庭短住,边祈求着,如果有圣诞老人,请一定给我一个美好的圣诞节吧! 没多久,一封邮件就躺在了我的邮箱里,像是圣诞老人提前送了我礼物:有一家来自Brixham(布里克瑟姆)小镇的爷爷奶奶决定“收留我”去他们家过圣诞了!奶奶还特意发邮件来说,他们几年前才结婚,两边子女非常多,孙子孙女就有13个,是个非常大的家庭。 我拿着一张Brixham的火车票,怀着小小的忐忑踏上了旅程。但没想到,路途中遇到洪水,火车走走停停蜿蜒前行,八小时后,才终于在Brixham的火车站停了下来。 天已经全黑,浑身感觉冷飕飕的。但大家看上去心情似乎都不错,大概因为要到圣诞节了,一个个冲出火车站就跑了起来,唯有我迷茫地打量着这个小镇。 很快,我发现了一个银白头发、戴着圆片眼镜、穿着红色衣服的爷爷,看上去有七八十岁,个子高高的,背也非常直。他穿过人群径直向我走来,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哇,好像一个圣诞老爷爷。 他笑眯眯地说:“你是Kia吗?”我清醒过来,说:“是呀,你就是Tony(托尼)吧!”他笑了,边点头边接过我手上的行李。 爷爷的太太Sue(苏)就等在车旁,她圆胖的身子裹着碎花连衣裙,眼睛也是圆圆的,整个人神采奕奕,特别活泼,从见到我的那一刻起就不停地说话。 我坐着爷爷奶奶的车回家,车一直神奇地在山上跑,另一侧是黑漆漆的大海。奶奶把车开得飞快,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停在了山顶的一座红砖二层小楼前。 那是我第一次住传统的英式家庭,感觉像是穿越到了影视剧里。进门就看到哈利·波特住的那种壁橱上挂满的盖着世界各地邮戳的圣诞卡片,左侧门通往客厅,客厅里有墨绿的棉布沙发、厚厚的灰羊毛地毯、黑铜雕花壁炉、老式电视机,镶扣红棕皮躺椅、整面墙的落地窗下摆满CD和书的柜子以及圣诞树下堆着的礼物,让我有一种“这才是英国”的真切感受。 奶奶风一般从厨房端出早已准备好的鸡肉派、糯米布丁、烤面包,在叮叮当当的刀叉盆罐声中,她给我说起他们的故事。 那时我才知道,虽然七八年前才结婚,他们却是从年轻时就相爱了。 两个老人的故事,像是BBC的午间剧场,要追溯到50多年前。当时Tony和Sue还是一对普通的情侣,相处甜蜜,谈婚论嫁。但是,当时的北爱尔兰总有些大大小小的战争,两人在战争中失散了,再也找不到彼此的消息。很多年后,爷爷娶了妻子,奶奶也嫁了人。 而就在几年前,奶奶居然在电视台一档地方节目上看到了爷爷。而且时隔多年,奶奶一眼就认出了他来。那时候,奶奶已经离婚多年,爷爷的妻子已经过世。奶奶看着电视上的爷爷,很快给他写了封信去,第一句话就是:嘿,托尼,你还记得我吗? 就这样,隔了几十年之后,爷爷奶奶终于再见面了。他们发现,彼此都没有忘记对方,而且和当年一样有着说不完的话。没多久,爷爷卖掉了在约克的房子,在Brixham这个海滨小镇和奶奶重新组建了家庭。 结婚那天,74岁的Sue戴着孔雀尾小礼帽,和80岁身着礼服的Tony很相称。双方的7个孩子和13个孙子孙女加上亲戚朋友把小镇教堂塞得满满当当的! 和这对非凡的老夫妇一起生活乐趣十足。早晨醒来,和厨房忙碌的奶奶打招呼,会遇到松鼠从院子外的森林中,踩着树顶小径蹦跶到院子里,在爷爷特意为它们制作的秋千上玩耍一番。午饭后,帮忙做家务时,爷爷还会耐心地对我讲洗碗机的运作方式。 爷爷的家外面是悬崖,悬崖底下就是大西洋。吃完饭,爷爷会很绅士地提议说:“不如我们去散步吧?”他就领着我和另一个寄宿的土耳其女孩,走几步转个弯,踏上了悬崖旁边的林荫路。吹着大西洋刮来的风,看着浪涛拍岸,我在心里感叹,这真是“高规格”的散步啊。 住了几天,慢慢摸清了爷爷的习惯,比如他的作息十分规律,每日中午必在院中的阳光房打个盹儿,醒来便慢条斯理地煮咖啡,因为“天大的事,也不如来杯咖啡吧”。再比如他的脑子里总是能蹦出一串新主意,无论是几十年前为了娶妻自己组装的汽车,还是世界旅行。他嘲讽自己总是:“Do it, see what happens。” 和爷爷奶奶在一起日子过得飞快,平安夜到来了。我按捺不住想给他们一个惊喜,连夜画了六幅画。有家乡厦门的风景,也有这个海边小镇,我将画拼成一个多面体,包装好悄悄放在了圣诞树下。而第二天早晨,我竟然发现床边多了一双缝着我名字的圣诞节靴子,里面鼓鼓囊囊地塞着十几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物,是奶奶亲手缝制的! 一大早我飞奔到厨房拥抱感谢奶奶,她穿着鲜紫色的礼服开心地说:“今天你的任务是当邮差!” 奶奶又一阵风似的飙起车,载着我在山上的社区里来回地转着圈。每到一家,我便敲开主人的门,送上圣诞卡片和祝福。在养老院和独居老人的家,奶奶把亲手织的画和各种小玩意儿送给老人,并邀请她们圣诞节到家中玩。 上午10点,教堂钟声响起。奶奶把我放进一群穿着天使、牧人服装的孩子中,便急急地去做礼拜的准备。我还在和孩子们闹,没想到一个阿姨急急地抓住我问,你能顶替一个未到场的人来参加圣诞吟颂吗?于是,在爷爷奶奶惊讶的目光中,我登上演讲台,大声朗诵着临时抱佛脚向小妹妹学来的圣诞故事篇章,心底无限快活。 礼拜后刚回到家,大大小小送祝福的朋友就都来了,比在家乡过年还热闹,还有圣诞老人打扮的邻居。他们驱车从耶路撒冷采来火种,放在油灯里,在圣诞节的早晨分送到各家各户(取自《圣经》中将耶稣比作“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之意)。 圣诞的夜晚,爷爷拿出一个录像带,录着一部著名的圣诞动画《雪人》。我们坐在沙发上,挑选好最舒服的位置,奶奶端来了香气四溢的咖啡甜点。看完动画片,奶奶又放了一部纪录片,讲阿富汗发生战争时,阿富汗军嫂组织了一个合唱班的故事。合唱班唱了许多温暖动人的歌曲,其中有一首最为特别,军嫂们每人说一句最想对老公讲的话,这些话拼起来就成了那首歌的歌词,音乐老师谱上曲,那首歌也成了当年圣诞节最受欢迎的曲子。 其实和爷爷奶奶度过的圣诞节很平淡,但这种平淡里的温暖却是我在英国很长时间里最大的慰藉。无论走到哪里,我心里都在惦记着:那个英国西南角的小镇,一片大海、一处悬崖、一片森林,还有松鼠的陪伴和咖啡香气中那对恩爱的老夫妇。 圣诞后回到校园,我一直念念不忘小镇的爷爷奶奶,为了将Tony和Sue的故事说给别人,我特意参加了“生命写作课”,和一群六七十岁的奶奶们一起写、读自己的人生故事。他们个个经历曲折,有人从阿富汗战场死里逃生、有人跨越几个国度,也有人是身患癌症的巴西心理学家,我是最小的学员,与他们相比,我才23年的人生毫不丰富和曲折。但是我有着一个和英国爷爷奶奶一起度过的圣诞节,这是我留学生涯里最温暖美好的一页。 差等生的峰回路转 九岁之前,我在农村。 那时候的性格与现在截然不同:抄作业,爬墙爬树,跟男生打架,玩到深夜才溜回家。父亲一直在城里打工,母亲独自在乡下带着我和哥哥。田里的那块地快要荒了,所以只要没有惹下大祸,她就腾不出工夫管我们,我有足够的时间自由玩闹。 令我得意的是,我虽然贪玩,成绩却是相当不差,每次考试都当仁不让地排在前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班主任格外喜欢我。 班主任姓秦,教语文,短发,微胖,是城里来的女老师,说话声音很好听。 小学二年级,有一次课间,我忽然流鼻血,不知所措。有个同学大喊,快找老师去!我和同学一听,想也不想就真的去找老师了。在去的路上,身边走过两个高年级的同学,不屑地随口说:“找老师有什么用,难道让老师帮你洗吗?!” 我也愣住了。对啊,找老师有用吗? 这时候秦老师已经找来了,她二话不说,把我领到水龙头前,叫我举起另一只胳膊,开始帮我洗鼻血。那时候,我第一次隐隐感觉到,老师和老师是不一样的。 秦老师虽然在农村教书,但她觉得农村的孩子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不时地给我们讲些有意思的见闻,还带着城里的女儿来教我们跳舞。 因此,我九岁之前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反正没什么痛苦的记忆。但之后的小生活一路颠簸,脑海里连“不幸”的细节都清清楚楚,这大概就是开始“记仇”了吧。 九岁那年,全家要随父亲迁到城里。我要转学了。 知道我要走,秦老师似乎很难过。那时候有一些感情我还不能够完全体会,之前奶奶去世,自己也是迷迷糊糊的,还笑着招呼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现在想起来,心底很是悲伤。最偏袒我的奶奶永远不会再把柿子藏起来留给我了,我还傻乎乎地站在院子里冲别人可耻地笑。 转学前几天,秦老师特意到家里来看我,说了什么话我都忘记了,当时只是在想,老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父亲知道秦老师对我好,转学当天,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回学校同她告别。秦老师一直送我到学校门口,临走,还抱了我。我一直怀疑自己记忆有误差,因为我记得,秦老师居然哭了。 我当时并不能够明白,我转学,我没有哭,可是秦老师哭了,还抱了我。农村里是没有临别拥抱这一说的,因此那个拥抱,我当时还不太适应,甚至没说出一句有点儿煽情的话,就那么木木呆呆地被她抱完了,然后愣愣地坐上了父亲的自行车,看着秦老师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圆点。 转学之后的生活算是跌宕起伏。我所在的城市虽然不大,但是极其重视素质教育。音乐、书法、美术、舞蹈都非常正规,我非常自卑地记得,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同学,看着五线谱可以唱出歌来。后来音乐课上老师放给我们听的,似乎也是《蓝色多瑙河》《胡桃夹子》这样一些世界经典作品,叫我们闭上眼睛感受。但在我转学之前,音乐课就是秦老师教我们唱歌,《粉刷匠》《劳动最光荣》……五线谱简谱是什么,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当然,在音乐上的自卑是后面的事情。转学第一天,语文老师批评了我。当时要写作文,我似乎没听清楚,写错了。 老师用满是粉笔的手用力点着我的脑袋说:“你这脑子刚才干什么去了,给狗吃了吗,现在还挂着脑袋干吗!” 我当时就受不了了。听错了就骂我听错了好了,为什么这个老师非要骂我脑袋给狗吃了呢,而且,真的戳得好疼啊!我头发上印了许多粉笔的印迹,我强忍着,走回自己的课桌,才偷偷哭起来。秦老师不批评人,就算生气,也不会打比方骂人。或许因为自己之前太顺利,所以太娇气,被这么一骂,从此厌倦了语文课。 转学没两天,数学老师也批评了我。数学老师是班主任,南方人,说话我听不太懂,而且我转学之前还没有学到珠算,他们已经学完了。所以转学之后立马到来的数学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我记得好像是29名,或者39名?数学老师骂我:“学习不行就说不行,还说什么之前学习好,还是三好学生,狗屁三好学生!” 那是转学的时候父亲对老师说的,希望能给他们留下好印象。但是,第一次考试结束,我因为这些话被骂得很惨,所有同学似乎都在看我,仿佛在说,这个农村来的小骗子! 可是,我之前的确是三好学生啊!我考第一的啊! 不久后的家长会,班主任对父亲说:“你做好准备,虽然她之前可能学习不错,但你们村子里的教学水平实在太差了!三好学生这种事情,她在这儿就没什么希望了。” 父亲非常沮丧,很多年后才敢告诉我这些话。 我那时不知道,否则可能连学数学的动力也没了。三年级的题目并不难,我因为讨厌她骂我“狗屁三好学生”,发狠补了一下数学,很快提了上去。再次考完试,我的成绩排名还不错。数学老师又说:“不愧是三好学生啊!一下子就赶上来了!” 我当时心底非常不屑,做人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好歹也对之前的话负一下责好不好?这么快就转变立场,打起仗来应该很容易投降吧。 因此,我不喜欢这个新学校。虽然这个学校的好多玩意儿我都没见过,孩子们花花绿绿的衣服闪亮了我的眼睛,但我在心底郑重地宣布:我,非常不喜欢这里!那时我在大家眼里是小村姑一个,不懂打扮,穿衣土气,第一次做眼保健操就被检查出来指甲不够干净,差点儿给班级扣分,而且当时我水土不服急火攻心嘴角长泡,因此也没什么同学乐意与我玩。同学、老师都不待见我,我也不爱学习,个子矮矮的却被分在最后一排,连性格都变得沉默起来。三好学生这样的字眼从此彻底与我绝缘了。我只想做个被忽略的人,只要不被老师随时拎起来就行。因此成绩始终不上不下的,徘徊在二三十名。 我以为自己大好的灿烂人生从此就这么黯淡无光了,没想到还有峰回路转的一天。 转学前,秦老师曾经叮嘱我,去了新学校要经常给她写信,对她说说近况。我还算听话,写了不少信给秦老师。后来听同学说秦老师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我写的信。我有一点儿不高兴,干吗读给他们听。 每次回老家,我有空就会回母校转转。有一次回去,赶上秦老师在上音乐课。她看见我后一下子就把我拉到教室里,让我教大家唱歌,还坚持要我指挥。我之前哪里有这种待遇,虽然学了不少歌,但在音乐上小自卑的我瞬间成了指挥和教导,一下子傻了,一首歌也想不起来,最后十分不开眼地唱了一首校歌。这真是一个傻到可以去跳河的举动,我的老同学们居然还认认真真地跟着我唱。秦老师听出是校歌,也没有因我的犯二举动生气,只是让我把学校名称换了一下接着唱。 终于下课了。秦老师把我拉到教室外的长凳上,微风里,她一一详细过问我的情况。前面说的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后来问:“在新学校成绩怎么样,肯定很棒吧!我就知道你到哪里都差不了,是不是前三名?” 秦老师问得那么自信,仿佛根本没想到还有“不是”这一说。我也傻了眼,觉得辜负了她的厚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又笑着猜:“前五名?”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愣了一下,依然笑着说:“前十名?” 天啊,还是给个墙让我撞过去吧。我怎么可以再摇头呢?于是,我很卑鄙地点了点头。 真是卑鄙极了。九岁的自己心里难过得要死,我撒谎了。但是秦老师似乎还不是太满意,很认真地帮我分析:“可能是刚转学还不太适应,所以才只考了前十名。以你的能力,在哪里都可以到前五名的。回去继续加油!” 我点了点头。那一天,我非常狼狈地离开了学校,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对秦老师撒的谎。 其实,我是非常受宠若惊的。以前被宠爱时没有比较,不知道珍惜。后来被骂习惯了,一旦夸起来,没有兴奋,只是火辣辣的,觉得好对不起秦老师。 大概小孩子是非常容易分清谁是真正对你好的。这么好的秦老师,我不想骗她。撒了一个谎,回城后一周心里不踏实,不开心,气自己。想来想去,觉得只有把谎话给落实了,良心才过得去。因此,回城不久后我暗下决心:向前十名迈进! 于是就猛学了一阵。具体怎么学的也忘了,只记得期末考试,我很骄傲地考了第六名!第六名哎!这之前,咱可是20名都进不去的“差同学”! 此举震惊了全班师生,老师和同学都傻眼了。我很开心。也不该说是开心,是终于有点儿安心。秦老师,我之前对你,就不算撒谎了吧! 那之后,也没什么特别的,成绩上去了,居然也没有再下来。因为我很担心,担心万一下次没考好,又要被骂狗屁三好学生。我实在不爱听,而且我也担心他们怀疑我是抄的,更担心会对秦老师再次良心不安。 所以,那之后一直因为害怕落后而认真学习,成绩居然渐渐稳定了,徘徊在三四五六名。小学毕业的时候,又领到了一个“三好学生”的证书。 遗憾的是,后来我回家乡的次数越来越少,学校也拆了,移了。秦老师后来退休了。我再也不知道往哪里寄信了。 她不会看到这个故事。 可是小时候我欠着她的感情,终于在长大后补了回来。很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她在水龙头前帮我洗鼻血的样子、她来我家看我的样子、她在学校门口抱我的样子、她在长凳上问我第几名的样子。 年少的记忆并不多,秦老师是最留恋的一章。 天地原来可以如此宽广,爱原来可以如此豁达 1 有位老朋友出车祸,整个车头都撞坏了,好在人还平安,除了受到点儿惊吓。他回家一进门就向老母亲说起了这个意外。 “孩子,你真走运。”80多岁的老母亲说,“幸亏你开的是那辆旧车,要是新买的奔驰,那损失可就大了。” “妈妈,您说错了,”我这老朋友大叫,“我今天就是开那辆新车出去的。” “那你也真走运,”他老母亲又一笑,“要是你开旧车出去,只怕早没命了。” “咦?您怎么左也对,右也对呢?”我这老朋友疑惑地问。 “当然左也对,右也对。只要我儿子保住一条命,就什么都对。” 2 有个老同学,不久前刚捐了一大笔钱给慈善团体,最近却诸事不顺。 “你会不会后悔捐了那么多?”有人问他。 “为什么后悔?”他有些不悦地一瞪眼,“你知道我女儿出生时是脐带绕颈吗?连医生看了都吓一跳,幸亏没在产道里耽搁,要不然就出毛病了。所以每当我看见脑麻痹的孩子都好同情,同时又对女儿的健康好庆幸。” 他又说:“你知道我有一次在上海差点儿死掉吗?那天,我已经打算要过马路了,抬头看见有家药店,当时正在犯‘香港脚’,于是进去问有没有治脚气的药,才开口,就听见外面一声巨响,对面工地好几层楼的鹰架全垮掉了,算算时间,如果我不进药店,就正好被砸在下面。” 他看看四周,很郑重地说:“我们不能因为行善就等着善报,而要想我们已经得到太多上天的关怀,更应该把上天赐予的爱与别人分享。” 3 有一天,在电梯里遇见楼下的邻居。 “真对不起,”我说,“我家餐厅是石头地面,椅子又重,我们用餐时移动椅子常会吵到你。” “哪儿的话,没有啊,”邻居一笑,“你比以前那家好很多了,而且我也会吵到我楼下的邻居;和你比起来,只怕我的动作更重,听你这么说,我自己还要检讨呢。” 4 一次,我到朋友家做客。 “家有二老,如有二宝。”朋友指着同住的岳父母说。 “他说得好听,哪里是二宝?”老太太一笑,“是‘二包’,两个大包袱。” “不,当然是二宝,”朋友说,“我有一个梦想,是将来跟女儿女婿一块儿住,让他们把我也当宝,既然我这么盼望,就应该先把岳父母当宝。” 他13岁的女儿突然大叫:“我将来不要结婚!” “那就更是了,我越不能成为你的宝,就越要把你妈妈的父母当成宝。” 5 刘侠过世了,报上刊登了她的最后一篇作品:《如鹰展翅》。 在文章里,刘侠说她20年前拟了一个“对子”——“天地无限广,岁月不愁长”,请名书法家题写,挂在客厅。 有一天,刘侠的弟弟打趣道:“姐,你连路都走不动,翻身都得人家帮忙,怎么还说天地无限广?” 刘侠一笑:“你看到的只是我外在的形体,却没看到我的内心。没错,虽然我这一生被拘禁在斗室里和一榻之上,然而我的心如鹰展翅,在广袤的天地间翱翔,自由自在。” 她甚至在文章中表达对“渐冻人”陈宏的关怀和对《潜水钟与蝴蝶》作者尚?多明尼克?鲍比的佩服,自觉与那些躯体完全不能移动的人相比,她还算是幸运的。 6 一天,和女儿看捷克影片《深蓝世界》,这部电影是描写“二战”期间,一批捷克飞行员在德国入侵之后,加入英军,投身战场的故事。当战争结束时,历经百战的男主角回到故乡,直奔未婚妻的家。寄养在未婚妻那儿的爱犬看到男主角,叫着跑出与其相见,在狗的吠叫声中,正在晾衣服的未婚妻也看到了他。 此时的未婚妻已为人妇,见到他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掩面哭了,说听说他早就死在了战场。听到这话,男主角立刻全明白了,安慰了她几句,提着箱子转身离开,在院门口,有个小女孩儿坐在篱笆旁。 当男主角的爱犬跟着离开的时候,小女孩儿喊:“芭查是我的狗!” 男主角愣住了,对那小女孩儿说:“真的?”看着那小女孩儿天真无邪的眼神,男主角对爱犬说:“芭查,留下。” 电影结束了,坐在一旁的女儿问:“他为什么不把狗带走?他已经没了未婚妻,狗是他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他自己失去了,他不想那小女孩儿也和他一样。”我拍拍女儿,“而且,他能活着回到故乡,已经是上天保佑,谢天的时候就不应该再怨人。” 女儿一脸懵懂的样子。 我笑笑:“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天地原来可以如此宽广,爱原来可以如此豁达。” 亲爱的宝贝儿,我只是离开你一年零六个月 我的妻子爱珍是在冬天去世的,她患有白血病,只在医院里挨过了短短的三个星期。 我带她回家过了最后一个元旦,她收拾屋子,整理衣物,指给我看放证券和身份证的地方,还带走了自己所有的照片。后来,她把手袋拿在手里,要和女儿分手了,一岁半的雯雯吃惊地抬起头望着母亲问:“妈妈,你要到哪儿去?” “我的心肝,我的宝贝儿,”爱珍跪在地上,把女儿搂住,“再跟妈妈亲亲,妈妈要出国了。” 她们母女俩脸贴着脸,爱珍的脸颊上流下两行泪水。 一坐进出租车,妻子便号啕大哭起来,身子在车座上匍匐、滑动。我一面吩咐司机开车,一面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嘴里喊着她的名字,等她从绝望中清醒过来。但我心里明白,没有任何女人能够做得比她坚强。 妻子辞别人世二十多天后,从“海外”寄来了她的第一封家书,信封上贴着邮票,不加邮戳,只有背面注明日期。我按照这个日期把信拆开,念给我们的雯雯听: “心爱的宝贝儿,我的小雯雯,你想妈妈了吗?妈妈也想雯雯,每天都想。妈妈是在国外给雯雯写信,还要过好长时间才能回家。我不在的时候,雯雯听爸爸的话了吗?听阿姨的话了吗?” 最后一句是:“妈妈抱雯雯。” 这些信整整齐齐地包在一方香水手帕里,共有十七封,每隔几个星期就可以“收到”其中的一封。信里爱珍交代我们按季节换衣服,交代换煤气的地点,以及如何根据孩子的发育补充营养等。读着它们,我的眼眶总是一阵阵地发潮。 当孩子想妈妈想得厉害时,爱珍的温柔话语往往能使雯雯安安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逐渐地,我和孩子一样产生了幻觉,觉得妻子真是远在日本,并且习惯了等候她的来信。 第九封信,爱珍劝我考虑为雯雯找一个新妈妈,一个能够代替她的人。“你再结一次婚,我也还是你的妻子。”她写道。 一年之后,有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雅丽。她离过婚,气质和相貌上都与爱珍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她从未生育,而且对孩子毫无经验。我喜欢她的天真和活泼,唯有这种性格才能冲淡一直笼罩在我心头的阴影。我和她谈了雯雯的情况,还有她母亲的遗愿。 “我想试试看,”雅丽轻松地回答,“你领我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喜欢我。” 我却深怀疑虑,斟酌再三。 四月底,我给雯雯念了她妈妈写来的最后一封信,拿出这封信的时间距离上一封信相隔六个月之久。 “亲爱的小乖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妈妈的学习已经结束了,就要回国了,我又可以见到你爸爸和我的宝贝儿了!你高兴吗?这么长时间了,雯雯都快让妈妈认不出来了吧?……” 我注意着雯雯的表情,使我忐忑不安的是,她仍然在一心一意地为玩具狗熊洗澡,仿佛什么也没有听到。 我欲言又止。忽然想起雯雯已经快三岁了,她渐渐地懂事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我陪着雅丽来到家里。 “雯雯,”此刻我能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还不快看看是不是妈妈回来了?” 雯雯呆呆地盯着雅丽,尚在犹豫。谢天谢地,雅丽放下皮箱,迅速走到床边,抱住了雯雯:“雯雯,不认识妈妈了?” 雯雯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由惊愕转向恐惧。我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幕,接着,发生了一件我们没有预料到的事。孩子丢下画报,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满面通红,她用小手拼命捶打着雅丽的肩膀,终于喊出声来:“你为什么那么久才回来呀?” 雅丽把她抱在怀里,孩子的胳膊紧紧揽住她的脖子,全身几乎痉挛。雅丽看了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宝贝儿……”她亲着孩子的脸颊说,“妈妈再也不走了。” 这一切,都是孩子的母亲一年半前挣扎在病床上为我们安排的。 不要吝啬“我爱你” 我为成人大学上课时,曾经给全班布置过一个家庭作业,内容是:“在下周以前去找你爱的人,告诉他们你爱他(她)。那些人必须是你从没对他(她)说过这句话的人。” 这个作业听起来并不难,但是你得明白,这群人中大部分超过35岁,他们从不轻易表露情感。他们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既不会在别人面前落泪,也不会表露情感,他们认为成熟的人就应该那样,所以对某些人而言,这真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家庭作业。 下一堂课开始前,我问是否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作业”。有个男人举起了手,他看来深受感动,而且有些紧张害怕。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老师,上星期你给我们布置这个家庭作业时,我非常生气。我并不感觉我要对什么人说这些话。还有,你是什么人,竟敢让我去做这种私人的事?但是当我开车回家时,我的意识开始对我说话——它告诉我,我确实知道我必须向谁说‘我爱你’。自打五年前父亲与我交恶,这事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我们避免遇见对方,除非在圣诞节或家庭聚会非见面不可。 “即使见面,我们也几乎不交谈。所以,上周二我回家时,我跟自己说,我要告诉父亲我爱他。说来也怪,做出这个决定后,压在我胸口的重量似乎就减轻了。我一回到家,就冲进卧室告诉太太我要做的事。她已经睡着了,但我还是叫醒了她。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她时,她紧紧抱着我。自从我们结婚,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哭。 “我们聊天、喝咖啡到半夜,感觉真棒!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精神奕奕地起床了。我太兴奋了,几乎整夜未眠,很早就赶到办公室,两小时内做的事比从前一天做得还要多。上午九点,我打电话给父亲。他接电话时,我只是说:‘爸,今天我可以过去吗?有些事我想告诉你。’父亲用暴躁的声音回答:‘又是什么事?’我向他保证不会花很长时间,他终于同意了。 “下午五点半,我到了父母家,按门铃,祈祷父亲会出来开门。我怕是母亲来开门,而我会因此怯懦,干脆告诉她代替算了。幸运的是,父亲来开了门。我没有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一踏进门就说:‘爸,我只是来告诉你,我爱你。’父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他的脸变得柔和了,皱纹消失了。他开始哭了,伸手拥抱我说:‘我也爱你,儿子!而我竟没能对你这么说!这一刻如此珍贵,我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父亲和我又拥抱了一会儿,长久以来,我很少感觉这么好过。但这不是我发言的重点。两天后,从没告诉我他有心脏病的父亲忽然发病,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一生。我并不知道他会如此,所以我要告诉全班同学的是,你知道必须做的,就不要迟疑。如果我迟疑着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就没有机会了!把时间拿来做你该做的,现在就做!” 母亲的礼物 父亲母亲都是20世纪50年代生人,母亲18周岁那年,和16岁的父亲订了婚。订婚之前两人互不认识,还在读书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到媒人处远远地望了母亲一眼,母亲也看到了父亲,彼此算是见过面了。然后父亲飞快地骑车离开,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 父亲18岁,城里的事业单位来招临时工,把唯一符合条件的他招了去。未曾和父亲说过一句话的母亲,于是一直等,等到六年之后结婚,等到有了我哥,又有了我。这么多年里,父亲都是每个月末骑上四五十公里,回家和我们团聚。 七八十年代,父亲当时的月工资是30元钱。因为回家少,每次都会为我准备礼物。母亲则恰恰相反,她没什么钱,每天种地、做饭、看孩子,早已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心思想礼物这种东西。所以,父亲的到来就显得格外令人期待。周末,我时常搬着小板凳,到村东口父亲来的方向去等他。到家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地去翻父亲的黑色手提包,搜一下这次又带回了什么宝贝。 有时候是本小人书,有时候是一把糖,有时候是简单的玩具。我还记得,父亲送我的第一本图画书是《三个好朋友》。 可惜,母亲不识字。我认字之后,开始为母亲讲书上的故事。母亲说,那是她最高兴的时候。从地里忙一天回到家,抱起我,听着我嘟嘟囔囔,再累都不觉得了。 母亲最不喜欢傍晚,家家户户的人都从地里回来,点灯吃饭,这种最简单的温馨,母亲羡慕了十几年。因为每到晚饭,她总是一个人,一手抱着我,一手托着菜盘,一趟趟地搬。等吃过了,又一趟趟地把饭碗端回厨房,单手刷碗。那么简单的事情,对于她却做得比别人都难。很长时间里,母亲做什么都要抱着我,把我放下,我就大哭,而且,我当时小,她怕地上的蝎子伤到我。 我想,很多年后,母亲还是会觉得委屈吧。因为她常常提起来,有一次自己想上厕所,急得不行,却放不下我。她抱着我团团转,终于在大门口看见邻居经过,才忙让对方帮忙接过我,自己跑去厕所。 母亲说,上个厕所都难。 哥哥也委屈。因为他读小学时,每逢下雨,别的同学都有家长来接。只有他,飞快地冲到雨里,飞快地跑回家,每次都被淋成一个落汤鸡。 母亲从来不接他,也接不了他,因为我还在母亲怀里哭闹。 父亲也委屈。家里还种着地,母亲照看不过来,地总是种得比别人家差。赶上农忙,父亲就请假回家帮着种,有一次晚上9点多,父亲才回到村庄,可是家里没有工具,于是跑去向邻居家借。邻居家有只大狗,上去就把父亲咬了,血呼啦啦地流。 父亲的裤腿直流血,却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因为请不到单位的假,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回来干活。当天晚上,父亲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跑去地里把活干完,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鞋子、裤子里满是血,可实在太困了,就随它去流。第二天还要早起骑着自行车赶去上班,他只想赶紧睡一觉。 可即使如此,父亲还是因为请假次数过多,差点儿被单位开除。 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家里种的地总是村子里最少的,收成也向来不好。有一次,母亲骑自行车背着农药去地里,但药太沉,路又崎岖,母亲不小心摔下来,膝盖破了,两个药桶也破了。还有一年,母亲只种了大半亩花生,但刚到收获的时候,就在一夜间被人偷光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多年,直到我读小学时,我、哥哥和母亲,终于搬到了城里,和父亲团圆。搬家的时候,母亲还以为只是去城里住一段,还会回农村,然而却再也没有回去。 而我也有委屈。 那时候我已经见了“世面”,发现了城里的种种不同,看到班上同学穿得花花绿绿的,连玩具都很新奇,说是爸爸妈妈从哪里哪里给买的。 可是,母亲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件礼物。 因为母亲没有钱。母亲根本不拿钱,钱都交给父亲。父亲有时候给她一点儿零花的钱,她也不花。我一点儿也不怪母亲,只是觉得,如果母亲能送我一件礼物,什么都行,我一定会好好留着。我很想珍惜它。 也许有时候,就是会想什么来什么吧。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一件小小的礼物。 但是很有些遗憾,记不清为什么,我上午跑出去叫人把头发剪了,从一个打小爱扎马尾的姑娘变成了锅盖头。中午,母亲就兴冲冲地回家,手里拿着根彩色的头绳,说是路上看见觉得好看,买给我戴的。可是她看见我就傻眼了。我看见头绳也傻眼了。 那根头绳,我从来没有用过,但是我从母亲手里接过来,还是夸了好看,说过两年还可以用,从此一直收了起来。 母亲只是愣了愣,很快恢复了表情。大概失望与失落经历得太多,母亲的表情总是淡淡的。 但其实那天我难过了好久。我没有告诉她,终于得到了一件母亲的礼物,却变成了无用之物。我很委屈,也很后悔,干吗发神经跑去剪掉了头发! 好在,没有多久。母亲又送了我一件真正的礼物。 那天是周末,和母亲一起逛街。就是那种像菜市场一样的大棚,里面有些卖杂货的。我路过一家卖小玩意儿的,忍不住停下,看见一把木梳很顺眼,于是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看完又放下,跟着母亲和邻居阿姨往前走。我知道,母亲没有钱,也不会买东西给我,所以连要求买点儿什么的想法都从来没产生过。 小时候的我,哪怕馋死了雪糕,也从来没开口要过一次。 可是母亲回头望着赶来的我,忽然顿了顿,拉着我回去,拿起我刚才看的那把木梳,问店主多少钱。老板说:“一元钱。”母亲摸着梳子说:“还挺好的呢,给你买下来吧。” 我一愣,那把梳子就成我的了。 从此,它成了我的宝贝。 我不舍得经常用。只是在心里想,马上就读中学了,就是大人了,或许,这是母亲送的唯一一件礼物了吧。我得一直留着。 于是就一直留着它,上了初中,上了高中,它一直放在我的宝贝盒里,高兴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可是,有一次拿出来看时,我不小心把梳子摔到地下,摔成了两半。 真的形容不出自己当时的心情,我一下子就哭了。 我捡起地上的梳子,心想,这是母亲送我的唯一的宝贝啊,怎么就摔成两半了?!拿着梳子发了半天呆,我还是心有不甘。最终把透明胶翻出来,把两半梳子重新粘在了一起,很傻,但是,终于又是一把梳子了,我把它重新放回盒子,它依然是我的宝贝。 后来,我读大学,毕业,工作。 那把梳子,仍然是我的宝贝,并且,真的成了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 前年的时候,我收拾东西,母亲看到了那把用透明胶粘着的梳子,哈哈大笑,说:“你哪里淘来这么个破梳子,都成两半了还用透明胶粘着,这怎么用,快扔了吧,笑死人了!” 我也跟着笑,但是才不会扔呢!母亲啊,你忘了它,我可舍不得忘。 上个月,哥哥终于开车载着父母来北京看我。因为母亲总是担心我来北京是不是很辛苦、租了什么样的房子、小区里安不安全、吃饭方不方便。 母亲60多岁了。她说,自己在家没事,就会想起我,觉得必须来看看,否则觉都睡不踏实。 母亲来了北京,进到我租的房子里后就长舒了口气,说:“原来你的房顶这么高啊!”我一愣,她接着兴奋道,“我听邻居老田说,北漂挤的房子可小啦,伸手就能够到房顶!”母亲一下子情绪好起来,说,“这我们就满足了,放心了,你过得好就行。” 母亲跟我去逛故宫,出门前要梳头,嫌弃自己头发乱。我把牛角梳拿给她,她说:“哎呀,你这个梳子咋这么高级,真舒服!” 我一愣,赶紧说:“这是牛角梳,对头发最好了,你拿回家用吧。” 母亲不肯要,说:“这么好的梳子你自己留着吧,我用你哥哥从宾馆捎回来的塑料梳子就行了,也梳不了几次。” 我哈哈大笑,说:“宾馆免费送的那种梳子怎么行,这个给你了,我还有呢!” 说完,我又拿出一把牛角梳给她看。她也一愣,笑着说:“就一个脑袋买那么多梳子干吗!” 我没说什么。因为不好告诉她,自从小学五年级那年,她买了一把梳子送给我,从此我就对梳子有了特殊的感情,甚至,有点儿梳子控。送别人礼物,有时候也是送梳子,木梳、牛角梳、造型奇特的梳子。甚至有一次送男朋友礼物,也送了把梳子,他摸着板儿寸委屈地对我说:“你这个礼物——很实用,哈哈……” 我相信,每个人对一件事物的钟爱,背后或许都有一个故事。而我的故事,和当年一把一元钱的梳子有关。 那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老妈的第一个圣诞节 老妈生我时在她那个年代属于晚婚晚育,所以我不到30的时候,她已经快60了。我们老家在乡下,靠种地为生,她近60年的人生,都是在农村度过的。老妈跟所有农民一样,节俭,纯朴,不管生活富裕还是穷困,都习惯按照最节约的方式过日子。 到了今年年初,因为老妈身体不太好,我把她接到了上海跟我一起生活,这种巨大的反差对于她来说是极不适应的。首先是不认路,我工作的城市对于老妈的确是个“大上海”,看着二十几层的高楼眼都要晕了。来了将近一年,老妈还是只敢在方圆500米以内活动,平常不敢独自坐公交车,更不会坐地铁,从来不肯一个人出远门。即使偶尔我带着她出门,老妈也必定紧紧握着我的手,片刻都不肯松开,生怕把自己给弄丢了。 当然,如果乘坐这些交通工具都不用给钱的话,也许她也会多认识一些地方。 就是这样一个老太太,当疯传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的时候,倒是淡定得很。看大家都去买蜡烛,她问我要不要买,我说不买了,如果到时候大家都得死,还买了干吗,也没什么机会点。老家的亲戚那天也打电话来问,说家里乱成一片,好多大人都去接小孩回家了,你妈害怕吗?原本我也确实以为她会心慌意乱,跟平常一样啰唆,哪知道反而没有。问她为什么,她说反正我现在跟你在一起,也没有别的牵挂,没什么好怕的。 对,在她眼中,我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所以,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末日的传说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她从菜场回来问我,什么是圣诞节?我说怎么了?她说菜场卖菜的人说要过圣诞节了,所以菜要涨价,什么是圣诞节? 在我们老家,年轻人可能知道圣诞节,但是像老妈这个年纪的,谁知道圣诞节是个什么玩意儿?况且,农村没有哪户人家会挂个圣诞树什么的。不像城市,那些商家生怕错过一个宰人的机会,到处是温馨美好的圣诞氛围。 我告诉她,圣诞节差不多就是外国人的春节。她恍然大悟的样子。 转眼就到了平安夜那天,我想不如带老妈出去转转吧,让她也亲自感受一下圣诞节的氛围,于是拖着她上街了。大街上果然一片节日气象,到处闪烁着大红大绿。我指着那些街景告诉她什么是圣诞树,圣诞树是干什么用的,什么是圣诞老人——圣诞老人有麋鹿拉的车,车上装满礼物,晚上会从烟囱爬进屋子里,将礼物放在小朋友床边的长筒袜里。 老妈听着,突然天真地问:“是真的吗?” 我只好说:“传说嘛。” 她又问:“那你怎么知道的呢,是从网上看来的吗?” 我说:“这是常识啊,人人都知道的。” 她又说:“那我怎么不知道这样的常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对啊,这是她近60年来过的第一个圣诞节,在她之前的世界里,不知道什么是圣诞节。虽然这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洋节,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我们多少都有感知。而对于老妈来说,才是真正隔绝在她的世界之外的。 我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她来上海的这一年,经历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吃自助餐,第一次喝咖啡,第一次吃韩国料理,第一次知道生鱼片和芥末,第一次看到寿司,第一次看到巧克力塔,第一次吃比萨,第一次见到自动售货机,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见到圣诞老人,第一次看到LED显示屏日夜不停地播放广告,第一次看到地下通道的广告灯箱可以自动轮换画面…… 很多很多的第一次,在我们看来,或许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物,每天都视而不见地路过,可在老妈眼里,都是神奇的存在,是她几十年的生命里从不曾感知过的另一种人生。老妈从农村来到城市,听我给她讲这些那些,好奇得像个孩子,又笨拙又胆怯,又想尝试又害怕花钱,一面对这些未知充满好奇,一面又对这些未知本能地充满恐惧。这是她从未企及的世界,她从未想过不一样的地方会有那么多不同。 老妈近60年来的第一个圣诞节,虽然来得晚了些,但总算是有了。我想,大概有很多很多跟我一样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跟老妈一样的母亲吧。她们在把自己所有的光阴都奉献给了子女、丈夫、家庭、庄稼的同时,却错过了这世间太多太多的精彩。 也许,只有我们能够带她们去认识这些。但问题是我们常常没空,即使有时间,也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不能够体会一个偌大的地下车库,都能给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带来巨大的诧异和惊喜。 老妈像个孩子一样感受着这些不同,小心翼翼地了解、接受这个新奇的世界。老妈的上一辈人还不曾经历今天的巨大变化,会在老妈年轻的时候教育她:“我走的路比你过的桥都多。”然而今天终究不再是老妈的年代,我曾在街头听到过一位00后的小朋友对老人说:“奶奶,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啊!” 我的老妈也有很多很多不懂,可是我想,如果她愿意,我至少还可以让她知道得再多一点点。 如果你的母亲也跟我老妈一样,不知道什么是圣诞节,从来没看过一场3D电影,未曾尝试过各种料理,甚至从来没有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如果有空,不妨带她出门去转一转吧,再给她讲一讲那些美好的传说和古老的故事。不为别的,只因为在我们这个年纪,她们可以跟我们一起活蹦乱跳度过的节日已经越来越少了。 第五章 如果我们没错过 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你像我见过的那个男孩 1。 2007年夏,石家庄,我抛下新买的自行车和抓狂的邯郸老板,揣着五百元钱,提着一张军被、几件衣服走向火车站,我忘乎所以,仿佛远方有我的爱人。 公交车车窗外的五环,阳光刺眼,天空荒凉,地面肮脏,新开张的商场挂满彩旗,一派农贸市场的喧哗。我在陌生和不安中,下车,进村。昌平的中滩村,歪曲的小街,拥挤的小店,水果、零食摆在外面。这村子是外来小生意者的天堂,住满打工或准备打工的学生、工人、农民。村子里房屋密集,最高的不过四层,多为临时加高,北京人管这个叫“吃瓦片儿”。村子深处有一户人家,院子也盖成屋舍,通道只够两人并行,主房是个筒子楼,有深邃的通道,通道两侧分布着数不清的房门。三楼是顶层,只有一排屋子,出屋门便是宽阔的天台,天台上拉满绳索,挂满被单衣物,五颜六色,迎风摆动。先期到京的几个大学同学就住这里,克和雷一处,辉子和女友一处,辉子屋的外间住着他小姨子小喜和男友,外间全部家具就是一张小床,再无其他。 起初,天台帮的情况是这样的:克在上班,大学老师介绍的排版工作,月薪两千余;雷在择业,意向是3D设计;我在择业,意图放弃设计专业,改学活动策划;辉子在择业,意向是影视后期制作;辉子女友做小文员,月收入千余;小喜在一家小的图文中心做设计,月薪千余;小喜男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只亮了个相就滚蛋了。 我下榻克和雷的住处,三个大小伙子睡一张床。克个头比较大,实在受不了,向房东借来一块门板和几十块砖头,自己在大床旁搭建了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小床。我们三人分摊每月六百元的房租费用,外间有煤气罐,村里有菜市场,我开始掌勺,天台帮生活质量瞬间提高,我掂锅性感专业,获得“炒王”称号。 天台帮很温暖,晚上各自摆好桌子,在天台上吃饭、聊天、开玩笑,有时还能欣赏一轮满月。吃完饭,站在天台边缘四望,周围尽是高低不等的小房子和明明灭灭的灯火,近处的巷子,远处的大街,从未间断过的嘈杂,一个偌大的布满生灵和廉价食物的贫民窟,也许十六世纪的巴黎就是这个样子。 每天上午,我和雷去辉子家上网投简历,因为只有他的电脑能上网。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没资格挑选用人单位,几乎有招必投。隔天,招人单位电话打来,不管什么地方,都过去,坐公交车去。那是2007年,北京还没有地铁十号线和四号线,五号线也是刚刚开通,地铁站甚至还有打眼票。两个月内,我和雷踏遍京城每一处车站,烈日、乌云、像卷着冰棍袋子的风,生生把人折磨得现实了,清华科技园内,“炒王”仰望苍穹,深感蝴蝶飞不过沧海,燕雀殒毙于浩谷。 两家设计公司要我,试用了半天,我就冒着冷汗跑出来,满脑子都是数月前在石家庄设计公司昏天黑地地加班改稿的情景。四个月后,京城进入冬天,我去海淀区上班,学做项目,基本月薪一千五。执着于3D设计的雷,万念俱灰,回了邢台老家。 我下班早,路过菜市场买菜,然后做饭,吃,剩半锅给克。半夜去一楼上公厕,隐约听到楼道里此起彼伏的叫床声,满满都是市井的诱惑。 2。 第一家公司是给几个IT巨头做公关活动的小单位,只有我一个男生。与我同时入职的是大兰,坐我边上,大兰小我两岁,江苏人,美女,高个子,爱吃,吃不胖,说话嗲,真嗲,跟兰妈妈打电话也是这味,勤奋,好学,爱笑,傻萌。 几乎每一个女人窝都盛产八卦,只要周围没人,一个女生就会说另一个女生的坏话,比如哪个妞被包养过,哪个妞爱过傻×,哪个妞说反正也不是处女了,干脆婚前多玩几个男人。久而久之,你会觉得这家公司只有大兰一个好人,还是傻萌傻萌的。大兰住着公司附近合租房里的上铺床位,热情开朗,相信爱情。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来京出差,丑,黑,胖,高,大兰笑嘻嘻地在网上订房间,下班后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第二天回来噘着嘴,说男友脖子上有唇印,问他,他说被别人拉去按摩了。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没分,几天后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元旦长假,大兰赶去大连会男友,回来上班时噘着嘴,说男友屋里有女人住过的痕迹,而且她在他QQ空间带“老公”字眼的留言被故意删除。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还是没分,几天后又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夏天再次来临,我开始厌倦这里,小公司已没什么可学,我渴望去大公司历练,我丢下正在进行的项目,打电话裸辞工作,女经理气炸了,在公司当众骂我。 家人得知我失业,急了,他们当初就反对我进京,现在更有了理由。表姐的公公是北京人,介绍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给我,我赴约,接待者是个大肚子男人,他趾高气扬地说:“你是××介绍来的吧?下周来上班吧,每月薪水两千三,如果做得好,我会给红包。”我出门就把这家公司忘了。此举招致大祸,家人与我彻底决裂,两月不接我电话,我当时兜里只剩几百元钱,交完房租就得借钱吃饭。祸不单行,和我合住的克开始有所变化,记不清何时开始,他看我的眼神开始有点儿烦,只要我开口说话,他便冷嘲热讽,我不明所以,约他谈,他说想一个人住。这话一出,我的心就碎了,他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之一,现在捅我一刀,我说我找到新工作后立刻搬走。 因为缺钱,我把积攒多年的摇滚DVD变卖了。我挣扎了一夜,还是卖了。网上登出消息,接到电话,见面,对方是个开名车的富二代,我受邀坐进他的名车,接过一支名牌香烟,听着他说:“其实你这些盘我大部分都有,就是缺那张九寸钉的演唱会,这玩意儿现在不好找了。”地铁站,我目送名车远去,开始恨自己喜欢了十年的音乐,觉得它不过是富人的玩物、穷人的辛酸。 那是我来京后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众叛亲离,身无分文,几乎一阵风就能把我掀翻在路边。那段时间也成就了两个人,一个是来京借给我一千元的高老师,高老师这份恩情比天大;一个是用浓重的湖南口音跟我电话聊天的黄小夜,时隔三年,我再次爱上一个姑娘。 很快,新工作落实,我离开了中滩村,扬言五年之内不见克。 3。 灯市口的好滋大厦,整栋楼都在办公,密密麻麻地爬满了青壮男女。六楼东面是我的新东家,新东家西面是一家保险公司,内有数不清的办公桌和更数不清的座机电话。保险公司的孩子们大多是烟民,无论男女,定时去楼道吞云吐雾,且每两个月换一批新面孔,一问,原来的人离职了,去了哪儿,不知道。被问者苦涩地说:“保险公司不都这样吗?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说不定下个月我也消失了。离开保险公司是好事,至少证明人家进步了。” 新东家招兵买马,很快也人满为患,我把正在找工作的大兰拉过来“落草”,她在我跑掉不久也离开了那家公关公司。当然大兰不是电话裸辞,是人道、和谐地离开,离开时也没忘和外地男友正式“古德拜”。 我的老板是个白面、微胖的宝岛奸商,他将活动项目交给我和一名广西女生打理,于是有幸去异国他乡公费爽了一周。我在马来西亚云顶给大兰买了个布袋子。大兰没良心,拿着我的布袋子,转眼就在网上找了个其貌不扬的新男友。回国的飞机上,我们在睡梦中惊醒,机身剧烈颤动,播报员提示大家镇静,说飞机遇上强气流。我吓蒙了,双腿肌肉紧绷,算算时间应该在海上,如果是陆地能迫降,海上就是抱团死。凌晨四点钟出了机场,到处是参加奥运的各国代表团,我坐大巴回城,天亮时,北京站下起小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仿佛做了场梦。 奸商拖欠比赛奖金,很多东北赛区家长来算后账,奸商跑到珠海小三家躲起来。两月工资忘发,公司谣言四起,年轻人不干了,要搬走办公室的电脑和仪器,奸商听到消息后,急忙让北京的朋友给大家发薪水,大家一哄而散。一个电话打来,是著名酒企“粮王”的运营商,我不喝白酒,但机会难得,于是在冬日加盟,然后一做就是三年。 后来,灯市口的同事兼好友张大琳告诉我,奸商被抓了,他在南方继续做少儿艺术赛事活动,蛊惑大陆学生去台北参赛,学生家长至台北后抱怨住宿条件,怀疑自己受骗,当即报警。张大琳传来图片,奸商双手用上衣裹着,跟着警察向电梯走去。他因伪造文书罪被判了缓刑,后改了个名字打算东山再起。 尽管遇人不淑,可那段日子却是我来京后最美好的日子。我住在传媒大学南郊村落,生活空前解放。住了六个月,变成一百二十五斤瘦男,精神无比。夏天雨大,下班时地下桥水过腰身,我就顶着包游回来。上班走到地铁站需要半个钟头,还要经历恐怖的挤地铁运动,但我很少迟到。我很快乐,从来没这么快乐过,得单位老板赏识,和办公室同龄人嬉闹,在通惠河桥上看夕阳,在村口网吧谈人生。我花三百元在二手电器市场买了台电视机,熬夜看“欧洲杯”,最不方便的是中场休息时间上厕所,要乘着夜色穿过大街,归来时常常被路边的野猫吓一跳。“欧洲杯”结束后,我得了咽炎,严重的咽炎,大半夜咳得上不来气,有时实在上不来气,我就想万一咳死了怎么办。回石家庄办护照时,大半夜起来接着咳,吓坏了同室的学长海利。 村口网吧坐满非主流和杀马特,克在网上留言,请我原谅他,我原谅了他,他兴奋之余打电话来问候。小夜来电说:“咱们结婚吧。”我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结?”小夜说:“咱们有音乐听、有书读就行了啊。”我说:“你真幼稚。”小夜不说话,我让她失望了,后来她找了别的男孩子做男朋友。 4。 2008年冬天,我和克在通州土桥附近的回迁房区合租了个两室一厅,八十多平方米,足够我们各自拥有自己的空间,生活自此进入平流层。隔年的元宵节,郊区几家工厂放烟花,我陪小区几个正太萝莉观看,克回来,笑着说CBD(中心商务区)一座大楼着火了,几条大街的人围观。 克在国贸附近一家游戏公司上班,做场景及人物造型设计,他喜欢画画,喜欢那份工作。克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九点多回来,吃完冷饭后接着画到一两点。那家公司没有双休,只有周日一天休息,他就窝在家大睡一天。克的书桌有两只抽屉,一只抽屉塞满各种画画工具,一只抽屉塞满各种非处方药。他身高一米八,从头到脚都是病,分别是:沙眼,鼻窦炎,咽炎,胃炎,痔疮,鸡眼。克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他望着我说:“我们公司是做山寨游戏的,求量不求质,而且已经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我说:“不至于吧?上次去你们那儿找你借钱,电梯我都不会坐,那么高级的地方还会拖欠工资?”克说:“高级?算了吧,人家老外的企业花三年开发一款《魔兽世界》,卖十年,咱们的企业花三个月开发一款《魔兽外传》,卖一年,高级的骨子里是本色啊。”我说:“也是,老外喜欢做品牌,咱们只会做产品。”克说:“难道白酒圈也这样?”我说:“这年头,哪个圈子不一样?” 克失业了,新上任的老板不想再蹚山寨游戏这汪浑水,解散了团队,项目经理拿着文件四处寻找下家,一个月后,克跟着团队到另外一家山寨游戏公司上班。2010年,克的鲜血顺着裤子流到脚面,他给我打电话说:“超,来医院看看我吧。”我说:“你怎么了?”他笑着说:“我被人爆菊了。”我和几位大学同学赶到丰台区医院,克躺在病床上,依旧笑着说:“做了痔疮手术才知道,原来男人也有用卫生巾的时候。” 晚上,我光着上身靠床弹琴,发现对面楼上一对男女开着灯做运动,招式多样,地点多变,引人入胜。女孩子警觉,扭脸看看窗外,呼啦一下拉上窗帘。我放下琴,寻思自己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两天后,做运动的女孩子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在小区超市出现,两人笑容甜蜜,对话暧昧,我极度震惊,对女人的信任瞬间跌至谷底。 一个独居的北漂女孩子,七点半起床,对着镜子捯饬到八点,踩着高跟鞋挎着包,边吃早点边走向车站,排队,拥挤,香汗淋漓,上班打卡,笑着和领导打招呼,笑着和客户打招呼,笑着和同事打招呼。笑累了,招呼累了,打卡,回家,连做饭的力气都没了,躺床上发呆,盯着电脑屏幕发呆,穿着睡衣、光着脚站在地板上,一口气喝下一升白开水,回到床上,侧身卧下,拿起手机和刚认识的男网友寒暄。午夜,空调里的风变冷,窗外的灯变亮,醒来后再无法闭眼,她开始幻想,幻想街头的偶遇,幻想旧爱回头,幻想闺密的男友,幻想自己的教练。 我没有资格去评说女北漂,事实上这些女孩子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远大于同龄的男性,她们的激素也远没有他们强悍。 新单位领导及同事对我很好,只有那个销售经理比较恶心,明明是河北人,强装一口京片子,处处摆架子,很多工作推给我做,我不喜欢他,也不屑于理他。一年后,销售经理被辞退,我这才发现公司没人喜欢他,他是那种典型的职场小人物,这种人几乎每家公司都有。小人物做不了大生意,也容易耽误大生意,销售经理离职,公司业绩翻倍,公司的人情味和安逸度冠绝京城,连前台姑娘都长了肉。 小夜辞掉南方的工作,孤注一掷地跟着男友进京,刚来第二天,就哭着鼻子来找我。她分手了,分手原因不说,只是哭鼻子。我心乱如麻,扯一路闲话哄她,不奏效。回到住处,我去厨房做饭,她挨着行李坐在沙发上继续哭,哭完走过来告诉我,一会儿一个朋友来接她,她要回长沙。 遭遇情劫的小夜回长沙后不再与我联系。2010年春,我梦见传媒大学和通惠河,恍悟,决定向她求婚。我上线找到她,问她最近好吗,她说嫁了,我说啥时候,她说去年冬天,瞒着家人和一个男生领了证。她很得意,我大脑一片空白。小夜是我屈指可数爱过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匆匆一面就诀别的姑娘,我曾幻想有天我老了,在最初相遇的地方等她,她来了,她也老了,身边跟着一个忧心忡忡的南方老头儿。 除了小夜,2007年我在新浪博客上还认识了另一个喜好文学的安徽孩子,他很穷,特别穷,博文几乎都是描写自己童年、少年以及青年时期如何穷的。2009年年初,这家伙突然看破尘世,写下最后一篇博文,卖裤头去了。 5。 克搬走后,我留在了通州区,找到临河里附近一个三居室合租。我的邻居都是猛犸奶业的员工,猛犸们热情大方,周末经常在客厅聚餐,并邀我蹭饭。我不喜欢海鲜火锅,也不喜欢主卧姑娘的男友。这个戴眼镜的贵州男生在海淀区工作,一周才来这边一次。电视机前,我和猛犸们吐槽时事,他打断我,故作深沉地说:“我告诉你,有些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回敬说:“是啊,这世界有很多人和你看法一样。”可怜的眼镜男,挣的钱没女友多,朋友没女友多,见识也没女友多,常被闹分手,闹完再求和,结果还是分。最后一次分手时,眼镜男带着弟弟前来收拾东西,站在客厅里气势孱弱地与女友吵了最后一次架,双方亲友团彼此用恶毒的语言挖苦对方的劈腿史。 猛犸们对我单身不解,介绍龅牙女猛犸一枚。我和龅牙女猛犸吃了顿饭,第二天就被人家拉黑,其他猛犸怕我难过,解释说这个姑娘刚离职,要回老家工作,想找个在石家庄有房的。我说:“噢。”交电费时,我在农行认识了一个理财公司的河南姑娘,清丽、知性,很像我当年喜欢过的那个中文系女生,我约她吃了两顿饭,两顿饭后果断终止来往,因为我无意中发现她同时和很多男人暧昧着,目的只是推销自己的理财产品。 和众多国内企业一样,多数底层出身的姑娘在这个时代里缺乏安全感,所以将物质条件看得很重,这很正常,也容易理解,就像二十多岁的男生习惯用下半身思考爱情一样,并不需要从道德上过多追究,只是大家耗费了太多精力在大房子、大汽车、大胸脯上,忽略了男女交往中最质朴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为未来的另一种悲剧埋下了隐患。 我大概每年都要回一次石家庄,学长海利的窝是我在石家庄唯一的据点。海利不迷信北上广,毕业后辞去工作,与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接着发了财,在当地结婚、买房,他唯一的苦恼可能只剩下公司的改革与股份。晚上十点,海利把妻子轰到隔壁,关上门,一包香烟,两杯清水,两个文艺男彻夜畅谈,历史、地理、时事、生活、书籍、电影、音乐、女人,甚至还有宗教和宿命,对于孤单多年、知己寥寥的我来说,这无疑是最开心的时刻。 克在丰台区请我吃饭,谈话间比两年前多出几分无奈。我们奔三了,这个年纪面临结婚、买房、生儿育女等问题,我们身边拿父母钱付了首付、娶了媳妇并沾沾自喜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活观开始受到挑战。于是回到了一个老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来北京?为了摇滚乐?摇滚乐早变成商业小丑了。为了紫禁城?紫禁城里一半是赝品。为了钱?泡沫经济时代的薪水养家尚且难,更别说成就什么伟业。为了机会?机会似乎更眷恋那些生来就实力雄厚的人。我爱这里,我在这里住过村子、住过楼房、交过朋友、爱过姑娘,但我的爱里分明夹杂了悲观,曾经我悲观的对象是事业、家人、女人、朋友等,如今作为纪录片控,我怀疑明天就会有一颗小行星出现在视野中,届时,街上的民工、白领、官员、乞丐将统统停下脚步,呆傻地仰望着天空那团光亮,他们的发型不见了,皮包熔化了,生殖器冒烟了,所有的是是非非瞬间进入倒计时,接着在巨大的冲击波与射线中灰飞烟灭。 2009年年底,我在地铁永安里站看到一个姑娘,我跟着她下车,跟着她出站,目睹她的碎花裙子在灯火处飘散,那一刻我突然恨起北京来,仿佛一个糊涂的人走了无数的路,累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去十年的我,就是漂泊,我似乎习惯了漂泊,就像我习惯了单身。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还单身,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爱情,只要我还在漂泊,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理想,但是现在,我想念当年一起成长的小伙伴,想念当年爱过我的姑娘。此时此刻,他们知道我在哪里吗?他们还记得我是谁吗?他们会不会已经在同样的异乡的璀璨灯火中成功忘记了自己是谁? 6。 雷再没来过京城,他在邢台买了个二手房。辉子再没被媳妇埋怨,他回老家当了技校老师。大兰再没换过男朋友,她在南京成了家。克的痔疮没再犯,他升职后不复忙碌。海利再没为公司改革而烦恼,他的小说终于和偶像莫言登在同一本书上。更多的人选择离开北京,留在北京的也不再相见,北京太大,大得你真的可以忘了一切。 小夜来京出差,邀我吃了顿饭,她还是那么漂亮。饭后散步,我问她:“你先生怎么样了?”她笑着说:“骗你们的,我没结婚。”我无语,继续走,走啊走,走啊走,直到夜色从四面八方袭来,卷走了我对爱情的最后一丝眷恋。 一个东北姑娘大学毕业,对长春的工作环境不满意,辞了职;对长春的男朋友不满意,分了手。她不忿,她苦恼,她说她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人生。我对她说:“你来北京吧。”她说:“为什么?”我说:“你这样的姑娘适合大城市。”她说:“我是向往去大城市、大公司发展,但是大家都整天说北漂苦,我有点儿害怕。”我说:“你怕什么?你年轻、漂亮、聪明。北京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只要你年轻、漂亮,有野心,不怕苦,就能得到一切,至少,能得到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得到钱就意味着得到一切。” 2011年夏末,我毅然离开了“粮王”,转投另一家更高端、更赤裸、更残酷的白酒公司。我二十八岁了,我想得到钱,我在这个时代不例外,只有拿钱才能留住一个不需要感情的女人,只有拿钱才能开始所谓的主流的美好生活。我无根无底,谁也靠不上,我得把自己豁出去,我得迎着风向前走,我得像三年前在地铁传媒大学站奔涌向前的人群那样,在这个本不属于我的地方挤出一块自己的领地。我成了,会开心,不成,也没什么,人生还有其他的东西,不是吗? 张大琳说:“我们不是看不起外地人,只是没什么好感。你们这些人,带着青春和才华,带着势利和手段,来到这里追求各自的利益,你们根本不爱这个地方,你们只爱这个地方的钱。你们为了钱破坏这里,把它搞脏、搞臭,搞得乌烟瘴气。你们背后都有个风景如画、满载回忆的故乡,我们呢?我们北京人去哪儿?你们达到目的就走,无情无义。” 也许有一天,我回老家了,选择去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找一份安定的工作,认识个安静的小剩女,结婚,买房,生孩子,工资卡上交,和家人围在一起吃晚饭、看电视,每周和妻子做爱一次,每月参加孩子家长会两次,每季度陪上司出差三次,每年喝吐四次。我可能还会长胖,挺着大肚子与人争吵,滑倒在一个洒满夕阳余晖的街头,手里的酱油瓶子打碎了,酱油掺杂着泥土发出阵阵腥味,我迅速站起,环顾四周,拍拍尘土,若无其事地走掉。我还会记得京城吗?还会记得永安里站那个姑娘吗?我想我会记起来,我会重新站在那片璀璨灯火中,想起自己其实是谁。 7。 送给所有北漂和结束北漂的朋友,送给所有爱着京城和爱过京城的朋友。 但是有如果,也还是要爱你 陈清扬说,……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全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王小波《黄金时代》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 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 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 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 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 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 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 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 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 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 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类男生。 他们不会像高富帅那样偶尔流露出一丝惹人厌的轻浮,更不会像某些人那样面容猥琐。 他们不一定很富有,但是大多是家境小康。他们在自己生活的圈子里都有着一定的知名度,不会默默无闻。 他们长得不算差,打扮得干干净净,或许穿不上CK,但也绝对不会是阿迪王。他们绝不会好几天都不洗澡、不刷牙。 他们似乎和身边所有的女生关系都不错,是从不会招人讨厌的那一类。 他们不缺喜欢自己的姑娘,他们恋爱过,也有明确喜欢的类型。 这些男生,或许现在还是单身,但是只要他们愿意,他们便很快能找准目标,开始一段恋爱。 我见过无数的姑娘,栽倒在这类男生的手上。 他们或许各有所长,有的博学,有的幽默,有的豪爽,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很温暖。 可能他们是你的同学,或者像是大哥哥一样照顾着你,他们会叫你傻瓜笨蛋,会让你早点儿睡觉。在你感到寂寞想要恋爱的时候,以一个朋友的角色来到你的身边。 他们对你亲切问候,记得你重要的考试日期,会特意发短信为你加油。 他们会天天来弹你的窗找你聊天,虽然无非是一些生活琐事,但是让你觉得很亲切很愉快。 甚至久而久之,你开始期待甚至盼望他们每天出现。 这个时候,有些姑娘会想:他不错哟。或者,他天天来找我,是不是对我有好感? 可惜这个假设本身就是一个无底洞,会让你爬不上来的,一旦落下去就很难有翻身的机会。 别傻了。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习惯,或者一种本能而已。 习惯了对周围出现的每个异性说亲切的话,这和习惯了与人为善,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他们对你,至多可以判断出是不讨厌,或者多一些,愿意交你这个朋友而已。 女生多心、多思、多念想,便往往一头钻进去爬不出来。 一个人开始自怨自艾,开始默默喜欢上那个男生。甚至即便一开始并无好感,也会渐渐开始培养。 因为你已经离不开他了。你习惯了他的问候,你习惯了有一个人对你有好感的设想。 他给的温暖并不是一种错,错的是你胡思乱想,你给自己设了个陷阱,然后,你便越陷越深。 细细想想,在缺爱、缺关心的时候,你往往分不清自己的感觉。 不如问问自己,你爱上的,究竟是这个人。还是说,你爱上的,只是被关心的感觉。 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独自生活太久,一个人坚强太久,如有一丝阳光,便恨不得融化自己所有的坚冰。 就像是一个非常口渴的人,好不容易见到水源,恨不得喝尽每一滴。可是你怎么知道,这样的喝法会不会害死自己? 你开始为了他的每句话揣测推断,别的女生若是和他多聊几句,你就对那姑娘存有戒心。 我想让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你,他一定会告诉你,而不会使用让你胡乱猜测的暧昧语气。 和这类男生相处,本身就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我只希望你给自己留一点儿可进退的余地,不要让自己后悔莫及。 你因为一个人的习惯,搭上了自己的一片真心。我不怪你看不透,只是因为你太需要爱。 只可惜,他身上的温暖蛊惑了你,让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 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夏天,我与郭大去往吉林市度周末假期。 坐早上6:50的动车从长春市出发,7:35左右到达吉林市。我们先去江边,顺路看了天主教堂。吉林市小而悠闲,景点紧凑。天主教堂比我想象的还要哥特,砖瓦缝隙里透出安谧和历史感。我穿了拖鞋和背心,不能进去——就算穿着正装,大概我也不大敢踏进如此具有仪式感的地界,何况我并非教徒。门口有几个人跟着唱起圣歌来,一个老人家把歌谱凑到很近才看得见,唱得并不好听,可十分虔诚。 在江南公园,我的本意是玩“海盗船”,但郭大死也不肯,说话间已经各啃了一个雪糕,他才终于下定决心去玩“激流勇进”。郭大如猛虎细嗅蔷薇一般掏出40块买了票,带我排在等候的队伍后面,待要上船时,我突然有点儿迟疑,让他坐在船头。郭大瞬间石化,小眼睛瞪得老大,“不行!玩‘激流勇进’的前提就是你必须坐在前边!要不我就不玩了!”好吧——上了船,我不一会儿就兴奋起来,大喊大叫,在途经的鬼屋里学聊斋音效呜呜哇哇,郭大坐镇大后方,还没忘了帮我把滑落的衣服提上来,嗔怪我“不正经”……之前试着说服他时,我一再说这个真的特别好玩,他问哪里好玩,我说:“船上升到最高处会‘咯噔’一下,好像要脱轨直接折下去了,那一瞬间你的心也会跟着‘咯噔’一下,就像要死了一样。”郭大满脸惊诧,好像不认识我一样,“那是图啥呢?!” 船一冲而下,那几秒钟的失重感真是过瘾极了,让人把一切都遗忘。最后的浪花汹涌居然几乎没有在我身上体现出什么,我心里正大呼不尽兴——而郭大始终在我身后嘀咕,近乎是咆哮了:“这回你高兴了吧!这回你舒服了吧!……”我回头一看,他满头都是水,像被暴雨淋了一样。“你居然巧妙地躲开了!全都浇在我身上了!”我更加乐不可支,掏出纸巾来让他擦水。再说去坐“海盗船”,他还是死活不肯,说“你咋净整危险的事儿”,我也不再强求他。两人继续朝前走,就有卖什么“鬼屋”门票的,吆喝得很诡异:“你们俩进去,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没人打扰,就你们俩。”我看看郭大,郭大看看我,都说:“这叫什么话!” 我们又到了北山。进山门前去厕所整理一下,水龙头出来的水非常清凉,应该来自地下,我便动员郭大也去洗把脸。他去一趟回来,也觉得山泉令人神清气爽。两人就上山去。进山门的第一个假山瀑布上有乾隆手书所谓“天下第一福”的,郭大给我细细讲了这个“福”字的来龙去脉。加之后来康熙帝手书的《松花江放船歌》的解说等,我觉得这个旅伴真是称职极了,有了他,导游都可省去。山上的庙宇都不大,油漆砖瓦簇新得要命,令人提不起兴味来。郭大带我兜兜转转,在四大天王的神像前都想起郭德纲所谓“刘德华、张学友……”的典故。我觉北山的神像太过卡通,制作粗劣,且供奉得乱七八糟,但不敢造次,也就没有说出来,反倒是转出来的时候郭大说:“神像……很卡通啊。不管什么神仙都放一块儿。”听了这话,我就释然得多。 算命摇卦的极其多,看起来都不甚高明的样子,至少卖相就一般。回来之后我很是查了一番连阔如的《江湖丛谈》,深深觉得跟书里写的比起来,北山上那些也太业余了些。倒好像是药王庙门口一位颇为仙风道骨的老头儿最大声地叫我们俩:“小伙子很有气质,姑娘旺夫相,坐下来算一卦吧。”我们当然并没有停留。 下山的时候落雨了,且雨越下越大,我们渐渐加紧步伐。上山途中郭大嫌我走得太快,在身后叫我:“走那么快干啥!照顾一下老同志!”我回头说:“如果这次旅游回去别人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会说——一定要找个年轻的男朋友。”郭大也笑起来,我放慢些脚步,走在他身边:“恭喜你,找到一个我这么年轻的女朋友。”下山时雨更大了,郭大就要去包里找伞,我说打伞干吗,淋雨多痛快,“看看,年轻同志照顾了老同志的体力,老同志就要照顾年轻同志的情绪,互相照顾嘛。”他果然就不找了。我们一直到在街边叫车的时候,才撑起伞来。 回酒店休整一下,雨停了,我们又出来。郭大带我去找吉林市著名的什么什么烤鸡骨架——当时已经是下午3点,只在凌晨4点钟吃过几块饼干且暴走了一上午的我早就饿得想杀人,郭大却连个麦记的甜筒也不让我吃。一路上默念着“郭××我整死你”找到烧烤店——服务员告知我们鸡骨架要晚上出大排档的时候才有,我赶紧跟在郭大的屁股后头离开。郭大自然也不太开心,两人商议着是不是去吉林市另一家老店——福源馆吃一碗麻辣烫什么的,晚上再出来吃烧烤大排档,或者到江边的啤酒广场畅饮一番。然而福源馆大概是店大欺客,毫不把我们两个省城人民放在眼里,点餐的地方不能坐,能坐下的地方不给点餐……郭大愤而离席,瞬间爆发出“死也不在你家吃饭”的男子气概,拽着我就出了门。 回来就有些怏怏,两人都饿得没了精神。绕回酒店又走了一会儿,迎头终于有一家海鲜自助。我像看见失散多年的亲爹娘一样两眼放出绿光来,郭大也非常心有灵犀地拽住我,直奔店门而去了。 海鲜自助40元一位,东西不算多,但还算实惠,便宜的白酒和当地产啤酒随便喝。我们俩一共喝了四瓶啤酒,他比我要多喝一些。喝了点儿酒后推心置腹起来,说到朋友也说到自己,说到过去也说到现在。旅途中的伴侣难免生出比平时多十倍百倍的依赖来,因为在这里他跟我成了唯一彼此熟识的人。在一起久了,相伴的感觉早已不再与心动有关,而是家人一样熨帖。时间很强大,共同的经历使人互相了解,而了解之后还没放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度。即使在这次出游之前,我也还以为这种包容度体现在无限度的放弃自我上,然而在饭桌的另一端,我突然发现并不是这样——这种感受,是那句臭了大街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与他的相处也就慢慢像自处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流水般行进着了。 吃完饭又到江边去,草坪上有个大概是卖小猫小狗的人。说是大概,因为他共揽了有三四条小狗、六七只小猫,自家应该没有这样养宠物的;而说他是做买卖的,他居然就支一把伞,把猫狗都拢在伞下的草坪上放养,自己在一旁躺下睡了,全不管它们跑不跑,别人来不来偷。郭大坐在草坪边沿的石阶上,一只小黑猫径自过来,嗅了一会儿,爬上郭大的腿,呼呼睡着了。这一幕温馨得让人心里难受,像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一直讨厌的人,那么令人心碎又心醉。我掏出手机照相的时候,郭大试着把小猫叫起来:“别睡啦,给你照相啦。”可它完全无视外界的任何打搅,睡得极其忘情。郭大也被打动,问我说:“三儿,要不咱买一只回去吧?” 我蹲在那里照相时,看到郭大眼中的温柔,觉得自己受到了双重的打击,快要站立不住。最后依依不舍地起身,猫狗的主人睡得打起了呼噜,即使我们把他的家当都偷光了,他也不会知道。郭大拍拍裤子,冲那熟睡的人一拱手,说了声“谢谢啊”,好像那人是一直在注视着我们的。这温良的一瞬与刚才的双重打击叠在了一处,凝固在了我的记忆里。 两人走到大桥下江岸边的石子上坐下,微雨中的松花江两岸升起薄雾。大喇叭里放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金曲大联唱:《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大哥你好吗》《我的眼里只有你》《涛声依旧》《野花》……我们跟着哼唱起来,随手抓起身边的小石子,奋力抛进江里。 蜷曲双腿,抱紧膝盖,望向宽阔的江的那一边。郭大说要给我叠一只纸船,虽然手边只有烟盒里的锡箔纸。地面太过潮湿,我转去他身后的水泥地上坐了,于是有了一个居高临下的视角,望着江水和折着纸船的郭大的背影。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我们走过去看“吉林八景”和“吉林新八景”的石雕板,郭大一路都在沉吟着纸船的折法。直到回了酒店,我昏昏沉沉地抱着枕头趴着休息,郭大先生折了一个葫芦,吹得鼓鼓的被我捧在手里,到他把折纸之后的废料扔了满地……全部都像做梦一样,或许是我太困倦的缘故。昨夜跟赵小姐聊起这件事,我说他终于想起怎么折的时候,我是很为他开心的,“像一场小小的比赛,他终于跑赢了微不足道的对手”。 无论是漫长的还是短暂的旅途中,这样的一幕似乎都未必值得铭记在心,只能算作插曲。我却觉得极其温存。江边,我问起下次出游的行程和时间,郭大没有给出真正意义上的答案,依旧是许个可能永远也不会实现的诺言,即使这个诺言显得那么“非你莫属”。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随口说:“等真的实现的时候,不知道我都多大岁数了。”郭大没有看我,抬手把石子高高抛进江里,“多大岁数,你不也还是你吗。” 回酒店补充睡眠,被郭大的呼噜声震醒,一睁眼是晚上20:30。 郭大睡觉要听电视的声音,还要开一盏灯;而我受不了杂音,且不喜光线。即使他把电视的声音开得极小,我还是睡不安稳。睁开眼回身,看见他正面对着我的方向睡得很沉。我就这样看了他一会儿,希望时光既不要向前也不要后退,停在陌生的城市,我们只有对方的此刻。 我本来颇踌躇是不是该叫醒他,因为他说过晚上要去看夜里的松花江,再不起来的话,恐怕就有点儿晚了。我的起床气很大,要是谁在这时候叫我,一定要看我的臭脸,推己及人,就有点儿不情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用手指碰碰他的鼻子,“起来啦,去看灯啊?” 他居然极清醒似的很快就坐起来,“走吧。” 夜里的松花江风情旖旎。绕过了大桥,走到了黄昏时分我们遥望的彼岸,站在音乐喷泉下面。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无论江河湖海,有水的地方才显得灵动。音乐喷泉下我像很小的小孩,奋力地仰起头,感受水汽一阵阵洒下来,附着在我的每一寸心情上,好像那是滋润生命的某种甘霖。 走了一会儿实在太累,打的回酒店,结果弄错了方向,绕了路。提了两大听蓝带啤酒回去,几乎都是我喝的,昏昏沉沉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赖床不起。郭大在无数次叫我起床未果之后,只好无奈地自己去吃早餐,临走前可怜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帮你关灯?”我大吼:“要!”啪,灯灭了。他又问:“那我回来的时候你能起床吗?”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气急败坏地大转体:“我考虑一下!” 细想起来,我赖床的嘴脸真正可憎,他居然并没有生气,面对我的泼皮破落样儿,就那样笑笑走掉了。我有点儿过意不去,于是没过多久就起来洗漱,把前晚他折纸扔的满地纸屑都捡起来扔掉,叠被子,把行李里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走了很是有一阵儿,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两个肉包子。出游之前事先说好不许他在酒店房间里抽烟,他倒是十分遵守,一次次往返于楼上楼下去“散烟”——这也是他这两天做的一件让我颇为钦佩的事。 吃完了包子,我又耍起赖来,说自己“不能走了,脚指头都增生了”,这句话后来成了我的语录,总在耍赖时被提起。最后不得不走,郭大先到楼下等我,活泼得很,一扫“老同志”的风格,简直像涂了欧莱雅一样宛若新生。再走在江边,他揶揄我体力根本不行,说他自己刚才还走在江沿上,坐了好久。我问他坐在这儿多冷,干吗不回酒店。他说:“你不是要睡觉吗,我怕我回去你又睡不好。”江风很迅猛地刮过来,我把一只手搭在他露出来的肩膀上,心想,这男人温柔起来还真是过分,让人想狠狠咬他一口。 接下来打的去了郭大计划行程中的吉林乌喇主题园区,一路都是他在解说,我乐得清闲。作为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可谓高潮迭起——旱鸭子的郭大居然同意了我坐脚蹬船的要求,两人在30块钱半小时的威胁下奋力向前,渡过蜿蜒水道,无数次撞在石头上,又一度卡在低矮的桥墩中间……途中我把手机里的音乐放出声音来,给主任先生听麦当娜鼓舞士气,正在我们俩一筹莫展的时刻,赵小姐突然致电来,问我“夕阳红旅行团还愉快吗”……我说,我们俩真是太愉快了,我们俩现在卡在桥洞子里了!赵小姐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冲我嚷嚷起来:“你听起来好开心!我都被你感染了!” 船终于靠岸,我们俩不像是花钱游船,倒像是别人花钱雇我们蹬船一样卖力。郭大上岸后一再自问:“这是图啥呢?”并像前一天一样说我“净整危险的事儿”。而我则要笑死了,一路欢歌。 园区里有雕塑一类,都是满族民俗,郭大一一与之合影。有一幕是杀猪的,我逗他:“你去吧,就站在猪旁边,很般配。”郭大久经沙场,极其淡定:“我现在不就是吗?”然后他就遭到了我惨绝人寰的殴打。 出了园区走了一会儿,郭大要找一个伪满什么什么的旧址,未果。在街边的便利店各买一瓶饮料,席地而坐喝了,他中了个“再来一瓶”,换了一瓶菠萝汁,淫笑三声,心情大好。 在吉林市的最后一顿饭吃的是延吉烧烤,基本上所有的串都被我们俩烤煳了。 返程,第一次用了自动售票机,感觉新鲜。排队的时候郭大站在我的身前半步,排在我们前头的一个女人对她的父母大声呵斥。郭大冲我苦笑一下,几步挪到我身后去,好像很厌恶那个女人似的。双手搭在我肩膀上,“三儿,就要结束愉快的旅程了。” 今儿早上一睁眼登录手机QQ,看见郭大在,还发了个表情给我。我回了个表情,他说:“火箭般地赚一笔钱,我们再出去耍耍。” 躺在床上笑了,衡量不出我有多么热爱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以至于再美的景致都成了相框里微不足道的布景。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无论身在何处,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 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思念是一场长途奔袭 毕业之后,我发了个宏愿。要走一百座城市,认识两百个姑娘,写一千首诗。后来没有完成,只零零散散记住了几百家饭馆。它们藏在街头巷尾,香气氤氲,穿梭十年的时光,夹杂着欢声笑语,和酒后孤单单的面孔。 年华一派细水长流的模样,绕着明亮的小镇,喧嚣的夜晚,像一条贪吃蛇,寻找路线前进,避免碰到落在身后的另外一个自己。 南京文昌巷有家酱骨鸡,开了很多年,曾经当作夜宵的固定地点。用沙沙的话说,因为来这里点菜不用纠结,只有一道酱骨鸡好吃的。 沙沙非常神奇,她的至交是个黑人,祖籍刚果,在南大留学。这位刚果小黑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字叫包大人,没过多久觉得复姓很拉风,于是改名慕容烟雨。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是2007年夏初,彼时他名叫平平仄仄平平仄。他解释最近研究古诗词,觉得这个具备韵律感,仿佛在唱RAP。 管他改来改去,大家只叫他小黑。 小黑说得一口标准南京话,跟沙沙学的,没事就笑嘻嘻露出一口白牙,说:“老子还黑,老子还黑?屌的了,老子黑得一逼哎!” 有次我们吃夜宵,小黑迟到,骑辆小电动跑过来,坐下来喊:“这么多屌人啊,不能玩!” 端菜过来的小妹吓得手一抖,差点儿打翻。 大家觉得吃喝玩乐夹杂个黑人,莫名其妙有种棒棒的感觉,每次都想拉上他。但小黑只听沙沙的话,所以沙沙顿时走红,俨然成为小黑的经纪人。 沙沙恋爱了,和一个中年大叔。大叔是摄影师,正好三十了就开了家婚庆店。开业前,沙沙给朋友们下任务,要带人捧场,每位起码带三个人,这样营造热闹的气氛。 当天按沙沙的标准,我们都各自带了三个人。管春带了胡言、我、韩牛。我带了管春、胡言、韩牛。胡言带了管春、我、韩牛。韩牛带了胡言、我、管春。 沙沙顾不上呵斥我们,外面突然传来喧嚣。大家奔出去一看,小黑骑着电动车,恰好从街角拐弯过来。以为他是一个人,等他拐弯结束,“唰”的一下,后头又拐过来十几辆电动车,排好阵型,齐刷刷一群黑人,最后跟着一个十几岁的黑人小姑娘,奋力踩着自行车。 黑人团伙的电动车还架着小音箱,在放古惑仔的主题曲:“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动词答词,动词答词)……” 整条街都被震撼了。小黑下车,傻笑着说:“老子还摆啊,老子还摆啊?” 当天大叔的店里装满了黑人,门外挤满了看黑人的群众。老太太们连广场舞都不跳了,贴着玻璃嗑瓜子,一阵感慨:“真黑呀!” 小黑的存在,让我们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总觉得里边的黑人,随时会蹦出一句南京话。 2006年春节结束,我们坐在酱骨鸡店吃夜宵。沙沙裹着羽绒服,缩缩脖子说:“我怀孕了。” 我差点儿把鸡骨头活生生吞下肚子,脑海一片空白,恐慌地问:“什么情况?” 沙沙说:“本来打算跟大叔结婚的,还是分手了。我很认真地谈这次恋爱啊,想这辈子应该可以定下来吧。我对自己说,要靠岸了,都无比接近码头了,可依旧分手。分手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已经不必指责。 由于爱得用力,才会失控不是吗,摆放太满,倾倒一片狼藉。 说着她在饭馆里就号啕大哭。我说:“你得找大叔。” 沙沙抽泣着说:“找他干吗?” 我气得跳脚,说:“他不用负责了?” 沙沙说:“我已经决定生下来。” 我说:“我了个大×,那更加必须得找他。你一个人怎么拉扯,起码给几十万吧。” 沙沙说:“他知道后,也想要这个孩子,说如果生下来,就给我一百万。” 我叹口气,说,唉:“钱的事情解决掉,至少活着有些保障。接下来得替你做心理建设,以后你要开始新形式的人生。” 沙沙抽抽搭搭,说:“跟钱没关系,我爸爸比他有钱一百倍。” 我目瞪口呆,说:“你爸爸有多少钱?” 沙沙说:“好几个亿。” 我艰难地咽下鸡腿,克制住掀桌子的冲动,说:“那你还哭个屁!” 沙沙说:“我哭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我姓沙,感觉姓沙没什么好听的名字。一旦姓沙,只能走谐星路线取胜。我想了好几晚,想了个名字,叫沙吾净。” 吾净。我又想哭又想笑。 “沙吾净你妹啊!你妹啊!以后念书会被同学喊三师弟的好吗?姓沙怎么就没有好听的名字了?沙溪浣多好听啊!” 沙沙收住眼泪,说:“咦?似乎是挺好听的。” 我说:“你哭是因为想不出名字?” 沙沙点点头,说:“我连莎拉·布莱曼都想过。沙溪浣不错,我决定从古诗词里找找。” 我沉默一会儿,说:“我恨不得为你写个故事,标题是‘土豪的人生没有坎坷’。” 比我沉默更久的小黑说:“唉,歇逼。” 然后下雪了。深夜赶路的人,坠落山谷,在水里看星光都是冷的,再冷也要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启程去远方,风会吹干的。 沙沙不跟我们做无业游民了,据说去澳门她父亲的公司。当时没有朋友圈,连开心网都未出现,她把奢华照片全部贴在博客上。每次下边的评论都是一片哀号:狗大户! 其间她打过一个电话给我,也许喝了点儿酒,说:“小黑怎么样?” 我说:“他学期快结束,打算留下来创业。一会儿去酒吧冒充嘻哈歌手,一会儿去给老外当中文辅导,从来没见过这么勤奋的黑人。你跟他没联系?” 沙沙说:“我跟谁都没联系。” 我没话找话:“小黑想在南京开个刚果餐厅。” 沙沙笑了:“哈哈听起来真二逼。” 我也笑了:“是挺二逼,完全不想去吃吃看的样子。” 沙沙沉默一会儿,说:“我很想念大叔。” 我说:“那你有没有尝试过复合?毕竟有孩子了。” 她说:“我很想念他,但是我清楚,我们没办法在一起。” 我说:“既然相爱,为什么不继续?” 她说:“你说一个人什么情况下会去自杀?” 我说:“可能欠债五千万之类的吧。” 她说:“不啊,你看那些自杀的人,许多都是因为一些小小的事情。有的可能因为忧郁症,有的甚至只因为早上和妈妈吵架了,或者老师抽了他耳光,或者老公找了小三,或者领导升了其他人的职。” 我安静地听她讲。一个在思念的人,心里一定有太多委屈。 她说:“所以两个人为什么没办法在一起,大多都不是因为没有爱情,而是一些细碎的理由。大问题往往让人同仇敌忾,反而不易分开,小事件才像玻璃上的缝隙,一旦布满,会粉身碎骨的。” 我说:“嗯,你很理智。” 她说:“我清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但免不了痛苦。” 她迷惘地说:“更糟糕的是,我不想喜欢别的人。” 我说:“但你会好的。” 她说:“嗯。” 思念是一场长途奔袭。记忆做路牌,越贪心走得越远,可是会找不到回来的路,然后把自己弄丢。所以别在夜里耽搁了,因为日出我们就要复活。 让自己换个方式,只要不害怕,就来得及。 半年后,她回趟南京,我们约了夜宵。 谁都不用看菜单,因为只有一道菜好吃,其他都是随便点了敷衍。沙沙说:“来这吃夜宵,我们都图的是方便吧,一个选择,不必纠结。” 我哪里有兴趣跟她谈哲学,结结巴巴地说:“你的肚子……扁塌塌……” 沙沙说:“假的,我没有怀孕。” 我愤怒地说:“骗子!你他妈的肚子扁塌塌,居然好意思来面对我!” 她说:“我胸又没有扁塌塌,啦啦啦!骗你们是打算骗多些关心。事实证明,你们也没多关心我。畜生。” 我说:“畜生!” 她喝了一杯啤酒,说:“分手后我很想他,我就骗他,让他从此也会一直想我。现在我好多了,再说肚子没变化,也骗不下去了。” 我松口气,突然觉得那个莫须有的小朋友,名叫沙吾净,其实是沙沙伤心的自己。 我很干净,如同雪开后的凉白,用绝望洗干净,然后找出希望来。 我说:“小黑回国了。” 沙沙问:“他的刚果餐厅呢?” 我说:“他玩命做兼职挣的钱,还不够房租,搞个屁餐厅。” 沙沙说:“我可以借钱给他。” 我摇摇头:“小黑不肯借钱。他说挣不到开店的钱,说明开店也挣不到钱。你知道,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其实要强得很。对了,他留了封信给你。” 沙沙接过信封,里头有三张纸。 沙沙打开,才看第一页,眼泪就下来了。 我早就偷看过。这封信一共三页,刚果在中国的留学生小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在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名字。 他替莫须有的小朋友想的名字。姓沙的名字。几乎浓缩了诗词里一切带沙的句子。一共一百四十七个。 服务员把酱骨鸡端上来。油香扑鼻,汤水红润,这家店只有这一道好吃,所以不必选择。 小黑不会选择留下,因为跟希望无关。沙沙不会选择复合,因为离幸福太远。 小黑很努力。沙沙很相爱。努力就可以成功,相爱就可以在一起,这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谎言,支撑着我们年少时跌跌撞撞。 后来发现,我们学会放弃,是为了重新出发。理智一点儿,你是必须走的,因为只有这一个选择。 理智,就是在无奈发生前,提前离开。 勉强是一件勉强的事情。伤心是一件伤心的事情。快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痛苦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这些都属于废话,但你无法改变。 再理智也无法改变。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管春是我认识的最伟大的路痴。 他开一家小小的酒吧,但房子是在南京房价很低的时候买的,没有租金,所以经营起来压力不大。 他和女朋友毛毛两人经常吵架,有次劝架兼蹭饭,我跟他俩在一家餐厅吃饭。两人怒目相对,我埋头苦吃,管春一摔筷子,气冲冲去上厕所,半小时都没动静。毛毛打电话,可他的手机就搁在饭桌,去厕所找也不见人。 毛毛咬牙切齿,认为这狗东西逃跑了。结果他满头大汗地从餐厅大门奔进来,大家惊呆了。他小声说,上完厕所想了会儿吵架用词,想好以后一股劲儿往回跑,不知道怎么穿越走廊就到了新华书店,人家指路他又走到了正洪街广场。最后想了招狠的,索性打车。司机一路开又没听说过这家饭馆,描绘半天已经开到了鼓楼,只好再换辆车,才找回来的。 在新街口吃饭,上个厕所迷路迷到鼓楼。 毛毛气得笑了。 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是,酒吧生意不好,毛毛觉得不如索性转手,买个房子准备结婚。管春认为酒吧生意再不好,也属于自己的心血,不乐意卖。 当时我大四,他们吵的东西离我太遥远,插不进嘴。 吵着吵着,两人在2003年分手。毛毛找了个家具商,常州人。这是我知道的所有讯息。 而管春依旧守着那家小小的酒吧。 管春说:“这婊子,亏我还跟她聊过结婚的事情。这婊子,留了堆破烂走了。这婊子,走了反而干净。这婊子,走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还算有良心。” 我说:“婊子太难听了。” 管春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泼妇。”说完就哭了,说:“老子真想这泼妇啊。” 我那年刚毕业,每天都在他那里喝到支离破碎。有一天深夜,我喝高了,他没沾一滴酒,搀扶着我进他的二手派力奥,说到他家陪我喝。早上醒来,车子停在国道边的草丛,迎面是块石碑,写着安徽界。 我大惊失色,酒意全无,劈头问他什么情况。管春揉揉眼睛说:“上错高架口了。”我说:“那你下来呀。”他羞涩地说:“我下来了,又下错高架口了。” 我刹那觉得脑海一片空白。 管春说:“我怎么老是找不到路?” 我努力平静,说:“没关系。” 管春说:“我想通了,我自己找不到路,但是毛毛找到了。她告诉我,以前是爱我的,可爱情会改变,她现在爱那个老男人。我一直愤怒,这不就是变心吗,怎么还理直气壮的?现在我想通了,变心这种事情,我跟她都不能控制。就算我大喊,你他妈不准变心!她就不变心了吗?我×变心他大爷!” 我说:“你没发现迹象?有迹象的时候,就得缝缝补补的。” 管春摇摇头,突然暴跳:“缝蛋蛋!都过去了,我们还聊这个干吗?总之虽然我想通了,但别让我碰到这婊……这泼妇!” 我心想这不是你开的头吗!发了会儿呆,我问:“你身上有多少钱?”他回答四千。我数数自己有三千多,兴致勃勃地说:“我有条妙计,要不咱们就一路开下去吧,碰到路口就扔硬币,正面往左,反面往右,没心情扔就继续直走。” 一天天的,毫无目标。磕磕碰碰大呼小叫,忽然寂静,忽然喧嚣,忽而在小镇啃烧鸡,忽而在城里泡酒吧,艰难地穿越江西,拐回浙江,斜斜插进福建。路经风光无限的油菜田,倚山而建的村庄,两边都是水泊的窄窄田道,没有一盏路灯,月光打碎树影的土路,很多次碰见写着“此路不通”的木牌。 快到龙岩车子抛锚,引擎盖里隐约冒黑烟,搞得我俩不敢点火。管春叹口气,说:“正好没钱了,这车也该寿终正寝,找个汽修厂能卖多少是多少,然后我们买火车票回南京。” 最后卖了一千多块。拖走前,管春打开后备厢,呆呆地说:“你看。”我一看,是毛毛留下的一堆物件:相册、明信片、茶杯、毛毯,甚至还有牙刷。 “砰”的一声,管春重重盖上后备厢,说:“拖走吧,爷从此不想看到她。就算相见,如无意外,也是一耳光。” 我迟疑地说:“这些都不要了?” 管春丢给我一张明信片,说:“我和毛毛认识的时候,她在上海读大学。毛毛很喜欢你写的一段话,抄在明信片上寄给我,说这是她对我的要求。狗屁要求,我没做到,还给你。” 我随手塞进背包。 拖车拖着一辆废弃的派力奥和满载的记忆,走了。 管春在烟尘飞舞的国道边,呆立了许久。 我在想,他是不是故意载着一车回忆,开到能抵达的最远的地方,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弃? 回南京,管春拼命打理酒吧,酒吧生意开始红火,不用周末,每天也都是满客。攒一年钱重买了辆帕萨特,酒吧生意已经非常稳定,就由他妹妹打理,自己没事带着狐朋狗友兜风。 夏夜山顶,一起玩儿的朋友说,毛毛完蛋了。我瞄瞄管春,他面无表情,就壮胆问详情。朋友说,毛毛的老公在河南买地做项目,碰到骗子,没有土地证,千万投资估计打水漂儿了,到处托人摆平这事儿。 过段时间,我零星地了解到,毛毛的老公破产,银行开始拍卖他们家的房子。 管春冷笑,活该。 有天我们经过那家公寓楼,管春一脚急刹车,指着前头一辆缓缓靠边的大切诺基说:“瞧,泼妇老公的车子,大概要被法院拖走了。” 切诺基停好,毛毛下车,很慢很慢地走开。我似乎能听见她抽泣的声音。 管春扭头说:“安全带。” 我下意识扣好,管春嘿嘿一笑,怒吼一声:“我×变心他大爷!” 接着一脚油门,冲着切诺基撞了上去。 两人没事,气囊弹到脸上,砸得我眼镜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我心中一个声音在疯狂咆哮: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老子要是死了一定到你酒吧里去闹鬼! 行人纷纷围上。我能看到几十米开外毛毛吓白的脸,和一米内管春狰狞的脸。 图一时痛快,管春只好卖酒吧。 酒吧通过中介转手,整一百万,七十五万赔给毛毛。他带着剩下的二十多万,和几个搞音乐的朋友去各个城市开小型演唱会。据说都是当地文艺范儿的酒吧,开一场赔五千。 看到这种倾家荡产的节奏,我由衷赞叹,真牛×啊。 我也离开南京,在北京上海各地晃悠。管春的手机永远打不通,上QQ时,看见这货偶尔在,只是简单聊几句。 我心里一直有疑问,终于憋不住问他:“你撞车就图个爽吗?” 管春发个装酷的表情,然后说:“她那车我知道,估计只能卖三十多万。” 我说:“你赔她七十五万,是不是让她好歹能留点儿钱自己过日子?” 管春没立即回复,又发个装酷的表情,半天后说:“可能吧,反正老子撞得很爽。” 说完这孙子就下线了,留个灰色的头像。 我突发奇想,从破破烂烂的背包里翻出那张明信片,上面写着: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我看着窗外的北京,下雪了。 混不下去,我两年后回南京。没一个月,大概钱花光光,管春也回了,暂时住我租的破屋子。两人看了几天电视剧,突发奇想去那家酒吧看看。 走进酒吧,基本没客人,就一个姑娘在吧台里熟练地擦酒杯。 管春猛地停下脚步。我仔细看看,原来那个姑娘是毛毛。 毛毛抬头,微笑着说:“怎么有空来?” 管春转身就走,被我拉住。 毛毛说:“你撞我车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分手了。他不肯跟我领结婚证,至于为什么,我都不想问原因。分手后,他给我一辆开了几年的大切诺基,我用你赔给我的钱,跟爸妈借了他们要替我买房子的钱,重新把这家酒吧买回来了。” 毛毛说:“买回来也一年啦,就是没客人了。” 管春嘴巴一直无声地开开合合,从他的口型看,我能认出是三个字在重复:“这泼妇……” 毛毛放下杯子,眼泪掉下来,说:“我不会做生意,你可不可以娶我?” 管春背对毛毛,身体僵硬,我害怕他冲过去打毛毛耳光,紧紧抓住他。 管春点了点头。 这是我见过最隆重的点头。一厘米一厘米下去,一厘米一厘米上来,再一厘米一厘米下去,缓慢而坚定。 管春转过身,满脸是泪,说:“毛毛,你是不是过得很辛苦?我可不可以娶你?” 我知道旁人会无法理解。其实一段爱情,是不需要别人理解的。 “我爱你”是三个字,三个字组成最复杂的一句话。 有些人藏在心里,有些人脱口而出。也许有人曾静静看着你:可不可以等等我,等我幡然醒悟,等我明辨是非,等我说服自己,等我爬上悬崖,等我缝好胸腔来看你。 可是全世界没有人在等。是这样的,一等,雨水将落满单行道,找不到正确的路标。一等,生命将写满错别字,看不见华美的封面。 全世界都不知道谁在等谁。 而管春在等毛毛。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这世界有人的爱情如山间清爽的风,有人的爱情如古城温暖的阳光。但没关系,最后是你就好。 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所以管春点点头。 那,总会有人对你点点头,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那些真相说到底不过是人之常情 1 我本科毕业去C城之前,问过几个朋友的意见,其中就有CPB少女。 CPB少女并没有阻拦我,她还特地请我去她家,做了一桌好菜算是跟我告别,她说:“你总要试一试,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反正还年轻,都来得及。” CPB少女之所以叫CPB少女,是因为她是我所认识的少女中,唯一使用CPB,准确地说是长期用得起CPB的人。 CPB少女并非富二代出身,但是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用全套的CPB,她没有傍大款,没有找富二代男朋友,也没有去做兼职模特。她学的专业是历史,但是因为文笔好,给一些杂志写专栏,赚着并不多但是在她的安排下也能够满足各种小愿望的稿费。 CPB少女对我说:“其实傍大款对于我来说也不难,追我的富二代也有,但是我不能做这些事情,如果我真的靠出卖色相生活,就会强化我自己被贴上的标签,你明白吗?大家都在给漂亮姑娘贴标签,觉得好看的人就应该利用这种资源,利用这种资源确实赚钱更轻松更容易,但我就是不想这么做,就当是我清高好了。” 我因为平时也写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偶然认识了CPB少女,我们算是朋友,更准确地说,我是CPB少女的脑残粉。尽管CPB少女不是什么明星大腕儿,也不是什么学术大牛,她只是一个少女,但她是我见过的最睿智的美少女。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CPB少女那样的人,可以说,如果没有CPB少女,我要在艾斯比阶段多停留很久,甚至永远停留下去。 2 我走的时候,CPB少女已经毕业四年了,并且在一年前找到了一个朝九晚五的编辑工作,还算稳定,每天都要上班。我刚到C城,她在QQ上跟我说,老家亲戚组团来北京,要她接待。 “我要上班啊。”CPB少女说,“但是他们好像什么都不管。” “为什么啊?”我问CPB少女,“你为什么不拒绝他们,来了住哪儿啊?” “住宾馆呗,”CPB少女说,“还得带他们到处玩,又是一笔大钱啊。” “为什么要你花钱啊?”我问。 “老家的亲戚都觉得我在北京赚大钱啊。”CPB少女说。 “哦……” “换成你,你能拒绝吗?”CPB少女问我。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不能。” “所以你看,这些事我们也就是说说而已。”CPB少女说,“尽管明白问题所在,但是完全没有强势的立场和理由。我一个亲戚亲口对我说:‘你人长得这么漂亮,在北京赚钱肯定很轻松。将来再嫁个大老板,等发达了让我孙子去投奔你,在北京也算有个靠山了。’” “……” “他们真的是那么想的。”CPB少女说,“我跟他们说我只是一个编辑,他们都说我故意跟他们哭穷不地道,还说编辑也都很有钱。他们好像觉得北京遍地是黄金,到处能捡钱一样。这种想法傻×吧?你我都知道很傻×,但是你能当着人家的面说吗?” “不能。”我说。 “所以啊……”CPB少女说。 “让他们来感受一下帝都的地铁吧。”我说。“显然不行啊,”CPB少女说,“我最近准备去租个车。” “帝都这交通,租车真心不如坐地铁。”我说,“地铁虽然难挤,但是至少一直在开啊,而且只要你们巧妙地避开高峰期,还是很不错的,租个车给你堵在路上怎么办啊?” “你跟我说没用啊。”CPB少女说,“我又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们不觉得啊,回去跟我父母一说,我连车都没有,我父母又要怪我没给他们长脸了。” “不会吧……” “你要知道,从小到大,大家都羡慕我父母。”CPB少女说,“他们自己也很骄傲生了个漂亮女儿,要是这个漂亮女儿再碰巧有点儿出息,他们就更骄傲了。这么多年来他们被捧惯了,根本下不来了。” CPB少女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接待她的亲戚们,事后在QQ上跟我吐槽,虽然这个时候CPB少女又开始表现得很强势,对什么都一针见血,但是其实我知道,就算吐槽吐得再狠,她还是不忍心伤害一些并没有太在乎她感受的人。 她就是那种“内心柔软”的人。 3 我认识CPB少女的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两年,那个时候我大三,每天都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CPB少女浑身闪耀着光芒,经过我的世界,刺瞎了我的狗眼。 CPB少女身高一米七,大长腿,肤白,长发齐腰,明眸皓齿,且有一个笔挺的鼻子,真是无懈可击的一个人。 但是CPB少女对我说:“以前我觉得自己美得跟天仙似的,后来到北京,漂亮姑娘那么多,我算什么啊?” 北京漂亮姑娘的确超级多,自恃漂亮的也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明明不漂亮也自恃漂亮的姑娘,像CPB少女那样明明令人惊为天人却对自己的外貌轻描淡写的姑娘,真是不多见。 我当即向CPB少女表达了我的想法,CPB少女说:“没什么,人各有志。”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把CPB少女当作人生的标杆和偶像,因为在她身上同时糅合了出世和入世两种人生态度,而且她阅历比我广,经常给我提供一些指导。 CPB少女虽然对自己的美貌不以为然,但是对身材和容貌的保养一点儿都不含糊,她曾经告诉我:“我大一的时候体重也逼近一百三,虽然我个子高,这样的体重不算胖,但是看起来很壮。后来有段时间心情不好,莫名地就瘦到一百〇五斤。然后我才发现,这个世界,真的是美女好办事。” CPB少女这段话说得诚恳,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CPB少女说,尽管人们表面上都说不要以貌取人,但是两个陌生的人见面,第一印象就是外貌,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最要命的是,人生在世,有多少人能够跟你熟悉到了解你的内在呢?买东西的时候面对的店员、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遇到的行政人员、找工作的时候面对的面试官,这些人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了解你的内心世界。 这些真相,说到底也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 4 那段时间CPB少女在找工作,虽然她当自由撰稿人足以养活自己,但是她的家人觉得,一定要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工作,朝九晚五的生活对外说起来才比较有面子。否则,别人问起“你家姑娘现在在哪里”,回答“大学毕业待在家里”,真是一点儿都不高端洋气上档次。 CPB少女的朋友给CPB少女介绍了一家公司,让她投了简历去面试。 去之前CPB少女跟我说:“怎么办?我之前都没有面试过。” 我说:“你不要怕啊,肯定可以啊。” 在我看来,CPB少女这么美貌睿智,面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简直是手到擒来并且令对方感觉蓬荜生辉。 没想到CPB少女面试回来,恨恨地对我吐槽:“面试官脑子有病吗?一直刁难我。” “怎么了?”我问她。 “那女的一上来就问我为什么毕业两年了都没有工作经历。”CPB少女说。 “你就告诉她你做自由撰稿人啊。”我说。 “我说了。”CPB少女说,“然后她就问我:‘那你写过什么文章啊,出过几本书啊?’我心想我要是出过几本书还来你这儿面试啊,我就跟她说我没出过书,结果那个人说:‘你没出过书还叫自由撰稿人啊?’” “这个……” “然后又问我英语水平怎么样,还好我英语六级过了,不然估计又要被羞辱。”CPB少女说,“之后又问我为什么想去他们公司,问题一大堆。到最后我都怀疑我朋友介绍我过去是玩我的。” “哦……” “你知道我最生气的是什么吗?”CPB少女说,“那人后来竟然说我身上穿的衣服是这个牌子今年的最新款,问我是不是我家庭条件特别好,我说不是,她就反问我:‘那你怎么买的?’然后还用一种‘你不说我也知道’的表情看着我。” “嗯……”我说,“这个问题有点儿不友好啊。” “我又不傻,”CPB少女对我说,“那个面试我的女人不就是想证明我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什么都不会吗?” “那个女的好看吗?”我问CPB少女。 “也就那样吧。”CPB少女说,“那么刻薄的人能好看吗?而且岁数又大了,更显得尖嘴猴腮,下巴能凿冰。好像还是个小头目什么的,真是太恶心了。” “那你工作怎么办呢?”我问。 “没戏了我估计,”CPB少女说,“虽然我也没跟她撕破脸,但是我态度也挺不客气的,不过算了,本来我也不想工作,实在是家里人逼得太急了,我也没办法。” 我觉得很惊讶,以CPB少女的性格,完全不是那种会因为家长的强迫而做出让步的人。当我向她提出这个疑问的时候,CPB少女说:“我也不想让步,我也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样的话,我也知道他们逼着我去找工作其实只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 “但是?”我弱弱地问。 “但是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社会有一套规则,这套规则运行得太久了,我们都没有办法打破。”CPB少女说,“想当然的人太多了,然后他们把天朝变成一个想当然的社会。我以前觉得我能够对抗这种想当然,其实不能。” 那天的最后,CPB少女对我说:“大家都觉得这个社会歧视长得丑的人,但是有几个人想过,其实社会也在逆向歧视长得好看的人。” 5 CPB少女跟我也聊感情,但是很少给我意见。她对我说:“其他的事情我可以跟你说怎么做,但是谈恋爱这事不行,因为我自己的感情也很失败,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够找到好的男朋友,而且,就算我给你意见,你也肯定不会听。”我虽然没有反驳CPB少女,但心里是有异议的:你都没有提建议,怎么知道我不会听? 后来我慢慢领悟了,其他的人都给过我意见,包括左边姑娘、Nana在内的我最信任的朋友都劝我跟当时的男朋友分手,甚至如果换成我旁观别人那样的经历,也会提出同样的劝告,但是我真的没有听他们的话,直到后来我自己走了出来。 事后CPB少女对我说,她也经历过类似的感情,旁人都不理解,她自己无法自拔。这种无法打破和改变的局面,只能通过一个人的变心来解决。一定要等到另一个人出现,强行把你们两个人从这种状态中拉出来,否则谁劝都没有用。 当时我觉得很吃惊,身为一个美女的CPB少女,理应备受宠爱和呵护,竟然也会经历痛苦的爱情。果然生命这条长河千回百转,你有你的十八弯,我有我的九连环。 我经常跟CPB少女说:“我要是男的,肯定玩命追你啊。” CPB少女调侃我说:“我看你主页上很多姑娘也这么说啊。” “如果不是你把我从傻×之河里往外捞,我估计现在还停留在矮矬穷状态啊。”我说,“你是真女神,我认真说的。” “因为你跟我熟,所以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CPB少女说,“你看那些陌生人,尤其是男生,看了我一个头像,就觉得我一定是没有脑子那种人,以前我还喜欢发点儿评论,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一发评论就有人试图来教育我,我难道把‘没文化’写在脸上了吗?他们哪里来的底气,觉得所有漂亮姑娘的心智都要比他们低一等?” “其实是因为只有有这种想法的人才会来教育你,所以你才感觉自己遇到的都是这种人啊,”我说,“那些对你没有偏见的人,因为没有主动联系你,所以你也不知道吧,这其实是个悖论。” “我再告诉你一个悖论,”CPB少女说,“那些说着如果是男生一定会喜欢你追你的姑娘,等她们真的变成了男生,还是喜欢温柔漂亮没脑子的姑娘。” 6 我在C城安顿好之后想起来问候CPB少女,那个时候她刚刚送走去北京观光游览的亲戚们,CPB少女对我说家里人又开始催她结婚了。 我说:“那就结吧,反正你总是要结婚的。” CPB少女反问我:“你觉得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我一时语塞,CPB少女说,如果是找个人过日子,她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下去,如果是为了传宗接代,她只是个女的,传也不是传她的,况且,人口那么多,也不缺她出这份延续物种的绵薄之力。 “最关键的是,”CPB少女说,“我觉得为了工作的事情我跟父母别扭了那么久,又跟这个社会别扭了那么久,这才消停多久,就又要马不停蹄地别扭了。而且可以预见,这次肯定更严重,就让我拖一年是一年吧。” “拖太久也不好吧?”我说,“你要知道,社会对女人还是很苛刻的。” “但是一时半会儿跟谁结呢?”CPB少女说,“很烦啊,不管跟谁结婚都是问题。你嫁个有钱人,别人会说,果然漂亮姑娘就是爱钱;你嫁个没钱人,别人又会说,长那么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嫁个普通人。这些事都关他们屁事啊?但是你又不能直接一巴掌扇他们脸上说‘关你屁事’。真是要命啊。我离家这么远,他们又不可能跑到北京来追着我说,但是我父母听到他们议论就会追着我说啊。我其实巴不得他们跑到北京来追着我说,反正我又不在乎,但是父母不同啊。” CPB少女跟我的生活圈子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因为工作关系,平时她有机会接触到好多模特之类的漂亮姑娘。 “真的是有很多姑娘,为了一个包就能跟人上床啊。”CPB少女有一次跟我感叹,“你知道我什么感受吗?” “觉得是猪一样的队友吧?”我说。 CPB少女给我发了一个get√的表情,她说:“我有的时候觉得特别烦,这些女的为什么这么庸俗这么不上路子还这么好看?真是拉低了好看姑娘这个群体的智商水平,但是后来我想想,算了,反正她们都这么好看了,就算庸俗点儿不上路子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她们不愁生计了,真是矛盾啊!” 我说:“就跟美帝歧视金发白人妹子一样啊。这种东西由来已久,这个群体中的大多数都是这样,然后少数人就被这个大多数吞噬掉了。” “都是这样啊,”CPB少女说,“我工作之后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都是这样,大家都习惯性地把人分类,然后给每一类贴标签,之后遇到一个人就把这个人划分到某个标签项下面去,完全忽略了个体差异。” “这样做省事啊。”我说,“因为了解一个人很难啊,就算朝夕相处都未必能够了解对方的全部,贴标签就省事多了,略去了了解的过程,节省很多时间。” “我知道。”CPB少女说,“所以我之前才跟你说想当然的人太多了。但是我现在发现这种想当然往往有一定的依据,就是某个群体中大部分人的行为。大家都说漂亮姑娘脑残,我觉得这就是偏见,而且我出去找工作或者做别的什么,都会被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困扰,但是好多漂亮姑娘真的是脑残。” “所以一切都是人之常情啊。”CPB少女最后总结。 7 在认识CPB少女之前,我对于很多事情并没有什么了解,以为世界就是自己所见的世界,CPB少女作为一个先于我离开校园走上社会的人,通过让我看到她眼中的世界,带我重新建立了对世界的认知。 这个社会上有许多莫名其妙的规则,这些规则虽然有着万般的不合理,却由来已久。以前我们想不通,觉得不能接受,但是后来发现,所有这一切,不过是人之常情。 而我们是不能跟人之常情对抗的,这个世界需要的不是对抗。 前几天一个中国女留学生嫁给外国男生的照片在网上很红。结婚这种本来应该被祝福的事情,却因为女生相貌并不美丽而备受诟病。 那些在评论中冷嘲热讽的人,如果抽离出这个具体的事件,一定也会承认“以貌取人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是我们所有人一直接受并普遍认可的教育,是合乎道德准则的一个观点。但是结合到具体的某一个人,这种抽象的规则就被完全忽略了。人们的第一反应大多是“我靠,这不科学”。 抽象的道德所带给我们每一个人的刺激,远远不如一张照片来得直观,这种刺激直观到让很多人忘记了“不要以貌取人”这件事情。 这就是人性的必然。人性的必然是一个事实判断,而这种必然是好是坏是一个价值判断。事实判断可以证实或者证伪,价值判断则不能。 CPB少女说,最开始的时候她满怀豪情,想要跟这种偏见死磕到底,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慢慢发现,这种偏见的存在有着无比复杂的背景和基础。就像一棵树木,露出地面的只是枝干,在看不见的地下,早已延伸出了更庞大的根系。 “蚍蜉撼大树,这不是自作孽吗?”CPB姑娘说,“而这个社会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尽管在许多场合美女都受到歧视,但是她们确实又是相貌资源的既得利益者,许多人一边觉得美女都是脑残,一边对美女大献殷勤。最关键的是,有些时候,他们竟然是因为觉得美女是脑残才对美女献殷勤。” 都是人性使然。 “之前我觉得这种偏见就是不好的,”CPB少女说,“价值判断太好做了,现在看看,没那么简单啊,哪能用好跟不好来判断一种社会现象?” 在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还在为这个社会的正向相貌歧视而努力减肥努力美容以图提升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时,CPB少女和那些跟她相似的睿智而美貌的姑娘一边享受美貌的“福利”,一边面对不可回避的逆向歧视。 更不要说以貌取人只是人性中的沧海一粟。 生命还真是,大河弯弯。 也许有一天,我也能像她一样,笑着面对生活的难。 黛玉终究是要被辜负的 1 林黛玉坐在咖啡厅里,焦灼地等待着薛宝钗。自从收到薛宝钗的短信,她就一直处于一种脑子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状态,到现在已经一天半了,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好,心心念念盘算着薛宝钗那条并不长的短信。 “后天下午两点,南国假日,我们谈谈。” 林黛玉把这条短信翻来覆去地念,翻来覆去地想,但是薛宝钗这条短信透露的信息太少了,她完全猜不出薛宝钗给她发这条短信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心情。 这让她觉得心慌。 离两点钟还有十五分钟,林黛玉掏出小镜子,端详着自己的脸,粉底均匀,两条眼线也画得精确,眉毛是特地去修过的,整齐到甚至不需要再用眉粉,但是谨慎起见,她还是淡淡地扫了两笔,让自己看起来更精神。口红的颜色是专门跟衣服搭配的。在林黛玉的世界观里,输什么不能输气势。从小到大,她都活得众星捧月,长得好看,学习成绩也不错,工作之后更是顺风顺水,一辈子没有受过什么挫折。 “这么多年来我得到过多少荣誉啊,有多少人羡慕我啊,”林黛玉这样想着,“凭你薛宝钗是谁,最多跟我打个平手,休想赢得了我。” 她把在心里打好的腹稿又温习了一遍,等会儿见到薛宝钗的时候好从容应对。她模拟了无数遍,薛宝钗可能说什么,她应该怎么回答。尽管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尽管她跟薛宝钗从未见过面,但是她们两个人已经在她脑海里交锋了无数次。 2 薛宝钗在林黛玉对面坐下来,一边微笑一边说:“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久等了。”她轻轻地把车钥匙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她看到林黛玉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服务员走过来,递上菜单,薛宝钗接过菜单,随手翻了两页,又把菜单递给林黛玉,说:“你随便点。”又转过头温和地对服务员说:“你给我们推荐一些特色吧。” 服务员妹子果然指着菜单开始给林黛玉讲解起来,林黛玉不得不勉强敷衍服务员,目光在菜单上游移着。 薛宝钗就在这个时间段里,默默地把林黛玉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齐刘海梨花头,戴了美瞳,化了妆,但是挡不住黑眼圈,粉饼的颗粒不够细致,以至于有一些浮在脸上,仔细看的话会发现眼皮有点儿肿,应该是哭过。口红、衣服、鞋子的颜色都很搭,但是上衣和裙子的材质不一样,从鱼嘴鞋前面露出来的脚指甲没有涂指甲油,有点儿发黄。 薛宝钗紧绷着的后背有了一点儿放松,眼前这个林黛玉跟自己想象的差不多,追求外在的完美,有姿色,但是不够大气。毕竟,哪个大气的姑娘会回头拼命当前男友的小三儿呢?不过,男人大概都会喜欢这样的姑娘,看着舒服,而且也好哄。 如果不是林黛玉主动找她,薛宝钗是不会知道这个人的存在的,贾宝玉从来没有对她提起过林黛玉,就像从不认识这个人一样,直到有一天她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邮件。 前天那封邮件只有寥寥数语,言简意赅却石破天惊:“宝玉爱的是我,他对你没有爱情,你还是退出吧。” 薛宝钗愣了一下,关闭了页面。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忆了一下跟贾宝玉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一直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现在忽然想明白了,贾宝玉从来不提过往情史。不说有,也不说没有。 贾宝玉推门进来,问:“宝钗,想什么呢?” “欸?没什么。”薛宝钗对贾宝玉露出一个微笑,“我试试刚才在网上看到的冥想教程,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神游。” “你真是越来越高端了。”贾宝玉走过来,俯身从椅子背后环抱住她的脖子,“都开始冥想了,别哪天成仙了。” “我去当什么仙?”薛宝钗笑着说,“慢半拍之仙,掌管天下所有慢半拍的少年吗?” “你哪里慢半拍了?”贾宝玉问,“明明这么聪明。” “我一点儿都不聪明啊。”薛宝钗一边摩挲贾宝玉的手,一边说,“有好多事情啊,别人不提醒我,我就不知道。” 3 林黛玉根本没听进去服务员说什么,相反,她有些讨厌这个姑娘的喋喋不休让她无暇他顾。等服务员终于介绍完了,她匆匆指着菜单上的某个名字,说:“就这个吧。” 服务员低头记下,又转向薛宝钗:“请问您要点什么?” “给我一杯冰拿铁。”薛宝钗微笑着对服务员说,“谢谢你。” 林黛玉这才有空打量薛宝钗,眼睛大大的,素颜,穿着也并不是很精心。切,她在心里冷冷地笑了一声,还以为贾宝玉找到了多么天仙的一个宝贝,原来也不过如此。这样一来,她焦灼的情绪终于有了一丝放松。薛宝钗看着她的眼睛。林黛玉率先开了口:“你想找我谈什么?” 如果薛宝钗回答谈谈贾宝玉,她就可以自豪地告诉她:“谈也没有用,我跟他在一起五年的时间是你们这五个月所完全不能比的。”或者薛宝钗问她究竟是谁,为什么发那封邮件,她同样也可以自豪地告诉薛宝钗:“我就是贾宝玉最爱的那个女人,我想让你知道你完全不能跟我对抗。”等等等等。 她之所以先发制人,问薛宝钗要聊什么,为的就是让自己所拟的与薛宝钗的对话按照自己的设定进行下去。但是薛宝钗只是端坐着,不动声色地对她说:“谈什么都可以,你随意。” 这样一来,林黛玉反而傻了眼,她愣了一下,说:“我就是林黛玉,你应该听贾宝玉说过吧?” “没有。”薛宝钗说,“贾宝玉从来没提起过你,还是他一个哥们儿告诉我的。” 尽管这个开头跟林黛玉设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好歹她也可以接下去了:“哦,是×××吗?我们关系很好的,那你知不知道,我跟贾宝玉在一起五年了。他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就跟他在一起,是我陪着他奋斗和打拼的,他一直特别爱我,除了我,他不可能爱上别人。他对你根本不是爱情,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薛宝钗很淡定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并且反问了林黛玉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 4 薛宝钗跟贾宝玉是家里介绍认识的。母亲提到贾宝玉的时候,说的都是外化的条件,比自己小一岁,某公司的小头目,家庭殷实,有车有房,是不错的人选。 薛宝钗自己也算是名校毕业,有车有房,虽然没有进本专业的龙头行业,但是在二级公司做得也很好。事业发展得差不多了,难免谈婚论嫁,母亲从小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自己已经这个岁数,实在不应该再让她操心了。 薛宝钗跟贾宝玉的相亲地点就是南国假日,贾宝玉的确像母亲描述的那样一表人才,但是一点儿都不气宇轩昂。 “是个很聪明的人呢。”薛宝钗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对现实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工作规划也很明确。而且看得出来,他对文学和艺术也有一些涉猎。” 当贾宝玉询问薛宝钗“薛小姐我可以抽烟吗”的时候,薛宝钗笑着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忽然想问:“这是谁教你的?” 薛宝钗已经二十七岁了,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后工作的这五年里,贾宝玉就是跟眼前这样一个姑娘在一起。就是这个姑娘教会了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朋友所应该具备的一切。 但是如今贾宝玉跟她分手了,不仅分手了,还迅速地跟相亲认识的自己在一起了,难怪这个姑娘这么执着。这么多年的付出与陪伴,搭上的是自己人生中最美好的五年,结果却变成一场无疾而终。 “如果换成我,会不会也像这个姑娘一样?”薛宝钗问自己。 5 林黛玉被薛宝钗一句话噎住了,她有那么多的故事可以讲,他们在一起整整五年,但是薛宝钗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他跟你已经分手了,你知道吗?”她就愣住了。 说实话,她跟贾宝玉也不是第一次分手,过去这五年,他们两个人分手的次数太多了,每一次都是贾宝玉低声下气地哄她开心,给她买花买好吃的买小礼物,给她铺好台阶等她高抬贵腿。她原本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像贾宝玉那样的人,怎么可能离开她呢?更不要说刚跟她分手就找到了新的女朋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啊。 “就算我们分手了,他也不会爱你的。”林黛玉说。 “你又不是贾宝玉,你怎么知道他怎么想?”薛宝钗继续反问。 “他对我说过的,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林黛玉有点儿着急,音量也提高了一些,服务员把她们各自的饮料端过来,放在桌上,显然也听到了她的这句话,忍不住好奇地看了林黛玉一眼,林黛玉有点儿脸红,但她还是恨恨地看着服务员。 薛宝钗不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黛玉,等服务员妹子走了,才悠悠地说:“你都二十五岁了还相信男人说的情话呢?” “难道他是骗我的吗?”林黛玉感觉到自己输了头阵,抿了一口饮料,问薛宝钗,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有点儿愚蠢,这明明是自己的情敌,为什么要问她这种问题? “爱不爱这种事情对于我来说不重要啊。”薛宝钗淡定地说,“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哪有那么多爱来爱去、海誓山盟的,那些都是小朋友过家家玩的东西。我要的只是陪伴。” 林黛玉睁大了眼睛。显然薛宝钗的话让她觉得不能接受,今天这一次碰面超出了她的大脑思考能力之外。她过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必须要有很深的爱情,就像她跟贾宝玉那样,她也并不觉得她跟贾宝玉相处的模式有什么问题。停了一会儿,她对着薛宝钗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说:“你这么现实,根本不配谈爱情。明明不爱还要在一起,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6 薛宝钗一直冷静地看着林黛玉,她觉得自己就像看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妹妹,不愿意对她怎么样。因为她觉得林黛玉就像过去的自己,直到林黛玉死不悔改地说出那句“你真是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就连林黛玉这样一个沉溺于爱情的高龄少女都一眼看出来了,她一点儿尊严都没有。 但是尊严来自哪里呢?这些年来,自己挑挑拣拣,想要找一个能够与自己分享人生的伴侣,最后把自己剩下,让母亲面对邻里们“你女儿什么时候结婚”的尴尬问题,让自己面对每一个情人节普天欢庆的时候独自宅在家中看电视剧,每一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时候都难免暗自神伤,这样的生活,就真的有尊严吗? 在跟贾宝玉相亲的时候,薛宝钗不是没有犹豫过,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能够让她甘心臣服的能力,但是如果要共度余生,起码也能够让她毫无怨言。好像过了二十五岁之后的这两年,自己真的在不由自主地妥协了。当她妥协到某一个点的时候,贾宝玉又刚好抵达了这个点。 那就这样吧。 “你看上贾宝玉,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有房有车,而且工作也有上升空间。”林黛玉说,“但是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他的。我们两个人省钱交房租的日子,还有两个人吃一份盒饭的日子,你都没有经历过。你是不可能进入贾宝玉的内心的。我舍不得贾宝玉,是因为舍不得我跟他之间的感情,你舍不得贾宝玉,只不过是舍不得他的钱和地位。我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样的女人。” 薛宝钗瞄了一眼咖啡,冰块还剩一半。她刚刚之所以点冰咖啡,就是因为万一需要泼人的话,不必担心烫伤给自己带来治安或者刑事麻烦。薛宝钗把原本交叉叠放的腿放下来,把身子从沙发里往前挪了挪,凑近林黛玉,一字一顿地说:“你一个过了期的前女友跑回来当小三儿,你跟我说看不起我?” 薛宝钗看着对面姑娘的脸色灰暗下去,她又回到之前那个舒服的姿势:“你自我感觉也未免太好了吧?” 林黛玉没有说话,又喝了一口面前的果汁。 “过去五年,你除了跟贾宝玉谈恋爱之外一事无成,到现在都还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交完房租之后剩下的钱,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朋友同事结个婚什么的你都要为份子钱懊恼半天。你这样的人,有什么底气和资格追求真爱?” 林黛玉没有说话,继续喝果汁。 薛宝钗并不管林黛玉答不答话,她抬头看着林黛玉:“你对我一点儿都不了解,你哪里来的底气?你自信心这么膨胀,不怕出事吗?” 林黛玉似乎也被激怒了,她放下手中的饮料,恨恨地看着薛宝钗:“你能有多厉害,就你这副长相,谁看得上你啊?” 薛宝钗当然生气了,人的怒点很奇怪,最原始和最单纯的攻击方式,往往最能够伤人。林黛玉一直像个小孩子一样,拼命地攻击薛宝钗,薛宝钗则对一切了如指掌似的端凝如水。但是人性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明明知道对方使用的是最低级最无脑的攻击方式,还是会像炮仗一样一点即燃。 薛宝钗没有回答林黛玉,只是顺手端起面前的冰拿铁照着林黛玉的衣服泼了过去。林黛玉愣了一秒,等她反应过来准备还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点的是像肯德基的可乐那种带盖子插吸管的果汁,而且已经在刚刚的唇枪舌剑中被自己喝得只剩下冰块。 薛宝钗看着林黛玉的表情从惊讶到懊恼,愉快地笑了。 “希望你自重。”薛宝钗扔下这句话和大脑短路的林黛玉,拿起钥匙拎着包,大步流星地走了。 7 林黛玉想抓住薛宝钗,但是她穿了十二厘米的高跟鞋,对方却穿着平底鞋健步如飞,连账都没有结就走了。 吧台那边的服务员虽然低着头在忙,但是眼角的余光一直在往这边瞥,林黛玉知道服务员一定在心里给自己和薛宝钗做了各种各样的设定,说不定已经脑补完成了一部家庭狗血伦理剧。 林黛玉没有办法,低头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去擦胸前的咖啡。薛宝钗真是聪明,不泼脸,只泼衣服,自己挑了所有衣服里面最贵的这一件,沾上这么大的一块咖啡渍,恐怕再也不能穿了。 林黛玉又等了一会儿,衣服上的咖啡渍风干了五成,她终于鼓起勇气叫来服务员埋单。服务员妹子看着林黛玉衣服上的咖啡渍,全程似乎都在尽全力忍住不要看她。最后终于忍不住问:“小姐,我这里有一件衣服,要不然先借给你换一下?” “不用!”林黛玉没好气地说,“要你管?” 她抓起包,匆匆地走出咖啡店,拦下一辆出租车,落荒而逃。坐在汽车的后座上,林黛玉揉了揉太阳穴,开始给贾宝玉打电话。电话响了三声,对方接了起来:“喂?” “是我。”林黛玉才说了两个字,就忍不住哭起来。 对面愣了一下,然后问:“怎么了?” “你到底爱不爱我?”林黛玉问。 “爱啊。”贾宝玉回答,“你怎么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薛宝钗在一起?”林黛玉追问。 “我跟你说过的啊,”贾宝玉说,“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薛宝钗更适合我。” “可是如果真的爱一个人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林黛玉说,“也根本没有什么被现实打败这样的话,我跟你在一起五年了你才对我说不合适,这五年里也不是没有别人追过我,我都一直跟着你,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是我陪着你的,我嫌弃过你什么?现在你有钱了发达了,嫌我跟你不合适了?” “我没有嫌你,”贾宝玉说,“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人真的不合适,我跟薛宝钗在一起比较轻松和开心一些。” “那你为什么说爱我?”林黛玉问,“你说爱我,却不跟我在一起?”贾宝玉没有说话。 “好吧。”林黛玉说,“我知道了。”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刚才跟薛宝钗见面了。”然后把电话挂了。 8 薛宝钗大步流星地从咖啡店走出来,一气呵成地开车门,踩离合,挂挡,松手刹,踩油门。一直到开过两个红绿灯,后视镜里再也看不到南国假日,薛宝钗才把车靠边停下,趴在方向盘上痛哭起来。 这个时候贾宝玉的电话打过来,薛宝钗接起来。 “你在哪里?”贾宝玉问。 “林黛玉给你打电话了?”薛宝钗问。 “她那人脾气不好。”贾宝玉说,“她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薛宝钗说。然后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你别这样啊。”贾宝玉说,“你跟我说说话,你说句话吧,你别这样,我跟她真的不可能了,你不要相信她说的话啊。” “我没事。”薛宝钗说,“真的没事,你别上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你先回去忙吧,等下班再说。”挂掉电话,薛宝钗用手抹了抹脸,笑了笑。这场两个人的战役,赢的人终究是她。尽管实际上,她们两败俱伤。 薛宝钗从南国假日出来的时候还是下午,她开着车在城市里兜了一圈又一圈,从夕阳西下兜到暮色四合。等她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整个黑了下来。薛宝钗摸黑打开家门,开灯,换上拖鞋,系好围裙,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开始淘米、煮饭、炒菜。 三十分钟之后,她听到房门响了一声,是贾宝玉回来了。他像平常一样走到厨房里来,但是今天不同的是,他从后面抱住了薛宝钗。薛宝钗把他的手拿开,说:“别闹,做饭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贾宝玉说。 “我知道。”薛宝钗说。 9 林黛玉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家人介绍,相亲认识。林黛玉把相亲地点选在南国假日,恰好就是之前她跟薛宝钗坐过的那一桌。 对方比她大五岁,也算是事业小有成就,林黛玉端坐在咖啡桌的对面,礼貌而又直接地跟对方讨价还价:房子多大,车子怎么样,每个月工资多少,对未来的生活有什么规划和期待。 来相亲的男人彬彬有礼地回答着林黛玉的一系列问题,却没有逼问她什么。还不错啊,林黛玉想,条件也不比贾宝玉差,除了没有自己付出过的那么多年感情,跟贾宝玉不相上下。自己为什么这么愚蠢,明明轻易地就能够找到一个跟现在的贾宝玉一样的人,却浪费了五年青春,把五年的时光耗费在吵架、和好、忍受贫穷这种事情上。 最后不仅一无所有,还被薛宝钗泼了一杯咖啡。 那一杯咖啡的耻辱永远记在她心上,并且决意要找个机会讨还回来。林黛玉准备跟现在的男朋友结婚的时候,特地给贾宝玉和薛宝钗发了请帖。 林黛玉的几个闺密听说薛宝钗约她出去又泼她咖啡的事情之后,纷纷表示:“薛宝钗这个腹黑的小贱人,如果她胆敢跟贾宝玉一起来参加你的婚礼,姐妹们一定要她好看,给你报仇!” 所有的人都对这场婚礼充满了期待,更准确地说,是对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交锋充满了期待。林黛玉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贾宝玉和薛宝钗得知她嫁了一个更好的男人之后的表情,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在婚礼上给薛宝钗难堪,让她明白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但是林黛玉和闺密们从婚礼开始,一直摩拳擦掌地等到婚礼结束,贾宝玉和薛宝钗始终没有露面。 和你在一起,我很高兴。 A小姐遇上B先生的时候刚失恋没多久,而且还是最惨的那种——被劈腿。散伙儿这码事,对于先提的那人叫分手,对于被甩的那个叫失恋。从这个用词您就能读出来是谁先不要谁了。 A小姐能遇上B先生,是因为他是A小姐闺密的男朋友的朋友。闺密不忍心见A小姐过得灰头土脸,想给她介绍个男人,好让她意识到青春多可贵,且三条腿的蛤蟆虽不好找,可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四人晚餐发生在一家寿司店,A小姐对面坐着B先生,闺密的男朋友笑成了一朵花似的对A小姐说:“B是我大学同学,现在在××公司做。”戴着大眼镜的A小姐抬头正好撞上了B先生温和得人畜无害的微笑,大脑一下子就短路了,所有的寒暄都卡壳成了一句小时候学的英语:“Nice to meet you!”(很高兴认识你!) B先生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 晚餐以后,两个人互相留了手机号和QQ号。B先生很细致,和A小姐的聊天也透露出了一种从容不迫、温文尔雅的调儿。他还约A小姐吃了几次饭,看了几次电影。说实话,B先生口才不错,总能逗得A小姐开开心心。 那天,B先生约了A小姐看电影,A小姐在等B先生买票的时候,撞上了一对情侣——自己的冤家前男友C先生,他正牵着新女友也来看电影。三人见面难免有些尴尬,C先生正想打个招呼,新女友却一扯他的衣服,拽着他趾高气扬地走了。C先生离去的时候回头望了A小姐一眼,有点儿说不出的歉意。A小姐苦笑了一下。想到家里抽屉里一盒子的电影票根,曾经是她和C先生的见证,现在却都成了垃圾。她不知道该用怎么样的感慨万千来说明这些百转千回的细节,却也没有愤怒和伤感,只是单纯地觉得时间就这么过去了,这就是人生。 B先生买完票出来,发现A小姐正在目视远方发着呆。他笑着拍了一下她的脑袋,说道:“看什么那么出神。” A小姐收回了那些感慨的心思,平静地说:“没事,看到前男友了。” 感谢A小姐的闺密,A小姐的故事B先生知道得不少。A小姐和C先生两人青梅竹马,都是彼此的初恋,大学时候好上的,谈了四年,临毕业两个人分手了,好像是男方找到个家里颇有背景的姑娘,为了前途就把A小姐给蹬了。你以为这种狗血的剧情只有小说里才有?错了,现实生活比小说狗血多了。平心而论,B先生挺喜欢A小姐的,当初A小姐那句“Nice to meet you”让他记住了这位看起来毛毛躁躁的姑娘,可是聊着聊着,他却发现A小姐是个安稳的姑娘,偶尔有点儿孩子气,却挺可爱。 B先生对A小姐挺心动的,却不知道A小姐怎么想,他试探了几次,却什么都看不出来。A小姐对他挺热情,但是B先生无法判断这是她的礼貌,还是她对他也有好感。他约A小姐出来,本来是想趁着这次机会表白的,可是看这情况,B先生也一下子不知道还该不该继续了。 “没事,电影快开场了,我们进去吧。”B先生拍了拍A小姐的肩,和她一起走进了电影院。 “我们在一起四年,差不多天天吵架。他对我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很不好。我总是纠结要不要分手,却一次次对自己说算了。我开始不知道我是为了惯性在坚持,还是因为我还爱他。后来他告诉我他劈腿的时候,我意外地一下子轻松了,觉得终于解脱了。我没有勇气提分手,没有勇气说断就断,可是我过得很不高兴,到最后我都不明白我究竟在坚持什么,现在想起来,自己当初真是个傻子。” A小姐在昏暗的电影院里,一字一字,说给B先生听。B先生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搂住了A小姐的肩。 那天晚上,电影散场之后,B先生送A小姐回家,在A小姐住的小区门口,B先生还是决定表白,A小姐答应得很痛快。 B先生一直都没有问过A小姐为什么喜欢他,也没有和A小姐聊起C先生。有一次,他和A小姐旅游归来之后,给A小姐发了他拍的两个人的合照。 A小姐说:“你知道吗?我和你在一起之后,每天都很快乐。” B先生说:“谢谢,你告诉了我我最想要的答案。” 其实感情能有多复杂?能有多少的曲折离奇、悲欢离合?我们花了那么久的时间去追去问,最后要的不过是一个最简单的答案。或许也会有矛盾,但是希望不要有争吵和伤心。或许未来也会有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还都充满一起走下去的勇气。 和一个人在一起,如果他给你的能量是让你每天都能高兴地起床,每夜都能安心地入睡,做每一件事都充满了动力,对未来满怀期待,那你就没有爱错人。 最隽永的感情,永远都不是以爱的名义互相折磨,而是彼此陪伴,成为对方的阳光。 “和你在一起,我很高兴。”这就是最动听的情话了,没有之一。 了解一个男人,而不是爱上他 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火炕上,看某个介绍电影的电视节目,张曼玉一身素衣走在深暗的走廊里,身后是对她指指戳戳的女人们——她是不应该有的那么悲伤,那么素净。那些女人才是生活,而她是个魂魄,飘错了时间和地点。 突然,她啪一下转过身来,试图做一个狠狠回击的眼神,或是说出一句能令她们赧颜的话。 阮玲玉的故事——不得不说——其实并不悲情,充其量就是比较现实。放在其他女明星甚至女人身上,应该不至于死。从张达民出场开始,就是个很张恨水的故事——少爷看上老妈子的妙龄闺女,被家里发现,老妈子和小美女被逐出家门,少爷情意绵绵地给母女俩找房子,给她们支付生活费、安家费……这一过程十分顺畅,并且也看得出来,张达民对阿阮并非没有真情。至于后来同居在一起,就更是顺理成章,虽然这话不甚好听,但逻辑成立——人家少爷是花了钱的。 至于后来张达民沉迷于赌博,不再有钱供养阿阮母女,也在情理之中。所谓纨绔子弟,离了家里的扶持,多半是烂泥一摊。 当然,后来的种种,张达民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不齿。然而他的角色设定是个落难的少爷,过不了苦日子的。别人可以去拉洋车,他不行。别人可以去跑单帮,他不行。他既拉不下脸来,也没那个头脑,所以阿阮一红,他就计上心来。在贫困线上挣扎的“精明”人多半都没有什么廉耻,可不到那个地步,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比张达民更胜三分。 电影里有一出,是勒索了阿阮的张达民兀自在铁轨上走来走去,天色渐暗。当年的吴启华细胳膊细腿油头一梳,的确十足的小开样貌,但是清清瘦瘦也有些惹人怜。少爷当年是有真情的,但是人事无常,有时候人就是如此看见自己向更黑暗处驶去,无能为力。 那些欣赏和提携过阮玲玉的男人按下不表。之后是唐季珊登场。即使在今天,女明星跟富商的组合也是为世人所看好的。渡边淳一的《失乐园》里,凛子去参加书法颁奖会的时候,久木坐在观众席上,望着盛装云鬓的爱人,看那些男人蜂拥在她身边,心里暗爽——因为只有他知道她最私密的模样和心情。大抵男人对女明星的占有欲,也可剪一剪边角,归入此类。 有一句话经常被引用,“去了解一个男人,而不要爱上他;去爱一个女人,而不是试图去了解她”。唐季珊是既有风度又有阅历、钱大把大把揣在口袋里的男人,他了解所有的女人——只要他想;但他不爱任何一个女人。唐季珊开始频繁地带阮玲玉出入舞池时,刚刚被唐始乱终弃的张织云写信给阿阮说:“你看到我,你就可以看到你的明天。”但沉浸在新恋情里的阮玲玉顾不上这些,况且谁会在意一个旧人的话呢? 阮玲玉搬进了唐季珊为她准备的大房子。 按说唐季珊对阮玲玉算是有情有义——无论是她的住处,她母亲的生活费用,还是阿阮养女小玉的教育费用,他都承担下来。当然,当时的阮玲玉是全国男人的梦中情人,一蹙眉就能牵动多少男人屈膝来逗她一笑,所以唐季珊大概以为这真是又一桩成功的买卖。 关于阮玲玉跟唐季珊在一起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不愉快,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证实。只知道大概他不专一,或者对阿阮不够用心。女人都应该知道,只要身边的男人给足够的支撑,再彪悍的前任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所以张达民蹦跶得再欢,也不至于让阿阮寻短见。至于坊间又流传说当时本来可以及时把阿阮抢救过来,但唐季珊为了顾及颜面封锁消息,于是绕道去距离更远的私人医生处抢救,以至于贻误了时机;又有人说那封著名的“人言可畏”根本就是唐季珊伪造的,因为真正的遗书中写了好些他的不是……个中真伪,就不得而知了。 电影里,阿阮在很绝望的时刻,曾求助于蔡楚生。这一幕像一个拐点,让人以为是一线生机,但转瞬就破灭了。有人要怪蔡楚生软弱了,如果当初他挺身而出,英雄救美,哪怕暂时跟阮玲玉暗度陈仓,她是不是就不会死? 然而女人很爱犯的错误,有两个典型的。首先是哪怕自己相处下来也犹豫的,一旦大家都说不合适,她反倒激进起来,情比金坚地要与之在一起了——跟唐季珊的开始,对张织云信里的警告嗤之以鼻的阮玲玉,就是犯了这个错误;再有,一旦在一种男人身上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马上以为另一种男人一定能给自己幸福——现在很多姑娘一失恋就嚷嚷着“找个老实男人嫁了得了”,正是这一种。 阮玲玉死后,不知是出于道义,还是出于愧惭,唐季珊为阮母养老送终,并始终资助其养女小玉完成学业。但又有说阮玲玉怨念极强,以至于唐季珊的生意逐渐败落,而张达民更是恶疾惨死……我虽不说自己不信鬼神,但在当时的乱世,一切都是有可能的,也没甚好惊诧。 唐季珊的作为,后人自然褒贬不一。有人说他好,毕竟出了钱;也有人说他不好,不然阿阮也不会死……关于出钱这件事,是男女之间很是迈不过去的一个坎儿,从来就是笔糊涂账——比如张爱玲和胡兰成那一对,开始的时候,公务员胡兰成看了张才女的文,就又是写信又是登门,这其实很像网友见面,颇为不正式。第一次见面,张爱玲送胡兰成下楼,说了那句著名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然而她终究没有慈悲到底。 在什么书上看到,张爱玲或要逃去香港,或有别的急用钱的时刻,胡兰成速速就提了一箱子钞票来送她。但凡对两人恋情有任何怀疑的女人,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一定是铁了心要跟这男人一辈子的了——钱在这个时候,价值可以放大一万倍。 至于护士小周、房东太太和后来的这个那个,彻底让张爱玲寒了心。她千里迢迢去探望胡兰成,与他寒暄了一上午,直到胡当时的女人回来了,胡劈头便与那女人说:我胃痛。张爱玲登时明白,他的心已不在自己这里,她成了一个外人了。 于是张爱玲也不再慈悲,而是直接要胡兰成做个抉择。但胡兰成却坦然不接这个烫手的山芋,认为并没什么可拣择。这一折,用出世些的角度想,是胡兰成的个性使然;然而站在张爱玲或一个女人的角度上,都会很想劈头盖脸暴打胡兰成一顿……《滚滚红尘》中的林青霞探了落难的男人回来,听闻他把从前昵称她的名字用在旁的女人身上了,就与闺密说:良心都让狗吃了。 在那个时候,我相信张爱玲是不稀罕那一箱子钞票的。男人爱你的时候,沉默都是爱意;不爱你的时候,连钞票都只是钞票罢了。 大学时,我买了胡兰成的《禅是一枝花》,断断续续读了很多年。《禅是一枝花》里解公案提到三祖僧璨大师的《信心铭》:“至道无难,唯嫌拣择。但莫憎爱,洞然明白。”不知下笔到此处的时候,胡兰成心里在想些什么。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最容易丢的东西 最容易丢的东西:手机、钱包、钥匙、伞。 这四样你不来回掉个几轮,你的人生都不算完整。 有次雨天打车,打不着,千辛万苦拦到辆还有客人的,拼车走。当时我晚饭喝白酒喝晕,上车说了地点就睡着。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钱包掉脚底,刚想弯腰捡,司机冷冷地说:“不是你的,上个客人掉的。” 我捡起来看了眼,他妈的就是我的啊。 司机坚持说:“不是你的,你说说里面多少钱,必须精确到几元几角,才能确凿证明。” 因为我丢钱包丢怕了,所以身份证不放里头,我也从来不记得自己到底装了多少钱。司机咬紧不松口,就差停车靠边从我手里抢了。 我大着舌头,努力心平气和地解释,在司机冷漠的目光里,我突然明白了,他就是想讹我。 紧要关头,后座传来弱弱的女孩子的声音:“我可以证明,这钱包就是他的,我亲眼看着钱包从他裤子口袋滑出来的。” 司机板着脸,猛按喇叭,脑袋探出车窗对前面喊:“想死别找我的车啊,大雨天骑什么电动,赶着投胎换辆桑塔纳是吧?” 下车后我踉踉跄跄走了几步,突然那女孩追过来,怯怯地说:“你的钥匙、手机和伞。” 我大惊:“怎么在你那儿?” 女孩说:“你落在车上的。” 当时雨还在下着。女孩手里有伞,但因为是我的,她没撑。我也有伞,但在她手里,我撑不着。所以两个人都淋得像落汤鸡。 我说:“哈哈哈哈你不会是个骗子吧?” 女孩小小的个子,在雨里瑟瑟发抖,说:“还给你。” 我接过零碎,她立刻躲进公交站台的雨篷,大概因为她跟我目的地不同,要还我东西,所以提前下车了。 我大声喊:“这把伞送给你吧!” 女孩摇摇头。 后来她变成了我的好朋友。她叫瑶集,我喊她幺鸡。她经常参加我们一群朋友的聚会,但和大家格格不入,性格也内向。无论是KTV,还是酒吧,都缩在最角落的地方,双手托着一杯柠檬水,眨巴着眼睛,听所有人的胡吹乱侃。 这群人里,毛毛就算在路边摊吃烧烤,兴致来了也会蹦上马路牙子跳一段民族舞,当时把幺鸡震惊得手里的烤肉串都掉下来了。 这群人里,韩牛唱歌只会唱《爸爸的草鞋》,一进KTV就连点十遍,唱到痛哭流涕才安逸。有次他点了二十遍,第十九遍的时候,幺鸡听到活活吐了。 这群人里,胡言说话不经过大脑。他见幺鸡一个女孩很受冷落,大怒道:“你们能不能照顾下幺鸡的感受!”幺鸡刚手忙脚乱摇头说:“我挺好的……”胡言说:“你跟我们在一起有没有一种被轮奸的赶脚(感觉)?” 我告诉幺鸡:“你和大家说不上话,下次就别参加了。” 幺鸡摇摇头:“没关系,你们的生活方式我不理解,但我至少可以尊重。而且你们虽然乱七八糟,但没有人会骗我,会不讲道理。你们不羡慕别人,不攻击别人,活自己想要的样子。我做不到,但我喜欢你们。” 我说:“幺鸡你是好人。” 幺鸡说:“你是坏人。” 我说:“我将来会好起来,好到吓死你。” 朋友们劝我,你租个大点儿的房子吧,以后我们就去你家喝酒看电影,还省了不少钱。我说好,就租了个大点儿的房子。大家欢呼雀跃,一起帮我搬家。东西整理好以后,每人塞个红包给我,说,就当大家租的。 幺鸡满脸通红,说:“我上班还在试用期,只能贡献八百。” 我眉开眼笑,登时觉得自己突然有了存款。 一群人扛了箱啤酒,还没等我把东西整理好,已经胡吃海喝起来。 幺鸡趁大家不注意,双手抱着一个水杯,偷偷摸摸到处乱窜。 我狐疑地跟着她,问:“你干吗?” 幺鸡说:“嘘,小声点儿。你看我这个水杯好不好看?斑点狗的呢。” 我说:“一般好看吧。” 幺鸡说:“大家都乱用杯子喝酒,这个是我专用的,我要把它藏起来,这样别人就找不到,不能用我的了。下次来,我就用这个。这是我专用的。” 她仰起脸,得意地说:“我贡献了八百块呢,这屋子里也该有我专用的东西啦。” 说完她又开始抱着水杯到处乱窜。 大家喝多了。东倒西歪,趴在沙发上,地板上,一个一个昏睡过去。 我去阳台继续喝着啤酒,看天上有星空闪烁,想起一些事情,心里很难过。 幺鸡蹑手蹑脚地走近,说:“没关系,都会过去的。” 我说:“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幺鸡说:“在想别人呗。”她指着我手里,问:“这是别人寄给你的明信片吗?” 我说:“打算寄给别人的,但想想还是算了。” 我说:“幺鸡你会不会变成我女朋友?” 幺鸡翻个白眼,跑掉了。 我也喝多了,趴在窗台上睡着了。听见幺鸡轻手轻脚地走近,给我披上毛毯。她说:“我走啦,都快十二点了。” 我不想说话,就趴着装睡。 幺鸡突然哭了,说:“其实我很喜欢你啊。但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如果我是你女朋友,你总有一天也会离开我。我是个很傻的人,不懂你们的世界,所以我永远没有办法走进你心里。可我比谁都相信,你会好起来的,比以前还要好,好到吓死我。” 幺鸡走了。我艰难坐起身,发现找不到那张明信片。可能幺鸡带走了吧。 明信片是我想寄给别人的,但想想还是算了。 上面写着: 是在秋天认识你的。夏天就要过去,所以,你应该在十年前的这个地方等我。你是退潮带来的月光,你是时间卷走的书签,你是溪水托起的每一页明亮。我希望秋天覆盖轨道,所有的站牌都写着八月未完。在季节的列车上,如果你要提前下车,请别推醒装睡的我。这样我可以沉睡到终点,假装不知道你已经离开。 我抬起头,窗外夜深,树的影子被风吹动。 你如果想念一个人,就会变成微风,轻轻掠过他的身边。就算他感觉不到,可这就是你全部的努力。人生就是这样子,每个人都变成各自想念的风。 后来我离开南京。走前,大家又凑了笔钱,说给我付这里的房租。我说没人住,为什么要租着。管春说:“你出去多久,我们就给你把这房子留多久。你老是丢东西,我们不想让你把我们都丢了。” 我到处游荡,搭车去稻城。半路抛锚,只好徒步,走到日落时分,才有家旅馆。可惜床位满了,老板给我条棉被。我裹着棉被,躺在走廊上,看见璀璨的星空。正喝着小二取暖,管春打电话给我,闲聊着,提到幺鸡。 管春说,幺鸡去过酒吧,和她家里介绍的一个公务员结婚了。 我不知道她生活得如何,在泸沽湖的一个深夜,我曾经接到过幺鸡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抽泣,不说话,我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听着一个女孩子伤心的声音。 我不知道她为何哭泣,可能那个公务员对她不好,也可能她只是喝多了。 后来,她再未联系我。就算我打过去,也没有人接。又过了两个月,我打过去,就变成空号了。 一年多后,我回到南京。房东告诉我,那间房子一直有人付房租,钥匙都没换,直接进去吧。 一年多,我丢了很多东西,可这把钥匙没有丢。 我回到家,里面满是灰尘。 我一样一样整理,一样一样打扫。 在收拾橱柜时,把所有的衣服翻出来。结果羽绒服中间夹着一个水杯。斑点狗的水杯。 我从来没有找到过幺鸡的杯子在哪里。 原来在这里。 听不到 某姑娘与男友分手的时候,刚刚降格成前男友的某先生送给她一个相册,相册里是他们以前在一起傻笑的照片,一起打游戏的截图。某先生仔仔细细地装订好,托人送到了某姑娘手里。 某姑娘收到礼物的时候着实愣了很久,不知道哪个不知好歹的又在旁边唱着“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这时,手机响起来,某先生的短信说:“亲爱的,你能等等我吗?” 可是亲爱的,对不起啊,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等了,等你长大、等你成熟、等你明白。人生这条路什么时候可以让我们随心所欲? 某先生和某姑娘以前一起打游戏,某先生是大牛,某姑娘是小白,某先生带着某姑娘走遍了地图上的每个角落,陪着她从一级到满级,陪着她从第一个号练到第二个、第三个。某姑娘好强,总怕别人觉得她是个妹子所以迁就她,总怕丢了某先生的脸。她拼命地打木桩、看帖子、练手法。 后来,某先生因为一些小事就离开游戏了,渐渐地与某姑娘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两个人的交流也越来越难了。某姑娘才突然意识到,原来他们两个人的这些年不过是见面吃饭、看电影、逛街,不见面就一起打游戏。某先生知道她在不打游戏和不见面的时候都想些什么吗?而她又知道某先生些什么呢? 可见,最可怕的并不是不知道,而是连想知道的欲望都丢了。 某先生后来上线了,在公会的频道大家都和他打招呼,欢迎他的回归。某先生默默地说,我回来是为了找回我的女朋友。某姑娘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怎么说。某先生不在的时候,某姑娘已经从某姑娘1.0进化到了某姑娘2.0。或许某先生可以赶上进度、赶上装备,可是心态呢? 你们或许能明白,我要说的,又岂止游戏那么简单。 我的学长S先生保研成功,正在前往拿到硕士文凭的路上,他的女友Q小姐毕业后进入了一家大型企业。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很稳定,以至于听到Q小姐提分手的时候,我们是那么的错愕和惊讶。 听闻不久之后,Q小姐就和一位青年才俊谈起了恋爱,我们不禁为S先生唏嘘不已,几年的感情就这样变成泡影。 S先生的朋友们都安慰他说,女人嘛,走了一个还有一大把。S先生不死心,便问Q小姐到底是为了什么要和他分手,Q小姐说你太幼稚了。 原来,当Q小姐下班回家累得半死想跟S先生说说话的时候,S先生总是在打游戏或写报告;当Q小姐遇到办公室里的同事钩心斗角的时候,S先生一脸的“女人就是事多”的表情,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安慰……种种种种,都让Q小姐对这份感情越发怀疑,直到失望。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不过就是为了互相陪伴和一起说说话。Q小姐的这些心理变化,S先生并没有意识到,而等他意识到,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后来,有人问S先生,你们为什么分开?S先生却说“毕业那天失恋”是逃不开的定律。 可是你们谁都懂,这个故事,又怎么可以用一句话就能解释得清楚? 当开始明白感情和人生没有谁能够停下来等谁的时候,与其去求人等,还不如自己去追。太多人的分手不过是因为世界那么小,可你却听不到我。 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除了交流还能有什么?除了语言和文字的表达方式以外,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也是一种表达方式。但是无论什么方式,都要建立在懂得的基础上。你不懂他的时候,你的拥抱只是桎梏;你懂得以后,一个拥抱便胜过了万语千言。 何必去羡慕身边的人总能长久?他们无非是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听,他们无非是愿意彼此扶持,愿意把心放在一个频率前进。 愿你拉着他的手,愿你听到她的心。 谢谢你陪我这些天 我的姑娘,曾经谈过一次恋爱。 她很喜欢那个男孩,满脑子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想以后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想要怎么布置将来的房间。那个男孩很瘦,也很穷,就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男孩一样,有着旺盛的梦想、旺盛的激素。男孩羞涩地说,我现在没有钱,没有办法让你过上好日子。姑娘抱着他,拍着自己的胸脯大大咧咧地说:“没事,有我呢!我们一起挣。” 有一天晚上,他们手牵手路过了街边的小吃店。 “我肚子饿了。”男孩说。姑娘买了一份锅贴给他,放在了男孩的面前,笑吟吟地看着他吃。 “你不吃吗?”男孩问她。 “不吃,我不饿。”姑娘笑嘻嘻的,手却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只剩五块钱的口袋。这五块钱,是姑娘接下来一周的生活费。她不好意思开口问家里要钱,就买了一袋面包放在宿舍,每天吃一片。别人问起来的时候,姑娘搪塞说自己在减肥。 他们后来吵架了,发生争执,为了小事,也为了一些注定难堪的梦想。姑娘知道,那些梦想很难实现,但是她愿意去相信,因为是他的梦想啊。朋友对姑娘说,看不出那个男孩有多好。姑娘却很认真地说:“有些人看不到哪里好,却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后来,他们在一家麦当劳分手的时候,男孩给姑娘买了一杯果汁。这是他们在一起那么久,他为她买的唯一一样东西。他喜欢上了别的女孩,他说他依旧没有钱。他说他给不了姑娘想要的生活。他说对不起,再见。 “这世上什么爱情都会变,谢谢你陪我这些天,以后别再被别人骗。” 后来,姑娘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很爱她的人。对方很照顾她,可是姑娘知道,她只是感动,她心里没有感觉。姑娘对他也很好,却只是一种回报,就像欠了钱在还钱。有一天,姑娘带着他走过那条街,街边的那家锅贴店还开着。 “我饿了。”姑娘说。 “我去买。”他让姑娘坐下,买了锅贴、牛肉汤、辣酱面,又像变魔术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了布丁放在姑娘的面前。看着满满一桌的吃食,姑娘突然鼻子有点儿酸。他坐在她面前,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我可以允许你心里有别人,只要你记得现在是我在你的身边。” 姑娘摇摇头说:“谢谢你,我的心里没有别人。” 没有那个男孩,却也没有他。一片荒芜,所以才显得乱七八糟。 因为他的包容,他们磕磕碰碰地走过了好几年。有一次,姑娘看上了一件很贵的首饰,是条细细小小的手链。她走过那个橱窗很多次,看到手链都会不由自主地笑。他当下什么都没说,后来姑娘才知道,原来他为了一条链子,开始攒钱。 他们最后还是分开了,没有告别也没有怀念。走了许多许多的路,他们都累了。姑娘开始明白,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无法爱上不爱的人。分开以后,他托人送给她一条链子,细细小小,比当初她看中的那条多了一个吊坠,轻轻按了一下,里面是他和她的照片。 这是姑娘两个还不掉的东西之一,另一样,是他付出的感情。 “谢谢你陪我这些天。” 以前有人对她说,人生总会遇到三个人,一个自己爱的;一个爱自己的;最后一个,是合适的。 姑娘的第三个他,和她一样有着自己的故事。姑娘没有问他,他也没有问姑娘。他们只是安静地相处,头靠着头一起窝在有阳光的角落看书。他们都曾在自己的泥泞里摸爬滚打,弄得一身尘土与伤痕,他们都曾在自己的世界里哭喊着长大,最后却微笑着走到了对方的身边。如果说什么算合适,那这大概就是。 不用迁就,不用勉强,只有你,有我,在一起。不去问未来,只是想这么走下去。我们所追求的安稳,无非灵魂安静,亦无非内心稳妥。 后来,她和第一个男孩一起吃过一顿饭,还是在麦当劳。他为自己买了套餐,她给自己买了橙汁。 “那条街上的锅贴店关门了。”他说。 她默然道:“我知道。” “我和她分手了。”他说。 “哦。”她喝了一口橙汁。 “以前我对不起你。”他说。 “没事。” “你待会儿怎么走?”他问她。 “我男朋友来接我。” “一路小心。” “我会的。” 时光杀死了所有的从前,我们也没有必要再怀念。 这个秋天冷得有点儿早,她迎着寒风坐上了他开好了暖气的车。 “吃饱了吗?”男朋友问她。 “刚才不饿,你今天忙吗?” “还好吧,还想吃什么不?” “八十岁的时候,你还会不会想起我的脸?”她突然问。 “傻瓜,八十岁的时候,你还在我身边呀。”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N和他的前女友是在丽江认识的,后来相恋,同居,一起在那座又小资又文艺的小城生活了五年。 就在N回到上海准备开公司,打算2011年结婚的时候,对方却突然提出了分手。 他昨日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说好的。 几年前的一天,她说胸口疼,他陪她去丽江人民医院检查,CT结果出来以后,发现胸口长了一个直径五厘米的东西。 丽江的医院太小,没有办法确诊。他带着她去了昆明。医生检查出来是血管瘤,离心脏很近,很容易破裂。 他陪她回丽江,和她的家人商量,他坚持要做手术,可是她家拿不出那么多钱。 无奈之下,他盘掉了经营不错的店面,陪着她去昆明做了手术。 N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手术的过程。 只有他一个人陪着她,在手术室门口从早上八点一直等到晚上七点。 下午三点的时候,医生走出了手术室,说肿瘤已经取出。四点的时候她大出血,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让他签字。 直到晚上七点,她才被推了出来,手术刀从腋下开了一个十厘米的口子,取掉了一根肋骨。 我说:“然后呢?” “她现在已经痊愈了。” N沉默了一会儿。今年二月她结婚了,给他发的请柬。他没有去,但送了一个红包。 然后他问我:“你说,她那么做,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我说:“也许,她只是不愿意你忘了她。” N给我发了一个苦笑的表情。 男人的一辈子绕不开的无非是三件事:钱,女,友。 似乎比起坚决地离开,所有的女人都要比男人显得更为拖泥带水,也更喜欢藕断丝连。 哪怕知道自己一定要走,但是还是忍不住,要回头看几眼。直到自己真的死心了,淡忘了,或者真的又幸福了。 这并非是她还有多爱他,只是她们都希望自己被人记得。 “你可以不再爱我,你也可以放下我,但是请你不要忘记我。”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前女友是所有现女友公敌的原因之一。 那种若有似无的牵连,有意无意的联系,不管是为了什么目的,却总是逃不开自私两个字。 有些无奈,让人无法去爱,却也没有办法恨得自私。 对于很多前女友来说,她们怕的不是“你不再爱我”,而是“你没有爱过我”。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半夜接到的哭诉电话,女孩难过的不是分手这事,而是男生没有去挽留。 你要折磨一个人,背叛比分开更伤痛,冷漠比争吵更会让人痛楚。 你不想再纠缠,就不要和她好好谈,不要和她讲道理,而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挂断电话。 终究一段感情所不断重复的,无非就是提问,提问,再提问,得到回答,证明自己的存在感,然后又重复。 在一起的时候,每日追问你是不是爱我,分开以后你是不是爱过我。 都一样,是谁都逃不开的一个结。 就像之前人人网上的那个去问前任三遍你爱过我吗的帖子我身边的很多姑娘,就真的这么去做了。 其实你再仔细问自己一句,你这么问,又有什么意思吗?或许你就会放弃了那个念头。 但是她们更注重的,是想要一个答案,一个证明自己存在过、重要过的答案。 这些看起来很傻的事情,却难免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 虽然,我们都明白,即使曾经相爱,如今也是不爱了;即使还有感情,但是也早就没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动力。 疲累也好,唏嘘也好,我们不难发现,当初我们以为不会分开的人,后来却踏上了各自的旅程。 我们曾经觉得温馨和美丽的故事,最后也难逃脱那个悲伤的结局。 也许只能说,那些年,我们都曾遇上过一个人,我们都以为,对方是对的那个人。 而那些年,向来情深,却敌不过奈何缘浅。 有人问,你还记得你的前任吗?你还爱你的前任吗? 我想,如果真的爱过,是不会忘记的。只能说,很感谢他陪我走过那些年。 但是现在,已经谈不上爱或者不爱了,毕竟,爱过恨过,伤过痛过,最后都淡了。 那个人就像是我们在路上曾经撞到过的一根电线杆,当初的痛如今已经忘记了,而那根电线杆,却一直都在。 我不会去问我的前男友,你还爱不爱我,你还记不记得我。 不论答案是什么,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残忍。既然已经分开,就不用再去拆开时光缝上的线。 我想,这也是一种尊重吧。爱或者不爱,记得或者不记得,都在我们的心里。 只希望从今以后,你可以好好过,我也可以好好过。 我会忘了你,你也会忘了我。 忘记不是不再记得,而是放下。 至此,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无人等候 1 9月的某一个周五,上海大雨倾盆,第二天又是司法考试,这是我的朋友左边姑娘第三次去考这场试。 我在QQ上对她说:“赠你一万斤人品,必过无疑。” 左边姑娘回复我:“那必须的,我现在全身都是人品。” 我说:“是的是的,我知道你现在就是一个巨大的人品源。” 左边姑娘说:“是因为刚被甩吗?” 我说:“是的是的。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是,是的。” 左边姑娘给我发来一个既interesting又I don’t care的表情。 左边姑娘是我的高中同学。 我十三岁的时候就听说了以英语成绩好而闻名于整个年级的左边姑娘,十五岁的时候和左边姑娘成为同班同学,她坐在我的前桌,我们两个人在长期的上课传小纸条行为中积累了深厚的友谊。 到如今已经有八年了,这是一整场抗日战争的时间。 高中毕业之后我去了北京上大学,左边姑娘则去了南京,我们两个人相距甚远,很少见面,最多在QQ上吐槽一下彼此的生活。左边姑娘无疑是我最信任的人,因为我可以信任的人很少。但是左边姑娘的朋友很多,因为她的确是一个性格很好的姑娘,爱好又广泛,对生活充满取之不尽的热情。 不像我,总是对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有着莫名其妙的偏执,并且总是让这种偏执把自己和别人双双逼到墙角。 2 说到左边姑娘被甩这件事情,我们两个人都唏嘘不已。 左边姑娘的前男友赵先生比她大三岁,是个典型的东北人,人高马大,单纯勇猛一根筋。 左边姑娘在遇到赵先生之前有过两段感情,第一段是在大一的时候,对方是左边姑娘的高中同学,两个人同班三年,大学又恰好是校友,两个人又恰好志趣相投,那男生又恰好喜欢她。 这样的恰好,让所有的人都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情。 但是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跟男朋友分手了,理由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在一起。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左边姑娘和男朋友是同校,两个人每天一起吃饭,双休日一起逛街,有球赛就一起看球赛,诸如此类……但是对于左边姑娘来说,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每天也一样要吃饭,双休日一样要逛街,有球赛也一样要看球赛。 那么,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左边姑娘想了很久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情,更要命的是,这个问题想得越多,左边姑娘就越觉得完全不必拥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后来左边姑娘跟男朋友慢慢地冷淡了,不再一起吃饭,也不再一起逛街,甚至有时候连球赛也不一起看了。 最后两个人和平分手,也不再做朋友。 左边姑娘在空窗了半年之后,有了第二任男朋友,是隔壁学校的男生。两个人在从朋友往恋人这个方向上过渡的那段时间,是左边姑娘觉得最有意思的时间。 她问过好多朋友:“他喜不喜欢我?他会不会和我在一起?” 她和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姑娘一样,事无巨细地和女朋友们讨论分析,试图得到与那个少年相关的蛛丝马迹。直到最后少年终于表白,与左边姑娘正式成为情侣。 又是一个喜闻乐见的结局。 但是同样不到三个月,左边姑娘就又开始向我还有其他的朋友求助:“怎么办,我又开始觉得没意思了,我想跟他分手,怎么办?” 围观的群众有劝左边姑娘不要冲动的,也有骂她没事作妖的,但是没有人拦得住一意孤行的左边姑娘。 左边姑娘跟第二任男朋友的分手场景异常残酷,在左边姑娘整整一个星期对男朋友爱答不理之后,男朋友给她发来图片询问:“情人节送你这个手办可以吗?” 左边姑娘回复:“我还以为你已经懂我的意思了。” 男生沉默了很久,发来一长串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抱歉,打扰了你这么久。” 左边姑娘看着那句话痛哭失声,她还没有来得及道歉,对方就已经替她铺好了全部的台阶,甚至连一个认错的机会都不给她。 她毫无来由地用最简单和粗暴的方式把这样一个温和的男生从自己身边推走了。 3 除了无法长久地维持一段恋情之外,左边姑娘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 左边姑娘从高中开始热爱足球和摇滚,跟那些每四年打一次鸡血围观世界杯帅哥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对球队和球星了如指掌。同样,与那些迷恋艾薇儿和五月天的姑娘不同,左边姑娘听重金属和死黑。 就在如此特立独行的同时,左边姑娘性格温和,从没跟任何人闹过矛盾。 那两段短暂而又结束得莫名其妙的恋情,对左边姑娘造成的伤害并不比那两个男生小。 我们都曾经无比讨厌小说或者电视剧中那些始乱终弃的人,直到我们亲手给自己贴上不负责任的标签,才知道在那些表面的绝情之下,有着怎样的内心。 左边姑娘不断地反省自己,最后说:“像我这种爱无能的人,最好还是不要祸害别人了。”当时她大二,从那以后,左边姑娘真的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 “这样对我和别人都好。”每一次我都煽动她,这次干脆接受算了,她都会这样回答我,免得再伤及无辜。 左边姑娘真的就这样自得其乐地过了两年,她的爱好太多,精力又旺盛,总是不断地寻找新的游戏新的美食,她了解城市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隐秘店铺,还有与那些店铺和街道有关的隐秘故事,她带给自己的乐趣太多,以至于完全不必依赖任何男生。 就像《生活大爆炸》中谢尔顿说的那样:“我自己已然如此有趣,以至于我完全不需要寻找一个伴侣。” 4 直到左边姑娘遇到赵先生。 左边姑娘在香港念LLM的时候认识了赵先生,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赵先生向左边姑娘表白了。 这一次左边姑娘没有拒绝,在单身两年半之后,左边姑娘相信自己的阅历已经足够支持自己投入一段严肃的感情,更相信自己已经了解如何维持一段感情。 左边姑娘是临毕业的时候认识的赵先生,那恰好也是赵先生去香港出差的最后两个月,于是这两个人刚刚成为男女朋友,就变成了异地。 左边姑娘结束学业回到江苏,赵先生工作完成回到东北。 没有经历过异地恋的人,是永远不会懂得异地恋的辛酸和艰难的。因为无法见面,情侣们只能够通过手机或者网络,通过我们身边那些无影无踪的电波传递感情。 电波是多么无情的一种东西啊,人的表情那么多,语气也那么多,更不要提那些千回百转的心情。然而这一切,经过电波的传递,到达对方那里的时候,就只剩下冷冰冰的文字或者无迹可寻的声波。 文字再优美,声音再动听,都无法填补不能见面的遗憾。 即使如此艰难,左边姑娘也从未放弃过这段感情,她说:“我真的很喜欢赵××。” 5 赵先生也真的很喜欢左边姑娘。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 人这一生,能够遇到多少像左边这样有意思的姑娘呢?她既沉静独立又热情大方,有一个那么漂亮的学历,还有一副那么随和的性格。扮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看得了芭蕾舞吃得了大排档。 赵先生遇见过的姑娘并不少,他甚至已经修炼到可以在一顿饭的时间里看清一个姑娘的本质,当得知左边这样的姑娘竟然还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他迅速地展开了攻势。 可能做金融的人都有这样一种令人震惊的行动力吧。 赵先生是一个很模范的男朋友,对左边姑娘千依百顺。左边姑娘玩网游,赵先生就注册一个账号陪着左边姑娘;左边姑娘喜欢足球,赵先生就开始锻炼身体准备参加单位的球队;左边姑娘要参加司法考试,赵先生甚至买了教材跟左边姑娘一起学习。 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到第四个月的时候,左边姑娘欢天喜地地告诉大家:“已经第四个月了,但是我还想要跟他在一起,哇哦!” 但是就当我们都觉得左边姑娘跨过了自己的障碍的时候,赵先生首先提出了分手。 6 我给赵先生打电话,问发生了什么。 赵先生说:“我想要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但是我不在她身边。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给她一段完美的感情啊。不能见面,也不能一起吃饭看电影,做不到那些正常情侣都能够做的事情,这种感情注定是有缺陷的。既然这样,那就不要在一起了吧。” 我好言好语但又绵里藏针地训了赵先生一顿:“你觉得左边这样的姑娘在乎你陪她吃顿饭看个电影?在乎天天腻歪在你身边?她要是在乎这些她当初就不会答应跟你在一起了,你现在这样,也未免太看不起左边姑娘了。” 赵先生如梦初醒般地去找左边姑娘,两个人和好如初。 但是左边姑娘无法如初了。 左边姑娘无法忘记赵先生曾经主动提出要放弃这段感情,不管他的理由是什么,这都让她原本满格的安全感瞬间只剩下百分之十。 左边姑娘开始考虑跟赵先生的未来,考虑他们之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考虑赵先生已经工作了五年而她才刚刚拿到硕士证书还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考虑赵先生未必能来南方而她绝不可能抛下父母去北方。 最糟糕的是,不仅左边姑娘,赵先生也开始考虑这些实际问题了。每当左边姑娘对这段感情提出质疑,赵先生从不反驳,也不提出解决方案。 越是这样,左边姑娘就越没有安全感,越是没有安全感,她就越是看赵先生不顺眼要挑赵先生的刺儿。两人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再冷战。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7 左边姑娘与赵先生这段感情,终于在为时两个月的彼此折磨中落下了帷幕。 赵先生再次提出分手,理由跟上次一样,但这次加了一条:看不到未来。 左边姑娘丧失理智丧失了一个星期,她用尽办法去挽回这段感情,有她自己想的办法、我提供的办法,还有三流小说和电视剧里面女主角惯用的方法。 就这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过了一个星期,赵先生丝毫不为所动。左边姑娘终于也感到了疲惫。 “我放弃了,这样真没意思。”左边姑娘对我说。 我说:“也行,我快开学了,请你吃个饭吧。” 那天我和左边姑娘喝了点儿酒,量非常少,晚上还要回家的我们并不敢一醉方休。 我们相对而坐,先是骂赵××是个大傻×,然后放地图炮,骂×城的人都是大傻×,再后来,××星座的都是大傻×,××年出生的都是大傻×。 后来我们干脆把全中国的男人都骂了一遍。左边姑娘笑得趴在桌上对我说:“哈哈哈,我们两个人真逗比啊。”她停了一下,说:“逗比这个词,还是跟赵××学的呢。” “那以后不说了。”我说。 “没关系啊,说!”左边姑娘笑嘻嘻地对我说。 “嗯。”我说,“左边,你知道吗,赵××一定会后悔莫及的。” “那又怎么样呢?”左边姑娘说,“后悔了也不能怎么样啊,难道我会跟他和好吗?” 那天饭后,我跟左边姑娘去了我们那儿一座著名的大桥,河风阵阵,桥灯昏暗,学生党三五成群,情侣们搂搂抱抱。左边姑娘和我坐在桥栏边,我看着灰暗的河面,远处的船只没有形状,只能看到闪烁的红绿色灯光,等船到桥下,变成朦胧的灰色影子,无声地从我们脚下经过。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她对我说了很多话。 如前所述,左边姑娘是个感性的人,但也不乏理智,在终于明白这段感情无法挽回之后,她开始进行自我反思,打扫内心一片狼藉的战场。 左边姑娘忽然明白自己对赵先生持续的热情以及自己对这段感情持续的坚持来自哪里。 他们两个人相识于香港,在那样一个充满小资情调的地方,赵先生的每一次追求举动,都被加了额外的分数,以至于时至今日,回想起来都觉得充满浪漫和温情。此后两个人匆匆分开,相隔两地,借以度日的只剩下回忆,而回忆那么美好,这种美好的回忆又给赵先生加了额外的分。 就这样,实际上左边姑娘所爱着的,不过是回忆里那个被许多客观因素加了分的赵先生,直到赵先生第一次提出分手,像一记闷棍把她敲醒,她明白赵先生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爱她。 8 赵先生爱着的,其实也不过是他回忆里的左边姑娘。 赵先生与左边姑娘分手之后一个星期就有了新的女朋友。左边姑娘看着他们在网络空间秀恩爱的照片,竟然感到十分平静。 赵先生的新女朋友是他的同事,看起来他终于能够给对方一段朝夕相处、能够“一起吃饭看电影”的“完美”感情了。 左边姑娘忽然意识到,赵先生所说的不能够给她完美的感情,实际上是在说她不能够给赵先生完美的感情。左边姑娘明明从来没有抱怨过两个人这种异地的关系,也没有对赵先生不能天天陪在她身边表示出任何不满,赵先生说出那句话,原来只不过是种遮掩。 与此同时,左边姑娘发现,自己在得知赵先生有了新女友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怨恨他找了新欢,而是不爽他竟然在自己之前找到了新欢。原来自己也没有那么爱他,怪只怪异地将情绪放大了。如果上天能够早一点儿给自己一个比赵先生优秀的追求者,大概先变心的就是她自己了吧。 谁都不是无辜的人啊。 想明白这一点,左边姑娘轻松愉快干净利落地删掉了赵先生所有的联系方式。原来成熟的人之间的感情,是这样势均力敌。左边姑娘忽然想起自己的前男友,那个被自己冷暴力之后,给自己发来大段文字,并且说抱歉的男生。 左边姑娘掏出手机,找了好久才找出那条信息,她又认真地读了一遍。 短信上的时间是2010年1月30号,三年多过去了,左边姑娘像三年前一样痛哭失声。 三年前的左边姑娘哭,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三年之后,左边姑娘终于明白,是与少年相处太安逸太安心不用担心失去对方的那段时间,让自己忘记了最开始时爱上他的理由,忘记了那些最初的心情。她的爱情,竟然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左边姑娘用了整整三年时间才明白,自己并不是爱无能的人,她能够和赵××谈这么久的恋爱,却再也回不去三年前,去爱那个付出了真心的少年。 9 左边姑娘跟赵先生分手的第二个月,赵先生找她复合。理由是新欢不如旧爱,像左边这样的好姑娘,失去一个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 左边姑娘看着那一串手机号码,从短信的语气揣测出对方是赵先生无疑,左边姑娘觉得有些困惑,为什么成年人在爱情这件事情上竟然可以如此反复无常?她并没有质问赵先生的移情别恋,也没有嘲讽赵先生回头已晚。一向脾气很好的左边姑娘只是淡淡地回复了一句:“不好意思,请问你是……” 赵先生并不愚蠢,从此没有再联系过左边姑娘。 赵先生其实也给我打过电话,手机就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看到屏幕亮起,又暗下去,再亮起…… 我不知道该跟赵先生说什么,以前他跟左边姑娘有矛盾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会跟他说:“姑娘嘛,都是要哄的,你哄一哄就没事了。” 但是现在说什么呢?虽然我有一大堆想要教训他的话,但是说了他也未必能够明白,就算他能够明白,左边姑娘自己都没有开口戳穿,我又有什么立场去说呢? 我的手机就那样明明灭灭了十分钟,终于彻底地暗了下去。 没有人会真的站在回忆里等待谁,左边姑娘的少年男友在跟左边姑娘分手一年后有了新的女朋友,赵先生再求复合失败之后又有了新的女朋友,被赵先生甩掉的同事新欢在两个月之后相亲成功开始备婚。 人是必须向前走的,左边姑娘在最近的一次反思中总结,只有不断往前走的人,才会明白自己的过去和现在。 走出校园的左边姑娘终于进入了真正的成年人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未来。 一直都那样 某先生在众多少女眼里,是个男神级别的人物,标标准准的高富帅。从高中开始,我就一直听到有妹子对我说,那个谁谁好帅好帅,然后一脸桃花。男神人很好,大方不计较,性格也温和,脑子也够用。对文艺系的少女最具有杀伤力的一点是,他拍得一手好照片。背上相机,感觉就像是关公挎上了青龙偃月刀,赵子龙骑上了白马提上亮银枪,岂是一个玉树临风了得。 而某先生在我们这些朋友眼里,不过是个傻子而已。我们的每顿饭局,用他的话来说,叫斗智斗勇。为了报复我常在日志里黑他,他从没在QQ聊天的时候把我的名字打对过。上次一起吃寿喜锅,男神一下子没在嘴仗里占上风,怒极卖萌:“杜崧炫,小伙伴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我举杯回敬他:“兄弟,今朝同饮庆功酒,明朝树倒猢狲散。” 可是在许多许多个日子里,男神某先生都是最讲义气的兄弟,是说得再狠都不会离开你的朋友。要知道,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人会说甜言蜜语,可是却不会互交真心,搂着你的肩膀叫你亲爱的,却不敢看着你的眼睛让你发现他的秘密。在别人眼里,或许那群深夜里在操场、在门口烧烤店笑闹的人是一群神经病,但是在最好的年纪,有人陪着你一起用真心发疯,那一句毒舌比任何一句甜言都要幸福,你还有什么奢求? 我认识学霸已经多年,初中时我和他打架,把他的书包从教学楼四楼扔到了操场上,砸坏了学校台阶上的一块砖。他对风油精过敏,我就在他的茶杯里倒风油精,害得他浪费了一个杯子。我和他几乎经常吵架,他总有各种办法惹得我大吼大叫。我们在前不久的时候下飞行棋,遇到对方的棋子都会毫不留情地吃掉。他总是和我谈他的人生、他的理想、他的未来、他的绩点、他能不能保研,最后我忍无可忍地吼他,他又一脸委屈地看着我说,人家又没说什么嘛。 可是初中时候开始,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了最好的朋友。虽然我是个坏人,他是个贱人。在欢乐的时候互相打压,在悲伤的时候相互扶助。他说等到以后,我们都老了,他要把当初我扔了他书包的故事告诉给我的孩子听:“喏,舅舅告诉你哦,你妈妈读初中的时候不要太凶残哦。”大概那时候,我还是会一记栗暴,冲他大吼:“少来黑我!” 他是初三时候那个坐在空荡教室的课桌上,对我说加油的小胖子。他是大一时候陪着我在天桥上,看着往来的车辆大哭的少年。他是唠里唠叨,比我爸妈还喜欢说你要好好学英语的眼镜男。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不管你是年级第一还是最后一名,你在复旦还是在孵蛋,别人眼里你是花花公子还是其他,其实你在我的眼里,从未改变过。 或许你会失望,为什么你得到荣誉的那一刻,最激动的并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为什么那些其他的人的祝福和恭喜来得比他们更快更甜?可是,你要明白,一个人真正关心另一个人的时候,只会记得他是开心或者不开心,过得幸福还是不幸福。他是被世人夸赞或者被抹黑,都不曾在自己的眼里。对自己来说,记着他喜欢吃什么比记着他又得了几等奖学金更重要;他有没有被好好爱着,比他又发表了什么论文更牵动心情。 我想,你会感觉到,什么是恶毒的贬低,什么是朋友间爱人间的笑闹,我想你分得清。 这一路上,无论是朋友、恋人,还是家人。只有在爱你的人眼里,你是乞丐还是高富帅;你是逃兵还是元帅;你是白丁还是鸿儒……你都是那样。被剥光了所有毁誉,赤条条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美或丑,是胖或瘦,都如初见。你人前光鲜,你高谈阔论,让世界明白你是谁你在想什么。可在他们面前,你安静即可,他们只需知你手掌的温度,便会懂得你。 愿相识始终如旧,愿相知不曾忘却初心。 明白 十岁那年选中队委员,你的票数明明高过了那个鼻子翘翘的小女孩,可是老师最后还是选了她而不选你,只因为她是老师平时偏爱的小女孩。你红着眼睛瞪着老师和那个姑娘的笑脸,眼泪在眼眶旁边不停地打转。好朋友拉拉你的手,给你递过来一块手绢擦脸。 你很想去和老师理论,但是还是没有这个胆量。在家里的饭桌上,你闷闷不乐了好久,奶奶用干燥而温暖的手抚摸着你的额头,问你:“囡囡啊,你是不是生病了?怎么今天都不跟奶奶说话呀?”你把头窝进奶奶的怀抱,终于忍不住,所有的委屈化作眼泪倾盆而下。 最后这件事依旧没有结果,因为爸爸妈妈说为了这事得罪老师不好,奶奶在校门口的小摊上给你买了一块两条杠的塑料牌,你放进了抽屉里却再也不肯看它一眼。鲜红的颜色像是刺痛了你的眼睛,从此以后你不再热心任何的选举。突然在那一年,你好像懂得了什么叫成长。 十四岁那年,你喜欢上了一个总是穿着白色衬衣的男孩,他有着好看的嘴唇和漂亮的侧面,那一年的你还不懂什么叫作暗恋。那一年你开始迷上了星座,自己的星座和他的星座有多少缘分指数成了你最关心的话题。上课的时候,你偷偷看着他的侧脸,期望他也能很认真地看你一眼。 后来有一次,老师把你们的座位调到了一起,你们变成同桌,你激动地一晚上没睡着,想着明天要怎么和他打招呼才能看起来漂漂亮亮。你打听他的爱好,学着他写字的样子,买他最喜欢的漫画。你的日记里面写满了他的名字,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总是不经意提起他。同学起哄说你们两个是一对儿,你红着脸急忙否定,却在心里一阵欣喜。 他最后还是没有和你在一起,十六岁那年的夏天,你看着他牵着隔壁班的漂亮女孩,她总是穿着漂亮的裙子,就好像公主一样高贵美丽,两个人说说笑笑美好得就像一幅画。你手里的棒冰掉在了地上,看着街边橱窗里的自己,就像是一个不起眼的丑小鸭,你多么想追上去告诉他在那些年里你是多么爱他,可是你最终没有这么做。 你回到家里盖上被子,没日没夜地睡了一整天,没有人知道那时候的你经历了怎样的改变,你告诉自己爱过一个人就不后悔,似乎是那个时候,你开始觉得自己也明白了爱情。 十七岁的时候你开始发胖,为了减肥,你戒了零食只靠吃苹果过日子。你有一个死党,天天怎么吃都不胖。她拉着你去吃炸鸡排,但是你看着只能流口水。有一天你在楼梯的拐角处听到两个同班的女生议论你臭美,长得那么胖还减什么肥,怎么减也减不下去。 你的眼泪差一点儿就要流下来,你想到了体育课你怎么也跑不快的时候老师那善意的微笑似乎都含着一丝嘲讽的味道;你想到了过年的时候亲戚来你家从没夸过你漂亮只是说你结实;你也想到了过年的时候爸爸带你走遍了商场的女装专柜,可就是没有找到一件能把你装进去的衣服。 你想到了很多很多,你开始妒忌为什么有人可以怎么吃都吃不胖。当你终于努力甩掉了一身的肉,在街上与从前的同学相遇,他们都认不出你。你一直都以为自己那么做是为了别人眼里的你更美丽,后来你才明白其实你只不过是要证明自己。 十八岁的时候你上了大学,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开始了丰富的生活。有一个男孩告诉你他对你有好感,他没有你十四岁就喜欢的那个男孩长得帅,但是干干净净也很讨人喜欢,恰好那时候的你也期待爱情,你们就牵手走在了一起。你们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你觉得他怎么长得那么帅。 你们在学校里游荡,看着这片叶子和那片叶子的不同形状,他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吻了你的脸,然后害羞地冲着你傻笑。你觉得那一天的月光都是粉红色的。可惜后来你们渐渐有了争吵,他不记得你们的纪念日总是让你生气不已,你说他不会关心人,他说你太依赖他,让他感觉没有自由。 后来你们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他告诉你,他爱上了别人,你放开手让他走,和朋友一起去喝了个昏天黑地。你靠放纵来麻痹自己,终于被一个好朋友的耳光狠狠扇醒,她说你何必那么傻。你抱着她哭了一个晚上,好像从来都没有那么伤心过。 第二天你肿着眼睛去上课,告诉自己伤心的事情从此绝口不提。在食堂的时候,你看到了他和他的新女友,你努力咧开嘴角露出了一个宽容的微笑,却还是忍不住匆匆跑回宿舍大哭了一场。 你学着告诉自己要去祝福和宽容,你学着告诉自己要去成长和放开。你试了一次又一次,那个夏天,你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奶奶的怀抱,然后你给自己擦干眼睛,告诉自己从今以后要坚强、要靠自己。 最后你遇上了那么一个他,不算好也不算坏,不算丑也不算帅。他在你难过的时候给你肩膀,在你失意的时候给你怀抱。你们都经历过一些事情,所以开始学会收起自己的任性彼此珍惜,你们偶尔也会争吵,但是总在闹得不可收拾之前握紧了对方的手。别人说你们这样的爱情就很好,你笑了笑说,其实明白才最好。 他不是你的罗密欧,你也不是他的朱丽叶。你想你明白了“最好的爱情不是依赖,而是陪伴”这句话的深刻含义。那些轰轰烈烈的离别你们已经承担不起,只是想静静地彼此依靠。 我们总是在长大,有着太多的委屈从说不得到不必说。 后来一次同学聚会,你又遇上了那个你曾经暗恋得死去活来的小男孩,如今他也已经长大,嘴唇和侧脸依然是那样的好看。他没有和公主走到现在,身边来来去去了好几个女孩。同学们闹着要玩儿真心话大冒险,恰好抽中了你。一个男生问你当年有没有喜欢过那个男孩,你笑着说喜欢了很多年。大家一阵起哄,他也笑眯眯地看着你。 你曾经以为有些事,不说是个结,说开了便是个疤,可是当你解开了那个结的时候,你才发现那里早已经开出了一朵花。 你笑了笑对自己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这也就是生活。 如今的你还是学不会主动地去争去抢,你也还是不喜欢那些哗众取宠的人,但是你也开始学着为了自己和自己爱的人去争取。有人在路上撞了你奶奶还不道歉的时候,你会生气、会理论。你仍然努力地去爱,去奋斗,哪怕头破血流也不害怕。 你的心里一直活着那个沉默的小女孩,她是你,也不是你,她提醒着你的失去,也装着你这些年来的明白。 明白II 初中的时候,我很喜欢一位数学老师S,是一位老太太,她对我总是很和善,还很耐心地给我讲题。她教我的预备班,但是在我初一的时候,她被调到了别的班级,让我遗憾了很久很久。后来初一的数学一直都不好,越来越自暴自弃,没有信心。一次期中考试,我觉得考砸了,于是我哭着想跑出学校的大门,不想再参加接下去的考试。我总是觉得自己有着懦弱逃避的个性,有时候在家里做听力,如果没有做出来就会马上切换一套新题。 初二的时候,新的数学老师也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L。我说不上对她有多喜欢或者多不喜欢,她对我大概也一样。那时候我风雨无阻地每周六在以前的数学老师S家补课,S老师的家很小,是上海的石库门老房子。我很讨厌补课,但是每次去她家里,我都会觉得很开心。现在想起她,还有她冲着我笑嘻嘻,温柔地给我说题目的样子,心里都会觉得很温暖。 初三的那个寒假,L老师说期末考试没有考到90分的不能领一套类似冲刺题的卷子。那次我失手考砸,大概离90分就差了一点儿。其实那套卷子并不是L老师所说的那么严格发放,很多没到90分的人也拿到了。我去找L老师,想问她要卷子,L老师冲着我说,你在别人家里补课补得很开心啊。 我当时一下子就愣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来继续这个话题。L老师冷嘲热讽地把我好一顿教训,我好说歹说,她才把卷子给了我。回家以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爸。我爸问我,要不你别去S老师家,去L老师家补课吧?我坚持说不要。后来这事情也不了了之了。毕业之际,才从关系要好的老师那边听说,其实L老师和S老师的矛盾,也不是单纯的补课费的事情,而是L老师不喜欢的J老师,恰好和S老师关系不错,因此被连带了进去。 这是一件陈年旧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作为一名学生,说老师的是非总是不好,但是L老师对我一直不冷不热,我也一直就这么不温不火地熬到了毕业。其实我们永远都无法面面俱到。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S老师是我们一直想要的,L老师是坚硬的冰凉的现实。但是怎么选,全在自己。 曾经为一个不熟的姑娘出过头,结果却被老师和朋友误会。连最好的朋友都不理解,你干吗那么傻替她出头?最讽刺的是,那个姑娘也并不觉得我为她做了什么,反而让我觉得,虽然我明明做了好人,可实际上就像是一个大傻子。 不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做过这样愚蠢行为的正直者。只能说,如果你尝试过,一开始就注定会后悔。可是过了很久以后,你便意识到,你做的不过是你内心所认为正确的事情,所以你也没有什么可以遗憾的。如果当初你没有伸出手,那么可能你会内疚一辈子。后来你明白,其实做人最重要的,不过就是为了活个问心无愧。 我曾经拒绝过一个很好的朋友的暗示。当时对他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不适合在一起。他却很执拗地说,那我把你都删了。我很无奈,只能问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他说,我就是这样啊,如果我喜欢你可又不能和你在一起,那我们只好做敌人了。 后来我不知道怎么说,便没有继续聊下去。在我想来,这种想法未免也太极端了。可是过了几天后,发现他删了我的QQ、战网实名以及一切联系方式。我不能接受这种思维,但是我可以理解。这个世界上总有太多的人,和你的思维模式并不相同。你开始明白,你不能要求别人和你接受一样的事物。如果彼此不能妥协,那么最后剩下的也只有祝福和告别。 这些年来,有的朋友越走越远,有的朋友一直在身边,原因也无非如此。大家长大了、成熟了,开始明白道不同不相为谋。就像大一时候的某一天,某个以为会相处很久的朋友对我说,渡渡,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喜欢你了。我难过了很久,一个人躲在学校里发呆。后来却发现,其实那时候我不理解她,她不过是为了保护我们最后不去承担那不得不分道扬镳的苦难。再怎么也好,人就这一辈子,来世谁都不再认识,那么就尽量让自己少一点儿遗憾吧。 你不会被每个人都喜欢,你不会被每个人都理解。你想要做的太多,你想要迎合的太多,最后的结局只会不伦不类地丢了自己。你说你穷,别人骂你卑微。你说你不太穷,别人说你炫富。你想为了成绩好好学习,有人说你学霸、嘲笑你是书呆子,你说算了吧和大家一起众乐乐,打游戏、荒废学业,有人笑你不过是渣渣;你不化妆,有人说你不懂修饰,你化了妆,有人说你臭美。 你做得比人好的时候有人嫉妒你,你做得不好的时候有人嘲笑你;你说道理的时候有人说你幼稚,你开始沉默的时候有人嘲笑你什么都不懂,所以说都说不出来。你说你的朋友好棒,别人说你秀优越,你说你的朋友渣渣,又有人开始说你这个人太傲不会对人真心。打《魔兽》的时候,你的装备比人差打不过人家,别人说妹子还是回去玩连连看吧。等你装备比别人好、打得比别人好,别人说妹子就是有人照顾,装备都有人给。 你和谁去说道理呢?那些说你的人,谁看过你一遍遍发帖子问每一个小细节,谁又看过你在双月殿外面的木桩那儿一打就一个小时? 你最后明白,活在这个众说纷纭的世界,实在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你觉得绝望,你觉得不被理解,你觉得不公平,你觉得很委屈。可是难道就这么去死吗?难道你就因为一两个人的话就要放弃生活?难道要去学被嫌弃的松子那样,留下一张字条说,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你开始明白,所有的不理解,不过都在督促你活得更好;所有的嘲笑,都让你变得坚忍。这世上的任何事情,如果不能打败你,都会让你变强。 这些年里,开始学会理解别人的难处,也开始接受自己不被人懂得。而世上很多事,明白你的人,你不用解释。不明白你的人,你解释了也没有用。谁能金刚不坏,谁能百毒不侵,谁没有过撕心裂肺的经历?所谓人生,所谓成长,大致不过如此。 不只是路过 初中没事去打游戏,街霸前头排得人山人海,我每次都让黄豆去排,自己在旁边猛干赌博机。黄豆个子矮矮,其他没印象。一旦轮到位置,他就疯狂地喊:“快快快!” 我撒腿跑过去,投币,发各种绝技。黄豆把脑袋挤在一侧,目不转睛,主要任务是加油叫好。 铜板打完了,伸手问他要,他会准备好两三枚,依依不舍地交给我。 后来学校流行踢足球,从日薄西山踢到伸手不见五指,过了六七点,拼的不是技术而是眼力,黑乎乎的球在黑乎乎的夜里,一群人大呼小叫:“球呢球呢,我×不能踢轻点儿啊,估计又踢到沟里去了。” 没人愿意带黄豆玩,他莫名其妙地被所有人嫌弃。这样的同学每个班都有,家境糟糕,衣服脏兮兮,强项是得零分,干什么都落最后,说话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常常刚开口对方就避之不及走人了。 他也想去踢球,放学后涨红了脸,问我能不能带他去。我犹豫了一下,看到其他男同学嫌弃的表情,咬咬牙说:“走开走开。” 后来他慢慢沉默寡言,跟我说话变少。但他原本就没啥存在感,我也没注意到这个趋势。 过年的时候,天冷外加凑不齐球队,我跑回了街机厅。街机厅里空空荡荡,街霸那个游戏机前站着个小个子,我凑过去一看,是黄豆。 他手边叠着高高一摞铜板,笨拙地操纵人物,然而屁的绝技也发不出来,基本上第一关立刻挂。 我说:“给我玩玩。” 他涨红了脸,不吭声,也不让位。 我讨个没趣,随便玩玩别的,身上钱不多,不到半小时打光积蓄。我心痒难耐,这太不过瘾了,又凑到黄豆边上,说:“给我铜板。” 他不吭声。 我鄙夷地说:“小气。” 这时候他突然哭了,眼泪哗啦啦,挂在脸上。 我大惊,赶紧溜走,一边跑回家一边想:他哭什么,莫非输得太惨?太他妈不够意思了,滚蛋,老子也不要理你。 到家吃酒酿,突然想起来,那天我说“走开走开”的时候,他的眼神很绝望。 开学他没出现,据说家里觉得他读书没搞头,零分堆积,还不如早点儿退学做生意。然后,他从此消失在我的人生里,一直到长相模糊,只剩在我耳边加油叫好的喊声,以及那绝望的眼神。 高考碰到世界杯,考砸了,只能复读。没继续在市中,家里把我搞到一个小镇的高三班,因为父亲是小镇的镇长,寄希望老师能对我尽职一些。 对这个变化我很兴奋,认为能在小镇作威作福,比如调戏良家妇女,踢翻小贩摊位什么的,带着一群小伙伴横行霸道。 这群小伙伴里,有个叫作蛤蟆。蛤蟆长得满脸憨厚,眼睛小而猥琐。本来相安无事,偏偏他有个毛病,明明每次都不及格,做题目的时候却喜欢哼歌。 比如:sin不该让cos流泪,至少我尽力而为……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有S极指向N极……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我无法把CO2变成H2O…… 日复一日,在模拟考试中,终于,我在“加50毫升____水”中的空格里,填了“忘情水”。 他妈的。 我们一群小伙伴,每天吃吃喝喝,骑着摩托车去城区泡吧,穿越在两侧布满稻田的马路上,穿越在青春的清晨和深夜里。 我们轮流请吃饭,轮到蛤蟆的那天,他没来上课,我说算了我请。 又转了一轮,轮到蛤蟆的那天,他没来上课,我说算了我请。 再转一轮,轮到蛤蟆的那天前,我怒气冲天,问他:“还要不要做小伙伴了?” 结果次日他依旧没来,据说又是家里觉得他读书没搞头,与其不及格,还不如早点儿回去做生意。 唉,农村学生真惨烈。 99年高考,考完最后一科,我晕头转向地走出教室,有人冲过来,我一看是蛤蟆。 他大概在考场外等了很久,欲言又止,交给我一封信,就离开了。 他的信语法不通,一塌糊涂。我记得曾经有次考试,作文命题是余光中的一首诗,写读后感。 蛤蟆苦思冥想,写下作文题目:真是一首好诗! 他的全文格式如下,抄一句诗,后面跟一句“真好”。再抄一句诗,后面跟一句“真棒”。如此反复。 他居然还写信。 这封信我保留至今,信里写: 我家里很穷,我很想请大家吃一顿好的,可是我家里真的很穷,学费还欠着一些,爸爸说等麦子熟了,留几袋,再杀一头猪,就能还清学费。我说,爸爸,都不去学校了,干吗还要还学费。爸爸说,这个是欠的,就算书不念,欠的就得还。张嘉佳,我特别想请你吃一顿好的,特别好的那种,哪怕是肯德基,贵成那样我还是会请你。我不是坏逼,无论我请不请你吃,你将来一定会很优秀,成为伟大的作家。等麦子熟了,我会偷偷留一袋,卖掉请你吃饭。 我保留这封信,可是他也消失在我的人生里。我去过那座小镇,但无法联系上他。估计去外省打工了吧。 这些人,原本会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我把他们弄丢在路上。 我快记不清楚他们的模样。 我学会珍惜了。 这些年,我参加挚友的婚礼。奔波到外地,看他或者她满面幸福,在众人注视中走过红毯,我都忍不住想掉眼泪。 无论遥远或者艰难,我也要努力在现场。 每个清晨你都必须醒来,坐上地铁,路过他们的世界,人来人往,坚定地去属于自己的地方。 我们坐着地铁,到了各自站台,得去换乘属于自己的那一列。 可是人生重要的日子就几个,我将尽力去到那特殊的几站,在你的视线里,对着你挥挥手大声喊:“他妈的太棒啦,你要过得很好啊你这个王八蛋!” 除了你的爱人和父母,还有一些人,因为你欢乐而笑开怀,因为你难过而掉眼泪。 我的时间很多,可是就算少一天,我还是会舍不得。我的朋友很多,可是就算少一个,我还是会舍不得。 我们,永远永远不够好 某次考试我没有通过,很沮丧地坐车回家。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你真是弱爆了。我永远都觉得,自己唱歌唱得没人家好听;没有乐感,弹不来琴、跳不来舞;跑步总是勉勉强强才八百米及格;我数学没人家好;英语发音没人家标准;每次考试都是混混日子,而且性格还不够温柔,有些暴躁、四肢不协调。 我开始反思自己这短短的二十年,忽然想到了我那么多好朋友每天的分享,以及他们每天的状态,无疑都在传达一种信息——我还不够好,我还要努力,我还要去做得更完美。我们,在自己的眼里,永远永远都不够好,哪怕在其他人的眼里,其实我们已经足够优秀。 也许在小学就辍学的人的眼里,你很好,你很厉害,能考上大学。可是你看看你那些上清华的同学、哈佛的同学、剑桥的同学,你觉得自己好差、好笨、好没用。也许在那些很胖很胖,总被人笑话的人的眼里,你已经很瘦了。可是你看着画报上、屏幕上的那些演员、模特,你觉得自己永远都没有人家的身材好。也许有人夸赞你的眼睛,你却觉得自己鼻子不够高;也许有人赞扬你的文字,你却觉得自己数学不够好。 我们总是觉得自己,永远永远不够好。 过去的二十年人生里,总是和这个人比,和那个人比。我们习惯了赛跑。就像那句总是被各种专家提起,被各位家长奉为金句的“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也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兔斯基说的那样:“当停下休息的时候,别忘了别人还在奔跑。”我以前的一个同学总是谆谆教导:“我的路,跪着走,也要走完。” 我们总是在对自己暗示,虽然我背后已经有了很多很多人,但是我前面还是有好几个人啊!我们从小就被灌输了一种概念:考试考得不好是可耻的,别人会的你不会就是卑微的。如果真的停下来回头看看,其实我们的背后,已经有了很多很多的人。可是我们都不会回头看,我们永远都以为,自己是这条跑道上跑得最慢的一个。最后哪怕口吐白沫倒在路边,还要用手指抠着泥土继续往前蠕动,这,就是我们。 我们所有的知足常乐后面,总是跟着一句怎么可能。 我们永远永远都不够好。可是那个够好的终点站,又在哪里呢? 跑道的尽头,会不会有鲜花和掌声,谁又知道?我们都是在跑一条环形的路,没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永远都在羡慕自己没有的东西,但是常常会忘了现在羡慕的正是我们曾经扔掉过的、自己放弃过的。的确,不应该自满而怠惰。的确,不应该懒散而堕落。 我们都要获得一些什么,而非去贪图一些什么。足够,就好了。太多的钱,你也花不掉。太多的爱,你也负担不了。不要总是想着,你还要什么,你还有什么什么要去得到。问问自己,你想去拼了命争取的东西,真的能让你更快乐吗? 它对于你个人品质和思想的提升,真的有益处吗?它是否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不要因为别人有了你没有的好东西,就要求自己一定也要有。却应该保证——我努力获取的,是我需要的,我需要的,我一定要努力去获取。就像很优秀却不能用的游戏装备那样,你贪婪了就绑定了。结果,除了摧毁否则根本就卖不掉,放着只是占背包的空间。 我们永远永远不够好,是因为我们的心永远永远都不满足。谁都不曾辜负了自己的青春,可是为什么你会却觉得没别人活得那么快乐呢?不是你得到得太少,只是你不懂珍惜已有的,你的眼里,只看得到其他人,却忽略了自己。 盲目的需求,不如扔了吧。盲目奔跑的自己,不如停下吧。 比爱更贵的 1 王熙凤找到尤二姐的时候,费了老大劲儿才把房门敲开。尤二姐前一晚出去通宵唱歌,刚回来睡了没几个小时,头发乱乱地就来开门,看到王熙凤和平儿的时候,尤二姐下意识地就要关门:“你们找错了吧?”但是王熙凤眼疾手快地推住房门:“是尤小姐吗?” “你才是小姐!”尤二姐还没来得及答话,坐在屋里的妹妹尤三姐先开了口,“会不会说话,信不信姐姐削你!” 王熙凤欠着身子往屋里张望了一眼,看见一个跟尤二姐长得有三分像的姑娘,还穿着高中生的校服,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呃……”尤二姐有些尴尬,赔了个笑脸,问王熙凤:“请问您找谁?” 王熙凤顺势把尤二姐家的门推开:“我呢,就是贾琏的太太。” 趁着尤二姐还没反应过来,王熙凤鞋也不换,大步流星地走进屋里,坐到了沙发上尤三姐的旁边,但目光还是没有离开尤二姐的脸:“这是你妹妹?小妹妹够厉害的啊。” 尤二姐匆匆关上房门,转身面对着王熙凤,但是她显然还没有想好要说什么,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这个传说中的母老虎。王熙凤笑得倒是一团和气。“妹妹怎么不跟我说话呢?是不是贾琏跟你讲我坏话了?”见尤二姐还是不答话,王熙凤笑得更真诚了,“他是不是跟你说我特别凶特别不讲理啊,还说我管他管得特别死,不给他钱花?是不是还说跟我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 尤二姐这才露出一点儿惊讶的神色。 2 王熙凤是听贾琏的助理透的口风,说是总经理在外头包了个小姑娘。王熙凤本来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男人嘛,难免逢场作戏拈花惹草,况且贾琏有钱有貌,三十出头就已经事业有成,正是那些二十不到的小姑娘心尖儿上的人,就算他自己不动歪心思,也有成群的狂蜂浪蝶往贾琏身上扑,何况贾总本身就不是个省油的灯。 但王熙凤还是让自己的助理平儿抽空去查了查贾琏这次搞了哪里的小姑娘,以防将来出了事还得自己出面替他料理。这一查不要紧,平儿忽然就查出来贾琏已经包养了尤二姐三年,三年里差不多在尤二姐身上花了一百万。 一百万啊。王熙凤忽然就不淡定了,这三年来贾琏给她和女儿买的东西寥寥无几,家里的大件电器也都是用她的薪水添置的,尤二姐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小姑娘,三年里就花了他们家一百万。王熙凤揉了揉太阳穴,给李纨打了个电话。 李纨是王熙凤的堂嫂,贾琏堂哥早年忽然得急病去世,王熙凤看李纨一个人带孩子可怜,时常接济一下她,两个人关系还算不错。“嫂子,你说这个事情怎么办?”王熙凤问。 “这能怎么办啊?”虽然隔着电话,王熙凤也能想象出李纨满脸愁容的样子。 “你说这事要不要跟妈说?”王熙凤拿不定主意,婆婆本来就不喜欢她,这件事情要不要闹大她自己也不知道。 “这……”李纨的声音和往常一样懦弱而又温柔,“我也不好说,这事你确定了吗?可别冤枉了贾琏啊,他们做生意难免要接触些小姑娘,你也是女强人,知道应酬上有些东西是少不了的,夫妻生活啊,还是要相互体谅,我跟你哥哥过了也就那么点儿时光,好多事情等我明白了,他人都不在了,你啊,还年轻,又有事业,日子过得这么好,可不能……” “嗯嗯。”王熙凤有点儿不耐烦地打断李纨,她根本没有工夫听李纨说什么,就在刚刚的一瞬间,她已经做了两个决定。 首先,她得去见见尤二姐;然后,她得给自己找个律师。 3 尤二姐还有一个月才大学毕业,但是已经在高级公寓里面住了快三年,房子是贾琏租的,月租四千,并不算特别高档的房子,但是够她和尤三姐两个人住了。 其实尤二姐在认识贾琏的时候是有男朋友的,尤二姐的前男友叫张华。两个人是邻居,从小青梅竹马,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上了大学之后尤二姐考到了南京,张华留在了本地,两个人变成了异地恋,张华家境又贫寒,买不起车票来看尤二姐,两个人只在大一的寒假见了一面。尤二姐知道张华跟自己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了。 进入大学之后,有许多人追尤二姐,条件好的男生比比皆是,她也换过几个男朋友,但是她都觉得不满意,直到大一下学期的时候遇到贾琏。尤二姐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见过贾琏这样的人啊?三十岁出头,英俊潇洒,而且还有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还在尤二姐的学校设立了奖学金。 那天尤二姐的学校办活动,贾琏作为赞助商代表参加,尤二姐是礼仪小姐,她就那么看了贾琏一眼,贾琏也那么看了她一眼。 尤二姐终于知道这么久以来自己一直在等的人是谁了。 刚开始的时候,尤二姐只是喜欢贾琏帅气多金,后来听贾琏跟她说家里老婆蛮横不讲理,又阴险刻薄冷漠无情,根本不懂得任何生活情调。 “唉……”贾琏如是叹气,“我们家那位,整天就知道钱钱钱,钻进钱眼儿里去了,现在的女人太势利了,我多少年没有碰见过你这么清纯得像水一样的女人了。” 尤二姐的第一次给了张华,但是现在贾琏夸她清纯得像水一样,她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一个懂得欣赏自己和疼爱自己的人了。 这就是真爱。 直到某个周末的上午,她睡眼惺忪地打开房门,看到一身套装精神干练的王熙凤。 4 王熙凤正襟危坐,平儿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和一个记事本。 田律师坐在王熙凤对面,神情严肃,城市虽然不小,但是贾琏跟王熙凤的名声太大,他想不知道也难。现在这对传奇夫妇中的一个就坐在他对面,这让他觉得既兴奋又紧张。 “我想离婚。”王熙凤说,“你帮我看看赢面。” “离婚不太容易啊。”田律师说,“虽然你现在说对方存在非法同居的关系,不过,拿到法庭上的证据有没有证明力就难说了。” “我可以弄到贾琏的支付记录。”王熙凤说,“需要什么证据你告诉我,我都能弄到。”她一边说一边回头叮嘱平儿:“你认真记下来。” “您要不要再考虑考虑?”田律师没有接她的话,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离婚对于您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啊,特别是分割财产的时候。但是不离婚,您对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支配权的。” “我又不图他贾家的钱,”王熙凤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把我们王家的地缝扫一扫,就够他们贾家吃一年了,我要他的钱干什么?” “话是这么说,”田律师微笑着提醒她,“不过您要是就这么离了,岂不是太亏了?您也是高级职业经理人,有的道理,您比我清楚。从职业角度出发,我建议您最好不要离婚。现在离婚,如果您丈夫不同意离,那一审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不准离,到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有很长时间,您跟平常的家庭妇女不一样,您真的拖得起吗?” “但是我不能就这么忍了。”王熙凤说。 “我的建议是,您还是忍一忍,毕竟您丈夫现在事业处在上升期,要是真闹出丑闻,对他和对家庭都不好,特别是您还得替女儿考虑不是吗?”田律师扶了扶眼镜,“您听说过杜十娘吗?怒沉百宝箱那个,有骨气是有骨气了,但是宝贝都没了,她自己命也没了,图什么呢?” 王熙凤坐着半天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微笑着跟田律师打招呼:“那就先这样吧,麻烦您了。这件事情还请您务必帮我保密。” “那是当然。”田律师也微笑着,跟王熙凤握了握手,客气地将她送走。王熙凤前脚刚走,田律师后脚就拨通了贾琏的电话:“贾总,您这回可玩大了。” 5 尤二姐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愣了一下,原告王熙凤起诉她,让她还款?尤二姐完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拨通了贾琏的电话。贾琏似乎也吃了一惊,上次田律师给他打电话,明明说已经把王熙凤摆平了啊,怎么忽然又起诉了尤二姐?就算王熙凤要离婚,也应该起诉自己啊,为什么起诉尤二姐?话虽这样讲,贾琏还是胸有成竹地安抚尤二姐:“不要怕,有我呢。” 王熙凤在开庭的时候见到田律师和尤二姐一起,似乎并没有太惊讶,她嘴角微微上扬,对他们两个人露出一个嘲讽的微笑,然后不慌不忙地坐到了原告席上。王熙凤一直是一个事事都要做到完美的人,这一次她却像玩儿戏一样,没有给自己请一个代理律师。 轮到原告发表意见的时候,王熙凤不紧不慢地说,贾琏用来包养尤二姐的钱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贾琏的处分并不是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所以属于无权处分,她王熙凤现在要求受赠人尤二姐退回这笔钱。尤二姐觉得王熙凤不可理喻:“钱都给我了,是贾琏给我的,你凭什么要回去?” 王熙凤笑了笑:“我承认你们之间的赠予关系,不过你们的赠予关系是基于同居关系,如果承认你们的赠予合同有效,那就违背了公序良俗。你又不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不会保护你的。” 尤二姐还是不服气:“你说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有证据吗?明明就是贾琏自己的收入。” 王熙凤轻描淡写地说:“你在刚才的举证环节是不是没有认真听啊,我向法庭提交了贾琏的一份说明,内容是说他给你的钱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同意我向你追回这九十九万三千块钱。” 尤二姐转过头看着田律师,田律师没有说话。“你跟贾琏合伙骗我呢?”尤二姐说。田律师还是没有说话。 6 平儿敲门给王熙凤送判决书的时候,王熙凤正在看文件。“王总,法院的判决书。”平儿把判决书递给王熙凤。王熙凤接过平儿手中的文件袋,随手投进旁边的碎纸机,然后继续看文件。 “王总……”平儿欲言又止。 “哦,你觉得我真的在乎这个判决?”王熙凤头也不抬地说。 “可是……” “我不是学法律的。”王熙凤说,“但我知道《婚姻法》根本保护不了我。之所以走这个程序,只不过是给《婚姻法》一个面子。” “那……” 王熙凤抬起头来看着平儿:“我跟贾琏结婚不过是家里人的意思,你以为我真的有多喜欢他?但是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你知道的,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我抢东西,捡我扔掉的都不行。” 王熙凤拿过一张报纸,指着民生板块的一个小新闻给平儿看:“你看她心理素质多差,多大点儿事就要跳楼。我只不过找人宣传了一下她被包养还被告上法庭这件事,她就受不了了,连判决书都等不及了。”平儿定睛一看,虽然报纸没有透露姓名,但是隐隐猜到是尤二姐自杀了,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你同情她?”王熙凤问平儿。平儿没有说话。 “是啊,不谙世事的女大学生,被渣男骗了三年,又被渣男原配告上法庭,弄得身败名裂,不堪社会压力选择跳楼。”王熙凤说,“渣男骗她该死,渣男的老婆明知道老公包二奶,只敢拿小姑娘撒气,隐忍不跟渣男老公离婚,更该死。” “不是的。”平儿说,“您是为了贾总公司上市的事情,如果您要离婚,申请保全,贾总的财产被冻结了对他们公司上市有影响,您还是重感情的。” “感情算什么啊?”王熙凤说,她把桌上那叠为了打官司而打印出来的《婚姻法》法条也顺手扔进了碎纸机,“我不相信感情,我相信钱,相信公章,相信白纸黑字的合同。”她在手上文件的落款处签上名字,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地敲了两下,“我连法院的判决书都不信,感情是什么?我怎么可能相信感情?” 平儿还想说点儿什么,王熙凤对她挥了挥手:“你先出去吧。” 7 当尤三姐站在王熙凤面前的时候,王熙凤还是愣了一下,不过她很快笑了:“替你姐姐讨个说法?” 尤三姐杀气腾腾地看着王熙凤:“贱人!” “你姐姐当二奶,你在外面坐台,你现在说我是贱人?”王熙凤反问尤三姐。 “我们靠自己的身体赚钱,没有害过别人!”尤三姐仍然杀气腾腾。 “那我靠脑子赚钱,怎么我就变成贱人了?”王熙凤说,“我可没有害过你姐姐,我走的是正当程序,法院那儿有记录的。至于这事怎么传出去的,我也不知道,收到法律文件要妥善保管,不能外泄的。” “我要替我姐姐报仇。”尤三姐恨恨地说完就向王熙凤扑过来。 王熙凤一把抓住尤三姐的手把她往前一拉,自己侧过身子,只用了两招就把尤三姐摁在了地下:“报仇这事,你一个人怕是不行。姐姐好歹也是练过的。这里是我们公司的车库,你也敢来挑事。” “王总?”平儿刚好路过,看到王熙凤跪在尤三姐身上,赶紧跑过来,劝开王熙凤。尤三姐恨恨地站起来,眼中犹有恨意。 “你说你跟你姐姐靠身体赚钱是诚实劳动?”王熙凤冷笑了一声,“等以后哪一天,你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了,你去告诉他,你是个坐台的小姐,你靠身体诚实劳动赚钱,你看他会不会被你的诚实感动爱上你。”王熙凤说完轻快地掏出车钥匙,坐进车里,对着尤三姐摁了两声喇叭,开着车呼啸而出。 8 夜晚的城市华灯初上,音响中传来莫文蔚的声音:“我原谅你,你原谅她,那谁来原谅我啊?” 王熙凤双手握着方向盘,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她用手随便抹了一下眼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谁都不是无辜的人啊 1 傍晚的清华东路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很多,这个时候正是下班高峰,五道口的车一堵就是一个小时,如果不是别无选择,没有人会选择坐438或者355,反正没有什么比挤在闷热的车厢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车窗外的行人超过去更痛苦的事情了。所以林晓他们选择了步行,她跟男友刚在华清嘉园附近吃了晚饭,正好走回学校消消食。 两个人没走多远就被一对老人拦下了。 “姑娘,”老太太先开口,“姑娘,能不能给我们点儿吃的?” 林晓愣了一下,老太太继续说:“姑娘,我们俩跟儿媳妇儿吵架,被赶出来了,想来北京打工,结果迷路了,我们已经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姑娘。” 林晓看了看老夫妻俩,穿着粗布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也脏兮兮的,千沟万壑的皱纹里还隐约可以看见污垢。林晓想了想,翻出钱包给了他们二十块钱。 老人千恩万谢地向她道别,说着“姑娘你好人有好报大吉大利”这样的话,目送着林晓和男友离开。 “刚才那两个人是骗子吧?”等走出一段距离之后,男友问林晓。“我知道啊。”林晓说。“那你还给他们钱?”男友说。 “毕竟他们都那么大岁数了。”林晓说,“但凡有退休金或者子女靠得住的,也不至于跑到大街上来行骗,二十块钱也不算太多,算了吧。” “你这样会纵容他们吧?”男友说,“咱们不是在网上看到过吗,这种人专门骗大学生,手段都差不多,你今天给他们钱,他们就还有希望,就会一直留在这里骗人。你这样心软会害了其他人的。” “我知道骗人是不对的。”林晓说,“那我们分手吧。” 2 陈秀莲夫妇回到地下室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了。他们住在东王庄小区的一间地下室里,同住的还有其他来北京打工的老乡。 华联超市九点关门,他们在13号线地铁口又逗留了一阵子,眼看着周围的大学生都回学校去了,他们一天的“工作”也结束了。 今天一共的收入只有二十。陈秀莲把揣在兜里的钱掏出来数了数,老伴儿去烧开水了,近来景况越来越难了,就是这二十,那姑娘掏钱的时候,身边的小子还一直扯她的袖子。 学院路上大学多,华联这一带常有学生出没,早两年自己跟老伴儿刚来的时候,随便拦住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对方都会给他们十块二十块钱,一天下来也有个百十来块的收入。甚至有一次一个姑娘翻了翻钱包没有零钱,干脆给了他们一张一百的。 但是现在不行了,陈秀莲忘了是从哪一天开始,好像就在一夜之间,学生们都变聪明了,听到她说迷路,有人直接就要带他们去东升乡派出所,还有的人听说他们好几天没吃饭,直接就去附近的店里买面包给他们。后来当他们再去拦人的时候,对方就像根本没看到一样径直走开。 这可怎么办呢?陈秀莲的老伴儿烧好开水,泡好泡面,用两个碗分别盛好,两个人蹲在地上沉默地吃完今天的最后一顿饭。他们并不知道网络的力量,也不知道反骗术的帖子在网上传播起来有多快。 吃完饭之后,陈秀莲从枕头下面摸出一块手帕包成的包裹,把钱放进去,再小心地包好,放回枕头下面。“囡囡带信来,说钱不够花了。”老伴儿说。 “晓得。”陈秀莲回答,“明天大虎回老家,让他带五百给囡囡。” “等再过两年,囡囡就要上大学了。”老伴儿忧心忡忡地说,“这可怎么办呢?”陈秀莲没有回答,只是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沉沉地闭上了眼睛,在腰酸背痛中,逐渐进入了睡眠。 3 秋天已经来了,但是网吧里由于人多,空气不流通,仍然跟夏天一样闷热,李珊珊坐在角落里,戴着耳机,忘情地玩游戏。就在她敲空格键敲得起劲儿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李珊珊不耐烦地转过头去,看到来人,立刻露出一个笑脸:“大虎哥?” “一天到晚就知道玩游戏。”被称为“大虎哥”的人赏了李珊珊一记轻轻的爆栗,“你爷爷奶奶让我给你捎钱回来了。”说着,大虎从兜里掏出钱包,数了三张给李珊珊。 “才这么点儿啊?”李珊珊皱起眉头。 “你个小丫头片子,这么没良心。”大虎又打了一下李珊珊的脑袋,“也不问问爷爷奶奶身体怎么样,就知道嫌钱少,你爷爷奶奶要是知道你不上学天天上网吧,非得气死不可。” “他们又不晓得上学多辛苦。”李珊珊一边把钱收起来揣进兜里,一边翻了个白眼儿,“一天到晚就知道让我学习,你看看人家网上这些大老板,有几个是大学毕业的?美国那个微软公司你知道不?做电脑的,老板那么有钱,人家都是从大学退学的,上学有个球用!” “我看你将来怎么发大财!”大虎没好气地说,转身走了,临走之前冲李珊珊的背影喊了一声:“早点儿回家,别老在外头混!听到没?” 李珊珊双手没有离开键盘,眼睛也没有离开电脑显示屏,最后一个空格键按下去,自己是全场最高分。李珊珊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在对话框里打下一行字:“老公,我厉害吧?”对方回复:“那当然咯,我家宝贝最厉害了。让老公亲一口。”李珊珊发过去一个亲吻的表情。 4 见到“天使之泪”的时候,王刚心中不由得窃喜,听说某游戏里面的姑娘好上手,自己特地去勾搭了一个,本来以为对方只是个脑残非主流少女,没想到还有三分姿色。但他还是不动声色地跟对方打招呼:“嘿,老婆。”少女也热情地跟王刚打招呼,两个人一见如故。 “吃点儿什么?”王刚问少女。 “我要吃肯德基。”少女撒娇。 “好的啊。”王刚一口答应。少女就是少女,比自己之前约过的几个熟女好糊弄多了。之前几个,一问去哪里吃饭,开口就要去吃西餐,自己好说歹说劝对方跟自己去吃肯德基,结果吃了几口就借口有事先走了,之后就音信全无,娘的。 王刚带着少女坐在肯德基的角落里,少女问他:“你不是富二代吗?怎么没有开车来?” “前天出去不知道让谁给刮花了。”王刚说,“送到4S店去了,现在这个社会,仇富的人太多,没办法。” “就是。”少女也露出一个厌恶的表情,“我最讨厌这些人了,自己没有还嫉妒别人,真是丑恶。” “唉,算了算了。”王刚咬了一口田园堡说,“想想他们活得也挺悲惨的,就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了,要不然我哥们儿公安局的,直接调我们小区的监控录像,分分钟把那个人抓起来坐牢。” 少女露出一个惊叹的表情,问:“那……老公,一会儿我们去哪里逛呢?” “逛街多累啊。”王刚说,“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5 晚上十点,吴刚跟哥们儿在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哥们儿的手机一直响,吴刚看着对方接连按掉了几个电话,忍不住吐槽:“哥们儿,我说嫂子管得也太严了吧?跟兄弟吃个饭都查岗查这么紧。” “哪是你嫂子啊。”对方拿起一个啤酒瓶,跟吴刚面前还剩半瓶啤酒的酒瓶碰了一下,“前几天把的一个妞儿,上了两次,现在追着我要iPhone 5呢。” “哎哟我靠,”吴刚说,“这妞儿瞎啊,没看到你自己用的都是诺基亚?” “少女嘛,脑子都不好使。从小父母双亡,爷爷奶奶在外地打工,没人管她,好几年前就辍学了,成天上网玩游戏。” “你这算是乘人之危啊。”吴刚拿起酒瓶,打了哥们儿一拳,“也不怕遭报应。” “你情我愿的事情嘛,”哥们儿满不在乎地喝了一口啤酒,“欸,我跟你说正事,上次那个事,钱也花了不少了,到底妥了没有?” “这个你放心啊。”吴刚拍拍胸口,“咱俩高中就是同学,班上就咱们两个刚,这么多年了,兄弟我什么时候坑过你?我跟周老板那是铁板的关系,我都跟他谈好了,等他这个工程拿下来,肯定少不了你的。” 就连吴刚自己都不记得,同样的话自己已经对多少人说过了,多少次在各种夜市、饭店甚至酒店里,跟各种职业、各种年纪的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买卖不成有仁义,四海之内皆兄弟。 6 周生豪气急败坏地把判决书摔到法务的脸上:“谁他妈跟我说万无一失的?老子他妈的掏那么多钱去给你们搞法官,你们最后就拿这个破东西来给我看?” 两个法务噤若寒蝉,倒是秘书看不下去了:“周总,这个事情闹得有点儿大,那帮人整天去法院门口静坐,微博上也闹得沸沸扬扬,林法官最后这样判决,也有他的苦衷。” “苦衷个屁!”周生豪怒气冲冲地吼秘书,“老子就没有苦衷了?我们做得好好的工程,还有三个月就竣工了,妈的一张判决书就要拆,老子的工程款找谁要?上诉!” “周总,这个案子是村民诉村集体跟开发商,当时我们跟您说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您说不想掺和进官司,只要打点好法官就行了。”法务终于开口说话了,“开发商当初拿这块地就有程序瑕疵,现在法院判开发商的合同无效,咱们的承包合同又是跟开发商签的,只有找开发商索赔,但是开发商早就把钱卷跑了,找不到开发商,咱们就是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也没办法给我们立案啊。” “你不要跟老子说这些没用的!”周生豪敲着桌面,“你们怎么操作老子不管,现在开发商跑了,老子要的就是先把这个工程搞起来,再把工程卖了抵开发商欠老子的钱,明白不?” 法务不再开口说话,老板此时正在气头上,估计说什么都听不进去,这个案子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已经有十几家媒体来采访过了,法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的这个判决,之前收的钱都一分不少地退回来了,哪儿还有转圜的余地。这个哑巴亏,公司吃定了。 正在气氛尴尬的时候,周生豪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恨恨地骂了一句:“娘的,就知道整天跟老子要分包,死拉皮条的。”他把手机递给秘书:“给我把这个姓吴的拉黑了,别让他再来找我。” 7 林法官回到家中,打开电脑,习惯性地打开微博,今日头条就是自己判的这个案子。承办这个案子的这段时间,媒体各种腥风血雨,网络上骂声一片,特别是几个带“律师”名号的大V,动不动就@林法官一下,弄得他十分尴尬。但是这个时候又不能注销微博,风口浪尖,自己这么做无异于授人口实。 其实今年刚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林法官本身是倾向于保护豪杰建筑公司的,尽管开发商这边有问题,豪杰公司算是善意第三人,该办的手续也都办妥了。豪杰公司这边也跟自己打了招呼,总之按照惯例,这个案子算是简单好判的。但是忽然有一天,林法官刚到单位,书记员小夏就跟他说:“林老师,咱们刚承办的那个案子忽然火了。” “什么火了?”林法官一下子没听懂。 “就是豪杰公司他们那个工程,你快上微博去看看,有媒体报道了。” 林法官打开微博,看到好几家有名的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情,还配上了老弱村民举着的“还我家园”的大横幅。“这是怎么回事?”林法官一时糊涂了。 “我也不知道,”小夏说,“我也是今天刷微博刚看到的,好奇怪,还有好多公知大V都在转这个微博,这下日子不好过了。” “先看看情况吧。”林法官到底有多年的办案经验,比小夏沉得住气,“小夏,你注意不要透露案件的细节,不要回复他们,注意影响。媒体都是一阵风,说不定过几天就好了。” 隔了几天,忽然有记者打电话采访林法官,想让他谈谈对这个案件的看法。林法官表示:“作为主审法官,我不方便对外透露细节。” 第二天,微博上就充满了“强占村民土地,案主审法官含糊其词,表示案件背后有黑幕,不方便透露”这样的新闻,还配上了林法官的一张照片。林法官对着照片看了很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还有过这样一张看起来这么威猛严肃的照片。 当天下午,审判委员会找林法官谈话,了解情况,林法官再三强调自己没有对记者说这个案子背后有黑幕,并且想借此机会提出回避。但是似乎没有人愿意接这个烫手山芋。 隔了一天记者又打电话过来,林法官这次老实交代,审委会跟自己讨论过这个案件了。结果当天就出现了“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否是对司法独立的干涉”这样的大标题。 8 许编辑满意地看着《××周报》的粉丝又涨了一万,自从捅出官商勾结侵犯村集体土地的新闻之后,《××周报》官方微博的粉丝每天都要增加一万左右。真是要感谢提供这条线索的爆料人,也要感谢在微博上积极转发的公知大V们,还有那些脑子里不知道是什么的明星。 谁都没想过村集体里头到底谁有资格称得上是个“官儿”,看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受到侵犯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冲在前面的人真是太可爱了。 许编辑叹了口气,不过这个案子早晚要尘埃落定,他已经着手准备判决公布之后的照片和评论稿了,报社最近新招进来几个大学生,平时都是喜欢写网络评论的,语言很犀利,逻辑也清晰,科班出身,脑子又灵活,比报社现在的这些编辑都好用。最关键的是,不管交给他们一个什么立场,这些大学生都能够洋洋洒洒写出几千字的评论。 法官的判决出来之前三天,许编辑就已经准备好了两手材料,不管怎么判决,都能够保证《××周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这就是一个新闻人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许编辑接过稿件的时候教育着手下的实习记者。现在传媒这么发达,所有的新闻都在变成旧闻,时间就是发行量。 许编辑并不是科班出身,却有经商头脑,知道怎样制造新闻、制造争议,更知道怎样吸引大众的眼球,挑动公众的情绪。投身传媒这行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许编辑主编的《××周报》像一匹黑马,在纸媒日渐衰落的今天,发行量一路攀升,让许多科班出身的业内人士刮目相看。 9 实习最后一天,孙峰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三个月来,自己当牛做马,写了好几万字的新闻,但是许编辑从第一个月就开始克扣他的工资。 每一篇新闻稿,许编辑都提前至少三天让孙峰写出稿件,然后在剩下的三天里,让孙峰反复地修改,直到许编辑满意为止。到后来孙峰摸清了许编辑的特点,只要把事实陈述改为价值判断,就是许编辑喜欢的新闻。 孙峰曾经向许编辑指出,作为记者,应该更多地关注事件本身,而不是用煽情的笔触去对客观的事实进行主观的描述。许编辑很不高兴,说孙峰太清高,又孤傲,不尊重社会的需求,就不能当合格的媒体人。那一天孙峰跟许编辑发生了很严重的争执,许编辑不仅停了孙峰的一篇稿子,还扣了他当天的工资。 当天《××周报》首页上的新闻换成了另一个实习生写的一篇报道,许编辑用实际行动提醒孙峰:不要以为全世界会编新闻的只有你一个人。 《××周报》的新闻稿,有人喜欢就有人骂,孙峰自从进入《××周报》实习,就不敢再用真名做微博账号。但是许编辑很开心,新闻客观不客观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别人骂不骂孙峰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只要能引起关注,提高发行量和知名度就够了。 孙峰打开电脑,认真地检查了一遍许编辑跟自己的聊天记录。复制粘贴到文本框,然后拨通了另一家报社的电话。许编辑这些天来私底下对公知的冷嘲热讽以及对支持村民的网民们的不屑一顾,一定够这个著名编辑喝一壶了吧? 许编辑看着满屏幕的爆料,忍不住笑起来,又增加曝光率了,自己正愁下一个大新闻没找到呢,孙峰这小子,虽然没良心,但是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啊。那些曾经捧着自己的公知纷纷跳出来指责自己没有底线和操守。 真是可笑啊。许编辑冷冷地笑起来,这帮人自己在微博上演来演去,动不动就消费别人的不幸赚取关注,为自己写的书、卖的东西或者演的电视做广告。现在反而指责他为了发行量和点击率没有廉耻。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做过营销一样。 10 “爸爸,最近还好吗?”林晓给家里打着电话。 “好啊。你呢?” “我当然还不错啊,就是北京最近降温了,有点儿冷,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你跟妈妈关节都不好,要注意保重啊。” “咳,没事没事。”林爸爸在电话那边说,“我跟你妈妈都挺好的。北京降温了你就多穿点儿衣服,不要感冒了,万一感冒了就买点儿药吃。” “爸爸……”林晓犹豫了一下,想说点儿什么,但还是欲言又止。 “怎么了?”林爸爸听出来女儿有心事。 “没什么。”林晓掩饰。 “是不是钱不够花了啊?”林爸爸问。 “嗯……”林晓支支吾吾起来。 “我就知道。”林爸爸笑起来,“我说林晓今天怎么主动打电话回来,原来是没钱了啊,这才开学多久啊,闺女你平时专门吃人民币啊?” “哎呀,爸!”林晓在电话里跟爸爸撒娇,“北京消费水平很高的嘛!” “好。”林爸爸笑着答应,“爸爸明天去给你汇钱,你省着点儿花啊。” “嗯,好。”林晓挂掉了电话。愣了一会儿,关掉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关机之前的页面停留在微博热门话题,某市村委会跟开发商串通侵占集体土地案件一审结束。这几天爸爸的照片在微博上疯传,原本以为审判结果偏向村集体之后舆论会平息一些,没想到爸爸还是被那些法律专业人士揪住了,一个一个学者教授,还有律师们,纷纷发表评论,说爸爸胆小怕事,被舆论影响了司法公正。 林晓当然知道这件事是《××周报》捅出来的,《××周报》的每一篇相关的新闻稿她都看到了。林晓看完所有的评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奇怪的是,原本想说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了。 关掉电脑,林晓给男朋友打了个电话:“孙峰,你最近在跟的那个案子结束了,明天一起吃晚饭吧,华清嘉园那边有一家,是你最喜欢吃的回转寿司。” 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里一直认为,流言蜚语和困顿都不至于伤害我们,能真正伤害我们的,只有自己。 我有一朋友,一路都在做往自己身上捅刀子的事,姑且叫他受伤先生吧。 他说:“我有种能死在爱情里的魄力,即使知道明天你会离开,昨天的我,也还是会选择毫不犹豫地遇见你。” 他的两段感情,都以被对方甩掉而告终。 2010年的夏末秋初,受伤先生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初恋,对方是广州人,长着一双特做作的丹凤眼,抱着一盒甜甜圈坐在最里面的位置。那晚他们没说上几句话,仅仅靠上厕所借过的空当儿眼神交流了几次。 不知道是朋友有意撮合还是无心插柳,接下来的几天,看电影、玩桌游、唱歌,几乎每个局那个女生都会出现,而且每次都会拎着一盒甜甜圈。他们相遇的第四天,受伤先生借着酒劲儿主动调侃她:“为什么每次都带着甜甜圈?”对方说:“喜欢啊。”“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受伤先生知道自己醉了。“感觉对了就好。”对方答。“那什么才是感觉对了呢?”女生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拍甜甜圈的包装盒,只是笑着,沉默不语。 那次之后,受伤先生好像尝到了初恋的甜头,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找朋友要了她的号码,开始一段刺激又甜蜜的“攻击”。他会大晚上溜到女生的住处只为送一杯酸奶;吃麻辣锅会考虑到女生的口味,贴心地微辣、中辣、超辣每种都来一份;到了酒吧更是在女生面前变成挡酒铁金刚,一边吐一边吵着卖玫瑰的妹妹来一枝花送给她。 他简单粗暴地对一个人好,认为对方就会简单粗暴地爱着他。 说也惭愧,最后他们还真简单粗暴地在一起了。简单是因为女生回了广州工作,他们硬生生变成异地恋,每天维持着基本的电话和短信;粗暴是因为女生总是以“每次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觉得特别难过”为理由使两人一次次陷入战争。 受伤先生习惯哄着她,用微笑化解对方的抱怨,背后却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小计划。说起来,受伤先生也算半个富二代,父母是本地某豆浆机品牌的西南代理,自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苦头,毕业后这一年,工作也很稳定,所以当他提出要辞职去广州发展时,妈妈还一度接受不了跟他怄气。 当然谁也阻挡不了他降落广州白云机场的决心。他没跟女生说,偷拎着笨重的行李箱去她租的房子给她惊喜。按下门铃后,里面传来打闹的男女声,他愣住了,安慰自己,生活没那么多狗血的剧情,于是捏紧行李箱的手柄又按了门铃。直到听见喊着“老公快去开门呀”的熟悉女声时,他才仓皇抱着行李箱逃到楼上。门开了,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只见他四处看了看,然后把门合上了。 受伤先生坐在楼梯上,抹好发胶的头发被抓得凌乱。他恍然大悟,当初她拍着甜甜圈包装盒的意义,原来是不断寻找最好的人陪在她身边的谜底。 回家之后他不顾爸妈的问询,把自己锁在屋里,手机屏幕亮着,画面停在女孩的通讯录上,却没忍心拨出去。后来,就一直没拨出去。 第一段感情结束后,受伤先生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很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从小组长升职为主管。英语专业的他还跟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型培训班,给初中孩子当家教,《中国合伙人》上映的时候,我开玩笑说他这势头是要超越新东方的节奏啊。 事业生活一切顺利,他对爱情又有点儿念想了。 认识第二个女友的时候,他刚在市中心买了自己的房子,自己拿了三十万,父母给了剩下的一大半。那个女生是微博上的红人,面容清丽,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别的女生都还在微博上“哈哈哈”和“老娘”,她却穿着一身白色流苏裙写着毛笔字;别的女生都努力放自己各种瘦脸美肤的自拍,她却不停地拍山水马驹。受伤先生以一个纯粉丝的心态在下面回了句评论,结果那女神回复了,因为受伤先生的评论是用英文写的,女神说她对英语好的男生没有抵抗力。 受伤先生和她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市中心一家高档的日料店里。落入凡间的女神失掉了那种超凡脱俗,只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姑娘,举手投足间看得出有些恃宠而骄。席间聊到她最想去的地方是纽约,这跟她在微博里分享的旅行地全然不同。女生说,微博让大家看到的,只是她想让别人看到的自己而已,其实真正的自己是一团火。 那团火后来越烧越大。 女生没有固定工作,靠接一些微博广告赚钱,跟受伤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便直接搬到了他新买的房子里,每天养尊处优得像个公主。她脾气很怪,每天要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摆在床上,试不出一身好看的她就会生一天的气,所以受伤先生就只能不停地给她买新衣服。晚上吃饭要么在家点外卖,只要出门了绝对不去人多的餐厅,因为她说自己有偶像包袱。受伤先生去上海出差想带着她,她也会以“远离装×城市”为借口拒绝,但她却又矛盾地向往纽约。 两人磕磕绊绊在一起快一年,有一天,女生突然提出她想去美国进修,朋友联系好了学校,只要托福通过就行。她不愿受伤先生教他,非要去最贵的英语机构上小班课。受伤先生硬着头皮花了钱,结果几个月后第一次考试,女生收到成绩单就放弃了,她说还是先去美国学一年语言吧。走到这一步,两人彻底因为钱谈崩了。女生拿不出积蓄,只能找受伤先生要,他向她解释,自己的钱全部拿来买了房子,但女生不顾,天生自傲的脾气让她丢出一句“你爸妈不是有钱吗,找他们要啊”,也是这句话,让这段荒诞的爱情开始迈向终结。 受伤先生搬出去睡了一个月的酒店,等到再回自己家时,发现家里像刚被洗劫过一样,卧室里高档的化妆品和衣服全被清空了,连新买的电视也被搬走了。看着眼前一片狼藉,受伤先生给了自己一耳光,然后边笑边哭了出来。 直到现在他偶尔还是会去看那个女生的微博,她全然没提出国的事,仍然游荡在山林绿水间,像个弱势又懵懂的神明。只是他一眼便能看穿,这些粉饰背后的真相。 有时候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有些人早就看尽了你的心思,只是不忍拆穿罢了。 毕业后这一年多,我在北京一切都好,受伤先生偶尔也会北上跟我叙叙旧,聊聊近况,两段感情后他似乎成熟了很多,但奇怪的是,他非常愿意把他的情史分享给别人,神色安稳的样子好像这些事跟他无关。他说:“以前这些伤都藏着,生怕别人看见,但后来想想,有人分享也好,提醒自己不能忘,在那几年,做过的傻事。”痛过总归是好的,至少今后不会再病了。 后来听他说,第一个广州的女友,跟那个有钱的帅哥结了婚,但男方出轨无数次,其间还找过他试图复合。至于那个微博上的女神,我从朋友那里得知,她签了个影视公司,却得罪了女老板被无限期雪藏。你看啊,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不要以为谁可以自得其所,当初你让谁受了伤结了疤,在平行时空里你应该也受到过大大小小的惩罚。 受伤先生说:“过去没那么差。” 我想了想,那些伤害他的人也是这样觉得吧。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 人这一生不过就是在蹉跎中等待,或者在等待中蹉跎。我们遇见过那么一两个“还好”的人,但或许为了等待那个“最好”,而白白浪费了缘分。 在这点上,我们都是固执的人。 固执小姐说:“我一直等着白马王子出现,只是走在我前面的人根本不会停下来等我。” 因为爸妈常年在外工作的缘故,固执小姐比同龄人更独立和早熟。四年级就开始听流行歌,并对Coco(李玟)有种痴迷的爱,于是在周遭同学还在看动画片、读四大名著的时候,她就已经宛如小野猫般游走在时尚尖端。到后来,她活脱儿变成了第二个Coco:身材凹凸有致,跟谁说话都习惯性放电。于是在高中时,吸引来一个同是Coco脑残粉的眼镜男。两人为了看Coco在广西的演唱会,省下生活费相依为命吃了几个月的白粥;为了互通偶像最新资讯,高中三年写了几十本交换日记;为了一起躲在天台听Coco的新专辑,专门为对方如何逃课出谋划策,于是两人占据了彼此青春回忆里最重要的位置。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固执小姐也懒得解释,因为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白马王子还在路上。 上大学后,两人分隔,一南一北。固执小姐在传媒学校读播音,刚进校就对一个大四的系草爱到深处无怨尤,从此他就成了她生活的圆心。虽说是系草,但放在现在的审美来看也不过是个痞子气外露的非主流而已,倒是固执小姐凭着她对流行音乐的悟性和一身成熟的装扮,在大一就建立了音乐社团,成了校园里颇具个性的小明星。 那个时候,固执小姐广纳音乐人才,大二时被学校特许创业,组了自己的工作室,每周有跑不完的演出。三年下来不光自己交了学费,还赚了一笔数目不小的生活费,只是最后这些钱,都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毕业那年,工作室因人员毕业流动问题解散了,固执小姐开始筹谋去向。系草在市中心开了家香水店,小有成绩后便琢磨着再开家服装店,可惜资金不够,第一个就想到了固执小姐。固执小姐完全没有考虑便把所有的钱塞给了他。更荒唐的是,她拒绝了北京某唱片公司签约出道的邀请,而是留在小城里帮忙系草打理店铺。 她的偏执惹恼了眼镜男,他从上海打飞的(飞机)过来骂她。在双方一阵僵持后,固执小姐抛出一句“你是我的谁啊”试图作为话题的终结。但眼镜男直接把眼镜往地上一撂,捧起她的脸就朝嘴巴亲了下去,然后非常man(爷们儿)地吼了一嗓子:“老子喜欢了你七年,我不是你的谁,但我知道,你是我的谁。” 剧情发展到这里,应该是两人抱头痛哭然后美好地生活在一起之类的,但其实没有,固执小姐赏了眼镜男俩耳光,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彻底沦落为路人。 陪伴系草的这一两年,固执小姐一心一意地对他好,偶尔也有几次自觉不值得的时候,但转瞬又被他意外的关心打消了念头。她觉得暧昧或许能修成正果,安静地等待才能得到最好的他。 因为系草三番五次地在她面前说自己喜欢独立、成熟、有自己事业的女生,于是在他的店铺第二年开始赢利的时候,固执小姐开始有意识地把自己翻唱的歌投给一些小公司,试图做个网络歌手。但简历丢出去都石沉大海了。一次看到某卫视办了个关于主持人的选秀,于是她偷偷在网上报了名,然后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分赛区冠军。准备去上海进行决赛之前,她终于忍不住,跑去服装店跟系草分享这个消息。 可是远远地,她就看见他跟一个女生抱在一起。系草有了女朋友,之前他对固执小姐的一切情愫都归零,还霸道地在她面前宣称,我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朋友。 几乎为了他背叛了全世界,最后竟落得如此下场。固执小姐不甘心,试图以一个正牌女友的身份去阻止他们,可真跟系草较起劲儿来,又失去了立场。是啊,当初甩给眼镜男的那句,你是我的谁啊,如今也被系草以同样的口吻说出。这个世界上,每当单恋上一个人就是一次画地为牢的过程。 那段时间,她整个人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被时间推着走。偶尔跟在系草和他女友的身后,看他们一起去电影院,一起坐旋转木马,想起以前自己和他关系如此好,他却也从未讲过“我喜欢你”这样的情话。有时候甚至还很严厉:他不喜欢将跟她的合影发到网上,很少在她QQ签名下评论,他的性格很好强好像谁都无法改变。但现在,他可以如此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他竟然也会收起不可一世的架子改变自己。她发现原来他也可以发合照,也可以在博客上记录那些我爱你我想你的细节。 那一刻,固执小姐才恍然,不是他不喜欢你,他只是不够爱你;不是他不想改变,只是你还不够他为你改变。 收拾好情伤,固执小姐发誓再也不轻易恋爱了。 她如约去上海参加了主持人选拔的总决赛,看着别的选手上场台下亲友团的阵阵欢呼有些落寞,来不及适应陌生城市的一切,就必须像一个主人一般自信地站在台上。上台前,主持人报完她的名字后,台下却响起了尖叫声和掌声,写有她名字的灯牌和横幅被高高举起,这如大牌驾到的高规格让台上所有人傻了眼,她莫名兴奋又疑惑地表演完自己的环节,退场时才看清,众人背后,那个默默看着她的眼镜男。 她没忍住眼泪,躲到后台哭花了妆。 她没拿到冠军,但留在了上海。 她因为那次比赛进了娱乐圈,现在拍一些小成本电影,在沿海城市跑一些话剧巡演。这一切,都是眼镜男托朋友关系带给她的。两个单身贵族一起在浦东租了个高级公寓,讨论新电影、圈内的八卦,以及每天放着Coco的经典好歌。一下子,仿佛回到了高中那三年。 眼镜男有次非常自省地对固执小姐说:“很多男生肯跟女生暧昧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没那么喜欢你,你只是他排解寂寞的人肉聊天工具而已。他们的潜意识里一直都在寻找自己最爱的人,一旦遇见了,就能以还是单身汉的身份正式追求她。” 这番言论让固执小姐拍手叫好,兴奋地叫了几瓶酒上来,喝着喝着就倒在眼镜男怀里痛哭。对当初扇他耳光道歉,然后把对系草的埋怨又声情并茂地讲了一遍。 从此之后,两人关系更近一步。固执小姐发现眼镜男非常孝顺,有才气,且是个正能量满满的人,对生活,对未来的人生观、价值观竟然与她如此相似。那一刻,她有些动心,但在心底又默默告诉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 不知道为什么。 2010年,眼镜男被公司调去了美国,后来听说找了个老外,于是固执小姐也慢慢跟他淡了联系。对于爱情,她表面心如止水,可是心里却波涛暗涌。她感觉自己还困在被系草伤害后一定要等到最好的人才恋爱的怪圈里,但又不知如何脱身。她也想念眼镜男,只是这份想念,还来不及成为寄托,就被海洋和陆地阻隔,倏尔消失了。 时间一晃三年过去,Coco带着新专辑回归,固执小姐早已经把对她的喜欢变成习惯,原打算不去签售会凑热闹了,但那天竟然鬼使神差地特别想去,于是早早就到了签售会现场挤在人堆里。签售开始,队伍慢慢行进,Coco看见她的时候,异常兴奋地说:“WOW,宝贝,我们长得好像哦!”这句话让固执小姐乱了方寸,兴奋过了头把专辑忘在台上转身便走,被后面的一个男生叫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 男生把专辑递给她,固执小姐掀起帽檐,看见了没有戴眼镜的眼镜男。 两人相视一笑,重新认识。 等待爱情永远是徒劳的,你要主动去寻找。 这是眼镜男的人生信条。所以在他高一第一次看见固执小姐时就决定主动找她,哪怕他那个时候,并不喜欢Coco。 我们都期待喜欢的人给予回应,与其把时间消磨在一个听不见你声音的人身上,不如把那些蜜语甜言说给懂的人听。 人生这条路,无论你走到哪里,身后有人追赶你,远方有人回头找你,已是最大的福分。 第六章 你和那些好东西,一定会遇见 重新绽放一次的人生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内地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绝了香港公司的offer(工作),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在自己的游客身份上,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和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打牌方式非常带劲儿。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也就还好,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手里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博客。 真称得上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锃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外面黑压压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让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源头的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儿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地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她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号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色,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新泽西州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大佬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他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大佬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新泽西州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南门大侠 1。 我无法忘记那张丑脸。他太丑了,丑得堪比现代艺术,嘴巴宽厚,鼻梁塌陷,脸上雀斑横生,两只小眼几乎没有眼白,仿佛刀片在倭瓜上划出的两道小口,让人一度怀疑他无法看清这个世界。 比长相更奇怪的,是他的名字——周红霞。这是女孩子的名字,是地道的乡下女孩子的名字。没人猜得出他父母起这名字的初衷,或许连他父母都曾松一口气,幸亏这不是女娃,男娃长成这样,已属家门不幸。他的同乡大勇告诫我们,不要叫他“老周”或“红霞”,“老周”是他爹,叫“红霞”他会急。从小到大,他只认“大霞”这一个名字。 大霞与我同上县中,准确地说是县里的三中,是全县教学质量最差的高中。这里收容的尽是没考上一中、二中的小败类,也从没有人自这里升上过大学,莘莘学子,碌碌青春,不过是为了高二结束时的会考,会考结束,拿着一纸高中文凭走人。 大家第一次在宿舍相会,坐在床铺上群聊。孩子们认识的方式很简单,每人讲一个黄色笑话,我显然不在行,憋半天,憋出“莎士比亚”的老梗。多数人面露憾意,应付性地咧嘴了事,大霞却不懂,扭头问身边的人,瞪着小眼期待答案,然后狂笑不止,谁都劝不住,越劝笑得越放肆。他也不许任何人碰他,一个乐到极点的人,全身都是敏感的。 当晚,他贿赂同学,调换床位,主动与我做起朋友,自此阴魂不散,自习课挪过来聊天,放学拉我一起吃饭,连晨跑都故意挤到我后面。我虽然不敢正眼瞧他,还是接受了这份情义。大霞其实人不错,有着山里人特有的仗义与豪爽,只要你开口,他什么都肯干。 周末,大霞从老家带来一袋粮食,准备去食堂换成粮票,有同学问:“大霞,这么一大袋子,你抱得动吗?”大霞愣一下,搬起地上的粮食抛向空中,一边抛一边咬牙切齿地说:“你看我能不能!你看我能不能!”宿舍里哄笑起来,叫好声此起彼伏,大霞受到鼓舞,咧着大嘴将粮食抛得更高。突然,他停下来,丢掉袋子,收起笑意,噘着嘴巴说:“笑你们个头,就知道你们是爱笑话我们山里人。”大家笑得更开心,劈里啪啦倒在床铺上。 熄灯前,有同学问:“大霞,你老说你一米七八,你能脚蹬住这边的上铺,手摸到那边的上铺吗?”大霞放下手里的书,坐起来说:“什么叫摸到?我能用手抓住对面的上铺,不信你们把我托起来试试。”众人托起大霞,大霞完成任务,正待炫耀,门口传来女班主任的声音:“都几点了,闹什么闹!”所有人第一时间滚回床铺,只留下撑在空中的大霞。班主任走进来问:“红霞,你干吗呢?”大霞汗如雨下,却动弹不得,喃喃地说:“张老师,我……我没干啥。”班主任说:“还不回你床铺睡觉去!”大霞委屈地说:“张老师,我……我回不去。” 春季运动会上,大霞代表我们班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他显然不懂什么是三千米长跑,枪响那一刻,即开足马力狂奔,龇牙咧嘴,昂首挺胸,将一干名将远远甩在身后。全校师生惊呆了,一个个站起身来,哄笑声、叫好声回荡操场。一圈半后,大霞体力不支,步伐失去平衡,像只中了毒的螃蟹,名将们陆续将他超越,接着超了他一圈、两圈,他停下来,望望天边的红晕,径直走回自己的班级。 我问大勇:“这家伙一直是这样吗?”大勇笑着说:“怎么会?以前在老家他不这样,他家特别穷,爹没本事,是个瘸子,娘跟人跑了就再没回来,他爷爷奶奶都嫌弃他们家,一直住在叔叔、大爷家养老。总之,他们家属于抬不起头做人那种,现在出来上学了,当然很开心,这边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孤立他。” 我相信大霞是享受自己的“活宝”身份的,因为再傻的人也能分辨出那些笑声的真伪,可他始终如一地扮演着二百五的角色,并乐此不疲。 黑暗中,他翻过身,静静地望着我。我揉揉眼问:“怎么了?”他说:“莎士比亚……”然后捂着脸咯咯笑起来。 2。 我们当初所在的那所县中,地处牛城郊区,毗邻火葬场,空气里终年弥漫着奇怪的焦煳味道。这种味道激发出青春期男生潜在的暴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校门口到操场,每日厮打声不断,几乎所有男生课余都在打群架。学校南门是主战场,逢周末,那里的群架动辄百人,声势滔天,荒唐的是,这些群架多数以半娱乐姿态出现,同龄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仇恨,大家不过是无聊,两三个学生的拌嘴,片刻便演变成一大堆闲人的群殴,其实只是为了精神层面的饱满。 大霞成为南门外的明星,不是因为他身手有多好,实在是参与度无人可比。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只要认识他的,都约他助阵,有时候两边应下来,不知怎么办,就抽签决定帮谁,失败一方也不会恨他。大霞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出身不好,长相不好,成绩不好,甚至连个黄色笑话都不会讲,能够支撑自己在这个地方立足的,只剩下仗义和豪爽,他期望自己无私的付出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信任,然而事与愿违,大家还是习惯将他当作活宝,对他的期许,永远只是一阵可以缓解压力的笑声。 大霞开始挨打,各帮派火并的规模越来越大,争相拉拢低年级新人,大霞成为这些新人练手的靶子。他们有个共识:此君白打,不会记仇,不会告发。楼道里,食堂里,操场上,南门外,大霞和一个又一个男生动手,被一伙又一伙男生追打,他果真没放在心上,从未告发过,他觉得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江湖恩怨,江湖上的恩怨,不算恩怨。 但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许别人打他的脸,每每失势关头,第一件事便是护住那张丑脸,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松手。我不理解,去问大勇,大勇说:“他爹当年就是被人打脸打蒙了,跌到沟里摔断腿的。”也许是命运安排,大霞每次参与斗殴,总会被对方打脸,他的脸实在太大了,这种先天性的缺憾真是令他伤透了脑筋。 学校里最著名的地头蛇盯上了大霞,这次他无论如何是护不住了,索性主动前去讲道理,他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过去无冤无仇,今后只想做个朋友。”地头蛇一路把他打出宿舍,再一路打到他的宿舍。最后,地头蛇打累了,嘲弄大霞,呼出一个耳光问:“今天打你的事,敢告诉老师吗?”大霞含着泪故作镇静地说:“你放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地头蛇乐了,再戳大霞脑袋一下说:“那你说说我们这次该不该打你?”大霞委屈地挤了下眼泪,恢复脸色说:“是我的错,我……我以后不敢了。”宿舍里集体哄笑起来。 一般来说,遭此大辱,人的性格与行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改变,可这逻辑不适用于大霞,没过几天,他又和别人约架去了。支撑大霞对生活充满正能量的,是班上一个叫爱琳的姑娘,她与我同桌,有几分姿色,外加性格开朗,能够接受班上坏孩子的玩笑,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大霞聊天的女生,于是大霞迫不及待地迎来了初恋。 一个月后,爱琳成为大勇的女朋友。 大霞心碎不已,通过我给爱琳送了封信,满纸的语病错字迸发出山呼海啸般的爱意。大勇暴怒,指责大霞不义,大霞强硬回击,坚持自己有表白的权利,他大声告诉在场的人:大勇能认识爱琳是自己的功劳,他才是第一个认识爱琳的人。 南门外,大勇领着几个手下围殴大霞,大霞流着鼻血滚在地上惨叫。我冲过去拉住大勇的胳膊喊:“别打啦!你至于对老乡下这么重的手吗!”大勇停下来,望着我不作声,大霞爬起来,用脏手抹了把鼻涕,抓住大勇洁白的领口喊:“张大勇!你有种今天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就不算男子汉!”大勇一脚将大霞踢翻,招呼手下离去。 这个丑陋的、辛酸的、幽默的、可怜的男孩子再次哭了,这次,他哭出了声,他再不顾旁人的脸色,崩溃式号丧,他连哭都哭得这么难听,仿佛一只病入膏肓的豺狼,凄凄厉厉,点燃远处的夕阳。 多年后,他告诉我,和大勇这场架是他前半生最痛的一段记忆,以往的种种欺负不过是些皮肉之苦,而这一次,他感到心底有块柔软的东西被践踏了,这是一种无仇可报的屈辱,是一种直达心底的悲凉。 2001年秋,三中的学生在一次群架中闹出人命,随后检察院的车开进操场,学校南门竖起“派出所常驻治安办公室”的牌子,从此那个地方再没有人敢打架,而远在城里学美术的我也渐渐失去了老同学们的消息,我只听说大霞被班上的坏孩子孤立了,在万分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会考结束后他第一个离开了校园。 进城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超子,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别忘了我。” 3。 2009年春,我离开CBD,前往崇文门附近一家企业上班,在那边的楼道里邂逅卖便当的大霞。 当时我十分尴尬,接过他递来的打火机点烟,火苗蹿出一尺高,把前面的刘海儿烧掉大半。他望着我头顶升起的那团烟雾,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了足足两分钟。八年没见,我们第一时间就回到了熟悉的节奏。 大霞说,他2007年来京卖便当,先替别人跑了半年腿,表弟来京后俩人合伙干,他负责做,表弟负责送,忙不过来时自己也出门送餐,没想到今天第一单买卖就遇到了故人。下班后,我赶到大霞住处,约他们哥俩出来吃饭,席间以一个专业营销人士的身份帮他们做产品分析。我告诉他们,想赚这一带白领的钱,首先要增加菜量,其次是样式,最好学学韩式、西式快餐。大霞为难地笑了笑,鉴于哥俩的实力,我的要求显然高了。 当时最令大霞头疼的,不是拙劣的生产力,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二丫。二丫是个黑黑瘦瘦的关中姑娘,也做便当买卖,后台硬,舅舅在崇文门附近开餐厅,她的便当全部出自那里,口味、花样远胜大霞哥俩。面对二丫这样的大敌,大霞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打价格战、服务战,反正他不嫌累,表弟忙不过来时,他就放下勺子骑车送饭。 一个月后,二丫成为大霞的女朋友。 我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掺和在一起的,向他请教。他告诉我,他和二丫在这一带便当市场斗了很久,今天你赢,明天我赢,直到有一天,二丫当街拦住他的车子向他道别。她说她舅舅要她回老家相亲,届时如果村长儿子点头,她就得嫁人,她不想离开北京,也不敢拒绝舅舅,她父母双亡,是舅舅养大了她,还供她上完高中。大霞大惊,驱车杀到二丫舅舅所在的餐厅,拍着前台处的桌子嚷嚷自己要做二丫的男朋友。二丫舅舅现身,唤出后厨二百斤重的大胖,大霞气运丹田击出双掌,被大胖一脚踢出门外。大霞不忿,隔天再去,又被轰出。他干脆停下手里的工作,每日专挑午餐和晚餐时间赶往二丫舅舅的餐厅,扮演滚刀肉,大胖明显招架不住,二丫舅舅亲自抄拖把上阵,大霞把大脸放在桌上让二丫舅舅敲,二丫舅舅大喝一声敲下去,大霞起身跑了。 公寓门口,大霞望着二丫傻乐,二丫放下行李说:“我舅不认我了,我也不想再跟着他干,既然大家是做便当认识的,那就一起做吧,我有手艺,炒的菜比你炒的好吃。”自此,二丫成为便当小分队大当家,大霞则成为职业送餐员。 大厦一楼大厅,物业经理发现我与大霞交谈,走过来问:“这就是给你们公司送饭的那个人?”我说:“是,正和他商量我们那一层的订餐情况。”物业经理转向大霞,扬起下巴露出鼻毛说:“我告诉你,卖盒饭的,以后你们这种人少用大厅这边的直梯知道吗?你们这种小个体经营者,连身像样的制服都没有,我们这边上楼下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你以后上楼用拐角处那个直梯。” 物业经理走后,我看着大霞,期待他找补面子,向远处骂上一句“傻×”,可他没有,他缓慢地卸下笑容,憨厚地抿了抿嘴,接着又笑起来,说:“那就这样了,我和我弟十二点送过来,我先回去帮二丫炒菜。” 即使有了二丫的手艺,大霞的便当生意依旧不好,园区做快餐的越来越多,多是韩式、西式口味,菜量虽不如大霞给得多,价格也偏贵,可女白领们喜欢,现在的女孩子已不在乎午餐价格,她们喜欢新潮的口味,也生怕自己吃得太多。 大霞没什么挫败感,反而精神头比以往更足,早上奔波各处散发传单,中午奔波各处送饭,下午还要拜访那些习惯加班的广告公司。他奉行着和早年类似的人生哲学:自己什么都没有,没学历,没身家,没后台,有的只是使不完的力气和一腔的执着。他似乎总有一种超然的乐观,认为相比同龄人,自己已经收获了爱情,并在为娶那个姑娘而奋斗,市井中的嘴脸与刁难就算了,那都是些小坎坷,事业上的坎坷,不算坎坷。 为了给大霞抹平一些坎坷,我支出损招儿,告诉他以后每个月给这边大公司的前台姑娘们两百元钱,即便是大公司的前台,实际工资也并不多,两百元同样值得尊重。大霞采纳了我的意见,销售业绩开始增长,一季度下来,聘用的临时工增加到两个,半栋楼都能闻到二丫饭菜的香味。可好景不长,一家以数字开头的知名快餐企业入驻园区,人家既有实体店,又附带送餐服务,送餐员还都是水灵灵的小鲜肉。大霞的两百元政策失效,送餐员恢复到他和表弟两人,渐渐地,表弟也用不上了,他的便当生涯走到了尽头。 新年过后,大霞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迎来转机,二丫舅舅终于认可他与二丫的交往,并答应借给他们八万元。他们转投郊区,在职大南门附近的平民市场开了个小餐馆,经营早点与油泼面。 4。 由于地理原因,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复往日,彼此间联系愈发地少。直到2010年夏末,我搬到女朋友家所在的三间舍社区,才与大霞有了第二次团聚的机会,他和二丫所在的市场与三间舍相隔不远,步行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周末,他亲自下厨招待我和我女朋友,坐在桌边笑嘻嘻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媳妇老家的秘方,别看就一碗面,我学了一个多月才出师。” 可惜,大霞的境遇从来不会像他做出的饭菜那样美好,他们的生意刚刚有了点儿起色,就面临关门歇业的危险,他们招惹了三间舍最著名的一个浑蛋。 当年的三间舍,地痞丛出,很多无所事事的本地混混儿以欺负外地商贩为乐,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叫作老虎,老虎和他的手下很好辨认:光头,文身,出入乘坐一辆红色马自达。这帮人专门在职大附近收取外地商贩的保护费,且专挑证件不全的下手,老虎自称上面有人,不给钱就捣乱,扬言一个电话就能封店抓人。 二丫说,老虎要的不算多,一个星期三百元。可大霞表示心疼,他是卖便当出身的,知道这三百元来得有多不易,何况自己和女友舅舅间还有份巨额的债务。他害怕老虎那帮人,也知道这地方很多做生意的都在交保护费,但他就是不愿意。 他站在门口,看着老虎和手下进去轰掉吃面的顾客,踢翻滚烫的汤锅,二丫和表弟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老虎返回门口,用力扇大霞一个嘴巴子,说:“小子,明儿还这点,有种你就开门。”自此,大霞和他的店成为市场的“明星”,每天早上成堆的闲人围在外面欣赏老虎踢馆扇人,从没有人报警,大霞也不许别人报警,他大喊:“谁报警我跟谁急!” 二丫找到我,要我出面劝大霞交保护费,她不心疼这个钱,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傻。二丫流着泪说:“你认识他最久,你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的吗?”我说:“算了,还是报警吧,或者你们干脆换个地儿做生意。他现在不见我,电话也不接,看样子是铁了心。”二丫哭得更加厉害,抹着眼泪说:“我想报警,大霞不让,说现在报警,生意就真没法儿做了,老虎他们最多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出来后还是不会放过我们。我也想过搬走,可开这个店的大部分钱是我舅舅的,我舅妈一直在逼着我们还债,离开这儿,我们怎么还啊?这该死的大霞,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该来找他。”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了,大霞的店早已没了顾客上门,窗口的玻璃碴儿被淅淅沥沥的秋雨一点点敲到地上,他每日里准时来到市场开门、打烊,端坐在椅子上注视来往人群。老虎来闹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对这个丑八怪愣头青厌恶到了极点,这小子无意之中拆穿了那个“上面有人”的谎言,至少所谓的“工商局关系”始终没有出现。市场里其他商贩陆续开始拖欠保护费,他们给老虎的理由是:“那个卖油泼面的活宝什么时候交钱,我们就交钱。”老虎向大霞发出最后通牒:保护费降为每星期两百元,要么交钱,要么两周内关张走人。十月份的最后一天,他会带全部人马来做个了断,害怕的话,可以报警。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事实上,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从未见他有过真正的胆识,他就是个外表豪爽仗义、骨子里仅仅靠蛮力汲汲于生存的素人,他早就习惯了被嘲弄、欺负,也忽略了诸多嘴脸与刁难,他默默无闻的人生躲避着各种波澜与变数,苛求的不过是一隅之安。 早上七点,他来到市场,在众人注视下重新打开那扇残破的门,瞪着小眼站在自己的店前,一缕阳光从棚顶滑过,照亮人间无数个不屈的灵魂。 我急匆匆向单位请了假,打车赶到事发地点,没有找到大霞和他的家人,整座天棚下都是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警车呼啸着从人堆里穿过,小贩们抻着脖子对着车窗后座叫骂。 老虎留了大霞一条命,只打折他一条腿,大霞的余生将成为一名瘸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警队队长也当场打折老虎一条腿,老虎逃跑时暴力袭警,并试图抢夺一辆三蹦子(三轮车),队长只好拔枪相向。子弹击碎了老虎的膝盖,他摔倒在路边的泥水里,在干警按压下,像只待杀的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那时所有人明白过来:他在警局也没什么人。 我跟着二丫走进病房,对绷带护体的大霞说:“干吗收老虎家里人的钱?”大霞转动眼珠子说:“你小声点儿……过来讲。”我挨着床头坐下,说:“你看新闻了吗?检察院在公诉老虎那帮人,政府要一口气端掉三间舍所有的混混儿,你是主要人证之一,你张嘴,他一准出不来。”大霞咧嘴笑笑,说:“我就是不张嘴,他也出不来了,其他人已经联名举报,市场管理处的干事也被抓了,他和老虎的手下把老虎以前的案子全供了出来,里面还有劫运钞车的事情,你想,他还出得来吗?”我说:“这谁告诉你的?”他说:“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打电话说的,我把店里这一个多月的录像资料都给了他,他还是训我,训我不早点儿报警,训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二丫无话,坐在床边含泪剥了只香蕉给大霞,大霞放下香蕉,侧脸看着我说:“超子,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们是穷人,穷人做不了什么大事,不是吗?现在这样,已经算最好了,我拿这个钱不亏心,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辛苦钱。有了它,二丫舅舅那边的债就还上了,我和二丫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个像样点儿的店。还有,你跟你朋友搞的那个培训班再干起来吧,关了多可惜呀,谁做生意没失败过,接着干吧,我再借你钱。” 我心头泛起一阵酸楚,擦眼望了会儿窗外,回过头笑着对他说:“大霞,跟你说个事,你还记得当年在学校里带人打你的那个地头蛇吗?咱们老同学说这小子被判了死刑,他帮一个竞选村长的人闹事,结果闹出了人命,跟他一起混的你那个同乡大勇因这事也进去了。”大霞摆正脸庞,望着灯光说:“我知道这事,前天爱琳在网上跟我说了,她说她不想受连累,要和大勇离婚。唉,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是命。” 从医院出来,我乘着夜色走在路上,静静地回忆了当年我们在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县中的生活,我觉得大霞赢了,他输了二十多年,却一朝赢得这么彻底。这些都跟命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人情使然,活宝们一旦聪明起来,便很少有人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他们拥有我们不曾拥有或不敢拥有的东西。 5。 2014年夏,大霞的瘸子父亲死在了牛城三院,他花费二十多万元在老家办了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场葬礼,各种铜鼓洋号、露天电影、杂耍大戏整整折腾了小山村半月有余。出殡那天,队伍里开着裹着白布的豪车,风中飘荡着金箔制作的花片,大霞举着孝幡走在众人前面,始终高昂着头颅。 他的快餐店发展到三家,引起同行关注,最终他选择与以数字开头的那家企业合作。店面重组后,旗下员工开始戏称他“周董”,大家喜欢这个称呼,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有喜感。周董发福了,圆润的大肉覆盖了大部分不雅的棱角,他看上去不再像当年那样恐怖,多数人惧怕的肥胖,却成了他这种人的福利。周董的太太也发福了,简直又黑又胖,她不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即使一窗相隔也不肯出来。大霞告诉我,二丫就是这个脾气,早年他也没看出来,她恨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当年曾看不起她的丈夫,现在她也不需要看得起我们。 “干吗非得还钱?”他扶着栏杆说,“你朋友不是说那个培训班正需要钱吗?接着干啊,钱不够再说话。”我说:“算了吧,自己开的班自己清楚。知道你现在不缺钱,还你钱是为了断我自己那份念想,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转过脸问他:“听大勇说你现在在帮他老婆的忙,怎么回事?”他说:“算不上帮忙,爱琳挺不容易的,带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北京,半年多都找不到个像样的工作,我借了点儿钱给他们,他们去安贞门那边卖油泼面了,听说生意挺好的,孩子也马上要上那边的小学了。”我笑起来,说:“你是个好人啊大霞,好人……对了,我以前说过你是个好人吗?”他说:“没有。”我说:“你是好人,真的,大霞,你比我们这些人都好。”他也笑起来,说:“我算哪门子好人,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们知道,我就知足了。”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爸爸什么都知道 从小我就一直觉得,我爸有一种很神奇的能力,他总是能和我的老师关系良好,从而掌握我每一次的上课胡闹、考试失败。每次我回到家妄图掩盖考砸的事实,他都已经笑眯眯地告诉我“老实交代”,简直是我少年时期心理阴影的直接黑手。甚至直到今天早上,我出门上班之前,他还乐滋滋地跟我说,我初中的班主任在朋友圈传了自己包的饺子的照片。 小学时,有个叫公文数学的课外班,专教应用题,我爸乐滋滋地让我去参加。我倒不是不乐意做应用题,而是小学时候的老师规矩甚严,设和答都要把题目最末一句抄一遍,做题只需两分钟,写完那两句话花的时间却很久。每周四中午在学校做完一套题,还要再领一套题回家做。那时候,双休日我还在福州路上学画画,在文庙学数学,生活得非常不幸福。终于在一个小伙伴们都在玩儿而我却要独自在家做题的下午,心中愤懑大爆发,偷偷把题目纸撕下两张,然后撕碎冲进了马桶。 下午我爸回家的时候,我正高高兴兴地看电视,我爸一脸笑意地问我:“你今天作业做完了吗?” 我一脸纯真地说:“做完了!”然后继续看电视。 “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这次的作业只有三张纸呢?”他从我书包里拿出数学作业。 我继续假装很自然地说:“因为这次老师少布置了呗。” “那第一页后面,为什么是第四页呢?” “……” 这事以我被暴揍一顿而告终。 上了高中之后,有一次和同学闹得不开心,回到家里也没和父母说。总觉得自己的自我意识特别强,什么都能自己处理。被人误解,被人议论,也议论别人,也试图反击。半夜睡觉前给朋友发短信讲述,有时候觉得委屈,就在被子里哭,哭到睡着。后来有天早上,我爸送我去上学,也没有说什么,就很淡淡地说了一句:“如果你没做错事,那没什么好怕的。” 大学以后,他对我的现状并没有以前那么了如指掌了,许是没有了“内线”吧。每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总说忙,然后匆匆挂了电话。想想那时候,忙学生会,忙谈恋爱,忙着玩乐与吃喝。一周回一次家,吃完晚饭就开始玩电脑,他总是在客厅里扯着嗓子骂我:“再玩儿,再玩儿眼睛都瞎了!”我不理他,或者回他一句:“不要来烦我。”然后把门关上。 几年前的夏天,我和K先生分手。回想起来,当时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剧情,目之所及不过是人人都会经历的寻常事。但是在几年以前的那个时候,心里还真的觉得很难过。分手之后不久,朋友们来我家吃饭喝酒,打趣解闷。一顿饭吃到半夜才结束,我爸送朋友们出门,我站在门口,听到他对他们说:“你们安慰安慰她。” 等他回家,我和他为了这句话大吵一架,与其说是他和我吵,不如说是我在指责,而他在听。我爸并不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人,因此我们经常开玩笑地斗嘴。几年前,我对于自尊的需求远比现在要更为执念,做什么事都想着不能丢脸,连分手亦是如此。可能当时在我的想法里,由父母插手孩子的感情生活,实在是一件让我脸上无光的事情。 不久前和K先生聊天,说到当时,大家不免都觉得无论在一起的决定,还是分开的理由,都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与他除了做朋友外,并不适合做恋人。说着说着,我难免想到当初的那顿饭,也明白了为何那次我爸没有反驳我关于面子问题的谬论。他站在那里,不说话,也许也只是因为无能为力。 后来,这种无能为力的时候便多了起来。我不再是小孩子,我们都不再是。我们不开心的时候,不再是以前的一块巧克力就能哄好,我们流泪的时候,不是一句“爸爸在”就能止住流泪。我有了我的梦想和打算,与他对我的规划却是背道而驰,经历了无数争吵,有了太多的抱怨,却都忘了去理解。我们与父亲,终究要走各自的人生路,我们说我们并不怕跌倒受伤,可是他们却不愿意看到我们去流泪流血。 有时候想起来,我和我爸很像,都不太会安慰人,有着奇怪的笑点,明明一开始在争执,最后却会控制不住地笑起来。他很好哄,跟他说对不起就会不再生气。他很闹,我妈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句:“妇联发布——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你当初挑老公时脑子里进的水。”他必定要不服气地再发一句:“联合国说,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当时挑老婆时脑子里进的水。”有时候他会说错一些话还不承认,我说你怎么那么笨,他很直白地说:“所以生了你也不聪明。” 前几天,小妞心情不好,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说起正好刚才她爸爸给她发短信,她才说了几句,爸爸就问她:“囡囡你是不是不开心啊?”小妞说她当时就不争气地哭了,然后对我说:“可是我没有告诉他我心情不好啊。” 可是爸爸知道。 爱你的人,什么都知道。 遇见总有意义,哪怕只是告别 曾经在心里住过的故事,今天就让它告别吧,有一天你终会对那些在你生命里住过又离开你的人提不起一丝恨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忘记我为什么爱上你,但还好告别前我们都握紧过。如今的我终于可以确信,我来到这个城市,也许就是为了遇见你;而我遇见你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与你告别。 在我把Kim哥的故事写完之后,他不依不饶,说虽然感激我,但让我怎么着也得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 我说:“尼玛,你不知道写自己的故事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吗?”他以我前所未见的正经表情对我说:“卢思浩,这就是考验你的时候了,你这货从来不写自己的故事,这就是看你是不是真的走出来了。”说完,那浑蛋居然还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深沉地点了下头。我想了想也是,就坐下来试着把一些事情在忘记前记录下来。 故事的开始,要从Jimmy的生日趴说起。我和Kim哥聚会十次能疯九次,唯一没疯的那次就是遇到她。那时Kim哥还没有分手,照样各种腻歪让我们很是蛋疼。同样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还有她,以至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Kevin哥,他们两个多久没见面了?” 我用力地想了会儿,说:“我猜,应该是从早上Kim哥去上课开始……” 那时候的夏天,我们都还算无所事事,整天混在一起,怎么在一起的连我自己都说不清。大概所有说不清的顺其自然,到后面都会有说得清的分道扬镳。我们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夏天,然后如同身边情侣大多都要经历的,我们开始了异地恋。 异地恋最麻烦的事情在于,你没有办法在她需要你的时候赶到她身边。异地恋的唯一好处大概只有,你们避免了很多情侣生活中会面对的小摩擦。虽说我们早就过了相信真爱无敌的时段,但我依然相信异地恋本身不会导致太多影响本质的问题,能熬过去的终将能熬过去,会分开的迟早会分开。 就好像我的好友和女友异地六年,一个在澳洲、一个在美国,感情至今依旧,不久以后就会结婚修成正果;自然身边也有异地然后输给距离的故事。其实分手每天都有,有人天天见面还是会分开;有人相隔万里,也没分手,一切都在于两个人自身。 区别只是我们没能熬过去而已。 现在的我,如果不是Kim哥提起来,老实说已经不会经常想起你了。我以为这么写的时候我会很难过,但好像也就是这样而已。我们终究要习惯分道扬镳,你终究会遇到几个曾经住在你生命里、然后离开的人。这不好也不坏,关键在于你能怎么看待它。难过、失落都是正常,但之后你总能度过那段时期。 回国之后我们如约见面,你和我说分手。你用了一个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理由,你说你不是不爱了,而是不知道怎么去爱了。我说:“你是呆逼吗?”你说:“没错啊,我就是呆逼,就是因为呆逼我才不知道怎么去爱的,你懂不懂有一种东西叫作付出了怕失去?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频率上,你不要告诉我你没察觉到。” 我说:“傻×,距离什么的可以弥补,你只需要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来走,行不行?”你说:“那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去找一个一开始就能跟我并肩同行的人?为什么要等你走九十九步,而不去寻求一个在同一频率的人?”我说:“你不觉得只有这样的感情才算是真的吗?”你说:“那你就错了,谁说只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感情才算是真的?你难道没想过很多时候很多问题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吗?”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面对面说话,没想到我现在还记得每一句。那时候彼此都在火头上,现在想想谁都没有错,只是那时候时机不对、想法不同。有人就能一下子遇到特别合适的,有人偏偏会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或者对的人,你也说不清为什么。 那时我常想,说不定晚点儿遇见你我就能成熟点儿了,后来又觉得或许我在你面前,永远成熟不起来。 分手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你的长邮件,让我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多喝牛奶,记得热一热。如今那个邮箱的密码我都已经丢了,邮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也不是说从来没有担心过距离什么的,但那是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大概当时的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距离是那么严肃的问题。后来很多人都问我,距离到底能改变什么。我说距离什么都改变不了,但那前提是你要意识到距离是什么样的东西。有的东西,会因为距离而实实在在地改变,如果你意识不到,很多东西,说溜走也就溜走了。 这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一件事情是当你最需要爱的时候,你需要的那个人却不在。你和我说你大学里的教授只会坑学生,你说你大学城旁边的商城里贴起来五月天的海报;我对你说堪培拉今天下雨了,给我上ECO的老师特别搞笑,我在电话这头想着印度老师的口音一阵好笑,你好奇地问我是怎么回事儿。我突然发现,我怎么也学不像那语气,后来我去你的大学,五月天的海报早就换成了我不认识的组合的。 我们是一个高中的,但是直到死党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了这些。奇怪呢,高中三年我一直是个不怎么安分的人,大大小小的人我也认识不少,怎么偏偏没有认识你呢?我总打趣说,你高中时肯定没现在这么漂亮,不然我早就认识你了。 你说那是因为缘分还没到,早认识了说不定就不能在一起了呢。我说那倒也是,认识之前我们说不定擦肩而过无数次了。 那时候我刚开始写东西,杂七杂八。有一天我给你写,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就是她会让你觉得你们的相遇是一件值得被祝福的事情。 你一拍脑袋,说:“尼玛真想不到你也会矫情,不过有道理,我觉得我们肯定是会被祝福的那一对。”我心说,去你的,你矫情起来全世界都不是你对手。那时候我经常坐飞机,你总说不准出事。有一天你突发奇想硬逼着我写你的缺点,写着写着我就写出了一长串。你作为报复就在一旁列了一个我缺点的大单子,硬是凑到比我写的多一条,然后在优点的那一栏里写:因为你是你。 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老友记》里罗斯和瑞秋做的事,他们分分合合绕了无数个圈,六年后又在一起了。 刚开始异地恋的时候,你有一天发信息过来说:“我朋友都觉得我已经病入膏肓了。”我说你怎么了。你说:“因为他们觉得我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手机看,上课看、吃饭看,上厕所也带着。” 然后你说:“要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只能靠短信联系,鬼才傻×样地握着手机不放。”我说:“你看我就说吧,你矫情起来,全世界都不是你对手。”你说:“尼玛,那不还是因为你?” 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写,但我回想起来也只能想到这么些要写的事情。时间不见得总是好的,但它总能把很多事情抹平。我见过太多分手,要么彼此折磨,要么吵得天翻地覆,我一直庆幸的就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不诅咒对方,也不真诚地祝福。美好的该记得就记得,毕竟曾经陪伴过;糟糕的能忘就忘,本来也没什么好记得的。 刚分手的时候,自然没能像现在写得这么洒脱,很是难过了一阵子。于是想着到处旅游散心,就把以前说着要一起去的地方都去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失恋后的世界和恋爱时的世界其实没什么两样。如果有心,你照样能发现闪光的那些;如果你没那心情,再美的风景都是白搭。 本来想着有关你的故事可以写个大长篇,就像当初说的那样,每个人的感情故事都可以写成长篇小说。但写到这里突然发现没什么好写的,以前的事情,放在以前就好。学到的东西,把它留到现在。有些人遇见,就意味着告别,不甘心也好,甘心也罢,随着成长我开始变得越来越能够接受,也越来越懂得珍惜。我想,这就是以前那些没有结局的故事的意义。 Kim和我说我给他总结的故事棒到他想给我生孩子,又问我会怎么总结自己的故事。我想了很久,发现没有什么好总结的。大多数人在生命里都会经历至少一次的失恋,你会明白有些东西是没办法强求的。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学会以前学不会的东西。比如珍惜,比如坚持,比如如何看待异地恋。 任何一段感情,如果让你回忆起来心存感激,或者让你变好的话,那就不算一段错误的感情,说明你没有遇错人,你们之间的相遇就有意义。没有什么感情是浪费时间,只要在那段时间里你们彼此祝福过。 关于异地恋,距离或许是问题,但并不是本质问题。有人能够坚持下去,也有人会放弃。只要你还相信,他也在坚持,就没有什么好怀疑的。我相信的不是条件多好的感情,我相信的是人。没有靠谱儿不靠谱儿的感情,只有靠谱儿不靠谱儿的人。所以我希望,我们都能在不断的失去和得到中,变得更加靠谱儿些。 关于对的人,都说之后总能遇到对的人,可是又说不清什么才是对的人。我也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对的人,只是我觉得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条件,反复地挑挑拣拣。只要你在对方身边,温暖来自内心就行,你不会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其他的都是锦上添花。所以,希望你能遇到这样的人,不必费尽心思去考虑什么才是真爱,你能够感受到那些。 关于最后想对你说的话:有些人想要联系的时候突然联系不到了,尽管她曾经是你生命里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即使是我们最需要彼此的时候,我们也没能陪在对方身边。然而我希望现在的你,在需要某个人的时候,他会在。 好了,我还是把这篇文章写完了。现在我要抄起家伙去打Kim哥了,这尼玛真的很难写,但我也庆幸,如今我可以把这些都写下来。 希望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能安好。 差等生的峰回路转 九岁之前,我在农村。 那时候的性格与现在截然不同:抄作业,爬墙爬树,跟男生打架,玩到深夜才溜回家。父亲一直在城里打工,母亲独自在乡下带着我和哥哥。田里的那块地快要荒了,所以只要没有惹下大祸,她就腾不出工夫管我们,我有足够的时间自由玩闹。 令我得意的是,我虽然贪玩,成绩却是相当不差,每次考试都当仁不让地排在前面。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班主任格外喜欢我。 班主任姓秦,教语文,短发,微胖,是城里来的女老师,说话声音很好听。 小学二年级,有一次课间,我忽然流鼻血,不知所措。有个同学大喊,快找老师去!我和同学一听,想也不想就真的去找老师了。在去的路上,身边走过两个高年级的同学,不屑地随口说:“找老师有什么用,难道让老师帮你洗吗?!” 我也愣住了。对啊,找老师有用吗? 这时候秦老师已经找来了,她二话不说,把我领到水龙头前,叫我举起另一只胳膊,开始帮我洗鼻血。那时候,我第一次隐隐感觉到,老师和老师是不一样的。 秦老师虽然在农村教书,但她觉得农村的孩子不能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不时地给我们讲些有意思的见闻,还带着城里的女儿来教我们跳舞。 因此,我九岁之前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反正没什么痛苦的记忆。但之后的小生活一路颠簸,脑海里连“不幸”的细节都清清楚楚,这大概就是开始“记仇”了吧。 九岁那年,全家要随父亲迁到城里。我要转学了。 知道我要走,秦老师似乎很难过。那时候有一些感情我还不能够完全体会,之前奶奶去世,自己也是迷迷糊糊的,还笑着招呼在门口看热闹的同学。现在想起来,心底很是悲伤。最偏袒我的奶奶永远不会再把柿子藏起来留给我了,我还傻乎乎地站在院子里冲别人可耻地笑。 转学前几天,秦老师特意到家里来看我,说了什么话我都忘记了,当时只是在想,老师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父亲知道秦老师对我好,转学当天,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回学校同她告别。秦老师一直送我到学校门口,临走,还抱了我。我一直怀疑自己记忆有误差,因为我记得,秦老师居然哭了。 我当时并不能够明白,我转学,我没有哭,可是秦老师哭了,还抱了我。农村里是没有临别拥抱这一说的,因此那个拥抱,我当时还不太适应,甚至没说出一句有点儿煽情的话,就那么木木呆呆地被她抱完了,然后愣愣地坐上了父亲的自行车,看着秦老师越来越远,最终变成了一个小圆点。 转学之后的生活算是跌宕起伏。我所在的城市虽然不大,但是极其重视素质教育。音乐、书法、美术、舞蹈都非常正规,我非常自卑地记得,小学三年级的同班同学,看着五线谱可以唱出歌来。后来音乐课上老师放给我们听的,似乎也是《蓝色多瑙河》《胡桃夹子》这样一些世界经典作品,叫我们闭上眼睛感受。但在我转学之前,音乐课就是秦老师教我们唱歌,《粉刷匠》《劳动最光荣》……五线谱简谱是什么,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当然,在音乐上的自卑是后面的事情。转学第一天,语文老师批评了我。当时要写作文,我似乎没听清楚,写错了。 老师用满是粉笔的手用力点着我的脑袋说:“你这脑子刚才干什么去了,给狗吃了吗,现在还挂着脑袋干吗!” 我当时就受不了了。听错了就骂我听错了好了,为什么这个老师非要骂我脑袋给狗吃了呢,而且,真的戳得好疼啊!我头发上印了许多粉笔的印迹,我强忍着,走回自己的课桌,才偷偷哭起来。秦老师不批评人,就算生气,也不会打比方骂人。或许因为自己之前太顺利,所以太娇气,被这么一骂,从此厌倦了语文课。 转学没两天,数学老师也批评了我。数学老师是班主任,南方人,说话我听不太懂,而且我转学之前还没有学到珠算,他们已经学完了。所以转学之后立马到来的数学考试,我考得一塌糊涂,我记得好像是29名,或者39名?数学老师骂我:“学习不行就说不行,还说什么之前学习好,还是三好学生,狗屁三好学生!” 那是转学的时候父亲对老师说的,希望能给他们留下好印象。但是,第一次考试结束,我因为这些话被骂得很惨,所有同学似乎都在看我,仿佛在说,这个农村来的小骗子! 可是,我之前的确是三好学生啊!我考第一的啊! 不久后的家长会,班主任对父亲说:“你做好准备,虽然她之前可能学习不错,但你们村子里的教学水平实在太差了!三好学生这种事情,她在这儿就没什么希望了。” 父亲非常沮丧,很多年后才敢告诉我这些话。 我那时不知道,否则可能连学数学的动力也没了。三年级的题目并不难,我因为讨厌她骂我“狗屁三好学生”,发狠补了一下数学,很快提了上去。再次考完试,我的成绩排名还不错。数学老师又说:“不愧是三好学生啊!一下子就赶上来了!” 我当时心底非常不屑,做人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好歹也对之前的话负一下责好不好?这么快就转变立场,打起仗来应该很容易投降吧。 因此,我不喜欢这个新学校。虽然这个学校的好多玩意儿我都没见过,孩子们花花绿绿的衣服闪亮了我的眼睛,但我在心底郑重地宣布:我,非常不喜欢这里!那时我在大家眼里是小村姑一个,不懂打扮,穿衣土气,第一次做眼保健操就被检查出来指甲不够干净,差点儿给班级扣分,而且当时我水土不服急火攻心嘴角长泡,因此也没什么同学乐意与我玩。同学、老师都不待见我,我也不爱学习,个子矮矮的却被分在最后一排,连性格都变得沉默起来。三好学生这样的字眼从此彻底与我绝缘了。我只想做个被忽略的人,只要不被老师随时拎起来就行。因此成绩始终不上不下的,徘徊在二三十名。 我以为自己大好的灿烂人生从此就这么黯淡无光了,没想到还有峰回路转的一天。 转学前,秦老师曾经叮嘱我,去了新学校要经常给她写信,对她说说近况。我还算听话,写了不少信给秦老师。后来听同学说秦老师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我写的信。我有一点儿不高兴,干吗读给他们听。 每次回老家,我有空就会回母校转转。有一次回去,赶上秦老师在上音乐课。她看见我后一下子就把我拉到教室里,让我教大家唱歌,还坚持要我指挥。我之前哪里有这种待遇,虽然学了不少歌,但在音乐上小自卑的我瞬间成了指挥和教导,一下子傻了,一首歌也想不起来,最后十分不开眼地唱了一首校歌。这真是一个傻到可以去跳河的举动,我的老同学们居然还认认真真地跟着我唱。秦老师听出是校歌,也没有因我的犯二举动生气,只是让我把学校名称换了一下接着唱。 终于下课了。秦老师把我拉到教室外的长凳上,微风里,她一一详细过问我的情况。前面说的什么我都忘了,只记得她后来问:“在新学校成绩怎么样,肯定很棒吧!我就知道你到哪里都差不了,是不是前三名?” 秦老师问得那么自信,仿佛根本没想到还有“不是”这一说。我也傻了眼,觉得辜负了她的厚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又笑着猜:“前五名?”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她愣了一下,依然笑着说:“前十名?” 天啊,还是给个墙让我撞过去吧。我怎么可以再摇头呢?于是,我很卑鄙地点了点头。 真是卑鄙极了。九岁的自己心里难过得要死,我撒谎了。但是秦老师似乎还不是太满意,很认真地帮我分析:“可能是刚转学还不太适应,所以才只考了前十名。以你的能力,在哪里都可以到前五名的。回去继续加油!” 我点了点头。那一天,我非常狼狈地离开了学校,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对秦老师撒的谎。 其实,我是非常受宠若惊的。以前被宠爱时没有比较,不知道珍惜。后来被骂习惯了,一旦夸起来,没有兴奋,只是火辣辣的,觉得好对不起秦老师。 大概小孩子是非常容易分清谁是真正对你好的。这么好的秦老师,我不想骗她。撒了一个谎,回城后一周心里不踏实,不开心,气自己。想来想去,觉得只有把谎话给落实了,良心才过得去。因此,回城不久后我暗下决心:向前十名迈进! 于是就猛学了一阵。具体怎么学的也忘了,只记得期末考试,我很骄傲地考了第六名!第六名哎!这之前,咱可是20名都进不去的“差同学”! 此举震惊了全班师生,老师和同学都傻眼了。我很开心。也不该说是开心,是终于有点儿安心。秦老师,我之前对你,就不算撒谎了吧! 那之后,也没什么特别的,成绩上去了,居然也没有再下来。因为我很担心,担心万一下次没考好,又要被骂狗屁三好学生。我实在不爱听,而且我也担心他们怀疑我是抄的,更担心会对秦老师再次良心不安。 所以,那之后一直因为害怕落后而认真学习,成绩居然渐渐稳定了,徘徊在三四五六名。小学毕业的时候,又领到了一个“三好学生”的证书。 遗憾的是,后来我回家乡的次数越来越少,学校也拆了,移了。秦老师后来退休了。我再也不知道往哪里寄信了。 她不会看到这个故事。 可是小时候我欠着她的感情,终于在长大后补了回来。很多年后,我依然记得她在水龙头前帮我洗鼻血的样子、她来我家看我的样子、她在学校门口抱我的样子、她在长凳上问我第几名的样子。 年少的记忆并不多,秦老师是最留恋的一章。 生鲜小龙虾的爱情 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虾子死了,再放锅里烧,味道就没那么好? 因为活着的虾子,当被丢进爆油的锅里,它痛啊,浑身缩紧,大叫:“我×,疼死爹啦!”然后虾子扭动,伸展,蜷缩,抱成一团死去,肉质紧致,QQ弹弹。 反过来,死掉的虾子丢进锅里,它没知觉没反应,四仰八叉一躺,肉越烧越松散。 将死的虾子也不行,奄奄一息,弱弱地吐出一句话:“哎哟哟疼的。”就挂了。 当年跑到松花江吃鱼,那个鲜美滑嫩,赞的。 一样的道理,这些傻鱼从小在冰冷的江水里长大,又没有棉毛裤穿,冷得瑟瑟发抖。它们每天疯狂地游泳取暖,打着寒战,一路暴喊:“狗东西你冻死大爷了啊!” 就这样,缩着身体发育,脂肪又紧又肥,好吃到战栗。 澳龙的肉比小龙虾还要紧密弹牙。因为它们活在海里,水压很厉害,天天被压得透不过气,走两步还要喊三声:“嘿哟嘿!”就像码头的纤夫,身体紧绷。压着压着,肉就绵密厚实,一咬“呱嗒呱嗒”的。 所以小龙虾要好吃的话,去馆子不行,要自己冲到物流市场,那里是各省刚运回来的货,才落地。 打开箱子,里头的小龙虾昂首挺胸,跳着桑巴,还瞪个眼睛,斜着瞟你。看到它这个鸟样子,你还不干它吗!赶紧买回去洗洗涮涮下油锅。 我是跟一个年长的朋友聊这些。 他端着酒杯,叹口气,说:“这是不是跟感情一样?有了艰难的岁月,才可以造就甜美。共苦过,同甘尤其绚烂。” 我一愣:“他娘的,不知道啊。” 他说:“我有了女儿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好想把一切拥有的东西都给她。她是意外的产物,出生在计划之外。可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我豁然找到新的意义。这么说吧,我最着急的事情,是每天都想还有什么可以给她,让她开心让她满足。我恨不得把自己的命都给她。” 他喝了口酒,说:“不夸张,我很真诚,我真的很想把自己的命都送给女儿。” 我呆了一下,问:“那你的太太呢?” 他沉默,开口:“我的命已经给女儿了,所以,就这样。” 我说:“我换个理解,吃货也能吃出道理来的。比如吧,现在女生动不动就想找一个男人,一个房子车子工作全部落实完毕的男人,物质生活已经接近完善的男人。可是这种现成的经济条件,就好比一锅死虾子,它们没有经受过苦难,直接软趴趴煎好盛在你碗里。它们虽然表皮明亮,然而肉质疏松,气味难闻,吃着吃着就哭了,第二天还会拉肚子。” 朋友说:“嗯,我的太太就这样。我在想,比如吧,两个人共同还贷,迎来的房屋,你打开门的刹那,才会满心欢喜,充满感激与珍惜地去打造这个家。” 其实我明白,他们相逢后,女生一门心思抓住这个尚算富裕的男人,通过各种手段,两人结合了。 三年前,朋友一家三口,和项目投资人一家,共同去泰国旅行。 他给太太在免税店买了一堆奢侈品,太太一高兴,同意集体去观看人妖表演。 表演结束后,人妖排成一长队,欢送客人。朋友非常兴奋,对着其中最美的一个人妖飞吻,打招呼,大叫“我爱你”。 太太翻脸了。 她说:“你什么意思?” 朋友说:“我能有什么意思,我能干什么?” 她说:“你这样我心里不舒服。” 朋友说:“好吧,那我们走吧。” 她说:“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人妖比我漂亮?” 朋友看看投资人一家,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下意识地调侃着消除尴尬,打了个哈哈说:“人妖当然漂亮了,不然怎么出来混。” 太太喊:“你不是说这辈子只会觉得我漂亮吗?” 大家无语,朋友说:“走吧走吧。” 我们常说,轻易得来的,不会懂得珍惜。 其实不然,轻易得来的,你会害怕失去。 因为自己挣来的,更可贵的是你获得它的能力。而从他人处攫来的,你会恐惧失去,一心想要牢牢把握在手中。 朋友的太太,无比害怕失去他的心。 回到宾馆,朋友跟项目投资人在房间喝酒,两个男人打开笔记本,搜索那个最美的人妖资料,指着屏幕赞叹,是他妈的美。 太太进来,脸都绿了,砸了笔记本,转身就走。 朋友跟投资人道歉,打太太电话关机,冲出去寻她。 两个人都忘记了四岁的女儿。 小姑娘自己从开着的房门哒哒哒跑出来,一头扎进车流汹涌的街道,然后被一辆三轮车剐到。 没有生命危险,脑震荡,从此左耳失聪。 三年后,朋友坐在这家酒吧里,听我胡说八道吃货的道理。 他说如果可以,想把自己的命给女儿。 说的时候,女儿正沉沉入睡,醒来后只有右耳能听见这个世界的旋律。 说的时候,他哭得一塌糊涂,包里装着离婚协议书。 我们都知道,风雨之后,才能见彩虹。 但我们都希望,最好能直接坐在彩虹里,他人已经为你布置好绚丽的世界。 可惜别人为你布置的景致,他随时都可以撤走。 所以,虾子要吃活着烧的,痛出来的鲜美,才足够颠倒众生。 重新绽放一次的人生 每次加班到天黑,集团的“鬼楼”都安静极了。不敢坐电梯,一路从楼梯走下来,到一楼转角处的卫生间收拾自己。总在这时候碰见一个神气活现的姑娘,跟我一样的黄毛短发,唇红齿白,极白皙精致,眼睛大大的,穿着ONLY范儿大黄大紫的衣服,脚踏10厘米的恨天高。虽然彼此不认识,但见得多了,就对着笑一下。 一次中午出去逛,又见着她,打了个招呼。挨着我的同事问:“你认识她?”我说不算认识,见过。“这姑娘也是新来的吧,编辑培训怎么没见过啊?”同事说:“姑娘?人家孩子都上学了。” 于是八卦了一番。原来她是集团的元老了,十几年前已经在大楼里上班。刚来的时候胖墩墩的,梳一根稀疏的马尾辫,深蓝大褂一直垂到脚踝。扫台阶,从19楼扫到1楼;擦扶手,从1楼擦到19楼。每个人都见过她,可她见了人也只是头也不抬地擦扫,神情郁郁的。几年之后,大楼里的每家出版社都有了自己负责的区域,各自雇了清洁员,她转行去操作电梯。据说十几年前的她总是穿着工作服或黑衣服,闷闷不乐,竟日没有一点儿神采。进电梯的人都避过不看她,她也把别人和自己都当透明的一样,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后来人人都会使用电梯了,她就不见了踪迹,据说是读书去了,一两年没见,大家都忘了她。又出现的时候,已经女大学生一样清新可人,长发直直披下来;白色连衣裙穿在身上,见人也知道说笑和打招呼。出现的次数多了,都知道原来是已经进了局里实习。 所以等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早过了30岁。头发长了又短,黑了又黄,纱裙变成热裤,平底鞋换了恨天高。 从同事的语气和神态中,我明白,在我们这样一个开放又封闭、年轻又古老的单位,关于她的归去来兮,一定有许多揣测。 如果一个家世和眉目都稀松平常的女孩想倔强地漂亮地活着,她必须跳出不得意的童年,回视无数质疑的目光。默默擦扫的那几年,她穿暗色宽大的衣服;电梯上上下下,在那些西装革履的人面前,她只盯着那些按钮,不说话。她想用最没有特色的衣服和冷漠把自己藏起来,这个不如意的、普通的、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甚至鄙陋的自己。她可以选择就这样下去——在大多数人看来,她就属于那样一个世界。可她终于选择继续读书,让自己的人生绽放一次。我不信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用“女人,这辈子就那么回事儿”的话劝阻和挤对过她。在她获得那次权威考试的认可之前,她还是大多数人眼中自不量力的失败者,可她真的就成了。然后她回来,宛然新生,穿鲜亮的衣服,戴夺目的饰品,虽然照样跟森严的机关作风格格不入,可她已经拥有了跟环境正面交锋的勇气和信仰,像一个小巧可人版的堂吉诃德。 这样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眉头和眼角没有一点儿皱纹,眼神像20岁时一样澄净。我愿意相信,十几年的大起大落,使她走的每一步都不容置疑。对或不对,值得或不值得,选择或不选择,没有人有资格授意给她。她有清醒的自知和强大的内心。 对大多数人来说,年龄是累赘,是筹码里的负值。而对于心如赤子的人,皱纹不过是纪年工具,他们不再有少年的无所适从和青年的碌碌浮躁,正在度过逐渐完善自身的、最好的年华。 不要吝啬“我爱你” 我为成人大学上课时,曾经给全班布置过一个家庭作业,内容是:“在下周以前去找你爱的人,告诉他们你爱他(她)。那些人必须是你从没对他(她)说过这句话的人。” 这个作业听起来并不难,但是你得明白,这群人中大部分超过35岁,他们从不轻易表露情感。他们那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既不会在别人面前落泪,也不会表露情感,他们认为成熟的人就应该那样,所以对某些人而言,这真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家庭作业。 下一堂课开始前,我问是否有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作业”。有个男人举起了手,他看来深受感动,而且有些紧张害怕。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说:“老师,上星期你给我们布置这个家庭作业时,我非常生气。我并不感觉我要对什么人说这些话。还有,你是什么人,竟敢让我去做这种私人的事?但是当我开车回家时,我的意识开始对我说话——它告诉我,我确实知道我必须向谁说‘我爱你’。自打五年前父亲与我交恶,这事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我们避免遇见对方,除非在圣诞节或家庭聚会非见面不可。” “即使见面,我们也几乎不交谈。所以,上周二我回家时,我跟自己说,我要告诉父亲我爱他。说来也怪,做出这个决定后,压在我胸口的重量似乎就减轻了。我一回到家,就冲进卧室告诉太太我要做的事。她已经睡着了,但我还是叫醒了她。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她时,她紧紧抱着我。自从我们结婚,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哭。” “我们聊天、喝咖啡到半夜,感觉真棒!第二天,我一大早就精神奕奕地起床了。我太兴奋了,几乎整夜未眠,很早就赶到办公室,两小时内做的事比从前一天做得还要多。上午九点,我打电话给父亲。他接电话时,我只是说:‘爸,今天我可以过去吗?有些事我想告诉你。’父亲用暴躁的声音回答:‘又是什么事?’我向他保证不会花很长时间,他终于同意了。” “下午五点半,我到了父母家,按门铃,祈祷父亲会出来开门。我怕是母亲来开门,而我会因此怯懦,干脆告诉她代替算了。幸运的是,父亲来开了门。我没有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一踏进门就说:‘爸,我只是来告诉你,我爱你。’父亲似乎变了一个人,他的脸变得柔和了,皱纹消失了。他开始哭了,伸手拥抱我说:‘我也爱你,儿子!而我竟没能对你这么说!这一刻如此珍贵,我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父亲和我又拥抱了一会儿,长久以来,我很少感觉这么好过。但这不是我发言的重点。两天后,从没告诉我他有心脏病的父亲忽然发病,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一生。我并不知道他会如此,所以我要告诉全班同学的是,你知道必须做的,就不要迟疑。如果我迟疑着没有告诉父亲,可能就没有机会了!把时间拿来做你该做的,现在就做!” 母亲的礼物 父亲母亲都是20世纪50年代生人,母亲18周岁那年,和16岁的父亲订了婚。订婚之前两人互不认识,还在读书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到媒人处远远地望了母亲一眼,母亲也看到了父亲,彼此算是见过面了。然后父亲飞快地骑车离开,谁也不好意思说一句话。 父亲18岁,城里的事业单位来招临时工,把唯一符合条件的他招了去。未曾和父亲说过一句话的母亲,于是一直等,等到六年之后结婚,等到有了我哥,又有了我。这么多年里,父亲都是每个月末骑上四五十公里,回家和我们团聚。 七八十年代,父亲当时的月工资是30元钱。因为回家少,每次都会为我准备礼物。母亲则恰恰相反,她没什么钱,每天种地、做饭、看孩子,早已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心思想礼物这种东西。所以,父亲的到来就显得格外令人期待。周末,我时常搬着小板凳,到村东口父亲来的方向去等他。到家第一件事,便是迫不及待地去翻父亲的黑色手提包,搜一下这次又带回了什么宝贝。 有时候是本小人书,有时候是一把糖,有时候是简单的玩具。我还记得,父亲送我的第一本图画书是《三个好朋友》。 可惜,母亲不识字。我认字之后,开始为母亲讲书上的故事。母亲说,那是她最高兴的时候。从地里忙一天回到家,抱起我,听着我嘟嘟囔囔,再累都不觉得了。 母亲最不喜欢傍晚,家家户户的人都从地里回来,点灯吃饭,这种最简单的温馨,母亲羡慕了十几年。因为每到晚饭,她总是一个人,一手抱着我,一手托着菜盘,一趟趟地搬。等吃过了,又一趟趟地把饭碗端回厨房,单手刷碗。那么简单的事情,对于她却做得比别人都难。很长时间里,母亲做什么都要抱着我,把我放下,我就大哭,而且,我当时小,她怕地上的蝎子伤到我。 我想,很多年后,母亲还是会觉得委屈吧。因为她常常提起来,有一次自己想上厕所,急得不行,却放不下我。她抱着我团团转,终于在大门口看见邻居经过,才忙让对方帮忙接过我,自己跑去厕所。 母亲说,上个厕所都难。 哥哥也委屈。因为他读小学时,每逢下雨,别的同学都有家长来接。只有他,飞快地冲到雨里,飞快地跑回家,每次都被淋成一个落汤鸡。 母亲从来不接他,也接不了他,因为我还在母亲怀里哭闹。 父亲也委屈。家里还种着地,母亲照看不过来,地总是种得比别人家差。赶上农忙,父亲就请假回家帮着种,有一次晚上9点多,父亲才回到村庄,可是家里没有工具,于是跑去向邻居家借。邻居家有只大狗,上去就把父亲咬了,血呼啦啦地流。 父亲的裤腿直流血,却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因为请不到单位的假,只有一晚上的时间回来干活。当天晚上,父亲带着伤一瘸一拐地跑去地里把活干完,回到家累得倒头就睡,鞋子、裤子里满是血,可实在太困了,就随它去流。第二天还要早起骑着自行车赶去上班,他只想赶紧睡一觉。 可即使如此,父亲还是因为请假次数过多,差点儿被单位开除。 因为父亲常年不在家,家里种的地总是村子里最少的,收成也向来不好。有一次,母亲骑自行车背着农药去地里,但药太沉,路又崎岖,母亲不小心摔下来,膝盖破了,两个药桶也破了。还有一年,母亲只种了大半亩花生,但刚到收获的时候,就在一夜间被人偷光了。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多年,直到我读小学时,我、哥哥和母亲,终于搬到了城里,和父亲团圆。搬家的时候,母亲还以为只是去城里住一段,还会回农村,然而却再也没有回去。 而我也有委屈。 那时候我已经见了“世面”,发现了城里的种种不同,看到班上同学穿得花花绿绿的,连玩具都很新奇,说是爸爸妈妈从哪里哪里给买的。 可是,母亲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件礼物。 因为母亲没有钱。母亲根本不拿钱,钱都交给父亲。父亲有时候给她一点儿零花的钱,她也不花。我一点儿也不怪母亲,只是觉得,如果母亲能送我一件礼物,什么都行,我一定会好好留着。我很想珍惜它。 也许有时候,就是会想什么来什么吧。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终于得到了母亲的一件小小的礼物。 但是很有些遗憾,记不清为什么,我上午跑出去叫人把头发剪了,从一个打小爱扎马尾的姑娘变成了锅盖头。中午,母亲就兴冲冲地回家,手里拿着根彩色的头绳,说是路上看见觉得好看,买给我戴的。可是她看见我就傻眼了。我看见头绳也傻眼了。 那根头绳,我从来没有用过,但是我从母亲手里接过来,还是夸了好看,说过两年还可以用,从此一直收了起来。 母亲只是愣了愣,很快恢复了表情。大概失望与失落经历得太多,母亲的表情总是淡淡的。 但其实那天我难过了好久。我没有告诉她,终于得到了一件母亲的礼物,却变成了无用之物。我很委屈,也很后悔,干吗发神经跑去剪掉了头发! 好在,没有多久。母亲又送了我一件真正的礼物。 那天是周末,和母亲一起逛街。就是那种像菜市场一样的大棚,里面有些卖杂货的。我路过一家卖小玩意儿的,忍不住停下,看见一把木梳很顺眼,于是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看完又放下,跟着母亲和邻居阿姨往前走。我知道,母亲没有钱,也不会买东西给我,所以连要求买点儿什么的想法都从来没产生过。 小时候的我,哪怕馋死了雪糕,也从来没开口要过一次。 可是母亲回头望着赶来的我,忽然顿了顿,拉着我回去,拿起我刚才看的那把木梳,问店主多少钱。老板说:“一元钱。”母亲摸着梳子说:“还挺好的呢,给你买下来吧。” 我一愣,那把梳子就成我的了。 从此,它成了我的宝贝。 我不舍得经常用。只是在心里想,马上就读中学了,就是大人了,或许,这是母亲送的唯一一件礼物了吧。我得一直留着。 于是就一直留着它,上了初中,上了高中,它一直放在我的宝贝盒里,高兴的时候就拿出来翻翻。 可是,有一次拿出来看时,我不小心把梳子摔到地下,摔成了两半。 真的形容不出自己当时的心情,我一下子就哭了。 我捡起地上的梳子,心想,这是母亲送我的唯一的宝贝啊,怎么就摔成两半了?!拿着梳子发了半天呆,我还是心有不甘。最终把透明胶翻出来,把两半梳子重新粘在了一起,很傻,但是,终于又是一把梳子了,我把它重新放回盒子,它依然是我的宝贝。 后来,我读大学,毕业,工作。 那把梳子,仍然是我的宝贝,并且,真的成了母亲送给我的唯一一件礼物。 前年的时候,我收拾东西,母亲看到了那把用透明胶粘着的梳子,哈哈大笑,说:“你哪里淘来这么个破梳子,都成两半了还用透明胶粘着,这怎么用,快扔了吧,笑死人了!” 我也跟着笑,但是才不会扔呢!母亲啊,你忘了它,我可舍不得忘。 上个月,哥哥终于开车载着父母来北京看我。因为母亲总是担心我来北京是不是很辛苦、租了什么样的房子、小区里安不安全、吃饭方不方便。 母亲60多岁了。她说,自己在家没事,就会想起我,觉得必须来看看,否则觉都睡不踏实。 母亲来了北京,进到我租的房子里后就长舒了口气,说:“原来你的房顶这么高啊!”我一愣,她接着兴奋道,“我听邻居老田说,北漂挤的房子可小啦,伸手就能够到房顶!”母亲一下子情绪好起来,说,“这我们就满足了,放心了,你过得好就行。” 母亲跟我去逛故宫,出门前要梳头,嫌弃自己头发乱。我把牛角梳拿给她,她说:“哎呀,你这个梳子咋这么高级,真舒服!” 我一愣,赶紧说:“这是牛角梳,对头发最好了,你拿回家用吧。” 母亲不肯要,说:“这么好的梳子你自己留着吧,我用你哥哥从宾馆捎回来的塑料梳子就行了,也梳不了几次。” 我哈哈大笑,说:“宾馆免费送的那种梳子怎么行,这个给你了,我还有呢!” 说完,我又拿出一把牛角梳给她看。她也一愣,笑着说:“就一个脑袋买那么多梳子干吗!” 我没说什么。因为不好告诉她,自从小学五年级那年,她买了一把梳子送给我,从此我就对梳子有了特殊的感情,甚至,有点儿梳子控。送别人礼物,有时候也是送梳子,木梳、牛角梳、造型奇特的梳子。甚至有一次送男朋友礼物,也送了把梳子,他摸着板儿寸委屈地对我说:“你这个礼物——很实用,哈哈……” 我相信,每个人对一件事物的钟爱,背后或许都有一个故事。而我的故事,和当年一把一元钱的梳子有关。 那是我今生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何必想太多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 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只有最好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爱情 世界上只有三种东西是伟大的。伟大的风景,伟大的食材,和伟大的感情。它们与生俱来,无须雕琢,立地成佛——这也算三观吧。 由于职业使然,会有女生问我,怎么控制男人?我说你的意思是男人有什么缺点,这样容易把握对不对?她说对。 在追寻世界上最伟大的风景与食材的过程中,我四处奔波。其中在西安,接连碰到两位神奇的司机,他们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遇见第一位是在我刚下飞机,奔赴鼓楼的车上。当时忘记调整语系,我用了南京话。司机乐呵呵地问:“来旅游的?”我说:“对。”他说:“怎么不买张地图?”我说:“反正你认识路,那又何必呢。”司机不吭声了,埋头猛开。几十分钟后,我看手机导航,震惊地发现他在绕路。我喊:“师傅,你绕路了吧?”司机恐慌:“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没买地图吗?”我喃喃道:“可我开着手机导航呀。”司机沮丧地说:“难怪哦,后座老是传来什么前方一百米右转、什么靠高架右侧行驶……我说呢。”我比他还要恐慌:“师傅你都听到这些了,还绕路?”司机长叹一声:“我这不想要赌一把吗。” 第二位是我在回民街出口,拦了辆三蹦子。三蹦子要价十块,结果他也绕路。绕就绕吧,还斩钉截铁不容我商量:“太远了我讲错价格,应该二十块。”我气急败坏地跳下车,塞给他十块钱说:“那我就到这儿!”他踩着车溜掉,我愤愤前进一百米,在路口拐弯,斜刺里冲出一个人大叫:“哇哈!”吓得我差点儿一屁股坐地上。定睛一看,是适才的三蹦子司机。我怒吼:“你作甚!”司机得意地说:“我心里气嘛。”然后扬长而去。 前一位司机说明男人永远都有侥幸心。你常常无法明白他这么选择的理由,事情的主次本来有目标、有结构、有轻重,往往一个忽闪而过的念头,就莫名其妙变成了最大的支撑点。 男人总体讲究逻辑层次,自我规划出牛气冲天的系统,却失败于对待核心内容常常抱着“这不是赌一把嘛”的心态。这就像豁出老命造辆好车,刹车轮胎外壳底盘样样正宗缜密,处处螺丝咬合得天衣无缝。但就是发动机,他还不太清楚会不会转。要是转,开得欢快,要是不转,一摊杂碎儿。或者他就塞个痰盂在里头,赌一把,说不定痰盂也能启动,对吧,启动了就全运作正常了耶。 后一位说明男人永远都有孩子气。女人会在思索他们某些举动的过程中死于脑梗。这位司机师傅在我走一百米的时间里,沿着大楼另外三条边拖车暴奔半公里,掐准钟点气喘吁吁地冲出来咆哮一句“哇哈”,取得让我吓一跳的成绩。投入产出如此不成比例,但我估计很多男人会狂笑着点赞。包括我自己,事后恨不能跟他浮一大白。 男人能在事业轰然倒塌后,面色如旧卷土重来,“鸭梨山大”的情况中置生死于度外。但支持的球队输了也会让他成天吃不下饭,超级玛丽漏了个蘑菇直接掀桌子。就如同宁可用脚捡书十分钟憋得脸紫,也不肯弯下腰几秒钟用手完成。说懒吧,力气花得挺多。说蠢吧,的确还真有点儿蠢。这就是养于娘胎带进棺材的孩子气。 大概这两点各磨损女人的一半耐心,让小主们得出男人无可救药的结论。 就因为各自长着尾巴,握着把柄,优缺点沦为棋子,绞尽脑汁将军,费尽心机翻盘,所以我说,最伟大的感情,一定不包括男女之情。 只要伟大,就不好找。去见莽莽昆仑,天地间奔涌万里雪山。去破一片冰封,南北极卧看昼夜半年。你得做出多大牺牲,多大努力,才迈进大自然珍藏的礼盒内。风景如是,食材亦如是,它孕育在你遍寻不到的地方,甚至行走经过却不自知。 我在胸外科一室的走廊打这些话。父亲躺在病房,上午刚从ICU搬出来。心脏搭了五座桥,并且换了心瓣膜,肾功能诊断有些不足。 我在北京出差时,母亲打电话说父亲心肌梗死。母亲在电话里哭,救救你爸爸,千方百计也要救他一条命呀。 托了很多人,请来最好的医生。手术前,医生找我谈话,由于肾功能不全,手术死亡率是别人的五到十倍。虽然朋友事先同我打招呼,医生一定会说得很严重,但这个数字依旧砸得我喘不过气,全身冰凉。 手术的五小时,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五小时。当父亲从手术室送出,推进ICU,医生说手术顺利,在这件事情中我第二次哭了。 第一次是手术前,我去买东西回来,听见父亲在打电话,打给他以前单位的领导。他说:“我退休几年了,这次有个不情之请。如果我这次走了,希望领导能考虑考虑,千万拜托单位,照顾好我的家人。” 我拎着塑料袋站在走廊上,眼泪止不住地掉。 所以我说这是最伟大的感情。唯一世间人人都拥有的伟大。 至于爱情,互相索取讨要平衡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你最后还得需要政府发放的红本本来证明的玩意儿,你觉得它伟大?它本身放着光芒,让你觉得世界明亮,其实跟黑暗中看不见东西的道理一样,照耀同样使你看不清四周。它的一切牺牲需要条件,养殖陪护小心呵护,前路后路一一计算。 “这世上有没有奋不顾身的爱情?” “说得好像你没有经历过二十岁一样。” 嗯,原因是年轻。没有与生俱来,没有无须雕琢,没有立地成佛。 只有最好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爱情。 所以一切为爱情寻死觅活的人哪,他们只是没在意那三种伟大。去不了,吃不到,最后一种也似乎忘掉。 当然了,写这些的是个男人,所以车架完整油电充足,但发动机可能是个痰盂。 你都如何回忆我 1 今年8月,我从H城回家后不久,在微博上和小五久别重逢,她是我的初中同学,但初中毕业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算到今年,正好八年,我和她失去联系的时间,与我和左边姑娘认识的时间一样长,所以说社交网络真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地方。 我迫不及待地向小五展示自己在这八年里学会的机智和幽默,好改变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初中时期那个不可一世的艾斯比。但是小五的一句话把我打回了原形,当我们在QQ上聊天到第五个回合的时候,她发过来一句话:“你还是一点儿都没变。” 看到这句话的我恨不得把手从电脑屏幕的那一头穿过去,像马教主那样抓住她的肩膀拼命摇晃:“这不可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不想听!” 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只发了三个字“为什么”,并且加了一串“……”用以表达自己的漫不经心和气定神闲。 小五回复我:“还是一样地喜欢说‘傻×’。” 这个理由真是简单粗暴而又令我哭笑不得,我没有想到小五用来判断我变没变的依据竟然是一句口头禅,与此同时,我忽然发现,我们其实都不知道别人用来定义我们的标准是什么。 2 很多人提到我的时候说我是个“学霸”,但是他们不知道,“学霸”也有过害怕上学的时候,比如说幼儿园。 幼儿园时期对于我来说真是一段痛苦不堪的回忆,那个时候因为考试成绩并不重要,所以大家划分圈子的标准无非就是好看和不好看——对的,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圈子这种东西存在。 就连我的一个幼儿教师朋友都曾经向我吐槽:“真不知道这些小孩子的家长给老师送礼有什么用,老师就是喜欢长得可爱的小孩子啊,大家都喜欢可爱的小孩子。” 我的幼儿园之所以悲惨,就在于当时的我被分在了“不好看”的那个圈子。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意识到别人不喜欢我,小孩子总是健忘的,有的时候被打一下掐一下也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又不是不会打回来掐回来。 都是一时意气,直到有一天我被一群小姑娘堵在厕所里。准确地说是我去上厕所,被一个叫张×的女孩领着一群人赶了出来,她们堵在厕所门口,就是不让我进去,理由是我没有扎辫子,根本不是女孩子。 后来上课的时候,我被尿憋急了,但是又不敢尿裤子,想来想去我只有回家,老师看到我背着书包站起来的时候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迅速地冲过来抓住我。 我解释说我要上厕所,老师责问我:“刚刚下课那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去?”我说:“我去了,但是张×她们不让我上厕所。”老师转过头问张×:“是你吗?” 如我所料,没有人承认。 她们纷纷说:“是她瞎说,刚刚下课的时候她明明在玩,根本没有去厕所。” 不仅仅那几个女孩子,其他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都这样说,甚至还有模有样地帮她们做证。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小孩子的恶意,后来我比他们早上一年学,以至于很多欺负我的人都变成了我的学弟学妹。直到今天我都记得那个张×和她的样子。 但她一定不记得我了。 3 从小学到初中,我因为学习成绩还不错,一直受到优待,优待到我逐渐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被排斥的人。 直到中考结束之后。 当时是我们初中第一年做网页,新闻还很少,而那一年我又在高中的提前招生中考了全市第一名,被本地报纸采访了,理所当然地被放在了母校网站的新闻中。 但是那条新闻刚放上去没多久,就有了一条很长的匿名的评论。大意是说:“我跟她是同班同学,其实这个人并没有这篇采访中写的这么好,这是一个很狂的人,平时总是喜欢仗势欺人,看谁不顺眼就写文章攻击谁……” 我看到这个评论的时候,努力地回忆了很久,印象中我跟所有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我不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怨念。 那时候我确实自恃聪明,活得不可一世,总是跟老师对着干,而且因为学习成绩不错,傻×兮兮的自我感觉良好,总是以不拘小节自居。但是我并不记得自己仗势欺负过哪个同学。唯一一次出格的行为就是看了一个同学的周记,然后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她——这件事情真是我人生中无法抹去的污点,艾斯比指数直逼前十。 但是那条评论就那样出现了,在之后的这么多年里,我一直不知道是谁写了那条评论。 8月底的时候,我去小五家住了一夜,我把这件事讲给小五听,她问我:“你知道是谁写的吗?” “不知道。”我说。 小五叹了口气,说:“其实你不知道,你还算好的了,最起码你学习成绩好啊,谁敢把你怎么样。但是像我们这些既学习成绩不好,又长得不好的人,就很惨啊。当时我们班的男生,那个钱××带头的,对长得漂亮的女生都特别优待,对长得不好看的女生就各种捉弄,你没注意过吧?” 听她这样一说,我才隐隐约约想起来,当时的班级里面确实存在着那样几个拥有特权的姑娘,也存在着总是被嘲讽的姑娘,但是我因为没有受到波及而没有意识到这个情况,或者说意识到了却视而不见,大概是因为这种不公没有降临到自己头上,于是我在无意之中也变成了曾经把我堵在厕所外面的那些小孩中的一员。 小五说:“你不用担心没有朋友,也不用担心被男生欺负,所以你没有发现吧,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初中的班级。还有一些人也不喜欢,我们觉得那个班级把我们很多人都扭曲了。” 4 进入高中之后,文理分科之前,我一直待在入学时默认的理科教改班。我的同桌是一个瘦弱而又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她话特别少,刚开学我跟她也不熟,于是很少说话,后来有一天,班主任忽然给我换了新的同桌,我就更没机会跟她说话了。 后来我转去了文科班,再后来我才在一次家庭聚餐中听说了换同桌的真相。有一个亲戚问我:“你认识那个L吗?” 我说:“认识啊,我刚上高一的时候她还是我同桌呢。” 亲戚说:“L说你总是欺负她啊。” “啊?”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我明明连话都很少跟她讲,况且,都上高中了还玩欺负不欺负这种东西,也太幼稚了吧? 大概是看我很惊讶,亲戚补充说:“那个L后来是不是不跟你同桌了?她父母跟我是同事,上班的时候跟我说的,说L回家之后说你老骂她,还打她,她说再跟你同桌她就要精神崩溃了,她父母才去找班主任要求调座位的。” 如果说之前初中同学发表评论说我仗势欺人,我还需要回忆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这一次我则完全不用回忆就能够做出判断。我说:“不可能啊,我都没怎么跟她讲过话,怎么可能骂她,更不可能打她啊。” 当时我已经去了文科班,已经高三,那个L也不在原来的班级了,我们之间隔了三个楼层。 我至今都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恨我。明明我上了高中之后由于之前暑假整天吃喝玩乐完全无法适应上课的节奏,几次摸底考试成绩一落千丈,直到下学期去了文科班才慢慢缓过劲儿来,她完全没有理由如此恨我…… 5 高中是仅次于幼儿园的让我无法回首的时期,尽管在去了文科班之后我认识了左边姑娘还有邵小Y等一群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但是高考失败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无穷的后患。 去年我跟一个比我小三届的学妹一起吃饭,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们老师当时讲课的时候经常提到你。” “我知道的。”我说,“我是反面教材。” 学妹说:“我们老师经常说你平时成绩不错,但是后来就不学习了,到了快高考的时候都不去上学了,所以最后成绩才那么差,本来的P大变成了F大。” 我又震惊了,我说:“谁说我不上课了?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大胆子?虽然我上课不太听讲,也经常在课上睡觉,但是我人肯定来学校啊。” 学妹耸耸肩膀,说:“我也不知道啊,我们老师就是这样讲的。学姐你好可怜,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天天被说……” “算了。”我说,“反面教材就反面教材吧,不仅高中老师,初中老师也在说啊,能警告大家好好学习也算是给我攒人品了,人品在手,天下我有啊。” 其实我没有告诉学妹,这些年来,说我不学好的人有,说我人品差的人也有,甚至说我有口吃不能正常说话的人也有…… 就像当初学弟对我说:“其实很多人看到你高考没考好,他们很高兴的。”我也只是笑着说:“对的,我知道。” 6 人们经常说:“空穴来风。”其实这句话并不完全对。每个人在一生中的不同阶段,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遭受各种各样的非议。有些时候我们是舆论的受害者,有些时候我们是沉默的帮凶。 大二的时候我看过一部叫作《波士顿法律》的美剧,我至今记得在第二季的第二集中,律师艾伦·肖尔辩护词中的一段:Schadenfreude,这个词来自德语中的schaden和freude,意思分别是破坏和欢乐。这个词的意思是幸灾乐祸,我们曾经不相信并且试图否认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但事实并非如我们所愿。最近,斯坦福的一位教授在人脑中发现了一个控制schadenfreude的部位,幸灾乐祸实际上是一种物理现象,看到别人痛苦有时候能够激发我们的大脑产生某种化学物质,从而让我们感到快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永远都无法消除的不公平,那就是人们可以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人进行任意揣测和判断,这种揣测和判断无须成本,也鲜有风险,却可以满足每个人的schadenfreude情结。 我不相信所有的非议都来自于嫉妒,因为人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但是我相信所有的非议背后都有schadenfreude情结的支撑。 7 在小五的单身公寓过的那一晚,我们聊天聊到后半夜,我明明累得像条狗,精神却很亢奋,她说的话我基本上都记得。 她记忆中的初中跟我记忆中的初中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回忆里的人跟我回忆里的人也似乎是两个世界里的人。 我告诉小五,我初中的时候总是过于自负,上了大学之后才发现自己是个傻×。所以回想起来,我总是对初中那段时间感到既羞愧又懊恼。而且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她道歉,那个时候我们明明是最好的朋友,但是我因为自恃成绩好,活得非常不可一世。在我明白了自己是个傻×之后,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因为她曾经对我掏心掏肺,我却总是漫不经心。 小五躺在我旁边,她说:“你不要这样说自己,我当初也很二啊,每个人在那个时间段都会很二吧,我从来都没有责怪过你啊,而且,你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然后她继续说:“你还记不记得郑××?” 我说:“记得啊。” 小五说:“你还记不记得她初三插班来我们班,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我当然记得啊,”我说,“我也不喜欢她。她好像总是正义感爆棚,有点儿装腔作势,所以大家才那么针对她吧。” 小五说:“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跟她同桌,其实郑××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但是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那么针对她,而且,我也不敢站出来为她说话。” 我仔细想了想,那个时候大家针对郑××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可能只是因为她是插班生,而且她不是美女。 “可是,”小五忽然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前一阵子我跟郑××说到初中,她竟然觉得我们班的人都很好,她一点儿都不记得大家欺负她的那些事情了,或者说她从来没有觉得当时我们是在欺负她。”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然后小五叹了一口气,对我说:“所以你看,我们怎么对待别人跟别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啊。有钱××那样喜欢欺负人的男生,也有郑××那样容忍一切的女生,这就是这个世界啊。” 8 小五最后对我说:“其实,你在别人记忆中是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关系?我们记忆中的自己跟别人记忆里的我们根本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内心里那些最隐秘和不为人知的想法,只有你自己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你不要活在别人的回忆里,你要活在你自己的回忆里。” 说出这些话的小五,是我八年未见的初中同学和朋友,是我记忆中那个温柔沉默、隐忍而又有些怯懦的内向女生。 请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1 我喜欢吃葡萄干。碧绿或深紫,通体细白碎纹,一咬又韧又糯,香甜穿梭唇齿间。最好吃的一包,是小学四年级,由亲戚带来的。她是我外公的妹妹,我得称呼她姑姥姥,长相已经记不清楚。 但我记得这包葡萄干的口感,个头儿比之后吃过的都大一些,如果狠狠心奢侈点儿,三四颗丢进嘴里,幸福指数直接和一大勺冰西瓜并驾齐驱。 姑姥姥年轻时嫁到乌鲁木齐,自我记事起便没见过。直到她和丈夫拎着许多行李,黄昏出现在小镇,我们全家所有人都在那个破烂的车站等待。小一辈的不知道正守候谁,长一辈的神色激动。姑姥姥一下车,脸上就带着泪水,张着嘴,没有哭泣的声音,直接奔向外公。两位老人紧紧拥抱,这时姑姥姥哭泣的声音才传出来。 我分到一包葡萄干,长辈们欢聚客厅。小镇入夜后路灯很矮,家家户户关上木门,青砖巷子幽暗曲折,温暖的灯光从门缝流淌出来。我咀嚼着葡萄干,坐父母旁边,随大人兴奋的议论声,昏昏睡去。醒来后,父亲抱着我,我抱着葡萄干,披星光回家。 姑姥姥住了几天,大概一星期后离开。她握住外公的手,说:“下次见面不知道几时。” 外公嘴唇哆嗦,雪白的胡子颤抖,说:“有机会的,下次我们去乌鲁木齐找你们。” 我跳起来喊:“我跟外公一起去找姑姥姥!” 大家轰然大笑,说:“好好好,我们一起去找姑姥姥!” 现在想想,这些笑声,是因为大家觉得不太可能,才下意识发出来的吧。亲人那么远,远到几乎超越了这座小镇每个人的想象。在想象之外的事情,简单纯朴的小镇人只能笑着说,我们一起去。 2 我长大的小镇,在苏北靠海的地方。一条马路横穿镇子,以小学和市集为中心,扩散出为数不多的街道,然后就衔接起一片片田野。 记得田野的深处有条运河,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荡着波浪要去哪里。狭窄的小舟,陈旧的渔船,还有不那么大的货轮,似乎漂泊在童话里,甲板和船篷里居住着我深深向往的水上人家。 电线划分天空,麻雀扑棱棱飞过,全世界蓝得很清脆。 每天放学后,要路过老街走回家。老街匍匐着一条细窄的河,沿岸是些带院子的住户。 河堤起头打了口井,井边拴住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衣服破破烂烂,都看不出颜色,黑抹抹一团。 据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说,疯子几年前把儿子推落井中,清醒后一天到晚看守着井,不肯走开。结果他就越来越疯,镇里怕他闹事伤人,索性将他拴在那边。 我跟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产生友谊,是因为那包全镇最高级的葡萄干。它的袋子上印着“乌鲁木齐”四个字,仿佛如今的手包印着“PRADA”,简直好比零食界飞来之客。每天掏一把给高年级同学,他们就让我追随身后,在校园里横行霸道。 一天,自以为隐隐成为领袖的我,丧心病狂用火柴去点前排女生的马尾辫,明明没烧到,依然被班主任留堂。回家没有人一起走,独自郁郁而行。 走到老街,精神病依旧半躺在井边。 我懒得理他,直接往前走。突然他坐起来,转头冲着我招招手。 我蓦地汗毛倒竖。 他不停招手,然后指指井里面。我忍不住一步步走过去,好奇地想看看。 快走近了,邻居家和我一起长大的胖文冲来,手中举着棉花糖,疯狂地喊:“不要过去!” 我没过去,被胖文拽住了。他和我一同回家,气喘吁吁地说,幸亏自己去供销社偷棉花糖,回家比较晚,才救我一条小命。 我说什么情况。 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老人说,那口是鬼井。往里看,会看到死掉的人。你一看到鬼,他就会脱离这口井,而你替代他,被井困住,直到下一个人来看你。” 我拍拍胸脯,心想,差点儿死在留我堂的班主任手中。 胖文盯着我,说:“还有葡萄干吗?” 3 太玄妙了。 我觉得童年一定是要属于农村的。稻田、河流、村庄的炊烟、金灿灿的油菜花。抓知了、摸田螺、偷鸭子,率领三百条草狗在马路上冲锋。疯子、神棍、村长、叫卖的货郎、赶集的大婶、赤脚被拿着刀的老婆追一条街的大叔…… 最美丽的是夏天,不比现在的烤箱模式,全人类塞进锡箔纸高温烹饪,大家死去活来,什么乐趣都没有。 那时候的夏天,白昼有运河的风,入夜有飞舞的萤火虫。到黄昏,家里把饭桌搬出来,在门口庭院一边纳凉一边吃饭。 邻居也统统在门外吃饭,可以胡乱走动,你夹我家一口红烧肉,我夹你家一口土豆丝。 吃过饭,大人擦干净桌子,小孩就赤膊爬上去。躺在八仙桌上冰凉冰凉的,仰望夜空,漫天星星感觉会坠落,银光闪闪,看着看着就旋转起来,包裹住自己。 我们离树很近,我们离微风很近,我们离星空很近,我们离世界很近。 作业呢?作业外公帮我做。 后来被妈妈发现,禁止外公出手。我去跟外公谈判,他苦恼地拍着蒲扇,说:“我不敢。” 我说:“那你要赔偿我。” 外公说:“怎么赔偿?” 我说:“明天他们要抓我打针,你跟他们搏斗,不要让他们伤害我的肉体。” 外公说:“好。” 可惜第二天,五个大人把我按在板凳上,打一针不知道什么防疫的玩意儿。我连哭带骂,都顶不住十只邪恶的大手。 泪眼迷糊中,艰难地发现坐在门口的外公。他立刻扭转头,假装没看见。 打针结束了,我一个月没理他。 外公憋不住,每天诱惑我。鸡屎糖、蜜枣、糖疙瘩等等什么都使尽。我每次都喊:“叛徒,叛徒,离开我的视线!” 不久七夕节,外公照例来诱惑我。 我这次原谅了他,因为葡萄干吃光了。 外公塞给我一把瓜子,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给我听。我不屑地说,大爷听过了。 外公说,带你去偷听牛郎织女聊天。 这个相当有趣啊!我赦免了他的罪,眼巴巴等天黑。天一黑,外公吭哧吭哧地搬着躺椅,领我到邻居家的葡萄藤下,把我放在躺椅上,说:“声音小点儿,别惊动牛郎织女,十二点前能听到他们谈心事的。看到那颗星了吗,牛郎哦,旁边两颗小一点儿的星星,是他两个小孩,放在扁担挑着的水桶里。” 我说:“不是有乌鸦大雁蛤蟆什么的,一起搭桥吗?这帮浑球什么时候搭?” 外公呆呆看着我,说:“孙子呐,人家是喜鹊。桥一搭好,牛郎织女就可以见面啦。” 结果我真的等到十二点。途中妈妈几次来揪我,我都喊:“你身为人民教师,居然干涉儿童探索大自然,居心何在?” 妈妈呸我一口,继续揪我,我拼命吐口水,击退妈妈。 可是夜深了,也没听到。外公说:“可能牛郎织女被吵到了。” 我说:“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 外公说:“没关系,以后我帮你在下面偷听,一有声音就来喊你。” 我沮丧地点头,突然问:“外公,姑姥姥还会带葡萄干来看我们吗?” 外公一愣,手里摇着的蒲扇停下来,雪白的胡子上带着星光,说:“不会啦。”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是葡萄干太贵,姑姥姥买不起了吗?我给她钱,让她从乌鲁木齐替我买!” 外公说:“因为太远了。” 我心灰意冷,行尸走肉一般回去睡觉。 然而没有等到第二年七夕,我就看见了姑姥姥。 4 外公去世是在那天凌晨,天没有亮。我被妈妈的哭声惊醒,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后来葬礼,亲戚好友排成长队,迎送骨灰。没人管小孩,我默默排在队伍的尾巴,默默舔着酸梅粉,还有空和其他小孩笑嘻嘻地打招呼,觉得无聊。 姑姥姥排在队伍的前方,有时候拐弯,我会看见她颤巍巍的身影,忍不住想追上去问问:“姑姥姥,我的葡萄干呢?” 长队路过葡萄藤架,我抬头,发现外公没有坐在那里。 他没有坐在下面帮我偷听牛郎织女讲话。 他死了,他不会再坐在葡萄藤下。 他不会再用蒲扇替我抓蜻蜓。他不会再用蹩脚的普通话给我读小人书。他不会再站在三岔路口等我放学。他不会再跟我一起数萤火虫。他不会一大早卸下家里的木门,帮我买早饭。 我呆呆看着葡萄藤,眼泪突然冲出来,放声大哭,哭得比打针更加撕心裂肺。 一周前的大清早,外公躺在床上,我跟着妈妈去看望他。他呼吸又低沉又带着细微的哮喘,像破烂的风箱。 我坐床边,说:“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脸转过来,没有表情,连那么深的皱纹都静止不动。 我大声喊:“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的手靠着棉被,枯枝一般,毫无光泽,布满老年斑,很慢很慢地举起一点点,抓住我的手。 我傻傻看着外公的手,说:“外公,你怎么啦?” 外公声音很小,再小一点儿,就跟牛郎织女的情话一样听不见了。 他说:“好好上学,外公要走了。” 我说:“要不是我妈太凶,我才不要上学。” 他说:“外公要走了,看不到你上大学了。” 我大声说:“上他妈的大学!” 我回过头,看见站在身后的妈妈,她脸上全是眼泪。 我又把头低下来,看见外公的手抓着我的手,不情愿地说:“好吧,上大学就上大学。” 一周后的下午,我跟着长长的队伍,落在最后面,放声大哭。 5 第二天我照常上学,放学。路过河堤的井,疯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高年级的同学说,他半夜挣脱,可能死在哪个角落了吧。 我慢慢走近那口井,心里扑通扑通乱跳。 我想看一眼井底,会不会看到外公,这样他就能出来了。 我心都要跳出喉咙,艰难地磨蹭在井旁,哆嗦着往下低头。 井口寒气直冒。没到黄昏,阳光不算耀眼,照得井底很清楚。 井水很干净。井水很明亮。我只看到了自己。我只看到了自己小小的脑袋,傻乎乎地倒映在水波里。 都是骗人的。 我趴在井口,眼泪一颗一颗掉到井底,也不知道能否打起一些涟漪。 几天后,我们全家送姑姥姥,送到小镇那个只有一座平房的车站。 姑姥姥这次是一个人来的,只带着一个军用行李袋,贴着红五角星。她放下袋子,用手帕擦眼泪,跟外婆说:“妹妹,这次我们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上面了。” 外婆双手握住她的一只手,哭得说不出话。 姑姥姥说:“妹妹,你让我抱一下。” 姑姥姥和外婆拥抱,两个老人的身影瘦小而单薄,风吹动白发,陈旧干净的衣服迷蒙着阳光,和灰蒙蒙的车站一起留在我记忆里。 姑姥姥打开行李袋,掏出一块布,放进外婆手心,说:“妹妹,这是当年哥哥送给我的,玉镯子,是哥哥给我的嫁妆,留在老家吧。人回不来了,大概会死在外边了,把当年嫁妆留在老家,你替我放在哥哥床边的柜子里。” 我站一边,莫名其妙,号啕大哭,喊:“为什么回不来?为什么回不来?不是有喜鹊可以搭桥吗?为什么回不来?” 妈妈将我拽到一边,舅舅骑着自行车过来,说:“车子来了,已经快到姜北村的路口。” 外婆紧紧握着姑姥姥当年的嫁妆,眼泪在皱纹之间。 姑姥姥替她擦眼泪,说:“妹妹,我走了,你保重。咱们这辈子做姐妹,要下辈子才能见面了。” 外婆哭成小孩,还戴着一朵小白花,她哽咽着说:“姐姐,你也保重,我一个人了,你再抱我一下。” 我想,外婆年纪那么大,怎么跟小孩子一样的。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天起,我亲爱的外婆,其实真的只剩下一个人。那个时代的亲人,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生中,真的有见一面,就再也看不到了。 因为我再没有看到过外公,没有看到过姑姥姥。 中考那年,听说姑姥姥在乌鲁木齐去世。 再也看不到他们了。也再没有人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6 外公去世二十多年,我很少有机会到那座小镇,那里的夏天,也和以前不同,河水污浊,满街木门全部换成了防盗铁门。 那是我的家乡。 将我童年变成童话的家乡,麦浪舞动和鸽子飞翔的家乡。 有时候深夜梦到外公,可是他的脸已经有些模糊,我心里就会很难过。 我喜欢葡萄藤下的自己,还有边上用蒲扇给我扇风的外公。 外公,我很想你。 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爱与不爱 前女友和前男友,是这个世界上最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种关系。你说近,它比谁都近;你说远,它比谁都远。以前看《前度》的时候,那句台词总是说:“不是在身边的那个不是最爱的,而是最爱的已经不在身边了。”如是此言,那么最爱的那个,是否永远都是以前的那一个? 既然那么爱,何必又分开? 既然能分开,无非说明不爱了。 电影的台词多么的美好,能抚慰一众伤春悲秋、孤家寡人的心灵。多少痴男怨女或许在眼泪中想起自己曾经的那一位,心里万般感触,把自己当成了对方的那个最爱的。说不定,你念念不忘的前任,此刻正搂着温香软玉笑得开怀,早已经把你的容貌、涕泪纵横通通抛之脑后。 分了手的恋人从来都做不了朋友,大不了多年之后相逢一笑泯恩仇。更多的则是形同陌路,道不同不相为谋,与其挣扎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以前有句话说,新欢永远都是欢,旧爱才是爱。那谁的新欢,又何尝不是别人的旧爱。莫非这个世界是一个大圆环?你套我,我套他,他套她,她套你?你以为开奥运会吗,亲爱的?若是恋爱经验再丰富点儿的,岂不是要分不清谁才是真爱?是第一个,还是上一个? 旧爱有可能痛苦万分、不堪回首,新欢亦会巧笑嫣兮、携手白头。这世界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的不过是所谓的爱或者不爱。 这年头有一类傻瓜,会去比较自己的恋人是爱自己多一点儿,还是爱从前那位多一点儿,这事情没有天平可以让你衡量。我一直觉得,如果你的他愿意跟你说他以前的故事,你就听着,笑笑,何必吃醋。他所有的经历、过往,都是他人生的一个故事,值得记录。是那些所有的事,把他变成了现在的他。你的遗憾如果是没有参与他的过去,那就不要错过听他讲过去故事的机会。他告诉你,不过是想让你明白,他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给你补上你不在的那段岁月。 这年头还有一类傻瓜,就是执着于过去的恋情中走不出来的人。眼看着曾经的恋人有了现在的幸福生活,你在旁边冷笑、感慨、苦恼、比较,有意思吗?你这么做能得到什么?他能知道?他会理你?何必痴痴缠缠做出一副痴男怨女的样子,活得潇洒一些好不好?为了一个转身就把你忘了的路人甲,你还真的打算蹉跎年华到天涯? 你总有一天要明白,有些人,你一开始想死他了。后来,你想他死了。 无须挂念,终有弱水替沧海。 做人要善良,无所谓你是前任还是现任。如果你是前任,你曾经的爱人现在有了新的恋人,就不要再去打搅了,因为没有必要折磨你自己,还生生在别人的心里留下一个愚蠢的标签。如果你是现任,你要对恋人的前任善良,不要想着诋毁别人,不要想着比较。前任好比一个死掉的人,你拖出来再挫骨扬灰,是想让他看着尸体于心不忍?折了自己的气度,又何必呢? 说到底,属于你的赶也赶不走,不属于你的拦也拦不住。谁曾在你身边又能有多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你在谁的身边。 你要去相信,那个穿越山水来到你身边的人,你们能否一路到白首是看他愿不愿意为你披荆斩棘,而不是看他曾受过多少风霜。 敏感的人不容易幸福 在一段爱情里,你喜欢有他在的空气,没他在的想念,你拥有和他珍贵的回忆以及别人看不懂的默契,你精心把每一段刻有你们印迹的时光都放好,然后给了他一张满分100分的考卷,考试的内容关于你,你在等着他100分的回答。 你认为,这就是你爱他,他爱你。 就跟多疑小姐一样,她说:“我最需要的,是一个人需要我。” 多疑小姐小时候的梦想是当明星,后来有人说她长得像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从此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就算靠脸进不了那个圈子,她也要半只脚蹭着边儿,于是一路披荆斩棘成了某门户网站的娱乐编辑。 朝九晚五和不定期高密度加班是她生活的主轴,在她工作第一周坚持每天七点起床化妆,晚上加班到十点头发散乱眼线花掉之后,她就开启了自暴自弃模式,以至于有好几次我去他们公司楼下约她喝咖啡,都恍惚看见了当年学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 好了,不损她了,她也有值得我点赞的地方。 她有严重洁癖,每次在我家吃完饭她都边看电视边手贱地擦一晚上茶几;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遇到有明星离婚、公开恋情等突发事件,她的工位永远能最快听见键盘声,并且不管是不是凌晨三点;大大咧咧的性格怎么损她都不会生气,不然我手机上也不可能保留那么多如果她参加扮丑大赛绝对是冠军的照片。 当然,最令我惊叹的,是她赶在我们所有朋友的步调之前,找到了一个男朋友。 他们在一个明星的私人生日会上认识,对方是某宣传公司的策划总监。大概是借着酒劲儿看对方都特别顺眼,于是两人互换微信敲好第二天的约会,这桩喜事就成了。 坠入爱河的多疑小姐特别可怕。 她对自己的皮肤没有自信,于是常常二十四小时带妆;对方说不喜欢胖姑娘,于是天天在家里拿着俩小哑铃跟着电视上的郑多燕跳减肥操;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手机就成了情人,可别人忙工作不会随时随地都聊着微信,她就把之前的聊天记录翻来覆去地看;打开她的浏览器,常去的网站一栏全是他的微博、豆瓣、人人。她说:“每天都翻翻他之前的微博,就感觉走进了他没有告诉我的那一部分生活,有时候添置了什么,有时候又丢弃了什么,总之我心里面满足。”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在一起才一个月,她就上我这儿来诉苦了。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经常跟一些美女在一起,她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点开给我看,却不知道自己为何生气又一次一次放下手机。起初我也只是好心劝慰她,可能在这段爱情里,多疑小姐要爱对方多一点儿,所以才会自觉有些卑微,或许需要两人更长久的相处,来增添一些彼此信任的砖瓦。 但破了洞的气球,很快也就干瘪了。 多疑小姐变成了一个不开心的女孩。我经常醒来的时候看见她凌晨四五点发的朋友圈,颜色晦暗的配图,一段失落的文字;她说他一出差她就睡不好,没收到对方的晚安短信就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抗议,辗转就是一夜;每当他提到他的前女友,她就会觉得对方还忘不了过去,于是就变得焦虑;她只要看见他的微博上有一些女生给他留一些“你好帅”之类的花痴评论,她就恨不得回复十句“关你屁事”;他每每多关注一个女生,她就会把那个女生的微博全部翻一遍,似乎想去找一个自己不愿相信的答案,但始终都找不到。 在第三次把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弄错之后,主编给了她三天的假期让她好好反省和休息。她躺在床上,男生发来的微信她也不回,等到电话打来的时候,她脑袋一热问了他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对方当然错愕。在这之后,她说自己病了,很严重,希望马上看到他。最后,男生来了,但是看见精神抖擞的多疑小姐,表情很冷。 他们是多久分手的我不知道,有一次在KTV,从不抢麦的多疑小姐竟然一个人坐在点歌器前一口气连唱十几首歌,我跟几个朋友看着她那声嘶力竭的样子也不忍打扰,直到唱到杨丞琳的《想幸福的人》时,我就分不清她是在唱歌还是在哭了。 第二天,她更新了一条微博:如果在你面前,我可以肆意地笑,也可以号啕地哭就好了;如果你说我们一起住吧,我想见你的时候就见得到就好了;我真羡慕那些可以蛮横争吵又等着别人来哄的人,羡慕那些在爱情里高傲得像个女王的人,想走进你全部的生活,如果那不离我这么远就好了;每次拥抱的时候都不会感觉两个人相爱的时间正在默默倒数就好了。 后来,通过朋友旁敲侧击询问过,那个男生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做事果敢,梦想很大。他曾在杯盏之间敲中了多疑小姐的那个酒杯,以为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恋爱作为生活中锦上添花的一抹颜色,但他的天空不够宽,只能先走。 你时常因为对方没有及时回短信、接电话,没有记住你的喜好,没有跟你解释清楚那些莫名其妙的人而生气,其实不过都是自己想要找个理由证明他爱你罢了。你很需要他,你为他做了很多改变,你把自己的心腾了一大块空位给他,你花在爱里的气力可能不比别人少,只是你的要求太多,最后,就亲手为你一直苦苦追求的回应画上一个不甘心的句号。 你源源不断地猜疑你们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证明里让对方失去了信心。其实每一只风筝都不会喜欢扯着线头给他羁绊的人。 一个敏感的人,大多数时间都不幸福,因为太过在乎。在乎在对方眼里的自己够不够好;在乎今天下哪一种雨,飘哪一朵云;在乎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在乎会不会不定期失去他。 爱情里没有那么多充分必要条件,你需要一个人并不代表他也这么需要你,你拼了命地想念他也换不来他不间断的短信和电话。把爱的人当成你的所有,把你当成他的一部分,比较没有那么容易失望。 一段理智的爱情,是两个人的时候有彼此,一个人的时候有自己。同是年轻人的我们,不可能有饱和的时间让爱来消遣,两个人腻在一起终究没办法给未来生活埋单。当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可以更努力地工作,多看书,听歌种花,你悉心照料属于自己的这片森林,好在下一次相遇的时候,会发现彼此都变得越来越好,直到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都是发着光的。那这段爱情,就是最好的爱情。 前几天,多疑小姐给我发了张截图,是之前失恋后她发的那条微博,男生在下面留了句评论,他说:“你当初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你,我没回答的原因,是因为所有问问题的人,他们心里其实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既然决定雨天出门,何必去思考需不需要带伞。既然决定要走哪条路,何必去打听要走多久。 电影里的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以漆黑的片尾做终结,现实生活中,唯有那种沉默、淡然的陪伴与扶持最是刻骨铭心,以至于不论结果好坏,都能使你成熟地迈向下一段人生。 我托空气寄信给你 《桃姐》里,Roger问终身未婚的桃姐为什么不在众多追求者里择优录取。桃姐皱着眉头回答:他们腥。因为闻到对方身上有腥味就拒绝与之恋爱结婚,的确是一个冷门标准,同时将嗅觉的地位大大提升。 事实上,除非饿得两眼发绿,不然我们很难像重视视觉和听觉那样把嗅觉当回事。然而当嗅觉的对象是体香时,其意味就开始变得暧昧不清。前有《封神榜》里纣王选妃总要亲自去女孩的私处闻一闻,后有传说中“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令乾隆帝神魂颠倒。正史、野史都不缺少关于体香古怪又绮丽的记载。 传说西施之所以打动吴王夫差,不仅因为模样标致,更深层的原因是其身有异香,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香水溪”“采香径”。而杨玉环以丰腴之躯理所应当患上了“多汗症”的富贵病,香汗淋漓时甚至可以湿透香帕。重口味的玄宗深深为爱妃的汗味痴迷,为其修建了“沉香亭”。西施入吴卧底,杨玉环为死磕梅妃苦练《霓裳羽衣舞》,两位美人戾气不可谓不重,却仍能保持夺人心魄的体香,足见体香是天生丽质的一部分,并非帕·聚斯金德在《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意淫的那样,会因为愤怒等不良情绪而消失不见。 在对体香的偏爱上,执着的人比比皆是。拿破仑的妃子曾为了讨他的喜欢创造了三个月不洗澡的纪录,其情可鉴。所有与性沾边的话题都不能绕过日本——日本有商人专门收集少女体香,瓶子上注明少女的简介并附上照片,一朝上市,遭遇疯抢。 至此,严肃的科学家务必闪亮登场,毁浪漫的时段开始。有一种科学观点认为,女性的体香来源于体内一种叫作雌二醇的物质,体香的强弱与年龄有直接关系,通常在青春期到达峰值。也就是说,在嗅觉的性感度上,洛丽塔们独领风骚。中学生物课教导人们说,雌飞蛾会靠散发气味来吸引雄飞蛾前来交尾。这个秘密不幸被诡计多端的人类发现,于是无所不用其极,让千里迢迢来燕好的雄飞蛾要么扑个空,要么干脆一命呜呼。这种行为当然被公认为是杀灭害虫的正义行为,但或可理解成为一种嫉恨——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的嗅觉早就退化到足以被生物界许多动物耻笑的程度。 既然人的嗅觉已经如此不给力,要助力美丽的体味和美好的性,就只能想办法强化体香。人类文明对非身味的“香”的追求,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后世关于香水的书籍与影视作品更是多如天上繁星。著名的香奈儿女士索性直言:“不擦香水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事关前途,性质严重。香奈儿又说:“香水应该强烈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令人难忘。”关于香水风格的偏爱因人而异有待商榷,但香水作为一种商品已经上升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闻香识女人》几乎将人造香味妖魔化。失明的阿尔·帕西诺单靠所使用的香水、香皂味就能分辨一个女人的美丑,功力已然出神入化。问题是,如果一个美女和一个丑女所用的洗漱用品及香水完全一样,他又该怎么判断?至此或许我们又可以大胆推断——美女身上的香味是人造香与体香混合的美好气味,丑女依然难以望其项背。 按照最朴素的先来后到,体香应该是香水产生的基础,是体香启发了人们对人体嗅觉进行修饰的渴望。然而世事无常,往往会发生本末倒置的“杯具”。在之前提到的小说《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帕·聚斯金德讲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个天赋异禀的嗅觉天才领悟到少女的体香是世间战无不胜的利器,因此先后杀害26个少女,最终完成了他萃取神奇香水的伟大事业。更悲摧的是,嗅觉天才居然没有任何体味,无论是香还是臭。当主人公发现这一点时,登时面对了“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般的巨大悲恸,因为在他的认知系统里,专属体味是生而为人的标签——他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就像从未存在。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人是先追求香,后意识到体香,还是相反?一笔烂账无法算清。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嗅觉再退化,它依然永远与生命如影随形。同样是在帕·聚斯金德的小说里,他这样写道: 人可以在伟大之前、在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辞,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 近日有科学研究证实,以男性体味为原料的护肤品可以改善女性的月经不调,可见对性感体味的钟爱绝不是雄性的专利。而如果我们坦然于视觉偏爱美丽的色彩,听觉追逐优美的旋律,味觉迷恋饕餮大餐,触觉陷进舒适的空间,又何苦对嗅觉苦苦相逼?管它是天然还是人造,我们只闻好味道。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在学校里总是能看见,这个男生和那个女生刚刚分手,隔了没多久又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也经常会听说,某个男生开始追求某个女生,而那个女生拒绝他没多久,他又调头去追另一个。分手的时候都会说:我爱你,我离开你就永远不会再去爱别人。被拒绝的时候都会说:我会一直等着你。 这个“永远”,那个“一直”,有效期还没有一包速食面的保质期那么长。 逢年过节,渐渐成了我心目中最无聊也是最可怕的时间之一。那些你根本不熟悉的七大姑八大姨坐在你家的客厅里碎碎念着你有没有对象。他们很着急,比你还要着急得多。他们热衷于谆谆教导你不要太挑剔,看见合适的不要错过,要抓紧时间,不要等到以后嫁不出去。 你爸妈开始有意无意在饭桌上问最近有没有男生向你示好,提起谁家的儿子不错还是单身。渐渐你也开始想,如果嫁不出去了,那该怎么办。一个朋友曾经问过我,她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家境挺登对,他长得还行,人也不错,他们都认为,彼此适合结婚。 我忍不住问她:那你们适合相爱吗? 她说她一直在想,答应他究竟是因为她真的爱上了他,还是因为仅仅开始考虑起了未来。亲爱的,未来变数是那么的大,如今的你还是如此的年轻。现在在你眼里看起来适合结婚的人,过个几年是否还是合适呢?要知道,这世上看起来很般配的人那么多,适合你的却只有那么一个。 先停下来,问问自己,究竟爱不爱他。爱情是一个消磨彼此的热情却增长彼此的包容心的过程。热恋的温度会渐渐退却,问题会渐渐出现。如果现在还在怀疑爱或者不爱,那么你们很难会走到你们所设想的未来。 未来是人创造的,不是人想出来的。 天长地久是慢慢走的,而不是那种你说走就能走到的地步。天长地久,在我心里就像是一幅画一样,就像是两个人争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突然有一天都老了,坐在那里晒太阳,发现彼此也爱了一辈子。你在现在的阳光下,又怎么能看出身边人有一天哀老的面庞。 我们为什么要那么着急? 我们着急长大、着急成熟,可一秒还是一声嘀嗒,不会变快,也不会变慢。我们总是害怕来不及,错过一班地铁会让我们懊恼不已。我们总想多抓住一点儿什么,不论人生,还是其他。 似乎,走得慢一点儿,背后就有吃人的怪兽要把我们给吞噬掉。 在你最该肆无忌惮的时候,你却唯唯诺诺,浪费了人生,也辜负了青春。在你最该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却匆匆忙忙,对不起光阴,也对不起自己。在二十岁的年龄,就要去做二十岁的事情,爱二十岁的时候该爱的人。用你最大的努力去爱,去付出,不是为了那个结果,只是为了你身边的这个人。 爱情的目的本就不在于去苦苦维系,而在于爱情本身。 不要去为了那个杳然的目的去胆怯,去害怕,只要尽自己的力就好了。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我们只要负责精彩,剩下的,老天自有安排。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得跟自己的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场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显示屏下面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贵族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里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儿、脸蛋儿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能来娶了她,那真真儿是极好的。可乐先生是一个装×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可乐先生把自己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的MCM(欧洲著名奢侈时装品牌)包上的自拍。于是双方碰巧正中对方下怀,可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 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什么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儿嚷嚷“恋爱了都不跟我们说”,男的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恭喜他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这对情侣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得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故作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1800,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神经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200,而且没带卡。” “靠!200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卡,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爱做的事。被情侣朋友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可能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自己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飞来飞去就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名媛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女程序员),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家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在爱情领域没有半点儿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堵,地铁站里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惹来众人侧目。等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 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更加欢脱(欢喜洒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的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节奏布鲁斯);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儿。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而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他,但马上又自行了断这个疯狂的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让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了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儿,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身边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 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下它们,最后糖分和白水合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那些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 她扣上笔记本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何必想太多 这是刚从人人网上知道的一个故事。一个哥们儿喜欢一个比他年长四岁的姑娘。两个人的相遇场景比较特别,他去看牙,那个姑娘是牙医。一来二去,他向她要到了微信号,开始找姑娘聊天。在微信上两个人聊得还不错,他有问,她也有答,据男生说:“算是有点儿小暧昧。” 后来,男生尝试着约女生出来,女生也答应了。没承想男生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办法去赴约,结果这次约会被耽搁下来。再后来,男生因为一些小事和那个姑娘产生了争执,毛毛躁躁,也说了一些不是很顺耳的话,姑娘就把男生的微信号给删了。等男生意识到,后经好说歹说、赔礼道歉才把姑娘加了回来,可姑娘从此就不太搭理他了。再后来,男生去医院门口候着那个姑娘下班,还头脑发热地天天送早餐,结果两天过去了,姑娘彻底把他拉进了黑名单。 男生比较郁闷,来问我为什么。我很直白地告诉他:“因为她对你没意思啊。” 男生不服气,辩解说如果女生对他没有好感,为什么当初约她出来她就答应了呢。 上面那个故事里的男生今年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工作没多久。他喜欢的那个女生今年二十八岁,适婚待嫁。一个姑娘会答应与一个还不算讨厌的男生出来吃饭,是有着千百种理由的,那并不意味着每种理由都和喜欢对方有关系。这与双方的人品无关,只是代表了这个姑娘性格比较外向,愿意广交朋友,或许只是因为她肚子饿了想好好吃一顿,但一个人吃没意思,而闺密又没空,等等。 一个二十八岁的姑娘流露出想结婚的念头,如果那个男生愿意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她选择一个年纪比自己小挺多且冲动不成熟的男生的概率基本上可以与零画等号。她对他的所谓“好感”,更多的应该叫作“不讨厌,还能聊聊”,而她答应出来一起吃饭,有可能不过是证明了自己如有饭局是可以去的,也许有人还在约。 这是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即便他们一起吃饭是AA制也无所谓。 男生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送早饭反而被删好友。我觉得很好解释,因为你们之前的好感是非常浅薄的,仅仅是觉得不讨厌,你这种送早饭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让她觉得尴尬和厌烦了。 “可是有的女生在没有确定关系之前是不会收对方礼物的啊!”男生向我辩解道。 假定男生送的这顿早饭是一顿正常的早饭,没有松茸、鹅肝酱、鱼子酱等等这些价格离奇昂贵的食物,而且价格控制在二十块钱左右的话(其实二十块钱的早饭可以吃得挺不错了),一个对你有基础好感的女生是不会拒绝到转脸删除好友的地步。一个普通女生(拜金女除外),对于一份价格不是太离谱的礼物的接受行为,取决于她对那个男生的好感度。如果她喜欢你,对你有好感,甚至只是一般的好朋友也无妨,你送一份东西她是会接受的,尽管有点儿不好意思。如果仅仅是普通朋友,女生一般不会接受,一旦她接受了,她会寻机还礼。如果那个男生很招人烦,女生则会直接拒绝,或者转手扔掉,然后再也不想和这个男生联系。 追求一个人的时候,行为的大忌是想太多。对方冲你笑,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对方借了一本笔记给你,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可能是她见你今天裤子拉链没拉好;也可能是她看到你没通过考试,出于怜悯而施善心。因此,不是所有的行为都能和“喜欢你”画上等号的,这种行为并不能称作暧昧。现在是一个很开放的社会,异性之间也有许多很平淡的交流,但是总有人会把普通的一句问好当成“哇!她来招呼我了,是不是她喜欢我”。 暧昧是什么?暧昧是超越了友谊,对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关心;是当你与一个乱七八糟的异性说句话时,她做出吃醋状,刻意地撒娇卖萌;是你可以明显感觉到对方想要掌控你,欲吸引你对她发生恋爱型好感的意图。如果她没有那种意图,只是对你用正常语气说话,而你在此过程中对她产生了追求的冲动,想跟她暧昧,单恋她,那个不是暧昧。 我见过最恶心的例子,是两同班同学,女生明明没有对那个男生有所暧昧,而男生却误以为女生有意,便傻兮兮地表白,被拒绝之后还到处去报复对方,把那个姑娘说得跟一个备胎收集器一样,这男生已经不是脑子有问题了,简直是人品都有问题。 当然,并不是只有男生会想太多,女生也会想太多。我们见过许多人在追求别人的道路上前仆后继。想太多,是一个心态的问题。而想太多的原因之一,是自己生活得不够充实,太过寂寞,没有双方交流,尤其是和异性交流的时候心态没有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操之过急,最后反而招人讨厌。当然,也有简单的说法——傻! 不知道为什么,行文至最后,我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之前看的《撒娇女王》里面的一句台词:“是谁告诉你的,我想你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也祝你有好运气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给予过温暖的陌生人 (一)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市中心逛街。在一个十字路口,忽然看到有家大型书店在搞活动,外面摆了许多书,折扣很多的样子,我匆匆忙忙就在那站下了车。 那家书店我非常熟悉,因为在我们家乡那种小城市,书目较为齐全、更新及时且品位不错的书店屈指可数,所以,那是一家我从前就常常去的书店。而这次的不同在于,它带着一种“挥泪大甩卖”的表情,价格也相当诱人。 我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套图书,是我寻觅了好久的。那时候买书还没有亚马逊、当当、京东这么便捷的途径,一本书往往就是在书店找,不停地问老板有没有货。因此我看见那套书的时候,眼睛都亮起来了。 但是,我却没带足够的钱。而且,翻遍全身还是差了两元钱。 我试着跟老板讨价还价,觉得今天必须把那套书扛回家。可老板也很拧巴,任我怎么说都不为所动,甚至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我这个穷学生,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我沮丧地站在那里,没钱买,也舍不得走,悻悻地假意翻着其他书。半天,我厚起脸皮跟老板最后问了一遍能否便宜,被老板一句“不可能”打发回来。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在原地发呆。最终,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人群。 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张十元钞票飞到我面前。 我顺着那只手看去,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他说:“不够的钱我帮你付吧。” 我吓了一跳,虽然我很想接过那十元钱,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而且当时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他不会是坏人吧?这不会是什么陷阱吧?再说我只是差两元钱而已啊!给这么多我怎么收啊! 所以我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肯收下他递来的十元钱。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但是他刚走,我就后悔了,心里默念:傻瓜,这套书泡汤了吧!我失落地看了书最后一眼,打算转身离开,但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年轻人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纯净水。 原来,他没有零钱,拿十元钱去买了瓶水找零,然后,他将两张一元钱放到我面前的书上,说了一句:“拿着吧,没关系,也有人这样帮过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也不管身后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背影好酷。 我如愿以偿地捧回了书。一路上,还特别积极地给一位奶奶让了座位。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偶尔我顺手帮了别人,别人说感谢时,我只是笑笑,却会在心里得意地说:没关系,也曾有人这样帮过我。 (二) 去年,我去天津大港看望一位亲戚。由于初来乍到,下错了车,一个人提着行李怎么都找不到亲戚所说的位置。那条街上人不多,我放眼望去十分钟里只有那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人,我怕他不久也走掉,于是急忙过去,抓住人家问个不休。 亲戚那会儿手机一直占线,我也说不清要去的地方,跟他嘀咕了半天,才终于确认,绝对不是这里。他隐约知道我要找的地方,但是非常不熟悉,于是开始打电话,打了两三通电话,终于问明白了,转头耐心告诉我怎么走、要注意什么。 我感激涕零地跟他告别,但是刚走开,他又追上来了。说这里不好打车,而且这边偏僻,打车不打表,你一个外地姑娘容易被骗,我帮你打完车再走吧。 我忙说好,跟他站在那里等车,好半天,才终于有一辆车经过。他用天津话跟那个人讲价钱,谈好了价钱,又特意装作去看车牌号码的样子,“吓唬”那个司机说:“我可记下你车牌号了,给我好好把她送到了啊!”那个司机笑嘻嘻的,忙说放心放心。 临走,他又凑到车前面对司机说:“师傅你开稳一点儿,她刚坐完长途车。”然后转头对我继续“演戏”道:“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啊!”我乐呵呵地答应着,挥手道别。 车刚开,司机就笑着问我:“他是你哥哥,还是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我一愣,笑着回答:“是我哥哥。”司机点了点头,又说,到了别忘记给他打个电话。 我轻声答应。司机当然不会想到,他眼里那个对我很好的人,不过是认识了十分钟的陌生人而已,而那通要打的电话,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电话号码了。 (三) 毕业那年少不更事,我独自去北京谋生。但是,一无所长的自己很快败下阵来。有两天的时间,我只能拿三包泡面充饥。那一刻忽然觉得,即使某天饿死在这样一间廉价的出租房里,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吧。 那种感觉令我感到恐慌,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收拾了所有的行李,从栖身之地打车去火车站,踏上了返乡路途。 出租车只能停在外缘,离候车厅的距离大概几百米。单薄的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左手提着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被子和褥子,大概有二三十斤;右手提着另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零碎的生活用品,大概也有二三十斤;身上还提着一个包,胳膊上又挎着一个小编织袋,感觉浑身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 我蹚着水,每一件行李都尽量高高提起,一口气提到候车厅下的屋檐,这样总不至于淋雨。想想那时80多斤的我提着和我体重差不多的行李该有多么吃力!到了候车厅我整个人都累趴下了,形象估计狼狈不堪,但我根本没精力理会这些,只想着如何半死不活地将行李拖上车才好。 排队检票的时候,我几乎是拖拉着这些行李往前挪,也实在没有力气再将其提离地面了。我一面笨重地一步步往前挪,一面担心过会儿我究竟该怎样爬上火车。 就在这时,身后隔着几个人的一位年轻男子走上来,说:“我来帮你提吧。”在我诧异的目光里,他问清我在几号车厢,之后没再说过一句话,直接拎着我的大小包裹,把我送进火车的车厢里。 落稳行李,我满心感激,想要留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笑笑说,没事,别放心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了。 我知道,他或许早已忘了这件小事。而对于当时落魄的我,那却是离开北京前得到的最后一点儿温暖。遗憾的是,我已经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高瘦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包。 (四) 研究生毕业那年,我被北京一家单位聘用,从南方坐火车来京工作。 前两天我寄居在朋友的出租房中,因为空间狭小,我的到来使房间更为拥挤。为此,我在网上匆匆忙忙就租了房间。当时公司在朝阳门,我在离它只有两站的崇文门租了间阳隔。所谓阳隔,就是带阳台的隔断间。正常房间的客厅加阳台,被不怎么厚实的墙从中间生生隔成两间往外出租,我租下的便是这样一间长条小卧室。 当时朋友说我太冲动,刚毕业租房没必要“一步打到市中心”。虽说是隔断,因为地理位置好,价钱也不便宜。但我醒悟得为时已晚,好在租期只有半年,因为我是续租别人转租的房间。正常租期是一年,别人住了半年,将剩下的半年再转租。初次租房,我生怕房子不合适,所以干脆找了间半年到期的,心想万一不行就忍上半年再搬家。 我是从中介手里找到房子的,当天要和前任租客交接合同。我从朋友家拎了个重重的大编织袋,身上背了最贵重的财产——笔记本电脑,又拎了个包,一步步地往地铁挪。地铁上虽然拥挤,但至少能把包裹扔下,而下了地铁到出租房的距离才是最痛苦的,一两千米的路程,到最后我两步一停,手换来换去,左右手指都被勒得通红麻木。 前任租客早早地到了,在中介办公室等着我。大老远看见我,门外的中介转头向屋内说了声:“来了!”然后我看见一个清瘦的姑娘跑了出来,她看了我一眼,就跑下了台阶,帮我拎过手中的包裹。 她就是房间前半年的主人。那个姑娘比我大不过两三岁,对我说第一句时竟然眼睛红了。她说:“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起去年自己提着行李来这里的样子,也是一个人,背着电脑、提着编织袋,一模一样。”我那时刚来北京,诸事不顺,路上又走得筋疲力尽,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一酸,居然也差点儿哭了。 中介收钱不怎么厚道,转让租房还要交一项费用,问我们谁来交,又说似乎应该是“下家”来交。那个女孩一听,忙说:“算了算了,我交吧,她刚毕业哪有什么钱。” 女孩帮我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又问我还有多少行李,要去帮我搬家。我愣住了,这怎么行呢?但是女孩说她今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和我有缘,一定要帮我搬家。 一路上,她问我行李多不多,我说有点儿多。她想了想,说:“没事,我跟你搬完再走。”到了朋友家,她一看我的行李忽然扑哧乐了,说:“嘿,你这点儿东西也叫行李啊?!”然后三下五除二帮我重新捆扎了一下,和我一起提下楼。在我想象中原本浩大艰巨的工程,因为她的出现,忽然轻松起来。 她招手打了辆出租。本来,我交完房租身上几乎没什么钱了,所以之前才坐地铁的,但总不能叫她跟着自己一起挤地铁,所以我狠狠心,觉得出租就出租吧。结果到家时,她居然抢着付了账,我给她钱她怎么都不要。 我很过意不去,当时已是正午,于是坚持要请她吃饭。她也饿了,推脱不过,我们进了间普通的小饭店,任我怎么说,她也只点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 临走时,她又把电话留给我,说我一个人北漂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她。 她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没什么好的借口,也担心她忙碌,终于还是没能拨下那个号码,于是渐渐失去了联系。 只是,因为那个从未拨过的电话号码,北漂开始的日子,我心底生出更多的勇气。我一直想,一年之后,自己也要和她一样硬气,看着那些行李不屑地说:嘿,这点儿东西也算行李啊!于是,那些排着队扑来的困难和初来北漂的难挨时光,终于因为一个陌生人无意的话语,而令我不再恐惧。 那些细碎却美好的存在 发现梅茜会叹气是它四个月的时候。狗头枕在自己前腿,傻不棱登看电视,忽然重重叹了口气。 养狗的麻烦在于,你写稿子的时候它缩在书桌下,你躺沙发的时候它贴着沙发趴着,你睡床的时候它四仰八叉卧床边,完全不顾及自己也有窝。 然后你耳边永远有它细细的呼吸声。 就算在外地,有时候也恍惚听见它的叹气。 或者这是幸运。 就譬如我吃饭,无论上什么菜,都会想到父母的手艺。哪怕身周或车水马龙、喧哗烦躁,或夜深人静、随心独处,都会隐约觉得父母正在小心叮咛,虽然分不清楚具体的内容,可声音熟悉,温暖而若有所失。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细小而琐碎,却在你不经意的地方,支撑你度过很多道坎。 不要多想那些虚伪的存在,这世界上同样有很多装×犯,我偶尔也是其中一个。 如果尚有余力,就去保护美好的东西。 前一阵哥们儿跟我聊天,说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很沮丧。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去他妈的。 前几天他跑来说,又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真烦躁。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还是去他妈的。 但他依旧心情不好,那出去自驾游散心吧。 他开着车,在高速上钻来钻去,超来超去。我说,你不能安生点儿吗?他说你害怕啦哈哈哈哈。我说,你这样会不会死?他愣了一会儿,说,会。我说,那他妈的还不安生点儿? 他沉默一会儿,说,你这个处事准则好像很拉风啊。 我说那是。 两天后回南京,过无锡,快抵达镇江,巡航速度一百过一点。 突然闯进暴雨区,突如其来的。 他叫了一声,我靠,打滑了。 然后抓着方向盘,嘴里喊我靠我靠我靠。 不能踩刹车,踩了更要命,一脚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开着巡航,松油门也不会减速。于是我们保持着这个悍然速度,决然侧撞。 我们在最左边的超车道,车子瞬间偏了几十度,带着旋儿撞向最右边的护栏。 在不到一秒的短短时间里,我眼前闪过了成百上千的妹纸,并排站成长龙,她们有的穿意大利球衣,有的穿西班牙球衣。她们胸口捧着足球,有的大,有的小,眼神都同样那么哀怨,泪光盈盈,说:“爷,你不要我们了吗?” 吹牛的。其实我就来得及想:要断骨头了! 接着眼睁睁看见护栏笔直冲我扑来,浑身一松:你妹啊,算了,去吧去吧…… 车头撞中护栏,眼前飞快地画个半圆,车侧身再次撞中护栏,横在右道。 哥们儿攥着方向盘发呆,我闻到炸开气囊的火药味,和剧烈的汽油味。 我一边解安全带,一边说,下车啊他妈的。 车就算不自燃,万一后头来一辆愣头青直接撞上,那等我们醒来后也快过年了。 两人下车后,暴雨滂沱。 我开后车门,看看IPad被甩到后座,居然还没坏,松口气。接着去开后备厢,掀开垫子找警示牌。 接着两人往前走,找又能躲雨又能躲车的地方。 各方面二十分钟就到齐了。 安全带拉开,做好隔离。车子形状惨烈,前盖整个碎了,发动机感觉快掉下来。嗯,拍照拍照。幸好我们一直坚持不买日本车。 各色人等该干吗干吗,坐着4S店的车去签字。工作人员不停地说,你们命大,车没冲出去,也没翻,后面也没追尾,你们是不是上半年做了什么事可以避灾啊,你们这就是奇迹啊…… 今天是2012年7月1日。我刚过三十二岁生日九天。 生日过后,我莫名其妙地把所有的佛珠手链都戴着,这不符合我的性格,因为它们都戴着就挺重,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摘下来。 仔细数数,这是我生命中第四次擦着镰刀,懵懂地走出来。 每次不知其来,不明其逝,却有万千后遗症。 每次过后,愿意去计较的事情就越来越少。 完事后,我们去火车站。 在站台边,车还没来,哥们儿突然说,我现在深刻理解你的一句话: 遇到事情的时候,就问自己,会不会死? 不会。那去他妈的。 会。我靠那不能搞。 有些事情值得你去用生命交换,但绝对不是失恋、飙车、整容、丢合同,和从来没有想要站在你人生中的装×犯。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们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某一天,在某节又难又水的专业课上,朋友和我聊天,说起现在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其实我们现在都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我们做的有什么意义,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身边虽然有着一群很好的朋友,可是仍然害怕大学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联系减少甚至无缘再见。身边有着一个很喜欢的恋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走下去。 谈着前途未知的恋爱,有着不知道去往何方的未来。 我们的迷茫在于明知道很多事情也许并非是真心想做,可是还是为了某些社会的标杆去完成。我们浮躁。我们不容易满足。我们鄙视着一切僵化陈旧的思想,妄图打破,但是有时候却悲哀地发现无能为力。 疑问太多,答案却太少。对于自身的怀疑以及对于社会的怀疑时时刻刻存在着,我们有时候会选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只是做那些事。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所谓离经叛道的念头还是会涌上我们的脑海,让我们睁大眼睛整整一个夜晚。 我们厌恶自己的懦弱,却又沉湎于懦弱带来的安逸之中。 某一天,我和几个好朋友在汉堡王店里啃薯条。我们三个人相识多年,如今面临着下半年大三的生活,是真的所谓需要抉择的人。有一个人打算考研,一个人还在出国和工作中纠结。这两个人与我相识多年,成绩优异,一个当了多年班长,另一个物理竞赛屡屡得奖,如今都在全国首屈一指的高校里读着热门的专业,都过了高口(高级口译),四级和六级成绩优异,而且还是所在班级的领袖级的人物。 在我们眼里,这无疑就是大学里成功人士的典范,以后他们将会踏上光明的康庄大道。可是然后呢?他们在上海还是需要苦苦赚工资,赌上青春和健康,还房贷还车贷,可能还要被逼相亲,为了孩子的入学和未来操碎心,养家糊口,照料老人。也许他们的学历决定了他们的起点比别人略高一些,但是就如他们其中的一人问我的那样,一纸文凭真的有用吗?我答不上来,因为我也没有答案。 我的同学里有人如同他们一样,考了这个那个证书,为了这个那个证书去准备着。司法考试,托福,雅思,四六级,公务员,研究生,会计资格证,……他们如饥似渴地在双休日读着各种二专、二外以及各种考前辅导班。我们从来没人问过,你是真的喜欢这个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CPA的人,你真的热爱财会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公务员的人,你是否有着廉洁奉公的梦? 我们都明白,现时我们的这些奋斗不是出于梦想,而是出于欲望。 我们都活得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因而显得都不那么的可爱。我们的青春,与迟暮何异? 以前有过一次辩论队招新,我们面试过一个男生。在自由提问的环节我们问他,要是以后他不能上场打比赛,只能在场下帮忙做一些准备工作,他还愿意加入吗?他很直白地告诉我们,如果这样,他不愿意加入辩论队。尽管我认可他的诚实,但是我不认同他的想法。因为辩论于每一个辩论者而言,都是有一份感情在其中的。 我们并不是为了比赛而存在,我们是为了场上的思辨,场下团结一致的准备,逻辑的反复推敲而存在的。出于欲望而做的事情,正如只为了能上场去打比赛而来面试辩论队一样,显得很可笑。如果一个人并非真心实意地去热爱某一件事,那么无论他有多么优秀的技艺,都无法达到巅峰。 这几天,我又开始看古龙的《陆小凤传奇》。我想很多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模仿西门吹雪的人很多,要挑战他的人也很多,可是西门吹雪却是独一无二的。恰是因为他真心热爱剑,而不是为了成名成家。我记得他在和叶孤城的绝世之战里对叶孤城说,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固然精妙,但是他心已不正。叶孤城不是败给了西门吹雪,而是败给了他自己。如果我们为了欲望行事,终有一天也会因为欲望而做错事。 西门吹雪在杀岁寒三友的枯竹之前说,所谓用剑,在于诚心正意。 我们活着,又怎能不需要诚心正意这四个字? 我没事的时候就会写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因为我热爱写文。如果为了网上的来访者或者分享和阅读来写的话,那么就丢失了本来的心意。太在乎这些东西,就会丢了自己。太在乎欲望和虚名,也会丢了自己。别人眼中的虚名,毕竟只是一根看不见的肉骨头,可是又眼见多少人,为了这根肉骨头,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 我知道,我无力解答某些人的迷茫。也许,有一天我们为了愿望而活,并不一定拥有那么充裕的物质生活。也许,我们会看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会看到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我只是希望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可以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自己热爱的又是什么。 不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而消沉,也并不因为日益无奈而妥协。谨愿我们都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失而复得的男闺蜜 高中开学第一天,在餐厅排队打饭,他站在我后面,小声敲着饭缸、哼着歌。排到我时,他用一种奇怪的语调念叨说:“终于轮到夏同学了啊!” 所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不高不帅,戴着眼镜,却一点儿都不斯文,聒噪得很。但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这样有点儿讨厌的家伙,在班级里竟和我关系越来越好,无话不谈,他曾经暗恋的女孩我知道,我那会儿花痴过的男生他也见过。虽然,他总是批评我眼光差。 他嘴里没有什么好话,有时课间从我身后的过道经过,会很无耻地说:“呀,夏同学让一让啊,你的屁股挡着我的路了!”我又脸红又生气,气鼓鼓地不理他。但到了晚上,他会忽然变出袋KFC(肯德基)鸡腿来塞给我,说是老妈带来的,自己不爱吃。 很惭愧,那些年他妈妈看望他带来的好吃的,似乎都填进了我的肚子。 除了嘴巴臭,他的性格还算不错。有时候上课前我发觉忘了带课本,向他求救,他会直接把自己的书扔给我,然后飞快地跑去外班借。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把好多书扔在宿舍,也不管上什么课,到时候直接管他要课本,而他也无所谓地每节课前都跑去借。 那会儿我成绩不好,几乎每周一哭。考得差要哭,被老师骂要哭,卫生没打扫好被扣分要哭,觉得高考本科无望也要哭。现在想起来,真是惨不忍睹的丢人回忆。而他特别喜欢讲笑话。晚自习课间,他会喊我去楼下吹吹风,说不要被考题烧坏了我本来就愚笨的脑袋,然后给我讲笑话,我笑了他就笑我笑点低,我不笑他就笑我智商不够没听懂。偶尔,他什么笑话也不说,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他唱歌很好听,我笑话他说,虽然你很丑,但老天给了你副好嗓子,也算待你不薄。他死不承认,纠正我说自己是“偶像派”。 周末的晚上,我们从校外游荡归来,我的抽屉里往往会多出件小礼物,有时候是热乎乎的烤地瓜,有时候是个小铃铛,也有时候是几张书签,不用猜就知道是他送的。记得高二那年生日,我收到了许多礼物,但仍有点儿郁闷:因为他没有送。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忘记了我的生日?我有些不甘,他也不肯来和我说话。到了晚上,我放弃了,他忽然气喘吁吁地递给我一本书,说是没吃饭跑去买的,然后笑嘻嘻地问我,最后一个送礼物的人是不是会印象更深刻啊?我憋了半天,终于乐了。 我们高中时有两个校区,在马路两边相对而立,高一高二在本部,高三作为最煎熬的一年在新校区。两个校区之间有架天桥,我们每天从上面穿梭。要命的是,我们的宿舍、食堂都在本部,只有教室在新校区。因此每天从新校区放了学,再跑回本部买饭时都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了。高中的莘莘学子可能压力太大,学习太拼命,吃起饭来也个个很拼命,没多大会儿工夫,新上来的一锅菜就被一抢而空。而我们又不许去校外买饭,因此每次放学不是吃别人挑剩下的差菜,就是干脆泡泡面。 记得高三毕业前,刚入夏,有一天听同学们叽叽喳喳,说学校食堂今天要上西瓜,一块块长长地切好,单卖。当时我们都很动心,可随即又有人说:“算了吧,我们离食堂那么远,就算是百米冲刺我也抢不到,除非是逃课!” 那天傍晚,我困在一道题目上固执地没下去吃饭,听到有早早吃完饭回来上自习的同学在议论,说他一放学就冲出教室,原来是为了抢西瓜,如何如何。我一愣,心想这小子果然是在吃上面动力无穷啊! 写完了题目,我正准备下楼,这时伴随着大家的一阵笑声,他忽然从同学的包围中冲了进来,手里抱着一块鲜亮亮的西瓜,很是诱人,然而就在大家的注视中,他径直将西瓜放到了我的桌子上。我一愣,同学们羡慕得炸开了锅。他乐呵呵地一句话没说就回到位子上去了。 我看着西瓜,心里又惊喜,又温暖。其实,在同学们坏坏的眼神里,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随之又打消了那个想法:他是绝对不会喜欢我的。因为太熟悉了,而且,他跟我说话从来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神情,每次都是一脸不屑。 所以我认定,他就是自己的男闺蜜。虽然,当时根本没有男闺蜜这个概念。 他是个善良的男生,当时他有位室友来自农村,家境不好,总是买最便宜的饭菜,有时候咸菜一次打两份。他每天都和那个男生抢菜吃,故意装作很爱吃那个男生的便宜菜,然后把自己的荤菜扔给人家。 毕业前,家人开车来帮我拉行李。因为家长不能进学校,我搬家的任务就落在了他身上。我的书顶三四个人的行李,单课外书就一大摞。他帮我把一箱箱书抱到校外,来来回回好几趟才折腾完,到最后汗流浃背地骂我:小心以后成书呆子! 送完书,我习惯性地对他手一挥,说:“你的任务完成了,拜拜!”他也习惯了我的简单粗暴,转身和我家人打个招呼就走了。但随即我却被父亲批评了一通,因为他帮了这么大的忙,原本父亲还想请他吃饭的,叫我一挥手就赶跑了。父亲说:“怎么这么没礼貌!” 我一愣,因为是他,早就忘记了我们之间也需要礼貌。 就那么毕业了。毕业的最后一天,他送我到车站坐公交车,上车的那一刹那,我心里忽然莫名地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个男生对自己无条件地这么好了吧。 高考考得不怎么样,我在家里默默地收拾东西,有很多高中的小字条,扔不舍得扔,放又不知道怎么放。那些字条有很多是他上课时传来的:“夏同学,你歪歪脑袋,挡住我啦。”“夏同学,放学打算吃什么啊?”“夏同学,你这次考了多少分啊?”“夏同学,你这件衣服真丑啊!” 可是,夏同学终于不再是他的同学,进入了另一个班级。 大学里,因为高中玩得太好,很长时间我融入不进去,依旧守着老同学过日子。大一时大家还没有手机,室友都说,那部座机简直是我的专线。很多高中同学打电话来,他每天至少打一个。 后来才知道,是那帮老同学们叫他那么做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喜欢我,只有我还不知道。甚至大家都猜测到了可能的结局,但还是制订了计划,叫他每天打电话、每周写信、每次回家见面。 他的父母认识我,我的父母也认识他。两个人太熟了,以至于每次假期,他的父母会问:“那个大眼睛的姑娘这次没来玩啊?”而大学毕业后很多年,我父母偶尔还会聊起来,说:“那个戴眼镜的小子,怎么好久不见了呀?结婚没有啊?” 但是我没有说,很长时间里,我们都不太联系了。 大二下学期,很平常的一天晚上,接到他的电话,他整个人状态晕乎乎的,告诉我喝了酒,问我能不能在一起。 我握着电话愣在那里,这怎么可能呢? 但他居然是认真的。那一刻,我不知所措,大脑飞快地旋转着,想着到底该怎么回答他。我心里想拒绝,却害怕失去这个朋友,一句拒绝的话也说不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就那么握着电话死一样地沉默。半晌,他有些结巴地说:“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没关系。以后还是最好的朋友?” 我忙答应。没过多久,他又打来电话,说刚才挂了电话就后悔了,因为一直不敢说,被舍友骂,被老同学催,打电话前被同学踹出宿舍,去喝酒壮胆,但还是很失败,想要收回最后的话,想要等一个答案。 他从前是个骂人特别利落的人,但是那天晚上一直支支吾吾、结结巴巴,而我也傻傻地完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又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没多久,他又打过来,说挂了电话又后悔了。说他明白了,之前同学也早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现在没事情了,以后还是和从前一样。 电话终于挂了,那个晚上我一直发呆。回想起高中,原来自己才是那个傻瓜。 两天后,他又打来电话,很兴奋地问我,有没有在QQ上给他留言。我如实回答,没有啊。他忽然愣住了,语气也变了,说知道了,没事了。我问怎么了,半天他才说,上午室友用他QQ号去网吧玩,弹出一条消息:我做你女朋友吧。但是刚开机就不小心死机重启了,也不知道是谁留的言。 他当时一听,觉得肯定是我,但没想到不是。我开玩笑说是不是有谁暗恋你?他有些低落,说知道了,是谁已经无所谓了。 那之后,我们试着像从前一样,打电话、通信、见面。可惜,有一两年的时间,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从前。聊天的时候会尴尬,玩笑也不敢随意开,就这么渐行渐远。我谈了恋爱,他谈了恋爱,我分手了,他分手了,我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他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我们毕业,又工作。 很长时间里,我不再主动联系他,但他说,不想放弃这样一个朋友,依然断断续续地打电话来,说着不痛不痒的话。 我不曾想到的是,在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们居然又回到了曾经的状态。而这个过程,似乎比高中三年还要漫长。那段过去终于不再尴尬,他也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恋爱,结婚,生子。 我们不再像从前通话那么多,却依然什么都可以聊,即使好久不联系,也不会有任何的隔阂。这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他的闺女,和我同一天的生日。女儿出生那天他来电话说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你健在人世,差点儿以为你转世投胎来了。 我一边笑,一边骂他,心里又生出小小的庆幸,幸亏他脸皮够厚,心怀够开,没有丢掉我这样一个不怎么样的朋友。以至于在今天,还可以有人和我肆无忌惮地开玩笑,也可以有人和我一起聊聊曾经的老同学和旧时光。 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 2007年我大学毕业,来到安徽一所私立高中做老师。开学前有个全国高中语文新课标培训的会,皖南地区的开会地点是马鞍山。跟同事坐一种票价11块的火车,牛车一样慢,莫名其妙就停下来,且没有空调。同去的有一位女语文老师,还有一位美术老师。先前打电话的时候,我以为那语文老师有四十来岁,因为其腔调里带有一种急躁和烟火气。 火车上,女语文老师带了好些水果分给我们吃,我惊讶于她其实这么年轻。问起语文组长是谁,她顿了一顿,有些不好意思似的:“目前……是我。” 在马鞍山安排了住宿,我们俩住一间。她是皖北人,但似乎比我还怕热,总是一头一身的汗,进了房间开了空调就死活不出去了。我正是毕业之后刚步入社会的磨合期,走不出心绪和现实的双重低谷,话少而倦懒。 一起住了几天,有一天晚上她问我一个在福建念大学的东北人为什么来这儿工作,我无言以对。她说应该是为了爱情,我不置可否,算是默认。她有些惊讶,看我并不想说下去,就说她28岁了,刚刚分手,现在还是单身,家是农村的,“很农很农的农村”。 在我们相熟之后,她又几次提起她的那次失恋以及她的家人。2007年冬天发生了著名的雪灾,远近的同事都回不了家,元旦凑在她宿舍里烧饭聚餐,我先去帮着择菜洗碗。在厨房里,她坦陈那次恋爱对她伤害很大,她很喜欢那个男人,以为是真命天子,真心实意地付出,可那男人莫名其妙地就不要她了,且再也不见,那样冷酷。她因此抑郁了一段时间,总是哭。她妈妈非常担心,从家里转了好几趟长途车,辗转前来陪她住了一个月。 那个县城也在深山里,长途车所过地段很险要。“车在盘山路上绕的时候,我妈‘哇’就哭了,说:‘啊,我女儿怎么在这种地方上班啊!’”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俩坐在她宿舍的床上烤着火盆,笑作一团。我没有想象她最困顿的时候是何种境况——因为那些永远对挫折哈哈大笑或握紧拳头、转了身自己抹掉眼泪的姑娘,她们的矛盾和辛苦、倔强和虚浮,我再熟悉不过。 开学之后,她成了我师父——语文组所谓的老带新。我做了班主任,虽然并不成功,但好歹尽力而为。晚自习,学生做功课,我在讲台上写教案、做卷子、出卷子,或者拿本闲书读。《不存在的女儿》和《毛姆读书随笔》就是那时候读的。有时候我俩无聊,就互发短信闲扯。有一次说深了,她劝我还是离开那里,去更好的地方,而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天散了自习,去学生宿舍查了寝,已经过了晚上10点——每天都是如此,早上5点多起来带学生早操,晚上10点查寝之后才能安心下班。每个月只休息两次,每次一天半。我站在操场中间打电话给父母,做出很开心的样子。下班的同事陆陆续续从我身旁过,都跟我说:“××到处找你呢。” 我挂了电话,回教师宿舍去找她。她还在楼道里等我,正站在我宿舍的窗口旁,看到我来了,也不管时间已经很晚,很大声地叫:“啊!你可来了!我到处找你!你去哪儿了?你怎么样了?心情不好?” 声音还是第一次听到的那样,急急的,带着急躁和烟火气。 我俩并肩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望着整个操场。她又说了些劝我离开的话。然后说起学生,我说班上有几个男生不安分,所有老师都想逼走他们,认为他们是“垃圾”,逼走了反倒有利于班主任管理;董事长想留住他们,因为可以收钱;做班主任的两边不是人。她问我怎么想。我说要留住他们,跟钱没关系,只是他们这么小,又有前科,出去到社会上不就毁了吗?好歹把高中读完。做班主任的,一群羊也是放,不在乎为他们几个多受累。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似乎是我们彼此指认的一晚。 一次晚上,跟当时的男朋友出去吃饭,结果吵架了。好像是因为打包菜的事,他不肯拎,我也不肯拎,他一怒之下就把几盒菜扔到垃圾桶里了。我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出神,她走过来,身边有个神情憨厚的男人。 第二天早操,她主动过来跟我说,那人是她新认识的,学校一位我们都相熟的历史老师给介绍的。事业单位,大她一岁,人很好,但没感觉。又问起我昨晚站在垃圾桶旁边干吗,还气哼哼的。我跟她说了吵架的原委,她笑得蹲在地上。 后来我离开安徽,跟任何同事都没打招呼。她和其他几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送别的时候,我人已经在杭州,马上要上飞机。回长春之后,涉及安徽当地人才机构调档案等手续的大小事务,她都帮了我许多忙。 2008年,从其他同事那儿得到她要结婚的消息,马上汇了钱过去,请他们代我送上红包。她传了婚纱照给我看,夫妻俩都笑得甜美极了。 2009年,听说她考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的教师编制。 2010年,同事发短信来说:时间真快,你走了快三年了,而××要生宝宝了。我没有回复那条短信。 我认识很多很多平凡却美好的人,他们在生命的不同阶段,给我光,给我热,又默默与我告别。我在暗处写下这些字,像在河流里打捞鹅卵石串起项链,点缀记忆。但也不过如此。日子本来平淡如水,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在乎的人、最核心的生活,我的原则是:不打扰。 《阿甘正传》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Mamasayslifeisaboxofchocolate,youneverknowwhatyouaregonnaget。”(妈妈总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尝到哪种滋味。)樱桃小丸子说:“只要好好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有一种概率深不可测,但只要你常在此间行走,总会得到些小恩小惠吧。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也祝你有好运气 出租车上,我习惯性地坐在后座。司机自称40岁,问我多大,我如实说27岁。红灯亮起来,他长久地回转身子端详我,弄得我头皮发麻,屡次验证今儿没穿低胸衣服也没有走光,才放下心来。端详完,他说我看起来顶多25岁(纯粹是鬼扯)。然后他摇下车窗,点了一支烟,开始慢悠悠地自我剖白,从失败的婚史说到现在的女朋友,并义正词严地说他喜欢白白胖胖的,“就是你这样”。他现在的女朋友太瘦了,他有点儿不喜欢,但是她对他实在太好,他被感动了,就觉得在一起也不错。而且她长得很好看,“尤其是一笑起来的时候,可好看了”。他说这话的语气不像40岁,倒像18岁,纯洁而深情。 本来10分钟的路,他绕了我20分钟,安慰我说:“别怕,我不多收你钱,我就是想多拉你一会儿,咱俩唠唠嗑。”其实我从头到尾没说上10句话,大概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吧。 他接着劝我不要结婚:“男女之间总是有一团火的时候,但一结婚就厌烦了。男人有了这个女人就想那个女人;女人稍微好一点儿,但一旦想开了比男人还放得开。” 又说到那段婚史:“我对她可好了,她喜欢什么就给她买什么,她爱吃什么就给她做什么。可她嫌我没钱……你说一个男的没钱养媳妇,也是闹心,挺理亏的,就加倍对她好,使劲挣钱……结果有一天我开晚班车,看见她跟我们邻居一男的在路上扯着手呢!我当时一脚油门儿就把那男的撞飞了!” “啊?!那你不担责任吗?!” “拘留10天,出来我就跟她离婚了。” “您也太冲动了。” “那我也不后悔……你不知道——这要是情人吧,她跟完我,爱跟谁跟谁,我顶多有点儿不大得劲儿。可这是媳妇啊!媳妇跟别人使个眼神都不行,那真是杀人的心哪!” “这事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女人了。现在这个女的对我贼好,可我还是不敢跟她交心。我也不给她花钱,也不带她吃好的,怕再折进去,跟有病似的,有时候我自己也挺瞧不起自己的……她命挺苦的,30多岁老公就病死了,自己带着个儿子。她老给我花钱给我买东西,我都……我都不好意思,不知道自己是咋了,太不爷们儿了……嘿,这话我也就跟你说说……我跟我前妻是2004年离的,到现在几年了?七年了。她一次也没联系过我,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中途上来俩拼车的女人,我往后座内侧的座位挪了挪,让其中一个坐进来。他有点儿不大高兴,好像谈兴被打扰了,又好像因为让我受委屈而不悦,嘟嘟囔囔了半天。我于是有点相信他说的对他前妻很好的话了。 车到集团门口,他果真没有多收我的钱。我拉开车门正要下去,他突然急迫地转过身来:“姑娘,祝你有好运气!”我回头笑:“谢谢!”他踩一脚油门走了。我始终没有看清楚他的样貌。 推着集团的旋转门,我想:他的那个瘦瘦的漂亮女人,到底是怎么笑的,会那么好看。她最终能真的打动他,让他对女人、对感情——对自己,恢复信心吗? 我始终相信这日益凉薄的尘世,依旧该长存着几多坚忍的温情,折不断,浇不灭,冻不裂,烧不化。 也祝你有好运气。 第七章 你会有更美好的下一段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走过独自取暖的寒夜 我的家在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做鞭炮的。从我记事起,家中似乎就比别人家更忙碌。父母脾气暴躁,跟鞭炮一样一点就着。他们还有个特点:无论干什么都耽误不了吵架,任何一件小事都能让两个人大发雷霆。 因此,我没有什么美好的童年。放了学,小朋友们都可以出去玩,唯独我不行,我要给鞭炮插引线,从放学后就开始弄,一直折腾到深更半夜。家里有个搓鞭炮筒的木机械,吊在梁上,当时别人给我叔做媒,女方没见过那种东西,回去跟媒人说:“那家人真穷,拴马桩放在屋里,人和牲口睡一屋。” 家里战争不断,我的心思也集中不到学习上,成绩始终上蹿下跳。高考完,我发挥得一塌糊涂。我清晰地记得,2004年7月,高校录取结束。整个过程对当时的我来说像凌迟一般,因为已经能够查到志愿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我眼看着第一志愿的大学、第二志愿的六所院校和我一一擦肩而过,心情一路坐滑梯似的跌到谷底。 在那样一个年纪,大学就是人生的全部出路,但我已经没有机会重来,因为我已经复读了一年,而且家里那年生出很大的变故,父亲和几个兄弟爆发了一场战争。从此亲戚之间都是怒目相对,恨不得看彼此的笑话。而我复读已经成了他们的笑柄,再复读一年,父母仿佛能预见到那种被打脸的感觉。因此,成绩出来后,父亲直接说,再复读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了,不管调剂到什么学校你也得去上! 可以说,我是被逼着踏上了求学路。 我被调剂到苏北的一座小城——张爱玲和白先勇都曾在小说中写过的一个荒凉之地:盐城。9月,我坐了一夜的大巴车,看到视线里的红瓦白墙的平房大院变成青灰色的楼房,心情也逐渐调成了同一色。那所学校好小,假模假式的样子,想到后面四年就要在这里度过,那种感觉就像后来去户外运动时,站在山石的狭缝里看黄昏慢慢掩上来。 入学后,因为孤傲,我拒绝融入宿舍和班级的氛围之中,觉得自己和同学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当然,我瞧不上别人,别人也瞧不上我,因为我来自山东,舍友清一色的都是江苏人,而江苏尤其是苏南,自古都是富庶之地、鱼米之乡,在他们眼里,山东就是个落后纷乱的地方,经常有同学用“自古山东出响马”来形容我生长的那片土地,对我自然也不屑一顾。 我们就在互不理睬的氛围中磨过一天又一天。我拒绝跟朋友交谈,拒绝打电话回家,因为父母打架再次升级,摔东西算是客气,气头上恨不得打死对方。连我每次打电话回家,耳边都伴随着吵架声,所以我干脆不再打电话,整个人从清晨到深夜都只有两个字:孤独。 以前读励志文章,故事里总会写到,某个重要人物或者某件特别的事情,在主人公适时的境遇里出现,于是激发了他的斗志,最终让命运发生转折。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励志的逻辑,终于有一天我明白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于是,从前就喜欢文学的我开始写文章,到处投稿,把所有情绪都转化成文字。 我永远不会忘记,烟雾缭绕的网吧里,在别的同学打游戏的厮杀声中,我在电脑里的记事本上敲下一行又一行的字。苏北的小城没有暖气,冬天特别阴冷。为了能让思路更清晰,也为了占个好机位,我常常在迷蒙的周日早上,走长长的路,去往一个相对人少的网吧,然后在打通宵的年轻人的呼噜声里,写下那一串串故事。记得有一天,我在网吧里写稿,连着写了八个小时,时间已近傍晚,中午饭和晚饭都没有吃的我,终于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三声,结果乐极生悲,电脑在这时候死机了,之前的努力全盘皆废……当时我的大脑也跟死机了一样,整个人都傻了。顿了五分钟,我才缓过劲儿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写那个故事。我继续奋战三小时,最后终于在邮箱的草稿箱里写完了那篇小说。 文章渐渐被发表,不久后,我开始做人物采访。大学二年级暑假,我带着刚买的数码相机,只身一人去往上海,采访一个私人博物馆的馆长。一个乡村的少年,走了遥远的路,站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感受着黄浦江奔涌的气息,心底油然而生的感慨,让我第一次用另一种眼光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那时候我作为独立写作者,去往北京、上海、南京等好多地方采访感兴趣的人和事,也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过程里,除了文字、稿费,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慢慢积攒出些许底气,能够平和地看待周围的同学,和他们正常地交往。我从小就孤单甚至有些自闭的心也一点点打开,就像是一条漫长的自我救赎历程。 大学毕业那一年,3月,我因为散落的文字提前被一家单位录用,心情大好,收拾好宿舍的床铺准备去单位报到,却突然接到了姐夫的电话,说我爸住院了,让我赶紧回家。 问是什么病,姐夫一直支支吾吾,我觉得不对劲,却也顾不得那么多,买了车票匆忙往家赶。在路上打电话给妹妹,开始她不肯告诉我,后来被我问急了,妹妹哭着说父亲自杀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整个脑袋像被炸开了个洞一样,又震惊又害怕又着急。可是偏偏这时车子也不给力,明明已经快到家乡,司机突然说不去了,要直接往河北开,退给我十元钱让我半路下车。 当时是晚上8点多,我独自一人站在国道上拦车,没人肯停,后来遇到一个老大娘,看我可怜,开着电动三轮车送了我一段。大娘走后我又搭上一辆黑车,上了车才知道这是一辆黑社会的车,车上还拉着他们的大佬,一路都在说昨天夜里打牌的事,说要剁掉谁的手指头、卸了谁的腿等,听得我心惊胆战不敢作声,心里盘算着,我身上没多少钱,他们应该也看不上,已经上了贼船就听天由命吧。后来还算平安,他们的车子去一个小树林里兜了一圈又回来了,把我扔在了医院门口。 终于见到了我那要命的亲爹,身上插着各种管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 我爸是个酒鬼,平时一喝多就耍酒疯,不仅把村里人都得罪光了,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早就闹掰了,名声臭遍全村。父亲一喝酒就跟我妈打架,往死里打,谁也不敢劝,后来,谁也不愿意去劝了。 那天我爸喝了酒,又跟我妈吵架,我的小外甥,也就是我姐姐的儿子,才两岁,因为平时见多了外公打外婆,特别恨他,这回又看到,就扑过来对他又骂又打。看到两岁多的小孩子都这么对待自己,可能老头儿觉得自尊心受了打击,就把我妹和我妈都锁在房间里,自己去另一间屋子喝了农药。 我妹拼了命弄开窗户爬出来,看到我爸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吓得六神无主。当时,她才是个上初中的小姑娘啊! 因为跟所有亲戚的关系都不好,妹妹也不知道应该去找谁,只喊过来一个奶奶,奶奶让妹妹赶紧给爸爸灌水,然后打电话喊我姐姐回来。平时要花两个小时的路程,那天我姐只开了40分钟,大家手忙脚乱地把父亲送去了医院。 妹妹跟我说,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村里所有的亲戚和街坊,包括我们的亲叔叔,都站在大门口看热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搭把手,大家就像看一场骂街的笑话一样,站在旁边指指点点,全然忘记这是一条人命。 爸爸先是被送到镇上医院,一去医生就让转院,说喝太多不能保证能救活,但是去大医院要两个多小时,在路上人就没了的情况也不排除,这个主意要怎么拿,得有人做主! 当时跟着一起到镇上医院的还有我们的三个姑姑和两个叔叔,都是亲的,他们靠在墙角嘀咕,不是商量到底要不要转院,而是商量到底要不要管这件事! 最后是姐姐自己做了决定:转院!这时候他们商量的结果也出来了,说是要管一下的,要不然以后会落人话柄,都是亲兄弟啊。但是他们管的方法很特别,就是跟着一起去医院,站在旁边,其他什么也不管,害怕万一出了状况要负责。 老爸一直在里面抢救,他的兄弟姐妹们在门口骂我们,怪我们没有看好他,怪我妈不让着他,列举着种种不是。 姐姐见到我就哭了,老爸没有脱离危险,她守在医院寸步不能离,而她自己也是个母亲,两岁的孩子扔在家里没有人管,都是因为这个不争气的老爸。如果生病是没办法的事,可是,这纯粹是自作孽,作为孩子的我们,不管他怎么任性胡闹作践自己和家人,却不可能不去救他,不去照顾他。 后来,老爸终于被抢救了过来,我们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那次的事情之后,他并没有改掉酗酒的恶习,只要我们有一会儿不看着他,他就偷着跑去买酒喝。可是这么大的人了,谁能每分每秒跟着呢?在我们眼里,他虽然是爸爸,却一辈子都没学会做大人。 因为他,我们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怕他喝酒,怕他打人,怕他发酒疯,怕他把自己的身体弄垮。很多年里,我们都会觉得,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那些慈爱又温和的父亲都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分给我们一个? 或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父爱,我们几个孩子格外重视感情。毕业后,我揽下了妹妹大学的学费。妹妹很争气,成绩一直出类拔萃,刚刚申请了香港的研究生。而我和姐姐都已经成家,与爱人感情平淡却温暖踏实。我作为一个老公,也作为一个父亲,一直在告诉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一定要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让我的妻子和孩子能够有一份正常的爱。 虽然很多年里,我都在迷茫和孤独中度过。但是现在,妻子、儿子还有善良的姐姐和争气的妹妹都是我的骄傲。回想起那些岁月,像是一个人走过了漫漫寒夜,那过程虽然刺骨,却也使我庆幸:我终于还是靠着努力,一点点走到了天亮。 双城蹭课记 高考结束后,我到天津学习动画专业。大二的暑假,整个人百无聊赖,感觉什么都不会,仿佛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恋爱也谈了也散了,游戏也玩了也觉得没劲了,觉也睡够了,跟同学打打闹闹也疯过了,唯独专业上不曾用过心。 那时刚刚经历了很多打击,感情、学业、生活,非常全面地一塌糊涂,眼看大学消逝一半,自己却一无所获,有种无法原谅自己的心情。蹭课的想法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最初是看了一本叫作《非主流动画电影》的书,当时觉得作者很有趣,就想联系一下,表达几句仰慕之情。恰好,学校有人是作者的学生,居然没费力就联系上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邮件里问的都是类似“怎么学好动画”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对方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答复我,只是最后说,可以去蹭课,还发给我一位学姐的蹭课博客。我看了觉得很新奇,原来还可以蹭课啊! 我跟老妈汇报了这个想法,当即得到了她的支持和“拨款”,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那本书的作者是薛老师,北京一所高校的动画教师,同学们都管他叫:薛妈。 大三,在学校新课表下来后,我把同届所有班级的课表都借来,对照要蹭的北京高校课表,仔细标注想蹭的课,然后避开自己学校课程集中的日期,开始定制特殊的时间表。两个学校有冲突的时段我就把自己学校的课调开,看看其他班级的课表,考虑能调到哪里,也跟老师私下商量,甚至调了系主任的课。一切安排妥当,我终于敲定了一份涵盖北京、天津两所学校的总课表,两边时间基本对半,几乎没有周末。 接下来就是路线安排,每周大体是这样的:我从天津的学校出门,等公交半小时,车晃荡一个半小时开到火车站,因为是穷学生,大多数时候买普快的票,两个小时开到北京,再从北京站坐40分钟地铁到学校。一趟算下来,起码有四五个小时花费在路上。好在路上还可以做很多事:看书、复习笔记、画故事板,或者睡觉、发呆…… 大三的课程不算紧张,我每周从天津到北京往返,除却时间,住处才是真正麻烦的问题。两年里,我住过平房、青年旅舍、地下室…… 第一次去北京时我住平房,40元一天,家徒四壁,一张木床,晚上10点就停电,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当时是冬天,只有一张薄薄的棉被,我每次都把羽绒服盖在被子上,睡觉的时候鼻头冰凉,就把羽绒服的帽子翻过来盖住鼻头。没地方上厕所,出门要经过好几条小黑巷,才可能找到一个简陋恶心的茅厕,也没法洗澡。 最初来蹭课,每周我都是临时找日租房,一般在来京前的一两天,狂翻网页找短租。有时候时间很赶,我从天津下了课就往火车站狂奔,到了北京饥肠辘辘,房子却依然没有着落。也有时候,遇到风雪天,我背着书包,全身裹紧,一条路一条路地找可以落脚的地方,默默体会着“北漂”二字。 后来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打游击的日子,干脆每周都去同一家青年旅舍,恰好总能捡到一个空床位。床位20元一天,青旅的特点就是人多,一套三居室塞了二三十个人。通风很糟,有时候要捏着鼻子往厕所里冲。而且由于人多,上厕所根本不叫上厕所,应叫抢厕所。这是一项技术活,要时刻准备着,听到水声就往外冲,有时候憋得不行了,干脆敲门挠墙。我们的房间是高层公寓里面的三居室,大概有120平方米,客厅拉上帘子,里面睡八个男生,三间小屋子里面,两间是女生屋,各住六个人,还有情侣间。房东睡在饭厅的位置。青旅有暖气,但是一天到晚感觉不到温度,房东还经常把暖气关了,晚上永远是凉的。而且没多久,青旅的老板不干了,我干脆跑到学校附近租了间地下室。 搬到地下室,境况自然也没什么改观,洗澡要花五元钱,晾衣服都是纯风干,见不到太阳,从衣服到被子都是“潮湿牌”的,皮鞋放久了还会发霉。我住的那间地下室只有四平方米,一个月360元钱的房租,电费一元钱一度,水费每月20元。对于我来说,地下室住习惯了也没那么糟,偶尔还用电饭锅煲汤煮排骨。我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逼得特别狠的人,相反,我喜欢见缝插针地享受一下生活。不过由于地下室常年是黑的,住久了生物钟会紊乱,有时候半夜了也不困,一看时间就傻了。上午十一二点了还在睡觉,像早晨6点似的睡得特别死。后来为了抵抗生物钟,就开灯睡,开灯刺眼,改设N个闹钟。 我蹭过很多课,传媒大学、电影学院、中央美院……课程也很杂,动画表演、实验动画、动画概论、广告、原画、导演基础、分镜头脚本设计、动作设计、中国动画史……还有些记不起名字的课程。我没那么贪心,也没那个精力,试听之后敲定了最适合蹭的几节课坚持下来——比如薛妈的课。 起初蹭课时新鲜又刺激,虽然身边人讨论的名词我根本不懂,听天书一样,但整个人的状态却豪情满怀。我一边听课,一边写蹭课博客,每节课都记得详详细细。但是,很快我有些支撑不住,光路途跋涉就能累个半死不活。每周从北京回天津时,感觉人都要虚脱了,靠在公交车座位上思考下周还要不要去,心里沮丧地想,估计很快就要放弃了吧。 可是每到新的一周,我就习惯性地收拾背包奔赴北京了。 两年时间里,我每周往返一趟北京天津,因为家境平平,母亲的无条件支持已经很感激了,花钱当然不能大手大脚。可即使住那么烂的房子,开销仍然不可避免,住宿加路费是不小的开支,在外面吃饭也不便宜,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特别羡慕那些学生可以住宿舍、吃食堂。我的专业书多是淘来的二手书,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新书了。 大四的时候,我和几个蹭课的同学一起合租了套两居室,算是迎来了蹭课的美好时光,房间在小区高层,90平方米,洗澡随时,还有洗衣机。我们把客厅布置成工作室,大家在客厅用电脑做东西,起居有序。家里还养着两只猫,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冰箱可以喝冷饮,一切都是无比完美的状态。 蹭课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我在北京结识了很多朋友,薛妈,教动画的老师和学动画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有来蹭课的大学动画老师,在做毕业设计时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帮我。毕业设计是大四最重要的一环,我写了很多脚本都不满意,薛妈建议我把蹭课的故事做成动画,因为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我试着写了一下文学剧本,按照蹭课的时间线捋,第一稿一万七千字,薛妈说他看哭了,就定下了这个故事。 剧本写得还算顺利,但有一段特别崩溃,是写到我养的那只叫四虎子的猫去世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在星光超市二楼的咖啡厅,哭了一包纸巾,泣不成声,到最后没法继续打字了。 之所以给那只猫取名四虎子,是因为它是我在大年初四从山上的收容站领回来的。我、妈妈还有四虎子就是我的三口之家。很多个独自在京的夜里,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和四虎子。可是,四虎子在我蹭课期间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很长时间,它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因为在四虎子去世时我没能赶回家,为了动画聚变第一期录制而放弃了早回家的火车票,我没能见到它的最后一面。是我把它从收容站带出来的,可是我没能给它健康和长寿,它走的时候我为它买的那箱罐头还没有吃完,我很难过,也很自责。 在做那个动画短片之前,我一直都不能提四虎子,甚至不敢多想。四虎子去世之后,毕业设计期间我又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很像四虎子,就给它沿用了“四虎子”的名字。有一天它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那次我吓坏了,把它拎在门口打屁股。我喊着“四虎子”的名字打它的时候,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想能做个片子纪念它。所以当别人要我删去剧本中四虎子这条线时,我难过得不知道怎么办。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想着剧本就没法睡了,每天都很焦虑。剧本一直在删减,实在太长了,按照最初的脉络线串下来,故事起码要12分钟,而且编剧、导演、故事板、原画、动画、配音、剪辑等都要一个人去做,我实在完不成。在那种情况下,99%的人都建议我把剧本中猫的暗线拆掉,怕我控制不好就变成“养猫记”……可是,那却是我最舍不得的部分。 记得当时我跟朋友在西街甜蜜蜜地吃饭,说到拆不拆“猫线”,我自己憋着憋着就哭了。庆幸的是,最终我固执地听从内心,保留了猫的这条线,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 剧本定稿后,便是制作的部分。我从2月1日进入中期制作,每天10—15个小时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结束所有工作。甚至过年,我也没有回家,妈妈到北京陪我,年三十我都在画镜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弦绷得太紧了,后面就有点儿撑不住了。各种软件不会,手忙脚乱,最后一周的状态是,前两天流鼻血,后五天每天呕吐三四次…… 短片《我的蹭课记》终于轰轰烈烈地做完了。最初我一直没有底气,生怕拿捏不好,毕竟,蹭课这种事情不是个华丽丽的事,也没必要众所周知……所以一直担心把故事做砸了。好在短片呈现出来的样子,是我最初追求的风格。云淡风轻地告诉大家一个故事,有快乐,也有悲伤,但是依然会从中看到燃烧一样的青春。 这个短片结束了,我对四虎子的心结也打开了。其实那段时间,姥爷也刚去世,心里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蹭课这一路对我来说,就像是个蜕变。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锋芒毕露,整个人变得淡然。记得我站在最终答辩的讲台上,讲完以后,一个老师在下面说:“你知道吗,现在站在讲台上的你特别美好、特别自信,这两年来你成熟多了,你把你的锋芒都收到心里了。”这句话我能记一辈子。 虽然蹭课的日子结束了,这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就像四虎子,在我心里,它从未离开过。或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还是会微笑着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吧。 城里来的大学生村官 他有点儿腼腆,大家都喊他小陈。 小陈25岁,青岛人。读书时,同学们都很羡慕他,生长在一个有山有水的海滨城市。大学毕业时,一向稳妥的他却做了个令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去外地一个小村庄当大学生村官。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是青岛人,早就盼望着毕业后同他一起回青岛,像许多甜蜜的小情侣一样,经营自己的小日子,结婚,生子,高兴了还可以一起去看看海,平淡又浪漫。 小陈当然也曾幻想过那样的场景,她是自己的初恋,陪伴自己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家人满意,只等着他俩回去热热闹闹置办酒席。这种你情我愿、门当户对的初恋可遇不可求,但他偏偏要去当大学生村官。 因此一毕业,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就迅速僵化,从前的模范情侣也开始了不断的异地战争。就连母亲也说:“青岛多好,你跑到农村去,适应吗?会当村官吗?当地人说话你还不一定能听懂呢!” 其实小陈也很挣扎,但他到了村子的第一天,心里就没有了任何犹豫。村子很美,很安静,湿地上不时有成群的鸟儿飞起,路上遇到的村民都是笑呵呵的,连不认识的人也笑着和他打招呼。 而且,那一天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来接待他们的,高兴地和他们每个人握手,说了许许多多鼓励的话。小陈说,不是随意地走流程,真的感觉每个人都非常诚恳、亲切,领导如此重视他们这些除了热情一无所有的应届大学生,他从心底觉得感动。 散会后被带到宿舍,小陈一下子愣住了。宿舍里的所有东西全是新的,从床、被褥到脸盆、香皂、毛巾、牙具,村子里为这些人买得一应俱全,还生怕招待不周,说条件有限,希望他们凑合一下。 小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湿地村。 小陈起初被安排跟着村民吃饭。今天到老王家,明天到老李家,有时候他们送过来。轮到哪一家给村官做饭,哪家的伙食一定比平时好。村民很少吃米饭,连馒头都算不上主食,他们吃煎饼、红薯,顿顿有,有时候会特意为了大学生村官蒸馒头。这个村子好像格外能吃辣,小陈时常怀疑自己来到了湖南或者四川。 起初,小陈的工作不忙,只是了解村子的情况,和村民熟络感情,打扫打扫卫生。村民们不认生,聊起天来有一说一。一次,小陈病了,去村诊所挂点滴,和大夫聊了半天,走出门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而对方不但忘了要,还将他送出门老远。 但村民待他们热情,并不等于相信他们的能力。大学生书读得多,会上网,可毕竟不懂种地、卖菜。有时候小陈去给大家讲课,如环境保护、科学种田啦,经常有大叔大爷不耐烦地把他轰出去,种地我可比你小子强多了,别在这儿耽误我工夫!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给实惠我听谁的,要上课你给我娃上去。于是,小陈一门心思想折腾出点儿实事来。村子里盛产红椒和紫薯,这两种农作物不但长得好,数量也大,小陈就想能不能从网上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显示一下咱大学生的“威力”。一开始和别人说,大家纷纷笑他不靠谱,网络连个人都见不着,还卖呢!听说骗子特别多,你可别忽悠了! 没有村民搭理小陈,他就自顾自地干起来。怎么从网上卖呢?小陈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干脆,开个淘宝店吧!于是就去注册了店面,专门卖村子里的农作物,小陈特意拍了些照片放上去,每天上班也在电脑上挂着旺旺。 店铺开张了,问的人有,买的人无。后来好不容易有个顾客兴趣比较大,但聊了半天,人家还是想要通过视频看看实物再决定买不买,说白了,就是不相信。 但是小陈不怕,他又不是骗子,他抱起笔记本电脑直接冲进了蔬菜大棚。 路上有种地的大婶看见他问:“小陈啊,你抱着个电脑这是干啥去?” 小陈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婶儿,有人想看看咱们的红椒,我给他瞧瞧。” 小陈打开摄像头,对准地里的一片片硕果来了个360度旋转拍摄,又让劳作的大婶冲着摄像头举了半天红椒。大婶一边举一边笑场,但没想到,就这么谈成了第一笔业务。 有了第一笔,后面的生意慢慢驾轻就熟,有老客户干脆开着大卡车来村子里找他。村民们赚了钱,终于开始对小陈这个大学生村官“刮目相看”了。 但让小陈更苦恼的事情也来了。女朋友忍了又忍,终于爆发,提出了分手,态度之坚决令小陈当晚就失眠了。 事实上,因为小陈来当村官,女朋友已经闹了多次分手,但是因为两个人感情好,女孩心软,每次都被小陈“安抚”住了。只是这一次,女孩说什么也要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陈会愿意把那样一个穷乡僻壤夸成人间天堂。 小陈和女友通了一晚上电话。女朋友哭了,说:“你别说了,我决定了。”小陈也差点儿哭了。他望着窗外宁静的村子无助地说:“那好,如果你真的打算分手,你能过来看一眼这个村子吗?看完如果你还是坚持分手,我什么话也不说了。” 第二天,小陈一整天木木呆呆、无精打采的,四年的感情就要付诸东流,难过之余,他觉得很对不起女朋友。虽然读书时的山盟海誓在很多人看来注定会成为过眼云烟,但小陈一直想要努力把那些话一句句地变为现实。 村长看见小陈愁眉苦脸的,很是奇怪,问他这是咋啦,平常可是有说有笑的精神小伙子! 小陈哭丧着脸说:“村长,我女朋友周日要来咱村了。” 村长一拍大腿,说:“好事啊!来了我亲自招待她!” 小陈继续说:“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不同意我在这儿当村官。村长,她来了您可得好好说说,我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握在您手里了!” 村长看着小陈半哭不哭的样子,笑着说:“没问题!来了咱村的就没有不喜欢这儿的!她分不了手,你放心吧!再说要是万一分了手,咱村的漂亮姑娘有的是,你随便挑!” 小陈心里踏实了许多,可还是忐忑不安。 周日很快就到了,女朋友非常隆重地进了村。之所以说隆重,是因为村长没有食言,不但亲自接待,而且还带了一帮男女老少来迎接。村子里人朴实,但并不呆板,看见小陈和女朋友进了村,村长大老远就喊:“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俊呀!” 小陈扑哧就乐了。村子里规矩少,就连领导来了,也不会刻意准备什么吃的。但是为了迎接小陈女朋友,村长带着村民准备了一桌子瓜果桃梨,还跟开表彰大会似的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小陈从头到尾热烈表扬了一番。村长发言,村民在一旁赞同做证。 小陈的女朋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女朋友来了两天,村民们热热闹闹地陪了两天。村长让小陈带着姑娘随便转,大门全开,看中了地里的什么直接说一声。 小陈的女朋友一面感动,一面挣扎,临走前对小陈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走了。农村我去过,但这样的农村和村民,我也是第一次见。你踏踏实实地干完,我等你。” 回到青岛后没多久,小陈就和女友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小陈很快又回到了村子。 但是,小陈说完结婚,脸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得意、幸福的模样。 他有些愧疚地低着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妻子。两年了,从新婚到现在,两个人一直异地分居。小陈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一直是妻子在照顾,家里的各种活儿,连换灯泡、修家电都是妻子一个人做。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妻子都是一个人坐火车转汽车来见他。后来妻子怀孕,自己也没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现在小宝宝出生了,那么小的婴儿,却已经开始坐上火车,被妈妈抱着来看望爸爸了。 小陈心里很酸。他很想回到家里,可是又舍不得这些村民。这个村子就像是老人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大晚上睡觉,都不用关大门。 大学生村官是有服务期的,小陈眼看着一天天接近自己回家的日子,又欢喜,又沮丧。但是他说,无论自己将来在哪里、做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来到这个村子当村官,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好的决定。 他说:“从进这个村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比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幸运、都幸福。”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但还好我们有朋友。 (一) 我们几个聚会唱卡拉OK的时候,常点的歌就是动力火车的《当》。(当然以前还爱唱《最炫民族风》和《爱情买卖》。) 虽然我们唱歌时常恶搞,但每次我们唱到“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的时候,都会站起来唱得特认真,仿佛自己也在把握青春年华一样。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已经很久没见,高中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喜欢同一个妹子、一起分享种子。到了大学就散了,出国的出国,去其他城市的去了其他城市,开始各自的生活。 如今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又回到了最初出国到的地方:墨尔本。一个好友已经在苏州开始了职业生涯,另一个好友则去了北京开始北漂生活。一个开始每天在朋友圈里吐槽自己的工作,另一个26岁的“老男人”决定去北京追逐梦想,而我则远在澳大利亚。 墨尔本这两天一直在下雨,10月末的墨尔本本该是夏天,这时却冷得让人发抖。临近考试,又为了房子的事情心烦,发了个朋友圈,一分钟以后我就收到了好友的微信。我一直觉得友情比爱情更真实。虽说在爱情来临时,我们都会忽略友情;但当爱情的光消散之后,你会发现在你身旁支撑你的,一定是友情。 (二) 老实说,我和我的这些好朋友彼此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人人网已经很少上了,开着QQ更像是习惯而不是为了找人聊天,在线状态也转为隐身。以前QQ群每天都能有几百几千条消息,现在安静得谁都不知道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到了某个阶段,彼此都踏入自己人生的分水岭,曾经的友情好像就这么变淡了。 但就像是我发一条朋友圈说自己最近的不顺时,第一个和我私聊的肯定不是点赞后就没消息的,而是我的好友。只有这帮家伙在你顺心的时候都销声匿迹,在你失落的时候及时出现吐槽你,用他的方式关心你。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苦逼操蛋什么的也都是小事。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你知道,在某个阶段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一些人关系很好,和老朋友的联系也就少了起来;然而你又会莫名其妙地和那些人失联,最后留下的还是那些从一开始就在的好友。自己失落的时候、梦想遥远的时候、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能说上几句话的,还是原来的那些好友。随着成长,留下的朋友越来越少,而那些留下的,一定很重要。 (三) 我不是内向的人,也从来不是那么不善于交际的人。虽说我也知道人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切,但比起去经营一段人脉,我更习惯于自然而然。而最近一两年我开始变得越来越懒,懒得去交际,懒得去经营所谓的人脉,更不想去从头到尾认识新朋友,懒得去分辨他们的话有几句是真、几句是敷衍。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忙于扮演各种角色、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知道彼此的名字、邮箱和电话号码,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可能需要对方。我们都开始学会对人说鬼话、对鬼说人话,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 所以这时候,你会知道好友有多么重要。 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们陪在你身边,他们本不需要这么做,但他们用整个青春的时间包容了你。你在他们面前,可以把面具摘下来,想吐槽就吐槽、想骂娘就骂娘、想犯二就犯二,笑就笑得开心、哭就哭得彻底。在朋友面前,形象是什么,能吃吗?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从不客套、不损不欢的好友,我才没有变得太麻木。 之前在书里写:“陪伴”在我生命里是个很重要的词汇,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我们会经历一个又一个人,却不知道谁能留在你的明天里。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才很珍惜每一个愿意为我停下脚步的人,很珍惜那个我可以说“嘿,接下来的路,一起走一段吧”的人。 不是说在最好的年岁里遇到了你们,而是因为遇到了你们,才有了我的这些年。 也因为这些好友,我才觉得回忆是真切地经历过。不必担心时光匆匆,不必担心回忆变模糊,记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能记得,说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可以分享。 (四) 我的老友们,虽然我们联系越来越少,但不要担心。或许坐办公室和当年我们一起放学后打篮球是完全不同的人生,那也没什么好担心,大不了我们又各奔东西,反正这些年我们都习惯了。往前奔的时候千万别回头看,我巴不得你们忙到没时间打扰我,谁离了谁都不会怎么样,放心吧。 但是只要你加班了、被骂了、不爽了、失恋了、梦想破灭了,只管给我“戳”个微信或者电话,放心,有这个机会我一定会狠狠吐槽你的。不过,再惨还能怎么惨?有什么好怕的?当年我们都是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大不了我们再一起出来吃泡面,这样我也觉得开心。这个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还好我们有朋友。 “说吧,红烧牛肉还是鲜虾鱼板,我请。”“尼玛,说好的大餐呢?” 青春里没有返程的旅行 4月28日又离得很近。这天,有列火车带着座位和座位上的乘客,一起开进记忆深处。 对于惦记着乘客的人来说,4月28日是个特殊的日子。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时光河流上漂流,把每个日子刻在舢板上,已经记不清楚那些刀痕为什么如此深,深到一切波浪都无法抹平。 青春就是匆匆披挂上阵,末了战死沙场。你为谁冲锋陷阵,谁为你捡拾骸骨,剩下依旧在河流中漂泊的刀痕,沉寂在水面之下,只有自己看得见。 2003年,临近冬天,男生半夜接到一个电话,打车赶到鼓楼附近的一家酒吧。 酒吧的木门陈旧,屋檐下挂着风铃,旁边墙壁的海报上边,还残留着半张非典警告。刚毕业的男生轻轻推开门,门的罅隙里立刻就涌出歌声。 那年满世界在放周杰伦的《叶惠美》,这里却回荡着十年前王菲的《棋子》。男生循着桌位往里走,歌曲换成了陈升的《风筝》。 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男生来到酒吧,师姐一杯酒也没喝,定定地看着他,说:“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回想起来,这一段如同繁华世界里最悠长的一幅画卷。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 古老的太阳,年轻的脸庞,明亮的笑容,动人的歌曲,火车的窗外有胶片般的风景。 你站在草丛里,站在花旁,站在缀满露珠的树下,站在我正漂泊的甲板上。等到小船开过码头,我可以回头看见,自己和你一直在远处守着水平面。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将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而在人生中,因为我一定会喜欢你,所以真的有些道路是要跪着走完的,就为了坚持说,我喜欢你。 师姐离开后,男生在酒吧泡了半年,每天酩酊大醉。 许巍日夜歌唱,他说有完美生活,他说莲花要盛开,他说从这里开始旅行。男生电脑桌前搁着几罐啤酒,网页突然跳出一条留言,是个不认识的女孩子,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真的没时间,男生在等待开始。 我们在年少时不明白,有些乐章一旦开始,唱的就是曲终人散。 半年后男生辞职,收拾了简单行李,和师姐直奔北京。他们在郊区租了个公寓,房间里东西越来越多,合影越来越多,对话越来越多。如果房间也有灵魂,它应该艰难而喜悦,每日不知所措,却希望满满。 接着房间里东西日益减少,照片不知所踪,电视机反复从广告放到新闻放到连续剧放到晚安,从晚安后的空白无声孤独整夜,到凌晨突然闪烁,出现健身节目。 这里从此是一个人的房间。 2004年北京大雪。男生在医院门口拿着自己的病历,拒绝了手术的建议,面无表情,徒步走了二十几公里。雪花慌乱地逃窜,每个人打着伞,脚步匆忙,车子迟缓前行,全世界冷得像一片恶毒的冰刀。 男生坐在十几楼的窗台,雪停后的第三天。电话一直响,没人接,响到自动关机。下午公寓的门被人不停地敲,过了半小时,有人撬开了锁。 发呆的男生转过头,是从里昂飞到北京的哥们儿。他紧急赶来,打电话无人接听,辗转找到公寓。哥们儿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举起拳头,想狠狠揍男生一顿。 但他看见一张苍白无比的面孔,拳头落不下去,变成一个拥抱。他哽咽着对男生说:“好好的啊浑蛋!” 好好的啊浑蛋。 我们身边没有战争,没有瘟疫,没有武器,没有硝烟和末日,却总有些时候会对着自己喊,对着重要的人喊,要活着啊浑蛋,要活得好好的啊浑蛋。 2005年,男生换了诸多城市,从广州到长沙,从成都到上海,最后回到了南京。 他翻了翻以前在网上的ID,看见数不清的留言。密密麻麻的问候之中,读到一条留言内复制的新闻,呼吸也屏住了。 南师大一女生抑郁自杀。他忽然觉得名字在记忆里莫名熟悉。 两个名字叠在一起,两个时间叠在一起。 在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在网上留言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对话三天后,就是女孩自杀新闻发布的时间。 到现在男生都认为,如果自己当时能和女生聊聊,说不定她就不会跳下去。 这是生命之外的相遇,线条并未相交,滑向各自的深渊,男生只能在记忆中参加一场素不相识的葬礼。 男生写了许多给师姐的信,一直写到2007年。 读者不知道信上的文字写给谁,每个人都有故事,他们用作者的文字,当作工具想念自己。 2007年,喜欢阅读男生文字的多艳,快递给他一条玛瑙手链。 2008年,多艳说,我坐火车去外地,之后就到南京来看看你。 2008年4月底,手链搁在洗手台,突然绳子断了,珠子洒了一地。 5月1日17点30分,化妆师推开门,傻乎乎地看着男生,一脸惊悚:“你去不去天涯杂谈?” 男生莫名其妙:“不去。” 化妆师:“那你认不认识那里的版副?” 男生摇头:“不认识。” 化妆师:“奇怪了,那个版副在失事的火车上,不在了。版友去她的博客悼念,我在她的博客里看到你照片,深更半夜,吓死我了。” 男生手脚冰凉:“那你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吗?” 化妆师:“好像叫多艳什么的。” 男生坐下来,站起来,坐下来,站起来,终于明白自己想干吗,想打电话。 男生背对着来来去去的人,攥紧手机,头皮发麻,拼命翻电话本。 从A翻到Z。 可是要打给谁? 一个号码都没拨,只是把手机放在耳朵边上,然后安静地等待有人说喂。 没人说喂。 那就等着。 把手机放下来,发现走过去的人都很高大。 怎么会坐在走廊里。 拍档问:“是你的朋友吗?” 男生说:“嗯。” 拍档说:“哎呀哎呀连我的心情都不好了。” 男生说:“太可怕,人生无常。” 拍档问:“那会影响你台上的状态吗?” 男生说:“我没事。” 接着男生继续翻手机。拍档和化妆师继续聊着人生无常。 5月1日18点30分,直播开机。 拍档说:“欢迎来到我们节目现场,今天呢来了三位男嘉宾三位女嘉宾,他们初次见面,也许会在我们现场擦出爱的火花,到达幸福的彼岸。” 男生脑中一片空白,恍恍惚惚可以听到她在说话,那自己也得说,不能让她一个人说。 男生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 男生侧着脸,从拍档的口型大概可以辨认,因为每天流程差不多,所以知道她在说什么。 拍档说:“那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爱情问一问。” 男生跟着她一起喊,觉得流程熟悉,对的呀,我每天都喊一遍,可是接下来我该干什么? 男生不知道,就拼命说话。 但是看不到自己的口型,所以男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男嘉宾和女嘉宾手牵着手,笑容绽放。 男生闭上了嘴巴,他记得然后就是ending(结尾),直播结束了。 5月1日19点30分,男生启动车子,北京的朋友要来,得去约定的地方见面,请客吃饭。 开车去新街口。 车刚开到单位铁门,就停住了。 男生的腿在抖,脚在发软,踩不了油门,踩不下去了啊,他妈的。 为什么踩不下去啊,他妈的,也喊不出来,然后眼泪就哗啦啦掉下来了。 油门踩不下去了。男生趴在方向盘上,眼泪哗啦啦地掉。 5月1日19点50分,男生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直播的时候,一直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话,因为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 不说话,泪水就会涌出眼眶。 5月2日1点0分,朋友走了。男生打开第二包烟,点着一根,一口没吸,架在烟灰缸的边沿。 它搁在那里,慢慢烧成灰,烧成长长一段。 长长的烟灰折断,坠落下来,好像一定会坠落到你身边的思念一样。 烟灰落在桌面的时候,男生的眼泪也正好落在桌上。 多艳说要到南京来看他。也许这列火车就是行程的一部分。 车厢带着多艳一起偏离轨道。 一旦偏离,你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你。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男生最讨厌汽笛的声音,因为预示着离别。 多艳还没有到达南京,他就哭成了泪人。 连听一声汽笛的资格都没有。 书本刚翻到扉页,作者就说声再见。 多艳郑重地提醒,这手链是要用矿泉水泡过,才能戴的。戴左手和戴右手讲究不同。但还没来得及泡一下,它就已经散了。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样装扮你的脸。 新娘还没有上妆,眼泪就打湿衣衫。 据说多艳的博客里有男生的照片。 男生打开的时候,已经是5月4日1点。 到这个时候,才有勇气重新上网。才有勇气到那个叫作天涯杂谈的地方。才有勇气看到一页一页的悼念帖子。然后,跟着帖子,男生进了多艳的博客。 在小小的相册里,有景色翻过一页一页。 景色翻转,男生看到了自己。 那个穿着白衣服的自己。欠着多艳小说结尾的自己。弄散多艳手链的自己。 那个自己就站在多艳博客的一角。 而另一个自己在博客外,泪流满面。 台阶边的小小的花被人踩灭,无论它开放得有多微弱,它都准备了一个冬天。青草弯着腰歌唱。云彩和时间都流淌得一去不复返。 阳光从叶子的怀抱里穿梭,影子斑驳,岁月晶莹,脸庞是微笑的故乡,赤足踏着打卷的风儿。女子一抬手,划开薄雾飘荡,有芦苇低头牵住汩汩的河流。 山是青的,水是碧的,人没有老去就看不见了。 居然是真的。 2009年搬家,男生翻到一份泛黄的病历。或者上面还有穿越千万片雪花的痕迹。 2010年搬家,男生翻到一盒卡带。十年前,有人用钢笔穿进卡带,一圈圈旋转,把被拉扯到外边的磁条,重新卷回卡带。 那年,从此三十岁生涯。 2011年,回到2003年冬天的酒吧。那儿依旧在放着王菲和陈升。 听着歌,可以望见影影绰绰中,小船漂到远方。 2012年5月。我坐在小桥流水街边,满镇的灯笼。水面荡漾,泛起一轮轮红色的暗淡。 我走上桥,突然觉得面前有一扇门。 一扇远在南京的门。 我推开门,一扇陈旧的木门,屋檐下挂着风铃。旁边墙壁的海报上边,还残留着半张非典警告。刚毕业的男生轻轻推开门,门的罅隙里立刻就涌出歌声。 那年满世界在放周杰伦的《叶惠美》,这里却回荡十年前王菲的《棋子》。男生循着桌位往里走,歌曲换成了陈升的《风筝》。 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有张桌子,一边坐着男生,一边坐着女生。 女生说:“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我站在女生背后,看见笑嘻嘻的男生擦擦额头的雨水,在问:“怎么这么急?” 女生低头说:“我喜欢一个人,该不该说?” 男生愣了一下,笑嘻嘻地说:“只要不是我,就可以说。” 女生抬起头,说:“那我不说了。” 我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我想轻轻对男生说,那就别再问了。因为以后,房间里的东西会日益减少,照片不知所踪,电视机通宵开着,而一场大雪呼啸而至。 然后你会一直不停地说一个最大的谎言,那就是母亲打电话问,过得怎么样。你说,很好。 我的眼泪不停地掉。 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将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我一定会喜欢你,就算有些道路是要跪着走完的。 面前的男生笑嘻嘻地对女生说:“没关系,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是有很多艰难的问题。那么,我带你去北京。” 女生说好。 我想对女生说,别轻易说好。以后他会伤害你,你会哭得让人心疼。然后深夜变得刺痛,马路变得泥泞,城市变得冷漠,重新可以微笑的时候,已经是八年之后。 女生说:“你要帮我。” 男生说:“好。” 女生说:“不要骗我。” 男生说:“好。” 青春原来那么容易说好。大家说好,时间说不好。 你们说好,酒吧唱着悲伤的歌,风铃反射路灯的光芒,全世界水汽朦胧。你们说好,这扇门慢慢关闭,而我站在桥上。 怀里有订好的回程机票。 我可以回到这座城市,而时间没有返程的轨道。 我突然希望有一秒永远停滞,哪怕之后的一生就此消除。眼泪留在眼角,微风抚摸微笑,手掌牵住手指,回顾变为回见。 从此我们定格成一张相片,两场生命组合成相框,漂浮在蓝色的海洋里。 纪念2008年4月28日。纪念至今未有妥善交代的T195次旅客列车。纪念写着博客的多艳。纪念多艳博客中的自己。纪念博客里孤独死去的女生。纪念苍白的面孔。纪念我喜欢你。纪念无法参加的葬礼。纪念青春里的乘客,和没有返程的旅行。 扫街的母女 初中时认识一个姑娘,住在我家一旁的巷子里。 那个女孩成绩好,却少有人喜欢同她做朋友。她相貌普通,还有龅牙,所以看上去实在不太美丽。更重要的是,在当时年少的我们眼里,她是个极其无趣的姑娘,穿衣十分土气,对流行的话题全然不知,普通的玩笑也无法会意,即使是当时连小孩子都如数家珍的“四大天王”,她也只能说出一个刘德华。我们私下里悄悄议论:这大概便是传说中“死读书”吧。 因此她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大家看到她也不怎么打招呼。与她在一起,我们自己都会觉得尴尬。有几次我实在没有伙伴一起上学,恰巧碰到她,就顺路一起走。我尝试过很多话题与她沟通,她的反应还是“木头”一样。 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除了课本上的习题可以和你多说两句,其他简直一无所知。我曾问她将来的理想是什么,她愣了半晌,似乎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半天才悠悠道:“上班,赚点儿钱,让我妈不用扫街道了。”我听了,暗想果然不出所料,连理想都只是工作和赚钱。后来我和伙伴宁肯自己上学,也不愿意和她一起走了。 她在班级里似乎也不受欢迎,这简直没什么可怀疑的。记得一次我有事情去班级里找她,一个男生正在门口,看到陌生的我非常热情地迎上来,问我找谁,可是当我说出她的名字时,男孩的兴致仿佛一下子没了,哦了一声,闷闷地进教室把她叫出来,仿佛我找的人令他有些失望,而我,当时也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和一个无聊透顶的人交朋友,想必那个男生也以为我是一样的无趣吧! 她还有一个弟弟,那会儿不过五六岁,或者再大一点儿,但个子非常矮小。我只去过她家一次,家徒四壁,虽然算不上脏乱差,但也好不到哪里,整面墙都是黑乌乌的,所有的家具都不能再旧。我坐在破了洞的沙发上恨不得马上逃离,心里默默地想:以后再也不要来了! 但是,她的弟弟非常热情,拿出鲜亮的冬枣塞给我吃,一脸纯真中带了讨好,生怕我不喜欢他家似的。我能明显感觉出来,冬枣是他平日里舍不得吃的宝贝,更是他姐姐没有“资格”吃的。因此,他的母亲看着这个小孩子的举动颇有几分不悦,却又无法开口阻止,眼神却是很明显。尴尬中,我慌忙地摆手,不敢接过来吃他递到手里的大枣。弟弟似乎很失望。 印象里,他们一家人都不十分讨喜,女孩的父亲胡子拉碴,不爱说话,人很瘦小。只有弟弟比较可爱些,但是每天脏兮兮的。我们最不喜欢的是女孩的妈妈,眼神里总是对我们充满了敌意和防备,好像我们天天欺负她女儿似的,令我们非常不舒服。 女孩的父亲在马路边开了家小卖铺,几平方米的样子。所售不过是些便宜的烟酒糖茶,20元以上的货物都不多见,甚至摆了许多早已被时代淘汰的日用品和零食,和一些农村都不再流行的便宜货,我一度不明白他家的货源来自哪里,店面快成旧物市集了。因而不难预见的是:生意差得很。 女孩的母亲有个扫大街的临职(临时职位),每天穿着鲜亮的橘红色工装,戴着口罩打扫马路。不过,他们一家人虽然贫困、木讷,过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女孩的母亲喜欢将女儿的获奖证书放在店里,充满了荣耀感。我们打算要过来仔细看时,她又一脸警惕,不肯拿给我们。 所以,即使经常能见到,当时大家跟她的关系也只能算认识,连虚伪的热情也不愿意送出,因为无论你如何待她,回报总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后来我去读了高中,渐渐和女孩再没有联系。几年后她家的一些变故,还是从别人口中得知。 有一天晚上,几个流氓去她家的小卖铺买烟,看她父亲长得瘦小老实,便想赖账。但是她的父亲却非常执拗,不付钱不肯让对方走。双方僵持不下,流氓们骂骂咧咧一通,毫不客气地出手,将他父亲痛打了一顿,踹倒在地上,拿着香烟扬长而去。 女孩的父亲亏了钱、挨了打,但事情并没有因此结束。后来,那些小流氓隔三岔五来店铺生事端、抢东西、找借口打人,使他们的生意再无法继续下去,却不敢报警。或者说,在他们一家人的思想里,根本不会生出报警这种意识。所以当时的境况非常糟糕,一家四口战战兢兢,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会是尽头。 他们家是间破旧的平房,就在店铺后面的小巷子里。大概流氓早就打探到了,有时候会跑去砸门。因此,不久之后,女孩一家店铺也不敢开了,家里面也住得胆战心惊,生怕坏人闯进来捣乱。 很长一段时间,为了躲避流氓的骚扰,每天他们都偷偷地在家生活,吃储备的面条、咸菜、方便面。白天不敢出门,将锁从大门外面反锁上,装作没人在家的样子,小孩子也不去学校上课了。晚上从来不敢开灯,惶惶不可终日。 但即使如此,仍是没能躲过那些恶人,闹出了事情。因为过了好多天,他们见流氓没有再来,就试着出来做生意,总要赚点儿钱维持生计的,否则也是饿死。但不知是他们运气太差,还是对方设了计策,他家的店铺在重新营业的当晚,就被那伙人“抓了个正着”。店铺被砸得很不堪,双方混打在一起。眼看瘦弱的父亲被几个流氓打得头破血流,就要吃亏,情急之下母亲冲回家里,拿把菜刀疯了一样地冲出来,冲着一个年轻人的手一刀就砍了下去,切下了对方的三根手指头。 所有人都傻了,停止了斗殴,有人报了警。 听说,警察来的时候,母亲满眼里只有愤怒,压抑不住的愤怒。临被带走前,她咬着牙说了一句话:只恨我自己没出息,不能杀了你们。 母亲被判了刑,那伙流氓再也没有出现过。 没多久,女孩高考,成绩原本非常优秀的她,考得一塌糊涂。 在父亲的支持下,女孩复读了一年,可是第二年考得更糟,竟然连专科也没什么可挑选,好像是第一门科目没有考完,就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终,女孩选了一个非常普通的专科,去读了大学。我们没有人跟她联系,只有大人们偶尔路过那家店,能看到他们。他们依然和从前相差无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说话少之又少。 后来我家搬离了那条街,再也没有女孩的消息了。唯独有一次,我回去看望一个朋友,远远地,忽然又看到了那对母女。 母亲依然穿着橘红色的工装,弯着腰在打扫马路。女孩穿了一身暗红色的运动服,戴了母亲的口罩,陪着母亲一起打扫马路。 我远远地看着,没有上前跟他们打招呼。我知道那个母亲一定不愿意我们看到她扫街的女儿,而更愿意给我们看女儿的那些获奖证书。可是那一刻,我站在不远处,忽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觉得那个画面既温暖,又让人难过,一瞬间生出许多对小时候不喜欢她们的愧疚。而年少时她那句“上班,赚点儿钱,让我妈不用扫街道了”,也终于在多年后令我有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感受。 年少的自己并不能够明白,不是所有的人生来都聪慧、讨喜,但爱是一粒种子,贫穷、笨拙、木讷,却抵挡不住他们一家人的爱护,我们谁也没有资格瞧不起她。 写下这个故事,含着许多对年少时关于她的抱歉和遗憾。我记得最后见到他们的那天,母亲接过女儿递来的水杯,扬起笑脸。我知道,经历过那么多的风霜雨雪,在今天,这个安静、沉默的家庭,一定更明白如何去珍惜坎坷人生中细微的温暖和最美好的亲情。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有时梦是泡沫,可惜看不破 1 当嘈杂的喧闹声传入沈老板耳朵里的时候,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小王破门而入:“沈总,警察啊!”沈老板原本跷在桌上的腿放了下来,他有些惊讶,又有些不耐烦,上个月刚来过,怎么又来了?这帮破警察真是越来越难缠了。看来又要请局长吃饭了!干! 沈老板不情不愿地往办公室外面走去,跟正要闯进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对方一把抓住沈老板:“你是什么人?跟我们走一趟!”小王愣了一下,那警察又转向小王:“你也跟我们走一趟!” 今天的生意又做不成了。沈老板坐上警车的时候有些遗憾地想。娱乐城开张两个多月了,在最差的情况下,一天也有一万块钱的净收入。今天刚开张自己跟老婆就双双被带走了,真是损失。 给沈老板做笔录的是个年轻警察,看到沈老板的时候皱了皱眉头:“姓名?” 沈老板很配合地回答:“沈富。” “你在动感娱乐城做什么?” “我是那里的经理啦。”沈老板回答。 警察再一次皱了皱眉头:“你不是本地人?籍贯哪里的?” 沈老板报上籍贯,警察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心想难怪这个人有这么重的口音。 “你是总经理,那这个娱乐城的股东是谁?” “什么是股东?” “就是你老板是谁?你替谁工作?” “我老板叫沈加康,也是K城的,我们是一个村的。” “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 “我没有啊。我只是帮他打工的,老板大概每个月过来看一下经营情况,平时跟我们也不联系,我也很少见到他。” “是吗?”警察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那你知道你们电玩城是做什么的吗?” “就是做做娱乐生意啊,”沈老板回答,“年轻人喜欢玩游戏,就到我们这里来咯。” “你们电玩城有赌博设备你知道吗?” “我不清楚啊。”沈老板回答,“我只是每天来坐在办公室里看一看,然后负责发工资,电玩城具体怎么运作,我完全不知道,反正工作也很简单,有人看着场子有人收钱就行。” 上一次被弄进来也是这样的问题,这些人每天都很闲吗,明知道把自己抓进来还是要放走,还问重复的问题,真是无聊啊。沈老板心心念念想着今天不能开张的损失,要知道,正月的时候生意好,有的时候一天能有个好几万的净利,最多的一天达到了十五万。 笔录做完了,沈老板站起来,跟警察打了个招呼赔了个笑脸就准备走人,却被拦住了:“你去哪儿?让你走了吗?”沈老板愣住了。 2 沈老板是自从动感娱乐城开张之后才变成老板的,在那之前,他只是个酒店里面的保安头目。 沈老板家乡在一个多山的地区,耕种不便,收成更少,村里原先还有人留在本地老实种田,渐渐地都受不了外界的诱惑,相继离开了村庄,有些变成了农民工,有些变成了小摊贩,还有一些人并没有什么固定的职业,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捞一笔。 沈老板只有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平,但好在个子高,又天生一张笑脸,所以好歹混到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保安,干了两年,沈老板把老婆和女儿都从农村接了过来,又过了两年,沈老板变成了保安队长,竟然也能够把女儿送进小学了。 沈老板平时话不多,江浙一带十里不同音,更何况他老家跟这座城市隔了那么远而他又不会讲普通话,别人讲普通话他也不大听得懂,所以沈老板跟别人的交流并不多,他又长着一张笑脸,连生气的时候看起来也是笑眯眯的,于是后来大家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笑面虎。 熟悉的人都知道笑面虎是开玩笑的说法,但是陌生的人听到别人说起保安队长笑面虎,都以为这个人曾经做过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有一次酒店来了一个大老板,沈老板早就听说过这个人,但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跟这个人扯上什么关系。直到大老板因为喝醉酒而落下的手机被沈老板捡到,沈老板拾金不昧感动了大老板,大老板拍着他的肩膀说:“兄弟,如今像你这样做事地道的人不多啦!” 沈老板挠挠头,笑了笑。 就像所有的小说中都会出现的正能量情节一样,大老板似乎开始有意栽培沈老板,经常叫上沈老板参加各种饭局,认识各种人。 两个月后,在一次饭局上,大老板跟其他几个开公司的人对沈老板说:“兄弟,我们几个打算成立一个公司,我们出钱,你出力。我们算你是劳务出资,年底一起分红,怎么样?”沈老板当然谢过大老板栽培。 很快,沈老板的名字出现在了工商局登记在案的娱乐城营业执照上,动感娱乐城开业,沈老板从一个保安队长一跃成了动感娱乐城的法定代表人,叫他“老板”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当初在家里种田或者是来城里到处打零工的他,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姓氏后面也能够被冠以“老板”这样的称谓。 3 大老板来看沈老板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你都怎么说的啊?” 沈老板说:“就按照之前你们教我的说的啊。娱乐城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 大老板沉思了一下,说:“这次不行了,公安这边不肯放人啊,兄弟,我看他们是要动真格的了。你再不承认,恐怕他们要整你,还要启动刑事程序,到时候检察院参与进来,你就要坐牢了啊。” 沈老板吓了一跳,他问:“你们不是都跟公安的人很熟吗?公安怎么会查你们?” “娘的!”大老板恨恨地说,“这次出了奇了,最近也没有领导换届,刘××这么勤快干什么,卵疼啊?”然后他又和颜悦色地对沈老板说:“兄弟,你放心,这个事情哥哥一定帮你摆平。我们哥儿几个在外头帮你活动,过几天就让你出去。警察再问话,你就承认你是沈加康。态度好点儿交几个钱了事算了。”大老板如此这般地嘱咐了沈老板几句,就匆匆走了。 大老板刚走,沈老板就又被叫出去问话了。 他按照大老板的指示回答:“我其实就是沈加康。” “你昨天说你叫沈富,今天说你叫沈加康,你到底叫什么?” “沈加康。” “那你之前为什么要说谎?” “我怕你们追究我责任嘛!”这确实是沈老板的大实话,“我要是说我是沈加康,你们肯定要把我抓起来的咯。” “那你对于动感娱乐城里面放置赌博机的情况是了解的?” “了解。” “那你既是动感娱乐城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实际投资人?” “什么叫投资人?” “就是出钱开娱乐城。” “啊,对,是我开的。” “只有你一个人?” “嗯,只有我一个人。” “你开这个娱乐城,包括买赌博机,一共投资了多少钱?” “一百多万吧。” “钱是哪里来的?” “跟朋友借的。我跟他们说赚了钱我就还给他们。” “都是谁借钱给你的?” “××公司那个许老板,还有许老板的朋友朱老板,还有一个王老板。” “他们为什么要借钱给你?你借钱的时候有没有告诉他们你是要开赌场?” “我是开的娱乐城嘛。他们只知道我要开娱乐城。” “他们只是借给你钱,却没有入股?” “什么是入股?” “就是跟你一起管理这个娱乐城,赚了钱跟你分。” “没有,他们只是借钱给我。我们交情好嘛,朋友之间很讲义气的,而且许老板钱也多,不在乎这个几十万。” …… “这是今天的讯问笔录,请你核对,然后签字。” 沈老板看着面前的几页A4纸,上面的黑色打印字他根本认不全,他笑了笑,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沈老板被带走之后,两个警察相视苦笑,这个沈老虎,哪里是个沈老虎啊? 4 大老板说娱乐城最近这阵子是不能开了,沈老板又没有其他工作,只能闲在家中。虽然空闲时间比较多,还可以抽空陪陪女儿,但是沈老板觉得心慌。 为了从公安局出来,他交了七十六万罚款。这三个月来,娱乐城一共赢利了两百多万,大老板他们一分,给沈老板的只有二十万。这七十六万的罚款一下子掏空了沈老板的家底,而且还让他欠下了五十万的外债。 娱乐城不开张,他就没有赚钱的机会,没有赚钱的机会,就还不起债。沈老板觉得十分焦灼。 这种焦灼的状态持续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消失了,并不是因为娱乐城重新开张了,而是因为沈老板忽然接到了法院的文书,要求他下周一出庭参加诉讼,内附一张检察院的起诉书。沈老板连忙打电话给大老板,并且随身带去了法院的文书。 “兄弟,这是要坐牢了啊。”大老板看了法院的文书说。 “为什么啊?”沈老板不相信,“公安局明明已经把我放了,我钱都交给他们了。” “你看,这个上面写着你是取保候审。”大老板说,“就是可以回家,然后等着法院审你。” “不可能啊,”沈老板说,“公安局的人亲口跟我说的,交了钱就放了我。我出来的时候局长还跟我说:‘不要心疼钱,回去生意照样做。’” “哪个局长?”大老板问。 “我也弄不清楚啊。”沈老板说,“我对你们这里也不熟,那现在怎么办啊?” “只能等着法院审判啊。”大老板沉思了一下,“不过你不要急,我认识一个非常好的律师,我给他打电话。” 大老板当着沈老板的面打了一个电话,然后随手在一张纸上写下一个号码:“你给这个号码打电话,是××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你去找他就好了。” 5 刘律师见到沈老板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赌场到底是谁开的?” “我开的。”沈老板说。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背这个黑锅,可能是觉得大老板这几天忙前忙后帮自己,自己不能背叛他,也有可能是觉得这个律师是大老板的朋友,如果自己说了大老板的坏话,律师肯定就不帮自己了,以及其他一些复杂但是他自己尚未意识到的原因。 刘律师说:“我去法院看过你的卷宗。你这个罪事实认定太清楚了,想要无罪是不可能的。” “罪?”沈老板吃了一惊,“我又没有杀人放火,就是娱乐城里面有两个赌博机嘛,而且我都交过罚款了啊!” “你交的罚款是给公安局的,跟你这个罪没有关系。”刘律师说,“公安局是公安局,法院是法院。” “但是公安局局长说交了钱就没事了啊。”沈老板说。 “哪个局长?”刘律师问,“你们说话的时候有第三人在场吗?有证据吗?” “我弄不清楚啊。”沈老板说。 “你不要笑啊,”刘律师说,“你现在这个情况弄不好要坐牢的啊,而且法院这边肯定会判你罚金。” “我没有笑啊,”沈老板说,“我就长这个样子嘛。” “你是哪里人啊?”刘律师问,“我听你口音不像本地的。” “我是K城农村的咯。”沈老板说。 “你这个案子照目前来看,只有认罪,然后争取法院宽大处理,给你判个缓刑,就不用坐牢了。不然你这个涉案金额属于特别巨大的,肯定要坐牢。”刘律师扶了扶眼镜,认真地说。 “你不是律师吗?”沈老板说,“你们律师应该有办法的啊,刘律师你帮我想想办法,我真的没钱了啊。” 刘律师的指头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击着:“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你这个案子基本上已经坐实了啊。不仅是你一个人的供词,包括你老婆的供词也说这个娱乐城是你一个全权经营的,赢利的数额她也承认了,这个很难办了啊。” “那我现在要怎么办?”沈老板问。 “你现在只能先想办法凑钱了,法院这边的罚金不会少的。我们这边的惯例,是你赢利多少,罚金就是多少,当然了,你这个赢利数额太巨大了,罚金不会这么多。”刘律师看到沈老板脸色变了,赶紧补了一句,他顿了一顿,等沈老板反应过来,继续说:“我估计在法院判的罚金在十五万到二十万。” “我没有这么多钱啊。”沈老板说,“我还欠了人家好多钱。” “你只能想办法凑了。”刘律师说,“不然的话,就只能去坐牢了。” 6 开庭当天,沈老板早早地来到法院门口,刘律师姗姗来迟,沈老板本来就很忐忑,这样一来,更加不安了。 审判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是一记法槌敲得沈老板后背一个激灵。 公诉人是一个看起来更年轻的姑娘,但是比审判长更凶。沈老板看着公诉人,是个丰满的姑娘,胸围大概有C罩杯,这么年轻,却这么凶,对象一定不好找啊。 沈老板就这样自顾自地想着,公诉人一声喝问:“被告人,你对上述事实有什么要说的?”沈老板这才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开始反驳:“这个娱乐城,我买来的赌博机都是二手的,不能按照机器上的数字认定赢利。你们找到的银行账户记录,那个账户上的钱,有许多是我的朋友们打进去的,不是我赚的钱。我根本没有赚到两百多万,有的时候还亏本。而且我在公安局的时候,你们公安局的局长跟我说交了钱就放了我。” 刘律师默默地扶住了额头。 “现在是公诉人依法对你提起国家公诉,你在公安机关交的罚款跟公诉机关追究你的刑事责任没有任何关系。”公诉人冷冷地说。 沈老板又愣了一下,他根本听不懂这些深奥的词汇——公诉人、刑事责任。开赌场这种事情,虽然不应该,但是也不至于这么严重啊。再说,自己已经交过罚款,保证以后不做这种事情不就行了吗? 轮到辩护律师发表意见的时候,刘律师站起来,承认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全部罪行,但是提出沈老板文化程度低,对于开设赌场的刑事责任完全没有意识,主观恶性较小,开赌场赢利的钱一部分用于购买赌博机,一部分用于归还欠款,所剩并不多,加上已经在公安机关交过罚金,家庭经济状况十分艰难,希望审判长和公诉人能够考虑被告人的上述特殊情节,酌情减少罚金,被告人愿意积极配合缴纳。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并不多。 沈老板忽然说:“那个赌场不是我开的。”审判长看着沈老板,公诉人也有些惊讶。刘律师再一次默默地扶住额头。 “那个赌场是许××、朱××和王××开的,”沈老板说,“是他们出的钱,赚的钱也给他们拿走了,我没钱。” 审判长、公诉人、刘律师都看着还在做困兽之斗的沈老板。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 7 刘律师收到判决书的时候给大老板打了电话:“许总,案子判下来了。” “怎么说?”大老板问。“三年,缓刑三年,”刘律师说,“罚金十五万。已经是我跟检察院和法院沟通最好的结果了,比公安局好多了。” “他奶奶的,”大老板说,“我们前天几个人一起吃饭,说是有人故意要搞我。我就说,没事抓什么赌,而且还抓到我头上来。公安局局长自己都跟我去动感娱乐城玩过赌博机,他没事查我干什么?” “谁要搞你?”刘律师放下手中的文件。他是大老板公司的法律顾问,如果有人要搞不正当竞争,那么他就有必要再把公司跟对方公司的来往法律文件和法律行为检查一遍。 “我听说是那个钱老板,那天逛街的时候,他一个小蜜跟我一个朋友吵起来了,结果回去就跟钱老板闹要报仇。钱××也不是东西,就去跟公安局局长说我开了个赌场,结果他们就去查我了。” “跟你朋友吵起来?”刘律师心领神会地笑了,“嘿嘿,是女朋友吧?” “唉,唉……”大老板打了个哈哈,“还是刘律师你当初建议得对啊,做这种买卖,到底是不能自己出面,而且还要选好人代自己出面。我差一点儿就把自己搭进去了啊。” “许总你放心。”刘律师在夸奖之下并没有沾沾自喜,而是继续表忠心,“我当公司顾问一天,就肯定要尽一天的职责。” 并没有人提及沈老板。 8 接到判决书的沈老板花了很大力气才明白“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这句话的意思,而在连续找了一个月的工作都碰壁之后,他才明白这份判决书的意义。 没有人再叫他沈老板了,甚至连沈老虎这样的外号也没有人叫了。没有工作的沈老板只能在街上摆一个手机贴膜的摊位,成本低,又灵活,每天暮色四合,步行街上人流开始涌动的时候,沈老板就扛着他的摊位出现。 这条街上,几乎每隔五步就有一个贴手机膜的,沈老板又是外地人,跟本地人交流并不方便,生意比别人差一些。沈老板从一个月入十万的老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月入一千的男人。 原本从农村跟着男人来到城里的老婆完全不了解发生了什么,她以为沈老板做了生意发了大财接她和女儿来享福,直到公安机关来找她协助调查。她没有上过学,不识字,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听不懂这些本地人问她的问题,她艰难地跟他们交流,试图说明自己的男人是无辜的。 但是她说不清楚动感娱乐城的投资人是谁,也说不清楚自己的丈夫到底是做什么的,她甚至不知道动感娱乐城里面有赌博机这种东西。笔录结束民警让她签字,她说:“我不会写字。”民警说:“那就按个手印吧。”她茫然地按照民警的指示把大拇指按向印泥,再按在一张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上。她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忽然丈夫就被关起来,忽然就负债五十万,忽然丈夫就被判了刑。 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就像夏季毫无征兆的狂风骤雨让沈老板夫妇猝不及防,等反应过来,生活已经一片狼藉。 沈老板有些后悔跟着大老板做这种生意,但是他又无比怀念过去那种有饭局,不用辛苦劳动,坐在办公室里就能拿钱的生活状态。要不是刚好被抓到,说不定自己干个几年也能攒个好几百万,到时候车子房子都能买下来,还可以做点儿生意,再过个几年,说不定也是大老板那样的人物。 都是命啊。沈老板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手一抖,把手机膜贴歪了。衣着暴露的少女立刻叫起来:“哎呀,歪掉了呢!” 少女讲的是方言,沈老板并没有听懂,但是他猜到了对方大概的意思,沈老板没有说话,只是撕掉这张膜重新换了一张。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2004年的时候心灰意冷不想劳动,每天捧着电脑打牌,一打就是十几个钟头。但我的技术很差,毫无章法可言,唯一的优势是打字快,于是创造了自己的战术,叫作废话流。 一发牌,我就开始在聊天框里跟玩家说话:“赤焰天使,你娘舅最近身体好吗?”“天使为嘛是赤焰的呢,会炖熟的,你过日子要小心。”“咦,苍凉之心,好久不见你怎么改名字了?”“毛茸茸你好,帮帮我可以吗,我膝盖肿肿的呢……” 结果很多玩家忍无可忍,啪啪啪乱出牌,骂一句“我去你大爷的”就退出了。这样我靠打字赢了打牌,赚到胜率75%。后来慢慢不管用,我又想了新招。 我在对话框里讲故事。 系统发牌,我打字:“从前有个神父,他住的村子里最美的姑娘叫小芳。突然小芳怀孕了,死也不肯说是谁的孩子。村民就暴打她,要将她浸猪笼。小芳哭着说,是神父的呢。村民一起冲进教堂,神父没有否认,任凭他们打断了自己的双腿。过了二十年,奇迹发生了。” 然后我就开始打牌。对话框里一片混乱,其他三个人在号叫:“我弄死你啊,发生了什么奇迹?去你妹的,老子不打了,你讲话能不能完整点儿?” 就这样,我的胜率再次冲到80%。 废话流名声大震,还有很多人来拜师。我一看胜率都在50%以下,头衔全部还是“赤脚”,冷笑拒绝。 正当我骄傲的时候,跟我合租的茅十八异军突起,自学成才。 这狗东西太无耻,他发明的属于废话流分支:诅咒术。比如好端端地大家在打牌,茅十八打一行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观世音菩萨,圣洁的露水照耀世人,明亮的目光召唤平安,如果你想自己的父母健康,就请复述一遍,必须做到,否则出门被车撞死。” 我去你的三姑夫! 当时强迫转发还不流行,被他这么一搞整个棋牌间里一片手忙脚乱,人人无心计算。一局没打完,他已经依次请过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圣母马利亚、招财童子、唐明皇、金毛狮王谢逊、海的女儿…… 我输了。 茅十八这人生活中安静沉默,连打电话都基本只有三个字:“喂。嗯。拜。”他成为废话流宗师,让我瞠目结舌。 我跟茅十八的友谊一直维持着,2009年甚至一块儿自驾去稻城亚丁。当时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荔枝,开到冲古寺,景色如同画卷,层峦叠嶂的色彩扑面而来。 我知道茅十八的打算,他紧张得发抖。 他跪在荔枝面前,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才一句话,后半句就哽咽了,那个“吗”字差点儿没发出来,将疑问句变成祈使句。 荔枝说:“怎么求婚也就一句话,你真够惜字如金的。” 茅十八一边抽泣,一边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荔枝说:“好的。” 茅十八给荔枝戴戒指,手抖得几乎戴不上。我和其他两个朋友冒充千军万马,声嘶力竭地号叫,打滚。 2010年荔枝生日,茅十八送的礼物是个导航仪。大家很震惊,这礼物过于奇特,难道有什么寓意? 茅十八羞涩地说,他鼓捣了一个多月,把导航仪的语音文件全部换掉了。我兴奋万分,逼着荔枝开车,一起检验茅十八的研究成果。 这一尝试,我彻底回想起茅十八称霸废话流的光荣战绩。 在开车兜风的过程中,导航仪废话连篇:“完蛋,前面有摄像头。这盘搞不定了,我找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大哥你睡醒没有,这地址错的啵?” 大家乐不可支。最牛×的是在等红灯时,导航仪里茅十八严肃地说:“手刹还拉好了?万一倒溜怎么办?你不要按喇叭,按喇叭搞什么啊,前头是个活闹鬼的话马上来干你,你又干不过他,老老实实等不行吗,哦,你没按喇叭,算老子没讲……” 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荔枝笑得花枝乱颤,说:“你平时不吭声,怎么录音啰唆成这样?” 茅十八说:“上次去稻城,你不是嫌导航仪太古板,不够人性化吗,我就改装了一下,以后开车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荔枝拿起导航仪,随便一按,导航仪尖叫:“你不会是想关掉我吧,老子又没犯法,你关,你关,回头老子不做导航仪了,换根二极管做收音机,你咬我啊……” 所有人叹服。 2011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 荔枝把茅十八送她的所有东西装个盒子,送到我的酒吧。 我说:“茅十八还没来,在路上,你等他吗?” 荔枝摇摇头,说:“不等啦,你替我还给他。” 我说:“他有话想和你说的。” 荔枝说:“无所谓了,他一直说得很少。” 我说:“荔枝,真的就这样?” 荔枝走到门口,没回头,说:“我们不合适。” 我说:“保重。” 荔枝说:“保重。” 那天茅十八没出现,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去他在电子城的柜台找,旁边的老板告诉我,他好几天没来做生意了。 最后在一家小酒馆偶尔碰到,他喝得很多,面红耳赤,眼睛都睁不开,问我:“张嘉佳,你去过沙城吗?” 我想了想:“是敦煌吗?” 他摇头说:“不是的,是座城市,里面只有沙子。” 我说:“你喝多了。” 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就这样,荔枝的纸箱子放在我的酒吧里,茅十八从来没有勇气过来拿。 有天店长坐我车回家,拿个导航仪出来玩,我看着眼熟,店长撇撇嘴说:“乱翻翻到的。” 她一开机,导航仪发出茅十八的声音:“老子没得电了你还玩。” 吓得店长鸡飞狗跳,说见鬼了,抱头狂号。 我打电话给茅十八:“东西还要不要?” 茅十八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了,明天回老家泰州。” 我说:“回去干吗?” 茅十八说:“家里在新城商业街替我租个铺子,我回去卖手机。” 我忽然心里有些难过,也没有话,刚想挂手机,茅十八说:“卖手机挺好的,万一碰到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成就一段姻缘,棒棒的。” 我说:“你加油。” 茅十八说:“保重。” 我说:“保重。” 2012年8月,我心情很差,开车往西,在成都喝了顿大酒,次日突发奇想,还是去稻城看看。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沿途听着导航仪茅十八的胡说八道,一会儿“跑那么快作死,掉沟里面我又不能帮你推”,一会儿“一百米后左拐了,妈逼你慢点儿”,倒也不算寂寞。 我觉得茅十八真是天才,我忘记插电源,亮红灯后导航仪疯狂地喊:“老子没得电了老子没得电了,你给老子点儿电啊!” 我差点儿笑出来,赶紧插电源。 翻过折多山、跑马山、海子山、二郎山,想看牛奶海和五色海的话,要自己爬上去。我觉得很累,于是停在冲古寺。绿的草、蓝的水、红的叶、白的山,我看着这一场秋天的童话发呆。 导航仪突然“嘟”的一声响了。 是茅十八的声音: “荔枝,你又到稻城了吗?这里定位是冲古寺,我向你求婚的地方。抵达这个目的地,我就会对你说: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你降临到我的世界,用喜怒哀乐代替四季,微笑就是白昼,哭泣就是黑夜。”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直到你走进我的心里。那么,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 “我想分担你的所有,我想拥抱你的所有,我想一辈子陪着你,我爱你,我无法抗拒,我就是爱你。” “荔枝,我在想,当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我们结婚一周年呢,还是带着小宝宝自驾游呢?” “我站在那一天的天空下,和今天的自己,一起对你说,荔枝,我爱你。” 听着导航仪里茅十八的声音,我的眼泪涌出眼眶。 那一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跪在女孩前,说:“荔枝我爱你。” 今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的影子跪在女孩的影子前,说:“荔枝我爱你。” 这里无论多美丽,对于茅十八和荔枝来说,都已经成为沙城。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 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 偶尔梦里回到沙城,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而你无法碰触,一旦双手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把你的喜笑颜开,把你的碧海蓝天,把关于我们之间所有的影子埋葬。 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 我从你们的世界路过,可你们也只是从对方的世界路过。 哪怕寂寞无声,我们也依旧都是废话流,说完一切,和沉默做老朋友。 人生中那些舍不得的东西 人一生会拥有太多东西,但衣柜容量有限,抽屉容量有限,心的容量也有限,所以需要经常来腾空一些位置,让新的进来。但有些人,衣服穿旧了,东西用坏了都舍不得丢,心里实诚地放着一个人,容不得虚掷。 舍不得先生说:“东西和人一样,待在身边久了,自然就处出了感情。” 四岁那年,舍不得先生把我从四川达州的小县城接到了成都,那是我第一次离开父母,也是第一次看见城市的样子。舍不得先生的公司给他配了套房,门前有密密麻麻一排叫不出名字的花,那个时候,我在屋里的大理石地板上打滚儿,趴在窗棂上看天,感觉云是可以摸到的,空气也都是香的。 舍不得先生是个天生的艺术家,他写得一手没练过却笔迹娟秀的毛笔字,他会用废弃的硬纸片订成一本簿子,写上字给我当生字卡,以至于我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几百个生字。某天看见他书桌玻璃板下压了一张老虎图,我以为是他把客厅的日历给剪下来了,结果他告诉我是他画的,没学过画画却懂得用水粉,更夸张的是老虎身上细致的白色毛发都是一笔笔勾出来的。除此之外,我十岁之前的头发都是他给我理的,每本新书的书皮都是他给我包的,养仓鼠的小窝是他给我搭的,就连自行车、台灯、计算器坏了,也是他给我修好的。 他拥有一切我无法企及的能力,活脱儿一个现实版的哆啦A梦。 在父母来成都之前,我跟舍不得先生一起生活,所以建立了非常深厚的革命情感。从尿床后他给我洗床单,每天带我去楼下晨跑,辅导我写作业,用口水给我涂蚊子咬的包,到看电视的时候给我抠背,以及不厌其烦地喂我吃饭,舍不得先生的教育方法绝对是溺爱型,但好在我没有恃宠而骄。 说到吃,不得不说一下舍不得先生的倔脾气。他不喜欢下馆子,每当我在他面前说到在外面餐厅吃到的菜时,他总能默默记着,然后想尽各种办法学会那道菜,顿顿都做给我吃,以至于从小到大我的主食就是各种啤酒鸭、炒虾、水煮鱼等高油量大菜。六年级毕业后,同龄人都有了审美,当自己因为体重被取了各种绰号后,才意识到吃这些大菜的罪恶。 初二那年,父母在成都买了新房子,我自然要离开舍不得先生跟他们一起住,但好在离他家也就半小时车程。还记得搬新家那天,舍不得先生给我打包行李,他从床底下拉出来一个铁箱子想让我爸带上,我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小时候玩的玩具和不穿的旧衣,我呛他说没用的东西就丢掉吧,他倒是执拗,抢回铁箱说:“那我先给你保存着,等你老了看到这些可全都是回忆。” 他舍不得的还有很多,比如那本已经被我画花了的生字卡,他至今都垫在自己枕头底下;比如那把给我理了好多年头发的剃刀,上了初一后我再也没有让他给我理过头发,每次从外面理发店回来他总是怪我妈,说头发理得不好看,为此我还跟他闹过别扭。爸妈买了车后想带他去外地逛逛,他偏说费油,不如在自己的“桃花源”里自在,还有他给我做的每一道大菜,自己都舍不得动一下筷子,以及这么多年,我犯了大大小小的错误,他也舍不得骂我。 脾气倔,对吧。 高三那年是我的黑暗奋斗期,每天睡五小时疯狂背书。舍不得先生怕我妈照顾不好我,便每天走几公里路来我家做饭,让他就在我家睡,他不肯,开车去接他也不愿意,胸有成竹地说每天早上五点起床锻炼身体这点儿路不在话下。 一模成绩下来后,危机感化成了彻头彻尾的压力,我坐在凳子上看着肚子隆起的几层肉心烦,偏偏这时舍不得先生又端上来一满碗自己包的包子,我脑袋一热便拿他出了气,嚷嚷长这么胖都是因为他给我吃太好了,明明不想吃,还偏给我做,没人喜欢胖子,老天才不会给一个胖子任何机会。这一闹,把舍不得先生直接吓回了自己家,一个星期都没出现。我心里对自己也怨怼,但就克制不住,那几天,眼泪哗哗地掉,感觉差不多把后半生的都流完了。 后来因为朋友的外公去世,葬礼上我看着宾客围着水晶棺里的老人转着圈默哀,一下子心慌了,跑回舍不得先生的家,狠狠道了个歉。 高考结束,成绩还算理想。还记得刚上高三的时候,家里人就讨论过报志愿的问题,几乎一致建议我就留在成都,唯独舍不得先生高调支持我去北京。填志愿之前,他专门找过我,语重心长地告诉我那个城市才能装得下梦想,他说自己年轻时在战场上立了功,回来就被派到北京,他喜欢那座城市,事业也顺风顺水,但为了把一家人的户口从村里迁到城市来,不得不回了四川。 惊讶这段经历之余我故意呛声:“怎么,你舍得让我一个人去北京啊?”他说:“舍不得啊,但也没办法,觉得欠着你,我知道,你怪我从小把你当个女孩子养,把你宠太好,绑太紧,你心里一定是怨我的吧,所以,走了也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听到这儿,话不多说,我抹了把眼泪就抱住他的脖子一顿哭,觉得自己就是个浑蛋,越是被给予太多爱,越是不着调地埋怨。 最后,我还是去了北京,但心里暗自起了誓,一定要把舍不得先生拽上飞机,让他回一趟北京。 来北京的第一年挺顺利,工作和写作都风风火火的。听我妈说舍不得先生几乎走哪儿都把我的书带在身上,尽管他根本看不懂,还总是装模作样地拿着放大镜来回读开头那两行,高度总结出这是讲年轻人的爱情故事。 放假回去的时候,特意去他的枕头下看看,那本字卡据说被我弟撕烂了,取而代之的是我的书,我说他压在枕头下睡得不舒服,他偏要放着,我只好哭笑不得地又给了他几本,把枕头垫垫平。看着家里被他补过好几次的皮沙发,用了几十年的玻璃柜,书桌下面那幅褪了色的老虎图,时间好像没走,我还跟那年腻着他的小孩儿一样。 我跟朋友聊起他时,说他这一生舍不得太多东西,唯一舍得的,就是让我离开了他。 我跟舍不得先生靠电话联络感情,起初是隔天打一次,后来工作渐渐繁重,他打来的时候我不是在开会就是在忙,到现在变成一周一次。但时间久了,每次的话题都围绕“身体好不好”“工作忙不忙”“吃得好不好”,于是我便失去了耐心,连那每周唯一的一次通话都觉得麻烦。只是他每每挂电话之前那句“我听听你的声音就好了”又总是触到我的神经,然后在心里把自己骂上一万遍。 好像总是这样,有了自己的世界后,亲情需要被随时提醒。看见故人去世才感叹家人老了要多多陪伴;看见一篇文字、听见一首歌,才会幡然醒悟自己对家人是不是做得不够好。 或许我们只有真正失去了,才会懂得那些一辈子舍不得的人,心里的担忧和怅然。 现在我一回家,舍不得先生仍会做一桌子大菜,只是味道不那么好了,因为他总是忘记放盐。我坐在他身边的时候,他也总会不自觉地把手伸过来给我抠背,只是没多一会儿他就低着头睡着了,我看着他的头发又白又硬,像一根根鱼线。 电话里他呜咽着重复上一次的话题,我在说话的时候还经常“喂”半天,我以为是自己手机的问题,一看话筒声已经最大,再听着那一声声“喂”,鼻子难免泛酸。 时常想起年少时,舍不得先生碰见熟人常去跟他们握手,我总会没礼貌地扳下他的手,不怀好意地盯着那些人,舍不得先生哭笑不得。 因为那个时候我心里觉得,他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爷爷。 我们在人海里,悄悄走散 父亲是三天前的一个下午来的,当时无人在家,他搁下背篼,蹲在门口抽叶子烟。傍晚,楼上的张婆告诉我,她下楼撞见父亲,以为是盲流,呵斥他走开。父亲惶惶不安:“这是我儿的家呢!”我向父亲求证此事时,父亲正在厨房择菜。他像犯了错的孩子,局促地站起来,搓着双手,目光游移,嗫嚅着:“下次,我一定穿周正一点儿。”我本是怕父亲的心灵受到创伤,欲安慰他一番的,岂料他不但没有半点儿委屈和愤慨,反而为自己丢了我的脸而深感愧疚。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 家里不宽敞,我们把父亲和儿子安排在同一间屋里。父亲进屋不久,我就听见巴掌落在脸上的声音,开门一看,见儿子正大吵大闹:“你脏,你脏,不准你亲我,滚出去!”父亲不知所措地捂着脸。 我对儿子动了武,大怒:“他是你爷爷,你爸爸的爸爸,我是他一手养大的,你知道吗,小子?” 听到儿子的哭声,妻子一把把他抱过去,对我怒目而视。 父亲垂着手,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像犯错一般。 夜已深,我还听见隔壁父亲辗转反侧的声音。 次日早晨,妻子用不友善的腔调提醒父亲:“茶几上有好烟,有烟灰缸,别抽叶子烟,别乱抖烟灰。别动音响,别动煤气灶,别动冰箱,别动电视……”父亲谦卑地说:“就是叫我动,我也动不来的。”中午我和妻子回来,看见满地的水,父亲正蹲在地上,拿着帕子,手忙脚乱地擦地板。妻子一甩手进了卧室,“砰”的一声关了门。 父亲立即又像做错事一般,不知所措起来。我按按他的肩:“爸,您想帮我们拖地板是吧?”父亲点头。我便拿出拖把,给他示范了一番,然后交给他:“您试试。”父亲拖净了剩下的半间客厅。他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望着我,一脸感激。 下午下了一场小雨,下班回来不见父亲,妻子顿时火冒三丈,对我大发脾气。我和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正斗至酣处,门铃响了,父亲站在门口——湿漉漉的头发搭在满是皱纹的额头,松树皮一样的手提着一只塑料袋。他鞋也没脱就进了屋。妻子哼了一声,又进了卧室。我说:“爸,吃饭吧!”父亲说:“吃吧,吃吧,我孙儿呢?”孩子被妻子送到岳母家去了,若父亲知道内情,一定会伤心,我只得对他撒了一个谎。 父亲盯着我看了一阵子,若有所悟,默默地离开饭桌,打开身边的袋子,拿出两袋核桃粉、两瓶蜂糖、一袋健脾糕。父亲说:“我去买东西了,不会买,也不知你们缺啥,就琢磨着买了这些。”父亲顿了顿,又说:“蜂糖治胃病,你记着,一早一晚都要喝一勺;她是用脑的人,核桃粉补脑;孙儿胃口不好,瘦,就给他买了健脾糕,吃了开胃。”父亲最后从贴身衣兜里掏出一只塑料袋,说:“这5000块钱是我卖鸡卖猪攒的,都攒三年了。我用处不大,你拖家带口的,用得着,拿着。我明天要回去了,你有空就回来,看看你妈和你爷的坟;没空回来,爸也不怪你,你们忙,单位纪律严着呢!” 说完父亲笑了一笑,摸出叶子烟,正要点,可能想起了妻子的嘱咐,又揣了回去,但舌头舔嘴唇的细节让他此时的烟瘾暴露无遗。我给父亲卷了支烟,也给自己卷了一支。我俩中间隔着张饭桌,面对面坐着,烟雾缭绕,都不说话。 父亲执意要走,他说他惦念屋边的塘,惦念塘边的田,惦念那条跟他一起走东家串西家的大黑狗,怎么留也不行。我决定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去。富康车开到父亲身边,一生都没有坐过小车的父亲却不知怎么打开车门。他的手在车门上东摸西摸,一脸尴尬。我上前一步,弯下腰来,打开车门,服侍父亲坐进车,再为他关上车门。父亲伸出头来,一脸的幸福,他在为儿子的举止激动啊。他说:“儿啊,爸算是村里最有福气的人了。”说完,抬手抹着眼圈,憨憨地笑着。 我顿时百感交集。我活在世上,活在城里,活在官场,曾在许多人面前弯过腰,为许多人开过车门,但从没有为父亲弯腰开过车门。我为别人开车门的时候,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毕恭毕敬,表里如一。父亲是农民,我是干部;父亲是庄稼人,我是城里人。父亲这辈子已无法超越我的高度,但我有今天全仰仗父亲的奠基。父亲为我弯了一辈子腰,吃了一辈子苦,操了一辈子心,而我呢,仅仅为他开了一次车门,就让他心满意足感动异常…… 车越开越快,望着父亲离这个人情淡薄的城市越来越远,突然有一种冲动让我心头一颤,泪水潸然而下……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很多人在起点预备的时候,都会把目标看得很远,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又觉得苦累,身边的人气喘吁吁抹着汗,于是跟随他们一并停了下来,驻守在半路,觉得这样也挺好。但时间一久,再看看当初定下的远方,虽遥不可及但心有可惜。 近视先生说:“一个人最悲哀的,不是看不见该努力的终点,而是把你所在的咫尺,当成你以为的远方。” 近视先生出生在城市的郊县,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几乎从未踏出过小城。上的小学在他家背后,中学步行不超过五分钟,好不容易高中毕了业,结果顺了父母的意思,报了离家驱车半小时就到的艺术院校。上了大学才第一次感受到不住家的滋味;才看见市中心的全貌;也才知道沃尔玛是超市;有个特别贵的冰激凌叫哈根达斯。 这不是家里穷,而是在世外桃源待久了,与时代有些脱节罢了。 因为是独子的关系,近视先生从小被家里惯着,三岁就开始疯狂看电视,结果小学一年级就戴上了眼镜。在同龄女生开始钟爱帅哥的年纪,他却对不起自己的五官,活生生颓废成屌丝。但他没有半点儿危机感,因为他觉得近视有眼镜可以戴,屌丝也有人爱,不需要太忠于学习,反正毕业去爸爸的单位里工作。 独立能力极差的近视先生用了半个学年的时间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剩下半年则是跟室友一起全心扑在网游事业上,选择性逃课,食堂跟寝室两点一线,把生活费全买了游戏里的装备。那个时候,四个哥们儿感情极好,他觉得,这就是他要的大学生活。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寝室一哥们儿的爸爸出了车祸,直接退了学;一个“出了柜”,住到别的男生寝室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谈了场半个月的恋爱,要死不活,从此意志消沉长在了床上。网游没了战友,近视先生也自觉无聊便搁置了。大二的选修课上,近视先生认识了一个喜欢跑酷的男生,在他的熏陶下,剪短了头发,晚上陪他一起去操场跑步,白天下了课就去各个教学楼里为他记录“上蹿下跳”的视频。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近视先生把肌肉给练出来了,圆脸也有了棱角,因为变化太大还被女生追捧纷纷寻求塑身良方,掀起了全校跑步健身的风潮。后来受邀在艺术节演讲,被学姐鼓动,在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中,让眼镜店小妹把人生中第一枚隐形眼镜塞进了眼睛。 自此,近视先生成了系里公认的男神。 近视先生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般潜力,被一口一个“帅哥”叫着,自然也就信心倍增。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接近他,哪怕都是没有营养的交集,也让他在鼓励和羡慕中重新认识了自己。 大三还没结束,就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人都爱美好的东西,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不会吃亏的原因。哪怕这份工作在北京,他也还是跟父母僵持了一个暑假,最后获得家里人的通行证,一个人坐上北上的班机。 直到现在,近视先生都佩服自己当初说走就走的勇气。那时的他,对帝都并无了解,在电视剧里只是捕捉了边角,却不懂深藏在平和表象下的浮躁。于是刚来北京第一天,就被所谓的朋友放了鸽子,工作泡汤。 这里的人走路是50迈的,而自己早就习惯了10迈匀速运动;自认身上潮到不行的杰克琼斯到了这边连个直营店都看不见;因自己长相而建起的自信心丢到国贸、三里屯等年轻人众多的地方瞬间就消失殆尽。全家得知北京租房贵,于是每个月给他1000块他们认为的巨款房租,但这也只够他在天安门背后租套老房子,房子小得走路都要侧着身,但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也心满意足。于是像被时间拖着走,近视先生回归屌丝生活,浑浑噩噩过了半年。 第一份实习工作是自己找的,给某国企的网站做设计,工资低到在北京根本活不了。但家人都说国企好,要耐得住寂寞,于是乎,近视先生就用着家里的钱心安理得。上班第一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澡抓头发,光鲜亮丽地去公司,他深信在北京就是要交朋友才能铺开自己的关系网,于是同事对他的印象就变得异常重要。可几天过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全是四眼、喜足球、好妹子、无梦想的直男。话不投机半句多,受他们影响,索性每天也顶着一头干瘪的自然卷上班,一句话不讲,一坐就是一整天。 后来还是在鼓楼小剧场看演出的时候,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圈。圈内人都是小演员、歌手,三男两女,三直两弯。其中有个土豪,住在房租一万多一个月的高档小区,几个人平时没什么工作,就集体宅在他家昏天暗地地玩桌游。那个时候,近视先生认为时间就该被这样挥霍,所以辞了工作陪大家一起“家里蹲”。其间还经朋友介绍,跟一个淘宝模特好上了,他放不下面子死皮赖脸地搬到土豪家里住,佯装有钱人的生活,但装×装了一个多月,就被模特拆穿。模特控诉为什么要骗她,并以此为借口狠心分了手。 即使心里再膈应,近视先生也知道,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 经过漫长的雨天,回看自己满身狼狈,近视先生终于崩溃。迫于无奈他给了自己一次旅行,在江南小镇上思考要不要继续待在北京。最后还是放不下回家被亲戚数落的面子,又回了北京。只是这次回去,他下决心要跟过去说再见。 转折的起点是大学认识的跑酷哥们儿来北京开了个影视宣传公司,叫他帮忙,于是七拼八凑了五个靠谱儿的好友,蹑手蹑脚在娱乐圈里大浪淘沙。从未涉足的行业让近视先生吃了不少苦,但生活一忙碌,就顾不得悲观。 娱乐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难得有真友情,但被近视先生碰上了。公司做的一场发布会上,近视先生跟甲方一个宣传相见恨晚,当天就约吃饭、看电影。那个女孩身上有股正气,走路带风,最特别的是,她上过吸引力法则的课,对生活处处充满信心,随口就是一句“心灵鸡汤”,加上近视先生向来习惯别人给予自信,于是两人看对眼,相处格外融洽。 到现在,他已经很少跟过去的朋友们照面儿了,倒不是因为忙碌腾不出时间,而是试着聚在一起时竟多了生分和尴尬,再无共同话题。他所在的宣传公司现在已经做出了名声,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让他把一天当两天过,却无半点儿抱怨。他说:“原来当初看不见的不只有远方,还有跑在前面的人。” 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未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不起眼的稻草捆住大闸蟹的时候,在海鲜市场也能保持着高昂的身价。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有一次跟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吃饭,对方讲了一整晚旅行的见闻,近视先生歪着脑袋,眼前的画面是自己在多伦多开阔的公路上驾着车,音响正放着喜欢的歌,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牵着心爱的女生。 他说,他很羡慕那个朋友,他一定要实现那个画面。 前行的路上,我们不仅受远方的羁绊,还被行人影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接近那样的人。宇宙除了爆炸后形成了银河系,它还给了相同磁场的人,同样的运气。 愿你成为更好的人。 环意大利之旅 明天就要出发去意大利,正式展开我的毕业之旅。有人说,我总是在马不停蹄地四处游玩,其实我只是想趁着这么好的机会,尽量多地去感受这些从小到大只出现在书本上的东西。另外,把行程安排得更紧一点儿,才可以尽量缓解所需要承受的各种孤单和寂寞。如果有人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更容易静下来看到身边所缺失的东西。那么我会回答:在路上。毕业旅行选择意大利,并不是因为什么特别高远的志趣和念想,而是因为刷廉价航空机票网站的时候,发现这班飞机来回是特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定下了。偶尔非常怀念这种生活,出发去某处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机票便宜,从来不做任何攻略也没有预定任何行程,就这么说走就走地跟着两个挚友踏上了去意大利的旅程。出发去意大利的那一天,我们三个人都兴高采烈。起程前往一处从未抵达过的土地,心情总归是雀跃的。我们坐上最早的巴士到达巴黎偏远的鲍威机场,还幸福地坐下来吃了一个奢侈的甜甜圈和一杯拿铁。可当我们发现,离登机时间只剩下45分钟却还没出现登机口的时候,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了。会不会是来错了机场?不会啊!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是这里啊!千不该万不该,我们不该没事先调查清楚这个机场居然有两个航站楼!我们在一号楼,飞机在二号楼!这个时候,我们三个人,飞奔着冲过去,手里的咖啡洒了一地,甜甜圈还叼在嘴巴里,像极了电影里荒唐的情节,可是却并没有如电影里表现的那样,在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后顺利登机。任凭我们磨破嘴皮,那个工作人员始终重复着一句话:“对不起,已经关闭系统了。你们无法登机!”飞机坐丢了!一件真难以相信却又实实在在发生了的事情。我们大清早5点从家里出发,竟然还能错失一班10点起飞的飞机!人总是善于安慰自己的。我们不断安慰自己这班飞机很可能要失事,完全不顾机上几百名乘客的死活。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事实上,我们只得又多花一张机票的钱,改签晚上9点的飞机。这意味着我们要在这个烂机场,耗上整整10小时。意大利之旅第一天的行程,竟然是在法国机场。我们原本安排的罗马斗兽场之行,变成了法国郊区机场一日游。为了度过枯燥而漫长的时光,我们竟然开始满机场地找扑克牌。结果找了快半小时也找不到。于是,我们秉承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用机场的免费指南画出了整整54张扑克牌,可想而知是多么多么无聊。我们打着地图扑克,在机场看着飞机起降,一天的时间就被耗尽了。终于等到登机的时候,我们三个人跟逃难一样率先出现在登机口,生怕再次错过飞机。这估计是一种病吧。罗马那边的酒店已经打电话过来确认了,不管多晚,晚上都会来机场接我们。这个时候,我们登上了欧洲极品的廉价航空。廉价航空虽然票价很便宜,但是你也享受不到任何的服务,就连打印登机牌都是要收费的,托运行李也就更不在话下。我们每个人都提着一个书包,进飞机舱门的时候有一个铁筐,框子有一个固定的尺寸。如果你的箱子或包能塞进去,它们就可以免费登机。于是飞机上上演了很多人塞得进去但是取不出来的戏码,只好乖乖地去办理托运。上飞机后,所有的东西都要付费,就连厕所旁边都设置了一个投币孔,投了币它就开门。所有的水和饮料都是要收费的,空姐全程不服务,并且一直在贩售一些意大利的土特产。飞机调整过座位,所有的位置都比正常航空的更窄更挤,我后面甚至还有乘客脱掉了鞋,恶臭满盈。当然更奇葩的是,我好不容易睡着了,空姐竟然在贩售阿玛尼香水的时候,举着香水瓶子在每一排座位喷洒。窄小的机舱内,散布着奇怪的体味和香水味,而且还是6款不同的香型。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在飞机上呕吐。经受完这样的折磨,我们跟逃难一样下了飞机。此时已经快午夜了,我们是最后一班飞机。机场静悄悄的,听见铁门拉开的声音,就像是要关闭掉整个世界似的。很快,我们看见了酒店派来接我们的司机,一个意大利小伙子,胡子都快把整张脸遮住了。他过来帮我们把行李放到后备厢,然后直奔酒店。他英文不好,全程也没有跟我们多做交流。我们三个人只记得,车子行驶在一条漆黑的双车道,路上几乎没有路灯,道路也是无比蜿蜒曲折。可这么艰难的行车环境并没给那位意大利小伙带来什么困扰,他照样肆无忌惮地一路狂奔。我瞥了一眼时速,竟然达到了140km/h,看到这个骇人的数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大声讲话。我悄悄地说了一声:“你们猜我们会不会被他拖去卖掉?”邻座两个朋友一个白眼翻过来:“估计还没卖掉,就先被撞死了。”还好他技术过关,我们到达了酒店。酒店建立在一个看起来有一千年历史的建筑中,我坐着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小的电梯回到自己的房间,终于睡下了。睡前我还打开窗,看了看窗外的路牌——梵蒂冈。 总有一个人,让你丢盔弃甲 1 老李一直要求我们叫他李小帅,但我一直叫他老李。 老李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我就认定老李是纨绔子弟。这种人一定趾高气扬而又薄情寡义。 直到大三的时候,因为要参加司法考试,我、老李还有Nana报名参加了同一个培训班,在北京闷热的桑拿天中,我们收拾好行装来到了与世隔绝的西三旗。如果没有这样一次经历,大概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想到,老李实际上是一个贱萌的人,又贱又萌。 老李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一,下身长,脸小。在西三旗的那段时间里,老李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裤腿卷到膝盖上跟我和Nana比腿细,比完之后露出一脸贱兮兮的笑容对我们说:“同志们,你们还要努力啊。” 大概上了一个星期的课之后,有一天晚上,老李招呼我和Nana:“别上自习了,我们出去吃烧烤。”有吃的,我和Nana欣然前往。 老李不动声色地点菜叫酒,我们各自不动声色地吃完第一轮,然后老李不动声色地点了根烟说:“我跟丁小西又分手了。” 不熟悉老李如我,第一反应就是:“丁小西是谁?”但老李的好基友Nana镇定自若地抿了一口啤酒,说:“我就知道!” 汉字博大精深,老李一个“又”字透露出巨大的信息量,我一边琢磨一边点亮八卦的双眼等着他讲故事。 2 丁小西是老李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我跟Nana都见过丁小西,是非常娇俏的姑娘,个子不高,但是非常瘦,眼睛很大,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如果不开口,就是所有男生都无法抵抗的萌系少女,但是一开口,所有关于少女的幻想就都破灭了。 用老李自己的话说:“可能我就是喜欢丁小西那种……泼妇吧……” 本来,高考的时候老李要是正常发挥,至少也是人大的水平,稍微努力一点儿没准儿就能进北大清华,但是为了跟丁小西靠近一点儿,老李生把高考数学卷最后一页留了空白,英语选择题也空出若干,人为地把自己的成绩降到了跟丁小西一个水平,两人双双来到我们学校。 这种只能在少女小说中看到的桥段竟然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这个故事让我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觉得把连续三年稳坐年级倒数第一的老李跟人大甚至北大联系在一起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 但老李在喝了几杯酒之后引经据典的谈吐深深地震慑了我,我一直自认博览群书,即便如此,也无法像老李那样信手拈来得如此随意而又让人心悦诚服。 老李和丁小西虽然大学同校,但是在不同的学院,来到大学之后的第二个月,丁小西就跟老李分手跟别人好了。 老李提起这段往事,把手中的酒杯狠狠往桌上一放,说:“你们知道她为什么跟我分手?她说我没有钱。” 3 我们班有三十一个人,如果按照家庭经济条件排名的话,老李绝对能进前三,而且老李在同学之间向来大方,经常呼朋引伴请大家吃饭,根本不存在吝啬的问题,所以当老李说丁小西跟他分手是因为他没钱的时候,我跟Nana都惊呆了。 Nana说:“这不科学啊,你不是土豪吗?” 老李说丁小西的理由很简单,来到北京上大学之后老李都没带她出去吃喝玩乐。 说到这里,老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一种略带委屈的口气对我们说:“她说我别的还好,她竟然嫌我没钱。说句难听的话,老子银行卡里面的余额就没有下过六位数,但是她说我没钱跟我分手了。” 这段分手经历解释了为什么老李在整个大一期间都没有去上课,每天宅在宿舍里面玩游戏。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李不直截了当地带丁小西去自动取款机上取个万儿八千的让丁小西感受一下他的土豪,但是似乎又有一点儿理解老李的不愿解释。 大二的时候丁小西跟老李和好了,这本来也没有什么,情侣总分分合合。老李为了表示诚意,送了丁小西一个羊脂玉的白马,期待两个人能越爱越深。 复合之后的老李大概是把攒了整整一年的力气都用在了谈恋爱上,每天早晨起来必须徒步去五道口给丁小西买早餐,周一到周日绝对不重样,白天如果丁小西有课就陪丁小西去上课,如果丁小西没有课就陪丁小西去逛街,总之就是一切为了丁小西。 这段经历又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整个大二期间老李即使不怎么玩游戏了也处于一种很少在系里露面的状态。 直到大三下学期,老李终于出现在课堂上,因为丁小西出国了。 4 丁小西在得到学院的出国交流名额之前一直对老李绝口不提,当老李终于得知事情真相的时候,丁小西的行李都差不多收拾好了,不日就要飞赴大洋彼岸。 纵然如此,老李还是对这段感情很有信心,因为在他看来,丁小西不过是去游学,只有半年时间,半年之后她还是会回来的,此前他们经历过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分手,最后还不是在一起了,所以半年的挑战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当时的老李还相信心灵鸡汤,觉得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要放她走,如果她真的属于你,那就一定还会回来。 时至今日,老李说起当时的内心活动,一边痛饮啤酒一边仰天长叹:“什么鸡汤,都他妈瞎扯啊,靠。” 丁小西走的那天老李去机场送她,丁小西一个小小的人拖着大大的箱子跟老李告别,走得愉悦而又欢快,徒留老李的影子在机场光可鉴人的地面上,成双。 我至今没有经历过异国恋,但是我忽然想起,大三下学期为数不多的几次见到老李的时候,他总挂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配上他高且干瘦的身材,像是一个瘾君子。 实际上他跟瘾君子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对啥上瘾都是瘾,凡是上瘾都有害,这真是人间至理。 丁小西为期半年的游学交流即将在一周后结束,就在这个时候,丁小西对老李提出了分手。 万里长征走到头了,才忽然发现会宁并不存在着等待会师的其他军队,老李一个人站在终点。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5 隔了一天,老李又招呼大家去吃烧烤,尽管考试在即,其他同学都在教室里争分夺秒地上自习,能捞一分是一分,但我跟Nana到底挡不住烤肉和啤酒的诱惑,老李一声招呼,我们欣然前往。 酒过一旬,老李再次点了根烟,开始讲他跟丁小西的故事,从高二到如今的大四,可以回忆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老李说,丁小西在美帝那段时间,生活不习惯,一喝美帝的牛奶就长痘,怀念祖国的牛奶,又怀念祖国的泡面,总之,只要是made in China的东西她都怀念。 老李每隔一个星期就满北京城寻找真空包装的吃的然后给她寄过去,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尽他所能地为丁小西安排好一切,好让远在美帝的丁小西感到不那么孤单。 但是临了还是这个结局,老李说他刚刚得知丁小西把他送的那匹羊脂玉白马转手送给了刚认识一天的黑人妹子。 老李深深地抽了一口烟,说:“你们知道那匹马多少钱?”我和Nana纷纷表示不知道。 老李说:“五万。” Nana说:“靠,你丫傻×。”而我在震惊之余保留了一丝理智,问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丁小西这匹马值多少钱?” 老李说:“我就是不想让她因为这个东西贵而把它留在身边,那样太没意思了。” 我其实挺理解老李这种心情的,但是这个时候Nana再一次毫不留情地戳穿了老李:“该!让你丫装×!”老李没有反驳Nana,他默默地喝酒,默默地抽烟,时不时地给我们讲他和丁小西的零散故事,最后问我们:“为什么?” “丁小西肯定会后悔的啊,”我说,“她以后不会遇到像你这样对她好的人了。” 老李从我对面抬起头,对我说:“你说我还会不会遇到能让我这样掏心掏肺的姑娘?” “值得的姑娘一大把。”Nana说,“但是架不住你眼瞎啊,就丁小西那种女的,你去三里屯,一抓一大把,你偏要吊死在她这一棵树上,你还怪她不专一?” 老李没回答Nana,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一天老李喝得有点儿晕,但他是个酒量很大的人,所以并没有喝醉。当我们从大排档回培训基地的时候,老李一直絮絮叨叨:“哥当年也是风流倜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怎么现在栽得这么惨?真是报应啊!” 6 老李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个浪子,尽管他现在也不算老,但五六年前,老李确实要比现在年轻许多,那个时候的老李在学校中是叱咤风云的人物。 成绩年级前三,出身土豪家庭,虽然不是篮球队长,但是上场投个三分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而且还会唱歌。谁受得了一个一米八的男生一身衬衣站在聚光灯下深情款款的样子啊,这简直就是从少女小说或者电视剧中直接截出来的片段。 给老李写情书的少女很多,老李曾经的女朋友也很多,据他自己说,换女朋友最勤快的时候,一个月换了六个,平均跟每个女生相处的时间不到一个星期。老李与那些和他一样年轻的姑娘萍水相逢然后擦肩而过,姑娘们有的心平气和,有的歇斯底里,但是老李在这种事情上向来气定神闲,在遇到丁小西之前,他从未被感情困扰过。 但是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到底还是存在着某种微妙的平衡,所以老李才会遇到丁小西。 从老李的叙述来看,丁小西并没有什么好,但是他执着地爱着丁小西,过去和未来所有的姑娘跟丁小西比起来,都是浮云,世间再也没有第二个丁小西。 老李说,是丁小西磨砺了他的脾气,也是丁小西教会了他如何取悦一个姑娘,丁小西把他从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深情专一的人。 老李的妈妈并不喜欢丁小西,因为觉得这个妹子长着一张精明又刻薄的脸,一看就不厚道,担心自己儿子将来吃亏。老李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不愿意相信李妈妈那套相面的理论,母子俩有段时间天天吵架,直到老李上了大学。 李妈妈再也没有机会每天跟儿子斗嘴,老李大一寒假刚回家,李妈妈就跟儿子说:“要不,你愿意跟丁小西处就处吧。” “你们知道吗?”老李对我和Nana说,“丁小西教会了我一切,我跟她在一起那么久,我妈一直不肯松口,等她好不容易松口了,我跟丁小西分手了。” 7 我们三个人在西三旗待了一个月,那一个月名为学习,实际上,我、老李和Nana都各自经历着各种变故。那时候我跟白君处于最后一次分手的边缘,Nana发现她男朋友还有另一个女朋友。我们三个人几乎每隔两三天就会逃掉晚自习出去吃烧烤喝啤酒,老李对我们讲他的故事,我们三个人互相嘲讽。 吃完东西我跟Nana回到我们两个人的宿舍,躲进卫生间里蹲在地上关起门来分析我们两个人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们相对叹气,有的时候我们相对哭泣,还有的时候我们不说话。 其实我们心知肚明,老李之所以不反驳Nana的嘲讽,是因为他也知道Nana的问题,老李请我们吃肉喝酒,并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他自己失恋的故事而已。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老李送我和Nana回宿舍的时候说:“看你们这样,我就想到以前被我伤过的那些姑娘,想去把你们的男朋友打一顿,就像我想回到过去把自己打一顿一样。” “你那是自作孽,”Nana说,“所以有个丁小西来治你,就算没有丁小西,你也肯定会栽在别人手里。我们俩现在这么苦,就当是为以后攒人品,肯定会遇到更好的人。我们往高处走,你这是往低处流。你不用同情我们,应该是我们同情你。” 一个月很快过去,在这一个月里,我跟白君分手了,Nana也跟男朋友分手了,老李最终讲完了他和丁小西的全部故事。 比起讲义上那些法律条文和原则,比起那些莫名的案例分析,我在西三旗学到更多的,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感情遗憾。 8 大四上学期的校十大歌手赛,老李第四次报名参加,第四次进入决赛,前三次他都无缘前三,这次是最后的机会。 舞台上的老李衣冠楚楚,背后的幻灯片明明灭灭,都是他上大学以来的生活照片。第一部分唱完,到中间副歌的部分,他背后的幻灯片忽然出现这样一行字:“我有一个女朋友,她的名字叫丁小西。” 台下的女生忽然一起尖叫起来,大家纷纷左顾右盼,等待女主角亮相。 老李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背后的幻灯片继续变化:“我们两个人2008年来到这所学校,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了……” 我和Nana偷偷地穿过人群去找丁小西所在的学院,试图找到丁小西。最后Nana率先找到,她扯着我的袖子,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丁小西不动声色地坐在那里,另一个男生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礼堂里灯光明灭,我看不到那个男生的脸色,但是很快,在礼堂中女生们一浪胜过一浪的尖叫声中,丁小西站了起来,我以为她要走向舞台,但她只是提前退场,她身边的男生也站起来,跟在丁小西身后走了。 聚光灯下的老李显然看不到这一切。台上灯光太刺眼,观众席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片黑暗。 老李最终拿到了那一年十歌赛的第三名,评委点评的时候甚至专门为了他扭头向观众席询问:“丁小西你在不在?”全场的女生一起帮忙喊:“丁小西!丁小西!” 无人回答。场面一时有些尴尬。老李机智地打了圆场,说:“小西最近在忙实习,可能没能赶回来。” “帝都的交通,你懂的。”老李笑着说。 于是大家都笑了。礼堂又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9 我其实访问过一次丁小西的个人主页,她的现任男朋友是她的一个学长,相貌平平,看起来一切都很平凡。 丁小西和所有鲜活的姑娘一样,喜欢萌萌的小猫小狗,看到好吃的也会忍不住流口水,喜欢明星喜欢漂亮衣服,偶尔爆一两句粗口。她和正常的女生没有区别,跟男朋友有着小甜蜜小恩爱,也会有小矛盾小争吵,两个人就这么打着闹着但是还恩爱着。我甚至还看到她为男朋友系上围裙洗手做羹汤,这跟我印象中那个曾经在课间竖起眉毛指着老李的鼻子骂“你他妈的脑子被驴啃了吧,怎么这么傻×”的姑娘判若两人。 就是这样一个姑娘,如果不是因为认识老李,光看她的主页,我完全不知道她竟然能够那样狠心决绝地甩掉一个那么爱自己的男生。 按照正常的逻辑,任何姑娘碰到老李那样的男生,都会觉得很幸福吧,怎么会有人愿意放弃这种唾手可得的幸福? 我跟Nana猜想过老李是不是曾经伤害过丁小西的什么亲人或者好友,所以丁小西才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报复他。尽管我们都觉得这种桥段太小说太戏剧,但是老李跟丁小西的这段爱情本来就充满了戏剧色彩,如果丁小西真是出于这种目的甩掉老李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但是生活始终是要比艺术高一些的。我们始终没有猜透丁小西。 丁小西大一的时候跟老李分手,跟那个男生在一起,后来跟那个男生分手,又回到老李身边,最终又跟老李分手回到那个男生身边。 这种行为在我们每一个旁观者看来简直罪大恶极,精神分裂到了极点,但是老李和她的男朋友就是愿意原谅她,就是愿意容忍她。 也许在我们看来,丁小西应该跟老李在一起,但是可能在她现在男朋友的基友们眼中,丁小西跟那个人才应该是故事的主角,他们两个人的结局,才应该是幸福和快乐。 世人心中皆有一个摄像机,角度不一样,剧情就不一样。 10 2013年春节,我们大学毕业半年,老李在QQ上说他订婚了。对方是比我们小一届的一个学妹,那一年看到了老李的十歌赛表演,发信息祝福老李和丁小西,老李解释其实丁小西并不喜欢自己。 就这样一来二去,老李和学妹成了男女朋友。 学妹长得跟丁小西完全相反,丁小西瘦小,学妹高大;丁小西瓜子脸,学妹是圆脸;丁小西眼睛大,学妹则戴眼镜;丁小西泼辣刻薄,学妹乖巧可人。 从老李的未婚妻身上,看不到任何丁小西的影子。我不知道他是彻底放下了丁小西,不想再见到与她相关的一切,还是彻底放不下,不能再见到与她相关的一切。 班级群里面的同学纷纷表示对土豪老李的羡慕,“存折在手,学妹我有”。为数不多知道老李和丁小西故事的人,比如我、Nana,还有曾经目睹老李为了丁小西沉迷于游戏和彻夜不眠的室友们,夹在不明真相的群众中煽风点火,开着老李和学妹的玩笑,绝口不提丁小西。 老李把学妹夸得天上地下一枝花,又乖巧又懂事,温柔体贴心疼人。沉寂已久的班级群难得地热闹着,直到Nana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了一句:“老李,你在这儿跟我们强调你妹子有多好,到底是想说明什么呢?” “应该是感叹,作为一个纨绔子弟,不仅没有孤独一生,还找到一个贤妻良母,真是前世全部用来攒人品才换来了今生的幸福生活。”我迅速地接着Nana的话说下去,成功地把话题岔开。 大家开始纷纷感叹自己人品和节操余额不足,老李没有回答Nana,也没有反驳我,只是悄悄地建了个讨论组。但是老李没有说话,我们也没有说话,过了好久,老李才敲出一句话:“她不是丁小西。” 我不知道Nana那边是什么情况,因为她一直没有回复,我在键盘上敲下:“我们都知道。” 然后想了一会儿,终于又逐字删掉。 漫长的失恋 你像我见过的那个男孩 1。 2007年夏,石家庄,我抛下新买的自行车和抓狂的邯郸老板,揣着五百元钱,提着一张军被、几件衣服走向火车站,我忘乎所以,仿佛远方有我的爱人。 公交车车窗外的五环,阳光刺眼,天空荒凉,地面肮脏,新开张的商场挂满彩旗,一派农贸市场的喧哗。我在陌生和不安中,下车,进村。昌平的中滩村,歪曲的小街,拥挤的小店,水果、零食摆在外面。这村子是外来小生意者的天堂,住满打工或准备打工的学生、工人、农民。村子里房屋密集,最高的不过四层,多为临时加高,北京人管这个叫“吃瓦片儿”。村子深处有一户人家,院子也盖成屋舍,通道只够两人并行,主房是个筒子楼,有深邃的通道,通道两侧分布着数不清的房门。三楼是顶层,只有一排屋子,出屋门便是宽阔的天台,天台上拉满绳索,挂满被单衣物,五颜六色,迎风摆动。先期到京的几个大学同学就住这里,克和雷一处,辉子和女友一处,辉子屋的外间住着他小姨子小喜和男友,外间全部家具就是一张小床,再无其他。 起初,天台帮的情况是这样的:克在上班,大学老师介绍的排版工作,月薪两千余;雷在择业,意向是3D设计;我在择业,意图放弃设计专业,改学活动策划;辉子在择业,意向是影视后期制作;辉子女友做小文员,月收入千余;小喜在一家小的图文中心做设计,月薪千余;小喜男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只亮了个相就滚蛋了。 我下榻克和雷的住处,三个大小伙子睡一张床。克个头比较大,实在受不了,向房东借来一块门板和几十块砖头,自己在大床旁搭建了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小床。我们三人分摊每月六百元的房租费用,外间有煤气罐,村里有菜市场,我开始掌勺,天台帮生活质量瞬间提高,我掂锅性感专业,获得“炒王”称号。 天台帮很温暖,晚上各自摆好桌子,在天台上吃饭、聊天、开玩笑,有时还能欣赏一轮满月。吃完饭,站在天台边缘四望,周围尽是高低不等的小房子和明明灭灭的灯火,近处的巷子,远处的大街,从未间断过的嘈杂,一个偌大的布满生灵和廉价食物的贫民窟,也许十六世纪的巴黎就是这个样子。 每天上午,我和雷去辉子家上网投简历,因为只有他的电脑能上网。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没资格挑选用人单位,几乎有招必投。隔天,招人单位电话打来,不管什么地方,都过去,坐公交车去。那是2007年,北京还没有地铁十号线和四号线,五号线也是刚刚开通,地铁站甚至还有打眼票。两个月内,我和雷踏遍京城每一处车站,烈日、乌云、像卷着冰棍袋子的风,生生把人折磨得现实了,清华科技园内,“炒王”仰望苍穹,深感蝴蝶飞不过沧海,燕雀殒毙于浩谷。 两家设计公司要我,试用了半天,我就冒着冷汗跑出来,满脑子都是数月前在石家庄设计公司昏天黑地地加班改稿的情景。四个月后,京城进入冬天,我去海淀区上班,学做项目,基本月薪一千五。执着于3D设计的雷,万念俱灰,回了邢台老家。 我下班早,路过菜市场买菜,然后做饭,吃,剩半锅给克。半夜去一楼上公厕,隐约听到楼道里此起彼伏的叫床声,满满都是市井的诱惑。 2。 第一家公司是给几个IT巨头做公关活动的小单位,只有我一个男生。与我同时入职的是大兰,坐我边上,大兰小我两岁,江苏人,美女,高个子,爱吃,吃不胖,说话嗲,真嗲,跟兰妈妈打电话也是这味,勤奋,好学,爱笑,傻萌。 几乎每一个女人窝都盛产八卦,只要周围没人,一个女生就会说另一个女生的坏话,比如哪个妞被包养过,哪个妞爱过傻×,哪个妞说反正也不是处女了,干脆婚前多玩几个男人。久而久之,你会觉得这家公司只有大兰一个好人,还是傻萌傻萌的。大兰住着公司附近合租房里的上铺床位,热情开朗,相信爱情。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来京出差,丑,黑,胖,高,大兰笑嘻嘻地在网上订房间,下班后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第二天回来噘着嘴,说男友脖子上有唇印,问他,他说被别人拉去按摩了。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没分,几天后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元旦长假,大兰赶去大连会男友,回来上班时噘着嘴,说男友屋里有女人住过的痕迹,而且她在他QQ空间带“老公”字眼的留言被故意删除。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还是没分,几天后又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夏天再次来临,我开始厌倦这里,小公司已没什么可学,我渴望去大公司历练,我丢下正在进行的项目,打电话裸辞工作,女经理气炸了,在公司当众骂我。 家人得知我失业,急了,他们当初就反对我进京,现在更有了理由。表姐的公公是北京人,介绍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给我,我赴约,接待者是个大肚子男人,他趾高气扬地说:“你是××介绍来的吧?下周来上班吧,每月薪水两千三,如果做得好,我会给红包。”我出门就把这家公司忘了。此举招致大祸,家人与我彻底决裂,两月不接我电话,我当时兜里只剩几百元钱,交完房租就得借钱吃饭。祸不单行,和我合住的克开始有所变化,记不清何时开始,他看我的眼神开始有点儿烦,只要我开口说话,他便冷嘲热讽,我不明所以,约他谈,他说想一个人住。这话一出,我的心就碎了,他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之一,现在捅我一刀,我说我找到新工作后立刻搬走。 因为缺钱,我把积攒多年的摇滚DVD变卖了。我挣扎了一夜,还是卖了。网上登出消息,接到电话,见面,对方是个开名车的富二代,我受邀坐进他的名车,接过一支名牌香烟,听着他说:“其实你这些盘我大部分都有,就是缺那张九寸钉的演唱会,这玩意儿现在不好找了。”地铁站,我目送名车远去,开始恨自己喜欢了十年的音乐,觉得它不过是富人的玩物、穷人的辛酸。 那是我来京后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众叛亲离,身无分文,几乎一阵风就能把我掀翻在路边。那段时间也成就了两个人,一个是来京借给我一千元的高老师,高老师这份恩情比天大;一个是用浓重的湖南口音跟我电话聊天的黄小夜,时隔三年,我再次爱上一个姑娘。 很快,新工作落实,我离开了中滩村,扬言五年之内不见克。 3。 灯市口的好滋大厦,整栋楼都在办公,密密麻麻地爬满了青壮男女。六楼东面是我的新东家,新东家西面是一家保险公司,内有数不清的办公桌和更数不清的座机电话。保险公司的孩子们大多是烟民,无论男女,定时去楼道吞云吐雾,且每两个月换一批新面孔,一问,原来的人离职了,去了哪儿,不知道。被问者苦涩地说:“保险公司不都这样吗?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说不定下个月我也消失了。离开保险公司是好事,至少证明人家进步了。” 新东家招兵买马,很快也人满为患,我把正在找工作的大兰拉过来“落草”,她在我跑掉不久也离开了那家公关公司。当然大兰不是电话裸辞,是人道、和谐地离开,离开时也没忘和外地男友正式“古德拜”。 我的老板是个白面、微胖的宝岛奸商,他将活动项目交给我和一名广西女生打理,于是有幸去异国他乡公费爽了一周。我在马来西亚云顶给大兰买了个布袋子。大兰没良心,拿着我的布袋子,转眼就在网上找了个其貌不扬的新男友。回国的飞机上,我们在睡梦中惊醒,机身剧烈颤动,播报员提示大家镇静,说飞机遇上强气流。我吓蒙了,双腿肌肉紧绷,算算时间应该在海上,如果是陆地能迫降,海上就是抱团死。凌晨四点钟出了机场,到处是参加奥运的各国代表团,我坐大巴回城,天亮时,北京站下起小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仿佛做了场梦。 奸商拖欠比赛奖金,很多东北赛区家长来算后账,奸商跑到珠海小三家躲起来。两月工资忘发,公司谣言四起,年轻人不干了,要搬走办公室的电脑和仪器,奸商听到消息后,急忙让北京的朋友给大家发薪水,大家一哄而散。一个电话打来,是著名酒企“粮王”的运营商,我不喝白酒,但机会难得,于是在冬日加盟,然后一做就是三年。 后来,灯市口的同事兼好友张大琳告诉我,奸商被抓了,他在南方继续做少儿艺术赛事活动,蛊惑大陆学生去台北参赛,学生家长至台北后抱怨住宿条件,怀疑自己受骗,当即报警。张大琳传来图片,奸商双手用上衣裹着,跟着警察向电梯走去。他因伪造文书罪被判了缓刑,后改了个名字打算东山再起。 尽管遇人不淑,可那段日子却是我来京后最美好的日子。我住在传媒大学南郊村落,生活空前解放。住了六个月,变成一百二十五斤瘦男,精神无比。夏天雨大,下班时地下桥水过腰身,我就顶着包游回来。上班走到地铁站需要半个钟头,还要经历恐怖的挤地铁运动,但我很少迟到。我很快乐,从来没这么快乐过,得单位老板赏识,和办公室同龄人嬉闹,在通惠河桥上看夕阳,在村口网吧谈人生。我花三百元在二手电器市场买了台电视机,熬夜看“欧洲杯”,最不方便的是中场休息时间上厕所,要乘着夜色穿过大街,归来时常常被路边的野猫吓一跳。“欧洲杯”结束后,我得了咽炎,严重的咽炎,大半夜咳得上不来气,有时实在上不来气,我就想万一咳死了怎么办。回石家庄办护照时,大半夜起来接着咳,吓坏了同室的学长海利。 村口网吧坐满非主流和杀马特,克在网上留言,请我原谅他,我原谅了他,他兴奋之余打电话来问候。小夜来电说:“咱们结婚吧。”我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结?”小夜说:“咱们有音乐听、有书读就行了啊。”我说:“你真幼稚。”小夜不说话,我让她失望了,后来她找了别的男孩子做男朋友。 4。 2008年冬天,我和克在通州土桥附近的回迁房区合租了个两室一厅,八十多平方米,足够我们各自拥有自己的空间,生活自此进入平流层。隔年的元宵节,郊区几家工厂放烟花,我陪小区几个正太萝莉观看,克回来,笑着说CBD(中心商务区)一座大楼着火了,几条大街的人围观。 克在国贸附近一家游戏公司上班,做场景及人物造型设计,他喜欢画画,喜欢那份工作。克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九点多回来,吃完冷饭后接着画到一两点。那家公司没有双休,只有周日一天休息,他就窝在家大睡一天。克的书桌有两只抽屉,一只抽屉塞满各种画画工具,一只抽屉塞满各种非处方药。他身高一米八,从头到脚都是病,分别是:沙眼,鼻窦炎,咽炎,胃炎,痔疮,鸡眼。克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他望着我说:“我们公司是做山寨游戏的,求量不求质,而且已经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我说:“不至于吧?上次去你们那儿找你借钱,电梯我都不会坐,那么高级的地方还会拖欠工资?”克说:“高级?算了吧,人家老外的企业花三年开发一款《魔兽世界》,卖十年,咱们的企业花三个月开发一款《魔兽外传》,卖一年,高级的骨子里是本色啊。”我说:“也是,老外喜欢做品牌,咱们只会做产品。”克说:“难道白酒圈也这样?”我说:“这年头,哪个圈子不一样?” 克失业了,新上任的老板不想再蹚山寨游戏这汪浑水,解散了团队,项目经理拿着文件四处寻找下家,一个月后,克跟着团队到另外一家山寨游戏公司上班。2010年,克的鲜血顺着裤子流到脚面,他给我打电话说:“超,来医院看看我吧。”我说:“你怎么了?”他笑着说:“我被人爆菊了。”我和几位大学同学赶到丰台区医院,克躺在病床上,依旧笑着说:“做了痔疮手术才知道,原来男人也有用卫生巾的时候。” 晚上,我光着上身靠床弹琴,发现对面楼上一对男女开着灯做运动,招式多样,地点多变,引人入胜。女孩子警觉,扭脸看看窗外,呼啦一下拉上窗帘。我放下琴,寻思自己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两天后,做运动的女孩子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在小区超市出现,两人笑容甜蜜,对话暧昧,我极度震惊,对女人的信任瞬间跌至谷底。 一个独居的北漂女孩子,七点半起床,对着镜子捯饬到八点,踩着高跟鞋挎着包,边吃早点边走向车站,排队,拥挤,香汗淋漓,上班打卡,笑着和领导打招呼,笑着和客户打招呼,笑着和同事打招呼。笑累了,招呼累了,打卡,回家,连做饭的力气都没了,躺床上发呆,盯着电脑屏幕发呆,穿着睡衣、光着脚站在地板上,一口气喝下一升白开水,回到床上,侧身卧下,拿起手机和刚认识的男网友寒暄。午夜,空调里的风变冷,窗外的灯变亮,醒来后再无法闭眼,她开始幻想,幻想街头的偶遇,幻想旧爱回头,幻想闺密的男友,幻想自己的教练。 我没有资格去评说女北漂,事实上这些女孩子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远大于同龄的男性,她们的激素也远没有他们强悍。 新单位领导及同事对我很好,只有那个销售经理比较恶心,明明是河北人,强装一口京片子,处处摆架子,很多工作推给我做,我不喜欢他,也不屑于理他。一年后,销售经理被辞退,我这才发现公司没人喜欢他,他是那种典型的职场小人物,这种人几乎每家公司都有。小人物做不了大生意,也容易耽误大生意,销售经理离职,公司业绩翻倍,公司的人情味和安逸度冠绝京城,连前台姑娘都长了肉。 小夜辞掉南方的工作,孤注一掷地跟着男友进京,刚来第二天,就哭着鼻子来找我。她分手了,分手原因不说,只是哭鼻子。我心乱如麻,扯一路闲话哄她,不奏效。回到住处,我去厨房做饭,她挨着行李坐在沙发上继续哭,哭完走过来告诉我,一会儿一个朋友来接她,她要回长沙。 遭遇情劫的小夜回长沙后不再与我联系。2010年春,我梦见传媒大学和通惠河,恍悟,决定向她求婚。我上线找到她,问她最近好吗,她说嫁了,我说啥时候,她说去年冬天,瞒着家人和一个男生领了证。她很得意,我大脑一片空白。小夜是我屈指可数爱过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匆匆一面就诀别的姑娘,我曾幻想有天我老了,在最初相遇的地方等她,她来了,她也老了,身边跟着一个忧心忡忡的南方老头儿。 除了小夜,2007年我在新浪博客上还认识了另一个喜好文学的安徽孩子,他很穷,特别穷,博文几乎都是描写自己童年、少年以及青年时期如何穷的。2009年年初,这家伙突然看破尘世,写下最后一篇博文,卖裤头去了。 5。 克搬走后,我留在了通州区,找到临河里附近一个三居室合租。我的邻居都是猛犸奶业的员工,猛犸们热情大方,周末经常在客厅聚餐,并邀我蹭饭。我不喜欢海鲜火锅,也不喜欢主卧姑娘的男友。这个戴眼镜的贵州男生在海淀区工作,一周才来这边一次。电视机前,我和猛犸们吐槽时事,他打断我,故作深沉地说:“我告诉你,有些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回敬说:“是啊,这世界有很多人和你看法一样。”可怜的眼镜男,挣的钱没女友多,朋友没女友多,见识也没女友多,常被闹分手,闹完再求和,结果还是分。最后一次分手时,眼镜男带着弟弟前来收拾东西,站在客厅里气势孱弱地与女友吵了最后一次架,双方亲友团彼此用恶毒的语言挖苦对方的劈腿史。 猛犸们对我单身不解,介绍龅牙女猛犸一枚。我和龅牙女猛犸吃了顿饭,第二天就被人家拉黑,其他猛犸怕我难过,解释说这个姑娘刚离职,要回老家工作,想找个在石家庄有房的。我说:“噢。”交电费时,我在农行认识了一个理财公司的河南姑娘,清丽、知性,很像我当年喜欢过的那个中文系女生,我约她吃了两顿饭,两顿饭后果断终止来往,因为我无意中发现她同时和很多男人暧昧着,目的只是推销自己的理财产品。 和众多国内企业一样,多数底层出身的姑娘在这个时代里缺乏安全感,所以将物质条件看得很重,这很正常,也容易理解,就像二十多岁的男生习惯用下半身思考爱情一样,并不需要从道德上过多追究,只是大家耗费了太多精力在大房子、大汽车、大胸脯上,忽略了男女交往中最质朴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为未来的另一种悲剧埋下了隐患。 我大概每年都要回一次石家庄,学长海利的窝是我在石家庄唯一的据点。海利不迷信北上广,毕业后辞去工作,与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接着发了财,在当地结婚、买房,他唯一的苦恼可能只剩下公司的改革与股份。晚上十点,海利把妻子轰到隔壁,关上门,一包香烟,两杯清水,两个文艺男彻夜畅谈,历史、地理、时事、生活、书籍、电影、音乐、女人,甚至还有宗教和宿命,对于孤单多年、知己寥寥的我来说,这无疑是最开心的时刻。 克在丰台区请我吃饭,谈话间比两年前多出几分无奈。我们奔三了,这个年纪面临结婚、买房、生儿育女等问题,我们身边拿父母钱付了首付、娶了媳妇并沾沾自喜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活观开始受到挑战。于是回到了一个老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来北京?为了摇滚乐?摇滚乐早变成商业小丑了。为了紫禁城?紫禁城里一半是赝品。为了钱?泡沫经济时代的薪水养家尚且难,更别说成就什么伟业。为了机会?机会似乎更眷恋那些生来就实力雄厚的人。我爱这里,我在这里住过村子、住过楼房、交过朋友、爱过姑娘,但我的爱里分明夹杂了悲观,曾经我悲观的对象是事业、家人、女人、朋友等,如今作为纪录片控,我怀疑明天就会有一颗小行星出现在视野中,届时,街上的民工、白领、官员、乞丐将统统停下脚步,呆傻地仰望着天空那团光亮,他们的发型不见了,皮包熔化了,生殖器冒烟了,所有的是是非非瞬间进入倒计时,接着在巨大的冲击波与射线中灰飞烟灭。 2009年年底,我在地铁永安里站看到一个姑娘,我跟着她下车,跟着她出站,目睹她的碎花裙子在灯火处飘散,那一刻我突然恨起北京来,仿佛一个糊涂的人走了无数的路,累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去十年的我,就是漂泊,我似乎习惯了漂泊,就像我习惯了单身。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还单身,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爱情,只要我还在漂泊,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理想,但是现在,我想念当年一起成长的小伙伴,想念当年爱过我的姑娘。此时此刻,他们知道我在哪里吗?他们还记得我是谁吗?他们会不会已经在同样的异乡的璀璨灯火中成功忘记了自己是谁? 6。 雷再没来过京城,他在邢台买了个二手房。辉子再没被媳妇埋怨,他回老家当了技校老师。大兰再没换过男朋友,她在南京成了家。克的痔疮没再犯,他升职后不复忙碌。海利再没为公司改革而烦恼,他的小说终于和偶像莫言登在同一本书上。更多的人选择离开北京,留在北京的也不再相见,北京太大,大得你真的可以忘了一切。 小夜来京出差,邀我吃了顿饭,她还是那么漂亮。饭后散步,我问她:“你先生怎么样了?”她笑着说:“骗你们的,我没结婚。”我无语,继续走,走啊走,走啊走,直到夜色从四面八方袭来,卷走了我对爱情的最后一丝眷恋。 一个东北姑娘大学毕业,对长春的工作环境不满意,辞了职;对长春的男朋友不满意,分了手。她不忿,她苦恼,她说她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人生。我对她说:“你来北京吧。”她说:“为什么?”我说:“你这样的姑娘适合大城市。”她说:“我是向往去大城市、大公司发展,但是大家都整天说北漂苦,我有点儿害怕。”我说:“你怕什么?你年轻、漂亮、聪明。北京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只要你年轻、漂亮,有野心,不怕苦,就能得到一切,至少,能得到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得到钱就意味着得到一切。” 2011年夏末,我毅然离开了“粮王”,转投另一家更高端、更赤裸、更残酷的白酒公司。我二十八岁了,我想得到钱,我在这个时代不例外,只有拿钱才能留住一个不需要感情的女人,只有拿钱才能开始所谓的主流的美好生活。我无根无底,谁也靠不上,我得把自己豁出去,我得迎着风向前走,我得像三年前在地铁传媒大学站奔涌向前的人群那样,在这个本不属于我的地方挤出一块自己的领地。我成了,会开心,不成,也没什么,人生还有其他的东西,不是吗? 张大琳说:“我们不是看不起外地人,只是没什么好感。你们这些人,带着青春和才华,带着势利和手段,来到这里追求各自的利益,你们根本不爱这个地方,你们只爱这个地方的钱。你们为了钱破坏这里,把它搞脏、搞臭,搞得乌烟瘴气。你们背后都有个风景如画、满载回忆的故乡,我们呢?我们北京人去哪儿?你们达到目的就走,无情无义。” 也许有一天,我回老家了,选择去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找一份安定的工作,认识个安静的小剩女,结婚,买房,生孩子,工资卡上交,和家人围在一起吃晚饭、看电视,每周和妻子做爱一次,每月参加孩子家长会两次,每季度陪上司出差三次,每年喝吐四次。我可能还会长胖,挺着大肚子与人争吵,滑倒在一个洒满夕阳余晖的街头,手里的酱油瓶子打碎了,酱油掺杂着泥土发出阵阵腥味,我迅速站起,环顾四周,拍拍尘土,若无其事地走掉。我还会记得京城吗?还会记得永安里站那个姑娘吗?我想我会记起来,我会重新站在那片璀璨灯火中,想起自己其实是谁。 7。 送给所有北漂和结束北漂的朋友,送给所有爱着京城和爱过京城的朋友。 有一种爱不可替代 七岁那年,父母离婚了,我跟着妈妈生活。单亲家庭的孩子小时候都有一门必修课——听父母说对方的坏话。 所以,我从小是听妈妈说爸爸的坏话长大的。离婚之后,妈妈、外公、外婆每天轮番上阵,在我耳边念叨一件事——你爸是个人渣。 其实他们一点儿都没冤枉我爸。爸爸是个瘾君子,败光了家里所有钱,我和妈妈最后是被他逼走的。因为他吸毒,最后把房子都搭进去卖了,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很多年之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年爸爸吸毒的画面,大概是我五岁的时候,他跟一群人在家里吸毒,我坐在旁边写写画画。其中一个人拿着粉,正准备点,突然看到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对我爸说:“家里有小孩呢!” 我爸头也不抬,无所谓地说:“没关系,她习惯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画面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恨他的理由。 爸爸卖了房子之后,准备去海南做生意翻身,结果赔得血本无归。其实他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做生意,没有经济头脑就算了,还特别心软,别人欠了他钱他也不好意思要,吃了大亏。爸爸在海南待了五年,回来的时候落魄至极,整个人都变了。 在他吸毒之前,我们家很有钱,他早已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衣服不穿真丝的身上都会起疹子,跟豌豆公主一样。而那次他从海南回来,彻底从阔老板变成了农民工。事实上,爸爸在海南确实当过民工,去工地帮人家背沙子,一天25元钱。 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发酸。虽然妈妈已经跟他离婚了,一个人带着我,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很不容易,爸爸也从来都没有管过我们。但是当知道他过得不好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忍不住难受。 当现世报这种事降临在自己亲生父亲身上时,对于孩子来说,不见得会开心,虽然他确实伤害过我们。 这种纠结的感情或许没有多少人能理解,至少我妈不会,提起爸爸,她永远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啖其肉。那时妈妈常逼我去找爸爸要生活费,我知道他没钱,不忍心去要,但其他都可以省,学费却必须交。所以每个学期开学前我都有一场“恶战”——拿着交费通知去找爸爸,没要到钱,回家被妈妈一顿臭骂;要到了钱,心里的酸楚却比被骂更难受。 所以在整个学生时代,我不怕考试,也不怕老师,只怕交学费。 爸爸从海南回到贵阳之后,租了间小店面,靠帮人维修冰箱、空调之类的电器为生。但是慢慢地,电器开始走品牌路线,厂家都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爸爸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记得有一年过年,我去看他,我们父女一年几乎只见一两次面。那天我临走的时候,他突然特别不好意思地问我,能不能借他20元钱。我一问才知道,他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也不敢去亲戚朋友家蹭饭。因为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过年去亲戚家有晚辈是要给压岁钱的,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 那天我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心里翻江倒海。满大街都在张灯结彩,到处都是一家人欢天喜地庆祝新年的场景,而我的爸爸,却一个人窝在那个小店里,连饭都吃不饱。 我是真的很恨他,在别人欢乐的日子里,他给予我的不是家人围在一起吃的团圆饭,而是哭也哭不出来,闷在心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心疼和心酸。 爸爸一直就这么穷困潦倒地混着,到后来,我跟他一年都难见一次面。我在外地读大学,独自提着箱子去异乡,没有人接送,所有事情都是自己搞定的。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最窘迫的情形是,每当别人问起我的爸爸时,我永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大二那年,有一次我的钱包被偷了,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全在钱包里,一起全没了。那时候妈妈在国外,我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爸爸,问他能不能给我打500元钱救急。 很多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主动找他要过钱,那是唯一一次。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跟他开口。 他在电话里面犹豫了一下,对我说:“只有200行不行?”我跟他说“好”,挂了电话,也没有多想。 那天夜里两点钟,我突然收到爸爸的短信,只有短短几个字:女儿,对不起,是爸爸无能。 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咬着被子哭到天亮,因为怕惊动舍友,不敢哭出声音,憋得胸腔痛得要命,越痛越想哭,到最后哭得干呕。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哭成那样。 那个夜晚,我好像把积累了这么多年的怨恨、心酸、心疼都统统发泄光了。我告诉自己,以后在外面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要再告诉爸爸了,他帮不了我,我跟他说,只会让他觉得愧疚。 或许这些年,爸爸都在赎罪,用自己悲惨的人生来赎罪。他没有养育过我,没有给过我一个完整的、正常的家庭,没有让我体会过什么叫父爱。他毁了我的童年,直到现在我回忆起小时候来都只有眼泪。他还毁了我的爱情观,让我缺乏安全感,对婚姻强烈不信任。我有那么多恨他的理由,可是在那一刻,我决定原谅他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原来在他的内心里,他是爱我的,他只是没有能力给予我任何东西。 如果他有,他一定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与他有关。我希望有一天我交了男朋友,可以带回家和父母一起吃顿饭,饭桌上都是妈妈做的家常菜,饭后我跟妈妈在厨房洗碗,爸爸跟男朋友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 或许这个画面对于很多人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但我知道,我这辈子都无法拥有了。可我还是选择原谅,因为未来的路很长,我不能背尸行万里,也不愿怀恨几十年,我要有自己的生活。在慢慢成长的路上,我一直试着努力做一个普通、快乐的姑娘,如果将来有了家庭、小孩,我只希望,我们可以让孩子享有满满的、世俗却最宝贵的爱。 因为我明白,即使父亲给予我的爱从未完满过,可是它依然固执地躺在我心底最深处那个不可触碰的角落里,无法被任何事物所替代。 你说最爱我的那几年,不过如感染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 前几日,又见证了一对情人的分手。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彼此相爱持续了多久,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更久的一段时间。分手原因也是和自己极其相似的异国之恋,仿佛这种感情在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一种破灭的形态收场。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毕竟面对着的是另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人是一秒,有的人是一年,有的人会在自己的人生逐渐走向终点时,才对身边的那个人呢喃一句:“哦,想不到爱你竟然成了我这一生的宿命。” 太过深情即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而最后的放弃是为习惯和顺从。没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上让我和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或许我会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发现,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二) 这段时间偶尔能有空闲的时候,我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不如《百年孤独》那般能够仅凭一段开头就令人魂坠其中。马尔克斯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公然选择了“爱情”这一被无数人传唱的老调作为小说中心,还采用19世纪欧洲艳情小说的体裁格式,试图用一脸严肃来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故事。” 故事的剧情其实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五十三年,才如愿跟她同床共枕,并且他的爱,在其有生之年还将继续下去。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男主角弗洛伦蒂诺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五十一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费尔米娜,费尔米娜,那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女主角费尔米娜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弗洛伦蒂诺,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这种由时间或者性格造成的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可以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那其实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费尔米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弗洛伦蒂诺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弗洛伦蒂诺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三) 你能理解失去一段爱情的感觉吗? 是清晨将醒未醒那缕梦的惆怅,是黄昏茫然失措那无奈的寂寥,是午夜无法成眠那清醒的阵痛。 小说看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耐不住性子去看改编的电影。 电影里的南美洲很漂亮,想象中的燠热、闷湿、鲜艳和浓烈全都刻画出来,那正是马尔克斯笔下巫气弥漫的南美洲。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女主角尖薄的五官,随时随地像一只受了惊的飞鸟。 前四十分钟里,她与男主角之间的爱情也完全像一种孩童的游戏——两人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书信往来,乃至发展到私订终身的地步。那个晚上她又无知又热烈,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矜持,她答应他的求婚,说:“好的,我会嫁给你,只要你答应不逼我吃茄子。”呵呵,真的是初恋,竟然相信自己会与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那么草率,但是那么真诚。 之后,果不其然,女子毁弃婚约,在人人自危的霍乱时期,嫁给了一个生活有保障的医生。 在片中,已为人妻的女主角曾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影子。” 五雷轰顶的爱情,真可以令一个人的灵魂出窍,从此远离肉体。 凡遭此劫者,终其一生都只是徒具人形的影子。 影片的结尾部分十分温暖,那时他和她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拥有一具垂垂老去的躯体。在寂静的内河航船上,淡薄的夕照里,他们缠绵床榻,享受着迟来了五十年的、抱憾的温柔,船头还特意挂起黑黄旗帜谎报霍乱。 没有什么可以打扰他们,连时间和死亡也不可以。 (四) 如果人生是不倦的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一个象征。 马尔克斯心中的爱情散落在常常吹着猛烈的东南风、在黄昏扬着细雨的南美洲,在随着岁月悄悄流逝却又永恒不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的爱情在所遇到的相识或不相识的街巷里,在沉重的黑铁的屏门后面,在一双双随着人事打磨而空洞无神的瞳孔后面。 他的爱情在黎明震颤的瞬间,挣脱普遍而深邃的黑夜,显出没有轮廓的依稀的图像,在白色的天光里看上去反而惊愕又冰冷。 “乌鸦的幽冥”,我想起希伯来人用这样的比喻来称呼傍晚的开始。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失败来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那妖娆痛楚的花朵。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的一片翅膀。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你是我节日中看见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掩的门,你的面容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的光,送出的早晨向你我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那日色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拥有照耀你全部光霞的街道。 (五) 一切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生活,有死亡,有清醒,有遗忘,有你我全部的人生。哪一张弓射出我这支迷失的箭?目标又是哪一座没人敢到达的高山之巅?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我们漫不经心的每一步,都在迈过别人的各各他(传说是古代犹太人的一个刑场)。此时的你就是那些不曾生活在你的时代的人们具体的延续,而别人将是你在尘世的不死。今天所记忆的,就是明天会遗忘的,就是未来无从追忆的。所以,清醒恐怕是另一场梦,梦见自己并未做梦,而睡梦不过是夜夜归来的死亡。 可是,我想知道,你在尘世的生活里是否亲身拥有过一场爱情?你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一个房间,有一个好姑娘——她拥有女人特有的宁静与高傲,有胡亚罗斯的深邃,更有聂鲁达的深情。她暂时属于你,在这日显疲倦的人生中。 你们沉默着,身体又如火焰般颤抖。倘若万物都有结局,有节制,有最后和永逝,还有遗忘,谁能告诉我,在这段爱情里,是谁接受了你无意中永恒的告别? 十字路口又向你敞开远方,某一扇门你已经永远关上,某一段路你已永远无法回去,是否还有一个人、一段时光在徒劳地为你等待? 当你用尽了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认为流逝的时间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记得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曾经有过一个顶点、一次狂喜、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傍晚?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你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我说:“会。” 只要你仍记得我的名字。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Z,事到如今,你一定会感激,在这不长的生命中可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当成信仰一般遥远地爱过,这青春就无悔了吧。 Z,你常说,自己没有什么拯救人类的本事,但可以给一个人幸福。2009年,我们大二,你跟他在网上认识,他在上海同济大学念书,喜欢玩网游,做设计。那时候的你,特别傻,因为要跟得上他贫嘴的频率,于是从书上、电视剧、BBS里学了好多损人的话。你一边抱怨游戏里那些难看的人设,一边跟他玩得不亦乐乎。当你抱着笔记本冲到我寝室楼下,急匆匆地问我如何用PS把他的头像放在绿巨人身上时,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的程度,应该接近沸点了。 但是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这个另类的胆小白羊座,因为不确定对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当然我一直认为根源是他不爱你,所以才舍得暧昧。 因他跟你是老乡的关系,于是在大二的暑假,你们第一次见面。头天晚上你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说睡不着。我说你就想象他坐马桶的样子、睡觉打鼾的样子……总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层发光的东西剥落了,你也少点儿压力。当然最后你还是直接睁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盖了盖黑眼圈去赴约。你们见面后,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给我发信息,他好帅,好阳光,手臂线条很好看,你们去了哪里玩,去了哪里吃饭。 你最后一条信息说,你们在吃比萨,你抢了单。 在这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收到你任何的信息,电话打过去也是关机。我以为你们一见钟情手拉手赶上了热恋的列车,可当你敲了我家的门,然后挂着一脸泪站在我面前时,我才意识到,天色将晚,他提前下了车。 原来那晚你们分别后,你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在那句唯唯诺诺的“给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发出去很久之后,他才回复了很精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的,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对不起她。” 我看着你靠着沙发哭得狼狈,很是心疼。我大概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这种把他的空间打开又关上,只为看他的日志和相册有没有更新;这种随时感觉手机在振动;这种一看见他就变成话痨;这种失掉了所有的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把“喜欢”慢慢叠加之后,价值提升的“爱”。 我问你,你怎么回复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说,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险的惩罚。 书上说,你成为今天的你,定是因为一些事的发生,它们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尔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或悲恸,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这些烙印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你对他,开始了一场以十九岁为起点的漫长暗恋。 每个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难以区分暧昧的界限。他们对于身边出现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前,是不会把其他人通通归进黑名单的。他们在被某种关怀围绕、被别人需要的情感里乐此不疲。正因为他们孤独、自负,而又要养活那颗要强的心脏。 而你,不过是他们成长的牺牲品。暗恋一个人,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太过卑微,而失掉两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当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隔三岔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跟他斗嘴做相同的事他会觉得是他光芒万丈而让你自愿靠近他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来他也是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体谅接下来的几年、几百天、几千几万小时,你焦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后来,你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你也不愿意常来找我了,你变得孤独,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颗星体。有一次,我在人工湖边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着湿漉漉的土壤发呆,我那时第一次觉得你瘦了,爱情真的是最坏的发胖甜品和最好的减肥苦药。你的室友说你常把饭菜打包带回寝室,对着电脑屏幕一发呆就是一下午。网游停在以前的旧版本不再更新,你也舍不得删。你失去了原本对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爱情这一块。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去了北京,临行前听人说,他成了卫视节目的制片人。我感叹,上天为什么总是眷顾伤害别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顺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来之后的某天,你关注了我,我第一时间发私信给你。 Z,你过得好吗?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没有什么新的朋友,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研究国外各种电影。你变成了我最常见到的那种女生,平淡、简单、规律,好像能把你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轨迹一眼看穿似的。你对我说了抱歉,因为那段暗恋的不成熟让我们的友情也淡了。我当然没有责怪你,只是看着你现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还沉在过去那段感情里。 你说,受过伤的地方,永远留着一块伤口,在你快忘记它的时候,就会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个拿着刀枪棍棒要勇闯别人世界的女孩,最后竟学会安稳地自己舐伤口。活得越久,越发现,嘲笑声是自己发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担惊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经历,所有经历,都是收获,所有收获也都将化作尘土。 没有了当时那份浓烈的喜欢,是因为成熟了,丢弃了过去的自己。现在的你,偶尔还是会关注他的近况,看他有没有伤心,又跟谁爱恋着。而你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可能是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或等着更好的人,来抚平那个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就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失恋,它不能靠转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剧片冷笑话来排解心伤。这本是一道带有不甘心的算术题,除了靠时间运算,在那堆加减乘除里,根本找不到简便算法。 一辈子总会爱上不爱你的人,也总会被你不爱的人爱上,而这些所谓的事与愿违,都是人生。你爱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梦长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视、每一句问候,都想换来等价的“我喜欢你”。可是,对方的每一次冷淡回应都会把你打回现实。现实就是,即使他冷淡对你,你仍然钟情于他,你能让自己冷淡吗?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罢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欢一个人,再被那个人伤害,最后只剩自己的感觉吧。这是门叫“时间”的课,上过之后,或许你就成长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包容了对方的不羁与忽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扰。没有人会永远活在过去,怀念是因为尚且年轻。只有离开才能给彼此更广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终将失去曾经的自己,而变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信息吗?你们吃的比萨,你抢了单。 那时你把写着数量×2的收银条夹在钱包里,当作纪念。可是有一次我无聊翻看你钱包里的拍立得时,那张收银条掉了出来,再次摊开的时候,上面的铅字褪了色,变成了一张白纸。 其实一切问题,时间已经给了答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一)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二)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刹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三)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四)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五)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六)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 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 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 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 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 “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 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 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 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 “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 “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 “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 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 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 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 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 “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銮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 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 “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 “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 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 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 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 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 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 “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 “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 “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 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地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 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 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 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 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 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 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 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 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 “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 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 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 “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 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 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 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岁月的眼睛 那一天,是我生命中永远难忘的一天。如果没有那一场意外,我会快乐而且自信,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我的先生李皜向来宠溺我,他不让我做家事,他说那是严重浪费,他支持我做所有我喜欢做的事。他说他爱我的自然真实,所以他从来不要求我,即使因为工作关系,我时常背起照相机一出门就是三五天,他也总是以关爱代替怨言。 我曾以为,他给我的爱多得今生用不完,所以我预约来世还要当他的另一半。然后下辈子时,再预约下下辈子还要在一起,两人无休止地痴缠。 李皜问我:“你不会厌倦吗?” 我做出拔腿的动作:“厌倦了,我会逃!” 但我想,我们是永远不会厌倦彼此的,恋爱两年,结婚三年,我们有说不完的话、牵不腻的手。 每一夜,他都要握着我的手才能安稳入睡,他总是向人介绍我是他的安眠药。而我,每当心烦意乱就想跳到他的眼睛之海里游泳。因为上上一代的混血,他的双眼是蓝色的,眼珠是深深的海洋蓝,眼白是淡淡的湖水蓝。热爱大海的我,只要悠游在他的眼睛之海,就能涤尽万虑、洗去千愁。 然而,他先走了,我真的以为是一场梦境。 我一直以为,如果有一天他先我而去,我绝对无法独自存活在这个被他遗弃的世界。所以我们约定,假如走到生命的尽头,两人无法同日死,至少lady first(女士优先),让我先走。最后,他并没有遵守我们的约定。 那一天,是我做产检的日子,我们的孩子将于一百五十天后在两个家族的热烈欢迎声中诞生。医生满意地宣布:“宝宝长得比实际的周数大,是个带把儿的弟弟。”我打电话告诉李皜“谜底”,他兴奋得欢呼。前一晚我们打赌孩子的性别,我猜男他猜女,他输了我一场电影。 婆婆比我更加开心,李皜是独生子,婆婆希望我们生男孩。一个下午,她都笑得合不拢嘴。我感染了婆婆的喜悦,结伴逛了三家百货公司,采购了不少婴儿用品,一点儿都不觉得累。 警察来电话时,我正好进家门。 突来的噩耗使我跌坐在地,婆婆一手拉着我一手捡起电话,被我的狼狈吓得慌乱:“谁来的电话?有什么事?” “车祸……李皜在医院,我要去医院。”我站起来,夺门而出。 “阿皜不是到高雄出差……”婆婆边说话边追上来。我拦了车,直奔医院。她坐在我身旁不停地说话,可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和李皜一起在车里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她的家人也赶到,充满敌意地瞪着我。 女人叫吴维维,她的家人说,她是李皜的女朋友。 “李皜只有太太,李皜没有女朋友。”婆婆愤怒地驳斥,她拉住我的手走向急诊室的另一端,远离吴维维的家人。 李皜和吴维维几乎是同一时间走的,医生宣布死讯,我当场昏厥。醒来时,我躺在家里泛着阳光味道的床上,我庆幸还好只是一场噩梦,高兴得连声呼唤李皜的名字。 进来的男人是我的大哥:“李皜的后事,长辈会处理,身体你要自己照顾。” “是真的吗?不是做梦吗?”我已经分不清楚虚实,我几乎吼叫着说,“哥,告诉我只是一场梦,李皜不可能死,李皜不可能和别的女人一起死。” “是真的,你要坚强,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孩子,懂吗?”哥哥为我擦干眼泪。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李皜为什么会背叛我?”我虚弱地问着。 在黄泉路上,李皜和吴维维会手牵手,像每晚他紧握着我的手那样吗?这个问题,只有死去的人能回答我。 “往者已矣,再追究只是和自己过不去,别再多想了。” “你能吗?如果你是我?”我哽咽着质问他。哥哥叹了口气,摇摇头。 爱情的幻灭,讥讽着他的背叛和我的愚笨。接下来的日子,家人除了为丧事忙碌,还得应付吴维维的家人。我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关在哀伤无法入侵的堡垒中,分析李皜对我的感情。 我不哭了,我为什么要为一个负心的男人哭泣呢?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毁约的男人厌世呢? “我不要孩子,我不要李皜的孩子。”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放弃肚子里的孩子。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个决定的荒谬正像李皜的突然死亡。他们为我找理由,说我因为承受不了打击,疯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像现在如此清醒。生下孩子会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一个与日俱增的讽刺,活生生地嘲讽李皜和我已幻灭的爱情,残忍地讽刺李皜的背叛和我的愚笨。 李皜的父母跪地求我,我不为所动。 “爸爸和妈妈给你一千万,请你把孩子生下来。”他们将钱存进我的户头。难道他们要花钱买孙子?我也有钱,李皜的保险受益人是我,可是我去哪里能够用钱买回真心爱我的丈夫,而不是和吴维维共死的李皜? 后来,我留下孩子。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最初的爱。 我到妇产科诊所要求堕胎。女医生让我看超声波,说:“好可爱喔!他边吸手指边摇头,在说好好吃喔!” 我看见的肢体语言却是求救信号:“妈妈,不要,不要杀死我。” 我哭了,我无法扮演凶手。 李皜离开的五个月后,我顺产生下孩子。孩子大眼睛、大嘴巴、高鼻子,像李皜多过像我。孩子的眼睛总是闭着,我很好奇他眼睛的颜色。 我把孩子交给李皜的爸妈,一出院就出去旅游。对这个城市的记忆令我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选择以放逐释放痛苦。我用李皜以生命换来的金钱作为旅费,浪迹在一个又一个遥远的国度。 我在塞纳河走过春天,我在太平洋游过夏天,我在爱琴海巡航秋天,我在富士山下倾听冬天。渐渐的,我习惯与寂寞为友。我的心仿佛极地的土层,覆盖着厚厚的冰雪,我不回忆、不想念、不心痛、不做梦,也不快乐。 没有地方会使我的脚步犹豫,没有人能让我的眼神停留,只有孩童无邪的双眼会唤醒我悲伤的能力。我在记事本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数字,提醒自己孩子有多大了。然后,我为他买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一个在他乡的夜晚,我用李皜以前握紧的右手,抱着一个月比一个月大的童装入眠。这些大大小小的童装,是我的安眠药。 偶尔,我会打电话回台北。妈妈渐渐地不问我在何处,也放弃催促我回家,她告诉我孩子的事。所以,我知道孩子在四个月大时会翻身,五个月大时长了牙,不到六个月就坐得安稳,十个月大时牙牙学语,不到一岁就会走路。妈妈不了解,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孩子眼睛的颜色。 孩子三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悄悄回到台湾。我站在妈妈家的巷口,看着我的老妈妈依然精神十足地忙进忙出,一会儿浇花,一会儿遛狗。刹那间,我有一种恍若前世的错觉。 我的头发短了,面容老了,人精瘦了,皮肤黑了,我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妈妈低头从我身旁经过,她没有认出我。我把给孩子的礼物放在门口,留下字条,请妈妈转交。 我转身准备离开,妈妈无声无息地站立在我的面前。她用力拍打我的肩膀,痛骂:“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狠心的妈妈,你终于回来了。你不进家门,还想去哪里当孤魂野鬼?”然后,抱着我失声痛哭。 回到家,有一种放松和放心的感觉。妈妈说哥哥去接李恒,见我没有反应,妈妈拍了拍额头:“瞧我多迷糊,一直没告诉你,亲家帮孩子取了名字,叫李恒。今天是外孙生日,我接他回来吃个饭,庆祝庆祝,你回来得正好,可怜的孩子从来没见过妈妈……” 凝视孩子的双眸,我尘封的泪水终于决堤。孩子长得比我想象中更好,乍见到他,我的眼睛一亮,他简直是李皜的翻版。他叫我阿姨,妈妈急于纠正,我赶紧制止。 哥哥也以为我是客人,礼貌性地点头,我沉默地微笑着。五秒钟后,哥哥惊呼:“是小孟。”他伸手抱起李恒走向我,“恒恒乖,亲她一下,她从很远的地方来,专程为你庆祝生日。” “有多远?跟妈妈去的地方一样远吗?”孩子好奇地问着,稚嫩的童音非常好听。 哥哥看着我,我们一起点头说:“是,一样远。” 孩子乖顺地在我脸上一啄,留下一摊口水,我舍不得擦掉。 “是妈妈请你给我送礼物来的吗?”李恒盯着我的脸说。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也是一对海洋色的眼睛,会让我沉沦的蓝色。我的心海开始澎湃,双眼泛潮,喉咙严重哽塞、无法出声。 李恒拉拉我的衣角,着急地又问一次:“是吗?你帮我的妈妈送礼物给我吗?” 他那充满渴望又有些忧郁的眼神,像一把利斧用力劈过我的胸口,封积了三年多的泪水随着点头的动作突然决堤。我快步走进浴室,不想惊吓到孩子。 “我是妈妈啊!”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着。 一个小时后,哥哥敲门,叫我吃饭,他说孩子饿了。 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味的一餐,而我的心比胃更饱满。李恒的聪慧,李恒的乖巧,李恒的想象力,都在唤回我失去已久的情绪,我有时想笑,有时想哭。我不清楚,李皜留给我的究竟是爱还是恨?但我明白,我希望在相聚时多抱抱李恒,希望在拥抱李恒时,时间是静止的。 但是,时间没有静止,反而流逝得更快。李皜的爸妈频频来电催李恒回家,我不准妈妈告诉他们我回来的消息。 哥哥送李恒回去,我背起行囊,继续我的旅程,幸福对我而言,必须适可而止。 妈妈不让我走,她又哭又闹,骂我狠心,说我无情。她不会懂得,永远不会有人懂我的心情,了解我的绝望和决定。 我在妈妈的号啕哭声中,步履艰难地走出了家门,坐上出租车到机场。 我在台北桃园机场等过了黄昏,坐到了深夜,错过了一班又一班飞机。我在恋恋不舍什么呢?没有任何人是永远属于我的,除了我和我的伤口。 “该走了。”我对迟疑的自己说。 排队进入候机楼时,有人喊我的名字。人群中有李皜的父母、我的妈妈和哥哥,以及我的孩子李恒。 李恒冲过来抱住我的双腿:“妈妈,妈妈,不要走。” 孩子的叫声深深触动了我,我蹲下身,为他擦去眼泪:“男孩子不可以哭。” 他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仿佛怕我突然消失,贴着我面颊的小脸庞干了又湿。我捧住孩子精致的小脸蛋,仔细地、贪心地观赏。不知怎么的,孩子眼里的泪水竟然在我的脸上奔流。爸爸犯下的致命错误,却指定孩子来接受惩罚,的确是我太残忍。 看着他海洋般的双眼,一闪一闪地晃动,我又有了游泳的渴望,好像我的伤痛可以全部被洗尽。岁月用眼睛诉说了一个关于爱与绝望的故事,又用另一双眼睛叙述一个关于爱与希望的童话。我愿意相信,至少有一个人,他的心是属于我的,那就是我的小李恒。 催促登机的声音响起,他们用热切的眼神望着我,我用慈爱的目光注视着孩子。我被怨恨囚禁了好长的日子,为什么还不能跳出来?我看到他们的脸上写着这样的疑问。仇恨是容易的,原谅是困难的,如果宽恕了李皜,是否等同释放了我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跳出来?我也困惑!是因为我太爱李皜,还是太恨李皜?但是不论爱或恨,李皜已经死了,死了很久很久了。 “旅行好累,我不想走了。”我放下行李,抱起孩子,孩子撒娇地趴在我的肩上,我迈步离开机场。我放弃当一个没有目标的旅人,开始学习做一位无悔的母亲。 只要能珍惜最美好的片段,又何必在乎是聚还是散?重要的是,你用怎样的心态去看待,相信自己,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去感觉吧!你会发现,许多事和自己认为的并不一样。 人的一生是无数的轮回,吸取经验与累积记忆,就可减少犹豫的光阴,也可避免选择的错误。不管我们跌倒多少次,总会继续向前走。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一)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二)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 我想通过吃来稳住自己,通过胃的充实来稳定心肝肺的情绪。虽然没什么实际用途,但这让我感觉自己终究为难受的五脏六腑做了点儿什么,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什么都不做。这个时候,我想让自己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好像人给劈成了两半,一半要批评另一半。 我在网上发了个状态,说喜欢广东人的务实,喜欢晚上穿梭于各种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喜欢年轻学生的朝气蓬勃。末了,不咸不淡加一句“只有飘过的孩子才知道家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吃了好多东西,有肠粉、腐皮,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好像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一样地大吃。我以为,是不是我多走一走这条他走了几年的路,多吃一些他吃了几年的东西,就能多沾到一些他的生活气息,离他更近。 我进了一家甜品店,吃了他们家的榴莲蛋卷。我对老板娘说好吃啊想一直能吃到。老板娘憨直可爱爽朗,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说:“这都是我家老公做的咧!我家老公呀,他做东西可好吃啦!你看我结婚时还瘦瘦的,现在都被他养胖了啦!我老公啊,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研究的呀,他多聪明啊。我平时哦,看店也没什么事,嘴馋了就偷偷拿几个吃哇,哈哈,忍不住嘛,太好吃啦!”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她说我很喜欢你,你要常来玩哦,我说我也希望啊,自己在心里接了下一句,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那会儿我好像傻了,完全没有捋清思路,深圳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为什么失恋了,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呢?想不通,过度悲伤的时候完全没有力气思考,像一个活不起的人,干巴巴地等着人拯救,干巴巴地等着人给你下命令。 我像是恳求,又像是赌气,信誓旦旦地跟老板娘说我还会再来捧场,然后在老板与伙计的恭送声中笑意盈盈地离开,心如刀绞。 那天晚上,我带着多买的好几份榴莲蛋卷和几天前他一直吵着要的柚子回去。 他坐在那儿,一处也不放过地盯着我,啤酒洒在身上,眼睛似红非红。我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下子要忍不住哭出来,一下子又忍住了。 我说:“我给你买了柚子。” “我不吃柚子。” “这几天你明明一直在说柚子柚子的!” “我是以为你喜欢吃……” “我也不吃柚子啊!我是以为你喜欢吃的!”说着我就嚷起来,朝他喊,喊着喊着我就要哭,但我不能在这时候哭。 我看着鱼缸里还在游泳的两条鱼,发现动物其实比人有智慧,它们知道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能够拥有的一切安逸,人类却总想太多。 我拿着柚子走过去说道:“咱俩把它吃了,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在一起吃过柚子呢。”我也不知怎么冒出这么句话,听我这么一说,他赶紧把柚子接过来。我不会买柚子,好厚重的皮,我看着他用钥匙把柚子皮豁开,都没有力气的样子。我吃一口,对他笑一下,他不敢看我,就盯着电脑。 我们何止没有一起吃过柚子,还没有一起去过海边,没有一起去唱歌,没有一起去爬山,没有一起去旅行……我们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本来计划好那些事情要用一辈子去做的,以为这样就能把剩下的几十年填满,就不会厌烦,谁知道时间不够了。 我拿出榴莲蛋卷说,这家店的蛋卷很好吃,我多买了一些,你尝尝。他说,你喜欢吃就放在冰箱里吧,等我给你空运过去。 我们谁也不敢提,榴莲的谐音是留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吃到榴莲蛋卷。 每一个饿了或者不饿的时刻,我都在想它。 都在想,我不能做一个失约的人。 在巴尔干被陌生的卡车司机威胁时我没有哭过,家庭的担子好像一下子都压了下来挡在前行的路上时我也没有哭过,但我为了一个吃不到的榴莲蛋卷哭了。 一个成年人因为这样小的事情而在深更半夜掉眼泪,是很丢脸会让人笑话的吧? (三) 我离开那个我和他用很短的时间筑造起来、用瞬间摧毁的小家时,想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想走得体面一点儿,可慌乱得好像连鞋都来不及穿。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早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应该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他送我登机,临别时给我一个敷衍的吻。他的头低下来的一瞬间,那个表情后来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提醒我,看人不要看得这样仔细,平白给自己增添不开心。 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句“再见”,头也没回,我想,不能回头,回头就说明我在乎,在乎就说明我输了。 我极力想让自己离开的背影洒脱或性感一些,可背包实在太重了,重得我要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晃荡荡,姿势又蠢又笨,像只蜗牛。如果我那时知道那个像蜗牛的背影就是这辈子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背影,我一定不顾一切认认真真地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吻,然后,那个转身漂亮一点儿。 我默念着最好让这笨重的背景赶紧消失,进了安检口趁着人多混乱,我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下头。 呵呵,那人并不在灯火阑珊处,早消失了。 飞机上,我俯身再一次看这座城。这的确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有年轻人的稚气、希望、繁忙以及美好。我的世界里天一样大的事,往这车水马龙里一放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的一把眼泪从中国南边洒到北边,从青松大海洒到白雪皑皑。 下了飞机,是长春的冰天雪地,这寒冷似乎带着阴谋,好像上天恶意造成的,因为它冷得彻骨,冷得离奇,冷得恶毒和可怕。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丝毫不想放过我,从单薄的鞋底直逼五脏六腑,摆明了态度要来毁了我。 的确,我是从天上直接掉到这冰雪地上的。 长春的天空下着雪,是那时的我最需要的那种雪,不太看得到,只是感觉得到,细细软软,有点儿像雨又有点儿像雾的样子,落在睫毛上凉凉的,转瞬就化成了眼泪,贴着脸的轮廓心安理得地淌下来。冷气直抵心头,跟我的心迅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同缥缈,一同恍惚,一同无情。 我问这车水马龙,问过往行人,问皑皑白雪,它们好像也同样问我,你究竟在这尘沙中挣扎个什么劲?我那样出现在人群里,我的哭、我的笑、我的张皇或者失落,丝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风雪扼住我的喉咙,风吹得我仅剩一些残破情绪。我看着终年沉默无语的公交车,载着人过去,突然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倾斜了一下,灯火阑珊一瞬间变得模模糊糊,我不知道自己是站着,还是躺着,还是滑倒了。 那时我想,同是失恋,对一方来说是不能承受的痛苦,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很轻松的事,这有点儿不公平,所以开始恋爱的时候先不要海誓山盟,应先讲好,以后若失恋,甲乙双方概不为对方的任何痛苦或闪失负责。 我那么结结实实地一摔,好像醒了。像我这样求生存的人还能拿失恋当疼吗?好意思说吗?我要去好姐妹娄晓云家,爬也得爬过去,滚也得滚过去,在这儿不被车轧死也被冻死了! 刚起来就有电话打过来,吓我一跳,因为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从深圳落魄地滚回来,而我的全部家当和各种资料档案正在飞往深圳的路上。电话正好是我家里人打来的,我战战兢兢地接听,是我九岁的妹妹。她哭着问我,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想你。我想撒个谎结果没编出来,因为我忽地想起当初他在我家带我走时我妹妹也在哭,说不要带姐姐走,说这是个坏男人,来了就要把人给领走。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长春了,刚想告诉她别声张,我爸妈在那边已经听到了,赶紧抢过电话问怎么回事。他们是做父母的,这种事,比谁都敏感,他们早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我还嘴硬,我爸说:“你们吵架了?”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吵架?死活不说。我爸说,那你怎么突然回来还不回家,我实在不会撒谎,支支吾吾说我想家了。我先跟朋友待几天,就赶紧撂下了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说下去我就要哭出声音了。 我这样跌跌撞撞一路孤魂野鬼似的回来,辗转找到娄晓云,我像多少年没见她了似的。 娄晓云面儿上对谁都好,但谁也不敢拿她当软柿子捏。这女孩子,要温柔有温柔,要泼辣有泼辣,正因为她像对谁都好似的,我不太愿意,好人赖人你都对人家那样,那对我这么好有什么意思。然而,那时的娄晓云是一个缺点也没有了,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比亲人还亲。 娄晓云刚结婚没多久,自己弄了个小店面当起了咖啡馆老板娘。我去找她时还有个好朋友也在,看到我回来,大家先例行客套一番,接着都有些不解地,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还是装,他们开始信以为真,但后来就看透了,说,你别装了,你开不开心我们要是看不出来,那这种智商没法儿在外面混! 娄晓云不是那种会跟你说只有走错路才会看到不一样风景的人,前面有火坑的时候,她不拦着,反而会一脚给你踹里面去,等你知道疼了,她再把你拉上来,然后结结实实告诉你,眼泪再多,灭不了火,你那几滴当水喝太咸,冲马桶又不够。她会告诉你,好运不会站在弱者那边,她会戳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直起腰来。 另一个朋友小球,是个嘴巴极贱心底极软的人,看我这么落魄,想着我走时信誓旦旦威风凛凛的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娄晓云憋不住了开口就骂,快点儿让那个浑蛋男人从你的生命里滚出去!她的骂,那是真的骂。这要是平时也就罢了,她娄晓云就是骂天皇老子,我也是要跟着骂的,但今时今日,她娄晓云居然敢胆大包天骂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忍?!爱情这种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拍得响?! 我那会儿有一肚子委屈,但在娄晓云面前不值一提。她可是过来人,无论我想找点儿什么借口,最后都自取其辱,只得忍着,拼命点头,她说什么,我就拼命点头,好像点着点着就能点明白似的,点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哭可了不得,他们都吓傻了。我是什么人?是抽三巴掌也不会掉眼泪的女人,是男人也要叫我一声哥的女人,一向活得粗糙,什么事儿在乎过?但这次的哭真是憋不住了,低头时一不小心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一个推一个,表示这时候得有人说点儿什么。小球那个贱人说,铜盆烂了分量在,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你吃碗面。 娄晓云说,仇小丫,你不傻,你只是实在。转身又对小球说,她有什么错,她也就是一个人苦惯了,贪了人家给她那点儿好,她以前没那么乐过,有个人给她那么大乐处,她就迷住了,知道是坑,也舍不得回头了。 我强憋着,怕两个人哭起来,控制不住局面。 那几天,我一直紧贴着娄晓云,她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是我小学同学老祝,说小丫回来了,你自己到外面找住处吧。老祝问小丫怎么回来了?娄晓云没好声地跟他喊,哎呀,就别问了,哪儿那么多废话! 我跟娄晓云待在一起,我说我现在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离开了你就得死。她白天把我带到店里,那会儿一整天一整天的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俩就坐在吧台后面,她忙着修这补那,我就傻傻地坐着。出了门她必须得看紧我,因为我那时已经只剩下半条命,魂都没了,根本不会走路,不会看车。 她给我做饭、做好吃的,她婆家有事,她就把一个家扔给我疗伤,随便折腾。 我不回家其实还有个原因,是我前男友的家人觉得我精神特别容易亢奋,可能是已经得了甲亢,怕影响后代。我把这事儿跟娄晓云说了,她差点儿把菜刀抄起来,没好气地骂我。 我说我也没白去啊,起码去一次还知道我自己生病了,以前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气话,以前在德国上学时总是要一边做兼职一边学习,三更半夜不睡觉,担心睡得太舒服,就只在地板上铺床被子。当时我自作聪明地以为那样能更有忧患意识,不让自己被惰性拖垮,但当我得知自己可能得了甲亢,并也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时,我以为自己真的病了,在娄晓云家的那几天简直像是在等死了。 (四) 半个多月后,我觉得自己稍微像个人了,就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我知道,我的家人已经等我很久了。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魄。 我先挤出个微笑,再开门,进屋一句话不说,拼命从包里往外掏东西,都快把我自己掏出来了,我妈看我这样子觉得也没什么大问题,还知道吃呢。我一边介绍吃的,一边说深圳怎么好,对于他和他的家,对于在深圳到底经历了什么,只字未提——以后也没再提过,把那段回忆自动抹去了,除了我自己,除了他和他的家人,谁也不知道。而那些让我无法理解或耿耿于怀的东西,很快就会被他们一家人忘记、被他忘记。我可以选择偷偷记得,也可以选择偷偷忘记,这是我给自己争取到的唯一的主动权。 我妈已经把他当女婿了,一会儿问他咳嗽好没好,说要给配点儿药,一会儿又说,这孩子挺好,告诉我要懂事,别跟人家吵架。我哼哈地答应着,想,能撑就再多撑会儿吧。 我用了全力,给家人都说困了,等回自己屋里去,关上门之后,眼泪才懂事地掉下来,时间掌握得刚好。我不是哭自己,哭的是这屋子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装了一肚子心事,但谁都没有先提出来,我哭的是这份理解和包容。 二十二岁,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女孩,心里一直掖着藏着太多的人和故事,没处发泄,没人分享。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没脸喊疼。 我出国一走几年,死活都难预料。我妈心小,我爸心大,但心再大他也是个父亲,只有我常常忘了自己还有个家,忘了自己是他们的女儿。 我每次一回家吃饭,我爸都得先说一句:“总算能吃口团圆饭。”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渐渐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妈寄到深圳的包裹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我给快递打了好几个电话,怕快递到那边给他打电话他会嫌烦,就趁着它刚到深圳时给要回来了。爸妈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不见你们联系,我就用各种理由搪塞,说都忙。爸妈进屋不看我,先看我掉在地上的头发。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旦失恋,心疼我的还是爹娘。 我不敢在他们跟前有任何情绪,我的父母这么多年没享过福,我爸全年下来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年三十晚上跟左邻右舍打会儿麻将。我不能没怎么孝顺过爸妈,还总不要脸地伤他们的心。 男朋友跟我视频,摄像头一打开我被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一张比一星期前老了十岁的脸,恐怖得简直看不下去。那眼神就好像是野生动物的,充满血丝,如果眼神能杀人,我现在早没命了。他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心想你还有脸说,让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地回来我死在路上你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几天去哪儿了!再说,就算我跟人结婚了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其实很想他,不想用这仅有一点儿的见面时间来吵架,我说不敢回家。他逐渐缓和下来,委屈得像个小孩子,都要哭出来了。他跟我讲这些天喝得怎么昏天黑地,怎么被哥们儿扛回家,膝盖怎么摔得都是血,我们各自安慰几句便又睡去,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笑了,我说当初要我走的不是我自己。 他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心想,你过来找我我才回去。 再后来,我看到他把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家一点点布置成我曾期望的样子,置办了我想要的小家具,在视频里给我看,说就差你了,等你回来。 我心里不舒服,我觉得他应该更主动一些,可是他越来越忙,我也越来越忙,忙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跟他说话了,一上QQ,发现他的头像已经不在了。他把我删掉了,这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申请加了几次也没加回来。 恋爱这种事儿,结束时从来就不需要征得两个人的同意,而另一个人总是要很久后才明白过来。像陶子唱的那首歌:“太委屈,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我想,非常非常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逼着你这样做吗?但我仅剩的那点儿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装模作样活了那么几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毕竟当时的告别没把它当成真正的告别。我想了许久,或许我还可以给他发邮件写信。但写什么呢?哎哟,好久不见啦!不行,太轻佻。想来想去我记起还有一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在他那儿,就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实际上这信我是真心实意写的,但通篇怎么看怎么觉得虚伪做作,比如我说感谢遇到他,比如我说我还爱他,然后我又没头没尾地说要他把我的东西寄过来。而这么一封不着调的既动了心又动了气的信,发过去很久,也没有回音。 我一直在等,从白天等到晚上,天黑了,点灯,接着等。 开始是生气,恋爱时千言万语说不尽,分手时三言两语要转身。 那时,我在这件事情上想开了,人走了,连招呼都不打,我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分个手人家还给你写篇论文?还给你摆个分手宴?仇小丫,你需要醒一醒了。 但后来开始着急,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直至对他的要求越降越低,本想要一个疏通心意的答复,低到有个答复就行,低到知道他还活着就行,低到希望我有这个权利知道他还活着就行。 我给他的人生想了一百多种可能,看这一百多种可能里有没有能跟自己挂上钩的结果。 我的心还没死透。 这样过了几天,未读邮件里终于有一封是他的名字,我赶紧打开!只有一句话:“我会尽快给你寄过去。” 心凉了。 就这么一句话,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那一刻我有点儿意识到了什么,发了疯一样对着这句话看,简直想把电脑拿火点着了再放在水里泡一泡。我想是不是要像看武功秘籍一样用些特别的方式,我正着看,倒着看,试图看出点儿苦衷、念想来。我想不可能这么简单啊,你别看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很有可能大有深意。 半小时后,我的眼泪才哗啦啦地倾泻而出,我忍不住了,给他回了句曾经打死我也说不出来的话:“你难道不爱我了吗?” 刚点了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难道要生生地等着人家给我回句“是,我不爱你了,我看错人了”吗?我不要这样,我怕这句话已经在路上了,赶紧敲电脑给他回信说:“你不用回答了!”我说我不听了,没兴趣听了,快马加鞭地按下发送键,好像晚一秒钟他的答案都会发到了似的。 我起来照照镜子,发现自己不但没让激情和想念给摧残瘦了,反而水肿似的胖了。这让我愈加鄙视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继续怀念那段短暂而激烈的爱情。 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失恋了之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下去,只把自己关在家里,趁着眼泪流出去的间隙在电脑上敲点儿文字,另外就是吃,我心里一难受,首先就想到吃。一边吃一边羡慕那些即使难受时胃也有志气对食物摆出高姿态的人,那样的人失一次恋起码能出落得脱胎换骨,我失一次恋恨不得能胖个十斤八斤。这对于一向要强的我,简直是雪上加霜的打击,我本以为变得比以前漂亮一些也好从容地在他跟前摆摆姿态,但这下我连气他的资格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骂骂自己有多么窝囊。 我开始破罐子破摔,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把衣服袜子扔得满屋都是,不洗碗,吃油炸食品,喝碳酸饮料,“反正你现在看不到我,反正你不娶我,我胖不胖丑不丑跟你也没关系了,这下我自由了呢,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要作上天!有本事你来管我啊!” 我甚至还想问他:“你说过,我们必须要在一起的啊,你说过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的啊。”这话我是有理由问的,然而当我需要问这句话时,也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 我过了一个失魂落魄的春节,最怕好心的亲戚问我:“哎,你前段时间那男朋友怎么样了?” 毕竟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没人相信我能有多少痛苦,而且我的一张圆脸使我在悲恸面前也很难显得悲伤和严肃。 幸好没有人多嘴。 我曾以为他删除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后还会经常想念我,我对任何一个来我页面的没有头像也没有好友的空ID欣喜若狂,我盯着那个ID名字和上面的城市地址分析来分析去,试图找到任何一点证明是他的蛛丝马迹。每一个可疑的空头像出现都能让我失控地立刻回头检查自己主页,有没有哪句话说得不合时宜,有没有哪句话他看到会有点儿失落。我也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刚刚说了那样的话,要不要赶快说点儿好听的补救回来,或许他一会儿还要来呢。 失恋就像一场大病,将人折磨成非人的样子,让人从里到外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意志和灵魂,失去了曾经信仰的一切,让人变成一条饿疯了的狗,对着一切尚有余味的空肉罐头疯狂追逐和绝望咆哮。 太侮辱人了。 在以前的生活里,我也常常遭遇无奈,可不管怎样的无奈几乎都是可以面对的,纠结一段时间,要么跳过去,要么绕过去,或者索性换一条路走,总之不会把自己堵在死胡同里。唯独失恋这种事,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是软刀子、慢性毒药,无影无形,让你浑身瘫软、四肢无力、大脑空白,你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下去,别无他法,这对于一个一向要强的我,痛苦得无药可医,只能靠麻木来缓解自己。 我在窗台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没完没了地想,可似乎怎么都理不清头绪。“他并不爱我,他只是让我以为他很爱我,我可以搜集出一大堆证据来证明他没那么爱我……可是我不能这样做,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没有丝毫益处的,那完全是在自讨苦吃。” 我让自己忙起来,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了,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还谈什么意义,我可劲儿地催眠自己。自个儿的身子,不让用?谁也管不着我!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忙到脚打后脑勺,累得动也不能动,把想说的话、想念的人,都交给梦去处理,在梦里就算我对也好,错也好,哭也好,喊也好,爱也好,悔也好,都能痛痛快快,没人笑话,而白天的我还是我,是养家糊口的仇小丫,不能被任何事打败了。 窗外的雪化成了水,墙角吹起了打着卷的风,那条被白雪覆盖的街上,曾经蹦跳着两颗最快乐、最感恩的心,现在呢,时间过去了好久,垃圾袋都被风吹起,重新见天日了,这就是春天来了。 东北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这让我舒服,我不想自己的心和外面的天气是两个季节,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五) 我终于鼓起勇气,一个人偷偷摸摸去医院做检查,没让家人知道。我自己在医院里抽血时一点儿都不害怕,我觉得更可怕的事我已经经历过了,只是我每每看到身边的女孩被家人被男友呵护着从身边经过时,就感到十分心寒。 几天后,我的检查结果出来。我提心吊胆地去取,医生说你没病啊,你就是抗体低,需要好好调整饮食和睡眠,连药都不用吃。虽然我知道即使生病也不至于死,但仍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在这世界上的财产就只剩这一条命,我居然还那么不知道珍惜。 我为自己还能继续活在这世界上高兴,“活到现在真是一大奇迹,真值得庆幸。”出了医院,我在春寒料峭的街道上笑得愤世嫉俗,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那股明白让我直起腰,昂起头。即使心里仍然莫名委屈,但那股委屈让我浑身充满力量,这股力量十分熟悉,在欧洲,在每一个绝望和屈辱的时刻来临,我的身体都能迸发出这种力量。 他们说我得了病,那么就当那个恋爱里的我得了绝症死了吧,现在在这条路上走着的是一个新的仇小丫,带着一路走来的斗志、经历和教训。 我给娄晓云打电话:“出结果了,我没病,滚出来给我庆生。” 娄晓云长舒了一口气,她比我敏感,她一开始就不信我有病,只是看到我那副实在活不起的样子,既担心又不敢肯定,现在,她为我开心,也为我难过。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带上几个朋友来接我一起去吃所谓的庆生饭。我悲哀而绝望,却仍然执着地以胜利者自居。 阳光晃得我眼泪流下来,我想起他,想起曾经的自己像个无辜的傻孩子。 娄晓云英姿飒爽地走过来,迷迷糊糊的我突然一个激灵。这个头发已经长到过臀而且发质好到可以直接去拍广告的女人,这个好像从出生起就带着长头发的女人,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我以为长发女人想剪短发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失恋伤心想要一个所谓的从头开始;第二是她活着活着就自动完成了一次生命大换血,娄姑娘显然是后者。 她兴高采烈地给我看她留长发时搂着老祝的合影,不需要说任何话,她浑身都散发着让男女为之着迷的魅力,那魅力不言自明:是的,我还是那个娄晓云,曾经真诚地犯傻,现在真实地快乐,不管你怎样看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我被人爱着。 这样的她真是太性感了,她是真正勇敢的人,是在一个痛苦而无奈的大环境下,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丝毫不迟疑的人。 那个吹牛不打草稿、声称暗恋了我三年的男人张某其实和我认识有四年了,我们在这四年里互相看着对方起落、成长、变化,互相打击,在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看对方笑话,我们曾巴不得对方混成狗然后趴着过来求自己,我失恋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趁火打劫,软硬兼施逼着我给他制作一部小成本片子,他投资,剩下一切我来操刀。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真正从郁闷里走出来,走进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里。 而小球去了北京,玩起了独立杂志,终于走进了那个他一直向往的领域。 我失去了爱人,却得到了爱。从失恋里走了一遭出来,更知道人生里什么东西是弥足珍贵,什么东西应该果断放弃的。 我庆幸和感激自己是一个朋友比钱多的女人,是一个得到的爱比受过的伤更多的女人。 感激我和他们相遇,感激他们一直都在,感激他们一次次对我无条件地信任。 我慢慢地恢复了常态,抑郁转换成亢奋,饱满的痛苦,充足的底气,扛得住流年,经得起变迁,明白了原来世上没有凭空的美丽,美丽一定要经过打磨、训练,这样的美丽看似巧夺天工,实际上早已经过了长久的寂寞和修炼,因此才持久且耐人寻味。 回来时,我走在去年冬天某个深夜里哭过的那条下雪的路,发现那里居然已经开满了好看的花,这不可避免地勾起了一些去年的回忆,继而百感交集了一下,然后便甩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芳香四溢的春天里。 后来,由于有些事情无法彻底忘记,我就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写字成了我的日常状态,不为什么,也许是我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而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它。 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今儿中午笨哈哈地写便笺,拍了几张照,为了参加一个挺清新的豆瓣活动:“你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是什么?” 的确,郭大先生没说过什么情话给我。写在便笺上的几句,也都是写在短信或者聊天记录里,没有面对面的。倘若有,敏感如我,哪怕只有一个字,也不会忘记。当然,我记得面对面的,让我觉得温暖的细节。去年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月回来,我们俩一起吃饭,走出饭店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一起等车,一点点秋凉,我拢一拢风衣的前襟,手很自然地低滑进他的掌心。上了车,一起坐在后座上,他伸出手来。我不明就里:“哈?” 他握住我的手,很轻柔的一声:“手。” 一瞬间,我觉得这个城市亲切极了。另一次,我加班之后走回家,跟他发短信,他叫我走路别听MP3,不安全。过了一阵子,我到家了,手机放在一边,去洗澡,回来看见他的两条短信。第一条:到家了吗? 大概五分钟后,没有得到回复。又一条:呸。我笑死了。他去西安,我去送站。行前种种不顺,我不敢提。他牵了我的手走进软卧候车室,而之前我因为不知道他买的是软卧票,在人满为患的大候车室里遍寻他不着,好容易才挤出来,站台票叼在嘴里,包抱在胸前,极其狼狈。我们还没有坐下,他就说:“三儿,我把票丢啦……”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知道。” 开始检票了,我天然呆地东张西望,他突然在我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我走啦。” 我待在原地不能动,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必要的叮咛也没有,只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怦……他又从排队进站的人群里折回来,说:“哥哥到西安给你买馍吃……” 去年郭大生日,我跟他在饭店门口闹了别扭,一个人走回家。他也被弄得心情不好,回家了,一路给我打了许多电话。我执拗起来,手机设成静音,到家就直接扔在包里,其实知道他打来了,只是不想接,心想过一会儿他也就睡觉去了,明天就没事儿了。第二天一早起床,才发现数不清的未接来电,上午也还在打来。我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到中午才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过去:生日快乐呀。他回:快乐个屁!你咋不接电话! 我心想完了完了他一定是生气了,当然他也该生气……他说:我这年纪也经不起啥意外了……你再这么折磨我,我就砍死你! 这之后,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直到有一次我问起,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看我是不是在线,能报一声平安。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还以为我被抢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让对方失望的次数,觉得justsoso(一般般)的次数,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然而,记得哪一半,忘记哪一半,全在于个人的选择。现在我这样想,最动人的情话,除了那句“嫁给我吧”之外,是没有声音的。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 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1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2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肺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坨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3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做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淤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4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5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6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如星君如月 郭大十一期间有工作任务,随时待命,不能出城,我们就在本市找地儿逛。晚上喝了在伪皇宫买的白酒,在瑟瑟的夜风里暖暖地走。回家把买的点心和巧克力放进冰箱——拉开门,冷藏室里灯光亮起。我突然有点儿被触动,像要哭出来。郭大一个朋友的妻子先天脑血管畸形,她告诉他,我们别在一块儿了,我不一定哪天就没了。他说,那咱们结婚吧,过一天就享受一天。那个很冷的冬天,他的妻子在ICU,已经没有医治的价值。医生劝他拔管子,他舍不得,还是坚持了几天。一天夜里,郭大打电话给我:“三儿,要是我有那天,你就做主把管子拔了吧。”我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但眼泪已经哗啦啦掉下来。那年圣诞我们一起去看午夜场的《非诚勿扰2》。李香山对芒果说:“果果,我想了……我们在一起那几年,叫幸福。” 我想起郭大的朋友,目送妻子离去的时刻,心里会不会涌起这样的话。今天晚饭说起他的几个朋友,都是在小圈子里找对象结婚,偏偏我们俩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谁知道为啥咱俩就认识了。”他说。“你还后悔啦?”他笑,我也笑。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喜欢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举出几条喜欢郭大的理由。我略想了想,大概说了五六条,说完又解释说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那是什么原因?”我无言以对。在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瞬间,我拉开冰箱门,发现塞得满满的冷藏室里再没有空间,傻站了一秒钟,把东西都重新摆放——我突然想到了答案:我爱你,是因为你这样的一个人,居然真的存在,而我们居然又以男人和女人的身份,在你未娶我未嫁的时候,相识了。如果你不存在,如果你我不相识,如果我们有家室或心有所属,如果有一个时刻我们都不想再继续……可是这些如果都一一破灭。你从那么浑不吝的一个你,变成这样温良的一个你了;我从那么悲观的一个我,变成这样温温热热的一个我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从不因为我是女人,就故作骄矜,一定要印证你怎样怎样待我好,才肯咬着牙给一点儿回报。我对你的爱,与你在一起的意愿,也从不羞于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今天,你远远笑着向我走过来的时候,你在商店里四处找我的时候,你冲着我父母嘿嘿傻笑的时候,你把买的酒藏起来逗我说丢了的时候,你在出租车里还牵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觉得人生对我没有任何亏欠,一切都太好,我甚至怀疑你这个人是不是我的臆想。所以我要死死抓着你的胳膊,靠在你的肩膀上,闻着你衣服上的味道,来确证实实在在的快乐。曾经很艰难的时刻,我问过你是否觉得认识我有些失策,你答:“没你失策。”我答:“如果这算失策,那我愿意再失策一万次,生生世世失策下去。” 这段对话发生在好几年前,但你最好记住它,因为它永远有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1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2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3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4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5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6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永远不要放弃你所爱的人 凯伦像每一个好妈妈一样,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开始运用各种方法,准备让她那三岁的儿子米凯接受一个新的亲属。当米凯知道这个将诞生的宝宝是个女孩,便每天趴在妈妈的肚子上唱歌给自己的小妹妹听。凯伦怀孕的过程很顺利,直到分娩时,才出现了困难。阵痛历经了数个小时,难道真的需要剖腹生产吗?凯伦咬紧牙关坚持着,在经历过数不清的阵痛后,米凯的小妹妹终于诞生了。但这个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很糟,她整夜号啕不止,家人只好叫救护车将她送入圣母医院的新生儿加护病房。日子过得很慢,小妹妹的情况愈来愈恶化。儿科专家告诉凯伦夫妇:“希望很渺茫,你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凯伦和她的先生联络当地的墓园,为小女儿找了一块墓地。米凯在家里请求父母让他看看自己的妹妹,他要唱歌给她听。周末就是葬礼举行的日子,也是小婴儿在加护病房的第二周,米凯一直吵着要给妹妹唱歌。加护病房是不允许小孩子进去的,但是凯伦不顾一切反对,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带米凯进去。如果他现在不去看妹妹,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妹妹活着的样子了。凯伦给米凯穿上了一件超大号的旧西装,小男孩就这样光明正大地走进了加护病房。米凯看起来就像一只会走路的大衣箱,但是,护士长认出来他是个小孩子,就大声嚷着:“马上把这个小孩子带走,小孩子不准进来。” 凯伦的母性权威突然显露出来,平常态度温和的她,眼光冷冷地逼视着护士长,神色坚定不移地说:“他如果不给他妹妹唱歌,是绝不会离开的。” 凯伦把米凯抱到妹妹的床边,米凯注视着这个小婴儿在生命战斗中战败的样子,开始唱起歌来。米凯用他三岁纯真的声音,唱着:“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灰暗时,你让我幸福快乐……) 突然,小婴儿有反应了,她的心率变得平稳起来。“米凯,继续唱。”凯伦激动不已,鼓励儿子继续为妹妹唱歌。“Youn ever know,dear,how much I love you!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亲爱的,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这时,小婴儿原本艰涩勉强的呼吸,开始变得很平顺,甚至像小猫呼吸似的呼呼作响。“米凯,继续唱。”凯伦似乎看到了希望。“The other night,dear,as I lays leeping,I dreamed I held you in my arms……”(亲爱的,有一天晚上,当我入睡,我梦见我将你揽入我的臂膀……) 米凯的小妹妹似乎在哥哥的歌声中放松了,她渐渐地进入梦乡,阴霾被一扫而空。“米凯,继续唱。”护士长的脸上也布满泪水,凯伦更是容光焕发,拼命鼓励儿子继续唱歌。“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葬礼的计划取消了。第二天,小婴儿已经完全康复,可以出院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哥哥的歌唱奇迹”。医生们也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是米凯的不放弃救回了妹妹,这是爱的奇迹。 但是有如果,也还是要爱你 陈清扬说,……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全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王小波《黄金时代》 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1963年,美国西部。他们在断背山相遇。 这个故事里,爱情褪去性别,回归最初的本质,直觉。不知道多少人看过,有些人或许难以接受同性间的相爱,因价值观对这部电影嗤之以鼻。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核,以及映照出的人最真实的本性。当我们面对爱情,其实无从选择。 十八年的时光,1963年至1981年。 两个西部牛仔在断背山相爱,后又分离,各自组建家庭。如果没有那段经历,相信他们的人生就此走向平淡,以及衰老。如果无缘,四年后就没有那次宿命的相见,经过时间的过滤,爱意非但没有逝去,反而更加强烈。那个叫埃尼斯的男人,四年前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大男孩儿,也招架不住爱情的突然闯入,以一种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面目去面对。 所谓爱决定怎样的人生,真是如此。 想想我们,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经历平凡的爱情。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一见钟情的人,也不知什么叫真爱。因为根本无从遇见,无从经历。大多数人的轨迹是,出生、成长、读书、工作、相亲、结婚、生子、老去。生存不是生活,这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首先面对的难题。也就是,我们为了生存在做最大的努力和退让,包括看似与之无关的恋爱与婚姻。 每一个年龄阶段,要做每一个年龄阶段规定去做的事情。十几岁时读书,二十几岁时工作恋爱,三十几岁时成家立业,四十几岁时达到人生的巅峰……近来父母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老了,你要赶紧成家了。不只是我,很多人、太多人,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要面对无数重压力和不得已,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你是要坚定一个人的道路走下去,还是随着一大片人沉入看得见的人生。 倘若不是坚持,我已看见未来的我,将是怎样平凡庸碌的样子。大学毕业后,假使幸运,和一个朴实真诚的人恋爱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工作不再是重心,完全归属家庭,为丈夫、为孩子,渐渐地,忘却当初因着理想碰壁流下泪水的自己,那个不甘心被现实击垮的自己。如果不幸,连恋上一个人的机会都没有。蹉跎几年,不好不坏,接受安排,生老病死。 也许过几年,我会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不忍父母老去还为我操心。我想他们好,必得忍住心中感受的所有不好,假装无事……那也是几年之后的事情。而现在,我想为自己踏踏实实诚诚恳恳地活,随心而活。放下所有人的负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但,真正打动我的台词是那句:“I wish I knew,how to quit you。”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李安凭此片获得第一个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这句话成为当时风靡美国的经典台词。太多盛名,包括震慑灵魂的“断背山之恋”。而我看到的,是人如何突破内心禁忌去寻求一次活着的价值,在平凡的一生中找到不平凡的刻骨铭心。 我们拥有的本来面目,是一个不辨是非、不知所为的孩童,父母告诉我们怎样去走,老师告诉我们怎样去学。同学、朋友、同事、客户、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在不同的位置,以截然不同的处世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世俗即内心参照的规则,因了参照,过得从来不自我。 爱是我们的里程,一旦起程,所有懦弱不安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勇敢、坚强、独立、无悔。人生无悔,选择怎样的生,便怎样的活;选择怎样的情,便为此倾国。 他死后,他开车来到他的故乡,见到他的父母。房间依然保留儿时的样子,仿佛他从未离开。抚摸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打开窗户,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苍白静寂,如同当下的心情。故人不在,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 他发现遗失的衬衣,衣袖残留干涸的血迹。那是十八年前,初次到断背山,临走之际两个人打架,他的血留在了衬衣上。他偷了这件带血的衬衣,珍藏起来,外面罩着一件深蓝的牛仔服,是自己的。 他带走两件衣服,最后看一眼他的家。骨灰没有撒在断背山,葬于家族墓地。 “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 屋外,晴朗的天,仿佛十八年前的夏天。一切似乎未变。埃尼斯打开衣柜,两件衬衣完好无损地挂在柜门上,旁边贴着杰克寄给他的明信片。美丽的断背山,象征他对他的爱。 “I swear……”他说。他终于懂得这份沉重的爱,以他悲惨的死,还原一生的爱情。衬衣变了位置,格子裹着蓝色。生前,杰克守护两个人的爱。死后,换埃尼斯来守护。不管是谁,他们的爱情就如苍郁挺拔的断背山,饱经时间的侵蚀仍坚固如初。 “I need your love in my life,I want to spend time till itends。” “我愿与你,相守终老。” 而我也知道,有些情终将消失,有些人也终于忘不掉。 二十一,告别,以及怀念 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在贵州大厦1005室。ALOHO跟我说,不要让我耽误了你。然后他去洗手间。我对着镜子穿衣服。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下来了。想到去年的这一天,我和鱼买了我的新睡衣新拖鞋新牙刷然后我说我要进驻你家里。那一刻虽然他没有说话,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犹豫。现在我才明白,所谓要彼此互相了解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事情。花了七天时间才写完了《新不了情》。结尾的时候发现曾经刻骨铭心的日子竟然已经遗忘。 我忘记了鱼是什么时候接受我,也忘了哪一天决定要好好的和POLO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和ALOHO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纠缠的。突然开始憎恨。没心没肺。曾经我会说二月十四日相信爱情。可是现在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了。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抽到自己都觉得没什么需要,却仍然还是在抽。原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现在竟没有理由。和AHALO有十五天没有见面。在这期间我们一共发过三条短信,都是有来无回的那种,慢慢也就淡忘下来。 在这期间的某一天晚上,我冲动地坐了最后一班车去天津找SONIC。出站的时候我看着SONIC的脸突然想要流泪。那夜的风很大。我们在滨江道的麦当劳坐到十一点然后回他家。他用铅笔和纸张画国网VI的设计草图,我赖在沙发上用他的电脑和QQ上的陌生人调情。在网上遇到小普。我问SAVE是否还记得他。SAVE说和你有关系的男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我说算了。SAVE说,说吧。我知道你想说。我说,我不想说了。他说那么些年前的破事儿了你怎么就还总惦记着。我说我根本没这意思。他说那为什么不说了。我说我嫌累,我懒得说,我去“传奇”里杀人你该干吗干吗去吧。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普,曾经他给我的伤害在我的心里已经萎缩成了一个点。如果不去抚摸就不会有任何感觉。现在这个点突然自己跑出来告诉我说,嘿,我想要你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请给我以抚慰。我不想要这个该死的污点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所以我破例很温柔地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有关谁需要谁来抚慰的问题我们可以等我回北京之后再说。 在SONIC的家里,我很难集中精力来面对有关男人的问题。小普给我撂了句狠话就忿忿下线了,他说行,你丫的,我也不是非要死皮赖脸的跟你这儿凑,你不想跟我说话就直说。我正琢磨着怎么把狠话砸回去的时候,SONIC拖拉着拖鞋晃过来跟我抢电脑看电影。我只能关了QQ老实地让位置。看电影的时候SONIC把我拽过去抱在怀里。我们的手指纠缠在一起。这时候我突然放松了下来,感觉是在家里般安心。有一个男人的温暖。漆黑的房子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电影结束。我和SONIC躺在一张床上。 可是我们没有做爱。 他只是抱着我,紧紧地。 他抚摸我的身体。用舌头和手指给我温暖。我忍住呻吟,也没有回应拥抱。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突然希望起自己能有荡妇般的勇敢,我想,做下去吧,如果我会快乐。心里已经没有愧疚。二月的天气,空气里已经开始温暖如春。春天要来的时候任谁也无法阻止。就像曾经POLO在我心里留下的那些痕迹一样。无法抹去。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北京。破例倒了两趟公车回家。看着这个仍然旋转着的城市,心里空白一片。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另一个城市,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睡了一晚然后又一个人回来。这看起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和SONIC做爱而变得讽刺。 看到不凡的留言,他给我讲一部法国电影。那电影对白里说: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再去拥有爱情。当面临绝境后,可能才想去拥抱整个世界。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我没有钱。我们拉勾吧,好好做自己。终于看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仍然会流泪。还是在凌晨才能睡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已能够看到曾经那些走进过我生命的男人的脸。他们像哑剧演员一样不停地对我说话,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CET4的成绩揭晓。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遗憾是必然的,我讨厌重复。和ALOHO终于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说,我们仍然是朋友,不是么?当时我只是冷笑。除了做爱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抛开了这层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一个人去新天地SHOPPING。划爆了两张卡。一共两千块。我整整两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因为我又贫穷了。 母亲总是在问我六级要什么时候考。我回答,就快了。六月是漫长的一个时期。因为它是夏天。因为它有考试。我不得不买了很多本书。不停地告诫自己,听力听力听力,做题做题做题,考试考试考试。除了这些我什么都懒得去想。事实上我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去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凌晨。我躲在学校公寓昏暗的厕所里抽完了最后一包有关我这些日子所有记忆的520。该结束的,都结束吧。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小段从昌平赶来。我们去游乐场度过了我们二十二岁的第一天。小段只送给我一句话做我们的生日礼物。他说:“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我们只能继续挥霍。” 我听得感动地流下泪来。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吃火锅,郭大特意点了两盘我爱吃的虾滑,而我只顾着玩他的新手机。回家的路上因为什么而起了争执,初夏的黄昏里满是剑拔弩张的火药味。下班的、买菜的、聊天的、带着孩子的人穿梭而过,我和他却静止在燃烧的情绪里。他索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我手里,自己则背对着我躺在小区广场的长椅上,“你不是爱玩儿吗,拿去玩儿个够吧。”不一会儿他居然真的睡着了,扯起了鼾声。那天他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没心没肺地把自己的手机也拿出来,往他的新手机里用蓝牙发了些东西,又设置了我的来电头像和铃声。翻他手机里的备忘,只有一篇诗词,第一句的前两字是我名字的谐音。我看看他,他正双手环抱在胸前睡得很沉,于是我打消了自作多情的念头。他的睡姿乍看上去十分强硬,又似乎笃定我不会因为赌气而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所以毫不设防。新手机的电话簿只有我一人。收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发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已拨电话:媳妇、媳妇、媳妇……已接来电:媳妇、媳妇、媳妇…… 天色一秒比一秒更暗,我不知道他在梦里是否依旧余怒未消,我猜想他内心在对抗的东西比任何人的所见所感都要多得多。后半个小时里我和着他的鼾声轻轻哼着歌,没去叫醒他。后来他醒了,起身牵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好像刚刚的对峙只是黄粱一梦。昨晚赵小姐约我吃晚饭,结果她临时有急事加班,我在单位等了她仨小时。席间她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欲言又止。我想起一个故事,讲给她听。2009年初我恢复单身,相了一次亲。他请我吃牛排,追忆少年时不上进,大学托了父亲的关系才勉强有得读,因此本科和研究生的七八年时间里卧薪尝胆,立志要把虚度的年华迎头赶上。他说他曾经有每天长跑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研究生毕业前……一个晚上,他又去校园的操场上跑步,中途突然心有所感,停在路边痛哭失声。“这七八年,我除了考过很多试,读过很多书,一片空白……要是别人问我:‘你这些年都做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想爱,想对我爱的人好,想有爱恨情仇,想回答问我的人:‘我爱过,我爱过她;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我对赵小姐说,你过去老是陷在卑怯里,认为这世上不会有男人真心对你,所以你对别人的好意也都敷衍;现在有了两情相悦的他,即使要走一些弯路,总归算是一件好事——你我都不是强大和孤清到可以放弃爱的权利的人,我们的本性都未必乐观,且有女人特有的患得患失——说到底,谁不渴望有这样一个他,让我变得更坚强、更聪慧、更乐观、更无所畏惧;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这个混沌的世界原来也可以空气清新,充满希望。我不能给好的感情下一个定义,但我趋向于认为,满足上面那些条件的,已经算是好的感情。我愿意为之付出所谓的青春,不与任何琐碎锱铢必较。 飘洋过海来看你 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我是冷陌桑、王欣荻和甘田德爱情事故的见证人,我们一起花消了大半的年轻岁月,最后各自散去。欣荻和我是同学,我在开学后数周,才拎着一个装不下几件衣服的旅行袋去报到,神色漠然,在陌生的校园里逛了一圈随便拦了个人问女生宿舍在哪里?上课前有人来找我说她叫欣荻是班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她。 而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欣荻就是带我去宿舍的那个女生,她可以算是我在那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们的交往并不顺利,常常的争吵。理由是我散漫无规,迟到早退或者不来上课,王欣荻统计着全班的出勤状况,而每次填着我名字的那横行里都是圈圈,在清一色的勾勾里显得突兀而不好交代。我无数次地答应她,不让她为难,而事实却是屡教不改。我们还争吵的原因就是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其实我当时几乎和所有的人作对,并不特别针对她。谁也不会想到,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欣荻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那个时候已经常常不在宿舍睡,遇到查房一向安分的欣荻就会伪装成我瞒过那些值夜的教工。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父母曾经身居高官显位呼风唤雨,所以我们的幼年时代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不断地迁移着住址,换着城市,被老人抚养大,父母们因为忙着在他们的人生拼搏奋斗而在我的童年的记忆里成为了两个陌生人。欣荻在16岁时回到上海,读书用功上了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我混混沌沌居然也搏到了这个高彩,上大学的目的对我来说就是我自由了,放飞出去,是难以再收回的。 毕业的时候,欣荻顺从她父亲的安排进了一家大公司,照例从基层做起,不出两年,就尽显其才干,面对百般挑剔的客户,总是能得体大方处理得八面玲珑。因为花了大量精力投入在工作中,她始终独身,父母也不着急,只是叮嘱着她抽空去考研,对她的严格要求并不因为她已是成年人而降低。欣荻就是家中的孝女,对于婚姻大事,既然未曾遇到良人,也就得过且过的耽搁着。只是常常约我喝茶,神色中难免写着落寞。她曾是全系公认了的贤妻良母,每次聚会总是挑起买汰烧的活计,当念书到了最后每个人都忙着拍拖,她还是一贯做着学问完成家人交给她的使命。心事不曾提起,却都明了。 8月18日那天,欣荻公司的网络系统遇到故障,她联系了负责维护的那家软件公司,他们答应马上派工程师来。这一天,台风过境,下着暴雨,路上很多地方都积了水,风大,吹得窗外的空调架瑟瑟作响。欣荻不确定是否对方真的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派维修人员来,难得电脑罢工可得休息,百无聊赖地将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手指上。 真的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孩,站在门口迅速收拾干净了衣裳,露出清秀的笑容做了自我介绍,甘田德。欣荻体贴地递过一杯热茶给他,两人手无意地碰了一下,当下都红了脸。由于病毒的感染,田德整整忙到半夜才调试完毕,欣荻在一边陪着,心不在焉地看书,却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工作中的田德。他们一起乘电梯下去,四方封闭的空间里有尴尬的空气在流动,欣荻的手冒出微微凉汗。到了公司门口,雨还未停,田德开了口,王小姐,夜深了,我送你回去。欣荻话在嘴边却一直出不了口,拒绝或者接受似乎都不是借口。沉默代表同意,田德伸手拦了车开了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欣荻只好硬着头皮弓身钻进车厢,有一点喜悦有一点浮躁。 路过便利店的时候,田德突然喊停车,快步穿过雨帘,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份熟点递给欣荻,歉意地笑笑,害得你到这么晚才回家。欣荻道了谢接过了,细看这个初次谋面的男人,似乎长她两三岁的年纪,干净、修长,眼镜后的眼睛里闪烁着诚恳。算是认识了。田德天天给欣荻打电话,一开始只是说着公事,问着网络运转的情况,后来就渐渐天马行空地胡扯起来,田德约欣荻去吃饭,她答应了。 出门前,打来电话和我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化妆。我故意逗着她,穿露脐装才好,身材那么喜人,不展现出来多可惜。好在隔着电话,她没有冲过来揪我耳朵,她是那般娴淑的女子,我想不出她看上的是怎样一个良人。电话里她絮叨得说着甘田德,我一听对方是回沪的知青子女,且上有病患的两老,下有尚在念书的兄弟,心就凉了要她放弃。即使再好,这样的条件是根本入不了她的家门,日后少不了一番争执,何况她是那么听话的一个女儿。欣荻不同意,她的理由是你根本没有见过他,何需如此评论。 我想想也是,凭几句话对一个陌生人下定论确实是不妥的,说下次你们请我吃饭吧。欣荻欢天喜地的赴她的约去了,她心里何尝是不明白家人那关难过,但顾不得那么多了。吃饭那天,他们来接我。我下楼的时候穿了件蓝色丝绒低领的裙子,妆化得不浓,但是呈现蓝紫的基调,夜里乍一看上去像女鬼。欣荻来挽我的手,向田德介绍,冷陌桑,我最好的女友。又拉起田德的手对我说,甘田德,我的男友。我笑笑,左拥右抱幸福的小女人。等我们都笑完了,田德伸出手,我和他轻轻握了一下,你好,认识你很高兴。礼貌而公式。 那天吃的是火锅,欣荻不吃辣,而我叫过服务生往那半红锅里又加了大碗辣椒。沸了冒出大量的白烟,朦朦胧胧的隔着对座那对幸福的小男女,认识欣荻也已经数年,我似乎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怎样的良人,却甚明白她家人的要求,摈弃门当户对等老观念之外,我赞同她父母的一些观点。毕竟天下的父母不疼孩子的少,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的,走过大半人生,他们早就体味出生活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多么的艰辛,即使靠自己的奋斗,磨砺之后的心斑斑驳驳。火旺了,热气浓,欣荻咳嗽了一声,有点呛,田德立即与她换了座位。 这是个小细节,我看在眼里,他对她好,至少目前是的。吃火锅有点好,就是可以自顾自得忙活着食物而较少的考虑寒暄的话题,而且看上去总是热热闹闹的。吃得差不多时,田德细心地派了餐纸给我和欣荻,当我们忙着擦手擦汗时,他在每片水果上替我们插好了牙签。我问他是否父亲姓甘母亲姓田,要他做个以德服人的良人?他推了推眼睛,腼腆地笑笑,田德既TENDER,因为他属虎所以长辈要他温柔一点。他反问我,陌桑,可是陌上桑?我笑过,算是答对。欣荻拉我去洗手间,迫不及待地问我意见,我捋着她的短发,说好,他是你的良人,体贴细心,也诚恳,你眼光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我不响,欣荻已经明白。世间无完人,看来会有一个长期的家庭斗争。后来,欣荻告诉我,田德对她说,我很危险,让她最好少和我在一起,会把她带坏。他的担心多余也并不多余。我无所事事,毕业以后就有一茬没一茬的工作,接设计做或者接稿子写,这些朝不保夕的生计却每一笔都出手宽绰。我和许多男孩熟识,一三五,二四六的排遣着时日。 这些习性在学校生活里就曾显风显水。欣荻那时候常常问我,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一个让我心安的?我想了想,点点头也摇摇头。不是他们不好,也不乏我喜欢的,只是少了时光,我还未靠岸。 离开学校以后我就直接租了个小屋,偶尔周末回家。父母少不了唠叨,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时间长了,对峙太久不如麻木放弃。欣荻住在城市的东面,每次总是咿呀咿呀地坐车,然后再换乘了地铁来找我。我在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做招待,靠近图书馆,有很多时候也跑到那里看一下午的书。她来总是喝菊花茶,我总是说她浪费,在咖啡店喝茶,有时候就花了心思做菊花酒给她,看着她被酒精刺激而微红的脸渗出一圈圈被爱情滋润出的小女人的幸福。等到我换班时,就叫了田德过来一起去吃饭。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田德充当起了信差。 我总是叫他到店里来拿东西然后送交给欣荻。常常有机会见到田德,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为什么要在咖啡店做招待而不好好正经找份工作?我瞪了他一眼,难道在咖啡店不正经?每一个来店里的客人都有所图?声音因为讥讽上了调,店堂里寥寥数人都抬头看我们。田德词穷不好反驳,怏怏地拿了东西走了,我到门口去送他,他弯腰开自行车的锁,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不上进。我说没关系,欣荻不像我,她太认真,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学习还是爱情。他不吭声,听得出我的潜台词。我靠着门,继续不饶人地说,认真有很多时候是种束缚,会被伤得千疮百孔。他没有接我的话,骑了车,挥挥手走了。 我常常地劝欣荻对自己好一点,不要那么认真那么累,她总是做不到,背着这样那样的包袱。她说父母不容易,难得到老有她可以寄托,能带给父母的安慰不多,所以她要尽力。她确实是个可以在人前赞颂的女儿,可生命毕竟只有一次,为自己还是为家庭?欣荻说,这一次我会争取的。我拍拍她的肩,也许她真的会。你预备在咖啡店干多久?欣荻来店里找我。快圣诞了,一起过吧。我掰着手指算了算,最多再做一季吧,不会太久。 当我结束自由职业的日子去咖啡店打工,让很多的人既欣慰又失望。过去的1年里,我整天和欣荻说的就是想开一家咖啡店,午后会有阳光淡淡地洒进来,看得到街边的梧桐。开店是种奢侈的念头,所以我去了咖啡店打工。从上帝变成应侍,没有人奇怪。生意总是不紧不慢散淡的符合我的心意,我学会了如何鉴别各种咖啡豆,如何制作各种口味的咖啡,我已经对这些变得索然。欣荻总是说我太不定性,像个贪玩的孩子。圣诞节早早地来临了,比我想像得早,慵懒的生活节奏让我对很多日子后知后觉。辞了工,我又恢复到以往没有规律的生活里,还是接些设计维持生计。我以为咖啡店的日子会给我带来某些浪漫的邂逅或者收获,可是都没有发生。 我在收银机后观察着每个进店的人,遇到单身的男子,便会多注意一些。我喜欢那种脸上棱角分明的人,在昏暗光线的下,有自然的阴影显得古典。但是我发现,在我所在的这大半年,没有等到我要的良人。日子无处打发,我开始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欣荻和田德,他们外出吃饭看电影,我就是个超级大灯泡。田德有时会开玩笑着说,陌桑,别像私家侦探好不好,你的那班御林军呢? 寸金难买寸光阴,他们见我难伺候早都逃之夭夭,娶的取散的散,客气的有时候还偶有往来。我撇撇嘴,宣告了一个让他们都目瞪口呆的决定,我预备找份体面的工作,然后朝九晚五。欣荻上来搂我的肩,快告诉我,你是不是遇着什么良人了?居然收拾起顽性。我笑而不答,没有良人,已经玩得够了的我预备收心靠岸。五一假过后,我开始寻工作,好在当年混得一张名校的文凭,不多时日已经谋得一份好工作,开始坐班。回家时,告诉父母,他们果然也很欣慰,虽未盼得成龙成凤倒也上得厅堂。欣荻来电话说,晚上见。我去时,她已经到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柠檬汁,直觉告诉我她有心事。我准备向家人摊牌。此时,他们已经交往了两年。你有心理准备?欣荻坚定地点点头。这一开始,战火不知道要烧到何时。果然。她的家人怎么也不同意,甚至对她实行宵禁。通电话的时候,她有时候很无奈却又不妥协地问我,陌桑,如果是你,你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选择我要的。何况没有选择,我的家人再怎么反对我都会没心没肺地成全自己。有一些人,终生的职业无非是寻找爱或者被爱。性格决定的,你不是我,你是父母的乖女儿。如果是幸福,父母也不会让你放弃的。可你想想,一穷二白,要在上海供套楼,你们会很累,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现实不能不考虑,若是你铁了心,那么无须问我怎么办。 这样地下的发展耗了半年,都很累。欣荻找到田德,说承受不住,不如好散。田德不肯,深夜里,平时从不抽烟的田德坐在小区门口的桥上抽烟。欣荻在窗口望着,黑暗里人看不真切,但有一明一灭的火光。欣荻咬着牙,硬是没有下楼,躲在房间里哭,哭累了睡,不时醒了还是流泪。探窗外,人依然守候。 这样过了一夜。天亮了起来吃早饭,父母没有问昨晚的事情只是对看了一眼然后叹气。欣荻两眼哭肿得如水蜜桃,掩饰不了。要去上班时,父亲低声说,若是你自己决定了,我们只有一个要求,他必须攻读研究生,这样至少大家都可以过得去。我们只希望你幸福。欣荻眼睛又红了,谢谢爸爸。公司给我加了薪,我请欣荻和田德吃饭。远远地看他们手牵手一脸陶醉的样子走来。 近了,田德先见我,眼睛一亮,想不到你穿套装很有模有样的。欣荻掐了他一把,我们3个鱼贯而入。席间,田德重新打量了我几次,说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可好,很老实的一个人。因欣荻在旁边附和着,我只能勉强答应了。看上去很淑女,欣荻来公司等我下班,开口就是这一句。我拿皮包扔她,她一边躲一边不停地说淑女淑女。 我恶狠狠地瞪她一眼,我也不知道淑女现在怎么就如同老实一样成了个贬义词。还是那家火锅店,多了个人,却不如以前热闹,饭吃得有点无聊。我甚至连对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只是不断找着话题和田德说话,倒是欣荻不好意思冷落对方,客套着拉拢话题。事后,田德问我到底想要怎么样的,总这样挥霍着青春不是件事情。至少我寻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他觉得我开始从良。听上去很夸张。 我回敬了句,我等的良人自然不同你一般见识。田德开始复习备考,欣荻里外地替他张罗资料,一副小妇人甜蜜的样子。我揶揄着她,以后你们成了家不许甩掉我啊,要记得给我留客房,我会时不时来蹭饭的。好,没问题,欢迎你来吃穷我们。两人几乎同时斩钉截铁地说。我拉过欣荻,说羡慕,你挑了个好男人,我也要。 欣荻大笑,说拿去拿去,不稀罕。这段日子我们几个常常凑在一块过得很开心,一切都有希望盼着,等着明年1月的研考。陆续参加几个同学的婚礼,欣荻携了田德同往。婚宴是琐碎而劳累的,欣荻说,你要当我的伴娘,但不许你多喝酒,瞧你的酒品。我继续一杯接一杯喝着酒,头重,用肘撑着,好好好,到时候你不许赖我挡酒。 婚礼总是让人觉得充满美好,我也想过要穿洁白如蝉翼的婚纱,渴望有疼惜我的良人,这是我心里的秘密。研试的分数下来了,6分之差,痛失。田德抱着欣荻说,对不起,我明年重考。确实已经尽了力了,这一年大量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纷纷考研,使录取比例下降为6%。欣荻的父母接到消息后并没有说什么,事到如今,木已经成了舟。尽了力了,便不可怪罪。 商量着婚期,婚宴的名单,定做礼服。婚礼要在这个秋天举行,欣荻试着婚纱,吁出口长长的气,终于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这段感情经历了4年,终于有了个正果。意外总是在幸福的时刻降临。我们分手吧。这一次是田德提出的,在婚礼前的3个月。为什么,欣荻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即将成为丈夫的人说要分手。我想出国。田德的口气里不存任何的迟缓。我和你一起走,申请陪读,工作前途我都可以放弃的。对不起…… 欣荻找到我的时候,已经憔悴得不似人样。我拎起电话质问田德为什么,怎么可以这样?田德没有回答,这只是我们之间的决定。我认为这样对欣荻比较好,这一去,一个大洋隔断就是多年,即使有电话有电子邮件,隔了那么远毕竟很快心就会凉的。不会的,4年的感情啊,难道你就那么没信心? 没信心,是的。欣荻已经停止了抽泣。我一直以为在这场爱情中付出最多的是他,没想到我错了。本来一切就是操纵在他手中的。一个太平洋断送了一段婚姻。我一直以为她是幸福的,她得到了她的良人,可这幸福,却是如此的支离破碎。病了,欣荻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能恢复,4年,2000个日日夜夜伤得她元气大损,对爱情太认真的人,容易被爱情伤。心伤难除,不久她辞了职,在家休息。父母不提旧事,倒是常常叫我去陪陪她。田德来找过我一次,是关于办理他出国的手续和资料。 因为欣荻的缘故,我对他总是没好气。田德说,不能怪我,当然也是我不对。可是我想出国没有什么错啊,她的家人曾嫌弃我,我要争一口气,为我的爱情,可是考研我失败了,你可曾明白我心里的压力。我想带她一起走的,毕竟我们在一起4年了,你也一路看到,我也不忍心放下她的,可出去本是自身难保,已经不能带给她幸福,不如让她有个更好的归宿。 我不懂,为什么你们就那么没有信心。 你不懂,因为你不曾好好爱过谁。 欣荻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是冬天了,脸上恢复了光彩。我告诉她,田德还在上海,他已经两次被拒签了。欣荻摇摇头,说以后不必提了,有些劫数逃不过,过了也就好了。3个月以后她嫁了,丈夫是个博士。她办着手续准备移民。走前,我去送她,她拉着我的手说,若有好的人选嫁了吧,终其这样的等待,良人不来也是一场枉然。我问她,你嫁得幸福吗?欣荻湿了眼睛,说幸福,当你思念一个人,这个人就在身边就是幸福。时隔1年多,我在衡山路上的一家小酒吧里遇到田德,他穿着件绛红色的西装。 他见到我,便过来打招呼,我笑笑,你什么时候也开始泡吧了?他有点局促,含糊不清地说了声第一次来。我相信。许是遇见了我,他开始放心地喝酒,不出两瓶啤酒已经开始摇摇坠坠地直往桌下钻,男人喝醉了有时候会比较可爱,他醺红着脸,眼镜已经拿下来搁在茶几上,我有点担心兴许一不小心他就当它是下酒食咬了下去。 我和朋友招呼了一下,就挪到他的桌上。如遇救星,他一把拽着我的手,如果不是那场变故,也许现在他都有孩子了。可惜晚了。年轻时想要得太多,到头来还是算不过老天。我替他结了账,他还不肯离去,哭着喊再给他一次机会。酒吧里很吵,人浪的喧嚣盖过了他的忏悔。即使如此,远在澳洲的欣荻已经不再在乎了。 将他塞进出租车,我报了地址,麻烦司机送他回去。烂醉也好,清醒也好,都不过是昙花一现。我也不想再回酒吧,一个人走在僻静的汾阳路上,夜风像一只手拂过我的脸,妆残了,底下是一张憔悴的脸,一个恍惚,已经快要直奔30去了。 我的良人,终于出现了。 回家的时候,见到陌生的男孩,高大、斯文,掩饰不住灿烂的健康。母亲给我介绍,是她朋友的儿子。他腼腆而羞涩。母亲说他刚好休假来玩,让我有空多领他走走。我顺从地接过这个差事。父母对我的如此听话的表现报以惊讶的眼神,但却是高兴的。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如果当初我勇敢 辽宁北部有一座中等城市:铁岭。在铁岭工人路街头,几乎每天清晨或傍晚,你都可以看到一个老头儿推着豆腐车慢慢走着,车上的蓄电池喇叭发出清脆的女声:“卖豆腐,正宗的卤水豆腐!豆腐咧——”那声音是我的。那个老头儿,是我爸爸。爸爸是个哑巴,我直到长到二十几岁的今天,才有勇气把自己的声音放在爸爸的豆腐车上,替换下他手里摇了几十年的铜铃铛。 两三岁时我就懂得有一个哑巴爸爸是多么屈辱,因此我从小就恨他。当我看到有的小孩被妈妈使唤着过来买豆腐却拿起豆腐不给钱就跑、爸爸伸直脖子也喊不出声的时候,我不会像大哥一样追上揍那孩子两拳,我伤心地看着那情景,一声不吭,我不恨那孩子,只恨爸爸是个哑巴。因此,尽管我的两个哥哥每次帮我梳头都疼得我龇牙咧嘴,我还是坚持不让爸爸给我扎小辫儿。 妈妈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大幅遗像,只有出嫁前和邻居阿姨的一张合影,黑白的二寸照片。爸爸被我冷落的时候,就翻看妈妈的照片,直看到必须做活了,才默默离开。 最可气的是别的孩子叫我“哑巴老三”(我在家中排行老三),骂不过他们的时候,我会跑回家去,对着正在磨豆腐的爸爸在地上画一个圈,往中间吐上一口唾沫。虽然我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别的孩子骂我的时候就这样做,我想,这大概是骂哑巴的最恶毒的表示了。 我第一次这样骂爸爸的时候,爸爸停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了我好久,泪水像河水一样淌下来。我很少看到他哭,但那天他躲在豆腐坊里哭了一晚上。那是一种无声的悲泣。由于爸爸的眼泪,我终于为自己的屈辱找到了出口,以致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跑到他跟前去骂他,然后自顾自走开,剩下他一个人发一阵子呆。后来他已不再流泪,只是把瘦小的身子缩成更小的一团,偎在磨杆上或磨盘旁边,显出更让我瞧不起的丑陋样子。 我要好好念书,上大学,离开这个人人都知道我爸爸是个哑巴的小村子!这是我当时的最大愿望。我没留意过哥哥们是如何相继成了家,没留意过爸爸的豆腐坊里又换了几根新磨杆,没留意过冬来夏至那磨光了的铜铃铛响过多少村村寨寨,只知道仇恨般的对待自己,发疯地读书。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爸爸头一次穿上1979年姑姑为他缝制的蓝褂子,坐在1992年初秋傍晚的灯下,表情喜悦而郑重地把一堆还残留着豆腐腥气的钞票送到我手上,嘴里哇啦哇啦地不停“说”着,我则茫然地听着他的热切和骄傲,茫然地看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去通知亲戚、邻居。当我看到他领着二叔和哥哥们把他精心饲养了两年的大肥猪拉出来宰杀掉,请遍父老乡亲庆贺我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碰到了我坚硬的心弦,我哭了。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大伙儿的面给爸爸夹上几块猪肉,流着眼泪叫着:“爸,爸,您吃肉。”爸爸听不到,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眼睛里放出从未有过的光亮。泪水和着散装的高粱酒大口喝下,再吃上女儿夹过来的肉,我的爸爸,他是真的醉了,他的脸那么红,腰板儿那么直,手语打得那么潇洒!要知道,18年啊,18年,他从来没见过我对着他喊“爸爸”的口型啊! 爸爸继续辛苦地做豆腐,用带着豆腐淡淡腥气的钞票供我读完大学。1996年,我毕业分配回到了距老家40里的铁岭。 安顿好了以后,我去接一直单独生活的爸爸来城里享受女儿迟来的亲情,可就在我坐着出租车回乡的途中,车出了事故。 我从大嫂那里知道了出事后的一切: 过路的人中有人认出这是老涂家的三丫头,于是腿脚麻利的大哥、二哥、大嫂、二嫂都来了,看着浑身是血不省人事的我哭成一团,乱了阵脚。最后赶来的爸爸拨开人群,抱起已被人们断定必死无疑的我,拦住路旁一辆大汽车,用他的腿撑着我的身体,腾出手来从衣袋里摸出一大把卖豆腐的零钱塞到司机手里,然后不停地画着十字,请求司机把我送到医院抢救。嫂子说,一生懦弱的爸爸,那个时候,显出无比的坚强和有力量! 在认真地帮我清理伤口之后,医生建议我转院,并暗示哥哥们我已没有抢救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几乎量不到血压,脑袋被撞得像个瘪葫芦。爸爸扯碎了大哥绝望之间为我买来的丧衣,指着自己的眼睛,伸出大拇指,比画着自己的太阳穴,又伸出两个手指指着我,再伸出大拇指,摇摇手,闭闭眼,那意思是说:“你们不要哭。我都没哭,你们更不要哭,你妹妹不会死的,她才20多岁,她一定行的,我们一定能救活她!”医生仍然表示无能为力,他让大哥对爸爸“说”:“这姑娘没救了。即使要救,也要花好多好多钱,就算花了好多钱,也不一定能行。”爸爸一下子跪在地上,又马上站起来,指指我,高高地扬扬手,再做着种地、喂猪、割草、推磨的姿势,然后翻出已经掏空的衣袋,再伸出两只手反反正正地比画着,那意思是说:“求求你们了,救救我女儿,我女儿有出息,了不起,你们一定要救她。我会挣钱交医药费的,我会喂猪、种地、做豆腐,我有钱,我现在就有4000块钱。”医生握住他的手,摇摇头,表示这4000块钱远远不够。爸爸急了,他指指哥哥、嫂子,紧紧握起拳头,表示:“我还有他们,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能做到。” 见医生不语,他又指指屋顶,低头跺跺脚,把双手合起放在头右侧,闭上眼,表示:“我有房子,可以卖,我可以睡在地上,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我女儿活过来。”又指指医生的心口,把双手放平,表示:“医生,请您放心,我们不会赖账的。钱,我们会想办法。”大哥把爸爸的手语哭着翻译给医生,不等译完,看惯了生生死死的医生已是泪流满面。他那疾速的手势,深切而准确的表达,谁见了都会潸然泪下! 医生又说:“即使做了手术,也不一定能救好,万一下不来手术台……”爸爸肯定地一拍衣袋,再平比一下胸口,意思是说:“你们尽力抢救,即使不行,钱一样不少给,我没有怨言。”伟大的父爱,不仅支撑着我的生命,也支撑起医生抢救我的信心和决心。我被推上了手术台。 爸爸守在手术室外,不安地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竟然磨穿了鞋底!他没有掉一滴眼泪,却在守候的十几个小时里起了满嘴大泡!他不停做出拜佛、祈求上天的动作,恳求上苍给女儿生命! 天也动容!我活了下来。但半个月的时间里,我昏迷着,对爸爸的爱没有任何反应。面对已成“植物人”的我,人们都已失去信心。只有爸爸,守在我的床边,坚定地等我醒来! 他粗糙的手小心地为我按摩,他不会发音的嗓子一个劲儿地对着我哇啦哇啦地呼唤着,他是在叫:“云丫头,你醒醒,云丫头,爸爸在等你喝新出锅的豆浆!”为了让医生护士们对我好,他趁哥哥换他陪床的空当,做了一大盘热腾腾的水豆腐,几乎送遍了外科所有医护人员。尽管医院有规定不准收病人的东西,但面对如此质朴而真诚的表达,他们都轻轻地接过去。爸爸便满足了,便更有信心了。他对他们比画着说:“你们是大好人,我相信你们一定能治好我的女儿!”这期间,为了筹齐医疗费,爸爸走遍他卖过豆腐的每一个村子,用他半生的忠厚和善良赢得了足以让他的女儿越过生死线的支持,乡亲们纷纷拿出钱来,而父亲也毫不马虎,用记豆腐账的铅笔歪歪扭扭却认认真真地记下来:张三柱,20元;李刚,100元;王大嫂,65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清晨,我终于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瘦得脱了形的老头儿,他张大嘴巴,因为看到我醒来而惊喜地哇啦哇啦大声叫着,满头白发很快被激动的汗水濡湿。爸爸,我那半个月前还黑着头发的爸爸,半个月就老去20年! 我剃光的头发慢慢长出来了,爸爸抚摩着我的头,慈祥地笑着。曾经,这种抚摩对他而言是多么奢侈啊。等到半年后我的头发勉勉强强能扎成小刷子的时候,我牵过爸爸的手,让他为我梳头,爸爸变得笨拙了,他一丝一缕地梳着,却半天也梳不出他满意的样子来。我就扎着乱乱的小刷子坐上爸爸用豆腐车改成的小推车上街去。有一次,爸爸停下来,转到我面前,做出抱我的姿势,又做个抛的动作,然后捻手指表示在点钱,原来他要把我当豆腐卖喽!我故意捂住脸哭,爸爸就无声地笑起来,隔着手指缝看他,他笑得蹲在地上。这个游戏,一直玩到我能够站起来走路为止。 现在,除了偶尔头疼外,我看上去十分健康,爸爸因此得意不已!我们一起努力还完了欠债,爸爸也搬到城里和我一起住了,只是他勤劳了一生,实在闲不下来,我就在附近为他租了一间小棚屋作为豆腐坊。爸爸做的豆腐香香嫩嫩,块儿又大,大家都愿意吃。我给他的豆腐车装上蓄电池喇叭,尽管爸爸听不到我清脆的叫卖声,但他知道,每当他按下按钮,他就会昂起头来,满脸的幸福和知足,对我当年的歧视竟然没有丝毫记恨,以至于我都不忍向他忏悔了。 我常想,人间充满了爱的交响,我们倾听、表达、感受、震撼,然而我的哑巴父亲让我懂得,大音希声,大爱无形。那是不可怀疑的力量,他把我对爱的理解送到高处。 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大学时有个很优秀的姑娘,玲珑可爱,多才多艺,冰雪聪明,我见犹怜。我跟她并不熟,但知道系里一个男生喜欢她,追她,以至于她保研后他也不找工作了,一心复习,要考到她的学校去做她的学弟。因为不熟,我猜想这样完美的姑娘是很有理由骄傲的,所以才一直没见她恋爱,追她的她一个也不理。毕业前听一个同学转述她的事——原来她喜欢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心有所属。为了搪塞她,他给她的理由是:我不喜欢你,因为你不够优秀。那个同学说:“她保了研,拿了一等奖学金,毕业论文是优秀……可是她再努力又有什么用呢?他就是不喜欢她,他有喜欢的人了。” 昨天一个朋友很out地刚刚看完《奋斗》,表示不能理解向南为什么不要那么好的遥遥。向南离开的时候泪流满面,遥遥也泪流满面。遥遥说:“你知道什么叫大方吗?你知道什么叫对你好吗?你知道什么叫正室范儿吗?……”向南哭得没了人模样,可最终还是选择了蛮不讲理的、会在婚姻登记处不顾形象大哭大闹的杨晓芸。我认识一个姐姐,工程师,32岁,一个人在北京,混得很好,有车有房,人很豁达幽默,也高挑漂亮。她说她最怕逢年过节回家,要被家里人挟去相亲,且相亲对象没一个靠谱的。一次吃饭,她喝了点儿酒,夸张地吼:“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他们都开始给我介绍工人了!不是我瞧不起工人!可是……啊啊啊!” 大家都笑,虽然想想也没什么好笑的。前阵子一个姑娘讲给我听一个她认识的姐姐,在上海,跟男朋友在一起7年,两个人都事业有成,有头有脸。转眼女人30多岁,男人还死不结婚,这姐姐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得偿所愿。婚礼上,司仪很程式化地问新郎是怎么求婚的,新郎一脸无辜:“我没想结婚,是她非要结婚。” 当时台上台下都尴尬极了。给我讲故事的姑娘说,当时她坐在台下,想及这位姐姐平素在职场上叱咤风云的飒爽英姿,不由得无限感慨。还有一个朋友的姑姑,34岁,初婚。这位姑姑是个律师,疾言厉色惯了,呵斥老公也是一瞪眼一叉腰,做狮子吼状,把新姑爷吓得噤若寒蝉。这位朋友问姑姑为什么等了这么多年,最后嫁给他?他有什么不同?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眉毛一挑:“你看他像个窝囊废吧,事实上,他还真就是个窝囊废。” 还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关于冰心和铁凝。铁凝生于1957年,跟我娘同岁。1991年,她也30多岁了,去拜访冰心。冰心问她有男朋友了吗,她随口回答:“还没找呢。”接着,冰心说了那句颇具争议的话:“你不要找,你要等。” 2007年,50岁的铁凝“等”来了她的爱人。一段更著名的话,是钱锺书先生对杨绛先生的评价。他说: 1。在遇到她以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 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娶她做妻子。 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最后是沈从文苦追张兆和的时候写的一段话,诗一样美。虽不及上一段著名,但足以令人读之断肠:“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许许多多的话语,一时想不起来了。以上写下的这些,似乎全无联系,其实是有的。有些人一早就遇见了合适的人,或金风玉露彼此指认;或苦追而抱得美人归;或苦追而不得,只能远远观望;或得而悔于当年的冲动,体会所谓其实难副的现实生活;或相濡以沫依偎终老,初衷不改。一些人一直在兜兜转转,在寻找幸福的路上迂回而曲折地艰难前进。还有些人,他们忙着进行人生另一层面的建设,同时安心等待所谓缘分。另有一些人,他们想方设法达到目标——达到目标总是好的,英雄不问出处。所有这样那样的故事、这样那样的人,殊途同归的是:没有人知道,自己最终是否会得到那个另一半,那个灵魂和床笫之间的绝妙伴侣。即使得到,是萍水相逢电光石火,还是细水长流千帆过尽,不知道。无论你在飞奔、匍匐、观望、后退……水晶球没有告诉你,七色花没有告诉你,启明星没有为你照亮前路……不知道。这是一个龟兔赛跑一样不符合常理的故事,你只能猜,而无法掐指一算,计上心来。徐志摩那句著名的肉麻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可他到底也结了好几次婚。为林徽因做过的那些荒唐事,说过的那些荒唐话,让他再跟陆小曼说一次,做一次,他也绝不含糊。写了这么多,只是几句话的事儿:正因为无差别的不知道,才不需要瞻前顾后,不需要患得患失,你只要按照你本来认为正确的那条路走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温暖的、豁达的、强大的、善良的、优秀的、宽柔的人……如果你果真能做到这一点,且耐得住寂寞,那么等那个人该出现的时候,你认出他/她,他/她认出你,之后按照既定的轨迹好好过日子,就对了。 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夏天,我与郭大去往吉林市度周末假期。坐早上6:50的动车从长春市出发,7:35左右到达吉林市。我们先去江边,顺路看了天主教堂。吉林市小而悠闲,景点紧凑。天主教堂比我想象的还要哥特,砖瓦缝隙里透出安谧和历史感。我穿了拖鞋和背心,不能进去——就算穿着正装,大概我也不大敢踏进如此具有仪式感的地界,何况我并非教徒。门口有几个人跟着唱起圣歌来,一个老人家把歌谱凑到很近才看得见,唱得并不好听,可十分虔诚。在江南公园,我的本意是玩“海盗船”,但郭大死也不肯,说话间已经各啃了一个雪糕,他才终于下定决心去玩“激流勇进”。郭大如猛虎细嗅蔷薇一般掏出40块买了票,带我排在等候的队伍后面,待要上船时,我突然有点儿迟疑,让他坐在船头。郭大瞬间石化,小眼睛瞪得老大,“不行!玩‘激流勇进’的前提就是你必须坐在前边!要不我就不玩了!”好吧——上了船,我不一会儿就兴奋起来,大喊大叫,在途经的鬼屋里学聊斋音效呜呜哇哇,郭大坐镇大后方,还没忘了帮我把滑落的衣服提上来,嗔怪我“不正经”……之前试着说服他时,我一再说这个真的特别好玩,他问哪里好玩,我说:“船上升到最高处会‘咯噔’一下,好像要脱轨直接折下去了,那一瞬间你的心也会跟着‘咯噔’一下,就像要死了一样。”郭大满脸惊诧,好像不认识我一样,“那是图啥呢?!” 船一冲而下,那几秒钟的失重感真是过瘾极了,让人把一切都遗忘。最后的浪花汹涌居然几乎没有在我身上体现出什么,我心里正大呼不尽兴——而郭大始终在我身后嘀咕,近乎是咆哮了:“这回你高兴了吧!这回你舒服了吧!……”我回头一看,他满头都是水,像被暴雨淋了一样。“你居然巧妙地躲开了!全都浇在我身上了!”我更加乐不可支,掏出纸巾来让他擦水。再说去坐“海盗船”,他还是死活不肯,说“你咋净整危险的事儿”,我也不再强求他。两人继续朝前走,就有卖什么“鬼屋”门票的,吆喝得很诡异:“你们俩进去,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没人打扰,就你们俩。”我看看郭大,郭大看看我,都说:“这叫什么话!” 我们又到了北山。进山门前去厕所整理一下,水龙头出来的水非常清凉,应该来自地下,我便动员郭大也去洗把脸。他去一趟回来,也觉得山泉令人神清气爽。两人就上山去。进山门的第一个假山瀑布上有乾隆手书所谓“天下第一福”的,郭大给我细细讲了这个“福”字的来龙去脉。加之后来康熙帝手书的《松花江放船歌》的解说等,我觉得这个旅伴真是称职极了,有了他,导游都可省去。山上的庙宇都不大,油漆砖瓦簇新得要命,令人提不起兴味来。郭大带我兜兜转转,在四大天王的神像前都想起郭德纲所谓“刘德华、张学友……”的典故。我觉北山的神像太过卡通,制作粗劣,且供奉得乱七八糟,但不敢造次,也就没有说出来,反倒是转出来的时候郭大说:“神像……很卡通啊。不管什么神仙都放一块儿。”听了这话,我就释然得多。算命摇卦的极其多,看起来都不甚高明的样子,至少卖相就一般。回来之后我很是查了一番连阔如的《江湖丛谈》,深深觉得跟书里写的比起来,北山上那些也太业余了些。倒好像是药王庙门口一位颇为仙风道骨的老头儿最大声地叫我们俩:“小伙子很有气质,姑娘旺夫相,坐下来算一卦吧。”我们当然并没有停留。下山的时候落雨了,且雨越下越大,我们渐渐加紧步伐。上山途中郭大嫌我走得太快,在身后叫我:“走那么快干啥!照顾一下老同志!”我回头说:“如果这次旅游回去别人问我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会说——一定要找个年轻的男朋友。”郭大也笑起来,我放慢些脚步,走在他身边:“恭喜你,找到一个我这么年轻的女朋友。”下山时雨更大了,郭大就要去包里找伞,我说打伞干吗,淋雨多痛快,“看看,年轻同志照顾了老同志的体力,老同志就要照顾年轻同志的情绪,互相照顾嘛。”他果然就不找了。我们一直到在街边叫车的时候,才撑起伞来。回酒店休整一下,雨停了,我们又出来。郭大带我去找吉林市著名的什么什么烤鸡骨架——当时已经是下午3点,只在凌晨4点钟吃过几块饼干且暴走了一上午的我早就饿得想杀人,郭大却连个麦记的甜筒也不让我吃。一路上默念着“郭××我整死你”找到烧烤店——服务员告知我们鸡骨架要晚上出大排档的时候才有,我赶紧跟在郭大的屁股后头离开。郭大自然也不太开心,两人商议着是不是去吉林市另一家老店——福源馆吃一碗麻辣烫什么的,晚上再出来吃烧烤大排档,或者到江边的啤酒广场畅饮一番。然而福源馆大概是店大欺客,毫不把我们两个省城人民放在眼里,点餐的地方不能坐,能坐下的地方不给点餐……郭大愤而离席,瞬间爆发出“死也不在你家吃饭”的男子气概,拽着我就出了门。回来就有些怏怏,两人都饿得没了精神。绕回酒店又走了一会儿,迎头终于有一家海鲜自助。我像看见失散多年的亲爹娘一样两眼放出绿光来,郭大也非常心有灵犀地拽住我,直奔店门而去了。海鲜自助40元一位,东西不算多,但还算实惠,便宜的白酒和当地产啤酒随便喝。我们俩一共喝了四瓶啤酒,他比我要多喝一些。喝了点儿酒后推心置腹起来,说到朋友也说到自己,说到过去也说到现在。旅途中的伴侣难免生出比平时多十倍百倍的依赖来,因为在这里他跟我成了唯一彼此熟识的人。在一起久了,相伴的感觉早已不再与心动有关,而是家人一样熨帖。时间很强大,共同的经历使人互相了解,而了解之后还没放手的人往往会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度。即使在这次出游之前,我也还以为这种包容度体现在无限度的放弃自我上,然而在饭桌的另一端,我突然发现并不是这样——这种感受,是那句臭了大街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与他的相处也就慢慢像自处一样,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流水般行进着了。吃完饭又到江边去,草坪上有个大概是卖小猫小狗的人。说是大概,因为他共揽了有三四条小狗、六七只小猫,自家应该没有这样养宠物的;而说他是做买卖的,他居然就支一把伞,把猫狗都拢在伞下的草坪上放养,自己在一旁躺下睡了,全不管它们跑不跑,别人来不来偷。郭大坐在草坪边沿的石阶上,一只小黑猫径自过来,嗅了一会儿,爬上郭大的腿,呼呼睡着了。这一幕温馨得让人心里难受,像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一个一直讨厌的人,那么令人心碎又心醉。我掏出手机照相的时候,郭大试着把小猫叫起来:“别睡啦,给你照相啦。”可它完全无视外界的任何打搅,睡得极其忘情。郭大也被打动,问我说:“三儿,要不咱买一只回去吧?” 我蹲在那里照相时,看到郭大眼中的温柔,觉得自己受到了双重的打击,快要站立不住。最后依依不舍地起身,猫狗的主人睡得打起了呼噜,即使我们把他的家当都偷光了,他也不会知道。郭大拍拍裤子,冲那熟睡的人一拱手,说了声“谢谢啊”,好像那人是一直在注视着我们的。这温良的一瞬与刚才的双重打击叠在了一处,凝固在了我的记忆里。两人走到大桥下江岸边的石子上坐下,微雨中的松花江两岸升起薄雾。大喇叭里放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金曲大联唱:《今夜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大哥你好吗》《我的眼里只有你》《涛声依旧》《野花》……我们跟着哼唱起来,随手抓起身边的小石子,奋力抛进江里。蜷曲双腿,抱紧膝盖,望向宽阔的江的那一边。郭大说要给我叠一只纸船,虽然手边只有烟盒里的锡箔纸。地面太过潮湿,我转去他身后的水泥地上坐了,于是有了一个居高临下的视角,望着江水和折着纸船的郭大的背影。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我们走过去看“吉林八景”和“吉林新八景”的石雕板,郭大一路都在沉吟着纸船的折法。直到回了酒店,我昏昏沉沉地抱着枕头趴着休息,郭大先生折了一个葫芦,吹得鼓鼓的被我捧在手里,到他把折纸之后的废料扔了满地……全部都像做梦一样,或许是我太困倦的缘故。昨夜跟赵小姐聊起这件事,我说他终于想起怎么折的时候,我是很为他开心的,“像一场小小的比赛,他终于跑赢了微不足道的对手”。无论是漫长的还是短暂的旅途中,这样的一幕似乎都未必值得铭记在心,只能算作插曲。我却觉得极其温存。江边,我问起下次出游的行程和时间,郭大没有给出真正意义上的答案,依旧是许个可能永远也不会实现的诺言,即使这个诺言显得那么“非你莫属”。我并没有怪他的意思,随口说:“等真的实现的时候,不知道我都多大岁数了。”郭大没有看我,抬手把石子高高抛进江里,“多大岁数,你不也还是你吗。” 回酒店补充睡眠,被郭大的呼噜声震醒,一睁眼是晚上20:30。郭大睡觉要听电视的声音,还要开一盏灯;而我受不了杂音,且不喜光线。即使他把电视的声音开得极小,我还是睡不安稳。睁开眼回身,看见他正面对着我的方向睡得很沉。我就这样看了他一会儿,希望时光既不要向前也不要后退,停在陌生的城市,我们只有对方的此刻。我本来颇踌躇是不是该叫醒他,因为他说过晚上要去看夜里的松花江,再不起来的话,恐怕就有点儿晚了。我的起床气很大,要是谁在这时候叫我,一定要看我的臭脸,推己及人,就有点儿不情愿。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用手指碰碰他的鼻子,“起来啦,去看灯啊?” 他居然极清醒似的很快就坐起来,“走吧。” 夜里的松花江风情旖旎。绕过了大桥,走到了黄昏时分我们遥望的彼岸,站在音乐喷泉下面。我喜欢有水的地方,无论江河湖海,有水的地方才显得灵动。音乐喷泉下我像很小的小孩,奋力地仰起头,感受水汽一阵阵洒下来,附着在我的每一寸心情上,好像那是滋润生命的某种甘霖。走了一会儿实在太累,打的回酒店,结果弄错了方向,绕了路。提了两大听蓝带啤酒回去,几乎都是我喝的,昏昏沉沉就睡了。第二天早上我赖床不起。郭大在无数次叫我起床未果之后,只好无奈地自己去吃早餐,临走前可怜兮兮地问我:“要不要帮你关灯?”我大吼:“要!”啪,灯灭了。他又问:“那我回来的时候你能起床吗?”我抱着被子在床上气急败坏地大转体:“我考虑一下!” 细想起来,我赖床的嘴脸真正可憎,他居然并没有生气,面对我的泼皮破落样儿,就那样笑笑走掉了。我有点儿过意不去,于是没过多久就起来洗漱,把前晚他折纸扔的满地纸屑都捡起来扔掉,叠被子,把行李里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走了很是有一阵儿,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两个肉包子。出游之前事先说好不许他在酒店房间里抽烟,他倒是十分遵守,一次次往返于楼上楼下去“散烟”——这也是他这两天做的一件让我颇为钦佩的事。吃完了包子,我又耍起赖来,说自己“不能走了,脚指头都增生了”,这句话后来成了我的语录,总在耍赖时被提起。最后不得不走,郭大先到楼下等我,活泼得很,一扫“老同志”的风格,简直像涂了欧莱雅一样宛若新生。再走在江边,他揶揄我体力根本不行,说他自己刚才还走在江沿上,坐了好久。我问他坐在这儿多冷,干吗不回酒店。他说:“你不是要睡觉吗,我怕我回去你又睡不好。”江风很迅猛地刮过来,我把一只手搭在他露出来的肩膀上,心想,这男人温柔起来还真是过分,让人想狠狠咬他一口。接下来打的去了郭大计划行程中的吉林乌喇主题园区,一路都是他在解说,我乐得清闲。作为此次行程的最后一站,可谓高潮迭起——旱鸭子的郭大居然同意了我坐脚蹬船的要求,两人在30块钱半小时的威胁下奋力向前,渡过蜿蜒水道,无数次撞在石头上,又一度卡在低矮的桥墩中间……途中我把手机里的音乐放出声音来,给主任先生听麦当娜鼓舞士气,正在我们俩一筹莫展的时刻,赵小姐突然致电来,问我“夕阳红旅行团还愉快吗”……我说,我们俩真是太愉快了,我们俩现在卡在桥洞子里了!赵小姐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冲我嚷嚷起来:“你听起来好开心!我都被你感染了!” 船终于靠岸,我们俩不像是花钱游船,倒像是别人花钱雇我们蹬船一样卖力。郭大上岸后一再自问:“这是图啥呢?”并像前一天一样说我“净整危险的事儿”。而我则要笑死了,一路欢歌。园区里有雕塑一类,都是满族民俗,郭大一一与之合影。有一幕是杀猪的,我逗他:“你去吧,就站在猪旁边,很般配。”郭大久经沙场,极其淡定:“我现在不就是吗?”然后他就遭到了我惨绝人寰的殴打。出了园区走了一会儿,郭大要找一个伪满什么什么的旧址,未果。在街边的便利店各买一瓶饮料,席地而坐喝了,他中了个“再来一瓶”,换了一瓶菠萝汁,淫笑三声,心情大好。在吉林市的最后一顿饭吃的是延吉烧烤,基本上所有的串都被我们俩烤煳了。返程,第一次用了自动售票机,感觉新鲜。排队的时候郭大站在我的身前半步,排在我们前头的一个女人对她的父母大声呵斥。郭大冲我苦笑一下,几步挪到我身后去,好像很厌恶那个女人似的。双手搭在我肩膀上,“三儿,就要结束愉快的旅程了。” 今儿早上一睁眼登录手机QQ,看见郭大在,还发了个表情给我。我回了个表情,他说:“火箭般地赚一笔钱,我们再出去耍耍。” 躺在床上笑了,衡量不出我有多么热爱跟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以至于再美的景致都成了相框里微不足道的布景。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无论身在何处,我记得的,始终是你的温柔。 来不及说我爱你 我,二十九岁。此时的我坐在飞往花莲的飞机上。想起上一次离开花莲,已是七年前了,想不起来为什么要来,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要离开,也想不明白既然离开又为何回来?想着想着,我开始头痛起来,我已经熬了好几夜没有好好睡了。此时,在三千多米的高空,万一飞机掉下来呢?为了提神,我只好做了这个假设。真掉就掉吧。我的精神一不好,就很容易什么事都无所谓。我打了个哈欠,稍微伸了个懒腰,努力地想振作一下。此时,窗外的阳光很刺眼,刺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突然想起来,那天的天气也是这样。她老是喜欢和我唱反调。我怕热,她则喜欢在大热天找我打球;我喜欢看书,她却老拉着我往外跑,于是我和她的足迹踏遍了整个东海岸;我习惯早睡,她每次都半夜来按门铃……说起来,实在是相处不来,偏偏和她认识和相处了好多年。她和我从小就认识,小学同班,中学同班。只有在高中时,她突然去念女校,我们才不再同班。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是女孩子。她每天都和我一起上学,又特地等我一起放学。每次出校门。我都要很小心,担心她会突然从背后出现,然后吓我一跳。而且她每次都故意大声喧哗,惹得许多同学侧目。我觉得很丢脸,她却觉得很得意。真是和我唱反调到极点。但是,我又不敢骂她,因为我们两家大人平常互相往来,热络得很。她妈妈简直就把我当儿子看待,而我妈妈对她也比对自己的女儿还要好。两家人一聊在一起,简直就像亲家一样。曾经有一次,我不小心弄哭了她,结果我爸爸竟要我安慰到她不哭了才准我进家门。但她偏偏是固执的性子,决定的事从不更改。我便只能乖乖地等她自认为哭够了,肯停止了,才向我爸报备,获准进家门。大概是因为她的个性,于是,她从来不拿第二名。从小到大,她的奖状多得比我的毕业纪念册还厚。而我唯一拿过的奖状,是德育优良奖。我上台领奖那次,她比我还要高兴,不停地称赞我,让我第一次有了飘飘然的感觉。虽然那一次,我拿了倒数第三名的成绩。老师见我和她整天都混在一起,不禁纳闷儿她怎么没有将我潜移默化。真是很奇怪,我们两个谁也没有影响谁,她没有使我优秀,我也没有害她堕落。两个极端的人在一起反而没事,我不禁怀疑起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来。上了初中后,多了些新课程,她怕我不会而天天都到我家来教我功课。乐得我妈妈天天都准备点心,留好的给她吃。说什么“良马配良饲”。劣马本来要任其自生自灭的,但看在我是她儿子的分儿上才多给我准备一份。但她每次吃点心时,都抢先把普通的一份先吃掉,刻意要留精美的那一份给我。想想也真奇怪,她和我一样在鬼混,却比我会玩儿。她并没有刻意地看书,却总是能考得很好。我不禁怀疑我的天分是不是很差?所有的科目中,唯一能比她强的,大概只有语文吧? 每次一谈到这里,我总是得意扬扬地炫耀,她却只是笑笑。于是,我不禁有点儿得意不起来,毕竟我其他的科目一塌糊涂。她长得真的很漂亮,唯一不解风情的大概只有我吧?她爽朗活泼的性格几乎男同学都很喜欢,常常看到有男生满脸通红,害羞地对她表白,也常常看到有人传信给她。只是从来也没看她和谁交往。而我也没有因为她天天和我上下学被男生认为是公敌,因为根本没有人相信她会喜欢我。大家都单纯地认为我们只是邻居,青梅竹马罢了。 于是,偶尔也会有人找我传信给她或帮忙约她。只是,每当拿信给她时,她都只是面无表情地收下,从不询问。我问她,你都不回信吗?她只是若有责怪地看着我,我也只好默不作声。 一直到中学毕业颁奖时,她多了一个特别表扬奖,我才发现她在作文比赛中拿了第一名。老师询问她,为何语文考试都空着几题不做,我这才发现她是故意让着我的。上高中后,大约是转了性,我开始用功起来。少了她同班级好像少了什么似的,那时候,心里反而落得清静。 其实,除了每天校门口会被她拦截以外,我也并不是讨厌她,只是当我每次面对她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当时,我也不懂得那害怕的感觉是什么。我的死党们都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她的朋友,整天老问东问西的。诸如,她有没有男朋友呀,喜欢些什么呀,喜欢做什么运动呀,等等,没完没了。有一年,她过生日,我的死党们都起哄要帮她过生日,要求我一定也要帮忙,并规定我也得准备礼物。 我想了想,这么多年了,每年她都会准备礼物送我的,我是该送个东西给她了。于是,我第一次送她一条贝壳项链。她当时感动得一塌糊涂,我的死党们看了,个个都脸色大变,争先恐后地交出礼物,期望能获得她的青睐。谁知,她只是高兴地笑着声说“谢谢”而已。这时的我似乎一下子变成了公敌,众人充满怨恨的眼光都齐刷刷地射向我,喊道:“不会吧?”她突然害羞地点头。大家面面相觑,垂头丧气地闷在那儿。而我听了,更是心跳加速,不相信这是真的。 机舱外的阳光太刺眼了,我不禁痛得流出泪来,我拿起手帕擦了擦眼泪。低头看了一下时间,飞机也快到花莲了。什么时候花莲竟离我这么远呢?如同我远去的记忆,随着岁月,也一点一滴地消失不见了。飞机伴随着嗡嗡声快速前进,犹如我曾经拥有的那一段回忆,正快速地被埋葬在云雾下。 那是她初次主动对我表白,也是唯一一次。表白事件过后就是联考,再加上我刻意躲她,于是她找不到我,我更是碰不见她。她也没有打电话来我家问,反而是和我的死党们都有联络,总是会问及我的近况。死党对我的做法很不理解,认为我太不够意思,要求我联考后一定得找她谈清楚。我只好唯唯诺诺地点头答应。不幸的是,我落榜了。除了语文成绩是高标外,其余科目的成绩几乎连低标的边儿都沾不上。 大概是那次发现她在让着我受到刺激了吧,整个高中三年,我其他的科目得过且过,只有语文是下了苦功去读的。看了看成绩单,我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丧气。心中想着,不知道她考得怎么样呢?一定考得很好吧,凭她的实力,任何一所大学应该都没有问题。落榜的我决定上北部的补习班,把其余科目的基础打好。 一切都办妥后,妈妈突然要我去她家探望一下,我低声答应。但想着暂时没有见她的打算,面对她时不知道要说什么,还不如不见。而且,我落榜了。尽管她不会笑话我,但我该为自己负责。于是,我连死党们也没有通知,就一个人去北部复习了。 飞机逐渐地下降,感觉耳压减轻了不少。从窗外可以清楚地看见海岸线。北上、南下、南下,再北上。我的日子什么时候像是空中飞人一样,在西海岸那端追寻着茫茫不可知的未来。得到了些什么,又错过了些什么。 到台北时,已经是傍晚了。出机场时,外面正下着雨。我背着简单的行李与一身的寂寞,告诉自己,从此我得在这里拼搏一年。没有朋友,没有她,没有家人。陪伴我的只有厚厚的参考书和几件单薄的衣服。还有她怕我赖床而送给我的时钟,她送我的手表,她送的项链,她送的毛衣……她送给我的许许多多的生日礼物。我拦了辆出租车,掏出了妈妈给我的地址,去投奔一位阿姨。傍晚的台北,满是车潮与人流。默默地看着灯光闪烁,我想起花莲港一闪一闪的灯塔。车子穿梭在车阵中,耳中满是跳表的哔哔声,不禁想干脆回花莲去。不行!就这样回去铁定被笑死。还让她再天天来我家教我功课吗?劣马! 我不能永远是劣马。 “先生,到了。”蓦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把我从不安的心情中唤醒。我掏出钱给司机,下车后,看见一间间房子密密麻麻地排列着。我深吸了口气,按照地址找到了阿姨家。确认没错后,我按了门铃。抬头望望天色,黑暗已包围了我。“来了,来了,哪位呀?”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后传来。一打开门,阿姨先愣了一下,再三辨认后突然抱着我哭了起来。我挣脱也不是,让她继续抱着也不是。想不到是这位阿姨,她是妈妈的好姊妹中最爱哭的一个。她可是说哭就能哭、说笑就能笑的。从小到大,我最怕的就是这个阿姨,她一哭,我就没辙了。整理好了一切之后,姨丈带我去台北市逛了一圈,认了一下去往补习班的路。晚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家报平安,和妈妈说了几句话后,便听妈妈絮絮不休的,要我听阿姨的话,在生活上打扰了人家,要多跟人家谢谢。当我将电话转交给阿姨时,听见阿姨又哭了起来。我转过身去,摇摇头。妈妈多话,阿姨多泪。另一个住高雄的阿姨据说自己开公司;还有一个阿姨住国外,很会念书,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妈妈的朋友们,真是各有各的特色呀! 深夜的窗外,灯光耀眼,闪烁不停。像是从北滨往外海看,船只飘摇的样子。我默辨了一下方向,花莲大概在那边吧?我对星空许了愿,希望自己第二年能考上好学校。一转眼,我看见闹钟上小熊的眼睛一亮一亮的,突然想给她打电话。但,又何必呢?我落榜正需要时间重新开始,而她将要面对新的生活。我想,我没必要打扰她。高四生涯,习惯慢吞吞处理事情的我也变得快节奏起来。台北市繁华的景象,错综复杂的道路,让我常常迷路。于是,我也习惯了自己找回家的路。打电话问阿姨,得先等她哭完。那时候天也黑了。刚开始,真的不习惯。花莲市的路不多,但对那时候还是小孩子的我们来说,一公里就要走上一天了。 记得有一次和她贪玩迷路了,在花莲市的某条街,她牵着我的手,沿路向许多大人问路,很费劲才走回家。突然,傍晚又下起雨,桌灯亮着,映在窗上。看着窗外下个不停的雨,我想起花莲,想起迷路的夜晚,想起她牵着我的手,想起她害羞地点头,也想起她教我功课时那头头是道的样子…… 过年时回到花莲,和爸妈一起去她家拜年。可是,没有看到她,我不禁感到奇怪。下午,死党们过来找我,我差点儿被众人围殴。几个人围过来,又抱又叫又笑,恨恨地兴师问罪起来。谈起早上去她家拜年,他们的脸色才稍微好一点儿。死党雄似乎累积了许久的怨气,说道:“你小子总算回来了,你去探过她,那就算了。” “她?什么呀?讲话神秘兮兮的。”我笑道。“什么事?怎么我不知道?”平平讶异地说。雄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平平立刻不作声了。我拉住平平要他说,可是雄拉开他,说没什么。我不禁着急起来,拉住雄,问她究竟怎么了。最后,雄要我自己去问她妈妈。大年初二,我起了个大早,急急忙忙往她家去。我不停地按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我气急败坏地踹了两下门,最后没办法,回家去问妈妈。妈妈也是吞吞吐吐了半天,还是不肯告诉我。我一气之下去了平平家,非要问个清楚。偏偏平平也和他妈妈回乡下奶奶家去了,我只好去找雄。我憔悴地站在雄家的门外,焦急地按着门铃。雄满脸困意地开了门,看见我的样子,吓得醒了一半。“你快告诉我,她怎么了?” 雄犹豫了半天,我气得往他家的门踹了一下。他最后没办法,拿给我一个地址,告诉我,不准说是他给的,然后取了块抹布小心地擦门。我看了看,那是台东某家医院的地址。我道了声谢就往外冲,突然又跑回他家,问:“台东怎么去?你带我去。” 他愣在那儿,抹布掉在地上,嘴巴张得大大的:“给你地址我都很怕她责怪我了,还要我带你去?她好好的时候你怎么不关心一下,一定要她生病了,你才肯回头看一下吗?” 雄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眼睛越瞪越大,雄才发现说漏了嘴。他无奈地蹲在地上,叹了口气:“她生病了,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抽空去看她。她憔悴了好多,瘦了好多。你呀!没良心的!你一直没消息回来,她每次都问起你,我们只好说你变得用功了,成绩进步了。她很高兴,她真的很高兴。我们只要能看她高兴,我们就够了,够了。”雄站起来,说:“好,你要去,我就带你去。” 雄骑着他的追风,带着我飙在台九公路上。寒风从袖口灌进来,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只觉得脑门中嗡嗡作响。两个半钟头后,到了台东。在一所疗养院前,雄突然停住了。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正看见她,她正和许多病人一起聊天,有许多小孩围在她的身边,一副欢乐的样子。她真的憔悴了好多,瘦得不像样了。可是她的笑容好自信,好灿烂。我不解地看着雄。“她,得了癌症。”雄眼眶红红地说,“但她还能够把欢笑带给大家,我佩服她佩服得不得了。她看起来简直就像健康人一样,她很漂亮,又有爱心,美丽又温柔。但她偏偏得了癌症,癌症呀!她不准我们告诉你,怕害你分心,无法专心读书。看!她多善良,她多爱你呀!” 我听了,傻傻地站在那儿。突然,许多回忆袭上了心头,她的好,她的真,以及给我的一切回忆。我的脑子像被抽空了一样,嗡嗡地响个不停,东海岸、南滨、北滨、七星潭、八仙洞、鲤鱼潭、台东……一个个片段,犹如静止了一样。我脑海中的印象突然醒目起来,心头涌起一股刺痛。我再也忍不住,含泪地站在她面前。她吃了一惊,晶莹的眼眸中也滴下了泪,她转身就往病房跑去。我站在病房外,不断地敲门,但是她终于没有开门。雄过来拉住我,劝我走。我终于站起来,和雄离开了台东。但她在门后隐隐啜泣的声音,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回来了,花莲。我在她的墓前,轻轻地放上一束鲜花,犹如她也这样轻轻地爱我一样。我告诉她,我不再笨了。我考上了医学院,并且当上了医生。她帮助我重生,带给我受挫不折的勇气,但我始终来不及对她说一句:我爱你。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她对他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她说,你会一直爱着我吗?他说,我会一直爱着你。她又说,如何证明?有一天你会变心,会离我而去……如何证明你只爱我?他从厨房里拿出刀,扎入心窝,说,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把自己献给你。 怎样证明爱的方式?怎样说服我们相信爱? 法国电影《爱》,老了的安妮半身瘫痪,丈夫乔治悉心照顾她。她渐渐失去知觉,大小便失禁,语无伦次,有时喃喃自语,有时号啕大哭,像个无助的孩子。最常说的话是“妈妈”和“痛”。苍老的身体、枯朽的面容、呆滞的眼神、不能自主的晚年……无穷无尽的折磨,生不如死。 鸽子飞进来,乔治把它赶出去。他与安妮的生活,不该被打乱,也不该被任何外物介入。如果从二十岁开始相爱、相伴,他们已经爱了六十年。儿女长大成人,人来人去,最后剩下他们两个。陪伴,并且随时准备离家。 那个“家”,是世界。那个“家”,是他们的爱巢。 死亡是否证明我爱你,这是一个谜题。如果爱人活着痛苦,是否忍心与她的身体告别,让她快乐地离去。有时候,活着比死还难受。所以爱情最终考验的其实是人性,关于生与死最真实也最深刻的人性。 我们每个人终究要走上告别的路,连生与死都不能掌控。生,是父母的权利;死,是生命的使然。人生苦短,年华匆匆,等不及说一声“爱”就迅速老去。余下的日子不能自主,每天在与死亡搏斗,人情淡薄,如此卑微。 《泰坦尼克号》里,杰克把生的希望给了罗丝,自己让位,沉于大海。爱升华至生死抉择,令人肃然起敬。爱到一定境地,真的甘愿舍弃生命,只为让她活下去。从此以后,她的眼就是他的眼,她的手就是他的手,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融为一体,不再分离。 倘若无法让生来挽救,只能用死来解脱。这就是电影《爱》表现的主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标尺,看你如何衡量。爱能救人,也能杀人,它可以是一艘救生艇,也可以是一柄利刃。它们的作用一致,为了爱。 影片结尾,当安妮再次大声喊“痛”的时候,乔治握着她的手,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我小时候,也没有很小,大概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十岁,父母送我去夏令营。他们觉得这样很好,可以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玩耍。我们的营区是一座老城堡,在森林里面,好像是在奥弗涅区。不记得了。总之,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每天早上六点就要起床,跳进湖里。城堡附近的一个小湖,汇聚雪山流下来的溪水,我们排成两列冲进去。你知道我是一个运动白痴,那里的活动从早到晚排得很满,大概是为了预防早熟的青春期冲动。不过最可怕的是伙食,报到后的第三天,午餐吃米布丁,我最讨厌米布丁。大家坐在大厅的长桌上吃饭,我根本不想吃那鬼东西。有个辅导员对我说,你不吃干净,就别想离开。结果大家都吃完饭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哭。我和妈妈有个秘密约定,每个星期都要给她写信,说好寄明信片。如果我想留下,就画小花;如果我不想,就画星星。那明信片她一直保存着,上面画满了星星。三小时后,我终于可以离开,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发高烧到四十摄氏度,得了白喉。我被送去最近的医院,隔离治疗。妈妈来看我,只能隔着玻璃跟我挥手。后来明信片被我弄丢了,真可惜……” 她安静地听着,不再叫喊,也不再挣扎。他突然拿起旁边的枕头,把她捂死了。 爱是忍受,也是分担。爱能为对方而死,爱也能杀死对方。我愿意用生命换取你生存的权利,以及,除了我,谁也没有权利拿走你的生命。 “我来陪你。一切都很好。” 鸽子再次飞回来,他用黑色披肩把它捉住,抱在怀里温柔地抚摸。放满水,剪下枝头的雏菊,给她挑选衣服,封闭她的房间……最后在给她的信中写道:你一定不会相信,有鸽子飞进来。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从天井飞进来的,这次我终于抓到了它,原来一点也不难。不过,我把它放了…… 他带着对她的爱,离开了家。 我结束了你的身体,我的灵魂属于你。 很难做到把自己彻底交给另一个人,不是不信任,而是人最终更爱自己多一些。岁月的生老病死与爱伤别离,真正的担负一定是这样,接受衰老,承受死亡。唯一的区别是主动和被动的关系,是否被迫、嫌恶、厌烦、放弃,或者出于恩情和高尚。人会老,会死,真相要到最后才揭晓。当一切归于寂静,我们其实别无所求。 人生最难是陪伴,最痛是送别。一个陪伴你又送别你的人,当你无法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相信他,会做得如你一般。 “就算生命像尘埃分不开,我们也许反而更相信爱。” 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 “一段成功的恋情,就是一次次地坠入爱河,与同一个人。” 情爱的意义在于,不用去贪爱多少人,却把情贯注在一个人身上,每时每刻。最难忘的电影是《生死朗读》,当中有一句台词:“唯一使人生完整的,是爱。” 爱是什么,它可以是爱情,也可以是大爱。小情小爱里的人,每天欢喜忧愁,平淡中透着世俗里最真实的情深。大爱是另一回事,未必能将爱情进行到底,却能将爱进行到底。它是善心,一个人本性中的良善。 有人对我说,我要的爱情,是平凡中带一点小浪漫。他说,像你这样的人,要得太多、太高,令人抗拒、退缩,对爱本身存在质疑。其实爱很简单。但,要得太少的人,就不能明确爱的基数、质地。爱因为多而满,因为少而空。那些无所需求的人,感情如无底洞,永远不知道至深的界点在哪里。 对爱的理解,其实是非常自我的认知。每个人感触不同,我认同他的,但不能奢求他对我的认同。爱如何,只有心中知晓。不可言说,无法对任何人表述详尽。如果恋人刨根问底对她的感情,回答不出就会遭到质疑,继而觉得是否他并不爱我。这其实是很可笑的事情。把深情深爱放在嘴边的人,未必就真的爱你。 那些真正的爱,是真的在做,而不是虚假的说。 性是爱的表达。身体是一方面,感情的旋涡是核心。通过性更爱对方,或者通过性更知道彼此并不相爱。我至今不知《生死朗读》里那个小男孩到底爱不爱女囚汉娜,可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明确地表达着爱。这种爱,是与爱情无关的。 爱到最后,不过是一场幻觉。这是甚为残酷的事情,因为被升华到人性的范畴。换言之,人性中的情爱,是自私的,也是无知的。我们在生活中,并不要求这种蛰伏于人性深处的爱。平淡的才是真实的,除非经历的是虚假繁荣的欢乐。满足自我的爱才会是幻觉,否则,我们的父辈、祖辈,是怎么两个人携手度过一生的。 到我们这辈,却很难再有那样的爱情。他们过的,不是爱情,是人生。但我们要的是爱情,先有爱情,再有人生。所以我们不会如他们那样,牵着一个人的手走一辈子,即使这个被牵手的人见异思迁、喜新厌旧、心猿意马、同床异梦。 低劣的爱,是找一个人完成爱的行为。高贵的爱,是一个人也能成全自知的心情。 清醒使我们不会轻易妥协,委曲求全。爱就在一起,不爱就分手。彼此相爱,到最后,也许更爱自己。因为我们始终在走一个人的道路,无论在这条路上跌倒几次、偏离几回,无论前方是高山还是荒原,走过去、越过它,到达路的尽头。 在情爱中摸索,最终要超越的是自我,得到的是情感的升华,继而是灵魂的供养。爱的人不会主动提供祭器,只有将自己的血液放出,把空了的身体作为祭台,重新填补。情已死,爱还在,置之死地而后生。 不要让爱成为束缚,画地为牢。没有爱,一个人也可以过得丰足。 和Stone是旧友,闲时约会叙旧,聊聊近况,谈感情不如意之事。没有爱情,还有一个老友畅谈。说近来缺爱,于是可以随便和一个人恋爱。又说,我人生的姿态绝不能放低,即使得不到爱。 生命中的不如意,大多是一些细微的感受。投掷大江大浪中,只激起一朵微小的浪花,然后风平浪静。在心理上,新人很难超越旧人,新同事比不过旧同学,新恋人比不过旧情人。一段被看好的恋情,始终抵不过记忆里珍存的初恋。 Stone生命中的初恋发生在二十三岁,这是一个很晚的年纪。对爱情清醒固执、非君不予的观念,使她获得了一份寻常人不会得到的爱情。她毫无保留地投入,浪漫、纯粹、用力。原先,我觉得她是一个冷性的人,及至遇见了、发生了,才知道冷心冷情不是因为找不到,而是因为没有遇到。 但她还是失恋了。她对我说,我不是输给那个人,而是输给了爱情。 很多人,他们没有像Stone这样的朋友。将内心细微的感受、对爱情的理解认知好好梳理一番,做一个客观的总结,然后画上句号。彼此倾诉、倾听、拥抱、忘掉,迎接下一场。看到的人,餐桌上觥筹交错,贴面暧昧虚与委蛇,聊的是欢爱肉欲,去过几次夜店,有过几次一夜情。又或者,出过几次轨,猎过几次艳。 你以为邂逅就不再空虚吗,你以为得到就永远不会失去吗?当然不是。 Stone问我,你相信一意孤行的爱吗? 我相信,这世上有一意孤行的人,却没有一意孤行的爱。 想起林夕的歌词:“彼此相爱,也许更爱自己”,忘了是哪首歌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彼此相爱,成为情人。相爱未必就是一生,情人也许成为仇人。但爱自己,每经历一段情,就更加珍重自己。能量、爱护、信念……一样也不能少。要知道,爱不是别人成全的,是自己给予的——不用求任何人得到。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遇到不顺心的事,往后倒退,再往前走。遇到不对的人,转个身,再从原地出发。 有人问我,失恋时谁比较吃亏。当然是女孩子,不但付了心,也付了身。男女的平衡点只在感情方面,失了心还有人给,失了身呢,没有人再给一个完璧之身。女孩子大方地说,没关系,医术这么发达,如果他介意,就去做手术。又或者,贪一时之欢,觉得这个世界男女平等,用失身换一次所谓爱的体验,没什么不可。 其实在心里,为负你的人失身最不值得。 回归情欲这个话题,觉得情欲始终是孤独的。只关情欲就不能证明是纯粹的爱。男人和女人做爱,男人是为满足自我,女人也是为满足自我吗?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只是少数,在这少数当中,她们也有底线。把身体交给所爱之人,是希望得到他们的珍惜和承诺,我已把自己完全交给你,你也该是完全属于我的。它意味着,这个男人不会再与除她之外的女人发生关系,永远做她的保护伞和港湾。 情欲太美,只有一刻值得珍惜。真正的信仰,是要把它看作平常,亦无贪求。 太多太多男人以身体试探你的心意,表达他对你的欲望。无论这个与他发生关系的人是他爱的,或是不爱的。如果你推拒,他会觉得你矫情或者心中有鬼。你的顾虑是,这个对我提出要求的男人是否真的爱我,他会对我一辈子负责吗?他的顾虑是,会不会让你怀孕,以及这是不是你的第一次。 无论你是否经历,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三十岁,都不要把身体轻易交给一个男人,即使你非常爱他。爱是会变的,有可靠根基的关系尚且破裂,何况只是一句空口之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见面。 我知道你担心的,亦了解你想要的。你爱他,用身体证明,以为从此就可血肉相连,一身一心。后悔吗?没有人能在被弃之后说不悔。 “多少句我爱你,最后变成爱过你。” 无论身心,失去只能证明爱过你,而非我爱你。你以为爱你的人不在乎你的身体是否为他保留最初的贞洁吗?再花心的男人,感情上都有洁癖。无论有过多少女人,他爱你,便希望是你的第一与唯一。他将以此判定,你,是可与他一生一世,还是只一朝一夕。 那个被我拒绝过的男孩子,多年之后对人说,当初我追她,只是觉得她冷淡,不轻易让人靠近。我只是想要了解她的内心世界。他忘记当时写过多少封情书,打过多少次电话,等过多少个夜晚……他就算记得,也不愿意承认了。 旧日喜欢沦为今日谈资,往事只能哀而不伤。无论我们经历多少次情,都要保持起码的心灵的洁净。那个伤害过你的人,你只能恨他一个,而不能把这种受伤的情绪转移到另一个爱你的人身上,成为对这个世界怨愤与责难的借口。 要相信自己,让你交付身心的人一定是爱你的,愿意担负你一生。那些所谓的好感、喜欢、追求,甚或爱,要辨别它的真假。有些人出于征服心,有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有些人只是好面子,和别人打一个赌而已。 证明爱的方式,唯有时间。时间会过滤掉感情中的渣滓,解决信与不信的疑惑。爱过的人,要记得。给过的情,要承认。对那些曾经喜欢自己、向自己告白的人说谢谢,记得他们的真诚与付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人生岁月里,他们给过温暖,给过爱意,孤独的时候陪伴,失落的时候鼓励,哭泣的时候拥抱,微笑的时候追随。 “那个第一次向我表白的人,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第一次被爱。”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 三月的天气明朗而洁净,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微风轻轻地吹着,太阳暖暖地洒在街道上,海面上微微泛着波浪,使人忍不住想放松脚步,享受一下这诱人的和风与温暖的阳光。目光呆滞的小鱼失魂落魄地走在那条长长的情侣路上,对眼前美丽的景色视而不见,只是机械地挪动着脚步。她不知道要走到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要不停地走,也许,只有不停地走,才能证明自己没有倒下。从一个小时之前,吴原在红茶馆说分手开始,小鱼就开始神游太虚。“小鱼,你很好,但是和你在一起我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小鱼觉得一件事很讽刺或很巧合的时候就会想笑,这次,小鱼又想笑。“那么,你找到有感觉的人了?” “是的。” 吴原从来都是那样的诚实,就算会让人心碎也不肯说谎。小鱼扯了一下嘴角,努力地想挤出一丝微笑。最后却发现,对于嘴巴来说,这是一个难度系数很高的动作。当一个相恋三载的人很诚恳地说,我对你没有感觉了,我们分手吧,正常的人会如何反应?大骂他一顿?还是拼命地追问是谁?还是努力地挽回?还是说祝福他?小鱼不知道。她默默地起身,“只要那是你想的,我会答应你。”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在心里补充了这句话,心却仿佛被蜂蛰到一样狠狠地痛了一下。那又如何呢?当那个人不要,就算拥有所有的一切又去给谁呢?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多美好的语句,多浪漫的誓言,只是在他离开后,回忆这些言语,已成为一种讽刺。小鱼照样的吃饭,工作,睡觉,沉默,发呆,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周末时会去CD店里淘淘宝,兴致好的时候去时装街购物……生活是不管你快乐与否的,而日子,不管是否有太阳,都会一天天的过去。小鱼不想吴原成为自己滞步不前的理由,总是怀念某个人或某件事物,会让自己忧郁,觉得仿佛被整个世界辜负,而不让自己怀念的惟一办法就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小鱼开始上网玩MUD,在论坛发帖,在网络游戏里消磨着时光,在灌水的生活里送走寂寞。操纵着那个陌生而熟悉的ID学习、练功、睡觉、吃饭、喝水……很无聊,但是,时间过得很快,而小鱼希望的,也就是让时间尽量的快,最好快得一转眼就白了头。认识末末是在一次战斗中,小鱼被人偷袭,半死不活之际,被末末救了。小鱼很客气地说了一声谢谢,末末就很豪爽地说能搭救MM是自己的荣幸,然后提议结伴闯江湖。看着末末的名字,小鱼忽然就想起初恋时那个男孩纯真的双眸。因了这个名字,小鱼开始和末末一同去行走江湖。依旧是练功,杀人、吃饭、睡觉、喝水、再练功,再杀人,再吃饭,再睡觉…… 小鱼总是觉得寂寞。深夜在网络上游荡的人,有几个不是寂寞的呢?如果不是因为寂寞,又何必来上网?但上网只会让人感觉更加寂寞。可是,不上网,又能做什么呢? 末末刚刚大学毕业,在另一个美丽的城市等待分配,朝气蓬勃,意气风发。比小鱼小两岁,小鱼却觉得自己比末末老了至少十年。末末和小鱼到处去练功、杀人,总是给小鱼讲一些开心的事,但小鱼总是心不在焉。末末总是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小鱼你快被打死了,快逃跑呀,在发什么傻?小鱼就呵呵一乐,跑去休息睡觉,让末末在那里打,等末末快被打死的时候小鱼再去打。不知道什么时候,小鱼开始喜欢和末末一起在游戏里到处游荡,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到处流浪着,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一日,和高手对战。小鱼看着荧屏上那个静静的ID,和那些滚动着的文字,突然就有一种风雨同舟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的人都抛弃了自己,只有他还一直在那里。小鱼莫名的就喜欢了末末。但小鱼也知道,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虚幻的ID,而自己喜欢上的,也只不过是自己想像中的幻影。在网下,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有优点有缺点的人,而表现在网上,只不过是一个用符号代表的ID。又去练功,又去杀人,末末突然就问:“小鱼,你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自己想像的人吗?” “是的。我相信。”小鱼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因为我正在经历。“小鱼,我突然厌倦了这个游戏,我想在现实中好好的过日子,以后我会少上线,不能再陪你了,你自己要保重。”过了很久,末末传来一句话。小鱼看着那些没有生命的文字,突然眼睛就有些湿漉漉的:“我明白。我祝福你,希望你开心。” “小鱼,你要保重身体,不要总是泡在网上,晚上早点睡觉,按时吃饭。” “嗯,我知道。你也是。我倦了,要睡觉。”小鱼没有再等末末传来消息,关掉电脑,爬到床上去发呆。懂末末就像懂自己一样,如果末末不做决定,也许自己会悄悄地淡出吧。这样的决定也很好,网络的归网络,现实的归现实。而从心上拔掉一棵小苗,远比拔除一棵大树容易。无论如何,是末末让那段无聊的日子稍微加上一点色彩,要忘掉,还是需要时间。没有了末末的游戏,仿佛变得极为无聊。小鱼删除了游戏,开始专心写文章。偌大的房间里,小鱼听着音乐,看着杂志,突然就觉得满坑满谷的无聊、寂寞蜂涌而来,心灵的堤岸在寂寞的洪水冲刷下,决口,扩散……漫过四肢百骸…… 那一个时刻,没有吴原,没有末末,没有MUD,没有战斗……一切都没有,只有铺天盖地的寂寞。只有上网。深夜的网络,寂然无声,只有鼠标和键盘发出的声音伴着小鱼,小鱼在自己的留言板上肆意地灌着水。伴着敲门声,末末的头像在QQ上亮起来,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变为彩色,小鱼突然就想落泪。明明知道一个人在,他却从不出现,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是不是一种残忍? “小鱼,不要折腾自己,有时候,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你为何还出现?” “我……” “算了。我无意说什么。你说得对,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小鱼。” “嗯?” “我想了很久,给我们一个机会,让现实延续网络,好不好?” “不好。我的生活很平静,很安宁,我不要别人的打扰。而我要的,你也给不起。”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 下线,关机,小鱼木然地坐在椅子上。机会,不是别人给的,如果想去追求,只管去追求,不用理别人是否同意。人总有犯傻的时候,就连末末也不例外。所有的承诺都是空的,都会烟消云散,都只是没有把握时拿来骗自己的谎言。曾经说过只要你要,只要我有的人,此刻已形同陌路,而今天再说这句话的人,会不会也在明天成为路人甲呢? 和生命打赌是最不智的一种行为,因为抱的希望越大,往往会输得越惨。小鱼不敢期望自己会赢,因为知道自己输不起。不去付出,便不会得到,而想当然的,也不会受伤。经过一家水族馆,小鱼呆呆地看着那些在鱼缸里悠闲来去的鱼,它们五颜六色,身姿优美,但却只有小小的一方空间给它们。那干净美丽的玻璃缸给了它们安全又平静的生活,却也圈住了它们自由的心。当一只鱼为了安宁幸福离开熟悉的海洋,出卖自己的娇美,沦为人的玩物,是多么的可耻。有一天,如果它们能回归,它们还能适应原来的生活吗?如果真的有一片海洋可供选择,它们是否会为了自由而勇敢地放弃安宁?是否会为了自由的呼吸而选择危险? 一只鸟,在笼中困得时间太久,安逸的日子太舒适,是不是就会丧失了飞的能力?当笼子打开,天空就在眼前,它会不会因为惧怕那片辽远而不敢再展开双翅? 一个人,熟悉了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就不敢再改变? 小鱼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变得悲观消极的,明明是喜欢着末末,为何却又会拒绝他?难道只是一个吴原,就斩断了自己对美好的追求吗? 回家的路上,小鱼很茫然。生活到底是需要改变的,还是不需要改变的?而这些,只有在做完之后才会有答案,不去做,永远也不知道答案。走到楼下,小鱼的手机响了。是末末打来的。“小鱼,抬起头,向前方看。” 小鱼疑惑地抬头,一个穿着咖啡色休闲装的大男孩,背着一个简单的旅行袋,静静地站在楼道口,手中拿着手机,对小鱼微微地笑着,一口白牙在夕阳里微微闪光。“小鱼,追求是不需要别人同意的,对吗?”小鱼突然就啪嗒啪嗒的开始流眼泪。这个世界多奇妙,能碰到这么一个人,触及到灵魂最深处的柔软,小鱼不知道该喜悦抑或该悲伤。末末猝不及防地闯进了小鱼的生活,小鱼却无所适从。看着冰冷的屏幕,小鱼可以轻易地拒绝末末,而当看着末末温和的眼睛,拒绝的话语却怎么也说不出。也许,是不想拒绝。那天,小鱼写了一篇《我已醉去》的文章贴在论坛上,整个论坛都感受了小鱼纷乱的心情。“他是一瓶酒,让我醉去。酒醉时的美好,我要尽量的享受。因为我知道,酒醒的时候,我会被头疼折磨。但,至少还有回忆可以安慰自己。” 看了那些散乱的文字,末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地哼起羽泉的《彩虹》。“爱了就别伪装,迷失了也别彷徨,不管未来怎样,你都要保持坚强,如果明天你的心,依然还在流浪,我愿意承受这份爱,陪着你打造一片天地,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每天都是一出戏,无论情节浪漫或多离奇,主角是你,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有时天晴有时雨,阴天时候我会告诉你,我爱你,胜过彩虹的美丽。” 唯美的歌词,略带吵哑的声音,听着听着,小鱼不由得想睡去。也许,真的是醉了。末末很快找到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停驻下来,和小鱼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分享着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欢喜。天气晴朗的夜晚,刚好是周末,而末末的公司有聚会,小鱼爬到天台上去望着星空发呆。这个干净的城市里,可以看到明亮的星空,黑色的天幕偶尔还有流星划过,快得用眼神都来不及捕捉,更别说在流星陨落之前许下愿望,那也许只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吧。浪漫而美好的日子,总是虚幻得像一场梦,也许只有在梦里,才会有这样的幸福。爱情的期限,到底是多长呢?在吴原的身上耗费了最美丽的三年时光,换来的只不过是一句我们分手吧。那么这一次呢?如果这一次投入,结局会是怎样? 小鱼沉静地想着,自己已经不是十八九岁可以不顾一切的年龄,而末末还年轻。以后,他还会遇到无数个优秀的女子,而自己,中人之姿,又乏才学,只不过是虚幻的网络上一缕游荡的魂,无意中遇到另一缕同样孤独的魂,很快地相熟,这种熟悉感模糊了大脑的正常思维,但总有一天,大脑还是会清醒的。楼下杂乱的脚步声惊醒了小鱼,看一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小鱼自嘲地一笑,想不到自己像傻瓜一样在这里坐了三个小时。看到一个美丽雅致的女子扶着东倒西歪的末末走上楼来,小鱼不禁一愣。“小鱼,我……我回来……回来了。”末末口齿不清地说着话,小鱼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味。“他喝醉了吗?谢谢你送他回来。进来坐一下吧。”小鱼打开门,将末末扶到客厅里,一边让客。“不用客气。我是他公司的同事,我叫林晓,叫我晓晓就行了。怎么称呼你呢?”林晓微微一笑走了进来,美丽的眼睛看着小鱼若有所思。“我叫何小鱼,你直接叫我小鱼就行了。”小鱼将末末在沙发上安顿好,端来两杯水。“原来是何小姐,我没有听方晨提起过你。啊,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不用送我了,我自己开车来的。”林晓微微一笑,优雅地站起身来。“林小姐慢走。谢谢你送他回来。”小鱼打开门,微微笑道。“我和方晨很熟,你不用客气。” “再见。” “再见。” 送走林晓,小鱼呆呆地看着窝在沙发里睡着了的末末。现在的末末已经很少穿休闲的T恤衫和牛仔裤,现在的他穿西装打着领带,英俊逼人,只有熟睡时的容颜,依旧纯真得像一个孩子。想起林晓挑衅的语气和挑战的眼神,小鱼不由得苦涩,在网络上,他会是小鱼一个人的末末,在现实中,他却是很多人的方晨。末末,为什么你会这样硬闯进我的生活呢?小鱼低低地问着。我们是不同的人,因为彼此的不同而相互吸引,但,我注定会失去你。这是一个失恋的年代。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小鱼才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末末正蹲在自己面前愣愣地看着自己。“小鱼,你怎么哭了?” 小鱼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脸,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喝太多的,公司好多人一直地灌我,我才喝醉的。”末末歉意地说。“没有关系。昨天是你的同事林晓小姐送你回来的,你星期一上班记得跟人家道谢。我去煮早餐。” “小鱼,都这么久了,为什么你始终不肯敞开你的心接受我呢?”末末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小鱼切菜。小鱼停顿了一下,又继续切菜。“你还是忘不了他吗?” 小鱼停下手中的动作,关掉煤气,抬头直视末末。“末末,我想我们要好好谈一谈。首先你要知道,我大你两岁,而且我根本不适合你,适合你的是像林晓那样的女子,这不关我忘不忘掉谁的事。” “什么年龄的差距?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这么在意这个?又关林晓什么事?她只不过是公司的一个同事。你只不过是想为你不爱我找借口罢了,而容许我住在这里也只不过是因为我硬闯进来,你根本一点都不爱我!你不如直接对我说不爱我我更能接受!”末末尖锐的语气深深地刺痛了小鱼。“是的,是的,我不爱你,我根本一点都不爱你,我讨厌你,我就是忘不了他,除了他,我谁也不会接受!这样行了吧?这样你满意了吧?终于证实你的猜想了对吗?你可以安心了,你不用理我了,你开开心心地去找那个半夜一点还不辞辛劳送你回来的女人吧!” 小鱼推开挡在门口的末末冲进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锁上房门,末末在门外急急地敲门。“小鱼,是我不好,我不是故意的,你开门让我进来好不好?” “小鱼……” …… 小鱼躲在被窝里无声地流着泪。爱情里总是有很多的猜疑和嫉妒,让人失去理智。自己真的爱上了末末吗?也许吧。但是,他注定不属于自己。小鱼决定向公司申请调去北方的分公司。也许,离开能解决很多很多事情。跟末末说的时候,末末没说话,只说了一句“我倦了,想睡觉。”就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小鱼不由得有些想笑,什么时候两个人回避问题的方式变得如此的相像,都学会了用睡觉来搪塞?就连大白天也不例外。小鱼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些简单的行李,房子是租来的,末末继续住,阳台上养的花,也一并拜托给他。末末不说话,只是沉静地看着小鱼忙忙碌碌收拾行装的身影。“小鱼,只要你想的,我都会答应你。但是,无论如何,你都要记得,我会一直地站在这里,一直地注视着你。”看着末末忧郁的眼神,小鱼有一刹那的后悔,到底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呢?也许,做了一件事之后就永远也不要再去想是对或是错,因为,无论对错,都已经做了,都已经无可挽回。就如同一颗完整的西瓜,一旦割开就再也不是一个完整的球。来到陌生的城市,小鱼有些无所适从。空气里不再是湿润的泛着清新的味道,天空也不是蓝得透明的宝石,这个城市的空气干燥得出奇,而这里的人们,也许因为天气太冷,一律裹着厚厚的棉衣,缩起头颅,弯着腰,蜷起手指,令人想到弯曲的虾米。末末每天都会打来电话,追问小鱼的行踪,吃饭没有,穿得暖不暖……很啰嗦,但隔着遥远的距离,却给小鱼一种温暖的窝心的感觉。过去的朋友因为离得太远,都渐渐的淡了联系,只有末末,始终每日一电,风雨不变。小鱼想,也许,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吧,在没有自己的日子里,末末会遇到更加优秀更加美丽的女孩,然后,他会悄悄的从自己的生命里淡出,淡出,终止无影无踪。情人节的时候,满街的心形巧克力和玫瑰大热卖,刚好放假的小鱼却无处可去,自告奋勇的替同一个办公室的小由值班。在小由和她男朋友感激的眼神里,小鱼看见自己孤单的影子。看着小由在男孩的呵护中甜笑着远去,小鱼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情人节,是属于有情人的节日,对于没有情人的人,这个日子跟其他的三百六十四天没有什么不同。还是上网。信箱里有末末的一封信,附件很大,小鱼收了足足有20分钟才收下来。伴随着羽泉《彩虹》的音乐,一个FLASH动画在小鱼的一个笑脸中徐徐地展开,画面一帧帧铺开来,有甜笑的小鱼,有发呆的小鱼,有忧郁的小鱼,有做饭时的小鱼,放风筝时的小鱼……最后的画面是两张组合在一起的图片,末末沉静地看着戏水的小鱼微笑着,画面上用一种古老的字体写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小鱼,我爱你。请你嫁给我。小鱼不记得REPLAY了多少遍,只记得最后关闭时被泪水打湿的纸巾几乎将废纸篓塞满。小鱼闭上眼睛,靠在椅上休息,如果末末这会儿就在身边,该有多好,不论他是不是真的情人,至少可以安慰一个时刻的孤独。“请问这里有一位叫何小鱼的小姐吗?”一个人捧着一束玫瑰站在公司的门口,因为背光而立,小鱼看不清来人的模样。“我就是,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一位叫做何小鱼的小姐嫁给我,让我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知道她愿意不愿意?”突然改换的声音吓了小鱼一跳。“末末?怎么是你?”小鱼又惊又喜地看着眼前的末末。一年不见,他依旧是帅气得令人心折。“是的。是我。我知道,你要的只是一句承诺。但是以前,在我自己都不能肯定自己的时候,我给不起。现在,我能给得起,小鱼,你愿意接受吗?” “可是,我给不起。”突然吹进来的冷风让小鱼冷静了一下。“但是我知道,只要我要,只要你有的东西,你一定会给,对吗?” “是。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那么,我要你的爱。” 给,抑或不给? 爱,抑或不爱? 小鱼突然就愣住了。 我们结婚吧 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 两千零二年秋天的时候我经常在NET上玩整个下午。我泡在聊天室跟随便什么人套磁。我也知道这很无聊。可是我找不到别的事情来代替这种无聊。遇到桃子。那个女孩子曾经天真地认为我是一个在自动献身的女人面前仍然会坐怀不乱的男人。所以她想尽办法通过木鱼来认识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故意操了一口蹩脚的山东话跟她犯贫。桃子第一句话问我的就是,你的山东话是哪里学的? 那时候我就傻眼了。这让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所以我也不客气起来。第一次通电话自然不欢而散。之后一段时间没有联系。然后我换了手机号码。我早已忘记了桃子的声音,只记得是满嘴软软的普通话。我告诉桃子我很饿,我要去吃饭了。我们回头再聊。然后匆匆下线。烧水。准备泡面。每天晚上我都会吃很多的泡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觉得孤单。很希望有一个温柔的女人为我准备一些美味的食物。可是,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只是想和我上床。爱不爱我,愿不愿意为我做些什么都是不可能有答案的问题。所以我不再询问。只是等待。 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欲求不满的女人。她们总是想要和各种各样的漂亮的男人上床。即使她们自身没有任何优点。但是,她们是女人。这就是男人最致命的弱点。我不是玻璃也没有性功能障碍,而且我的身材长相绝对是众多女人心仪的那一类。自然女人都会送上门来。我从不拒绝。因为没有理由拒绝。我29岁。独居在这个繁华城市的一幢28层的公寓里。没有固定的女友。没有打算过结婚。没想过要有一个可以拥抱的孩子。我喜欢从15层俯视这个城市的感觉。那感觉就像和一个清纯的女孩做爱。看到的未必真实。可是我喜欢自欺欺人。 又想到桃子。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在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面前竟然无动于衷的。我拒绝和那个妖娆的女人做爱。我不想看到那个女人丰满的身体,感觉厌恶,还有绝望。 那个时候我想念在我16岁的时候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子。她的身体柔软而单薄。我爱那种肌肤的颜色。我爱那样无助的眼神。那是如此清澈的一个女孩。在我的身下疼痛地绽开。那是怎样都不会再有的清纯的女孩。当天使离开。地狱的门就已经对我敞开。我无法不去面对。我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把所有的钱换了一个100平米的公寓。现在的我身无分文。我惟一能够谋生的手段就是写字。我编着一个个或动人或凄惨的爱情故事来打动人。骗取微薄的稿费用以支付我庞大的网费和香烟钱。我吃泡面和过期的沙丁鱼罐头,拒绝面对除了木鱼以外的朋友。我曾写过一个流离失所的女作家爱上出版商人的故事。没有美丽的结局,只是因为无法抗拒的寂寞而完成了人与人之间看似美丽的邂逅。爱与疼痛,童话和伤痕,最后全部分崩离析消逝不见。曾经有远方的陌生女人看了后写mail告诉我,她说世界上并非只有欺骗和苦痛,真正的幸福总是悄悄隐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应该寻找这些快乐的因素,而不是只种植颓败枯萎的花朵。 我笑着看完她的来信,没有回复。我从来不觉得人性的脆弱可以来判断这个世界的是与非,也不否认幸福的所在。生命始终是幻觉、甜蜜、痛苦、微笑、流泪、拥抱、伤痕、相守、告别、富足、贫穷、快乐、饥饿、阳光、泥泞。最终却都还是消失。故事就永远都是故事。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 所以我也只能够来编写爱情,却从不经历。 我让自己相信这是惩罚。然后心安接受。桃子从NET中走出来并最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已经窘迫很久。我的经济拮据。经常是几个月无法写出任何文字。没有任何收入来维持我的生活。我在NET中投入了太多的金钱和时间。那是我惟一可以倾吐的世界,我无法走出。 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木鱼带着桃子来看我。因为木鱼告诉了桃子我现在几乎没有钱吃饭。我的钱全部花费在了网费电费水费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面。而且我的生活混乱。已经在崩溃的边缘。桃子突然说想要来看看我。她当时说,我想去看他。这是木鱼后来才告诉我的。 不能否认。桃子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之所以我用女子这个词语来形容,是因为我不知道桃子是不是已经是一个女人。她有一张青春的脸。以至我无法从她的脸上推断出她的年龄。这对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打击。我笑着对她说,你已经让我吃惊了两次。这本是个意外。接下来桃子缓缓地走向厨房去准备我和木鱼的晚饭。她已经带了很多新鲜且美丽的蔬菜来。木鱼则留在了我的电脑前。他很热衷于看我写的那些支离破碎的爱情小说片段。他说,我喜欢这样的破碎。总比你为了赚钱拼凑起廉价的文字真实。我说,真实不能当饭吃。我很贫穷。我不得不靠骗取眼泪来赚钱。你应该知道。木鱼说你已经把爱情写死了。 我说你丫的少来这套吧。 这不是因为我把爱情写死了。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爱。 死亡是我一直期待的结局。我不管什么人性觉醒不觉醒的。那都是唬人的玩意儿。我只知道,我现在很饿。木鱼白了我一眼讪讪地离去。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盘刚刚出锅的红烧茄子。他冲我吼,小子,吃饭! 我掐了烟。走进客厅。面向厨房的大门敞开着。我能看到桃子忙碌的身影。一瞬间突然无语。吃饭的时候桃子坐在我的对面。木鱼在我的左面。我喜欢吃新鲜且美丽的蔬菜,讨厌油腻。桃子做的这些刚刚好能满足我的要求。我很卖力地大口大口地吃着这些美味的食物。这中间我看了桃子三眼。她都是在微笑着看着我吃。我低下头。像头狼一样席卷着餐桌。恍惚间我听到她对木鱼说,他吃饭的样子好有趣。然后我抬起头看了她第四眼。她有些慌张。面对我的注视有点不知所措。我对她微笑。我说,很好吃。这中间我们没有喝酒。只是吃饭。像亲密的家人那样。气氛温暖。吃完饭,桃子抢着收拾。我和木鱼就像大爷一样腆着肚子坐在沙发上看片子。木鱼边看片子边环顾我这里,说,像个家的感觉了。不错,不错。我说,现在感觉你们是主人。我是个来蹭饭的。不过这也不错。你们以后经常来。我至少能吃到像样的一顿饭。怎么就不会照顾自己呢。 桃子的声音。 我怔了一下。转过头。 桃子站在客厅的门口,温柔地看着我。你这里太乱。我帮你收拾一下。我没有拒绝。事实上那个时候我已经无法拒绝。之后桃子成了我这里的常客。我是说,她经常会不经意间就出现在我的厨房里,然后陪我一起吃晚餐。之后替我收拾屋子。最后,天黑的时候离开。我从未送过她回家。木鱼说,桃子对你这样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我说,我不知道现在是怎样的状况。那一天我去雍和宫的时候突然觉得凄凉。我发现我对桃子的感情已经开始转向温暖的一面。而且我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这样一种感情。同样,我也不知道怎样去对待一个愿意为我做饭的女人。我害怕伤害。于她。于我。不玩游戏不写字的时候,我会看一些或新或旧的碟片。有充满愤怒和颓丧的,诸如《发条橙》、《猜火车》和《不夜城》。我喜欢那种纯粹和尖锐的感觉,撕裂最后一点伪装,疼痛到淋漓尽致。偶尔看一些滥俗的港片。国内的演员最喜欢周星驰,这个带着阴影总是在剧情中嘻哈扮演不得志小人物的男人。他演绎的疼痛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的,一点一滴慢慢渗入。 我在看碟的时候会不停地吸烟。眼里耳里是华丽的场面和恢弘的声音。就像《不夜城》里的金城武。束发黑衣独自走在歌舞伎仃,背影颓丧而仓皇。这是一种关乎生存的躁动和边缘地带的飘零生活,在安静祥和的夜里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属。29岁独居的男人都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看到邻居夫妇温暖的笑脸。身边还有可爱的BABY。心里酸楚。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还是会不断地找上我。我只去她们的房子。嫖客与妓女之间的差别模糊。很多时候我会以为自己是一个禽兽。只是为了身体的某种欲望而为所欲为。可恶的是我在桃子面前却会完全改变。 在她的眼里,我的生活单纯、拮据、懒散,就是我的概括。桃子还是经常地带一些我喜欢的蔬菜来。她已经习惯照顾我的生活。一开始我还在拒绝。之后也慢慢习惯。人都是这样吧。品尝过大麻的滋味就会开始依赖。虽然我还未曾上瘾。可是已经安于习惯。习惯了每天晚上吃到新鲜清淡的蔬菜。习惯开始变得整洁的房子。习惯桃子的出现。木鱼告诉桃子我是一个玻璃。我对女人的兴趣远不及对他的兴趣。那时候桃子觉得很诧异。后来就相信了。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对投怀送抱的女人无动于衷的。可是我会。同理可证我是不正常的男人。所以桃子就更加的放心。我没有告诉桃子我是怎样一个生活糜烂的男人。我当然不会说。我从未对桃子表示出任何的好感以及任何要求。 桃子是聪明的女人。所以我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尽管我们从未做爱。 因为桃子,木鱼也经常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我知道,木鱼对桃子的感觉远超过我。可是我不会说出来。吃过饭。木鱼说我们去喝一杯。我点头。“男孩女孩”里的歌手还是十年之前的那些人。我很奇怪他们能够如此地坚持。十年,很长,长到可以让一个人忘记自己。我和木鱼坐在前排中间的位置。点了10瓶喜力还有3包“555”牌香烟。两个女歌手开始唱《Tne men who sold the world》。我们点上烟。木鱼说:“桃子,你和桃子……”然后停下来。我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木鱼,说下去。你想要问我什么?” “桃子,她应该是爱你的。” 我无语。“桃子好多次都跟我说过她觉得你不是玻璃。” “我身上会留下女人的味道。桃子是个聪明的女人。” “你爱她么?” “木鱼。我知道你爱桃子。” 木鱼怔了一下。我继续说:“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退缩?” 木鱼没有回答。我继续吸烟。《Perfect love gone wrong》的曲子开始弥漫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你知道我所有的事情。我很感激有你这样的兄弟。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都会支持你的。木鱼,不要犹豫。” “桃子爱你。” 我笑了笑:“木鱼,我不是一个相信爱情的人。” 轮到一个看起来面容沧桑的男人开始唱《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我和木鱼已经喝掉了30瓶喜力。抽掉了7包“555”牌香烟。啤酒和香烟的混合味道让我感觉像巧克力般融化在嘴里。那种甜腻的味道让我有呕吐的欲望。木鱼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不停地跟着台上的男人一起唱《It's gone dark hot night》。我跑进洗手间。蹲在肮脏的马桶旁边。拼命地想要把那种巧克力的味道从胃里清除掉。男人的歌声还是可以清楚地传进来。我很想问随便什么人,这惩罚何时才能结束? 凌晨3点。我和木鱼摇晃着从“男孩女孩”出来。木鱼的车停在路边。我们搭车回我家里。路上神志不清的木鱼一直在叫桃子的名字。我看着车窗外流动的景物开始想要离开。桃子约我在Soho新城下面的上岛咖啡馆见面。我们第一次如此正式地坐下来交谈。她说:“我可不可以做你女朋友?” 我哑然。我没有打算要对桃子说我要离开。本来在这个故事里我就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角色。我想,这个消息让木鱼来告诉桃子会比较恰当。我温柔地对桃子微笑。我说:“我对女人没兴趣的。” “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身上总是有女人的香水味。” 我耸耸肩。表示无奈。“我不是好人。我也不知道你是怎样知道我那次失态的。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来对女人的要求不会拒绝。女人对我来说本来就像衣服一样的无所谓。你最好弄清楚。” 我的声音变得冷酷。眼睛盯着桃子的脸。桃子低下头。猛地抬起头,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只要你肯爱我。” 我没有说话,决绝地离开了咖啡店。没有回头。踏出大门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啜泣声。我不知道一个女人哭泣的声音会如此绝望。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可是,现在,我要离开。” 去机场的路上我打电话给木鱼:“我去重新做人了,你小子在这里好好过吧。房子钥匙在门口的地毯下面。有空的时候帮我打扫一下。没准儿哪天我就会回来。” 木鱼在电话的那一段小声的抽泣:“你要快点回来。” “我知道。祝你们幸福。BYE。手机等下就关了。就这样吧。” 我微笑着收线。然后把手机放在出租车后坐的垫子下面。总会有人捡到它。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觉得像是永别。在这个城市我度过了29年。我用了13年的时间来忘记自己。可是还是不行。我一直没有忘记那个女孩。那个彷徨的年代。那样真挚的感情。那个女孩带着我的孩子终于消失在学校后面那条小河里。我没有来得及和她说最后一句话。我怀着深深的愧疚。对她,还有我们的孩子。我对爱情的所有幻想在16岁的那年夏天就已经枯萎。离开,也许会是一种解脱。来到新的城市。南方的空气里都会有一种湿润的味道。我开始重新编撰我的小说。小说中总有一个美丽清纯的女人叫做桃子。他,一个29岁的独身男子。总是会对桃子说:“亲爱的,我们结婚吧。” 新一年的秋天来临。我站在15层公寓厚重的玻璃窗后面眺望曾经的城市。我终于可以开始忘记自己。我开始习惯怀念一个叫作桃子的美丽且清纯的女人。亲爱的,如果让我早些遇到你,我一定会不顾一切的爱你。 第九章 迷失的精灵 Part。1 Initial·初始 。 天空一片灰蓝,几朵薄云悬在空中,遮挡住了大半的太阳。细雨从阴郁连绵的苍穹中不停滴落,砸在翠绿的枝叶上,窸窸窣窣作响。清风阵阵吹来,拂得嫩绿的枝叶上光亮晶莹如碎钻的雨水滴答滴答坠落。 半山腰上有一座哥特风浓郁的城堡,奢华却孤立。在凉风细雨的洗刷下,城堡看起来异常光洁。城堡的庭院里种满了繁茂盛开的梨花树,纤细的枝桠在风雨中颤抖着,素白娇小的梨花随风飘下,落在满是晶莹的水珠的碧草地上。淡雅的花香夹杂着湿润的水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滴答——滴答—— 雨声不断。 苏轻远静静站在梨花树下,绵绵细雨穿过树的缝隙滴落在她身上,濡湿了她的衣裙。柔顺的长发半干半湿,凌乱地贴在她瓷白的肌肤上,黏稠极了。她的目光不知道落在哪里,有些缥缈,卷长的睫毛覆盖住眼睑,一阵细微的颤抖,犹如落水的蝶挥舞着残破的翅膀。一滴水珠顺着她的脸颊划过,混进她的唇齿间,几许清凉。 老管家已经劝过好几次了,她仍是站在这里。她好像在等着什么,却不知道在等着什么。他今天要回来,可是他回来关她什么事?她在这里站着做什么? 她不知道。 她继续静默着,抬眸望了望晦涩的天空,细雨依旧。 下着雨呢……大概是不会回来了…… 刚转过身,却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嘈杂的声响,是螺旋桨转动搅动气流的声音。她回过头,只觉一阵寒风迎面扑来,令她睁不开眼。濡湿的发丝和衣裙被这阵寒风卷得飞扬,雪白的梨花掺杂着雨丝也大面积落下,在她身边翩跹飞舞。 只见一架豪华的私人直升机降落在草地上。从直升机上走下了两个黑衣人,对苏轻远略一欠身,“夫人。”随后又恭敬地在门舱两侧站立,老管家率领一干佣人走到直升机前,撑起伞,欠身恭候里面的人出来。 一只苍白修长的手伸了出来,扶在门舱上。在昏暗的光线下,那只手有如水晶般剔透。 直升机中走出一个男人。 他穿着黑色的大衣,身形颀长,背脊挺得笔直,浑身散发出高贵倨傲的气息。雨伞撑在他头顶,有些挡住了苏轻远的视线。他迈开步子,走到苏轻远面前,抬手一挥,示意他们下去。管家见他没有接过伞的意思,欠了欠身,带领大家离开了。 再没有雨伞遮挡住苏轻远的视线,眼前的一切渐渐开明—— 景曦静静地看着苏轻远,眼底映着她的模样。繁密的雨丝打落在他身上,他柔顺的发丝随风飘动着,发梢上还沾着些许水珠。他细腻如瓷的肌肤在混沌的光线下显得异常苍白,脸颊上晕开病态般的红晕,竟是说不出的清冷华丽。他垂着眼帘,羽扇般的睫毛遮住他幽深的眸子,看起来如泼墨的山水画般悠远。薄唇轻抿,几滴雨珠顺着他光洁的下巴滴落。 她也看着他,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与纤长的他一对比,她显得异常娇小,仿佛风中颤抖的小草,惹人怜爱。不知道是因为淋了太久的雨,还是因为见到了他,她浑身轻微地颤抖着。他淡然的眸子划过一丝温柔,随后脱下大衣盖在她的身上,顿时一股温热和体香扑面而来。 星星点点的沾着水珠的梨花随风起落着,围绕着他们,将这幅画面愈发衬得恍如梦境了。一时间他们似乎听不到其他,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和耳边掠过的风声。 雨渐渐停了。 几缕阳光洒落下来,绚烂无比。 她看着他绝美的脸,正担心他会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是在等他,刚准备解释自己只是闲来无事出来吹风,却听到他清冷如月华的声音: “我们离婚吧。” 庭院里忽然安静得诡异。 胸腔中莫名的划过一丝刺痛。 苏轻远秀美的面容在黏稠的空气里显得苍白无力。听到他的话后,她低下头,眼皮突然颤抖了一下,却始终没有抬眸,卷长的睫毛沾了溅来的些许水光,犹如残翼地落蝶正在垂死挣扎,看不清她的目光,唯有樱唇却是冰凉冰凉的。 她压下心底泛起的异样的情绪,正在想是直接甩他一耳光然后走人,或者一哭二闹三上吊,又或是学漫画里的那句经典台词“风太大我听不清”……打他一耳光不太可能,景曦要不是迫于家中二老的淫威,她要不是不想将来辛苦工作想做米虫,他们根本不可能有这桩荒唐的婚姻。至于哭闹,苏轻远估计景曦会把她当神经病看,而学漫画也太矫情了。 深吸一口气,她淡淡道: “好。” 轻柔的声音才刚落地,便被风吹起,在潮湿的庭院里不断地回荡。 是的,她连理由也没问,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感情。 见她似乎没有任何异样,他深邃的眸底划过一道清晰的痛楚,随即又恢复一片深沉。动了动薄唇,他想要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时,她抬起头看着他,神情平静极了:“不过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财产是要平分的。我身无分文,也就是说你的房子、车子、钱、公司股权等,都有我的一半。” 他突然轻浅地笑了,宛如破水而出的白莲,清濯绝世。 果然还是这么爱钱…… 定定地看着她,幽深的眼底荡漾开层层温柔,却仍是故作淡漠: “我们是一般情况么?” “我不管,”她立刻接了一句,瞪大眼睛看着他,极力做出有气势的样子,“我可是把青春都浪费在你身上了,女人的青春很宝贵的!再说,都是因为你,我才在20岁的时候就步入了已婚妇女的行列!我名誉上的损失你要怎么补偿?” “你……”看着她无赖的样子,他淡然的脸上有了一丝波澜。 生怕他不答应似的,她又恶狠狠地说:“你要是敢不答应,我就告诉伯母你勾一搭二勾三搭四给我戴绿帽子!” 没错,这才是她,他的死对头苏轻远! 他噎住,微微蹙眉,浓密睫毛下黑沉的眸子里团着层层白雾,淡定疏离。似是思索了一阵,他点头,只留下轻轻的三个字: “我答应。” 她的心脏却突然漏了一拍。这三个字,就像半年前在牧师面前,他所说的“我愿意”,而现在换成了“我答应”,却依旧是当初那轻柔的语调,仿佛片片雪花,清凉之中带着些许温柔。 之后谁也不再说话。静默了一阵后,他独自离去。 苏轻远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目光却渐渐远去,凝神思索的神情仿佛是回到了久远的记忆里—— 过千坪的庭院里有个人工水潭。金色的阳光洒在水面上,反射出流动的星芒。风的舞步似乎有些慌张,不小心吹落了满树的梨花。洁白的梨花轻盈地落在水面上,漾起层层水波。 少女坐在水潭边,将白嫩小巧的脚伸进水里,击打着水面。清凉的水珠落在她身上,星星点点。她细目微合,轻浅地笑着,柔软长发在风中飞舞着。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的翅膀般扑闪着,两颊隐约可见浅浅的酒窝。就像是女神般,少女美得令人心惊。 草坪上搁置着一个托盘,盘中装有切好的水果与果汁。她拿起一杯果汁,细细地啜着。 不远处走来一个少年。他逆着光,身影被日光照耀得极为模糊,一半明媚,一半暗影。苏轻远眯着眼却还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少年渐渐走近,驻足在水潭边,墨黑的发丝柔顺的垂落下来,略微覆盖住光洁的颈。他静静地看着她,瞳眸一片深沉,病态般苍白却绝美的脸交错在点点飘絮与斑驳光晕之中,好似画卷之中才有的风姿。他只是那么安静地伫立着,与生俱来的高贵却愈发不可抵挡,华贵无双。 少女见来人是他,淡淡看了几眼,转而又喝起了果汁。 少年见自己被忽略,略微蹙了蹙眉,仍是凝视着自得其乐的少女,一丝温柔流淌而过,却很快被掩盖。半晌,他才开口,清冷的声音恍若月华: “苏轻远,跟我结婚。” 噗—— 少女嘴里的果汁以极其不雅的姿态喷了出来。她从水潭中站起来,疑惑地看着比自己高出好多的少年,说:“景曦,你抽什么风?” 少年白皙的脸颊浮起浅浅的红晕,他皱了下好看的眉头,浓密睫毛下的星眸氤氲着一丝白雾,目光却丝毫没有离开少女,又淡淡重复了一遍: “我妈逼我娶你。跟我结婚。” 少女闻言,秀美的小脸几乎畸形,两条细细的眉毛已然竖起来,死死瞪着一脸淡然的少年:“你疯了?你看清楚我是谁,我是你的死对头苏轻远!再说我才十八岁,怎么可能跟你结婚?” 少年垂眸,眼底划过一丝黯然,很快便消失不见。再抬起眸,他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不是现在,两年以后,你满了二十岁,我们就结婚。” 少女简直要昏倒。龇牙咧嘴地瞪着他,恶狠狠道:“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为什么要跟你结婚?恩?” 少年潋滟的星眸又暗了一下,瞬间又恢复如初。细小的梨花悄然落在他身上,衬得他有如谪仙,而他依旧一副清淡的模样: “你没得选择,别忘了你的父母已经不管你了,你的生活费是找人借的吧?”他嘲弄道。顿了顿,他淡淡的眸子这才有了一丝波动,轻轻地说,“跟我结婚,我养你。” 明明是很轻的声音,还没落地就仿佛会被风吹走,却莫名坚定。 少女怔怔看着他,心底忽然柔软起来,整个人也觉得温暖了许多。他轻柔的话语落进了她的心里,迅速生根起来。良久,她才回过神来,唇边泛开慧黠地笑意: “好啊,不过毕竟是人生大事,钻戒、跪地求婚,还有城堡,一样都不能少。” 少年听到她答应了,抬眸看着她灿烂地笑脸,眼底不自觉的泛开浅浅的温柔,整个人都恍惚了。一阵风吹来,缕缕馨香缭绕着他们,衬着碧水梨花,一切恍如梦中。 半晌他才回过神来,钻戒、跪地求婚,这些他都能理解,可是,“城堡?” 少女得意地笑了笑,点点头,俏皮至极:“结婚后总要搬出去住啊,我要一座城堡。” 心中为自己的聪明暗自鼓掌:反正他有钱,不放他的血怎么能弥补自己即将浪费在他身上的青春呢? 少年怔了怔,看到她唇边地笑意,那般明亮。 “好。” 轻如羽毛的声音,却狠狠打进她的心里。 那是他第一次没有跟她对着干。在别人面前,他永远是优雅高贵的,但是一面对她,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喜欢针对她,而她称之为“腹黑”。 少女彻底傻眼。她以为他会嘲笑她以为自己真的是公主,毕竟这才是正常的他。 可是他却答应了。 于是他买下一块地,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设计,花了两年时间,亲手为她打造了一座城堡。只是,她却不知道。 她和景曦算是典型的青梅竹马,两家是世交,从小就比邻而居。两家人当年指腹为婚,于是她从小就被当成他们家儿媳妇养。一直到快一年前她刚满二十岁,城堡建成,他们也终于结婚。而她满十八的那年父母去美国定居了,留下她一个人在国内,说是她已经成年了需要锻炼,不再给她一分钱。为了学费生活费,她就把自己卖给他了。 今天他提出离婚,她其实很想问他为什么,可是又拉不下脸,就硬憋着不问,也忽略掉自己心中的异样。 回过神来,她低下眼帘,露出一丝自己也没有发觉的苦笑。 可是,景曦,我们结婚才一年不到而已。 。 天已经放晴了,丝薄的浮云略微遮挡住了刺目的阳光,却仍有些许洒落在位于郊外半山腰的哥特风浓郁的豪华城堡上。繁复的镂空雕花大铁门迎风而立,娇艳的蔷薇花透出了栅栏繁茂盛开,庭院有条细软的白沙小径穿过花圃直达城堡里层的大门。 椭圆形的窗子分布在城堡里层的四面,雪白的墙壁上满是斑驳的光影。城堡中种满了梨花树,素白的梨花长在一起,茂盛极了。偶尔春风轻轻吹过,片片晶莹的梨花便打着转飘落到地上。天地之间恍如梦境。 城堡里今天异常的清冷,竟然一个佣人也没见到,连管家也不知所踪。苏轻远不禁觉得诡异,尽管如此,被透过彩绘玻璃窗洒进来的阳光一番照射,她仍是忍不住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大厅中原本严肃的气氛就这么被她给破坏了。 坐在黑木长桌顶端的景曦皱了皱眉头,缓缓抬起头,淡漠地扫了眼苏轻远,在阴影下更显苍白的脸宛如细瓷般精致细腻。墨黑的秀发柔顺地散落在额前,有几缕轻拂过他光洁倨傲的下巴。似乎是因为长期没有被阳光照射,他的肌肤竟是雪般冰凉透明的,连血管也清晰可见。他看着她,细长的眼眸里黑沉一片。 苏轻远只觉一道如冰刀般的目光锁定住了自己,这才抬头顺着那道目光看去,却见景曦神色淡然,仿佛即将羽化的仙人,尘世间的一切都留不住他。这样想着,她的心底渐渐涌起了一丝异样,蹙了蹙眉头,秀丽的小脸在阳光的照耀下如水晶般透明,清丽无双。 终于在他们僵持了半晌后,位于景曦身边的人才开口说话,同时递给苏轻远一份信件样的东西:“夫人,我是景先生的代表律师,这是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夫人请先过目。” 她狐疑地看了景曦一眼,见他一副淡漠的样子,冷哼一声,便看起了协议书。越看她的眉头就皱得越紧,这份协议书很明显是那位律师精细琢磨了的,将景曦的利益最大限度保留,房子、车子归她,公司股权却仍归景曦所有,而不给她股权及公司管理权的原因是她无经验并且还在读大学。 苏轻远只觉得火冒三丈,一把将协议书拍在桌面上,怒气冲冲地盯着景曦:“你什么意思?说好了一人一半!” 竟然敢从她的嘴里往外掏钱,这不等于要她的命么! 只见景曦眯了眯细长的眸子,羽扇状的睫毛遮挡住他眼底的光华,深沉如海,更让人难以看透他究竟在想些什么。他慢条斯理地开口,淡淡道: “苏轻远,分我一半的财产,你不觉得受之有愧么?” 轻柔的犹如情人间低语的声音,丝滑缠绵,却夹带着他与生俱来的高贵清冷。 “我呸!”她极有气势地站起身把桌子一拍,掌心的疼痛让她抽了口冷气,看向他的目光却毫不退缩,“你说对了,我还真不觉得受之有愧!” 景曦落在她手上的目光忽然闪出一丝异样,很快便又归于沉寂。绝美的脸苍白如纸,即使身形单薄,背脊却笔直,尽是挡不住的华贵。 一旁的律师又开口说:“如果夫人和景先生无法协商好,就只有在法庭上见了。” 她噔的一下只觉得怒火冲天,柳眉几乎竖起来,龇牙咧嘴。 好你个景曦,竟敢跟本小姐来这套!你那个律师一看就知道是个难缠的家伙,如果法庭裁决的话,也就是说需要等到官司打完了才能分到财产。先不说官司要打多久,我现在身无分文,上哪去请律师来打官司? 强压住心里莫名的刺痛,她凶神恶煞地瞪了律师一眼,“你给我闭嘴!夫妻吵闹关你这个外人什么事?”随即又转过头来阴森森地笑看着景曦,用她此生最优雅的语气慢吞吞的咬牙切齿地说,“好啊,景先生,不怕气死你爸妈的话,尽管来吧。” 景曦她认识十几年了,别的不敢说,但孝顺这一点还真没话说。果然,他不悦地看了律师一眼,看样子并不是他指使律师这么说,这么一想,她心里好受多了。而后,景曦转过头看着她,璀璨的星眸幽深极了,仿佛一不小心,就会情不自禁地沦陷下去: “那就一人一半。” 苏轻远这才满意地坐下来。 律师点点头,又说:“景先生的全部财产清算清楚并且转一半到夫人的名下的话,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夫人三个月后才能拿到自己那一半。” 三个月? 苏轻远皱眉,那她这三个月住在哪?半年前她结婚的时候她父母就把房子给卖了。而且这三个月,吃的用的岂不是需要自己搞定?她立马垮下脸,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不要啊,她这种特大号米虫,要她自己养自己,那不是要命么?可是事已至此,不同意离婚的话,他肯定会以为她爱上他舍不得跟他离婚,怎么办啊? 见她一脸丧气的模样,景曦笑了笑,眉宇间尽是清冷。仿佛是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他淡然道:“这三个月我们还是住在一起,我暂时不想让爸妈知道这件事,等以后我有了女朋友,自然会去跟爸妈说清楚。” 她看着他绝美的脸,暗忖道:他的意思是需要自己人前还是装他妻子?这样也好,米虫生活可以继续下去。只是刚才他说到以后会有女朋友……苏轻远,这很正常,你们本来也没什么感情,他当然可以找女朋友。 抹去心中的微酸,她点点头:“好。” 他低下眼帘,轻浅一笑,星眸闪过的那丝疼痛被很好地掩盖起来。如果说几年前的他是清雅绽放的小莲花,那么此刻的他,就只能用成熟高贵的盛世白莲来形容。 胸腔中胀痛的感觉愈发明显。该死的景曦,跟她离婚就这么高兴么?她不禁对着他狠狠一瞪。 而他见她如此,笑意更深了。 律师把离婚协议书重写了两份,双方签字,一人一份。她拿起协议书,起身准备离开,却被他叫住。仿佛是命令般,他说:“你的那份我来保管,我不想你没保管好让别人知道了。至于办理离婚手续,三个月后我把那一半财产转到你名下时再一起办理。” 她狐疑地看着他,想从他脸上找出蛛丝马迹,却没发现任何异常。想了想,自己的确是丢三落四的性格,就把协议书递给他后转身离开了。 。 下午的太阳渐渐灼热起来,阳光也绚烂得有些刺目,穿透层层浮云,散落在地面上,一片金黄。偶尔有清风拂过,吹得淡雅的花香四溢,沁人心脾。 世开大学是有名的私立贵族学院,学生都出自名门世家,学费昂贵。整所学院占地数钱万坪,建筑豪华,设施完善。只在开阔的大门外,便一眼就能看到学院里面的景色。常青藤环绕着绿瓦白墙,四周种满了不知名的花草树木,片片凋零的花瓣铺满了柔软的草地,一条清澈的人工湖蜿蜒流过。 苏轻远满脑子都是离婚的事,浑浑噩噩地上完了课,不想回到那座令她感到压抑的城堡,便径自在学院内游荡起来。 咕咕——咕—— 好像是鸽子的声音。 眼前似乎笼罩着层层的白雾,使得一切都朦胧起来。苏轻远呆住,眯了眯眼睛,极力想要看清楚白雾后的画面。终于七彩的阳光刺透了白雾,雾气渐渐散去,眼前也逐渐开阔明朗起来。 扑啦啦—— 大群的鸽子似乎是被来者惊扰了一般,扑腾着翅膀盘旋而起,遗留下了几片羽毛悄然落地。鸽子仿佛是有所眷恋般,并没有飞走,而是围绕着一座精巧的喷水池打转。那乳白色的石膏女神雕像屹立在喷水池中央,许许清水从女神手中的宝盒倾泻而出,水珠四溅,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一颗颗饱满璀璨的水晶,散发着夺目的光芒。 水池前站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背对着她,身形纤长,像是一尊傲立于世的最完美的雕像,不容一丝亵渎。他背着光,光晕将他的轮廓映照得有些模糊,却是无与伦比的清澈高雅。他的手摊开着,掌心余有些许面包屑。他手形纤细修长,骨节分明,几颗水珠俏皮的跳跃到他的指尖上,经阳光一番照耀,发出了如玉的光华。他的手白皙几近透明,清晰可见血管,仔细看去甚至能发现一些薄茧,那是长期在黑白琴键上游移而形成的。 他似乎听到了声音,缓缓转过身,星眸迷蒙地看着苏轻远。阳光衬托得他的肤色异常白皙,泛着薄薄的粉色,宛如樱花。浅色的头发柔软无比,垂落在他颈间,些许覆盖住了他俊雅的脸。他轻浅地呼吸着,浓长的睫毛如羽扇般,略遮挡住了他漾着淡淡光泽的眼睛,粉唇轻抿,神态安定,静默得仿佛是迷途的精灵,那般不真实。 苏轻远怔怔看着他,只觉得呼吸也困难起来。 惊为天人。 在世开学院里,只有两个人会有这般绝世风姿。一个是几年前跳级毕业,又去美国修学而归,事业有成的少董景曦。而另一个,就是音乐系才子,举世无双的少年音乐家温煦。他世家出身,少时出名,多次举办个人演奏会,是世开的招牌。不过因为温煦的行程总是排得满满的,很少在学院内露面,就是苏轻远在世开念了几年书,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他本人。 她愣住了,眼中除了他再无他物,仿佛感觉不到外界的喧嚣一般,她喃喃道: “温煦……” 他便是有这种魅力,任何人只要跟他在一起,心中就会抛开一切繁杂,浑身都安宁下来。 他看着她,眼眸中氤氲着大团大团的湿雾,目光清淡,如同夏夜的月华。良久,他如蝶翅般的睫毛才轻微抖动了一下,眼底终起一丝波澜。 “你吓到它们了。” 好似薄雪悄然落下,轻柔又清凉。 她这才回过神来,秀美地笑脸泛开浅浅的红晕,美目凝视着精灵般的他,轻轻叹了口气。 “为什么叹气?”他迷茫地看着她,淡淡问道。 “呃?”她惊了一下,随即又叹了口气,“我觉得跟你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侮辱你。” 他愣了一下,轻声说:“为什么这么说?” 苏轻远摇摇头,又是一阵叹息,“你知道那种差别吗?就好比施华洛世奇水晶跟街边地摊两元一个的劣质品。”顿了顿,她又说,“你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我是世俗的凡人。” 他忽然笑了,轻轻地,如春风拂面般温和,“你……很有趣。”似乎这时才想到这个问题,他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说了你也不认识,苏轻远很快就在心中回答。但毕竟对方太过于优秀,任谁也无法拒绝回答一个美少年地问题。于是她眉毛一挑,秀美的小脸绽开甜美地笑容,眼眸闪着明亮夺目的光彩: “苏轻远。” 预想之中地笑容却并没有出现,温煦精致如画的脸顿时僵硬,闪过一丝痛楚,看着她的目光也不再是隔着千山万水般淡淡的,而是似海的深沉。他周身清远的气息愈发浓郁,好似被重重浓雾缭绕一般,硬生生将他们远隔开来。 苏轻远怔住,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秀美微敛,她试探性地喊了他一声: “温煦?” 仿佛被雷劈中一般,他这才回过神来。纤长的身子有些轻微的颤抖,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张开,随即,他原本破裂的表情又恢复了最初的温雅淡然,神似精灵。 “苏轻远……”他轻声唤着她的名字,忽而勾唇轻笑,笑容澄澈透明之中却有一丝怪异,“我们会再见面的。” 留下一抹清濯的浅笑,他不顾她狐疑的目光,径自穿过鸽群离去。 扑啦—— 群鸽漫天飞舞,翩然落下的羽毛后,是他远去的身影。 苏轻远愣愣望着精灵般玲珑又神秘的他,心中满是疑惑。 温煦…… 回到城堡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际一片灰蓝,几丝浮云后的月牙洒下暗淡的光芒。踏过白沙小径,两边开满了娇艳欲滴的白玫瑰。傍晚刚下了雾,四周迷蒙蒙的,白玫瑰上沾了些许露珠,晶莹剔透。 城堡里很安静,清风拂过庭院里的梨花树,素白娇小的梨花就悄然落下,星星点点,连同着月华星辉,覆盖在那柔软的泥土地上,芳香四溢。 推开大门,苏轻远走进大厅,大理石地板被佣人打扫得纤尘不染,奢华的水晶大吊灯照得整个大厅仿佛被笼罩在柔和的月光下,几缕星芒刺透彩绘玻璃窗洒落在大厅的壁画上。柔软的印有花纹的羊毛地毯上立着几盏黄金烛台,烛光摇曳,燃烧时散发出淡淡的白烟和馥郁的馨香。 说起来景曦对她其实是不错的,城堡完全是她理想中的模样,可他们就是没有感情。他一直把自己当假小子看,而自己眼里,他就是小时候骄傲得讨人厌的臭小子。 目光不经意间落到了二楼景曦的书房。结婚快一年,他一直住在书房,她从没进过他的书房,他不让她进去。每次想到这里她就很难受,仿佛有什么东西梗在心里。但想想自己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个外人而已,就没有什么值得抱怨了。 “夫人,少爷在游泳。”管家打断了苏轻远的沉思,毕恭毕敬道。 苏轻远点点头,跟着管家一路走到了偌大的室内游泳池。池边规矩地站着两排女仆,她从女仆手中接过毛巾,回首示意她们下去。她往前走,伫立在池畔,整个室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大理石地板被灯光照得异常明亮,水面折射出的水光荡漾在墙壁上,映着她的身影。她敛下眼眸,压低视线静静地看着泳池中央来回游动的身影,眼底流转出璀璨的光泽,卷长的睫毛也一阵闪动。她抿了抿唇,秀丽白嫩的小脸上渐渐泛开浅浅的红晕。 哗啦—— 绝美的身影游到她身边,破水而出,顿时水花四溅,星星点点,在半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滴滴水珠打落到她身上,清凉凉的。她怔怔地看着水中愈发成熟的身影,视线死死粘在他身上,仿佛中了魔法一般,再也移不开。 泳池里霎时寂静无声。 他半靠着池壁,神态慵懒,背脊却骄傲地挺得笔直。碧蓝的池面细波荡漾,覆盖住他颀长的身影。他细目微合,蝶翅般的睫毛低垂着,几颗晶莹的水珠沾在上面,闪着碎钻般的星芒。缓缓抬眸,他静静地看着她,柔软的发丝湿漉漉的黏在他苍白几乎透明的颈脖上,剔透的水珠便顺着他的肌肤滑落,在灯光下一阵闪耀。殷红的薄唇轻抿,神态仿佛高贵不容亵渎的神。 满室静谧。 滴答—— 清脆的一声,水珠打落在池面上,层层叠叠细小的水波便荡漾开来。 苏轻远这才回神,蹲下身,有一下没一下地替他擦着头发。心中略挣扎了一下,她还是问出了口: “为什么离婚?” 一想到离婚,她的心中就生出阵阵连自己也弄不明白的异样的感觉。 他微仰着头,神态高贵不可一世。听到她的话,他低垂下眼帘,复又抬起,浓密的睫毛在他细瓷般的肌肤上洒下小块阴影。他凝视着她,瞳孔一片深沉,唇边却勾起一抹浅笑,淡淡道: “以为你不会问。舍不得?” 她擦着他头发的手顿时一僵,随后恶作剧般地将他的头发揉得一团糟,恶狠狠地瞪着他,咬牙切齿道:“你少自恋了,哼!” 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她哼的极其大声。 只听一声轻笑,他一把握住她纤细的皓腕,将她拉下水。 哗啦啦—— 池面顿时荡起半米高的水花,如水晶般绚烂。 他将她包围在双臂之间,抵在池壁上。她惊慌失措的如八爪鱼般死死抱着他,等到站稳,才发现他们的姿势有多暧昧,立刻红了脸,放下死死抱住他的手臂。 他又轻笑出声,淡淡的香气弥漫开,温度也越升越高。 她如防备的小狗般瞪着他,原本柔顺的长发此刻凌乱的散落在肩上,水珠缓缓滴落。浅色连衣裙湿透了,紧贴在她娇小的身躯上,薄薄的一层。她有些困窘,秀美的小脸愈发红艳。 他瓷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显得细腻透明,清晰可见血管。此时的他,犹如清濯的出水白莲,盛世无双。他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看着里面自己的身影,眼底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淡淡一笑: “如果你舍不得,可以不离婚。” 温热的鼻息喷洒在二人之间,他低沉的声音有如夜半魔咒,缱绻至极。 她怔住,只觉得心脏仿佛要爆炸了般,一把推开他,狼狈地爬上池畔,一句话也没说,仓皇而逃。那道灼热的视线跟随着远去的她,不曾散去。 。 第二日的天色一片湛蓝,丝绸般的云层重叠在天际边,半掩盖住刺目的阳光。几只小鸟欢快地翱翔过苍穹,清风恰好吹来,将几片掉落的羽毛卷得四处飘荡。 一辆豪华的黑色跑车停在位于世开学院附近的一家商务咖啡厅门前。司机下车走到另一侧,弯腰恭谨地打开车门,车内缓缓走出一个少女。少女对司机点点头,一挥手,司机欠身,随后开车离去。 少女略抬起头,望向咖啡厅大门,绚烂的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羽扇般的睫毛一阵颤抖。她穿着白色小洋装,长发在风中飞舞,偶尔扫过她晶莹的肌肤,恍如迷途的爱丽丝。樱唇浅浅一笑,她低下眼帘,推开咖啡厅的大门,迈步进去。 她是来找死党一起去上课的。 这是一家很简洁的咖啡厅,四面都是厚玻璃做的墙,采光优良,可以清晰地看到外面的街景。咖啡厅装潢很高雅,几盏藤蔓一般垂落而下的吊灯发着幽幽的亮光,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轻缓的钢琴声倾泻而出。咖啡厅里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位客人,大多是世开学院的学生,也有些商人来喝午茶谈生意。 北谣光端坐在靠墙的位置上,看到苏轻远的到来时,立马站起身,手中的书“啪”的一声掉落在了地上,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神情。苏轻远挑眉看着她,长发如她的思绪般纠结在了一起。 至于这么激动么?不是早知道她要来了吗? 目光落在了地上摊开的那本书上,苏轻远忍不住嘴角一阵抽搐,暗自腹诽: 纯英文版的《基督山伯爵》……就你那点破英语,你看得懂么…… 又看了一眼北谣光,苏轻远彻底僵住。 北谣光原本乱七八糟的卷发此刻异常乌黑柔顺,散落在她纤细的肩上。她身穿一条粉色连衣裙,上面缀满蕾丝,远看如小公主一般。只是她美丽的脸庞却苍白苍白的,死死咬住颤抖不止的唇,泪水吧嗒滴下。 苏轻远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口气硬是没上上来。正当她以为自己老眼昏花病入膏肓的时候,北谣光却几步冲到一个男人面前,一甩手给了他一耳光。 咖啡厅霎时安静下来。 北谣光毫不在意,一把抱住被她打的那个男人,指甲死死抓住他的衣服,哭的撕心裂肺: “博雅……博雅……太好了……我又见到你了……” 那个男人被她这么一抱,整个人都僵硬了。 “博雅……我好想你……两年前你妈妈告诉我你死了……我有多痛苦你知道么……”北谣光越抱越紧,趁没人注意时对苏轻远眨了眨眼,又接着哭道,“你没死……为什么不来找我……” 苏轻远正纳闷和北谣光勾搭了十几年,也没听说过她有个叫博雅的男朋友,还已经死了。突然间看到北谣光正朝自己使眼色,这才明白过来,立刻摆出一脸哀戚如丧考妣的神情,走到他们面前,拍了拍北谣光的肩膀,安慰道: “小光,你别这样,他不是博雅,博雅已经死了……”她装出悲伤的模样,又看向被抱住的那个少年,“不好意思,我是她朋友,她情绪不太稳定。” 好你个北谣光,这样的帅哥都被你给抱了,你赚大发了啊! 他轻轻推开北谣光,如墨的眸子仿佛含了水般,将他显得温雅如玉。他对北谣光浅浅一笑,递给她一块洁净的手帕,然后捡起地上那本书,拍干净还给她。 她怔了怔,接过手帕,擦去脸上的泪水,用温柔得让苏轻远直打战的声音说:“谢谢……对不起,我刚才认错人了……你长得很像我男朋友,不过他……去世了。” 他点点头,表示理解:“没关系,节哀顺变。” 北谣光低下头,作踌躇不已状,然后抬起头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那我……可以偶尔来看看你嘛?我保证不会打扰你,只是远远地看着……你真的很像他……”声音越说越小,“不行的话就算了,是我冒昧了。” 苏轻远翻了翻白眼。 小姐,你摆出这种此刻拒绝你简直就是罪大恶极的表情,他怎么好意思拒绝? 果然,他犹豫了一会,温和地一笑: “好。” 见目的达到,北谣光点头:“谢谢,我还要上课,先走了。再见。”然后拉着苏轻远就离开了。 出了咖啡厅,苏轻远边走边说:“死丫头,想不到你这么会演戏啊。得意了?” “哈哈,”北谣光极不淑女地大笑,丝毫不见刚才哭过的影子,“宋浠清,我们商学院最温柔的王子,宋氏的大少爷。兴趣是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每天下午他都会到那家咖啡厅去,喜欢乖巧的女孩子。” 苏轻远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她好笑地拍了下苏轻远的头:“他那么出色,喜欢他的女孩子多了。我可是装成淑女在那家咖啡厅蹲了一个多星期的点,今天才有勇气去搭讪。说起来你不愧和我狼狈为奸这么多年,刚才配合得真好!” 苏轻远一阵干笑。 “总之不拿下他誓不罢休!”北谣光豪气冲天地对她笑了笑,“你要是有需要,千万别跟我客气,我绝对做你的军师。” Part。2 Genius·精灵 。 教室里老教授在前方讲得唾沫横飞,下面的学生们却兴致缺缺。苏轻远正和北谣光聊着天,教室却突然安静下来,随后是女生们此起彼伏的尖叫。 “温少爷——” “天啊!是温煦——” 苏轻远抬头,目光落在门边伫立的那道身影上。他倚着门沿,几缕阳光从他背后射来,给他全身镀上了一层金黄的绒光,一身白衣更显优雅淡然。似乎是觉得有些吵闹,他略蹙起了好看的眉头,敛下的睫毛半掩住他澄澈的眼睛。他仍是如精灵般出尘飘逸。 好像是察觉到了他的不悦,蠢蠢欲动的女生们集体安静下来,生怕惊扰了这美丽。 他如水般清淡的目光扫了扫,最终落在一个少女身上: “苏轻远。” 轻柔的声音犹如春日山涧中叮咚作响的泉水溪流,清凉凉的。 呃? 苏轻远怔了怔,见所有女生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打了个冷颤。皱了皱粉嫩的小脸,她不解地看着温煦。 “苏轻远,”他神色漠然,眼底缀着大团的湿雾,宛如月华倾泻,“陪我练琴。” 苏轻远诧异地挑了挑眉,左看右看确定是在同自己说话,抓了抓脑袋,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那个……我不是学音……” “陪我练琴。”她话还没说完,他便固执地打断她。随后干脆不管了,直接拉起她就往外走。 呃……什么情况? 苏轻远明亮的大眼睛里满是疑惑。 “轻远,”北谣光一副“我了解”的神情看了她一眼,冲她比了个“V”字,贼兮兮地说,“好好把握喔!” 琴房。 苏轻远看了看学院专为温煦配置的琴房,金顶白墙,天花板上悬着一盏巨大的水银灯,水晶流速错落有致的垂着,晶莹璀璨。琴房很宽敞,即使他很少用,却也纤尘不染。一架通体纯白的三角钢琴靠在窗边,琴盖支起,露出黑白琴键。 温煦伸手,轻拂了一遍琴键,然后坐下。窗外的阳光洒落在他身上,晕开层层光华,衬得他有如谪仙。他低着头,专注地看着琴键,蝶翅般的睫毛半掩着,覆盖住他眼底的清淡湿雾。修长的手指一阵试音,他的指尖在阳光下异常透亮,有如碎钻。试完音,他缓缓抬首,看着眼前的少女,淡淡道: “想听什么?” “恩……”少女蹙眉一阵思索,随即绽开笑颜,如盛放的向日葵,灿烂无比,“《流光》。” 他看着她明媚地笑容,略有些失神。点点头,他开始弹奏。 窗外的阳光顿时异常绚烂,大片大片的照进琴房,洒落在他们身上,令人一阵恍惚。待光芒渐渐流转,仿佛是山林间朦胧的白雾散去,眼前的一切逐渐清晰真实起来。 他端坐在三角钢琴前,白皙的手娴熟地游移在琴键上,敲出清脆的声响,悦人心房。清风从窗外吹来,夹带阵阵花香和几片细小的飞絮,拂起他柔软的头发。因为长时间受到阳光的照射,他白瓷般的脸上泛起浅薄的粉色,下巴光洁如月。他低垂着眼帘,浓密的睫毛下是一片平和的星眸,偶尔瞟过一眼面前的少女,他眼中便闪出一抹异样,却很快又散去。 苏轻远驻足在他面前,怔怔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她闭上眼,细细聆听起这洗涤心灵的琴音来。微风掠起她的长发,几缕发丝扫过她曲线优美光洁如瓷的颈间。时间仿佛停止在这一刻,她秀美的脸上满是安详,在灿烂扎眼的阳光下,她竟恍如童话中的小人鱼,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消失不见。 琴房流淌着天籁般的琴音,绕梁不绝。这场景好似一幅画卷,绝美无比。 蓦地,琴声戛然而止,琴房顿时静得诡异。 苏轻远这才从沉迷中回神,仿佛刚醒来般,她迷蒙地揉了揉眼睛,看着前面精灵般的男人: “怎么突然停了?温煦,你弹的真好听。” 他缓缓抬眸,视线落在初醒般毫无防备的少女身上,竟再也移不开。星眸仍是异常清亮澄澈,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般,眼底划过一丝恨意,很快又恢复平静。 苏轻远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面对她时的异样:“温煦,你怎么了?每次看到我都怪怪的。” 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浑身散发出清濯的气息,那般不真实,如精灵般缥缈。目光淡淡地看着她,他依然没有说话。 感觉到他喷洒在自己脸上温热的鼻息,苏轻远月牙白的脸上晕开浅浅的粉红。她不自觉退开一步,避开这种暧昧,迟疑道,“你怎么了?为什么带我来这里?”而后不等他回答,她又笑说,“不过还是谢谢你,让我听到这么好听的琴音。” 良久,他疏离的脸上才有一丝波动,淡淡地问: “喜欢么?” “喜欢,”她回答的毫不犹豫,又问,“温煦,每次看到你都是一个人,电视上是,现在在学校里也是。你的朋友呢?” 琴房又恢复了诡异的沉默。 在她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才缓缓道: “我没有朋友。” “啊……”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低下头歉然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仿佛是为了引开他的注意力,她又说,“温煦,你真的很不一般诶,你的眼睛很清澈。我第一次看到你,还以为见到了精灵。” 又是一阵沉默,半晌,她的头顶上才传来他清华的声音: “那么,你愿意和精灵做朋友吗?” 嗯? 苏轻远这才抬起头,只见他正笑看着自己,似乎有些奇怪,却又看不出哪里奇怪。点了点头,她说:“当然愿意,可是,为什么是我呢?” 他凝视着她,眼底一片幽深的雾气。好一阵,他才轻声说: “因为,你是苏轻远。” 明明是很轻柔的声音,却不知为什么听起来令人心惊。 她不解,满脸狐疑,刚想继续问,手机却突然响了。拿出来一看,是北谣光打来的。她没有接,她知道是北谣光下课了等她一起回家。将手机放回,她对他笑了笑: “温煦,我该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家吧。” 他点点头。 她又笑了,挥手再见,然后离开了琴房。 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神情有一瞬间的痛苦,却很快平静如初。他唇边地笑意转为浅浅的嘲弄,缀着雾的眸子却仍是与他脸上的表情不符的清澈,一道亮光闪过。 苏轻远…… 回家…… 呵。 。 刚到学院门口,苏轻远就看到了冲自己挥手的北谣光。她加紧步伐走到北谣光面前,却见北谣光一脸不怀好意的神情。北谣光看着她的眼睛冒着绿光,阴恻恻一笑: “苏轻远啊苏轻远,平时看你挺闷骚的嘛,胃口倒是大得很。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是世开的招牌。你那个小老公景曦呢?为了新欢抛弃了旧爱?” 半年前他们在威尼斯举行的世纪婚礼她可是羡慕死了。因为是在国外举行,也只是邀请了双方的亲属而已,所以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 苏轻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无奈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跟景曦的事,别乱讲啦。” 北谣光一脸的不相信:“人家景曦人又帅又有前途,不知道是多少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你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真的没有动心?” “错,没有人和,他可不喜欢我,”她立马打断北谣光的话。再说他们已经离婚了,当然这句话她可没说出来,“我们认识了十几年,要有感情早有了,况且我们可是死对头!” “那温煦呢?” 她刚想回答自己和温煦才刚认识而已,却突然想到景曦的话—— 等以后我有了女朋友,自然会去跟爸妈说清楚。 到嘴边的话突然有咽了回去,顿了顿,她边走边说:“温煦很好啊。” “轻远……”北谣光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死死看着她的后面,整个人都僵硬了。 苏轻远一阵疑惑,挑挑眉,转过身,大脑顿时呈死机状态。 一辆加长豪华房车停在离她们几步远的地方。 车窗是开着的。 景曦一身黑西服,背脊笔直地坐在车里靠窗的位置,正对着她们。几缕阳光透过车窗跳跃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绚烂的金黄绒光,整个人都梦幻起来。对比之下,他细腻的肌肤更显苍白,清濯如寒玉。他一直骄傲地抬着头,却没有转过头去看她们,始终以侧脸相对。垂下的睫毛遮挡住了他的眸子,看不到里面的情绪,倨傲紧抿的薄唇仿佛吸了血般殷红,浑身散发出华贵却冰冷的气息。 苏轻远怔怔地看着他,小脸苍白。她动了动唇,想要说话,却不知该说些什么。一阵风吹来,拂起她的长发和衣裙,明明是温和的,她却不知道为什么一阵阵的发冷,全身恍若跌进了冰窖。 车流川流不息的从他们周围穿过,混合着杂乱的噪音,吵得人心烦意乱。刺目的阳光从她身侧的玻璃橱窗折射到他们之间,五光十色。 画面仿佛静止了一般,明明很喧嚣,她却觉得异常安静,好似暴风雨的前夕。空中细小的飞絮浮动在他们身边,朦朦胧胧的光华衬得他们不真实起来。 苏轻远愣愣的,觉得自己的大脑不是死机,而是报废了,竟连一点慌乱的感觉也没有,满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诡异的沉默。 车内,他的胃一阵绞痛。 良久,他冷笑一声,关上车窗,一声命令,车已从她身边绝尘而去。她怔在原地,脑中尽是车窗缓缓关上挡住她的视线的画面,她似乎能感觉到他清凉的体温和气息,半晌才回过神来,心中针扎般的刺痛,莫名至极。 她忽然觉得从他们擦肩而过的那一刻,仿佛他们之间就隔得越来越远,她在此端,他在彼端。再也无法交集靠近。那画面就像老旧的黑白电影,在她的脑海中不断倒带重播。 “轻远,”北谣光推了推她僵硬的身体,担忧地问,“他……不会是特意来接你的吧?” 苏轻远怔住。 半晌,她的目光才找回焦距,看着北谣光,想要笑一笑,却不知道为什么脸就跟抽筋似的,完全不听指挥,怎么也笑不出来。她只得无奈地摇摇头: “小光……我……” 嗓音却是撕裂的干哑。 她有些莫名其妙。怪了,她这是怎么了? “轻远……” 苏轻远全身仿佛虚脱一般,一点力气也没有,嗓子也涩涩的。她对北谣光摆了摆手,勉强挤出一丝干笑,无力地说: “小光,我累了,先回去了,拜拜。” 不等北谣光回答,她就落荒而逃,背影如此娇弱。 告别了北谣光之后苏轻远并没有立刻回去,而是浑浑噩噩的在外面游荡了一下午,仿佛耗尽了全部力气,脑袋也昏沉沉的,直至傍晚才脚步虚浮地回到了城堡。 天幕低垂,黧黑如墨,一轮弯月半躲在绵延的薄云后,洒下清凉的光华。几颗碎钻般的繁星缀在弯月四周,闪烁着淡白的星芒。几缕清风拂过,庭院中的梨花树簌簌作响,素白的梨花盘旋落下,丝丝香气溢满了天地之间。 踏上细软的白沙小径,两旁花纹繁复西式风格浓郁的路灯耸立着,洒下淡黄的灯光,微微照亮了沉寂的小径,和两边丛丛绽放的白蔷薇。抬头望去,隐约可见几只小小的萤火虫在灯光下追逐而过,寂静的城堡里甚至能清晰地听见虫鸣风声。 苏轻远站在里层的豪华浮雕大门前,一阵犹豫,吸了口气,仿佛是给自己注入勇气般,这才伸手按在门侧的掌纹感应器上,“噔”的一声大门自动打开,她迈开步子走了进去。 大厅里灯火通明,与外面的黑暗形成了鲜明对比。 映入眼帘的是景曦慵懒地斜倚在软皮沙发上,背脊却骄傲地挺得笔直,黑衬衣一丝不苟地贴在他纤长的身子上,映衬出他的绝世风华。墨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略微覆盖住了他白皙的脸,明亮的灯光给他镀上了一层绒光。他细目微合,浓密的睫毛在他细瓷般的肌肤上投下羽扇状的阴影,清濯的气息缭绕着他,如盛世白莲。 他依旧是令人窒息的美,只是水晶茶几上摆放着的胃药刺目的划破了这份完美。 在他身边靠坐着一个女人,金发碧眼,却是亚洲人的轮廓,应该是混血儿。她精致的妆容在光线下更显美丽,见苏轻远怔在门口,她立马皱眉挑衅地看着苏轻远: “你是谁?” 这句话应该我说才对吧洋妞!苏轻远咬牙腹诽。 景曦这才发现了苏轻远,抬眸看了他一眼,复又垂下,神情冷淡。 苏轻远定定地看着景曦,见他没有要说些什么的意思,胸腔中莫名的泛起针扎般的刺痛,又看到了那瓶胃药,她竟有些担心他。她知道他的胃一直都不是很好,这是一种富贵病。 目光落在那名金发碧眼的女人身上,她只觉得这画面异常刺眼。不知是不是因为灯光的原因,她显得雪般苍白。 大厅一片死寂。 好。 很好。 非常好。 你敢做初一我就敢做十五!老娘豁出面子不要了,也要把你们给搅了! 抹去心中的担忧,她垂下眼帘,任由睫毛挡住她眸底的脆弱,再次深吸了口气,半晌才恢复如初。抬起眼眸,她浅浅一笑,对着景曦故作娇羞道: “老公,这位是?” 景曦僵住,错愕地抬眸凝视她,正在莫名时却捕捉到了她眼中的一抹促狭。挑了挑眉,他神色淡然地看着她,不发一言。 金发碧眼的女人却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冷淡的惊喜,问他:“学长,你结婚了?” 她是他自美国修学时的学妹,早在那时就已经喜欢上了各方面都很出色的他。后来他回了中国,而她也在毕业后立即进入了他的公司,只为继续陪伴着他,却从没听说过他已经结婚了。 他没理会她,只是静静地看着苏轻远,眼底一片深邃。 苏轻远与他四目相对,只觉垂在身侧的手不自主的微微颤抖起来。轻咬住冰凉的唇,她笑靥如花,唤来了管家: “来了客人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呢?”她故意把“客人”二字咬得极重,满意地看着金发女人铁青的脸色,她又轻笑着对景曦说,“老公你也真是的,都不知道向我介绍下这位客人。不过现在这么晚了,客人也不方便留在这里。管家,你让人送客人回去。” 她挑衅地瞪着景曦,剪水般的双瞳在灯光下如水晶般闪耀,明亮至极。 金发女人急忙拉住景曦的衣袖,他微蹙眉,抽出手,星眸里满是疏离冷漠:“蒂菲,你先回去。” 蒂菲见他冰冷的神情,只得狠狠瞪了苏轻远一眼,不甘愿的随管家离开。 大厅又恢复了寂静,有些诡异。 他看着她。 她也看着他。 良久,她终是没能忍住,倔强地扬起头,怒极而笑:“景少爷啊景少爷,你就这么急着给我戴绿帽子?居然敢把小三带回家?这是我的城堡,我不喜欢看到陌生人!” 她的脸色异常苍白,纤弱的身形犹如暴风雨中的小草,似乎一经暴虐便会消亡。一种莫名的疼痛如疯狂滋长的水草,狠狠纠缠住她的身体和思绪,令她几乎窒息。 他闻言,依旧安静地看着她,如墨的眸子似乎是要把她看穿。灯光流转,他星眸半掩,内里堆叠着层层遥远的白雾,和深海般泛滥的柔意。 她生气了…… 是在乎他的么…… 他突然笑出来了,浅浅的,淡淡的,似温润的玉石,又似破水而出的白莲,清雅绝伦,倾泻的光芒将他细腻的肌肤衬得苍白透明,蝶翅状的睫毛略挡住他眼底的潋滟。半晌,他才恢复最初的淡漠,故作清冷: “我们已经离婚了。” 她顿时僵住。 是啊……他们已经离婚了,她忘记了么……没有。那么,她是怎么了…… 她死死咬住已无血色的唇,脸色惨白,美眸中氤氲着团团迷茫的雾气。空气中仿佛有双看不见的手,穿透它的胸腔,紧紧扼住她的心脏。 好疼。 死一般的沉默。 终于,她低下头,让发丝遮盖住自己冰凉的脸,倔强的不露一丝脆弱。她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强压住心中莫名的疼痛,不再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他静坐在原处,默默地看着她离去,她瘦小的背影落入他的眼中,让他一阵心痛。他的背脊依旧倨傲地挺得笔直,垂在身侧的手却紧握成拳,神色复杂。 苏轻远,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懂…… 。 次日的天色并不是很好,灰蒙蒙的不见太阳,几朵混沌的乌云挂在半空中,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凉风阵阵吹过,卷起地上地落叶狂乱飞舞,碧草地上落满了下了雾后地露珠,通体晶莹。 世开学院在这样的天气中也显得压抑起来。 苏轻远一早就逃一般的离开了令她莫名心痛的城堡,来到了学校却并没有去上课,而是心烦意乱的四处游荡,满脑子都是昨夜的那些画面。 腾地,一阵清脆的琴声传了过来。 苏轻远这才回神,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温煦的琴房外。 她正对着琴房的窗口,玻璃窗打开着,大片朦胧的白雾阻隔在他们之间。她隐约看到了昏暗雾气后他的身影他,那般纤细寂寥,依旧是绝美的风姿,却好像缠绕了浓浓的哀伤一般,清冷苍凉。 琴声仍在继续,却是刺痛人心的忧伤,宣泄着弹奏着心中剧烈的伤痛。 雾气渐渐散开,大片大片的白终于消失,她的眼前逐渐开阔—— 他孤寂地弹奏着,修长的手指灵活地跳跃着,在昏沉的光线下如玉般温润。阵阵寒风穿过窗口,拂起他浅色的头发,露出消瘦的脸。他低垂着眼帘,浓长的睫毛在他苍白的肌肤上洒下小片阴影,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他依旧是淡然的,精灵一般,只是,精灵却好似是断了双翼的。 她静静地看着他,明明只是一窗之隔,她却觉得好似万水千山般遥远,似乎永远也抵达不到他的心底。 他没有发现她。 琴声好像有感染力一般,莫名的,她也忧伤起来,心中愈发沉闷。 滴答—— 苍穹落下了几颗豆大的雨珠,沁凉沁凉的。 她环顾四周,他仍在弹琴,而雨水却有越来越大的趋势。思索了一阵,她转身离开了琴房。 再回来时她撑着一把伞,手中还拿着一把,刚想送进琴房给他,却发现他已经出了琴房,离她有些距离。她换忙追过去,大声喊着: “温煦——” 大概是距离太远,他没有听到她的叫喊声,依旧在雨中疾速前行。 哗啦啦—— 雨渐渐大了起来,混合着放肆的猎猎狂风,一时间天地之间只余风鸣雨泣的声音。 “温煦……温煦……” 她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加速向他跑去,因为跑得太快,雨伞遮挡不住风雨,泥水也随着她的脚步溅了她一身,浑身都湿透了。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她终于看到他停下来,四处打量却一阵心惊,这里居然是—— 墓园。 一片死寂。 天色愈发阴沉,瓢泼般的大雨不停地落下,透着水汽的寒风一阵阵猛刮,将墓园边角翠绿的树木吹得抖动不止。豆大的雨滴落在排排耸立的白灰色十字架上,更显凄凉。 温煦静静伫立在一个十字架前,十字架后是平躺在碧草地上的墓碑,上面贴着主人的照片,刻着墓主人的生卒年的英文。这是一座典型的西式风的墓穴。 照片上是一个慈祥的中年男人。 哗啦——哗啦啦—— 晦涩的天空毫不留情的降着暴雨,不曾停歇。 他静默地看着面前的墓穴,丝毫不在意雨水早已将他湿透。他低垂着眼帘,眸底清澈,沾了水的睫毛在风雨中一阵颤抖,像是单翼的蝴蝶,想要飞舞,却只能垂死挣扎。风拂起他额前的发,露出他苍白透明的脸,这种死一般的苍白,竟是那么令人心悸。层层雾气缭绕在他周围,衬得他好似精灵一样缥缈。 倏地,一把雨伞从后面遮在了他的头顶上,替他挡住了风雨的侵袭。 淡淡的香气和温热的气息弥漫开来,包裹住了他纤细冰凉的身体。 濡湿的睫毛轻微蠕动了一下,他转过身,氤氲着苍茫雾气的眼眸淡淡地看向身后的人—— 是她。 她明亮的大眼睛凝视着他,眼底是他孤寂的身影。湿答答的发丝凌乱地贴在她的脸上和颈间,黏稠极了。滴滴雨珠顺着她异常苍白的小脸划下,落在她剧烈起伏的胸口上,在昏暗的光线下夺目的闪烁。她湿透的衣服紧紧贴合在身上,映衬出优美的曲线,她却只觉得一阵刺骨的寒冷。她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脸上地笑容却好似这阴天里的太阳,照亮了天地万物。 他苍茫的眸子这才找到了聚焦,逐渐清亮起来,将她弱小的身影映入眼底。定定地看着她,他一言不发。 “给你。” 她清脆的声音划开了墓园的死寂,温柔的,莫名的令人安心。她动了动纤细的皓腕,示意他接过她手中的雨伞。依旧凝视着他,她的眼睛亮极了,满是温暖的光芒。 动了动眼皮,他看向她的目光淡淡的,却又有一丝复杂。他接过雨伞:“你……怎么在这里?” 她又笑了,温暖了墓园的寒凉,深深落进他苍凉的心里,他眼中的复杂又增长了几分。 “在学校看到你,想要给你送伞,可是你走得好快,我跟了一路才追上你。”她随意笑道。撑开另一把伞,她缓缓蹲下身,将伞搁置在那墓碑上—— 他一把丢下手中的伞,用力推开她,拂开了那把伞! 她被他推倒在了湿漉漉的地上,浑浊的雨水溅了她满身。暴风雨中她的身影瘦弱极了,像是孤单无助的小草,让人忍不住爱怜。她浑身冰凉,恍如跌进了千年寒潭中,费力地抬眸看着他,却被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凌厉吓到。她咬住毫无血色的唇,试探道: “温煦……” 蓦地,一道闪电划裂天空,割破了墓园的阴沉,也惊醒了他。 他看着她柔弱无力的模样,心中泛开一丝异样,有些疼痛。敛去眼中的阴沉,他又恢复了精灵般的淡然清澈。向她伸出手,他轻声说: “抱歉,是我太用力了。伞还是你自己用吧。” 她这才放下心来,丝毫不怀疑他的话,对他浅浅一笑,捡起地上的两把伞,一把放在墓碑上遮雨,另一把递给他,吃力地站起身:“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成落汤鸡了。虽然没有多大作用,但却是对先人的尊敬。” 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无力,几乎耗尽全部力气,但却狠狠敲打着他的心。 他看着她地笑颜,怔住。 墓园又安静起来,只剩下他们的呼吸声,再也容不下其他。 他看着她的眼神愈发复杂混乱,眼中不再有雾气,满是她的身影。半晌,他才似回过神般,敛眸,任由其覆盖住他的视线,淡淡道: “今天是我父亲的忌日。” 死一般的沉寂。 她看着他的眼神中多了一抹同情,动了动唇,她想要安慰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的眼神渐渐远去空洞起来,仿佛在思索一个遥远地问题,声音轻得几乎被风吹走:“父亲他……身体不好,还要兼顾公司,重病后拖了一阵……父亲去世后,温家的公司就由我接受。我并不熟悉那些,花了一年的时间打理好一切,才回世开上课……” 哗啦—— 暴雨摧残大地,碧草地上渐渐腾起雨形成的湿雾。 “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因为意外去世了,对母亲我并没有很深的印象。父亲也因为工作的原因,很少陪着我……现在父亲去世了,只剩下我一个……” 苏轻远向周围看了看,却没有看到他母亲的墓穴。 那么……他的母亲呢…… 为什么没有和他的父亲葬在一起…… 来不及多想,他的神情迷茫脆弱如孩童,那一瞬间,她突然害怕极了,害怕眼前透明澄澈的精灵会展翅飞走,飞去没人知道的地方。 “温煦!” 像是和暴风雨赌气一般,她大声地喊着他的名字,没有被风雨声盖住她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 “温煦,”她又喊了一声,伸出手握住他苍白的手,同样的冰凉。他的睫毛抖动了一下,抬眸看着她,她笑得明媚极了,坚定道:“你还有我啊,我们不是朋友吗?你不是一个人,我会陪着你!” 他怔忪,目光竟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她的手很凉,他却莫名觉得温暖安心,她看上去有些狼狈,却始终保持明亮地笑容,似是执意要点亮这里的灰暗与孤寂。 霎时,日光倾城。 良久。 他澄澈又复杂的眼眸才有一丝波动,情不自禁地,他缓缓伸出手,抚了抚她凌乱黏稠的发丝,动作轻柔,随即又像是像到了什么,迅速别过头不再看她,手也放了下来,只是雨伞却撑在她的头上没有移动。 “我们走吧。” 淡淡的语气,却少了最初的疏离,带着一丝连自己也没发现的温柔和关心。 “恩!”她又笑了,重重地点了点头,握着他的手却没有放开,反而更用力了,转身拉着他往前走。 他看着他们紧握的手,目光幽深,动力动唇,却没有说话,任由她带领自己离开。 第一次,他不想考虑那么多,不想放手…… 。 温公馆。 偌大的公馆竟不见一个佣人,而他匆匆带着她来避雨,一路上她还没来得及看清卫公馆的景致,就被他带进了内厅。 内厅里很安静。 白色的基调,整个内厅装饰得很简约,却透着主人高雅的欣赏水平。天花板上印着银线卷曲的暗纹,悬着一盏巨大的琉璃吊灯。两边开着窗,采光良好,只是现在外面下着雨,透进窗的光线也是昏暗的。 温煦沐浴完后就一直静坐在沙发上,银亮的灯光倾泻在他身上,将他显得如梦似幻。半干半湿的头发柔顺地贴着他白皙的脸颊,换了身干爽的衣服明显舒适多了,浑身都是清新的沐浴露香味。他低着眼眸,神情有些怔忪,仿佛在思考着什么,眼底满是苍茫的雾气,却干净透明。 不多久,苏轻远从另一间浴室出来,穿过长长地走廊,走到了内厅。 他听到了声响,缓缓抬眸看向她。 刚沐浴完的她脸颊上还有些红晕,散发出轻微的热气。秀长的头发吹干了随意散在肩上,在灯光下一阵闪亮。她穿着他的新衬衣和长裤,宽松过大的衣服显得她身形娇小极了。她看着他,扇形的睫毛轻垂下来,神情有些困窘,却又微含慵懒,秀美至极。 他有些出神。 “呃……”她被他看得不自在极了,扯了扯身上宽大及膝的衬衣,干笑道,“穿你的衣服感觉好奇怪诶……” 他低眸,勾唇浅浅一笑,澄澈透亮的眼眸中没有一丝杂物,只余满满的温和。 “嘿嘿……”她被他笑得更不自在了,僵硬着身子没话找话,“温煦,你家的佣人呢?” “只有钟点工,我不喜欢家里有陌生人。”他淡淡道。 “那不就是一个人住?”话刚说完,她就想打自己一巴掌。苏轻远,你是白痴啊! 他看到了她的懊恼,轻轻地笑着没有说话,眼中却划过了一丝哀伤。 她咬住唇。 这个精灵般的男人那么完美,却硬生生被上帝折去翅膀…… 她心疼他。 “温煦,”她摆出笑颜,希望能感染他,转移了话题,“厨房在哪?为了感谢你让我避雨,我决定做顿饭报答你!” 如果她湿漉漉地回去,少不了要被景曦嘲笑一顿。 他看了她一眼,有些不相信。他们这样的少爷小姐,极少有会自己下厨的。 “别这样看着我啦,”她无奈地摆摆手,“我父母两年前就把我赶出来了,要我自力更生,做饭对我来说是小意思而已。” 他笑了笑,带她去了厨房。她把他挡在门外不让他进来,便径自开始做饭。光线流转,他倚在门边看她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几颗晶莹的汗珠从她的额上滑落,而她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暖的光华,一时间他竟有些恍惚。 这就是……家的感觉么…… “好了。” 因为有些东西是现成的,不多久她就准备好了饭菜,让他帮忙端去了饭厅。 偌大的欧式饭厅金碧辉煌,本该是有乐师拉奏小提琴的高雅饭厅,此刻却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而显得空旷。饭厅的中央是一张长长的黑木桌,铺着雪白的碎花镂空桌布,几道简易营养价值却充足的小菜搁置在桌上,腾起袅袅的烟雾,霎时饭厅里溢满了饭菜香。 温煦和苏轻远分别坐在长桌两侧,她得意地对他笑了笑,脸颊红扑扑的,秀气的鼻尖上分布着细密的汗珠。 “不错吧?”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到他的碗中,“尝尝看。” 他看着她,怔住。 为他夹菜么…… 心底划过一丝柔软。 见他没有动,她突然想到有些家族认为互相夹菜是一件很不卫生的事,不由得尴尬地笑了笑:“那个……” 似乎是知道了她的想法,他低下头拿起筷子夹起那块鱼,轻轻咬了一口,动作极尽优雅: “很好吃。” 他淡淡地说。 “我就说吧!”她笑得更开心了,又夹了一些菜到他碗中,“多吃点哦!” 他敛着眼眸,余光却落到她灿烂地笑颜上,眼底的白雾逐渐散去,染上浓郁的深邃和复杂,潋滟辗转。胸腔中泛开层层的安心与温暖,像是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般,让他想死死抓住不放。 已经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他不再掩饰,抬眸凝视她,清澈的眼底倒映着她的身影,他看着她的目光是他自己也没发现的温柔,唇边是浅浅地笑意。 什么都不想,现在你……是我的太阳…… 一顿饭就这样吃完了。苏轻远收拾好一切后,见窗外雨已经停了,就换回了自己已经洗好烘干的衣服,笑着和他道别: “衣服给你,”她把换下来的他的衣服递给他,“我也该回去了。” 他点头,微笑:“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就好好休息吧!”她摆摆手,转身离开。 苏轻远才出去不久,二楼客房里就走出了一个女人,长卷发下是张妩媚的脸,眼中却满是精明。她走到温煦身侧,靠着他的手臂,呵气如兰: “煦,她就是那个女孩?” 他眼中原本的柔意散去,又恢复了疏离淡漠: “你什么时候来的?” 她挑眉一笑,“早就来了,看到你带了个女孩子回家,猜想是她,所以就没出来。”顿了顿,她认真地看着他,问道,“煦,你真的要那么做?” 她是他的经纪人,从四年前起就陪着他,知道一年前他家中出了那件事,他不得已暂时放下喜爱的音乐,接手家族企业,而她并没有离开他,一直留在他身边帮他打理公司。 没有回答的声音。 他踱步到窗边,眺望着窗外她远去的背影,不自觉地将手中的衣物送至鼻间轻嗅,眼中再次流淌出温柔。 是她的味道……温暖清新……令人安心…… 忽然,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神色瞬间阴沉,眼眸里却依旧是他独有的清澈。一直如此,不论他的神情有多么的恨,瞳仁却始终干净澄澈。 死死捏住手中的衣服,他的指节渐渐泛青,而后,他厌恶一般的把手中的衣服扔进了墙边的垃圾篓中。 “做错了事,当然要付出代价。” 轻柔的如情人低语的声音飘荡在冰凉的内厅里,令人心悸。 经纪人薇安看着神情阴郁的他,不再说话。 Part。3 Kiss·亲吻 。 呼——呼呼—— 回到城堡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雨已经停了,风却依旧肆虐地吹着,寒凉刺骨。天空的阴霾没有散去,到处弥漫着湿湿的浓浓的白雾,迷蒙蒙的。 城堡被大片的灰沉笼罩着。 苏轻远穿过白沙小径,缓缓走进大厅,柔软的长发因为外面的雾气而有些湿润。她的脸色苍白苍白的,看上去很是虚弱,头一阵阵的发昏。卷翘浓密的睫毛下,原本澄澈闪亮的眼眸也是苍茫无神的。干裂的唇没有丝毫血色,冰凉凉的。 大厅里很静。 景曦静坐在软皮沙发上,背脊倨傲地挺得笔直。黑丝绸般的碎发垂在他白皙的颈脖上,苍白的脸此刻竟是异常的绝美,仿佛是暗夜城堡中的吸血鬼般,高贵华丽。他敛着眸,压低视线凝视着她,浓密的睫毛遮挡住了他眼底的恼怒,宛若罂粟的红唇此刻异常妖冶。 他已经等了她很久了。 放下手中的财经报纸,他修长白皙的手紧握成拳复又松开,冷瞥了她一眼,淡淡道:“你还知道回来?” 下这么大的雨,她晚归居然连电话也不打回家,害他担心了好久! 没有回答他的话,她浑身无力,脑袋昏昏沉沉,两颊染开病态的红晕,喉咙里火烧般的灼热,身体的高温几乎将她融化。 “咳……咳咳……” 她喉咙里发出一串干哑的咳嗽声,肺部几乎要炸裂。 在卫公馆的时候她还没事,回来的路上又吹了风身体就扛不住了。 景曦猛然站起身,大步走到她身边,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一阵火热的触感在他的指尖蔓延开来。 这么烫…… 他眉宇紧锁,黑沉的眸子里满是担忧。想也没多想,他一把横抱起半昏迷的她,唤来管家: “通知史蒂芬医生马上过来。” 然后不等管家回答,他便疾速往二楼主居室走去。 主居室的门紧闭着,厚重的窗纱遮挡住了落地玻璃窗外灰蒙阴沉的天空。房间里的光线昏暗暗的,潮湿阴冷的气息弥漫在偌大的主居室里,竟有种窒息的感觉。 景曦动作轻柔地将她放在床上,替她盖好被子,垂下眼帘,温柔地俯视着她。 她神色痛苦,柳眉紧蹙在一起,微合的眼帘隐约露出她剪水的秋瞳,眼神却是空洞迷蒙。凌乱的长发散在床上,像是一张密密的网,紧紧地缠绕住她让她无法呼吸。混沌的光线下,她苍白的肌肤因高烧而泛开浅浅的粉色,浑身湿濡黏稠,难受极了。 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少爷,斯蒂芬医生来了。” 景曦把被角拽在她的颈脖下,小心翼翼。 “进来。” 他头也没抬淡淡地说。 闻言,管家推开了木门,请史蒂芬医生进来。史蒂芬医生走到床边看了一眼,量了体温后,用不大标准的中文说: “景先生,景夫人需要打点滴。” 景曦点头,侧身让开,斯蒂芬医生往前走了一步,在她露出的右臂上消毒做皮试。等了二十分钟,见她的皮肤没有出现异样,这才在架子上挂好了点滴,挤出了针头里的空气,再次给她消毒,将针头插入她的静脉后贴上胶布。 斯蒂芬医生拿出一些药放在床头柜上:“景先生,等到夫人明天醒过来,应该就退烧了。” 他点点头,示意管家送医生出去,斯蒂芬医生略微欠身,就随着管家离开了。 居室里又恢复了寂静。 细长透明的软管连接着她,药液一滴一滴的滑入她的静脉里。似乎没有刚才那么难受了,她不再痛苦的呻吟,只是艰难地呼吸着。 他侧身坐在床边,低头看着她,墨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滑到他光洁的颈间。羽扇状的睫毛覆盖下来,却遮挡不住他眼底流淌的温柔。不自觉的,他伸出手,将她粘在额头上的发丝捋到耳后,苍白冰凉的指尖轻轻地抚上她滚烫柔软的脸颊。 她安详地睡着了。 “轻远……”他勾唇浅浅一笑,清濯如白莲,温柔的眸子几乎溢出水来,“只有在睡着的时候,你才会这么安静……”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能这样靠近她。 心中不禁泛起一丝苦涩。 静静地看着她,他的眼底尽是宠溺,小心翼翼地握住她的双手,十指相扣,他缓缓俯下身,冰凉的薄唇轻吻在她的额上,往下滑至鼻梁、脸颊,最后停留在她柔软干裂的唇上细吻,轻如蝴蝶落下又悄然飞走。 淡淡的清香和甘甜弥漫在彼此的鼻息间。 良久,他才不舍的离开她的唇,轻笑出声:“笨蛋苏轻远,你的初吻我拿走了。” ——所以对于你,我不会放手。 回答他的只有粗重的呼吸声。 一缕刺目的阳光穿透居室里厚重的窗纱,洒在趴在床边睡着的景曦身上。光芒辗转,七彩绚烂,刺得景曦浓密的睫毛一阵轻微的蠕动。缓缓,他睁开眼,迷茫地看向四周,发现床上已经没有人了,而自己身上也盖着一件外套。 垂眸浅浅一笑,他起身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大片的阳光过后,映入眼帘的是庭院中那道熟悉的身影。又是一阵轻笑,他慵懒地倚着玻璃窗居高临下的眺望着她,流光潋滟的眼底一片深邃。 像是有心电感应一般,她蓦地回过头,仰望着他绝美颀长的身影,冲他招手示意他下来。他对她勾唇轻浅一笑,眼中溢满了似海般深的宠爱。 转身离开了主居室,他洗漱好后,下楼走到庭院中。 细碎的阳光轻浅地散在地面上,沾着破败的花瓣和水珠的白沙小径因为阳光的照射而发出了细绒的光晕,暖暖的。七色的彩虹跨在天边,清凉的风轻轻吹来,庭院里的梨花树便轻微抖动起来,幽幽的香气弥漫在天地之间。 苏轻远蹲在花圃边,她穿着白色连衣裙,肌肤细腻如瓷,柔软的长发散落在肩上,远远看去竟好似迷途的爱丽丝般梦幻。她皱着眉头,蝶翼般的睫毛细微扑闪着,心疼地看着花圃里残败的蔷薇,叹了口气。拿起脚边的小铲子,她将已经无法挽救的蔷薇戳了出来,一颗一颗植入新的,最后用湿润的泥土掩埋花根。 景曦走到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 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浑身散发出华贵的气息,如神祗般不容亵渎。他随意的穿着黑色丝质衬衣,领口的口子没有扣,露出精致的锁骨。低着头,敛着眸,浓密的睫毛略挡住他眼底淡白苍茫的雾气,瓷白绝美的脸在斑驳阳光的照射下泛着浅浅的粉色,薄唇轻抿,好似破水而出的盛世白莲,清濯无双。 感觉到一大团阴影笼罩了自己,苏轻远抬头往后看,见来的人是他,不自觉地露出笑靥:“昨天是你照顾我啊?还算你有点良心,谢谢啦!” 他却被她灿烂地笑容晃花了眼,怔忪不语。 “还愣着干什么?”她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指了指花圃,“暴风雨把我的蔷薇都弄死了,快过来帮忙啦!” 他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目光是深海般的溺爱。蹲下身,他开始帮她植入蔷薇。 “城堡是我理想的天堂,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珍宝,况且住了这么久,都有感情了。”她一边戳着土一边笑着认真地说,“只要有我在的一天,就会守护好城堡。”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堡里满是回忆。 他安静地听着她说话,没有出声。不知道是不是阳光的原因,他觉得异常温暖。 是因为……这是我们的城堡吗…… 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她回过头来看着他,见他又有些出神,骨碌碌的大眼珠一转,一丝慧黠地笑意在她秀美的小脸上蔓延开来。她用手指粘了些土,快速往他光洁冰凉的脸上擦去,他立马变成了花脸猫。见阴谋得逞,她笑得像只狐狸: “笨蛋景曦……哈哈哈……” 他错愕地看着她,看着她开心得意地笑容,他的心底也泛起缕缕柔意,竟有些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泥土。 “不擦啊?”她疑惑地看着一动不动的他,摆摆手,“算了算了,我大发慈悲的帮你擦掉,所以你不能报复我哦!”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便闻到一缕沁入鼻息间的幽香,待回神后,才发现她已经拿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擦着他脸上的泥土。 他愣住了。 似乎是没有发觉他的异样,她神情认真地擦拭着他的脸,大概是因为阳光长时间照射的原因,她的脸颊红红的,秀挺的鼻尖上分布着细密的汗珠。 温柔的触觉在脸上蔓延开来。 他怔怔地看着离自己一分米不到的她的脸,她的眼眸里是他的身影,她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他突然就笑了,层层叠叠的浅笑荡漾开来,凝视着她的眼睛里浸满了宠溺和温柔。 第一次,她的眼中只有他…… 一阵风吹来,素白的梨花便星星点点地落在他们身上,如梦似幻犹如画卷。 “啊!”突如其来的叫声破坏了刚才的宁静美好,她却浑然不知,一脸讨好地看着他说,“景曦,过两天学院要举行一个拍卖舞会,所有学生都是有伴的,你能不能……” 他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是在邀请他么…… 见他没有回答,她尴尬地笑了笑,心中一阵酸涩,“没有时间就算了。”随后连花圃也不管了,落荒而逃。 他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眸深似海,勾唇浅浅一笑。 淡漠不再。 。 夜幕低垂,绸缎般的夏空上腾着袅袅浮云,淡白的星子密布在云的周围,闪烁着微小的光芒。夏夜的风缓缓拂来,沁凉的夜露与花香也随风而至。 世开学院里好不热闹。 偌大的学院金碧辉煌灯火通明,在这暗夜之中仿佛夜海中的灯塔,点亮一方苍穹。今天学院举办一场拍卖舞会,所有学生和受到邀请的政商名流都聚集在早已布置好的礼堂中,期待着拍卖舞会的开始。 四方开阔的礼堂沿墙摆着十多张长桌,铺着蕾丝坠地桌布,桌上满是鲜果美食和名贵酒饮。左边是华丽的舞池,右边顶前方是拍卖台,下面则是摆好的小圆桌和木椅。 苏轻远走进礼堂,她穿着乳白的削肩蕾丝小礼服,胸前缀着一枚绚烂夺目的珍珠宝石胸针,远远看去竟似女神般华贵清雅。她原本长长的直发烫成卷松散的束在头上,钻石皇冠发饰别在上面,两鬓和后颈垂下几缕卷发丝,分外慵懒甜美。在灯光的照耀下,她瓷白的肌肤有如凝脂,美丽的小脸也发着温和的绒光。 环顾四周,她看到了迎面走来的北谣光和宋浠清,心中明了北谣光已经把他拿下了,暗自佩服。 “轻远,”北谣光亲热地挽着英挺的宋浠清,一副热恋小女人的模样。见苏轻远独自一人,她问,“景曦呢?他没陪你来?” 宋浠清儒雅的对苏轻远微笑点头,算是打招呼。 苏轻远也对他点点头,然后向北谣光抱怨道:“小光,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的事。他连我们已经结婚的事都不想让别人知道,怎么可能来?” 一想到这里,她的心脏就一阵酸涩。 北谣光歉意地看着她,不再说话。 “啊!温煦——” “温学长也来了!” 不远处传来女生的哄闹声。 苏轻远抬头,只见一身白色西装的温煦被一群女生包围着。璀璨的灯光倾泻他身上,衬得他有如谪仙。他身影纤长,柔顺的浅色头发垂在他光洁的颈间,白皙绝美的脸也因为灯光的原因而泛着浅浅的粉色,宛若盛放的樱花。他神态淡漠,敛着眼眸没有理会身边喧哗的女生,眼底氤氲着苍茫的白雾,仿佛乱世红尘中唯一安静出尘的精灵。 北谣光看到了他,又看了一眼苏轻远,转头对他挥了挥手:“温煦!这边!你过来一下!” 听到她的声音,他朝那边看去,目光落在他们中的苏轻远身上,淡淡的,柔和的。没有多犹豫,他穿过了人群走到他们当中。 “温煦,你一个人啊?刚好轻远也是一个人,你们作伴吧!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说完就急忙拉着宋浠清离开。 只剩下他们两个,一时间有些尴尬。 半晌,他打破沉默,温柔地看着她,轻声说:“昨天你没来上课。” “呃?”她愣了一愣,笑道,“发烧了所以没来。” 话音刚落,他好看的眉宇便皱起来,黑曜石般的星眸涌上一丝担忧,伸出白皙修长的手,覆上了她的额头,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彼此间。 冰凉的触感在她的额上蔓延开来。 这样的亲昵令她心跳突然漏掉了一拍,白嫩的脸上泛开团团绯红,说话也有些结巴了: “那个……温煦……已经没事了……” 并没有烫手的感觉,他这才放下手:“抱歉,都是我害的。” “没关系啦,”她笑着摆摆手,听见音乐响起,又对他说,“舞会开始了,你要不要做我的舞伴?” 他垂眸,幽深的瞳仁中映着她地笑脸,心中一阵柔软,浅浅一笑: “乐意至极。” 他握住她的手,柔软的触觉让他更舍不得放手。将她带领至舞池中央,优雅的欠身行礼,正准备与她共舞—— 一只苍白有力的手死死抓住了她。 冰凉冰凉的。 舞池里一阵诡异的沉默,随后爆开刺耳的尖叫。 “景曦!” “天!居然是景少爷——” 苏轻远愣住。 景曦站在她身后,一身黑色的西装,身形颀长。他的背脊倨傲地挺得笔直,气势华贵胜过天神。墨黑的发丝柔顺地垂下,他绝美的脸似是长期没有受到阳光照射般苍白,像只孤寂千年的吸血鬼。他神色冷漠地看着对面的温煦,羽扇般的睫毛略掩住了他眼底的阴沉与凌厉,薄唇不悦地紧抿着。俊眉蹙起,他冷淡道: “放手,她是我的妻子。” 而后不等他回答,抓着她的手猛地用力,将她拉入自己的怀中,占有性的双手把她紧紧禁锢起来。 她靠在他怀中,侧脸贴在他温热的胸口上,不经意间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他身上的馨香也缕缕沁入她的鼻息中,莫名的令她安心。 温煦淡淡地看着景曦,星眸渐渐拢起团团疏离的白雾,却依旧清澈如水,只是唇边勾起了一抹冷笑,垂在身侧的手紧握成拳,此刻的他仿佛等待已久的猎物出现了般,竟有些激动。 终于来了么,景曦。 苏轻远这才从沉溺中回神,一阵脸红后,不解地看着景曦说: “你怎么来了?” 景曦的视线转移到了她的身上,眸子里的黑沉很快便散去,浓郁的柔意涌现,轻勾唇角,将她的话还给了她: “不来你好给我戴绿帽子?” “你!”她噎住,抬起脚就往他鞋上踩去。 他吃痛,皱起眉拉着她远离温煦。看了一眼那个同样出色的男人,他第一次有了危机感。不再想那么多,他带着她翩翩起舞。 温煦看着抱在一起的他们,心中泛开针扎般的刺痛,只觉得那画面异常碍眼。冷哼一声,他转身离开。 天色渐晚。 舞会终于结束,拍卖正式开始。 所有学生宾客都坐在了正对着拍卖台的椅子上,三三两两的围绕着小圆桌坐在一起。小圆桌上摆放着饮品和水果,燃着熏香地拉住,阵阵馥郁的香气蔓延开来。 穿着华丽的学生司仪走上拍卖台,致辞之后,保全人员便把第一件拍卖品送上拍卖台,司仪也开始讲解。 “各位来宾,第一件拍卖品是日本绘画大师乌居清满的浮世绘。浮世绘版画中又产生了红绘、漆绘,由原来的丹绘发展为更先进的手工着色方法……” …… 中场休息,司仪下台喝了口水滋润了下嗓子,却被眼前的来人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淡淡地看着她,星眸缭绕着层层湿雾,瓷白俊美的脸在灯光下发着清冷出尘的光泽,恍若梦幻中的精灵。 “小学妹,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温……温学长?”司仪的脸颊染开层层绯红,不禁点了点头。 他便笑了,轻柔如碧波荡漾。低下头在她耳边一阵低语,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引得她的脸红得几乎滴出血来。听完他的话,她有些支吾: “可……可是……” 他又是浅浅一笑,清冷如月华星辉,轻轻拥住她,而后放开手,柔声道: “小学妹,拜托了。” 她早已被迷得七荤八素,不自觉点了下头。 他唇边地笑意更深了,眸子里却是与他脸上的诡异不符的澄澈。 苏轻远,就让我看看你们的感情有多好…… 。 苏轻远提着裙子在人群中穿梭,到处寻找着温煦的踪影。本来是她邀请他,却没想到景曦会来,丢下了他一个人,她必须要去跟他道歉。 “等一下!”突来的一双手一把抓住了苏轻远,拉起她就往前跑去。 苏轻远回头看清来人,有些错愕:“司仪小姐?” 刚说完,她就感到一股推力,再看四周时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拍卖台上,身边响起了司仪的声音。 “这次拍卖的商品是商学院美女的初吻,起价5千!” 苏轻远怔住。 她……她她她……说什么? 全场哗然。 “1万!”立马有人出价竞拍。 在座的都是政商名流,虽然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却刚好满足了他们显摆及好玩的心理。 “2万!” “5万!” 苏轻远彻底傻眼。 这算什么…… 竞拍还在继续。 “100万。” 一道低沉冷淡的声音传了过来。 景曦直挺着背脊坐在台下,直勾勾地看着拍卖台上小鹿般惊慌失措的他。俊眉蹙起,他的眸子一片黑沉,完全看不透他的想法。似是因为愤怒,他苍白的脸上晕染开了一层红晕,殷红的薄唇冷峻紧抿,垂在身侧的手也紧握起来。 舞会结束后就不见她的人影,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场内顿时静了下来。 即使在座都是富豪,却也没有人愿意花100万只为拍下一个吻。司仪小姐也愣了一愣,很快就清醒过来: “100万一次!” 没有人再竞拍,场内安静得连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到。 “100万两次!” 空气似乎也凝滞了。 “100万三次!成交!恭喜景先生!”司仪一锤定音。 他依旧是淡漠的。 苏轻远已然懵了。她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飞越了万水千山,怔怔地看着神一般的他,连呼吸都几乎忘了。 他拿出胸前口袋里的金杆镶钻钢笔,碎钻在灯光下闪烁着刺目的亮光。他签下了一张面额100万的支票,放在身边的小圆桌上后,起身一步一步,步履坚定地走向迷茫无助的她,恍若披荆斩棘拯救公主的王子。 停下脚步,他驻足在距她一分米不到的地方。 温热的鼻息喷洒开来,香气四溢。 她仰着头看着纤长的他,绝美的容颜映在她的眼中,只有他,再也容不下其他。她两手紧张地抓着裙角,手心也微微渗出细汗。 他伸出白玉般的手,体贴的理了理她额前的发丝,垂下眼帘宠溺地看着她,似海般深情。而后,他牵起她的双手,感觉到她手心的香汗,他轻笑出声,与她十指相扣。缓缓俯下身,闭上眼,一枚极尽缱绻缠绵的吻便落了下来,温柔地摩擦着她柔软的唇,爱恋地轻咬着。 “轰”的一声,她的脑海里顿时一片空白,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蝶翅般的睫毛,她的脸颊立刻泛开了两抹绯红,心如擂鼓。 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画卷般的静谧美好。 不舍地睁开眼,看着她迷醉羞赧的表情,他浅浅一笑,拉着她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礼堂。 他的温柔,只给她一人。 不远的角落处,流转的灯光也照不到那里,大片的阴暗投在温煦的身上。他无力地靠着墙,缓缓闭上眼,他的脑海中满是刚才的画面,如梦魇一般侵蚀着他的心脏,令他剧烈地疼痛。他面色苍白,神情阴冷,垂在身侧的手狠狠握着,有些颤抖,指尖扎进掌心也没察觉,瞳仁却依旧是澄澈透明的。 为什么……会这么痛呢…… 已是子夜。 城堡里万籁俱寂,墨染般的天幕上繁星点点,闪烁着微弱的光芒。清风拂过,隐约能听到蝉鸣声和树叶的簌簌声,馨香四溢,宁人心神。 苏轻远穿着白色蕾丝的睡裙,披散着头发缓步踏上白沙小径,穿过丛丛花草,直至庭院西角的喷水池前才停下脚步。 那是一座四周皆是用光滑的大理石砌成的水池,在缥缈的星辉下发出银白圣洁的光。水池中央是残缺美的断臂爱神雕像,屹立在光耀夜空的弯月下,清水自雕像身上各处缓缓溢出,最后融入池中。水面折射出大片亮白,上面落满了素白的梨花,星星点点,随着水波层叠荡漾。 她静静地看着这座她最喜欢的喷水池,月华洒落在她娇小的身子上,长发飞舞,白裙翩跹,恍若迷途的爱丽丝。她吹着眼帘,蝶翼般的睫毛在风中轻微抖动着,眼眸却一片茫然,仿佛在思索一个遥远繁长地问题。 蓦地,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她的脸颊顿时染开两团红晕,快步上前弯下腰两手掬起一捧水,胡乱地往脸上泼去。 滴答——滴答—— 水珠顺着她的脸颊和发丝滴落下来,沁凉沁凉的,让她紊乱的思绪也渐渐平复。擦去脸上的水渍,她的手不经意间触到了唇齿,刚刚凉下去的脸又烫了起来,她不禁有些抓狂,纠扯着自己的长发: “啊啊啊啊!苏轻远你疯了你疯了!” “怎么你很怀念那个吻么?”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轻笑声。 景曦站在不远处笑看着她,背脊骄傲地挺得笔直。黧黑的发丝在夜风中乱舞,拂过他绝美的脸。银凉的月辉下,他整个人如玉般晶莹剔透,清濯宛若白莲。他敛着眸,羽扇般的睫毛半掩住他眼底的温柔,点点花瓣缭绕在他身边,如梦似幻。 他和她一样睡不着呢…… 苏轻远吓了一跳,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转过身,死死瞪着声音的主人,她的脸烫得几乎熟透了。 拍卖舞会结束后他们就一直没有说过话,她完全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你你你你……”她绞尽脑汁找话题,“100万拍一个吻,你嫌钱多啊?!” 最重要的是那是她的初吻啊!居然就这么被他给夺走了! 他闻言,低头浅笑,复而抬眸凝望着她,柔声道: “你值得。” 声音犹如情人间的喃喃低语,暧昧缱绻,却又无比的坚定。 他当然不允许别人获得她的吻。再说,她是他心中最珍贵的宝贝,自然该是天价。 “到底怎么回事?”他淡淡道。 她撇了撇嘴:“我也不知道啊,司仪小姐推我上去的。” 他不再说话,迈步走到她面前,宠溺地看着她,抬手拂去了粘在她发丝上的几片梨花,指尖顺势往下,抚过她的眉眼,直至她粉嫩柔软的唇,竟再也舍不得离去,便一直在她唇上流连。 她怔住了。 深深地仰望着他,脑海一片空白,连呼吸也静止了,唯有擂鼓般的心跳证明着她的紧张。 他又笑了,垂下手握住她冰凉的小手,十指紧紧相扣,俯下身双臂将她拥在怀里,浅吻着她甜蜜的唇。缓缓加深,他在她软嫩的唇上辗转,汲取着她的香气,极尽缠绵。 他喜欢在与她十指相扣时吻她,那会让他觉得他们的命运就像十指一般,是纠缠在一起的。 她茫然地睁大眼睛,思绪一片混沌,只有眼前的他是清晰的。月华倾泻,水光折射,碧波荡漾,洁白的梨花飞舞在他们身边,竟是梦境般的美好。 他渐渐用力,紧咬住她的唇,直至她的唇已红肿留下印痕,他才在她耳边轻笑: “喜欢吗?” 她这才如梦初醒,慌忙推开他,脸颊绯红,心跳加速,话也说不清了:“你你你你你……” 他又吻她了……是因为喜欢她吗? 不,不可能……他们是死对头啊…… 那么,是为了整她? 似乎是找到了理由般,她恶狠狠地瞪着他,龇牙咧嘴道: “臭小子!你去死!” 哼了一声,她步履慌乱地逃离了喷水池。 月色朦胧,他目送着她离开,拇指轻轻抚上自己的唇,目光愈发潋滟幽深。 我的小妻子,这是第三次了呢…… 。 翌日的天色很好。 正午的阳光有些强烈,刺透雪白的浮云散落下来,给天地万物镀上一层金黄。温风拂过,炽热的空气中便弥漫开阵阵花香,衬着蝉鸣鸟叫,竟好似碧野天堂。 城堡依旧奢华高贵。 苏轻远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她洗漱好后换了件淡黄色的公主裙,扶着沿墙蜿蜒而下的楼梯的扶手走到了一楼大厅,目光落在大厅中央的人身上,一时间她有些怔忪。 景曦端坐在软皮沙发上,背脊倨傲地挺得笔直,他一丝不苟地穿着一件紫色丝质衬衣,尽显雍容华贵。他的膝上搁着笔记本电脑,戴着耳机,他正神色严肃的同公司董事会的那群老古董开着远程视频会议。他低着头正对电脑,墨黑的发丝略覆盖住他潋滟的眸子,显示屏荧荧的亮光洒在他绝美的脸上,愈发显得瓷白,好似破水独立的清濯白莲。他微张的薄唇吐着语调优美的英文,那般魅惑人心。 敛了心神,苏轻远不再看他,径自坐到另一张沙发上,随手拿起水晶茶几上的时尚杂志翻阅起来。 蓦地,一道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 苏轻远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见水晶茶几上一个男士手机响个不停,抬了抬眼皮,对景曦说: “喂,你的电话。” 景曦头也没回地对她摆了摆手,示意她帮他接听。 瞥了他一眼,她不太乐意地拿起他的手机,见手机上显示“蒂菲”二字,瞬间怒火中烧,狠狠瞪了景曦一眼,手用力得几乎把手机捏碎,而后阴恻恻一笑,按下接听键,用腻死人的声音对手机说道: “老公,你的电话!你不要在浴室待太久哦,人家等不及了!” 你这可恶的洋小三! 接着稍微将手机拿到远处,压低嗓子用奇怪的男声说: “亲爱的,我这就来!” 最后“啪”的一下,不等手机那端的人说话便挂了线。 大厅顿时诡异的寂静。 苏轻远把手机放回茶几上,再抬眸,这才发现景曦已经结束会议,合上了笔记本正神色怪异地看着她。她一阵心虚,低下头眼睛乱瞟了一会,干脆直接迎上他的目光,故作勇敢地对他龇牙咧嘴起来。 他忽然就笑了,眸底氤氲着宠溺和潋滟的光泽,柔声说: “真的等不及了么?” 苏轻远噎住。 轻笑一声,他站起身,凝视着她问道:“今天去外面吃午饭?” 她也站起来,挑了挑眉: “你请客?” 她可没有钱。 “当然,你有钱吗?”他淡淡道,唇边地笑纹愈发明显,“我知道一家中餐厅很不错,走吧。” 说完,伸出手拉着她就往外走去。她怔怔地看着他们交握在一起的手,心中一阵奇异莫名的柔软和温暖。 位于市郊的一家豪华中餐厅,整个餐厅都装饰成古代酒楼的样子,临水而立,居于湖中央,在大片的碧水红莲中傲然于世。一条古色古香的石板小桥通向餐厅的大门,大门上悬挂着两盏穿龙绣凤的琉璃八宝流苏宫灯,绛紫的流苏在清水凉风中摇曳生姿,拂过门梁正中央的金漆牌匾。 穿过小桥,步入餐厅,两边一个经理模样的人和穿着旗袍体态优美的迎宾小姐一齐弯腰做欢迎状。 “景少爷。” 景曦淡漠地点点头。 苏轻远瞪大了眼睛看着餐厅内里的装潢,虽说她经常出入高级餐厅等地,但是以西餐厅居多,这种东方古典风格的餐厅还是第一次见。四处雕梁画壁,丝滑的红帷幔从天花板上悬下,垂至地面,将一楼用餐地隔成好几个空间,包围住一张张名贵的紫檀木桌椅。 “景少爷,已为您准备好了雅间。”经理恭谨地说,将他们带领至二楼单独的雅间。 内里铺着花纹繁复的软毯,一扇泼墨山水画的红木屏风将雅间内外层隔开,屏风后面是一张紫檀木圆桌,立在靠近窗边的位置。软毯上立着几盏半人高的宫灯,照明一方天地。镂空糊纸木窗被支起,习习轻风吹进来,夹带着湖水和莲花淡淡的馨香,把窗沿悬挂着的风铃吹得叮咚作响。 苏轻远看着窗外的湖光山色,惊得说不出话来。 实在太梦幻了,简直就像是穿越到了古代…… 服务员拉开桌椅待他们入座后递上了菜单。景曦将菜单递给了苏轻远,满目溺爱地看着她,伸手示意她点菜。 接过菜单,她看了他一眼,随后不怀好意地打开了菜单,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大桌菜:“宫廷小黄瓜、酱黑菜、腌水芥皮、凤尾鱼翅、红梅珠香、宫保野兔、金丝酥雀、如意卷、绣球干贝、炒珍珠鸡、奶汁鱼片、随上荷叶卷、水晶虾饺。” 一口气说完,不顾服务员惊讶的眼神,她放下菜单,笑眯眯地看着景曦,一脸的挑衅。似乎是明白她在想什么,景曦只是垂眸对她轻轻一笑,挥了挥手示意服务员准备上菜。服务员略一欠身,将餐巾系在他们的胸前,摆好餐具,然后退了出去。 很快,菜一道道地上齐了,最后进来的服务员关上了雅间的门,恭谨地站立在桌边,拿起一副碟筷,等待着他们的指示。 苏轻远嘴角一阵抽搐。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啦,这分明就是皇帝用膳的规矩嘛。不用自己动手,只是指一指自己想吃的菜,自然就有人夹起放到碗里。 果然是封建糜烂的贵族生活…… “咳咳,”她不自在地咳了咳,对服务员说,“你下去吧,我们自己来。” 被人这样服侍着她哪还吃得下…… 服务员又一欠身,放下手中的餐具后就退了出去。 雅间又只剩下他们两人。 一时间诡异的安静,连呼吸声也可以听见。犹豫了一阵,她还是打破了沉默: “怎么不吃?不是等着人来服侍你吧?那样我可吃不下。” 他凝视着她,笑而不语。 “看什么?”她被他看得全身发毛,柳眉皱成一团,忽然一副了然的模样,嘲笑道,“你该不会是心疼了吧?” 他依然静静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干脆也不再说话,拿起筷子就开动。他深深地看着她,眼底倒映着她的模样,宠爱泛滥成灾。他伸出白玉般的手,拿起筷子夹了她喜欢的水晶虾饺给她,她诧异地抬眸看了他一眼,目光落到了他骨节分明的右手无名指上—— 一枚精致的钻石戒指正在他的手指根部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她怔住了。 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虽然她只在婚礼上戴过一次,之后就不知道被她放到哪里了,但她肯定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心中泛起阵阵异样。 “你……”她踌躇着,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一直戴着?” 他绝美的脸上晕开一抹不自然的潮红。 “嗯……”他含糊道。 “为什么?” 是因为喜欢她么? 不,不可能,如果喜欢她,那他为什么要离婚…… 心底渐渐泛开针扎般的刺痛。 他不再说话,只是定定地凝视着她,仿佛要将她铭刻进自己的心里。 她被他看得有些心慌,只觉得脸颊发烫,心跳加速。不自然地转了转漆黑的眼珠,她似是找到了很好的借口般理直气壮道: “你怕被人知道我们是假结婚?” 一想到假结婚,她的心中就涩涩的。 他有些哭笑不得。 苏轻远,你这个笨蛋…… “轻远,”他犹豫了一阵,满含期待地看着她,“你……有喜欢的人吗?” 她愣住了。 喜欢的……人么…… 脑海中浮现出一道清濯的身影,如盛世白莲般高洁,又如披荆斩棘的王子般华贵。 竟然是他! 不可能,不可能!他们是死对头!就连他愿意娶她,也是被他母亲逼的,她只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 可是…… 如果真的喜欢他呢? 那又怎么样?他却不喜欢自己,而她,是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痛苦的单恋里。 心脏仿佛被刺了一刀,尖锐的疼痛自心泛开直达手指尖,十指连心的痛着。 理清思绪后,她淡淡地说: “当然没有。” 他原本辗转着潋滟光泽的星眸倏地黯淡下来,层层叠叠迷失的白雾在他眼底氤氲开来,将她隔在千里之外。 没有么…… 心一阵绞痛,好似被成群结队的蚂蚁狠狠啃噬着,鲜血淋漓。似乎有双隐形的手,如深海里纠缠的海藻,狠狠扼住了他的咽喉,一阵窒息。 空气有些凝滞。 “吃饭吧。” 她又拿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打破了刚才诡异的气氛。她皱了皱眉头,将碗里的香菇夹到了他的碗里,却没有意识到,每次她碗里有不爱吃的菜,都是被她扔到了他的碗里。 看着她的小动作,他的心不复刚才那么痛了,竟有丝柔软。 她……是依赖他的吧…… 他笑了,宠溺柔声道: “不准挑食。” 说完却仍是吃下了碗中的香菇。 “你好像我妈哦,”她埋怨地看了他一眼,“我是真的讨厌吃香菇啊,不吃浪费了,还不如给你,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他只是浅浅一笑,风华绝代。 这就是她可爱的地方吧,虽是富家出身,却没有千金小姐的骄奢……这才是他喜欢的她…… 不再说话,他安静的陪她吃完了这顿饭。 Part。4 Cherish·珍爱 。 天色极好,下午的阳光略显灼热,七彩纷呈,将湛蓝的天幕照耀得绚丽起来。轻风拂过,淡香便弥漫在天地之间,笼罩了整座世开学院。几束阳光洒落在精致奢华的琴房上,透过斑斓的玻璃窗,映入内里静置着的三角钢琴上,将黑白琴键衬得玉般温润。 苏轻远走到琴房的窗口,探着身子往里看了看,宽敞的琴房因为没人而显得空荡。她失望地蹙了蹙眉。 不在么…… 自从拍卖舞会上离去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来得及向他道歉,不知道他生气了没有。 轻轻叹了口气,她转身离开琴房附近,在学院里漫无目的地闲晃了起来。 “苏轻远!” 身后传来一道尖细的女生。 她转过身向后看去,竟然是那个可恶的洋小三!她怎么在这里? 皱起了眉头,对那个洋小三她实在没有办法拿出好态度来。 “有事?” 蒂菲骄傲地仰着头,鄙夷地看着她:“苏轻远,你不觉得你很厚脸皮吗?学长已经和你离婚了,你还赖着学长做什么?” 这可是她刚从景曦的律师那里得来的消息,让她高兴了好久,立马就来世开找她说清楚。 苏轻远怔住。 心脏划过一丝锐利的疼痛,隐隐蔓延至指尖,疼得令她几乎窒息。 她别过头,痛苦地闭上眼睛,不让蒂菲看到自己的痛楚和脆弱,只是脸色早已惨白。 他……竟然连这个都告诉她了吗…… 她仍是不死心,想最后确定一次。缓缓睁开眼,她故作镇定地说着,却是遮掩不住的颤抖: “是他……告诉你的?” 蒂菲睥睨了她一眼,“当然!在美国的时候我和学长就已经在一起了,我可是为了他才来的中国!” 果然呢…… 苏轻远,你还在期待什么…… 她嘲弄地勾起嘴角,苦涩地笑着,垂在身侧的手也死死抠在一起,指尖扎进了柔软的掌心,她却感觉不到痛。 心已经麻木了。 一阵死寂。 “快点快点!温学长骑马的样子好帅呢!” 一群女生神色兴奋地从苏轻远的身边跑过去。 听到喧嚣声,她这才回过神来。深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住心底泛滥的剧痛和鼻间的酸意,她倔强地抬起头直视着她,冷淡道: “还有事吗?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见她似乎没有很大的反应,蒂菲有些不满,神态高傲地继续讽刺道:“我劝你早点离开学长,你不觉得你很无耻吗?已经离婚了却还占着学长,你可别忘了学长现在是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的。” 她黯然地垂下眼帘。 追求……自己的幸福么…… 死死咬住苍白冰凉的唇,她敛着的眼眸里染满了疼痛,不消片刻,她的神色却恢复如初,没有任何异样,怒极反笑: “关你什么事?恩?” 那般轻柔的语调却满是刺骨的凉意。 要是以为她苏轻远会任人搓圆捏扁那就错了!她才不会让人看她地笑话! 似是被她眼底的犀利骇住了般,蒂菲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她笑得愈发灿烂了,往前一步一步逼得蒂菲直往后退:“你有什么立场说这些话?景曦承认了你是他的谁么?你不过是一厢情愿妄想介入我们夫妻间的小三罢了。我赖着他又怎样?我是不是无耻又关你什么事?别说我和景曦只是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就算我们真的离婚了,他也不见得会接受你。现在,你眼前的本小姐我,依然是景——夫——人!” 她故意将最后三个字拉得老长。 蒂菲怔怔地看着她,脸色苍白,已然一副被吓到的模样,好一会才回神,脸色涨红的争辩道: “不,学长当然是喜欢我的,不然学长也不会接受我到他的公司工作!至于你,不论是长相还是学历,你根本就配不上学长!” “那不过是因为你在他眼里只是下属而已,说穿了就是为他赚钱的工具,”她死死忍住因为蒂菲的话胸腔中泛起的窒息感,冷笑一声,“你倒是提醒了我,景曦的财产有一半都是我的,包括公司。也就是说,景夫人我……随时都可以炒了你!” 她可不会让人白白欺负了去! “你……”蒂菲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恨恨地看着她。 “你还不走?”冷哼一声,“本小姐还有事,不跟你废话了。” 不等蒂菲回答,她已转身往马场方向走去。 一望无边的马场绿茵一片,绵延至蔚蓝的天际边,几乎融为一体。炽热的阳光穿透白云照射下来,在松软的草地上投下了斑斑驳驳的光晕,颇有一番塞外光耀碧野的风景。马场外侧是休息场地和马圈,内侧则是跑道,由一圈结实的栅栏隔开。 “啊——” “温学长来了!” 栅栏上趴着一群尖叫连连的女生,兴奋地看着一个方向。 苏轻远的脑海里满是刚才的画面,心脏狠狠绞痛着,连步履也无比沉重起来。踉跄地绕过栅栏走到内场,往温煦在的方向望去,刺目的阳光使得她不得不微微眯起了眼,映入眼帘的是大团亮白夺目的光晕,和隐入光晕里那道模糊的身影。 光芒流转,像是大片的白雾散尽了般,她这才看清那道逆光而来的身影—— 他笔挺地坐在枣红色的骏马上,手执缰绳,挥鞭策马,踏风而来。一身红白交错的骑马装更是将显得他颀长,尊贵如天神。他浅色的头发垂落在光洁的颈间,随着乱风飞舞着,白皙的脸在阳光下更有如细瓷,两颊晕开微热的红晕。他仿佛傲视着一切,却又好像没有将任何事物放在眼里,浓密睫毛半掩下的星眸依旧是淡漠的,愈发衬出空灵的气息,好似午夜神秘园的精灵。 “吁——” 一声长长的马啸,他将马勒停在了她的面前。 他侧低着头静静地看着她,她的身影是那般瘦弱,脸色也是异常的苍白,樱唇毫无血色,身子甚至微微有些颤抖。他只觉得心中划开一道异样,澄澈的星眸里氤氲着满满的复杂。 她怔怔地看着他,蝶翼般的睫毛下,秋瞳一片空洞,染开淡淡的水雾,一阵酸涩。刺目的阳光下她一阵昏沉眩晕,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时间似乎凝滞了,再也感觉不到之前的喧嚣。 “上马。” 他向她伸出手,绚烂的阳光下,他骨节分明的手竟如水晶般剔透。 她这才回神,犹豫了一下,将手递给他。他握住她柔软的小手,使劲向上一拉,她已然坐在了他的怀里。 他的温度透过衣料传给她,淡淡的香气弥散在他们之间,夹杂着他的呼吸,竟是如此暧昧。她低着头一阵脸红心跳,心底的疼痛也因为他温暖的气息而稍稍安定起来。他修长的双臂从她身后伸过来,将她禁锢在自己怀里,拉着缰绳,拍了骏马一下,马便轻缓奔驰了起来。 风迎面拂过,马上的他们似乎也感觉到了尴尬。沉默了半晌,她终是打破了原有的压抑,声音竟有些干哑: “那个……对不起,舞会上……” “你结婚了?” 她还没有说完,他就打断了她。 又是一阵沉默,她低着头,没有去看他的表情: “恩。” 他揽在她腰间的手臂倏地收紧。 早就知道她结婚了不是么……但是……为什么亲耳听到她承认,他的心会这么痛呢…… 马背上一阵死寂。 良久,他淡淡地问: “你喜欢他?” “怎么可能?”她想也没想就否认,好似慢一拍就是事实了一般,“再说我们已经离……”她慌忙用手捂住嘴巴,到嘴边的话顿时戛然而止。 离婚了…… 还是他提出的…… 只要一想到这个,她的心就剧烈地痛着…… 他却笑了。仿佛乌云压顶的天空倏地晴朗了一般,他垂着眼帘轻柔地看着她,琉璃般清澈的星眸里晕开层层叠叠地笑意,心底泛起莫名的欣喜。 “离婚了?” 听到这几个字,她的心脏又是一阵猛烈的抽痛。低着头,她的瞳仁里一片黯然。 “恩……” “是么……”他一阵轻轻地呢喃,如波斯猫一般清淡慵懒,却又无比的缠绵,“轻远,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吧?” 如薄雪般空灵淡然的语气,又是那般的坚定。 “啊?”她诧异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她的生日……也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呢…… 就是在一年前她刚满20岁的时候嫁给了他…… 心又痛了起来。 “我陪你过生日好不好?”他浅笑着,神色淡然而宁和,莫名地安抚了她心中的烦躁和痛意。 她沉默了。 和他一起过么…… 蒂菲骄傲地仰着头,鄙夷地看着她:“苏轻远,你不觉得你很厚脸皮吗?学长已经和你离婚了,你还赖着学长做什么?” 呵,当然和他一起过!那个人……已经和自己离婚了,又怎么可能会陪她过什么结婚纪念日呢…… 苏轻远,你到底还在期待什么…… 早已伤痕累累的心脏仿佛又被撕裂开来一般,鲜血淋漓。她缓缓闭上眼,无力地靠着他才能勉强不让自己摔下去。 “好。” 他又笑了,清澈如透明的精灵。看出她很疲惫,他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驾着马前行,目光远眺至天际边,时而温和,时而阴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夜幕降临。 黧黑的天幕上悬着一轮弯月,周围缀着几颗淡白的星辰,在寒风凉夜里闪烁着微小的光芒。静息凝神,竟能隐约听到微弱的蝉鸣声,在氤氲着露水的夜晚里,如一首幽静的安眠曲,回荡在月光沐浴着的整座城堡中。 苏轻远站在城堡高大的镂空雕花大铁门前,静静看着这座她理想中的天堂,心情却异常压抑。月光下她的脸色显得苍白透明,身影瘦小,仿佛风一吹就会消失。 铁门上的三百六十度全自动旋转红外线监视器射出了几道红光,在苏轻远的身上一扫,铁门就自动打开。犹豫了一下,她终是迈步走了进去。 从城堡的大门到里面的大门,即便她每次都是穿过白沙小径走近路,也要走很久,今天却走了更长的时间才到达,每一步,都是无比的沉重。 天色愈发黑沉了。 苏轻远垂下眼帘,羽扇状的睫毛下,原本光彩照人的大眼睛里此刻却一片寂静,没有丝毫涟漪,泛着大片大片的湿雾,那般的空洞。 踌躇了一阵,缓缓,她闭上眼吸了口气,这才抬起手按在门侧的掌纹感应器上,“噔”的一声,门已经自动打开。 大厅里灯火通明。 她走进去,目光落在那道绝美的身影上,一瞬间竟有些失神。 景曦侧身坐在软皮沙发上,背脊骄傲地挺得笔直,一身休闲的衣服更显出他的慵懒清淡。水晶大吊灯绽放的光彩倾泻而下,洒落在他身上,将他衬得梦幻一般。他左手拿着一份纯英文的财经报纸,右手端着一支高脚杯,酒红澄澈的液体在杯中轻微晃荡着,愈发衬托出他修长的手指如玉般温润。他低着头,专注地看着报纸,时不时轻啜一口红酒,优雅至极。 她的心底霎时柔软,很快又泛开撕裂般的疼痛。 听到声响,他缓缓抬起头,凝视着她,淡淡道: “很晚了。” 他一直在等她,她竟然现在才回来。 她怔怔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似乎发觉了她的异样,他站起身,踱步至她面前,静静地看着她,眼底是难以察觉的温柔。 “怎么了?” 她压下眼帘,掩住秋瞳里的酸涩,沉默了半晌,复又抬起头期待地看着他: “上次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你呢?” 他笑了,墨黑的发丝扫过他病态般苍白的脸,竟如此清濯,宛如盛世白莲。 终于开窍了么…… “当然。” 她的心脏猛然一颤,欣喜和担忧掺半,却还是忍不住继续问,只是声音却越来越小: “是吗……是谁呢?” 他又浅浅一笑,轻声吐出了两个字: “秘密。” 他很开心她开窍了,只是现在还不能告诉她,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也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他要在那天给她个惊喜。 秘密……么…… 之所以有秘密,是因为把她当外人么?所以才不能告诉她,也没必要告诉她,反正他们已经离婚了…… 是呢,已经……离婚了…… 她痛苦地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蒂菲美艳的脸,身体顿时泛开撕心裂肺的疼痛,如巨浪袭来,淹没了她,令她几乎窒息。 呵,苏轻远,你还在期待什么?你还在挣扎什么?承认吧,其实你……早就喜欢上他了…… 喜欢他……但是他却为了别人而和你离婚,从头到尾都是你在一厢情愿吧…… 剧烈的抽痛已经蔓延到了指尖,一阵一阵,几乎渗出血来。 “这样啊……”她死死咬住自己毫无血色的唇,一股腥甜在她的唇舌间泛开。她浑身冰凉,颤抖的勉强挤出一丝苍白地笑意,“我先回房了……晚安。” 他伸出手,刚想留住她,她却已经转身上楼,他只好无力垂下自己的手,目送她回房。 夜更深了。 天色竟这般的好,蔚蓝的天空蜿蜒着棉花糖一般的云层,太阳躲在云层后,连洒下的光也不那么灼热了,清风缓缓吹过,夹杂着阵阵幽香,蔓延在整座世开学院里。 苏轻远用温煦给她的钥匙打开了琴房的门,迈步走进去,扫视四周,没有发现温煦的人影。今天是她的生日,他们约好了在琴房碰头,然后一起去庆祝。她见他还没来,便径自坐在椅子上等他。 …… 时光流转,很快就到了正午,阳光也热烈起来,穿透琴房的玻璃窗,一束一束洒落在靠窗的三角钢琴上,投下斑驳的光圈。 苏轻远站起身,她穿着一身新衣裙,裙摆上缀满华丽的蕾丝,随着她的步伐而上下翻飞着。长发柔顺的散落在肩上,拂过她白皙的脸,两颊晕开微热的绯红,秀挺的鼻尖上分布着细密的汗珠。她在琴房里来来回回地走动着,揉了揉自己有些僵硬的脖子。 怎么还没来…… 她走到三角钢琴前,支起琴盖,纤细柔软的手指轻轻划过一尘不染的黑白琴键,空气中似乎也缭绕着精灵身上空灵澄澈的气息。 他的味道…… 苏轻远看了看学院专为温煦配置的琴房,金顶白墙,天花板上悬着一盏巨大的水银灯,水晶流速错落有致的垂着,晶莹璀璨。琴房很宽敞,即使他很少用,却也纤尘不染。一架通体纯白的三角钢琴靠在窗边,琴盖支起,露出黑白琴键。 温煦伸手,轻拂了一遍琴键,然后坐下。窗外的阳光洒落在他身上,晕开层层光华,衬得他如同谪仙。他低着头,专注地看着琴键,蝶翅般的睫毛半掩着,覆盖住他眼底的清淡湿雾。修长的手指一阵试音,他的指尖在阳光下异常透亮,有如碎钻。试完音,他缓缓抬首,看着眼前的少女,淡淡道: “想听什么?” “恩……”少女蹙眉一阵思索,随即绽开笑颜,如盛放的向日葵,灿烂无比,“《流光》。” 他看着她明媚地笑容,略有些失神。点点头,他开始弹奏。 窗外的阳光顿时异常绚烂,大片大片的照进琴房,洒落在他们身上,令人一阵恍惚。待光芒渐渐流转,仿佛是山林间朦胧的白雾散去,眼前的一切逐渐清晰真实起来。 他端坐在三角钢琴前,白皙的手娴熟地游移在琴键上,敲出清脆的声响,悦人心房。清风从窗外吹来,夹带阵阵花香和几片细小的飞絮,拂起他柔软的头发。因为长时间受到阳光的照射,他白瓷般的脸上泛起浅薄的粉色,下巴光洁如月。他低垂着眼帘,浓密的睫毛下是一片平和的星眸,偶尔瞟过一眼面前的少女,他眼中便闪出一抹异样,却很快又散去。 苏轻远驻足在他面前,怔怔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她闭上眼,细细聆听起这洗涤心灵的琴音来。微风掠起她的长发,几缕发丝扫过她曲线优美光洁如瓷的颈间。时间仿佛停止在这一刻,她秀美的脸上满是安详,在灿烂扎眼的阳光下,她竟恍如童话中的小人鱼,似乎轻轻一碰,就会消失不见。 琴房流淌着天籁般的琴音,绕梁不绝。这场景好似一幅画卷,绝美无比。 蓦地想起和他在一起的画面,她的唇边泛开一丝笑意,心底也柔软起来。 他总是让她的心很宁静…… 。 夕阳已经沉到海岸线了。 阳光逐渐黯淡起来,不似正午时那么炽热。西天边绵延着大片的火烧云,将原本湛蓝的苍穹渲染得好似被血冲洗过了一般,紫红一片。 位于半山腰上的奢华城堡的东角,是一块平坦空旷的私人高尔夫球场。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碧草地,踩在脚下软软的。草坪上的自动灌溉系统倏地自行启动,窜出高低不一的水流,浇灌着这大片碧草地,飞溅起的水珠在火红的光线下闪烁着璀璨的光芒,轻风吹过,霎时清凉的感觉袭来。 景曦穿着休闲的衣衫,将他的身形愈发显得修长,袖子略微卷起,手握高级球杆。他敛下蝶翅般的睫毛,眯起了幽深的星眸,比划了下面前静置的球,身体左右横向转动,手臂一挥,球便准确地落进了洞里。立于一旁的仆人立刻去捡球。 “少爷。” 管家恭谨地走到他面前,接过他递来的球杆,仆人端上一个托盘,盘中搁置着一条干净的毛巾。 景曦拿起毛巾,擦去了脸上的汗水,又擦了擦手,将毛巾放回托盘里,而后对管家问道: “夫人呢?” 管家略一欠身:“少爷,夫人还没回来。” 还没回来么…… 今天是她的生日呢,他特意早已准备好了惊喜给她,就等她回来他们一起度过。但是,他已经等了很久了…… 心中隐隐有些不安。 他抬头静静望向血红的天际,夕阳完全沉寂了。 夜色渐渐降下。 天幕一片漆黑,仿佛墨泼一般。皎洁的弯月高高悬挂而起,周围布满了碎星子,闪烁着璀璨的星芒,和清凉的月光相互辉映。 琴房里暗暗的,没有开灯。 苏轻远静静地靠在窗边,清冷银白的月辉洒落在她身上,凉凉的,她蠕动了下羽扇状的睫毛,看了看夜幕上的明月,轻轻蹙起了眉头。 本来以为温煦是为她准备惊喜去了,但是到这么晚还没来…… 心中愈发的不安。 终于忍耐不住,她拿出手机,按下了温煦的号码。 “你好。”手机里传出一道女声。 她有些错愕,随即恢复如初,问道:“你好,请问你是……” “我是温煦的经纪人薇安。” “哦……”她迟疑了一会,又问,“我是温煦的朋友,我们约好了今天碰头的,但是他还没有来,是出什么事了吗?” 手机里一阵沉默。 随后又传出那道女声,只是语气有些僵硬淡漠,听不出任何情绪:“你是苏轻远小姐,是吗?” “啊,我是,”她疑惑道,“请问你怎么知道?” “煦告诉过我今天是苏轻远小姐的生日,”对方又是一阵沉默,“他在给你买礼物的时候……出了意外。” 苏轻远僵住。 心底顿时蔓延出大片的恐慌,像是整个人都掉进了黑洞一般,浑身冰凉颤抖着。她死死抠住手机,生怕自己一个颤抖,手机掉了下来,直至骨节泛青,指尖甚至抠出了血印: “你说……什么……” 对方顿了一顿。 “我现在在温氏私立医院的VIP监护病房,如果可以,请苏轻远小姐你来一趟。” 哐啷—— 手机再也拿不住,狠狠跌落在地上。 她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全身好似掉进了冰窖般,一遍一遍地发着颤,几乎要站不稳。她死死咬住惨白的唇,强压住心底泛滥成灾的剧痛和恐惧,转身慌忙往外跑去。 眼前逐渐朦胧,浮现出那张精灵般绝美空灵,却又总是对自己温和笑着的脸—— 温煦…… 温煦…… 等我,你千万不要有事…… 到医院的时候已是子夜了。 苏轻远跌跌撞撞的终于跑到了温煦所在的VIP监护病房,衣衫发丝凌乱,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着,目光落在了病房外神色担忧地看着病房的女人身上。 薇安听到声响,转过身看了她一会,走到她身边:“你就是苏轻远小姐吧?” 苏轻远点点头,眸子里闪烁着晶莹的水光,她却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在医院走廊雪白的灯光下,她的脸色愈发显得惨败,瘦小的身形好似暴风雨中的野草,随时都会消亡。 “温煦……他……” 薇安的眼眸霎时黯淡下来,布满了担心和伤痛,干哑着声音说道: “已经动过手术了。医生说……煦他的双手受到重创,骨节粉碎,手腕关节韧带也裂开了,恢复率……很小。” 苏轻远顿时只觉得天旋地转。 心脏狠狠抽痛着,好似心血管堵塞的病人,连呼吸也愈发困难起来。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却硬生生忍了下来,只是垂在身侧紧握成拳的手,掌心早已被她的指尖扎出了血丝。 “我可以……看看他吗?” 薇安点点头,侧身让开。 苏轻远一步千金重地走到了病房门前,伸出手握住了门把,却怎么也不敢推开门,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不住地颤抖。她另一手抚上心脏,重重地按着,闭上眼深吸了口气,仿佛是给自己注入了勇气一般,她一把推开门—— 映入眼帘的画面凌迟着她早已血肉模糊的心。 温煦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好似残败破碎的玻璃娃娃。他在睡梦中也蹙着好看的眉头,紧闭着眼睛,蝶翼般的睫毛覆盖住他的眼睑,在他青紫交加布满伤痕的脸上投下小片阴影。一根软管连接着他的手臂,药液缓缓流动着。幽幽的灯光下,他的肌肤愈发显得苍白清冷,整个人也似乎没有一点生气,如果不是仔细看还能看到他胸腔的起伏,她几乎以为他死去了。 苏轻远略仰起头,不让泪水滑落,身体却止不住地颤抖着,心也狠狠的绞痛着,仿佛被插入了一把冰冷锋利的匕首,霎时鲜血淋淋。 她扶住墙壁,踉跄地走到温煦身侧,缓缓蹲下,她的视线落在了温煦露在外面的缠着绷带的手上,那绷带上面已然印出了浅浅的血色。 “温煦……” 她伸出手,想要握住他伤痕累累的手,却又怕弄疼了他,迟疑地悬在半空发着抖。 “找到煦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了……”薇安走到她身后,满目悲伤地递给了她一个丝绒盒子,语无伦次道,“这是他买来送给你的礼物……他应该是被抢劫了,身上的钱包和身份证都没了。发现他的时候,他的手死死护着这个盒子……医生说他的手是被踩成那样子的……煦他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所以也没有保镖,才出了这样的事……” 苏轻远接过盒子,怔怔地看着盒子上的血迹,那般的触目惊心。她颤抖着打开盒子——里面安静地躺着一枚闪亮的音符形钻戒。 心已经痛到麻木了。 她再也忍不住,眼泪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瞬间,她惨白的脸上糊满了冰凉的水迹,明知道他听不到,她却依然忍不住哭道: “温煦……你这个笨蛋……礼物被抢了就算了啊……明明手比较重要……” 对于音乐人来说,手废掉了……比死还痛苦吧…… 他却用那么重要的手……保护他要送给她的礼物…… 那是比生命还重要的手啊…… 空气中似乎有双无形的手,如深海里坚韧的水藻般,死死扼住了她的咽喉,纠缠住她拉着她坠入海底,令她一阵窒息。而他缠满绷带隐露血迹的手,仿佛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得她的眼睛剧烈地疼痛着。 “温煦……你别吓我……你要让我成为罪人吗……笨蛋笨蛋……温煦你是笨蛋……” 温煦仍然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好似永恒沉睡着的精灵一般,即使那般脆弱,甚至伤痕累累,也遮挡不住他身上散发出的清濯空灵。 一时间,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他们两个人,再也感觉不到外界尘世的喧嚣,唯有他平稳轻缓的呼吸,和她隐忍的低泣…… 天渐渐亮了起来,几近黎明破晓,城堡在这样混浊的天色下显得死寂。寒风阵阵拂过城堡花圃里的蔷薇,簌簌作响,片片细小素白的梨花也胡乱飞舞着,打着转落在被露水濡湿的草地上,愈显凄凉。 梨花树下有一道纤长的身影。 景曦静静地倚着一棵梨花树,大片大片的白雾缭绕着他,夹带着阵阵寒凉,侵袭着他的身体。他只着一件单薄的紫色丝质衬衣,领口处系着他为了今天特别精心准备的红色丝带,在夜风里翩跹起舞。或许是湿雾太浓,竟看不清他黧黑发丝下病态半苍白的脸上的表情,只是隐约可见他垂着眼帘,蝶翅般的睫毛沾着露珠,残败孤寂。 他的身侧,另一棵梨花树下,孤零零地立着一张餐桌和两张椅子。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长长的垂至草地面,上面摆着一个银质烛台,插着几支崭新的蜡烛。一边的酒架上斜搁着一瓶香槟,用冰镇着,边上是几道精致却早已冷却的西点,侧边的方巾上依次摆着刀叉。 那是他特意为她准备的烛光晚餐,他为她准备的惊喜,但她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他打了好多次她的手机,却总是听到自己手机里传来“对方已关机”的冰冷女声。 缓缓抬眸,他看了一眼静置在桌上的丝绒盒子。 那里面是他们的结婚戒指,属于她的那一枚,只是以前她却从不珍惜,婚礼完结后便被她随手乱放。他想要在今天再次为她戴上,并且告诉她他的心意,让她再也不要取下这枚戒指。 只是…… 又看了一眼自己无名指上的钻戒,他痛苦地闭上了一片黯淡的星眸,手狠狠按住翻滚绞痛的脆弱的胃,勉强抑制住了自己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身体早已凉透。 苏轻远,你真的就这么不在乎我么…… 那么,对你来说,我到底算什么…… 。 清晨温暖的阳光刺透了云层,穿过窗口,洒落进豪华的VIP监护病房里。病房里雪白一片,安静得能很清晰地听到绵延轻缓的呼吸声,和药液缓缓滴落的吧嗒声。 苏轻远侧身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几束微光照耀在她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的唇也有些干裂,原本明亮的大眼睛一片红肿,愈显憔悴。微风从窗外吹来,拂起她柔顺的长发,淡香四溢,此刻的她看上去竟好像童话中即将消散的小美人鱼。 温煦依然安静地睡着,蝶翅般的浓密睫毛覆盖着眼睑,瓷白细腻的肌肤散发着淡淡的光华,映衬着他脸上青紫的伤痕。他粉嫩的唇略显苍白,身体也有些冰凉,却毫不掩盖他的清淡空灵,仿佛林间泉边休憩的精灵。 苏轻远蹙着眉,轻咬着樱唇,悲伤地敛下眼帘凝视着温煦,不自觉伸出手轻抚着温煦的脸,轻触着他脸上的伤,心底泛起一阵不忍和痛苦。 突然,温煦浓密的睫毛轻微蠕动了几下,扫过苏轻远正抚在他眼睛上的指尖,痒痒的。缓缓,他睁开眼,迷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随后渐渐清明澄澈起来。 苏轻远怔住,指尖停在他眼睛地上方。 他浅浅地笑了,琉璃般的眼眸一片澄澈,眼底氤氲着淡白的湿雾和柔柔的温暖,此时的他如樱花般美好。 苏轻远这才在他地笑容里回过神来,猛地收回手,轻声笑着,声音却有些干哑: “你醒了。” “煦,”薇安凑过来,担忧地看着他,“你终于醒了。身体有没有好些?” 温煦轻笑:“嗯。” 薇安见他点头,松了一口气,又温柔地说:“饿了吗?我去叫医生,顺便去买些吃的来。” 温煦点点头,清凉不语。 薇安又看向苏轻远,有些不情愿,却也没办法:“麻烦你照顾他,我马上就回来。” 苏轻远点头,薇安便离开了病房。 病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一时寂静无语。 他却好想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脸上地笑意立刻消失,挣扎着坐起来:“戒指,戒指呢……” 他紧张的神情刺痛了苏轻远的心,强忍住胸腔中升腾而起的疼痛,苏轻远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慌忙把丝绒盒子递给温煦—— 他抬手想要接过丝绒盒子,却怔住。 目光落在缠满绷带的双手上,再也移不开。他想要曲起手指,除了剧烈的疼痛外,手指并没有丝毫动过的迹象。他不死心,狠狠用力想要动一下,手依旧没有任何反应,痛楚却加剧。 苏轻远终于忍耐不住,伸手想要握住他的手阻止他自残般的举动,却又怕触到他的伤,在他手的周围颤抖了一阵,然后死死抱住他,撕心裂肺地哭着: “你别动了……会痛……不要……不要这样对自己……” 温煦渐渐安静了。 死一般的沉默之后,他在她的怀里淡淡问道: “医生怎么说?” 丝毫听不出他的情绪。 苏轻远被他仿佛一切都是别人的事般的语气刺得更痛了,她放开手,坐在他的身侧,看着他淡漠的表情,顿时,铺天盖地的剧痛和绝望向她席卷而来,淹没了她所有的理智。泪水湿了她惨白的脸,几滴流进她的唇齿间,一阵咸涩。 “骨节粉碎,手腕关节韧带裂开了,恢复率……很小……” 她看着他的神色,小心翼翼地说,却见他只是低着头,垂着眼帘,没有任何表情,连一向澄澈的眼眸也是深沉死寂的,掀不起一丝波澜。 心脏又一阵钝痛。 “笨蛋……温煦你这个笨蛋……为什么不好好……保护自己的手……”她止不住地抽泣着,几乎窒息,却又极力挤出一丝笑意,安慰道,“虽然恢复率很小……但不代表无法恢复……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一定……一定会好起来的……” 他仍是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手,好似灵魂被抽离了一般。 废了么…… 就这样……废了么…… 呵,温煦,你成废人了呢…… 嘎吱—— 病房的门被推开了。 薇安和医生走了进来。 薇安把打包好的食物搁在病床左侧的矮小柜子上,然后侧身让医生到病床前看温煦的情况,自己也温柔地看着他:“煦,先让医生给你看看,等会再吃点东西。” 他依旧怔怔的,淡然的神色仿佛对一切都不关心。 半晌,他蝶翅般的睫毛轻轻蠕动了一下,抬眸,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苏轻远,冷冷道: “出去,我不想看到你。” 苏轻远单薄的身子一颤,几乎要站不住。她死死捂着胸口,心脏仿佛被撕裂了般,鲜血淋漓。 他是……怪自己了么…… 呵,为什么不怪呢……苏轻远,他是因为你才成这个样子的…… 是你害了他…… 害了他…… 晶莹的泪珠顺着她冰凉的脸颊滑落,在阳光下刺目的闪耀着。 温煦见她脆弱的样子,心脏泛开一丝异样,微微地痛着,但他却又冷漠地重复了一遍: “出去。” 苏轻远深吸了一口气,心脏剧烈的疼痛蔓延到指尖,让她几乎昏过去,她却依然忍耐着,对温煦惨然一笑,转身出了病房。只是她并没有离开,而是守在病房外,但病房的隔音效果太好,她听不到里面的声响。 病房里又是一阵死寂。 温煦轻叹了口气,疲惫地闭上眼睛,躺下身靠在薇安为他垫起的枕头上。 他不想她看到他这副模样…… 这副……废人的模样…… 心脏泛起的疼痛愈发剧烈起来。 “煦,”薇安试探性地喊了一声,“让医生看看。” 温煦复又睁开眼,星眸一片清淡幽深没有说话。 “少爷,”医生恭谨地欠了欠身,说道,“少爷的身体没有大碍,只是虚弱了些,脸上也是轻伤,只是手的情况比较严重……” “有几成恢复率?” 医生还没说完,温煦就冷淡地打断了他。 医生却有些汗津津的,他当然知道手对温煦的重要性:“恢复率有三成,但是……或许会有后遗症。当然,如果恢复得好,继续弹钢琴也不是不可以的事。” 温煦敛眸,凝神思索。 三成么…… 一个想法逐渐在温煦的脑海里成形。 本来还有些担心,但现在……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呢…… 幽深的星眸闪过一丝亮光,却仍是碧玉般的澄澈,苍白的薄唇也勾起一抹浅笑,竟有些令人心悸。 抬眸,他的神色依然恢复如初,对着医生清淡道: “这件事,我不希望有其他人知道。” 医生立即噤声点头。 替温煦换过药后,医生躬身离开了病房。 见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人,薇安坐到温煦身边,蹙着眉头却又担心地看着他,轻声问道:“煦,你为什么要送戒指给她?戒指被抢了就算了,你居然用宝贵的手护着那个戒指,真的那么重要么?” 只要一想到这些,她的心就抽痛着,嫉妒得几乎要喷出火来。 温煦静默不语。 为什么……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只是在戒指被抢的时候,根本就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做出了反应…… 良久,他淡淡道: “我要和她结婚。” 他在知道她和景曦离婚后,就打算向她求婚,所以才买了戒指。只是他原本还担心她不愿意,但现在…… 他竟然不是先担心自己的手,而是在心底庆幸这样就可以和她结婚了…… 为什么…… 薇安怔住。 “你说什么?你疯了?”很快,她回神过来,按捺住心中的怒火和痛楚,她几乎是吼出来的,“你怎么可以和她结婚?你忘了接近她的目的吗?” “没有。” 他依然是淡定的,星眸里堆积着层层叠叠的白雾,将他们的距离远隔开来,淡漠疏离。 “正因为没有,所以我才要和她结婚。只要能让他们痛苦,我无所谓。” 薇安当然知道“他们”指的是谁,情绪稍稍安定了些,却仍是皱着眉头: “可是让他们痛苦的方法不是只有这一个啊。” “但却是最有效的,”他瞥了她一眼,清淡的反问道,“不是么?” “可……”薇安仍不死心。 “就这么决定了。”他打断了她。 薇安心中一阵伤痛,又有些担心:“煦,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温煦僵住。 喜欢……她? 他突然竟有些害怕。 不……不可能…… 他才不会喜欢她!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恨她才对! 恨她…… 终于,刚才汹涌澎湃的心静了下来,他又恢复了悠远清淡。 “我不会喜欢上她。” 绝对不会! 他在心中又加了一句。 薇安便不再说话,只是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病房又安静了下来。 Part。5 Divorce·离婚 。 日光渐渐强烈,辗转间潋滟璀璨地倾泻,梦境一般。大片的浮云被红日照得金黄,蜿蜒在天际边,闪闪刺目。城堡笼罩在阳光下,散发着奢华的光,庭院中的梨花树随风轻微晃动着枝桠,几片素白的花瓣翩跹飘落,暗香四溢。 景曦依旧倚着梨花树粗壮的树干,背脊倨傲地挺直着,大团大团的光芒穿透树叶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在他纤长的身子上投下了斑驳的光圈,朦胧得好似画卷。风掠起他黧黑的发丝,梨花飘过他病态般苍白的脸,垂下的眼眸被羽扇状的睫毛略遮挡住,隐约可见内里苍茫的白雾。 就这么站了一晚,他的衣服上沾了些水珠,冰凉凉的,如同他的心一般。身侧的桌椅也还摆在那里,孤零零的,有些凄凉。 他抬眸看了那桌椅一眼,神色复杂。 胃剧烈地抽痛着,整整一晚。 他紧抿着惨白的薄唇,一手用力按着胃部,心脏的疼痛却又蔓延开来,直至全身,几乎令他昏厥。痛苦地紧闭上眼,他深吸了一口气。 苏轻远,我该拿你怎么办…… “少爷。” 管家走到景曦身边站立,欠了欠身。 景曦缓缓睁开眼,淡淡问道: “夫人回来了么?” “夫人还没有回来,少爷。” 景曦点头,不再说话。 真是傻瓜…… 她根本就不在乎,你一厢情愿又有什么用…… 只是增加彼此的困扰而已…… 最后看了一眼他精心准备的一切,他别过头,不再留恋: “那些都撤了吧。” “是,少爷。”管家又一欠身。 景曦静静地看着,心又痛了起来。 但是,他还是想见她…… 见她…… 不再停留,他迈步向城堡大门口走去。 医院地走廊里很安静。 苏轻远默默守在病房外,看着病房的大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薇安虽然很不放心温煦,但因为温家的公司需要打理,只能先去了公司,走之前她还特意拜托苏轻远照顾好温煦。 苏轻远蹙起眉头。 要进去么…… 可他不想见到她…… 但是……他需要人照顾…… 叹了一口气,她终于没再犹豫,推开了病房的门走了进去。 听到了声响,温煦回头看着她,没有说话。 本来有些紧张的她看到他脸上的伤痕后,心脏又泛起针扎般的刺痛。踱步到他身侧,她打开柜子上搁着的精致食盒,阵阵白烟袅袅腾起,夹带着馥郁的香气,里面是满满的鱼肉粥,还是热的。 她端起食盒,拿起银匙,舀了一勺鱼肉粥,放至嘴边轻吹了几口气,等到确定不烫之后,才递到温煦的嘴边,柔声道: “还是温的,吃一点吧。” 温煦静静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苏轻远见他没有动,心下又是一痛,强忍着挤出一丝苍白无力地笑容,眼眶却不自觉红了: “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你……可是……请你吃一点好吗……你的身体还很虚弱……” 他依然没有动,只是定定地看着她,星眸萦绕着团团白雾,看不出任何情绪。 她的心却更痛了,痛苦地垂下头,眼泪大颗的滴落下来,几乎是哀求着说: “温煦……你别这样……” 泪珠在阳光下一阵璀璨,竟似水晶般晶莹剔透。 一只缠满绷带的手轻抚上她的脸颊,指尖笨拙却轻柔地拭去她脸上的泪珠,冰凉的触觉蔓延开来。 苏轻远怔住,抬起头凝视着他,甚至忘了哭泣。 只见温煦蝶翼般的睫毛颤动了一下,而后温柔却忧伤地看着她,淡白的唇边缀着一丝涩涩地笑意,琉璃般的星眸雾气渐散澄澈见底,潋滟的光泽辗转后是她被映在他瞳中的身影,那般清晰,仿佛被铭刻在了主人的心中。他的指尖顺势往下,停留在她柔软的唇上。微风轻拂,阳光照耀,即使他此刻带着伤,却仍似山间精灵般清透绝世。 “轻远……” 他苦涩一笑,轻声呢喃着,宛如恋人间的缠绵低语,只是语气却是悲伤的。 她被他眼中的悲伤刺痛了双眼。 不自觉的,她伸出一只手,轻抚上他的眼角,想要抹去他眼中的伤痛。 他抬起一只手,想要握住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住。眼中的伤痛愈发浓烈,他的声音有些低哑,轻声笑着,却无比苍凉: “轻远……我成废人了呢……” 一句话,恍若一把冰冷尖锐的匕首,狠狠刺进了她的心脏,霎时血流满地。 她死死咬住唇,几乎要渗出血来,眼泪不住地滴落,湿了她的脸。她忍住令她窒息的疼痛,强笑道: “不会的……不会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不要乱想……你的支持者们还等着你复出弹琴给他们听……不会遗忘你……我……也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他深深看着她又哭又笑的脸,心底莫名的一阵钝痛。 痛到极致……就是笑着哭吧…… 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歉疚感。 不对,他为什么要歉疚?是她欠了他的! 想到这里,他不再犹豫,压下心底奇异的刺痛,他的眸子愈发悲伤,轻声道: “我怕的不是这个。我怕的是……再也没有办法弹琴给你听……” 沉重的内疚和疼痛几乎把她撕裂。 她再也忍不住,放下手中的鱼肉粥,抱住温煦,将脸埋在他单薄的肩上,泪流不止: “温煦……你告诉我……我到底该怎么办……我是罪人……是罪人……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他怔住了。 嗅着她的气息,他的心跳突然加速,夹杂着阵阵刺痛,竟融成了一股奇异的感觉。良久,他才回过神来,伸出手臂笨拙地圈着她,清凉的声音仿佛来自很悠远的地方: “轻远,那个戒指……知道你们离婚后,我就订做了那个戒指,准备向你求婚。音乐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最重要的东西,我把音符状的戒指送给你,把我最在乎的东西送给你,因为你……比什么都重要。但是现在我成了废人,连唯一想要给你的东西也拿不出来了……” 一滴冰凉的泪水滑进她光洁的脖子里。 “我……已经没有那个资格了……” 只要一想到再也无法弹琴给她听,他的心就仿佛被成群结队的虫子啃噬着一般,剧烈地疼痛。 她痛得几乎要昏厥。 “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她紧紧抱着他,似乎是想要支撑着他给他力量,又似乎是在汲取着他的温暖,她哭得几近窒息,“你很好……你很好……我说过……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丢下你……” 听到她承诺一般的话语,他的心莫名柔软起来。 不会……丢下他么…… 他圈着她的手臂渐渐用力,仿佛生怕她消失了一般。他轻拭去她脸上大片的水渍,蝶翼般的睫毛下,澄亮的星眸专注地看着她,仿佛整个世界都只剩下她一人,他温柔地说: “那么,轻远,嫁给我好么?” 苏轻远僵住,脸色愈发惨白,唇也没有一丝血色。 嫁给他……么……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张清濯如白莲,华贵如王子的绝世容颜。 心脏又痛了起来。 她回神,对上他的视线,清透的眼眸里竟是满满的期待。她的目光又落在他青紫的伤痕上,逐渐往下移动,最终停留在他缠着绷带溢出丝丝血色的双手上。 “这是他买来送给你的礼物……他应该是被抢劫了,身上的钱包和身份证都没了。发现他的时候,他的手死死护着这个盒子……医生说他的手是被踩成那样子的……煦他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所以也没有保镖,才出了这样的事……” …… “我怕的不是这个。我怕的是……再也没有办法弹琴给你听……” …… “轻远,那个戒指……知道你们离婚后,我就定制了那个戒指,准备向你求婚。音乐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最重要的东西,我把音符状的戒指送给你,把我最在乎的东西送给你,因为你……比什么都重要。” …… 铺天盖地的绝望和歉疚如海啸般,排山倒海地袭向她,将她整个人彻底淹没。疼痛已然到极致,让她几乎窒息,喉头顿时一股血气上涌,咸涩腥甜的味道在她的唇齿间弥漫开来,分不清是泪是血。 苏轻远,这是你欠他的…… 惨然一笑,她听到自己说—— “好。” 要和他……彻底离婚了吗…… 她才刚刚知道自己喜欢着他啊…… 那么的……喜欢他…… 可是……再也不能在一起了吧…… 不能了…… 空气中仿佛有双无形的手,穿透她的胸腔,狠狠扼住她早已鲜血淋漓的心脏,硬生生粉碎了它,再也跳动不起来了。 他会像她一般痛么…… 大概是不会吧…… 他……根本就不喜欢她呢…… 不喜欢…… 她已经绝望了。 温煦笑了,如盛开的樱花般美好,清澈温柔,愈发似空灵的精灵了。 她答应了…… 她……要成为他的妻子了么…… 妻子…… 心底泛起阵阵温暖。 不再说话,她端起食盒,又继续一勺一勺地舀着温热的鱼肉粥,小心翼翼地喂给他吃。他定定地凝视着她,小口吃着她喂来的鱼肉粥,眼底是自己也没发觉的神情和柔意。这样如同普通夫妻般的举动,竟让他产生了想要一直这么下去的想法。 窗外洒进来的阳光愈渐强烈,笼罩住了病房里这幅温馨的画面。 …… 。 看着温煦休息后,苏轻远离开了医院,迈着沉重的步子往城堡走去。医院距离城堡有些距离,但她却没想过要坐车回去,仿佛这样,就可以晚些面对该面对的。 终于在日暮时分抵达城堡。 苏轻远看着城堡,看着自己喜欢的这一切,心中泛起越来越浓烈的不舍,一想到要离开这里,她的心脏就仿佛被凌迟着般。 暮光流转。 她深吸了一口气,好似给自己注入了勇气一般,这才迈开步子继续前行,直到城堡的雕花镂空大铁门前才停下来。 她看到镂空大门后似乎有人。 门上的三百六十度全自动旋转红外线监视器射出几道红光,扫过苏轻远,然后“噔”的一声,大门自动打开—— 映入眼帘的是景曦纤长的身影。 他背着暮光,倨傲地挺直着背脊站立着,周身散发着绒绒的光芒。轻风吹来,他黧黑的发丝便轻扬而起,拂过他病态半苍白的脸。他敛着眼帘,蝶翅般的睫毛半掩着他的星眸,内里缀着淡白的雾气,潋滟而复杂。他抿着纸白的薄唇,轻微动了动唇,想要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终于回来了。 他已经等她很久了。 苏轻远怔怔地看着他,愈发的心痛。 他……脸色好苍白…… 他凝视着她,眸底是难掩的疲惫。原本想质问她去哪里了,却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他的怒气和伤痛瞬间就消失了。 空气似乎凝固了。 良久。 他对她浅浅一笑,眼底是几乎可以溢出水来的温柔和宠溺: “你回来了。” 轻柔的话语却好似一把锋利的匕首,狠狠扎进她残缺不堪的心脏。 为什么……要对她这么温柔…… 即使明知道他不喜欢她,她也会忍不住动摇的…… 脑海中闪现出温煦伤痕累累的样子,如一道惊雷,霎时惊醒了沉溺在他的温柔中的她。 她垂在身侧的手死死握成拳。 已经回不了头了…… 痛苦地闭上眼,她嘶哑着声音说: “我们去办理离婚手续吧。” 景曦僵住。 他的身形猛然一晃,身体倏地凉透,脸色愈发惨白,不敢置信地看着她,颤声问: “你说……什么?” 她颤抖着深吸了口气,缓缓睁开眼,忍住满眶的泪水,别过头去不敢看他的样子。逆风中,她单薄的身子看上去好似暴雨中无力的小草,随时都会被风雨摧残而亡。她听到他颤抖的声音,几乎要站不稳身,喉头几欲泣出血来。 怎么会……颤抖呢…… 他根本就不喜欢她…… 胸腔中尖锐的痛楚蔓延至指尖,痛得令她想要尖叫。 “财产什么的我不要了,城堡……我也不要了……” 心脏已经麻木了。 景曦只觉得心似乎被撕裂了般,顿时就空了一大块,绝望好似深海中疯狂滋长的水草,狠狠纠缠住他,几乎要让他窒息。他看着她痛苦又无力的样子,想要狠狠拽住她,问她为什么,但她已经这么说了,再去问又有什么意思。 她从来……就是不在乎他的吧…… 也对,他们本来就是莫名其妙的婚姻,她甚至可以说是被生活所迫、被他引诱着嫁给他的。 那么……离婚是她所希望的吧…… 如果放手就能让她不那么痛苦,那么—— “好。” 他听到自己心碎成片的声音,血流满地。 上次是她说出这个字,这次轮到他的。原来只是一个字,却也可以沉重成这个样子,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碾碎。 胃又开始剧烈抽痛起来,一翻气血上涌,他险些忍不住撕心裂肺的咳嗽而吐出滚烫的血来。他用手死死按住脆弱的胃部,想要抑制那种撕裂般的痛楚,或许昏过去能让他不用面对这些,也会好过点,但偏偏剧痛让他此刻异常的清醒。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满目流连爱恋和痛苦,那么想要再和她说一句话,却又害怕自己一开口就止不住地吐出血来。他不想让她害怕,也不想让她因此而觉得担忧和歉疚,毕竟,她是那么的善良。 他转身走向车库,开出一辆跑车,载着她,往山下的方向开去。车内的氛围几近窒息,他把车开得很慢,他甚至希望这条路永远也没有尽头,但他却第一次觉得时光是这么的短暂。不多久,他们就到了婚姻办事处…… 天色渐渐暗了。 苏轻远孤零零地粘在路边,抬头仰望着刚才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的办事处,心中已然荒凉一片。趁着隐露的冰冷月色,她瘦弱的身影愈发显得凄凉。 她的脑海里是他们在手续上签字的画面,每写下一笔,都是刻骨的疼痛,手中的笔仿佛有千金重,却偏偏又不得不继续写下去,纸张竟险些被笔尖刺穿。 她不愿回想这些,却怎么也控制不住。 好疼。 真的好疼。 办理好手续后,景曦就独自离开去了公司,他怕再面对她他会忍不住崩溃,而她要最后回城堡一次,清理好她的东西,从城堡搬出去。 想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积蓄已久的泪珠哗啦啦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滑落,濡湿了她的衣裙。月光下,那不断滴落的眼泪如水晶般璀璨,却也透着无比的伤痛。 星辰闪耀。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才迈着踉跄的步子往城堡走去,终于在夜幕完全笼罩大地的时候回到了城堡。 天幕如墨,一轮凄冷的弯月半躲在绵延的薄云后,洒下清淡的光华。几颗繁星铺在夜幕上,寂静地闪烁着淡白的星芒。几缕清风拂过,庭院中的梨花树簌簌作响,素白的梨花盘旋落下,愈显悲凉。 注视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她的胸腔又是一阵惨痛。 她有些颤抖地穿过白沙小径,走过花圃,却在庭院深处停下了脚步—— 茂盛的梨花树下,柔软的碧草地上,一张铺着雪白桌布的餐桌孤寂地立着,边上是两张椅子。餐桌上面摆着一个银质烛台,插着几支蜡烛。酒架上斜搁着一瓶香槟,用冰镇着,边上是几道精致的西点,侧边的方巾上搁着刀和叉。 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心下蔓延开来,竟让她有些害怕。 “夫人。” 管家恭敬地对她欠了欠身。 少爷虽然让他把这些东西都撤了,但他知道这些是少爷精心为夫人准备的,是为了庆祝夫人的生日和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他不想少爷的心意夫人却不知道,所以他私自留下了这些,想等夫人回来了让她看看。 苏轻远怔怔地点点头,问道: “这是……” “夫人,这是少爷特意为您准备的,用来庆祝夫人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昨天少爷在这里等了夫人一整天,早上才到门口继续等夫人。” 苏轻远僵住。 麻木的心脏顿时被狠狠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淋漓。 为她准备的么…… 他不是……不喜欢她么…… 为什么…… 目光落在餐桌上的丝绒盒子上,她走过去,颤抖着拿起盒子,打开一看—— 一枚精致的钻戒静静躺在里面。 霎时,她恍如被一道惊雷劈中了一般,浑身猛然一颤! 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是属于她的那一枚! 心仿佛被硬生生剜走了一块。 她死死咬住毫无血色的唇,强忍住即将泛滥而出的泪水,她眷恋又悲伤地看着戒指,小心翼翼地拿起来在手中把玩。隐约间,她似乎看到了戒指内壁刻着一行字。她将戒指举起,放在月光照耀下的方向,勉强看清了那行字—— Shmily 放下手,她如获至宝般的把戒指死死攒在掌心里,硌得她的掌心几乎要溢出血来,她却完全感觉不到疼痛。 他是……在乎她的吗…… 特意为她准备的这些…… 可是……有什么用呢…… 已经……回不去了…… 痛苦地闭上眼睛,她转过身,狠心不再去看那些几乎刺瞎她眼睛的东西,她压抑住自己的哭腔对管家说: “我知道了。” 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却仿佛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不再停留,她睁开眼往里面走去。 泪流满面。 。 终于到了里层的大门前。 核对掌纹后,她推开门,环顾大厅里面奢华的装饰,她又是一阵剧痛。她不敢再多看,迅速回到二楼主居室里清理好了自己的东西,拎起行李箱就准备离开,却鬼使神差地,在书房的门前停下了脚步。 要进去么…… 她从来都没有进去过,真的……好想进去看看…… 就要离开了,大概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么,放纵自己一次吧…… 找到了理由,她不再犹豫,看着门上的数字密码锁,她试探性地按下了自己的生日数字—— 吱嘎—— 门自动打开了。 竟然……真的是她的生日…… 心脏又隐隐泛痛。 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她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去,却被里面的画面刺伤了眼—— 书房是简约风的,以白色为基调。左边摆着一张整个都是白色的床,和巨大的衣橱。右边是电脑,电脑旁边是打印机和碎纸机。再旁边一点靠着墙的是一排书架,而雪白的墙壁上,仿佛是讽刺她一般的,竟挂满了他们的结婚照! 吧嗒—— 刚止住的泪水再次决堤,这两天哭的次数几乎比她有意识以来的还要多。 她有些站不稳身子,撑着墙壁,勉强走到了一幅满是宝石装裱着边沿的巨形婚纱照前,怔怔地凝视着。 照片上,景曦穿着一身白色燕尾服,依然是绝世的俊美,清濯如白莲,看着她的眼神是满满的宠溺。而她,穿着景家旗下一家婚纱店特意请法国知名设计师设计的全世界唯一一套的奢华婚纱,“乖巧”地站在他身侧,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意。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她喜欢着他…… 冰凉的素手颤抖地抚上照片,一寸一寸缓缓流连着。滚烫的泪水划过她的脸,而她死死凝视着照片的眼睛泛起被火烧般的灼痛,几乎要溢出血来。 时光仿佛穿梭回了从前—— 天气极好。 苍穹一片湛蓝,高高悬挂着绵延的浮云,半遮住灼热的太阳,却依然有丝丝缕缕的阳光穿透云层洒下来,在无比豪华的游轮上投下了斑驳的光圈,照耀着游轮上结满的彩带。游轮正在碧绿的水面上缓缓行驶,激起了层层水纹。 这里是水城威尼斯,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奢华婚礼。 哗啦啦—— 大群水鸟扑腾着翅膀从水面上掠过,遗留下片片轻巧的羽毛。 阳光潋滟辗转。 游轮的前甲板上,几个摄影师模样的人拿着摄影机,对着站在挡光板后面的一对新人不停地拍摄着。 景曦穿着一身剪裁合身的礼服,领口系着红色蝴蝶结,站立在阳光下,肌肤愈显瓷白细腻。他的发丝墨黑如玉,在阳光下一阵闪耀,绝美的脸竟好似破水而出的莲花,清透绝伦。他骨节分明的手带着白手套,右手无名指上带着一枚钻戒,对比着白手套,刺目的闪亮。 苏轻远穿着设计精美却繁重的婚纱,裙摆有二十多米长,逶迤在甲板上,奢华旖旎。她的长发被盘起,缀着几朵镶着宝石的百合花头饰,长长地白纱盖住她的脸垂落下来,不知是因为日光照射太久还是别的原因,她秀美的小脸上竟有两抹红晕。 “少爷,夫人,你们再靠近一点。”摄影师对他们说。 景曦浅浅一笑,温柔极了,略靠近了苏轻远一些,却使得苏轻远浑身更是僵硬了。 “少爷,请您把手放在夫人的腰上。” 景曦闻言,略有些得意地看了苏轻远一眼,有些好笑。他把手放在她的腰上,轻柔地搂着她,却感觉到她的腰完全僵直,脸上的表情也完全僵住了。 “夫人,您的表情太僵硬了,柔和一点,把手放在少爷的腰上,我们才好照出自然的感觉。”摄影师又说。 苏轻远点头,努力想要挤出一丝笑意,却更似嘴角在抽搐一般,一双手怎么也放不到他的腰上。景曦看着她的表情,心中几乎要笑翻,却因为有外人在场而强忍着,但也破天荒地打趣道: “要自然的话,应该让她把手放在我的口袋里。” 他可是记得她很爱钱的。 话刚说完,就感觉腰侧被狠狠拧了一下。低头一看,苏轻远正龇牙咧嘴地瞪着他。他又是一笑。 摄影师却瞠目结舌。 看来少爷今天的心情的确非常好,要知道平时少爷从不对陌生人说话,更不会在外人面前随意露出这样地笑容。 回过神来,摄影师又开始了拍摄,摄影机下的他们也逐渐找到感觉,而他也拍出了一张又一张唯美的婚纱照。 书房的地板上密布着滴滴泪珠,璀璨剔透。 胸腔中密集着撕扯般的痛楚,逐渐蔓延至全身,几乎要让她死去。霎时,她一阵腿软,险些摔倒在地,踉跄地后退了几步,她的身子靠着身后的电脑桌才勉强站稳。 擦去模糊了视线的眼泪,她回头又凝视着书房的一切,目光那般深刻,似乎是要把所有都刻进脑海里。倏地,她的目光落到了电脑桌旁的碎纸机上,里面是已成碎片的纸张,上面堆叠着一层灰尘。 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她心下一惊,身体越发冰凉,颤抖着手拿起那些碎片,一块一块地拼了起来…… 良久。 原本死寂的书房里顿时响起了一阵凄厉的哭声,她的脸色白得几乎透明,脆弱的模样宛如一樽玻璃娃娃,轻轻一碰就会碎成片。她本就红肿的大眼睛里此刻更是泪水涟涟,空洞洞的一片,却死死盯着桌上拼起的碎纸片上的几个字—— 离婚协议书 她狠狠扣住自己心脏的位置,那里痛到她几乎死去。 “你的那份我来保管,我不想你没保管好让别人知道了。至于办理离婚手续,三个月后我把那一半财产转到你名下时再一起办理。” 他从不让任何人进他的书房,就连打扫的佣人也是,书房从来就是他自己亲手打扫的。而那些碎纸片上的那些灰尘,证明这份协议书碎了已经有些时间了,也就是说……他在他们刚签了这份协议书之后,就把它给碎了…… 泪水决堤,掺和着破碎的心脏溢出来的血,绵延不绝。 那么,景曦,你又是为什么要和我离婚…… 吧嗒—— 一滴晶莹的泪珠滴落到了她手中的戒指上,凉凉的。 她立马被惊醒,慌张地擦去戒指上的泪水,生怕泪水对戒指造成了什么损坏,也再次看到了戒指内壁里的几个字。 是不是……又有什么含义…… 她突然恐慌起来,害怕结果是自己所承受不了的,但还是忍不住想知道。 拭去了脸上黏稠的水渍,她打开他的电脑,想要百度搜索一下那几个字的含义,却被他的电脑桌面震得心脏似乎停止跳动了—— 桌面上,空荡荡的教室里,她穿着一身纯白的校服,枕着手臂倒在书桌上安详地睡着了,嘴角还有一丝甜美地笑意,仿佛做了一个美梦。镜头将她捕捉的那般美好,恍若睡梦中的天使,浑身被日光镀上了一层华彩,足见拍摄者的用心。 那一瞬间,她连呼吸也忘记了,脑子里都是嗡嗡的声响,和浑身刀割一般的剧痛。 那是……她高中时候的照片…… 天旋地转。 心痛得她想硬生生将它抠出来,而她全身的力量都在这接二连三地打击中流失,只有撑着桌子,她才能勉强站住。 硬忍住泛滥成灾的伤痛,她的目光又在电脑上一扫,定格在一个名为“城堡”的文档上。心底的恐慌夹杂了痛苦再次蔓延开来,她一眨不眨地盯着显示屏,最终还是颤抖着按住鼠标,打开了那个文档—— 里面竟全是修改了无数次的城堡的设计图! 有她喜欢的喷水池,有哥特风浓郁的大厅,有童话中公主房般的主居室…… 一张一张。 狠狠凌迟着她。 哭声愈发凄厉,泪水怎么也止不住,混着胸腔中的绞痛,霎时血色蔓延。 她不知道他到底还有几个“惊喜”给她,但现在她已经崩溃了。 不敢再多做停留,她怕自己也许会昏死在这里,慌张地打开百度,她输入了那行字,按下了回车键,等待她的,却是一场更大的惊雷——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老夫妻,他们非常的相爱,他们想用一种方式让对方在任何时候能够感受到这份感情。于是他们共同选择了这个单词——Shmily。 从此以后,他们就开始玩起了一个只属于他们自己的游戏,他们中的一个人把这个单词写在纸上“藏”在任何一个对方能够发现的地方,也许是对方的衣服口袋里,也许是对方的枕头下面,也许是对方的钱包里,也许,也许……等对方发现了这个单词,他们就又开始了下一轮的游戏,就是换一个人去藏,另一个人去找,于是,沐浴后浴室的镜子上,早餐的蛋糕上,电话机旁甚至是袜子里,都可以发现这个单词。他们找到这个单词时,总是那么的开心,也坚持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个游戏。一直持续了很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们都老了,那个老奶奶再也不能玩这个游戏了,他静静地守在她的身边,老奶奶反复地说着这个单词,告诉他,下辈子还要和他玩这个游戏。老爷爷忍不住哭了,他拼命点着头,老奶奶在他的身边含着笑静静离开了。 老爷爷一个人回了家,开始整理老奶奶的遗物,他在床下面找到了一个盒子,他打开一看,里面装的全是这么多年他写的带有那个单词的纸条。还有一封老奶奶留给他的信,上面只有六个字“亲爱的,向上看”。老爷爷慢慢抬起头,他的泪立刻流了下来,因为他发现在老奶奶住院的时候,老奶奶让人在他们的天花板上用粉色的油漆写下了这个单词。他也明白了为什么那段时间,老奶奶不让他回家…… 听说,后来人们发现在他们的墓碑后面,深深的刻着Shmily。 她怔怔地看完这个凄美的故事,翻涌的泪水滴落在键盘上,濡湿了一大片。空洞的眼眸泛开火热的胀痛,目光停留在最后的两行字上,再也离不开—— See how much I ove you 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呼吸已然停止了。 滚烫的泪水浸湿了她的手背,顺着她冰凉的肌肤滑进手心,湿透了手中死死攒着的戒指。她似乎感觉到了,这才回过神来,摊开早已被她的指尖扎得血肉模糊的掌心,爱恋又悲伤地看着那枚戒指。 良久。 她擦干戒指上的眼泪,左手缓缓拿起戒指,有些颤抖,小心翼翼地将戒指戴在自己右手的无名指上,轻声却坚定地说了句“我愿意”,然后亲吻了一下戒指。那正式的样子仿佛在举行一个盛大庄严的仪式。 那么,她是他的妻子了。 就是他的妻子了。 剧痛之中泛起了丝丝甜意。 即使他们离婚了,在她心中,她却永远是他的妻子。 只是……为什么心更痛了…… 一想到已经和他离婚,答应嫁给温煦,而他以后也许会忘了她,和别的女人结婚,她的心就几乎要炸裂开来,满脑的嗡嗡声叫嚣着要吞没她,大片的绝望仿佛一条巨大的水蟒,用自己粗壮的身子狠狠纠缠住了她,似是要撕碎她一般。 痛苦地闭上眼睛,脑海里翻滚着的满是那句刻骨的话语。 See how much I love you…… See how much I love you…… “哈哈……” 她突然睁眼大笑起来,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进她的唇齿间,混合着上涌的气血,咸涩腥甜。胃一阵阵的抽搐着,她全身力气仿佛被抽空了般,无力地蹲下身环着自己冰凉的身体,悲凉地笑声混杂着凄厉的哭声,竟似午夜怨灵悲愤的苦嚎哀鸣,扯痛人心。 她模糊的视线定在戒指上,往下移动,停留在苍白不似活人般的手腕上,透明的肌肤下,一条青色的血管延伸着,她甚至能感觉到那里面滚烫的血液在缓缓流动着。 如果…… 如果…… 也许她就能解脱了吧…… 可是她舍不得啊…… 在好不容易知道景曦也喜欢她之后,她怎么舍得就这么离开…… 他说离婚……大概也是为了让她认清自己的心吧……所以才来试探她…… 可是已经晚了…… 这痛苦,这罪恶,全都是她自己给自己找来的,她必须一一忍受…… 真是活该…… “哈哈……哈……” 仿佛是在嘲讽自己一般,她笑得愈发苍凉悲恸。她想要站起来,离开这个让她崩溃窒息的地方,却痛得怎么也站不起来。 好痛。 心已经支离破碎了。 死沉的书房里飘荡着她濒死小兽般绝望的哀嚎,怎么也挥散不去…… 。 天色愈渐黑暗。 星光已经黯淡不见。 苏轻远硬撑着几乎昏厥的身体回到了医院,行李箱却落在了书房里。只是,她已经没有勇气再回去拿了。 VIP病房外地走廊很静,幽暗的灯光缥缈地洒在白瓷砖面上,倒映出苏轻远瘦弱纤细的身形。空气里飘散着刺鼻的消毒水味,衬着死寂的夜色,凄然非常。 苏轻远站在病房门口,理了理自己凌乱的发丝,擦干了脸上残留的泪痕,勉强弯起嘴角挤出一丝无力地笑意,吸了吸堵塞的鼻子,推门走了进去。 温煦靠着枕头安静地倚在病床上。 听到声响,他转过头,温柔地看着走进来的苏轻远,视线落在她疲惫苍白的脸上时,他略微蹙了下好看的眉头。 他知道她是去和景曦办理手续了,但是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反而会有些心痛。他眼中的她,应该是充满活力的,而不是现在这副样子。 动了动羽扇状的睫毛,眼睑的阴影散去。他微笑,清澈透亮的眼睛如弯月一般,散发着温润皎洁的光泽,轻声道: “累了吗?” 苏轻远走到他身边,把床头柜上花瓶里的百合花整理了一下,拣出蔫了的花枝,笑着说:“还好。” 却始终没有转过身面对他。 他明白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动了动蠢,想要继续追问,到了嘴边的话却自动变成: “回家吧,我们的家。” 他怕伤害她,所以他不提她和景曦的事。但是,为什么……他不是想要报复的么…… 苏轻远正在挑拣花枝的手一顿,病房里霎时一阵死寂,过了一会,传来她轻得几乎被风吹走的声音: “好。” 回家…… 他们的家…… 却不再是景曦为她打造的城堡…… 心底涌起一股泛滥的酸涩。 他凝视着她。 他清楚地看到了她眼底的悲伤,他知道她在想着那个人,但是他不喜欢她的心思在别人身上。 “轻远,我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苏轻远僵住。 婚礼…… 是啊,她已经答应跟他结婚了…… 锥心的疼痛。 她垂下眼帘,掩埋起自己的情绪,淡淡道: “过段时间吧,你现在要安心养伤。” 他见她关心着他的身体,唇边不自觉泛起一丝浅笑,应了一声。 苏轻远将挑拣出来的花枝扔进了垃圾桶内,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过身看着他,问道: “温煦,你为什么要和我结婚?” 他怔住。 为了什么呢…… 好像从来没想过…… 只是想这么做就做了…… 不对,他当然是为了报复才这么做的! 澄澈的眼底闪过一丝阴暗,他轻笑,“因为我喜欢你啊。” 苏轻远的视线对上他的眼睛,并没有因为他告白般的话语而不自然,仿佛没有听到般的,她继续问道: “为什么喜欢我?我们才认识没多久而已。” 温煦依旧笑道: “我也不知道,好像第一次见面就很喜欢你呢。” 苏轻远注视着他,不再说话。他此时地笑容就和他们第一次见面一般,令她觉得怪异,却又说不出哪里怪异。 “轻远,”不想再继续被她这样盯着,他问,“我们回去吧?” 苏轻远这才回过神来,蹙了蹙眉头,担忧地说:“可是你的伤……” “没关系的,”他打断她,“我只是手……身体没什么大碍,可以走动的。况且不回去的话,你今晚打算睡在这里?” 苏轻远蹙眉犹豫了一阵,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温煦笑了。 已是子夜。 苏轻远随着温煦回到了温公馆。 深夜的温公馆里很静,千坪大的庭院里栽满了粗大的法国梧桐树。因为还没到深秋,梧桐树的叶子都是绿色的,在漆黑的夜幕下被两旁幽暗的路灯点亮。草丛里传出蝉鸣的声音,在夜色里显得孤寂。 苏轻远坐在温氏医院安排的跑车上,身边是靠着车座休息的温煦。司机把车往温公馆里驶,沿途经过偌大的庭院,苏轻远就看着车窗外死寂的夜色出神。温煦半眯着星眸,在黑暗中静静地凝视着她,目光触及她消瘦的肩头,他竟有种将她揽入怀里的冲动。 抬起手,终是僵在半空中。 车已经停了。 司机下车,走到后座,打开车门,躬身等候着。苏轻远小心翼翼地扶起温煦走下车,对司机道了谢,让司机离去后,搀着温煦走上公馆里层大门前的台阶,温煦报出了一组密码,苏轻远如数按出,大门就自动打开了。 房子里黑漆漆的。 温煦轻咳一声,屋里顿时灯火通明金碧辉煌,没有佣人,屋子显得很空荡。温煦带苏轻远上了二楼,走到客房前,苏轻远推开房门,温煦看了一眼自己无法动弹的手,嘲弄地笑了笑,清澈的琉璃眼畔划过一道伤痛,而后若无其事地对苏轻远说: “你先住客房,明天我安排人来收拾。” 其实他很在意他的手。 怎么可能不在意。 只是在他借此让她答应和自己结婚的时候,那种突来的喜悦掩盖住了他的伤痛。 苏轻远点点头,微微一笑,涩涩的,苍白无力,却还是温声道: “晚安。” 温煦也笑了,俯身刚想亲吻她的额头来个晚安吻,她却猛然一颤,抬手想要推开他,终在途中无力地放下。他被她的动作刺得一痛,却装作没看到,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如同蝴蝶悄然落下又飞走。 “晚安。” 她垂着眼帘,没有说话。 他看着她的样子,眸底一阵幽暗,最终还是转身进了自己的卧室。 她便也进了客房。 客房里一片黑沉。 她没有开灯,待眼睛适应了黑暗后,摸索着走到床边,侧身坐在床的边沿,柔软舒适。床靠近着大大地落地玻璃窗,窗帘没有拉上,窗外淡白的星辰洒下黯淡的光辉,微微照耀着她那一隅。 苏轻远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浅淡银色。 寂静无声。 朦胧的一层星泽洒在她身上,将她衬得如一尊瓷娃娃般清冷,没有丝毫生气。她的呼吸绵延悠长,浓密的睫毛半掩着她如死水般毫无涟漪的眸子,愈发显得她空洞苍茫,好似即将消亡的小美人鱼。 光泽流转。 冰凉的星泽顺着她的身子下移,最终停留在了她纤长的手指上。她的睫毛也轻微蠕动了一下,目光终于有了聚焦点,渐渐往下,凝视着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另一手轻柔地抚着戒指,暗自出神。 他在……做什么呢…… 睡了么…… 她现在知道他的心了……可是……已经晚了…… 晚了…… 心脏顿时一阵钝痛。 他……现在怎么样了…… 是在难过吗…… 会怨恨她吗…… 她不敢再往下想,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吻了吻戒指,靠着床头远眺窗外的黑暗。 门外一道颀长的身影透过门缝,静静地凝视着她。 良久。 痛苦愈发强烈。 Part。6 lonely·孤独 。 夜深人静。 城堡一片死寂,异常凄然。 景曦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城堡。他在他们办理好手续后就去了公司,他不敢再看她,他怕自己多看一眼,就会忍不住要强行将她禁锢在自己身边。 他不想伤害她。 深夜的风是有些凉的,迎面吹来,景曦只觉得一阵刺骨的寒意,早已拧成一团的胃痛得愈发厉害,不禁一串嘶哑的咳嗽声从唇齿间溢出。 “咳咳……” 庭院依旧飘满了梨花,馨香四溢,甚至朵朵蔷薇都在子夜盛放。一切都和以前一样,一切却又和以前不一样。 物是人非。 垂下了眼帘,他死死按住自己绞痛的胃,加快脚步,不去看那些熟悉的景色,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想起她。只要一想起她,他浑身就剧烈疼痛着。 穿过那条白沙小径,他终于到了大厅。 满室黑暗。 他屏息,熟悉的感觉霎时袭来。 是她的味道。 他苦笑,心脏一阵阵抽痛。 打开灯,大厅立马变得明亮起来,而他的视线也落到了二楼的书房前—— 门竟然是打开着的! 他浑身倏地一颤。 来不及多想,他快速冲上二楼,打开灯刚踏进书房没几步,却停下了脚步。 地板上是一只孤零零的行李箱。 他怔住。 那只印着“LV”字样的行李箱刺痛了他的眼。他认识那只箱子,那是度蜜月时他买给她装衣物的。 她……来过他的书房么…… 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走过去,打开箱子,里面是几件她的衣服,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他拿起一件她的外套,递至自己鼻尖前,感受着她的味道与温度,指尖在柔软的衣料上寸寸流连。 良久。 他放下那件衣服,抬眸凝视雪白墙壁上挂着的他们的婚纱照,视线下滑,落在了地上在灯光下显得晶莹璀璨的水珠上。 一滴一滴,绵延成一片。 他的心脏却骤然一紧! 那是…… 眼泪么…… 他迈开步子走到婚纱照前,步履竟是踉踉跄跄的。深深地凝视着照片上幸福的他们,他的唇边泛开一丝苦笑,涩涩的,手也轻柔细腻地抚着照片上的他们。 她是不是……也是这样子抚摸这照片呢…… 她哭了呢…… 怎么会哭呢…… 他痛苦地闭了闭眼,轻叹了口气,转身向后走去,却被映入眼帘的画面震得身体瞬时冰凉,好似被当头浇了一盆冰水。 电脑竟是开着的。 那么说……她看到了…… 他突然有些心慌。 走到电脑前,却见网页停留在“Shmily”那一页,键盘上凝着大滴大滴的泪珠。 心脏好似被一把巨锤重重一击,支离破碎。 他伸手,指尖在键盘上游走着,轻柔眷恋地擦着上面的水渍,竟有些颤抖。他仿佛能看到她看到这些时震惊、流泪的样子。 “咳……咳……” 心脏和胃愈发疼痛。 目之所及,他看到了电脑旁的碎纸机,上面是一块块碎纸片零散皮凑起的离婚协议书! 他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逐渐发黑。 看到了…… 她都看到了…… 可是……她还是离开了…… 他痛苦地闭上眼睛,冰冷的手死死扼住自己抽搐的脆弱的胃,一长串剧烈的咳嗽声溢了出来,喉头涌上一股翻涌的腥甜,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几乎碾碎了他扶着桌沿才能勉强站稳的身体。他用力得手指节已然泛出青白色,病态般苍白的脸不复往日的绝美,颓靡疲惫,一滴透明的泪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火烧般的滚烫。 苏轻远…… 你就真的……一点也不在乎我么…… 这么多年…… 你的眼里就从来看不到我么…… 那么……你又为什么要哭…… 为什么呢…… 大片的哀伤与疼痛似是幻化成无形的手,狠狠扼住他的咽喉,令他几近窒息。 “咳咳……咳……” 喉头的腥甜越发浓烈,喉咙几乎要裂开,他一手用力捂住自己冰凉的唇,却仍是压抑不住那激烈的咳嗽声。胃部痛得几乎麻木,他只觉得掌心一暖,缓缓摊开手,掌心一片殷红。那触目惊心的红色染到了他手指根部的戒指上,他低下头,轻轻舔去上面的血渍,一阵止不住的轻笑。 “呵……” 那般讽刺与绝望。 心脏似乎已经停止了跳动。 夜更深了,压抑窒息的书房里回荡着越来越凄凉地笑声…… 日光强烈。 天空一片湛蓝,丝薄的浮云蜿蜒在天际边,形成一幅辽阔的画卷。偌大的温公馆屹立在刺目的阳光下,微风吹来,淡雅的馨香就笼罩了整座公馆。 吱嘎一声,客房的门被打开,苏轻远从里面走了出来。梳洗后的她不似昨天那么虚弱苍白,小脸上也晕开了健康的绯红,只是暗淡无光的眼睛透露出了她的伤痛。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她挤出一抹微笑,扶着楼梯扶手走到了一楼大厅。 大厅明亮的有些眩目。 温煦靠坐在大厅的软皮沙发上,一身丝质白衣,纤尘不染。绚烂的光线铺在他纤长的身体上,使他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润的华光。他正低着头,浅淡色的头发垂落在他白皙光洁的肌肤上,敛着眼眸,蝶翼般的睫毛半掩住他幽深的星眸。目光远去,他的眼底堆叠着大团大团的白雾,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安静又悠远。这样望去,他竟好似深森里大片迷雾后纯白晶莹的精灵,万般美好。 他总是这么优雅宁静。 苏轻远不再那么压抑,心情也稍微好了些。他似乎就是有这种魔力,让所有接触他的人都安定温和。 听到声响,他转过头,目光落在了苏轻远身上。微微弯起粉嫩的唇,他的眼底一片清澈温暖,柔声道: “昨晚睡得好吗?” 苏轻远轻轻一笑,掩去疲惫,点头道:“恩。” 忽然走过来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带领着规规矩矩站成两排的佣人,对着温煦和苏轻远躬身,齐声道: “少爷,夫人。” 苏轻远诧异地望向温煦。 他起身,淡淡一笑:“是我让薇安聘请回来的。以后你总需要人来照顾,这里太冷清了总是不好。” 她怔怔地看着他,心底泛开一丝柔软。 他不喜欢和陌生人接触,却为了她聘请了这么多的佣人。 会心一笑,她轻声地说: “谢谢你。” 他笑而不语,眼底闪烁着潋滟的光泽。 她总算笑了,不是那种勉强地笑,是和以前一样发自真心地笑容。 “少爷,夫人,”管家上前一步,“午餐已经开始准备,请问少爷、夫人想吃什么?” “我来做吧!”苏轻远歉意地看着温煦缠着绷带的手,“我想亲手做给你吃。” 温煦触及她的忧伤歉意目光,不着痕迹地将手背至身后,用身体阻隔她的目光。浅浅一笑,眼眸温柔地几乎可以溢出水来: “好。” 是什么时候起,他竟然这么在意她的感受…… 不,不对,他只是为了拆散他们! 星眸依旧澄澈,笑容却愈发诡异起来。 “那么你先等我,”她看到他的小动作,知道他是不想让她难受,心下一软,唇边微笑的弧度更加明显,“我现在就去准备午餐。” 温煦微笑,点头。 。 午餐很快就准备好了。 苏轻远拉着温煦的手肘走到餐厅中间的长桌一段,为他拉开椅子让他就座。管家和佣人全都让她遣出去了,她只想和他安静平凡的吃顿饭,尽自己所能来弥补他。 餐厅依旧奢华。印着银白暗纹的天花板上,几盏星子般细碎的灯围绕着正中央的水晶大吊灯,金黄的灯光洒落下来,潋滟璀璨。没有一排排的女佣,也没有拉奏小提琴的乐师,偌大的餐厅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而显得有些空荡。 苏轻远并没有座到另一端去,而是坐在他的侧边。铺着碎花桌布的餐桌上,中央是一个装着水的花瓶,素白的百合插在里面,清香四溢。餐桌上没有太多精致华丽的餐点,而是她为他精心熬制的肉粥,一边的盘子里盛着几个荷包蛋,金黄圆润,还有一些饭后点心,酥软香脆。 端起他面前的肉粥,苏轻远舀起一勺,放在嘴边吹了吹,见他温柔凝视着她,她有些不自在,瓷白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笑道: “来不及做那些烦琐的午餐,这些虽然简单了些,但是营养价值高。医生说过在你伤口愈合以前是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的,往后的这段日子,怕是你只能吃这些清淡小粥了。”看着他泛着笑意的眸子,她顿了顿,又加了句,“不想吃也不行喔!” 说完,她倾过身子,将盛着肉粥的勺子递到他的嘴边。他怔怔地看着为他操劳的她,胸腔中升腾起一阵浓郁的暖意,弯起了嘴角,他吃下了那勺粥。 见他吞下肉粥,她期待地问: “怎么样?好不好吃?” 他定定地看着她,目光愈发幽深,柔意泛滥。这样子的她,让他想起了上一次她来他家,那是她第一次为他做饭,也是这样像个孩子一样满含期待地看着他,令他心脏一片柔软。 他突然想逗她。 装出一副淡然的样子,他淡淡道:“一般般。” “啊?”她秀美的小脸立马垮了下来,眉头几乎皱成一团。又舀了一勺,她似乎没有察觉到异样一般,咂了咂嘴嘀咕着,“不会啊,味道很鲜美啊。” 他怔住了。 刚才……那算不算是间接接吻了…… 心底突然因为这个想法而感到侥幸和欣喜。 垂下眼帘,蝶翼般的睫毛略掩住他眼底的柔情,轻笑道: “骗你的,很好吃。” “你!” 她瞪了他一眼,哼了一声,眼底闪过一丝促狭。他笑得愈发开心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觉得嘴角一热,她竟故意把粥蹭到了他脸上。 她孩子气的举动让他感到无奈,但他却想一直这么下去。不用奢华的排场,也不用精致的午餐,只要有她陪着他,清淡小粥他也觉得美味。 见他没有动,才想起他的手受了伤。他和她在一起时,从来不提起手上的伤,也不说痛,也不会再表现出悲伤,让她几乎忘了他手上的伤。一想到他为她做了这么多,她的心就痛了起来,却又觉得有些温暖。 拿起餐巾,她轻柔地为他擦去嘴角的粥,这样专注的近距离地看着他,他的肌肤细腻如瓷,下巴曲线完美光洁到极致,身上散发出幽幽的清香。他低垂下眼帘凝视着她,浓长的睫毛几乎刷到她的脸,内里的星眸水般温柔幽深。他一动也不敢动,连呼吸也不敢大声,生怕一不小心就惊扰了这片刻的温馨。 心底滋生起一股奇异的温热。 餐厅里很是宁静。 擦去他嘴角的粥后,她放下餐巾,娇嗔似地说道: “看你还敢不敢骗我。” 然后端起肉粥,又舀起一勺,吹凉之后递到他的嘴边。他深深地看着她,面带清濯的微笑,一口一口吃下她喂到嘴边的粥。 “这些清淡的食物对身体也有好处,太油腻的会让伤口新生出来的皮肤变成深色,到时你身上一块深一块浅的,多难看。”她放下已经空了的碗,拿起刀叉,将盘子里的荷包蛋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戳起一块,喂给他,自顾自说道“你也不要乱动,好好休养的话,你的手一定会好起来的。还有啊,医生说你的手暂时不能沾到水,所以你如果要沐浴的话,就一定要让佣人来帮忙。啊……不行不行,佣人笨手笨脚的,万一碰到你的伤口怎么办?我不放心。可是我又不……不能……你还是不要沐浴好了!” 最后总结出的竟然是这样一句话。 温煦有些哭笑不得。 “啊!”她惊叫一声,皱着眉头看着温煦,“我是不是很啰嗦啊?” 他唇边地笑意愈发深刻了。 只觉得原本空荡荡的胸腔此刻被填得满满的,异样的温暖在心底疯狂生长。他喜欢这个样子的她,喜欢她为他忙碌,喜欢她为他担忧,这样的他们让他觉得仿佛真的是一对契合已久的夫妻,妻子无时无刻关心着自己的丈夫。 “是很啰嗦,”他笑着柔声说,“不过我喜欢。” 她的脸颊立刻红了起来。 “轻远,谢谢你,谢谢你愿意陪着我照顾我。” 他的眸底是万般的深情。 什么都不愿去想,现在他只想就这么和她静静到老。 苏轻远淡淡一笑,不再说话,将盘子里的荷包蛋戳起来喂给他吃。 她以失去所有的代价选择陪着他,每当想起这个,她的心脏就仿佛被一把锐利的匕首狠狠刺入,所以她不愿意去想。既然已经选择他了,她就该好好陪着他,不能让自己的情绪伤害到他,所有的痛苦与罪恶,她一个人承担就可以了。 他也不再说话,柔和宁静地看着她,吃下她为他准备的午餐,心底愈发柔软。 时光荏苒,很快就过去了一个多月。 医院里的消毒水味还是那么浓烈刺鼻,整个雪白一片,异常安静。院长办公室里的气氛有些诡异,穿着白大褂的院长此刻正恭敬地站在温煦身边,额角已经冒出了一些汗珠。这一个月来,温煦隔几天就会来这里换一次药,每次他都很紧张。自家少爷年纪虽小,但却莫名让他感觉到压力,或许这就是天生的华贵逼人。 温煦静静地坐在躺椅上,双腿如王者般交叠。他只穿着简单的白衬衣,浑身却透露出不可抵挡的清冷高贵。他的双手搁在躺椅的扶手上,绷带已经拆下了,伤口也愈合了,新生出的皮肤粉嫩嫩的,与他瓷白的肌肤倒也没形成多大的对比,只是手术时缝合的线留下的痕迹,竟似一条蜈蚣般丑陋狰狞。 薇安默默地站在他身边,神色担忧。 温煦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略微转动,并没有感觉到不舒适,又曲起手指,也没有感觉到疼痛,动作虽慢了些,但并无大碍。他盯着那条蜈蚣般的疤痕,垂着的眼帘下,他干净剔透的星眸愈发幽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空气似乎有些凝滞。 “你的意思是,”他神色淡漠,语调平静毫无波澜,却低沉得令人觉得压抑,“已经好了?” 院长立马上前一小步,不敢多做别的动作,躬身道:“是的,少爷。康复状况很好,只要继续加以保养,不去提起重物,是不会有大碍的。” 没有回答的声音。 温煦缓缓抬起手,敛下眼帘,半眯着深沉的星眸,注视着自己举在半空中的手,在明亮的光线下,他修长的手愈发显得白皙,竟如水晶般透明,只是那条一寸左右的疤痕破坏了美感。他的目光落在那道疤痕上,眸底一暗。 “那么……” 他呢喃似的拖着微微上扬的语调,竟有些危险的感觉。 他话还没说完,院长便仿佛知道他要说什么似的,慌忙说道:“少爷放心,虽然不能提起重物,但并不影响到手的灵敏,少爷您还是可以弹钢琴的。只是初期速度会慢了些,时间久了就会恢复到以前。” 他原本紧抿的薄唇因为这句话而轻微扬起。 “替我包扎起来。”他将手伸到院长面前。 每次来医院换药都是薇安陪他来的,他从来不让她陪着他,他不想她知道他的康复情况。原本也没有想过会好起来,好不了的话,她一定会为此而痛苦,可他不想她痛苦。现在出乎意料的好了起来,他就更不能让她知道了。他不想她离开他,即使她会自责一辈子,他也要把她禁锢在自己身边。 “少、少爷?”院长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他不再说话,只是眼神愈发阴沉。 院长立刻战战兢兢地为他包扎起来。因为伤口刚刚愈合,包扎得不透风的话,伤口也许会腐烂,所以他只是松散的把绷带缠在他的手上。 温煦又检查了一下,确定伤口不会露出来,他便站起身,迈步向外走去: “这件事,我不希望有其他人知道。” “是、是的,少爷!” 院长这才敢擦了擦额上的汗。 。 一辆崭新的黑色劳斯莱斯在高速公路上飞驰。 车内的气氛有些凝滞。 温煦和薇安坐在后座。温煦靠着座背,合着眼睛假寐,浓密卷长的睫毛垂下来,遮盖住了他的眼睑,在他白皙的肌肤上投下了小片阴影。他轻浅地呼吸着,露出精致锁骨的胸膛微微上下起伏,他总是这么安静,一如清淡的精灵。 薇安痴迷地看着他,目光又落在他的手上,蹙了蹙眉,终于还是问出口: “煦,你打算隐瞒你的手已经好了的事实吗?” 温煦蝶翼般的睫毛略微蠕动了一下,缓缓睁开眼,星眸一片清明淡然。他没有看向薇安,而是别过头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恩。” “为了让她留在你身边?”薇安瞪大了眼睛,见他一直不看着自己,她嫉妒愤怒得快发疯了,“煦,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温煦一僵,很快就恢复过来,依旧没有看着她,只是云淡风轻地嗤笑一声: “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 他才不会喜欢上她! 心底一阵刺痛。 “那你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竟然还要跟她结婚!”她又急忙补充道,“煦,你不能忘了你的仇恨!” 温煦眸底一暗,内里似乎翻滚着惊涛骇浪。 “为什么要和她结婚,”他终于回过头来看着薇安,无畏地直视着薇安的眼睛,“不是告诉过你吗?” 薇安哑口无言。不满他一直把时间花在苏轻远身上,她想要他一直和自己在一起,于是她又说: “既然你的伤已经好了,就回来公司吧。你再不来,那群老狐狸我真招架不住了。” 温煦点头,“下午我就去公司。你先过去,我回去一趟。” 薇安有些发狂了: “你又要回去见她?” 温煦不喜欢她这种样子,俊眉微微蹙起,冷淡道: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回去拿些东西。” 薇安张了张嘴,刚想说可以让人去帮他把东西拿回来,却见他神色不悦,无奈只好不再说话。 车内又恢复了寂静。 高速行驶的劳斯莱斯后扬起了一地灰尘。 天幕白亮干净,隐约中透出一丝浅蓝,大片稀薄的浮云盘踞在天边,半遮住金灿灿的阳光,却仍有几缕俏皮地刺透云层洒落下来,为地面上铺上一层浅淡的光晕。 温公馆被阳光照耀得奢华绝伦。 像是白玉堆砌起的围墙折射出绚烂的光芒,靠近西角的地方,整面整面的墙壁都被翠绿的藤蔓缠绕住,荫凉清新。远远看去,整座公馆呈现浓郁的巴洛克风,尖顶圆窗,黑铁大门镂空雕花,两边是两座小巧的灯塔,上置监视器。公馆的风格虽极致华丽,颜色却以简洁的淡白为主,靡丽中带着简约高贵。 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靠近大门,监视器转动了几下后,大门缓缓打开,劳斯莱斯缓缓驶了进去。 庭院的东侧。 法国梧桐高耸在两边,叶子是青翠的。微风阵阵拂过,梧桐树的枝叶就簌簌作响。几缕炫目的阳光穿透梧桐树枝叶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在软草地上投下了斑斑驳驳的光圈。 往前几步距离,软草地上被插入了一圈漆了白色的木栅栏,矮矮的,将软草地圈起了一小方。栅栏里种满了新植入的蔷薇,白色、红色,鲜艳盛开。风轻轻吹来,蔷薇便左右轻微摇晃着,淡雅的香气立即四散开来。偶尔有几片破败的花瓣,随着微风在半空中打着卷,然后轻飘飘落在草地上。 苏轻远静静地坐在蔷薇花圃边上,长发随着清风拂过瓷白的脸颊在空中飞舞。她穿着白色的束胸连衣裙,一层一层的蕾丝裙摆堆叠着,呈圆形覆盖在她温润白皙的小腿上。她怔怔地看着蔷薇花,蝶翅般的睫毛下,她的眼神有些空洞迷离,思绪似乎飞到了很远的地方。这样的她,看上去就好似一尊失去灵魂的瓷娃娃。 教学楼地走廊里很安静。 苏轻远背贴着走廊墙壁笔直地站立着,合身的校服有些褶皱。她打了个呵欠,扯了扯皱巴巴的校服,听着教室里传出的讲课的声音,她的眉头皱得愈发厉害,翻了翻白眼。 都怪那个臭小子!高三课业本来就重,他居然还在这种时候说要跟她结婚,害她一整夜都没睡着,心还一直砰砰砰砰乱跳,莫名其妙极了。结果早上上课实在太困就睡着了,现在被老师叫出来罚站,真丢脸! “哈……” 她又打了个呵欠,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 “苏轻远。” 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苏轻远撇了下嘴角,眼皮动也没动一下。 居然听到了他的声音,她不是幻听了吧?他怎么可能在这里!从昨天起脑海里就一直出现他的样子,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中了邪! “苏轻远,这么大的人还被罚站,真丢人啊。” 那道带着淡淡的讽刺的声音再次飘进她的耳朵里。 眉头一皱,她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张在脑海里出现好多次的绝美的脸。 不是幻听? 景曦倨傲地站在她的面前,背脊挺得笔直。他墨黑的发丝柔顺地垂落在光洁的颈间,一两缕扫过他细腻如白瓷的脸。他半敛着眼帘,蝶翼般的睫毛下,他凝视着她的星眸闪着潋滟的光泽,幽深如海。薄唇紧抿,他的神色淡淡的,清濯如白莲,瞬间就晃花了她的眼。 苏轻远怔住。 竟然……真的是他。 “你怎么在这里?”苏轻远瞪起眼睛,没好气地说。 皱了皱俊眉,他清淡地说: “为什么被罚站?” 他没有回答她地问题,事实上因为大学部比较自由,他听完课后就过来了,因为有些事要问她,所以他打算在她教室外等她下课。 “还不都是因为你!”苏轻远肺都几乎要炸了,龇牙咧嘴道,“谁让你昨天突然抽风跑来说要和我结婚,害我一晚上没睡好!” 所以上课打瞌睡,就被罚站么? 他淡粉色的薄唇忽地就略微扬起,星眸一阵闪烁,亮得眩目,轻笑道: “激动得一晚上没睡好都在想我?” “激动你个头!我是被吓的!”她想也没多想就张嘴回击,恶狠狠道,“你不许走!本小姐可是因为你才被罚站的,你要留下来陪我一起受罚!” “好。” 轻柔得如同一片薄雪悄然飘落下来,软软的,却带着奇异的坚定,撩人心绪。 说完,他就走到她身边,也背靠墙壁站着。苏轻远不敢置信地看着他,没想到他居然真的答应了,表情也带着微笑,她觉得他肯定有病! 一阵沉默。 就这样站了一会,他忽然别过头去,目光温柔地看着她,浓密的睫毛下,他的眼睛异常明亮: “苏轻远,城堡……你想要什么样子的?” 她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蹙起眉头思索起来: “恩……要那种很华丽的哥特风的!要让住进去的人有种穿越到欧洲中世纪的感觉!呃……还有,”她抬起头来看着他,脸上是明媚地笑意,绚丽夺目,“我要有一个花圃,花圃里种满了蔷薇花,就像吸血鬼的城堡一样,开满了美丽的蔷薇!” 他被她突如其来地笑容晃得心底一软。 蔷薇么…… 他淡淡一笑,不再说话,暗自凝神思索起来。 …… 她皱着眉头,蝶翼般的睫毛细微扑闪着,心疼地看着花圃里残败的蔷薇,叹了口气。拿起脚边的小铲子,她将已经无法挽救的蔷薇戳了出来,一颗一颗植入新的,最后用湿润的泥土掩埋花根。 …… “还愣着干什么?”她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指了指花圃,“暴风雨把我的蔷薇都弄死了,快过来帮忙啦!” 他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目光是深海般的溺爱。蹲下身,他开始帮她植入蔷薇。 。 她淡白的樱唇微微弯起,漾开了浅浅的笑容,空洞迷离的眼睛也慢慢有了聚焦点,眼底氤氲起一股柔意。 温煦默默地站在她身后。 他静静地凝视着她略显苍白的侧脸,星眸划过一丝清晰的黯淡与伤痛。 这一个月来,她越来越安静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虽然会和他说很多话,也很关心他,可是笑容却总是昙花一现般的。没人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独处,哪里也不去,就只在这片花圃附近,对着她亲手栽植的蔷薇发怔。他知道她又在想那个人了,只有想到那个人的时候,她的眼里才会闪现出一点温暖。 心脏一阵阵地刺痛着。 似乎是感觉到了有人,她仰起头,抬起皓白手臂遮挡住刺目的阳光,半眯着眼睛,在看清来人后,她站起身,拍了拍衣裙,关切地问道: “医生怎么说?” 温煦回过神来,隐藏住刚才的酸涩,淡淡一笑,摇了摇头,却没有说话。 她期待的眼眸霎时就黯淡了下来,渐渐涌起层层伤痛,低着头,任由长发遮住她的脸,语调有一丝哭腔道: “对不起……对不起,温煦……都是我害的……” 他看着她歉疚的样子,心底划开一条深深的伤口,泛着猩红的血水,剧烈疼痛着。他知道不告诉她实情的话,她一定会很痛苦,但是当真正看到她痛苦的神情时,他仍是忍不住心痛。 “没关系的,不关你的事。” “怎么会不关我的事……”她只觉得心脏仿佛被狠狠割了一刀,内疚好似一条巨大的水蟒,死死纠缠住她的身体,令她几乎窒息,“是我的错……对不起……” 温煦不忍地皱了皱眉头,清澈的眼底划过一丝疼惜,转而又恢复如初,柔声道: “轻远,我没关系的。有你在我身边照顾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苏轻远闻言,强忍住心底泛滥的痛楚,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看着他,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沙哑着嗓子说: “恩,对,一定会好起来的!” 温煦便笑了,不再说话,只是深深地看着她,目光复杂。 日光愈渐耀眼。 下午的阳光不似正午那么强烈。 已近黄昏,天色蓝中有些泛黄,西天边蜿蜒着大片的火烧云,将干净的天空渲染得仿佛染了血般。柔和的金光倾泻下来,在大地上铺了浅浅的一层,好似拢了一层纱一样。 温公馆里很宁静。 苏轻远在公馆里四处游荡,从上午在花圃见过他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看到温煦的身影。管家正好迎面而来,她叫住管家,问道: “少爷呢?” 管家恭谨地欠了一欠身: “夫人,少爷去公司了。” 公司? 苏轻远的眉头立马蹙了起来。 他的伤还没有好,怎么能去公司?万一碰到伤口怎么办? “你让司机在门口等我,送我去公司。” “好的,夫人。”管家又一躬身,然后退开了。 一辆银色的跑车停在了温氏写字楼的大门口。 夕阳西下,整个天幕金红一片,高耸入云层的温氏大楼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如同一座纯金宝塔,四面的隔热玻璃折射出绚丽的光泽。 司机下车走到后车座,打开门躬身等候里面的人出来。苏轻远迈步走出跑车,抬头仰望了一下大约三十多层高的写字楼,果真气派华丽。 她回过头,示意司机回去,然后便走进了写字楼一楼大厅。环顾四周,大厅内装潢简约大气却又奢华,四面铺着光滑的大理石,纤尘不染。大概是已经下班了,一些工作人员正提着公文包走出大门,但也有一些应该是留下来加班的。前方的柜台后端坐着一名前台工作人员,她走过去,向那名工作人员询问道: “小姐,请问温煦他在几层楼?” 前台小姐抬头,见来人直呼自家少董的名字,应该是关系匪浅,便恭敬道: “少董他的办公室在最顶层。” 苏轻远点点头,微笑着说:“谢谢,那么我现在可以去找他吗?” “很抱歉,”前台小姐歉意地笑了笑,“请问您有预约吗?因为少董他很忙,所以客人是需要预约才能见到少董的。” “这样子啊……”苏轻远蹙了蹙眉头,又说道,“我没有预约,你可以告诉他,我是……” 是什么…… 是他的妻子? 是啊,她不是已经答应他了么…… 可是,为什么她就是说不出来…… 抿了抿唇,她接着道: “我是苏轻远。” 她真地说不出来呢……说不出自己是他的妻子…… 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一张清濯绝美的脸。 在她心里,她一直都是那个如盛世白莲般的男人的妻子……尽管,他们已经离婚了…… 心脏一阵钝痛。 她闭了闭眼,硬忍住疼痛,强颜欢笑着。 “哦,”前台小姐点点头,“好的,您请稍等。” 她说完就拿起电话,按了几下,连接到温煦的办公室:“总经理吗?有一位小姐找少董,她说她是苏轻远。” 他们的总经理薇安这段时间暂代了少董的工作,少董今天刚来公司,总经理和他在一起,所有给少董的电话都要先由总经理过滤一遍。 电话另一端沉默了一阵,然后一道女声响起: “告诉她少董现在很忙,没空接见她。” “好的,总经理。” 柜台小姐挂断电话,为难地看着苏轻远:“很抱歉,少董现在很忙,没空接见您。” 苏轻远担忧地皱起了眉头,扫视了大厅一圈,目光落在了靠墙壁的沙发上。转过头,她对柜台小姐笑道: “那我去那边等他。” 柜台小姐微笑点头,她便走到沙发前坐下,渐渐,她的目光有些迷离悠远,似乎是在回想着什么。 …… 夜幕降临。 华灯初上,温氏大楼里已经没有多少人了,显得有些寂静。整座大楼只有几层还亮着灯,在街道边霓虹灯的照耀下散发出绚丽的光华,远远看去,竟好似闪烁的星子分布在一块大幕布上。 叮—— 温煦在薇安和几个保镖以及高管的陪同下搭乘私人电梯到了一楼大厅。 保镖是薇安聘请来的,自从出了上次那件事,她就很不放心他的安全,即便他不喜欢喝陌生人接触,她也坚持给他请了保镖,而他不希望苏轻远出什么意外,就默认了薇安的行为,让保镖留在他们身边。 大厅灯火通明。 他的目光霎时就落在了靠墙的沙发上的那道瘦小身影上。 虽然是夏天,但是毕竟是晚上,而且大厅的空调通常都是在大楼断电以后自动关闭。 只见那道身影蜷缩成一团,侧着身宛如婴儿一般安详地睡着。灯光从天花板上流泻下来,洒落在她的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圣洁的光华。她柔软的长发散落在沙发上,如蜿蜒开来的藤蔓,瓷白的肌肤细腻无暇。她似乎梦到了什么好事,眼眸轻轻地合着,愈发显得睫毛浓长卷翘,唇角也略微扬起。 此时的她,竟好似陷入昏迷的睡美人般惹人怜爱。 他看着她美好的模样有些痴了。回过神来,他快步走到她面前去,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她身上,却触到她冰凉的身体。 心底仿佛有团火再烧似的,又有些疼痛,他转过头来,皱起眉头,对着他们怒道: “你们是怎么做事的?她来了也不通知我?” 薇安看着他怒极的表情,心底一阵刺痛,嫉妒好似深海里的海藻,死死纠缠住她。她知道苏轻远来找他,她故意没有告诉他,以为苏轻远见不到他就会离开,却没想到她会一直等在这里,而她更没想到他竟然会为此对高管发脾气。 几个高管面面相觑,结结巴巴道: “少、少爷……我们并不知道……” 他们不知道她来了,甚至根本就不认识她。 温煦知道他们要说什么,只是当他看到她就那么睡在那里,他就是忍不住生气。 “今天前台谁当值?解雇他!”他压低声音,冷冷道,“她是温家的少夫人,以后她来找我,谁都不许阻拦。” “是、是的,少爷。” 薇安紧握成拳的手愈渐苍白,隐隐有些颤抖。 蜷缩着的苏轻远似乎听到了声响,眉头微微蹙起,睫毛蠕动了几下,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见到了面前的他,她迷蒙的眼睛渐渐恢复清明,大概是因为刚醒的原因,她也没有注意到自己身上的他的外套,立刻站起来紧张地看着他: “温煦,你的手还没好,怎么可以跑来公司?万一碰到伤口怎么办?” 他静静地看着她紧张的神情,心底一阵暖意。 “这么大的人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她顿了顿,又道,“手有没有怎么样啊?你不要再来公司了,等伤好了再来也不迟。” 他清澈的眼底映着她娇小的身影,一阵潋滟的光泽闪烁,他轻笑一声,柔声说道: “没关系的,公司的事情太多了,我会自己注意的。你就是为了这个才来公司?” “恩。”苏轻远点点头,怔怔地看着他温柔地笑容,有些失神。 他唇边地笑意愈发深刻,幽深的瞳仁几乎将她吸进去: “什么时候来的?” “下午……” 他的眉头再次蹙起,“下午一直等到现在?你可以回家等我。” “我担心啊……”她拉住他的手肘,轻轻晃了晃,“你饿不饿?我们走吧,回去我做宵夜给你吃。” 他深深地看着她,点头。 心底翻涌起一股柔软和甜意。 转过头,他又恢复了清冷的样子,淡淡道: “今天就到这里,你们回去吧。” 说完,也不等他们回答,便带着苏轻远先行离去。 薇安看着他们相携离去的背影,指尖狠狠扎进了掌心,眼底闪过一丝愤恨。 Part。7 sadness·悲伤 。 夜色更深了。 一辆豪华的房车在公路上行驶着,公路两边的绚烂的霓虹灯从车窗前快速闪过。 苏轻远怔怔地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璀璨的灯光透过车窗射到她的脸上,是她发出淡淡的光泽。温煦坐在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的侧脸,眸底时而清明,时而深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灯光流转,车窗外的景色也在变换。 高架桥外是一条一望无边的湖泊,在夜色中显得黑亮。水面波纹荡漾,折射着金灿灿的灯光,仿佛被铺了一层碎金子。水中屹立着朵朵盛放的红莲,一条长长的石板小桥连接到水中央的餐厅。整间餐厅装饰成中国风,屋檐上挂着八宝琉璃宫灯,照亮一方天地,串串风铃也随风飘荡。 只是惊鸿一瞥,但她却立马认出了那家餐厅。 是他带她来的那家餐厅。 脑海中浮现出那抹清濯绝世的身姿。 胸腔泛开尖锐的刺痛。 以为刻意不去想他,就可以把他忘记。她强迫自己这一个月来不去想他过得怎么样,每天都让自己很忙碌,尽量把心思都花在温煦身上……但是,现在才发现,这一切多么可笑。 她想他。 她根本忘不了他。 他早已铭刻在了她的心里。 鼻间一阵酸涩,她的脸色愈发苍白,痛苦地闭上眼,不让眼泪落下。她一手死死按住疼痛加剧的心脏,那疼痛从心脏蔓延到指尖,几乎要将她吞噬。 车内一阵死寂。 回到了温公馆,她让温煦在餐厅等她,她去准备宵夜。没多久她就端着一个托盘走到他面前,里面是一碗清淡的葱花鸡蛋面,和一杯腾着袅袅白烟的清茶。 她拿起一个小瓷碟,将鸡蛋面挑在瓷碟里,轻轻吹了几口气,待到不烫后,她便用筷子挑起,递到他的嘴边,小瓷碟在下方接着。 他柔柔地凝视着她,这一个月来,她都是这样喂他吃饭的。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仿佛被幸福淹没,这种感觉像是海洛因一般噬骨销魂,让他想戒也戒不掉,甚至甘愿就此沉沦。 吞下一小口面,她体贴地用餐巾为他擦了擦嘴角的油渍,他微微一笑,说道: “轻远,明天我就公开我们的婚讯,再把请柬也发出去。你想去那里举行婚礼?我要给你最豪华的婚礼。” 正在挑面的手一僵。 心脏仿佛被撕裂开来。 她低着头,他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他感觉到她身上的僵硬,心中突然泛开一阵钝痛。 她在难受么……就这么不想和他结婚么…… 那又怎么样?他不会让她离开他的身边! 眼底愈发深沉。 “随便吧。” 才说完,她只觉得心仿佛被一把冰冷的匕首狠狠插入,耳边是嗡嗡的杂音,喧嚣又空白。 这次……是真的无法回头了吧…… 她再也没有资格去想他了…… 她已经……彻底从他的世界退出了…… 退出了…… 从此以后没有任何交集…… 心已经痛到麻木了。 不再说话,她忍住心底泛滥的绝望与伤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喂他吃面。他也安静的吃面,良久无语。 夜色愈发凄然。 翌日的天气很好。 苍穹一片湛蓝,和煦的微风吹来,拂得蜿蜒在天边的浮云缓缓流动。金灿灿的阳光穿透云层散落下来,给地面铺上一层淡淡的光晕。 苏轻远漫无目的地游荡着。 一早温煦就去了公司,她从昨天起就满脑子空白,在他出门之后,她也出来打算散散心。 她穿着简单的连衣裙,蓬松层叠的裙摆随着她的步伐飞舞。刺目的阳光下,她的脸色白皙得近乎透明,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长发散在肩上,扫过她冰凉的肌肤,她垂着眼帘,卷翘的睫毛下,眸子一片迷茫黯然,灵魂似乎被抽走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周围的景色越来越熟悉。她这才回过神,抬头望去—— 竟是他们的城堡! 尖顶白墙,哥特风浓郁,繁复的镂空雕花大铁门迎风而立,透过大铁门可以看到有条细软的白沙小径穿过花圃直达城堡的里层。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却又仿佛不一样了。 她怔住。 居然……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这里…… 原来她的潜意识里是这么依恋这里…… 心脏又痛了起来。 还来这里做什么……该离开才对……苏轻远,你……已经没有资格来这里了…… 可是…… 真的好想再看一看…… 这座曾经属于她的城堡……满是他们地回忆的城堡……她真的……好舍不得…… 垂着身侧的手紧紧握住,骨节泛出青色,心脏的疼痛蔓延到指尖,指尖狠狠扎进掌心,她却感觉不到痛。除了心脏还在微微跳动着,她已经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就这样静静地站了好久,她几乎痴迷地看着城堡的一切,深深吸了口气,压住胸腔中泛滥的酸意和伤痛,她躲开门口的守卫,悄悄走到城堡侧边的外墙。 这附近很宁静。 她深深地看着雪白的外墙,伸出手抚上去,指尖在墙壁上缓缓流连着,一片冰凉。 他……过得好吗…… 应该是……恨着她的吧…… 一想到这里,她几乎要喘不过气来,胸腔一阵沉闷剧痛。她凝视着那面墙壁,目光仿佛穿透了墙壁望进了里面,那条白沙小径、那花圃里的蔷薇、那奢华的大厅,还有……还有那令她几乎死去的满是秘密的书房…… 痛苦地闭上眼睛,她将侧脸轻轻贴到冰冷的墙壁上,感受着城堡熟悉的气息。 他……在里面吧…… 想到他,她的唇边泛起一丝温柔地笑意,随后却渐渐苦涩起来。 一墙之隔,却永远隔开了他们。 再也回不到从前。 景曦回到城堡的时候已是下午。 自从他们离婚以后,他就每天都给自己找很多事来做,只要忙碌起来,他就无暇去想其他,那样,他早已支离破碎的心就不会痛了。 景曦坐在沙发上,按了按自己肿痛的太阳穴,这一个月以来,每天拼命工作不休息让他愈发憔悴,脸色也是病态般苍白,人也愈发消瘦。 “少爷。”管家走到他身边,略一躬身。 景曦含糊地应了一声。 “少爷,”管家一副不知道该说不该说的表情,犹豫了会,最终还是说道,“夫人……苏小姐来过。” 景曦僵住。 他以为自己的心早已麻木死亡,再也没有任何感觉,此刻却因为管家的一句话而再次跳动。 “你说……什么?”他的声音也有些嘶哑颤抖。 “苏小姐来过,但是没有进来,是监视器拍摄下来的。” 景曦立马站起来:“带我去看看。” “好的,少爷。” 这是一间密闭的房间,大大小小的电视和电脑堆在一起,上面是城堡各处的监视画面。 景曦随着老管家走到一台电脑前,老管家让监控的保安倒回城堡侧边外墙的那段监控录像,景曦静静地看着。 画面倒回到苏轻远的身影刚出现在城堡前时,在城堡前站了半晌,她又似乎有意闪躲地走到了城堡侧边的外墙前。镜头拉近,她伸手缓缓抚摸墙壁,而后又将脸埋在墙壁上,神情眷恋中带着痛楚,唇边泛开苦涩地笑意。 她竟然就这样站了大半个小时! 景曦神色复杂地看着录像上的她,眼底闪过一丝痛苦与挣扎。 她是想他了吗…… 她是不是……舍不得这里…… 她也很痛苦吗…… 既然这样……她又为什么要走……要和他离婚…… 残败不堪的心脏仿佛被捅了一刀,那锐利的刀子还在心里搅了几下,大片的猩红蔓延出来,引得成群结队的蚂蚁上去狠狠啃噬他的心脏。 他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 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握住又松开,又紧紧握住,没有多想,他立刻转身追了出去…… 苏轻远,我一定要找到你! 。 夕阳渐渐沉入海平线。 天幕金黄中泛着浅浅的灰蓝,阳光也不再强烈,柔和的倾泻下来,在地面铺了柔柔的一层。 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他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却连她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黑色的豪华跑车行驶到高架桥,就像是有什么在吸引他一般,鬼使神差的,他将车停到了临水而建的中餐厅外的停车场里。 伫立在向前方延伸的连接着水中餐厅的石板小桥上,他静静地凝望着。 依旧是熟悉的古典风建筑,回廊悬挂着八宝琉璃宫灯,长长的绛紫色丝绦随风飞舞,一串一串的风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叮叮咚咚,红莲傲立在水中,一切都没有变。 时间仿佛回到了那个骄阳灼热的中午。 良久。 他迈开步子,向中餐厅走去。 走进一楼大厅,依然是从天花板上悬下的火红丝绸,绵延成一大片,恍如火海。他抬头望了望二楼的雅间,视线似乎穿透了墙壁望了进去,里面也还坐着他一心牵挂的人。 “先生,请问几位?”一个服务员走到他身边欠身问道。 景曦这才回过神来,却因为服务员的话,星眸里闪过一丝伤痛,哑声道: “……一位。” 一位…… 这一次是他一个人…… 她已经……不在了…… 心底泛起阵阵孤独和痛苦。 “好的,先生,请问您要在哪里用餐?” 这一次他来这里并没有预约,所以这家餐厅的经理也没有出来迎接他,而这个服务员看样子是刚来的,并不认识他。 “雅间。” “好的,先生,请跟我来。” 服务员略一躬身,景曦便跟着他的带领上了二楼。服务员推开雅间的门,景曦走进去,望着雅间里面的装潢。 虽然不是上次那间雅间,但装潢却是一模一样的。一道泼墨山水画的屏风将雅间隔成两个空间,地上铺着软毯,软毯上立着几盏半人高的宫灯,雕花木窗被支起,窗沿上的风铃随风摇曳。 一切都和上次一样,却又和上次不一样。 景曦入座,服务员说道:“先生,您请点菜。” 旧地重游,记忆的龙头仿佛被打开了一般,老旧的画面倾泻而出—— 接过菜单,她看了他一眼,随后不怀好意地打开了菜单,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大桌菜:“宫廷小黄瓜、酱黑菜、腌水芥皮、凤尾鱼翅、红梅珠香、宫保野兔、金丝酥雀、如意卷、绣球干贝、炒珍珠鸡、奶汁鱼片、随上荷叶卷、水晶虾饺。” 一口气说完,不顾服务员惊讶的眼神,她放下菜单,笑眯眯地看着景曦,一脸的挑衅。似乎是明白她在想什么,景曦只是垂眸对她轻轻一笑,挥了挥手示意服务员准备上菜。 淡白的唇边泛开浅浅地笑意。 半晌,他回神,淡淡道:“宫廷小黄瓜、酱黑菜、腌水芥皮、凤尾鱼翅、红梅珠香、宫保野兔、金丝酥雀、如意卷、绣球乾贝、炒珍珠鸡、奶汁鱼片、随上荷叶卷、水晶虾饺。”顿了顿,他又道,“餐具两份。” 声音有些干哑,带着淡淡的伤痛。 “好的,”服务员立刻记下来,自言自语道,“真是奇怪了,今天有个小姐来也是点的这些,连顺序都一样,同样是一个人来却要两份餐具……” 景曦僵住。 心脏突然剧烈地跳动着,几乎要破胸而出。 立马站起来,急急问道:“她在哪里?那个小姐在哪里?” 服务员被他突然的模样吓了一跳,惊惶道: “在……在隔壁雅间……” 话还没说完,景曦便冲到了隔壁,推开雅间的门,绕道屏风后,却见里面空空如也,没有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只余一张桌子孤零零地立在地上。 不在了…… 胃部一阵绞痛。 那种从天堂跌入地狱的感觉几乎要让他疯掉。 此时进来一个服务员收拾整理,景曦慌忙问道: “刚才在这里的那位小姐呢?” “那位小姐已经离开了。”服务员看了他一眼,一边收拾一边自顾自道,“点了这么多也没怎么吃,都浪费掉了呢。” 景曦看着桌上摆着的那些他刚才点过的菜,一样不少,桌子的一左一右边各摆着一副餐具。那些菜几乎没怎么动过,只是桌布上凝着一滴滴的水珠,绵延成一片,那般刺目。 景曦只觉得心下一紧。 他太清楚那是什么了……书房里的那些几乎令他死去…… 他微张开冰凉的唇,声音竟有些颤抖: “她……哭了?” “对啊,送菜进来的时候看到那位小姐对着自己手上的戒指哭呢……”服务员瞟了景曦一眼,视线下滑落到他死死扣住胃部的手上,“啊,先生,那位小姐的戒指和你的一样呢!因为钻石很大,所以我多看了几眼,印象特别深刻!” 他已经听不到服务员在说什么了。 耳边嗡嗡的喧嚣,眼前大片的空白,将他彻底与外界隔开。他的脸色倏的惨白,浑身恍若跌入了冰窖般,刺骨的寒凉令他一阵阵地发着颤,几乎站不稳身。胃狠狠地抽痛着,心脏也仿佛被人硬生生撕开,鲜血淋漓,触目惊心。 自从上次让管家撤走他为她准备的烛光晚餐后就找不到那枚戒指了,是她拿走了么…… 她拿走了他们的结婚戒指……一次次的哭泣……他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她也是喜欢他的…… 喜欢他……却还是离开了…… 为什么…… 他痛苦地闭上眼睛,压下喉头翻滚起的腥甜,扣着胃部的手几乎要穿透自己单薄的身躯,唇边泛开苦涩绝望地笑意。 苏轻远,我该拿你怎么办…… 心脏痛到麻木,几乎停止跳动。 雅间里渐渐传出一道嘶哑凄然地笑声,又好似是抽泣,久久不散…… 。 景曦回到城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华灯初上,月色朦胧。 城堡依然孤寂耸立在半山腰,奢华得恍如梦幻,却又仿佛有哪里不一样了,好像失去了什么,毫无生气。 走进大厅,他疲惫地靠在软皮沙发上,闭上眼睛,一手揉了揉酸痛的太阳穴。管家为他冲好了一杯馥郁香浓的咖啡,隔在水晶茶几上,升腾起袅袅青烟。 脑海中又浮现起那画面—— 景曦看着桌上摆着的那些他刚才点过的菜,一样不少,桌子的一左一右边各摆着一副餐具。那些菜几乎没怎么动过,只是桌布上凝着一滴滴的水珠,绵延成一片,那般刺目。 景曦只觉得心下一紧。 他太清楚那是什么了……书房里的那些几乎令他死去…… 他微张开冰凉的唇,声音竟有些颤抖: “她……哭了?” “对啊,送菜进来的时候看到那位小姐对着自己手上的戒指哭呢……”服务员瞟了景曦一眼,视线下滑落到他死死扣住胃部的手上,“啊,先生,那位小姐的戒指和你的一样呢!因为钻石很大,所以我多看了几眼,印象特别深刻!” 这段时间以来他都没有好好吃东西,连以前定期去看医生也取消了,只是死命的工作,胃部愈发脆弱,狠狠地揪痛着。 不行,他不能停下来,只要一停下来,他的心脏就仿佛被撕裂开来一般,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和绝望,如同排山倒海的巨浪,几乎吞没了他。 他忍住胃部的抽痛,坐直起身,让管家把他的笔记本送过来,然后打开笔记本,查看最新的财经消息,打算用工作来麻痹自己。 这样静静地查阅着,金碧辉煌的大厅只余敲打键盘的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在键盘上游移的手突然僵住。 死死地盯着显示屏,他的脸色愈发惨白。只见显示屏上报道着最新的财经消息,那黑色加粗的大字和一张特写照片几乎刺瞎他的眼—— 温氏少董婚期将近,妻子是同校商学院同学。 照片上,一身礼服的温煦对着镜头微笑,身边是柔顺挽着他手臂的苏轻远。她穿着淡紫色的小礼服,长发打成松散的卷散在光洁的肩上,美丽得有些不真实。 景曦只觉得心跳已经停止了。 脑海一片空白。 喉头猛然涌上一股腥甜,一阵剧烈地咳嗽,一滩温热的猩红喷洒在笔记本上。显示屏上、键盘上,满是星星点点的血花,触目惊心。胸腔中积满了绝望,连呼吸也困难起来,此时的他白皙得近乎透明,虚弱得似乎随时都会消失不见。 良久。 直到血迹有些干涸了。 大厅里溢满了腥气。 他这才缓缓抬起手,擦去唇边半干的血,泛开一丝苦涩地笑意,渐渐转为凄凉绝望地笑声,飘荡在空荡荡的大厅,异常悲恸。 已经痛到感觉不到痛了。 拿出手机,他按下一组号码,接通后传来一道尖细的女声。他似乎完全听不到那女生在说什么,只是用命令般的口吻冷淡道: “蒂菲,跟我结婚。” 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大厅又恢复了一片死寂。 他痛苦地闭上眼睛,陷入大片黑暗中。 苏轻远,你真的就这么狠心么…… 那么……就让我看看你能狠心到什么地步…… 日光耀眼。 苍穹一片湛蓝,淡白的浮云蜿蜒在天边,形成鲜明的对比。沐浴在阳光下的温公馆一片宁静,四周也散发出淡淡的光泽。仆人们进进出出的在公馆里忙碌,因为主人的婚期将近,他们要尽快准备好一切。 苏轻远静静地坐在室外泳池边沿,碧蓝的水面被微风吹出层层波纹,折射出绚烂刺目的水光。那水光映照在苏轻远身上,将她显得异常白皙,仿佛即将变成泡沫的小美人鱼。水面上倒映着她的身影,那般瘦弱娇小,惹人怜惜。 自从上次她去了那家中餐厅缅怀过去后,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了。这大半个月来,温煦每天都在公司和他们的婚事间忙碌。而她也没有再离开过温公馆,只要一出去,就会有很多记者围住她,问她一些很尖锐地问题。她还清楚地记得上次出去,有个记者问她—— “苏小姐,我们已经查到你在和温氏少董之前,曾经的丈夫是景氏的少爷。你和景少爷离婚的原因是否是为了温氏少董?那你知道景少爷最近也对外公开了婚讯吗?对方是景少爷在国外念书时的学妹,你认识吗?” 心脏泛开一阵剧烈的疼痛。 这些天来,她已经尽量不去想这些了,只是脑海中总是不受控制的冒出这些画面。她甚至还能感觉到当时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时,那一瞬间铺天盖地的疼痛与寒冷,好似跌入了千年寒潭,令她竟在骄阳下却也止不住浑身颤抖。 蝶翼般的睫毛轻轻蠕动了一下,缓缓,她苍茫空洞的眼眸终于有了聚焦点,凝视着碧波荡漾的泳池水面,眼底是满满的灰败与悲伤。 水面上倒映着的身影竟变成了他的模样—— 满室静谧。 滴答—— 清脆的一声,水珠打落在池面上,层层叠叠细小的水波便荡漾开来。 苏轻远这才回神,蹲下身,有一下没一下地替他擦着头发。心中略挣扎了一下,她还是问出了口: “为什么离婚?” 一想到离婚,她的心中就生出阵阵连自己也弄不明白的异样的感觉。 他微仰着头,神态高贵不可一世。听到她的话,他低垂下眼帘,复又抬起,浓密的睫毛在他细瓷般的肌肤上洒下小块阴影。他凝视着她,瞳孔一片深沉,唇边却勾起一抹浅笑,淡淡道: “以为你不会问。舍不得?” 她擦着他头发的手顿时一僵,随后恶作剧般地将他的头发揉得一团糟,恶狠狠地瞪着他,咬牙切齿道:“你少自恋了,哼!” 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怒,她哼的极其大声。 只听一声轻笑,他一把握住她纤细的皓腕,将她拉下水。哗啦啦—— 池面顿时荡起半米高的水花,如水晶般绚烂。 他将她包围在双臂之间,抵在池壁上。她惊慌失措的如八爪鱼般死死抱着他,等到站稳,才发现他们的姿势有多暧昧,立刻红了脸,放下死死抱住他的手臂。 他又轻笑出声,淡淡的香气弥漫开,温度也越升越高。 她如防备的小狗般瞪着他,原本柔顺的长发此刻凌乱的散落在肩上,水珠缓缓滴落。浅色连衣裙湿透了,紧贴在她娇小的身躯上,薄薄的一层。她有些困窘,秀美的小脸愈发红艳。 他瓷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显得细腻透明,清晰可见血管。此时的他,犹如清濯的出水白莲,盛世无双。他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看着里面自己的身影,眼底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淡淡一笑: “如果你舍不得,可以不离婚。” 温热的鼻息喷洒在二人之间,他低沉的声音有如夜半魔咒,缱绻至极。 吧嗒。 一滴晶莹的泪珠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滑落。越来越多,滴在地面上,绵延成一片,在阳光下刺目的闪耀着。 大片的绝望与伤痛如同沼泽,将陷在里面的她几乎淹没。 毫无血色的唇泛开一丝苦笑。 以为不会再哭了,以为自己的心在听到他要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以为自己再也感觉不到痛了……但是……为什么每次想起来都是蚀骨的痛呢…… 好痛。 真的好痛。 如果死去的话,就不会这么痛了吧…… 唇边地笑意转为绝望。 被泪水濡湿的脸颊在阳光下闪着潋滟的光泽。 “夫人,”管家走到她后面,微微欠身,“少爷在公司等您,您该动身了。” 苏轻远僵住。 夫人…… 温家的夫人……而不是他的…… 不是那个清濯如白莲的男人的…… 对啊,不是早就已经划清界限了么……她还有温煦要照顾,她是温家的夫人…… 他也……有自己的新生活…… 痛苦地闭上眼睛,她仰起头,将即将溢出的泪水倒回去。抬手擦干脸上的泪痕,她挤出一丝干涩的微笑,深吸了口气: “恩,我知道了。” 起身,迈着优雅的步子,在管家的陪同下向外走去。 地面上,一片晶莹。 。 阳光愈渐强烈。 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景氏旗下的一家占地数百平方米奢华婚纱旗舰店耸立于苍穹下。在来往拥挤的车流里,婚纱店异常显眼。西式风的装潢简介高雅,厚重的隔热落地玻璃为墙,露出里面展览模特身上的一件件华丽婚纱。 一辆黑色加长房车停在了婚纱店门口。 婚纱店的经理立刻率领员工小跑到门口,站成两排迎接。 司机下车,躬身打开后座的车门,车里走出了一道人影。 仿佛所有阳光霎时聚拢到那人影的身上,炫丽得令人睁不开眼。 那人影倨傲地笔直着背脊,他穿着黑色的西服,白衬衣的领口系着一枚精致的领结,只是静静地站着,他就恍如天神般华贵。微风撩起他墨黑的发丝,扫过他细瓷般的脸。不知是不是因为阳光太耀眼,他的肌肤苍白得近乎透明,细目微合,他幽深的星眸看着婚纱店,思绪似乎透过婚纱店飘去了很远的地方。 豪华的婚纱店里忙成一团。 景曦换上了崭新的白色礼服,荷叶边的袖口,礼服上印着银线暗纹,华丽高雅。他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着,一手搁在膝盖上,另一手拿着一份财经报纸阅读。造型师站在他身侧,为他整理出完美的造型。 放下报纸,他不耐地看了一眼腕上的劳力士手表,蹙了蹙俊眉。 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她怎么还没好。 刚想着,前方就传来了店员的声音: “夫人来了,夫人来了。” 他闻声,抬起头看向前方,却突然被前方的美丽晃花了眼—— 苏轻远伫立在他面前。 她穿着知名设计师专为她设计的世上仅此一套的婚纱,胸前堆叠着层层蕾丝制的蔷薇花,露出的光洁如瓷的肩和精致的锁骨。婚纱上缀满了碎钻,在灯光的照耀下异常绚丽,长约二十余米的裙摆逶迤在身后,更显得她娇小高贵。她的长发松散的盘起,一枚镶满碎钻的蝴蝶结别在发上,两鬓垂下几缕俏皮的卷发。化了淡妆的她如仙子一般,卷翘的睫毛,红润的脸颊,水泽潋滟的眼睛。如果不是她的僵硬,这画面会更美好。 “看……看什么看……”她望着他绝美的脸,结结巴巴道。 他这才回过神来,浅浅一笑,清濯温雅。站起身,走到她面前,用上下打量的眼光看着她,淡淡道: “打扮一下,还是可以见人的。” 他们是特意来试礼服的,显然,效果不错。 “你!”她狠狠瞪了他一眼。 婚纱店的员工在一旁抿嘴轻笑。 车里走出一个妩媚的女人,金发碧眼,却是亚洲人的轮廓。她站到景曦身边,挽起他的手臂,身子几乎贴在了他身上,嗲道: “曦,我们进去吧。” 景曦回神,微蹙了下眉头,抽回自己的手臂,看也不看她一眼,径自向婚纱店里走去。 蒂菲看着他的背影,眼底闪过一丝怨怼,却很快又恢复如初。 当她听到他说要她跟他结婚的时候,她高兴得几乎昏过去,虽然他是命令的口气,她也不在意。反正那个女人已经和他彻底没有关系了,她就不信凭她的魅力,还不能让景曦彻底拜倒在她的脚下。 舒眉一笑,她跟上了他的步伐。 “少爷。”两侧的员工集体鞠躬道。 景曦几不可闻地应了一声,走进了婚纱店。 婚纱店里很喧嚣。 景曦静坐在沙发上,如同一年前一样,只是他的目光缥缈远去,似乎灵魂已被抽离身体,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蒂菲在员工的帮助下换着一套套婚纱,却总是不满意,尖细高傲的声音在大厅响起: “你们怎么做事的?这样的衣服也拿来给我穿?我可是景家的少夫人!” “对、对不起……”员工战战兢兢道,“我再去换……” 蒂菲狠狠瞪了她一眼,转身走到景曦身边,靠着景曦坐下,贴在他身上:“曦,你那些员工是怎么做事的嘛,竟然拿那种残次品给我穿,你开除他们算了!” 景曦的眉头难以察觉地皱了一下,推开蒂菲,站起身,却没有说话。 说要跟她结婚不过是为了看那个人到底在不在乎自己,她应该是知道了他要结婚的消息吧,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真的就不在乎他么…… 心底一阵抽痛。 呆在一旁的员工却早已被吓得哆嗦起来:“还……还有一件……少爷以前的……在VIP室里收藏着……” 景曦霎时明了。 就是那一件,她穿过的那一件。婚礼结束后婚纱就被送回来一直放在VIP室里保存着,有专人定期清理。 蹙了蹙眉,刚想阻止,蒂菲却已经朝VIP室跑去,他也立马跟上去阻拦。 VIP室里很静。 地面上铺着柔软的手工制羊毛毯,纤尘不染。靠墙边的是一座软皮沙发,正对着沙发的是被衣架撑起的那件华丽的世纪婚纱。天花板上吊顶的水银灯发着幽幽的紫光,那华彩倾泻下来,散落在镶着碎钻的婚纱上,与钻石的光芒相互辉映,异常耀眼。婚纱长长的裙摆拖在地毯上,上面铺着朵朵发着淡雅香气的干花,如梦似幻。 苏轻远静立在婚纱前,怔怔地看着那件熟悉的婚纱。 今天温煦要带她去试婚纱以及拍摄婚纱照,提起试穿婚纱她就会想到这里,那种伤痛的感觉便有如潮水般袭来。她本打算在管家的陪同下一起去公司与他会合,却在半路上鬼使神差地让司机把车开到了这里,让管家在外面等她,自己来了VIP室。 皓白的纤手轻轻抚上婚纱,指尖缓缓流连而过,柔软丝滑的触觉便蔓延开来。 “臭小子你干什么!” 苏轻远揉了揉被景曦捏红的手腕,狠狠瞪了他一眼。 景曦星眸幽深地看着她,在目光触及她被他捏红的地方时眉头轻微蹙了一下,眼底闪过一阵复杂。 是他太心急了么?一接到专为她定制的婚纱嫁衣已经完成,并且从国外空运回来,他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她来到这里,想要看她为他换上新娘装的样子。 随即,他又自嘲地笑了笑,瞳仁里却是深海般的宠溺。 怎么能不心急呢……他已经等得太久了…… 苏轻远看了看四周,又看向他,问道:“这里是哪?” “我家的婚纱店。”景曦微微一笑,柔声道,“你的嫁衣已经做好了,快去试试。” 她的脸却刷的一下红了,龇牙咧嘴地看着他,尴尬道: “谁、谁的……嫁衣……” 他突然就笑了,清濯温雅。 苏轻远看着他绝美地笑容,竟有些呆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慌忙低下头挡住自己滚烫的脸,又觉得仿佛有些做贼心虚,随即又抬起头,睥睨地看着他,冷哼一声。 他又笑了。虽然想对她像以前一样故作冷淡,但一想到她即将成为他的妻子,他的心情就异常的好,只想永远守护她宠爱她,怎么也冷淡不起来。 她不理他,倔强地仰着头从他身边走过,进到VIP室在女员工的帮助下换好了婚纱。化了淡妆之后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了,她揉了揉僵硬的脖子,这才得以离开VIP室往大厅走去。 “夫人来了!夫人来了!” 她走到他面前,静静地看着他。 他早已换好了礼服做好了造型,正坐在大厅沙发上翻阅着手中的报纸。黧黑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而柔顺垂下,划过他光洁的颈,白色的礼服将他衬得愈发白皙,恍若破水而出的白莲,美到极致。礼服印着银线暗纹,愈显华贵高雅,他交叠着的双腿也如王者一般强势。他似乎听到了声响,放下手中的报纸,敛着的蝶翼般的睫毛缓缓抬起,一双深邃潋滟的星眸就这样落尽了她的心里。 她望着他绝美的脸,竟有些说不出话来,心脏也如擂鼓般,不停狂跳着。 时间仿佛定格成永恒。 唇边泛开一丝柔软地笑意。 她默默地凝视着那件婚纱,宁静而美好。一圈光晕落在她的身上,将原本就白皙的她衬得如童话中的天使一般。 Part。8 destiny·宿命 。 吱嘎—— VIP室的门突然就被打开了。 “是这里吗?曦,你快点……” 声音戛然而止。 景曦刚想拉她离开,却怔住。 婚纱前,静静地站着一道纤弱的身影。 那道他想念已久的身影。 苏轻远僵住,指尖也停在婚纱上没有动。她的脸色倏地苍白,耳边是轰轰的喧嚣声,脑海里一片空白。她不敢转过身去,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突来的一切,她有种仿佛偷东西被抓住了一般的感觉,只觉得僵硬的身体恍若跌入了冰窖一般,刺骨的寒冷,竟微微有些颤抖。 她听出来了…… 那道尖细的声音……蹩脚的中文…… 还有……她所说的…… 曦…… 心脏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狠狠扼住,几乎四分五裂,呼吸也渐渐困难起来。 景曦在她身后定定地看着她,那幽深的眸子仿佛要把她吸进去,铭刻在心底。光泽流转,他的眼底泛起淡淡的伤痛,那目光似乎飞越了万水千山,安静悠远,却又万般爱恋。 是她…… 竟然是她…… 时间仿佛被定格在这里。 VIP室里一阵死寂。 “呀,这是谁呢?”一道高傲的女声划破了片刻的安宁,嘲弄道,“这不是景夫人吗?哎呀,说错了,曦早就和你离婚了,现在的景夫人是我。” 苏轻远没有动。 耳边回荡着那尖锐的话语。 是他……带来的吗…… 竟然……把别人带来这里…… 是想把为她设计的婚纱让别人穿上么…… 可是……那是属于她的啊…… 她痛苦地闭上眼睛。 胸腔中一阵窒息,撕心裂肺的痛楚蔓延开来。 景曦看着她颤抖的背影。 她……在难过吗…… 她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想他了吗…… 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蒂菲回头见景曦正凝视着苏轻远,眼中完全没有自己的影子,心中泛起一丝怨恨,转而看向苏轻远,目光落在了她面前的婚纱上。 “好漂亮的婚纱!”蒂菲盯着婚纱上奢华的钻石,走过去伸手拽住婚纱的裙摆,回头对景曦道,“曦,我就要这件!” 苏轻远几乎是下意识地扯住婚纱,想也没想便对蒂菲道: “放手!这是我的!” 景曦僵住。 他听到了,清楚地听到了她说的什么。 她说那是她的…… 是她的…… 他突然感觉到自己死去已久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甚至能隐约听见血液在体内缓缓流动的声音。 蒂菲将婚纱往自己这边扯过去: “这是我和曦结婚的时候要穿的,你才要放手!” 苏轻远动作一僵。 心脏仿佛被插入了一把锋利的匕首,狠狠搅动着,鼻间一阵酸涩。 不行…… 她不能哭…… 不能在这里哭……她才不要让他们看到…… 她死死咬住毫无血色的唇,恢复如初,双手初拽紧婚纱,指节也泛出青白色,对蒂菲冷笑道: “没有人告诉你这婚纱是为我定制按照我的尺寸做的吗?这件婚纱是我穿过的。” 蒂菲恶狠狠地瞪着苏轻远,因为她的话而脸色一变,却突然露出一丝阴狠地笑意,紧紧扯住婚纱的手用力一拉—— 嘶啦—— VIP室里响起了刺耳的撕裂声,紧接着又传来了响亮的耳光声。 啪—— 蒂菲捂着一阵火热的脸,嘴角泛起一丝腥甜。很快她就反应过来,挥起手便要朝苏轻远落下—— 一只苍白却有力的手死死捏住了她的手腕。 “出去。” 景曦紧抿着薄唇,黑眸里隐忍着阴沉和泛滥的怒气。 蒂菲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景曦蹙眉,像是触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狠狠甩开她的手,冷冷道: “出去。” 蒂菲被他阴鸷的模样吓到,后退了一步,随后把目光落至苏轻远身上,怒道: “苏轻远,今天的羞辱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冷哼一声,转身跑出了VIP室。 苏轻远却好似什么都没听到一般,颤颤巍巍地蹲下身,拾起地上残碎的裙摆一角,如获至宝般的在掌心里轻轻抚摸。 吧嗒。 一颗晶莹的泪珠滴落到地毯上,将那一块浸染成深色。 吧嗒、吧嗒。 大颗大颗的泪珠绵延不绝地从她惨白的脸上滑落,在灯光下一阵璀璨。 她怔怔地看着那片裙摆,苍茫空洞的眼底氤氲着大片湿雾,卷翘的睫毛被泪水濡湿,仿佛翅膀已经残败的蝶。 耳边一次又一次地回荡着那道刺耳的撕裂声。 碎了…… 碎了…… 如同他们一般……再也回不去了…… 可是,她只是想要个可以留作纪念的东西啊……为什么连这个也不可以…… 心底腾起剧烈的疼痛,那疼痛蔓一直延到指尖,几乎令她死去。 掌心渐渐收拢,她将那片裙摆紧紧攒在手里,寂静的VIP室里,只余她哀绝的低泣声。 一双笔直修长的腿映入她的眼帘。 景曦静静地站在她面前,凝视着埋头抽泣的她,眼底是满满的溺爱与疼惜。 仿佛一眼万年。 他缓缓蹲下身,苍白几乎透明的手轻捧起她的脸。她悲伤的目光落在他脸上,泪水还在不停滴落。他的星眸里倒映着她的模样,那般深刻,伸出修长的手指,指尖在她满是泪痕的脸上擦拭着,动作无比轻柔,生怕一不小心就弄痛了她。 那一耳光她打的那么用力,那神情竟好似要杀了蒂菲一般,她……竟是那么在乎那件婚纱的么…… 冰凉的触觉在她脸上蔓延开来。 “你哭了……” 如薄雪般悄然落下的声音,柔软中带着淡淡的哀伤。 她看着他。 他也看着她,星眸里翻涌着难以言说的复杂。指尖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停留在她淡白的唇上,那吻过多次的唇上。 “为什么哭呢……你不是……已经无所谓了吗……从我的身边离开……” 胃部一阵绞痛。 指腹轻轻摩擦着她的唇,眷恋着不肯离去。 视线滑落到她的手上,右手的无名指上是一枚精致的钻戒,在灯光下闪烁着绚烂的光华。 他伸出手,轻握住她的右手举至嘴边,一枚如蝴蝶落下又悄悄飞走的吻便落在了她的手背。他凝视着她的眼睛,柔声道: “你一直戴着这个戒指么……我把它命名为‘Shmily’,你知道它的含义吧……轻远,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 空气似乎在此刻凝滞了。 她的胸腔中弥漫开说不清的感觉,既欣喜又悲恸,那感觉折磨得她几乎疯掉。她突然什么也不想顾及,只想狠狠扑进他的怀里大哭一场,告诉他自己有多想他。 “夫人,”管家立在VIP室的门口,恭谨道,“您该动身了,少爷还在等您。” 他在婚纱店外等了很久也不见她出来,就只好自己进来找她。 苏轻远僵住。 心脏仿佛被撕裂一般的疼痛着,鲜血淋淋。 景曦抚着她的脸的手也一顿。 她竟然把那个男人也带来了么?带来这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良久。 他收回手,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嘲弄一般轻笑道: “夫人?呵……” 那笑竟是那般凄凉。 真是讽刺。 心脏似是爆炸了一般四分五裂,几乎停止跳动,混合着胃一阵阵抽痛,他只觉得浑身好似被车碾碎了一般。喉头涌上一股腥甜,他几乎忍不住剧烈地咳嗽,一手死死按住自己疼痛不已的胸腔,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流转的灯光下,他绝美的脸上落下一滴水珠。 绚烂刺目。 苏轻远背对着管家。 悲痛泛滥成灾。 强忍住心底的伤痛和绝望,她站起来,擦掉脸上的泪水,深吸了口气,装出平常的样子,淡淡道: “我知道了。” 转身,在管家的跟随下离开了这家给她美好又令她痛苦非常的婚纱店。 豪华的婚纱店在阳光下异常孤寂。 。 摄影棚里聚光灯闪烁。 装潢成中世纪古堡模样的摄影棚奢华无比,天花板上悬下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流光溢彩。贴着金色印花墙纸的墙壁上挂着几幅中古世纪的油画,墙角竖立着一座老爷钟,玻璃后大大的钟摆左右摇晃,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地上铺着手工编织的英格兰羊毛毯,花纹繁复美丽。 咔嚓—— 温煦穿着丝质的白色燕尾服,燕尾服敞开着,里面是同色系的马甲,陪着红色领结,说不出的优雅高贵。他浅色的头发柔顺的垂落下来,在明亮的灯光下泛着一层光华。细腻如瓷的脸上晕开淡淡的绯红,他垂着眼帘,浓密的睫毛半掩住他潋滟的星眸,薄唇微微扬起。他坐在软榻上,一只手臂揽着身侧苏轻远的腰,神色温柔。 苏轻远静静地靠着他,她穿着缀着碎花宝石的白色礼服,蕾丝层叠的裙摆垂落至地面,散开圆整的弧度。她的长发松散卷起,发梢别着一根粗大的羽毛,随着她的动作,羽毛轻微颤动着。璀璨的灯光下,她的肌肤白皙近乎透明,这样的她美丽得惊人,只是她敛着的眼眸里一片苍茫深沉,宛如一洼掀不起涟漪的死水,灵魂也仿佛被抽离了一般。 咔嚓——咔嚓—— 最后一组婚纱照也终于拍摄完成。 温煦动了动有些酸痛的肩膀,他抬起一只手,想要抚摸她的头顶,却在半空中僵住。 手上的绷带已经拆除了,只是他还是没有告诉她他的手已经好了。 带着白色手套的手缓缓垂落下来。 “轻远,”他凝视着她,浅浅一笑,“过几天就要举行婚礼了,我宴请了很多客人,还有一些记者,我要让所有人见证我给你的豪华婚礼。” 这是他给她的承诺,他不能委屈了她。况且,有记者在场的话,那个人也会知道他们正在举行婚礼。呵,就当是他送给那个人的礼物。 苏轻远怔住。 心底又是一痛。 她和景曦离婚并且要和温煦结婚的事父母已经知道了,为此还对她发了脾气。她的父母也算是开明的人,但景曦毕竟是他们亲自认可的,与景家也是世交,所以他们在知道这件事后表示绝对不会来参加她的婚礼。 不被祝福的婚礼…… 唇边泛起一丝苦涩地笑意。 不仅不被祝福,就连自己……也是身不由己…… 温煦的眼底倒映着她的身影。 从刚才她去公司找他,他带她来拍摄婚纱照,一直到现在,她都是这副灵魂出窍的模样,尽管她隐藏得很好,他却还是看到她眼底的那一丝黯然和悲伤。 胸腔里一阵窒息的沉闷。 “轻远,”他掩去眼底的伤痛,宠溺渐渐在他眼里弥漫开来,“你想去哪里度蜜月呢?” 苏轻远身子一僵。 脸色倏的惨白。 “苏轻远,你想去哪里度蜜月?” “呃……哪里好呢?水城威尼斯?还是风车国荷兰?或者银装素裹的瑞士?威尼斯好了!婚礼也在那里举行好了,我最喜欢威尼斯了!不过表面上是度蜜月,实际上只是旅游而已喔,你可别想乱来!” “白痴。” 回忆如潮水翻滚而来。 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握住,一阵阵地颤抖着。 “轻远,轻远?” 耳边传来一阵呼喊。 霎时,她仿佛被电击中一般,终于回过神来。 抬起头看着温煦,她挤出一丝笑容,低哑道:“随便……” 温煦定定地看着她,眼底闪过一丝复杂。 摄影棚里一阵诡异的沉默。 半山腰的城堡依旧奢华,却被一层死寂笼罩。 书房的门关得紧紧的,垂至地面的窗帘也拉了起来,遮挡住了外面的光芒,室内一片漆黑。 景曦疲惫地仰躺在大床上,床边竖着一个衣架,架子上挂着一瓶点滴,软管连接着他纤细的手臂,药液顺着软管缓缓流进他的身体里。黑暗中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见他水泽潋滟的星眸空洞地睁开着,算是黑暗中唯一发亮的东西。 一片寂然。 他就那么毫无生气地躺着,如果不是隐约可见他的胸口微微起伏着,或许所有见到这画面的人都会以为他已经死去。 沉闷的空气里蔓延着一股腥甜。 他已经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自从那天在婚纱店与她分别以后,他就去公司加倍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痛,直到昨天身体已经到极限,他才迫不得已的被送回来休息。 黑暗中一阵长长的叹息。 今天……是她举行婚礼的日子…… 猛然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划破了书房的寂静,他喉头一窒,胃部一阵抽痛,一股腥气翻涌上来,噗的一声喷洒在了他的衣襟上。 想她…… 想她…… 眼前一阵阵的发黑,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她地笑脸。 心脏又是一痛。 不,他不能就这样什么也不做,他不想让自己后悔。他要去找她,要去问清楚,即使不择手段,他也要把她留在自己身边! 他倏地坐起来,却因动作过猛身体虚弱而一阵晕眩。等待晕眩感消失了后,他一把扯掉手背上的针头,不顾血液从他的手背上慢慢溢出滴落,连衣服也没换就往外跑去。 快。 要快。 他只知道再不快些他就会永远失去她了,除了这些,他的脑海里已经别无其他。 血滴在地上拖了长长的一条。 位于郊外的大教堂热闹非凡。 这是本城最大的教堂,数个尖顶耸立,坐落在草地上,占地颇大。整座教堂由大块的黑石堆砌而成,墙上是一扇扇椭圆的彩绘玻璃窗,大门敞开着,里面是一排排的座位,正前方是一个三米高的十字架,左侧顶端是一架巨大的管风琴,一排排的数米高的管子靠着墙竖起。乐师坐在管风琴前弹奏着,宾客也三三两两地走进来入座,记者全在外围观。 咚—— 教堂顶端的吊钟响起,惊得四周的鸽子扑啦啦展翅飞起,遗落一地羽毛。 温煦伫立在教堂门口,眺望着远方。他穿着一身白礼服,礼服半敞,露出里面的马甲,领口处系着一枚精致的领结,远远看去,他整个人都仿佛散发出了一圈绒光,精灵般缥缈。微风拂来,他浅色的头发扫过他白皙绝美的脸,那浓密的睫毛下,他的星眸好似最通透的琉璃,万般潋滟璀璨。 淡然如水。 咔嚓——咔嚓—— 闪光灯对着他不停闪烁着。 一辆高级白色房车停在了教堂门口。 女仆打开车门,躬身等待车内的人走出来后,牵起她长长的裙摆,跟随着她往前方走去。花童提着花篮在两侧洒落着色彩缤纷的花瓣,那花瓣仿佛是艳丽的蝴蝶缭绕着她飞舞盘旋。 温煦静静地看着她。 她穿着华丽的婚纱,纯白美好得恍若天使。她的长发被盘起,头顶带着蕾丝面纱,看不清面纱后她的样子,只是隐约露出她细腻如瓷的香肩。婚纱上的宝石熠熠发光,裙摆随着她的步伐摇曳,戴着长手套的双手端庄地交叠在身前,一步一步,迈向优雅的步子向前。此刻的她,美得令人心惊。 温煦有些呆了,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这美丽。他的目光痴缠温柔,眼底倒映着她的身影,唇边泛起一丝浅笑。 那眼中,竟再也容不下其他。 咔嚓—— 记者不停地拍着照,白光一闪一闪。 倏地,温煦脸上地笑意僵住。 一只苍白冰凉的手死死抓住了她,一如拍卖舞会的那个夜晚。 她被迫停下脚步,僵在原地,怎么也不敢回头,身子竟微微颤抖起来。 咔嚓——咔嚓—— 闪光灯闪得更快了,谁都不愿意错过这条劲爆的消息—— 温氏少董婚礼现场,景氏少董竟来抢婚! 。 “轻远……” 她的身后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只是声音却是那般嘶哑苍凉。 苏轻远只觉得呼吸都要停止了。 时间仿佛静止。 景曦往前一步,从身后轻轻抱住她,不顾簇拥过来的记者,双手缓缓用力,几乎将她嵌入自己的胸膛。嗅着她熟悉的气息,他哑声道: “轻远,跟我回去好吗……” 苏轻远一动也不敢动。他温热的气息就在她的耳边,还有他淡淡的体香,这些全都令她长久以来的想念一瞬间喷薄而出,眼泪几乎忍不住滴落下来。她低下头想要躲避着他,却在看到他青紫一片还有针孔以及干涸的血迹的手背时,理智霎时分崩离析。 她从他的怀抱里脱离,慌忙转过身抓住他的双手,想要看看他的伤,却发现他右手无名指上一枚钻戒在闪闪发亮。 他戴着…… 竟然戴着…… 心底泛开一股复杂,似是温暖,又似是疼痛。 视线上移,映入眼帘的是他依旧绝美却苍白近乎透明的脸,墨玉般的发丝有些凌乱,如断翼残蝶般的睫毛下是一双透着疲惫的星眸,不再清亮,只是海一般的幽深。他就那么几近癫狂痴迷地看着她,似乎整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人,眼底是满满的眷恋和疼痛。此时的他虚弱得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他却凭借着对她的执念,硬是撑起了自己残败的身子。 “轻远……” 喉咙仿佛火烧一般的灼痛着,他几乎说不出话来,出口的声音也不再如以往的薄雪一般悦耳,而是无力哑然的沉痛。 她锁眉哀伤地看着他,面纱后她死死咬住自己惨白的唇,无声地流泪,在看到他前襟上凝固的大团血迹时,她只觉得脑海顿时一片空白,恐惧和剧痛在心间蔓延开来。 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她浑身冰凉凉的,张了张唇想要说话,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一丝啜泣已然泄露出来。 景曦一阵心痛和怜爱,淡白的唇边却溢出一抹微笑。 她哭了…… 是担心他的么…… “轻远……” 身后传来一道小兽哀鸣般的声音,夹杂着淡淡的受伤。 温煦穿过人群走向她,身边的保镖把记者全部拦截在外,不让他们靠近。 终于,他在她的身边停下脚步。 她蓦地恍如被雷劈中一般。 他抬起手,想要将她拉到自己身边来,却在半空中僵住,凝视着她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痛苦。 差点忘了,她并不知道他的手已经好了,而自己,竟是要靠欺骗才能将她留下么…… 真是讽刺。 “轻远……” 又是一声,悲伤中带着轻微的颤抖。 他怕了…… 怕她会就这样跟那个人一起离开…… 离开自己…… 胸腔中一阵疼痛。 苏轻远看着他僵在半空中的手,铺天盖地的内疚和刺痛翻涌而来吞没了她。 是她害了他啊…… 那是……对他来说比生命还重要的手啊…… 可以演奏出世上最美妙的音乐的手……就那么被她毁了…… 心脏仿佛被用力捅了一刀,鲜血淋漓。 她松开手,后退一步,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他被她的动作狠狠刺痛了。 忍住胃部的绞痛,他又上前一步,逼视着她,温柔地笑着,眼底却是掩藏不住的期待与哀痛: “轻远,跟我回去……你喜欢钱,我就把财产都给你……还有城堡……你的蔷薇我都有好好照顾,你的房间也是我亲自打扫……你喜欢什么我全都送给你……跟我回去好不好……” 苏轻远几乎昏厥过去。 那是景曦啊…… 那么倨傲的天神一般高贵的景曦……竟然用哀求的语气挽留她…… 心好痛。 垂在身侧的手死死握住,指尖也扎进掌心,她用那尖锐的疼痛保持着自己的清醒,使自己颤抖的身体不至于倒下去。 温煦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她,不发一言。 一片寂然。 良久。 “我……”她缓缓抬起头,面颊早已湿透。强忍住心底好似被无数虫子啃噬般的痛楚,她借着面纱的遮掩,故作淡然,“不会跟你走的……” 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明明是轻飘飘的声音,却似是千斤重。 ——对不起。 ——我不能在害得他这副模样后还来伤害他。 ——欠你们的,我还不起。 ——就让我一个人背负所有的痛苦与罪恶。 景曦只觉得身子猛然一颤,竟险些站不稳,他看着她的眼里写满了不可置信,单薄透明得几乎要消失了。 不,他不信,他要带她走,一定要带她走! 一把抓住她的右手,扯掉她的手套,他将她的手举起在半空,眼睛却死死盯着她,惨然笑道: “那么你……是要戴着我们的结婚戒指跟他结婚么……” 苏轻远僵住。 脸色煞白。 无名指上,一枚与他手上戴着的同款的钻戒在阳光下闪烁着璀璨的星芒。 血液仿佛全都倒流了回去,温煦只觉得脸上似乎被狠狠扇了一巴掌。 她竟然戴着他们的戒指来跟他结婚…… 这算什么…… 这算什么! 心脏宛如被撕裂了一般,怒火、痛苦、悲哀好似涨潮的水,瞬时向他袭来。 回过神来,苏轻远拿掉戒指,望着景曦哀痛一笑,手臂在半空中一挥—— 一片寂静。 景曦怔住。 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他浑身恍如跌进了冰窖一般,刺骨的冰冷令他止不住地发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阳光太过刺目,他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的发黑,晕眩使他单薄的身子晃了一晃,胃部又开始撕裂的疼痛。 她看着他几乎要倒下的模样,心一横,咬牙忍住胸腔里连绵的伤痛,淡然道: “你……可以走了……” 伴随着她干哑的嗓音落下的,还有她心脏碎裂成渣的声音。 又是一阵死寂。 “如果……”半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死心的时候,景曦却笑了,那笑意仿佛子夜盛开的罂粟,凄艳绝望,“我一定要带你走呢?” 苏轻远心底又是一痛。 面纱下的她泪流满面。 走啊…… 再不走……她怕她真的会不顾一切跟他离开…… 她已经快崩溃了…… “你……”温煦上前一步,目光淡漠地看着景曦,冷道,“打算带我的妻子去哪里?” 景曦几乎站不稳身。 他的妻子…… 自己前不久才这么对他说过吧…… 现在却换成了他…… 胃似乎和心脏纠结成了一团,喉头又翻滚起一股腥甜,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从他惨白的薄唇里逸出,随着咳嗽声一起落下的,还有那星星点点哀绝凄美的血花,落在他暗红的前襟上,与已经干涸的血迹融为一体。 苏轻远惊恐地看着他,垂在身侧的手的指尖几乎扎穿掌心,她却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惶然地抬起颤抖着的手,她想要抚慰他,却又不敢碰到他,生怕自己一个用力他便倒下。 他没有理会温煦,甚至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只是看着她骇然的样子,唇边地笑意愈发深刻,忍住剧痛,他又温声重复道: “如果……我一定要带你走呢?” 苏轻远没有说话。她不敢再说话,她怕他听到那些残忍的话语,他会就这样死去。全身尖锐的疼痛让她几乎疯掉。 见她没有回答,他知道了她的意思,半眯起星眸,他笑得更是凄厉绝望,那笑容里混合着浓郁的血腥气,竟是那般诡谲。他俯身低下头,视线与她平行,柔声道: “不走么?如果我毁了温家,你是不是就会求着回到我身边呢……” 那么轻柔的语调,却好似夜半诅咒般残忍,令人心悸。 心已经死去了。 她已经呆住了。她第一次见到他这副阴狠诡异的模样,仿佛全身都笼罩在血色和黑暗里。她惊骇得说不出话来。 他似乎很满意她这副惊惶的样子,缓缓直起身,倨傲轻蔑地看着温煦,那神情好似在看一条死狗,肆虐笑着。 “温煦是么……夺我妻子,胆子倒是大得很……”语调一转,微微上扬,带着满满的讽刺,“你守得住么?” 温煦眼神一凛,双手紧握成拳,却没有理会景曦。 景曦又转过头,对着苏轻远道: “一个月内,我会让你求着回到我身边。” 轻柔的语气好似恋人间缱绻的低喃,却莫名的令人心惊。 冷笑一声,他深深地看了一眼她,似乎要将她铭刻在心里。压下身体愈发加重的晕眩感,他转身,迈着沉稳高贵的步伐离开了。 一滴水珠滴落到他染血的前襟上,绽放出碎钻一般的璀璨。 苏轻远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几乎要虚脱了。闭了闭氤氲着满眶泪水的眼睛,她将眼泪止住,吸了一口气,压下鼻音,装出淡然的样子,对温煦道: “进去吧。” 温煦复杂地看了她一眼,走到她的身边和她一同迈进教堂。 苏轻远静静地走在红地毯上。 左手掌心被一枚硬物硌得生疼。 。 教堂里是大片的白,温煦牵着苏轻远的手站在红地毯上,正对着前方庄严的十字架。牧师手捧《圣经》朗诵着,两侧坐满了来宾,记者也站在两边不停拍照,镁光灯闪烁耀眼。 终于,牧师朗诵完毕,合上《圣经》道:“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地问题,请在听完后才回答。温煦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苏轻远小姐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光芒流转,豪华游轮缓缓驶在碧蓝的水面上,激荡起层层雪白的涟漪。甲板两侧上站满了来宾,中间空出一条宽敞的路,上面铺着柔软的红地毯,两边摆满了蓝色的蔷薇花,微风轻拂,淡淡的馨香就弥漫开来。 苏轻远身着纯白华丽的婚纱,碎钻如繁星一般缀在婚纱上,在阳光的照耀下异常闪亮。她在伴娘的扶持下缓步踏上红地毯,长而繁复的裙摆逶迤在地上,与蓝蔷薇形成亮丽的对比。花童跟在她身后,她每迈出一步,花童就将花篮里的花瓣高高抛起,花瓣轻轻落在她的身上,这画面唯美如梦中。 景曦站在她的正前方等待她的到来。他穿着剪裁合身的黑色礼服,领口系着红色蝴蝶结,静静伫立在甲板上阳光下,肌肤有如玉石般温润细腻。墨黑如玉的发丝随风轻舞,绝美的脸上泛着浅浅地笑意,温雅如破水而立的白莲,清透绝伦。此时的他恍若童话中的王子一般,遥望着命定的公主走到自己身边来。 终于走到他的身侧,他幽深的黑眸看着她,淡淡一笑,一瞬间就扰乱了她的心绪: “你今天很漂亮。” 苏轻远的脸立马烧了起来,心跳也因为他的话而加速,怔了半晌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最终挑眉得意道: “我一直都很漂亮!” 他又轻笑出声。他知道她在紧张,他也一样,只是一想到她马上要成为他的妻子了,心情就无比畅快,连一向清淡的脸上也克制不住地溢出笑容。 牧师站在他们面前朗诵起《圣经》,在胸前比划好一个十字架后道:“我要分别问两人同样的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很长地问题,请在听完后才回答。景曦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苏轻远小姐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她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景曦深深地看着苏轻远,水泽潋滟的眸子里倒映着她羞赧的模样,粉嫩的薄唇划开一抹万般柔情的微笑,轻声呢喃却又坚定道: “我愿意。” “我愿意。” 轻柔的一声回答与记忆中那坚定的呢喃声交叠在一起,唤回了苏轻远的思绪。温煦凝视着身边的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在心底蔓延开。 她终于成为他的妻子了。 巨大的喜悦霎时吞没了他,他笑看着她,握紧她垂在身侧的手。 苏轻远怔怔地看着他,他脸上的宠溺是那么明显,她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当那三个字落地的时候,她的心脏竟是撕扯般的疼痛。 牧师的声音再次响起:“苏轻远小姐,你是否愿意嫁温煦先生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甲板上很安静,甚至可以清楚地听到海风拂过水面的声音。空气里满是淡淡的花香,阳光下清晰可见细小的飘絮,散落在他们周围,给他们镀上一层绒绒的光晕。 “苏轻远小姐,你是否愿意嫁景曦先生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他结为一体,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他,直到离开世界?” 诡谲的沉默。 景曦期待地看着她,她却好似吃了大便一般脸色涨红,支支吾吾小声说:“说不愿意可以么?” 嗯哼? 景曦挑了挑俊美的眉头,低笑道:“打算自己养自己了?” 苏轻远立马瞪大眼怒视着景曦,暗自纠结了半晌,最终不情不愿地说: “我愿意。” 才怪! 仿佛知道她心中所想,景曦只是轻笑了几下,看着她的眸子却愈发深邃。 等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是他的妻子了。 教堂里异常明亮。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彩绘玻璃窗照射进来的阳光晃花了她的眼,她只觉得此刻站在她身边的人是那个清濯高贵的男人,墨发飞扬,眸深似海,她便情不自禁地弯了嘴角,笑靥如花: “我愿意。” 温煦看着她的眼神愈发温柔。 “现在要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戒指是钻石的,代表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交给对方。钻石永不碎裂、永不褪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 伴娘端着一个细致的银质托盘走到他们面前,托盘里放着一大一小两枚钻戒。 海风习习,景曦从托盘上拿起一个丝绒盒子,执起苏轻远的手,将盒子里的钻戒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纤细的无名指上,然后微笑看着她。苏轻远撇了撇嘴,瞪了他一眼,才拿起另一枚钻戒,恶作剧般粗鲁用力地套在他的无名指上。他骨节分明的手带着白手套,钻戒对比着白手套显得璀璨无比。 因为手的缘故,伴郎代替温煦拿起小的那枚钻戒,戴在苏轻远的无名指上,温煦眉目温和地凝视着她面纱下模糊的脸。苏轻远怔怔地看着手上的戒指,与自己早已习惯的那枚是完全不一样的,心底就又翻开尖锐的疼痛。 是啊,苏轻远,你还在期待什么?你和他已经没关系了,你是温煦的妻子…… 面纱下的脸色苍白几乎透明,她的身体冰凉凉的。深吸一口气,她拿起钻戒小心翼翼地戴在他的无名指上,痛苦地闭上眼,她死死咬住嘴唇,生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 “请新郎吻新娘。” “请新郎吻新娘。” 牧师才说完,苏轻远便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恶狠狠地盯着景曦来掩饰心中的慌乱。 该死,你敢亲上来试试! 景曦了然地笑了笑,掀起她的面纱,宠溺地看着她美丽的脸,却并没有亲吻上去,而是伸出自己的右手,拇指指腹在他的薄唇上轻轻按了一下,另一手抬起苏轻远的手,同样让她亲吻了她的拇指指腹一下,然后恍若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般,动作无比虔诚地将自己的拇指按上了她的拇指,小指相扣。 这是他许给她的承诺,永不离弃。 她却沉醉在他的宠爱里。她知道他是体贴的,明白自己暂时无法接受太亲密的举动,他便变着方法去迎合她。 心底蓦地升腾起一股暖意,她终于露出笑容。 面纱突然被伴郎代替温煦掀起,苏轻远这才回过神来,映入眼帘的却不是那个清濯如白莲的男人,而是温煦精灵般清透的身影。胸腔中倏地划开一道刺痛,她轻蹙起眉头,低下头不去看眼前的人。 温煦缓缓俯身,凝视着她的星眸里溢满深情。苏轻远任由他靠近,一动不动的好似没有灵魂的玩偶,终于在他吻上她的侧脸时,她垂下了眼帘,浓密的睫毛遮挡住了她眼里的水光,心脏似乎被无数的小虫啃噬着一般,那痛混合着淋淋的血水,一直深入骨髓。 “根据神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根据神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甲板上所有的来宾都开始欢呼鼓掌,人群中,景曦温柔地牵着她的手,海风撩起他们的礼服,衬着碧水蓝天,竟似梦中仙境般美丽,时间也仿佛在此定格成永恒。 吧嗒。 温热的泪水终于滴落下来,在光线下刺目地闪烁着,只是泪水滴落的声音被雷鸣般的掌声覆盖,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里,没有人发现她的伤痛。 什么都听不到了,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来宾们的祝福她什么也没有听到。教堂里似乎分成了两个世界,她一个人被孤立在黑白的那端。 从此成了陌路人,一想到这里,她的心脏就几乎停止跳动。温煦在身侧静静地看着她,她的眼泪灼伤了他的眼,他知道她在想着那个人,也知道她在为那个人难过,可是只要想到以后她就完全属于自己了,他就不想放手,即使留她在身边她会难过。 教堂里的掌声此起彼伏,他们却仿佛局外人一般与这热闹的氛围格格不入。 Part。9 Demage·毁灭 天已经黑了,半山腰上的城堡在银白的月光下显得异常孤寂,四周安静得有些诡异。 主居室的门紧紧关闭着,里面漆黑一片,浓郁的酒香混合着淡淡的腥甜味弥漫在沉闷压抑的空气里,令人有些窒息。 死一般的沉寂。 蓦地,一道剧烈的咳嗽声划破了主居室里的死寂,只是那声音太过撕心裂肺,在黑漆漆的室内显得有些恐怖诡谲。 黑暗中忽然亮起了荧荧的蓝光,接着传出一阵噼里啪啦敲打键盘的声音。借着那幽幽的亮光,只见景曦仍穿着那件染满鲜血的衣服,无力地靠在床上,背倚在床头勉强撑起自己虚弱的身体。他的膝盖上搁着一台笔记本,双手正在键盘上快速游移,当目光触及电脑桌面的时候,他的心脏一阵抽痛。 桌面上,她穿着纯白的校服,安静地趴在桌子上睡着,像极了迷途的天使。依然是他熟悉的她,依然是残余着她的香气的居室,一切都仿佛没有变,只是居室的死寂提醒了他,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胃部又开始绞痛起来,他停下一只手,用力捂住不断痉挛的胃,苍白冰凉的手指死死抠紧,指尖竟渐渐泛出青色。一阵撕裂的剧咳再次传来,伴随而来的还有粗重的喘息声,蓝光下隐约可见他的前胸快速起伏着。 稍作休息了一阵,他的双手又开始在键盘上敲打起来。此时的他显得异常消瘦,绝美的脸不复以往的华贵,而是满满的疲惫,原本水泽潋滟的眸子此刻也布满血丝,眼帘因为没有力气而半掩着,配着残留着干涸血迹的红唇,竟有种吸血鬼般的苍白阴森。 揉了揉昏胀的太阳穴,笔记本上出现了一个中年男子的脸,那中年男子神色担忧,接着笔记本就传出他的声音:“少爷,您怎么了?” 景曦刚想开口,一股腥气便翻涌至喉头,他立即屏息抑制住想要呕吐的感觉,半晌,才见他虚弱地摇摇头: “立刻召集董事会的各位,准备紧急会议。” 中年人有些犹疑:“少爷……” 景曦却不再说话,快速合上笔记本,那压制不住的猩红终于喷薄而出,大团大团的晕开在笔记本上,狰狞刺目。 室内又恢复死寂。 不,他不能休息,只要一停下来,他就会克制不住地想到她,心脏便好似被狠狠捅了一刀。他要工作,也只能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并且他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击垮温家,这样或许她会回到他的身边! 头痛欲裂,他集中所有力气站起身,打开床头的一盏金色小台灯,借着微弱的光线拿出胃药,混着床头柜上玻璃水杯里有些泛凉的水吞了下去。凉水刺激得他浑身猛地一个痉挛,刚吞下的水和药便又吐了出来,水杯一下子摔落在地上。 不想再等,不能再等! 他强忍住体内排山倒海的剧痛,又倒出几粒药在手心,竟直接干吞了下去。脱下凌乱染血的衣服,他走到衣橱边,打开衣橱拿出一件干净的衬衣换上,离开了主居室。 要快,要快!他要快些赶到公司,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即便是不择手段,他一定要毁了温家! 此时的温公馆被装扮得温馨极了,一群群的佣人在公馆内来回走动清理打扫。这些佣人是温煦特意让薇安聘请回来的,他习惯了一个人住,可是他担心苏轻远没人服侍照顾会不习惯,这也使一向清冷的温公馆多了份温暖。 温煦和苏轻远刚结束婚宴从酒店回来,让佣人去休息后,苏轻远亲自下厨做了些海鲜粥,端到了卧室里。 温煦已经沐浴好,换上了睡衣慵懒地半靠在铺着一层绒毯的躺椅上,借着卧室里微亮的灯光看着膝上搁着的相簿——相簿里是他们的结婚照。 苏轻远将海鲜粥放到了床头柜上,盛了一小碗后走到温煦面前蹲下,合上了相簿轻轻地说:“光线暗了,这样会伤眼睛的。你今天喝了这么多酒,吃点海鲜粥醒一下酒吧,不然明天又该头痛了。” 他凝视着她温柔道:“我喜欢看我们的结婚照,把你照得很漂亮。” 我们的……结婚照…… 她的心倏地抽痛了一下。 “这些照片放在家里你随时都可以看,”她作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舀了一小勺粥,轻轻吹了几下,然后送到他的嘴边,“现在先吃粥。” 家里…… 温煦的心跳突然漏掉了一拍,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她的意思是,她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己家了? 莫名地喜悦涌了上来,他勾唇一笑,呢喃道: “好。” 顺从地吃完她喂的粥,他觉得自己已经被幸福包围,那种直至骨髓的温暖和不真实感,让他仿佛饮鸩止渴的人,即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也愿意。 收拾好碗筷,苏轻远也沐浴完后,卧室里的气氛突然有些尴尬起来。 新婚夜……同房…… 温煦看着浑身都不自在的她,体贴地笑了笑,“晚安。”说完径自躺到了双人床上。 苏轻远怔了怔,感激地低声道谢,然后熄灯睡到了床上,却是背对着他。 背后是温煦幽深黯淡的眸子。 已是子夜。 卧室里很静,只听得到两道浅浅的呼吸声。忽然,苏轻远的耳边响起一道细微的震动声,她迷蒙地睁开眼,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自从搬离城堡后,她向来浅眠,似乎只有在城堡里她才能放松自己。 担心吵醒温煦,她轻轻翻开手机,却在看清来电者姓名的时候猛然僵住。 是他! 与他地回忆有如滚滚潮水般翻涌而来,她的心脏划开一阵刺痛。她想他,脑子里面全都是他清濯的身影,以及他早上染血的病态。她好担心他,却又不能让温煦发现她在担心他,她不能伤害温煦,于是只能隐忍自己的感情。可是直到接到他的电话,她才发现她的所作所为有多么可笑,她根本做不到忽视他遗忘他! 抿唇迟疑了一会。一次,一次就好,她想要放纵自己,不想再克制自己的感情,她真的好辛苦。 终于接通了电话,手机里传来景曦熟悉的声音,却带着浓浓的醉意,嘶哑得不像话: “轻远……” 只是听到他喊着她的名字,她几乎就要哭出来,心痛加剧。 “轻远……我好想你……你为什么要离开……咳咳……你好狠心……” 似乎有把锋利的匕首狠狠插进了她的心脏,她被他撕心裂肺的咳嗽声骇得浑身冰凉,她几乎可以想象出他一边喝酒一边咯血的样子,他脆弱的胃一定被折磨得不停痉挛。 “你为什么要嫁给别人……你只能是我的妻子……咳……城堡还是保持你走之前的样子……蔷薇花也是我亲自照顾……咳咳……还有钱……你最喜欢钱了……”说到这里,他轻笑了一下,然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半晌才平复过来,“我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你……你回来好不好……” 吧嗒。 她再也忍不住,温热的泪水从侧脸滑落下来,濡湿了枕头,在枕头表面晕开一块一块的暗色。心脏被他的话刺伤得四分五裂,仿佛有黏稠猩红的血水涔涔溢出,触目惊心。 “我喝酒了……咳咳……你会担心吗……”语气竟有些孩子气的炫耀,随即又转成低沉的苦笑,“你怎么会担心……呵……我那么挽留你……你还是不要我了……” 不要我了…… 你不要我了…… 她捂住嘴,不让自己的哭声泄露出来。 那是景曦啊,那么高贵的景曦,所有人眼中的王子,此刻他却如一个孩童般脆弱。即使隔着冰冷的手机,她也能听出他语气里的痛苦和绝望,好似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了她的心脏,让它停止跳动。 “你不要我了……咳咳……你不要我了……不要了……” 手机里传来他神志不清的重复声,明明是很轻的声音,她却觉得异常的凄厉。张了张嘴,她想要辩解,却又突然想到不能出声,她不能吵醒温煦,不能再伤害他了,她已经欠他太多了。痛苦地闭上眼睛,一手紧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心已经痛到麻木了。 “轻远……我是不是做梦了……咳……不是做梦……你怎么会接我电话……一定会躲着我才对……”又是一阵绝望的轻笑声,“可是为什么在梦里……你还是不愿意和我说话……你就那么讨厌我么……咳咳……” 枕头上布满了水渍,她是狠狠咬住自己的唇才没有哭出声来,脑海里盘旋着他痛苦脆弱的样子,连嘴唇咬破了都没有发现,那血混合着咸涩的泪水流进嘴里,一股腥甜在口腔里蔓延开来。 “其实我很开心……在梦里可以见到你……咳……就算你讨厌我……我也还是要让你回到我身边来……告诉你……我已经对温家出手了……很快你就会回来了……求着回到我身边……呵……” 含糊不清的声音里是满满的兴奋,仿佛她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之后便是一阵死寂,直到手机里传来“嘟嘟”的声响。 泪已决堤,她强忍着眼睛和鼻子里的酸痛,背对着温煦一动也不敢动,唯有肩膀克制不住地抽动,好似要将一生的眼泪都释放出来。喉咙里一阵火辣辣的窒息感,全身都如同被卡车碾过一般痛到她几乎死去,她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只有无声的痛。 温煦在身后静静地看着她,深色复杂。 一夜无眠。 同床异梦。 。 醒来的时候温煦已经不在了,应该是去公司了。这段时间她一直没有再去过学校,那里有太多和他地回忆,她不敢去触及,而温煦似乎也不想她与以前再有任何交集,便在她的同意下替她办理了暂时休学。 梳洗完后,她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裙子就离开了卧室,走到花圃边才停下脚步。映入眼帘的是大片盛放的蔷薇,绚丽迷人,散发着淡淡的香气,风一吹便扑面而来。缓缓蹲下身,她伸出一只手轻抚一朵蔷薇的花瓣,神态是悠然的宁静。 自从住进温家以后,每天只有在花圃这里,她的心才能有一丝平静。低垂下眼帘,她温柔地看着大面积的花海,唇边弯起一抹浅浅的微笑,思绪也渐渐远去。 苏轻远蹲在花圃边,她穿着白色连衣裙,肌肤细腻如瓷,柔软的长发散落在肩上,远远看去竟好似迷途的爱丽丝般梦幻。她皱着眉头,蝶翼般的睫毛细微扑闪着,心疼地看着花圃里残败的蔷薇,叹了口气。拿起脚边的小铲子,她将已经无法挽救的蔷薇戳了出来,一颗一颗植入新的,最后用湿润的泥土掩埋花根。 景曦走到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 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浑身散发出华贵的气息,如神祗般不容亵渎。他随意的穿着黑色丝质衬衣,领口的口子没有扣,露出精致的锁骨。低着头,敛着眸,浓密的睫毛略挡住他眼底淡白苍茫的雾气,瓷白绝美的脸在斑驳阳光的照射下泛着浅浅的粉色,薄唇轻抿,好似破水而出的盛世白莲,清濯无双。 感觉到一大团阴影笼罩了自己,苏轻远抬头往后看,见来的人是他,不自觉地露出笑靥:“昨天是你照顾我啊?还算你有点良心,谢谢啦!” 他却被她灿烂地笑容晃花了眼,怔忪不语。 “还愣着干什么?”她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指了指花圃,“暴风雨把我的蔷薇都弄死了,快过来帮忙啦!” 他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目光是深海般的溺爱。蹲下身,他开始帮她植入蔷薇。 “城堡是我理想的天堂,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珍宝,况且住了这么久,都有感情了。”她一边戳着土一边笑着认真地说,“只要有我在的一天,就会守护好城堡。”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堡里满是回忆。 他安静地听着她说话,没有出声。不知道是不是阳光的原因,他觉得异常温暖。 是因为……这是我们的城堡吗…… 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她回过头来看着他,见他又有些出神,骨碌碌的大眼珠一转,一丝慧黠地笑意在她秀美的小脸上蔓延开来。她用手指粘了些土,快速往他光洁冰凉的脸上擦去,他立马变成了花脸猫。见阴谋得逞,她笑得像只狐狸: “笨蛋景曦……哈哈哈……” 他错愕地看着她,看着她开心得意地笑容,他的心底也泛起缕缕柔意,竟有些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泥土。 “不擦啊?”她疑惑地看着一动不动的他,摆摆手,“算了算了,我大发慈悲的帮你擦掉,所以你不能报复我哦!”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便闻到一缕沁入鼻息间的幽香,待回神后,才发现她已经拿出手帕小心翼翼地擦着他脸上的泥土。 他愣住了。 似乎是没有发觉他的异样,她神情认真地擦拭着他的脸,大概是因为阳光长时间照射的原因,她的脸颊红红的,秀挺的鼻尖上分布着细密的汗珠。 温柔的触觉在脸上蔓延开来。 他怔怔地看着离自己一分米不到的她的脸,她的眼眸里是他的身影,她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他突然就笑了,层层叠叠的浅笑荡漾开来,凝视着她的眼睛里浸满了宠溺和温柔。 笑意渐浓,却又渐渐转变成苦涩。 她曾经说过,只要有她在的一天,她就会守护好城堡……可是她却已经先行离开…… 心脏一阵抽痛。 阳光流转,此时已是正午,温煦在薇安的陪同下回到了温公馆。 早上一去公司,就得到景氏正在大肆收购温家的股票,并且无所不用其极的吞并温家旗下的子公司的消息。一想到这里,温煦英俊的眉目便蹙起,星眸里一片黑沉。 薇安看了看一脸阴郁的他,担忧道:“煦,景氏的少董不怎么好对付啊。没想到他出手那么快,这么咄咄逼人不择手段,看来他是动了真怒。” 温煦看也没有看她一眼,仍是笔直往前走,只是眉头却皱得更紧了。 “煦,董事会的那些老家伙早就耐不住了,现在我们内部地问题都没有解决,景氏那边又在针对我们……” 他仿佛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突然停下了脚步。正前方是一片美丽的花海,五颜六色的蔷薇花随风轻舞,远远看去好似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浅浅的绒光。不知是不是因为阳光太过明亮,他只觉得那些蔷薇花异常刺目。 “轻远,跟我回去……你喜欢钱,我就把财产都给你……还有城堡……你的蔷薇我都有好好照顾,你的房间也是我亲自打扫……你喜欢什么我全都送给你……跟我回去好不好……” “你的蔷薇我都有好好照顾……” “你的蔷薇我都有好好照顾……” 脑海里突然响起结婚那天景曦对她说的话。 原来是这样,原来他的城堡里也有蔷薇,原来她每天都待在花圃亲自照顾这些蔷薇是因为她在想他! 垂在身侧的手紧握成拳,想到昨夜她背对着他为那个人而独自哭泣,那个人也如同以前一般强夺他的一切,心底蓦地腾起扑天的大火,终于忍耐不住,他向前一步用力捏住仿佛嘲讽他一般的蔷薇,把花连枝带叶一起碾碎。带刺的花茎扎破了他绑着绷带的手,一股温热流出,将他手上残破的绷带染得殷红,血水落到泥土地上形成触目惊心的深色。 “煦!” 薇安惊骇得大叫一声,慌忙跑到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捧起他血流不止的手,他却没有一点反应,仿佛感觉不到痛一般,薄唇紧抿。 “你疯了吗?你的手好不容易才没事,你这是在干什么?你想废了它?”薇安心痛又愤怒,“又是因为苏轻远对不对?你喜欢上她了对不对!” 喜欢…… 喜欢上她了? 不,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喜欢上她!他绝对不会喜欢上她! “我说了很多次了,我不会喜欢上她的。”他躲避着薇安的视线,淡淡的语气不知道是在说服薇安还是说服自己。 “那现在算什么?既然不喜欢她,你为什么还对她这么好?你该去告诉她,你和她结婚只是为了利用她打击景曦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他太过敏感,别过头去一看,苏轻远正站在几米开外的花簇后面。或许是阳光太过耀眼,此刻温煦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心脏几乎停止跳动,身体冰凉。动了动唇,他想要解释什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苏轻远静静地看着他,仿佛脱离了尘嚣,她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有耳边不断回荡着的他们刚才的对话。她一动不动,蝶翼般的睫毛下,星眸宛如一滩深黑的死水,没有半点涟漪。阳光下她的皮肤显得异常白皙,衬着她看不出喜怒的脸,竟好似一樽被抽走了灵魂的玩偶,没有半点生气。 害怕…… 他神色复杂地看着她,他居然害怕了。她愈是安静,他就愈是害怕。 “煦,你快跟她说清楚!”薇安急道,见温煦没有反应,她的心底泛开一丝嫉恨,“怎么?你不想说?那我说!” 。 薇安走到苏轻远面前怒视着她:“你听清楚了,煦和你结婚根本不是因为喜欢你,而是为了报复你和景曦!你们要为你们曾经做的付出代价……” “温煦,”苏轻远定定地看着温煦流着血的双手上,打断了薇安的话,“你的手没事?” 温煦怔住。 他没想到她的第一句竟然不是对他发火,而是问他的手有没有事。 倏地,一股歉疚感从心中翻涌而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自己在这刺眼的阳光里消失。 见他默认,她的心底松了一口气,至少,她再也不用每日被自责和痛苦折磨得精疲力竭。 “你告诉我,”她凝视着他俊美却苍白的脸,声音轻柔中带着一丝固执,“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一阵死寂。 他半掩着眼帘不敢看她,胸腔中泛起阵阵心慌和疼痛,垂在身侧的手也冒出了细汗,即使在面对各种艰难的商战时,他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想要回避,却又被那大片的蔷薇花刺伤了眼,回想起自己当初的痛苦,他突然静了下来。 “是。” 淡漠的声音里仿佛夹杂着冰渣般冷。 天旋地转。 在听到他的答案后,苏轻远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从骨子里泛出来的冷使她不由得紧抱住自己,想要咧嘴微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昨天他们才刚结婚呢…… 真是可笑。 看到她这副模样,他的心仿佛被人硬生生撕开了一道口子,溅出滴滴鲜血,可是他不能再沉迷下去!他不能忘记从一开始他只是想报复而已!自己当时承受的痛苦和他们现在比起来,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他疲惫地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睁开眼,一步一步走到她的面前,冰凉的脸上竟露出一丝诡谲残忍: “苏轻远,从一开始我就是有意接近你,打算破坏你和景曦。没想到手受伤了,倒是加快了我的计划。知道么,我有多恨你们?嗯?” 她怔怔看着几乎变了一个人般的他,明明外表还是精灵一般的澄澈淡然,却让她从心底里觉得陌生。 见她不敢置信的眼神,他的心脏又是一痛。狠心逼自己忽略心底想要紧紧抱住她的感觉,他又接着说: “知道你们的那座城堡原本是属于谁的么?那原本是温家的别馆,我母亲生前最喜欢的地方,却在几年前被景曦强行买下,我父亲因此重病去世,留下千疮百孔的公司给我。”说到后面的时候,他压低声音轻笑了出来,“知道为什么上次在墓园里没有看到我母亲的坟墓么?因为我的母亲葬在别馆的后山。” 轰隆! 好似有一道惊雷打了下来。 苏轻远只觉得身体恍若跌进了冰窖里,冷得发慌。 竟然是这样么?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温家遭遇了这么大的变迁,也因此温煦的父母无法葬在一起,而他这么多年来也无法祭拜自己的母亲! 对于她的反应,他既满意又痛心,最终压下那一股尖锐的疼痛,他魅惑笑道: “父亲去世后我接手了公司,我只知道买下别馆的是世开学院的一对夫妻,还有你们的名字。直到现在我才有时间回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接近你,你竟然自己说要和我做朋友。呵,我们是仇人呢,怎么会是朋友?” 死一般的沉默。 原来是这样,难怪他每次看到自己的表情都那么奇怪。 良久,才传来苏轻远低哑带着哭腔的声音:“对不起……温煦……都是因为我……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会害你成这样…… 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么?我失去的你能还给我么?”他阴鸷地看着她,深沉的目光中却带着痛楚,“现在你知道了,是不是要离开了?嗯?” 吧嗒。 一颗碎钻般的泪珠从她苍白的脸上划落下来。 “对不起……”她死死咬住唇想要让自己不那么颤抖,努力想要对他挤出一丝微笑,却是满满的无力,“我不会走的……我要留下来赎罪……我们不是夫妻么……我想要替你承担这些年来你的痛苦……” 更重要的是,我想要救赎迷失在复仇沼泽里的你…… 即使在说着残忍话语的时候,他的眼睛依旧是澄澈见底的,她知道,他只是被仇恨蒙蔽了理智而已。 “你……” 他复杂地看着她,动了动唇,最终却没有说话,和薇安一同离开了花圃。 只剩下她一人孤立在原地。 泥土地上,一块块斑驳的暗色触目惊心。 自从上次之后,苏轻远再也没有见过温煦。他几天都没有回来,似乎一直睡在公司里,她原本打算为自己和景曦赎罪,却也因为见不到他而无法实行。 她已经连续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了,本来因为温煦的手而松了一口气,现在却被更大的歉疚感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都找好多事来麻痹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去想心中最深处的那个人,不去想自己带给他们的痛苦,可是无论她怎么做,他们的身影交错在她的脑海里盘旋不去。 她已经快被逼疯了,心痛得她想把心脏硬生生从身体里抠出来。 待不下去了,她离开了温公馆,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着。 此时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漆黑的天幕上缀着几颗淡白的星辰,偶尔有清风阵阵拂来,便混合着喧嚣的车流声在街道上四散开来。 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那座水上餐厅附近。长长的石板桥下是大片的红莲,小桥连接着餐厅的大门,大门上悬挂着两盏穿龙绣凤的琉璃八宝流苏宫灯,在黑夜中流光溢彩。 只是看着这间餐厅,她的心脏就痛了起来。深吸一口气,她迈步走了进去。 依然是上次的雅间,只是这次她没有再点菜,而是让服务员把各种各样的酒都端上来了一瓶,然后她便一口接一口地喝了起来。 雅间又只剩下他们两人。 一时间诡异的安静,连呼吸声也可以听见。犹豫了一阵,她还是打破了沉默: “怎么不吃?不是等着人来服侍你吧?那样我可吃不下。” 他凝视着她,笑而不语。 “看什么?”她被他看得全身发毛,柳眉皱成一团,忽然一副了然的模样,嘲笑道,“你该不会是心疼了吧?” 他依然静静地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干脆也不再说话,拿起筷子就开动。他深深地看着她,眼底倒映着她的模样,宠爱泛滥成灾。他伸出白玉般的手,拿起筷子夹了她喜欢的水晶虾饺给她,她诧异地抬眸看了他一眼,目光落到了他骨节分明的右手无名指上—— 一枚精致的钻石戒指正在他的手指根部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她怔住了。 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虽然她只在婚礼上戴过一次,之后就不知道被她放到哪里了,但她肯定那是他们的结婚戒指。 心中泛起阵阵异样。 和他地回忆又控制不住的冒了出来,她摊开手,掌心里是一枚闪亮的钻戒,戒指内壁刻着清晰的“Shmily”字样。 心脏又是一阵刺痛。 “你……”她踌躇着,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一直戴着?” 他绝美的脸上晕开一抹不自然的潮红。 “嗯……”他含糊道。 “为什么?” 是因为喜欢她么? 不,不可能,如果喜欢她,那他为什么要离婚…… 心底渐渐泛开针扎般的刺痛。 他不再说话,只是定定地凝视着她,仿佛要将她铭刻进自己的心里。 她被他看得有些心慌,只觉得脸颊发烫,心跳加速。不自然地转了转漆黑的眼珠,她似是找到了很好的借口般理直气壮道: “你怕被人知道我们是假结婚?” 一想到假结婚,她的心中就涩涩的。 他有些哭笑不得。 苏轻远,你这个笨蛋…… “轻远,”他犹豫了一阵,满含期待地看着她,“你……有喜欢的人吗?” 她愣住了。 喜欢的……人么…… 脑海中浮现出一道清濯的身影,如盛世白莲般高洁,又如披荆斩棘的王子般华贵。 竟然是他! 不知不觉中,酒已经喝了大半,桌上摆满了空的酒瓶。她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手中的戒指,眼神涣散,她低头轻轻吻了戒指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将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微醺的脸上笑开了花。 她并没有扔掉这枚戒指,结婚那天不过是做了个样子,而温煦的戒指早在她举行完婚礼的当天就被她取下了,潜意识里,她固执地认为自己是那个清濯的男人的妻子。 只是他的妻子。 。 从水上餐厅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街上除了偶尔有几辆车驶过之外,静得连风声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在昏黄的路灯中,她借着仅剩的理智往温公馆的方向走去,却在半路一家音像店前停下脚步—— 音像店的玻璃橱窗上,贴着温煦静静弹奏着钢琴的海报。海报上,穿着一件单薄的紫色丝质衬衣,领口系着黑色的丝带,看起来无比高贵。他慵懒却又不失优雅地坐姿显得他如精灵一般飘逸,修长白皙的手指正在黑白琴键上跳跃。灯光下,他骨节分明的手竟如水晶般透明,泛着淡淡的光晕。 “温……温煦……” 她走上前去,想要看清海报上的人,半眯起眼睛,海报上的人却变成了好几个,模模糊糊的,怎么也看不清。 她不自主地伸出手,手指轻抚上海报,在里面的人的弯起的嘴角处停下。 “才……才不会是温……煦呢……他恨死我了……怎么会对我笑……” 身体突然一晃,她两手慌忙死死扶住橱窗,勉强站稳了身子,海报里的人却渐渐变成了铭记在脑海里的那个清濯绝美的人。 “景……景曦……” 她疑惑地呢喃道,突然,她低下头毫无预警地大叫了一声: “啊——” 眼泪就那么大颗大颗掉了下来,在暗淡的灯光下异常刺目。 “我好难受……景曦……我的心好累……好痛……我要怎么办……这样好痛苦……你说……我要怎么办……” 素手在海报上缓缓游移着,迷蒙的眼睛里是满满的眷恋。 “我好想你……” 她踮起脚尖,双手贴在玻璃上靠近海报,冰凉的樱唇印上了海报里俊美的男人的唇。 身后是双手死死握拳的温煦,阴沉的眸子里看不出一丝情绪。 他虽然几天都没有回去,但是管家每天都有按照他指示的把她的行踪告诉他。今天管家告诉他她出去了,他便一直在公司里等管家告诉他她回来了没有,却一直没有等到。最终,他压制不住心底的担忧,利用手机的定位功能找到了她—— 她却在亲吻他的海报的时候喊着别人的名字! 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捅了一刀,迎面而来的夜风让他觉得只是在讽刺他而已。 他静静看着流露出脆弱无力的她,是不是只有在那个人面前,她才会展现出这样的一面? 再也忍不住了,他上前拽住她的手臂,将她拖离了橱窗。她又眯起眼迷茫地看着他,喃喃道: “温煦?” 说完又摇了摇头,暗自苦笑,“怎么会……是温煦呢……呵呵……他那么恨我……” 他被她的话刺得浑身一痛,拽住她手臂的手暗暗用力,敛眉低沉地说: “如果是呢?” 她的表情更茫然了,似乎思维已经脱离了身体,语无伦次道:“温煦啊……他是坠落人间的精……精灵……因为折断双翼而怨恨……他的眼睛……只有遇到真爱……才能重见光……光明……” 他蓦地僵住。 她是这么想的么?她居然是这么想的! 他只觉得自己残破的心再次跳动起来,深邃的星眸里也仿佛亮起了一丝希望,他哑声问道: “你……是这么想的?你不恨他么……” 他以为她会恨他的,毕竟在知道他的目的后,她应该会恨他拆散了她和景曦的。 “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迷迷糊糊的几乎睡着,却还是能听出她话语里的苦涩,“他恨我才对……我……害了他……对不起……” 他紧紧抱住她下沉的身体,她已经睡着了,却不停地说着“对不起”,微醺的脸上一片水渍。 心脏又痛了一下。 她……竟是这么痛苦么…… 可是……他还是自私的不想放她离开……想要恨她也恨不起来…… 深吸了一口气,他逼迫自己不去想那么多,横抱起她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不远处的车里。跑车缓缓行驶在路上,扬起一地灰尘。 窗外,夜色凄迷。 夜幕初降,绸缎般的夏空缀着几颗淡白的星子,闪烁着微小的光芒。夏夜的风缓缓拂来,沁凉的夜露与花香也随风而至。 温公馆里是大片的白,简约的格调,高贵优雅又不失奢华,水晶大吊灯悬在天花板上,洒下细碎的亮光。 苏轻远从二楼卧室里走出来,下楼到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坐下,茶几上搁着她的晚餐。上次醉酒醒来后,温煦就一直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她知道那天是温煦带她回来的,只是她忘了她喝醉后发生的那些事。这些天她有尝试去公司找温煦,每次都被拒之门外,她便只好在家等。似乎是知道她每天都在等他,他都会在半夜的时候回来,只是那时候她已经睡着了,他就把她抱去卧室然后自己去客房睡。 叹了一口气,她端起了茶几上搁置着的燕窝粥。 她知道他不想看到她,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可是她还是想要补偿他,就只好每天夜里亲自弄些吃的,等到冷了,便又去加热。这样一次次变冷加热,她疲惫地睡去,但第二天醒来都会发现空了的碗。 她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却在看到紫檀木茶几上摊开的报纸时摔碎了手中装满燕窝粥的碗,滚烫的粥溅到她身上她也没发觉,只死死地盯着那份报纸。报纸上印着触目惊心的几个大字—— 豪华城堡失火,景氏少董昏迷 下面是一幅照片,照片里是一个清濯绝美的男人,即使他脸色苍白陷入昏迷,却依旧不影响他的高贵,只是那紧抿的薄唇泄露出了主人的痛苦。他静静地躺在担架上,残破的衣服上沾满了血污,露出的手背上是大大小小地擦伤,血迹有些已经干涸了,而他的手正死死抓着一个相框,相框里是他们的结婚照! 苏轻远只觉得脑海里一片空白,周围的一切她都看不到听不到了,心脏也似乎停止了跳动,宛如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黑洞,不断的下沉,直至底部的千年寒潭。 他受伤了…… 受伤了……竟是为了一幅结婚照…… 一股腥气涌上喉头,浓烈得几乎让她窒息,唇被她死死咬着,渗出了一颗颗的血珠,蜿蜒进她的唇齿间,腥甜得令人作呕。 照片下方还有一段解说—— 位于郊区的豪华城堡在今日下午起火,城堡主人景氏少董为了一幅婚纱照孤身闯进火灾现场,现受伤昏迷送至医院。据了解,此次火灾是因汽油引起,内部受损严重。 一种从骨子里衍生出来的寒冷令她止不住地颤抖,大概是因为灯光太亮的缘故,她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蒙上了一阵阵的黑,报纸上的那几个大字在她脑子里不断盘旋。 因汽油引起…… 因汽油引起…… 城堡的构造她再清楚不过了,那么大的城堡,即使起火也烧不到里面。况且从城堡大门到里面的途中还有一片草地,草地里有自动灌溉系统,只要感应到高温,灌溉系统就会自动启动,火绝对不可能烧到里面去。而停车场就在草地西侧,内部是居住的房子,里面根本不可能有汽油!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垂在身侧的手却不停地发抖。 也就是说—— 是人为! 仿佛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般,她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安静得有些可怕。失去了血色的脸在灯光的照耀下更显得惨白,眸子里一片空洞,衬着细微发抖的身子,竟显得诡谲得骇人。 一片死寂。 Part。10 Agony·痛苦 。 夜渐渐深了,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只有夜风阵阵拂来,吹得树木枝叶簌簌作响,在黑暗的夜间显得凄厉可怖。 温煦回到公馆的时候所有佣人都已经休息了。走进大厅,他以为会和前几天一样,看到的是她趴在沙发上睡着的样子,却没想到她正背对着他端正地坐着。 大厅里静得诡异。 良久。 “你……” 温煦看到她的样子,心底隐隐有些不安,哑声开口想要和她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只见她站起身,却仍是背对着他,没有回头。沉默了半晌,这才传来她听不出任何情绪的声音,轻飘飘的如同幽灵一般: “城堡失火了,你知道吗?” 温煦倏地僵住。 她已经……知道了么…… 那么她……等他回来就是为了问这个…… 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 “知道。” 所以她……是在怀疑他么…… 她的背影渐渐僵硬起来,语气清冷的犹如十二月的寒潭水,与其说是在询问他,倒不如说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是你做的,对不对?” 又是一阵死寂。 半晌,他没有任何反应,一句辩驳的话也没有。 “那么你……是默认了吗?”她的声音有些疲惫嘶哑,突然转过身来,她死死盯着他,眼里是满满的失望与痛心,连声音也不自觉提高,“你想要他的命吗?” 吧嗒,吧嗒。 滚滚泪水从她灰败的脸上划落下来,在灯光下璀璨得异常刺目,她有些歇斯底里: “想要报复冲着我来就好,是我让他建座城堡给我的!” 温煦静静地看着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心脏却仿佛被人狠狠捅了一刀,渗出了淋淋的鲜血。 她在责怪他么…… 在知道他一直都在利用她的时候,她都没有生气,现在却露出了这样的表情…… 只是为了那个人…… 她就那么在乎那个人么…… 心脏又是一痛,尖锐刻骨。 她也开始恨他了么……可是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恨那个人! 黑沉的眸子里不自觉流露出了痛苦和嫉恨。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突然降低了语调,却是浓烈的绝望和恨意,“温煦……你怎么可以这么做……为什么要让我恨你……” 为什么要让我恨你…… 为什么要让我恨你…… 她的话如同一道恶毒的诅咒,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嫉妒瞬间蚕食了他所有的理智。强忍住心脏仿佛被千万条虫子啃噬一般的痛楚,他冷笑: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你就这么在乎他?嗯?他害得我还不够惨么?我为什么不能这么做?” 没有想到他会这么回答,她被他脸上的狰狞阴鸷骇住,怔怔地看着他。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却很快又恢复阴沉: “你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别忘了,是你们害得我家破人亡!” 不等她回答,他逃一般地离开了公馆。 她定定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死死咬住下唇,两侧的手紧握成拳,指尖扎破了掌心也感觉不到痛,只有泛青的骨节宣泄出了她心底铺天盖地的痛苦。 大厅又恢复了死寂。 自从那天的争吵之后,她就再也没有看到过温煦。想要去探望景曦,却又不知道他被送到了哪家医院。为了防止被打扰,火灾之后他的一切都是被保密的,她无法从媒体上得到他的任何消息。 他怎么样了……伤得严重吗……醒过来了没有…… 她好担心他,只要一静下来,她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他毫无半点生气,静静躺在担架上的模样,而他手中的那幅婚纱照几乎灼伤她的眼睛。 耳边又响起他冰冷到极点的声音。 “是你们害得我家破人亡……” “是你们害得我家破人亡……” 的确是他们害了她,可是她已经说了会留下来赎罪了,而他们也已经为此付出了离婚的代价,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一定要杀了他们,他才会罢手么?要偿命的话,拿去她的命好了,为什么要伤害他,他已经被她伤得体无完肤了,他的身体还那么虚弱,他怎么可以对他下手! 是她看走眼了吗?她以为他只是暂时被仇恨蒙蔽了理智,可是谋杀啊!为什么他连谋杀这种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还愣着干什么?”她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又指了指花圃,“暴风雨把我的蔷薇都弄死了,快过来帮忙啦!” 他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她的目光是深海般的溺爱。蹲下身,他开始帮她植入蔷薇。 “城堡是我理想的天堂,里面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珍宝,况且住了这么久,都有感情了。”她一边戳着土一边笑着认真地说,“只要有我在的一天,就会守护好城堡。” 最重要的是,这座城堡里满是回忆。 他安静地听着她说话,没有出声。不知道是不是阳光的原因,他觉得异常温暖。 是因为……这是我们的城堡吗…… 昔日和他地回忆又冒了出来。 城堡…… 为什么要烧了城堡…… 那是他亲手为她打造的城堡啊……里面都是他们最珍贵地回忆…… 心底涌起排山倒海的恨意,她也变了吗?此刻她竟然只想要狠狠报复温煦! 离开这里,脑海里唯一的念头就是离开这个令她作呕的地方。终于,再也忍不住,她没有任何留恋的快步离开了温公馆。 。 夜色正浓,温氏写字楼耸立在最繁华的街道上,高入云层的写字楼被月光照耀得有些缥缈,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写字楼的挡光玻璃纤尘不染,折射着街边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在车流喧嚣的街道上形成一道美景。 温煦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薇安在他的身侧帮他整理各种企划及合同。这几天他没有回去过,也一直没有休息,苍白的脸上写满了疲惫,星眸里密布着血丝,原本光洁的下巴上也隐隐可见些许青色胡茬。 突来的一道电话铃声划破了办公室的寂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情的原因,温煦只觉得这铃声异常急躁刺耳。 蹙了蹙英俊的眉,他接起了电话,电话里传来管家慌张的声音: “少爷,夫人不见了!” 温煦蓦地僵住,只觉得眼前一黑,薄唇霎时褪尽血色,就连声音也有些颤抖起来: “你说……什么……” “夫人昨天出去了,到今天还没有回来……” 之后管家说什么他都听不见了,耳边不断重复着的就是那一句“夫人不见了”。 薇安担忧地看着他,他竟然连身体都有些发抖:“煦,你怎么了?” “轻远……”不知道是在回答薇安的话,还是在自言自语,他喃喃道,“轻远不见了……” 她离开了吗…… 离开他了……再也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对吗…… 心脏一阵绞痛。 薇安还没来得及说话,温煦的手机又响起来了,是苏轻远的手机发来的彩信—— 彩信图片里,苏轻远被反手绑在椅子上,眼睛被蒙起,嘴巴上也贴了胶布。 她被绑架了! 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他用力撑起有些瘫软的身体,打开手机的定位系统,没有多做停留,径自冲出了办公室。 只剩薇安独自站在原地,眼里是满满的嫉恨。 已经两个月了。 收到彩信的当天他就通过定位系统找到了苏轻远的手机,也只有手机而已,被丢弃在西郊的树林里。本以为绑匪会再和他联系让他交款赎人,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仿佛当天的一切都是他的错觉一般。只是愈是这样,他就愈是担心她的安危。 这两个月来,他四处寻找着她的踪迹,不能报警,他便派遣出温家所有的保镖,只是两个月都过去了,仍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而他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了。 救她! 要快点救出她! 凭借着最后的执念,他硬撑着自己残败的身子,坚持寻找着她的踪迹。 一天一天。 日光刺眼。 街道上人流拥挤,喧嚣声四散开来。苏轻远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正午的街头,她越来越安静了,被阳光照耀的肌肤如白瓷般光洁,却又白得有些透明,好似童话中即将消失的小美人鱼,虚弱又单薄。仿佛脱离了尘嚣,她静得与世俗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快看,是温煦啊!好帅啊!” “真的耶!他从音乐界退出接手家族企业后就一直没怎么看到他!” 温煦! 仿佛被电了一下,她的心底泛开尖锐的疼痛,眸子里氤氲起了浓浓的痛楚。 以为这么久过去了,再次听到他的名字时不会有什么反应,却没想到那种缠已经深入到了骨髓,一触到这里,就会忍不住的疼痛。 寻声望去,只见高耸的大厦上,巨大的液晶电子显示屏里正是温煦的身影。 两个月不见,他又消瘦了好多,原本的清淡优雅完全消失不见,只剩满满的疲惫。本就白皙的脸此刻看上去竟然白得略显病态,两家颧骨凸显,星泽潋滟的眸子里布满了血丝,薄唇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下巴上布满了胡茬,却又别显出一番颓废的美。 他被大群的记者包围着,摄影机对着他不停地闪烁,刺目的亮光使得他有些睁不开眼,半掩住眼眸更显慵懒。 “温先生,有传言您的妻子失踪了是吗?” “温先生,关于之前景氏公然蚕食温氏旗下公司的事,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温先生……” 他挥手挡住刺眼的亮光,仿佛没听到他们的话一般,他巡视着四周,眼神有些恍惚,只听他嘶哑的声音不断重复着: “轻远……轻远……” 记者们似乎很满意他的样子,咔嚓咔嚓的拍照声更加紧凑了。 “温先生,请您回答我地问题!” “温先生,您是在找您的妻子吗……” 苏轻远的心脏猛然一痛。 她并没有被绑架,那不过是她自导自演来报复他而已,利用他对她的感情,狠狠地伤害他。 伤害他…… 他伤了她最在乎的人,她第一次这么恨一个人。 可是……为什么看到他把自己糟蹋成这个样子,她一点也没有报复后的快感呢…… 液晶显示屏里又传来他沙哑得几乎听不清的声音: “轻远……你在哪……”倏地,他仿佛发现了什么,眼里射出喜悦的光,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推开记者冲出人群,“轻远……轻远!” 他发现自己了? 不,不可能,液晶屏里的地方和自己所在的地方根本不是一个地段,那么他是把别人错看成了自己? 没来得及多想,只听见温煦凄厉紧张的一声大喊: “轻远!” 正前方一个灯牌从墙壁上掉了下来,他快速冲上去一把推开正站在灯牌底下的女生—— 砰—— 一声刺耳的巨响。 “啊——” 人群里传出了骇然的尖叫。 苏轻远僵住,只觉得心脏猛然一颤,几乎从嗓子眼里蹦了出来。 液晶屏上,人群涌向发生事故的地方,中间突然空出一条小路,只见满身血污的温煦从人群中站起来,走到女孩的身边: “轻远……”却在看清楚女孩的脸后失望地向旁边走去,环顾四周,神色恍惚,衬着他浑身的血迹,显得异常骇人,“轻远……你在哪里……” 苏轻远死死地盯着液晶屏。 屏幕上,他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有的颜色了,左肩被划开了一条又深又长的口子,一直延伸到手臂上。衣袖上印着一块块斑驳凌乱的红,随着他的移动,不停流出的鲜血在水泥地上划了触目惊心的一道痕迹,星星点点。 他似乎完全感觉不到痛,竟然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只是寻找着她的踪影。 “叫救护车——” 人群里爆开了一阵喊声。 苏轻远已然被眼前惊悚的画面骇住,脸色如白纸一般,半开的唇止不住地颤抖着。她什么都听不到了,在看到他身上大团大团晕开的血污时,她几乎就要倒了下去,喉头不住地翻滚着想要呕吐的感觉。 血水不停地溢出,他似乎是失血过多,浑身肌肤白得透明。救护车终于来了,停在他的身边,医护人员立即将他包围,按住他溢血的动脉,简单包扎了一下后,小心翼翼地将他往车上送。 “放开我!”他似乎有些神志不清,只在医护人员碰到他的时候不断挣扎,“轻远……轻远在等我救她……轻远……” 医护人员不敢碰到他的伤口:“先生,您不要动,继续下去您的手会残废的!” 他置若罔闻,眸子里已然一片迷离,挣扎得愈发用力,鲜血也因为他的动作而流得更快,在水泥地上凝聚了大大一滩: “轻远……我来救你了……” “镇定剂!” 最终,医护人员按住他,给他注射了一支镇定剂,他才渐渐安定下来,昏睡了过去。在人群的围观中,他被送上了救护车,车绝尘而去。 吧嗒。 大颗大颗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滴落,濡湿了她浓密的睫毛。她死死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唇却渐渐泛白,直至一股温热溢进唇齿间,腥甜的味道在口腔里蔓延开来。垂在身侧的手紧紧握住,指尖深深扎进了掌心,她却感觉不到痛。 心脏已经痛到麻木了,好似停止了跳动一般。她怔怔地盯着已经什么都没有的液晶屏,思绪乱成一团。 他竟然……为自己做到了这种地步吗…… 以为不会再有感觉的心脏……现在却痛得自己几乎死去…… 温煦…… 温煦……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好…… 你曾经是那么的清透高贵啊……却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痛苦地闭上眼睛,仰起头,不让泪水再划落下来。她一死死扣住了心脏的位置,深吸了一口气—— 不能…… 你不能心软…… 他差点杀了景曦…… 你成功的报复了他,你该开心才对…… 开心…… 她咧开嘴,勉强挤出了一丝笑意,转身,离开了这个让她惊骇的地方。 地面上,一串碎钻晶莹闪耀。 。 火红的夕阳低垂在西天边,周围是一圈仿佛被血水染过的光晕,朦朦胧胧的。几朵飘逸的云霞漂浮在半空中,对比着天幕的嫣红,竟显得有些凄迷。 距离那噩梦一般的一天不知已经过了多少天了,苏轻远没有计算过,每天对她来说都一样,安静地在街头游荡,从早上一直到晚上。这些天来她一直住在自己租下的房子里,远在国外的父母得知她的情况,之前打电话给她让她去他们那里,总算让她心中一暖,只是她没有同意,并在之后把手机给扔了。 这段时间以来她的心也渐渐得到平静,不去想那些阴谋算计,不去想他们怎么样了,只是平淡地过着生活,时间久了,或许就可以遗忘过去的那些痛苦。她想过去找景曦,只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呢?去了又能怎么样呢?他被她伤害得那么厉害,会原谅她吗?她鸵鸟地不去想这些。 天色渐暗。 苏轻远抬头看了看血红的天际,正打算回去时,听到一道熟悉的尖锐女声,让她倏地全身僵硬起来。 “苏轻远!” 薇安冲到她的面前,抬起手不由分说地给了她一耳光。她本来是出来寻找温煦的,他清醒过来以后就从医院里跑了出来,她知道,他又来找苏轻远了! “你果然没有被绑架!一切都是你的自导自演!” 以为可以不去想那些过去,却在见到和过去和他们有关联的人时,心脏便克制不住地痛起来。 既然躲不过…… 深吸了一口气,她捂着自己被打的脸,冷冷看着薇安: “是又怎么样?是他先放火烧城堡的,景曦差点就被他害死了!” 啪—— 又是响亮的一耳光。 薇安狠狠瞪着苏轻远,嫉恨的眼神几乎在苏轻远的身上烧出个洞来: “煦对你不好吗?他那么喜欢你,为了你每天都活在矛盾和痛苦里,你的眼里却只有景曦!既然这样,你就不要招惹煦啊!你还记得蒂菲吧,告诉你,火是我让她放的!我本来以为这么做你就会离开煦,你是离开了,却没想到你会在走的时候摆他一道!你知道他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吗?以为你被绑架了,四处去找你,每天都睡不好,总是在噩梦里醒来。还有他的手!上次也是为了救一个误认成你的女孩而受伤!你知道吗,煦的手这次真的残废了!” 煦的手这次真的残废了…… 煦的手这次真的残废了…… 耳边回荡着薇安残忍的话语,一遍又一遍,怎么也散不去。脑海里又浮现出被她封印在记忆里的那天的画面,铺天盖地的诡谲的红,还有阵阵骇人的尖叫声,都是她不敢触及的噩梦。 “你说谎……”她的脸色惨败得没有丝毫血色,浑身冰凉,连声音也发着颤,她却固执地不敢相信,“蒂菲那么喜欢景曦,怎么可能会放火烧他……而且……而且……我问过温煦……他默认了……” “我们并没有打算烧死他,只是想毁了你的城堡而已。城堡是内部起火,只有熟人才能进去内部。那天放火的时候景曦本来在公司的,谁知道他得知城堡起火后就疯了一样冲进去……至于煦,”薇安的语气愈发狠厉,又带着一丝悲哀,“他早猜到是我做的了,只是我在他身边帮了他这么多年,所以他才替我背了黑锅!呵呵……你是不是还不敢相信?你亲手毁了煦!你把他变成了废人!” 冷哼一声,薇安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你亲手毁了煦…… 你把他变成了废人…… 薇安的话在她的脑海里一次次响起,仿佛有一把锋利的匕首,狠狠地插进了她的心脏,绞得她残败的心脏鲜血淋漓,那种蚀骨的痛让她几乎疯掉。 得知城堡起火以后就疯了一样的冲进去…… 只是为了那幅结婚照…… 而温煦……那天没有回答……根本就不是默认……是无法承认也不能否认…… 自己……却再次把温煦害得一无所有…… 她痛苦地闭上眼睛,咬牙深吸了一口气,死死遏制住即将溢出口的哭声,只是喉头翻涌着的一股强烈的咸腥感让她几近窒息,她如同跌进了一个看不见底的黑洞一般,瘦弱的身子不断下沉,直到没黑暗完全吞没,浑身刺骨的冰冷。 只有她一人孤立在原地。 夕阳只剩下最后的余晖。 傍晚的天色有些混沌,一片深灰,正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漩涡,看上去诡异又狰狞。世开学院里没有多少学生了,安静得连夜风拂面而过的声音也可以清楚地听到。夜色中,常青藤环绕着绿瓦白墙,四周不知名的花草树木散发出幽幽的香气,片片凋零的花瓣铺满了柔软的草地,一条折射着璀璨星光的人工湖蜿蜒流过。 阔别几个月再次回到世开学院,虽然没有任何变化,苏轻远却觉得里面的环境竟有些陌生了,而自己,也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了。 一路的风景还是那样繁茂好看,在点点星光的照耀下,更显出一种缥缈的美。她随心走着,一路上当初美好地回忆全都冒了出来,唇边不觉勾出了一丝铅华洗尽的微笑。不知道走了多久,她在一处熟悉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是拍卖舞会的那个礼堂。 吱嘎—— 推开大门,她迈步走了进去,偌大的礼堂里空荡荡的,分布在两边的座位上蒙了些许灰尘。正前方是一张桌子,曾经那里被作为拍卖台。 “舞会开始了,你要不要做我的舞伴?” 他垂眸,幽深的瞳仁中映着她地笑脸,心中一阵柔软,浅浅一笑: “乐意至极。” 他握住她的手,柔软的触觉让他更舍不得放手。将她带领至舞池中央,优雅的欠身行礼,正准备与她共舞—— 一只苍白有力的手死死抓住了她。 冰凉冰凉的。 舞池里一阵诡异的沉默,随后爆开刺耳的尖叫。 “景曦!” “天!居然是景少爷——” 苏轻远愣住。 景曦站在她身后,一身黑色的西装,身形颀长。他的背脊倨傲地挺得笔直,气势华贵胜过天神。墨黑的发丝柔顺地垂下,他绝美的脸似是长期没有受到阳光照射般苍白,像只孤寂千年的吸血鬼。他神色冷漠地看着对面的温煦,羽扇般的睫毛略掩住了他眼底的阴沉与凌厉,薄唇不悦地紧抿着。俊眉蹙起,他冷淡道: “放手,她是我的妻子。” 而后不等他回答,抓着她的手猛地用力,将她拉入自己的怀中,占有性的双手把她紧紧禁锢起来。 她靠在他怀中,侧脸贴在他温热的胸口上,不经意间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他身上的馨香也缕缕沁入她的鼻息中,莫名的令她安心。 她在两边缓步移动着,素白的手抚上蒙尘的椅子,指尖轻轻拭去椅子上的灰尘。在窗外月色的照耀下,此刻的她宁静得宛如一位脱离尘嚣的女神。大概是想起了什么好地回忆,她淡白的唇边泛起了一丝浅浅地笑意。 “这次拍卖的商品是商学院美女的初吻,起价5千!” 苏轻远怔住。 她……她她她……说什么? 全场哗然。 “1万!”立马有人出价竞拍。 在座的都是政商名流,虽然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却刚好满足了他们显摆及好玩的心理。 “2万!” “5万!” 苏轻远彻底傻眼。 这算什么…… 竞拍还在继续。 “100万。” 一道低沉冷淡的声音传了过来。 景曦直挺着背脊坐在台下,直勾勾地看着拍卖台上小鹿般惊慌失措的他。俊眉蹙起,他的眸子一片黑沉,完全看不透他的想法。似是因为愤怒,他苍白的脸上晕染开了一层红晕,殷红的薄唇冷峻紧抿,垂在身侧的手也紧握起来。 舞会结束后就不见她的人影,怎么跑到那里去了…… 场内顿时静了下来。 即使在座都是富豪,却也没有人愿意花100万只为拍下一个吻。司仪小姐也愣了一愣,很快就清醒过来: “100万一次!” 没有人再竞拍,场内安静得连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到。 “100万两次!” 空气似乎也凝滞了。 “100万三次!成交!恭喜景先生!”司仪一锤定音。 他依旧是淡漠的。 苏轻远已然懵了。她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飞越了万水千山,怔怔地看着神一般的他,连呼吸都几乎忘了。 他拿出胸前口袋里的金杆镶钻钢笔,碎钻在灯光下闪烁着刺目的亮光。他签下了一张面额100万的支票,放在身边的小圆桌上后,起身一步一步,步履坚定地走向迷茫无助的她,恍若披荆斩棘拯救公主的王子。 停下脚步,他驻足在距她一分米不到的地方。 温热的鼻息喷洒开来,香气四溢。 她仰着头看着纤长的他,绝美的容颜映在她的眼中,只有他,再也容不下其他。她两手紧张地抓着裙角,手心也微微渗出细汗。 他伸出白玉般的手,体贴的理了理她额前的发丝,垂下眼帘宠溺地看着她,似海般深情。而后,他牵起她的双手,感觉到她手心的香汗,他轻笑出声,与她十指相扣。缓缓俯下身,闭上眼,一枚极尽缱绻缠绵的吻便落了下来,温柔地摩擦着她柔软的唇,爱恋地轻咬着。 “轰”的一声,她的脑海里顿时一片空白,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蝶翅般的睫毛,她的脸颊立刻泛开了两抹绯红,心如擂鼓。 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 画卷般的静谧美好。 笑意渐浓,连苍白的两颊也晕开了一抹绯红。 礼堂里的气氛宁静而美好。 “轻远……” 突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敢置信,又带着一丝明显的欣喜。或许是因为太过激动,那声音竟有些嘶哑,却仍是如薄雪一般清凉温柔。 苏轻远僵住。 迟疑地转过身,却在看清来人的时候,心如擂鼓。 是他! 景曦正站在她面前不远处,那次的火灾似乎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伤痕,月色下,他的肌肤依然细腻如瓷。他就那么静静地站着,墨黑的发丝拂过他绝美的脸,星眸在昏暗中异常闪亮,里面深深倒映着她娇小的身影。他还是和以前一样,背脊倨傲地挺直,如神祗一般浑身散发出不可抵挡的华贵。 清濯如白莲。 她几乎是不自觉地就笑了起来。 他没事…… 他好好地站在她的面前…… 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他微微一笑,深邃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她,然后伸出手,亲吻了自己的大拇指指腹一下,接着朝她缓缓伸出了他修长白皙的手。 她也几近痴迷地看着他,在看到他熟悉的动作时,她笑得愈发明亮,仿佛能点亮这礼堂里的昏暗。她也伸出手,同样亲吻了自己的大拇指指腹一下,刚要向他伸出去的时候—— “轻远……” 身后传来一道苍白无力的声音,带着深深的眷恋,夹杂着一丝刻骨的痛楚。 笑容戛然而止。 不用回头,她也知道身后的那个人是谁。 那个精灵一般的男人…… 那个迷失在情感与仇恨里的脆弱的男人…… 那个被自己伤害得一无所有的男人…… 她甚至可以想象出他憔悴的样子,以及,那只受伤残废的手。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自己都逃不出两难的抉择么…… 心脏一阵绞痛。 再也忍不住,苏轻远突然蹲下身,紧紧环抱住自己冷得发颤的身体,她笑出了声。黑暗中,她的眼底是满满的悲伤和绝望,笑声愈来愈大,混着浓重的鼻音和哭腔,就这么笑出了眼泪。 他们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 死寂一片的礼堂里只有她凄厉的哭声经久不散。 一切都已经被黑暗吞噬。 ——呐,你知道Agony的含义吗? ——中文读作“爱过你”,译为“痛苦”。 —完— 第十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爱上天蝎座女孩 我愿意相信这种说法,一切皆是缘。聚或者散都是如此。不过我更愿意相信,缘是天定,分是人为。 三年以前那个夏天的傍晚,我站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等待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她的名字是安琼,是我最好的朋友赵寅的网友。我来这里是为了出差,来之前,赵寅给我一个包裹,让我联系这个女孩并亲手交给她。我没有问过包裹里有些什么。 给叫做安琼的女孩打过电话之后,我依约站在商厦门口等她。彼时正是傍晚,街头走过形形色色的男女。我置身于人群之中,随意看着路口的方向。无意中,我看到一个穿着黑色修身长裙的女孩向我走来,她戴着浅色太阳眼镜,长发光洁地梳向耳后。我突然有种说不出的预感,觉得她就是我在等待的人。 她径直走到我面前,摘下墨镜对着我微笑。她的笑容在夏日傍晚的空气里清凉悦目。你好,我是安琼。她说。她甚至没有问我的名字。 很久以后我问过安琼,为什么一眼就能将我从人群中认出?她说,没有缘由,只是觉得理应如此。说着轻笑道,大概是因为缘分吧。 我愿意相信这种说法,一切皆是缘。聚或者散都是如此。不过我更愿意相信,缘是天定,分是人为。 安琼在我面前拆开那件礼物。她说,看过礼物之后,我才能知道自己要你转告赵寅什么话。 牛皮纸包裹里面,是一套女性内衣。中国红。妩媚的设计,让我的脸突然有些发烫。 两个人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对着那些娇袅之物尴尬了片刻,突然忍不住一同笑起来。 她边笑边说,麻烦你拿回去告诉赵寅,这不是我的size呢。 那是我对安琼的第一印象,深刻强烈。人说,第一印象往往决定一切。归途的飞机上,我不时想起那个笑起来灿烂逼人的女孩,忍不住独自微笑。 赵寅的网恋和大多数人一样无疾而终,他开始认真实际地和公司里一个女孩约会。而我在那之后不久作了一个决定,就是辞职去琼的城市。这不仅是为了我的事业,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她。我存有之前从赵寅那里得到的她的电话。我知道她是天蝎座,二十三岁。除此以外,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是喜欢上一个人,其实与现实的细节无关。 我抵达不算太陌生的城市,先后做了三件事。一是找房子,二是找工作,三是打电话给安琼。打电话给她是在我到了那里以后的第五天晚上,我已经开始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仍是做营销的本行。租的房子只有一个房间,位于城市一角一栋三十年代的旧公寓二楼,窗外是梧桐成荫的安静街道,楼下是一个日本人开的酒吧。一切仿佛都有着良好的开端。我在电话里报上自己的名字,并不指望她还能记得我这个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她确实忘了。从话筒另一端传来她略带疑惑的声音,说很抱歉她不记得我究竟是谁。 我是那个带内衣来的人。我说。 我听到她愉快的轻笑。想起来了,她说,你不会又为我带东西来了吧?我和赵寅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和他无关,是我自己。我说,我现在在这里工作,想约你出来吃饭,可以吗? 好。她爽快地说,时间你挑,地点我定。 那以后我们就常常见面了。像很多年轻男女一样,我们一起吃饭,散步,去夜店,逛街。三个月后,我陪她一起去买内衣。她选了纯白色款式简洁的内衣,由我付账。这仿佛是一个心照不宣的暗号,从内衣店出来,她把手轻轻绕在我的臂弯。我知道从那一刻起,她已经成为我的女友。 我仍然只知道她叫做安琼,二十三岁,天蝎座,A型血。她说自己在家办公,但是没有告诉过我具体的职业。她似乎总是很有空,有时会在我们公司的午休时间给我打电话,说她在楼下,于是我急忙下楼去。有时她会在那里,远远地站着对我微笑,然后我们一起去吃午餐。有时我到了楼下却找不到她,打电话过去,她哧哧笑着说只是开玩笑。我纵容地叹气,女孩子总是这样,一次次试图证明对方爱的存在。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觉得有她相伴十分愉快。我们常一起窝在我的沙发床上看恐怖片,抱着一堆垃圾食物,看到惊怵的片段,她总是像猫一样往我怀里靠。她的身体很温暖,我已经渐渐习惯她的香水味道。有时候什么也不做,只是懒洋洋地抱着她,用手指缠绕她的发梢,我便已经觉得十分慵倦地快乐。我想要的并不多,只是喜欢有她陪伴。最爱看她放肆地大笑,每当她清脆地笑起,我会忍不住在她忘形的时候突然地吻住她,她捏起拳头捶我,然后渐渐温软无力。 我想我是真的爱她。尽管我什么也不问。恋爱是生命中的焰火,重要的是享受其中的快乐。在最快乐的时候,她偶尔会露出迷惘惆怅的表情,而我依旧只找些轻松的日常话题。也许我是在害怕什么,害怕幸福背后的真相。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即便你不去注意,还是有些细节会映入眼帘。在我面前她从来都是素面朝天,但总是修剪得当的长发和保养得无懈可击的皮肤想必所费不菲;我陪她逛精品店的时候她从不买衣服,只是看,那些衣服的标价都有太多的零做后缀,小职员的我的收入不过只够其中的一或两件,但是过后我常会发现她穿着眼熟的颜色和款式,毫无疑问是之前在店里看过的品牌。 大多数时候,夜晚,我找不到她,家里电话没人接,手机关机。她一定是置身于我不知道的场所,在做一些我不知道的事。而对此,我总是小心地避免去猜测。 也许是因为,虽然她对我温柔甜蜜,我却从未觉得真正拥有过她。 你爱我吗?她有时候会孩子气地问。 爱。我迅速地回答,习惯性地亲吻她的眼睛。 那你为什么从来都不问我? 问什么? 关于我的事。 你如果想说,自然会告诉我。而且,我爱的是你,和那些琐碎的事情没有关系。我答道。 我那时偶尔会和另一个女孩约会。她是我在做一个订单时认识的客户公司的翻译。一个月之内,我知道了关于她的大多数资料,大学毕业于何处,有过几个男友,做过什么样的工作,是独居还是和父母同住,以及,她有着美丽的双腿,我曾在某个夜晚领略她和琼截然不同的做爱方式。她是个地道乏味的淑女,而琼,我最亲爱的琼,在身体语言上有着狂野的特质,让人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我有时忍不住想到,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一定不止我一个人。 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背叛她。我对她的爱从来没有减少,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她神秘依旧,她的私人生活是我无从涉足的领地。而我毕竟是个年近而立之年的男人,我需要婚姻,需要一个家。这一切,我不用问也知道她无法和我共同创造。 所以我继续着和翻译女孩的交往,以为琼对此一无所知而且不会在意。 我们第一次争吵,发生在我到这个城市之后的一年半。我和翻译女孩虽然没有明确地说过,但彼此都知道婚姻将是未来的一项计划。我升任公司的部门经理,薪水涨了一倍不止。我仍然住在原来的旧公寓里,因为喜欢那里怀旧的气息。安琼时常来我这里过夜,我每次都小心地掩盖另一个女子留下的痕迹,自以为天衣无缝。 那天我们靠在沙发床上看着一部法国电影。电影里,女主角为了她的爱人准备丰盛的晚餐。普通的镜头和情节,普通的一个休息日的午后,我把安琼的发丝绕在手上,心平气和地看着多少有些沉闷的文艺片。 要是你这里有厨房,我就可以做菜给你吃了。她突然轻声说道。 哦?你会做菜?我从来没听你说过。我说。心里却想到不久前和翻译女孩去看过的样板房,有着光线良好的浅蓝色厨房。安琼置身其中忙碌的景象在我的脑中浮现,我立即制止自己继续就此考虑下去。那是没有可能的事。 可是等你有了厨房,也许并不需要我来做菜。她叹息着说。 你在说些什么呀?我当然很期待你的手艺,真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吹牛。我笑起来说。 她一个翻身,把脸对准我,双眼灼灼闪亮。 你如果结婚,我就不会再出现。 我说,我暂时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你说谎!她突然激烈地说道。说着她转过头去,我知道她只是不想让我看到她的眼泪。 那是我们第一次争吵。也并非最后一次。 安琼的情绪变得日渐不稳定。我们时有龌龃,属于两个人的平静时光,突然就成为了过去。可以说,这样的状态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你究竟想要我怎么样?一天,在琐碎原因导致的争执过后,我无力地问她,你会嫁给我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要管我的事。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说得太重。她咬着嘴唇看我半晌,夺门而出。 我一个月没有她的消息。我开始失眠,躲避翻译女孩的电话。我想我大概是错了,从一开始到现在。但是如果换一种做法,又能避免任何人不被伤害吗?没有人给我答案。 再见到安琼,是在夜总会。 我陪客户到梦都听歌,心里面郁郁寡欢,却还得强颜笑着说些浮面的话。觥筹交错间,我突然看到了安琼。我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那确实是她。 她就在离我不远的位置,几乎是坐在一个中年男子的怀里。她在笑,不是我所熟悉的明朗笑容,眼睛里殊无笑意。长发不像往常那样梳在脑后,而是披散下来,斜斜遮住一小半化了妆的脸。她穿着黑色的长裙,开着不对称的叉,一只光洁的腿从中伸出来,有种让我觉得陌生的性感。 这就是我的安琼。一个夜的女郎。如果说得直接,她的职业是坐台。 我应该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的。很多事,不一定要赤裸裸地面对。然而我毕竟不是神。接下去,我做了一件最为愚蠢的事。 我走过去站在她面前,直到她抬起头看我。在那个瞬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过破碎的绝望神色,就好像你会在受伤的动物眼中看到的那样。 我没有再见到过安琼。她的手机号码变成了空号。我到梦都去找她,那里的人说这里从来没有女孩子叫这个名字。我失去她了。 三个月后,我和翻译女孩结婚。我们贷款买了房子,将用十五年来付清。新房有蓝色的厨房,莫名忧伤的颜色。 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爱过一个天蝎座女孩。我给妻子买了一套红色的内衣,一如当年赵寅送给她却被退回来的款式。妻子惊讶道,你的品位真可怕,这内衣简直像是应召女郎穿的。 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明白她拒绝那套精致的内衣的缘故。我想起她在我面前的样子,她总是穿白色内衣,简洁如少女的式样。她在我心目中很美丽很纯洁。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我的感受。 有一种喜欢,无限地接近爱 一只兔子喜欢上了一只狼。一天,兔子对狼说:“我喜欢你。” 狼看了兔子一眼,问它:“我该怎么相信你?” 兔子思考了一阵,回答:“我会为你付出我的生命。” 狼沉默了一会儿,看着一脸坚定的兔子,淡淡地笑了一下:“我比你强大得多,不需要你的保护。” 兔子急了,恳求道:“我不会奢求太多,那我们能做朋友吗?” 狼无所谓地笑笑,点点头,算是回应。这个面对它毫无畏惧的小家伙,确实使自己对它产生了一点点的兴趣。 从那之后,兔子每天都会待在狼的身边,每天一遍,乐此不疲地对它说:“我爱你。” 从那之后,狼的身边多了一只小兔子,每天一遍,它对小兔子诉说的爱意淡淡地回应着:“我知道。” 兔子对狼的冷漠并不在意,它知道自己爱着它,那就够了。 狼对兔子的爱意并不在乎,它认为,时间长了,兔子就会放弃,将自己忘掉。 一天,兔子问狼:“有人说,雨水是离去的人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流下的泪水,那你说,雪是什么呢?” 狼想都不想,回答:“不知道。” 兔子沉默了,没有再说话。 一天天,一年年,狼不知道,自己对兔子的感情,已从感兴趣变成了……爱。 兔子记得的最幸福的事,就是狼对它的承诺,它们的约定: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直到那一天,原本总是跟在自己身后的兔子不见了…… 一向冷静的狼焦躁不安地在偌大的森林里飞奔,寻找着兔子的身影。小溪边,它找到了差点儿被自己的朋友当成午餐的兔子。 离开的时候,它的朋友拦下它,问道:“你喜欢它,对不对?” 狼想要否认,却开不了口。 它的朋友叹了口气,对它说:“面对现实吧,不要狡辩,你确确实实爱上了它。” 作为狼的孤傲和自尊,他下意识地不允许自己喜欢上一只兔子。那天之后,狼开始疏远兔子,不再在古树边等那只贪睡的小兔子,然后在它一脸抱歉飞奔过来的时候,淡淡地说一声,我刚到…… 兔子察觉到狼的不对劲,但它没有过问任何事情,它没有再去找过狼。最后,狼在小溪边看到了兔子的笔迹:谢谢你,有你的陪伴很快乐…… 狼再也没有看到兔子的身影,它常常看着淡淡的月亮发呆,缺了一半的月亮,以前身边总有着兔子的陪伴……狼苦笑了一下,也许兔子厌倦了吧。它并不知道,每天,在它的不远处,总有一只兔子,默默地跟在它的身后…… 忽然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始料未及的转变。 狼是整个狼族的统治者,但失去兔子之后,它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好。几只有野心的狼,在它独自一个的时候对它发起了攻击。 兔子眼看着狼招架不住,只能焦急地看着它,无能为力。 当一只狼趁它不备,扑向它时,兔子拼尽全力向那只狼撞去。 那只狼稳住步子,愤怒地咬住了兔子的脖子…… 狼愣了一下,看着一滴滴鲜血滴在翠绿的草地上,格外刺目。它怒吼一声,冲上和那几只狼打斗,杀红了眼的它让所有的狼战栗,终于以那几只狼的惨败告终。草地上,堆聚了几只狼的尸体,在这中间,一抹洁白的却沾着鲜血的小小身影格外醒目…… 兔子拼尽最后的力气抬起头,虚弱地微笑着,对狼说:“我说过,我会为你付出我的生命……” 狼看着那具小小的身体渐渐没了起伏,凄厉的嗥叫声回荡在寂静的森林里,眼泪不受控制地向下落。九月份的天空中,飘起了小小的雪花。 狼看着飘飘洒洒的雪花,猛然间明白了许多…… 狼费尽了一切方法,终于来到了阴间。 奈何桥边,一抹孤单的身影,在刻有“奈何桥”三个字的石碑上,小心翼翼地刻着三个字:定百年。 狼悄悄地来到兔子身边,轻轻地,对它说:“喂,兔子,我喜欢你,要和我回家吗?” 兔子小小的身体一抖,缓缓回头,看到来者,眼泪夺眶而出:“我在等你… …我知道,你会来接我回家……” 狼看着它,忽然说道:“兔子啊,你不是问我雪是什么吗?直到你离开我,我才发现,雨是死去的人在留恋尘世的某一个人,而那个人为她的离去而哭泣。他的心碎了,疼了,冷了,雨就结成了雪花。” 兔子笑了,再一次地对狼说:“我爱你。只不过,这次它可以保证这份爱的永远。” 又是一天天、一年年过去了,然而,狼只是每天对兔子说“我喜欢你”。兔子很失望,因为它想听到一句“我爱你”。但狼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兔子从不知道,为了把它从阴间带回来,狼用爱换回了它的生命,所以,狼知道自己不懂爱,它只能对它说“喜欢”。 但是啊,也没人知道,它对兔子的喜欢,无限地接近爱…… 如果你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那就放纵一下自己吧!如果你真的爱他(她),为什么非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说呢?难道爱一个人,就非得要经历生离死别才能知道心里真正的答案吗?别再做笨笨地等待答案的人了! 爱情就是这样啊,得要一个人主动才行,不然我们就永远无法了解对方的想法。爱就是要说出来啊,不然他(她)怎么会明白啊!如果你真的爱他(她),那就放下你那所谓的尊严、面子、坏脾气。爱他(她),就要爱得痛痛快快,爱得轻轻松松,爱得无怨无悔,千万别让那些没用的东西阻碍了真爱。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一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是夏玮,大一。 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 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二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是严健,大一。 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 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 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三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 我是安生。大一。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 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 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 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四 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 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 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 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 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五 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 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六 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七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万禧的春天 万禧一直蹬啊蹬,蹬到听见心在细微而清脆地破碎,一直到被健身房的管理员提醒了闭馆。这就是万禧从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的过程,曾经怀了一些朦胧的幻觉与两个男人做爱,却没有被爱过,从现在开始,她要找一个人,好好地,好好地爱一次。 一 万禧19岁的春天,爸爸和妈妈终于吵倦了,仿佛约好了般,他们乘了飞机起飞,再也没了着陆的机会。在万禧的心里,这样也好,他们是去了天堂,却不知他们的吵,会不会继续下去?变成粉畿的他们,轻盈得让万禧感觉他们的存在,很不真实。 他们总是争先恐后地表达同一个意思:如果不是因为万禧,彼此早已形同陌路。 从小到大,他们一直这样表达对一桩婚姻的倦怠,万禧是自卑的,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或许,他们会拥有另一种幸福。 父母偌大而明亮的房子,便一下子空了,万禧不愿回去,冷清,没有暖意,不是家的样子。 19岁的万禧有高而绰约的身材,不若南方女子那般简约玲珑,细腻的尖尖下腭,紧紧抿着的嘴角,微微上扬的眼神,恍若世间万物皆不在眼中。 二 白天,万禧埋进柔软阔大的床里,睡啊睡的,张着眼时,便抽烟,或把耳机塞进耳朵,前尘后世一点点远去。 夜里,万禧在一家叫做上岛的酒吧唱歌,摇曳在迷乱的光线里,万禧套着长长的棉布白裙,微裸的肩胛,是象牙般的光泽,有点点迷茫。 台下,是男女的种种情态,总与欲望有关,与爱之间,在万禧看来,隔了很远,亦常有悲情的女子,闯进来,从某个春光潋滟的女子怀里抢回丈夫,这便是了大千世界最最凡俗的一幕,任凭万禧想不想看,每天都会上演。 看多了,万禧对爱,就失望得彻底,只是,常有男人怀抱了大束的鲜花,等在台下,或者高声喊了:“万禧!万禧……” 万禧不曾向台下望一眼,依旧唱得孑然。 收工的路上,她常被色色种种的男人拦截。万禧想,应该找个男人保护自己了。 三 于是,万禧便收了全敬然的鲜花,四十岁的男人,魅力四射,而让万禧感觉亲切的,却是他黑发间夹杂着几丝雪白,很是入眼的慈祥,就想泊在他的掌心,轻轻放松一些因了孤傲而来的冷清,至于爱,就不必问了,这样的男人,任是女人都会喜欢,婚姻定然已被某个艺高胆大的女子掠了去。 与全敬然喝过一次咖啡后,万禧便说:“如果你愿意、如果可以,能接送我上下班么?” 全敬然只笑不语,那样暖暖的目光罩过来,让万禧想到了正午的冬天阳光下,自己愿做了一只疲倦的猫,蜷在他怀里,眯起眼睛,安然小憩。万禧也知,自己于他,终究只能是小憩而已,绝无可能一辈子。 四 全敬然来接,唱歌、以及来去的过程中,果然清净了许多。 第一次,她便被接到了全敬然的家里,很是落拓的风格,墙上,错落有致地挂着小幅装祯的风光图片,以及全敬然与一目光犀利女子的合影,万禧不问,全敬然不说,很好的默契,被他拥在怀里,吻,那样一个浅短的过度,便到了床上。 尖利的疼划过来,万禧咬了唇,没命地纠缠,纠缠在他身上,全敬然愕然于万禧柔软的身体,以及她柔软的身体下,有浅淡的水红色花开。 全敬然默默抽烟,突兀地玩笑说:“不是假的吧?” 万禧淡淡地看着他:“你说是就是了。” 心里的痛,却汹涌澎湃,一个在红尘滚滚里混饭吃的女子,任凭怎样辩解不是,谁又会相信呢?也罢,既然什么前因后果都不曾想有的,就缄默了也罢,争来争去向一个男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万禧从不肯,太委屈自尊,至于在他眼里是怎么样的女子,还是随他去吧。 被全敬然一把揽过来时,脸上的泪却藏不住,全敬然一点点吻了,轻轻说:“我跟你开玩笑的。” 万禧浅浅地笑了一下,知道他心里未必,一粒药丸就可以成就一个处女的谎言,像她这般身份,怎样的辩解都是无力。 全敬然待她还好,像掌心里的猫,那是万禧想要的感觉,万禧眼里的漠然,渐渐淡了去。 关于墙上的女子,一直是两个人的缄默,万禧每次看了,便会想,这不过是全敬然沉默的警告:我不可以爱的。 五 万禧便牢牢地守住了心,却很少回家了,偶尔回去一次,便感觉曾经的家,是一段尘封的往事,很难勾起心底的灿烂,回全敬然的家,成了习惯,他有很多生意需要打理,总是很忙,万禧是那样一个知趣的女子,不需要叮咛,他不在,任凭电话响烂万禧也是不肯接。 有时,他在,接电话,万禧便听见他温柔地和一个人说伦敦的天气,两下笑声爽朗。 彼时,万禧就坐在一侧,那时,她才知道,世上最寂寞的事,莫过聆听别人打电话。 全敬然放下电话,便会一把揽过万禧,仿佛弥补般地吻啊吻,一直吻到万禧脸上有浅淡的泪痕。 万禧再唱一些伤感情歌时,便有了不经意的哽咽和泪水,心,是管不住的。 对爱失望得彻底,不过是想像中的设计,遇上了才知道,有一些预想,是根本的多余。 全敬然不可能不知道,那夜,电话突兀地响了,万禧知道,又是来自伦敦的天气,万禧望着洗澡间的门,忽然地忽然地,就不想让全敬然听见电话,飞快拿过一只靠枕,死命地压在狂响的电话上。全敬然看见时,靠枕下的电话,响得窒息。万禧的脸苍白着,他会怎样的光火?怎样的愤怒和鄙夷自己? 裹着浴巾出来的全敬然,先是怔怔地看她,然后,轻轻揽过她,拍拍她的脸,若大人安慰孩子。 全敬然没接电话,万禧伏在他怀里,哭了。全敬然说:“万禧,别去唱歌了。” 万禧便不去了,到一家公司做文员,薪水不算太多,有了很多寂寞的夜晚,等全敬然回来。自看见万禧捂住电话起,全敬然就把家里的电话转到手机上了,常常是响两声,便匿没了,如迫不及待要藏起来的秘密。 六 全敬然的对面,住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应该是单身的,万禧常见他拎了快餐,步履矫健地跳跃在回家的路上。 偶尔,在阳台上,万禧会看见他,端一本书,或无所事事地看远处。 目光撞到了,便是相视一笑,从没说过话。 那日,发现钥匙被锁在家里时,万禧一下就手足无措了,全敬然在外地,一个黄昏,她惶惶站在门外,他路过时,见了问:“怎么了?” 不知怎的,万禧的泪就掉下来,嘤嘤说:“钥匙锁在家里了。” 他笑笑说:“跟我来。” 万禧犹疑着跟进去,他放下公文包,奔到阳台上,哗啦一下,拉开塑钢窗:“从这里翻进你家,就可以了。”万禧过去,他挨在身后指点给她看,果然,只要踩在阳台上,一步便可以跨过去。 万禧身后,有若隐若现的男人香,那样天然的、青春茁壮的味道,令万禧有了浅浅的晕旋。 他说:“我来吧。”健硕的身体便跨在了阳台墙上。 万禧心里有一阵苍茫,才可以静静看他的家,干净,却有点凌乱,是单身男人的家,可以让女人肆无忌惮地铺下身子去辛苦经营的、甜蜜的家。 他从门回来,拍拍手说:“门已经开了。” 万禧不情愿,甚至有些留恋地回去了,在门口,他喊了:“我叫张杨,你呢?” “万禧。” 万禧缓缓合上门。 七 全敬然回来,面对他时,万禧有了一些恍惚,一次,想对他说锁在门外的事,话在出口之际,却又吞回了肚子里。 和张杨依旧在楼下或者阳台上遇了,话便多了,说一些没边际的话,而张杨想必是明白万禧的身份的,关于她和全敬然之间的事,她话语中从不涉及,那么懂得回避别人的尴尬,万禧渐然地喜欢了。 万禧知道与张杨的一些相遇,其实是刻意的,只是这样的刻意,她究竟不出是谁的主动。 那次,全敬然去外地,寂寞里,万禧敲了张杨的门。 很多话,说得干涩,不若在室外相遇的那般自然。 被张杨怎样拥了,万禧记不得了,拥挤在凌乱的沙发上,连床都来不及去,像火焰,要迫不及待地燃烧。 在全敬然回来之前,这样的燃烧一直持续,即使燃烧,在未婚男子的怀里,也是塌实的。 冷却下来后,万禧多么希望张杨能够问问自己和全敬然之间的事,她第一次有了倾诉的欲望,那么多的前尘后世,迫不及待地想要交代给他听,张杨,却不问。 有了张杨,全敬然就被淡漠了许多。 甚至身体在一起时,心也不在。万禧知道,全敬然也是的,对于他,自己不过是一支精致而合他口味的香烟,浓淡适中,他想抽了便拿来点上,是生理和心理的双重需要,不想抽了,随手扔掉,也是无关痛痒,最多一点怜惜而已。 全敬然不在时,万禧飞快钻到对面的张杨怀里,暖暖的,靠在一起,常常是闭了眼,不看,话汹涌在心里,万禧知道,任凭一些东西在心里煎熬,在张杨面前自己是没资格表达的,它们被攥在张杨手里,去留由不得自己,张杨明白自己和全敬然的关系,只要想,挣脱是很容易的事。 八 有一阵子了,全敬然不再出门,便成了万禧的煎熬,她常去了阳台或在楼下,张杨张杨,哪怕看一眼,都是幸福的。 张杨却很久没见了,仿佛所有可能的路遇被统统绕了过去。终于熬到全敬然去外地,那夜,万禧套了拖地的长裙,盘了玲珑有致的发髻,一身暗香浮动,敲张杨的门。 开门的是一张青春明媚的脸,万禧愕然。她微微笑:“你找张杨么?”眼里有浅显的戒备。 下面的话,万禧便不知该怎么说了。 张杨过来,见了万禧,眼神跳跃一下,脸上堆砌起干涩的热情:“全太太,又把钥匙锁在家里了,是吗?” 万禧木然说哦,木然地跟进来,沙发干净整齐,万禧就那么无错地站着,嘤嘤地就哭了:“我怎么又把自己锁在了外面。”那样潜在的话语,只有万禧和张杨听得懂。 她用手遮住脸上的绝望,有冰凉的金属贴在脸上,自从被锁在外面,把钥匙扣在小指上便成了习惯,是张杨教的。 张杨说:“你等着,我马上进去给你拿。” 客厅里剩万禧和女孩,绵长绵长的寂寞。 几乎是瞬间,张杨回来,从门,在万禧,却像了一辈子那么长的寂寥。 那夜,万禧就这样倾听着对面传来清脆的笑声,万禧关上窗子,便有了窒息的感觉,那样的快乐,与自己咫尺,却是天涯了。 九 没等全敬然回来,万禧搬回自己的家,也无所谓搬,全敬然家里,几乎没有东西是属于自己的。 无聊的时候,万禧去健身房,在器械上拼命折腾自己,气喘吁吁里,很多前尘后世被疲劳拥挤出去。 后来,全敬然找到家里,万禧本想拒绝的,却没有,被他拥在怀里时,她嗅到了熟悉的味道,不管爱与不爱,对他已是习惯了,习惯了哪怕片刻,孤独被他赶跑。 万禧便想到了父母,他们争吵了一辈子没有分开,彼此在一起,也是习惯了吧? 和全敬然的幽会,就改在了万禧的家,在父母的床上,和全敬然纠缠在一起,万禧便把父母相互排斥却又习惯依赖的感觉体味了个彻底。 十 那次,在健身房,万禧蹬着健身车,相邻的一架车子上突兀地多了个女子,只那样犀利的眼神,万禧便知道了是谁,她终于从伦敦回来了。 她骑在车子上,蹬车,一直一直地看着万禧,万禧不语,望着前方蹬车,汗水淋漓地下来。 她说:“我回来了,听别人说过你,说你很美。” 万禧说了谢谢。 她说:“全敬然是个不错的男人,我不会怪他。” 万禧说:“哦。” 然后,两个女人蹬车,然后,她便走了,仿佛只是蹬车的无聊里,和一个陌生的女子搭讪而已。 万禧一直蹬啊蹬,蹬到听见心在细微而清脆地破碎,一直到被健身房的管理员提醒了闭馆。这就是万禧从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的过程,曾经怀了一些朦胧的幻觉与两个男人做爱,却没有被爱过,从现在开始,她要找一个人,好好地,好好地爱一次。 脸颊依旧是湿的,汗水和泪水,不知哪个更多些。 流浪歌手的情人 1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2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3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4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5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6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兔小白和兔小灰 1 “兔小灰,我喜欢你了,怎么办?” “喜欢下去。” “可我们的肤色不一样,别的兔子会在背后说闲话的。” “亲爱的小白,不要在乎闲话。身为兔子,我们只要在意背后的大灰狼就可以了。” “可是兔小灰,你说,我们能找到属于我们的幸福吗?” “找不找得到是以后的事了,先喜欢了再说。” “如果就是找不到呢?” “就算不能找到幸福,我也已经找到你了。兔小白,对我来说,你比幸福还重要。” 2 “兔小白,5300年前的9月23日这天早上8点钟,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兔子都在做同一件事,你知道这件事是什么吗?” “难道是都在吃胡萝卜吗?” “不对,它们都在呼吸。” 3 “兔小灰,你说,你究竟喜欢我哪一点呢?” “每一点。” “讨厌,你怎么也学会人类的那些花言巧语啦,我知道我有许多缺点,你不可能每一点都喜欢的。” “那么,或许我喜欢的是你的优点,但我更宠爱你的缺点。” “那在优点中,最最喜欢的是哪一点呢?” “真的很难说出具体的哪一点。” “为什么会很难?” “因为喜欢又不是呈点状分布的。” 4 “兔小暖,你知道世界上哪两种动物最甜吗?” “当然不知道啊,我是兔子,又没有吃过别的动物……” “是大白兔和金丝猴。” 5 “有一天,兔小美的妈妈给她买了一只Hello Kitty和一只米老鼠。结果刚刚过了一个晚上,那只米老鼠就不见了。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难道是被小偷偷走了?” “不对,它被Hello Kitty给吃掉了。” 6 “小灰,对不起,我又对你发脾气了。” “想发脾气就发吧,没关系的。” “你难道不生气吗?” “不生气。” “为什么不生气?” “因为你有向我发脾气的权利啊,而我也有无论你怎么发脾气我都不生气的权利。” “小灰,你真好。” “嗯,其实也不能算好。” “为什么?” “因为这只是我施展的一个阴谋诡计罢了。” “什么阴谋诡计?你最好快点儿告诉我,不然我又要发脾气啦!” “从小我妈妈就教育我,当我喜欢上一只母兔子时,一定要慢慢培养她的坏脾气,最好让她的脾气坏到除了我和她的爸爸外,没有任何一只公兔子能忍受的地步,这样那只母兔子就再也没办法离开我了。” “你妈妈好坏啊。” “别怪我妈妈,她当初也是被我爸爸这么带坏的。” “哼,我才不会被你带坏呢,既然你都说出来了,我就不可能再中你的阴谋诡计了。”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兔小灰你听着,以后无论再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再对你发脾气了。” 7 “兔小灰,为什么我向流星许了那么多愿望,却从来都没有实现过呢?” “因为流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飞去哪里啊。” “真是这样吗?” “我想是吧。因为流星只是被天空抛弃的星星罢了。” “小灰,快看!流星……” “小白,刚刚你又许愿了?” “嗯,反正愿望是免费的嘛,又不用拿胡萝卜交换。” “唉,这次你又许了什么愿?” “我希望流星能找到它想去的地方。” 8 “兔小白,我可以告诉你不生病的秘密,但是要有代价……” “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什么代价我都愿意接受。” “多喝水,多吃水果,多呼吸新鲜空气,多晒太阳,加上好的睡眠。如果能让这些要素不远离你的生活,那病痛就会远离你。” “另外,如果我说你生病不只是你一个人痛,你会不会觉得好受一些?” “会……你的话我都记住啦。” 9 “小灰,为什么那只大兔子天天都要蹲在铁轨边呢?” “你不知道吗?几个月前,它喜欢的另一只兔子在铁轨上玩的时候,被一列疾驰而来的火车撞死了。” “那它从那天起,就一直蹲在铁轨边吗?” “对啊,无论白天晚上它都蹲在那里。就算有时睡着了,一听到火车的汽笛声,它也会马上醒过来。” “为什么啊?” “因为它要数火车。” “数火车?” “嗯,一节一节地数,从它喜欢的那只兔子死后的第二天就开始了。” “可为什么啊?为什么非要去数火车呢?” “我想,它大概是借数火车来计算自己的悲伤吧。” “兔小北,别在这里数什么火车了,我陪你回家去吧。” “兔小灰你不用管我,我喜欢在这里待着,我只有在这里才会觉得安心。” “你知道你在这里究竟待了多长时间了吗?” “大概有好几个星期了吧。” “什么好几个星期,你都待在这里三个多月了。” “有那么久了吗?我都不记得了。” “你当然不记得了,再过三个月,你大概连自己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知道名字也没关系,我只要记得一样东西就可以了。” “你还能记得什么?” “13049。” “13049?” “对,我已经数过13049节车厢了。” 10 “小灰,你看那边那只胖兔子在做什么呢?怎么它一会儿躲在草丛里,一会儿又围着草丛转来转去的?” “嗯,我想它大概是在玩捉迷藏吧。” “奇怪,自己和自己也可以玩捉迷藏吗?” “兔小白,没有谁规定捉迷藏就非要几只兔子一起玩的。” “那它为什么不去找别的兔子一起玩呢?” “可能是别的兔子都不愿和它一起玩吧。” “那为什么别的兔子都不愿和它一起玩呢?” “大概是看它只有自己也可以玩得很开心,所以就不忍心去打扰它了。” “那它真的开心吗?” “这个谁又能知道呢?我只知道一只自己和自己玩捉迷藏的兔子,到了后来,是会越来越舍不得找到自己的。” 11 “小灰,我最近发现人类真的很笨。” “怎么啦?” “我常常听到人类说月亮代表我的心,可那些对着月亮起誓的人,难道不知道月亮是最善变的吗?他们难道都看不见的吗?” “小白,有一种看不见叫作视而不见。” “还有我常听到男孩儿说要为女孩儿摘星星,可如果一个男孩儿连星星都答应为你去摘,那他的话还有什么值得相信的呢?人类的女孩儿难道都听不懂这是谎话吗?” “有一种听不懂是故意听不懂的。人类的恋爱说到底就是一种修辞术罢了,哪有我们兔子的爱情真挚。” “嗯,所以说,人类的爱情果然是盲目的,幸亏我们兔子不是。” “对,我们当然不是。” “那,小灰,你喜欢我吗?” “我当然喜欢你啊。” “有多喜欢?” “喜欢到全世界所有的向日葵都不再朝向太阳为止。” “还有呢?” “喜欢到全世界所有的卷心菜都开了心。” 12 “兔小灰,那个天天坐在树下面的人是谁啊?” “听说是附近的一个农夫。” “那他坐在树下面做什么呢?” “哈哈,他是在等有哪只笨兔子能一头撞死在树上,他就把那只死兔子带回家做晚餐。” “那个人的脑袋有问题吗?这种事哪能等呢?” “他的脑袋本来没有问题的,只是从小他妈妈给他讲了太多童话故事,所以他才得了一种叫作童话妄想症的怪病。” “得了这种病就会变得像他那样吗?” “嗯,如果严重了就会这样,这个病最明显的病征,就是深信有些幸福只要你肯等待,它就一定会到来。” 13 “兔小灰,你说为什么那些植物看起来都如此快乐呢?好像只要有阳光和雨水,它们就能永远快乐下去似的。” “兔小白,如果说植物是快乐的,那大概是因为它们每时每刻都只单纯地思考一件事情吧。” “是什么事情呢?” “它们只思考——如何不停地生长。” “那我们兔子为什么常常看起来都这么不快乐呢?” “因为我们兔子平时总是东张西望的,每当我们向前跑出了十步,就会忍不住回头张望一番。” 14 “小灰,你说,我会永远都待在你心里面吗?” “我不知道。因为我觉得现在的你已经有一部分从我心里面溢出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你不喜欢我了吗?” “不是不是,兔小白你别乱想。我会这么说,是因为我觉得你已经渐渐由我心的一部分延伸到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了。” “身体的一部分?” “对,就是身体的一部分吧。有时当我静静地和你相偎在一起久了,甚至都感觉不到你的体温了,就好像我很难感受到自己的体温一样。” “可就算这样,你还是没以前喜欢我了,对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以前如果没有了你,我的生命一定会变得残缺……” “那现在呢?” “若现在没有了,我会变成残疾。” 15 男孩儿失恋后养了一只小兔子,他每天都看着它吃饭,对着它说话,抱着它睡觉。一天,趁男孩儿熟睡,那只小兔子偷偷跑出去找到了兔族的巫师。 我想要变成一个人类的女孩儿。小兔子向巫师请愿道。“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但你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巫师说。“任何代价我都愿意接受!” 小兔子说。于是巫师念动咒语,把小兔子变成了一个美丽的白衣少女。少女欣喜地跑了回去。等她走进卧室,却发现主人床上正躺着一只小灰兔。代价就是把你喜欢的人变成兔子? 16 “小灰,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呀?” “因为……因为我想收买你的回忆。” “回忆也可以收买吗?” “当然可以,一旦我收买了你的回忆,以后每次你想起我的时候,你所有的记忆都会帮我说好话。” 17 “兔小白,你还在难过吗?不如我给你念首诗吧?” “好吧。” “我开始念啦——‘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伤,不要心急……’” “这首诗是你写的?” “不是不是,一个叫普希金的人类写的。” “他写得真好,听你念完之后,我突然不那么难过了。” “这就对了,不管怎么样,永远都要对生活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我知道啦。对了,写这首诗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嗯……后来,他在一场同妻子情夫的决斗中被子弹射中肺部,悲惨地死去了。” 18 “兔小灰,听说最近有一只兔子和乌龟赛跑时输掉了。” “真的吗?这只兔子也太不简单了吧,连乌龟都能输。” “听说跑完比赛后,这只因为轻敌输掉比赛的兔子难过得都三天没吃东西了。” “这只兔子果然很笨,而且一点儿也不公平。” “怎么不公平啦?” “明明是脑子犯的错,却要惩罚自己的肚子。” “小灰,你也太没有同情心了。你不觉得身为一只兔子,输给乌龟是一件再悲惨不过的事了吗?” “悲惨吗?其实从长远来看,我们兔子总是要输给乌龟的吧。” “怎么会呢?” “一只兔子最多只能活十几年,可一只乌龟最多能活几千年,它在大地上爬过的总路程一定会是我们兔子的好几千倍。如果不是参加千米赛跑,而是以谁能行走的路程最长来计算,兔子一定会输给乌龟的。” “讨厌的小灰,我被你说得都有些难过了。” “小白,你可不准难过。” “为什么?” “就是因为生命留给我们的时间太短暂了,我们哪还有时间去难过。” “那好,兔小灰,我听你的,以后我们谁再难过谁就是乌龟。” “亲爱的小白,每一天都是百年一遇的。” 迟来的e-mail 一如往常,闹钟在6点5分准时响起,他翻身下床,依次拉开落地窗前水蓝色的窗帘,望着窗外灰蒙蒙的街道,伸了个三秒钟的懒腰,然后如厕、洗漱、换上公司制服、对着镜子检视。 他将这些动作机械地一一完成,花了15分钟,一切都不假思索。 走进厨房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醒来之前他做了个梦,像是关于她的片段,不过或许是太久没有做梦的缘故,他连留住梦境的力气都没有。 今天正好是星期三,他看着日历确定了一次,接着打开笔记本电脑,开机,联上网络,每个星期三,他都要收一次电子邮件。 他已经搞不清楚什么时候养成这么多固定的习惯,总之,日复一日做着相同的动作,一旦做惯了,很多事便都在不知不觉中完成。 他端着一杯刚泡好的麦片,开始逐封查收信件。 信箱里仍是免不了充斥着各种垃圾邮件,大多是一些色情广告或者无聊的东西。其中一封看似网络上一再转寄的信件,包含着好几个寄信者。他心里一惊,因为标题并不像一般的网络文章或报道,也不是故意吸引别人注意的广告,而是一个只属于他回忆中的难忘记号。 标题是这样的:=^T^=To Cat。 是她? 他有点儿怀疑,但是除了她之外,应该没有人知道这个记号。 他停下搅拌麦片的动作,试着回想有多久没和她联络,又想起昨夜那个已经模糊的梦。几年了呢?他摇了摇头,放弃去计算那些象征性的且令人感到无力的数字,如同放弃他生活中不去追究的习惯。总之,好几年过去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对于自己还因为想到她而慌张感到好笑,就连移动鼠标打开信件的动作,都因过分颤抖而无法做好。 你想对我说什么呢? 他的心头充满疑问,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会写些什么呢? 嘿!虽然我知道这封信不会那么顺利寄到你手上,不过我还是希望你第一眼就能感觉到我在亲切地向你打招呼。 你好吗?收到我的信,想必会令你很惊讶。 其实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有勇气再和你联络,更别提寄出这样的信给你。 事实上,我真的为了找你花了不少工夫,本来希望能和你见面好好聊一聊的,但是你电话改了,家也搬了,就连以前和你比较好的朋友都没有你的消息,你简直像是人间蒸发了,找得我好不气馁。没想到分手之后,你居然这么绝情。 我真的没办法了,只好用这样的方式,试着找你。 不过这样好像也蛮好玩,像在玩一个命运的大转盘,我一定要有足够的运气才遇得到你,或者说要有足够的缘分吧! 他笑了一下,好像她正用那古灵精怪的眼神看着他。信的内容似乎很长,还有几份附加资料。他原本想先往下看看是什么内容,接下来的信却写道:对了!也许你发现这封信有几份附加资料,当然是我这个计算机白痴不小心传上去的。 如果你还没有打开的话,答应我先不要看好吗? 接下来的内容我会向你说明的。 他继续看信件: 首先,我想先跟你说声谢谢。道谢的理由太多,我可能无法一一说明。 还记得当初我们分手的画面吗? 这段日子以来,这些记忆始终清晰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当时你坚持要和我分手的真正理由,我现在终于明白了。 他愣了一下,分手的真正理由,她竟然知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不可能会知道的啊! 或许你会对我说的感到怀疑,但这是事实噢! 只不过说来话长,而且过程还很曲折离奇呢。 当我发现真正的理由,虽然一度感到生气,怨恨你瞒着我,但我很快又能体会你的苦心。这当中发生的事,让我慢慢告诉你好吗? 尽管要花上好长的时间来写这封信,我也必须将这些年来对你的感觉写清楚,因为那么一段空白的岁月,只用这封信来弥补已经称得上是勉强了,现在的我也没有选择,我多么想再见你一面。 不知怎的,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刚刚还读得出她淘气的笑容,怎么一瞬间就变成愁容。 他的心头突然一阵阵绞痛,多年前尘封的画面渐渐在眼前浮现。 他们是十分登对的情侣,尽管他是个孤儿,没什么家世背景,也没什么人际关系;而她则是千金小姐,出身富贵人家。 但是在他们两人之间,一直有着良好的互动,个性又互补,即使争吵,也会让他们更依赖对方。 这样的组合看似有着美好的将来,却在他被诊断出胃癌后开始改变,他不禁怀疑起人生,痛恨命运的捉弄,他曾经想轻生,心里却挂念着她。 几经思量,他痛下决心,为了她好,他决定向她隐瞒真相并和她分手。 为此,他编造了许多理由,性情大变,甚至打她来逼她离开,场面十分难堪。背地里他却有不为人知的辛酸,只因他宁愿一个人去承受生离死别,也不愿让深爱的她背负这样的痛苦。 可是命运再次捉弄了他,一年后,医生竟然发现之前的诊断错误,他回头想找她的时候,她已出国了,听说还有了婚约。为了坚持当初分手的初衷── 只要她过得幸福,他便不去和她联络——他搬离她居住的城市,过着一个人的生活。 他常想起分手和医生心虚地表示之前是误诊的画面,错愕复杂且矛盾的情绪纠缠着他的心。 时间久了,那些记忆就像被拖长的影子,牢牢地锁在心里,触不着也分不开。因此,他提不起劲再去谈感情的事。 这一切,他不曾奢望有人会明白,如今眼看着她所写的字句,他的眼眶顿时被泪水淹没。 分手后的那一阵子,我的心情十分沮丧,也十分困惑。 我猜不透为何你有如此剧烈的转变,竟然轻易舍弃我们之间的誓言。无可讳言,我因爱生恨,开始想报复所有的男人。 正好家里有意撮合我和另一个颇具声望的家族的婚姻,借着这个机会,我到了纽约,表面上是顺着爸妈的意思,试着和对方交往,私底下我只是想散心,玩弄对方。 刚开始真的是抱着这样的目的,因为对你的恨意,让我不再相信爱情,想伤害任何接近我的男人。可是没想到才两个多月,或许是因为身处异乡,变得脆弱无依,又或许是对方总是无怨无悔地照顾我、讨我欢心,我的心渐渐软化了,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我的真心。 我想换成是你,也能体会我的感受、谅解我的软弱吧? 对你的恨意一天比一天减弱,居然转化成思念,失去你之后,我多少成长了。 重新考虑我们的感情,我发现我仍然没办法将你从我的心中舍弃,因为如此,我始终不敢对另一段感情付出太多。 尽管心里还存着和你重新开始的幻想,却也明白那种可能微乎其微。 日子便在日出日落的交替下流逝着,伴随着思念。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我离开台湾整整一年,我们分手一年零四个月又十二天,也是我的生日。他细心地替我举办了生日宴会,邀请了不少朋友一起庆祝。 我开心地感受那许久不曾有过的喜悦,是真的有点儿累了。拼命伪装自己,不但弄得自己伤痕累累,也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 正当我想放下关于你的一切,完全接受他的时候,从他的口中,我听到了你的消息。 是的,他是个医生,先前参与过你的诊断,到纽约是为了进修。 你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的一刹那,我的脑子里一声巨响,得知你诊断的经过,我一次又一次悲伤地昏厥过去。 我难过你为我所做的牺牲,怨恨老天爷对我们的捉弄,心疼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那悲苦,不忍你的误诊竟成了他们茶余饭后的笑话。 这时候我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过去笼罩在心头的阴霾一下子烟消云散,原来我一直都是爱你的。 我恨不得当时就立刻飞回来,奔到你的身边,在你怀中哭诉我的思念,安慰你的委屈。 匆匆结束学校的课程,我带着简单的行李搭机回台湾,踏上阔别已久的土地,我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你,知道电话改号后,我便搭出租车到你的住处找你,不料还是落空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内容,原来很早以前,她就已经发现了真相。算一算时间,正好是他为了散心到日本住了半年,真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难道自己注定一再错过她?他心中不安的预感不断起伏着。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不停地四处打探你的消息,却像是石沉大海,一点儿回应也没有。我甚至请了人帮忙,仍然得不到你的消息,难道你真的消失了吗? 终于,禁不住疲劳,我病倒了。 信写到这儿,出现了一片空白,他越是往下看,心情越是凝重,仿佛有什么正等着他。 经过两大页空白,再次出现文字。 再一次,我想向你说声抱歉,抱歉的理由一样有很多,我真的无法一一写出来。 这该是一封只属于你的信,我却只能任它在网络中漂流,真的是迫不得已我才决定这么做。同时,这也是我最后留给你的小小纪念,我不想用“遗书”来称呼这封信,所以请你当成一段回忆来看待,连接我们之间的空白。 遗书?他突然觉得眼前一片黑暗,仿佛有一股从体内分裂出来的力量急欲挣脱冲出,恍惚之中他见到她憔悴的容颜。 病倒之后,我住院观察了几天,本以为出院后可以继续寻找你,没想到却诊断出和你一样的不治之症,讽刺的是我的诊断千真万确,我无法阻止死神带走我的脚步,也无力再外出找你。爸妈坚持把渺茫的希望寄托在最后的治疗上,看能否在“鬼门关”前将我拉回。 医生的努力并没有成功,我俩注定要永远分离了。 在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日子里,我央求爸爸每天帮我刊登一则广告,上面写着你曾对我说过的甜言蜜语,再加上只属于我们的独特符号,希望在最后的日子里你能看见,好让我临走之前见你一面,而不是天天望着照片流泪。 我好希望再次听见你的声音,你暖暖的手拨开我额头上的发丝,亲吻我的脸颊,轻声地对我说爱我,可惜这愿望注定无法实现了。 这段时间里,我想了很多。这样戏剧化的命运,真的让人哭笑不得,也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 然后我回想起当初你的苦心,我知道从小都孤单的你,承受的一定比我还多,所以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寄出这封信。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所受的打击一定不小,如果你还爱我的话,那么我用这种方式告诉你,让你明白我多么爱你。 别了,我的爱。 他望着屏幕的双眼顿时眼泪奔涌,屏幕上的字模糊得无法辨识,他再也压抑不住胸口的灼痛,放声痛哭。 是我该求你的原谅! 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扔下你一个人的…… 屏幕中再次浮现的是她甜美的笑容和一处幽静的墓园,墓碑上刻着的正是她的名字。 发信的日期已经超过三年。 最后—— 泪流不尽那错开的回忆,填补不了心中掏空的痕迹,我在漆黑中留下我最真的心情,请收到这封信的人帮帮我,让我早一天遇到他。 信后附着许多收到这封信的人所留的话语,有加油的字句,也有感动的字句。一瞬间,所有深埋的记忆全都浮现,他想起了她的笑,想起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也想起了自己的心还有痛的感觉。 沉默了一会儿,他拭去泪水,打上几个字,然后发送出去。 我终于见到你了。=^T^= This is cat。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1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2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3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4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5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6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苏苏和香草的情爱天空 是谁说过的,眉梢有痣的女子,是那种为了爱情便要了命的,注定要为爱情流尽一生的泪。香草便是这样的女子,一点浅浅的眉痣掩在鬓发后,水清月白的样子,让人生怜,顿生呵护一生的念头。 邂逅 那些老旧的、变了颜色的东西,常使人伤怀。尽管如此,苏苏还是在屋角放了一架老式唱机,徐小凤带着旧日风情低低地唱,苏苏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悠悠地晃。 当香草第一次走进苏苏的闺房时,头一句话就是:“你可太奢侈了。” 香草是苏苏从酒吧里“淘”出来的。苏苏从来不在陌生的城市留感情的债,包括同性,你欠别人一瓶酱油可以还,可你欠了一个人的情,是无法用同等份量的情份来偿还的。 在“蓝桥”吧厅的水池边,赤着脚的香草用纤足撩拨着清泠的水花时,那粗粗的麻花辫,攫住了苏苏的目光,这个满街飘着直板长发的年代,很难再觅到这样的纯朴了。苏苏用猫步前行,想看看女孩子的脸,女孩悄无声息地回头,神情无辜地朝苏苏眨了眨眼,晃着手中透明的液体对苏苏说,只有女人之间的友谊才能天长地久。这样毫无心机的不设防,让苏苏乍舌之余,轻易便把她望到了底。原来,这小女子和她一样有着寂寞的心。 这女子,就是香草。 如果不是和BF的八年抗战寿终正寝,苏苏哪里肯去酒吧这种声色场啊,一次放纵就是一次际遇,苏苏在拖着脚步踉跄的香草跌出酒吧时,心里暗暗叹着,这该死的小妮子,把难闻的酒水吐了她一身。 因为问不出香草住哪儿,于是苏苏把她带回了家。 香草 香草偶尔会轻轻呵着苏苏的耳垂说,让我们相亲相爱吧。那双天真眼睛里的瑟缩,只有苏苏读得懂。 苏苏举着菜铲硬塞给香草,活该你孤家寡人,连菜也煮不熟,谁要你!于是香草给苏苏做她惟一能做熟的一道菜——西红柿炒蛋。 香草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优雅女性嗤之以鼻,厅堂亮相是给男人脸上贴金,厨房挥刀是填饱男人的胃,没有一样是为女人自己做的,她宁肯天天吃面包饼干。连吃饭都搞得那么辛苦,累不累啊,香草的人生奉行简单原则,简单生活简单爱。 苏苏望着鼓着腮用力咀嚼的香草,心隐隐作痛,这小女子,心里有硬伤。 是谁说过的,眉梢有痣的女子,是那种为了爱情便要了命的,注定要为爱情流尽一生的泪。香草便是这样机灵女子,一点浅浅的眉痣掩在鬓发后,水清月白的样子,让人生怜,顿生呵护一生的念头。可是接近她,却受不了她的倔强和个性,在爱情里,是不容许有过多自我的,可惜香草这样机灵的女子,连这点都悟不出。 香草喜欢坐在苏苏脚边,把头轻轻靠在苏苏膝上,幽幽地说,现在的孤单,我们可以互相慰藉,过去的情殇,只能慢慢回味。 其实,人生再多惨伤,也无非风月情事罢了,两个灵魂偎在一起听怀旧的金曲,岁月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变老? 旧爱 苏苏的爱情沉疴里,有一道别人看不见的疤痕。 在这个爱情也成了一种流行病的城市,苏苏和那些奔波打拼的女子一样,恋上了与成熟、沧桑和安全感有关的这样一种男人,这样的感情背后,其实还暗示着一些词:世故、精明、四平八稳、贪婪,这些男人的通病往往成为晕了头的女子眼中的优点。苏苏后来才意识到这些,但是她已经陪着这个男人在深南大道上走了无数遍,走到路两旁的叶子都落了。 情感的战役里,输就是输了,没有和局。如水的柔情,廉价的矿泉水,透明的快乐,都成了积垢,而最后,她指上连枚象征性的破铜烂铁也没有。在深圳这个不属于我的城市,爱情也是不属于我的,苏苏无比清醒。 这个社会的男人,早已不愿担当了,尤其与女人有关的情感的债,是他们付不起的。谁不希望活得轻松些呢?像一尾在水草中悠游的鱼。苏苏在一个无所事事坐立不安的夜晚,曾拨过那个熟悉的号码,沉闷的盲音,那个爱情故事中的主角已提前退场了。 如果你无力报复爱情,那就报复身体吧,苏苏咬牙切齿地蜷在沙发里,怀抱着一堆巧克力饼干威化饼,苗条的身体像面包一样开始膨胀。 有什么是我们可以把握的呢? 酒色 香草每个周末都会穿越大半个深圳,颠颠地来找苏苏蹭饭,遇上阴天下雨,打车的钱够在苏苏那儿吃几顿大餐了。你闲得发烧啊!苏苏心疼了,要知道香草的票子都是大热天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跟客户唇枪舌战换来的。是啊,发烧也是被你的温情烧的,香草乖巧得很。 要的,就是那一点点相依吧,虽然香草嘴巴从来不说。 后来她们买了酒,那种青甜发酸的白葡萄,可以微醺但永远不会让人沉醉。那句诗怎么说来着,杯中日月长,香草涎着脸给面红耳赤的苏苏斟酒,喝吧,酒不仅可以暖胃,还可以暖心。 苏苏睨着这个梳着麻花辫的小女子,哀叹着,当初怎么就没看出你是个酒色之徒呢?简直是引狼入室。不管怎么说,香草在认识苏苏后,把喝酒的阵地从酒吧搬迁到苏苏家里,甚至准备“戒色”了。 香草撩开自己鬓角的头发,问苏苏,还能看出来么?什么?当然是爱情痣啦!香草嗔怪。果然,香草的眉梢光洁干净,那点浅褐的小圆痣被她去美容院做掉了。 就算眉梢的痣可以除去,可爱情呢?激光的刺痛是消不去爱情的痕迹的。有时候,女人需要的只是一次亲切的手勾手,她在厨房忙碌时他递过来的浸润的毛巾,这些都是她们渴望的。 宿命 那时,苏苏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而且不紧不慢地准备结婚了。那男子敦敦厚厚的,没有太多的心机,看起来绝对不是会享受生活的那种类型。苏苏想,爱情就是一种恐怖的流行病,像非典型肺炎一样,惊惶期过了,就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他就是那个可以一起过日子的人。 香草不可思议地一声接着一声,比讨债来得还急,你怎么能这样轻易就把自己嫁掉呢?很是惋惜。 像她们这样悬浮在都市半空的女子,可以抵达幸福彼岸的方式,总是那些能抓在手里让人心安的东西。像喜宝说过的,要有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那么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也没有,那么就要很好很好的健康。可是那个平庸的男子,又能给苏苏什么呢? 苏苏倦倦地摸着伏在她膝上的香草,我比你大五岁啊,我更知道一个男人的好,至少,那个肩膀是我可以依靠的。没有那么多的爱和钱,现实生活就是清汤挂面一样的寡淡啊。 香草不语。在她享受了苏苏准老公的一手好厨艺后,便死心塌地地叫起姐夫来了。苏苏不得不感叹,哪知道你的心这么好收买啊,一顿饭就可以搞定了。 香草慢声慢语地发嗲,我也找个好厨子来侍候我,我已经吃了足足一年零两个月的面包了,恨不得把楼下的面包店砸垮。 是不是女人命定的幸福,都要回归到衣食住行这样最本质的琐事上? 双飞 苏苏终于嫁作他人妇,一个扎着蓝布围裙叉着腰站在厨房门口对丈夫指手划脚的小妇人,香草促狭地说,你整个儿啊,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 单身并快乐着的香草不放过任何一次蹭饭的机会,直到苏苏给她生了一个小侄女,月芽一样的眼睛,尖耸的小鼻梁,看人的眼神,不像苏苏倒像香草,从眼角蛮横地瞥着你,怎么看长大了都是个厉害女子。香草对这个小人儿,喜欢得不得了,不顾苏苏两口子的齐声反对,擅自作主,给小人儿取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名字:点点。 苏苏叹气,这辈子女儿是长不成细高挑的美人儿了,注定长不高,就那么一点点,要知道,香草踮着脚尖才能及着苏苏的下巴。 点点一岁的时候,香草终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苏苏一个师弟的手心里。师弟没有四个轮子的轿车,只有两个轱辘的单车,驮着香草悠然穿过深圳的大街小巷,从来不带香草去吃哈根达斯,只肯给香草买那种很便宜的叫巧克力圣代的甜美冰点,香草却从不聒噪从不埋怨。因为,这个面嫩的小男生在她下班回来后,会做好两碟她最喜欢的菜,敞开门等着她。 俩人周末会把点点抢来,玩一种过家家的游戏,并以谁把点点折磨哭为赌注,输的人要主动为晚饭付账。 结局 或许,在彼此的情感世界里,要的只是一个温暖的拥抱吧。 谁不曾沧桑?谁不曾落泪?尘埃落定,她们,亦或众多在灯影阑珊中嗟叹的女子,仍是深深眷顾着那种叫作“男人”的动物的。 只是,偶尔苏苏会把孩子塞进老公怀里,连同一把花花绿绿的零用钱,把爷俩打发出门,自己和香草偎在阳台煦暖的阳光中,眯着眼听一首不入流的老歌,沙哑、低沉,那是只有她们在一起时才能聆听的关于岁月的沉淀,是爱情,亦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音乐正好,青春正好。 请问爱情贵姓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 一 天很热,午后的太阳黄汤汤一片,在房子周围荡开。风扇呼哧呼哧地转着,我捧了厚厚的小说看,看得两眼昏花,这是一个烦闷的午后,也不知素素跑哪儿去了,一个电话也不来。正想着,电话铃仿佛有了感应似的,突然响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你死哪儿去了?也不来个电话。”我对着电话大叫。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分钟,“我不过在南京待了三年,现在转业到广州。” “天啊,很有磁性的男音,不是素素!”我握着话筒,呆了,一句话也接不上。 “是喻影吗?怎么不说话了?我是艾高。” “是你啊?我还以为……”我有些抱歉地对着话筒傻傻地笑,希望他能感受到。 “以为是你男朋友啊?没想到你这么凶啊?”艾高在那头一脸坏笑,我能想像到。 “不是,我以为是素素呢。”我如实相告,他肯定也想知道素素的消息吧。 这家伙,还真神通广大的,居然还能侦察到我最新的手机号码。打完电话,翻出学校里的照片,有次“五四”表演节目后的留影,他就站在我的后面,一副天高地阔的不以为然的洒脱,而素素,长发披肩,极青春曼妙的,就站在我的旁边。现在素素早已剪了长长的头发,烫了齐耳的离子卷发,染了棕红的颜色,和五年前宛然不同。艾高约定两个星期后见面,不知到时候,还能不能辨认出来。 正看着,小侄子丢下手中的玩具,跑过来,很听话地靠在我身旁看相片。“这个姑娘好漂亮。”小家伙用手一指,突然大声地叫起来,说完,还嘲着我调皮地嘿嘿直笑。是素素在那次“五四”上表演《楼兰姑娘》的剧照。这个小家伙,才三岁,眼光就这么犀利,我不禁摇头。又指着那个还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的五年前的我问他:“那你说这个是谁?” “是姑姑你呗。” “那你姑姑漂亮吗?”我故意问他。 “漂亮。”他说完又看着我,小黑眼珠一转,狡猾地一笑。 “真的?”我紧追不舍。 “就是有点黑。”说完就飞也似地跑了。 二 下午,素素约我去喝茶,七点钟,在逸香阁。我很准时地六点五十五分就到了。靠窗的那个座位上,素素已经将脸贴在玻璃窗上了。 我刚入座,素素就很入时地叫了服务员冲茶,依旧是茉莉花茶。 茉莉花茶,清香四溢,刻骨铭心。 去年岁末的时候,在惨痛的失恋后,我陪着素素就在这家逸香阁喝了一个晚上二十杯茶。那晚素素不讲话,她总是不停地望着窗外,望得窗外的天都黑了,她的头发红通通的,和她的眼睛一样,随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哪里是喝茶,分明是喝酒的姿势。好好的茉莉花茶,就这样给喝掉了,我有些心疼,然而素素更让我心痛,她的眼睛黑瘦而红肿。在喝了第二十杯茶后,我的肚子咕咚咕咚地叫个不停,而素素也是每隔二十分钟就上一趟洗手间。不就是失恋吗,那小子有本事就让他走吧,总有一天他会后悔的,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和一杯茉莉花茶过不去?我止不住有些酸酸的痛,为茉莉花茶,为素素,也为自己。只是这个世界怜香惜玉的人越来越少了。那个晚上,素素挤在我的小房子里取暖,一整个晚上我们轮流不停地上洗手间,第二天,陪着她发烧感冒,整整持续了一个星期。我在心里恨死了那个小子。 真想有一天你还能这样平静地陪我喝茉莉花茶,死了也甘心。感冒了,窝在被子里,一边咳嗽素素还开这样的玩笑。 夏日的傍晚很美很静谧,隔着玻璃,窗外大街上缓缓而过的情侣无声地亲密,妩媚而深情,满世界飞扬的都是爱情的影子,除了逸香阁这一隅两个傻傻的女孩。夕阳的渐渐暗淡下去的橙色的光芒居然能穿越层层高大的建筑物,在茉莉花茶杯里舞动。时间一点一滴地在匙子里搅动。在喝第二杯茶的时候,我把小侄子看相片的事讲给她听,她听完后笑了,露出隐藏在嘴角边的两个小酒窝,她笑得有些夸张,红色的头发一颤一颤的。 这小家伙,真是可爱,这么丁点就知道谁好看。 这就叫超前主义,随便一本小人书,电视剧,街头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广告,全是这玩意儿。连小学生用的笔记本,贺年卡上全是青一色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我望着素素说。 这是一个爱情的时代,不,一个爱情的幻想时代。素素用细长的手指铮铮地敲着细碎兰花的茶杯,像在弹钢琴。她苦苦爱了三年的杨风在分手后一个月后到深圳和一个买了他一大笔保险的富姐结了婚,爱情只剩下问号和感叹号。 艾高今天中午打了电话给我。两个人沉默了很久,素素突然漫不经心地说。 是吗?我一惊,没有告诉素素他也打给了我,而且是在她的前面。我本来很想和她好好聊聊艾高,还有学校里的一些事情,这应该是今晚一个不错的话题,在静谧的回忆和回想中,我们会变成一株温柔的植物,没有任何伤害地,在一片广阔的无人的原野里生长。但是我没有。 他问了我现在的状况,不过聊得最多的是你。素素轻柔地笑,让我想起儿时吹过的蒲公英,美丽的而又无力地飞扬。 是的,一样的,我和他在电话里聊得最多的也是你,素素,我在心里说,但是,不管如何,我们都在和他说话,他才是主角。 我有些不知所然地喝茶,不知道艾高此番出山的目的何在。他当然应该记得我们,就像我们也没有忘记他一样,那是一段未见春天,春风已到的季节,然春风到了满山只开了淡淡的素花,谁都想狠命地泼几盆颜料,染染色,但是想归想却没有做。我和素素同班,至于后来的同桌和上下铺则是因为我到校刊发表了的几首歪诗后,素素申请到的。那时的素素,高挑、明媚、极其擅长舞蹈,是学校的舞皇后,很有人气。后来被选入宣传部任副部长,而艾高是宣传部的部长,计算机系,画非常印象派的油画风靡全校,弹一手好吉他,而且嗓音极具磁性,他的名字像阳光一样布满整个校园。开始我觉得艾高别有企图,素素选到宣传部,或多或少有他自己主观的很大成分在里面。不过,即使真的那样,也无可厚非,我喜欢素素同样喜欢艾高。 冬天的夜晚,往往风很大,有时候天空还飘着雪,艾高约我们去吃麻辣烫,因为素素总和我在一起,结果只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小摊上远远挂着的灯亮着,在寒冷的夜晚温暖着冰冷的双手,还有麻辣烫,总是让我们大汗淋漓,畅怀大笑。艾高和我也聊得来,但我总觉得他们两个就像两株向着阳光并肩生长的高贵植物。快毕业的时候,我问素素,到底喜欢不喜欢艾高,她极神秘地笑,过几年再说吧。 看来,现在他是准备来爱素素了,哎,算了,我们AA制付完账去逛街。 说是逛街,很多时候都是WINDOW SHOOPING,记得一位名人极其淡泊地说过,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我所需要的原来是那么少啊!可我不是,我承认自己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到二十四岁也只是在一家杂志社写几篇不长不短的报道,但我真的希望能拥有很多东西,包括爱,时尚的衣服,精致的首饰。没有钱的日子,我们只能一条街一条街地看,正所谓秀色可餐。只是在心情极端恶劣时才狠下心从银行里拿了钱疯狂购物,而结果是在钱包空空的夜晚对着满屋子的垃圾做连续一个星期以上的噩梦。 有一次素素半夜打我手机,如果有人买单噩梦就会停止了。我还想说什么,电话就挂了,再打手机已关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艾高的出现,我发觉自己心情不错,看看素素,她挽着我的半只胳膊,不说话,然而脸上带着忍不住的笑意。我说回去吧,却被素素拉着进了一家精品店,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掏出几张红色的人民币叫售货员将一块男式浪琴手表打包,银白色的表链,蓝黑色的表盘,十分COOL,我笑着说你又有新男朋友了?她抿嘴一笑,反正以后会有的吧,你不希望我当一辈子老处女吧。不是,只是这未必有些落伍了吧,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小姐。 三 我妈总是充分利用有效时机,对我进行革命经典教育,第一次听时不以为然,第二次有些不耐烦了,再听多几次竟然悲从中来,幸好我们母女相隔千里,一年里才有一个月的时间来洗耳恭听。其实我也不是非常非常得差,虽然黑点,五官还端正吧,眼睛没有长到眉毛上面,左右两只耳朵也不是招风耳,甚至有些小巧玲珑,这是我在一个有雨的黄昏对着镜子和一本相面的书研究时发现的。 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和侄子都睡了,我回到房间里,坐在那张坐了六年的椅子上,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迎面袭来,拿了木头的桃梳梳理长长的黑发,头发披散开来,仿佛黑色的锦缎流满房间,我坚持不剪短发,也不使用任何色素,我要让头发像这黑夜一样得黑和纯净。素素说过我是一个过分传统的人,我想他们大概要说我是有些迂腐了。梳子密密地梳理着头发,我听到头皮在轻轻呻吟,镜子里的那张脸惊慌失措。 黑色的头发丝丝如线缠绕着一个九年的秘密,在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固执地留着它,只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但是这个人不知道。三年的大学生活,六年的社会闯荡,我像一个不愿回头的海鸥,衔着青色的橄榄枝,扇动着翅膀在无边的海面上飞翔,死也不肯松口。这么多年来,就因为那一脸阳光的笑容而禁锢了脚步,对爱情,我固执地像我的头发一样不可救药。 两天后艾高发给我一个短信:明天下午6点,逸香阁见,不见不散。当时我正在蓝色的日记本上用黑色的钢笔写一天的总结,蝇头小字像密密麻麻的心事,忧心忡忡。我无法像素素一样,把心情当彩色的剪纸一样整理得顺顺当当,天马行空而又自由悠然,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太多的时间里我用长了二十五年的心在写那些细细的文字,别人的,或者自己的。看到发信息的人,是艾高的,我有些激动,在寂静的空气里听到心脏条件反射地加速跳动。阳光已经破开黑色的夜空照在蓝色的日记本上,黑色的蝇头小字瞬间如花朵纷纷盛开。只是有些花朵注定只能错开季节在别的枝头绽放,意识到这一点,我的心情骤然变冷,但我没有理由不去,而且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盼望见到他。曾经的校园里美女、才女如云,而在六年之后还能被记起的,没有别的,总有一些感动吧。为着这一分感动,我必须去,而且不能迟到。 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穿着水蓝色的花边齐膝盖的连衣裙去见艾高。我不知道艾高有没有约素素,而他居然知道我们喜欢在逸香阁喝茶,熟悉的地方不会让相隔了六年的容颜一时惊慌失措。去了之后才知道素素没有来,而艾高,依旧是六年前的阳光和潇洒,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衣,静静地在一个角落喝茶,以前白皙的脸略显棕黑,反而越见成熟和稳重。我们互相笑着问好,我说他成熟了,他却笑着说我长大了,长漂亮了。寒暄之后,我说喝茉莉花茶吧,艾高直直地看着我说,何不换一种口味,经常喝茉莉花茶,喝多了,茉莉花就没有香味,和普通的茶水一样。他的谈吐自然,笑容可亲,他点了普洱茶。我想到自己可怜的固执,冷气吹得我的两个膝盖硬硬地疼。 但我们还是很温馨地回忆起以前的学校生活,我的诗歌和他的画,还有这几年流着泪笑着行的他乡生活。无论在什么地方,艾高都会很快地融入生活,在这里他依旧是主角,这种睿智让我望洋兴叹,而我一直是一个跛着一只脚在走路的丑小儿。尽管如此,我在心里快乐,就像流着血在爱着自己一直喜欢和盼望的那个人的那种不可言说的心情。服务员来换了红红的蜡烛,昏黄的烛光中,我们最后终于谈起素素,我注意到一直处于热情状态的他突然变得有些忧伤起来。我看得到那是一种隔了六年的岁月的长长的痛楚,艾高的眼睛充满怜惜。那种眼光让我心碎,我说艾高你一直是喜欢素素的,对吗? 艾高震了一下,不说话,端起茶杯闭上眼睛慢慢地喝茶,他闭着眼睛,我看不到他心里的想法,但我愿意相信他是在静思什么样的说辞会照顾到我的面子,他不会不知道我是喜欢他的。 你错了,喻影。他缓缓地睁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是喜欢她,在学校里是,现在也是,但是,你知道吗,我爱的是你,一直都爱着你,你不要老是躲在别人的后面。 我昂起头,艾高的脸像桌子上的烛光一样温柔而流光四溢,有种不忍触摸的痛。但我还是说了,很感谢你这些年还记得我,但你不应该安慰我。我知道你爱的是素素。我伸手不自觉地触摸到海藻似的头发,柔软的丝线,是黑色的颜色,在夜里,失去光彩。 不,艾高叫起来,他睁大眼睛,眉毛向上飞扬,素素是可爱的,可是你知道吗,你总能让我沉静,就像海底深处的水一样,让我冷静地思考一些东西。而素素不同,她流露的灿烂的光芒就像阳光下波光闪闪的海面,蓝色的海浪涌动着,可是你却不知道它能把你带到什么地方。而你的思想和你的文字一样犀利而深沉,这是我一直喜欢的。喻影,艾高将手轻轻地放在我握着茶杯的左手上,他的口才永远是一流的,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也是我的固执和愚蠢。手背发热,瞬间遍及全身每个细微的血管,我知道自己被俘虏了,只要一句话。我突然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点点烛光中他的眼睛黑如深潭,吸收我全部的心思。我点点头,泪,潸然而下。 艾高起身坐在我的旁边,无声地掏出一条蓝色的手帕擦去我脸上的泪,海藻似的长发擦着他的衬衣簌簌地响,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我需要好好地休息。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惊,是素素打来了,在这个时候我几乎忘了她!她难道知道我和艾高在一起?突然觉得很歉疚,是素素打来的。我对艾高说,要不我来向她说清楚吧,艾高看着我。不,还是我说吧。接通了电话,准备迎接一场急风雨似的质问,但是没有,素素只是很平静地问我在哪里,明天有没有空一起看电影。我平生第一次顺利地撒谎,感觉十分地酸楚,我盼来了爱情终究要失去友情。 我们开始约会,一起挤在人群里看满天的烟火,一起爬白云山看日出,我读最新的小说给他听,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他画的油画,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告诉素素,一想起她一口气喝过的二十杯茉莉花茶,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我每日欣喜若狂而又忐忑不安,这两种过于极端的情绪反复出现,我感到心力交瘁,碰巧因工作需要要派一个人到上海出差,我主动申请过去。那天早上艾高到机场送我,我说我需要时间来冷静下来想想,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告诉素素实情,我希望她有力量来承担的。艾高点点头,我听你的。 一个人静下心来,很多事情开始挣脱海藻的羁绊浮出而水,我实在没有理由因为素素而内疚,每个人幸福的缘由和感觉都是不同的,她会有她全新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一个艾高和喻影而改变。我决定回去的第一天晚上就约艾高和素素出来,把我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下定决心之后,我心境澄清如水,感觉通体透明。 先打素素的手机,她平淡地说我今天部门有活动,改天我约你吧,没等我开口,电话就挂了。再打给艾高,响了很久他终于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吵轰轰的,只听到他用很大声音说,喻影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今晚见面?可我今天没有空啊,一个难度很高的程序必须再今晚设定完成,我恐怕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我约你吧。他几乎用了90音贝的嗓门在和一个聋子讲话,挂了电话,两只耳朵还在嗡嗡地响。怎么回事,都没有空?我去了两个礼拜,回来一切仿佛变得陌生起来,排我在外。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拿着手机,靠在门上,连活动的力量也失去了。 五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人群中行走,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逸香阁,我还从没有一个人在这里待过,以前是素素,现在是和艾高,坐在窗边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行人默然地来来往往,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行走,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忙着爱和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艾高!我瘫坐在地,连三岁小孩都懂的爱情游戏规则我却不懂,脸从玻璃窗上滑下去,杯中的茉莉花茶洒了一桌…… 爱她不一定要给她系鞋带 我有一个表姐,新婚不久,偕表姐夫来我家做客。临走时,表姐夫突然俯下身来给我表姐系鞋带。 一扣一扣,细细地系好,脸上表情十分专注,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表姐似乎已经习惯表姐夫的殷勤,表情十分自然,倒是弄得我和妈妈很不好意思,他们走后,我暗暗地为他们夫妻俩的柔情蜜意感动不已!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肯为自己系鞋带的丈夫。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大,我和老公刚从婆家回来,就接到了朋友的传呼。约我俩一起去滑雪。在滑雪场,人很多,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条椅旁,我们开始换鞋,一转眼间,几个朋友都已换好了鞋,撑着滑雪杆出去了。剩下我和老公还有一个怀孕的朋友。 她慢慢地坐在椅子上,使劲用脚把鞋蹬掉了,然后穿上硕大的滑雪鞋吃力地想弯下腰,把滑雪鞋系上。却弯不下去,当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了,肚子上像扣了一个锅,再加上罩在外面的厚厚的羽绒服,看上去活像一只大笨熊。本来她老公不同意她挺着肚子来滑雪,她却执意要来,无奈,好老公只好依着她。 来到这里以后,她的老公太粗心,只顾着教别人怎么样滑雪,却忘记了照顾自己的妻子,这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我的老公放下正要系的滑雪鞋,突然走到了她的面前,弯下腰,动作娴熟地把她鞋带一扣一扣地系好。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完全没有纡尊降贵的窘迫,也没有大献殷勤的谄媚,就像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系鞋带一样。 我心里有一阵不是滋味,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因为结婚到现在,他还没有主动给我系过一次鞋带。但很快,我的同情心就战胜了妒忌心,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为他的爱心感到骄傲,同时为我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 后来,我俩扶着她走出休息室,把她送到她老公的面前,叮嘱他好好照顾她之后,便牵着手一起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再也没有分开。 关于系鞋带的小插曲我很快就忘了,老公对我很好,我沉浸在老公细致平实的关爱中。比如在洗澡之后,喝一杯他给我晾好的凉开水,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一下他给我灌好的热水袋。就在这时,传来了表姐离婚的消息。 听了这个消息,我很震惊。感情那么好的夫妻,怎么说离就离。问其原因,是表姐夫在外面有了女人,表姐咽不下这一口气,说要找一个比表姐夫好一百倍的男人。无论表姐夫怎么求,表姐也不回心转意,因为她的心伤到了极处。 我理解表姐,她一直以来被亲戚公认为是最幸福的女人,发生了这件事,令她在亲戚面前很没有面子。此外,表姐长得很漂亮,表姐夫却其貌不扬,她有信心在爱情方面超过他。 把这件事告诉老公,本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大吃一惊,不料他却轻轻一笑:“这没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不正常。那男人是在做秀,不是真爱。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不需要表演,而是细致的关心。” 是啊,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有了外遇,不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却对妻呵护有加,这件事让我反思了很久。在社会上,像表姐夫这样喜欢用爱情表演骗取女孩子芳心的男人还有很多,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定不要被这种过火的做作所轻易感动,也不要总是拿别人的男友与自己的男友比较。 爱情是没有标准的,也许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你…… 一场邂逅 几乎同时伸出手,他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至少都是自愿选择的。 他遇见她是在商场的男装部。她替她的男友选圣诞的礼物。 她看到他,有点意外,瞬时露出重逢的喜悦。 5年过去。他们分手已有2000个日子。 她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 他笑笑说,结婚两年了,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了个居家的男人。 他们同在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他每天上班去公司会经过她的公司,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她,已经到了门口还是转身走了。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拎着装礼品的手袋,他说很重,我来替你拿。她顺从了。她说,去喝杯咖啡吧,很就没见了。他很想知道她现在的日子。她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否则我真养不起你。她懒懒地笑,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高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咖啡,味觉麻木,入口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斜的太阳射进来,他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波磷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她想了想,很好,很安静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也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的头的那个人? 他呷了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没想要过怎样的妻。但是她倒是和你一点都不像。是网络上认识的,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很能干,一点不需要我操心什么。他接着说,自己已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我现在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她莞尔,我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以前那么悠闲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上看电影。 都察觉对方的改变,5年,毕竟不短。他说,以前是我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忽略你。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你我都刚刚从学生的身份转变到上班族,对你要求过于苛刻了。 她忙摆手,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你说得对,旅行袋你来拎那是你的责任,但自己的坤包都要你提,是我偷懒。很没耐心,一不开心就动辄发小姐脾气。她说,她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没事去吃昂贵的牛排了。 她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气,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他看着水气后她时而朦胧的脸,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想起从前的她,那么鲜活芬芳,那么调皮,当然也很造作。可是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负她的。 她现在很乖,很懂事,也渐渐明白事理。想起当年他对她的好。她去北方看同学,他送她上车,怕她寂寞,陪她坐了14小时的火车。然后省下钱给她做盘缠,硬是连夜站了14个小时回去。 他问,还记得读书的时候他们在学校的课桌一起刻的字吗?她笑起来,呵呵,他们当时倒是把学校的诸多清规戒律都违反过了。他也跟着笑,对的,做实验的时候他还偷偷焊了个铁丝圈的戒指给她,还用实验材料在外面搪了一层银。她说那个戒指后来散了架,夹在毕业的论文里。 他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她说,这个她真的不知道。她记得他最后离开她的时候说,他虽然不是照顾她最好的,但会是照顾她最久的,走过4年校园的光阴,到底还是没有携手。她知道那个时候她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 她现在身边有一个可以一起喝酒一起煲电话一起取暖的男孩。她默默地替他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默默地照料他的起居。很温柔,也很娴静,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这些是她曾经欠他的。 他留了电话给她,说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她也将电话留给了他,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遇已经够了。 两人5年里都已换过了电话的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也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他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至少都是自愿选择的。 两扇门 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 如果这是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角色可以重新置换,开始与结束可以随心所欲,就好像是我们儿时做的一个游戏,天黑了以后,还可以散去,各自回家。 而现在,我的确是在回家的路上,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故事或者游戏。我低头看着枕在我腿上甜甜睡去的三岁的小女儿蓝蓝,我想,如果这算是一个故事,那么,蓝蓝就是这个故事里,最后的一个尾音。 兜兜转转,回归最初最原始的寂寞,我们,只是命运手中的两粒棋子。蓝蓝,妈妈的故乡里有娴静雪白的茉莉在午夜里开放,你会喜欢的。像我一样喜欢。 2001年的这个夏天,我、蓝蓝以及爱情的回归。 我带着这段为期四年的婚姻惟一为我留下的小女儿以及一笔不多不少的存款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南方,人面不知何处,惟有绿波依旧东流,物是人非的时间里并没有为我做太多仁慈的驻足,当我的脸庞几分清瘦几分憔悴地站在母亲的面前,惟有她像从前一样握住我的手,斑驳的眼角里隐约有苍老的泪花,而我则像儿时一样在犯了错误回家后默默不言地紧紧抱着手里的洋娃娃,惟一不同是的,洋娃娃不再是洋娃娃,她是我的蓝蓝,一个真实的、不容辩驳的存在,故事里最后的尾音。 母亲已经搬去同弟弟一起住。一百五十多平方米错层式的套房宽敞而整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从高大明亮的窗户看出去是一大片绿地绕着小小的喷泉,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弟弟那年轻的妻子亲切地将我带进为我准备好的房间,我看着这个温婉内向的女人,我希望我给她带来麻烦不会太久。 母亲很疼爱蓝蓝,她说她像我小时候一样的任性而早熟。然而她长得极像她的父亲,有着坚毅的唇线和下巴,浓密厚实的头发和眉毛,只有眼睛和我一样,乌黑浑圆。 这是柳清惟一给我的回忆,若不是蓝蓝,我大概已经记不起他的模样了,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当我们不再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连同记忆也一同埋葬,好像那段路是凭空走来似的,而他只是路途中曾经的月色,如此模糊。 我向妈妈要了以前那套两室一厅的宿舍钥匙,虽然我可以毫无愧色地继续住在这里,但是我想,我回来的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希望我是独立的,否则,我为什么要离开? 在打开那扇熟悉的已渐呈斑驳的木门时,我回头看见了对面那一扇同样陈旧的门。 两扇门,相对着在黑暗的沉默里老去。克制与隐忍,原来是没有结局可言的。就好像寓言里那两个无知而顽固的不肯让路的过桥人,坚持的结果,是连擦肩而过的缘分都没有。 手,停了下来。黑暗中,古老的往事如潮而来。而眼角,其实没有泪水。一切,竟失去了想像中的冲动,岁月的流逝令思念具体而沉寂。 房子有点旧了。连从前在墙上量身高时划的铅笔线还在,一段一段的,节节长成今天的我。 坐在那个熟悉的阳台沿上,当阳光从楼缝的罅隙间倾泻而进,我像从前一样抬起了脸庞。久违了的温暖的城市,还有什么能够重来的呢? 我转身出了房门。于黄昏五点时分的斜阳里,徒步走进街角的那间咖啡屋,没想到,多年以后,能留下来的是这么一个地方,物是人非,惟有永远沸腾的咖啡在这里印证着天长地久。 在通完电话的二十分钟后,宋书易来了。 不变的灰色上衣和长裤,白皙干净的脸庞,方形的无框眼镜,以及整个秀气的脸庞上那极为明显的两条浓黑的眉毛,惟一的改变是略微粗壮了的手臂和肩膀。他依然是一派学者的自信与稳重,举手投足中没有任何狂喜或者惊奇的神色流露,他依然,是我爱过的那个书易。我低头自嘲地笑了笑,时间对男人而言是增值的砝码,对女人而言却是残酷的抛物线。 “什么时候回来的?”他轻声问道。 “两天前。我,还有蓝蓝。” “就你们两人?这次是回来度假散心的?” “不是。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和他,已经分手了。” 他有点吃惊地抬起头看着我,眉间有细微的纠结,或者还有些什么是我所看不见的,在他的眼里。 “你到底还是那样随心随性”他有点迟疑地说着。我看着他的眼眸,我知道,其实他是想说,你还是那么任性。我扭头注视着吧台上那个冒着热气的咖啡壶,我真希望我的任性是在四年前而不是今天。而今天,我已经注意到他右手无名指上那个简单雪白的铂金戒指了。我轻轻地笑了笑,隔了四年,我们之间的角色却来了个戏剧性的对换。 “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吃喜糖呢?等你这一顿等了好久了!” “本来这个月底就要结了,证都已经办了下来,可是,她家里人说今年对她不利,所以,只好等到元旦了。”说话时,他不断地将杯内的咖啡搅来搅去,他一向是个喝茶的人,咖啡只是一种不经意的安排,不在预料之中,一如我的出现。 “我今天找你是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想把我以前住的那套宿舍重新装修一下,你是这方面的行家,可以帮我设计一下图纸并找一个好点的施工队吗?” “那好办,什么时候一起去量一下平面图尺寸。”顿了顿,他抬头意味深长地注视着我。“这些年,你除了生完蓝蓝后打了个电话告诉我之外,就杳无音信了。我猜想你一定是很幸福,幸福得忘记了老朋友。” 我笑了起来,像从前那样,略微俏皮地在他面前笑了起来,仿佛他在问一个事不关己的笑话,可是,如果他细心一点,他应该能看得见这笑容里淡淡划过的酸涩与无奈。“书易,还记得你说过,幸福是一支描笔,在每个人的手里可以描出不同的世界。那么,现在你所指的幸福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以所有的人的标准而言,我想,我应该还算是幸福的。但如果是以我对生活的期待和标准而言,在很早以前,幸福就已经溜走了。” “小影,你变了。” “我当然变了,变得和你一样了,别忘了,我曾说要拜你为师的。”我的眼角逐渐迷离了起来,太多曾经以为应该可以放下的细节,其实一直就没有离开过,曾经天涯咫尺的距离,到了今天,依旧是咫尺天涯。我轻轻眯着眼睛看着他,他真的是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面冷心热的那样一个人。 第一次认识宋书易是在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我带着公司的图纸到市设计院审核盖章时,那个顽固刁钻的主任却黑着一张老脸说那份图纸的图签不标准、标识不规范要我重新绘制了再来。之前我已经连续找了他一星期好不容易才见着他,却是这副态度,心里一生气就劈头盖脸地鲁莽说道:建设部最新出版的规范标准你还没看吧可我已经培训过了,我们可是严格按新规范制图的。他脸色一绿,扭头打起了电话给我一个后脑勺好像是说你能拿我怎么办?宋书易是在那时候走进来的,他低头拿着一本图集往上面写些什么,抬头四目相碰时,两个人都有点懵了,我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眼熟,正思索着,他却说话了:“你是来办事的?原来你也是搞设计的?”我这才想起,原来他就是一个月前搬到我家对门宿舍的那群年轻人之一,在楼梯口碰见过两次,总见他冰着表情不苟言笑,因此心里对他感觉不佳。就这样,靠着这莫名其妙的邻里关系,我的图纸通过审核盖了章,和他也算是朋友了。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他二十八岁。 那一年,很多我一直固守的信念被他改变,包括理想,包括爱情,包括生命。 那一年,我有一个交了七年的男友在遥远而寒冷的北方奋斗,而我在这个温暖而寂寞的南方守候。 如果说爱情是那冥冥中难以言喻的缘分如潮水般将两个人推近的话,那么在靠近之前,谁也没意料到对方原来会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从没想过我的爱情会以如此平静的方式落他身上,这个世界与理想原来根本就没有一丝线索可以依据,而爱情也并没有想像中的那样给我一个甜美而热烈的拥抱。一切出现得太过于仓促。又或者是说,一切开始太过于迟缓。 谁也没能来得及细细斟酌,有人说,爱情就是没有任何的解释。 “小影,你一个人带着孩子会很辛苦的。想过再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呢?如果你还是干老本行的话,我倒是能帮你联系。”宋书易的话打断了我十万八千里的思绪。这是个永远脚踏实地的男人。 “我想先休息一段时间,等房子装修好了再说吧。而且,自从结婚后我就没再从事设计了,我觉得我还是做预算比较适合,设计这行业需要不断汲取新的知识,我很懒。” “也好,先调理一段。如果哪一天你想开始工作了,随时告诉我,这方面我是近水楼台。”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啜着那杯逐渐冷却了的咖啡,眼角扫过他的脸庞时,注意到他的视线停留在手表上有一秒钟。 “你有急事就先走吧!”我说。 “也不是什么急事,她妈妈今天生日让我过去吃晚饭。”他回答得很从容,在我面前,他永远能够很自然地,这也许就是一直以来他喜欢向我倾诉的原因吧。 在走之前,他突然转过身来。“小影,不管怎样,我希望我能给你最真实的帮助。” 我不语。当视线从他脸上一扫而过的时候,我看见那熟悉的隐晦而深情的眼光,我缓缓地低下了头,他永远是善于隐藏心事的人,惟有他的眼睛始终毫不偏差地泄露了秘密,当初如此,现在如此。这让我想起了那两扇在黑暗中对立的门,我们,究竟要坚持多久?这样的坚持,或许是一点意义也没有。 我轻轻咬了咬嘴唇,看着他,“我知道。” 他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动了动,却终于,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了。 书易走后,我一个人在咖啡屋里坐着。昏黄的光线透过浓绿色的窗帘布微弱地映射进来,扫在棕红色的木桌上,有一点沧桑的味道。木桌上已经是布满细小的刮痕和印迹,那个木制的置放糖包的小转盘还是当初的模样,用手轻轻一拨,就吱吱丫丫地缓缓转了起来。吧台上正在专心擦洗着杯盘的小姐面目生疏,播放的音乐也已不再是当年那一类纯粹的乡村音乐,暮色四起的背景下是黄品源冷静而隐痛的声音: 离开你是傻是对是错? 是看破是软弱? 这结果是爱是恨或者是什么? 如果是一种解脱, 怎么会还有眷恋在我心头, 那么爱你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谁也不明白的问题,在所有人看来,我和柳清是如此般配,他的朝气与活力、我的开朗与活跃,他巧言善辩,我伶牙俐齿,最重要的是他很爱我,从十五岁开始。在那段挥霍青春的岁月里,可能谁也没有刻意地靠近谁,只是太过年轻,年轻得只认得吉他的和弦、流浪的歌声,只听见誓言的灿烂与沉醉,只看到漫天桃花飞舞血色黄昏,我们一起用最任性的自以为是去印证爱情的深浅无关年龄无关成熟无关理智。云收烟敛,许多年以后,我才突然在某一天明白,我们的一切错误只缘于那柔软的冲动的基石,与一切情变无关,不过是,年少轻狂误入藕花深处。 我在一天一天地成长,而柳清始终如一,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狂傲不羁的他,依然会在兴起时于黑夜里飞越90分钟的路程来见我一面,会在寒冷的冬夜里从楼下将我从睡意酣然中叫醒只为了陪他看一场日出。这样的爱情曾经令我狂喜不已,却也心力交瘁。然而我不愿意因为今天的相悖而行而抹煞掉所有曾经飞扬激越的青春,我和他一起爱过的那段岁月是幸福的最初容貌,只是,我已经长大了。 于是,书易的出现便顺理成章。他理性而成熟,睿智而坚定,在他面前我是个孩子,任性而爱撒娇的孩子,我常常从他眼中看到一种无比怜惜的疼爱与呵护,我迷恋着这种感觉。我可以趿着拖鞋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裙披着一头湿淋淋的头发,跑到他的客厅里不分时机地问他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或生活中的难题,我从没见过有谁能像他那般具有说服力与感染力。也许是身在异乡受惯了人情倾轧,表面的他冷漠少言,其实内心热情亲切,久而久之,他开始对我说一些心事,对我说他去过的名山胜水他淡去了的初恋他心爱的摄影,眉飞色舞地,我没有机会插上一句话,把脸凑得近近的看他的脸看久了发现他的眉毛好浓好粗,笑着说道:“书易,你有没有发现你的眉毛就像是两条毛毛虫爬在你的眼睛上!”,他愣了一下,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 一直以为他的出现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驿站,停一停脚步,喝一口清茶,然后继续自己的路程,我以为他对我的怜爱与亲近,只是因为我们谈得来或者是他的太过孤独,只在某一天,与他同宿舍的人突然问我,如果我没有男友,那么我会不会和书易走在一起吗?我讶异地睁大双眼,习惯于同人辩驳的我,在那一刻瞬间失去语言,仿佛这个问题早在心里暗藏了很久,心猛地痛了起来,如果……人生没有如果,只是无缘。我搪塞。 如果有一个人,总是在你每天醒来时的第一时间令你思想起,他就是你所爱的人。 而每一天醒来,朦胧睡意尚未完全散去,书易的浅笑便稳稳地浮现在我睁开的双眼和脑海里。 “柳清,你回来吧。”我在电话里反复说。软弱而哀伤地。 “小影,你再等等,过两年我就能买房子了,到时联系个好单位,你就能舒舒服服地嫁过来。”我能想像得出柳清在说这句话时神采飞扬的表情,在他的眼前是一张美好的充满希望的蓝图,可他又怎么知道,这张蓝图于我,早已失去了它最初给我的期待与渴望。 回来,或者带我走吧!我喃喃细语,睁着惘然而徨惑的双眼,黑暗中有无数飞翔的小蛾,在一群一群地飞向那绝望的火种。泪水淹没了我。 柳清终于没能在那一年回来或者带我走。 书易依然对我倾谈,在他的世界里我根本无需语言来应对他,他的经历与睿智已不是我的强辩巧词所能击败或者左右,他是我惟一遇见的有着非常独立而清醒的思想者,他是悲观理性的,在我感性的世界里存活。 “一段感情来之不易还是应该珍惜,一旦分开,需要时光来把痛苦冷却,等到想再爱一次,回过头来却发现时光的流逝中冷却的却不仅仅是痛苦,连心也冷却了,压抑与独处已经把爱的这种能力窒息。”在一次我和柳清吵架后,书易对我说。 “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 我注视他的隐痛与落寞,这是个有深度的男人,却丧失了爱的勇气和能力。 像漫天飞舞的大雪,有谁知道,在它平静旷远的银白之下覆盖的是一片怎样千疮百孔的土地。 到最后谁也没能来得及将这一切说出口,我明白书易是以为我是幸福的,以为柳清是我最佳的选择和皈依,而我也曾一度想证明他对我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却终于放弃。只在他如一关怀的眼光里,寻找到渴望的温暖,我想,这就够了,我所受的教育与一贯的骄傲和矜持不允许我对他表露半分。 爱原来就为的是相聚 为的是不再分离 苦有一种爱是永不能 相见永不能启口 永不能再想起 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 火种孤独地 凝望着黑暗的天空 那个年轻的夜里,我在日记里写下这一首席慕容的诗。心里在有一种凄恻而无求的感慨,两个人的坚持,两个人的固执,两个人的骄傲,换回的是,两个人的寂寞。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咖啡的热气尽失,甘苦的味道里是凉了的醇郁。厚重的,苦涩的,清醒的。 七点钟,我一个人徐徐走入黑夜。 “妈妈,我能不能把我的脚借给海的女儿?”临睡前,蓝蓝睁着她黑亮的眼睛问我。 “为什么呢?”我柔声问道。 “这样她就不会被那个恶毒的巫婆换走舌头了,她就能告诉王子是她救了他了。”我从她无邪的眼睛里看到的是那种天真的热情,一种不顾一切的勇气,一种被年龄所代替了的热情,葬送在许多以前的岁月里。 曾有过那么多的机会,从未丧失语言的我们却一再错失。这世界原本是没有天使的,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巫婆,她让我们丢失掉最原始的本能,连问一句话都成了煎熬。 一个星期后,宋书易把一份完整的平面图交给了我。除了对房间的格局做了些必要的改动,我注意到他把卧室和客厅的每一个窗户都稍加扩大。 “我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整片阳光洒进房间里的感觉。你看我把餐桌摆在窗前,再铺上明亮的绿白格子布,你可以上面放上一瓶你喜欢的那种修长的海芋。客厅里是整体的落地窗帘和布艺沙发以及典雅的欧式灯。还有,卧室都是采用实木地板,另一间房间是你的书房,整面墙都做成书橱,足够摆放你的书和那些小玩意了……” 他拿着图纸,喜悦地对我说着每一个细节。 而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们从前在讨论家居设计时,我描述过的所喜欢的家的样子,每一个细节都轻叩我心。我很想如从前一样对他的理论辩驳几句,却发现我哽咽的心说不出半句话来。 既然有了宋书易来为我装修房子,我也就省了心,每天只是例行公事似地到那儿走走,我很害怕那种凌乱肮脏的场景。 那天,我带蓝蓝到市场买东西,经过楼下,便抱着她上了楼。宋书易刚好也在。 我对蓝蓝说:“叫叔叔。”他回过头来,笑了笑,疼爱地拍了拍蓝蓝的脸颊。 “叔叔,你的眉毛好像两条毛毛虫哦。”蓝蓝细声细气地说着,并伸出她那胖胖的手在他的眉毛上摸了摸。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着他。他的微笑凝结在嘴角,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顿了片刻。 所有来不及被掩藏的记忆不攻自破,爱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两个人的退守只是让结局永远没有答案,停留在原地。 “小影,你还年轻,不为你自己也要为蓝蓝着想一下,如果有好的就再找一个吧。”妈妈苦口婆心地说着。 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无心地应着她:“妈,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你就别替我操心了。” “那天啊,我听隔壁的老张说,他有个外甥今年35,老婆几年前出车祸死了。人还算本分,单位也不错,还没有孩子。要不……” “妈!”我回头皱着眉喊了她一声。“你干嘛呢?我想清静几年也不成吗?蓝蓝还小,我不想这么快!” “就是因为蓝蓝小才要急着找嘛,不然大了知道认生了会排外的。我不管,这回你要听我的,我都跟人家说了,明天晚上来这。你好好准备准备。”妈妈很强硬地说着。 我呼地站起身来,把手里的薯片往桌上一扔。“妈,你这叫什么事嘛。也不问问我就跟人家定了下来!” “小影,我知道你新潮、眼界高,想过什么单身妈妈的生活。可你得为蓝蓝好呀!听妈一回,明天看看,不满意咱就拉倒。”妈妈的语气软了下来,一派忠言逆耳苦口婆心的样子。 我不言,气呼呼地趿着拖鞋,嗒嗒嗒走回房间。 这个所谓的本分的男人此时正拘谨地坐在沙发上,两只手不停地搓来搓去,好像是零下摄氏度冷得不得了似的。黑黑瘦瘦,脖子细长细长的,有人说过,脖子长的人容易被别人的思维左右,我在猜想,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是被逼着来相亲的。不禁轻笑了起来。 他一看我突然笑了,好像吃了一大惊,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眼神偷偷打量着自己的衣着。这个男人,连看着我的勇气都没有。我从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突然想起宋书易曾经对我描述过的他相亲时的心情:“有时朋友介绍我相亲时,我坐在某个女孩对面,看着她,心里想:我真的要与她过一辈子吗?每次当这个问题浮出我的脑海,我就知道是该走的时候了。”此刻,我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他的感受。 我从没想过自己也会落入这种悲哀。我想,我也该走了。 “你坐会儿,我……我去洗个手!”我站起身子,礼貌地微笑对他说。 “好好好,你去吧。”他把头点得像个啄木鸟。 走进餐厅,蓝蓝果然正趴在餐桌上笨手笨脚地吃着她的瘦肉汤炖蛋。 “蓝蓝,你想不想吃肯德基?”我伏下身子,对她眨了眨眼睛。 “要!”她立刻睁大了双眼,一脸兴奋。 “不过,你要保密,外婆要是问起,你可不能说是妈妈提的,就说是你吵着要去了!知道吗?”我抱着她,蹑手蹑脚地开了房门。 吃完肯德基,不知道该走到哪里,想了想,去看看房子装修得怎么样了吧。 木工们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打着扑克,一看我进去,一个个拘谨地站了起来。 “你们玩吧,我来看看,坐一会儿。”我柔声说道,到各个房间里看了一遍。然后走到阳台,找了张干净的凳子,坐了下来。 “妈妈,以后我们是不是就住在这里?”蓝蓝在我怀里问道。 “嗯。” “那爸爸也跟我们一起住吗?” “蓝蓝,爸爸不会跟我们住在一起。以后都不会了。”我低头看着她懵懂的双眼,有一些事情,我希望她明白,却又希望她永远不明白。矛盾的成年人。 “那爸爸一个人住在那里,好可怜哦。”蓝蓝软软地说着。我突然无话,蓝蓝,你的爸爸当然不会是一个人住的,可我又怎么告诉你这一切? 所有人都以为我和柳清的结束是由于他的错误与背叛,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一个婚姻的苦果其实是两个人一起种下的。所以,当我亲眼看见柳清与那个年轻女孩拥吻在咖啡屋的黑暗处时,我却感觉不到心里本应有的痛苦与愤怒,我只是站着,冷眼看着,清醒地,嘲讽地,直到他们注意到我。柳清那副恍然失措的表情竟然与当初十七岁的他塞给我小纸条时的表情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随即就平静了。女孩很年轻很清纯,眼神里没有那种阅尽世故的老练与精明,她慌张地放开了紧紧地攥着的他的手,低下了头,像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却又立即抬起了她那张小小的脸庞,眼中满是执着与勇敢的神情,仿佛要告诉我,我就是爱他,我可以面对一切。在那一刻,我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当这一幕被文字被电视演绎得泛溢的场景降临在我自己身上时,我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去对待?像泼妇骂街一样破口大骂号啕大哭,或者像个高雅脱俗的贵妇人凛然一笑绝尘而去?那一刻里,我反而觉得自己才是第三者,才是那个面目丑恶的巫婆,我闭了闭眼睛,周身疲倦,我看见柳清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就先开了口,说,柳清,回家再说吧。 回到家里,柳清并没有我想像中那样,坚定勇敢地向我告白他爱她他非要她不可,或者一脸懊悔认错地陈述自己的一时糊涂请求我的原谅,他反而比我还镇定还平静。我也以为自己会哭喊着捶他、用最蔑视的语言痛斥他,然而我也没有。如果说我心里有一点痛苦的话,那也只是因为我目睹了自己被遗弃被放逐被爱淡忘的那份骄傲与自尊的挫败感,我的如此平静让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看着柳清从刚才那副恍然失措的表情演变为现在这样冷静的态度,我想柳清身上正是同时具备了都不完全成熟的两种性格:男孩与男人,他的狂热与他的冷静都是瞬间的。 “你爱她吗?”我说,我看过书上所有的妻子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样问。 “或许这句话应该让我来问,你爱我吗?”柳清突然说出的这句话让我措手不及,他想说什么?他知道些什么? 我哑然。 “不,小影,我不爱她。”柳清轻轻地摇了摇头,伸手拿起桌上那包香烟,点上一根,在烟雾缭绕间他的表情有点失控有点狰狞。 “如果你认识她,你就会发现,她多么像当年的你,那个勇敢的不顾一切的任性而骄傲地爱着我的小影。”顿了顿,他又说:“你知道我是从哪一天开始明白你已经不再爱我了吗?就在你生完蓝蓝后,你打的第一个电话不是给你妈妈或者朋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偷听你的电话,很无意的,我听见你在电话里告诉他,你生了,是个女孩,你说,你很开心因为孩子很健康很漂亮,如果他有一个儿子,也许将来我们的女儿就能够嫁给他了。后来,我很疑惑就去打了电话单,那个名字,那个名字啊……电话你只就打过一次,如果你们很经常联络,那我就会相信他只是你的一个旧日好友,因为你人缘一向很好,不奇怪。可是你就只打这么一次,我想你一定是压抑了很久才会忍不住打给他的,你只想让他第一时间知道你的欣喜。那时,我差点忍不住摇醒你,大声地向你询问,很奇怪,我竟然忍住了。其实,我早就应该明白,你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的失神与冥想,你不再像从前一样缠着我撒娇,以及……我记得你曾经让我带你离开的话。” 我呆住了。一直认为柳清是那种冲动的永远藏不住心事的男人,我以为自己太了解他了,其实不然。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深了,原来只是那愚蠢的把头埋在沙里的舵鸟。 “小影,你压抑得很苦,我看得出来。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很努力地做到你心目中对丈夫最完美的期待,可是事与愿违,我们还是越来越遥远了。”柳清弯下了腰,抱住头。“我真的很想再回到从前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那么年轻那么执着那么美好,我们除了对方什么都不想。小影,当我发现我不再是你全部的世界时,我快崩溃了。不,我不爱她,从来没有,她只是我对爱情的一种理想,一种重温的渴望。你明白吗?”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的纠结与混乱让我害怕。他突然迎向我张开双臂,紧紧拥着我。他的唇于黑暗中寻找我的,我本能地站起身子想躲开他,然而他的双臂如此强硬,不由分说地圈着我逼入墙角,我能感觉自己的身子仿佛嵌入墙中,突然间失去了挣扎的想法与力量。他狂乱热烈地吻着我,我的额头,我的眉毛,我的眼睛,我的脸颊,我的嘴唇,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我们的初吻,就在那个黑暗的学校的一角,五月流苏花的芬芳倾泻了整个夜晚,在那样一种迷离的让人失控的氛围里,他的吻就像他曾给过我的一切:霸道的狂热的不讲道理的,企图占据着我生命的每一个罅隙,那时候,我们如此年轻,那时候,他是那么深爱着我,而我也是。然而,究竟是从哪里开始不对了呢?我在他绝望而疯狂的吻里迷乱地想着,想我们曾经的岁月,想我们过往的幸福,想我们执手一世的誓言,却终于还是没有答案。这个我生命中惟一的男人,他最后的狂热与他曾经给过我的最初一样,让我泪如雨下。 他还是放开了我,放开了我们的婚姻,放开了坚守十三年的爱情童话。他会娶那个女孩,然后爱她,宠护她,我知道。这世界不是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绝对。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寻找最贴切的方式与道路。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最终只能自己担当。怨不得谁。 我低头看着在我怀里沉沉睡去的蓝蓝,微凉的秋风里隐约有莫名的花香拂面而来,且轻且淡。我紧紧地抱紧了她,蓝蓝,让我们,相濡以沫。 十二月,房子装修得大致妥善了。下午,约好了书易等他下班后一起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或者增加的。 两个人站在门口,我迟缓地在包里找钥匙,掏半天,回头对书易笑了笑。 “你还记得从前,我老是忘记带钥匙,然后就一直赖在你们那里直到我妈或者我弟回家吗?呵,蹭了你们不少顿饭哦。” “是啊,不过我们这群光棍也没少逼你下厨,你做的海蛎煎蛋还真好吃,自从你结婚后我就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了。” “没关系,等你结婚了,你老婆自然会做给你吃的。”我顺口说道。 我看见,书易的眼神一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两个人晦涩的内心。 沉默间,对面的门开了,一个瘦削的男人低头走出来,看了我们一眼,反手关上门,只一个背影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我的钥匙终于找到了。 一扇门开了一扇门又关了,这样的命定,真让人绝望。 他始终没有问我离婚的原因,就如同我始终没有问他结婚的细节,我们试图像从前一样随兴地调侃聊天,却发现距离已经把话题彻底改变。我明白,其实两个人最想知道的是对方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欲望,然而思念太久,所有的渴求反而苍白失色了。 那段逝去的彼此分离的岁月原来并不是徒劳无用的,它教会了我们面不改色的承受痛苦和欢乐,教会了我们用行云流水的淡然去克制蠢蠢欲动的冲动。是对是错都无从得知,结局不在你我手里,而过程只在时光深处流浪。 下楼的时候,发现灯都坏了。楼梯很黑,而我一向不善走暗路。 书易于黑暗中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我的,一级一级地牵着我走。我看不见他,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那么亲近那么真实。他的掌心温暖干燥,我能感觉到那上面细细的纹路和微弱的温度。那一瞬间有莫名的虚弱弥漫全身,他稳妥的牵引是一种短暂的幸福,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我想起我曾经如此渴望的一幕,只是静静地陪在他身边,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可以让人安心的让人平静的让人停泊的,然而,即使是如此靠近,我们之间依然隔着那么残酷的现实,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我们坚持着不说那个字,是不是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不懂!黑暗中,我注视着走在我前头牵引我的那个并不伟岸的身影,抑制不住自己任性的眼泪,停下脚步,把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良人良夜,今夕何夕啊!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搂着我颤栗的肩,无言地抚摸着我长而凌乱的发丝。他的怀抱温暖而荒寂,有淡淡的干净的气息,像一片雨后的山林,包容着一切远行而至的孤独的足履。那一刻里,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话,今生恐怕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一些人,今生怕是再也不能够企盼了。纯粹的爱恋很美,但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更多的真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能说自己幸福的人,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彻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移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CD音乐,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阿娅和她的鸽子 每天早晨放鸽的时候,阿娅都会习惯看看对面的六楼那节伸出的阳台。有一个男孩子会站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男孩子有一头黑亮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太阳初升时,晨光照在他身上时,他整个人也仿佛在发亮,阿娅喜欢在这边静静地看他,就像男孩子静静地看他的书一样。苏德姨妈问她在看什么,她常答,是风景,姨妈。 一 阿娅养了一些鸽子,有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阿娅每天早晨都会打开鸽笼,让它们飞出去。阿娅喜欢它们扇动翅膀飞出笼子时快乐的样子,也喜欢听它们飞出笼子振动翅膀时扑扑的声音。鸽子飞出去不久又会重新飞回来,有的飞进笼子,有的停到阿娅身上,歇一会儿脚,梳梳羽毛。阿娅觉得这是鸽子们想她了。 阿娅就是这样养了好些年的鸽子。有时候,她觉得她的鸽子们也是她生命的一部分,鸽子飞的时候,就像她生命中的部分在空气里翱翔。每当她这样想的时候,便会出好一会儿神。这时她的苏德姨妈总会适时走出来,拾起掉在地上的毯子,重新盖到阿娅的膝盖上。阿娅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模样,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她和她的苏德姨妈相依为命,从很小的时候一直到现在。在阿娅心里苏德姨妈就是她的妈妈。 鸽子们有些刚从蛋里孵出来,有些已经长得很大,阿娅不太清楚鸽子老了会是什么样,她的鸽子们还没有老,长大的那些都显得强健有力,声音圆润而洪亮,飞得又高又远。但是苏德姨妈已经老了,声音也嘶哑了,皱纹布满了她的脸,走路的时候显得有些佝偻,她的手上筋络纵横,就像干枯的树枝。阿娅最大的遗憾就是服侍不了苏德姨妈,她的腿没有用,只能坐在轮椅上。阿娅想,幸好,她不会活得太长,不然就要累苏德姨妈一辈子了。阿娅的脸一直是苍白色的,她照镜子时,常有这种预感。 每天早晨放鸽的时候,阿娅都会习惯看看对面的六楼那节伸出的阳台。有一个男孩子会站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看。男孩子有一头黑亮的头发,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太阳初升时,晨光照在他身上时,他整个人也仿佛在发亮,阿娅喜欢在这边静静地看他,就像男孩子静静地看他的书一样。苏德姨妈问她在看什么,她常答,是风景,姨妈。 阿娅没有朋友,苏德姨妈也没有。她们家的门铃就像哑巴的声带很久都没有响过。幸而苏德姨妈还有一笔不算少的退休金,她们过惯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别人的救助。阿娅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庆幸一下,她要比苏德姨妈幸运,她甚至还有一个网友,名叫小A。小A是惟一知道她所有状况的人,但是总显得很沉默,阿娅不知道他在电脑那边正做着什么,但无论他在做什么,阿娅都愿意把他想像成一位忠实的听众,一个好心的朋友,坐在对面沉默地听她的唠叨,听她的梦。阿娅说,小A,你是我惟一的朋友,你知道吗? 大约十分钟后,小A有了反应,他说,——哦。 二 阿娅在写一篇名为《阿娅和她的鸽子》的故事,用一支蓝色圆珠笔在日记本上写。故事里的阿娅养了许多鸽子,她喜欢她的鸽子们,鸽子们也喜欢她。故事里的阿娅只是一个灰色的姑娘,没有谁会注意她,她带着她的鸽子四处流浪,却一点也不孤单。鸽子们就是她最好的朋友,她有什么话都可以向它们讲。他们之间的感情终于感动了上天,在一个月明风清的夜晚,她的一只鸽子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白衣少年,站在了阿娅面前。 写到这里阿娅笑了。能写故事真好,虽然童话不能变为现实,却可以成为文字,触摸这些蓝色的字迹,好像触摸自己的心情。 有一天,苏德姨妈推着她到楼下晒晒太阳,阿娅又遇见了对面阳台的男生,她的轮椅从他的身后经过时,几乎可以在空气里闻见他淡淡的发香。阿娅真想让苏德姨妈停下来,但是她又不敢,她怕他忽然转头就看见她,看见她坐在轮椅上,看见她苍白的脸,看见她枯燥的头发。阿娅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姨妈推着她慢慢地走过去。阿娅仰起头,看见自己的鸽子们在天上飞,她忽然希望有一只可以落到他的肩膀上。 阿娅做梦了,那个英俊少年走进她的梦。他的轮廓很清晰,黑亮的头发,白色的衣裳,带着微笑,一步一步走向她。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仿佛只要一看,心尖儿就会要崩碎了。醒来后,她的脸一直在发烫,窗外的天微微发亮。 苏德姨妈轻轻进来了,用微哑的声音说:“阿娅……该起床了。”和往常一样,她带来了上好牙膏的牙刷,打好了洗脸水。在阿娅洗漱的时候,姨妈会替她更换尿袋。阿娅一直插着输尿管,只有这样,她才不会尿在身上。她坐上轮椅,又上了阳台,鸽子们也醒了,发出咕咕的低鸣。又要开始新的一天,对面阳台的男生,依旧会出现在阳台上。 阿娅抚摸着手中的一只白鸽子,它体格健美,眼睛明亮。她剥了一颗玉米喂给它,她想起那天忽然涌起的念头,脸就一阵发烧。她想像着他的衣裳和头发,在晨光下发着光,她的鸽子绕着他飞翔,有一些停在他身上,就像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停靠在他的身上,那该是一幅多美丽的景象。 “小鸽子,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阿娅轻轻地问它。鸽子低低地鸣着。 阿娅对小A说她未写完的故事。阿娅说,他是我梦里的王子。 小A说,真是一个不错的故事。 三 “在我家对面的阳台,住着一位男生。他喜欢穿白衣服,喜欢静静地看书。我在阳台这边,已经看了他许久许久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发现过我。我喜欢这样。”阿娅对小A说,小A没有反应。阿娅想,他可能在听着吧。 阿娅,继续给小A说她的故事:“白鸽王子一步一步走向阿娅,阿娅的心越跳越快,呼吸越来越乱。她的眼睛不知该看哪里,脸羞得通红,却又不能把头低下,因为他俩实在太近了,近到几乎可以感到对方的呼吸,近到只要一把头低下,就可能会触到他。白鸽王子拉住阿娅的手,轻轻地说,阿娅……跟我一起飞吧。阿娅的脚尖离开了地面,偎在王子的怀里,一齐飞向了美丽的夜空……” 故事终于讲完了,阿娅停止了打字,沉浸在幻想里。 又过了许久,小A忽然说话了。 他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四 苏德姨妈老了,但是没有傻。她明白阿娅在想些什么,对面阳台的男生常常映进她的眼里。但是她是真的老了,虽然她很爱这个孩子,把她当自己的女儿看,但是她没法去敲对面阳台那家的门,也没法跟男孩的家长说,我家阿娅看上你们家孩子了。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时代只属于她那个年代,她也从不指望她的坐在轮椅上的阿娅会被那个男孩看上。这样子只会让阿娅更伤心。苏德只能做好她能做的每一件事。阿娅的牙龈容易出血,所以她会给她选刷毛最软的牙刷。阿娅喜欢白色,所以她为她买的衣裳和毛巾都是雪白的。阿娅喜欢她的鸽子,所以她每天会定时喂上好的玉米和谷粒给它们吃。 她听说上网可以交到朋友,便四处打听怎么才能上网。买来电脑,请人教会阿娅。她不愿阿娅像她一样孤单,她自己已经尝够了孤单。 然而苏德姨妈真的很老了,连端碗的时候手都会有些发抖。下楼买菜再上楼回家,对她来说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每上一层楼,她都要停下来好好地喘会儿气,一直喘到六楼。楼房不是没有电梯,但是她想锻练一下身体,活久一点,照顾阿娅。 苏德姨妈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皱纹密布的脸,感觉自己已经被埋掉了一半,剩下半截在人世间苟延残喘。她不敢死,她简直不敢想像她死了之后阿娅会是个什么样子,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在马路边常常可以看见的残疾乞儿,就算冻得半死也得伸出一只手向路人乞讨。她不记得自己从何时起开始存钱,那些钱都藏在她的枕头里,她信不过银行,等她死的那天,要把钱亲手交到阿娅手上。 有了这些钱,阿娅的日子应该会好过点,她想。心里安稳了一点。 五 苏德姨妈虽然老了,但还是看出阿娅这些天有些不同。早晨的时候,她顺着阿娅的目光看去,发现对面阳台的男孩子不见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苏德姨妈想安慰一下她,却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叹气,再继续回她的厨房忙活。 阿娅是不会绝食的,她知道自己绝食等于让苏德姨妈绝食。就算她再没有心情吃饭,也依然坐到餐桌前,大口吃饭大口吃菜。她知道苏德姨妈喜欢看她这样子,她希望苏德姨妈开心,只要苏德姨妈喜欢,就算是沙子,她也可以吃下去。 所以这一顿饭,她还是大口大口地吃,死命地往嘴里面塞,死命地咽下去,“味道真不错,姨妈。”她说。 苏德姨妈忽然叹了一口气,放下筷子走到她身后,捏着她的肩膀说:“阿娅,姨妈知道你不开心了,有什么事,你可以跟姨妈说的……”阿娅一口饭还含在嘴里,再也咽不下去,眼泪忽然大颗大颗涌出来。 六 那天小A忽然说,阿娅,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娅呆了一下,问,你不是小A吗? 小A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住在你对面的六楼? 阿娅心头一跳,问,你在哪个城市? 小A说,S市。 阿娅心跳越来越快,她当然也在S市。她紧接着问,哪个区? 小A说,B区。 阿娅的心几乎要跳出来了,她也在B区。她没有再问下去,她觉得不可能,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所谓的巧合只是小说故事里用来唬人的玩意。 小A说,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我来看你,你就知道我到底是谁了。 这可能是小A有史以来对她讲过最长的一句话。 阿娅说,为什么,如果你在我对面的楼,就该知道我住在哪里了。 小A说,哼!你一点诚意都没有! 他下线了。 此后的几天阿娅再没有看过他上线。早晨她到阳台上放鸽,也再没看到对面阳台的男生。阿娅慌了,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才刚让她的鸽子学会停到对面的阳台上,他却不见了。难道小A真的就是他?难道是他生气了?这世界上真会有这样巧的事,老天真的被她感动,要让她的梦化为现实?这一切太不真实了,她只不过是个连方便也要靠人服侍,一不留神就会弄脏裤子的残废,只要稍有脑子的人连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更别提喜欢上她,专门来看她了。阿娅在这两种念头里左右挣扎。 梦里她和白鸽王子飞上了天堂,但是王子生气了,又将她重重地抛下地狱。 苏德阿姨终于明白了前因后果,她抚抚阿娅的头发,说:“傻孩子,人家问你,你就告诉他嘛。他究竟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咱们家也好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苏德阿姨的想法是:难得这个小A知道阿娅的状况,还愿意来看她。就冲这点他就已经不错了。 阿娅上了线,湿着眼睛,给小A留下了她的地址。她说,小A,对不起,希望有一天你可以看到这条讯息,希望能看到你。 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和我鸽子的朋友。她想。 七 阿娅已经把鸽子训得非常好了,它们随着她的一声呼哨就会一齐飞到对面的阳台上空,再一声呼哨,就会落在那边的阳台上,可惜的是,那阳台始终空空如野,她和她的鸽子找不到降落的目标。 《阿娅和她的鸽子》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结局不是日记本上的收尾,而是阿娅坠入了地狱,白鸽王子不知所去。 阿娅在她的阳台上一笑,这是一个她未曾想过的结局,却在梦里得到了映证。事实如此,见与不见,结局也是一样的。 太阳已经落山了,城市的灯火亮起来,月亮却不见了。 八 可是门铃居然在这个时候响了。阿娅一愣,要关鸽子笼的手抖了一下;厨房里的姨妈也是一愣,菜刀差点切到手。她们家的门铃实在太久没有响过了,里面的电池没有坏,已经是个奇迹。 阿娅迅速摇着轮椅进了客厅,姨妈也在客厅,她俩你看我我看你。 门铃还在响,叮咚——叮咚——好像一声声呼唤,又像欢快的呐喊,门后面是一个谜,只等她俩去打开。 “我……我去开门。”苏德姨妈使劲在围裙上擦擦手,走到门前,又看了阿娅一眼,冲猫眼里一看,边问:“是谁啊?” “我是阿娅的朋友,阿娅在家吗?”门外的声音。 “吱——呀——”门开了。 一个人,站在门口。 “砰!”门又关上了。 九 颜色随全家出去玩了好几天,回来之后,便听说前天小区里发生了入室抢劫杀人案,案发现场,所有财物被扫荡一空,死者是一位老人,和一位残疾少女,据说就住在他家的对面。颜色站在阳台上,向对面看去,除了一个空荡荡的鸽子笼什么也没看到。他叹了口气,觉得她们很可怜。 这时候,蓝天上忽然飞来一群鸽子。它们发出咕咕的鸣声,振动欢快的翅膀,在他的头顶,绕着他飞翔。灰色的、褐色的、白色的,像飞舞的信使。它们飞得好近,近到可以感觉被翅膀振动的空气,近到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捉住它们、它们似乎一点也不怕,好像对他还有一点喜欢。 有一只白色的,似乎终于鼓足勇气,停在他肩膀上。 好像,认识他一样。 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春光乍泄》里有一句台词:“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离开过。一个人说,没有爱的时候,我觉得寂寞;恋爱的时候,我觉得更寂寞。 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原因是,除了恋爱,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说话,争吵,和好,冷战,分手。周而复始,这就是恋爱。它跟吃饭睡觉一样,成为被规范的程序,什么时候做什么,到达什么阶段,最初的着迷消失,厌倦而无能为力。 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同样的,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直到停止爱。当你不再爱的时候,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那时候,你已经老了。人老心老,没有了爱,余生明灭,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撩情也逐渐暗淡。 天下大同。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除了自己,没有谁。不再寂寞的方法是,成全自己。 学生时代,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通宵看碟——爱情片、文艺片,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有一晚下大雨,忘了带伞,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一对情侣闯入视线,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用身体替她挡雨。失眠去看心理医生,他问我,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书里说,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缺乏归属感。两者相通,寂寞的人,是因为没有归属感。 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无数人恋爱,其实没有分别。结局注定是分手,回到单身状态。然后再想找一个,找到或者找不到,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而非自发的意愿。 真正的爱,并非一朝一夕,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尚得不到归属感,就不能奢求爱给予。 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一旦陷入爱中,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什么时候爱情最美,当你爱着一个人,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你可以幻想他爱你,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 爱的属性是寂寞。一旦坠入爱河,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春光乍泄》的主题是: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爱中被迫的分离,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我要离开你,或者,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现实中,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相爱的结果是分手,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讨巧隐晦,都是自欺欺人的。 把爱的姿态放低,单纯去爱。因为一个人而爱,因为爱而简单快乐。 有一句话叫作: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多么美。这让我觉得,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从前觉得,寂寞深冷,空虚煎熬,漫漫长夜无处收场,年华蹉跎,只好一个人自受。世间情爱难求,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懂得相思之苦、成全之难时,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 爱,不是因为寂寞。寂寞,是因为爱。 平安夜,去酒吧听歌。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一口一口吃下去。他递给我一个苹果,说,如果没有人陪,就让这个苹果陪你,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 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它是一个人的,不需要分享,不值得同情。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寂寞,也是需要品尝的,然后吞咽下去,纵使无色、无味……亦无爱。 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选择时刻决绝,粉饰太平,看似一切都好。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无人相伴,缺爱成了一种病,纵使寂寞,也要寂寞得彻底,寂寞得心甘情愿。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长舒一口气。父母又去新房,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转身去超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走灯火阑珊的地方。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一转弯,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非礼勿视,我心无旁骛地走。女孩转身要走,动作很快,差点儿撞到我,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咔地一下扯回来——就是那样的一瞬间,女孩惨叫出来,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下不去也起不来,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我大大地惊怕了,快步走了过去。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直的,黑的,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柔声说情话给她听。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她现在是更疼,还是更难过。心死,心没有死。或者,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才刚刚开场。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路走过去。买薯片的时候,一对男女在身后。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很悠闲,女孩面对他站着。我没有留意他们,绕过去,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他二人也不避嫌,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男人说:“生活总是很现实的。” 女孩:“可是……我什么都能忍受。先前你那么说……都已经那样了……我都接受了,我都不觉得有什么……我从来没麻烦你,是吧……你看……可是……” 男人还是很镇定:“是,我是很感激你。” 女孩愣了一下:“不是这么回事儿……不该是感激。我是说……你现在不能……这么长时间了,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我的想法,你是明白的。” 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男人又接着说:“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我很感激你……” 女孩哽咽着:“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谁都没办法,你就得承受……” 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不想回去。天气那么冷,没人帮我提东西,没人给我买烤地瓜,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一圈一圈。没有人在意我。回家也是我一个人。一圈一圈。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我不需要鸡蛋。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我也不需要面包。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他们是否真的相爱,会爱多久,会怎么分手,会不会分得很难看,像他和她,或他和她?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却互相折磨,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只剩下恨意?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突然明白,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是什么时候?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你面前的这个女孩,因为你的遗弃,哭得像个泪人一样,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 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她。可他没有来,电话也没一个,短信也没一条。她坐在灯下,渐渐冷了,困了,才不得不回家。房间里,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安详地坐着。看见她,什么也不问。赵小姐跟我说:“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但是……我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 爱情只有有无之分,没有深浅之别。在生病的日子里,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妈守在我床头,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去小诊所打针,一步步挪过去,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手术时的恐惧,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手术后自己走出来,对众人比个“V”字手势。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叫出声来…… 所有这些,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不让人心疼我。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无非是因为,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我怕这样的一个他,会让我忍不住腹诽。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我一定会心疼。 某年某月某一天,永不永不说再见 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日子一年年过去,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 “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他说。 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到哪儿去呢?” “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你愿意吗?” 女孩儿点点头,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一切都是新鲜的,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其间,他走到电话机前。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她瞪大眼睛看着。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他不免猜想着,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儿失望,为什么他不着急呢? 第二天,男人准时上班下班,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仍然无人应答。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 男人穿起外套,冲出家门,女孩儿紧随其后。 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大门紧闭,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他不忍心告诉老人,她失踪了。独自离开时,他眼里满是焦急,她不禁开始后悔了。 整个晚上,他没睡觉,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到处都有她的身影,可又找不到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男人依然要上班,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树。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像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你会出现的,对吗?” 第四天,男人又来到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 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他们说好,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男人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得快要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那就是自己。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 她放声大叫道:“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什么都有,唯独缺爱;开始都好,为爱堕落。 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那些写爱的人、演爱的人,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当自己得到快乐,这快乐有几分虚实……没有人知道。 一个人为爱堕落,是因为除了爱,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才会堕落。 在路上的人,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翻越一座高山,还是高山;穿越一片沙漠,还是沙漠。始终看不到希望,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爱情也一样。对爱有征服心的人,会看得很重,势必要到达、要超越、要实现。这份重,与信仰不同,以满足欲望为重心。 如果只当寻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任何极致的、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而不自知。有人问,如果得不到怎么办。得不到就得不到,做自己,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譬如,孩童、老人,一个受伤的有情人。 爱是心甘情愿。所谓的堕落,也是心甘情愿。 即使爱,也要爱得高贵克制。不矜持、不造作、不彻底、不窒息。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再爱你的人,也会对你存有保留。它意味着,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 爱而不得,往往因爱生恨,做出极端的举动。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消蚀生命。伤人三分伤己七分,毁坏别人,也意味着毁坏自己,彼此都不能承担。 如果没有救赎,只能堕落。 再相爱的人,彼此独立,无法相容,亦无处相融。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其实是幻觉。没有人能成为自己,没有人能代替自己,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所以,爱到用力会烧灼,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前提是,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 就像歌词里说的: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可是为情奉献,让我觉得,自己是骄傲的、伟大的。 世上的感情,大多朝生暮死,即使进行到最后,也是表面的和美。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真的没有。因为计较而失去,因为桎梏而窒息,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如果没有爱来治愈,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供以休养。 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买醉、滥交、轻贱,都是不自爱的表现。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而不是为某个人。年少时,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还很年轻,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父母、孩子、玩伴、信念……甚至自己,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厌弃与伤害。 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半身入土才发觉,当初遭受的痛苦、绝望、抛弃、质疑,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冒一生之风险,无所谓伤害,亦无所谓痊愈。 为情奉献没有错,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有些人平和地奉献,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可你要知道,情如火灼般热,不会烧一生一世。所以,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去牺牲,去冒险,去爱。 某天,遇见一个人,未爱之前先问一声: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你也愿意吗?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母亲谈起初恋,那个叫春喜的男人,微笑中带着遗憾。她说,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 人到一定的阶段,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不是因为往事太重,时间太长,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如果超出控制,就证明自己老了。 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我非常认同。比如,年少的时候,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长大后,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成家后,与孩子分享回忆。不见得对方要懂得、能理解,与你静坐一刻,也是极好的。然而,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很长一段时间,执迷于这句话。这是否是一种业障,不得而知。佛要我们抛却迷障,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俗家弟子。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尝一次俗情,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 始终觉得,如果没有经历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即使它带来伤与痛。人因心存苦痛,才会活得彻底。那份心中的安然,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 春喜小时候出过家,后来还俗。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一身布衣,一双草鞋。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她说起他的种种,眼神里有清澈、悲悯的笑意,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但我知道,她已经在走向衰老。 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不要害怕,它见证成长、流年、迁徙、动荡,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但我们的回忆,或者说你的回忆,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也是一件客观的事。所以,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就容易受伤。 十几岁时不言不语,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二十岁时,更多的是倾诉。三十岁,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奉承、赞美和诋毁。试着做一个倾听者,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但有这个必要。 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即使稍纵即逝。所以,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多数人因了这句:“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它源于一首诗。写诗的人叫聂鲁达,一生风流,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还爱着她。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烟花再美,不过瞬间。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一年一年,梦断惆怅,思念空流,再也回不到从前。相爱不过一刹那,却用整个余生忘记。 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勉强与他生活,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情去了,意淡了,不记得发生在何时、何地,不记得初见的场景、恋人的模样……偏偏记得,天明未明之时,蔷薇盛开的心动。那是心中,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 我们有时爱上的,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明知终将分离,消失于茫茫人海,此生再也不见,却依旧记得某一刻,曾为一个人动情,舍不得遗忘。 “多少个如今的夜晚,我曾拥她入怀。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而这些,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 不负如来不负卿 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一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夏玮,大一。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二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严健,大一。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三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安生。大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四 夏玮。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五 严健。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六 安生。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七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我撇嘴。“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鸾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的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上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冻,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下放至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除了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也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儿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儿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了。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一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地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并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迫不及待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一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说:“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了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退。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儿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轻捷步履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儿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儿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儿?”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生病就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医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儿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当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微笑着,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地毕业,就职。 我愉快地生活,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儿。”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了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而悲伤,清晰地看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在一天天飞快消失。 哲野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待在书房。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摞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地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摞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儿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的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宁平和地生活,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整理书房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有一个人,给过你完完整整的爱情 天快黑了,我们在沙漠里找了一块避风的洼地,拿出自带的煤气罐、锅灶和吃食,开始做饭。起风了,我披上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把备胎推上坡地,渐渐推不动,喘口气,啪地跳到一边。它骨碌碌滚回去。再推再滚,我像个女西西弗斯。这样玩了几次,腻了,又向坡上跑,想看更远的景致。可沙漠的天突然就黑了,到处都是一色儿,回头看,只有炉火在闪动。我对着黑的天和黑的地发呆。又想起《情书》里的喊话:“你好吗?我很好。”营地里星罗棋布的帐篷和歌曲已经很远了,远处有车灯沿着沙丘的弧线交会又错过。洼地的另一侧开来三辆越野车,齐刷刷停下,大灯晃得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开车门关车门的声响之后,“你们没事吧?!车坏了吗?!”他喊回去:“没事儿哥们儿!我们在做饭!” 车开走了,画面重又单调安静。我深吸一口气,大叫着跑下去。到半山腰,背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声响,我惊得几乎摔倒。转身一看,是烟火。我站在原处看烟火开了又谢,保持着别扭的姿势,脖子都要抻断了。这一朵与下一朵烟火的间隙,炉灶上的水传来嗞嗞的声响,我听见他打了几个鸡蛋在水里,又撕开了面条的包装。那是5月。到达沙漠的那天起了风,赤地千里,戴上太阳镜也要眯着眼睛。返程那天沿途的桃花开了,树木抽出嫩枝,阳光饱满,春风和煦。我们揣着渴望到达一个陌生之地,可惜远方常常“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所以渐渐习惯不抱希望,不怀目的,像一段空白格。我一直怀念那个夜晚突如其来的烟火,连同沙漠中骑马的爱人和空中飞过的动力伞,是此行的意外之喜。周末我们上了大顶山,我一个人走下浅草覆着的山坡,回头看见一人一车一白塔逆着光的剪影,你站在那儿,望着很远的地方。刚刚下过雨,阴晴交替,青草的气味远近播散开来,云层的空隙中透出的阳光一束束投在群山之间,温柔地穿透了氤氲的雾气。我突然很想大声问你:你爱我吗? 后来我走回你身边,把脸埋进你的胸前。我最终没有提问,就像你也没问我为什么哭了。昨晚翻看沙漠归来发的微信朋友圈,原来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焦灼的生活,可以去沙漠,那里有全部的热忱和对热忱的消磨。”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白天不懂夜的黑 有没有听过一首歌,《白天不懂夜的黑》?那是很多年前,母亲爱听的歌。她有一个日记本,记录当时的心境。一些读过的印象深刻的话、听过的歌,也会被摘录进去。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白天和黑夜,仿佛一对没有交集的情人。黑夜想念白天,白天永远躲避黑夜。 夜晚想一个人,他过得好不好,正在做什么,身边有没有别人。会因为他的饮食习惯改变清淡的口味,即使已经分开很多年。在意自己的容貌,眼角细纹暗示和他分离多久,思念有多久。他有没有想起一个人,看着同一轮月亮,此岸彼岸数着天上的星星。 爱一个人,却不知道如何靠近他。靠近是一种罪,我怎么能允许自己犯罪,唯有离开。 谈过为数不多的恋爱,全部无疾而终。不愿回头,也不愿再想。一个同学在新公司遇到前任,他们成了同事。对我说,一起吃饭,他请你。不知如何回应,推托不去并非矫情,而是不愿再制造重来的可能。 后来,再有人介绍,或者要求复合,都不作回应。即使花时间、耗心力,即使一个人,也不允许和不了解自己、不忠于自己、不珍重自己的另一个牵绊,哪怕是很短暂的一刻。 恋爱的结局要么是分手,要么是结婚。想找到那个与自己结婚的人,如果起初就知道结局不是想要的,宁可从未开始。我知道这条路难走,未必就能走下去,可就是这么固执,就是这么相信。我要的、我等的,是我全部的担当。它值得。 让生命变得更美好,也更独立。爱是锦上添花,不见得繁花似锦。 没有经历爱的人,对爱怀有憧憬是可以理解的。爱是喜悦,但要单纯;爱是美丽,但要质朴;爱是热烈,但要持久。失去其中之一,都不足以抚慰一颗对爱虔诚的心,让它得到平和的质感。我们遇到的人,也许是适合的,也许是中意的,也许觉得他就是对的了……以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属于我。这正是我们的脆弱之处。你可知道,当你的心下沉,以为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时,不过是安慰,逃避现实,逃避孤单软弱的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是真实的你。 这是母亲说的。没有人能挨过心灵深处的软弱与孤单,爱也许是解药,但其实根本不是。 白天和黑夜只交替没交换,无法想象对方的世界。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黑夜的孤独忧伤,白天永远不知道。它只看到黑夜的深沉、冷漠,却看不到黑夜为何深沉,为何冷漠。非常害怕和一个人接近,他不是自己,不是母亲和孩子,有着血肉不可剔除的牵系,感情也说不上多么深。现在是,只为相爱而相爱,相识不过途径。愿意,结合,做爱,分开。这之间的过程,眼花缭乱甚至不到一夜。余下的一天、一月、一年……十年,都是分开之后没完没了的争吵、冷淡、挣脱。 不了解你的人,不会在你哭泣时给你依靠的肩膀,不会在你做错事的时候原谅你。他们不会给你宽容与谅解、时间和信任。也就是,他们不爱你。你要的爱,是像白鹭一样双宿双飞,像青石一样风吹不变。你是白天,你的情人就不会是黑夜。黑夜有黑夜的守护,也许是星辰,也许是微风,也许是酒醉迷路的归人,却不是你。 年轻时,凭直觉去爱,莽撞糊涂,不计得失。经历爱情宛如经历一场尘世的历练。看得见高空也要丈量脚下的大地,走出的步子收不回来。那些消失了的温柔渴慕,丝丝缕缕,日月也泛起光阴。 拣选可爱的人,不降爱的质地。前提是,我与你,我们彼此体谅,彼此宽容,彼此接纳,彼此亲近。烟花在高空绽放,那么炫目迷人,仿佛全世界都是它的幻影,美丽得不真实。炽烈的感情、燃烧的欲望,都要归寂。白天是要进入黑夜的,我们的情,从一个人过渡到另一个人,由我至他,不多也不少。 这个世界有多冷,你不是不知道。像蜗牛一样蜷缩,有柔软的肉身,有防备的姿态,偏偏没有敞开接受光的心,也就错过了春风与共的美景。多么可惜。 她对我说,你该明白,我们一生至少爱一个人,至少有一次爱的选择。无所谓对不对,错的也当是对的。在此之前,擦亮你的眼睛,像在黑夜里寻找光明一样,他是你余生对生活的希望。 以后你要爱人,要成家,要离开……而这些,正是我唯一想对你说的。 爱情的迷人之处,不是风花雪月的眼泪,而是细水长流的微笑。要学会微笑,微笑着走进一个人的心。黑夜再黑,也有月光,又有何惧。 你说最爱我的那几年,不过如感染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1 前几日,又见证了一对情人的分手。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彼此相爱持续了多久,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更久的一段时间。分手原因也是和自己极其相似的异国之恋,仿佛这种感情在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一种破灭的形态收场。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毕竟面对着的是另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人是一秒,有的人是一年,有的人会在自己的人生逐渐走向终点时,才对身边的那个人呢喃一句:“哦,想不到爱你竟然成了我这一生的宿命。” 太过深情即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而最后的放弃是为习惯和顺从。没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上让我和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或许我会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发现,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2 这段时间偶尔能有空闲的时候,我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不如《百年孤独》那般能够仅凭一段开头就令人魂坠其中。马尔克斯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公然选择了“爱情”这一被无数人传唱的老调作为小说中心,还采用19世纪欧洲艳情小说的体裁格式,试图用一脸严肃来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故事。” 故事的剧情其实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五十三年,才如愿跟她同床共枕,并且他的爱,在其有生之年还将继续下去。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男主角弗洛伦蒂诺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五十一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费尔米娜,费尔米娜,那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女主角费尔米娜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弗洛伦蒂诺,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这种由时间或者性格造成的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可以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那其实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费尔米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弗洛伦蒂诺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弗洛伦蒂诺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3 你能理解失去一段爱情的感觉吗? 是清晨将醒未醒那缕梦的惆怅,是黄昏茫然失措那无奈的寂寥,是午夜无法成眠那清醒的阵痛。小说看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耐不住性子去看改编的电影。电影里的南美洲很漂亮,想象中的燠热、闷湿、鲜艳和浓烈全都刻画出来,那正是马尔克斯笔下巫气弥漫的南美洲。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女主角尖薄的五官,随时随地像一只受了惊的飞鸟。 前四十分钟里,她与男主角之间的爱情也完全像一种孩童的游戏——两人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书信往来,乃至发展到私订终身的地步。那个晚上她又无知又热烈,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矜持,她答应他的求婚,说:“好的,我会嫁给你,只要你答应不逼我吃茄子。”呵呵,真的是初恋,竟然相信自己会与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那么草率,但是那么真诚。 之后,果不其然,女子毁弃婚约,在人人自危的霍乱时期,嫁给了一个生活有保障的医生。 在片中,已为人妻的女主角曾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影子。” 五雷轰顶的爱情,真可以令一个人的灵魂出窍,从此远离肉体。 凡遭此劫者,终其一生都只是徒具人形的影子。 影片的结尾部分十分温暖,那时他和她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拥有一具垂垂老去的躯体。在寂静的内河航船上,淡薄的夕照里,他们缠绵床榻,享受着迟来了五十年的、抱憾的温柔,船头还特意挂起黑黄旗帜谎报霍乱。 没有什么可以打扰他们,连时间和死亡也不可以。 4 如果人生是不倦的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一个象征。 马尔克斯心中的爱情散落在常常吹着猛烈的东南风、在黄昏扬着细雨的南美洲,在随着岁月悄悄流逝却又永恒不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的爱情在所遇到的相识或不相识的街巷里,在沉重的黑铁的屏门后面,在一双双随着人事打磨而空洞无神的瞳孔后面。 他的爱情在黎明震颤的瞬间,挣脱普遍而深邃的黑夜,显出没有轮廓的依稀的图像,在白色的天光里看上去反而惊愕又冰冷。 “乌鸦的幽冥”,我想起希伯来人用这样的比喻来称呼傍晚的开始。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失败来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那妖娆痛楚的花朵。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的一片翅膀。 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你是我节日中看见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掩的门,你的面容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的光,送出的早晨向你我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那日色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拥有照耀你全部光霞的街道。 5 一切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生活,有死亡,有清醒,有遗忘,有你我全部的人生。哪一张弓射出我这支迷失的箭?目标又是哪一座没人敢到达的高山之巅?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我们漫不经心的每一步,都在迈过别人的各各他(传说是古代犹太人的一个刑场)。此时的你就是那些不曾生活在你的时代的人们具体的延续,而别人将是你在尘世的不死。今天所记忆的,就是明天会遗忘的,就是未来无从追忆的。所以,清醒恐怕是另一场梦,梦见自己并未做梦,而睡梦不过是夜夜归来的死亡。可是,我想知道,你在尘世的生活里是否亲身拥有过一场爱情?你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一个房间,有一个好姑娘——她拥有女人特有的宁静与高傲,有胡亚罗斯的深邃,更有聂鲁达的深情。她暂时属于你,在这日显疲倦的人生中。 你们沉默着,身体又如火焰般颤抖。倘若万物都有结局,有节制,有最后和永逝,还有遗忘,谁能告诉我,在这段爱情里,是谁接受了你无意中永恒的告别? 十字路口又向你敞开远方,某一扇门你已经永远关上,某一段路你已永远无法回去,是否还有一个人、一段时光在徒劳地为你等待? 当你用尽了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认为流逝的时间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记得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曾经有过一个顶点、一次狂喜、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傍晚?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你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我说:“会。” 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 我在家复习职称考试,郭大打电话跟我说晚上和几个朋友聚聚。傍晚打扮停当走出门,风比我想象的要冷一些。昨晚给一个左右为难的姑娘打电话,她问我跟郭大先生是怎样在一起的。我讲给她听,同时觉得那是很久以前的、别人的故事。她说:“你们现在很好啊。” 是啊,是很好啊。“可是也真的付出了很多。” 现在身边任是谁一脚跌进爱河,我都仿佛迟暮的名媛,千帆过尽,见怪不怪,只那么静静地看着,没什么波澜。付出,是我自己,也是他。我们都变了很多。平时我绝不是爱煽情的人,我喜欢打哈哈。郭大也很少说什么动情的话。有一次吃饭,他起了个头儿:“我半生漂泊,自由惯了,没想到这个岁数认识你了,就稳定……”我赶紧说了句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不喜欢酒桌上的掏心掏肺,因为说得不好,显得轻佻;说得太好,我鼻子一酸,就要掉眼泪。进了饭店是他在对我招手,笑起来还挺萌的。我坐到他身边抢他的手机玩,两人打闹起来。手机终于被我抢过来,没有半分钟就电量不足自动关机,不过我还是看到了手机壁纸,是我的照片。席间,一位一年前丧偶的先生说了几句煽情的话,表达对过去的追悔跟对未来的憧憬。当时我正跟身边的某嫂子聊天,听得不很真切,但也听到一些。回家的路上,我逗郭大:“要是我死了,你不能像他那么伤心吧?” “不能。”被暴打了一顿之后,又更正,“我是说不能不伤心!” “伤心也憋着,别在酒桌上跟人家晒,我泉下有知也不会高兴的。” “我那哥们儿人挺好的。” “我没说他不好啊,就是不喜欢那种表达方式。” “放心吧……我表达能力这么差,没人家那么会说。” “嗯,也是。”我点点头。先前大家从饭店出来,说要去K歌,路上前后走起来。郭大一直跟一个朋友谈工作上的事,我走在他们身后。这一幕让我想起过去那许多年,饭局结束,我都是这样默默随着几个聊着天的男人走出来。此时的我最保有一双警醒的眼睛,默默不语地端详某个可能成为我终身伴侣的男人:就是他了吗?就是这个人了吗? 过去许多年里的我,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一句肯定的回答。搞不好还会莫名就心有不甘,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马上谈谈分手的事;有时候又突然感到这人很陌生,似乎自己完全可以回身冲另外的方向走。女人的决断往往果断而冷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某嫂子大概以为我落寞难当,停下来等我,一起向前走。斑马线,郭大跟他的朋友走在前头,我们几个被隔在红灯的这一边。我用眼睛去找他,看到他也回头在找我。喝了啤酒走肾,在路上无处可寻,就去路边的网吧找卫生间。我走出来,看到他已经站在网吧的玻璃门外面晃膀子。网吧大厅的地砖很滑,我穿了高跟鞋,走得慢。郭大笑起来,伸出手臂冲我做奇怪的姿势和鬼脸,很开心的样子。我想起刚才跟某嫂子吐槽他总是嬉皮笑脸,让人心里没底。某嫂子说:“你别看他这样,他心里有数……我们多少年都没看他这么认真地对哪个女人了。” 当下这个男人,隔着一扇通透的玻璃门对着我挤眉弄眼。他那么开心,即使心里压着很多东西;他想让我也开心,而我只消看到他,就会开心。突然涌出的情感亲切多过激越: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我的爱人、我的家人、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一人分饰两角 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同事三三两两的跟她说再见,提醒着她下班的时间到了。她走到总经理的办公室门前,在她举手要敲门的一刹那,肖云中拉开门,两人撞了个满怀。“肖总,还有别的事情吗,我要下班了。” “没事了,你走吧,再见。”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羽言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来到电梯口等电梯。电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能将一座摩天大楼夷为脚下平地,在高层建筑里办公的人永远不能从楼梯的角度来感受它的高度。而且它还有一个神气之处: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却能听尽人间悲喜。叮——咚——电梯来了。羽言走进去。“哎,这次韩日世界杯不知道我家那位又会怎么样折腾,上一届是搞得家里一塌糊涂。” “是呀,你说起世界杯,我倒是想起一件趣事,上一届世界杯,刚好我公公去世,我老公兄弟三人在家守灵,遇上一场精彩的比赛,兄弟三人拍桌子敲椅子吵成一团,我婆婆实在看不过眼,走出来对兄弟三人说:‘你们能不能轻一点儿,你爸刚死’。” 叮——咚——电梯到了一楼,羽言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毫无特色的两个女人。走出写字楼,羽言突然不知道要去哪里,要回哪个家?要如何面对何平? 何平。人如其名,何其平常的一个人,在茫茫人海里,这个何其平常的人跟很多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对她卓羽言不一样,在她身边他是一个有实实在在身份的人,是她众所周知的男朋友,是她认识三年、同居两年的男——朋——友,他们对彼此的朋友家人都了解得如自己一般,很长一段时间,她曾将他视为生命之船停泊的最后港口。羽言看着脚下有两块细小的石块,她用右脚将它们各自踢开,以石头的远近来确定自己即将去的地方。结果,是那块名叫肖云中的石头跑得更远。她扬手叫了一辆TAXI,汽车平稳地驶向如同黑色缎带的内环公路,在城市东郊的一个花园小区停下来。羽言穿过小区的儿童游乐场,几个天真不解世事的漂亮宝贝在那里尽情的嬉戏,不远处是守候他们的年轻妈妈。唉,这每个妈妈身上不知道都有怎样的故事,就像她一样,羽言暗暗地想。掏出钥匙打开门,这是一套装饰颇为精巧的两居室,羽言换上凉拖进了浴室。胡乱地煮了个快食面,羽言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换频道,不是广告就是肥皂剧,无趣之极。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羽言沉闷地点燃一根烟,是烟蒂淡绿淡绿的那种,中文名翻译过来叫“寿百年”。真是的,抽烟还怎么可能长命百岁呢? 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给何平告诉他自己要加班,太晚不回去在公司宿舍住。何平一如往常叮嘱她要注意身体,要早点休息。羽言最恨这一点,为什么何平永远不会怀疑她的所做所为! 关掉电话,门口发出声响,只有一个可能:肖云中回来了。今天他怎么会来?羽言并没有告诉她自己来了这里。“哎,小言,你怎么来了?”肖云中走进客厅,有些意外地问。“我就不能来?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再娇媚不过的声音。只要是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羽言对肖云中的语气永远保持这种娇媚,这好像是肖云中激发出的属于她的一项特异功能。肖云中微微一笑,走过来给她缠绵的一吻。羽言在这种熟悉的气息之中眩晕:肖云中永远都会给她这种感觉,也只有肖云中能给她这种感觉。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一。“你今天怎么来了,太太出国了?”羽言调侃他。“我闻到了你的味道。”又是微微一笑,这是一个成熟且又成功男人的招牌,自信的,微笑的。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出肥皂剧:成功的男上司爱上了她的女下属,女下属正在和他的妻对峙,背景是情调优雅的咖啡厅。肖云中调换了频道。“晚餐吃什么?” “快食面。” “我还没有吃,陪我出去吃点东西。” “不嘛,人家都换了睡衣了,冰箱里还有吃的。”羽言盯着电视屏幕撒娇。“多大了还撒娇,不害羞的丫头。”肖云中一把将她抱起来,“最近又没有好好吃东西,轻了。” 羽言乖乖地换好衣服:“你不知道你更老啊,你看你的皱纹,小心哟,要拉皮了。” “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我现在还是含苞待放啊!” 肖云中的宝马载着他和羽言离开小区,又将他们载回来。这一夜,羽言靠在肖云中的怀里甜甜入睡,她甚至没有想到何平。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羽言洗漱完毕走出门口,肖云中已在楼下等候。汽车驾驶到离公司约三公里处,羽言离开宝马拦了一辆TAXI。“卓羽言,准备一下,十点钟通知各部门经理开会。”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肖云中将一叠文件交给羽言。面对他如此精湛的演技,羽言有些气馁,有时候,有些时候,她真希望同事能看出些什么,或者能传些不好听的绯闻到她耳里。但是人们似乎永远都不能将正经的肖云中总经理和她这个还算规矩的小秘书卓羽言联系起来。唉,这样也好,相安无事。十点钟,会议室,灯光通明。根据羽言的经验,这是一个不太重要的会议,只不过是总结前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和寻求解决之道。羽言边敲打电脑记录着会议纪要边胡思乱想。卓羽言、何平、肖云中,一人分饰两角。这些字眼不停的在她脑海里跳来跳去。十二点,会议结束,羽言回到座位上整理着会议记录。桌上的电话铃响起。是何平。“阿言,今天是妈的生日,晚上过她那边吃饭,下班时我来接你。” “噢,不。”羽言本能的反应,她如何能前一天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后一天去拜见公婆。“怎么了,阿言,你有事是不是?你协调一下嘛,今天是妈的生日啊。” 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拒绝,羽言无可奈何地挂上电话。每一天重复的动作,羽言走进电梯,走出写字楼。何平已经等候在天桥底下,羽言一眼便看见了何平的摩托车。人逢喜事精神爽。何平穿得很整洁,气色也很好,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孝子。“婆家”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似乎都在等他们了。羽言递上何平准备好的寿礼:“阿姨,生日快乐,寿比南山!” “妈,生日快乐,看看喜欢不喜欢我和阿言的礼物。”何平妇唱夫随。“喜欢,喜欢。”婆婆大人拉住羽言的手笑得合不拢嘴。“阿平、阿言过来拿红包了。”公公满脸慈爱。哦,好一幅人间欢乐图景,为什么自己不好好珍惜。羽言痛苦地想。切了蛋糕、吃完饭,回到家里已近十点。何平打开电视机搜索体育节目。“阿言,你先冲凉、休息,我再坐会儿,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我来弄。”两年如一日,这个何其平常的人始终保持着一颗疼爱她的心。她卓羽言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伤害他。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二。洗澡时,羽方擦了一遍又一遍的肥皂,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咒骂自己。羽言突然想结束这种生活,走出来坐在何平的身边。“何平。”羽言鼓起勇气。“嗯。”何平盯牢电视机。“何平,你爱不爱我?”羽言心口不一。“当然。怎么了,阿言,你今天有心事。”何平将目光调转过来。“噢,不。”羽言的掩饰实在糟糕,“如果我有事瞒着你,你,会不会原谅我?” “怎么可能呢?阿言,我相信你,你不想说的事自然有你的理由,你想告诉我时再告诉我就好了。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信任你,理解你。” “哦,何平。”羽言在心里低叹,下文却再也说不出口。“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羽言转身走向卧室。“阿言,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有心事?”何平的声音追随她进了卧室。“没有,我只是想看看我在你心中到底有多重。”羽言灿然一笑。“傻妹。”何平又将目光调转向电视屏幕。接下来好一段时间,羽言平平静静的工作和生活,已经好长时间不去东郊那个花园小区了,也有好长时间不跟肖云中对视。下班了要么就约上女友吃饭喝茶逛街,闲闲散散地聊些最近的八卦新闻;要么就回到她和何平的家,做着柴米油盐的平常夫妻。她甚至想这样慢慢了断与肖云中的关系,毕竟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只适合出现在梦中罢了。她想找个时间把钥匙还给肖云中。九月,一向是公司的旺季,工作忙碌起来。“卓羽言,准备一下,明天出差上海,带上这些资料。”肖云中的吩咐声。羽言订了两张机票,又打电话到上海的分公司告知肖总经理的行程安排。飞机起飞了,载着她和肖云中飞向另一个城市。如果在一个月之前,这将是她期望并且乐意的一次行程。羽言动手系安全带,肖云中伸手过来帮她。空中小姐穿来穿去端茶送水,羽言要了一杯咖啡静静的望着窗外的白云。肖云中?云中?这云中似乎什么也没有。“小言,今天很安静啊?”肖云中微笑地看着她。“哦,有些累了。”羽言的声音娇媚中略带有疲惫。肖云中为她理了理头发不再出声,开始闭目养神。繁华的上海。羽言拖着行李箱跟随肖云中入住酒店,接下来是紧张的工作安排。忙碌的一周转眼即过,最后一个晚上的时间,是肖云中送给她的礼物。“今天想去哪里?小言。”肖云中轻轻揽着她的腰。“东方明珠。” 肖云中微笑。于是他们去看那第一千遍的东方明珠。坐在东方明珠的咖啡厅里,整个城市的景致一览无余。“上海,真的很美,很迷人!”羽言低声感叹。“你也很美,很迷人。”肖云中凝视着她姣好的面庞。走出东方明珠,黄浦江畔和风习习,三三两两的行人,甚至还有身着旗袍的女子,女子曼妙的身姿和款款的脚步仿佛在演绎着旧上海滩的故事。羽言靠着江边栅栏,掏出那串钥匙,放在肖云中的手中。肖云中接过钥匙,却让它轻轻坠入江底。“你?”羽言惊诧。肖云中将羽言紧紧揽在怀里,吻她,喃喃而坚定地低语:“你是我的,我不许你离开我,不许,不许。”羽言再次在这熟悉的气息里眩晕,眩晕…… 回到她所在的城市,羽言的生活继续上演着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她分辨不出肖云中与何平之间她到底爱谁?一边是长久实在的幸福,一边是无法抵挡的眩晕,一边是说不出口的伤害,一边是摆脱不了的诱惑。羽言在夜里恶狠狠地咒骂自己。圣诞节来临,羽言收到了两份礼物:一份是何平的钻戒,一份是肖云中的金卡。“阿言,我们结婚吧。”何平诚挚而平实的声音。“爸、妈也催问我们怎么还不结婚。” “何平,再过一些日子,好不好?”羽言的语气有些不稳定的恳求。“为什么?我们还不够了解吗?我会一直像现在这般疼爱你的。” “哦,不是,不是,何平,再过些日子好吗?”羽言的恳求越来越重。“阿言,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隐瞒我?你爱上了别人?”何平的语气有些恐慌。“阿言,你?” “哦,不是,不是,过几天放假,我想回家看看妈妈,跟她商量商量,”羽言憎恨自己的谎言,“结婚的事我们再说,好不好?” “阿言,你要是离开我,我会恨你,永远恨你。”何平的语气像受了伤害。“哦,不,不。”羽言再也说不出第二个词语,她轻轻地抱住何平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胸口。元旦节来临时,公司放假三天,羽言对何平说自己回了老家看妈妈。她躲进了东郊花园小区的那套两居室里。她知道肖云中不会回来,他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时间陪着妻子和女儿,享尽齐人之福的他不能放弃天伦之乐。羽言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想一想,她在这一剧集里扮演角色太久,她已经太累太自责,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摆脱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生活。在最后一天里,羽言决定:离开。离开何平,离开肖云中,离开这个城市。假期结束后,羽言没有回公司上班,肖云中联系不上她。次日,报上有新闻登出:“东郊大案,红颜命陨”。报道指出东郊某高级住宅区发生的抢劫命案。死者系一年龄25岁的女子,该女子是本市某某公司职员,声誉良好,容貌秀丽,据警方推测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那套两居室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卓羽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和肖云中的关系。两个月之后,报上跟踪报道这起命案有了结果。原来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在其他地方作案时被捕,同时交待了这起命案。情节极其简单。原来,他们了解到东郊这座花园小区住的大部分都是大款的小蜜、二奶或私生子。觉得比较容易得手,观察了几天之后发现羽言进进出出始终只有独自一人,便决定从她下手。原来只想入室偷窃,后来却被羽言发现,面对羽言惊恐的指责,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羽言杀害,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弱女子,如何能抵挡得了强匪的袭击,终于是“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 羽言就这样离开了何平,离开了肖云中。甚至来不及给任何人留下只字片言,也来不及告诉任何人她的最终决定。她终于用付出生命的方式结束了这出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何平对于羽言的突然离去不知所措,对于羽言离去的方式更是深感痛苦,甚至他从来不知道羽言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人能给他任何一种合理的解释,而他自己则想到头痛也找不到原因。因为,他始终不愿意触及羽言曾经背叛过他的可能性。于是他每天下班之后来到羽言生前工作的写字楼对面那座天桥上,凝望那座高不可攀的大楼便成了他惟一怀念她的方式。而此时,肖云中也静静地站在落地大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来车往,回想羽言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和她特有的娇媚的声音。 “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羽言如是说。羽言的座位上始终空空如也。叮——咚——电梯来了。“真可惜,羽言那么可爱的女孩子,生命脆弱得叫人伤感。”一个年轻的女性声音。“是啊,公司这几天张罗着给肖总招聘秘书呢,听说来的那个女孩子有点像羽言的样子啊,你说会不会……”另一个年轻的声音。肖云中跟在她们身后走出电梯,没有让他公司的员工看见他。在写字楼前的天桥上,肖云中与何平擦肩而过,只是,他们谁也不认识对方。 当爱情只剩下一百步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远不再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之路只剩下九十九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哈着热气吃冰激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我们哈哈大笑。我已走过二十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你还记得我吗?你教我学计算机的时候跟我说过,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死循环”,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我走到五十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用再走下去。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一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我一对着你哭,你便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九十九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回头,就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我从此再也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的脚终于落下了,泪水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读《半生缘》很能体会这句话。沈世钧与顾曼祯是一对恋人,相爱半生缘分尽,余生用来想念和忘记。 都说想念不如相见,却觉得,与其相见,不如埋在心底想念。想念是静好的绵长,相见是突然的惊诧。分手无须再见,不过是徒增伤悲,道一句,只是当时已惘然。如果我们不能以强大的心智征服自我,就不足以征服爱情。 一直在想,一个人怎么能够勉强自己与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而要和爱的人分离。命运弄人、身不由己之外,其实是内心不够强大,爱得不够彻底。倘若爱,就一定不惜一切,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不要心里想着不舍,嘴上说着放手,那都是借口。就像没有人不会为梦想孤注一掷,没有人不会为爱去牺牲、去付出、去争取……去渴望得到回应。 所以,我说世钧是懦弱的,他注定得不到所爱的人。曼祯是可悲的,一句“回不去了”道出半生缘尽,半生无缘。即使多么相爱,也不过如是,在怯弱的心前止住了脚步。他们是乱世里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女,却也有着各自的传奇,各自的悲哀。 我喜欢大江大海里注定分离与遗忘的故事,喜欢乱世。这也许是因为有一颗颠沛流离的心。爱是一种遇见,注定要别离。不要为遇见而庆幸,同样的,不要为别离而伤悲。那句话叫作: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离别注定了重逢。只是,我们要与不同的人告别,再与不同的人相见。独立原地,千言万言,人来人去,湮没无痕。 记得曾经写过一句话:灵魂深处的痛苦与绝望,往往在于心的封闭,无法对别人慈悲。爱也是如此,放弃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把心封闭了,无法对爱慈悲。有时候很希望成为一个慈悲的人,有时候却痛恨慈悲。我知道,慈悲不是滥情,可爱情的国度,永远没有慈悲。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小时候的天才梦,有一天变成爱情梦。天才梦实现了,爱情梦永远不会醒来。想起《色?戒》里王佳芝凄绝的眼神,想起她凄绝的笔调,不免怆然。现实里,再也没有这样的爱情了,也不会再有这番过尽千帆的心境。爱情成了速食品,盲目吞咽,过度消食。也没有一个人,值得我们耗尽半生、一生去等待、去记得,心甘情愿,不问值不值得。 秩序在更替,情爱在漠然。人与人之间,既不亲爱也不互重。 当然,执着的人、不放手的人最先受到伤害。谁无情、谁抽身,谁就有主宰和决定的权力。主宰这场爱情的轮回,决定这场爱情的走向,是一意到底还是陌路殊途。往往是,沉浸于一段有始无终的爱情,自责不已,不后悔遇见,不后悔相爱,偏偏后悔错过,不可能重来。 喜欢有情的人,有情未必终老,无情注定夭折。有情的人比无情的人可爱,尽管有时候他们很脆弱。 《半生缘》里一个特别的词是幻梦,其实缘分何尝不是幻梦。我们习惯依赖人,在别人缔造出来的幻梦里想象虚假的一生,美好且觉得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爱情是一面镜子,镜中人不是爱的人,而是自己。与自己对照,你会发现,原来那些失败与遗憾都是自己造成的,由此变成了不幸。 有人说,爱是经不起想的,想得越多,伤就会越痛。人的一生中,经历刻骨铭心的爱情,一见钟情也好,两情相悦也罢,陪自己走到最后的,却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这一路上,被欺骗、被愚弄、被伤害,坚持至放弃,以至于错失成隐隐作痛的回忆。真正需要强大的,不是看似坚硬的外壳,而是软弱残缺的心。 如果缘分被拆散成两半,半生给予深爱的人,半生要留给自己的心。 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深夜读着张爱玲的文字:“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这样的梦只做过一次……”这是她的《小团圆》。何尝不是自己的“半生缘”。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年轻时,我们以为放弃的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曲终人散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的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皙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说,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相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备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2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时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谄媚了起来。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抱着枕头我缩进她的被窝,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两根seven,替她点上。怎么了?我的幸福小女人。水色看着我,微笑。从风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强烈想要去爱的一个人,可是,我对这份爱情太没有安全感了。我吐了口烟,看着水色,这个有伤口的女人。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她呢喃着这句歌词,低下头,似是而非地叹了口气。青衣,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我看着她的低眉垂首处似有万千隐痛。心中若有所悟。从风从不允诺我什么,即使缠绵过后。黑暗里,他一手抵住墙壁,一手紧压着我的掌心,温热的气息自鼻中传出,扑在我的脸上。我紧闭着双眼,感受着他不由分说的热吻,似乎来自西伯利亚的飓风,席卷着一切理智与原则。从风,你爱我吗?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微微喘息。他的眸子一闪,青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让人感觉温暖的女人? 温暖?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手指轻轻拨弄着他松开的第二个纽扣。那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想抱在怀里的感觉。他抚着我的脸颊。满世界都是那些锋芒必露的女人,青衣,做男人其实很累。心里隐隐有种反驳的欲望,他说做男人很累,女人呢?其实不也一样。然而我急于迎合他,甚至于不惜按捺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他所说的温暖的没有锋芒的女人。隔壁里水色正放着齐豫的歌:要不是你一次流离失速,要不是我一次怅惘张望,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迷恋?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这就是我和他致命的差异吗?我迷乱了。飞鸟与鱼。我紧紧闭上眼睛。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这是我惟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3 路蓝闷闷不乐地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怎么了?又见网友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神了?怎么知道? 叫你多吃些下蛔虫的药嘛,要不我在你肚子里也很难受的。我冲她挤眼睛,跟路蓝相处这么多年了,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眼看穿。她笑着打了我一下,又皱起眉来。昨天她见了永,本来对他期望极高,想着能让自己再来场恋爱,谁知,他胖胖的笑脸与想像相去甚远,无端失望。路蓝是个典型的三分钟热度的女人,有时候我会很怀疑,当初她是不是投错了女胎。无论从个性、行为或者是观念各方面,她都像极了男人。虽说在爱情方面属大器晚成,然而一旦萌芽却一发不可收拾,一年之内四次恋爱,令我瞠目结舌。每次她说她开始有点厌倦了,分手就必在十日之内。在择偶方面,其人如非英俊则必须高大,难怪这一次她会心存沮丧。路蓝,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太肤浅了。我拍拍路蓝的肩,语重心长地,安排个时间我帮你面试面试,水色,你要不要一起去? 她低头看小说,听见我问她,抬起头笑笑,不了。路蓝突然来了精神,水色,你整天在那种高雅场所,有没有遇见什么钻石王老五之类的?有艳遇的话要分着享用哦。分着享用?我哭笑不得。你当是吃自助餐,大家一起上,大快朵颐呀? 路蓝撇了撇嘴,有什么不可以?起码分着养养眼也可以嘛。水色合上手里的书,不发一言地走回房间。路蓝看着她关上门后,凑在我耳边说,她这人好怪。我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其实她是个本质温柔的人,只不过各有世界而已,路蓝,不要介意。她耸了耸肩。电影院里正在热播《垂直极限》,我买了两张票,打电话给从风。他懒洋洋地说不一定有空。我一下子火大,对着电话大声喊道:别人都是男朋友必恭必敬地买好了票,可我呢?从风,我到底是你什么人? 别人是别人,我最讨厌拿人来比。青衣,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去看的话,可以把票分给水色或者路蓝。他依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心如刀绞,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我摇着头,无端冷笑。哭不出来。水色开门进来,我一把抓住她。水色,看电影去。她一脸茫然,我不由分说,穿上鞋子就走。电影里的冰天雪地,极高的悬壁之上,同一条绳索负载着两个人的生命,为了所爱的人能活下去不惜放弃自己,绳索的负重轻了,然而生命的意义重了。我有些怅惘,在生与死的关头,我们是否能为对方的生存而放开双手?那一笑之间的坦然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现实的生活里,谁不是苟延残喘,营营碌碌。回来的路上,我问水色,你会不会为了所爱的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 她惨淡地笑了笑,曾经会,但永远都不再会了。为什么?我走到她前面,转过身,面对着她。晚秋的月光洒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像湖面上冷冷的水气。她的寒冷由心底而发。她停下脚步,看着我,字句铿锵:因为不值得。值得或者不值得可以计算得出吗?我凄凄问道,想起从风的始终清醒。青衣,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到最后,所有分手的理由都是借口,都是借口。她低压着声音喊道,我从未见过她如此这般的激动。伤口一经揭落,风起云涌,所有的痛楚都会不约而至。我无言,握住她冰冷的手。水色手指纤长白皙,个性温柔娴和,天生有做幼师的禀赋。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孩子都被家长们带走了,她一个人坐着弹钢琴,闭上眼睛,五月和风从脸上拂过,那般温柔。天色渐暗,水色直起身子,却发现一个男人靠在门边,抽着烟,忧伤地看着她。一个眼神的交集,就注定了一个劫难的开始。水色不顾一切地付出自己,甚至不敢要求他离开自己的婚姻。有时候她抱着他的小儿子,在脸上搜索他的眉目,可每每看见的却是另一个女子,他的妻子。心一慌乱,弹琴的时候都会跑调。他总是抱着水色,把脸埋在她的胸前,隐痛地说,水色,找个好男人,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水色哭了,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发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真的可以。然而真正什么都不要的是他,连水色无所求的爱情都可以不要。那个初春的夜晚,他一个电话,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水色。为什么,她追问道。我很累的。他支吾着。水色脸色一变,你厌倦了? 原谅我,水色,我还是想过平淡一点的日子。可我从没要求过你改变什么啊。水色低声下气地。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负担了,我想,还是算了吧。水色想起他也曾经说过,她的存在是他生命的奇迹,原来,奇迹会变成负担的。她笑了,挂断电话。伏在桌上,又笑又哭。一个月后,水色一个人到医院里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刮宫的剧痛都没能让她流下一滴泪来,她只是死死地抓住床沿,眼睛睁得大大的,想着男人的绝情,怎么能够说变就变。大出血过后,水色醒来,隐约听见医生在门外说话:这个女孩废了,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她撑起身子低声问在一边的护士,有没有人来过?一个冷漠的摇头粉碎了心里最后微弱的希望,原来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连生死都与己无关,更不用说当初信誓旦旦的责任与道义了,多么冷酷的现实。她叫来医生,说想看看她的孩子。只是个胚胎,像珊瑚一样,是个女胎。医生温柔地说。水色点了点头,平平躺下,眼睛灰灰的,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是个女孩。她喃喃自语。出了院,水色发现幼儿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她打胎的事,看她时的目光同情而鄙夷。生活是自私的,每个人都善于从别人身上发现悲剧,以安抚自身的不幸。已经不能再若无其事,爱情是一场劫难,心也在病床上一同刮走了。空荡荡的,像一个在风里摇摆的秋千。欲语还无言。有时候,会感觉到内心逐渐的平静与冰冷,青衣,我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水色逐渐平静下来,弹去烟头上老长的烟灰。我想起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水色盈盈而笑,甜美单纯。原来,夺去女人青春的不是岁月,是一场全盘皆输的爱恨,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走。都是聪明的女人,不是不懂得用技巧去爱,只是不愿,似乎是对真爱的一种亵渎。然而,毫无技巧的爱情,又像一杯直视见底的清水,容易令男人厌倦,该如何是好?我茫然地握着她冰冷的手。从风,如果爱情套上了责任,这样的爱情你会不会厌倦?我躺在他的怀里问他。爱情是爱情,责任是责任。他说。就是说,有了责任的爱就不再是纯粹的爱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硬朗的脸。他看着我,是的,对我而言。谁都不可以改变?我凄凄问道。谁都不可以。他肯定地说,抚着我的脸,青衣,你在怕什么吗?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不,从风,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我是个温暖的女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必须为这两个字而消灭我内心的愤怒或者不甘。然而,从来没有哪一个字眼让我觉得如此寒冷过,温暖?是的,温暖。 4 圣诞节前夜,陪着路蓝去见了她的永。确实貌不惊人,然而亲切幽默,不乏味,不生硬。笑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酒窝,指着自己的肩膀说小时候躲猫猫从树上跳下时被牛顶过的,我微笑地看着他,想像童真的自己。如此遥远美好。在上卫生间的时候,路蓝拉着我的手急急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觉得很可爱,我边洗手边说。很可爱?路蓝嘟囔着,似乎不够满意。王小波他老人家都说过,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需要一本有趣的书来解闷。够了,一个有趣的男人比什么冷冰冰的硬件设备都可贵。我懒洋洋地拍着她的肩。那倒是,她眼睛一亮,虽然不够帅,但让我很开心。回到家的时候,居然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客厅里,水色正默不作声地冲茶。路蓝冲我挤了挤眼睛,口无遮拦地问道,水色,你朋友呀? 水色回过头,嘴角轻轻一扬,哦,他叫杨易,是我初中同学,刚才在咖啡厅里遇见的。又转过头对他说,青衣、路蓝,我们同居。他一听笑了,温暖而舒展。这个男人,有着干净的笑容和眼神。我对他笑笑,拉了拉路蓝的手,走啦走啦,两人各自回房。不一会儿,路蓝冲了出来,表情夸张痛苦,青衣,又短路了。你才短路了呢!我瞪了她一眼,踢开椅子,就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还要整天烦我。杨易走了过来,我看你们这里的电线都太老化了,我明天帮你们重新接一接吧。路蓝一听笑得门牙无遮,太好了,我先谢谢你了。明天刚好圣诞,我们一起聚餐,青衣,把你家从风也叫来。水色似乎想说什么,但看见杨易已经高兴地答应了路蓝,又不说话了。下班后到街上买了副手套,走遍几条街才买到一副独特的。从风是如此挑剔,给他的礼物又怎能平凡?我把它揣着怀里,春暖花开。回到家里,看见杨易爬高爬低地换线路,看见我回来了,低下头笑着,托了托眼镜。水色在厨房里洗菜,我也过去帮忙。杨易这人真不错呀。我不落痕迹地搭着话。可惜他来得太晚了。水色一语道破,不闪不躲地看着我。怎么会晚?水色,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她低头不语,突然停下洗菜的手,笑着问我,你是想吃清蒸鱼还是糖醋鱼? 我要吃红烧鱼,路蓝忽然跳了进来,往我们两个肩上狠狠地拍了下去,指着我的鼻尖,水色,把这条双鱼煎炸了。我笑着打她的手,她一闪出了门,边走边丢下一句话:你家从风来了,我要在他的茶里下泄药,看你再坏。我一听,探了个头,看见沙发上路蓝和永挤在一起嘻笑漫骂,从风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看见我,眼峰一扬,冲我灿烂地笑了,我甜蜜地跑到他身边,把手套塞到他的手里。喜不喜欢? 他看了一眼,还行!什么年头了?还送圣诞礼物?我可没买。心里微微失望,但嘴里还是说,没关系没关系。他用力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这个礼物要不要? 我笑了,嗯,我喜欢。水色做好了最好一道菜,我端着满满的汤碗颤悠悠地走了出来,杨易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稳坐如钟的从风,急急忙忙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汤碗。我双手用力一甩,好烫哦,从风。谁让你笨,盛那么满。他一眼都不看我,依旧对着电视。我委屈地撇了撇嘴,看到路蓝和永已经在电脑前拥坐着甜甜蜜蜜,心中突然一阵莫名酸涩。没有安慰,没有圣诞礼物,没有怜爱疼惜。如此单向倾斜的爱恋里,阵地早已退无可退,而我却不愿承认自己的一败涂地。我只能将自己的失意藏起、掩埋、消化。像一只贝,日夜疼痛地揣磨着对美好及幸福的向往,并一路坚持地憔悴下去。而杨易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水色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有时候,会从她的房间里传来轻快的歌曲,而不再只是齐豫的《飞鸟与鱼》。 5 路蓝在某一天突然跑到我床沿,告诉我,她昨夜差点出轨了。我温柔地拉着她的手,女人总会有这一天的。可到了最后关头,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给她,路蓝一脸忧郁,青衣,不知道为什么,每个男朋友我最多也只能和他们亲亲嘴,再下去,我就不能接受了。和永也一样?我问。不一样,我们差一点就……做了。青衣,我发现我无法坚持地爱一个人,或者是说我无法太投入地去爱一个人。你就像水色说的,最爱的始终是自己。可是,路蓝,这样很好,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我低声说着。我说我这样是爱他吗?她傻傻地问道。是的,你的眼睛里都写着呢。只不过,还没有爱到忘我的地步。我抚着她的脸。忘我?就像你爱从风那样? 是的,就像我爱从风。我生疼地说着,想起从风从容无谓的眼神。有一段时间,每天都会收到花店里的花束,写着“水色亲收”。水色把花插在水里,解下卡片看都不看丢到垃圾桶里。谁这么痴心呀?路蓝玩弄着花朵问道,杨易吗? 不是。我肯定地说。四十五岁的外商,有个十五岁的儿子,啤酒肚,无可阻止的谢顶趋势。奔驰一辆,别墅一座,诚征高情商情妇,可以代办绿卡。水色言简意赅地一倾而尽。我哧哧笑起来,水色你在写征婚广告? 路蓝在一边睁大双眼,不会吧?恶心!我要把他的花丢到楼下,看他还烦不烦你。别啊,水色按住她的手,笑笑,他恶心,花不会,免费的空气清新剂,干嘛不要? 我拍拍手,改天我们也开花店,无本经营呀。水色熄掉烟,这样看来我上班得更尽力一点了。她拿起皮包,准备上班了,回过头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张照片上的水色,有着甜美笑容的水色。十一点时,雨突然大了起来。我正想着从风会在哪里呢,电话就响起,我接起。青衣……我忘带钱包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电话那边嘈杂无比,我吃力地听着从风断续的声音。路蓝正在房间和永煲电话粥,看见我穿了件外衣要走,冲了出来,拉住我,青衣,外面在下大雨呢,你要出去? 没办法,从风有事。我弯下腰系鞋扣。他有事?他有事就让你这么晚冒雨出去?算什么啊!路蓝大声叫了起来。我打开门,看着她手里的电话,对她凄恻一笑,路蓝,不是每个人都有福分可以坐享爱情的。从风在酒吧里看见我来了,一把搂住我,嘴角满是酒气。宝贝,你真好。我甩开他的手,悲哀地看着他,从风,你把我放在哪里? 放在这里。你看,我最先想到的人就是你。他一手指着自己的心,一手圈住我。低下头,众目睽睽下不由分说地亲着我,我辗转在他的疯狂里,连落下来的泪都交杂着甜蜜与酸苦。他是命里注定逃不过的一个劫数,推着我无望地向爱情深渊一路滑去。从风刚走不久,水色就回来了。我坐在关着灯的客厅里,抽着水色的骆驼。烟雾迷漫,掩不住我的迷惘。你怎么了?水色坐到我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黑暗中的我。从风刚走。我答非所问。我知道……刚刚在楼梯口碰见他。水色轻声说着。水色,我的爱情怎么走得那样的山穷水尽?水色,我好辛苦。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低声抽泣。她轻轻抚着我的头发,我说过了,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青衣,别和我走一样的路。我抬起头看着她微乱的发丝,闪动的眼眸里似乎别有他意。只是,我陷得太深,义无返顾,退无可退,像一个死结,抓得越紧,结得越死。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从风,幸福是有距离的吗? 杨易带着一大包的食品过来,和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指着电视里一个丫丫学语的小女孩心无旁骛地说,水色,你看多可爱呀。我扭头看了一眼水色,阴影不动声色地从她脸上一掠而过。杨易走后,水色在阳台上浇花,那一株风信子。这是我惟一留下的他的东西。水色轻描淡写地说着。在我去医院那天,它长了个花苞,出院后,就谢了,我从没有看过它开花,我一直很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我不知道说什么,站在她身边,看着那株小小的植物。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却毁了我。水色放下手里的水壶,忧伤地看着我,青衣,我再不能爱任何人了,杨易他要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的却是那个男人的无情。我不明白一个不爱你的人他怎么能和你做那样亲密的事呢?不明白! 也许他不是不爱,只是如他所说,累了。我说。水色用力地摇了摇头,不爱了,真的是不爱了。她凄凉地看着我,杨易他是个好男人,也会是个好父亲。可惜,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她的语气凉凉的,像一场过了季的秋风,寒冷,但却无力卷起任何尘埃。人生的现实,是把希望一个个地打下去。原则其实是一个很虚的东西,总被容忍一步步地逼到边缘。为他荒唐而又可笑的坚持,到最后,是一句不爱了。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这是我在这个冬天里听到的最寒冷的一句话。这个冬天,从风开着机车,在黑夜里把我带到海边,他说,极少人在冬天看海,尤其是夜里,可他喜欢冬夜的海,像一只狼。像一只狼?我咀嚼着这句话,觉得匪夷所思。是的!青衣,如果说我是冬天的海,那么你就是夏天的海,像一只猫。他转过头,迎着风大声对我说。我笑着搂住他的腰,往他耳垂微力咬了下去。从风,明年夏天,我们还来看海吧? 来!他用极快的速度往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可惜,我们连春天都来不及过完。一个男人若太伪装让人觉得假,但一个男人若太无谓却让人觉得痛,因为他连掩饰的努力都不愿了。这个春天,我在从风的脸上读到了厌倦,他开始累了,不愿日夜牵绊于同一个女人了。他在酒吧里谈笑风声,周边不乏眉目暧昧的女子。我苍白着脸坐在他对面,他倒了杯酒给我,青衣,你也来了? 从风,我们回去。我推开酒杯,抓住他的手。他皱了皱眉,青衣,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不喜欢你这样。那你喜欢什么?是不是这样?我站起身子,拿起桌上的一整瓶酒,往喉咙里就倒。酒吧里不少人侧目看着我们的相持。从风一把抢过酒瓶,把我拽出门外。春雨微凉,洒上脸上,一如海边的潮润。然而,此时已不同彼时。雨却突然急了起来,打在地上,溅起水珠,溅在两个人的脚面上。从风低头看见自己干净的裤脚上几点泥泞,嘴里咒骂了几声,一闪身站到屋檐下。从前,他会撑起掌心,放在我的头顶。我睁大眼睛,不能相信地看着他的一闪一躲。心头巨痛如醍醐灌顶,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啊,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啊! 我抬起头,紧紧闭上眼睛,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始终是他们自己。从风,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从嘴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那般疼痛。而他似乎早有所料,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如此深爱的脸,看得心灰意冷。不想爱一个人爱到危险的程度,所以,在全力以赴之前撤退。感觉不到手里的温度,身体似乎还在渴望他的临别拥抱,而脚已一寸寸挪开。从风,我没有骗你,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让我们从此天涯海角。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看我。站在街头,打了电话到家里,只有水色一个人。我和他分手了,水色,出来陪陪我吧。一瓶接着一瓶的科罗娜,水色冷眼看着我,抢过我手里的酒,青衣,何必呢,那么不舍得,就别分手,这算什么? 我不想把分手这句话留给他来说,水色,你不懂!与其让他伤害我,不如我先行一步。我埋头低语。水色重重地把酒瓶往桌上一放,你不过是想以退为进,可是,青衣,没有用的,一个男人的心想走了,谁也留不住的。从风那种男人,他从来只爱他自己,他只爱他一个人。我抬起迷离的双眼,看着水色隐痛的眼神里闪动的光芒,用手捂住嘴唇,失声痛哭。水色陪着我到上海玩了一个星期,她说,有时候要把伤口放在离爱情比较远的地方,去吧,和一个陌生的地方吃吃饭,陪一些陌生的月色散散步。外滩边上的餐厅里,水色吃着意大利面,我吃着牛排。流离的夜色自透明的窗前错落纷呈,而我味同嚼蜡。餐厅里放着《重庆森林》的电影原声带,California Dreaming,交杂着一个男人沉痛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我停下咽食,半熟的肉鱼鲠在喉中,如同一句话写完后没有划上个句点,颤抖着手,心里却是如此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悲伤不期而至,泪水落在刀面上,晶莹滑下。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6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橙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面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我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珠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第十二章 你是我梦里的得到和失去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管春是我认识的最伟大的路痴。 他开一家小小的酒吧,但房子是在南京房价很低的时候买的,没有租金,所以经营起来压力不大。 他和女朋友毛毛两人经常吵架,有次劝架兼蹭饭,我跟他俩在一家餐厅吃饭。两人怒目相对,我埋头苦吃,管春一摔筷子,气冲冲去上厕所,半小时都没动静。毛毛打电话,可他的手机就搁在饭桌,去厕所找也不见人。 毛毛咬牙切齿,认为这狗东西逃跑了。结果他满头大汗地从餐厅大门奔进来,大家惊呆了。他小声说,上完厕所想了会儿吵架用词,想好以后一股劲儿往回跑,不知道怎么穿越走廊就到了新华书店,人家指路他又走到了正洪街广场。最后想了招狠的,索性打车。司机一路开又没听说过这家饭馆,描绘半天已经开到了鼓楼,只好再换辆车,才找回来的。 在新街口吃饭,上个厕所迷路迷到鼓楼。 毛毛气得笑了。 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是,酒吧生意不好,毛毛觉得不如索性转手,买个房子准备结婚。管春认为酒吧生意再不好,也属于自己的心血,不乐意卖。 当时我大四,他们吵的东西离我太遥远,插不进嘴。 吵着吵着,两人在2003年分手。毛毛找了个家具商,常州人。这是我知道的所有讯息。 而管春依旧守着那家小小的酒吧。 管春说:“这婊子,亏我还跟她聊过结婚的事情。这婊子,留了堆破烂走了。这婊子,走了反而干净。这婊子,走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还算有良心。” 我说:“婊子太难听了。” 管春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泼妇。”说完就哭了,说:“老子真想这泼妇啊。” 我那年刚毕业,每天都在他那里喝到支离破碎。有一天深夜,我喝高了,他没沾一滴酒,搀扶着我进他的二手派力奥,说到他家陪我喝。早上醒来,车子停在国道边的草丛,迎面是块石碑,写着安徽界。 我大惊失色,酒意全无,劈头问他什么情况。管春揉揉眼睛说:“上错高架口了。”我说:“那你下来呀。”他羞涩地说:“我下来了,又下错高架口了。” 我刹那觉得脑海一片空白。 管春说:“我怎么老是找不到路?” 我努力平静,说:“没关系。” 管春说:“我想通了,我自己找不到路,但是毛毛找到了。她告诉我,以前是爱我的,可爱情会改变,她现在爱那个老男人。我一直愤怒,这不就是变心吗,怎么还理直气壮的?现在我想通了,变心这种事情,我跟她都不能控制。就算我大喊,你他妈不准变心!她就不变心了吗?我×变心他大爷!” 我说:“你没发现迹象?有迹象的时候,就得缝缝补补的。” 管春摇摇头,突然暴跳:“缝蛋蛋!都过去了,我们还聊这个干吗?总之虽然我想通了,但别让我碰到这婊……这泼妇!” 我心想这不是你开的头吗!发了会儿呆,我问:“你身上有多少钱?”他回答四千。我数数自己有三千多,兴致勃勃地说:“我有条妙计,要不咱们就一路开下去吧,碰到路口就扔硬币,正面往左,反面往右,没心情扔就继续直走。” 一天天的,毫无目标。磕磕碰碰大呼小叫,忽然寂静,忽然喧嚣,忽而在小镇啃烧鸡,忽而在城里泡酒吧,艰难地穿越江西,拐回浙江,斜斜插进福建。路经风光无限的油菜田,倚山而建的村庄,两边都是水泊的窄窄田道,没有一盏路灯,月光打碎树影的土路,很多次碰见写着“此路不通”的木牌。 快到龙岩车子抛锚,引擎盖里隐约冒黑烟,搞得我俩不敢点火。管春叹口气,说:“正好没钱了,这车也该寿终正寝,找个汽修厂能卖多少是多少,然后我们买火车票回南京。” 最后卖了一千多块。拖走前,管春打开后备厢,呆呆地说:“你看。”我一看,是毛毛留下的一堆物件:相册、明信片、茶杯、毛毯,甚至还有牙刷。 “砰”的一声,管春重重盖上后备厢,说:“拖走吧,爷从此不想看到她。就算相见,如无意外,也是一耳光。” 我迟疑地说:“这些都不要了?” 管春丢给我一张明信片,说:“我和毛毛认识的时候,她在上海读大学。毛毛很喜欢你写的一段话,抄在明信片上寄给我,说这是她对我的要求。狗屁要求,我没做到,还给你。” 我随手塞进背包。 拖车拖着一辆废弃的派力奥和满载的记忆,走了。 管春在烟尘飞舞的国道边,呆立了许久。 我在想,他是不是故意载着一车回忆,开到能抵达的最远的地方,然后将它们全部放弃? 回南京,管春拼命打理酒吧,酒吧生意开始红火,不用周末,每天也都是满客。攒一年钱重买了辆帕萨特,酒吧生意已经非常稳定,就由他妹妹打理,自己没事带着狐朋狗友兜风。 夏夜山顶,一起玩儿的朋友说,毛毛完蛋了。我瞄瞄管春,他面无表情,就壮胆问详情。朋友说,毛毛的老公在河南买地做项目,碰到骗子,没有土地证,千万投资估计打水漂儿了,到处托人摆平这事儿。 过段时间,我零星地了解到,毛毛的老公破产,银行开始拍卖他们家的房子。 管春冷笑,活该。 有天我们经过那家公寓楼,管春一脚急刹车,指着前头一辆缓缓靠边的大切诺基说:“瞧,泼妇老公的车子,大概要被法院拖走了。” 切诺基停好,毛毛下车,很慢很慢地走开。我似乎能听见她抽泣的声音。 管春扭头说:“安全带。” 我下意识扣好,管春嘿嘿一笑,怒吼一声:“我×变心他大爷!” 接着一脚油门,冲着切诺基撞了上去。 两人没事,气囊弹到脸上,砸得我眼镜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我心中一个声音在疯狂咆哮: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这王八蛋!老子要是死了一定到你酒吧里去闹鬼! 行人纷纷围上。我能看到几十米开外毛毛吓白的脸,和一米内管春狰狞的脸。 图一时痛快,管春只好卖酒吧。 酒吧通过中介转手,整一百万,七十五万赔给毛毛。他带着剩下的二十多万,和几个搞音乐的朋友去各个城市开小型演唱会。据说都是当地文艺范儿的酒吧,开一场赔五千。 看到这种倾家荡产的节奏,我由衷赞叹,真牛×啊。 我也离开南京,在北京上海各地晃悠。管春的手机永远打不通,上QQ时,看见这货偶尔在,只是简单聊几句。 我心里一直有疑问,终于憋不住问他:“你撞车就图个爽吗?” 管春发个装酷的表情,然后说:“她那车我知道,估计只能卖三十多万。” 我说:“你赔她七十五万,是不是让她好歹能留点儿钱自己过日子?” 管春没立即回复,又发个装酷的表情,半天后说:“可能吧,反正老子撞得很爽。” 说完这孙子就下线了,留个灰色的头像。 我突发奇想,从破破烂烂的背包里翻出那张明信片,上面写着: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我看着窗外的北京,下雪了。 混不下去,我两年后回南京。没一个月,大概钱花光光,管春也回了,暂时住我租的破屋子。两人看了几天电视剧,突发奇想去那家酒吧看看。 走进酒吧,基本没客人,就一个姑娘在吧台里熟练地擦酒杯。 管春猛地停下脚步。我仔细看看,原来那个姑娘是毛毛。 毛毛抬头,微笑着说:“怎么有空来?” 管春转身就走,被我拉住。 毛毛说:“你撞我车的时候,其实我已经分手了。他不肯跟我领结婚证,至于为什么,我都不想问原因。分手后,他给我一辆开了几年的大切诺基,我用你赔给我的钱,跟爸妈借了他们要替我买房子的钱,重新把这家酒吧买回来了。” 毛毛说:“买回来也一年啦,就是没客人了。” 管春嘴巴一直无声地开开合合,从他的口型看,我能认出是三个字在重复:“这泼妇……” 毛毛放下杯子,眼泪掉下来,说:“我不会做生意,你可不可以娶我?” 管春背对毛毛,身体僵硬,我害怕他冲过去打毛毛耳光,紧紧抓住他。 管春点了点头。 这是我见过最隆重的点头。一厘米一厘米下去,一厘米一厘米上来,再一厘米一厘米下去,缓慢而坚定。 管春转过身,满脸是泪,说:“毛毛,你是不是过得很辛苦?我可不可以娶你?” 我知道旁人会无法理解。其实一段爱情,是不需要别人理解的。 “我爱你”是三个字,三个字组成最复杂的一句话。 有些人藏在心里,有些人脱口而出。也许有人曾静静看着你:可不可以等等我,等我幡然醒悟,等我明辨是非,等我说服自己,等我爬上悬崖,等我缝好胸腔来看你。 可是全世界没有人在等。是这样的,一等,雨水将落满单行道,找不到正确的路标。一等,生命将写满错别字,看不见华美的封面。 全世界都不知道谁在等谁。 而管春在等毛毛。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这世界有人的爱情如山间清爽的风,有人的爱情如古城温暖的阳光。但没关系,最后是你就好。 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所以管春点点头。 那,总会有人对你点点头,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不许哭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在遥远的21世纪初,我是个流浪歌手。 我走啊走啊走啊走,途经一个个城市一个个村庄。 走到拉萨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心说:就是这儿了。 我留了下来,吃饭、睡觉、喝酒、唱歌。 然后我遇见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然后我还遇见了一群族人,一些家人,以及一个故乡。 后来我失去了那个世界和那些族人。 只剩下一点儿乡愁和一点儿旧时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鱼和洋流,酒和酒杯,我和我的拉萨。 (一) 妮可是广东人,长得像蒙奇奇(日本超人气玩偶),蛮甜。 她高级日语翻译出身,日语说得比普通话要流利,2000年年初背包独行西藏,而后定居拉萨当导游,专带外籍客团,同时在拉萨河内仙足岛开小客栈,同时在酒吧做兼职会计。 当年她在我的酒吧当收银员,我在她的客栈当房客。 拉萨仙足岛那时只有四家客栈,妮可的客栈是其中一家,客栈没名字,推开院门就是拉萨河,对岸是一堆一堆的白头雪顶小山包。 我和一干兄弟住在妮可客栈的一楼,每天喝她煲的乱七八糟叫不上名字来的广东汤。 她喊我哥哥,我常把房间“造”得像垃圾场,她也一点儿都不生气,颠颠地跑来跑去帮忙叠被子、清桌子,还平趴在地板上从床底下掏我塞进去的酒瓶子和棉袜子。她把我们的衣服盛进大盆里,蹲在院子里吭哧吭哧地洗,我蹲在一旁吭哧吭哧地啃萝卜。 我边啃萝卜边问她:妮可妮可,你们客家妹子都这么贤惠么? 妮可龇着牙冲我乐,我也龇着牙冲她乐……真奇怪,我那时候居然一点儿都不脸红。 她说:哥啊,你真是一只大少爷。 妮可把自己搞得蛮忙的,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她请不起帮工,客栈里的活计自己一肩挑,早上很早就起床洗洗涮涮,一人高的大床单她玩似的拧成大麻花沥水,自己一个人甩得啪啪响。 拉萨是日光城,10点钟晒出去满院子的床单,12点钟就干透了,大白床单随风轻飘,裹在身上贴在脸上全都是阳光的味道,怎么闻也闻不够。 真好闻啊。 我每天睁开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满院子跑着抱床单闻床单。 我一蹿出来,妮可就追着我满院子跑,她压低声音喊:哥啊,你别老穿着底裤跑来跑去好不好,会吓到客人的。 我不理她,自顾自地抱床单,抱得不亦乐乎。 有一回到底是吓着客人了。 那天阳光特别好,白飘飘的床单像是自己会发光一样,我一个猛子扑上去抱紧,没承想一同抱住的还有一声悦耳的尖叫。 太尴尬了,手心里两坨软软的东西……床单背后有人。 妮可是拉萨为数不多的日语导游,她的客栈那时候时常会进出一些日本背包客。 好吧,是个日本妹妹。 那时候流行穿超人内裤,日本妹妹掀开床单后被超人吓坏了,一边哆嗦一边连声喊:苏菲玛索苏菲玛索。然后唰地给我鞠了一个躬。 我连滚带爬地跑回去穿长裤,然后给她赔罪,请她吃棒棒糖,她估计听不懂我说什么,讪讪地不接茬儿。我跑去找妮可学简易日语对话,抄了半张A4纸的鬼画符,我也不知道妮可教我的都是些什么,反正我念一句,日本妹妹就笑一声,念一句就笑一声。 一开始是捂着脸笑,后来是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笑,笑得我心里酥酥的,各种“亚灭蝶”。 仅限于此了,没下文。 语言不通,未遂。 很多年之后,我在香港尖东街头被那个日本妹妹喊住,她的中文明显流利了许多,她向她老公介绍我,说:这位先生曾经抱过我。 我想跑,没跑成,她老公捉住我的手特别开心地握着。 我请她和她老公以及他们家公子去半岛酒店吃下午茶,她老公点起单来颇具土豪气质,我埋的单。 临别,已为人母的日本妹妹大大方方地拥抱了我一下,她说:再见啦,超人先生…… 我想起妮可当年教我的日语,说:瓦达西瓦大冰姨妈死。 妮可当年教过我不少日文单词,基本上都忘光了,只记得晚上好是“空班娃”;早上好是“哦哈要狗砸姨妈死”。(也不知记得对不对。) 我当时20岁出头,热爱赖床,每天“哦哈要狗砸姨妈死”的时间都是中午。 12点是我固定的起床时间,二彬子是12点半,雷子是1点。 雷子叫赵雷,歌手,北京后海银锭桥畔来的。他年纪小,妮可疼他,发给他的被子比我和二彬子的要厚半寸。每天赵雷不起床她不开饭。 雷子是回民,吃饭不方便,她每天端出来的盖饭都是素的,偶尔有点儿牛肉也都在雷子碗里。 我不干,擎着筷子去抢肉丁吃,旁人抬起一根手指羞我,我有肉吃的时候从来不怕羞,照抢不误。雷子端着碗蛮委屈,妮可就劝他:呦呦呦,乖啦,不哭……咱哥还小,你要让着他。 雷子很听话,乖乖让我抢,只是每被叼走一块肉就嘟囔一句:杀死你。 雷子一到拉萨就高反,一晒太阳就痊愈。大昭寺广场的阳光最充沛,据说晒一个小时的太阳等同于吃两个鸡蛋,我天天带他去大昭寺“吃鸡蛋”,半个月后他晒出了高原红,黑得像只松花蛋。 妮可也时常跟着我们一起去晒太阳,她怕黑,于是发明了一种新奇的日光浴方式,她每次开晒前先咕嘟咕嘟喝下半暖瓶甜茶,然后用一块大围巾把脑袋蒙起来,往墙根一靠开始打瞌睡。 我和雷子试过一回,蒸得汗流浃背,满头满脸的大汗珠子。 妮可说这叫蒸日光桑拿。 蒸完桑拿继续喝甜茶。 光明甜茶馆的暖瓶按磅分,可以租赁,象征性交点儿押金就可以随便拎走。甜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瓢一挥,成袋的奶粉尘土飞扬地往里倒,那些奶粉的外包装极其简陋,也不知是从哪儿进的货。 一暖瓶甜茶不过块八毛钱,提供的热量却相当于一顿饭,且味道极佳,我们都抢着喝。 现在想想,当年不知吞下了多少三聚氰胺。 雷子倒茶时很讲礼貌,杯子一空,他先给妮可倒,再给我倒,再给自个儿倒。 妮可夸他,说:哎呀,雷子真是个好男人。 他立马摆一副很受用的表情,谦逊地说: Lady first, gentleman last, handsome boy honest。 旁边坐着一个英国老头儿,人家扭头问:What? (二) 那时候大家住在一起,过着一种公社式的生活,我的酒吧老赔本,妮可的客栈也不挣钱,日子偶有拮据,却从未窘迫。大家谁有钱花谁的,天经地义地相互守望着,高高兴兴地同住一个屋檐下,白开水也能喝出可乐味,挂面也能吃出意大利面的感觉来。 既是家人,彼此关心就是分内的义务,我们那时候最关心的是二彬子,或者说二彬子是最不让人省心的。 二彬子是我酒吧合伙人大彬子的亲弟弟,来自首都北京大通州。他说话一惊一乍的,胡同串子啥样他啥样,脾气也急,驴起来敢和他亲哥摔跤。他亲哥原本在拉萨市区租了小房子和他一起住,后来发现根本管不了他,于是塞到我身边来图个近朱者赤。 他蛮亲我,经常跑到我面前掏口袋。 他说:老大,我搞了些无花果给你吃。 我说:我不吃。 他说:吃吧吃吧吃吧。 然后硬往我嘴里塞,真塞,摁着脑袋塞,塞一个还不够非要塞满,非要把我塞得和只蛤蟆一样。 我知道他是好心好意,但嘴里塞满了怎么嚼?! 他也蛮亲妮可,经常夸妮可。 看见妮可吭哧吭哧洗衣服,就夸:啧啧,你和我妈一样贤惠。 妮可偶尔炒菜多放两勺油,就夸:啧啧,你做的饭和我妈做的饭一样好吃。 看见妮可穿了一件新衣服,就夸:啧啧,你的身材和我妈的身材一样苗条。 妮可被他给夸毛了,要来他妈妈五十大寿时的照片瞻仰风采,看完后气得够呛。 二彬子当时谈了个小女朋友,叫小二胡。小二胡读音乐学院,一把二胡走天涯,趁着暑假来拉萨勤工俭学。小姑娘家境很一般,但穷游得很有志气,她在宇拓路立了把阳伞,每天在街头拉四个小时的二胡挣学费。 二彬子会两句京剧花脸,天天跑过去喊一嗓子“蹦蹬淬!”,他一蹦蹬淬,小二胡立马琴弓一甩西皮流水,两个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旁边围观的老外们单反相机咔嚓咔嚓响成一片。 二彬子请小二胡来客栈吃过饭,他一本正经地穿了一件白衬衫,还内扎腰。我们逗他,告诉他头回请人吃饭应该送花送礼物。他二话不说就蹿出门,不一会儿就捧回一大簇漂亮的格桑花,高兴得小二胡眼睛直眨。 过了不到半小时,隔壁邻居客气地敲开门,客气地和我们商量:……花就算了,当我送了,但花盆能不能还给我…… 小二胡感动坏了,二彬子翻墙给她偷花,太浪漫了,她当场发誓要嫁给二彬子,把我们一家人吓坏了。 暑假结束后,小二胡和二彬子生离死别了一场,而后一路颠沛,沿川藏线返乡。临走时,她把二胡上的一个金属配件留给了二彬子做念想。小二胡后来考去了维也纳,远隔万重山水,他俩没能再见面。 二彬子麻烦妮可打了根绦子,想把那个金属配件挂在脖子上。 妮可问他想不想小二胡,他岔开话题打哈哈,说:妮可,你的绦子打得真漂亮,你和我妈一样手巧。 妮可手巧,但嘴笨,有心劝慰二彬子却不懂该怎么劝慰,她狠狠心把家里的座机开通了国际长途,但二彬子一次也没打过。 二彬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依旧是每天咋咋呼呼地进进出出。 他的脖子上天天带着那个奇怪的挂饰。 听说,那个二胡金属配件叫千斤。 (三) 夏有凉风秋有月,拉萨的生活简单而惬意,并无闲事挂心头,故而日日都算是好时节。 和单纯的旅行者不同,那时常驻拉萨的拉漂们都有份谋生的工作。 妮可除了开客栈,还兼职做导游。 当年来拉萨的穷老外太多,一本《孤独星球》走天涯,人人都是铁公鸡,妮可的导游生意常常半年不开张,偶尔接个团都像中了彩票一样。 每次她一宣布接到了团,整个客栈都一片欢腾,然后大家各种瞎忙活瞎出主意,这个给她套上一件冲锋衣,那个给她挂一只军用水壶,大家都把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物件贡献出来,逼着她往身上挂。 我那个时候身上最值钱的家用电器是爱立信三防大鲨鱼手机,也贡献出来给她撑场面。每每她满身披挂地被我们推出门,捯饬得比游客还要游客。 她手抠着大门不撒手,笑着喊:不要啊……去个布达拉宫而已啊。 二彬子把她抱起来扔出去,她隔着门缝用广东话笑骂:契兴啊(发神经啊)……去布达拉宫用不着拿登山杖啊。 布宫的门票比故宫的还要贵,我们都不舍得花那个钱,妮可是我们当中唯一进过布达拉宫的。她的小导游旗是最特别的,登山杖挑着一只爱立信大鲨鱼手机,后面跟着一堆日本株式会社老大叔。 爱立信后来被索尼收购,不知道是否拜妮可所赐。 那时候,我们在拉萨的交通工具是两条腿加自行车,偶尔坐三轮,万不得已才打车。拉萨打车贵,北京起步价7.5元的时候,拉萨就是10块钱了。 大家在各自的城市各有各的社会定位,来到拉萨后却都回归到一种低物质需求的生活中,少了攀比心的人不会炫富,也不太会去乱花钱。 大家好像都不怎么打车,再远的路慢慢走过去就是,心绪是慢悠悠的,脚下也就用不着匆忙赶路。 在我印象里,妮可只打过一回车。 有一天下午,她像一只大兔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打车,我说借多少?她说快快快,150! 我吓了一跳,150块都可以打车到贡嘎机场了,一问她,果不其然。 妮可带的团的一个客人掉了个单反相机盖,她必须在一个半小时内赶去机场才来得及交还。 我问她是客人要求她去送吗,她说不是。我说那客人会给你报销打车费吗? 她说:哎呀哥哥呀,这不是钱不钱的事…… 我乐了,好吧这不是钱的事,这是算术的事好不好,打车去贡嘎机场要花150块,返程回来又是150块,这还不算过路费…… 我拗不过她,陪她打车去的贡嘎机场,计价器每跳一次我就心痛一下,我算术好,十几斤牛肉没有了。 丢镜头盖的是个大阪大叔,我们隔着安检口把镜头盖飞给了他,机场公安过来撵人,差点儿把我扣在派出所。 返程的钱不够打车,坐机场大巴也不够,我们走路回拉萨,走了十里地才拦到顺风车。 司机蛮风趣,逗我们说:你们是在散步吗? 我一边敲妮可的脑袋一边回答说:是,啊,吃,饱,了,撑,得,慌,出,来,散,散,步喽,啊,哈! 说一个字敲一下。 那个丢镜头盖的大阪大叔后来邮寄来一只陶瓷招财猫,算是谢礼。我把那只猫横过来竖过去地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我那150块钱。 十几斤牛肉啊……牛肉啊! 牛肉啊! (四) 我那个时候晚上开酒吧,白天在街头卖唱,卖唱的收入往往好于酒吧的盈利,往往是拿下午卖唱挣来的钱去进酒,晚上酒吧里再赔出去,日日如此,不亦乐乎。 拉萨不流行硬币,琴盒里一堆一堆的毛票,拉萨把毛票叫作“毛子”,我们把街头卖唱叫作“挣毛子的干活”。 那时候,大昭寺附近好多磕长头的人,路人经过他们的身旁都习惯递上一张毛子,以示供养、以敬佛法。藏民族乐善好施,布施二字是人家时时刻刻都会秉行的传统价值观,受其影响,混迹在拉萨的拉漂们也都随身常备毛子。 朝圣者一般不主动伸手要毛子,主动伸手的是常年混迹在大昭寺周围的一帮小豆丁,这帮孩子算不上是职业的小乞丐,抱大腿不给钱就不走的事是不会做的,他们一般小木头桩子一样栽到你跟前,伸出小爪子用一种很正义的口吻说上一句:古奇古奇,古奇古奇。 古奇古奇,是“求求你给一点儿吧”的意思。 你不搭理他,他就一直说一直说,直到你直截了当地来上一句:毛子敏度。 口气和口吻很重要,这帮孩子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惹恼了他们的话当真骂你。 他们骂人只一句:鸡鸡敏度! 一般人骂人是指着鼻子,他们是指着裤裆开骂,骂得你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敏度,在藏语里是没有的意思。 我是属于打死也不受胁迫的天蝎座,当年被“敏度”了不知多少回,时间久了那帮小祖宗一见到我,远远地就高喊“鸡鸡敏度”,搞得我和弦按错、鼓点敲乱,搞得身旁刚到拉萨的漂亮妹子一度以为那是我的藏语名字。 高原的空气干燥,街头开工时,水如果喝得少,几首歌就能把嗓子唱干。 妮可妹妹心肠很好,每天晚上都会跑来给我送水。每次她都抱着瓶子,笑眯眯地坐在我身后,顺便帮我们收收卖唱的钱。 她最喜欢听赵雷唱歌。 雷子那时是拉萨的街头明星。每天他一开唱,成堆的阿佳(拉萨藏语,姐姐)和普木(拉萨藏语,姑娘)脸蛋红扑扑地冲上来围着他听。他脾气倔,刺猬一只,只肯唱自己想唱的歌,谁点歌都不好使。 妮可例外,点什么他唱什么,妮可怕他太费嗓子,每天只肯点一首,点一首他唱三首,谁拦都不好使。 雷子喊她“姐”,在妮可面前他乖得很。 雷子另外有个姐姐嫁到了国外,那个姐姐对他很好,他曾给姐姐写过一首歌: 姐姐若能看到我这边的月亮该多好 我就住在月亮笑容下面的小街道…… 姐姐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你应该很了解我就是孩子脾气 最近我失去了爱情生活一下子变得冷清 可是姐姐你不必为我担心 姐姐你那边的天空是不是总有太阳高照 老外们总是笑着接吻拥抱看上去很友好 你已经是两个小伙子心中最美丽的母亲 在家庭的纷争中你是先让步的贤妻 姐姐如果感到疲惫的时候去海边静一静 我也特别希望有天你能回来定居在北京 我知道有一些烦恼你不愿在电话里和我讲起 你会说Don't worry傻傻一笑说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一切会好 …… 雷子打小苦出身,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养活自己,高兴了没人分享,委屈了自己消化。北京城太大,世事洞明人情练达,人人都是自了汉,坑他的人多、疼他的人少,故而,他把对他好的人都放在心尖上,以及琴弦最深处。 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应该对他很好吧。 我没见过雷子歌中的那个姐姐,我只记得他在拉萨街头放声高歌时,一侧身,露出了半截脱了线的秋衣,妮可坐在他身后,盯着衣角看上一会儿,偷偷侧过身去,悄悄揩揩眼角的泪花。 她和那个远在异国他乡的姐姐一样,都蛮心疼他。 会心疼人的姑娘都是好姑娘。 (五) 下午卖唱,晚上开酒吧。 酒吧名叫“浮游吧”,取自《诗经·曹风·蜉蝣》: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很多年之后,有人说浮游吧代表了拉萨的一个时代。 当年的浮游吧藏在亚宾馆隔壁的巷子里,英文名曰:For You Bar。 因为这个英文名字的缘故,当年很多穷游的老外常来光顾,他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浪漫,于是招牌底下时常可以看见小男生向小女生告白、小男生向小男生示爱。 我从小学美术,英语课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英文水平烂到姥姥家,字母是24个还是26个一直都搞不清楚,为了酒吧的生意不得不拜托妮可帮我搞英文速成。 她当真厉害,教了我一句酒吧万能待客英文,那句英文就四个单词:Coffee?Beer?Whiskey?Tea?(咖啡?啤酒?威士忌?茶?客官您要喝哪一种呢?) 这句话直奔主题、直截了当、百试不爽,当真好使,我一直用到今天。 妮可当年在浮游吧当会计,她长得乖,是我们酒吧的吉祥物,人人都喜欢逗她,一逗她她就乐,一乐,脸上就开出一朵花。 我说:妮可你这样很容易笑出一脸褶子来的,回头嫁不出去砸在手里了可如何是好? 她慌了一下,手捂在脸上,顷刻又笑成一朵花。 她说:或许有些人不在乎我有没有褶子呢。 她说的那个“有些人”我们都认识,我不再说什么。 好姑娘总会遇见大灰狼,妮可也不例外。 她那时候爱上的是一个渣男,脚踩两只船的极品渣。 墨分五色,浪子有良莠,有些人走江湖跑码头浪荡久了,养出一身的习气,张嘴闭嘴江湖道义,转身抹脸怎么下作怎么胡来,这种人往往隐藏得极好,像只蜘蛛一样,慢慢结网,然后冷不丁地冲出来祸害人。 渣男嘴甜,表面功夫做得极好,女孩子的心理他吃得透透的。他知道小姑娘都期待一个完美的故事,于是给妮可画了一张饼,从追她的第一天起就说打算娶了她和她举案齐眉一辈子。 妮可爱上那枚渣男时,并不知他在内地已有女友,渣男也不说,直等到妮可深陷情网时才吐露三分,他解释说内地的女朋友重病在身,现在和人家分手,等于雪上加霜。 他说:妮可,我是真的爱你,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为了咱们的将来,你能别去在乎那些不重要的事情吗? 他吃准了妮可不舍得和他分手,逼着妮可默认了自己脚踩两只船的事实,只推说时间可以搞定一切。 妮可第一次谈恋爱,莫名其妙成了个“三儿”。 渣男和自己内地的女朋友打电话发短信的时候,不怎么避讳她。 妮可单纯,半辈子没和人红过脸吵过架,她可怜巴巴地喜欢着他,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说不出口。她是客家人,对感情一根筋得很,心火烧得凶了,就冒死喝酒浇愁。 她有哮喘,两瓶拉萨啤酒就可以让她喘到死。我们胆战心惊地把她弄活,转过天来客人少的时候,她又自己一个人躲到没人的角落抱着瓶子喝到休克。 酒醒了以后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自己馋酒了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忙忙活活地该洗被单洗被单,该当导游当导游,该当会记当会计。 这个傻孩子苦水自己一个人咽,并不去烦扰旁人,找人来当垃圾桶。那时候我们都只知她感情不顺,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我蛮担心她,有时在唱歌的间隙回头看看她,她独自坐在那里出神……这场面让人心里挺难受。 我那时年轻,女儿家的心思琢磨不透,劝人也不知该怎么劝,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说:妮可,别让自己受委屈。 她脸红了又白,轻声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总要努力去试试哦…… 她又说:不要担心我……也没那么委屈啦。 她实在太年轻,以为所有的爱情故事历经波折后都会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话说,你我谁人不曾当局者迷过呢? (六) 那时候,我们一堆人几乎24小时待在一起,妮可例外,她谈恋爱的那半年,几乎每天都会消失一会儿,不用说,一准是约会去了。 爱情和理智是对立关系,恋爱中的女人情商高于智商,她那段时间偷偷买了眉笔粉饼,脸擦得明显比脖子白,我们都发现了,就她自己不觉得。 有一次她打电话时,被我听到了。她用两只手抓着话筒,轻轻地说: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我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我没别的意思……好了,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她每次约会的时长不等,有时候半个小时,有时候三五个小时。我们摸着一个规律,但凡她半个小时就回来,一准是瘪着嘴闷声不说话的,不用说,约会时又受气了。她回来的时间越晚心情就越好,有时候到了酒吧夜间开始营业时才出现,哼着歌,眼睛弯弯的,嘴角也是弯弯的。 妮可蛮负责任,在我的印象里,她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好像从未误工过,每天晚上开工时,她都会准时出现。 但有一天,妮可消失了很久,晚上也没来上班。她从半下午出门,一直到半夜也没出现。 那天太忙,没顾得上给她打电话,半夜我们回客栈的路上还在猜她会不会夜不归宿,等回到客栈了才发现不对劲。 妮可的房间是在大门旁,隐隐约约听到她在房间里哭。 我和二彬子跑去敲门,怎么敲也敲不开,二彬子比我性急,一脚踹开了小木门,妮可坐在地上闭着眼睛哭,不知道她哭了多久,哭肿的眼睛早已睁不开了。 我过去拉她,冷不丁看见腮上半个清晰的掌印。 我气得哆嗦起来,问她:谁打的?! 她已经哭到半昏迷的状态,拨楞着脑袋含含混混地说:自己,自己摔的。 自己摔的能摔出个巴掌印吗?! 我问:是他打的吗?说话! 无论怎么问她,她都不肯多说,只是哭,再不肯多说一句话。我和二彬子搞来湿毛巾给她擦脸,她一动不动地任凭我们摆布,面颊刚擦完又哭湿,红肿得像桃子,折腾了半天才把她抬上床盖上了被子,不一会儿枕巾又哭湿了。 我咬着后槽牙说:妮可,你先睡,有什么话咱们明天说,需要我们做什么你只管说。 暴力不解决问题,但解气。她只要一句话,我们连夜把渣男打出拉萨。 但她死扛着什么也不肯说,只是哗哗地淌眼泪。 在关上门之前,她终于肯开口了。 她声音低低地轻喊:哥…… 我说:嗯? 她说:哥……你们屋能不能别关灯? 我们没关灯,一直到天亮,都隐约听得到对面妮可房间里传来轻轻的抽泣声。 妮可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街面上的人问她哪儿去了,我们只推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门。 第三天,渣男找到酒吧来了,他大大咧咧地推开门,张嘴就问:欸,那个谁,妮可怎么不接我电话? 又说:一吵架就玩失踪……女人啊,真麻烦。 之前碍着妮可的面子,大家对渣男都还算客气,他来喝酒并不收酒钱,偶尔也称兄道弟一番。渣男知道我们和妮可的关系,很是不把自己当外人,素日里言辞间很是百无禁忌。 我们一干人来拉萨是来过日子的,并非来惹是生非的,开酒吧和气生财,遇到说话口气硬的人也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久之,渣男以为遇见的是一群只会弹琴唱歌的文艺青年。 他犯了一个错误,错把文氓当文青。 氓是流氓的氓。 还没等我从吧台里跳出去,二彬子已经满脸微笑地迎了上去。 渣男是被踹飞出去的,四脚朝天滚在台阶下,然后一路连滚带爬,被一堆他心目中的文艺青年从浮游吧门口打到了亚宾馆门口。 过程不多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渣男尿湿了裤子,磕掉了一颗门牙。 二彬子是北京通州人,来拉萨前的职业是城管。 我们等着110上门,一直没等到,渣男被打跑后没再出现,事情就此画上句号。 后来知晓,那天渣男和妮可约会时随身带了一份合同,他想要妮可在合同上签字,并说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你把客栈给我一半,我回去和她断了,全心全意和你在一起。 妮可以为自己听错了,这番话出自面前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之口? 妮可苦笑,问:你爱过我吗? 渣男说:爱啊,一直都爱啊。 妮可接过合同,她说:如果你已经不爱我了,早点儿告诉我好吗? 渣男说:你胡思乱想什么,我怎么可能不爱你啊……快点儿签字吧,亲爱的。 他脚踩两只船,她忍了。她以为他知晓她的隐忍,幻想着能忍到他良心发现的那一天,没承想他并没有良心。 所有的幻想和期待都变成了一个笑话。 合同在妮可手中被慢慢撕成雪花,一扬手撒满了人行道。 渣男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吃定了妮可,惊讶瞬间转化为恼羞成怒,他抬手抽了妮可一个大嘴巴。 女人容颜逝去要十年,男人贬值不过一瞬间。 妮可没哭也没闹,甚至没再多看他一眼,她转身离开,一步一步走回仙足岛,关上房门后才痛哭起来。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在此之前她的世界一片单纯,从未有过如此汹涌的伤心。 听说,每个好姑娘都会遇到一只大灰狼,据说只有遇到过后才能拥有免疫力,有免疫力是件好事,可大灰狼留下的阴影呢? 事情过后,我们一度很担心妮可的状态,有大半个月的时间,我们带她去踢足球,带她爬色拉乌兹逃票去色拉寺,希望大汗淋漓能代谢走一些东西,诵经声能带来一些东西。 她乖乖地跟在我们旁边,看不出有明显的异样,和以前相比,只是话变得很少。 之前那个乐呵呵的妮可去哪儿了?我们想让妮可快点儿好起来。 我们满屋子“破四旧”,努力销毁渣男的一切痕迹,搜出来的零碎装了半编织袋:妮可给他织了一半的围巾,妮可给他缝的手机套,妮可给他拍的照片……还有他唯一送过妮可的礼物:一只杯子,上面印着一行字:我一生向你问过一次路。 问你妹啊问,满世界玩得起的姑娘你不招惹,偏偏来祸害一个傻姑娘。 我一脚跺碎了杯子,硌得脚心生疼。 渣男学过两年美术,他追妮可的时候,曾在妮可客栈的墙壁上画过一幅金翅大鹏明王。怕妮可睹画伤情,我搞来乳胶漆把那幅画涂刷干净。 我在那面崭新的墙上画了一只硕大的卡通小姑娘,红扑扑的脸蛋、童花头,还有一对笑笑的小对眼。 又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堆脑袋,众星捧月般围在她周围,有的小人儿龇着牙抠鼻屎牛牛,有的小人儿摆出一副黄飞鸿的姿势,有的小人儿抱着吉他嘴张得比脑袋还大,所有的小人儿一水儿的斗眼。 妮可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画画。 她问:哥,你画的是什么? 我说:喏,这是你,这是咱们一家人,咱们一起在过林卡(藏语,郊游或野炊的意思),高高兴兴地一直在一起。 我说:妮可,你是不是很感动?感动也不许哭啊。 她一下子用手捂住眼,脑袋上下点着,带着哭腔说:嗯嗯嗯…… 我说:这才是好姑娘……哥哥请你吃个大苹果吧。 我挥手在卡通小姑娘旁边画了一只大苹果。 (七) 妮可满血复活的速度比我想象得要快,没过多久,每天早上甩床单的啪啪声又重新响起来了。 我照例每天穿着底裤冲出去抱床单、闻床单。 她照例满院子撵我。 我一度想撮合她和安子。 安子也住在仙足岛,他租了房子想开客栈,但不知怎么搞的,开成了一家收留所,他们家连客厅里都睡满了人,全都是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全国各地的朋友,没一个客人。 有些朋友讲情调,直接在客厅里搭帐篷。大部分的穷朋友对物质的要求没那么高,一只睡袋走天涯。 安子性情纯良,对朋友极好,他没什么钱,但从不吝啬给浪荡天涯的游子们提供一个免费的屋檐。他极讲义气,是仙足岛当年的及时雨呼保义。 安子家每天开伙的时候那叫一个壮观,一堆人围着小厨房,边咽口水边敲碗。没人缴伙食费,也没人具体知道这顿饭要吃什么,每个房客你一把葱我一把面地往回带食材。 掌勺大厨是安子,他守着一口咕嘟咕嘟的大锅,拿回来什么都敢往里面放,然后一把一把地往里面撒辣椒面。 他是川人,做菜手艺极好,顿顿麻辣杂烩大锅菜,连汤带水,吃得人直舔碗。 我们时常去蹭饭,吃过一系列组合诡异的菜肴:猪肉西红柿炖茄子、花生土豆煮扁豆、牛肉燕麦香菜折耳根面片子汤…… 我们吃吗吗香,他是做吗吗香。 那么反社会的黑暗料理食材搭配,也只有他能驾驭。 安子长得高大白净,文质彬彬,典型的阳光男文青。 他那时在一家小报社工作,跑社会新闻也写副刊杂文,靠条数领绩效工资。可拉萨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哪儿来那么多事件新闻啊,有时候跑一整天,一条也搞不来。安子没辙,就拽着客栈里的人一起编心灵鸡汤和人生感悟凑版面。 他客栈里的人普遍太“仙”,张嘴不是马尔克斯就是杰克·凯鲁亚克,于是他经常跑到妮可的客栈来凑臭裨将。 那时大家都年轻,没什么社会阅历,编出来的文字一派校园文学气息。 大家七嘴八舌,安子默默写笔记做整理。安子是个大孩子,编完了还要大声朗诵,各种文艺范儿,各种陶醉,各种自我肯定。 我烟火气重,听不来白衣飘飘的年代,他念他的,我玩我的俄罗斯方块。妮可的纯情度比安子有过之而无不及,安子的文艺朗诵是她的最爱,听得高兴了经常一脸崇拜地鼓掌,还颠颠地跑去烧水,问人家要不要喝豆奶。 豆奶香喷喷的可好喝了,我也想喝……但她只冲给安子喝。 安子喝豆奶的样子很像个大文豪,意气风发一饮而尽。 怎么就没烫死他? 我看出点儿苗头,串联了满屋子的人给他俩创造机会。 这俩人都还是纯情少男少女,都不是主动型选手,若没点儿外力的推动,八百年也等不来因缘具足的那一刻。 妮可客栈里那时候有辆女式自行车,大家齐心合力把气门芯给拔了,车胎也捅了,车座也卸下来藏起来了。那辆自行车是大家共用的交通工具,为了妮可,不得不忍痛自残。 我们的算盘打得精。 没了自行车,需用车时就撺掇妮可去向安子借,不是都说借书能借出一段姻缘吗?那借自行车指不定也能借出一段佳话来。 佳话迅速到来了。 那天,妮可要出门买菜,我们连哄带骗让她洗干净了脸、梳了头,并换上一条小碎花裙子,然后成功地忽悠她去找安子借车。 大家挤在门口目送她出门,还冲她深情挥手,搞得妮可一脑袋问号。 她出门没到十五分钟就回来了,我们都好生奇怪,怎么个情况?安子没把车借给你? 她傻呵呵地说:是啊,他没借给我…… 哎哟!怎么个情况? 妮可傻呵呵地说:安子听说咱家的自行车坏了,就把他家的自行车送给我了。 送? 好吧,送就送吧,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你怎么说的? 妮可说:然后我说我们家还缺打气筒。 我们追问:然后呢,然后他怎么说的? 妮可傻呵呵地说:然后……他把打气筒也送给我了。 你怎么不说你们家还缺个男朋友?! 安子的自行车是老式28锰钢,妮可腿短,骑出100米歪把三四回,我们怕她摔死,一周后替她把车还了回去。 我们还是时常去安子家蹭饭,安子还是经常跑到我们客栈来编人生感悟,编完了就高声朗诵,每回妮可都给他冲一杯豆奶喝。 妮可和安子没发展出什么下文来,他俩之间的缘分,或许只限于一杯纯白色的豆奶。是为一憾。 失去安子的音讯已经很久了,六年?七年?我记不清了。 辗转听说他回到内地后,安居在一个叫丰都的小城,收敛心性娶妻生子,撰文为生。 仙足岛的岁月已成往昔,如安子那般仗义的江湖兄弟如今寡鲜。如今是自媒体为王的年代,人们懒得付出和交流,只热衷于引领和表达,微博和微信上每天都可以刷出成堆的心灵鸡汤人生感悟,无数人在转发,却不知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我亦俗人,有时也转发一些人生感悟,有时一边读一边想,个中某些金句,会不会出自安子的笔端。 也不知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多年未见了,有些许想念。 (八) 需要想念的人有好多。 月无常满时,世事亦有阴晴圆缺。 2008年3月14日。 我的家人纷落天涯,我的族人四散。 我慌着一颗心从济南赶往拉萨,横穿了半个中国却止步于成都,无法再往前行。 很多人撤到了成都,妮可也在其中。 她站在宽巷子的路口,抓住我的胳膊,指甲尖尖的,死死地抠在我胳膊上,她哭:哥!家没了。 我说:你他妈哭个屁!不许哭! 我说:人在哪儿,家就在哪儿。 一个月后,新家在成都落成,位置在东门大桥的一座“回”形商住楼里,名为“天涯往事”,隔壁是“蜂后”。 我帮妮可在墙壁上画画,画了她的卡通像,又画了自己的,然后忽然不知道该再画谁的了,我回头,妮可站在吧台里擦杯子,葛莎雀吉的吟唱回荡在偌大的loft(宽广开放的自由空间)里,空旷的屋子里,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站到门口抽烟,行人慵懒地踱过,“胖妈烂火锅”的味道飘过,满目林立的店铺,闻不到煨桑的烟气,望不到我的拉萨河。 “天涯往事”开业的第二天,我返程回北方。 临行前,妮可给我做饭吃,炒了牛肉,炖了牛肉,一桌子的肉,没人和我抢。 她送我到楼梯口,忽然停下脚步。 她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我站在楼梯末端,转身,伸手指着她,只说了一句:不许哭。 她使劲憋气、使劲憋气,好歹没哭出来。 她站在楼上往下喊:哥,常来成都看看我。 我没能在成都再看到她。 一个月后,“5·12”大地震。 新开业的“天涯往事”没能撑到震后重建的时期,迅速地变为往事,与许多往事一起,被隔离在了过去。 震后,妮可背着空空的行囊回了广东,她在NEC(日本电气)找到一份日文商务翻译的工作,跻身朝九晚五的白领行业。 之后的数年间,她到济南探望过我,我去广东看望过她。 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除了妮可、二彬子和赵雷等寥寥数人,当年同一屋檐下的家人如今大多杳无音信了。 二彬子也来济南看过我一次,他回北京后结婚生子,挺起了啤酒肚,俨然已是一副中年人的模样。我和他提起小二胡,他借酒遮面打哈哈。 和赵雷见的次数算多的。 有时在簋街午夜的粥铺里,有时在南城他的小录音棚里,他一直没放下那副刺猬脾气,也一直没放下吉他,巡演时路过济南,听说也曾路过拉萨。 这个世界奔跑得太快,妮可一直没能再遇见他俩。 (九) 2013年除夕,妮可来找我过年,我们一起在丽江古城包了饺子,那里有我另外一个世界的另外一群族人。大家都很喜欢妮可,昌宝师弟尤其爱她,包饺子时蹲在她脚旁拿脑袋蹭她。 我们喝酒、弹琴、唱歌,把嗓子喊哑。12点钟声敲响时冲到门口放鞭炮,满世界的喜气洋洋,满世界的噼里啪啦。 我醉了,满世界给人发红包,发到妮可时,我敲敲她脑袋,问她开不开心啊,喜不喜欢丽江啊,要不要留下来啊。 她坐在门槛上,火光映红面颊,映出被岁月修改过的轮廓……妮可妮可,蒙奇奇一样的妮可,你的娃娃脸呢?你的眼角怎么也有皱纹了? 妮可也醉了,她说:哥,我不哭。 我说:乖,不许哭,哭个屁啊。 她抬起一张湿漉漉的脸,闭着眼睛问我: 哥,我们什么时候回拉萨? 除夕夜里的丽江,烟花开满了天空,我轻轻抱了她一下,拍拍她的背。 妮可你看,好漂亮的烟花。 妮可,我曾悄悄回过一次拉萨。 2010年30岁生日当天,一睁开眼,就往死里想念。 一刻也不能等了,一刻也不容迟缓,脸都没洗,我冲去机场,辗转三个城市飞抵拉萨贡嘎机场。 再度站在藏医院路口的时候,我哽咽难言,越往里走,大昭寺的法轮金顶就越看得真切。那一刻,我是个近乡情怯的孩子,匍匐在滚烫滚烫的广场上,一个长头磕完,委屈得涕泪横流。 端着枪的武警过来撵我,他说:走喽走喽,不要在这里躺。 我打车来到仙足岛,客栈林立,没有一个招牌是我熟悉的。我翻手机,挨个儿打电话。空号、空号、忙音……没了,全没了。 很难受,自17岁浪荡江湖起,十几年来第一次尝到了举目无亲的感觉。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了。 两年后,我随缘皈依三宝,做了禅宗临济宗在家弟子。皈依的那天跪在准提菩萨像前我念: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我想我是痴还是贪?愿我速知一切法吧,别让我那么驽钝了。 大和尚开示我缘起论时,告诉我说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他说,执念放下一点儿,智慧就升起一点儿。 可是师父,我执念重,如缕如麻如十万大山绵延无尽。 我根器浅。 时至今日,我依旧执着在和拉漂兄弟们共度的那些时光里。 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族人,我弥足珍贵的旧时光。 若这一世的缘尽于此,若来生复为人身,我期许我能好好的,大家都能好好的,这个世界也是好好的。我期许在弱冠之年能和他们再度结缘于藏地,再度没皮没脸地做一回族人当一回家人,再度彼此陪伴相互守望,再度聚首拉萨。 (十) 给我一夜的时间吧,让我穿越回九年前的拉萨。 让我重回拉萨河上的午夜。 那里的午夜不是黑夜,整个世界都是蓝色的。 天是清透的钴蓝,一伸手就能攥得。月光是淡蓝,浑朴而活泼,温柔又慈悲,不时被云遮住又不时展露真颜。每一片云都是冰蓝,清清楚楚地飘啊飘,移动的轨迹清晰可辨。 星星镶在蓝底的天幕上,不是一粒一粒的,是一坨一坨的,漂亮得吓人。 星空下是蓝波荡漾的拉萨河,河内是蓝瓦蓝墙的仙足岛,岛上住着我熟睡的家人和族人,住着当年午夜独坐的我。 我习惯在大家熟睡后一个人爬上房顶,抽抽烟、听听随身听,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仰着头看天。 蓝不只代表忧郁,漫天的蓝色自有其殊胜的加持力,覆在脸上、手上、心上、心性上,覆盖到哪里,哪里便一片清凉。 四下里静悄悄的,脚下房间里的呼噜声清晰可辨,这是二彬子的,这是赵雷的,那是妮可的…… 我想喊叫出来。 声音一定会沿着拉萨河传得很远。 我想翻身爬起来踩着瓦片爬到屋顶最高处,用最大的声音喊啊,喊:我心里很高兴啊,我很喜欢你们啊! 管你们被吵醒后生不生气,反正我就是想喊啊。 我想着想着,然后就睡着了。 赵雷有首歌,叫《画》,他唱到: 为寂寞的夜空画上一个月亮 把我画在那月亮下面歌唱 …… 画上有你能用手触到的彩虹 画中有我决定不灭的星空 画上弯曲无际平坦的小路 尽头的人家梦已入 …… 曾经有一个午夜,他和妮可一起,悄悄爬上屋顶,悄悄坐到我旁边。 他不说话,从口袋里掏出三根皱皱巴巴的“兰州”,递给妮可一根,自己叼一根,给我点上一根。 烟气袅袅,星斗满天。 妮可伸出双臂,轻轻揽在我们的肩头。 没有人说话,不需要说话。 漫天神佛看着呢,漫天遍野的蓝里,忽明忽暗的几点红。 离别时别回头 刚开始离家时总是兴奋异常,充满期待;到后来无论一路上是好还是不好,总是会想着家。对一个城市的归属感就是:无论你在一路上多么颠沛流离,你都知道有人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 我和我妈的默契就是每天我到家时她已经在我的水壶里倒满了水,每次我离开家时都会给她买上一堆她爱吃的零食。两人彼此也没有什么交流,从来不腻歪。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懂应该怎么对家人表达感情。越是至亲,就越是不知道说什么。或许因为扭捏,或许因为害羞,我总是什么都不说。 这么多年,我从墨尔本漂到堪培拉,从堪培拉漂到北京,来来回回漂了七年多。每次回国又不在家里久待,不是全国到处跑就是和朋友隔三岔五聚会。那时只觉得和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很宝贵,却忘了跟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也在做减法。最近这几年因为工作,我住了不下五十家酒店,去了不下五十个地方,可每次都忘了给家里打电话。 也许是天性就有漂泊的基因,在外面忙的时候从来不觉得太苦,所以从很小的年纪起就甘愿一直离家那么远;也许是天性被梦想所困,所以才一直认为那渺小的故乡,永远放不下我们的梦想。 曾经以为在一个地方住得够久,你总能扎下根来,你总能产生类似于故乡的感情。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你选择在一个城市生活,它就会变成你的一部分。可我总还是会想起小时候经过的走廊,打过篮球的篮球场,搬的那么几次家。哦,对了,还有我最爱吃的小龙虾和阳澄湖螃蟹。 每次开始想念这些美食时,我总觉得是自己饿了。后来才明白,我是开始想家了。 想念一个城市,大概都是想念那些细节,和城市里的人。 或许也是因为到了这个年纪,有些自然规律悄然而至,变成你一辈子逃不开的命题。那些遥远的事情越来越近,有些东西你要么不去在意,要么就会变成你心头的一根刺,永远拔不掉。 我们都长大了,有时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但我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没法逆转的事实。我只是觉得无论我成长得多快,和爸妈逐渐老去的速度相比,始终都太慢了。所以我只想拼命跑拼命跑,跑到我可以完全照顾自己的那天,跑到我不再需要向爸妈开口要钱的那天,跑到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支撑起整个家的时候。 每当我想到这些时,就觉得磕磕绊绊、跌跌撞撞都没什么可怕的。 只是偶尔地,收拾行李的时候还是免不了伤感,每次在家的时候不觉得,真要离开时才能懂家到底是什么。 爸妈有时也会去机场送我,这些年我跟机场打过太多交道。送别时总是看着人走,离开时总是我先扭头。舍不得好友孤身离开,又没法真的送到海关,就只能目送他拿着行李渐渐从视线中消失;见不得爸妈伤感,所以就算难过也不回头。随着长大,有些情绪越来越难说出口,比如不舍,比如难过。 所以跑吧,既然选择了远方,就跑完这条路吧。说不出口的,就用行动证明吧。 漂泊的人总要回家的,离开都是为了更好地回来,我们都要对得起那个选择漂泊的自己,和支持你漂泊的身后的那些人。 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1 2004年的时候心灰意冷不想劳动,每天捧着电脑打牌,一打就是十几个钟头。但我的技术很差,毫无章法可言,唯一的优势是打字快,于是创造了自己的战术,叫作废话流。 一发牌,我就开始在聊天框里跟玩家说话:“赤焰天使,你娘舅最近身体好吗?”“天使为嘛是赤焰的呢,会炖熟的,你过日子要小心。”“咦,苍凉之心,好久不见你怎么改名字了?”“毛茸茸你好,帮帮我可以吗,我膝盖肿肿的呢……” 结果很多玩家忍无可忍,啪啪啪乱出牌,骂一句“我去你大爷的”就退出了。这样我靠打字赢了打牌,赚到胜率75%。后来慢慢不管用,我又想了新招。 我在对话框里讲故事。 系统发牌,我打字:“从前有个神父,他住的村子里最美的姑娘叫小芳。突然小芳怀孕了,死也不肯说是谁的孩子。村民就暴打她,要将她浸猪笼。小芳哭着说,是神父的呢。村民一起冲进教堂,神父没有否认,任凭他们打断了自己的双腿。过了二十年,奇迹发生了。” 然后我就开始打牌。对话框里一片混乱,其他三个人在号叫:“我弄死你啊,发生了什么奇迹?去你妹的,老子不打了,你讲话能不能完整点儿?” 就这样,我的胜率再次冲到80%。 废话流名声大震,还有很多人来拜师。我一看胜率都在50%以下,头衔全部还是“赤脚”,冷笑拒绝。 正当我骄傲的时候,跟我合租的茅十八异军突起,自学成才。 这狗东西太无耻,他发明的属于废话流分支:诅咒术。比如好端端地大家在打牌,茅十八打一行字:“大慈大悲普度众生观世音菩萨,圣洁的露水照耀世人,明亮的目光召唤平安,如果你想自己的父母健康,就请复述一遍,必须做到,否则出门被车撞死。” 我去你的三姑夫! 当时强迫转发还不流行,被他这么一搞整个棋牌间里一片手忙脚乱,人人无心计算。一局没打完,他已经依次请过太上老君、上帝、耶和华、圣母马利亚、招财童子、唐明皇、金毛狮王谢逊、海的女儿…… 我输了。 茅十八这人生活中安静沉默,连打电话都基本只有三个字:“喂。嗯。拜。”他成为废话流宗师,让我瞠目结舌。 2 我跟茅十八的友谊一直维持着,2009年甚至一块儿自驾去稻城亚丁。当时他带着自己的女朋友荔枝,开到冲古寺,景色如同画卷,层峦叠嶂的色彩扑面而来。 我知道茅十八的打算,他紧张得发抖。 他跪在荔枝面前,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才一句话,后半句就哽咽了,那个“吗”字差点儿没发出来,将疑问句变成祈使句。 荔枝说:“怎么求婚也就一句话,你真够惜字如金的。” 茅十八一边抽泣,一边说:“荔枝,你可以嫁给我吗?” 荔枝说:“好的。” 茅十八给荔枝戴戒指,手抖得几乎戴不上。我和其他两个朋友冒充千军万马,声嘶力竭地号叫,打滚。 2010年荔枝生日,茅十八送的礼物是个导航仪。大家很震惊,这礼物过于奇特,难道有什么寓意? 茅十八羞涩地说,他鼓捣了一个多月,把导航仪的语音文件全部换掉了。我兴奋万分,逼着荔枝开车,一起检验茅十八的研究成果。 这一尝试,我彻底回想起茅十八称霸废话流的光荣战绩。 在开车兜风的过程中,导航仪废话连篇:“完蛋,前面有摄像头。这盘搞不定了,我找不到你想去的地方。大哥你睡醒没有,这地址错的啵?” 大家乐不可支。最牛×的是在等红灯时,导航仪里茅十八严肃地说:“手刹还拉好了?万一倒溜怎么办?你不要按喇叭,按喇叭搞什么啊,前头是个活闹鬼的话马上来干你,你又干不过他,老老实实等不行吗,哦,你没按喇叭,算老子没讲……” 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荔枝笑得花枝乱颤,说:“你平时不吭声,怎么录音啰唆成这样?” 茅十八说:“上次去稻城,你不是嫌导航仪太古板,不够人性化吗,我就改装了一下,以后开车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荔枝拿起导航仪,随便一按,导航仪尖叫:“你不会是想关掉我吧,老子又没犯法,你关,你关,回头老子不做导航仪了,换根二极管做收音机,你咬我啊……” 所有人叹服。 3 2011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 荔枝把茅十八送她的所有东西装个盒子,送到我的酒吧。 我说:“茅十八还没来,在路上,你等他吗?” 荔枝摇摇头,说:“不等啦,你替我还给他。” 我说:“他有话想和你说的。” 荔枝说:“无所谓了,他一直说得很少。” 我说:“荔枝,真的就这样?” 荔枝走到门口,没回头,说:“我们不合适。” 我说:“保重。” 荔枝说:“保重。” 那天茅十八没出现,我打电话他也不接。去他在电子城的柜台找,旁边的老板告诉我,他好几天没来做生意了。 最后在一家小酒馆偶尔碰到,他喝得很多,面红耳赤,眼睛都睁不开,问我:“张嘉佳,你去过沙城吗?” 我想了想:“是敦煌吗?” 他摇头说:“不是的,是座城市,里面只有沙子。” 我说:“你喝多了。” 他趴在桌上睡着了。 4 就这样,荔枝的纸箱子放在我的酒吧里,茅十八从来没有勇气过来拿。 有天店长坐我车回家,拿个导航仪出来玩,我看着眼熟,店长撇撇嘴说:“乱翻翻到的。” 她一开机,导航仪发出茅十八的声音:“老子没得电了你还玩。” 吓得店长鸡飞狗跳,说见鬼了,抱头狂号。 我打电话给茅十八:“东西还要不要?” 茅十八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了,明天回老家泰州。” 我说:“回去干吗?” 茅十八说:“家里在新城商业街替我租个铺子,我回去卖手机。” 我忽然心里有些难过,也没有话,刚想挂手机,茅十八说:“卖手机挺好的,万一碰到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成就一段姻缘,棒棒的。” 我说:“你加油。” 茅十八说:“保重。” 我说:“保重。” 5 2012年8月,我心情很差,开车往西,在成都喝了顿大酒,次日突发奇想,还是去稻城看看。 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沿途听着导航仪茅十八的胡说八道,一会儿“跑那么快作死,掉沟里面我又不能帮你推”,一会儿“一百米后左拐了,妈逼你慢点儿”,倒也不算寂寞。 我觉得茅十八真是天才,我忘记插电源,亮红灯后导航仪疯狂地喊:“老子没得电了老子没得电了,你给老子点儿电啊!” 我差点儿笑出来,赶紧插电源。 翻过折多山、跑马山、海子山、二郎山,想看牛奶海和五色海的话,要自己爬上去。我觉得很累,于是停在冲古寺。绿的草、蓝的水、红的叶、白的山,我看着这一场秋天的童话发呆。 导航仪突然“嘟”的一声响了。 是茅十八的声音: “荔枝,你又到稻城了吗?这里定位是冲古寺,我向你求婚的地方。抵达这个目的地,我就会对你说:因为是最蓝的天,所以你是天使。你降临到我的世界,用喜怒哀乐代替四季,微笑就是白昼,哭泣就是黑夜。”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直到你走进我的心里。那么,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我不喜欢独自一个人。” “我想分担你的所有,我想拥抱你的所有,我想一辈子陪着你,我爱你,我无法抗拒,我就是爱你。” “荔枝,我在想,当你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我们结婚一周年呢,还是带着小宝宝自驾游呢?” “我站在那一天的天空下,和今天的自己,一起对你说,荔枝,我爱你。” 听着导航仪里茅十八的声音,我的眼泪涌出眼眶。 那一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跪在女孩前,说:“荔枝我爱你。” 今天在云影闪烁的山坡上,草地无限柔软,茅十八的影子跪在女孩的影子前,说:“荔枝我爱你。” 这里无论多美丽,对于茅十八和荔枝来说,都已经成为沙城。 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 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 偶尔梦里回到沙城,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而你无法碰触,一旦双手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把你的喜笑颜开,把你的碧海蓝天,把关于我们之间所有的影子埋葬。 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 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 我从你们的世界路过,可你们也只是从对方的世界路过。 哪怕寂寞无声,我们也依旧都是废话流,说完一切,和沉默做老朋友。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失恋时我们都是矫情狗 因为没有课业,连鱼缸里的鱼都显得那么可爱;因为在你身旁,连街边的树都像在谈恋爱;因为你在身边,连空气的味道都是甜的。因为有了琐事,连蓝色的天空都像是乌云密布;因为你转身离开,连街边的树都像在嘲笑我;因为失去联系,连空气的味道都是苦的。 1 小云分手的时候,把我们都拉出来,一边胡吃海塞,一边控诉:“我靠,老娘花了整个大学跟他在一起,怎么说分就分了。” 我说:“小云,你别张口闭口就‘老娘’,这跟你的气质不符。” 小云白我一眼,愣是让我把接下来想说的话吞了回去。 “老娘为他做早饭,老娘为他洗衣服,老娘他妈的还给那傻×织过毛衣。” “老娘陪他去网吧,什么都不玩就在那边陪他,我还熬夜陪他玩。” “……” 接着她就骂不下去了。 再然后她就点了一堆鸡尾酒,自顾自地喝起来,边喝边挨个儿敬酒,我们哪见过平日内向的小云这个架势,一个个都乖乖拿起酒对小云说:“今天你是大姐,我们都干了,你随意!” 但小云每次都是一饮而尽。 我不知道这样的阵势持续了多久,在我看来像是经过了一个世纪。直到小云突然停了下来,拍着桌子对着酒吧前弹钢琴助兴的帅哥大喊:“你他妈的弹的都是什么,难听得我都想哭!我没骗你,你看着啊,你看着啊,我这就哭给你看!” 我们刚给小哥赔完罪,就听到小云痛哭流涕的声音。 2 大嘴是我的高中同学,上次我去上海他也来听我演讲。这厮作为一个男人,居然留起了辫子。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厮的辫子居然扎在头顶。我和包子吐槽了他不下二十遍,可他依旧不为所动。 聚会就要喝酒,喝酒就要去酒吧。那天我们去了静吧,有个酒叫“弄死你”。大嘴毫不犹豫点了五瓶,说是想看看这酒到底能不能弄死他。本来我们几个酒量都不算小,我也没往心里去,就给自己和包子也各点了三瓶。 光喝酒实在无聊,我就提议玩游戏。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理科男,大嘴唰的一下从包里拿出扑克牌,一脸严肃地说:“我给你们推荐一个刺激与智慧并存的游戏。” 我和包子被他的表情吸引,满怀期待地等待他介绍这个游戏。 这厮唰唰唰唰在桌上摆好了四张牌,我和包子继续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突然他一拍桌子:“4×3+2×6!哈哈哈哈,你们输了!” 我们这才反应过来这厮居然玩的是24点!这他娘的也太欺负包子了! 不过大嘴从头到尾就赢了这一局,喝着喝着酒没了,他顺势就喝完了我和包子的酒。 他说:“我喝了十一瓶‘弄死你’,我还是活得好好的,哈哈哈哈,我要打给我前任,告诉她,十一瓶‘弄死你’都弄不死我!” 我和包子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眼神中都读出了“这人是神经病吧”的信号,但我们都没有劝他。 我们吞了一口唾沫,等待着狂风暴雨的到来。 只是电话一拨通,大嘴的声音突然温柔起来。整个对话过程平平淡淡,他也没提今天输惨的事,只是说着:“我和朋友在外头。” 他问:“你过得怎么样?” 他说:“那就好。” 他回:“我过得特别好。” 没到一分钟,两个人的对话就此结束。 挂了电话的大嘴说:“其实我过得一点都不好,哈哈哈哈哈哈……啊……我擦!” 还没笑完,他就滚到了桌子底下。 3 胡幽幽是我的朋友中最正常的一个,不哭不闹不作死,只是常常去追演唱会。 之前的演唱会,她都是和前任一起看。 今年的演唱会,她却是孤身一人。 她说自己有时还是会打电话把自己想听的歌和对方分享,可最近终于忍住了。 她说自己有时无比羡慕那些在看演唱会时可以随时打给对方的人。 当你想念一个人时,能够随时去打扰,而他也会给你回应,这本身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想有很多人想念一个人时,都不知道怎么去联系吧。怕是打扰,所以才有不打扰是我的温柔,尽管这温柔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总有些人会这样,遇到一个人满心欢喜,以为遇到命中注定,却又擦肩而过。 总有些事会这样,你有着千千万万的你以为,可结局偏偏给你一个不可能。 刚开始时无话不谈,到后来无话可说,两人面对面却像隔着千山万水。 多少人说要忘记,却又一遍遍地听一起听过的歌、看一起看过的电影、去一起去过的地方。多少人说了再见,挥别了那个人,转头又把自己困在回忆里。口口声声说要忘记,在心里却从未舍得。 告别时都爱强装洒脱,告别后都在强忍想念,躲得了对酒当歌的夜,躲不了四下无人的街。 热恋时我们都是段子手,嬉笑怒骂互相吐槽;失恋时我们都变矫情狗,被回忆戳得浑身疼。 失恋有千万种,每个人都在等。 等的不是谁谁谁回头,等的都是自己和回忆和解的那天。 身后有人在等待 很多故事我都记不清,甚至有些我都不记得,但总有一些故事刻在我的脑海里。小时候夏天时的篱笆,漫天星星,我和爸妈还有爷爷奶奶,总是把饭桌搬出家,在马路边吃饭。吃完饭小小的我就去搬西瓜,奶奶把西瓜切开,一家人就这么边吃西瓜边和邻居打招呼。现在我有了很多小时候不曾有过的东西,却还是觉得那年的夏天,丰富多了。 1 回家路上正等着车,突然收到朋友的微信,祝我中秋快乐,才突然想起今天是中秋节。 我从小不爱吃月饼,那时月饼的口味远没有现在五花八门,我所接触到的都是蛋黄月饼。 那时我一直不明白,月饼里面加个蛋黄有什么好吃的。 但我妈最爱吃。 长大以后不在家,中秋节也赶不回去。 一个人住得随意,也想不到给自己过一个中秋节。 更想不到去买一个月饼。 昨天和朋友吐槽,国内的中秋节还放假,我们都只能在工作加熬夜中度过。 基友说,哈哈哈哈哈,只有你这货要熬夜,哥早就完成任务了。 那时正值凌晨,两个人坐在阳台喝红牛。 基友突然说,今天的月亮挺圆。 我说,我突然想吃个月饼,甭管它是不是五仁的。 在家的时候觉得中秋节没什么,在外头了觉得中秋节挺重要。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真离家了才能懂。 只是不知道我妈今年有没有吃到她最爱的蛋黄月饼。 2 说起我的童年,作为一个吃货满脑子都是吃的。 街道上有糖葫芦,有棉花糖,有烤肉串,有夜宵摊,还有爱吃的干脆面。 小时候爱吃的菜包括糖醋排骨、红烧鱼、骨头汤、清蒸鱼、番茄蛋汤,还有我最爱的基围虾。 无一例外都出自我奶奶的手。 每天我都嚷嚷着要吃这个吃那个,我奶奶都会一一满足我。 有一天,我想吃虾,但晚上我没有在餐桌上看到我爱的基围虾,就自顾自发脾气。 任凭我奶奶哄我逗我,我就是以绝食表示抗议。 最后不知怎么的火大起来,把碗一扣,一个人跑进房间怒锁了房门。 那时候不记得奶奶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却能想起奶奶落寞的眼神。 那时候住在乡下,我家前头有座山,不远的地方还有个池塘。 小时候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我可以坐在门口看着蚂蚁走来走去看一整天,也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看着池塘里的鱼游来游去,试图找到这些鱼的章法。 因为贪玩,我小时候掉进过一次池塘。那时是冬天,池塘结了一层冰,我心想这下可以滑冰了,二话不说就往池塘里跳。毫无意外,我没滑成冰,滑成的是三天的高烧。 从此我妈禁止我去池塘,只有我奶奶会在我妈上班的时候偷偷把我放出去。 小的时候我也爱看书,夏天的时候就拿着毯子往地上一放,把所有的书摊成一圈。我就躺在毯子上,时不时打滚,时不时看书。 没想到小学四年级我就看成了近视,爸妈急得到处带我看医生,可还是没有看好我的眼睛。我妈后来就禁止我晚上看书,禁止我看电视。 那时候我爱看书,也爱看电视。不能看书对我来说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折磨,这时候是我奶奶偷偷送了我一盏小台灯,光源不大不小,正好能照亮我的书桌而不会透过门缝。 我就这么看完了一整套《灌篮高手》和《七龙珠》。 这就是我的小时候,平凡却又乐在其中的小时候。 因为我不了解世界,所以每件事情都让我欣喜;因为我身前有人遮风挡雨,所以每时每刻都充满动力。 3 成长以后感动点变得越来越高,哪怕一部再煽情的电影都没法让我感动。 但我看不得有关亲人的文字。 许久前看了一篇《我和爷爷》,后来有人扒那篇文章是假的,但依旧不妨碍我喜欢里面的情感。 我仔细回想我从小到大和爷爷奶奶的故事,却发现什么都写不出来。 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不知道怎么去表述那一件件充满爱意却又平常的小事。 我妈说我七岁时,她对我说我长大了可以自己出门去玩了。 我就在一个中午吃完饭偷偷跑出了门,我这货从小就呆,出门连门都没关。 那时候正值午休,我妈有事回家一趟,刚回家就发现我人不见了,急忙满世界找我。 我妈说起这件事之前我对这件事毫无印象,她说完后我倒是想起来小时候好像有一次我妈急得直哭。 我却记不清了。 我奶奶说我刚上幼儿园时,死命拉着她不让她走。 幼儿园老师把我赶进教室,我刺溜一下就从门缝里逃跑了,跑到学校的铁门前直喊,我不要上学,我不要上学,上学又不能吃。 我奶奶好说歹说才把我送回教室。 她说起这件事时说当时心疼坏了,我一边惊讶于我那么小就知道学校不能吃了,一边拼命回忆这件事情。 可记忆里是一片模糊。 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回忆起小时候是一片模糊,记得的又是一些很奇怪的事情。 4 我很少会说如果能重来就好了之类的话。 做错了,跌倒了,没什么好说的,都是自己选择的。 错过的人,爱过的人,走过的路,都没什么,重来一次,我可能还是那样。 只是偶尔还是很想回去把那些小事记清楚。 多吃几顿好菜,以后你吃的次数会越来越少。 少发一点脾气,以后你会发现自己多么任性。 多陪家人一天,以后你会发现你有多爱他们。 这世上最拿我没辙的就是我妈,虽然她常黑我吐槽我外加时不时嫌弃我,一黑一个准。偷看我微博又怕我反感,哪怕我过得很好她都怕我在受委屈。她就是这样,你说的她都记着,你有点风吹草动她就会为你拼命。嫌弃都是假的,溺爱才是真的。 这世上最不会讲话的就是我爸,虽然他常一针见血地说出我的所有想法,但他跟我的交流一直都很少,直到最近几年我长大了,两人反而可以心平气和地说上很多话。他就是这样,一边对你说你要长大了,一边又担心你没有长大。哪怕你过得再好,他也觉得你需要照顾。 这世上最孤单的其实是老人,他们的圈子越来越小,他们的想法越来越少,他们想要了解你却又跟不上时代。可他们还是拼命地为你学会了用手机打电话,用电脑看你的消息,你不知道他们背后学得有多辛苦。 所以,请你一定要过得好,过得非常好;请你一定要把自己照顾好,照顾得非常好。好到不让家人操心,因为你是他们的安全感。 人一生至少要有一次对一个故事疯狂 我天天都在写,一直想象这些人的生活:君君、诗人、寻找飞机的老外。我看我自己,我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我不知道,除了当医生,其他我都是业余的,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每一次我想象回西班牙当医生我就不舒服。突然我想,为什么要回去? Ivan说:“你确定你来中国跟这个故事没有关系?” 鹏游说:“我也觉得有关系!” “真的没有。”我笑,“跟文学有关系,我的目标是看中文书。”我看着他们俩,“这个故事留在我心里很多年,像梦一样。” “你真的去了乌克兰?”Ivan问。 “真去了。” “让我猜猜,那个夏天后你经常写东西。” 我笑了。“差不多。”我说,“我能让你们看这个故事的唯一原因,是它已经过去了,那两个人只活在我的梦里。” 鹏游打断我:“毕业后我们六个朋友一起去了乌克兰。” 几天以后鹏游要回西班牙上班了,我带他去机场。 告别的时候他说:“明年再见!” “过几个月就会见面!” 他笑,说:“我感觉,不一定!” 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 Ivan说:“领导好像在找人帮他组织领事馆的文化活动,特别是关于文学方面的,你感兴趣吗?” “我很感兴趣。” “看了那个故事后,我觉得你很适合。” 我回家,跟小蕾说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又来了!”她说。 “这个是我永远想要的嘛,真的!我要好好看曾经看过的小说,准备一个讲座,而且讲座是用西班牙语和汉语一起完成的!” 突然间我成了一个真正的读者,一个挣钱的读者,这是不是一种理想?早上小蕾在咖啡店教法语,我在附近的店里等她。 我把所有的想法写下来,做一个讲座的大纲。 我有一个主意,跟领导说:“在上海,有很多给外国人举办的活动,也有很多给中国人举办的活动,但是没有很多能让中国人和外国人一起参加的活动。我觉得领事馆分开给中国人和西班牙人安排活动没有什么意义,关键是把这两种活动融合在一起。我只要选择有中文翻译的西班牙小说,让大家在讲座前用自己的母语看,然后找一个会说西班牙语的中国人帮我翻译。” 我们从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因为他是把梦幻和现实融合在著作里的第一人,他的文字很美,他用小孩儿的方式解释世界,他有丰富而独特的想象力。 后来还有博尔赫斯,因为他的诗歌充满哲学和理想性。 我会好好准备每一个讲座,不只是再看一遍书,而且要再次了解作家国家的故事和与他文学风格一样的同龄作家的故事。 领事馆把这些活动当作大的成功,因为参加活动的中国人和西班牙人数量几乎一样多。大家会交流、切磋、互相提问。 我突然有了一种以前没有过的感觉,通过中国人的眼睛,我可以更了解我自己国家的文学,这是去国外的魅力,不仅能够了解新的文化,而且能看到你自己在对方眼里的样子。 小蕾看我很开心,她说:“我知道如果你不是这几个月学得那么累,这件事也不会发生,但是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答应我你要快乐。” 领事馆问我要不要每个星期都做关于西班牙电影的同类活动,我非常愿意。 我的工作是看电影,研究它,准备中文词汇。太完美了。 我很久没有那么开心了。 “我觉得你应该多在这里待一年。”小蕾说。 我很惊讶。“真的吗?”我已经自己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我觉得不现实,“那你呢?” “教法语很好玩,但是一年够了,我在这里没事干。我在中国不想当医生,交流的障碍对你来说是挑战,对我来说是麻烦。我应该回西班牙等你。” “但是一年见不到你……” “一年会过得很快,而且考试后我可以来几个星期,像鹏游一样。” 一有讲座她就过来听,我讲作家的故事,小蕾都听过无数次了。 我真喜欢这份工作,可能是一辈子唯一的机会过这种生活。 我爸爸很支持我在领事馆工作,一个很重要的单位,一份会给我很多智慧的工作,好像对他来说,这比上海医院还有意思。我妈妈也很支持,很久没听过我说那么多开心的事。小蕾爸爸也挺支持这个想法,我可以帮他的事越来越多,他的项目越做越大。只有小蕾妈妈不太觉得是好主意,不管我们选择做什么,她都认为:你们不是应该一起做吗? 六月小蕾回西班牙,要等明年二月考试完了才能见到她。 她决定要走,我觉得我很自私,我想做的事情我会努力想办法去做。可是这对我们的关系来说很危险,但是我发现把自己的梦想抛掉更危险,有一天那些被压抑的梦想会爆发出来。 我知道我们将面对一个大的挑战,为了不让我们的感情减少,我决定写信给她。虽然电子邮件、MSN、电话都可以用,但是现代沟通方式缺乏感觉,因为不需要任何付出,不需要努力,可以随便发一发。一封信最能保留感觉,但问题是从中国到西班牙,寄一封信需要一个月。 我想还来得及。从五月她决定回西班牙,我就开始写信,所以她一到西班牙就能收到信,每三四天一封,我想表达我的诚恳。 五月她经常问我:“你怎么突然又写作了?” “写是一种需要。需要的时候写,不需要的时候不写。”她笑了,因为她听我这么说了无数次。 “那这一次你写什么?”她问。 “小说。”我回答,“等写完我给你看。”我抱她。 每过几天我就会偷偷去邮局。 我真想写一本小说,让她觉得浪漫,而且她可以每天看几页,想象我们坐在沙发上,我给她讲故事。我用写帮她消除孤独,她用读来消除寂寞。 那我会写什么故事呢?我突然诗兴大发,有一个主意我觉得会比较好玩。 机场里,我们在人群中告别。她走,希望我叫她回来;我让她走,却希望她转身扑向我。突然,半个世界隔开了我们。 我顿时感到一种金属的味道;一种像病人化疗时会有的感觉;一种凉意,像沙漠的夜晚在摸着我的皮肤;一种荒谬,像一个人故意选择小两号的鞋子。我感到的是孤独,我是不是为了梦想在失去我的爱? 家里非常安静,安静得让我失眠。我突然受不了上海,孤独让我喘不过气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睡不好,后来做了这一季最后一次文化活动,夏天不会再有活动了。 我去图书馆,跟Ivan和领导说要离开上海一段时间,要把下一季所有的书还有一些我自己感兴趣的书带走。 “你要去哪里?”Ivan问。 “不知道。” 他笑:“祝你夏天快乐。” 回家顺路给小蕾寄第七封信。 我的包里装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和我学中文的书、四件T恤、三条内裤、两条裤子、一双袜子。 我去了机场,买了张机票,准备跟我的缘分来一次约会。 航空售票前台对我说:“您好。” “您好,我想买一张票。” “到哪里,先生?” “啊,都可以,随便。” 她的表情诧异又迷茫。“对不起,等一下。”她叫一个同事,“小李,过来,这里有一个外国人不太会说中文,帮我一下!” 她同事来了。“Sir, how can I help you?(先生,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我几天没睡好,就想说中文。 “你们航空下一次国内航班是到哪儿?” “Where do you want to go?(您想去哪儿?)” “Anywhere。(随便哪儿。)”我说。 两个服务员看着对方,一副茫然的表情。 她查电脑,“西安的航班……哦,来不及了。”再查一下,“昆明、辽宁、北京……” “最近的下一班就可以了。” “昆明吗?”她奇怪地看着我。 “对,昆明。”我听说过,但是不清楚在哪儿。 “你确定?”服务员说。 “Yes。” 付钱,给护照,拿票。她们看着我,不用说什么,从她们的表情就能知道她们在想:“奇怪的老外。” 到了昆明,我完全不知道去哪儿。 在机场门口我碰到三个中国男孩儿,带着大背包,他们住的地方肯定不是很贵。我问他们去哪儿。 “我们要去一个古城,离这里很近。” 我说:“古城?我不懂。”我把我的本子给他们,让他们写下来。 “Old town。”他们说。 “哇,有意思!” “跟我们来吧!”其中一个人说。 安全是第一位的。我看他们,年轻人,热情,手上拿着一张地图。 “走吧!”我说。 还好我没有别的事情干,就看着太阳慢慢下山。但其实中国人的“近”和我们西班牙人的“近”概念不太一样,五个小时的公共汽车能走过我们国家的一半,在中国五个小时算近的。 不过我睡了大部分的路程,我们到目的地时天已经很黑了。这里的星星是看得到的,这里的星星安静不挣扎。 虽然很舒服,虽然我能感觉到我在我应该在的地方,但当时我没想到,那里后来会变成对我很重要的地方。 我又问:“你们说这个地方叫什么?” “大理,大理古城。” 沿城墙走,右边像有一座大山,但是只能看到黑色的轮廓。我们走进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都睡觉了。 我问在机场认识的男孩儿:“住这里多少钱?” “应该不贵,你问前台,我们有预订的房间。” 我有一点担心我的“便宜”和他们的“便宜”概念又不一样。 他们拿到钥匙后,我问前台,前台一副很困的样子,说:“今晚只有十二人间有空床,二十五块。”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付钱,进入了房间,又继续睡觉了。 早上醒来,刚睁眼的时候我都不清楚自己在哪儿。我摸了摸,我是穿着路上的衣服睡觉的,这样我最贵重的物品在我身上——护照和钱包。我想起来了,飞了两千公里,又坐了五个小时的车。我不是在做梦,外面有鸟儿的鸣叫和吉他的声音。房间里都是双层床。我拖着脚步走到外面,昨天晚上黑暗的空间变成一个安静的院子,大家在喝咖啡、吃早饭、晒太阳。 我站在院子中间,闭着眼睛朝向太阳,那么蓝的天空,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曾经我只在黑海上看过这种蓝色。 这样的气氛莫名其妙地让我的烦恼消失了。那边坐着的人辐射出一种安静,能进入我的内心。大家穿着各种颜色的宽松衣服、拖鞋。我旁边一个年轻小伙子在冥想,像达到了最安心的状态。 昨天在机场碰到的男孩儿之一从外面回来。 “大卫,我买了米线,吃一份,有点辣。” “米线?” “这里的特色!吃一碗。” 我拿了一碗。 “啊!”我们的“有点辣”的概念真不一样。 “这是大理的特色。”他说。 最近在成语书上学了一个人把自己当旅行者必须跟从当地习惯的成语“入乡随俗”。西方人有一句一模一样意思的话:“到罗马随罗马俗。”大理米线除了有一点辣,真适合我的口味。从那天起,我辛苦地吃辣,突然有一天我不觉得辣了,而且觉得非常好吃。 旁边那个小伙子从他的冥想中醒了,看着我的表情,微笑着说:“太辣了吧?你会说中文吗?” 我擦着汗说:“一点点。” “你的中文很好啊。”我感谢他的表扬,中国人这么说给了我继续学习的动力,虽然我在心里觉得自己的中文不行。我说:“我现在的中文离我的目标很远,这个问题在上海会让我很着急,但是在这里不会。” 他笑:“你已经被云南的慢生活影响了。” 我看客栈牌子上写的名字:驼峰。 我不认识那两个字,所以按吴医生曾经告诉我的方法尝试着猜:“那个读‘马山’吗?” 他笑:“不是每个字都能猜出读音的。” “啊,真难!” “学就好了。这字念‘驼’,骆驼的‘驼’;这字念‘峰’,高峰时间的‘峰’。” 大概记住了,不过,我还是要拿本子记下来。“骆驼的‘骆’怎么写?”我把本子给他。 我看着他的字问:“驼峰是什么意思?” “驼峰是骆驼背上的那个东西。不过,在这里是另外一个意思——一个故事。” “一个故事?”我很好奇。 “一个关于大战的故事。”他语气神秘万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切断滇缅公路这条战时中国最后一条陆上交通线后,中美两国被迫在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和中国云南昆明之间开辟了一条转运战略物资的空中通道,这条空中通道就叫驼峰航线。”他充满智慧地讲,“这是世界航空史和军事史上最为艰险的一条运输线,长约八百公里。驼峰飞行也是二战中持续时间最长的大规模空中运输。” 另外一个小伙子,皮肤上沾着涂料,补充说:“不过这个客栈的名字只是致敬这些英雄。据美国官方统计,美国空军在1942年4月到1945年8月的援华空运中,为中国空运各类战争物资65万吨。美国空军在驼峰航线上共有超过500架飞机坠毁,共计超过1500人牺牲。”他嘚瑟又严肃地说:“这里是最和平的地方,我们都是艺术家,你不知道吗?” 第一个小伙子说:“对啊,在这家客栈不一定要付钱,如果你有什么艺术才能,可以用它交换。” 第二个小伙子说:“我是画画的,我每个月给一幅作品,可以免费住这里。驼峰有很多音乐人,每天在酒吧演出半个小时,可以免费住。会做饭的、煮咖啡的,都可以帮客栈做事,留下来。” 我说:“挺有意思!”这个地方像我跟鹏游和同学们曾经想象的地方。很明显,不管在哪个国家,年轻人都有同样的渴望。 “你是艺术家吗?” 我吓了一跳:“我不是!”我都不知道艺术这个概念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做的是不是艺术,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因为有压力而生产艺术品,那么作品肯定出不来,艺术是一种内心的需要,需要做就做,不需要做也不用勉强。 我又说:“我不是艺术家,而且一晚上二十五块,我付得起。”我们仨大笑。 冥想的小伙子说:“这里也有热爱英语的人,组织英语角;热爱电影的人每天播放一部电影;还有书法课,等等。如果你有什么想做的,跟我说,我负责这里艺术家的住宿。” “谢谢。”碰到这个地方,我的心快乐得都跑快了。 客栈网络不是很好,但是第二天我想办法给小蕾打电话。 “小蕾!你到了!飞得怎么样?顺利吗?” 电话有一点杂音,她慢慢说:“我哭了一路。不过……谢谢。” 听到她的话我很难过:“谢什么?” “一到家我就收到一封信,虽然让我很想你,但收到这个惊喜我很开心,我收到了你的爱护。” 她开始读那封我一个多月前寄的信:“序幕:这是一部科幻小说,给你娱乐,给你在准备考试的日子一些安慰,陪伴你学习,我在。”她开始哭,“我看完了 第一章。我哭是因为想你,但是我真的很喜欢,我笑翻了几次,我真喜欢你把这些认识的人写下来变成小说人物,有时候我会觉得你在讲真实的故事。你的想象力太厉害了,你说这小说是我爸爸和你的《绝密使命》。”她笑了,“我期待继续看这‘绝密科幻故事’,你说我爸爸是一个发明者,你是他的徒弟。哈哈哈,故事好玩、亲切,真谢谢你,期待继续看。真的,这些故事太好玩了。你的想象力太可怕了。” 我就是把一些她不知道的事写下来,我跟她爸的故事没有什么了不起,其实最精彩的小说是生活。 对我来说,这些信也是一个很好的练习文学写作的机会。我会把每天认识的人或者到过的地方放在故事里。技术上是大挑战,因为写完一章我会寄过去,没办法修改,没办法回头拿橡皮让故事改变方向。这本小说也像生活一样。 我跟她说我怎么到了大理。我说我在一个像天堂的地方,她很为我开心。 那一天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写下驼峰的故事。我想着怎么把这个故事放在剧情里。我说云南有一个人曾经发明了跟她爸爸同样的东西,她爸爸让我去看一下。这样我可以顺便讲我在云南看到的东西。 重要的是小蕾每三四天能收到一封信。 很快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有这么安心的感觉的人。大部分来云南的人会准备一条比较经典的路线:飞到昆明,坐汽车到大理,然后坐火车到丽江,再然后坐汽车到香格里拉或者泸沽湖,最后回昆明,飞回家。我对这些地名很快就熟悉了,客栈里的背包客经常会提到它们。但是很多人一到大理,特别是一到驼峰,就不想走了,留了下来。 我一开始对那些地方很感兴趣,想去,但是又发现最好的旅行是在那个院子里,围着篝火,每天晚上听已经去过的人讲故事。 我两个多月没去别的地方,深入地研究我包里的书,给小蕾写信,和游客聊天。我的中文提高得很快,应该是因为把所有放在学中文上的压力留在上海了。这里是享受时顺便学习,我以前是反过来做的。驼峰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大理是我的第二个故乡。 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地方有过这种感觉。 两年后驼峰关门了,我差点哭出来。 我喜欢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生活。经常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会回答:“我以前很清楚,现在我觉得我在寻找。只要找到,我就会make it a big dream and dream it greatly!” 两个月待在那儿,我得回上海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但我不难过,我在上海领事馆的工作是一份非常值得期待的工作,而且乐观地说,离开一个非常爱的地方有一个好处——可以再回来! 为了告别,我在古城里的米线店请驼峰的义工、朋友、游客吃了一顿便宜的饭。请大家吃饭是中国人的习惯,我要入乡随俗。我们回来的时候古城的店铺开始关门,有一个流浪歌手在角落小声地唱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我对着他唱了几句,所有的朋友都说:“啊,你会唱中文歌吗?” “哦,不,不,我不太会。”我尴尬地说。 “唱一个,唱一个,唱一个!”大家都喊。 我问那个歌手能不能用他的吉他,他热情地同意了。 “啊?你还会弹吉他吗?”所有的朋友都捧场。 我用心唱出汪峰的歌:“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突然,这个安静的古老街头充满灵感和激情。经过的一些本地人买啤酒给朋友们喝,一群人围着我们,我继续唱我所有学过的歌,“不是在此时,不知在何时,我想大约会是在冬季。” 我不知道有没有跑调、发音准不准,我只知道,在每一个音里,要放进自己所有的感情,不管是快乐、痛苦或者眼泪,这样才能打动别人。音乐首先是感动自己。 我看着对面这群人,各种各样的人,好奇的老人带着孙子,年轻人、土豪和穷游客,都在一起,这是我想要的。 很多年没有对着那么多人唱歌。尘封已久摇滚的心,突然苏醒。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怎么形容,但是它刻在我心上。那天我非常快乐,我想这是我在大理最幸福的告别。 第二天我很早就去了昆明,准备坐晚上的飞机回上海。机票买好了。 对着漂亮的苍山,我说:“大理,我会回来的!” 我坐在昆明一家户外咖啡店里等晚上的飞机,享受着八月底的橙色阳光。 我在看我的成语书,我有一点注意力不集中,就像地震前鸟儿会凌乱地飞舞,我的脑子也在飞舞。我突然感到一阵紧张,感觉会发生什么,一种无缘无故的预感。 我继续试着背新的成语:“异性相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云亦云”…… 突然,一个女孩儿坐到我对面。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中国女孩儿有那么大的黑眼睛,她非常漂亮,长头发、白皮肤,按中国人的标准,真是闭月羞花的脸庞。但她的美丽混合了一种愤怒的神态,并不是很热情的模样。外表又美又年轻,年龄跟我应该差不多,但她眼神威严,不像一个年轻人,经历过很多事情或者责任很大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我经常问自己,我为什么会一直分析对方的眼神。可能是职业病,仔细观察是医生的义务,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天生喜欢这么做,所以最终成了医生。不知道哪一个是“因为”,哪一个是“所以”。 原来她就是我等待的那种“地震”。我越看她越发现她的美丽,看着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对着两个黑色的月亮。这是我生命中第二次遇见我想搭讪的女人。我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我真没有,但是她那么漂亮,没有人会相信我。 我把自己当作年轻人,但是我已经不是那个十八岁在巴黎害羞的小伙子了,我老了,我知道生活不给第二次机会,你不马上做你觉得该做的事,一秒钟后可能机会就失去了。 “对不起,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她吓了一跳。她先嫌弃地看我,然后看两边,确定我是在跟她说话。 她诧异的表情很快回到本来严肃的样子。她沉默,不看我,打开一台电脑。 过了一会儿,她庄重地说:“我姓樊。” 我的脑子经常会在我最需要它的时刻撂挑子。我不假思索地问:“麻烦的‘烦’?” 她猛然抬头,张大嘴看着我,马上继续看她的电脑。 我发现我的不对,赶紧说:“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 她看着电脑说:“你可以叫我君君。”她继续忙她的事,看都不看我一眼。 等了一下,我又问:“你是哪里人?” 她像是没听到,我等她的回答,她的眼睛直盯着电脑,全神贯注地打字。终于,她很不想聊天似的说:“离上海不远。” 按我的第一反应,我马上说:“哦,不会是合肥吧?” 她突然抬头,仔细看我。我不知道是否猜对了,可她又忽略我了。 我固执地继续问:“你在昆明干吗?” 过了很长时间她才回答:“我办学校。”感觉她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我们谈话的结尾。 她穿着白衣服、长裙子,很文雅。 “哦,你是老师?” 她认真地说:“我办学校,不一样。”我感觉她和我之间的距离特别大,但是我继续问。 “在昆明?” “不,往北一点。”如果我不问,交流就结束了。我不想给她烦恼,但是我承担这个风险,继续问。 “多北?” “靠近西藏和四川。” “那里有山吗?” “有。” “你算是支教吗?” “是。” 虽然她的表情依然“冷如冰箱”,但她逐渐同意交流。她的简单回答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这么漂亮的女孩儿,穿这么优雅的衣服,在山上办学校。“办学校”是什么意思?太有意思了吧! 突然她说:“在一个很穷的地方。”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说话。 她看电脑,我脑子已经飞到一个翠绿的山坡:在云南的蓝色天空下,木头搭的教室里满是活泼的小孩儿。 我迷醉在我的白日梦中。 她把电脑转过来给我看屏幕,冷静地说:“就是这个学校。” 她给我看的照片是我想不到的美。峡谷的深渊里,一所木头和土坯搭建的学校在白云中,中国国旗飘在最高处,青山围着它。 “哇!”我陶醉了,这张照片震惊了我,我长时间盯着它。 可能因为这是她爱的学校才使我这么着迷。突然她心里盛开出一种热情。“到时候如果你有空,可以过来参观一下。” 我的反应还是很慢:“好……你什么时候去?” 她又冷漠地说:“明天早上。” 我看她的眼睛,庄重但是善良。我判断她是外表冷静内心仁慈的人。 我又不假思考地说:“我可以跟你去吗?” 她又淡然地说:“可以。” 她的回复依旧简短。 她说早上她会在这家咖啡店等我。我们要坐二十个小时的长途汽车,要经过大理往北开,看来我要原路返回了。 我们两个人的距离还是很大。她没表现出任何兴趣想知道我是谁、我做什么,甚至我的名字是什么。好像我们有一种不言而喻的信任。 我想问她,怎么一个离上海不远的漂亮女孩儿会到那种地方落户。我对她的故事很感兴趣,不过,我已经知道问没有用,我会碰到一面墙,她的简略和不详的回答是这面墙的每一块砖。 “明天见。”她说完,走了。 我在干什么?我约了一个来自不明确地方的漂亮姑娘,陪她去一所我只在照片上看过的学校,这所学校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 我的机票浪费了,我得去找一家酒店。 早上,我在想,万一她不在呢?但是我心里相信她肯定在。她保留的距离是一种谨慎,她邀请我去,我能感到冷静,但是非常真挚。 她准时到了,香香湿湿刚刚洗的长头发,穿的另外一条白色得体长裙。 去客运站的路上,她只开了一次口说:“你确定你想去吗?” 我也配合她简单地回复:“嗯。” 我给她钱,她帮我买车票。我们等一辆很大的汽车,我在四处参观汽车站。 “别动,过来!”真像严格老师的口气,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车来了,她帮我找我的位置。车上大家不是坐着,而是躺着,床很窄,但是非常舒服。我从来没见过床车,西班牙很小,很少路程需要那么长时间。 她说:“好了,我们会凌晨到,我会叫醒你。”她又考虑了一下,说:“到了你跟着我,还要走半个小时。你怕狼吗?” 我吓了一跳:“什么?” “没事……你确定你想去?” 我宁愿装作我没听到她刚才的话,开玩笑尝试逗她玩,我装严肃地说一些成语:“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破釜沉舟……” 她的脸上似乎露出一个微笑,其实没有,是我想象的,她飞白眼:“好吧,你有二十个小时可以继续学。” 她转身到她前面的位置去。 我的床靠窗户,车一动我就看着窗外,先是昆明的郊外,然后是丘陵。在汽车里躺着的这段路程是我这辈子最舒服的一段路程。 丘陵越来越大,路边的村子逐渐开灯了,头上的天空逐渐关灯了。天黑后我们的车在大山深谷中像蛇一样慢速盘绕。 从我的位置我看不到君君,我相信她还在。仰望无穷的夜空,我想这些大山其实很小,我更小,要享受这个世界。我睡觉了。 一只手摇动我的肩膀,小声地说:“起来,快到了!” 车里黑暗,乘客都在睡觉,外面也很黑,森林也在睡觉。我揉揉眼睛。 我们坐在司机旁边。君君仔细看着外面,尝试认清方向。 突然她指外面一个地方:“这里,停车!” 我看她:“你确定吗?” 外面黑黑的山坡跟我们一整晚经过的一模一样。君君不回答,我已经发现她不会赘言,她只给了我严肃老师的眼神。我们下车,背着包,开始上坡。车在不平坦的小路上开着,像船被浪打得摇摆,一秒钟后在黑暗弯曲的路中消失了。 君君带着手灯,走了二十五分钟后到了坡顶,这时黎明的第一缕阳光像流星划过天空,切开早晨的云烟。我们对面一座堡垒在雾中显露了,我们到学校了。 我们站在铁门前,君君在包里找钥匙。我们后面的灌木丛中突如其来的响声把我吓坏了。我看到两个明亮的眼珠,她慢慢弯腰从地上捡了一根木头。 “你做什么?”我紧张地问。 “万一……” “万一什么?”我胆小地问。 她一边看一边翻包。 她淡定地说:“野狗。” 君君把生了锈的大门打开,一阵尖锐的声音在山谷里消散了,两个月那扇门没打开过。学校里的院子有四个门,一个是储藏室,一个是教室,一个是老师的宿舍,一个是君君的房间。老师的宿舍由地上两个床垫和角落一张蜘蛛网组成。 “你可以在这里睡,过几天今年的支教老师会来,是一个男生。反正这里有两张床,你可以跟他住,想待多久待多久。” 然后她把教室的门打开通风。她去她房间,我进入教室。我闻到桌子干燥木头的味道、粉笔的味道、铅笔里石墨的苦味、书架上睡着的本子的味道,这是教室暑假的味道。突然我想到我马德里的小学校。 我看见君君在院子里,她换了衣服,穿破运动衣和靴子,头发扎起来了。 “我是这么安排的,先把院子和教室整理一下,今天下午和明天要一家家通知我们后天开学。你帮不帮我?” “当然帮你!” 太阳已经在山上。我们用工具除掉院子里的野草,修理花盆和凳子,打扫尘封的教室地板,刷窗户,整理储藏室。储藏室里有很多劳动工具、餐具和三个大黏土容器。院子的一个角落堆积着所有的树叶和野草。 做完了我问她:“学生的家在哪儿?”她指着青色的山坡,表示都在山上散着。 “我们要爬山去每一家。”她去房间拿学校的钥匙,我偷偷地看,朴素的装饰,一张桌子、一堆书、一张铺着蓝色被子的床……在后面的柜子上,有一个我辨认不出来的东西。 她出来,关门。“你看什么?” “啊,啊,啊……”我结巴,指里面。 “你像刚刚看见鬼了。” “差不多。”我都不敢说出来,“你……你房间里有一个棺材,被被子盖着?” “你在说什么!”突然她开始笑,我第一次看到她笑,“真傻。走吧,去学生的家。” 我跟着她,刚才我看到了什么东西呢? 我以为这是一个小村,但是不是,每一户人家散在山坡上,我们走泥泞歪斜的小路联系每一家。 每到一家,主人会从木头和黏土搭建的房子和动物厩里出来,停下工作,擦汗,热情地拿出最新鲜的食物——胡萝卜、苹果,马上开始煮玉米。他们用最高的尊重对待君君,看得出来他们都尊敬她。小孩儿看到她会挺胸,像一个军人看他的长官一样,表情中透露出爱。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严格的老师,而且在这个山坡上奉献了很大的爱心。大家都对这个神秘的女孩儿表示出大大的爱。 每户人家隐藏在苍翠繁茂的树林里。农民的生活不容易,辛苦劳作,皮肤都晒黑了,但是每一家都给我一种幸福的感觉。君君说这几年来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通了电和水,有了学校,交通也越来越方便。我看到他们什么都不缺,尤其是幸福。 我陪着君君通知他们后天开学。虽然他们从来没见过外国人,但他们不会有任何激动的表现,君君说,是因为这边的少数民族情绪很淡定。他们用方言说话,我基本上不懂,但是我看懂了他们眼里对君君的认可和尊重。 一整天我绕在山上,大概去了十家。天快黑了,君君说:“今天够了,明天继续,我们去虎家吃晚饭吧,他们家离学校不远。”她边走边吃一个苹果,继续说:“虎家是傈僳族的家庭,我刚刚到这儿的时候跟他们住过一段时间,关系特别好。” 我们到的时候虎哥还在田里劳动。虎女儿在跟两只鸡玩,开心地在沙子上转圈,她的裤子破了,脸上也有点泥,看到君君,她乖乖地站起来说:“老师好。” 君君用她最严肃的表情说:“后天开学,你知道要干干净净来,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是,老师。”小孩儿说。突然我明白了Echo曾经说的一句话的出处,我笑了。 牧场中有木头小屋,里面爷爷在切菜,虎老婆烧柴,屋子中间大铜锅里水开了。 虎哥进来,脸上是大大的笑容,皮焦齿黑,身体结实强壮。我不懂他的话,但是我喜欢他活泼的状态。外面漆黑,屋子中央的火和三支蜡烛照亮了我们。 突然虎哥对我说了一句话,君君翻译:“你吃不吃鸡肉?他很开心有客人,他想做最好的菜。” “哦,我什么都吃!谢谢!” 他出去,我们在屋子里听到外面咯咯叫的声音,翅膀奋力扇动,一群鸡想逃跑。他回来,手上有一只大鸡。虎哥把鸡放在桌子上,爷爷很坚决地斩首了它。 君君对我说:“看你的表情,你是大城市的人。” 我看虎哥把鸡血积在桶里。 虎哥拿来一瓶透明的液体,倒了两杯。君君说:“他要跟你喝酒。”她看我很纠结,说:“他做最好的菜,跟你喝酒是一种尊敬,必须喝。”我想表达我对君君和虎哥一家人的感谢,我真觉得很幸运能到这种地方,但是我从来没喝过酒。我想“入乡随俗”,把一杯喝掉了。 君君说:“这里的每一家人都自己酿酒,这是玉米做的白酒,可能有点烈、有点辣。” 吞下酒后我把两只手放在脖子上,我装没事,但是我想喊,我两只眼睛斜了,我的抬头纹都出来了,冷汗在我的鬓角,我打了个哆嗦,像我受到了鞭打。但是我说:“好喝。再来一个!” 虎哥很开心,君君也干了一杯。 鸡肉非常香,锅里放了很多菜。后来那桶鸡血倒进锅里,外国人平时会觉得恶心,看着像一桶瀑布血倒进了锅里,但是西班牙人也吃血。所有的菜都味道鲜美,每一口汤都有大自然的味道。应该非常好吃,但我只记得屋子突然开始转圈。 虎哥为了表达对他儿子的爱,一直在他身旁,搂着他,把鸡肉放在他的小碗里。小孩儿最后在爸爸的怀里睡着了。 我很感动。 君君也喝了不少,但是她很强壮,我弱如玩具。 我们回学校,君君扶着我。我看着黑暗的山谷,感到非常幸福。我想快乐地唱、跳、喊,不过我的世界越转越快。 我感觉我在星星中飞舞,我庆幸我没在山谷中滚下去。我们到了学校,我两步往前、一步往后地进入院子,躺到了早上堆积的树叶上去。我听见君君说:“去你房间里,这里会冷。”她尝试拉我,但是她的声音像来自遥远的地方。大醉,我感觉自己在星星中睡觉了。 第二天我醒来,头疼,就像从星星中掉了下去,头撞在地上。我脸朝下躺着,树叶贴在我脸上,嘴巴里有泥的味道,我像一具尸体浮在河里。我身上有一床厚被子,应该是晚上君君好心放的。 我转身朝天空躺着,东张西望。太阳很舒服。在院子的另外一边我看到了君君,她已经在干活了——修剪花儿。 “哦,你醒了!”她过来给我一碗粥和一个玉米饼。 虽然吃不下,头很疼,但我很感谢她,吃了一口,我说:“真好吃!你做的吗?” “不是,虎老婆早上带来的,他们担心你。” 我抓头发。 “今天你还要跟我去吗?” 我艰难地站起来,说:“当然。” 每到一家她都说:“明天要开学了!” 我在那个壮丽的山坡上,很快忘了我的头疼。我在玫瑰花丛中自顾自地唱,唱过来,唱过去。我开心的时候或者在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就会控制不住想唱歌。 君君说:“晚上我们去李家吃饭。爸爸是傈僳族,妈妈是藏族,他们是这边最爱音乐的人。” “我期待,只希望……不要喝酒。”我尴尬地说。 在山上碰到人时,他们都会说:“老师好。”我对君君的故事非常感兴趣,不过她很少说。 我一边走一边问:“你什么时候来到这儿的?” “正好四年了。” “你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很多巧合。” 谈话完了。 晚上到李家又围着火吃饭。花瓣炒鸡蛋、烤猪皮、玉米、辣子鸡。 李老婆做酥油茶给我喝。密度大,味道浓,卡路里应该很高,适合冬天在山上喝。我在本子里尝试描述这个从来没尝过的味道:橄榄油、牛奶、盐和一点苦咖啡混在一起加热。我期待跟小蕾讲,我下一封信会有很多故事。 李家在一条小溪旁边,君君说李家不吃鱼,因为李老婆是藏族人,鱼是他们的神。 烤了洋芋后,李哥把酒拿出来。我一看到瓶子,胃就到我的嘴巴里了。 “必须喝一点。”君君说。 边喝边吃,我的头像晕车了一样。烤猪皮蘸腐乳、猪蹄、玉米饼和果酱。吃饱了。 李哥拿出来一个鼓,用手打,跟着节奏开始唱歌。他的声音很美,又粗又高。他老婆配合他,他们闭着眼睛,所有的能量都在嗓子里,悦耳的旋律我永远不会忘记。音乐是从心里出来的,不仅能听到它,还能感觉到它。李哥的声音像一朵云飘在黑坡上。 君君表情感动,歌声好像触动她了,我问她:“你怎么了?” “没事,这是一首傈僳族歌,我特别喜欢这首歌。”她平时的严肃变成了温柔而充满惆怅的表情。可能这就是我的病,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很多想写下来的故事。 没有其他的乐器,就三种声音:嗓音、鼓声和我们的心跳声。 我又喝了一口。 “明天要开学,我们要先回去。”我们缓慢地回学校,我脸蛋又红又热,但还好没上头。 我们坐在院子里看夜空。 君君说:“我也酿了我自己的酒,你要尝一尝吗?”我们进入学校的储藏室,她在考虑打开哪一个黏土容器,我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把破吉他,脏得像古董一样,但是能用,我调音。君君把容器打开,倒了一点酒在两个碗里,点上一支蜡烛靠近我。虽然我不知道歌词,我边弹吉他边吹出来那首傈僳族歌的旋律。 她看着我,跟刚才在李家的表情一样。这首歌真有一种感动她的力量。 我们喝酒。这个酒香、烈,但是有一种甜的后味。 她微笑着说:“哦,我给你看一个东西。” 她从房间里把那个大“棺材”抬出来,然后把盖着它的被子拿掉,君君说:“这叫古筝。” “等我五分钟。”她去换漂亮衣服。 “尊重乐器才能做音乐。”她弹琴。我不懂这个音乐,我只知道有中国味儿。真美。 突然她停了:“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诧异,这是第一次她对我的情况有兴趣。“大卫。”我笑了。 我弹吉他,她弹古筝。她问我从哪里来、我多大、在中国做什么。我开心地回答这些问题。 “帮我把容器拿过来。”我去拿,它很重,我拉着它。我试一试举一下。突然我的背很疼,我尽量让容器不掉在地上。很久没那么疼了,我马上坐下。“你怎么了?”她问。 我先深呼吸一分钟,然后讲了曾经我想成为运动员和我在加拿大的故事。 “后来呢?” “有一天我用最高速度滑冰,我队友给我球,我避开一个对手,但是没看到第二个对手,他从后面猛烈地撞击我,响声跟爆炸一样……之后几个月我都不能走路,我没办法坚持,后来选择不再打冰球。”我看着星星,叹气,“如果那一天的事没发生,今天我也不会在这儿。” 君君说:“很疼吗?” “这几年我的身体经常会因为那些年做剧烈运动而疼。背受伤之前我伤了几次肩膀,但依然坚持梦想。背受伤那次最疼的是心。我清楚地记得那一瞬间的画面,像电影慢放,我身体倒在冰上我就知道完蛋了。” “‘塞翁失马’,你知道吗?我当时在上海上班,一个人来这座山走,几只野狗像狼一样进攻我,咬了我。虎哥帮了我,我在他家恢复了几天。我们聊了很多,他说这里的学校没有人管。于是我决定留下来。” “后来呢?”我问。 “后来我回上海,找一些朋友捐钱,准备我需要的东西。我回这里了,第一年我教课,也帮着修建学校。现在我半年在这儿,半年在外地挣钱办学校。” “你不教课吗?” “现在不用,每年会有不同的义工来,我就安排一下。” 虽然我还有一万个问题,但我只选择一个,其他的我可以想象。 “你怎么会从上海一个人来到这座山?” 她考虑了一秒钟,表情跟听那首傈僳族歌时一样,慢慢地说:“因为一个诗人,这是我的秘密。” 我把那碗酒喝光。“没关系,我能理解。有时候秘密是一种……需要。” 我真觉得是音乐的魔力把我们的关系拉近了。 君君去睡觉了,我在房间里花了一个晚上写她的故事。 我还没睡觉,六点半君君敲我的门。她穿着旗袍,上面绣着白色和金色的花。 她特别漂亮,刚洗过头发,散发着香草洗发露的味道,头上插了一朵玫瑰花。 “马上小孩儿要来,赶紧洗澡换衣服,快点。”她的表情还是之前那样严肃。 我看表,自言自语地说:“这么早?” 跟着第一缕阳光,坡上出现了粉红色的小点,这些粉红色小点散布在草丛中,慢慢下来。 学生到学校后,先非常乖地说:“老师好!”然后进教室,打开书朗诵。 我们站在教室门口观察,太不可思议了,西班牙的小学里都是喊和跳,我从来没见过在一个没有老师的教室里,学生坐着朗诵。有一个学生读诗的第一句话,然后全班一起朗诵。我张大嘴,太了不起了! 这间教室里有三个不同的年级。开始三节课学生按年龄听君君说要做什么。 她看着我说:“就因为他们来自这个地方,他们的机会比大城市的孩子少,所以我要求他们更多。我重视他们是否干净,不可以因为来自农村就缺乏对学校的尊重,所以这里的老师也要穿戴干净,当榜样。” 我说:“他们都有一样的迪士尼粉红色的包,很可爱!” “我在上海找人送的。” 根据学生住的距离和父母劳作的时间,他们在七点到八点间到学校。 我想,这里的师生和家长真和谐,大一点的学生帮最小的学生找地方坐和打开书。我真佩服君君和每一个学生。 我坐在后面听课,很享受这里的气氛。我想小蕾,她会非常喜欢这里,她会非常喜欢这些小孩儿。 两个小时后,学生在院子里休息。中午,一个藏族老太太煮米饭、炒菜给小孩儿吃。 “这些费用都是我在上海找人来承担的。”君君说。 我跟小孩儿聊了一些话,他们一开始有点害怕。吃完饭后他们在院子里玩,我拿出储藏室里的吉他,在院子的一个角落小声地唱西班牙的歌。 小孩儿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后来逐渐靠近。我抬头的时候一群睁大眼睛的小孩儿迷醉地看着我。我继续唱所有会唱的西班牙歌曲,我看表,好像回教室的时间到了,君君站在后面,脸上带着一个大大的笑,跟我说:“继续唱吧。” 后来小朋友回教室的时候都想给我看他们早上画的画和做的功课。他们不怕我,而且好像开始喜欢我了。 放学的时候就跟早上一样,我们站在大门口,看着粉红色的小点沿着弯曲的小路向上爬。 “你唱歌很好听。”君君说。 我的脸应该红了。“谢谢!”我其实觉得很遗憾,这么多年唱得那么少,我不知道唱得好不好,但是我知道唱歌让我很快乐,而且我觉得这个快乐是可以传染的。 “你会在这里待多久?”君君问我。 我突然一惊,着急地问:“今天几号?”我都忘了时间,我应该回上海,还有领事馆的工作要做。“什么时候有车去昆明?” “去昆明的车每天晚上会路过一次。”君君说。 天黑了,君君陪我到第一天下车的那条路旁。 “君君,谢谢,非常感谢。”我能想象在这里生活会怎么样,我想象自己住在这种地方,我会很快乐,我不需要很多,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我还需要寻找。 “这个学校给了我一种无价的灵感和动力,我不太清楚是什么,但是我太感谢你了。” “这么突然离开,小孩儿很喜欢你……” 我给她我的电话号码:“如果来上海,找我。” 那辆像一艘船的车出现了。我悄悄地上了车,里面的乘客都睡觉了,我跟司机买票,找我的地方躺下。我抱着装满书的包,看着外面的星星,睡着了。我梦到我去了一个山上的学校,当然梦里的学校不可能有真实的那个学校完美。 去昆明的路上,我旁边躺着一个比较胖的人,他还没睡醒。他在外套和被子下打呼噜,我只能看到一只手,他的皮肤特别白。我突然想到一个星期都没给爸爸妈妈发邮件了。我们驶过山谷间狭窄的小路,有时候感觉车要掉下去了。我不怕,生命本来就很脆弱。我在比利时的医院门诊部工作时,看过那么多人突然发生意外,我对“无常”这个概念了解得很清楚。我心里接受生活就是这样无常,但我嫌弃危险的行为,永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父母。他们让我很自由,一直支持我,我不能想象如果这辆车被山谷吞掉,他们不知道我在哪里,会有多痛苦。我发现给他们打一个电话或者发一封邮件能让他们放心。虽然生活的意外不能控制,但我答应自己不会故意去找危险的事故。 在任何车上,系好安全带是我对父母的尊重。 我打算一到昆明就去机场给他们打电话,分享我在那个小学校找到的快乐。 天已经很亮,我旁边的人好像开始苏醒,把被子掀开,原来他也是一个老外。顶着大黑眼圈,看看右边,再看看左边,揉了揉眼睛,一看到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Hello!”他说。 “Hello!”我微笑。 “你是哪个国家的人?”我在上海总是躲避外国人,我一直觉得把我的脑子变成英文系统会让我的中文退步。想要学好一门语言,就要让你的脑子用那门语言思考。 “我来自西班牙,你呢?” “美国。” “真没想到我会在这山里碰到外国人。” “我也觉得。你在这里做什么?”他问我。 看着外面,我想,我的故事只有一个词能形容,我说:“寻找……” 他笑了,“我也是。”他指着车的最后一排,“那三个人是我们团的人。” 我看后面:“你们团?你们做什么?” “寻找啊!”他用美国化的大动作比画着说,“我们在找一架飞机。这座山上连续很多年发生空难。”他看我很感兴趣,就继续讲,“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有百分之五十的飞机飞到这里遇到麻烦……” 我打断了他:“驼峰?”我们诧异地看着对方。我没想到我会再碰到这个故事,他也没想到他旁边坐着一个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就像弗拉基米尔说的,有时候我们跟一个故事有缘分,我们不可能躲避,那个时候听到这个故事已经觉得很了不起,没想到会再出现。 “我没碰到过外国人知道这个驼峰,你怎么知道?”他有点激动。 “很多巧合……”我说,“你怎么会找那些飞机?” “哦,我不是在找‘那些’飞机,我找特殊的一个。” 我聆听,他继续讲:“这是历史上坠毁率最高的一个区域,我爷爷在其中一架飞机上遇难了,他是美国军人。就因为我爷爷的故事,我对这段历史很感兴趣,我研究了一下,找了对这件事感兴趣的人,组织了这个团。我还找了同样在这个航班上遇难的人的孙子。” “太不可思议了。”我说。 “在美国安排好了,我们开始联系中国研究过这个故事的人,已经合作几年了。最后我把我在美国所有的财产卖掉,为了找到我爷爷的飞机。” 我问他:“那以前你做什么?” “以前我是一名医生。”他回答,我笑了。 “怎么了?” “没什么。”我温暖地说,“那……飞机在这座山上?你们知道具体的地方?” “哦,不,只是大概知道在哪儿,我们来到迪庆州是因为在我的研究中,我听了很多故事,看了很多照片,认识了很多人,这个州比较大。好像在维西,有一个人在我爷爷的照片中出现过很多次,也出现在我爷爷发过的信中。”他把一张黑白照片的复印件拿给我看,一个美国军人搂着一个中国人。“好像这个中国人曾经帮了我爷爷很多,从照片中可以看出他很年轻,所以我觉得他还活着。” “你怎么会想到在维西找他?” “噢,天哪!我研究了很多资料,问过很多人,所有的线索都指向那儿。不过,我没找到这个人。” “那飞机在昆明?” “不是,我们去昆明跟一些专家见面。飞机在苍山,我们上个月去了山上十四天,带去最高技术水平的雷达、金属探测器。”他叹气,“其实我们已经知道了具体的地方,不过那里1950年发生了大地震,很有可能飞机找不到了,需要很大的设备,把它运上山会很贵……” “怎么办?” “看昆明的专家说什么,如果只是钱的问题,我会继续找下去。” “太棒了!”我激动得就像我自己要去探索森林,寻找失去的飞机。我看着他说:“生活里至少要有一次,为了一个故事疯狂。” 他笑了:“没错,很多人说我疯了。你的专业是什么?” “我也是一名医生。”我们俩都笑了。 我说:“今年我在西班牙领事馆工作,讲西班牙文学和电影历史。不过我明年回西班牙当医生。” “你的语气表明你不很确定……”他说。 “是的……”我有一点郁闷地说,“我感觉我还在寻找我必须做的事情。” 他说:“哦,朋友,生活是一种寻找,继续努力!” 突然我像分享一个秘密一样又激动又小声地说:“我有一个……应该说‘习惯’,当我非常喜欢一个故事,我就会闭关写下来,写到我累得睡在地上,这样能帮我寻找很多答案,帮我了解外面的世界。我准备写这座山给我的所有故事,这是一种……需要。” 我回到上海了,我的房子还有那个孤独的味道,没什么变化,每件小东西都有小蕾的回忆。我不要那么好的房子,我马上把它退掉了,搬到安福路,离领事馆的图书馆两分钟路程。我在老房子里租了一个小房间,里面那些张爱玲的故事还活着。 平时我会选择去找我的梦想,这一次我有点糊涂,除了做我领事馆的工作,其他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我知道我想做很有意思的事,但是我不清楚是什么。我一直觉得即使不清楚要做什么,也要努力去找你的梦想。但是这一次我决定改变,我不会主动去找,我等,等我清楚了方向再去做,而且我等的时候有一件事可以做——写。 只需要等,消化这几年所有的想法、梦想、行动与雄心,这些会融合成一个新的我。 秋天那些在上海的日子我没有太多的回忆,除了做讲座,我几乎不出门。我一开始写那个夏天的故事,就停不下来。我翻我的笔记本,看了几遍君君和驼峰的故事。我承认这个女生很伟大,很吸引我。 我把这两个故事写在一起,变成一个我非常喜欢的小说。我用西班牙语写,越写越想写。有时候会觉得我在写一部不仅我会喜欢,而且在西班牙应该会有市场的书,有时候又会觉得我写的故事没有什么节奏,然后把一个晚上写的东西全扔掉。 特别是有些部分我需要用我的想象力来填充。君君的话那么少,想象空间很大,但是最让我伤脑筋的是她为什么离开上海,是哪些巧合让她找到了那座山。 其实我知道,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只有一个原因能让一个人真正地疯狂——爱。 而且她说了,是因为一个诗人。诗人是什么?喜欢写诗?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这个诗人有什么故事,但是肯定在上海时他们在一起,然后他要回云南,君君就去找他了。 我给小蕾寄的下一封信就是这个诗人的故事。一个年轻小伙子边流浪边写诗,到大城市里认识了一个努力打工的合肥女孩儿,这个小伙子来自云南,他经常唱老家的歌,傈僳族的歌。有一天诗人说他要走了,继续他流浪写诗的生涯。我经常想起弗拉基米尔说的话,有些人注定写一种故事。诗人离开后女孩儿受不了,去云南找他。一个大城市,尽管有两千万人在里面,只要缺少心里那个人,就会是空的,像鬼城,会让人受不了。 我每个星期给小蕾打电话,她开始收到大理的故事。她经常问我:“你真的去过那么漂亮的地方吗?”我说:“我会带你去!” 我的讲座继续做。领导要我做一个星期关于“斗牛”的讲座。我是西班牙人,我能做。我知道斗牛是我们文化的一大部分,很多伟大的艺术家从斗牛的世界里得到最大的灵感。Lorca(洛尔迦)在西班牙的南方把这种生活当作灵感的源头。但是我个人跟很多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一样,非常反对这个残忍的活动。我能接受它是我们祖国历史文化的一部分,但是我不能接受未来我的国家是一个野蛮、残忍、为了快乐虐待牛的国家。那个星期我们播放了跟斗牛有关的电影,也念洛尔迦的诗歌。我尽量用中文解释奔牛节和斗牛是两码事,奔牛节牛不受到任何虐待,斗牛是让很多西班牙人惭愧的文化之一。 活动很热闹,领事馆的领导越来越开心。 我天天都在写,一直想象这些人的生活:君君、诗人、寻找飞机的老外。我看我自己,我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我不知道,除了当医生,其他我都是业余的,我感觉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但是每一次我想象回西班牙当医生我就不舒服。突然我想,为什么要回去?其实没有什么原因逼我回去当医生,我也可以回去换个行业。有这个想法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当医生,不是,医生是一个非常美的职业,需要用脑子解决每天的问题,每天都有挑战,我喜欢。但是这种生活,我知道跟二十年以后的生活差不多,让我有一种受不了的胃疼。 我需要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想可能我更适合做生意,一天的生活可以完全改变方向,但是对我来说,钱不是一个大的动力,我不会成功。我需要回西班牙做一件让我激动的事:开办中文学校、电影公司,我可以翻译书…… 要不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做,带一千本书,去山上,买一头牛和几只鸡,看书到老。 10月25日,我记得很清楚。第一次是在加拿大,第二次是在上海,我一个人过生日。我二十五岁了。领导给我打电话,说西班牙的经济危机很严重,很有可能西班牙政府不再给文化活动经费,可能从1月1号开始没有办法再安排我的讲座,他说欢迎我继续免费做。 平时我吃得很简单,每顿饭二十块人民币。那一天我二十五岁了,我找了一个可以看上海夜景的饭店。我买了一百多元人民币的寿司,慢慢吃,看外面。我从来没给过自己这种礼物。我看着金茂大厦,继续写我的小说。我不能说我孤独,我的小说人物陪着我。我闭上眼,想到我奶奶,我能看到她放蜡烛在蛋糕上,让我吹,让我许愿。我想象她又跟我说:“大卫,许愿。” 我想,如果我真的能许愿,我会许什么?当一个文化大师,在中国做文化交流?当一个摇滚歌手?背一台摄像机环游世界拍纪录片?去山上看一千本书? “Have a dream, make it a big dream and dream it greatly。”这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一万个答案和清楚的想法涌上心头,我不仅知道了我想做什么,而且知道怎么做。突然我知道不需要选择,什么都可以做,我想当什么就能当什么。 我回家给小蕾打电话。 “生日快乐!”她说。 “谢谢。你这几天学得怎么样?” “累,不过我相信会好。你给我打电话实在太好了,我有一件事跟你说!”她语气有点紧张。 我打断了她,“我也有一件事情跟你说。”我吸气,“我要环游中国,唱歌!” “什么?”她喊,“今天你们都疯了?” “我们?”我不太明白,我继续说,“是这样,那天离开大理,我在路上唱歌,产生了一种魔力,认识了本地人,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了大理。而且那天我穿着拖鞋,坐在地上,歌还没学好。我想,如果我买一台音响和一支话筒,准备好一些歌,用心做一场演出,会怎么样。我能去中国的每一座城市,真正地了解这个国家。我也可以带着摄像机,满足我喜欢拍电影的爱好。我会认识很多人,可以边旅行边看书,边学新的歌边学中文。”她沉默,“我会在圣诞节那天从大理开始,然后环游中国,我需要好好准备演出。我会做一个另类的歌手,因为我的目的是跟各种各样的人交流,我会继续写故事给你看……” “你小心一点。”我听到她的呼吸,然后她说,“我知道你做这个会非常幸福……那我考完试了,还可以去上海找你?” “小蕾,当然!不过到时候要看我在哪个城市。”我突然想起来,“你刚刚说有一件事要跟我说,什么事?” “我想问你,”她的口吻有一点严肃,“你发给我的故事,有多少是真的?” 我很诧异她突然这么问:“啊……你为什么这么问?” 她等了一秒钟,说:“因为我爸爸……辞职了!” 当医生的时候,我没想到我能有一种有足够的时间来看书的生活。 初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我会承诺很多,实现很少,我们会面对面越走越远,肩并肩悄然失散。你会掉眼泪,每一颗都烫伤我的肌肤。你应该留在家里,把试卷做完,而不是和我一起交了空白纸张。对不起,爱过你。 1 加班后12点,就去一家很熟悉的酒吧喝酒。酒吧里的女人都被别人摸来摸去,我没有兴趣摸田园犬,田园犬也没有兴趣摸我,就呼啦啦喝了好多。 田园犬说:“你知道八卦游龙掌讲究的是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吗?” 我说:“制你妹,不如制服诱惑。” 田园犬当场翻脸:“我严肃的时候你也严肃一点儿好不好?” 我心想,八卦游龙掌很严肃吗?靠。 田园犬说:“所以说,在爱情里,一定要先去追求别人。” 我说:“追你妹,太没面子了。” 田园犬说:“一定要先追,因为你先追,顶多一开始丢点儿面子。如果追到了,就说明你研究了她的爱好,迎合她的喜怒,你已经慢慢渗透她的生活,等你厌倦她的时候,她却已经离不开你。因此,在结局里,一般提出分手的,都是先追求的那一个。” 我大惊失色:“太卑鄙了,太强大了,这算什么?” 田园犬喝了一杯:“如果打仗需要《孙子兵法》,那么谈恋爱,需要的就是‘犬子兵法’。” 透过金黄色的啤酒,我突然发现,每个女人都有了姿色。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酒色。 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慢慢的,当她不放心自己,才把生命托付给你的时候,你已经先发制人,先发离开。 2 六年级的时候,和班长同桌。当时总是班长拿第一名,我拿第二名,于是她是大队长,我是中队长。 大队长和中队长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一般举行仪式的时候,她大声喊:“赖宁,你是我们的骄傲!”而我站她旁边,严肃地行少先队礼,她不喊完,我不能把手放下来。 因为少先队礼,老子恨死了赖宁。 有一天,来了个胖胖的班主任。她在上面自我介绍,我们在下面议论纷纷。 班长:“长得真胖。” 我:“这么胖,炖汤一定很好喝。” 班长:“才吃早饭你又饿了?” 我:“这么胖,我一定要得到她。” 胖胖的班主任宣布了一条最新规则,每天都要睡午觉,谁睡午觉不老实,班长就把他的名字记在本子上。 从那天开始,我每天都被班长写在本子上。唉,老子真想改名叫作懋罱綮,记我名字的时候,也让她多写几笔。 她越是记老子名字,老子越是不睡,要是早点儿让老子学会生理卫生知识,就一刀砍断她脸部肌肉,再一刀割断她文胸带子。 我之所以知道她六年级就戴文胸,是一次她又记我名字,我就抓她辫子,被她逃脱,再抓,抓到一根松紧带,大叫:“哇,这是什么?没事把自己五花大绑干什么?” 结果她号啕大哭。 结果我要喊家长。 妈妈告诉我,这叫作文胸,男孩子不能随便抓。 我心想:不是说应该抓好文化,文胸也算是文字辈的,为什么不能抓? 等我长大后,再一次抓到文胸,悲哀地想,小时候没有抓好文化啊,现在抓文胸都只能抓到A罩杯,抓不到D罩杯的。 3 迎接期末考试,终于不用午睡。班长带了一本课外读物,《小王子》的绘图本。她借给全班人看,我就硬憋着,不问她借。 全班人看完了,她在后面出着黑板报,我偷偷过去:“借给我看看好不好?” 班长:“不借。” 我:“你借我看,我送你文胸。” 班长咬住嘴唇,不理我了。 我恼羞成怒,暗想,这又哪儿触犯你了! 在期末考试前,胖胖班主任给大家算总账,所有被记名字的都要在水泥地上打手背。 一个一个被点名,我都做好从早上打到晚上的准备,结果始终没有叫到我。 我心想,这个胖子,难道真的被我得到了? 期末考试后,就毕业了。 毕业当天,班长送我一个包裹,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是那本《小王子》绘图本。 一是那个记名册。 我打开记名册,发现密密麻麻的记录里,每一天,都有一个名字被圆珠笔涂成一个蓝块。 送我这个东西干什么?我莫名其妙。 直到初中,我的智商终于提升到一百之后,有天我才突然明白,那每一天的记录里,蓝块下一定是我的名字! 在她交本子之前,把我的名字都涂成了蓝块。 我冲回家,翻箱倒柜,找到了那个记名册,在最后一页找到了电话号码。 可是我打那个电话号码时,班长已经搬家了。谁也不知道班长搬到了哪里。 于是在我的记忆里,班长永远成为了一个美人。 更重要的是,这把我初恋的年龄,从六年级一下子提升到了大一。 叹气,这跨度也太大了吧。 4 大一的时候,女孩子姜微从外地来找我。她先给我一条绿箭口香糖。 我:“这是什么?” 姜微:“口香糖。” 我:“顶饱吗?” 姜微:“你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不好?” 我:“没有钱吃东西,老子还有钱打电话?” 姜微:“那这张电话卡你拿着。” 我:“都没有东西吃了,我还要卡干什么?” 姜微:“那这张银行卡你拿着。” 我突然泪水掉了下来,去你大爷的电话卡,去你大爷的银行卡,老子饿。 后来我和姜微打了半年电话。 我发现一个重要的讯息,女孩想我的时候,都是在打电话的时候哭。妈妈想我的时候,都是挂了电话后哭。 再后来,我发现很要好的朋友喜欢姜微。 于是我问姜微借了一千五百块。 我把这十五张一百块压在枕头底下。 没有钱去吃饭的时候,不碰它。 没有钱去网吧的时候,不碰它。 就连姜微打电话说,没有钱交学费的时候,我都没有还给她。 嗯,结果朋友帮她交了。 五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我送了一千五百块的红包。 这个红包里的十五张一百块,都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我终于还掉了这十五张一百块,留下了一张绿色的口香糖的包装纸。 这张绿色的口香糖包装纸,也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5 上高三的时候,我没寄宿,住在学校教师楼边上的一栋两层小土房里。楼上住的是我,楼下住的是退休老校长。 永远有电,永远有水,通宵看武侠书从来不用手电筒,想回就回,想走就走,那呐喊奔放的生活! 你读高三的日子,有我快活吗?现在回想,都快活得想翻空心跟头呢。 班主任是个孤独而暴躁的老女人。我经常因为她的孤独,而被喊过去谈心,因为她的暴躁,而在谈完之后被怒骂。 悲愤之下,我索性破罐子破摔。早操不出,早读不去,心情一旦不好,连早课都不上。这叫什么? 魄力。 6 一天大清早,有人敲门。我开门,是个女生,还拎了个塑料袋子。 我心想,妓女生意怎么做到高中生这里来了? 女生:“你没吃早饭吧?” 我:“不吃,滚。” 女生:“这么粗鲁干什么?” 我:“就是这么又粗又鲁。” 女生:“是别人托我带给你的。” 我:“别人是什么人?” 女生:“别人不想告诉你,不要算了。” 我:“不想告诉我?那就是不用我还了吧?” 女生:“送你的为什么要还?” 我:“哈哈哈哈,别人真好。” 女生走了,我一边吃着麻团和豆浆,一边心想,别人太穷了,早饭送这个。 我班有朵校花,爆炸美丽,爆炸智慧,学习成绩永远是年级第一。 我的愿望是用法律制裁校花同学,枪毙,或者帮我考试,以上二选一。 同桌的愿望是用法律制裁门卫,这样可以半夜偷偷溜到录像厅看片子,看到一半喊老板换片! 几年后,同桌被法律制裁了,他在承德当包工头,偷税漏税拖欠工资,被判入狱三年。 当年我就知道这个同桌并非等闲之辈。一天约了我去城里打游戏,他居然还带了一个猪头妹。 打到半夜,他问我借钥匙,说要和猪头妹住过去。 我还要打街霸,用钥匙和他换了十几个铜板。 第二天大早就出了状况,他们出房间时被楼下退休的老校长看见了。 幸好天色不好,老校长没有认出女生是谁,不然和猪头妹同居,太掉价了。 无奈天色不好,老校长也没有认出男生是谁,我房间出来的肯定是我,太委屈了。 班主任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教导主任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副校长开始找我谈话,脸色凝重。 我正在绝望地等校长找我谈话,接着锒铛入狱,我是个流氓啊流氓!一个还没有摸过女生小手的流氓,哭跪。 突然校长就不找我了,老师们谁也不提这事了,突然就烟消云散。我好奇得三天没睡着觉。 某消息灵通人士私下和我说:“想知道为什么吗?” 我:“想。” 消息人士:“十个铜板。” 我:“好。” 消息人士:“你知道校花同学吧。” 我:“废话。” 消息人士:“是她跑到校长那边去,说那晚住在你房间的是她。” 我大惊:“这不玷污我的名声吗!” 消息人士:“滚,校花同学是咱们学校高考状元的唯一希望,是考取重点大学的唯一希望,哪个老师会碰她?她这么一说,自然就不追究你,事情就过去了啊。” 校花同学不但爆炸美丽,爆炸智慧,还爆炸伟大。 在爆炸伟大面前,未成年同居就像天上的浮云一样。 7 但我后来没想到,校花同学不比我们江湖中人,她是施恩图报的。 从此,在校花同学的要挟下,我参加早操,参加早读,参加早课。但校花同学后来也没想到这么做的弊端。 校花同学:“张嘉佳,我们一起报考南浦大学吧?”我大惊失色:“南浦大学?你以为我是校草?名牌大学,那他妈的是人上的吗?” “啪。”我的左脸被抽肿。 校花同学:“我们一起报考南浦大学吧?” 我:“你给我一百块我就填。” 校花同学:“给你一块。” 我:“一块?你怎么穷得像小白?” 校花同学:“小白是谁?” 我:“我家养的土狗,我在它脖子上挂了个一块的硬币。” “啪。”我的右脸被抽肿。 结果两个人都填了南浦大学。 结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 她服从第二志愿,去了天津。 8 天津为什么不是江苏城市,搞得电话全是跨省长途,一个学期下来,抽屉里一沓电话卡。 我消耗电话卡的岁月里,出现了姜微。 我很少接姜微电话,就算自己在宿舍,也要舍友说我不在。 因为我要等校花同学的电话。校花同学打来占线的话,还要解释半天。 可是校花同学突然再也不打电话给我了。 打过去,她也永远不在。 我等了一个星期。难道她死了?他妈的,一想到她死了,我就难过得吃不下饭,我真善良。 我等了一个月。就算死了也该投胎了吧?一想到她投胎了,我就寂寞得睡不着觉,我真纯朴。 我等了三个月。我想去天津。 这时候,姜微从外地来找我。 她先给我一条绿箭口香糖。 我:“这是什么?” 姜微:“口香糖。” 我:“顶饱吗?” 姜微:“你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好不好?” 我:“没有钱吃东西,老子还有钱打电话?” 姜微:“那这张电话卡你拿着。” 我:“都没有东西吃了,我还要卡干什么?” 姜微:“那这张银行卡你拿着。” 我心想,姜微就是比校花同学富裕啊。 于是我问她借了一千五百块。 我把这十五张一百块压在枕头底下。 没有钱去吃饭的时候,不碰它。 没有钱去网吧的时候,不碰它。 姜微没有钱交学费的时候,我都没有还给她。 终于,姜微不理我了。她喜欢我的一个朋友,他们很合适,他们一样……他们一样有钱。 我始终没有去天津,因为……要去也是校花同学来南京对不对? 9 学期末,熟悉的声音。 校花同学:“你还好吗?” 我:“你好久不打电话给我了。” 校花同学:“呵呵,没有钱买电话卡。” 我:“太穷了吧你,我有钱我分你一点儿。” 校花同学:“不要分钱了,张嘉佳,我们分手吧。” 我:“……还是分钱好了。” 校花同学:“我说真的,张嘉佳,我们分手吧。” 我:“……我要分钱。” 校花同学:“张嘉佳,记得照顾好自己。”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有空多打电话给妈妈,她一定很想你。”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张嘉佳,你想我吗?” 我:“……分钱分钱。” 校花同学:“不要哭了,记得有一天,我托人给你送早饭吗?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吃了没有呢。” 我:“……我吃了。” 校花同学:“张嘉佳,记得吃早饭。对了,如果再让你报考一次,你会选什么大学?” 我心想,我什么地方也不选,我找个村姑,在那二层小土楼,洞房种田浇粪,这辈子都不用买电话卡。 “张嘉佳,分手以后,你再也不要打电话给我了。” 电话就这么挂了。 挂的时候,我已经忘记哭了,但是我好像听到她哭了。 10 五年之后,听到姜微和我朋友结婚的消息。我送了一千五百块的红包。这个红包里的十五张一百块,都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我终于还掉了这十五张一百块,留下了一张绿色的口香糖的包装纸。 这张绿色的口香糖包装纸,也被枕头压得平整,没有一丝褶皱。 而在这五年里,我去过校花同学的家里三次。她的照片一直摆在客厅靠左的桌子上。 照片边上有本笔记,有一盆花和一些水果。 照片前还点着几根香。我抽烟,她抽香,还一抽好几根。 看她这么风光,可是我很难过。 我知道这笔记本里写着,她给谁送了早饭,她为谁背了黑锅,她要怎么样骗一个笨蛋分手,她真是个斤斤计较、施恩图报的小人。 笔记里还夹着病历卡。 我想,应该感谢它,不然我还要消耗电话卡。 我想,应该痛恨它,否则我不会这么难过。 每次我会和她妈妈一起,吃一顿饭。 每次我和她妈妈吃饭,都说很多很多事情,说得很开心,笑得前仰后合。 每次我在她家,不会掉一滴眼泪,但是一出门,就再也忍不住,蹲在马路边上,哭很久很久。 如果我是这样,我想,那她妈妈也一定等我出门,才会哭出声来吧。 11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继续没有早饭吃。没有早饭吃的时候,我就想起一个女生。 女生:“是别人托我带给你的。” 我:“别人是什么人?” 女生:“别人不想告诉你,不要算了。” 我:“不想告诉我?那就是不用我还了吧?” 女生:“送你的为什么要还?” 我:“哈哈哈哈,别人真好。” 我一边吃着麻团和豆浆,一边心想,别人太穷了,早饭送这个。 送早饭的时候,校花同学和别人一样穷。 考大学的时候,校花同学和小白一样穷。 打电话的时候,校花同学和我一样穷。 听到收音机里放歌,叫《一生所爱》。 我没有抽一口,烟灰却全掉在了裤子上。 我没有哭一声,眼泪却全落在了衣服上。 电视机里有人在说,奇怪,那人好像一条狗耶。 狗什么狗,你见过狗吃麻团喝豆浆的吗? 抽屉里一沓电话卡,眼泪全打在卡上,我心想:狗什么狗,你见过狗用掉这么多电话卡的吗? “张嘉佳,你想我吗?” “……分钱分钱。” “不要哭了,记得有一天,我托人给你送早饭吗?我现在还不知道你吃了没有呢。” “……我吃了。” “张嘉佳,记得吃早饭。对了,如果再让你报考一次,你会选什么大学?” 我心想,我什么地方也不选,我找个村姑,在那二层小土楼,洞房种田浇粪,这辈子都不用买电话卡。 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你也曾飞蛾扑火,也曾披荆斩棘,也曾被不屑一顾,也曾不屑一顾过别人。你也爱过,也被爱过;你安慰过,也被安慰过,这世界并没有特别亏待你。 跌跌撞撞后才能明白,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1 从前有只很可爱的汪星人,因为单身太久,所以被大家笑话,被叫成单身狗。 这只单身狗受不了身边的同伴秀恩爱,拿着骨头就离家出走了,心想:我一定也能找到真爱。 于是他开始游历各国。 之所以带着骨头,一是因为他爱吃,二是因为这只呆萌的汪星人曾经听一个矫情逼卢思浩说过: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把自己最爱的东西分享给她。 2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一只兔子。 兔子很可爱,汪星人感觉自己很高大,想要保护兔子。 他把自己带来的骨头都给了兔子,兔子眨巴眨巴眼睛,问:“你给我这么多骨头干什么?” 汪星人说:“因为我最喜欢这些骨头了。” 兔子尝了尝骨头,说:“这些骨头一点都不好吃,但是既然你送了这么多骨头给我,那我也给你一些胡萝卜吧。” 汪星人尝了口胡萝卜,心想:这胡萝卜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我……我……可以向兔子拿回我的骨头吗? 想想都送给人家了,汪星人脸皮薄不好意思拿回来,就带着胡萝卜继续上路。 3 汪星人很快遇到了长颈鹿。 长颈鹿炫酷又威风凛凛,很快汪星人就崇拜上了长颈鹿。 可是他没了骨头,不知道该怎么和长颈鹿说话,就默默地陪在长颈鹿身边。 不管晴天还是雨天,汪星人都陪着长颈鹿,即使感冒发烧也没有离开。 后来有一天天气很好,汪星人想着是时候对长颈鹿说些什么了,然后他抬起头看向长颈鹿,却被太阳晃了眼。 他在原地打滚,好不容易缓过来偷瞄长颈鹿,才发现长颈鹿从来没注意到他。 他心想算了,长颈鹿又高又冷,每天都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长颈鹿,一定会得颈椎病,于是他带着一口没动的胡萝卜又继续旅程。 4 也不是没有人喜欢上汪星人。 比如一只小狐狸。 小狐狸偷偷跟汪星人走了好远,趁着汪星人休息,把自己偷来的一车葡萄都送给了汪星人。 汪星人心想,小狐狸这么诚恳,还是收下些吧。 小狐狸看汪星人收下了葡萄开心极了,因为太开心,她没有注意到汪星人已经走远了。 汪星人尝了口葡萄,心想:这葡萄是什么,啊啊啊啊……还是我的骨头好吃,我为什么把所有的骨头都送给了兔子呢?不行,我要打个滚哭一会儿。 小狐狸心想:哈哈哈哈,汪星人收了我的葡萄,他收下了我的礼物,一定还是喜欢我的,啦啦啦啦啦,我一定要找到他。 5 汪星人遇到了喵星人。 汪星人心想,终于遇到比我矮的矮货了,我可以欺负一下别人了。 然后汪星人落荒而逃,这只喵星人最后和一个叫小马甲的人在一起了。 汪星人遇到了扑火的飞蛾。 他对飞蛾说:“飞蛾,那是火,你扑过去会死的。” 飞蛾说:“我知道啊。” 汪星人摇摇头,没再劝,心想,自己也曾经这样陪过一个人。 汪星人遇到了另外一只灰色的兔子。 兔子看到他带着一车胡萝卜,黏上了汪星人。 汪星人看兔子陪他走了一路,就把胡萝卜都送给了兔子。 汪星人心想:这些胡萝卜是我拿骨头换来的,反正我也不喜欢,不如把它给喜欢它的人吧。哈哈哈,轻松了。 兔子心想:这个人对我真好。 其实汪星人只是给了她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而已。 6 这个汪星人穿山渡河,翻山越岭,爱过也被爱过,被伤害过也不经意地伤害过别人。 然后这个汪星人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家,遇到了另外一个汪星人。 另外这个汪星人有一车骨头,他觉得这一车骨头很眼熟,就问她:“你这一车骨头是哪儿来的?” 她说:“我看到有只小兔子守着一堆骨头正发愁,我就把骨头买下来了。” 汪星人问:“这么好吃的骨头,为什么她会发愁?” 她说:“你珍视的东西不代表别人也喜欢,别人珍视的东西你或许也不屑一顾。而你喜欢的东西也是我喜欢的,我想分享给你的也是你想要的。” 小狐狸没有找到汪星人,找不到了;小灰兔没有等到汪星人,等不到了。 长颈鹿没有在意汪星人,因为她找的不是他;小白兔没有喜欢汪星人,因为她不喜欢骨头。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 你也曾飞蛾扑火,也曾披荆斩棘,也曾被不屑一顾,也曾不屑一顾过别人。你也爱过,也被爱过;你安慰过,也被安慰过,这世界并没有特别亏待你。 跌跌撞撞后才能明白,你等的人,等你的人,都是懂你的那一个。 完美先生与完美小姐 最初,“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起住在个土地平旷的所在。他们祖辈逃难而来,世代居此,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元明清民国。如果让他们考历史背年代,肯定是零分。所住山外是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所住之处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插秧、移苗、栽树、放牛,“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采桑、喂蚕、织布、做饭。他们吃田产的秫米、竹林产的笋和池里的鱼,偶尔喝点酒。他们坐院子里吃,每天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东篱下黄花开,暗香扑满袖子,一路招蜜蜂和菜粉蝶。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与“我的一个美女朋友”搬了家。他们得去山居别墅住着,不再耕田了。他们要住在山间,一起坐在幽篁里面,弹琴,唱歌。开轩所见,有竹林,有泉水,有卵石,有月光穿过松林,照拂流动的小溪,有渔船穿过莲花,不时往来。春天门外芳草如茵,可以坐着看山。他们有闲,有情致,当然也有朋友。有些朋友住在山间,头枕青石,身周都是白云;有些朋友在平原,一见他们来,就会杀鸡设酒,让他们坐在晒谷场上,吹着爽朗秋风,看着绿树青山,说说收成。醉了之后,“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如玉山倾倒,“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如桃花满腮,相携回去,继续过下一天,路上梨花落满了肩。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变了。他是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大才子,但却不愿蝇营狗苟,去争五斗米。他决定隐居,去溪边当个渔翁,披蓑戴笠,看白鹭飞翔;去田间当个农夫,开渠引水,扶锄眺云;去山中当个樵夫,砍柴累了,就和渔夫一起江渚上喝酒,纵论天下;去青楼里当个色坯,看彩袖殷勤,捧着玉钟请他饮酒。他做这许多风流勾当,显得对一切漫不经心,但总会有圣明君主,为了天下苍生,来求他出山。他总是一推再推,还要去溪边洗耳朵,不愿听这些话,但最后又会回转来,想如果不出山,奈苍生何!于是慨然出山,青云直上,经纶济世,做了一番大事业。于是回过身来,看看无边落木,想起了青楼,噢不对,是青楼旁酒肆里的莼菜鱼羹和葡萄美酒,于是挂印封金,骑驴下扬州,不带走一片云彩去了。当然,这一路,“我的一个美女朋友”都该跟着他,跟着他渔樵耕读举案齐眉,跟着他青云富贵当相国夫人,跟着他归隐山林相夫教子,最后在葡萄架下含饴弄孙,让诸位孙子坐在高高的金银珠宝旁边,听奶奶讲那过去的事情…… 后来,“我的一个帅哥朋友”成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人物。他庭有梧桐,青竹为亭,亭中有琴,案上有棋,满架是书,满壁是画。玉狮子镇纸,湖笔端砚,宣纸徽墨,花石纲没拖去的假山,贡春制的茶壶,佛堂,山斋,照壁。用的是古玉旧陶、犀角玛瑙、官烧定窑,吃着鲜蛤、糟蚶、醉蟹、羊羔、炙鹅、松子、春韭、云腿、鸭汁白菜,喝的是陈年女贞绍酒,身边有明姬、捷童、慧婢。平日在家里,望着满园风光,披鹤氅,念佛经,焚香默坐,百虑皆消。偶尔出门,也是因为有大盐商、大财主、退隐山林的阁老派人来请。推三阻四之后,终于肯去,踏雪寻梅,烫酒言欢,席间来了酒兴,随意挥洒几句诗来,众人拍手叫好。等回家,已经有一封封的银子、一盆盆的剑兰,递到了院里。 “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该是一个相国小姐,至不济也得是个乡绅女儿。自小如花似玉,从来闭月羞花。也学得琴棋书画,也自会针织女红。绫罗绸缎不愁,身边只随个丫鬟。最好是哪一日后院赏花,忽听见前门马喧哗。去看时,原来是个少年郎人家——就是完美先生啦——正和老爷叙话。小姐隔帘偷看三四眼,可着郎君在心里,便叫丫鬟偷捧出碗茶,指挑几曲琴心,料那郎君,一定听在耳中,下次来踏雪寻梅,就叫丫鬟递出个薛涛笺儿。最后郎君提亲,老爷允许,轿子过门,郎才女貌,婚姻美满幸福,人人称羡。 2013年,“我的一个帅哥朋友”睁开眼睛,见日光已透过他大开的落地窗,洒满他的海滩小屋。他用智能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一骨碌起身,去到洗手间。他细心洗漱,用尽了牙医和皮肤医生们推荐过的一切健康器材,一边用移动应用语音功能,聆听当天他应该知道的新闻、琐事和新出炉的流行段子。洗漱一新后,他去厨房,娴熟地做营养配比完美、色彩悦目、仿佛出自烹饪杂志封面的早餐,顺便翻开一本小牛皮英国十九世纪初版的散文集。 实际上,“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从来是个天才: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书法钢琴一手抓,九岁会英语。初中拿遍各种奖,还绝不早恋;高中跨国扬声名,且门门第一;读大学时清华北大上门求贤,但是架不住国际名校破格倒贴招录,他只好出国留学,硕士博士都连读,不小心还顺便创了业。熟习三五门语言,攒下七八辆车;美女背后成行,恋爱无师自通。但他却放弃这一切,跑到海边去开了个书店。 早餐已罢,“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出了门。为了环保,也因为工作地点离他的海滨小屋太近,他不必开车,只是骑辆自行车,轻松溜到他自己开的书店门口。书店有着西班牙在墨西哥殖民时期用的白色拱,但内部是地道的欧洲式装饰。他给自己泡了杯咖啡,拿起山榉木烟斗,点上土耳其烟草,坐在原木高桌椅上,边看书边等顾客。 虽然他开的书店僻处海滨,但总会有风雅高贵的客人鱼贯而入,就像每次母鸡抬起屁股,窝里总有一堆蛋似的。来的客人,都像鸡蛋一样圆滑光润,客气温柔。“我的一个帅哥朋友”于是游刃有余,可以幽默宽和地跟他们笑谈雅噱,最后免不了让他们把一本本价值不菲的书买回家去。 午间休息时,“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去了隔壁的咖啡馆,遇见了2013年的“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她坐在镶嵌象牙纹雕的柜台后面,身后的柜子里锁满了英国瓷茶具、土耳其式咖啡壶、金螺钿漆器和信乐烧茶碗,让你隔着橱窗都觉得炫目。只要你说得出,无论是法式咖啡、意式咖啡、土耳其式咖啡、中式红茶、英式红茶、日式煎茶、日式抹茶、俄罗斯式茶炊,她都能就手立办。当你手捧一杯咖啡,拈起一片秘制糕饼,听着店堂里播放的莫扎特《第二十钢琴协奏曲》,看着墙上由她亲自绘制的十八世纪洛可可风绿藤萝画时,会觉得自己正在十八世纪的温煦午后。但是,转过柜台,你会看见咖啡馆后厢的风格全然不同:她用了木结构梁柱、草席、纸扉、壁龛、长廊和庭院,让你觉得清雅的东方风格直扑鼻尖,再来一碗茶筅打就的抹茶、一份京都和果子,你就回到江户时期的日本了。 便是在如此清雅完美的环境中,“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一见钟情。他欣赏她的知性,她仰慕他的知性。当然,他们都不是小孩子,感情观很成熟,为人格外理智。他们没有猴急地结婚登记讨论财产,而是在咖啡和蓝莓派的甜香中聊天,为感情染色。他们都温文有礼,懂得给对方自由。他当然会邀请她去吃饭,比如,去海边餐厅品味新鲜鳕鱼或铁板牛肉,而她也会报之以醇甜的南欧红酒和自己制作的香辣料以备他早饭食用,自然,饭后他们会在海滨上散步、聊天、谈论见到的橘子、狗和花圃,也许会接吻,但他们都会慢悠悠的,把这过程拉到无限漫长。 如此这般,“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就生活在无拘无碍的云端。 他们永远年轻、健康、聪慧、美丽而且不缺少成熟,永远不用考虑牙疼、胃病、颈椎不适、胆囊炎和神经衰弱。 他们各自开着海边的书店和咖啡店,格调高雅,工作清闲,而且永远没有工商部门来搅扰,不用考虑湿气、白蚁、进货、账簿、景气与否、成本回收。 他们享用着志趣相投的爱情,而且彼此都成熟聪明,绝对不会给对方任何压力。 他们当然还得时不时出门旅游,去到电视节目、时尚杂志推荐的国度,默默听当地人说起那些岛屿与桥梁上发生过的爱情故事,然后互握双手,彼此微笑,深感自己多么幸福。他们得去京都,得去马尔代夫,得去济州岛、巴厘岛,得去巴黎、罗马、威尼斯、维也纳、巴塞罗那、伦敦、洛杉矶,每到一处,都要拍照留念,以便上传社交网络…… 就是在去纽约的飞机上,我认识了“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和“我的一个美女朋友”。他们用温柔的语调,描述了他们的人生轨迹。“我的一个帅哥朋友”劝我加强自我时间管理,“我的一个美女朋友”则跟我说如何通过学瑜伽、护肤、下厨和充实自我,来对自己好一点。我急急忙忙把他们的话语记录下来,然后我就觉得自己身轻如燕,仿佛听他们说说自己的经历,都能羽化成仙。 当我提出要把他们这些美妙经验传授给世界时,他们含笑点头,而且表示,不要太招摇了。 “主角姓名,就叫作‘别人家的孩子’吧。” 当然啦,他们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去纽约。他们早就去腻了,但每一年,完美小姐都要去那里扫一些衣服,于是对她百依百顺的完美先生也得跟去嘛,反正他们开着的书店和咖啡店,都不用考虑经营问题,随时可以抬腿走人。到了纽约,他们总会去看一眼自由女神像,看她高举的火炬以及她的底座的话。 加班的,劳累的,穷困的,被物价、亲友、家庭压力控制的,渴望快乐生活的劳动者 将你们看着美剧、言情小说、网络段子、好莱坞电影、杂志、广告想象出来的美好的物化的生活 交给我吧 我伫立在时尚杂志、品牌广告、成功学书籍、心灵鸡汤、万千办公室族和世世代代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后依然忍不住打瞌睡的梦里 高举梦想的灯火! 冷暖自知蜜汁烤翅 我和同事跟着一名收押民警,走在空旷而封闭的走廊里,掠过无数扇严丝合缝的铁门,爬上无数阶设有防护网的台阶,一路上除了门禁“嘟嘟”的提示音,就是我们沉重的喘气声和脚步声。终于,走廊尽头的一扇铁门砰然打开,走出一个娇小的身影。这女子身穿“号服”,头发齐耳,面貌娇小,目光如炬。我们跟她表明了身份,她马上转向我们,点头示意。 就在一个星期前,她杀死了她的男朋友。 作为一名预审民警,我的工作就是讯问嫌疑人,把他们的笔录梳理出证据,交给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对他们提起公诉。面前的这个姑娘叫初薇,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刑警队之前已经给她做了不下三份笔录,但当我们跟她核对时,她一再强调:“我跟死者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你们不要搞错了!” 我翻阅着笔录,问她:“事发时间是深夜两点,地点是春露植物园的三号大棚里。李超后脑磕在水池中的假山石上,猛烈撞击之下脑部充血而死。你之前也供认了是你推的他。对不对?” “对。他要强奸我,我反抗来着。”初薇面目平和。 “你俩为何会在那个钟点出现在那个地方?”我想她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她不说话,雪亮的眸子垂下去,脸上黯淡起来。 我旁边的女同事感觉不对,说道:“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要不咱们单独聊聊?” 初薇嗫嚅着:“前因后果太多了。如果要说,会很长时间,你们不是有时限吗?如果和定罪没太大关系的话,你们就把他写成我男朋友吧。我自己明白就行。” 我说:“当然有关系。你的犯罪现场只有你们两个人,没有旁证,而且现在也没有找到他蓄意强奸你的佐证,再加上如果你承认他是你的男友,那么处境对你会非常不利。现在你已经被刑拘,不像传唤期间那么有时限。至少你应该说清楚你和他那么晚怎么会在那里?” 树林、花丛、院墙,点缀出了一段青春故事。 她掉了两滴眼泪,然后开始了陈述。在她的述说中,一段悠悠往事现了形。她的一切造句和形容,都在她温婉的表述中化作画卷,盖过了周围的白墙和铁椅子,蔓延到我们脚下。树林、花丛、院墙,点缀出了一段青春故事。当然,还有那夜改变她生命轨迹的惊心动魄的一幕。 01 我叫初薇,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城市。我家在郊区有个养鸡场,自从我上大学之后,我爸妈就搬到场里住了。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我也回那里和他们团聚,他们在场子的最深处找了一间小房,刷了新漆走了电线安了暖气,让我住在里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其实他们是小瞧他们闺女了,我人长得不错,学习也拔尖儿,再加上殷实的家境,在学校里没谁不把我当号人物。尤其是那帮男生,成天递纸条抛媚眼,小动作不断。李超就是这众多追求者之一。 说实话,我一开始不反感李超。他是个聪明人,被我明确拒绝后并没有死缠烂打,而是和我称起了兄弟,没事时闲扯几句,有事时招之即来绝无二话,让人很舒服的感觉。别看李超外表大条,内心其实很有主意。一些在学校里我烦心的事都是他想辙帮我化解的。这点我很感谢他,还从我家提过两只鸡专门给他当作谢礼。 我的生活一直没有太大改变,这让我感到时间的漫长。我没交男朋友,一是胆子小怕挨抽,二也确实是没有看上眼的。我也问过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但始终无解。我二十二岁了,是个差不多谈恋爱的年纪了,特意去找一个吧,怕吃亏;这么单下去吧,又总觉得缺点儿什么。于是那段时间我开始给自己制造矛盾,情绪变得不太正常。一次我无意间甚至跟李超说过,想找个男朋友。李超的反应很快,说:“你要真想找,我就去问问朋友,帮你介绍一个。” 我拒绝了他,不过从此更加信任他。 生活中开始有了一些改变。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我听见我的窗外传来一阵说话声。听声音像是个小伙子,不是本地口音,但音色很是清澈温柔。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些“吃饭了”“赶紧,别闹了”“这个放哪儿啊?不碍事吧”之类的话。中间还穿插着几个别人的声音,听口音都是一个地方的。我当时觉得挺有意思,因为我的窗外就是场子的院墙,院墙外应该是一大片开阔的树林和草地,想必是一些来野炊的人驻扎在那里了,和我一墙之隔。我还从没野炊过,我爸妈不准我轻易和朋友出去,更不准我拾刀动火,所以我很想听听野炊都应该有什么内容。窗户太高,我搬了椅子都够不到,于是我跳出屋子,到院墙下面去听。那边的小伙子说:“你那个排歪了,重新弄一下。”然后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搞不好,你来。”接着是一个老人的声音:“这有什么搞不好的!看书把脑子看坏掉了吧!”接着就是那女孩子与老人的一阵争执。 我有些失落,半天没有听见那个小伙子的声音了。 好在他们第二天早上又忙活了起来,看来这些人是露了营。这天小伙子心情很好,和那女孩子一直说说笑笑。他的话语很奇妙,不很快,却显得异常连贯;不诙谐,却让人忍俊不禁。尤其当他哈哈大笑时,我竟然也咧开了嘴。然后我觉得自己很怪异很滑稽,具体说不出来,反正是传出去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的那种。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回学校上了一星期课,再回来时赶上个下雨天。我闷在屋子里玩儿电脑,忽然窗外依稀又传来那几个人的声音,刚开始……的,后来逐渐清晰起来。好吧,我承认有我竖起了耳朵的原因。 那小伙子好像一直在念个什么东西,不时得到那女孩子的一些回应。他在念什么呢?我鬼使神差地撑了把伞,顶着噼里啪啦的中雨猫到墙角里,听着他一句一顿地朗读。原来他在给那女孩子听写。女孩子应该是他妹妹,他念一个词,隔几秒钟妹妹应一声,然后他再继续。听他念的那些词句,好像妹妹只有小学的样子。她妹妹有点儿笨,他念完一个词,我都在砖上写了好几遍了,妹妹才大功告成。有时候妹妹还不会写,他还要苦口婆心地描述,我都替他起急。在淅淅沥沥的雨里,他的声音显得更加柔和与生动,好像是一段老电影里的旁白,虽无修饰,却让整个画面都温存起来。 他们怎么现在还没走?他们还安营扎寨了? 我的关注逐渐演变为好奇,但那天的雨一直持续到我返校前。我爸备好车来叫我,我把他关在外面,在窗下摞起两把椅子,站上去想一睹他们的模样,但窗外一棵大槐树浓密的枝丫阻碍了我的视线。我支棱着耳朵使劲收集“情报”,不过很遗憾,这次除了雨声再没有其他动静。他们终于走了?我慢慢吞吞地换着衣服,头一次这么满腹心事地离家返校。 02 我连着两星期忙期末考试,等回来时已放了暑假。让我欣喜的是,窗外的他们居然还在。那小伙子的精神头儿似乎越来越好,话语和笑声常常萦绕耳边。我发现他说话不紧不慢,很少打磕巴。被人提问时,也是顿两秒,考虑周全后给出一个明确和简洁的答复。即使是有人拿他开玩笑,他也是机智地反呛或是绕开。比如那次他说他妹妹不务正业,他妹妹不服:“你务正业,不是也没考上大学吗?”他不急不恼:“有你这么个让人操心的妹妹,怎么务正业都是白搭!”他母亲在一边灭火:“沐泽,你别招她,臊着她!”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我忽然灵机一动,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果然在一百米之内找到个叫沐泽的人。他的头像是张小得不能再小的照片,长方脸,挺瘦的,看不清五官。 他却不加我,这家伙还挺会玩儿矜持。 一天下午,墙后面除了小女孩儿和父母的对话,我没再听见沐泽的声音。我备感疑惑,于是终于决定绕到墙外面一探究竟,也看看他这一家人到底在那里干什么。我觉得自己跟平常不大一样了,虽然陡然有了勇气,内心却极为慌乱。我家的场子很大,连正门都地处偏僻,更别说后院的墙外了。我沿着一条松松垮垮的土路,踩着路边星星点点的野菊,假装惬意地欣赏风景,生怕那些心事乱了步伐的节奏。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想象力,脑里凭空蹦出无数个疑似沐泽的形象。我并不是个理想主义者,所以我给每一个虚拟形象都设计了各种粗糙的细节。我甚至给沐泽设计了各种缺点甚至缺陷,以防自己见到他后落差太大难以接受。但我发现,我的亢奋并未因此消退。沐泽那优质的音色、顺和的腔调、爽朗的笑声足以击退一切亵渎。 我先看到了那棵参天的大槐树。树真大,估计有上百年了,就是它用无数片叶子阻隔了我和沐泽之间的空气。它的周围是一片自然形成的树林,并不茂盛,但绿叶成荫,自然而然。然后我看到紧贴着我家院墙的地方有两只油布帐篷,帐篷旁边错落有致地摆了很多木头箱子。不远处还支了张小桌子,一个老妇正在桌边无忧无虑地嚼着黄瓜。这时不知从哪儿蹿出个小女孩儿,应该就是沐泽的妹妹,戴了一副大得夸张的眼镜,嬉皮笑脸地跟老妇说着什么。我站在她们对面不远处,继续搜索着这个基地。那老妇扔掉黄瓜把儿,朝我招招手说:“姑娘,要蜂蜜吗?我们这里纯天然,可比商店里卖的货真价实。” 原来是一家子养蜂的。第一层谜底被揭开,我开始探寻更核心的秘密。沐泽在哪里? 老妇还在卖力地揽我的生意,不断给我介绍蜂蜜的魔力。我干脆坐在她对面,做出一副想掏钱又举棋不定的样子,勾着她继续聊下去。聊了半天,我身后响起了一声喇叭,是一辆货车停靠了过来。我看看表,已经过了一个钟点,再抬眼时,一个中等个头但四肢修长、头发乌黑的年轻人从驾驶室跳下来,和副驾驶下来的一个老汉一起走向老妇。我心里敲着鼓,直勾勾地看那年轻人,等他开腔说话。那老妇先是积极地向他介绍起了我,说这姑娘是住附近的,来这儿看看蜂蜜。年轻人看了我一眼,似乎还笑了一下,然后就去了后面。 他脸上起了一些皮,可能是洗完脸没抹油的缘故,但皮肤大体还是白亮的;头发有些乱,尤其是后脑勺儿,一看就是睡觉压出了波浪。至于五官,客观来说还是挺普通的——但是那种状态下,我恐怕也无法客观。我眼珠子像被他牵了线一样,看着他在油布帐篷前拿出了什么好玩儿的东西交给妹妹,说是什么卖完蜂蜜在镇上买的。然后两人又叽叽喳喳地谈笑起来。 他就是沐泽,就是我成天躲在屋里偷听他一举一动的人。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种套路的邂逅,还真是……挺刺激的。 03 那次和沐泽见面不过区区几分钟,我便实在找不到理由继续在那里待下去了。走之前我还不忘买一罐他家的蜂蜜,说实话,价格并没沐泽他妈妈吹得那么划算,而且对我还毫无用处。我只能每天早上用它泡水,据说能缓解便秘。我肠胃一直不好,成天跑肚还来不及治呢,倒先对付上便秘了。我真是病得不轻! 不过我感到自己并没有爱上沐泽。我之所以对他感兴趣,无非就是这种挺悬疑的相遇。正因为有了一个悬疑的开始,才让我觉得真相是如此好玩。可是我并未触到真相,这个沐泽的为人处事、内心世界我仍旧是一无所知,所以我的好奇心不消反长,愈演愈烈。于是第二天,我就计划着准备再去那里会会他。 当然还是要拿蜂蜜当话题。这次我到了他们那里时,他正在两只蜂箱前面忙活。周围嗡嗡飞绕着无数只蜜蜂,他把蜂箱打开,抽出里面的一块板子,又把一块新板子放进去,然后盖上盖子,又提着一壶什么东西往箱子的洞里倒。他母亲在一旁看见了我,笑呵呵地冲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有什么需求。我讪讪地看了看她,然后佯装自然地踱到沐泽身边,做出一副欣赏蜜蜂的样子。沐泽看了一眼我,似乎没什么反应,又低头去兑热水了。 我问:“还用喂它们吗?” 沐泽那优质的音色、顺和的腔调、爽朗的笑声足以击退一切亵渎。 他说:“对。” 真够简洁的,都不够我去辨别这声音。 我说:“为什么?” 他这回看着我:“就是一些蜜啊、水啊、花粉什么的。” 我噗地笑出来:“我是问你,既然把蜜蜂放出去采粉,为什么还要专门再喂它们?” 他愣了一下,给我介绍了一些养蜂的常识,比如什么蜜蜂的习性、什么花期怎么产蜜什么的,我听不太懂,当然也和我无法集中注意力去听有关。我看着他薄薄的嘴唇简单地分合,吐出一段段曾在我那里余音绕梁多日的声音。这声音的载体近在咫尺,好像摸到了一个愿望,走进了一个梦境。这些贱贱的感觉都让我不太好意思起来。 “它们不蜇人吗?” “不会,它们很乖的。”他憨憨地笑着。 树林对面是一片开阔的绿地,沐泽说这正是他们驻扎在这里的原因。他们要随着蜜蜂的喜好风餐露宿。这里野花遍地,紫花地丁、琉璃繁缕,还有一些野生的串红,被风一吹像是动画片里主人公欢笑或是流泪的场景。要是他们这个营地再有个喇叭,放上几段舒缓的曲子,那我保准会销魂地晕倒在此。 沐泽笑笑,说我的建议很好,以前有很多同行就是这么做的,据说能刺激蜜蜂,促进蜂蜜的产量。我无意间开发出一个新话题,当然要顺下去,问他觉得放些什么音乐好?平时喜欢听什么歌?他想了想说,记得原先在电台里听过台湾的pianoboy的钢琴曲,觉得很不错,不过后来再也没有听到过。 我铭记于心,当晚在网上搜索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pianoboy的几首曲子。然后我抓起手机,向沐泽打招呼,告诉他这个喜讯。 他加了我微信,很客气地感谢我。我飞快地敲字:回头我拿给你。半天,他回:你怎么拿给我?我说:我有MP3。他说:那就算了,MP3也不能外放。我搜肠刮肚地想半天,说:你家不是有货车吗?车里不能外放吗?他打了个无奈的表情,说:那车别提MP3了,连光盘口都没有,只能插卡带。我在转椅上思忖良久,给李超拨了一个电话。 04 李超家里是开音像店的,我觉得他能有办法把MP3转录成卡带。李超还是那副仗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啥都不问就让我把文件给他传了过去,不过他交代得需要几天的工夫。因为这年头卡带和BP机一样,恨不得要去古董店里淘。 这几天我没事就去沐泽那里溜达。我已经买了四罐蜂蜜了,连他都问我怎么需求量这么大。我忽然支吾着说不出话来。要怎么说?直说,怕吓到他;瞎编,又蒙不住他。他可聪明呢,别看平时话不多,心里比谁都有数。他爸酒后晕头转向地丢了钱,他故意把自己的钱扔到帐篷里让他捡到;他妹妹糊里糊涂地把一只蜂王放走了,他连夜把那蜂箱彻底腾空,混迹在最后面,避免父母识破。让我欣喜的是,他竟然愿意跟我分享这些秘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已经熟了?可是我的蜂蜜已经四罐了,还能怎么继续熟下去? 后来我都佩服自己的智慧。我对他说:“我们来做蜜汁烤翅吧。我蜂蜜吃不过来,家里也有鸡翅,不如你们来帮我处理处理这些东西。”他没说话,倒是他妹妹,那个总是喜欢躲在树后偷听我们说话的小鬼跳出来,拍着巴掌赞同我。我笼络她:“只要你哥哥同意了,咱们随时都能弄。这季节,这资源,打着灯笼都没地方找啊。” 她妹妹口水都快流到脚面了。他却瞪她,眼里是很明确的反对。他把她轰回帐篷里,然后继续做他的巢皮。他拿着大剪子咔嚓咔嚓努力剪着皮,我就在一边翻来覆去地猜他的心思。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真想把他的内心都挖出来。如果一辈子都挖不完,才说明这爱情是天长地久的。 我说:“喂,我的建议怎么样呀?” 他头也不抬:“啥怎么样?” 我说:“做烤翅呀。你不想吃?” 他说:“不想吃。” “为什么?” “不好这口。” 正因为有了一个悬疑的开始,才让我觉得真相是如此好玩。 看来他这颗心还真是挺难挖的。 过了两天李超把一盘磁带给了我。那天中午特别热,我连午觉都没睡,先去厂房的冰库里拣了一袋子鸡翅,又把小时候我爸给我烤羊肉串的那套家伙找出来,然后顺着梯子爬上院墙。居高临下地望去,正好看到沐泽坐在马扎上的背影。他好像正百无聊赖地等着生意,我拢着嘴叫他:“喂,过来帮个忙!” 他疑惑地过来,我就开始把塑料袋、炉子、箅子往下扔。他好像全明白了,但还是无动于衷:“这是干什么呢?” 我在上头指挥:“你把东西预备好,我这就过去。”“我不是说了我不吃吗?”“那怎么办?我都扔下来了。”“你再拿回去呗。这么多鸡翅,大热天的别坏了。”我做出生气的模样:“你行!让我瞎折腾是吧!我这就跳下去拿行了吧!”然后我就动作幅度很大地扒墙头。他在底下急了:“嘿嘿嘿,你疯了吧?”我在上面张牙舞爪:“你不是怕坏了吗?要是这么急,我现在就下去给拿走!”沐泽没话了,急得团团转。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手足无措的样子,差点儿乐出声来。最后他做了一个投降的姿势:“好好好,你千万别跳,绕过来吧,过来再说。” 我磨蹭着绕到后面,见他已经摆好了炉子,正一脸认真地检查着炭和鸡翅。我大摇大摆地过去问:“怎么,还不赶紧烧火?你还怕我家这鸡有禽流感?” 他瞪我一眼:“腌都没腌,怎么烤?烤出来能吃吗?”我问:“怎么腌?”他稀里哗啦地翻着塑料袋,跟查找犯罪证据似的。半天后,他说:“除了鸡翅,啥都没有?真服了你。”他从帐篷里翻箱倒柜地端出一些作料,说:“先调汁吧,不腌,根本没法吃。”我和他妹妹要帮忙,被他无情地轰到一边。老抽、蚝油、蜂蜜、胡椒粉,摆在我们面前花里胡哨种类齐全。沐泽白皙修长的手指在这些瓶瓶碗碗中交错,不时还端起小勺尝尝咸淡,颇有五星大厨的风范。更让我吃惊的是,他叮叮当当了半天,小桌子上不见一滴油点一片盐渍,连锅碗瓢盆的位置都完好如初。再看他调出的酱汁,已是四处飘香了。我问他:“你们家到底是卖蜂蜜的还是开饭馆的?怎么作料这么齐备,手艺这么地道!”他还在调试,半天才答:“要么就不吃,要么就吃好。我是怕你这一大袋子鸡翅糟践了。” 我们开始抹酱汁,这是最让我受用的环节。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他身边晃悠,享受着他身边的每一缕空气。他的酱汁虽然正宗,量却很有限,我只能蘸一点儿涂一点儿,生怕甩出几滴让我们彼此心疼。这个过程中除了他妹妹嘻嘻哈哈了几句,我们几乎没有交流。这不符合我的性格,也完全背离了我当初的战术。我之前总是认为两人之间话越多才能越熟络越亲近,但这一刻看来,这是格外幼稚的想法。两人唾沫横飞半天,倒不如静静地待着,感受对方的存在。周围一安静,心跳立马乱了节奏。那就让节奏彻底解散吧! 他说:“腌好了,不过要搁一宿。” 我说:“你没事吧?搁一宿,就这天儿还不臭了?”我擦着满头大汗。 他抬抬眼,看着眼前那片被晒得晃眼的土路,说:“那最起码也得搁俩小时。” 我忽然想到了还有其他节目,拿出了那盘磁带,说:“走走走,带你们听个好东西。” 他家的车停在好几百米外的树荫里。天气这么热,说是要隔俩钟头就挪一次,追着阴凉走,省得被晒得没法开。我亢奋得不行,以至于没注意竟然把他妹妹放在座椅上的眼镜坐坏了。我至今无法理解那丫头片子听个歌为啥要把眼镜卸下来。好在他看了看说问题并不大,回头他拿钳子正一正就行。于是我随手把那眼镜放在了风挡玻璃前,又一本正经地插进了磁带,好像等着什么神圣时刻降临一样地满脸虔诚。 钢琴曲这时爆发了它的魔力。本来几首在我听来并不抓人的曲子,此刻把我的心都要融化了。我偷瞄着沐泽的侧脸,捕捉着他的享受,然后细水长流地吸收和消化。我记得那天太阳特别毒,好像车子停在非洲,外面是一片荒芜的沙漠,万里无云,热气波动,让人感到岁月的停顿。我和沐泽在舒缓的钢琴声中,好像正在慢慢从这世界上消失。 我们会去哪儿?是并肩偕行还是殊途同归还是分道扬镳?这些本应让我惴惴不安的疑问,此刻都像是甜蜜的打趣,让我偷笑。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跳下车,开始真正地烤翅。沐泽烤出的头两只给了他妹妹和我,我竟然比她妹妹还乐。那样子,真像是灾民领到了救济粮。舔一口,那种细品才能品出的神奇甜味儿渗透到舌尖,好像嘴边是一根小时候引以为傲的棒棒糖,不用吃,拿在手里就是一种幸福。 但我怎么能不吃?我不吃,沐泽就不会继续烤下去。我浅浅地一咬,感到了一片酥脆,然后便是带着热气的松软和肉香。那味道既层次分明又浑然天成,包着一层温暖,在五内疏散寂寞。再想到这温暖是沐泽制造的,我忽然更觉感动。别看是三伏天,我却有种冰雪消融的感觉。 我差一点儿就要流泪了。 沐泽见我忽然不说话了,就问:“怎么了?” 这是他第一次照顾我的感受,我慌乱之余也有些惊喜,忙说:“没怎么,你烤得真好吃。” 他只是笑笑,甚至不看我。他是不好意思还是怎么的? 他胳膊上流畅的曲线、细细的汗毛、几抹俏皮的炭黑完全占据了我的视野。这恐怕是我有生以来看的最持久的画面了。 忽然远处有声音。沐泽的父母拎着东西从外面跑过来,语速飞快地朝我们喊着什么。我下意识顺着他们的指点望去,看到了一股被阳光照射得格外立体的黑雾,那雾规模庞大形状可怖,在土路上乍然升腾,仿佛要吞没整个世界。到这个时候我依然没反应过来,只是看着沐泽发狂一样地跑过去,然后身后夹杂着他妹妹地动山摇的惊叫。他们家那辆货车,已经浓烟滚滚!后来我才知道,强烈的阳光可以把一切光亮的东西变成透镜,聚光出火,比如我随手放在风挡玻璃前的那副眼镜。 05 火虽灭得及时,但那车也已经是半报废状态,玻璃被熏成了茶色,驾驶室的座椅、方向盘什么的烧得一片狼藉,方圆几百米都是刺鼻的煳味儿。他爸爸从别处借来了绳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车拖走,和沐泽一起到镇上看看能不能修好。临走时我追着沐泽,说要跟着去。这是心照不宣的提示,如果他不懂,那我一定要有一个负责的表态。我太蠢了,也太点儿背了,怎么能给他捅出这么大一娄子! 他却简单平静地拒绝了我:“没事,你先回家吧。不要对别人说起。”然后指了指那边焦头烂额的父母。 那晚回家后我坐立不安,给沐泽发微信一直没有音讯,也听不到墙那边任何的风吹草动。我觉得周围忽然静得怕人。连着两天我都不敢到后面去。第三天忽然下起了暴雨,伴随着怒吼的狂风,整个天空都灰暗无比。等我再见到沐泽时,他家的蜂箱都塞进了帐篷里,整片树林乱七八糟,无数的水坑和烂泥,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沐泽搬了马扎坐在树下,打着手机好像在联络外面的父亲。他妹妹一个人在后面和泥玩儿,弄得一脸泥垢。 等他挂了电话,我说:“实在是对不起。” 他顿了顿,说:“没关系,现在还在外面修,应该能修好。不过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大风把花都吹谢了,蜜蜂没得采,我们可能要换块地方了。” “去哪里?”“不知道,看看再说吧。”“什么时候动身?”“明后天吧。”沐泽要走了,这意味着我再也无法在墙这边听到他的声音,再也无法去他那里聊天、玩耍,再也吃不到那么美妙的烤鸡翅了。这些“无法”积聚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灭顶之灾。我开始焦虑和惶恐,害怕自己回到以前那段了无生气、千篇一律的生活。更让我不安的是,沐泽家的灾难有一部分也是因我而起的。本来我还有机会补偿和赎罪,但现在这个突如其来的分离让一切变得缥缈而未知。我心疼和爱慕沐泽,但我好像无法改变什么。对于那些无法控制的事,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无限叹息。 我无意中和前来找我抄作业的李超提起此事,李超静静聆听,卖力思考,然后说:“其实也有办法,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试。” “什么办法?”我支棱起耳朵。 “他为什么走?不就是因为附近没了花,蜜蜂采不到蜜了嘛。你找一些花种上,不就能把他留住了吗?” 听着倒是那么回事,但到哪里去找鲜花?找野花,来不及采,也不可能采够;去镇上买,手头又没钱,除非去管爹妈要。我应该怎么跟他们说?说我看上了一个养蜂男子,要买上几百朵鲜花来给自己创造机会? “你怎么那么轴啊?”李超眼珠子飞快转着,“山下不是有座植物园吗?那地方下午五点就关门了,咱们可以等半夜过去,偷点儿现成的花运出来,然后种在你家墙后面。路我熟,就是不知道你敢不敢。” 这简直是丧心病狂了,我连忙摇头:“不成不成,那不成偷东西了吗。再说了,大半夜去那里,我也害怕啊。” 两人唾沫横飞半天,倒不如静静地待着,感受对方的存在。 傍晚时分,我又去了沐泽那里,看着他和母亲、妹妹一起收拾东西。他说他爸爸明天会租一辆车过来,然后载着他们就此离开。 地上泥泞一片,一些烂树叶子和水坑占据了我们烤翅时的地方。我踩棉花一样地朝他踱过去,问他用不用帮忙。 他说不用。 真是变得太快了。前几天我们还在这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今天已经是送别的场面了。他也像是回归了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不咸不淡的态度,自己忙自己的,好像我从未出现过。我真恨自己怎么没有这种心理素质。 我差一点儿就表白了。但这绝不是表白的场合,也不可能收到什么效果。我只能硬着头皮制造私密的氛围:“其实,有你们在,有你在,我这阵子挺高兴的,真的。” 她深深呼吸,仿佛仍能闻到那股香甜而绵延的美味。 他忙得满头大汗,弯腰起身,笑道:“我也挺高兴的,以后常联系。” “你们准备去哪儿?” “不知道呢。”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家走,翻来覆去地分析他那两句话。他说挺高兴,是真心的还是客套的?他说常联系,是主动的还是敷衍的?他那一丝笑意,是发自内心的还是生挤出来的?如果想不出答案,我真感觉我会琢磨一辈子。 为了把这未知的答案留住,我又给李超打了电话。 我们预备好手电和几只编织袋,趁着夜色,从春露植物园的侧门翻了进去,随便进了一个没上锁的塑料大棚。大棚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手电一晃,能看见地上错落有致地码放着盆栽,以及不远处硕大的芭蕉树和层峦叠嶂的假山。本应是很美的场景,却在黑暗中显得毫无生气。我们俩四处摸索,好像被千万双眼睛注视着一样做贼心虚。我体内好像有股强大的能量支配着四肢,让我尽管惊恐,尽管心悸,却依然坚定不移地寻找那些能轻易地栽在地上的花花草草。我甚至分心地幻想着第二天沐泽看到那片荒废了的土地上一夜之间鸟语花香的兴奋表情,幻想着我们再一次点燃炊烟烤鸡翅的美妙景象,幻想着我从他那里探寻我绞尽脑汁辗转反侧也不得其解的答案。我想一切都是值得的。 忽然我觉得不对劲,身后李超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一回头,正抵上他在黑暗中仅剩两只光圈的双目。我下意识哆嗦了一下,问:“你怎么了?” 然后我整个身子就被他紧紧箍住了。 06 初薇讲到这里浑身发抖。还是我先回过神来,仔细整理一下笔录,问道:“这就是你为什么在那么晚和李超出现在春露植物园大棚里的原因?” “对,如果不是为了让沐泽留下,我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和李超去那个地方。但没想到是他一步步给我下了套。” 按照初薇的说法,李超当时就想和她发生关系,她一害怕,加上慌乱,推了一把李超,没想到李超身后就是一个水池子,池子边有石头,李超后脚跟一绊,一下仰了进去,后脑勺儿磕到了池中央的假山石上。 当时她眼前是一片反射着手电筒光点的水花,先是迅速地升腾起来,然后飞快落下,仿佛是放了一束发了潮的礼炮,喷薄无力杂乱无章而又转瞬即逝。就在这短得不到一秒的过程里,她听到了自己的尖叫,听到了李超落水的声音,听到了大棚外面疾驰飞过的一只乌鸦的鸣叫。 初薇看着我们泪流满面。 “其实我没想说这么多,我觉得我真是个奇葩!” 最后经过进一步审理,发现初薇所讲属实。再加上初薇家对死者家积极赔偿,所以法院最终只对她判了缓刑。 结案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眼睛贼亮,举手投足间格外灵巧又略显憨直的姑娘初薇。 很久以后的一次回访工作,让我和初薇取得了短暂的电话联系。初薇告诉我,当她回到家时,沐泽一家人早已不知所终。她站在当初他们烤翅的地方,看着周围依然葱郁的树木和顽强的野草野花,潸然泪下。那依然是一片童话般的景象,好像是故事结束后,空留了一片物是人非的场地。她蓦然回头,仿佛仍能看到一辆旧得除了喇叭不响哪儿都响的货车在她身边匆匆停下,然后从上面跳下一个头发压得不成样子的男孩子。那男孩子跟她似乎永远是一副半熟不熟的样子,带着有些愣神儿有些惊讶的表情,冲她羞涩一笑。 她深深呼吸,仿佛仍能闻到那股香甜而绵延的美味。 她几次拿出手机,想给他发条微信。但看着几个月前两人的聊天记录,字字刻骨,句句戳心,她又迟疑了。 时不常地,初薇还是会垫着椅子、扶着窗台、探着身子往窗外望去。那棵大树真大,遮天蔽日,只过滤出一些细密的光线,分裂了外面的世界。她从那些缝隙中分辨出墙外新长出了一些串红和野菊花,还有不少尽管歪歪扭扭但依旧泛绿的小树苗。泥土又香起来,仿佛不论发生过什么,时间都会回转到某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然后制造故事。 初薇低头瞄了眼早已被自己焐热了的手机,与沐泽的对话框还开着,她却按不下一个字。她怕她等来的是确认好友的提示。也许沐泽早就把她删了。他们之间的记忆可以浪漫甚至温存,但绝不能算美好。连初薇自己都说不清楚,他们是怎么分道扬镳不堪回首的。因为那副坏事的破眼镜?因为那顿余味飘香的蜜汁烤翅?还是因为那场骤然而来的大雨?总之,一切的“因为”,都始于某年的某日,初薇打开了窗子,发现了窗外的一切。她真有种想彻底封住窗户的绝望。 但沐泽显然没有删掉她。因为一天她忽然发现他的朋友圈更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不远处的一座山谷,照片上配的文字是:又一次吃了蜜汁烤翅,熟悉的味道! 她发疯一样地骑着自行车,朝那山谷飞奔而去。一路上,她觉得世界又明亮了起来。她看到飞驰的影子映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好像一幅几笔勾成的漫画,夸张而又幸福。刚刚到达那里的时候,她果然看见了沐泽熟悉的身影,正在往他家修好的货车上搬蜂箱,看来又是一次迁徙。那是她时隔几个月再一次见到沐泽,她兴奋得几乎要叫出声来!她正琢磨着怎样出现,忽然又看到一个妙龄女子从车子的驾驶室跳出来,俏皮地亲了他一口。沐泽朝那女子轻轻一笑,然后和她齐心合力把剩下的箱子搬进车里。 初薇认定,他那一笑,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他们整理完毕一切,然后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初薇最后说:“如果他能记得蜜汁烤翅的美味,又何必在乎他和谁一起分享呢?” 我竭力想象着一个女孩儿在风中看着一辆车在她眼前渐行渐远的场景。风中还残留着那股曾经让她魂牵梦绕的味道,以及那一句句曾经响在她耳边,带给她无限遐想的回声。那是一个必然的定格,好比再有魔力的美食,都有唇齿留香的完美和缺憾。 姐姐 四季总是有一次凋零。结果无数次凋零。 相爱总是有一次分离。结果无数次分离。 1 到了大学,才发现世界上居然有超过五百块的衣服。大学毕业,才发现世界上居然有标牌子的内裤。 我在初中的时候,自己偷偷买了条二十块的短裤,结果被全家人“双规”。 曾经以为,真维斯什么的就是名牌啊,非常牛逼。突然逛街发现阿迪、耐克,大惊失色:这是金丝做的吗? 从那天开始,抢劫杀人放火的念头,我每天都有的。 一切敌不过时光。 工作之后,始终坚持认为,女人,就应该有好的化妆品,好的服饰,花再多的钱也应该。 因此我依旧穿不超过五百块的衣服、没有牌子的内裤,希望能赚到钱给女人买最好的化妆品,最好的服饰。 后来发现,女人找得到好化妆品,找得到好衣服,就是找不到好男人。 而我赚了钱也没人可以花。 赚到钱了,就慢慢开始不是好男人。 好男人,大多买不起最好的化妆品,最好的服饰。 朋友看不起身边的女人,挑三拣四。 我说:“你又不是一条好狗,凭什么要吃一块好肉?” 朋友:“男人不是狗,女人也不是肉。” 我说:“女人的确不是肉,但你真的是一条狗。” 朋友:“为什么?” 我说:“我怎么知道,我随便侮辱你。” 后来朋友结婚了。 我送Gucci(意大利时装品牌)给弟妹。 Gucci属于弟妹,那满阳台晾晒的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也属于弟妹。 我和朋友说:“以后弟妹要什么,尽量买给她。就算她不要,偷偷买给她。” 朋友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的阳台晒满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她消耗在阳台上的每一分钟青春,你都要补偿给她。” 朋友半年后离婚。喝醉后,他趴在桌上嘀咕:“怎么就离婚了?” 我说:“有结才有离,谁让你结的?” 朋友:“是不是以前我们都搞错了?” 我说:“嗯,应该是。” 男人不是狗,女人也不是肉。 生活除了Gucci,以及满阳台的衣服、裤子、毛巾、床单、拖把,还有另外重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好多啊。比如斗地主、扎金花、吃夜宵什么的。 2 在电视栏目工作的时候,有个女编导。 我问她:“男人有一千万,给你一百万。或者男人有十万,给你十万,哪个更重要?” 女编导说:“一百万。” 我说:“难道全部还不如十分之一?” 女编导点头。 第二天,女编导突然急忙来找我,说:“我昨天想了一夜,觉得十万重要。” 我好奇:“你真的想了一夜?” 她点头:“嗯。” 如果你真的想了一夜,说明你有太多的心事。 既然你有心事,又何必再去想这个问题。 无论一百万还是十万,不如自己挣来的一万。 有一百万,你就是一块肉。 有十万,你就吃不到肉。 有一万,你就不用再去想一夜。 3 有关男女的问题,很小的时候,我问过姐姐。 我:“姐姐,什么叫淫荡?” 姐姐:“……热情奔放,活泼开朗。” 我:“姐姐你真淫荡。” “啪。”我的左脸被抽肿。 我:“姐姐,什么叫下贱?” 姐姐:“……就是谦恭有礼,勤劳节约。” 我:“姐姐你真下贱。” “啪。”我的右脸被抽肿。 我:“姐姐,什么叫爱情?” 姐姐:“……就是淫荡加下贱。” 我:“姐姐你一点儿也不爱情。” 过了半天,姐姐“嗯”了一声。 过了十年,我才明白,为什么泪水突然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4 十年之后。 我坐在写字桌前,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精神恍惚,脑海空白,痛到不能呼吸。 姐姐过来,鼓励我:“小伙子把胸膛挺起来。” 我:“我们都没有胸,挺个屁。” 姐姐出奇地没有愤怒,一甩头发说:“帮我下碗面条去,人一忙就没空胡思乱想。” 我垂头丧气:“吃什么面,用舌头舔舔牙床好了。” “啪啪。”我被连抽两个耳光。 “好了好了,我去下面我去下面。” 忙活一会儿,把面递给她。姐姐笑嘻嘻地端着面,看着我。 她吃了几口,突然回到自己房间。 三年之后,我看到她的日记。 “弟弟下的面里,连盐都没有加,我想,如果不是非常非常难过,也就不会做出这么难吃的面。我也很难过。” 我突然嘴角有点儿咸。 我想,如果这滴眼泪穿过时光,回到三年前,回到那个碗里,姐姐一定不觉得面很淡,那么她就不会难过。 5 “抓小偷啊!”街头传来凄厉的尖叫。 我跟姐姐互相推诿。 “弟弟你上!你懂不懂五讲四美?” “姐姐你上!你懂不懂三从四德?” “推脱什么,抓小偷不是请客吃饭,上!” “好,上!” 两个人迅速往前冲。冲到一半,我往左边路口拐,姐姐往右边路口拐。 两个人躲在巷子口大眼瞪小眼。小偷从两人之间狂奔而过。 呼,差点儿被撞到。两个人同时拍拍胸口。 这时紧跟小偷后面,狂奔过去另一个人。 我们一看……是老妈。 老妈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两个人拼死抓住了老妈,没抓到小偷…… 回家之后,一人赔给老妈五百块。 第二天醒来,姐姐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五百块。 我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五百块,闹钟底下发现了五百块。 我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放走一个小偷,我凭空赚了五百块。 等到学会四则混合运算之后,我终于计算明白。 很久之后,我想,如果我还有机会把五百块放回姐姐枕头底下,那么即使小偷手里有刀,我也会冲上去的。 嗯,是这样。 6 小时候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28吋大杠永久。 爸爸说生日那天给我骑。 我仰天大笑:“哈哈哈哈,爸爸你终于不爱姐姐只爱我了。” 爸爸说:“你姐姐早就骑过了。” 过了几年,姐姐有了一辆自行车。每天上学都是她骑车带我。 我:“姐姐我骑车带你吧。” 姐姐:“滚。” 我:“妈的,老子力气太多了用不完。” 姐姐:“滚。” 得到这样的回复,我很生气,就在车子后面滚来滚去。 “啊!”“砰!”两个人从小桥上摔下去了。 姐姐:“呜呜呜呜,我以后再也不带你了。” 我:“呜呜呜呜,你骑车水平跟阿黄一样。” 姐姐:“阿黄是谁?” 我:“阿黄是舅舅家养的狗。” 姐姐:“你是浑蛋。” 我:“你是母浑蛋。” 就如此吵了很久,直接导致上学迟到。 又过了几年,我们去大城市的舅舅家玩。 姐姐又骑车带我。有人喊,下车。哇,是交警耶。 我:“警察叔叔你抓她,是她骑车带我的,我是小孩子你不能抓。” 姐姐:“警察哥哥你抓他,是他要坐我车的,我是中学生你不能抓。” 警察一身冷汗。 我:“警察叔叔你抓她,我不认识她。” 姐姐:“警察哥哥你抓他,他是我在路边拣的。” 我:“拣个鬼,你要不要脸。” 姐姐:“要个魂,马上要罚款了,还要什么脸。” 警察:“你们走吧……以后不要骑车带人了。” 姐姐终于要去外地上大学了,把那辆自行车留给了我。我很开心。一晚上没睡着。 我们全家送姐姐。 姐姐上了火车。 我突然眼泪哗啦啦流,一边流还一边追火车。 姐姐我把车子还给你,你不要走啦。 姐姐隔着车玻璃喊。 我听不见,但是可以从她的口型认出来: 不要哭。 我拼命追,用手背抹眼泪,拼命喊:“狗才哭,我没有哭!”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最害怕听到火车的汽笛。 听到汽笛,就代表要分离。 送走姐姐之后,我骑车去上学,被很多很多同学笑话。 因为那是一辆女式自行车。 大家说我是人妖,说我娘娘腔。 我依旧骑,因为感觉姐姐就在自己身边。 到了现在,我走到储藏间,看到这辆自行车,还是会不停掉眼泪,小声说,掉你大爷,掉你大爷。 7 1988年,舅舅送给我一个从未见识过的东西,邮票年册。 我很愤怒:“姐姐,舅舅太小气了,送一堆纸片给我。” 姐姐:“那你十块钱卖给我。” 我:“太狡诈了!你当我白痴哪,这堆纸片后面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姐姐:“纸片越来越不值钱,你现在不卖,明年就只值一块。” 我:“为什么?” 姐姐:“你没看到这里写着:保值年册,收藏极品。什么叫保值?就是越来越不值钱。卖不卖?” 我:“……二十块。” 姐姐:“成交。” 于是每年的邮票年册,我都以二十块的价格卖给姐姐。 一直卖到1992年,四本一共八十块。由于压岁钱都要上缴,所以这八十块成了我无比珍贵的私房钱。而且从这一年起,舅舅不再送了,小气鬼。 当年姐姐去外地上大学。 第二天她就要离去。我在床上滚了一夜,十六张五块钱,你一张,我一张,数了一夜。 一直在想:她去外地,会不会被人欺负?哎呀,以前她被人欺负,都是给我两毛钱,让我骂人家的。 那她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一定要带钱。 嗯,给她十块。可以请人骂……骂五十次。 万一被人打怎么办?她上次被婶婶打,她说给五毛钱,我都不愿意帮她打,外面人肯定价格更高! 打手请一次算一块好了,给她二十。 我心疼地看着钱被分成了两沓,而且她那沓慢慢比我这沓还高。 算着算着我睡着了。 最后我塞在姐姐包里的,是八十块。 送走姐姐那个瘟神,我人财两空,回到家里,忽然非常沮丧,就躲进被子睡觉。 在被子里,我发现了四本年册。 每本年册里,都夹着二十块。 我躲在被子里,一边哭,一边骂,姐姐和舅舅一样小气,一本只夹二十块,人都走了,起码夹五十块对不对? 到了今天,这些夹着二十块的年册,整四本,还放在我的书架上。 一天我擦擦灰尘,突然翻到1988年的那本,封背有套金的小字,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那你十块钱卖给我。” “太狡诈了!你当我白痴哪,这堆纸片后面写着定价,一百九十八。” “纸片越来越不值钱,你现在不卖,明年就只值一块。” “为什么?” “你没看到这里写着:保值年册,收藏极品。什么叫保值?就是越来越不值钱。卖不卖?” 眼泪滴滴答答,把一百九十八,变得那么模糊。 8 姐姐:“坏人才抽烟。” 我:“那舅舅是坏人。” 姐姐:“做到教授再抽烟,就是好人。” 我:“你有没有逻辑。你会算log函数,你懂风雅颂,你昨天把黑格尔说成格外黑,你是逻辑大王。” 吵了好几天,姐姐回大学了。 我在抽屉里找到报纸包好的一条香烟,里面是一条中华。 姐姐写着纸条:如果一定要抽,那也抽好一点儿的,至少对身体伤害少一点儿。 我至今还记得,那是一张《扬子晚报》,1997年5月22日。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叫姜微。 姜微:“你喜欢抽什么烟?” 我:“我喜欢抽好一点儿的。” 姜微:“为什么?” 我:“对身体伤害少一点儿。” 寒假结束之后,她带了一包烟给我。一包中华。里面只有十一根烟。四根中华,四根玉溪,三根苏烟。 总比没有好。 我:“你哪里来的烟?” 姜微:“过年家里给亲戚发烟,我偷偷一根根收集起来的。” 我:“寒假二十天,你只收集到十一根?” 姜微:“还有七根,被我爸爸发现没收了。” 后来姜微消失了。《扬子晚报》在我的书架上。那张《扬子晚报》里,我夹着一个中华香烟的烟壳。 只有这两个女人,以为抽好一点儿的烟,会对身体的伤害少一点儿。 突然听到winamp(一种音乐播放器)里在放《电台情歌》。 一个美丽的女子要伸手熄灭天上的月亮,一个哭泣的女子牵挂不曾搭起的桥梁,自此一枕黄粱,一时荒凉,疼辄不能自已,掌纹折断。 这里是无所不痛的旋律。 姐姐再也不会痛,姜微不知道在哪里。希望她比我快乐。并且永远快乐。 9 姐姐教我打字花了半年的时间。打字课程,1998年8月27日开始教授,9月1日她回大学,自动转为函授。 我:“A后面不是B吗,为什么排的是S?B后面不是C吗,为什么排的是N?” 姐姐:“Christopher(打字机之父)发明的,跟我没有关系。” 我:“字母这么乱伦,姨妈和叔叔凑在一起,它们家谱和希腊神话一个教养。” 姐姐:“你他妈的学不学?” 我:“字母太乱伦了,玷污我的视线!” 姐姐:“让你掌握键盘的顺序,和乱伦有什么关系?” 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是我摸你胸你一定用刀杀了我。” “啪啪”。我左脸和右脸全部肿了。 姐姐:“学会打字对你有好处的,可以泡妞。” 我:“泡什么妞,我不如把钱省下来买三级片。” 姐姐:“你看你看,这叫作QQ,可以让远方的MM脱胸罩。” 我:“是黛安芬的吗?” 姐姐:“你学会了不就可以自己问了吗?!” 于是姐姐帮我申请了一个QQ号,然后两个人搜索各地的MM。在姐姐指导下,我加了一个北京MM, ID是无花果。 我有了点儿兴趣。 发了句话:Girl, fuck fuck,哈哈。 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我又发了句话:Dog sun, please fuck! 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我发火了,一下发了三句话:MBD, MBD, MBD。 姐姐发火了,说:人家头像是灰色的,说明不在线。 不在线,还Q什么,Q他妈蛋。 我立刻失去兴趣。 姐姐诱惑我,如果学会打字,就可以用流畅的语言勾引她。这被我断然拒绝,正直的青年,一定和我一样会拒绝的。 这些乱伦的字母,不是好东西。 1998年9月1日,姐姐回大学,把电脑带回去了。 我唯一遗憾的是,《仙剑奇侠传》没有通关,月如刚刚死在镇妖塔。 但姐姐不会这么小气吧?我就开始翻姐姐的房间。 我在她房间翻到的东西有:席绢的《交错时空的爱恋》,沈亚、于晴全集……这是什么玩意儿?星座是什么玩意儿?把所有东西摔出来,箱子底下是一张纸制键盘。 键盘上有一张字条:我知道你会翻到这里,麻烦你学习一下字母的顺序。 我大惊失色,全世界的姐姐都这么狡猾吗? 结果我就在纸质的键盘和电话里督促的声音中,过了一个学期。 我:“A后面为什么是S,而不是B?” 姐姐:“A后面是S, B后面是N。” 我:“复杂得要死。” 整整半年,我依旧不能理解字母为何如此乱伦。乱伦的东西,如我般正直,都不会学习的。 1999年2月7日深夜11点47分。 我依然等在火车站。 因为姐姐说她那一分钟回到家。 结果等到1999年2月8日4点30分。 姐姐和一辆轿车拼命,瞬间损失了所有HP(生命值)。 1999年2月8日17点48分,我赶到了北京。 房间一片雪白。 使者的翅膀雪白。天堂的空间雪白。病房的床单雪白。姐姐的脸色雪白。 她全身插满管子。 脸上盖着透明的呼吸器。 我快活地奔过去:“哈哈,不能动了吧?” 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紧闭双眼,为什么我看到她仿佛在微笑? 要么我眼花了,要么她又偷了我写给隔壁班花的情书。 旁边一个穿白大褂的人说:“她不能说话,希望有力气写字给你。” 可是,姐姐抓不住笔。 这货,从来就没有过力气。 坐她自行车她没有力气上坡,和她打架她没有力气还手,争电视节目她没有力气抢遥控器。 她不写字,我就不会知道她要说什么。我想,她应该有力气写字的呀! 她帮我在考卷上冒充妈妈签字。她帮我在《过好寒假》上写作文。她帮我在作业本子上写上名字。 我呆呆地看着她,怎么突然就没有力气了呢? 我去抓住她的手。 她用手指在我掌心戳了几下。 1,2,3,4,5,6。 一共六下。 她戳我六下干什么? 六六大顺?她祝我早日发财? 六月飞雪?她有着千古奇冤? 六神无主?她又被男人甩了? 六道轮回?她想看圣斗士冥王篇? 我拼命猜测的时候,突然冲进来一群人,把她推走了。 我独自待在这病房里,看着一切雪白,努力戳着自己的手掌。 1,2,3,4,5,6。 一共六下。 上面戳一下,右边戳一下,上面再戳一下,下面戳一下,上面再戳一下,又戳一下。 我拼命回忆着有关键盘的记忆。 一张纸质的键盘,看了半年,也开始浮现在脑子里。 A后面是S, B后面是N, C后面是V…… 我一下一下地在这张键盘里敲击过去。 1,2,3,4,5,6。 键盘慢慢清晰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这六下分别戳在什么地方。 I LOVE U。 眼泪夺眶而出,一滴滴滚下来,滴下来,扑下来。 1999年2月8日19点10分,我终于掌握了键盘的用法,学会了打字。并且刻骨铭心,永不忘记。 1 I LOVE U。 我缩在走廊里面。 在很久之后,我才有勇气把姐姐留下的电脑装起来。 装起来之后,又过了很久,我才打开了那个QQ号码。 只有一个联系用户。 无花果。 虽然是灰色,据说是灰色,是因为不在线。 可这个头像是跳动的。 我双击它。 无花果说: 笨蛋,我是你老姐。 我哭得像一个孩子,可是无论多少泪水,永远不能把无花果变成彩色。 无花果永不在线。 如果还有明天,小孩子待在昨天,明天没有姐姐,姐姐在昨天用着Windows98。 到了今天,MSN退役,弄潮儿对着摄像头跳脱衣舞,我书房电脑的显示屏上,依旧挂着五位数的QQ,永远只有一个联系用户,并且头像灰色,永不在线,ID叫作无花果。 生育总是有一次阵痛。结果无数次阵痛。 相爱总是有一次分离。结果无数次分离。 四季总是有一次凋零。结果无数次凋零。 自转总是有一次日落。结果无数次日落。 然而无花果永远是灰色。 伤心欲笑,痛出望外,泪无葬身之地,哀莫过大于心不死。 摆渡人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小玉文静秀气,却是东北姑娘,来自长春,在南京读大学,毕业后留在这座城市。她是我朋友中为数不多正常工作的人,不说脏话不发神经,腼腆平静地活着。 相聚总要喝酒,但小玉偶尔举杯也被别人拦下来,因为我们都惦记着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好依次送大家回去。这个人选必须靠谱,小玉当之无愧。 有次在管春的酒吧,从头到尾默不作声的小玉偷偷喝了一杯,然后眼睛发亮,微笑愈加迷人。她蓦然指着隔壁桌的客人捧腹大笑:“快看他,脸这么长最后还带个拐弯,像个完整的斜弯钩,再加一撇那就是个匕。” 就是个匕!匕!这个读音很暧昧好吗?! 全场大汗。从此我们更加坚定了不让她喝酒的决心。 2008年秋天,大家喝挂了,小玉开着她那辆标致307把我们一个个送回家。我冲个澡,手机猛振,小玉的短信:“出事啦,吃夜宵啊。”我立刻非常好奇,连滚带爬地去找她。 小玉说:“马力睡我那儿了。”马力是个画家,2006年结婚,老婆名叫江洁。 我一惊:“他是有妇之夫,你不要乱搞。”说到“不要乱搞”这四个字,我突然兴奋起来。 小玉说:“今晚我最后一个送他,结果听他嘟囔半天,原来江洁给他戴绿帽子了呢。” 小玉告诉我,马力机缘巧合发现老婆偷人,憋住没揭穿。最近觉察老婆对他热情万分,还有意无意提起,把房产证名字换成她。马力画了半辈子抽象画,用他凌乱的思维推断,这女人估计筹备离婚,所以演戏想争取资产。 我严肃地放下小龙虾,问:“那他怎么打算?” 小玉严肃地放下香辣蟹,答:“他睡着前吼了一嗓子,别以为就你会演戏,明天开始我让你知道什么叫作实力派演技。” 十月的夜风已经有凉意,我忍不住打个寒战。 小玉说:“他不肯回家,我只好扶到自己家了。” 我说:“那你怎么又跑出来?” 小玉沉默一会儿说:“我躺在客厅沙发,突然听到卧室里撕心裂肺的哭声,过去一看,马力裹着被子在哭,哭得蜷成一团。我喊他,他也没反应,就疯狂地哭,估计还在梦里。我听得心惊肉跳,待不下去,找你吃夜宵。” 我假装随口一问:“你是不是喜欢他?” 小玉扭头不看我,缓缓点头。 月亮升起,挂在小玉身后的夜空,像一轮巨大的备胎。 我和小玉绝口不提,但马力的事情依旧传播开,人人都知道他在跟老婆斗智斗勇。马力喝醉了就住在小玉家,我陪着送过去,发现不喝酒的小玉在橱柜摆了护肝的药。马力颠三倒四说着自己乱七八糟的计划,小玉在一边频频点头。 由于卧室被马力霸占,小玉已经把客厅沙发搞得跟床一样。 我说:“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我给他开个房间吧。” 小玉看向马力,他翻个身,咂咂嘴巴睡着了。 我说:“好吧。” 临走前我犹豫着说:“小玉……” 小玉点点头,低声说:“我不是备胎。我想了想,我是个摆渡人。他在岸这边落水了,我要把他送到河那岸去。河那岸有别人在等他,不是我,我是摆渡人。” 我叹口气,走了。 过了半个多月,马力在方山办画展,据说这几年的作品都在里面。我们一群人去捧场,面对一堆抽象画大眼瞪小眼。马力指着一幅花花绿绿的说:“这幅,我画了我们所有人,叫作朋友。” 我们仔细瞧瞧,大圈套小圈,斜插八百根线条,五颜六色。 我震惊地说:“线索紊乱,很难看出谁是谁呀。” 大家面面相觑,一哄而散。马力愤怒地说:“呸。” 只有小玉站在画前,兴奋地说:“我在哪里?” 马力说:“你猜。” 小玉掏出手机,百度着“当代艺术鉴赏”“抽象画的解析”,站那儿研究了一个下午。 又过半个多月,马力颤抖着找我们,说:“大家帮帮忙,中午去我家吃饭吧。我丈母娘来了,我估计是场硬仗。” 果然是场硬仗,几个女生在厨房忙着,丈母娘漫不经心地跟马力说,听说你的画全卖了,有三十几万?马力点点头。丈母娘说,你自由职业看不住钱,要不存我账上,最近我在买基金,我替你们小两口打理吧。 满屋子鸦雀无声,只听到厨房切菜的声音,无助的马力张口结舌。 管春缓缓站起来,说:“阿姨,是这样的,我酒吧生意不错,马力那笔钱用来入股了。” 丈母娘皱起眉头,说:“也不打招呼,吃完我们再谈怎么把钱抽回来。” 这顿饭吃得十分煎熬,我艰难地找话题,但仍然气氛紧张。吃到尾声,马力默默地走进书房,出来的时候拿着一个盒子,放在桌上,说:“银行卡的密码是我们的结婚日期,明天我去把房子过户给你。” 他顿了顿,说:“太累,离婚吧,你跟他好好过。” 就这样马力离婚了,净身出户。我问他,明明是前妻出轨,你为什么反而都给她?马力说,男人赚钱总比她容易点儿,有套房子有点儿存款,就算那个男人对她不好,至少她以后没那么辛苦。 他擦擦眼泪,说:“我们谈了四年,结婚一年多,哪怕现在离婚,我不能无视那五年的美好。” 我点点头,说:“也对。” 小玉帮马力租套公寓,每天下班准点去给他送饭。一直到初冬,朋友们永远记着那天。 江洁和现任老公到管春酒吧,和马力迎面撞到。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们好。”那个男人说:“听说你是个伟人?难得碰到伟人,咱们喝两杯。” 马力和江洁夫妻在七号桌玩骰子!整个酒吧的人都一边聊天,一边竖起耳朵斜着眼睛观察七号桌。没几圈,马力输得吹了好几瓶,脸红脖子粗。 江洁说:“玩这么小,伟人也不行了。” 大家觉得不是办法,我打算找碴儿赶走那对狗男女。小玉过去坐下来,微笑着对江洁说:“那玩大点儿,我跟你们夫妻来,打‘酒吧高尔夫’,九洞的。” “酒吧高尔夫”是个激烈的游戏。去一家酒吧,比赛的双方直接喝一瓶啤酒,加一杯纯的洋酒,叫一杆一球,喝完代表打完一个洞,然后迅速赶往下一家。九洞的意思,就是要喝掉九家,谁先完成,回到起始酒吧,就算赢了。 江洁盯着她,说:“好啊,就从这里开始。”接着她点了根烟,报了另外八家酒吧的名字。 全场哗然,我还没来得及阻拦,小玉已经咕咚咚喝完。接着她的眼睛亮起来,如同迷离的灯光里最亮的两盏。 小玉和江洁夫妻一起走出酒吧。所有人轰然跟着出门,我尽力凑到小玉边上,她冲我偷偷一笑,说:“你们都忘记我是东北姑娘啦。” 这天成为南京酒吧史上无比华丽的一页。 小玉坐着管春的帕萨特,抵达1912街区,从乱世佳人喝到玛索,从玛索喝到当时还存在的传奇酒吧。每次都是直接进去,经理已经在桌子上摆好酒,咕咚咚一瓶加一杯,喝完立刻走,自然有人埋单。 接着走出街区,其他五家酒吧老板闻讯赶来,几辆车一字排开。看热闹的人们纷纷打车,一路跟随。大呼小叫的车队到上海路,到鼓楼,到新街口,再回新街口。 文静秀气的小玉,周身包裹灿烂的霓虹,蹬着高跟鞋穿梭南京城,光芒万丈。 喝完一家酒吧,小玉的眼睛就会亮一点儿。她每次都站在出口,掏出一面小镜子,认真补下口红,一步都不歪斜,笔直走向目的地。 管春默不作声开车,我从副驾看后视镜,小玉不知道想着什么,呆呆地把头贴着车窗,脸红通通的。 回起点的路上,小玉突然开口,说:“张嘉佳,你这一辈子有没有为别人拼命过?” 我一愣,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玉看窗外的夜色,说:“我说的拼命,不是拼命工作,不是拼命吃饭,不是拼命解释的拼命,那只是个形容词。我说的拼命,是真的今天就算死了,我也愿意。” 她摇摇头,又说:“其实我肯定不会真的死,所以也不算拼命。你看,我喜欢马力,可哪怕他离婚了,我也没法跟他在一起。我喜欢他,愿意为他做很多事情,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我一定会要求他也这样对我。但是不可能啊,他又不喜欢我。所以,我只想做个摆渡人,这样我很开心。” 我沉默一会儿,说:“真开心,开心得想×他大爷。” 到了管春酒吧,人头攒动,小玉目不斜视,毫无醉态,轻快地坐回原位。人们疯狂鼓掌,吹口哨,大声叫好。马力的前妻不见踪影,大家喊着赢了赢了。 朋友冲进来兴奋地喊:“马力的前妻挂了,在最后一家喝完就挂了。” 众人激动地喝彩,说:“他妈的,打败奸夫淫妇,原来这么解气。小玉牛×!东北姑娘牛×!文静妹子大发飙,浪奔浪流浪滔滔!欢迎小玉击毙全世界的婊子!” 我问:“马力呢?” 朋友迟疑地看了眼小玉,说:“喝到第三家,奸夫劝江洁放弃,江洁不肯,奸夫一个人跑了。喝到第八家,江洁挂了,坐在路边哭。马力过去抱着她哭。然后,然后他送她回家了。” 酒吧登时一片安静。 小玉面不改色,又喝一杯,轻轻把头搁在桌面上,说:“靠,累了。” 如果你真的开心,那为什么会累呢。 春节小玉和我聊天,说在南京工作五六年,事业没进展,存不下钱,打算调到公司深圳总部。我说,很好。 我们给小玉送别。大家喝得摇摇晃晃,小玉自己依旧没沾酒。先把马力搀扶到楼下,管春上楼继续背其他人。 马力坐在广场的长椅上,脑袋耷拉着。我看见小玉站在长椅侧后方,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长。小玉慢慢抬起手,地面上她的影子也抬起手。她微笑着,让自己的影子抱住了马力的影子。 可是她离马力还有一步的距离。 她要走了,只能抱抱他的影子。可能这是他们唯一一次隆重的拥抱。白天你的影子都在自己身旁,晚上你的影子就变成夜,包裹我的睡眠。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 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 小玉走了。 后来,马力没有复婚,去艺术学院当老师,大受女学生追捧。但他洁身自好,坚持独身主义,只探讨艺术不探讨人生。 后来,小玉深夜打电话给我,说:“听到海浪的声音没有?” 我说:“听到啦,富婆又度假。” 小玉说:“现在我特别后悔小时候没学点儿乐器。一个人坐在海边,如果你会弹吉他,或者会吹口琴,那就能独自坐一天。因为可以在最美的地方,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她停顿一下,说:“不过我发现即使自己什么都不会,也能在海边,听着浪潮,看着篝火,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那,我有回忆。” 我有回忆。这四个字像一柄重锤,击中我的胸口,几乎喘不过气来。 小玉说:“刚到深圳的时候,我每晚睡不着,想跟过去的自己谈谈,想跟自己说,摆渡人不知道乘客究竟要去哪里,或者他只是想回原地。想跟自己说,那些河流,你就别进去了,因为根本没有彼岸,摆渡人只能飘在河中心,坐在空荡荡的小船里,呆呆看着无数激流,安静等待淹没。你真傻。” 她说:“即使这样,哪怕重来一遍,我也不会改变自己的选择。这些年我发现,无论我做过什么,遇到什么,迷路了,悲伤了,困惑了,痛苦了,其实一切问题都不必纠缠在答案上。我们喜欢计算,又算不清楚,那就不要算了,而有条路一定是对的,那就是努力变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好好做自己,然后面对整片海洋的时候,你就可以创造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2012年春节,我去香港做活动,途经深圳,去小玉家吃饭。小玉依旧文静秀气,说话轻声,买了很多菜,跟保姆在厨房忙活。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抬头看见一幅画,叫作《朋友》。 我说:“小玉,你怎么挂着这幅画?” 小玉端着菜走进来,说:“三十万买的呢,我不挂起来太亏啦。” 我说:“你在里面找到自己了吗?” 小玉笑嘻嘻地说:“别人的画,怎么可能找到自己。” 我笑着说:“你过得很好。” 小玉笑着说:“是的。” 我们都会上岸,阳光万里,路边鲜花开放。 第十三章 致我们不愿辜负的未来 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些时刻,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世界明明如此之大,却没有你的容身之处。我们挣扎,我们迷茫,但我们都还没有到绝望的时候。就走下去吧,保持挣扎,保持寻找。结果无非两个,再也没有气力去挣扎,或者是找到了一条属于你的路。青春不怕岁月长,在死心前,再努力一次。不管你会去哪里,愿你不忘初心。 最穷的时候,和老唐、老林三个人挤一张床。三人晚上想喝酒,东凑西凑只凑够了买一瓶啤酒的钱。于是三个人你一口我一口,一起轮着喝啤酒。那时候《大话西游》很火,但还没有现在这么火,老唐有一张藏了很久的盗版碟,我们就拿出电脑三个人凑在一起看《大话西游》。 看到紫霞仙子被牛魔王刺中的一瞬间卡碟了,我和老林异口同声说出一句电影中孙悟空的台词:“卧槽。”好在还是有惊无险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转世后至尊宝对变成孙悟空的至尊宝说了一句:“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我们一直嘻嘻哈哈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这里却谁也不再说话。打破沉默的是老唐,老唐拿起啤酒说了句:“哈,我们其实也好像只狗。” 他是用自嘲的语气说的,我们却谁也笑不出来。 那是2009年的冬天,我们谁都没习惯漂泊。 那是2009年的夜晚,老唐的房子还有两天到期。 如果房子没法续签,我们就得露宿街头,那时的我们已经严肃地准备好了三个睡袋。 我知道,你也曾经想变成某个人的盖世英雄,可你最终还是没有成为英雄。 你也有想要实现的梦想,所以你离开家乡,直到某一天回头看,发现物非人不在,而你也不再是当初的自己。 很多人都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回家,或许只有漂泊的人懂:从你离开家的一瞬间,你就再也没法像当初一样了。 或许你回头看,也会这么嘲笑自己:“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你发现你找不到落脚点。 就像那时的我们,觉得世界之大,却没有容身之处。 如今我晃过很多个冬天,去了很多个城市,由衷地喜欢墨尔本。 或许你和我一样,在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一切和自己想象的不同,可待的时间久了,也有了类似故乡的感情。 哪条街道你每天都走,哪个小吃你每天都吃,你都一清二楚。 我即将告别墨尔本,或许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城市,可我在不久前觉得这个地方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一切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漂泊的人总是如此,有人羡慕你所在的城市,却没人知道你背后的艰辛。 只是在我即将告别的时候,我莫名地舍不得。 选择到这里,不管是好是坏,我的青春都留在了这里。 还有半年要离开,我想许久后我回头看,我会忘记这里多无聊,这里的日子多难熬,只会记得这个城市给我带来的一切。 我知道你也在某个地方漂泊着,也曾问过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离家那么远。 待的时间久了,尽管还是不同于故乡,这个城市也已经变成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写这篇文的时候是冬天,我不知道读到这里的你在哪里,而你那里是什么季节。 或许你在一个想要留在的城市,或许你还没有找到归属感。冬天很冷,而你或许也没有暖气。但冬天过后总有春天,春天过后还有冬天,你能做的只是习惯过冬天,等到春天的时候用力享受就行了。下次冬天再来的时候,你也不再害怕了。 如今我习惯了每天东奔西走,昨天还在哈尔滨,今天就到了北京,明天要跑去上海,每天只睡几小时。我却没有觉得很累,我学会怎么和自己相处了。 今天是感恩节,我遇见了很多很可爱的读者,我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即便城市再大,你再形单影只,你也不是唯一在这座大城市里漂泊的人。 虽然你永远不知道一同和你漂泊的人会是谁,但你有着同类。 留在哪里,是你自己的选择。 留在哪里,是因为你的青春在这里。 即使要告别这座城市,这座城市也会变成你的一部分。 不管你在这座城市里经历了不顺利的感情,还是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你都会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 或许你即将去往一个新的城市,或许你还在挣扎着寻找归属感。 我不能告诉你,你的未来一定会很好,因为那是不能确定的事情。我能告诉你的,只是我们都一样,不要怕。 所有漂泊的人,所有,他们选择漂泊,只是为了某一天能够不再漂泊,扎下根来,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身边的人、保护想保护的人。 我们就像没有阳光的种子,阳光被比你更高更强的植物挡住,但我们总得保持成长,吸收养分。 等到阳光找到你的那天,发芽就行了。 写下这些时是感恩节,却不是只有今天才去感恩。 或许你依旧向往别处,但也别忘了此时此地的风景。 如果觉得累,至少还有人在这里,至少我还在这里。 我写的这些,不是因为我只看到我自己,而是我看到了所有在书本另外一边的你。 竭尽全力是因为心有偏执,向前走吧,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时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别怕。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一切都会好的,只要时间过去 每个时代,这类论调总是不息:觉得时代正日益糟糕,于是“过去的黄金时代”更美好。当然啦,“过去的黄金时代”,我们无缘目睹,但在口口相传的故事里,过去是最健康、最唯美、最优雅、最知性的时代,大家都崇奉一些古老的艺术,能诗善画、书法古玩、香茶竹舍、文采风流,那是“慢”的时代,“轻”的时代。相比起来,眼下这个时代,就太市侩、太机械、太现实、太快,诸如此类。于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纸醉金迷,却在歌颂十九世纪末印象派横行的时期。十九世纪中期,丹纳认为文艺复兴才是完美时代。文艺复兴时期认为古罗马才完美。古罗马认为古希腊才完美。然后就一路回去无止境了……当然这也不新鲜:中国士大夫动不动还觉得尧天舜日的准原始时代才最美丽,虽然那会儿发大水,需要大禹带人到处疏,还传说他得亲自变成黄熊,太不容易了…… 问题是:倘若你真回到1515年的罗马,会发现一些问题。当然,那个城市里当时云集了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布拉曼特,你找辆马车还可能找到达·芬奇。但随后你就会发现,那时代的普罗大众,知识远不如今日,脾气火暴,命案遍地,人身安全毫无保证,吃不着辣椒、玉米和咖啡,没有抗生素,人们没受过成形的体育锻炼和卫生训练,医生都是赤脚大夫,只知道给你放血。这个时代有伟大的人物,但只有那几个——实际上,所有“过往年代的伟大人物”,都只有历史浓缩的几个而已。 大家也可以念叨说,上古之世比较自然啊,而只有自然的事物,才是美好纯真的,所有诉诸电脑的、器物的、电子的东西或工具,都是不天然的。问题在于,非要论天然,则油画之于岩壁画、毛笔书法之于刀刻竹、弓弩之于徒手搏击,都是一种“不天然”。工艺美术设计本身,也是随着材质渐进的。精工制作的汽车、手机、玻璃窗比之于木雕、庭院、黑陶,只是材质不同,凝聚其中的智慧,并无二致。 这里的问题是: 当我们以古非今时,通常是以数千年历史浓缩出来的若干贵族精华,来比较如今的平民生活。单看十八世纪的法国宫廷画,会觉得那个时代风雅秀丽,远比今时今日文明。但宫廷画不会告诉你,过去的时代并不全是牧歌。油画里的牧歌唱晚、小说里的沙龙贤达之外,是广大人民的困苦、瘟疫、霍乱,下层民众的苦难、迷信、人身不自由和经济压迫。 一个简单的结论是: 从大局范围来讲——所谓大局范围,是指别拿过去时代的少数精英和如今的普通凡人比,而是最大限度地用平民对比平民,从生活便利、健康状况、人身自由、精神和物质财富、视野广阔、居住条件等每个细节,都对位比较——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备,对人类的肉体健康和精神陶冶,是在进步着的。时代总是有得有失,没法周全所有细节。但大体来说,是在越变越好的:二十世纪初人类预期寿命三十岁;现在,七十岁开外;你可以从电影里看到1912年“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如何骄奢浮华,但也得看见下等舱多么拥挤狼狈——而且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都没有移动WIFI(无线网络)哟。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时代越变越坏了呢?还是如上因素:所取的样本。 如果我们只截取过去千年里精英生活的部分,来对比当下的平民生活,自然会觉得过去更美好。殊不知,我们所提取的样本,其实也在变化。 比如说,我们所见识的互联网。 2014年往前推十年,互联网还流行在标题里写“多图杀猫”这句话,大家还规矩地叫BBS帖主为楼主,电脑系统里大多是win95和win98。那时节的BBS上,大家一边忙着骂张纪中如何用他的新版金庸剧,毁灭了记忆中的经典1983版《射雕英雄传》,一边忙着聊些别的;那时网络内容已经丰足,但论调尚有些奇怪:会有人骂美国人遭遇“9·11”实属活该,而后大家鼓掌影从。 2005年四五月间,网上一度在一边倒痛斥日本。我在上海住,某天沿延安西路走,看见一群人遮天蔽日地行进,每到一个路口,就对周围人喊:“加入吧!”人太多,我骑不了车,只好下车推行,到仙霞路时才脱出人流,拐上另一边。隔着马路,我能看见人群围住一个地方,朝里面喊:“出来!出来!出来!”有人攀墙,朝里面扔东西。有朋友后来跟我说,人民广场附近有味千拉面被殃及了。 那时代,大家都在传播类似的笑话:日本人为什么有井上、松下这类姓氏?因为日本女人放荡,愿意在这些地方怀胎受孕,要不然哪来的成人电影女优呢?网上还念叨着:只要抵制日货一年,日本就会亡国灭种沉入太平洋,所以国货当自强,然后才好踏平东京云云。 2008年春天,网上又是一边倒地要抵制家乐福。“要让法国人看看中国人的决心。”开始也有一些声音,会质疑:“抵制家乐福这事到最后,倒霉的不是给他们打工的中国员工吗?”然而还是会有声音嚷道:“不能被法国人欺负了!”“反正给家乐福打工的中国员工可以换工作嘛!”“如果连这点牺牲都付不起,你们真的只配做亡国奴!”那时,我周围有几个上网不多的朋友,反应可以如此总结:好像大家都要抵制家乐福?法国人一定欺负我们很厉害,我也不太知道,不过我也抵制吧…… 2014年了,大家能用手机、平板、PC随时随地上网络了。你会时刻发现网络真乱,到处在吵架,但你也可以发现:现在嚷嚷抵制、叫嚣战争、泼洒仇恨的声音,比十年前小了。谣言传播速度更快,但被扑灭得也快,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事件,你能够听到许多不同的声音,许多人参与讨论——非常混乱,但至少是不同的声音,而且至少开始有些基本的正确政治观念。比如,现在不太会有人如十年前似的,说美国人“9·11”平民死亡是活该的了。 看看十年前、七年前、四年前对暴力和反智的态度,对比现在有那么多声音对暴力的反对和质疑,你是看得见进步的。 往深一点想: 十年前,互联网的使用者还偏少,主要是学生、商务人士、专业IT男。那个时代的互联网更像是小圈子。而这个时代,互联网是全民产物,草根的渗透力量极为惊人。所以,总会有人说,网上鱼龙混杂,笨蛋越来越多,真是今不如昔。但实际上,笨蛋虽然在增多,但明白人的数字,也在相应提高,终于也让众口一词的情况日益减少。把同样一段反智宣传放在论坛上,2002年可能引发一片赞声,2014年的回应则可能是“楼主高端黑”“楼主钓鱼”——这个时代,大家都学得聪明些了,不那么好骗了。 虽然有进三步退两步的可能,虽然许多人还是有群体非理性+站立场党同伐异的爱好,但比起十年前,许多概念在互联网被普及了。这过程非常缓慢,但大体趋势毕竟是前进的。虽然会有许多新问题,但至少有那么一些概念成了必备素质,比如认定暴徒是浑蛋是臭流氓,比如相信完成判断需要更多信息而不能专靠一面之词——一些基本的正确的政治概念的树立,是有利于论辩氛围的。 一个习惯撒谎的流氓,总会想办法去哄孩子,但孩子是会长大的。当孩子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撒谎者可以随便欺哄他,比如指鹿为马,说隔壁吃的海参黑糊糊其实是坨狗屎,但孩子长大了,知道的越多,撒谎者就越难哄住他。如是,撒谎者也得想办法、耍手段来哄住这个孩子,比如造谣,比如吓唬,比如激将法。但你知道,谎话越多,被戳破的机会也越大。所以总会有孩子大了瞒不住的那天。 这过程很慢,慢过一头蜗牛慢悠悠爬上树顶。但看看过去十年,你会发现,蜗牛毕竟在前进,在看到越来越广阔的天地,有更多的对比、思考、选择。能看到问题,好过没机会看到问题。对现状再失望,你都得相信,阳光能照到的、我们能看到的越多,乌七八糟的暴徒张牙舞爪的机会就越少。反智、愚蠢、偏激、狭隘的东西会始终存在,而且他们特爱虚张声势,特别希望让你相信世界就是这么糟糕。但相应地,对他们的敌视也会水涨船高。最后,孩子总会长大到不吃哄不吃骗、拨云见日看到真相的那一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周遭慢慢成长的世界。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哪怕慢,哪怕曲折。只要你相信,只要时间过去。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一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消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回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三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冰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 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 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四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五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 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 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 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 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 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 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 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 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 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六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青春里神一样的少年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小学是拉帮结派的发源期,一切东西都要占。 比如乒乓球桌,下课铃一响,谁先冲到桌子边,就代表谁占了桌,谁能加入进来打球,都要听他的话。他让谁打,谁才能进入内围。 一开始,个头小速度快的人很是风光,几乎每个课间休息都是霸主,直到小山转学过来,才终止了这条江湖规矩。因为无论谁占到,都必须把控制权移交给他。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威信。 当时老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大便也要离三尺”,由此可见,我基本没有威信这个玩意儿,连亲和力都不存在。 本来我还能仗着坐前排,偶尔占几次乒乓球桌,当大佬小山出现后,就断绝了我打乒乓球的机会。 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去宣誓效忠,委身为小山的马仔。二、也成立帮派,与之对抗。 我为此挣扎良久。其实我也身怀背景,班长是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马莉,威信仅次于小山。她莫名其妙每日对我示好,带点儿饼干话梅啥的给我,而且我是午睡时间唯一可以翻小人书看而不被她记名字的人。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N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有几个初中生打得正欢。 小山扯下手套,叼一根云烟,缓步走到那几名初中生面前,冷冷地说:“让。” 初中生斜眼看他,也点了根烟。 小山用一副手套拍了拍掌心,蓦然一挥手,皮手套直抽一人的面颊,“啪”,声音清脆。 那人的鼻血立刻流了下来。 其他人勃然大怒,操起球杆,要上来拼命。 小山暴喝:“不许动!” 他脱下上衣,打着赤膊,胸口文着一个火焰图案。 那年头那乡下地方,谁他妈的见过文身呀? 初中生愣了愣,喃喃说:“你是小山哥?” 小山“哗啦”披好衣服,“噗”地吐掉烟头。初中生们赶紧递烟,点头哈腰。 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如此威风凛凛的场面。乡村古惑仔的梦想,盘旋于我的少年时代。 后来我们经常打球,有次打到一半,冲进个小山的忠实粉丝,大喊大叫:“小山哥,三大队和六大队打起来啦!” 小山拽着我,跳上摩托车,直奔村子。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农村,每个村子还保留着大队的称呼,就是所谓的生产大队。 两边起码聚齐了一百多号人,人人手举锄头铁耙,僵持在两村相交的路口,破口大骂。 我一眼认出来满头是血的马莉。 然后小山的眼睛通红,咆哮一声杀了进去。 在那场可怕的斗殴之后,我曾经仔细数了数,跟小山一共见面三次。 前年国庆节,我回老家,在马路边的饭馆前看到了一个中年胖子,乐呵呵地笑着,怀里抱着婴儿。我迟疑地喊:“小山。”他冲我客气地笑笑,说:“回来了?” 我们在他饭馆吃了顿,口味一般,喝了很多。他醉醺醺地说:“你知道吗,我坐了四年牢。但老天对我很好。” 我回头看看抱着婴儿的马莉,马莉左眼无光,右眼流露着对孩子的无限温柔。 十多年前,她的左眼就是戴着假眼珠。 我一直在想,小山困守在落后的小镇,要文化文化没有,要家产家产没有,对,就是困守,却坚守着一个瞎了眼的女人。 而飞出去的兄弟们,如今离了几遭的有,浑浑噩噩的有。 究竟谁对这世界更负责些? 回到初中年代,那场斗殴的现场。 在三大队村长的咆哮声里,他喊得最多的词语就是强奸。我完全不明白什么叫作强奸。听旁边人议论,六大队一个混子,强奸了三大队的一个村姑。因此双方聚众火并,却因为初中生年纪的小山改变了局面。 小山,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七,八十公斤,脾气暴烈。 小山脾气暴烈,只是对我显得宽容。 小学六年级,我一直生活在对小山的深深愧疚中。 开学文艺会演,欢度国庆。我们排了个小品,按照梁祝的故事,在老师指导下拼凑了简易的剧情。 小山虽然又高又胖,但身为帮主,自然担负男一号梁山伯。作为副帮主的我光荣地饰演马文才,衬托帮主的形象。 马莉饰演祝英台。 彩排得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台下坐着校长老师同学,黑压压一片,却捅了娄子。 梁山伯到祝英台家拜访,马文才登门求亲,梁山伯见势不妙,赶紧也求亲。两人跪在祝英台面前,手里捧着文书,脚下互相踹着。 台下哄堂大笑。 祝英台选择了马文才手里的文书。 台下鸦雀无声。 负责排练的老师急得站起来乱挥手,小声地喊:“错了错了!” 然后台下又哄堂大笑。 含着眼泪的祝英台坚持拿着马文才的文书,死死不肯松开,也不肯换梁山伯手里的文书。 我和小山打台球,偶尔会提起这件事,他随意地搂住我,笑呵呵地说:“自家兄弟,过去了就过去了,再说当时被老师赶下台的是我们三个,大家一样难看。” 从我得到的消息,小山和马莉小学毕业后没什么交集。直到那天奔赴三大队、六大队的路口,农民们大打出手,其实也就两人受伤。 问题是马莉便在中间。 她被捅瞎了左眼。 另外一个受伤的是三大队名气很大的疯狗。他从小精神有问题,谁也不敢惹他,比我们大四五岁,小学都没读,谁不小心碰倒了他们家篱笆,或者踩了他家地里的庄稼,他可以拔出菜刀,冲到肇事者家里,穷追猛打不依不饶一个星期。 疯狗捅瞎了马莉。 所以小山抽出摩托车的车锁,一根长长的铁链条,劈头盖脸地狠砸疯狗。 而且只砸头部。 疯狗没死,但住了多久医院我不清楚,因为初二我被调到外地学校。那里比我老家更加破败陈旧,尚未升级为镇,叫金乐乡。据说升学率高一点儿,母亲毫不迟疑地动用关系,将我丢到那边。 这儿的农村黑社会就不太发达了,学校充满了学习氛围,连我骑一辆山地车都会被围观。 后排两个女孩交了钱给食堂,伙食比其他人好些,中午有山药炒肉片之类的吃。她们邀请我,被我拒绝了。 我觉得接受女孩子的馈赠,将会遭遇惨烈的报复。这个观点我保留至今,人家对你好,你就要对她更好,免得到后来每天生活在愧疚里。 女孩在食堂刚端好菜,斜插个高年级生,一把抢过,我依稀记得是碗香芋烧肉。女孩细声细气,说:“还给我。”男生丢了一块进嘴里,嬉皮笑脸地说:“不还。” 女孩眼泪汪汪,撇着嘴要哭。都什么年代了,还为点儿粮食闹矛盾。 我走上前,但不比小山,没戴皮手套,随手将一整盆米饭扣在男生脸上,接过那碗香芋烧肉,递给女孩。 男生揪住我衣领,他高我半头,我摘下别在衣袋上的钢笔,用嘴巴咬掉笔盖,笔尖逼近他的喉咙。 男生脸色煞白,转身就走。 期中英语考试,我背不全26个字母,看着空白卷子发呆。后排丢了张字条过来,是选择题答案。这是我历史悠久的作弊生涯的开端,而且这开端就极度不成功。因为刚抄一半,监考老师跑近,手一摊让我交出来,我瞥她一眼,缓缓放进嘴巴,努力咽了下去。 监考老师勃然大怒,颤抖着手指着我说:“零分!我会告诉校长,你等着回去重读初一吧。” 后排女生颤抖着站起来,小声说:“老师,他没有作弊,那是我写给他的情书。” 我经历过许多次怦然心动,这算一次,可惜如今我连她的名字也记不起来。因为没几天我又转学了。 调到母亲自己当校长的初中。和张萍同桌,然后花半学期学完前两年的课程,后面迎头赶上,居然考取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那所高中离老家二十公里,我寄宿在姨妈家。中间瞒着家人请假,骑自行车回老家,参加了一场毕生难忘的婚礼。 小山和马莉的婚礼。 农村人结婚,问村里其他人家借桌子凳子碗筷,开辟一块收割掉庄稼的田地,请些老厨子,烧一大堆菜肴,乡里乡亲谁来了便立刻落座。 乐队敲锣打鼓,吹唢呐。 小山家应该是掏出了很多积蓄,因为一大块田地上,摆了起码四十桌,但空荡荡的,只坐了十桌不到。 大批大批熬好炖好的菜,摆在长条桌上,却端不出去。 小山的姑妈抹着眼泪跟我说:“他把疯狗打成残疾,连夜逃跑。整整三年多家里联系不到他,后来听说只有马莉接到过他的信。于是亲戚好友们劝马莉,写信给小山,让他回来自首。” 于是马莉写了这封信。于是小山回来自首。 他自首的时间,就放在这场婚礼之后第二天。 他是凶手,是囚犯。淳朴的农村人胆小而思想简单,他们不想蹚浑水,因为不吉利。这个喜宴在他们眼中,充满污浊和晦气。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穿着灰扑扑的西装,满脸喜气地放起爆竹。新娘接来了,一辆面包车停在田边。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 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在窃窃私语的几桌人中,我猛地擦擦眼泪,提着两瓶酒冲进新房,一瓶交给他,互相碰碰,干掉。 小山对我笑笑,我无法明白这个笑容里包含的情绪。苍白,喜悦,悲伤,愤怒,还有一丝淡淡的满足、解脱。 我只能砸掉酒瓶,骑上车,踩二十公里回学校。 小山的女儿起名小莉。前年我们在他家饭馆吃饭,女儿两岁。他1997年坐牢,2001年出狱,家里的饭馆早已变卖,赔偿给了疯狗家。 小山一出狱,看到家里基本没有经济收入,三间平房租出去,父母和马莉挤在一间小破屋子里。 他喝了几天酒,同马莉离婚,借了点儿钱留给父母,自己坐火车去天津闯荡。 中间路过南京,我请他吃饭。 他打着赤膊,胸口一朵火焰文身,大口喝着二锅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我问:“你去天津有什么打算?” 他说:“跑运输,起码把饭店给赎回来。” 我问:“马莉呢?” 他说:“我亏欠她,现在还不了她,不管她嫁给谁,等我回老家,一定给她一笔钱。男人什么都不能欠,当然更不能欠女人。” 我已经欠了好几个女人,没资格说话,狠狠喝了半瓶。 他把喝空的酒瓶砸到地上,拎起破旧的包,说:“不用送。”扬长而去。 然后九年不见。 由于我家搬到市里,所以回去就很少到老家。直到这个国庆,我去走亲戚,路过那家饭馆,发现它又属于小山了。 我与他们再次相遇,马莉一直没嫁人,和小山2007年复婚,2010年小莉两岁。 想来想去,我只是陪伴他们的一颗暗淡无光的星,无法照明。 我是小学班长本子上记录的不睡觉的人名,是被自己吞下肚子的考试答案,是骑着山地车来回奔跑的下等兵。 梁山伯没有下跪,他休了祝英台。可是祝英台待在原地,远远想念着梁山伯,一直等到他回家。 他们的两次婚礼,一次我有幸参加,是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第二次据说没有操办。不过,他们毫不遗憾。 至于马文才,已经不是这个故事里的人了。 而那些如流星般划过我生命的少年,有的黯然颓落,有的光芒万丈,从这里依次登场。 有口音是件性感的事 我当年从无锡初到上海,便发觉了这回事:无锡人和苏州人能互相听懂各自家的话,而且都兼通上海话。上海人对无锡话却一知半解。所谓吴侬软语,当年也怕令各朝代礼部教官话的大人们挠头不已。《鹿鼎记》里韦小宝说,西施是浙江诸暨人,说话便不如苏州的陈圆圆好听。韦大人家居扬州,江北话怕和陈圆圆不是近亲,倒和另一位流氓大亨刘邦可以套套瓷。然而扬州的说书茶馆,名闻天下,不输苏州评弹。可见只是风土不同,各有所长。 可是打我上小学开始,学校老师就不以吴侬软语为荣,而号召大家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看电视,听广播,无不是一口豁亮标准的普通话,包括“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操开始”这样声音火炽的节目。所以我对口音长期战战兢兢,恪守普通话准则。大学时去旅顺玩,一个卖西瓜的东北小伙子声音豁亮:“啊瞧一瞧看一看,鸡西的鹤岗的佳木斯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大西瓜!”我过去买西瓜,对面问:“哥们你齐齐哈尔的吧?”我一愣,说不啊,我无锡人。“无锡在哪儿?”“噢,靠上海近。”“啪!”对面使手朝大腿上一拍。“你蒙我吧。就你这口音,最南你也得是河北的。” 某年假期回家,叫车。司机拿眼睛从后视镜里看我:“走哪儿?”我用普通话说地址,司机若有所思地说,“啊,那儿啊,恐怕堵,修路呢。要不我们从××××过去?”话音叵测,知地势的都知道是绕道。我转用无锡话说:“不会吧,上次回来还没见修呢?”“啊是啊,那就从原路走!”司机抹方向盘,上了路,好一会儿才拿眼睛继续从后视镜扫我,换无锡话:“你无锡宁(人)?”“是格。”司机闷了半天,临到我家前才说:“真唔不(没有)听出来。” 我周围的人,许多都有类似经历:从小就被指导要消除口音,要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无论中文外文,都得说出一口电视播音员似的腔调来——坏处是,嘴说习惯了,耳朵也就只听得清标准语。这就吃苦头了。 在巴黎,你很容易听见世界各地的口音。最好认的莫过于日本人。日语里面,出了名的少卷舌音——也不是全然没有,但如果一个日本男人说话,常给人卷舌的感觉,会让人以为是说唱乐手、不羁青年、一脱衣服就会露出文身的帮派分子。如是,日本人说英语或法语,很是好认:舌头直。包括你去听根岸英一、小林诚这些得了诺贝尔奖的先生发言,说话时也让人觉得,性情与舌头一样耿直,都不带弯的。 而一个美国人说起法语来,与日本人比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日本人说话如竹席般平整,美国人发音如波浪般翻卷。你会觉得他一句话百转千回,缭绕打卷。妩媚柔润之余,每个词的尾音都能把你卷得心猿意马。说惯英语的人,说法语发r这个音,基本都是卷出来的。法语和英语的口音其实很难改,说短词还罢了,说长词,尤其是法语和英语里拼写一样的词(比如最简单的information这类),很容易就露出本来面目。 南亚人的口音也都很好认。印度人说英语或法语,满嘴里跑舌头,一激动就抒情颤音,很容易把一些爆破音发闷了,把薄的音发厚了——就像你问他要一片火腿,他舌头一划拉,给了你半块火腿。东南亚的泰国人说话,声音打咽喉深处出来,自口腔和鼻腔同时往外发,远听着瓮声瓮气的,像铜管乐器在试音。一个泰国或印度姑娘,听声音像阿姨,一看脸,纤秀嫣然,比声音瘦弱多了。 美国人靠好莱坞电影和美剧,让美式英语席卷世界。寂寞了,有时会饮水思源,觉得英国腔好听。英国腔不吃字,不吞尾音,长短明晰,抑扬顿挫。以至于有些地方,美音英音还互较起短长。但我跟美国同学说这事,他们就皱眉,说一个美国人用英腔,就觉得这人特别事儿,不好接触,要不就是看英剧看多了…… 法国人偶然也会拿口音说事,比如,正宗巴黎老师上起课,有时会轻描淡写,说几句里昂、诺曼底、马赛法语,有哪几个词发音诡异,大家听了发一笑,也就算了。但除了学校教语音的老师,没谁会特别在意口音字正腔圆。老师偶尔还会自嘲,说巴黎腔并不好听,还不如意大利腔法语呢——所谓意大利腔法语很容易找到,随意看出法国歌剧比如《卡门》,听那些演员一路滚舌头发音就是了。当然,人家可以说,那是为了唱歌嘛。 世上曾有过那么个时代,对口音格外细致。十八世纪时,英国绅士、法国宫廷搞社交圈子,对言辞口音精益求精,对带口音的莽撞青年,会边摇扇子边流露出高雅的不屑之意。十九世纪的俄罗斯贵族,都讲究要万里迢迢去法国,学一口巴黎贵族腔,才好回莫斯科或彼得堡,显示“咱见过世面,不再是野蛮人了”。类似的,中国各朝都有“官话”制度,官员得去礼部学习礼仪,学口好官话。在那个时代,某种贵族口音犹如世袭的徽章,一张嘴就能显出家世背景、庄园犬马。所以以前,春节晚会的小品,也很喜欢用正庄京片子,来嘲笑广东话:一种特别安全的娱乐。 但拿口音说事,实在也不过是沙龙里的游戏。达·芬奇不会希腊语,拉丁文更差,靠自修,还带口音,自嘲说自己是senza lettere,即没教养的人。一般公认,莎士比亚只懂极少的拉丁语。前者的佛罗伦萨或托斯卡纳地区方言和后者的英文,在其各自的时代,都不登大雅之堂,但不妨碍他们两位的天神地位。实际上,亨利四世一辈子都没改掉他法语里的加斯科尼味,但这不妨碍他老人家在法国王位上作威作福,还娶了玛尔戈王后做老婆。 官话和标准音的推行,本身是为了语言统一,彼此理解。理解基础之上的雕琢,更多是身份象征。而今王政时代早已远去,标准腔所代表的血统世袭,已成十八世纪的遗迹。在这个世界航路四通八达的广阔时代,口音变成了——随你信不信——另一种色彩斑斓的性感。在美国闯世界的印度高管,通常都保留着一口满嘴跑舌头的印度英语。意大利人说起法语来舌头不打卷,小舌音瞎蹦跶,还常能让法国姑娘心一起跟着跳起来。巴西人说法语一紧张特别像在嗫嚅,但比起脆生的巴黎法语,反而显得温厚可爱。这就像中文里四川话起伏悠扬、苏州话细致轻软、北京话里的儿化音吞吐浑成,各有所长一样。口音就是异域风情,而且是个最简单的开场白。 “你口音很像哪里哪里的。” “对,我从哪儿哪儿来。” “啊,我一直听说但没去过,你那里怎么样?”一段美好友谊就开始了。 就比方说吧,北京话还不是普通话的味道。你看老舍的小说,很容易觉得句子像老式留声机式的悠扬,爱转圈。在北京住一阵,就会觉得北京话比普通话醇厚。最标准的普通话长于沟通,煞是端庄,但比吴侬软语少了纤秀绵密,比京片子又欠了润厚诙谐。比起左晋右鲁的方言来,又缺了古朴悠扬,有点像无公害无污染无色无味的橡胶:拿来做高科技产物固然不错,但用来盛饭汤茶水这些日常琐碎的,就不及瓷碗那么有味道了。 我故去的外婆是我见过的顶级的吴侬软语行家里手,是真正的语言大师。市井方言,出口浩荡,珠玑玉润,无穷匮也。形容吃饭慢则“前三灶吃到后三灶”,形容东西臭则“腾三间”,这些都是我自己按着音穿凿附会的,至于我外婆那些江南切口,很多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找东方朔来也考证不出具体怎么写。小时候我和她坐公车去城中公园时,一个男人挤车,推我一把,我跌倒在地。外婆当场发作,先一句话开场: “个杀千刀猪头三的小赤佬,卵(无锡话,男性生殖器)也叠(无锡话音叠者,拧掉也)落你个!” 随后就是指东打西、诟南辱北,上及祖宗,下到孙辈,请该男子变成各类虫豸、鼠蚁、家禽、牲畜,身上长出各类疮疤,家里遭遇各类不幸,伦理纲常全混乱,灾祸病劫齐降临的一连串大骂。她那时声调雄猛,串字成珠,轻松拍出大堆匪夷所思,令我闻所未闻,根本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写的吴白骂口来,直让那男人面如土色,周围看热闹的听到拍手称快:“阿姨结棍!”(阿姨厉害) 如今想来,她老人家每次掺杂着无锡字眼的普通话,和“乐呢”“湖南芙兰”常咬混的四川普通话、“王黄”“子侄”难辨的上海普通话、打卷的英式法语、R和L不分的日式英语,其实都可爱得不得了。《红楼梦》里,史湘云咬字带口音,指着贾宝玉二哥哥叫“爱哥哥”,娇憨可爱,如见如闻。若没了口音,连撒娇卖痴扮可爱,都没那么便当了呢。 普通朋友 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我好友多,上至庙堂,下至庙会,三教九流天南地北。 至交多了,故事自然也多:两肋插刀、雪中送炭、范张鸡黍、杵臼尔汝……林林总总攒了一箩筐。 故而,与好友宴饮时常借酒自诩“小人”。 没错,小人。 旁人睨视不解,我挥着瓶子掉书袋:君子之交淡若水,这句话出自《庄子·山木》…… 好友嗯嗯啊啊,说:知道知道。 我说:那你丫知道后半句吗? 后半句是:小人之交甘若醴。醴,甜酒。 我说:咱俩感情好吧,亲密无间吧? 他说:是啊,挺亲密的啊,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一样哦。 我说:那咱就是小人! 好友慨叹:古人真伤人,一棍子打死一片。朋友之间感情好,怎么就都成了小人了呢? 他问:咱干吗非要当小人啊,为什么不能当君子呢?为什么不能是君子之交甘若醴呢? 怎么不能,谁说不能?只要你乐意,君子之交甘如康师傅冰红茶都行。 好友被说糊涂了,弱弱地问:那个……那到底是君子之交好呢还是小人之交好呢? 我说:你让我想想…… 我说:有时候君子之交比较好,有时候小人之交也不赖,但更多的时候当当普通朋友也挺不错的。 好友怒,骂我故弄玄虚,曰友尽,催我上天台。 我自罚一杯,烈酒入喉,辣出一条纵贯线。 情义这东西,一见如故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的陪伴。 阿弥陀佛么么哒。 能当上一辈子彼此陪伴的普通朋友,已是莫大的缘分了。 一 讲个普通朋友的故事吧。 作文如做饭,需切点儿葱丝,先爆爆锅。 好吗?好的。 先骂上600字当引子。 其他圈子的朋友暂且按下不表,姑且聊聊娱乐圈的朋友吧。 我是个对所谓的娱乐圈有点儿成见的人。虽在综艺娱乐行业摸爬滚打十几年,但称得上好友的圈中人士却寥寥无几。好吧,说实话我看不太惯很多人身上的习气。 侯门深似海,娱乐圈深似马里亚纳海沟,沟里全是习气,深海鱼油一样,开水化不开。 明星也好,艺人也罢,有时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慷慨激昂并不代表私底下的知行合一。 不是说他在屏幕里传递的是正能量,他自己顺手也就等于正能量。 不是说长得好看的就一定是好人。 古时候有心机的人在宫里,现在都在台里,什么样的环境体制养育什么样的英雄儿女。 当面亲如手足,背后挖坑拆墙、下刀子、大盆倒脏水的大有人在,各种骁勇善战,各种计中计,比《甄嬛传》厉害多了。 真相往往出人意料。 不多说了,天涯八卦大多是真的。 腌臜的东西见得多了,自然懒得去敷衍。 你精,我也不傻,我既不指望靠你吃饭,又不打算抢你的鸡蛋,大家只保持个基本的工作关系就好,爷懒得放下麦克风后继续看你演戏。 一来二去,得罪了不少高人,也结了不少梁子,有时候原因很简单:你一个小小的主持人而已,喊你喝酒K歌是给你脸,三喊两喊喊不动你,给你脸不要脸是吧。 我×,我听不了你吹的那些牛皮、看不惯你两面三刀的做派、受不了你那些习气,干吗要去凑你的那个局?你又不是我儿子,我干吗要各种迁就你,硬给你当爸爸? 我的原则很简单:不喜欢你就不搭理你,懒得和不喜欢的人推杯换盏假惺惺地交心。 当然,凡事没有绝对,“贵圈”再乱也不至于洪洞县里没好人,能坐下来一起喝两杯的人还是有的。 不多,只有几个。 其中有一个姓董,别人习惯叫他大鹏。 他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 十年前的初冬我认识的大鹏,他那时供职搜狐网,也做主持人。 他来参加我的节目,以嘉宾主持的身份站在舞台上。他捏着麦克风看着我笑,说:我听过你那首《背包客》,很好听…… 彼时,在综艺行业里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是流浪歌手,我的歌百分百地地下,还没被大量上传到网上,只在藏地和滇西北一带小规模传播,这个叫大鹏的网络主持人居然听过,好奇怪。 我愣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不熟,不想深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也曾一度是个地下音乐人,自己弹琴自己写歌。 我那时也并不知道,他曾一度在塘沽码头上靠力气讨生活,经历过比流浪歌手更艰苦的生活。 那次我们的话并不多,录完节目各自回家,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礼貌拘谨地告别,礼数丝毫没缺。 我们没留电话,没加QQ,我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他,人走茶凉式的工作交集而已。职场不交友,这是不用多言的规矩,我傲娇,格外恪守。 再度有交集是在几年后,大鹏在网络上积蓄了一些人气,被人喊作“脸盆帮帮主”。他正式入行电视主持界,接的第一档节目叫《不亦乐乎》,那档节目我主咖,他是我的搭档之一。 那档节目是主持群的形式,主持人有四五个,大鹏在其中不起眼,他对稿子时最认真,奈何综艺节目的场上随机应变是王道,他初入行,还不太适应,经常插不上话。 这种情况蛮危险,电视综艺节目录制是高度流水线化的,节目效果比天大,任何不加分的因素都会被剔掉,他如果不能迅速进入状态的话,几期节目后就会被换掉,而且之后也不会再被这个平台的制作方起用。 当年的综艺节目少,每个台就那么一两档,而想上位的人却如过江之鲫前赴后继,每个主持岗位都积压着一堆一堆的简历,竞争就是这么激烈。 没人会刻意去照顾他,是留是走只能靠自己。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二 大鹏没被换掉。勤能补拙,他语言反应不是长项,就着重表现自己的互动能力,什么丑都敢出,什么恶搞的项目都乐意尝试,慢慢地在舞台上站稳了脚跟。 他还找来本子,把台上其他主持人的金句记录下来,慢慢咂摸。 我翻过他的本子,里面也有我说过的话,一笔一画记得蛮工整。 我说:你这么记录意义不大,场上讲究现砸现挂,语言点往往如电光石火,稍纵即逝,很多话用过一次未必能再用。 他点头,解释说:我是想留起来,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他用笨办法打磨自己的专业性,慢慢地,不仅话多了起来,且屡有出人意料的表现。那个主持团几次换人,他一直都没被换掉。 中国的综艺节目曾一度风行游戏环节,片面追求场上综艺效果,以出丑出糗博眼球。我的节目也未能免俗,记得有一个环节保留了很久,是让人用嘴从水中叼橘子。 水盛在大鱼缸里,满满的一缸,橘子借着水的浮力一起一伏,着实难叼,往往脑袋要扎进水里逡巡半晌方能弄出一个来。 主持团里的成员都不太愿意参与这个游戏,有的怕弄湿发型,有的怕弄花了舞台妆。镜头背后几百万观众在看着呢,舞台上很多话不能明说,众人经常推诿半天。 推来推去,推到大鹏头上,他硬着头皮上,一个环节玩完,现场观众笑得前仰后合,他从脑袋湿到裤裆。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水淋淋湿漉漉的一张脸,看不清上面的异样。导演事后鼓掌,夸他的效果处理得好,从那以后这个环节成了大鹏的责任田,固定由他负责完成。 换句话说,他每期节目负责把自己狼狈万分地弄湿一次,出糗一次,以换来观众的开怀大笑。 靠出糗,他立住了脚跟,一直立到那档节目停掉。节目录得频繁,那两年,大家几乎每周都见。 我慢热,他话也不多,合作了大半年才渐渐熟悉,也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同行不一样的地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凡艺人出行都习惯前呼后拥,再小的“咖”都要充充场面带上个助理。 他却不一样,经常独自一人拖着大箱子来,独自一人整理衣装,再独自离去。问他怎么自己一个人来,他说没问题我自己能行,摆那个排场干吗。 很多情况和他类似的艺人却不一样,他们宁可按天花钱,也要雇几个临时助理,有的还要多配个御用造型师。说是助理,其实大都只是个摆设。你是有多红啊,你是天王还是天后啊?你是要防着多少富有攻击性的粉丝,需要靠一堆助理来帮你呼前呵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不过是来参加一档综艺节目而已,又不是奥斯卡走红毯、格莱美领奖杯。 那么担心跌份,有必要吗? 大鹏不花那个钱,也不怕自己跌份,这一点颇得我心,故而又多生出几分亲近。 有一个细节印象蛮深。有一回吃工作餐,组里同事搞错了,递给他的不是两荤两素的盒饭,里面只有一菜一饭,他双手接过去,接得自自然然,吃得和和气气。 我要帮他换,他说太浪费了,别麻烦了。 化妆间不大,我们小声地对话,旁边还有几个嘉宾在大声说话,她们嫌盒饭太油腻,正指挥助理联系外联导演打电话叫外卖。 我那时候收工后约大鹏喝酒吃肉,去的都是小馆子。 不算怎么聊得来的朋友,基于工作关系的熟人而已,聊了几句工作后就没什么话题了。 我曾想和他聊聊我的另外几种生活,聊聊音乐和美术,丽江和拉萨……但这是个倡导努力奋斗、削尖脑袋往上爬的圈子,并不兼容其他的价值观,我拿不准他的反应会是如何,于是作罢。 大家话都不多,只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有点儿像大学同学间的小聚会,不拘束,也不用刻意说些什么场面话,淡淡的,却蛮舒服。 一直吃到第六次饭的时候,他忽然问我:你还写歌吗? 我说:写哦!筷子敲在桌子上打拍子,我一唱就刹不住车。他一边啃骨头一边打拍子,手里也捏着一根筷子。 他给我讲了讲在吉林皇家建筑学院读书时组乐队的故事,我和他聊了聊自己的流浪歌手生涯。我那时才知道,录节目挣来的通告费他从不乱花,每次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妻子,他的妻子是他的同学,和他一起北漂,一起养家。 他随意提及这些琐事,并不展开话题,我却能揣摩出那份轻描淡写背后的艰辛。 京城米贵,居之不易,多少强颜欢笑的背后,都是紧咬的牙关。 他那时追求的东西还不是生活,而是生存。 三 共事了一年半时,有一天,大鹏差一点儿死在我面前。 那场节目的舞美道具出了问题,被威亚吊起的巨大的铁架子从天而降,正好砸向他。 万幸,老天爷开眼,铁架子中间有个小空间,正好套住他。 再往后10厘米,他必死无疑。 所有人都傻了,巨大的回声久久不散。 我扔了话筒跳下舞台要去打人,他僵在台上,颤着嗓子冲我喊:别别别……没出事。 他脸煞白,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眼睛一下子就酸了……唉,谁说艺人好当的。 那次风波后,我请他喝酒压惊,他给我看他刚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照片,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睡在他的手机屏幕里,闭着眼,张着小嘴。 他说:……既然有了孩子,就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 他摘了眼镜,孩子气的一张四方脸,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个已经当了爸爸的人。 每个硬着骨头敢拼敢搏的人都有个柔软的理由,他的那个理由是这只小姑娘。 从那次事件到今天也有好几年过去了,他的小女儿应该快上小学了吧,听说胖嘟嘟的,蛮乖。 女儿哦,香香软软的女儿哦,真羡慕人。 乖,长大了好好对你爸爸,他当年为了给你挣奶粉钱,差点儿被砸死在山东台1200平方米大的演播厅的舞台上。 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你妈妈。 我见证了大鹏黎明前的一小段黑夜,然后天亮了。 我和大鹏结束合作时,他已经在数家电视台兼职了好几份主持人的工作,那是他最拼的一段时光。 我想,我知道他拼命努力的原因是什么。 天道酬勤,几年后他博出了一份企盼已久的温饱体面。拍电影、拍短剧、上春晚、出书……获得了苦尽甘来的掌声。 上亿人把他喊作“屌丝男士”。 按照世俗的界定,他终于成功了。 人红是非多,他却很奇怪地罕有负面消息。 有时候遇到共同认识的圈中人士,不论习气多么重,都没有在背后说他不好,普遍的论调是:他不是一般的努力,是个会做事也会做人的人。 每个人都是多面体,我和大鹏的交集不深,不了解他其他的几面,但仅就能涉及的那些面而言,确是无可厚非。他是个好人。 不是因为大鹏现在红了,所以才要写他,也不是因为我和他是多么情比金坚的挚友。 我和他的交情并没有好到两肋插刀的境地。 从同事到熟人,当下我们是普通朋友,如果这个圈子有朋友的话。 之所以写他,只是觉得,一个如此这般的普通朋友,得之我幸。 这是个扯淡的世界,一个男人,在庸常的生活模式中打拼,靠吃开口饭谋衣食,上能对得起父母师长,下能对得起朋友妻儿,且基本能做到有节有度,实在已是万分难得。 这样的人我遇见得不多,大鹏算一个。 能和这样的人做做普通朋友,不是挺好的嘛。 这两年和大鹏遇见的机会屈指可数,工作上早没了交集,但奇怪的是,关系却并未疏远。 他出书了,我去买上一本,再买一本,每遇到一家书店就买一本。我出书了开发布会,他请假跑来帮忙,事毕饭都不吃,匆匆返程赶场忙通告。 我没谢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句“谢谢”不用说出口。 我有另外一个普通朋友隐居在大理,名字叫听夏。 听夏曾说:普通朋友难当。今天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符合了他的观念,或者对他有利,他就喜欢你,觉得你好。明天你不符合他的观念了,或者做了什么影响他的事情,他就不喜欢你了,觉得你坏……世事大多如此,人们只是爱着自己的幻觉,并四处投射、破灭、又收回。 结合听夏的话看看周遭,叹口气,世事确是如此。 但好像和大鹏之间还未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 一年中偶尔能坐下来喝杯酒时,和之前一样,话不多。 没什么大的变化,除了大家都老了一点儿了。 我不勉励他的成功,他也不劝诫我的散淡,彼此之间都明白,大家都在认认真真地活着,都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不就足够了吗? 废那么多话干吗?喝酒喝酒,把桌子上的菜吃光才是正事。 普通朋友嘛,不评论不干涉不客套不矫情,已是最好的尊重。 四 我对普通朋友这四个字的理解很简单: 我在路上走着,遇到了你,大家点头微笑,结伴一程。 缘深缘浅,缘聚缘散,该分手时分手,该重逢时重逢。 你是我的普通朋友,我不奢望咱们的关系比水更淡泊,比酒更香浓。 惜缘即可,不必攀缘。 同路人而已。 能不远不近地彼此陪伴着,不是已经很好了吗? 未来太远,现下就是永远 可能看到一个视频决定健身,可能因为一个演讲决定看书,可能看到大牛决定背单词,可能因为生病决定早睡。可又心血来潮,即使生病那么难受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时刺激能改变一时,却没法形成持之以恒的动力。要改变要么想办法刺激自己,要么发自内心地去坚持。不必等到什么好状态、好天气,就在此时此刻。 每年的1月我都非常矛盾,不能接受自己又老了一岁,就像不能接受吃到一半的小龙虾被人端走了。浑蛋!还我小龙虾!还我时间! 但我又暗自期待新一年的到来,仿佛每一年我都是这样。我总觉得新的一年我就可以转运,我就可以重新洗牌,我就可以从头开始,我就可以焕然一新。 于是在这样的循环里,我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有那么好几年,我都在年初时信誓旦旦,在年末时黯然神伤。 好在最近我逐渐摆脱了这样的状态,尽管每次老一岁时,我还是有小龙虾吃到一半被人端走的感觉。 曾经有那么一个年初,我满心期待地列了很多计划,发誓新的一年一定要有所改变。我买了四本单词书,我在各种网站找有用的资源,我下了很多电影,只要有用的东西我一定会先收藏,然后告诉自己有时间再看。 那阵子我和基友说好互相监督:每天背一百个单词,每周看一个公开课,每三天看完一本书。为此我们赌咒发誓,做了万全的准备,甚至做好了互相惩罚的措施。 比如某天我少背了两个单词,我就得让他在我脸上涂鸦然后拍照,并且全程不能反抗……我心说,我走的是偶像派路线好吗?而且全程不能反抗是什么鬼! ……然后两个月里我被他拍了十次,然后为了让他把照片销毁请他吃了十顿饭。 他也没好到哪里去,他是社交小王子,身旁的电话就没断过。于是他也把自己的计划一拖再拖,他跟我唯一的区别是,他从来不怕我在他脸上乱涂乱画…… 最后他把自己的拖延症归结于宇宙。他说,每次都那么巧刚拿起单词书就有电话,这一定是整个宇宙都不想让他学习,他应该顺应宇宙的意思。 他说这话的时候太过正经,我居然顺着他的意思点了点头…… 后来有一天我想起来我那时候收藏的很多资料,打开时却发现原作者点了删除。 我收藏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屏幕上的一句句“你收藏的文章已被原作者删除”“你收藏的资源已过期”,像是一个个巴掌打在我的心头。 我不怀疑我当时的动力,否则我也不会花那么多时间去搜集那些资料;就像我丝毫不怀疑每年伊始,我想要改变自己的决心。 我们想要改变世界,但我们连自己最深恶痛绝的习惯都改不掉;我们想出去旅行,却往往连下楼买菜都懒得走;我们想要静下心来看几本书,却连翻开第一页的勇气都没有。 慢慢地,我们变得能花几个小时刷微博,却没办法花几个小时看书。 信誓旦旦有多容易变成说说而已?大概就像你每逢新的一月都会告诉自己一定要改变一样容易。这就像个固定的仪式,新的一个月、新的一年你都这么告诉自己,可到头来毫无改变。 明天我要把这本书看完,明天我要多背几个单词,明天我要开始减肥,明天我要开始改变。 当初我们都是信誓旦旦,到了最后我们通通惨败。 所以我想,今天能改变的事情,为什么要等到明天?今天就可以从头开始,为什么要等时间走到新的一年。为什么我们都在等待着那么一个时间点,告诉自己要改变,然后又把那些誓言扔在脑后? 人生必须有这样的一些时刻,你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想着老子非把这件事情做了不可。然后豁出去做这事,做完后浑身舒爽;人生必须有这样的一些时刻,你对自己的某个坏习惯忍无可忍,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改,豁出去改到最后真的改掉。不要安慰自己,要么就真心喜欢现在的自己,要么就去变成喜欢的自己。 我希望现在就是那个时刻,我希望早一点改变,所以我再也不去考虑明天,再也不去考虑以后,现在就是永远。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一次次对自己说来日方长,厌倦一次次安慰自己。 未来太遥远,我不知道它会不会来,今天就是我的永远。 我的做法是给自己定一个非常短期的目标,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把这个目标完成了就奖励自己一个大休息,彻底放空的那种,工作什么的都不管。用心做好手头的事,这样在放松的时候才能心安理得。 在这段时间内,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再纠结,我会把所有的都扔掉。“尼玛,就这么短的时间,哥都坚持不下来?这不能够!”抱着这样的想法坚持下去,就能坚持下来。 Work hard,play hard。 另外,不要期待短期内一件事情会给你带来特别大的回报,很多时候充实感已经足够。你不能指望着一本书就能改变你的人生,凡是抱着这种想法读书的人大多都读不出来什么。你需要读上几百本或者保持思考,才能对你的生活产生影响。 接着就是我个人的一点小办法,我通常会在起床之后把该做的又不想做的事情都点开,逼着自己开始,不给自己“我刷一会儿微博就开始”的机会。(像我这样的人,一开微博就会刷半小时,开玩笑,当然不能开。) 这样做的好处除了上面说的,还有就是到了夜晚我的时间都是我自己的,而那个时候通常都是忙碌的时候。不管是上网放松找朋友聊天,还是出去玩都可以自由地安排时间,不必担心自己还有任务没做完。 当然还有很多人是越晚效率越高的,我在写书这方面就是。同样,我也会把所有要做的东西都点开,把手机扔在一旁,能不上网的时候就不打开网页。 另外我是一个特别需要听歌的人,我的歌单里永远都有几首我听了会很有动力的歌,或者是那些能帮助我focus集中注意力的歌。每个人的歌都不同,但我想每个人都有那么几首歌能激励自己。我就会反复地听那些歌。 永远不要相信自己“玩五分钟就去学习”的鬼话,社交网络能不看就不看,最多刷一个朋友圈,忍住不要回复任何人。要杜绝自己的一切手贱,就把手机这个“万恶之源”暂时扔到一旁。其实大多时候你不能集中注意力,不是有别人来打扰你,而是你自己给别人打扰你的机会。 所以就是:找到做完之后会让自己充实的事情;厘清放松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之后的旅行当作努力工作的奖励,而不是一种逃避;如果可以,尽量不要上网,找几首自己喜欢的歌就能不知不觉度过很久;不要太在意时间,时不时地看时间,给自己定个闹钟,在闹铃响之前尽量不要管时间。 不要看到别人做什么好,就去尝试做什么,因为每个人表现给你看的不一定就是全部。很多时候你跑到别人的轨道上了,发现那个不适合你,看起来光鲜的其实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苦逼。看到全部,再谨慎地做选择。 拖延会使一些事情变得可怕,有时就得去做那些可怕的事。如果还很可怕,那恭喜你,你的判断是对的,至少你鼓起了勇气;如果你顺利做完,你会发现这些事不过如此。大多事都是后半部分,很难、很可怕而你很纠结,然后你鼓起勇气,不管过程多难,做成后都不过如此,死不了。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你也不会再挣扎了。 最难的是养成习惯前的那几天,我强迫自己不看手机,手机的唯一用途就是放歌。朋友圈不看,微博我也不刷。我对自己说,两小时不看手机又不会少块肉,只要你这两小时里看了手机,你就会永远吃不到小龙虾。没想到这样的心理暗示极其有用,慢慢地就习惯了。 不要再期待新的一年,不要等到某个时间点再改变。 自己不改变的话,新的一年也只是之前的重演。想去的地方没有去,想谈的恋爱没有谈,想做的事还是没有做。日历一页页翻,时间一点点走,可你仍困在原地。等待也好,迷茫也好,都不要把自己留在原地。新一年不代表新的开始,如果你没有行动;只要你下定决心,每一天都可以是新的开始。 说说而已,都很简单,我们都不能这么委屈了自己,配不上所受的苦,又辜负了自己的野心,不上不下最难受。所以就去做一些牛逼的事情吧,比如改掉你最痛恨的一个坏习惯,或者做一件自己很想做却没有做成的事情。 过去的每一天,你看的每一本书,你做的一些小事,你偶然遇见的人,都在一点点组成你的现在,你的现在组成你的未来。你一路丢掉的都是你曾经坚守的,你拥有的都曾水远山遥、遥不可及。你放弃的就别羡慕,你承担的都是你选择的,别犹豫别后悔,有热爱有坚持。 那是你最好的样子。 小因果 大人们不舍得叫醒他们,他们脸贴着脸,睡得太香了,美好得像一幅画。 那个九岁的男孩不会知道,二十四年后,身旁的这只小姑娘会成为他的妻子,陪他浪迹天涯。 因果。 因果最大。 因、缘、果。 因缘果报,因机缘果。 因无缘,则不果,机不投,因不果。 因,主因;缘,助缘;机,通积;果,结果。 因果相随,机缘自然,时机不到,因缘不生……如此使然。 世间之因果、出世间之因果、迷界之因果、悟界之因果……莫不如此。 看懂了没? 给看懂了的同学两个大嘴巴子,啪啪…… 别装!如果真看懂了、参透了、想明白了因果的话,为何你还有那么多的烦恼执着! 果断给你再来个过肩摔,扑通…… 给没懂的同学默默点赞。 乖,我也不懂啊哈。 真心懂了因果的话,不是早立地成佛去了吗,还在这里嘚吧嘚吧说什么说? 知识这东西,若只是嘴上说说,而不能转化为见识和胆识,那其实蛋用没有。 因果相续这东西也是一样儿一样儿的。 是不是有点儿糊涂了。 那我让你再更糊涂一点儿吧。 施主,施主请留步,施主别撕书……看你天赋异禀气度非凡,咱们结个善缘吧。 阿弥陀佛么么哒。 你往下看。 一 我做过许多不靠谱的职业,比如羊汤馆掌柜。 筒子骨大锅里熬汤,切成坨的鲜羊肉和羊杂一起丢进去咕嘟咕嘟地煮。煮羊肉捞起来沥干切片,在滚开水里一汆,和着乳白的汤头稀里哗啦倒入大碗中,撒点儿葱花,加点儿香菜,爱加海椒面儿加海椒面儿,爱加花椒加花椒,孜然味精椒盐面儿一小勺一小勺地撒进去,然后你就搅吧,三搅两搅搅出浓香四溢,搅得口水滴滴答答,赶紧赶紧,酥软掉渣的烧饼赶紧拿过来先堵住嘴。 世人只道羊汤膻,不知全是多巴胺,我坚信一碗好的羊汤刺激出来的肾上腺素,应该和滚床单时是一样一样的,吃完后的那一身通透的大汗,也应该和那个什么是一样一样的才对。 我北方人,打小爱喝羊肉汤,奈何鲁地羊汤重汤不重肉,小脸盆一样的碗里勺子扫荡半天才能捞起来几小片羊肉,汤倒是管够,只要肉不吃完,汤可以一直加。 这是什么逻辑!凭什么不多加点儿肉?恨得人牙根痒……此恨绵绵30年,终于一朝扬眉吐气,自己开羊肉汤馆了,羊肉终于可以想加多少加多少了。 故而开羊汤馆的那段时间,我天天抱着一只大海碗,半碗汤,半碗肉。 这么奢侈的珍馐自己一个人吃多没劲儿,要吃就坐到门槛上面朝着大街吃,边吃边吧唧嘴,再一边欣赏路人们骇然的表情,哼哼,羡慕吧,没见过吧,馋死你们羡慕死你们。 店里的厨师和服务员劝不动我,于是每次我一往门槛上坐,他们立马在屋里把口罩戴上,据说是怕丢不起这个人,这我就奇怪了,这有什么丢人的啊? 他们都是90后,大家有代沟,他们和我沟通了两遭发现无果,就给成子打小报告上眼药。 成子也是羊汤馆的掌柜,且是大股东,他在电话里说:这还了得!然后急三火四地跑过来,一见面就指着我的鼻子冲我喊。 他喊:你往旁边挪挪! 成子也搞了一模一样的一只大碗,我俩并排蹲在门槛上喝羊汤,边吃边冲路人吧唧嘴,吃着吃着吃美了,彼此点头一笑,豪气面对万重浪。 我山东人,成子西北人,一个长得像光头强,另一个像大耳朵图图,一个生在黄河头,一个长在黄河尾,从小习惯了蹲着吃饭,从小骨子里就浸透着羊汤。 我扭头说:……再给我们拿两个大烧饼。 服务员快哭了,不肯给我们拿大烧饼。 她嫌我和成子太丢人,而且嫌我和成子的腚大,把街门堵上了一半,影响客人进门。她蛮委屈地说:冰叔,这是咱自己家的店好不好? 我俩一起抬头瞪她:多新鲜,这如果是别人家的店,我们哥俩儿还不坐门槛呢。 她阴沉着脸盯着我们看,半晌,露出一丝天蝎座的微笑,她说:如果你们再不起来,我就给豆儿打电话。 豆儿是老板娘,成子的娘子。 成子当机立断对我说:大冰你先吃,我有点事儿先走了哈。 他端着碗跑了,一手还掐着半个烧饼。 做人不能没原则,虽然我也很紧张,但也端着碗跟成子一起跑的话岂不是太没面子了? 我扭头冲着屋里喊:……你打呀,你打呀,你打呀! 服务员小妹很温柔地说:冰叔,我已经打了。边说边冲我眨眼。 我虎躯一震,菊花一紧……事已至此,已然逼上梁山,那就更不能走了!说时迟那时快,忽然一片阴影覆盖了我的碗,一个身高一米五五的人影挡住了丽江中午十二点的阳光,横在了我的面前。 豆儿来了。 二 因为成子的缘故,我对豆儿一直很好奇。 关于成子的故事不展开讲了,他是一个传奇,我在我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里码了三万字也没写明白他过去十年的经历。 成子是我多年的江湖兄弟,我们曾结伴把最好的年华留在了雪域高原如意高地。 他少年时组织过罢课,青年时组织过罢工,混迹藏地时组建过赫赫有名的大昭寺晒阳阳生产队,他爱户外旅行,差点儿被狼吃了,也差点儿被雪崩埋了,还差点儿和我一起从海拔5190米的那根拉垭口滚落悬崖。他曾在中建材做过销售主管,创下过三亿七千万的业绩,也曾在短短一个月内散尽家产……总之,30岁之前的成子逍遥又嚣张,没人比他更加肆意妄为天性解放。 30岁之后的生活也没人比他更颠覆。 成子30岁后急转弯,他把过往的种种抛之脑后,追随一个云游僧人,四处挂单,缘化四方。 僧人禅净双修,是位禅茶一味的大方家,万缘放下,独爱一杯茶,故而终年遍访名茶,游历天涯。 成子以俗家侍者弟子的身份追随他,他由茶入禅,随缘点化,举杯间三言两语化人戾气,调教得成子心生莲花……师徒二人踏遍名山,遍饮名泉,访茶农,寻野僧,如是数年。 一日,二人入川,巴蜀绵绵夜雨中,僧人躬身向成子打了个问讯,开口说了个偈子……偈子念罢,比丘襟袖飘飘,转身不告而别。 成子甩甩湿漉漉的头发,半乾坤袋的茶还在肩上。 僧人没教他读经,没给他讲法开示,只教他喝茶,喝光了嚣张跋扈的痞子成,喝踏实了一个宁静致远的茶人成子。 成子继续旅程,由川地入黔,自黔行至盛产普洱的彩云之南。 僧人曾带着他遍访过云南诸大茶山,带他认识过不少相熟的茶僧茶农。他一路借宿在山寨或寺庙,渐把他乡作故乡,淡了最后一点重返青海老家的念头,兜兜转转,最终驻足在丽江古城。 成子给小客栈当管家,也帮人打理打理小酒吧,还在丽江古城百岁桥的公共厕所附近开了一间小小茶社,他此时隐隐是爱茶人中的大家了。 他没做什么花哨唬人的招牌,只刨了一块松木板,上书二字:茶者。 小茶社窝在巷子深处,游人罕至,生意清淡,但足够糊口,重要的是方便人自由自在静心喝茶。成子从与师父相熟的茶农处进茶,有一搭没一搭地卖卖滇红、卖卖普洱,经常卖出去的没有他自己喝掉的多。 世俗的人们被成功学洗脑洗得厉害,大都认为他活得消极,我却不乐意这样去理解他,我曾在一条微博里感慨地说: 浪荡天涯的孩子中,有人通过释放天性去博得成长的推力,有人靠历经生死去了悟成长的弥足珍贵。 天性终究逸不出人性的框架,对生死的感悟亦如此。我始终认为在某个层面上而言,个体人性的丰满和完善,即为成长。 这份认知,是以成子为代表的第三代拉漂们给予我的。成子癫狂叛逆的前半生几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他刚刚起程的后半生几乎是一个传奇。 我觉得成子的成长履历貌似是异端个例,实则是一场关乎人性本我的修行,像个孩子一样在一套独特的价值体系里长大,而且活得有滋有味的。 OK,那问题来了。 这样的一个男人,什么样的女人居然能把他给收服了? 在我的印象里,成子扎在丽江时,豆儿就已经跟在他身旁了,但好像没人知道太多她过去的故事,也没人知道她和成子是何时何地、如何摩擦出的火花。 我对他和豆儿的故事好奇得要命,但当下的成子惜字如金,讨厌得要命,旁敲侧击半天,他只憨笑着装傻说“喝茶喝茶”,逼问得狠了,他就搪塞我说:有机会你还是自己去问问豆儿吧。 鬼才敢主动问她呢!她气场那么独特…… 我有点儿怕豆儿,半条街的人都有点儿怕她。 她较真儿,嘴上不饶人,专治各种不服。我目睹她较真儿过两次,每次都较得人心服口服的。 第一次是在“丽江之歌”开业的第二个月。 丽江之歌是我曾经开过的一家酒吧,奇人扎堆,厨师会打手鼓,扫地的小妹会唱爵士,主唱歌手是个支教的老师,吧台收银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散文作家,吧台总管就是豆儿,一开始没人知道她之前的工作是干吗的。 她待人很和气,但凡事微笑着讲死理,吧台的人员事务被她管理得井井有条,活泼严肃紧张,像个高考冲刺班。 我在开丽江之歌前,已经开赔了数家酒吧,战绩覆盖中国西南,无他,太爱免单,从二十啷当岁到三十大几,我的成熟度远远落后于同龄人,十几年如一日活在孩子气的日子里,开酒吧图好玩儿,遇到可心的朋友时常免单,漂亮妹子来了当然不能收酒钱,相熟的朋友来了也当然不能收酒钱,朋友的朋友来了请人家喝上两瓶本是天经地义,这在我看来蛮自然的,却严重违背商业规律。 其实每到月底核账时,还是挺难过的,但一到了营业时间,依旧是该怎的还怎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豆儿的加盟。 她最初是来负责酒吧的财务,算起账来简直是在批改作业,账本到了她手里简直就是作业本,各种批注,还有红叉叉。 我觉得蛮有趣的,开会时专门提出表扬,夸她有创意。 她笑眯眯的,不谦虚也不客气,语气平淡地说:咱们酒吧上个星期亏了5000元。 我咳嗽,王顾左右而言他。 她不受干扰,继续说:咱们酒吧这个星期亏了5700元。 我说:那个什么……没什么事儿就散会吧。 她笑眯眯地说:我核算了一下,如果没有新资金注入的话,咱们酒吧还能支撑五个星期。不过大家不要怕,我算了一下,如果到了第五个星期女生都去卖一次血,男生都去捐一次精的话,我们还能再多支撑五个星期。 她说老板你别走,我话还没说完呢。 她跷起二郎腿,盯着我说:你既然把大家聚拢到一起组建这个大家庭,就该认真对待,随性归随性,但有必要事事都这么吊儿郎当吗?到最后酒吧给你随性没了,你对得起自己吗?你对得起这帮跟着你的兄弟吗?什么时候该随性、什么时候该认真,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想清楚了再说话! 一堆人悲悯地瞅着我,好像我刚刚赌钱赌输了被人扒光了衣服似的。 我说我错了…… 她个天杀的,不依不饶地继续问:你错在哪儿了? 她嘴角含笑,眉毛却是微微立起来的,眉宇间煞气一闪而过。 我了,我说:好了好了,我哪儿都错了好不好,从明天开始只打折不免单了好不好……豆儿,你之前到底是干吗的? 她笑眯眯地说:教导主任。 我踉跄跄三步才站稳身形。从此以后,再漂亮的姑娘来了也只打折不免单。 那个,这家酒吧后来还是倒闭了。 第二次损人是在“茶者”。 茶者就是成子的那间小茶社,他天天窝在里面听佛经、喝普洱,自得其乐,做生意倒在其次,主要是为了那一口茶。成子是散人,时常一壶茶喝开心了牵着船长就出去遛弯儿,也不管店里是否还有客人,门都不锁。豆儿迁就他,从不扰了他这份雅兴,他只要一闪出门,她就默默顶上,铜壶煮三江,招待十六方,打理得像模像样。 说来也怪,茶者每天生意最好的时候,反而就是她代班的那两个小时。 成子的茶艺是跟着游方僧人学的,豆儿的茶艺是从成子身上学的,她聪慧,青出于蓝,一壶紫鹃十八泡也不改其回甘,而且颇会引经据典,常常是客人八道茶没喝完,就已经被她装了一肚皮茶知识。 我不懂茶,天真味能喝成圣妙香,但我爱喝茶,时不时去找成子喝茶,大家兄弟十年,反正又不用给钱,他泡什么我喝什么。 成子偏内向,话不多,公道杯一倾,只一个字:喝。我爱他的干脆利落,每回都陪他一起沉默地喝茶,顺便再把桌子上的茶点统统吃完。 成子不在就找豆儿泡茶,她兰花指翘得蛮好看,一起一落间蜜色茶汤配着雪白的手指,煞是惊艳。 光看手,大家闺秀,可一旦惹着她了,立马堵得人心肌梗死。 惹她的不是我,是一帮江西客官。 那时候十八大还没开,那群人貌似是公费旅游,在六大古茶山采购起来眼都不带眨的。 照例,买完茶先不忙着交钱,店家招待客人先品茶。 头道茶无话,开片儿的小杯子排成一排自取自饮,关公巡城时,事儿来了。 坐中一人“哎哎哎”地喊了三声,一手指着居中一人,一边对豆儿说:别乱倒,先给我们领导倒…… 其他人一连声地说:对对对,先给领导倒。被称作领导的那人不说话,嘴角一抹矜持的微笑。这一幕看得我有点儿傻眼,我悄悄问:敢问这位是? 立马有人接话茬儿说:这是我们院长。 我赶忙说:哎哟,失敬失敬。然后接着喝我的茶。 茶人有茶礼,不管在座嘉客是什么身份背景,一概顺时针绕着圈倒茶,公平公道,不分高低贵贱,这本是基本的礼节。奈何国人有些规矩比礼大,小小一张茶桌上也非要讲究个尊卑,也罢,开门做生意,客人最大,拂了人家院长的面子毕竟不好。 话说,也不知道是医院法院设计院敬老院还是美容院…… 我瞥一眼豆儿,她不动声色,继续泡茶。 第二道茶泡好,将倒未倒时,豆儿忽然一抬眼,环览四座,朗声背书: 茶,表敬意、洗风尘、示情爱、叙友情、重俭朴、弃虚华,性洁不可污,为饮涤尘烦……诸位请教教我,这杯茶,该怎么倒? 旁边一群人听傻了。 豆儿那天穿了一身小棉袄,还戴着套袖,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咬文嚼字的人。 卧虎藏龙啊!一刹那,我真真儿觉得她不是坐在茶案后,而是坐在讲台后,底下一大堆集体犯了错误的学生……这种感觉太有气场了。 没人敢再说话,那位院长的脸色绿中泛蓝,豆儿只当看不见,她擎着公道杯等了片刻,微笑着顺时针绕圈倒茶,倒完了还客客气气地问人家:要不要吃块儿茶点? 我忍了半天才没当着那帮人的面问豆儿,之前除了当过教导主任是不是还教过语文。 有此两遭前车之鉴,故而,当豆儿背着手站在我面前笑眯眯的时候,我缩在门槛上很紧张。 豆儿说:吃着呢? 我说:嗯啊…… 她说:我们家成子呢?跑了? 我不敢接茬儿,于是装死狗,把脸埋进碗里假装稀里呼噜。 她笑眯眯地说:听说您老人家天天坐在门槛上喝羊肉汤,已经喝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了是吧?差不多就行了,赶紧起来吧少爷。 服务员躲在屋里偷偷乐呢,现在起来多没面子,我决定把死狗装到底,碗快空了,但稀里呼噜的声可打死也不能停。 豆儿说:成子和你……她伸出两根手指比画:你俩就是俩孩子。说完了还叹口气。她起身进屋搬来一个马扎子,抱着肩坐到我对面,来来往往的路人瞅瞅她,再瞅瞅我怀里的大碗。 豆儿笑眯眯地说:那你就别起来了,我陪你坐会儿,咱们聊聊天。 坏了,豆儿较真儿了,看这意思是要打持久战。这种感觉好熟悉,小时候在老师办公室被罚站的感觉立马穿越三十年的光阴,扑通一声砸在面前。经验告诉我除了死扛,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反正又不至于叫家长…… 我梗着脖子说:那就聊呗……聊什么? 豆儿抱着肩膀说:你想聊点什么? 我精神一振,多好的机会!我说:豆儿豆儿,你和成子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俩怎么会在一起的呢? 豆儿的目光骤然变得绵长,她扬起眉毛,轻轻地说: 我们是洗澡的时候认识的,他给我洗的澡。 我一口羊汤喷出来。 豆儿啊!你赶紧说! 三 我出生在广元,直到大学之前从未离开过四川,大学时的专业是师范类。 故事要从大三那年说起,2008年。 “5·12”地震时,我在宿舍看书,地震的一瞬间,我手一抖,书掉到地上,我坐起来愣愣地看着舍友,她们也坐起来看着我。 这时,门口就响起了敲门声,隔壁寝室的同学在喊:地震了,快跑! 我们寝室在六楼,我邻铺的那个女孩脸都白了,腿是软的,大家把她拖下来,架着她先冲出去了,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先把穿的衣服拿着、包包拿着,还拿了几个苹果和两瓶水,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楼房还是晃着的。 我那时候想的是,跑下去还要很长时间,而且楼梯之间最容易塌下来,还不如把吃的喝的准备好,就算楼房真的塌了,六楼是最高层,也应该是最好得救的,这些吃的应该能坚持好几天。 摇晃的间隙我下的楼,同学们瞬间都没影了,楼道里一个人没有,楼板吱吱嘎嘎地响着,墙皮噼里啪啦往下掉,我边哭边跑,还拿着收音机,是我上大学时,爷爷送给我的礼物。 前一秒跑出楼门,后一秒楼就歪了。 楼门前的空地上,哭成一片,有只穿内衣的,有裹着浴巾的,有人蹲在地上哭,有人跑来跑去,反正什么样子的都有,所有人都是边哭边发抖…… 关于“5·12”的回忆不想多说了……很多事情不能回忆,太难过。 我想说的是,那天从六楼上哭着往下跑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一个意识夯实在我接下来的人生里:生命真的就是一下子的事情,我要抓紧时间好好活着。 我们这一届没有毕业典礼。 虽然早就考到了教师证,但毕业后的一整年,我没找固定工作,只辗转了几所学校代代课什么的。 好尴尬的年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长大了,我不想这么快就把自己拴死了,我想好好活,想为自己做点儿事情,却又不清楚该如何去做,想来想去,最终决定去支教。 那时不知为什么,就想去一个最远最艰苦的地方支教。 由于家里人反对,我没能报上国家支教的名额,只好在网上找到一个以私人名义组织的支教组织,计划去青海玉树支教一个月。怕家里人担心,我只说想去青海、西藏、新疆旅游一圈。 妈妈离开得早,爷爷把我带大,我从小没出过远门,他不放心我,于是翻了半宿的通讯录,给了我好几个紧急联系人的号码。 我心里非常不以为然,新疆和西藏我本来就不会去,青海的紧急联系人在我看来也意义不大:据说是个远房亲戚家的小哥哥,小时候还抱过我,他家人当年出差来四川时,带着他在我家里借宿过一个月,那个时候他九岁,我才刚两岁。 我说:爷爷啊,这不是开玩笑吗?二十多年没见过的远房亲戚,又没什么感情基础,怎么好意思去麻烦人家? 爷爷说:咋个没得感情基础?你不记得了而已哦,你当年可喜欢那个小哥哥了,天天拽着人家的衣角跑来跑去,晚上睡觉都搂着他。他也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不是背着你就是抱着你,吃饭的时候也是他喂你……后来他走的时候,你们俩差点儿哭死过去,生离死别噻…… 爷爷说的事情我完全没印象,他老了,不能让他太担心,我假装很听话地当着爷爷的面儿把那张纸收好,扭头就扔了,当然不能联系喽,暴露了我此行的真实目的怎么办? 万事俱备,支教的组织者让我去西安找他会合,再一起去青海。 我给爷爷奶奶做了一顿饭,去和妈妈告了别,然后一路火车坐到了西安。 我在回民街和那个组织者见的面,我们边吃饭边互相了解。 组织者叫老刘,当时他介绍说,他是以个人名义在青海玉树囊谦县的一些学校支教,并给我看了照片,说我和他要先到西宁去,住一家青年旅社,在那里休整,据说那里还有几个准老师在等着他,一起进囊谦。 这位老刘很热情、很能说,但他越说我越将信将疑。 或许是我阅历太浅吧,虽然他告诉我他的事迹被不少媒体报道过,但我怎么也感觉不出这是一个在山区里艰辛支教了很久的人,他点菜什么的很讲究,这个不吃、那个不吃的,对服务员的态度很不客气,不是很尊重人。 一个人的本性往往在最细节的地方展露无遗,我实在是没办法把面前这个人和心目中的支教志愿者形象重叠到一起,一个有情怀、有情操的人可以不拘小节,但总应该是个尊重他人的人吧。 但我觉得老刘应该不是个骗子吧,哪里有当骗子这么不注意细节的?我试探着和他聊了聊孩子们的事……应该不是骗子吧,因为他把孩子们的窘困情况描述得那么详细,还不停地强调孩子们有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权利,而我们应该做的,是给孩子们提供一个改变人生轨迹的机会。 老刘的慷慨陈词打消了我当时的一丝疑虑,我决定不动摇了,和他一起去青海。 就这样,我们当天就一路火车,从西安到了西宁。 到西宁市时,天还没黑,他没带我坐公共汽车去青旅,而是打了一辆出租车。我心里开始有点儿不乐意,不是说孩子们的境况很窘迫吗?为什么还乱花钱? 那种隐隐不安的感觉又回来了。 打车到了青旅后,这种感觉愈发明显,老刘很热络地和人打招呼,一看就是在这里住过很久……但那些和他打过招呼的人都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我年轻,不明白那些眼神是什么意思,但觉得浑身不自在。 他支我去沙发旁边看行李,自己去吧台办手续。 我从小听力好,隔着很远,隐约听见他和前台说:是一起支教的老师……后面又说了些什么,但声音很低我听不清。过了一会儿,他拿着一把钥匙过来说:带独立卫生间的只剩一个标间了,咱们只好挤一挤喽。 他用的是那种很自然的口气,好像男生女生住一个房间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心头噌地烧起一把火,自己都能听到自己咯吱咯吱的咬牙声,但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再生气也要笑着说话,于是我强笑着说:不至于吧,别开玩笑了。 老刘可能看我脸色不对,就一边打哈哈一边说:这已经是不错的条件了,比学校好多了,学校只有一间老师宿舍,等去了以后所有的老师不管男女都是吃住在一间房子里的。 他顿了顿,又说:你就当是提前适应适应吧。 我笑着说:你说得没错,是应该提前适应适应。 我拎着行李走去前台,要了一个女生多人间的床位。老刘没说什么,只是和我说话的态度一下子冷淡了许多。 原计划的出发日期延迟了,拖后了有四五天,老刘说因为还有人没到,据说是某个媒体的记者,要跟着去体验生活。对此我没发表什么异议,毕竟他是组织者,或许如他说的那样,要认可宣传报道的意义。 其余几个准支教老师我也看见了,其中一个男生很奇葩,一直在赖床,三天内除了吃饭就是躺在床上玩游戏。另一个准女老师更奇怪,随身一本书没带,却带了一堆镜头、昂贵的单反相机以及一个三脚架,让人搞不清楚她到底是去教书的,还是去搞摄影创作的。 我尝试和他们交流,一问才发现全是在校大学生,他们当中最短的只去支教一个星期,最长的差不多一个暑假,除了我以外,都没有教师证,而且全都不是师范类专业的。当然,不是说非师范类专业就不能教书,预先备好课、掌握一点儿教育心理学即可,但一问方知,他们几乎没有备课的概念,每个人都说:到了学校以后拿过学生的课本看看就行了,大学生还教不了小学生吗? 这不是误人子弟嘛! 我跑去和那个组织者老刘沟通,让他组织大家备课,并合理分配好每个人的教学方向,因为好像每个人都认为自己适合教语文,那谁教数学呢,谁教美术呢…… 老刘却说:这个不是现在该操心的事,到了学校后大家再商量。另外,支教靠的是热情,你最好别打击旁人的热情,大家牺牲了暑假出来吃苦,可不是为了听人数落的。 我有些糊涂了,这和我想象中的支教太不一样了,我不明白支教靠的是热情度还是责任感,但毕竟学了四年的师范,对书该怎么教还是有自己的认知底线的。 我说:不好意思,我需要考虑一下是否继续留在你们这个组织里。 老刘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他说报名了就不能退出,这样会影响其他人的情绪,等于破坏支教。 我不想破坏支教,但这种境况实在让人心里堵得厉害,我当时年轻,涉世不深,觉得天都暗了。我一个人盘腿坐在青旅的客厅里生闷气,生着生着生出眼泪来,忽然很想爷爷,也忽然觉得自己很笨,眼泪一淌出来就止不住了,委屈得要命。 正哭着呢,有一个叔叔丢了包纸巾到我怀里。 这个叔叔我认识,他话不多,大家一起在厨房做过饭,我还借过他的打火机,他好像不是青旅的住客,但每天都会来青旅坐一会儿,有时候带本书过来,有时候带着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敲上半天。 这个叔叔长得像大耳朵图图,憨憨的,很实在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了他一眼后,哭得更止不住了。 他也不说话,自己忙着敲电脑,一直等到我哭累了告一段落了,才扭头问我:说说吧,你出什么事儿了? 我一边抽搭,一边一五一十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叔叔一边听一边吧嗒吧嗒抽烟,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是四川人,经历过“5·12”,应该知道救灾志愿者和灾难旅行者的区别吧? 我说:知道啊,前者主要是去救人、帮人、献爱心,后者除了献爱心外,顺便参观。开辆车,装上几箱矿泉水,在危房前,甚至在一些遇难者身边拍上几张照片,录上几段视频。即使帮忙搬几块水泥板,也不忘了拍照留念,其中的个别人美其名曰救灾,但其实是在添乱。 叔叔说:那是一小部分人的行为,咱们先不去讨论他们是对是错,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支教志愿者和支教旅行者的区别是什么? 我一愣,支教旅行者? 他又点了一根烟,慢慢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对“支教志愿者”这几个字有个清醒的认知。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是去帮助那些孩子的吗,还是去给自己的人生攒故事?或者是去寻找一份自我感动?支教是种责任和义务,是去付出,而不仅仅是去寻找,是一份服务于他人的工作,而不仅仅是一次服务于自我的旅行。真正负责任的支教志愿者,不应该是一个只有热情的支教旅行者。 他接着说:我不反对你们的支教行为,但是如果可以的话,沉下心来在那些学校最起码教满一个学期如何?只去蜻蜓点水地待上一两个星期或一个假期,你和孩子们谁的收获更大?你倒是完成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了,人生得到升华了,可那些孩子呢?他们收获了什么?你匆匆来匆匆走,他们的感受会如何?在“支教”这个词里,主角应该是孩子们才对哦,他们没有必要去做你某段人生故事的配角,也没有义务去当你某段旅程中的景点。话说得重一点儿,你有权利去锻炼自己,但没权利拿边远穷少地区的孩子们当器材道具。 我分辩说:组织者说,不论我们去的时间长短,都能改变孩子们的人生轨迹…… 他笑了,点着头说:没错,这话没错,但诚实点儿讲,改变孩子们的人生轨迹是你们的主要目的吗?在你心里,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和丰富自己的人生轨迹,哪个排序更靠前? 再者说,如若真的想良性地影响他们的人生轨迹,那一定是一件系统而严谨的事情,想用十天半个月的支教去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或许是有可能的,但你确保这种蜻蜓点水是负责任的吗?这一点可否谨慎思考一下? 那个叔叔最后说:是的,无论如何,不论是长期支教还是支教旅行,都是在献爱心,值得认可,但一个真正的支教志愿者不会盲目地去寻求一种道德上的优越感,也不会居高临下地去关怀。真正的献爱心不仅仅是去成全自己,更不是去作秀或施恩,你说对吧? 这位叔叔的话让我失眠了,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我当着众人的面把他的话复述了一遍,我说:我觉得我自己目前的状态和心态都调整得不太对,等我准备好了以后,我会去支教的。 还没等我明确说出要退出此次支教,老刘勃然大怒,他吼:本来订的活动计划就是三男三女,记者明天就到了,你让我怎么和人家解释!你现在退出让我上哪儿找人去! 他拽着我胳膊吼: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老刘暴跳如雷,他当场扣了我的行李不让我走,并拽着我去找那个叔叔要个说法。青旅的客厅里呼啦啦围起来一堆人看热闹,老刘指着那个叔叔的鼻子张嘴就骂:你算哪一路神仙,轮到你娃多管闲事了吗?!我们爱怎么支教是我们的自由,轮到你这种只会放屁不会干活儿的人胡说八道吗?! 那个叔叔很稳,别人骂他,他却不生气,只是不紧不慢地操作着电脑,他头也不抬地说:听豆儿说,你们要去的是囊谦的那所学校。 他拨开那根伸到鼻子前面的手指头,说:第一,那所学校的校舍是我和我的朋友们援建的,不算多管闲事。就算你们去的不是我们援建的学校,有些话我该说还是会说。第二,你是真支教还是假支教自己心里清楚,不用我挑明,你给我想清楚了再说话。第三,你再冲我吼一句,我立马揍你。 他合上笔记本,正色说:你扛揍吗? 这个叔叔看起来很老实的样子,可一厉害起来煞气逼人,好像很能打很不好惹的样子,总之太爷们儿了,相比之下,老刘弱爆了。 架没打起来,老刘当天就搬出了青旅,其他人都散了,只有一个准支教老师跟着他走了,就是那个一身摄影器材的女孩子。后来在天涯社区里看见过那个女孩子发的帖子,她好像吃了蛮大的亏。 我的支教计划就此搁浅,在青旅里又住了两天。 我不想回去上班,觉得那种朝九晚五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说实话,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还是没有想明白,于是去问那个叔叔的意见。 他很坚决地建议我回四川上班,他说:你才多大,干吗这么早就去谈放弃?没有任何一种生活方式是天生带原罪的,你还没正经体会过那种生活,就匆忙说放弃,这对自己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他说:你可以在西宁玩一下,可以去去青海湖,然后回家去找份工作,拿出几年时间来认真体会一下那种生活方式后,再决定是否放弃。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愿意信赖他说的话,于是很开心地在青海玩了十天左右,然后打道回府去上班。 临行前和叔叔告别,他很开心我听了他的话,请我喝送行酒。 我记得很清楚,和他是在西宁的旋转餐厅里吃的饭,是西宁的最高层,我记得他点了牛排、甜点、开胃菜等等,他切牛排的样子,很细心、很爱干净。 他很尊重我,并不因为我年龄小就乱讲话,几乎礼貌得有点客套了,一副绅士做派。 我对他的身份很好奇,他在央企做管理工作,但言谈举止明显很有个性,也很有思想,不太像是体制内的人。他貌似经历很丰富的样子,我问及他的过去,他只泛泛讲了一些他在西藏生活时的故事,就把话题转到了窗外的西宁城市建筑,那顿饭我吃得很开心。 那顿饭还闹了个笑话,我一直以为他已经40多岁了,于是老“叔叔叔叔”地喊他,他神情古怪,又欲言又止,后来实在忍不住,说他才刚满30岁,我大惊失色,这也太显老了吧,怎么会有人年纪轻轻却长得这么“资深”的? 后来琢磨,可能是他在藏地生活了很多年,脸被风化得比较严重吧。 我们临别的时候没留电话,只留了QQ号,他让我喊他“成子哥哥”,我没问他的真名,他也没问我的,大家是萍水相逢的普通朋友而已。 回到四川后我进了一家私立学校,按照成子哥哥的建议,开始努力工作,认真体会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方式。 四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相处的时候没什么异样,一分开就不行了,一个月后我居然想他想得不行了。 我惊讶地发现我喜欢上他了,这怎么可能?!他长得像大耳朵图图一样,又显老,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可是,如果并非喜欢上了他,我怎么会满脑子都是他? 睡着了想的也是他,睡醒了想的也是他…… 在我二十几岁的人生里,第一次遇到这样棘手的问题,我没办法去问妈妈,也不好意思向爷爷奶奶开口求教,言情小说和偶像剧没有教过我如何去应对这样的情况,我有些傻眼了。 我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或许是他身上那种独特的成熟吧,让人忍不住微微仰视。 不对,这种解释好像又不成立,他给我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和亲密感,好像我们很久之前就曾相识相恋过一场一样。 说来也奇怪,一旦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他了,他的模样在自己心里好像也没那么老了,甚至有一点儿帅了。 我忍不住联系他,在QQ上给他留言,和他聊我的工作,他细心地给我建议。 我把我对社会的一些疑惑向他和盘托出,他也是有问必答。 但当我尝试着把话题往情感上迁时,他却并不接茬儿。 看来,在他心里我没什么特别的,他或许只把我当个普通的小朋友对待吧,这种感觉让人蛮失落的,我长得又不难看,他怎么就没想法呢? 我有一点点生气,故意在QQ上聊天聊一半就闪人,但好像我不主动和他说话,他就不主动和我说话,我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我是个女孩子啊,怎么可能主动表明好感?但我又不舍得不和他聊天讲话,于是这种QQ聊天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好久。 这种聊天唯一的好处,就是对他的了解越来越多了。他过往的人生经历无比丰富,曾穷得掉渣也曾经历过数次生死,他现在的生活好像也和其他人不太一样,事业貌似很成功,但工作之余并非天天应酬、酒局不断,他经常出门溜达,有时候去寺庙里住,有时候去爬雪山。他好像很喜欢一个人独处,去哪里都是一个人行动。 我觉得我和成子哥哥的人生价值取向是不同的,他活得很自我,好像很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我不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但很羡慕他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体系。 明白自己人生方向的人,多让人羡慕哦。 喜欢上一个人了,难免患得患失,他有段时间常常往佑宁寺跑。有一次,他无意中向我描述了僧人的生活,言辞间满是向往,这可把我吓坏了,可千万别出家啊,我还没来得及告白呢。 还有一次,他去雪山,消失了快一个星期,我联系不上他,急得嘴上起泡。 一个星期后才知道他在雪山里面遇到了狼,他在电脑那头很随意地提了一句,却让我气得打哆嗦……真恨不得把他拴到裤腰带上了。 更令人生气的是,我这么担心他,他却一点儿都不知道,我又没办法开口对他说,心里面像堵满了石头子儿一样,难受死了。 终于,我忍不了了,攒了年假去西宁,却不敢挑明是去看他,只说是想再去一次青海湖。 我去探望了妈妈,又给爷爷奶奶做了一顿饭,然后揣着一颗200摄氏度的心冲上火车,时逢铁路提速,但我觉得慢,恨不得下一站就是西宁。 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我从诸暨丽水来……及在船上望得见温州城了,想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有珠宝在放光。 西宁,西宁,一想到这个地名就让人高兴得发慌,它也仿佛含着珠宝一样,熠熠地发着光。 我没想到西宁不仅会放光,还会打雷刮风下雨闪电…… 这次西宁之行可把我哭惨了。 我并不知道我到西宁时,成子哥哥已经散尽家产,即将跟随一位老僧人出门游方。 上次他请我吃的牛排,这次是牛肉面,他隔着两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告诉了我这一消息,语气淡定得好似在说别人的事。 我立马傻了,完了!他要当和尚去了! 出什么事了?不正是事业的黄金期吗?多少人羡慕不已的收入,怎么说放就放下了……你是不是得什么绝症了?干吗要走这一步! 我急得直拍桌子,他却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你太小,说了你也不明白,不是说一定要受了什么打击才要走这一步,只是想去做而已,就这么简单,不要担心不要担心,我好着呢。 你好我可不好!我手冰凉,胃痛得直抽搐,真想把桌上的一碗面扣在他头上,一想到这颗脑袋将变成光头,我心都快碎了。 用了一吨的力量才按捺住脸上的表情,我挤出一副好奇的样子央求成子哥哥带我去见见那位僧人,他爽快地答应了,带我挤公交车去见僧人,我坐在公交车上晃来晃去,难过极了,他这是把自己的后路都给绝了呀,连自己的车都送人了。 僧人在喝茶,给我也沏了一杯,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子而已啊,完全看不出有什么神奇之处,而且话极少,脸上木木的没有一点儿表情。他和我寒暄,问我哪里人,我说我是四川人,他说四川好啊,好地方哦…… 寒暄完毕,僧人默默地烧水,小铁壶坐在小炉子上咕嘟咕嘟的,他不再说话。 我脑子不够用了,礼貌什么的抛到脑后,不客气地开口问道:师父,我不懂佛法,但我觉得如果人人都像成子哥哥这样抛家舍业,那不消极吗? 僧人木木地点点头说:唔,人人…… 真想把他的胡子都揪下来! 我接着问:您干吗不带别人,非要带成子去游方!佛家不是讲六根清净吗?他今天中午还吃肉了呢!他尘缘了了吗,就去信佛? 僧人木木地:唔,尘缘…… 成子哥哥觉察出我话语间的火药味儿,开口道:豆儿,话不是这么说的,吃过肉不见得不能信佛哦,总要一点一滴去做。再说,信佛这回事,是累世劫种的因,这辈子得的果,缘分如此,坦然受之罢了。 很多话再不说就晚了,我不敢看成子,看着茶杯说:那你和我的缘分呢?我们之间就没有因果吗?! 我没敢看他,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天啊,好尴尬好尴尬,气都喘不上来,给我一个洞让我躲起来吧。 成子一声不吭,该死的,你倒是说话啊,你和我就一定没缘分吗? 僧人忽然呵呵地笑起来,满脸皱褶,刀刻的一样,他抬眼看看我又看看成子……眼睛好亮。 他笑着冲我点点头,我死死地盯着他那被胡子埋住的嘴巴。 他却只是说:唔…… 成子哥哥和僧人飘然离去,临走什么也没说,我从青海一路哭回四川。 我不能去找闺密或同事诉苦,人家没义务给我当垃圾桶,我也不能去找爷爷奶奶哭,他们年纪大了,不能让他们着急。我去探望妈妈,却在见到她之前把眼泪生生憋了回去……我已经是个大人了,不能让妈妈觉得我没出息。 可这种感觉太难受了,没有排水口,没有泄洪口,满满当当地堰塞在身体里,闷痛闷痛的。我心说这算什么啊,这连失恋都算不上啊,我到最后连人家喜不喜欢我都不知道……他万贯家财都不要了怎么可能要我啊?摆明了没缘分啊! 我告诉自己他有什么好的啊,长得又不帅,行为又这么奇怪,赶紧忘了吧,赶紧忘了吧……没想到一忘就是两年。 两年也没能忘得了他。 五 人就是这么贱,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觉得好。 我不舍得和成子哥哥失去联系,两年间我一直在QQ上联系他,但不多,基本是每过几十天才说一两次话,我问,他说。 我想给自己留点儿脸,关于情感话题只字不谈,只问他云游到了何方,身体可好。他看来不经常上网,没有一次是即时回复的,有时隔了一个月才回复留言,寥寥的几个字又客气又礼貌。 恨得人牙根痒痒。 成子给我邮寄过一次茶叶,上好的金骏眉,我煮了茶叶蛋。 边煮边心痛得要命。 我把两年的时间通通放在工作上,工作上谁也没有我亡命,塞翁失马,居然当上了那所私立学校的教导主任,全地区最年轻的教导主任。人人都说我前途无量,人人都畏我三分,没人介绍我相亲,他们私下里说我严厉得不像个女人,没人知道我喜欢的人跟着和尚跑了。 一想到成子哥哥或许已经剃头出家,我就受不了了。 有人化悲痛为食量,有人化悲痛为工作量。 我化悲痛为工作狂,天天加班,逢会必到,管理和教学都参与,工作笔记和备课笔记积攒了厚厚一摞。或许有很多人很享受这种以工作为轴心的生活,但说实话,不包括我。有时候在课间操的间隙,盯着操场上整齐划一的动作,我常常愣上半天,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忙忙碌碌忙忙碌碌,有了温饱体面的生活,学生家长和学校领导都爱我,但我不快乐。 我都已经二十好几了,触碰过的世界却只有眼前这一个,这个就是最好的吗? 时逢暑假,我开始认真盘算假期后是否继续和学校续约。 成子哥哥曾告诉我不能盲目放弃,先去好好工作,认真体会了这种大多数人秉行的常规生活后,再决定如何去选择,那我这算是认真体会过了吗?那我接下来该如何去选择?我的选项又在哪里呢? 我上QQ,打了长长的一段话,然后又删除了,两年来的客气寒暄仿佛一层隔膜,很多话不知以何种语气措辞开口和他说。 我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和往常一样,给他留言说:现在漂到哪里了?在干吗呢?一切可好? 万万没想到,一分钟不到,他回复留言了:挺好的,现在在成都,在一家网吧躲雨呢。 我擦!龟儿子在成都噻! 我火速打字问地址,约他见一面,手在键盘上乱成螃蟹腿儿,短短的一行留言打错了四五个字,我想都没想就发了出去,好像只要晚了一秒钟他就跑了、飞了、不见了,被雨冲进下水道流到长江里再也找不着了。 我要给那位僧人立生祠牌位。 我见到成子哥哥后的第三分钟,就在心里发誓要这么干。 成子和僧人云游两年后行至成都,锦官夜雨中,僧人毫无征兆地向成子辞行,他留下一个偈子和半乾坤袋的茶,然后飘然离去。 僧人就这么走了,神仙一样。 我要给那位大师立牌位,天天上香!他把成子借走了两年,然后给我还回来了! ……话说他怎么知道我在成都?说不定是尊八地菩萨吧,掐指一算什么都明明白白的!好了不管那么多了,成子哥哥一头乌青的板寸,穿的是美特斯·邦威的T恤,而不是僧袍袈裟……太好了,他没出家。 他跟着僧人喝了两年的茶,好像年轻了不少的样子啊,虽然穿的是“美邦”,但整个人精精神神的、土帅土帅的。 我请他吃红油抄手,他吃起来眼睛都不带眨的,他还是吃肉的啊啊啊,既然他不排斥吃肉,那么应该也不排斥其他了……我念及自己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身份,忍住了没在抄手店里把他推倒。 但情况不容乐观,这家伙摆明了没有联系我的意思,如果不是今天心血来潮给他留言,他绝对灯下黑了,绝对一个人悄悄跑掉了。 吃完这顿抄手,他未必不会悄悄跑掉。 我恨不得找根绳子拴在他脖子上,但毕竟不是过去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不能蛮干。这两年的校园风云里,姑娘我磨炼出一身的胆识和手段,在与学生的屡次战役中我深知强攻不如智取。 于是智取。 我不动声色地和他聊了很久,套出了他接下来的行程。他计划四天后由川入滇去盘桓几年,继续他的茶人之旅。 那天,我边和他吃抄手,边暗自做了个决定,算是这一生中最大胆的决定吧:我要跟他一起走,不管他去哪儿,我要牵紧他的衣角去看世界。 我用了半天的时间搞定了工作交接,接下来整整两天半的时间,我全部用在和爷爷奶奶的沟通上,他们年纪大了,万事求稳,好说歹说才勉强认同我的决定。他们和一般的家长略有不同:虽然非常希望我一辈子风平浪静,但更希望我活得高兴。 最后一个半天,我去探望妈妈,把心绪话与她知,并和她告别。 和往常一样,妈妈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不论我做出什么决定,只要我是在认真地生活,她都会理解我的。 四天后,我背着行李站到成子哥哥面前说:包太沉,你帮我抬到行李架上好吗? 他很吃惊地问我要干什么去。 真好玩儿,一直以来他在我心里的模样都是睿智淡定的,他居然也会吃惊,吃惊的样子像极了大耳朵图图,怎么这么可爱? 我说:和你一起去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呀,反正我还小嘛。 话音刚落,车开了,心里这叫一个美呀,掐着时间上车的好不好! 我说:你有你的信仰,有你自己追求的生活,我也想找到我想要的生活,我带着我的教师证呢,不论去哪儿我都可以凭本事吃饭,不会拖累你的。 他劝了我半天见劝不动,就退了一步,允许我先跟着他走两个月,只当是出门玩儿一趟,暑假一结束就必须回去上班。我每天不知道要训导多少个调皮的学生,早耳濡目染了一身00后的智慧,于是假装很真诚地做了保证。他拿我没办法,皱着眉头拿手指关节敲桌子。敲吧敲吧,无论如何,初战告捷,终于从路人变成了同路人。 火车渐渐离开了熟悉的家乡,我忽然忍不住哭起来,不是难过,不清楚是种什么情绪,就是想哭,一边哭,心里一边开始轻松,从未有过的轻松。 搞笑的是,我哭得太凶,把乘警招过来了,问他是不是人贩子,我赶忙解释说是哥哥,乘警不太相信,说我那么白,他那么黑,怎么可能是兄妹? 我又哭又笑满脸带泡泡,就算他真的是个人贩子,我也跟定他了。 六 自此,伴君行天涯。 从四川到贵州再到云南,我跟着他去了很多地方,一个个村寨,一座座茶山,有时落脚在茶农家,有时搭伙在小庙里。成子和我兄妹相持,以礼相待,有时荒村野店只觅得一间房,他就跏趺打坐,或和衣而眠,我有时整宿整宿地看着他的背影,难以名状的一种安全感。 他缄默得很,偶尔大家聊聊天,谈的也大都是茶。 我跟着他不知饮下多少担山泉水,品了多少味生茶、熟茶。 除了饮茶,他是个物质需求极低的人,却从没在衣食上委屈了我,我初饮茶时低血糖,他搞来马口铁的罐头盒子,里面变着花样的茶点全是给我准备的。 我有时嘴里含着点心,眼里心里反反复复地揣摩着:他是否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呢? 一旁的成子面无表情地泡茶喝茶,和他师父一个德行。 我说:喂喂喂…… 他抬头说:嗯? 一张老脸上竟有三分温柔,是的没错,稍纵即逝的温柔,水汽一蒸就没了。 我慢慢习惯了喝茶,茶苦,却静欲清心,越喝越上瘾,身旁这个曾经沧海的男人,也让人越来越上瘾。 古人说“宁搅千江水,莫动道人心”,他是俗家皈依弟子,算不上是道人吧,我越来越确定我就是他那未了的尘缘。 这浑水我搅定了! 他若是茶,那就让我来当滚开水吧,我就不信我泡不开他! 就这样,兜兜转转,一路迤逦而行至滇西北。 抵达丽江时,暑假结束了,成子开始旁敲侧击提醒我回家,我只装傻,一边装傻一边心里小难过,坏东西,当真要我走吗?在我心里早已没你不行了好不好?你拿着刀砍、拿着斧子劈也分不开我呀。 我决定先发制人,都说男人在黄昏时分心比较软,我选在黄昏时分的文明村菜地旁和他摊牌。 他爱吃萝卜,我掏出一个洗得干干净净的大白萝卜请他吃,趁他吃得专心的时候问他:成子哥哥,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他一愣,摇摇头。 那你很讨厌我跟着你吗? 他立马明白我的意图了,嘴里含着萝卜道:你要对自己负责任,不能一时冲动,你要想清楚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我运了半天的气,说:我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我想要有你的生活。 好吧,这就是我的表白,在夕阳西下的丽江古城文明村菜地旁,身边的老男人手里还握着半个大萝卜。 成子皱着眉头看我,皱着眉头的大耳朵图图,他几次张嘴却没说出话来,脸红得要命,那么黑的一张脸,胡子拉碴的,却红得和酱肉一样。 我说:你要是讨厌我不喜欢我对我完全没感觉……就把萝卜还给我。 半晌,他不说话,也没把萝卜还给我,萝卜快被他攥出水来了。 我试探着问:……那就是喜欢我了? 他说:喜不喜欢你,和你过什么样的生活没关系,你还太年轻,不应该这么仓促去做选择。听话,明天回去吧。 他还是把我当个孩子看! 他凭什么一直把我当个孩子看! 我怒了:你真的狠心撵我走是吧!你真就这么狠?……你一个信佛的人要跟我比谁狠是吧?! 他梗起脖子说:是! 我双手一击掌,哈地笑了一声,大声说:好! 浑身的血都上头了,我感觉自己的头发像超级赛亚人一样全都竖了起来,浑身的关节都在嘎巴嘎巴响,好像即将变身的狼人一样,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正好旁边是个建筑工地,我拿起一块板砖扬手就往自己脑袋上砸。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板砖就碎了,半截落在脚前半截飞到身后。 他“啊呀”一声大喊,我被紧紧抱住了,勒死我了,砖头没砸死我,却差点儿被他勒死。 我一点儿事也没有,郑重声明一点,我真的没练过脑袋开砖,但不知为什么脑袋连个包包都没起,后来咨询过一个拳师,人家说豆儿你很有可能那一瞬间气贯全身、三花聚顶,金钟罩铁布衫了…… 成子把我抱得那么紧,隔着衣服能感觉到他肌肉僵硬得像石头一样,他的脸贴在我的太阳穴上,我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的脸扭曲变了形,他倒抽着冷气,好像挨了一板砖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叫你再淡定,叫你再稳重,叫你再撵我走。 我努力地扭过脸,毛刷子一样的胡子蹭着我的鼻子,我不觉得扎,蹭着我的嘴唇,我不觉得扎…… 然后…… 然后……当天晚上该干吗就干吗去了。 (此处涉黄,删除1000字) 七 至此,我们驻足在了丽江。 成子时常说一句话:我心安处即为家。我心想,那就把你的心安在我这里吧,我要和你好好过日子,我就是你的家。 寻常的游人只被丽江的艳遇故事遮住了眼睛,以为在这个小城只有One-night stand(一夜情),没有真爱,其实丽江有那么特殊吗?驻足在这里的人就一定要被污名化吗?不论家乡还是异乡,只要认认真真地去生活,丽江和其他地方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我心里,这个地方没什么特殊的,唯一特殊的,是我和成子在这里安了一个家。 我和成子一起刷墙,把租来的房子粉刷得像个雪洞一样,枕套上绣着花,窗台上摆着花。没有床,我们睡在床垫上,桌子是我们自己做的,椅子有两把,盆子有三个,一个用来和面,一个用来洗脸,一个给他泡脚。他泡脚的时候,我也搬个小马扎坐在旁边,把脚也伸进去,踩在他的脚上,他脚上有毛,我撮起脚指头去钳他的毛,疼得他直瞪眼,他用熊掌一样的大脚把我的脚摁在水底下,滚烫滚烫的热水,烫得人脚心酥酥麻麻的,心都要化了。 我背起小竹篓和他一起到忠义市场买菜,他背着手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竹篓在背上一摇一晃的,土豆和黄瓜在里面滚来滚去,他走得快,偶尔停下来回头看看我,轻轻地喊:豆儿…… 他笑眯眯的,笑眯眯的大耳朵图图。 和我在一起后,他有了些明显的变化,沉稳归沉稳,但很多时候不经意的一个表情,却像个孩子一样。他有一天像个孩子一样眨巴着眼睛向我请示:咱们养条小狗好吗? 我在心里面暗笑,暴露了暴露了,孩子气的一面暴露出来了,男人哦,不论年龄多大、经历过什么,总会保留几分孩子气的,听说这种孩子气只会在他们爱的人面前时隐时现。 我说:好啊,养! 我们去忠义市场,从刀下救了一条小哈士奇,取名船长。 不论未来的生活会多么动荡摇曳,我会和成子守在同一条船上。 预想中的动荡却并未到来。 驻留丽江后,成子找了一个客栈当管家,他曾做过中建材的地方业务主管,事业黄金期曾创下过几个亿的业绩,管理起客栈来如烹小鲜。他养气功夫也足,待人接物颇受客人们喜欢,于是一年间被猎头找过两次,好几家大连锁客栈抢着挖他。 我去教书,但是受户口限制,只能去教幼儿园,偶尔也去小学或初中代课,顺便当当家教,日子过得满满当当。 我们买了一辆电动车,成子每天骑车接送我,我个子小,习惯侧着坐,他骑车时经常反手摸一摸,说:没掉下去吧…… 我说:还在呢,没掉下去。 他说:唔…… 我在后座上乐得前仰后合的,然后掉下去了。 一年后,我们用积攒的钱开了一家小茶舍。 成子知茶懂茶,是真爱茶的人,店开在百岁桥公厕旁的巷子里,虽小,却倾倒了不少茶客,慕名来喝茶的人里有孙冕老爷子,也有陈坤。 孙冕给小茶舍题字“茶者”,是为店名,陈坤从别处了解到成子惊心动魄的藏地生涯,邀他参加过“行走的力量”,成子去走了半程就回来了,他给我的理由是:高原烧不开水,没法泡茶喝。 我好生奇怪,问:那你当年在西藏是怎么过的? 他说:那时还不嗜普洱,只喝甜茶。 我没去过西藏,不知道甜茶是什么滋味的,他搞来红茶和奶粉专门给我煮一锅,边煮边给我讲了讲大昭寺晒阳阳生产队、磕长头的阿尼,以及生死一场的地狱之路聂拉木。 成子说,甜茶和酥油茶一样,不仅能为身体提供热量,还能给人提供一种独特的胆气和能量。 和摩卡咖啡一样颜色的甜茶香香滑滑的,我一边喝一边琢磨,若我早生几年该多好,就可以介入他的往昔,陪着他一起经历那些如藏地甜茶一般浓稠的生活了。 后来慢慢知道,成子中途退出这次“行走的力量”,实际情况并不仅仅因为一杯茶。 进珠峰东坡嘎玛沟C4营地的第四天晚上,陈坤决定了下撤人员的名单。 当天晚上,有两个媒体记者是名单上的下撤人员,他们知道陈坤与成子交好,于是找到成子,希望他去和陈坤说情,让他们可以继续行走。 后续继续行走的名额有严格的控制,成子念及这些人可能一辈子只有一次亲临雪山的机会,爽快地答应相助。 他懒得说情,直接把自己的名额让出去了。 陈坤当然不同意,他诧异极了。 成子解释说,自己在西藏生活过很多年,过去和将来接触雪山的机会都很多,不如让出这次的名额,以成人之美。 他又强调说:下撤人员的安全蛮重要的,我的山地经验还算丰富,不如让我来护送他们好了。 当时董洁的膝盖受伤,下撤中女孩子又占大多数,确实需要人来保证安全。陈坤替成子遗憾,但斟酌再三,还是同意了成子的请求。 冥冥中很多事情真的很难说清,万幸,成子参与了下撤! 下撤途中,一个女队员高原反应强烈,人几近休克,成子和一个向导一路把她从海拔5800米的C4营地背到海拔3200米的C3营地。 两人轮流背着生命垂危的女队员,在崎岖险峭的山路上争分夺秒地和死神竞速。 从C3到C4营地,上山时,“行走的力量”团队走了近十个小时,而下撤时,成子和向导只用了三个半小时,俩人都是资深雪山小达人,他们几乎跑出了一辆山地摩托车的速度。 我后来感慨地说,这真是个奇妙的因果,如若没有成子的主动下撤,那位女队员的命说不定就留在珠穆朗玛峰东坡上了。 成子却说:是那两个记者的名额求助救了女队员的一条命,这个善因其实是种在他们那里才对。 我问成子:佛家不是讲种福田积福报吗?行善积德、救人危难不是大功德吗?既然是功德,干吗不认,干吗不自己积累起来呢? 他说:善根功德莫独享,法界众生常回向。大乘弟子修的是一颗菩萨心,持咒念经不论念多少遍,每每念完都还要回向给众生呢,况且这一点点微末善行。再说,学佛只是为了功德吗? 见我听不懂,他便指着茶壶说:喝茶,喝的仅仅是茶叶吗? 成子说他陪师父四海游方时,有时囊中羞涩,壶里没茶,只有白开水,可师父偏偏喝得有滋有味,还会把他叫来一起品尝。 一老一少,喝得陶陶然。 既然说到茶,那就说说我们的茶店吧。 大多买茶的人都认为贵的、少的,就是好的。成子卖茶时,却总是跟客人说,只要你觉得好喝即可,不一定要追求过高的价格。 很多来喝茶的人爱点评茶,有时会说:嗯……有兰花香。 茶才两泡而已,哪里有什么兰花香?普洱千变万化,总要喝个十来泡再发言才是行家。成子却从不戳穿那些假行家,他任他们说,有时还点头附和。 一度有很多人跑来找我们斗茶。 斗茶,唐代称“茗战”,是以比赛的形式品评茶质优劣的一种风俗,古来就有,兴于唐,盛于宋。而今的斗茶之风慢慢复兴,不少爱茶之人都爱在一个“茶”字上较个高低。 同行是冤家,不少人自带茶叶,要和我们家同款的茶叶比着喝。一般这样的要求,我都会满足,可能我还没有那么平和吧。我对自家的茶叶很自信,很多茶都是成子亲自去收的,在茶山时就挑选比较过很久,基本上来斗茶的都赢不了,我很开心。 成子对我的开心很不以为然,他一般遇到来斗茶的人,总会拿出最一般的茶叶冲泡,他觉得斗茶没意思,宁可输。 我不服,实事求是难道不好吗?又不是咱们主动挑起竞争的。 成子却说:让人家高兴一下又何妨呢? 八 在丽江住得久了,朋友也多起来了。 因为我一直是喊成子为哥哥,故而很多朋友都认为他是我有血缘关系的哥哥,由此闹出了不小的笑话。 当时有一个很不错的朋友,蛮喜欢我的,他是广东人,说娶媳妇就要娶我这样的,还说他现在虽比较漂泊,但在三年之内,肯定会稳定下来,到时候一定向我求婚。 一开始我当他是开玩笑,后来发现不对了,这朋友开始给我送花。 我婉转地拒绝他,说:抱歉,我已经有成子哥哥了。 他说,那你也不能跟着你哥哥跟一辈子啊。 我不跟成子一辈子那跟谁一辈子?! 我哭笑不得,这人太纯良实在了,不论怎么旁敲侧击地说,他都听不明白,只当成子是我表兄或堂兄,且认为成子与我兄妹情深,压根儿不觉得我们是两口子。 好吧,怪只怪成子长得实在是太老相了,和我的性格反差也大,没人相信我这样的小姑娘肯跟他。 我怕拖得久了误会更大,就督促成子去摊牌,成子挠了半天头,约了那位朋友去酒吧喝酒。 那位朋友高兴坏了,一见面张嘴闭嘴“大舅子,大舅子”地喊,还拍成子的大腿,成子捻着胡子直咂吧嘴,斟词酌句地开口解释。我没进门,躲在窗外看着,眼睁睁地看见那位朋友的表情从兴奋到吃惊,再到失落。 几天后,基本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了,大家集体震了一个跟头。 后来成子给我讲,很多朋友怎么也想不明白,我到底看上成子的什么。 爱一个人,若能有条不紊地说出一二三四个理由来,那还叫爱吗? 我只知道他身上的每一种特质我都接受,他所有的行为我都认可,他喝茶我就陪他喝茶,他打坐我就陪着他打坐,他开羊汤馆我就当老板娘,他赶去彝良地震现场当志愿者,我就守在佛前念阿弥陀佛,他采购了一卡车的军大衣送去给香格里拉大火的灾民应急,我就陪着他一起押车。 其实,除了朋友们,家人也不是很明白我所谓何求。 我从小跟着爷爷长大,他疼我,怕我吃亏受委屈,他给我打电话说:孩子,你辞去高薪的工作我不怪你,你背井离乡去生活我也能接受,只要你过得高兴,能过上好日子就行哦……你觉得你跟的这个男人他能让你过上好日子吗? 我对爷爷说:爷爷您知道吗,好日子不是别人单方面给的,我既然真爱他,就不能单方面地指望他、倚靠他、向他索取。他照顾我,我也要照顾他,两个人都认真地付出,才有好日子。 我说:爷爷放心好吗,我喜欢现在的生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不仅要和他过好,我还要把您和奶奶从四川接过来,和你们一起过好日子。 我打电话的时候,成子在一旁泡茶,余光瞟瞟他,耳朵是支棱起来的,我挂了电话,他开口说:这个…… 我说:成子哥哥,您老人家有什么异见吗? 他咳嗽了一下,说:这个……凡事还是名正言顺的好哦。 我不明白,拿眼睛瞪他。 他端着一杯茶,抿一口,说:回头爷爷来了,咱总不能当着他的面儿非法同居吧,豆儿,咱们领个证去吧。 我心怦地跳了一下,天啊,这算求婚吗?这个家伙端着一杯普洱茶就这么求婚了?! 我说做梦!先订婚,再领证,再拜天地,然后生孩子……按照程序来,哪一样也不能给我落下! 我的订婚仪式和别人不一样。 我不需要靠鲜花钻戒宾朋满座来营造存在感,也不需要像开发布会一样向全世界去宣布和证明,朋友们的祝福一句话一条信息即可,就不必走那些个形式了。 我的生活是过给我自己的,编剧是我、导演是我、主演是我、观众还是我,不是过给别人看的。 我知道,于成子而言,也是一样的。 其实对于每一个人而言,这不都应该是事情本来该是的样子吗? 在征得成子的同意后,我和他一起回到四川,下了车,直接带着他去见妈妈。 如果说真的需要见证和祝福,我只希望得到妈妈的祝福。 从小到大,不论是开心或难过,我都会坐到妈妈的旁边,我陪着她,她陪着我,不需要多说什么,心里就平静下来了。 妈妈,是我们订婚仪式唯一的见证人。 九 妈妈年轻时是单位里出名的大美女,当年她是最年轻的科长,爸爸是最帅气的电报员,她追的爸爸,轰轰烈烈的。 据家里人说,当年爸爸和妈妈是旅行结婚,新潮得很,而且是想到哪儿就去哪儿,从四川一直跑到了遥远的东北。那个年代的人们还有一点点封建,爸爸宝贝妈妈,出门是一路搂着她的,路人指指点点笑话他们,妈妈摁低爸爸的脑袋,当着满街的人吻他。 她搂着爸爸的脖子说:不睬他们,跟他们有半毛钱关系。 妈妈做事有自己的方法和原则,爸爸经常出差,她太漂亮,难免被单位里的闲人传闲话,换作别人或许就忍了,她却直接找到那户人家,敲开门二话不说就是一巴掌。 她不骂人,嘴里只一句话:这一巴掌,是替我们家男人打的。 家里人常说,我继承了妈妈的脾气性格,遇事较真儿,凡事只要开了头就从不退缩。 这个说法我无从印证。 妈妈是在生完我18天后过世的。 我出生在寒冬腊月,妈妈的娘家人爱干净,见她身上血污实在太多,就给她简单擦了擦身,没曾想导致伤风发烧,且迅速恶化,医生想尽办法让妈妈出汗,但是根本出不出来。 因为怕我被伤风传染,妈妈一直强忍着不见我,第17天时,妈妈让爸爸把我抱了过来,说想最后看看我。 她已经虚弱得翻不动身了,却挣扎着去解衣扣,要喂我一次奶。 旁人劝阻,她回答说:让我给女儿留点儿东西吧…… 听说妈妈当时一边喂我,一边轻点着我的鼻子说:小姑娘,要勇敢一点哦……妈妈把福气和运气都留给你吧……要好好地长大哦,妈妈会一直看着你的。 妈妈走的时候26岁,我只喝过妈妈一次奶,她只亲口和我说过这一句话。 剩下的时间,她是沉默的。 从小到大,我曾无数次独自坐到她身旁,让沉默的她看看慢慢长大的我。 妈妈一直守着我呢,妈妈最爱我了。 我和成子跪到了妈妈的坟前。 我挽着成子,说:妈妈你看到了吗?这是我男人,我要结婚了。 成子抬起手掌给我擦眼泪,不知为什么,泪水越擦越多。 我哭着说:妈妈你留给我的福气和运气我都用着呢……妈妈我终于长大了,妈妈我好像找到我想要的生活了……妈妈你高兴吗? 我们在妈妈坟前跪了好久,返程时我脚麻了,成子背着我慢慢地走路。 我揽着成子的脖子,脸贴在他颈窝里说:我不耽误你下辈子去当和尚,下辈子我不打算嫁给你,我只想这辈子和你把尘缘了了,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天涯海角我都去,水里火里我都去。 我感慨道:不知为什么,我老觉得咱们这一辈子的缘分,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 成子笑,他说豆儿你知道吗,我的那位僧人师父曾对我说,世上没有什么命中注定,所谓命中注定,都基于你过去和当下有意无意的选择。 选择种善因,自得善果,果上又生因,因上又生果。 万法皆空,唯因果不空,因果最大,但因果也是种选择。 其实不论出世入世,行事处事,只要心是定的,每种选择都是命中注定的好因果。 我说:唔…… 十 碗底的羊汤早凉透了,一层油花。 豆儿的故事讲了整个下午,我的屁股在门槛上坐麻了,她不让我起来,非要我一次坐个够。 我说:豆儿我服了,你够狠,我没见过比你更较真儿的女人,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坐门槛了,你饶了我吧让我起来吧好吗好的…… 豆儿笑眯眯地说:大冰冰你乖乖坐好,不要着急,这才刚讲到订婚而已哦,我还没开始讲我和成子100块钱的婚宴呢,还没讲我们中彩票一样的蜜月旅行呢,还没讲我们结婚后的生活呢……你知道吗,我们现在正在搞“希望工程”,普洱茶能调节体内的酸碱平衡,男人多喝女人不喝,就能生女儿,女人多喝男人不喝,就能生儿子,你猜我们打算要女儿还是儿子…… 我屁股痛,我要哭了。 我打岔说:你给我讲的故事有漏洞!……你一开始不是说你和成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给你洗的澡吗?但后来你又说你们是在西宁的青旅里认识的! 豆儿笑而不语,她掏出手机,给成子打电话:……你跑到哪里去了呀?快点儿回来吧,咱们回家做饭去…… 实话实说,豆儿温柔起来还是蛮窝心的,和热腾腾的羊汤一样窝心。 她挂了电话,笑眯眯地回答我的问题:……订婚后,我带成子回家见爷爷,他们俩见面后聊了不到十分钟就都蹦起来了,爷爷薅着成子的袖子激动得差点儿脑梗死……不停地念叨着:天意啊,天意啊。 …… 豆儿两岁时的一天,被爷爷放在大木盆里洗澡,那天有太阳,爷爷连人带盆把她晒在太阳底下。这时,家里来了客人,是从西北远道而来的远房亲戚,随行的还有一个九岁的小哥哥。 大人们忙着沏茶倒水、寒暄叙旧,嘱咐那个小哥哥去照顾豆儿,小哥哥很听话地给豆儿洗了澡,然后包好浴巾抱到了沙发上,他很喜欢豆儿,搂着豆儿哄她睡觉,哄着哄着,自己也睡着了。 大人们不舍得叫醒他们,他们脸贴着脸,睡得太香了,美好得像一幅画。 那个九岁的男孩不会知道,二十四年后,身旁的这只小姑娘会成为他的妻子,陪他浪迹天涯。 旅行的意义 美食和风景的意义,不是逃避,不是躲藏,不是获取,不是记录,而是在想象之外的环境里,去改变自己的世界观,从此慢慢改变心中真正觉得重要的东西。 有位朋友,和我一起去了菲律宾。三天过后,他跟当地做BBQ(烧烤)的某土著汉子混得很熟。两个人英文都很烂,但就靠着四百以内的词汇量每天尽情沟通。 他问土著:“Why are you so black?” 土著答:“Why?” 他说:“Because the sun fuck you every day,miehahahaha……” 土著拿烧红的炭丢他裤裆。 我要认真介绍这位朋友,因为接下来大家要跟着他学习英语常用对话。 他个子不高,所以我们都叫他矮逼。他的太太觉得这名字过于通俗,应该洋气一点儿,就加了后缀,变得非常高端,叫矮逼Five,听起来像社会上流人士才会用的智能手机。 坐国际航班,他旁边有个外国小胖子一直哭。小胖子的金发妈妈怎么哄都没用,于是矮逼Five搂着小胖子,开始唱摇篮曲:“Cry……Cry……Cry……Die!” 金发妈妈震惊得奶瓶都掉了。 抵达机场,过境的时候,矮逼Five趁着工作人员替他在签证上盖章,赶紧问:“Do you know where we can dongcidaci?” 大家觉得有趣,排在后面没管他。 菲律宾姑娘眨巴眼睛,他又问:“You looks do not know dongcidaci,唉,Do you know……know where好吃的鸡翅?鸡翅!Chicken fly啪啪啪啪Like hands啪啪啪啪……” 我们排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 菲律宾姑娘依旧眨巴眼睛,无语。 他觉得很无趣,掏出一个十比索的硬币,丢在柜台上说:“Surprise!” 塞普赖斯你大爷啊!这样会被抓起来枪毙的吧? 在船上,他悄悄地问英文最好的朋友,如何在菲律宾吃得开? 朋友想了想说,你一定要学会一句英文:Keep the change。 矮逼Five如获至宝,沉沉睡去。 下船他看中一顶帽子,开价五十五比索,他奋力还价,还到四十五比索。接着,他掏出两张二十比索的纸币,一枚五比索的硬币,共计四十五比索,递给老板娘,严肃地说:I love you,so,Keep the change。 我靠! 你大爷的四姐夫啊!Keep你妹的change啊!一共正好四十五比索好吗?You love her就给her一百比索可以吗? 晚上在白沙滩泡吧,他开始勾搭妹子。 而且他的目标还是个洋妹子。 杨梅汁(洋妹子)问他:“Where are you from?” 他得意地笑笑,指着海洋说:“Go,go ahead,and turn left。” 杨梅汁翻个白眼,说:“Go to hell!” 他登时手舞足蹈,狂歌乱舞,快乐得不行。 我一把拉住他,喊:“你怎么了?” 他得意地说,那个杨梅汁让我Go to high。 我忍不住抽他一耳光。 矮逼Five跟烧烤土著是这么认识的。 我们沿着码头瞎转悠,碰到一个BBQ摊子,老板赤裸上身,肌肉隆起。 矮逼Five很激动,问大家:“强壮怎么说?” 我说:“应该是Strong吧。” 他兴冲冲跑过去,对着老板说:“You are so s……s……s……” 大家都很紧张。 他终于想起来了,高兴地喊:“Stupid!” 大家扑倒。 他又举起自己的胳膊,骄傲地说:“Me too!” 老板扑倒。 我们第二天去玩海上项目。 大家决定玩飞鱼,每人一千比索,再玩沙滩车,每人两千比索,商量这样能不能砍砍价格,送我们一个帆船游,价值五百比索。 这通想法用英语来叙述,看起来有点儿难度,矮逼Five自告奋勇去沟通。 他拿着我们的钱,跑过去十秒钟,转眼就回来了。 他得意地说,一句话就搞定了。 我们大惊,问,一句话怎么砍的价? 他说:“Keep the change。” Keep你大爷啊! 第三天,星期五沙滩搭架子搞舞台,菲律宾大明星要献唱。 人头攒动,我们也去凑热闹。 菲律宾大明星一抬手,山呼海啸;菲律宾大明星一压手,鸦雀无声。 菲律宾大明星看着台下,矮逼Five尽管不认识他,但依旧狂叫,狂跳,挥舞毛巾。大明星指着他,喊:“Who are you?” 矮逼Five狂叫:“You are so s……s……s……” 我们大惊失色,想去捂住他嘴巴已经来不及了。 矮逼Five再次狂叫:“You are so Stupid!” 我们赶紧撤,从鸦雀无声的人群中偷偷溜走。 在背后,传来矮逼Five更加兴奋的喊声:“I am happy!Go to hell!” 菲律宾人民围了上来。 离开菲律宾的时候,矮逼Five突然说,既然我们都想环游世界,那么肯定要会说一点儿英文。 我心想,妈蛋,你那一点儿也太少了。 矮逼Five说,就算我会的英文很少,我还是会争取一切出去旅行的机会。因为我不想再跟以前一样难过。 矮逼Five说,美食和风景,可以抵抗全世界所有的悲伤和迷惘,这是你告诉我的。 我点点头。 矮逼Five认真地说,我想通了。美食和风景的意义,不是逃避,不是躲藏,不是获取,不是记录,而是在想象之外的环境里,去改变自己的世界观,从此慢慢改变心中真正觉得重要的东西。 就算过几天就得回去,依旧上班,依旧吵闹,依旧心烦,可是我对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就算什么改变都没有发生,至少,人生就像一本书,我的这本也比别人多了几张彩页。 这就是旅行的意义。 一起欣赏这世界全部的漂亮 这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错过的故事,却也有新的相遇。上一秒或许还是路人甲,下一秒却住进生命里,没什么道理可言。当你觉得不能再相信时,生活总会给你小惊喜。如果可以,希望你会遇见这样一个人,从错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爱。所有的磕磕绊绊,都是为了一起欣赏这世界全部的漂亮。 橙子和小八是我朋友中另一对修成正果的情侣。 橙子大三时认识小八,两人都在英国。橙子学的专业是三年制,那时他临近毕业,小八刚入学。两人在新生欢迎会上认识,橙子对小八一见钟情,但这厮居然忘了问小八要联系方式。 回家后橙子后悔莫及,连夜给我发信息说江湖救急! 我那时刚睡醒,睡眼惺忪打了个问号。 橙子说我今天去新生欢迎会打酱油,发现一姑娘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没有联系方式,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说,那你总该知道她名字吧? 他沉默半晌,说不知道。 我无言以对,最后只好说,那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但橙子并没有死心,他知道小八和自己同专业,就查了自己大一时的课表。每天上午起个大早打扮得有模有样,掐着点去教室等她。 一个月后他说起这事,问我:“你说我怎么就等不到她呢?” 我问:“你确定你查的课表没问题?” 他说:“肯定没问题啊,我都是按照我大一时的课表去的……” 然后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大爷的!我才想起来今年换课了!” 我又一次无言以对,忍住掀桌子的冲动说:“整整一个月,你都没发现换课了?!” 橙子说:“我每次上课时都在想怎么和她开口说第一句话,哪管课上的是什么!” 橙子大学毕业后又继续上了研究生,他说两人就在一个学校,就不信遇不到她! 一年研究生过去,橙子又临近毕业,这回他经过深思熟虑准备回国发展。 毕业典礼那天,他最后一次去学校,心想这是最后的机会,就借着拍毕业照之名拉着基友满校园转悠。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真在学校的一个角落看到了小八。他二话没说脱了硕士服就向着小八飞奔而去,但他又不知道小八的名字,只好边跑边喊:“同学!同学,你等一下!” 那是他学生生涯以来回头率最高的一天。 小八那天戴着耳机,没听到有人喊她。如果当时她回头看,一定会被穿着T恤、戴着硕士帽又穿着皮鞋的橙子一路飞奔的情景吓到。 橙子远远地看到小八去了车站,奔到车站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眼睁睁地看着公交车离开站台。 晚上橙子跟我说起这事。 他说,我这辈子都没可能再见到那姑娘了。 我问,那你彻底死心了吗? 橙子说,嗯,我这么倒霉的人没那个运气。 两天后他彻底回国,去了北京,就此告别他生活了近五年的英国和那个让他魂牵梦萦两年却不知道名字的姑娘。 2010年夏末,橙子给我打电话,这厮总是不顾及时差吵醒我。 我迷迷糊糊接起电话,就听到橙子大喊了一句:“卢思浩,你猜我今天遇到谁了?” 我实在没心思猜:“不猜,要么你告诉我,要么你就让我去睡觉。” 橙子说:“……那你就别想知道了!” 我说:“我还不知道你?你自己会告诉我的。” 刚挂电话两秒,橙子果然又打给我,这次他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遇到小八了!” 我问:“小八是谁?” 橙子说:“就是那个让我一见钟情却怎么也没联系上的姑娘啊!” 然后他仰天大笑:“哈哈哈哈,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哈哈哈哈哈。” 他笑得又大声又惊悚,惊得我手一滑,手机直接摔到地上。 从此,我接橙子电话之前都要深吸一口气。 他俩在金融街再次遇见,两人在一个大楼工作,那天橙子刚进电梯就看到了小八。 就像橙子自己说的,他一直是个倒霉的人,那阵子他特别倒霉。上班途中撞了车,下班途中丢了手机。 我听完他俩相遇的故事,说:“你看运气就是守恒的,老天总不能让你一直倒霉下去。” 他说:“早知道我就再倒霉一点,这样就能早点和她重逢了,哈哈哈哈。” 我说:“橙子,你开心可以,但能不能不要哈哈哈。” 橙子说:“你就忍忍吧,这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哈哈哈哈哈。” 我说:“那你问她要联系方式了没?” 橙子愣了十秒,说:“……我忘了,但是我看到了她的名字。” 我被他的天然呆弄得哭笑不得,只好说:“……加油,总有一天你会要到号码的。” 这次橙子知道了小八工作的楼层和名字,终于等到了小八。他支支吾吾半天,不知道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还是小八先开口问他,他才说起自己在英国见过她一面,两人是校友。 几经周折,橙子终于拿到了小八的联系方式。 从此他又开始了每天起大早的生活,把自己打扮得人模人样,买两杯咖啡在电梯口等小八上班。 很快到了冬天,小八换了工作,到了北京的另外一角。 橙子把闹钟提早了两小时,每天提前去小八那儿等她。北京的冬天冷,橙子又为了耍帅穿得少,就这么冻感冒了,但他还是买两杯咖啡,一杯给小八一杯给自己,一天都没断过。 小八问:“这么巧,你也换到这儿来了?” 橙子点头,说:“是啊,好巧。” 他总是把咖啡递给小八,送小八到上班的楼层,和她挥手再见。然后转头狂摁下楼的电梯,直奔地铁站再转回金融街。 就这样,橙子迟到了整整俩星期,差点被开除。 冬天过完,橙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表白,两人在一起还是小八开的口。 那天橙子给我打电话,好在机智的我早有准备,把听筒声音调到了最小。 即便如此,我还是能感受到橙子的开心。 小八大一时橙子大学即将毕业,小八研究生时橙子去了北京。 不停错过的两人四年后终于在一起了。 再次和橙子联系时,橙子已经决定和小八结婚。 我问他,你们俩谈了不到一年,结婚会不会有点急了? 橙子说,我等了四年多才找到她,我不要再等另一个四年,我要和她结婚,一刻都不想等。 小八也说,我们这几年在不停地错过,她不想再错过这么好的一个人了。 但一切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小八是武汉人,她当初好说歹说才说服爸妈让自己来北京,但她也知道她爸妈一直都不赞成她留在北京。 小八说自己一直知道爸妈的态度,但没想到爸妈会这么反对。 橙子是哈尔滨人,他爸妈对于他的恋情也并不看好,说两人虽然都在北京,但毕竟老家都隔得远,结婚了以后走亲访友都麻烦。 小八那阵每天都能接到她妈妈的三个电话,橙子都看在眼里,心想要好好工作,这样多少能给小八一些未来的保证,偏偏那段时间他的业绩不断下滑。 小八说,我知道自己来北京人生地不熟,两人在北京都没有根,光是想在北京站稳就很难。父母不同意,结婚又是个现实的问题。哪怕不去想将来要面对的生活,光是结婚的开销就头疼,更不用提自己的爸妈可能都不会来。 我当然劝和不劝分,我说你看这世上很多人也面临这样的问题,胳膊总拧不过大腿,他们都撑过来了,你们肯定也可以。 小八说,你说的我都知道,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看小八都快哭出来了,顿时手忙脚乱,一时想不到任何一句安慰她的话。 坚持下去谁都知道,但摆在面前的现实似乎总是更为有力。 没多久小八辞了工作,对橙子说想放空一段时间。 没有人比橙子更了解小八,他知道小八的所有想法,勉强点头答应。 几天后我去北京,橙子约我吃饭,回家路上丢了钱包、丢了手机。 我说:“肯定落在吃饭的地儿了,快回去找肯定找得到。” 橙子一脸淡定地往家赶,没搭理我。 我一时上火,说:“手机、钱包丢了也不回去找,你是不是傻!” 他看看我,说:“你不是说运气是守恒的吗?如果这样能让小八回来,丢就丢了吧。” 我说:“这东西跟运气没关系,别强词夺理。” 橙子说:“你说的我能不懂吗!我有种预感,这次小八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你他妈的能有我心痛吗!” 我刚想回话,他说:“我只是想让自己好受些,你别说了。” 我叹气,无力反驳,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我不常在北京,后来我就没怎么再听到他俩的消息,直到某天我接到橙子的电话。 刚接起来又是橙子标志性的:“哈哈哈哈,卢思浩,我要给你一个大惊喜!” 我说:“真的?!” 橙子说:“我和小八要结婚啦!” 我一下站起来:“真的吗?!” 橙子说:“是啊,我求婚啦,小八答应了。” 我说:“快把细节告诉我!” 橙子说:“就是我约她吃饭,然后向她求婚,她说要嫁给我,哈哈哈。” 我叹气,心想,从橙子这儿果然听不到什么故事,就打给了小八。 我这才知道橙子是怎么求的婚。 他约小八吃饭,吃到一半接了个电话说了句公司有急事,就急匆匆地出了门,留下小八一个人哭笑不得。 后来小八就听到餐厅里放着橙子的声音,是一句一句的“我们结婚吧”“嫁给我吧”。 小八何等聪明,一下明白了橙子要求婚。 这一句一句的话语只有小八知道,是橙子平时对她说的。橙子在他们交往期间只说了十八次这样的话,她以前对橙子惜字如金很不满,现在她才明白,橙子说这句话时从来没有带着一丝敷衍。 餐厅的服务员敲门让小八出门,这时她看到了橙子带着他俩在北京的所有好朋友在大屏幕下跳舞,放的歌曲是《结婚好吗》,大屏幕放着他们在一起时的所有合照,以及那张他们那年在新生欢迎会结束时拍的合照。 那是橙子这辈子唯一一次跳舞,笨拙得一塌糊涂,差点摔跤。接着橙子手捧鲜花,拿着戒指跪着和小八求婚。 他说:“小八,这枚戒指是我工作以来存下来的所有钱给你买的,我能给你的不多,一颗理解的心和一双温暖的手。嫁给我吧!” 那时小八一直告诉自己不能哭,哭了就不漂亮了,直到她看到自己的父母和橙子的爸妈一起从人群中走出来对小八说:“嫁给他吧。” 她再也没能忍住眼泪。 橙子是个天然呆,嘴又笨,小八一直嫌弃他对她说的“我爱你”太少。 这个不知道怎么才能表白、才能说出一句“我爱你”的人,花了每个周末去武汉见她爸妈,为了不让小八发现,经常是一大早去凌晨就回来。 她不知道橙子是怎么说服她爸妈的,但她一定知道橙子有多爱她。 “我爱你”是三个字,这是这世上被重复次数最多的三个字,对有些人来说却是最难说出口的三个字。“我爱你”可能变成心底的秘密,“我爱你”也可能变成嘴上的敷衍。 他不知道怎么说“我爱你”才最恰当,却用所有行动证明了“我爱你”。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跑得赢时差、撑得过距离的爱情,只要她相信,只要你坚持。 同样,这个世界上一定也有近在咫尺、天天见面却最终分开的爱情。 许久前看到一句话:我们只考虑分开对彼此都好,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在一起,对两个人有多好。 我想,这句话最适合对所有在挣扎的人说。 时间打败时间,爱情打败爱情,输给的不是别人,都是自己。 别忘了在一起对两人有多好。 橙子和小八在8月18日正式结婚。 我迟钝地今天才看了他们的结婚视频,看到小八哭着对橙子说:“离开你独自旅行的那段时间里,一个人时我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我当时想的都是你。和你一路错过,最后相遇,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橙子是我见过运气最差的人,他可以丢手机丢钱包丢钥匙,然后露宿街头;他可以买球必输,我靠着和他买相反的赛果赚了人生第一笔横财。 橙子是我见过运气最好的人,他可以和一眼爱上的姑娘最终相遇,然后相爱。 全世界每天都在错过,全世界每天都在相遇,全世界每天有人住到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全世界每天有人从另一人生命里搬走变成路人甲。 如果可以,把所有的运气都给你。 那你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从错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爱。 所有的磕磕绊绊,都是为了一起欣赏这世界全部的漂亮。 是什么事在阻着你出门旅行 是什么事在阻着你出门旅行呢? 写《亚洲史》的罗兹·墨菲先生曾说,古代中国比起欧洲,颇为文明:地域辽阔却又常处于大统一态,人民出门,不必闯关过哨、层层盘剥——总比欧洲那时城邦林立、犬牙交错的局面好些。细想来,确实也是。比如宋朝,武松提一杆哨棒,凭一双脚板,就能够从沧州走到清河县,中间可能的障碍,也就是山林藏形的山大王、大树十字坡的蒙汗药,以及景阳冈上的猛虎。理论上,只要你胆子大,有些闲钱,就好出门了。日本江户时期,德川幕府统一,日本人就高兴:可以旅游了!戴好斗笠,扎好绑腿,出江户出具关凭,就能一路沿东海道走到京都啦。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山大王和蒙汗药只存在于小说里,你要是遇得到猛虎那都算是发现野生动物,都能上新闻。是什么还在阻挠着你出门旅游呢? 你可以说,缺时间。但理论上,半天的飞行时间,够容括半个大洲的土地范围了。你可以在周末出发,周日夜返,还有起码一天半,可以在你想去的城市游荡。实际上,你回忆去某座城市旅游的时间,会恍然发现,你真用于行走和观看的时间极少,更多可能消磨在纪念品店、酒店房间和机场之中了。 你可以说,缺钱。但古时裹干粮上路、风餐露宿的旅行者们,物质财富未必有我们如今丰足。实际上,他们没有汽车和地铁可以搭乘,旅行半径又小得袖珍可爱:我们一小时的飞机搭乘,可能就能远到许多旅行者一生都没达到的距离。 如是,最后的障碍是什么呢? 一个惯于旅行的人会发现,旅行的障碍,从开始规划旅程便出现了。首先,你会试图给自己容留出足够的时间,不想太匆忙,避免太疲惫;然后,你会比较几个酒店的条件和口碑,从早餐口味比较到浴室设备,务求让自己住得舒服;对所去的目的地自然也要细加算计,要在浩如烟海的旅游攻略里淘出真金,知道哪些所在不必去,哪些地方非去不可……当你习惯这一套流程后,你自然就会对旅行有这么一个概念。这就是旅行,连规划都这么费神了。你必须为之付出一大堆时间和精力,自然而然,你也希望从中得到快乐的回馈。所以旅行简直成了一次重大决策,一次赌博。 实际上,是这样么? 十八世纪,欧洲流行过“大陆旅游”。稍微有点家世的子弟,到二十岁上下,就要出门旅游。英国人对此尤其隆重,如果孩子回来能讲一口法语、一口托斯卡纳方言而且没染上梅毒,简直就要立刻成为绅士了。当然,这玩意挺花钱。十九世纪大风景画家柯罗,父母是帽子商和假发商,饶有资财,资助他去南欧到处玩,代价是,他经济不独立,得让爸妈养着,回到巴黎,连“周五晚上我不回家吃饭”都要特意请假。1831年,柯罗认识了另一个画家特鲁瓦永,偶尔诉苦,特鲁瓦永听得诧异,瞪大了眼睛: “旅行哪有那么麻烦?” 特鲁瓦永是瓷器商人世家出身,他偷偷存钱,十八岁破户出门,随处漫游。逢老乡家借住草垛牛棚,吃干面包喝劣酒,衣服能保暖则可,只在鞋子上花钱。真没钱了,找一家瓷器铺打工,挣笔钱就走。用特鲁瓦永晚年的说法,“觉得旅行很费钱的人,都是舒服惯了。” 因为旅行是可以很简单的。旅行可以无关酒店、当地美食、行李托运、头等舱、热水澡、“你们酒店有没有WIFI(无线网络)”、点牡蛎会附赠白葡萄酒的餐厅。旅行可能就是穿双好鞋子,穿上不会冻到自己的衣裳,订好票,打电话预订一个简单的住处,带上银行卡,出门,找到最近的车站/机场,去到另一个城市,走,看,走饿了吃,走累了睡。来去都孑然一身,跟朋友说起时也不必亮照片和纪念品,只是简单地说一句“那地方我去过”。 因为旅行是可以很简单的,像一颗坚果,而现代文明的习惯,给这颗坚果裹上了奶油和巧克力,让这颗坚果看上去昂贵又麻烦。这时你或者只该问自己一句:你喜欢的,究竟是外面让你舒适的巧克力,还是这颗坚果本身呢? 给我的女儿梅茜,生日快乐 我和一条金毛共同的生活。如果你也想找这样的小朋友,记得给它起一个它自己很喜欢的名字。那,梅茜,生日快乐。 1 每个人到我家,推开门永远都是眼睛放光,喊,梅茜呢梅茜呢?! 然后一只毛茸茸的金毛,比他们还要兴奋,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出来,狂叫着就扑上来。 狗毛飞扬,人狗滚成一团。 2 从来没有教过梅茜任何指令,但它自己慢慢学会了很多东西,眨巴着眼睛,努力分辨你在说什么。 它甚至自己学会了拒食。吃的东西放在碗里,它就可怜地看着你,直到你摸摸它的脑门儿,它才开始低头吃饭。如果你不摸它的脑门儿,它会一直跟着你走,你到哪里,它就坐在你旁边,拼命把脑门儿塞给你。 有天我把吃的放好,忘记摸它脑门儿,就急匆匆出门去超市买东西。过了半个钟头回家,打开门,听见“咔嚓咔嚓”的声音,一看,它估计等不及,开始吃饭了。 我咳嗽一下,它猛地回头,吓得呆了。整条狗傻坐着,狗头一百八十度扭转对着我,狗粮哗啦啦从嘴巴里掉出来! 我还没说话,它偷偷摸摸探出前爪,把掉在地上的狗粮往旁边拨拉!拨得远远的! 它的意思大概是:这些不是我吃的…… 我笑得手里的塑料袋都脱手了。吃吧吃吧,我们家没那么多规矩。爱吃什么吃什么,爱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吃。狗粮不好吃咱们换牌子,还不好吃咱们立刻买骨头炖汤,买牛肉用白水煮出灿烂的未来! 一年冬天,我百般无聊地看电视,突发奇想,用梅茜当脚垫,放上去暖洋洋的。 梅茜当时全身一震,小心翼翼地瞧向我,发现我的态度很坚决。它叹口气,非常严肃地趴下去,从此一动不动。 结果我睡着了,睡到昏天黑地的时候,感觉有东西挠我,我一看,梅茜用爪子拍我。我抬起脚,它换了个姿势,舒服地翻了一面,然后瞧瞧我,意思是你可以放下来了。 我把脚放下来,它才心满意足地继续睡去了。 金毛狗子,一岁前是魔鬼,一岁后是天使,果然是真的。 3 2012年初,天气寒冷。深夜我坐在花园的台阶上,手边全是啤酒,看着月亮发呆。 在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在没有人能看到的时间,我哭得稀里哗啦。 梅茜安静地坐在我旁边,头紧紧贴着我膝盖。它轻轻用脑袋拱拱我的手,大大的眼睛望着我,发出小小的“咕咕咕”的声音。 许久前我上网查过,这是金毛狗子的哭声。 梅茜不停地哭,而我的眼泪也没有停住。 梅茜不要哭。 不要哭。她不会回来了。我不会离开你。 那时候的梅茜,刚生了一场大病。 它生病的时候,我远在北京。接到照顾梅茜的姑娘的电话,她带着哭腔说,梅茜得狗瘟了。 手机信号不好,我冲到室外,下着暴雨。 我放下手机,心里很难过。 下雨归下雨,不要欺负我的小狗。 它病好后,我领着它回家。一人一狗,兴高采烈,大家蹦蹦跳跳,欢快无比。 一辆白色的SUV(运动型多用途汽车)开过去。 梅茜明显愣了愣。 然后它发了疯一样,扯掉牵引绳,追着车就狂奔,怎么喊都不回头。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见了它,停在路边。司机摇下窗,探出头,笑嘻嘻地说:“小狗狗,你追我干什么?” 梅茜不看他,紧紧盯着车子,盯着车门,似乎在等车门打开。它要跳上去。 我追到了,一把抱住它,跟司机连声说,不好意思。 司机笑嘻嘻地说没事,开走了。 开走的时候,梅茜在我怀里疯狂地挣扎。 我突然眼泪掉下来。 梅茜也平静下来,只是不停地发出声音:咕咕咕咕…… 我知道,它很久没看到那辆熟悉的白色车子了。 它很久没有坐进属于它的位置。 它喜欢坐车兜风,脑袋伸出去,风吹的耳朵啪啦啪啦啪啦,得意地吐出舌头,开心地跳脚。 我抱着梅茜回家。 它在怀里一直哭。 我的眼泪也一直掉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 梅茜不要哭。 梅茜,我们没有车啦,老爹再给你买一辆。 4 梅茜到我家,是2010年6月初。 我把一点点大的梅茜抱回家,它圆头圆脑,耳朵很大,坐着的时候一仰头,耳朵几乎垂到地上。 它叼袜子,撕衣服,啃书,磨茶几,摧毁一切能看见的东西。 最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一喊它名字,它就沿着墙边狂奔,狂奔五百圈,非得到精疲力竭才趴下去。 麻烦的是,它从精疲力竭到精神焕发,需要回血的时间不是很长。 它大了一些,接近一岁,性子没那么风云一起便化龙。为了让它平时活动的空间够大,我换了一楼带院子的房子。 有天我回家,突然发现梅茜不见了。家里没有,院子里也没有! 找半天,原来院子最内侧,有个排水的漏洞。它就是从这儿离家出走的。 我急坏了,小区、马路、公园、其他小区……发了疯一样到处找,扯直了嗓子喊。 夜越来越深,没有找到。 我回家坐在沙发上出神。总觉得它可能躲在家里哪个角落。在我写字时,它一定要霸占书桌底下。在我睡觉时,它一定自己咬着狗窝,“吭哧吭哧”拖到我的床边。在我吃饭时,它一定紧紧抱着桌脚。 到了后半夜一点钟,听到阳台有敲门声。我过去拉开玻璃门,梅茜咧着嘴,喜笑颜开地看着我,疯狂地摇尾巴!浑身都是泥巴,不知去哪儿瞎胡闹了…… 我赶紧抱起它去洗手间,开心地掉眼泪。冲干净泥巴,它也应该玩儿命才找到家的吧!我找出所有好吃的给它,看它吃得狼吞虎咽。 结果它以为离家出走,会有这么多奖励。 于是第二天下午,它又不见了。 这次我也不找了,就看电视等它。等到后半夜一点钟,它准时出现在阳台的玻璃门外。 我靠!没有犹豫,我把它拎进来暴打一顿! 梅茜号啕大哭。 从此,无论院子里排水的洞口有没有堵着,它都不会从那边走了。 5 梅茜长大的标志是从某天开始,死也不愿意在家里大小便了,宁可憋得痛哭流涕。 一次我出门,以为很快就回家,结果被拖去直播,回家已经是黄昏。 到家门口,掏出钥匙。邻居家开门,大婶探出脑袋,激动地说:“张嘉佳啊,你家狗太牛×了!” 我摸不着头脑,问:“怎么了?” 大婶咽口口水,激动地说:“你不在家,梅茜在院子里晒太阳。后来它急着大便,我就看着它在院子里转圈,还想怎么帮它呢。过了一会儿,它居然猛地一跃,连滚带爬翻过栅栏,跑到我家院子,拉了一泡便便!接着又奋力一跃,连滚带爬回翻过栅栏,回你自己家院子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 睡觉之前,梅茜一定要跑到卧室,敲敲门,然后趴到床边。等我睡着了,它才会离开,放心地走回它的猫咪窝窝里睡觉。 6 梅茜,老爹要买一辆皮卡,装好顶篷,我们可以出发去最远的地方。 你坐在副驾,狗头探出窗户,风吹得耳朵啪啦啪啦,高兴地跳脚。车厢里摆满好吃的东西,和你最喜欢的猫咪窝窝。 我们要沿着一切风景美丽的道路开过去,带着你最喜欢的人,把那些影子甩在脑后。去看无限平静的湖水,去看白雪皑皑的山峰,去看芳香四溢的花地,去看阳光在唱歌的草原。 去远方,而漫山遍野都是家乡。 一开始,我以为是它离不开我。 现在,我知道,是自己离不开它。 梅茜出生于2010年5月18日。 所以,梅茜,我的女儿,生日快乐。 老爹爱你。 第十四章 说了爱之后 内容简介 深植在都华央心中的绿色大门,总是时时刻刻提醒着她──在扑朔迷离的爱情里唯有看得透彻,爱,才能谈得明白。 大学第一次的恋爱经验以遭到背叛画下句点,从此,都华央对感情虽仍抱持着憧憬,但不信任与迷惑却在同时在心里拔河,她不明白到底恋爱该是什么模样,是必须专一致志,还是本应游戏人间。 不明白,只好将自己暂时封闭在对感情无欲无求的世界。 好友纪牧唯看不惯都华央将自己锁起来,不碰触,只怕再次受到伤害,她讨厌总是把心收起来的都华央,对她来说,每一次的恋情不管失败与成功,至少都经历过,不会在人生中留下任何遗憾。而都华央见纪牧唯猛烈的爱情攻势不仅使自己陷入疯狂的感情中,两人之间的友谊也因为价值观的不同产生裂痕。 文质彬彬的温立言是公司备受大家喜爱的主管,身为助理的都华央在近水楼台下,逐渐产生好感,就在一次工作上的失误两人拉近了距离,却在要再更接近彼此时,搁浅在记忆深处的绿色大门再次浮现。像是警告,又像是预言的大门,又再次成为都华央的噩梦。 多年未见的高中同学们,在一场同学会中相逢,重新认识了单定一。同样离乡背井独自一人北上工作,让两人有了共同话题。或许是有着相似的成长背景,都华央对单定一打开心扉,近一步踏入彼此的生活圈,成为不是情人却又有着情侣间的亲密无间。 不管是好友纪牧唯、上司温立言,还是不知该如何定义关系的单定一,在交友圈与工作上逐渐感到失落与不知所措的都华央开始经营部落格,化身为现代丛林中彷徨无助的毛毛虫小姐,将自己的心里话抒发在专属的部落格里,期待着能够从中理出困顿在心中的矛盾情感。 关于作者 尾巴Misa 虽然喜欢皆大欢喜就算过于童话也不要紧的结局,但却偏向写带着遗憾的故事,认为这样比较贴近真实。 热爱惊悚悬疑不爱鬼片,却写了不少灵异小说;对爱情哭点超高也不易感动,却写了许多爱情小说。 理性现实却又不切实际的矛盾金牛,今天也会继续固执的写下每一个值得反复回味的故事。 尾巴近日新书在金石堂与博客来均有相当亮眼的成绩,其他作品也在金石堂畅销榜上前二十名。 自 序 大家好,很高兴尾巴又再度和大家见面了。 这篇《说了爱之后》其实早在两三年前就已经构思好故事内容,一直想写,却一直没机会写,没想到真的写出来并成为你们手上这一本书竟也过了好几年。 话说,这本书设定为“都市爱情”,其实我一直很疑惑,所谓的都市爱情到底是怎样的故事呢? 也许和以往所创作的爱情小说最大的不一样之处,就是少了“学校生活”,这对我来说又是一大挑战,往年所写的几乎全是校园爱情,就算提到出社会,校园生活也占了三分之二。 我将故事中的女主角都华央设定为刚出社会的新鲜人,在感情上受过伤害,但她并没有因此而害怕恋爱,我想这样的勇气是我们都需要的,在被伤害过后依然有前进的勇气。 我一直想讨论这样的主题,只是不知道大家的接受程度,会不会被第一句话吓到,当时编辑似乎因为第一句话考虑要不要十八禁呢。 关于这本书所要探讨的问题,我很想知道大家的想法,也许根据性别以及年龄的不同,都会有不一样的见解,所以很期待大家看完后和我讨论。 最后,谢谢购买这本书的你们。 尾巴Misa 楔子 张爱玲这么说过。 通往男人心的路是胃,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阴道。 阴道会通往女人的心。性与爱,究竟是密不可分,还是能划分干净? 都华央看着男人的背影,不禁觉得这句话可笑至极。 侧身起来穿好衣服,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在离开房间前,床上的他翻了身。 “要走了?”他甚至没有张开眼睛。 “嗯,明天一早要开会。” “喔。”他的鼾声再次沉稳响起。 都华央既不失落,也没有不高兴,她的心情很平静,没有任何一丝情绪,带上了门往外走。 笔直的红色地毯,一路通往走廊尾端的电梯,按下一楼,来到富丽堂皇的饭店大厅,擦身而过的服务人员对她亲切微笑,柜台还有许多要入住的房客。他们是情侣、是外遇、是出差?或者就像都华央和他一样,只是认识的朋友。 嗯,会上床的朋友。 第一章 窗口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一片黄橙橙的求职界面看得都华央眼睛发酸,她闭上眼睛,身体往后瘫在椅背上,左右摇晃着自己的脖子。 吐口气后再次往前倾,双手往上伸了懒腰,决定先去买杯咖啡提神。 便利商店就在楼下,所以她穿着家居服,随意盘起长发用鲨鱼夹固定,踩着拖鞋啪嗒啪嗒便出了门。 从大学毕业已经三个月,但至今依然没有找到工作,她并不是太挑、也没有眼高手低,就只是,提不起劲。 虽然毕业于传播媒体学系,却花了四年才知道自己对这一块完全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即使有不错的工作机会,她也不想再多浪费时间在无兴趣之物上。 这样似乎太不知好歹,有时候连都华央自己都会这样吐嘈自己。 一口气在便利商店门口灌完咖啡后,用手背擦擦嘴唇,将罐子丢到回收箱内。 步出便利商店外,天空阳光亮得刺眼,都华央眯眼抬头,用手遮去上头光线,看了眼周遭。 她的租屋处位在商业地区,日正当中,街上满是穿着套装的OL以及西装男人,他们胸前大多都挂着公司识别证,三五成群谈笑风生,将附近所有餐厅以及便利商店都挤满了。 她应该也要在此行列之中,但现实却是穿着邋遢站在这,活像个废柴般。 其他人早上七点起床梳妆打扮,在公交车上打瞌睡或是看书当通勤族,接着来到公司开早会,并处理昨天下班后的公事,接着中午喘口气和同事交际感情。 当别人都在过这些日常生活时,都华央却睡到自然醒,连睡衣都没有换便打开笔电,一边刷牙一边想着,像这样对睡到中午的罪恶感越来越稀薄是好是坏?顺便敷衍地回复远在乡下的娘亲大人说自己快要找到工作了。 一开始,当身边所有人都陆陆续续找到工作时,她还会恐慌,还会想着自己脚步要加快,但时间久了,那种感觉越来越淡,打电话回家跟妈妈要钱也变得很自然。 不过现在站在这块商业区,她深深感受到自己与周遭的上班族有所隔阂,虽然他们投来的眼光不是轻蔑,但都华央就是觉得格格不入。 于是她拿出手机,拨了电话给自己的好姊妹纪牧唯。 “喂,是我啦。” “……干吗?” “哇,你怎么听起来快死了?”她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如果你一份设计图前后被修改了三十次,但客户依然说不清楚他们到底要什么东西,你还会活蹦乱跳吗?” 纪牧唯的工作是平面设计师,其中又分广告及各种活动的主视觉及布置等,说实话,都华央也搞不懂纪牧唯具体的工作内容,只知道她时常在计算机前没日没夜地修修改改一堆看起来都一样的东西,偶尔还要跑去客户那儿看现场之类。 “呜,听起来很惨。”干笑几声。 “你听起来一点也不为我感到可怜,所以说,米虫,你有什么事情?” “米虫?你不过刚毕业就找到工作而已,讲话口气还这么大。” “我觉得这样就很厉害了!”纪牧唯得意的笑声依然带着疲惫。 “我可不想把自己搞这么累。” “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而设计师更是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制。”纪牧唯感叹:“所以说,打给我干吗?” “就想说中午啦,你应该也休息了,反正你公司离我家不过两个公交站,一起吃个午餐怎么样?” “拜托,米虫小姐,我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哪有空跟你悠闲吃饭。”纪牧唯微愠道:“我要挂电话了,白痴客户两点前要稿。”说完便真的挂断。 “火气这么大。”都华央看着手机屏幕嘟囔,再次抬头看着闪闪发亮的天空。 还有眼前那群闪闪发亮的人群,汲汲营营的社会中,好像就只有她一个人在这边浪费生命。 也许回去后她不该再坚持用兴趣找工作,而应该以专业找工作才是。 但想归这样想,回到笔电前,盘腿而坐的都华央还是开开关关了好几个求职窗口,最后只选了某广告公司的行政助理,犹豫再三后按下投履历键,内心矛盾地希望不会被要求面试。 既想找到工作和那些光鲜亮丽忙碌的上班族一样,却又不想做着自己毫无热忱的工作一辈子。 话说回来,她也只是不想让自己空闲,做什么工作又有何差别呢。 她从地板上爬起来,往一旁的床铺扑倒,在床上滚来滚去。她不想要这么多空闲时间,想找事情让自己忙碌,但她失去了一些动力,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了兴趣。 她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闲暇时间,只要一有空,就会想起一堆令人不愉快的回忆,但时间却是她现在最多的东西。 ◆ 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细缝间射进,屋内暖烘烘地,让都华央昏昏欲睡,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又回到绿色大门前。 她知道现在身处于梦境中,不该去开那道门,但她依旧伸出了手,去推开那越来越沉重的门。 映入眼帘的还是他们两个,当时最好的朋友,以及最爱的男朋友。 惊慌失措的她拉起棉被,将自己赤裸的身体团团包住,包住脸,却包不住背叛。 “男朋友”一开始的表情很是惊恐,像做错事被抓包的小孩一般,他起身穿起裤子,再次回过头,脸上的愧疚消失了许多,一副“对,我就是偷吃了”的表情。 如此理直气壮。 浑厚的歌唱嗓音响起,都华央花了一点点时间才会意过来是手机,她蒙眬地睁开眼睛又闭上,翻身摸着铃声来源处,但却摸不到,懒得起身,她只能伸长着手找。 手机铃声断了,都华央也觉得算了,打算再眯一下时,铃声又响起了。 啧! 都华央恼怒地从柔软的床上爬起,发现手机放在梳妆台上,是不认识的号码,时间是下午四点,发现自己几乎又浪费掉一整天,都华央翻了白眼,接起电话口气不甚友善:“喂!” “请问是都华央小姐吗?”字正腔圆且声音干净的陌生声音自话筒那边传来。 “你是?”都华央皱眉。 “您好,这边是禹见广告公司,我们收到您的履历,想跟您约面试时间。” 都华央瞬间睡意全失,瞪大眼睛怀疑自己的耳朵,距离她投履历不过才两、三个小时,现在就收到面试通知,这是该高兴吗? “请说。”她拿起一旁的纸笔,简单记录了对方说的时间与地点,挂掉电话后依然不敢相信。 她立刻再打电话给纪牧唯,对方的声音听起来离棺材只差一步。 “纪牧唯,我可能找到工作了。” “面试而已,你这么有把握?别为这种无聊事情打电话来,我超级忙,Busy!”再一次挂断。 虽然只是面试,但她的确这样认为了。 她起身将窗帘拉开,感受窗外已经不刺眼的夕阳,看着下面三三两两的上班族,有些刚跑完客户正要回公司,有些则出来买下午茶。 都华央环顾眼前高耸林立的大厦,虽然依然没有热忱,但至少往前一步了。 原来往前,只要轻按一个键。 ◆ 她在台北念大学,习惯了这里的步调与生活,刚毕业的时候也曾考虑是否回屏东家乡找工作,或是干脆跟着父母跑菜市场算了。 那时令她犹豫的是住在台北的男朋友,若回去了,他们将变成远距离恋爱。于是,她用很多理由说服家人,叨絮着像是台北工作机会比较多、认识的人也会比较多等等。 父母同意了,她更是高兴,她永远记得自己带着雀跃的心情来到男朋友的租屋前,那绿色大门后,满载着属于他们之间的回忆。 她对这段恋情充满着希望与幻想,这不是她的初恋,她却表现得如同初恋,像是认定对方似地,天真地以为自己会嫁给他。 学生租屋的隔音不是很好,她可以稍微听见屋内的嬉笑声,都华央以为是电视的声音,正想按下电铃时,却听见了不寻常的声响。 她皱眉,起了疑心,放在电铃上的手指停顿,决定拿起自己的备用钥匙。 不会的,不会是她想的那样。 在插入钥匙之前,都华央依然如此相信这段爱情。 最后终于明了这全是自作多情。 男朋友那几乎没有愧疚的神情历历在目,将近四年的感情与信任在那一瞬间瓦解,双重的背叛来自最好的朋友。 躺在床上的女人,是都华央大学四年来最好的朋友。 跌破纪牧唯眼镜的不是这些背叛,而是都华央选择平静的方式离开,纪牧唯一直碎叨着,当时都华央应该大吵大闹,搞得所有人都知道那女人爬上别人男友的床,还有男朋友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丑事。 都华央在脑中早已经闹了千百回,但现实中的她只是冷着眼进到屋内,收拾自己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床上的“好朋友”一次也没露出头,而所谓的“男朋友”点起烟,站在一旁静静看着她收拾东西。 最后都华央在离开房间前,将备用钥匙放在鞋柜上面,同一时间,床上的女人哭了起来,断断续续说着:“对不起。” 都华央没响应,关上门后拎着包,骑着机车离开那地方,一路上她回过头好几次,觉得刚刚像是作了场梦。 而事实上,那一幕也的确在未来成了梦魇。 都华央必须将手伸入口袋内,确定摸不着备份钥匙,并且看到脚踏板上面的包,才能提醒自己,刚刚的一切都是真的。 当她停在红灯的十字路口时,想起了刚才好朋友的眼泪。 在最后关门时,她的“前”男友对床上的女人露出疼惜的表情,走过去安慰她。 哭什么,该哭的是她吗? 该哭的难道不是自己吗? 但又为什么要哭? 为了两个背叛自己的人哭什么呢? 她该大哭一场,但她流不出眼泪,不明白为什么,胃部上方传来闷痛,一路攀升来到了心口,每心跳一下都是疼痛。 忽然间,她呼吸不过来,像是气喘一样,浑身开始颤抖。 红灯转为绿灯,后面的车子按了喇叭,她吓了一跳,连忙用力催动油门,竟然就这样摔了出去。 在受伤的那几天,前好朋友与前男朋友连声慰问也没有,但都华央也不需要,只是在她心里隐隐约约有那么一点期望,也许会因为自己受伤而让他有些罪恶感,也许会因为这样而来跟她谈谈。 但什么也没发生。 经过这件事后,她留在台北的理由算是没了,但她还是选择留下。 因为若走了,不就表示她逃避了吗? 这是她心中的一个想法,虽说去与留早就没意义,但她还是给自己预设立场。 所以她留下了,却像摊烂泥。 不过今天开始会不一样,她已经往前了,虽然她找的工作和专业无关,但至少努力踏出第一步。 ◆ 站在衣橱前看了好几遍,最后拿起黑色窄裙与白衬衫,一百零一件的正式服装,在大学的论文发表会时也是这一套。 传了讯息给纪牧唯,很快收到她的回复“加油祝顺利”,还附上一个要死不活的贴图。 虽然每天累个半死,但纪牧唯选择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所以倒也忙得开心。 整理好服装仪容后,都华央看着镜中的自己,觉得自己好久没有这么整整齐齐打扮过了。 也许被背叛的伤害,比她想象中还要深,所以才会颓废了这么久。 拍拍自己脸颊,说了加油后,穿上快生灰尘的高跟鞋,踏出轻快的脚步。 阳光下,自己的倒影从一旁大楼的玻璃反射出来,看起来很顺眼,她挺直腰杆,勾起微笑。 早晨的公交站的人潮很多,都华央等了两班才上车,虽然自己还不算是上班族,不过此刻她与其他人一样站在这,忽然想把这瞬间的心情记录下来。 她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写上当下心情。 天气晴、心情晴,过去有些阴天,但终会雨过天晴。 我依然会相信爱情,如同相信晴天。 颓废够了、沮丧够了,一切都够了。 唯一不够的是向前走的动力。 总觉得抒发完后,心情好转不少,离开公交站的她朝面试公司走去,脚步轻快得好像已经通过了面试。 ◆ 禹见广告公司位于另一区商业繁华的地带,在一栋二十层楼高的大厦中,采全白设计,落地窗边还有雪景造景,墙壁上有三台电视。 都华央按下门口的访客铃,轻快的女声从对讲机传出:“禹见,您好。” “你好,我有预约面试。” “请进。” 自动门打开,柜台的女孩起身,看起来与自己的年纪差不多。 对方和善地给了她面试单填写基本数据,并带她到后头的会议室,都华央填写好资料后,稍微打量下这间广告公司格局,会议室共有三间,其中两间是小型会议室,也就是现在都华央所在之处,另外一间则是十人会议室。 正当她还在东张西望时,会议室的玻璃门被打开,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进来。 都华央立刻坐正,看着男人挂着微笑坐到她对面的位置。 对方约略三十出头,干净的短发,西装也是普通款式,这让都华央有些小吃惊,她以为广告人的穿着都会比较……与众不同,但眼前这个男人很普通,但又比普通更不同一些。 他的眼神充满自信与高傲,但同时又带着一丝丝慵懒,身上散发一股不像是香水的味道,有些刺鼻,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是管理部副理,我姓温。”他翻阅着都华央的履历:“请你简单自我介绍。” 都华央一惊,仔细一想,她完全没有准备就过来,脑中快速回想该用什么样的话介绍自己,姓名?毕业大学?年纪?但这些基本资料履历表上都有了,讲这些显得没有必要。 “您好,我叫都华央,大学时期因为科系关系曾经到电视台短暂实习过,对于忙碌的电视圈生活虽感到十分新鲜,但却发现不是兴趣所在,举例来说,对于录像时常Delay这件事情是我无法接受的。不过,在电视圈却让我发现另一个更有兴趣的事物,就是广告产业,拍摄时间不长却注重许多细节,展现最完美的画面好呈现在观众面前,任何一点创意都能成为大众对这件产品的观感,而这也是我目前所想要挑战的事物,以上,谢谢。”都华央不忘露出微笑。 “嗯……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会应征行政助理的工作呢?企划助理呢?”温副理微笑,但眼神并没有看着她。 都华央尽量不让自己露出紧张的表情:“我认为一份工作要想做到了解透彻,就必须从最基层做起,从这份工作我可以了解各个部门所需以及内容,所以选择了行政助理。若只选企划助理,那我就只能待在企划部了。” “我明白了。”温副理第一次将眼神转到她的脸上,终于愿意正眼看她:“你觉得最难一起工作的是怎样的伙伴呢?” 最难一起工作? 意见不合、私底下搞小动作、爱邀功、唯恐天下不乱……等等,都很难合作,但这些说了真的好吗? 都华央脑中快速思考过后,觉得绝对不好。 “我认为没有特别难合作的人,举例来说,大学时期的社团里头有形形色色的同学们,一开始像盘散沙一样,但经过分组讨论与磨合后,渐渐会有一种共识,算是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折中点,我想只要经过沟通与实地操作后,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看来你大学生活很丰富。”温副理微笑,都华央渐渐觉得他的微笑很虚假,看似只是一种表面工夫。 “除了课业外,大学生活就是要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所以都华央也回以表面微笑,她几乎可以确定对方也看得出来。 “面试结果最慢礼拜五通知。”温副理起身。 ◆ 当温副理陪同都华央走到接待大厅,总机小姐起身对温副理点头后又坐下,停在门禁卡的自动门前时,都华央转身原想对温副理说声“谢谢您,再见”之类的话,但温副理却跟着她走出门禁卡处,来到电梯前。 “上班时间、希望待遇皆如同你履历表上所填,是吗?”按下电梯,温副理指了她的履历表。 “是的。” “明白。” 一直到离开这间广告公司两条街后,都华央才放松脸上的表情,拍打自己的脸颊,再次拿出手机拨下那一千零一通。 “你又怎样了?”对方现在的声音像是进了棺材又被拉出来。 “纪牧唯,我面试完了。” “那怎样呢?” “说了一大堆表里不一的话,天啊,我说谎了,面试官提出的问题我回了一堆谎言!”都华央遮住自己的脸,无力地垂下头。 她对行政助理真实的想法是,这是一份不上不下的工作,是个踏板、是个基础,但她并不想往上升,她只是想出来工作,只要有薪水拿就行,没什么远大的梦想。 而她对广告业也没多大兴趣,她就只是想领一份死薪水,好好缴房租,稍微出来晒晒太阳,跟其他穿着西装套装的上班族一样。 也许她的外表达到了,但她的内心依然如同窝在家中一样,还没走出来。 “说了一堆谎?那就恭喜你离这社会更近一些了啊。”纪牧唯笑了。 “还好他没问我未来展望,或是想从这份工作获得什么,那我真的会掰不出来。”都华央坐到便利商店外的椅子上。 “你没什么有兴趣的事情吗?大学时不是参加过很多社团?” “我想就是参加太多了,所以现在才茫然。”抬头看着亮闪闪的晴空,太阳果然还是太刺眼了,怎么面试前后的心情差这么多。 “慢慢来吧,你就当现在的工作是一个缓冲点,再过一阵子,就会找到你想要的了。”电话那头的纪牧唯开始咬起类似巧克力棒的东西。 “你确定?” “确定。” “你怎么能肯定我会找到自己想要的?”都华央有些生气。 “我就是能确定啊,一直走一直走,一路上风花雪月,总是会出现让你愿意停留的风景吧?”纪牧唯咬着饼干很没诚意,但语气却很坚定。 “你怎么知道?” “都华央你是有病喔!是犯了怀疑人的病吗?” “我只是对于你如此肯定颇有微词罢了。” “这是一定的啊,你现在只是稍微迷路了一下,很快就会找到方向,你的前方有成千上百条的大路,如果你不知道哪条是你要的,就每条都走走看,条条大路通罗马啊。” 都华央没吭声,静静思考着,电话那头只剩下纪牧唯咬着巧克力棒的声音。 “我也要吃。” “你安静了将近两分钟,只有这句话?”纪牧唯笑了起来:“可惜,我吃完了。” “那该不会是你的午餐吧?”都华央皱眉。 “你猜对了,我相信这份工作再让我做个半年,我都成佛了,对于世间一切将不再有怨恨也不再有要求,只剩下CASE、CASE、CASE!”纪牧唯唉叫了一声:“你觉得面试会过吗?” “我不知道,尽力表现了。对了,一般面试官都会送人到电梯门口吗?这是社会礼仪吗?” “面试官送你到电梯门口喔?” “是啊,我挺讶异的,但这是第一次面试,所以我也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正常?” “那机会很大啊,通常都是会送到门口或是拿到面试官名片的更有机会。” “是这样吗?”都华央怀疑,说不定温副理只是比较有礼貌。 “是啦,相信我。好了,不说了,我要忙了。” “那等你比较不忙,我们再约出来吧。”都华央微笑着挂掉电话。 ◆ 纪牧唯是她同间大学不同科系的朋友,会认识英文系的她说来巧妙,对,纪牧唯是英文系,毕业后却不选择任何跟英文有关的工作,她曾面试过翻译公司,也被通知录取,但最终却选了相差十万八千里的设计助理。 从大学时代便双修设计类别的科系,到头来反而对副修更有兴趣,都华央感同身受,太多人念的科系和工作毫无相关。 不过设计类也有跟英文扯得上边的地方,因为纪牧唯不必等软件有中文版后才能用,她英文也看得懂。 她们认识的缘由是在社团,两人一同参加了跟英文和传播都没关系的吉他社,而后又都在入社后对吉他失去了兴趣,便常聚在角落打屁聊天,久而久之便成了好朋友。 当发生绿色大门事件后,是纪牧唯一直守候照顾受伤的她,生性火爆的纪牧唯在都华央伤好了后,曾经气冲冲地拉着她要到男方那里理论,或是去找那女人赏她个几巴掌。 但是都华央拒绝了,唯独某次在纪牧唯死拖活拉之下,她们还是来到了男方上课的教室外,不过当时都华央看见的是,前好友与前男友坐在教室里头互相抄看笔记的画面。 简单、单纯,什么也没有的一幕,却更是让都华央明白,过去的人就是过去了,不论曾经多美好的爱情,离去了便是死了,怎样都唤不回一丝一毫的可能,而她也不想要。 那死缠烂打,搞得众所皆知,又有什么意义呢? 从此,她便不再提及这事。 “他们最后一定会分手,过得很惨很惨,这是背叛者的下场,他们最后都会后悔曾经这样伤害过你!”纪牧唯这么诅咒着,从此亦对这件事三缄其口。 唉唉,这些都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都华央觉得天上的阳光还是很刺眼,决定进到便利商店买杯冰咖啡,坐在窗边再一次看着人群往来。 他们最后会分手吗? 不惜背叛女朋友与好朋友也要在一起的感情,会如此轻易分手吗? 他们若分手,那感情不过尔尔,但若不分手,那是不是表示自己和他的感情没有比他们深? 她不希望他们过得很惨,但也不希望他们过得好。 都华央拿出手机,滑到早上打的备忘录,记录下现在的心情。 天气晴,心情糟。 这该是怎样的矛盾啊。 怎么一踏出家门,我就开始说谎了。 今天不断想起绿色大门,该不会是坏运气的预兆吧。 面试,总觉得不太顺利。 这份工作我一点兴趣也没,原来我依然提不起干劲。 得过且过,大概就是现在的想法了。 另外今天我发现自己的邪恶了,但又认识了自己一些。 除了无法跟旧情人做朋友外,我也不是属于会祝福旧情人过得好的人。 是因为背叛,还是因为我本如此? 收起手机,都华央将咖啡一饮而尽,然后起身丢入回收桶,决定回家再补眠,连妆也不要卸,衣服也不要换,直接躺到床上好好休息。 这一次愿神保佑,别再梦到绿色大门。 第二章 用力眨眼三次,深吸气、吐气三次,最后甚至用力捏了自己的脸颊两次,都华央才确定真的不是在做梦。 事情回到十分钟前,当都华央还在梦中会周公时,电话铃声响起,周公要她去接电话,她却摆摆手表示不愿意。已经直接睡在棺材里头的纪牧唯不可能打电话来,而父母也不会一大清早拨电话来,除了他们,就只剩下推销的电话。 话说,自己的生活圈怎么小得可怜? 电话铃声最后还是强制将她拉回现实,都华央拿起手机,翻了身依旧闭着眼睛,蒙眬中还依稀看见周公的身形。 “喂……”窗帘已经遮不住背后烈日,都华央将棉被盖至脸,遮住光亮。 “请问是都华央小姐吗?”话筒那方的男人声音既陌生却又熟悉。 “是……”推销吗? “我这边是禹见广告公司,敝姓温。” 这名字好熟,忽然都华央清醒过来,整个人从床上弹跳起。 “啊,你好!”她慌张地将一头乱发顺到耳后,顺便拿起一旁时钟,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 “现在方便讲电话吗?”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像猜到了她还在睡觉,都华央有些尴尬道:“当然,请说。” “我想先恭喜你,根据我们多方评估后,决定聘用你担任行政助理,请问你现在找到其他工作了吗?” “没有。”都华央甚至没再投过履历。 “那下礼拜一过来报到,这时间可以吗?” “可以。” “那好,我等会儿会发一封报到须知的Mail到你信箱里,那就下礼拜一早上九点见。”对方轻声的笑声在挂掉电话前,烙印在都华央的耳中。 于是她用力眨着眼睛、深呼吸、捏了自己的脸后,才忍不住大叫,在床上跳了一下后,又觉得这样的反应太过激烈。 不过是行政助理,任何人都可以轻松胜任这份工作。 她将手机再次滑到备忘录。 我究竟想要什么? 有天,真的会知道吗? 思考一下,她爬起身,走一步算一步,便是如此。 刷牙洗脸后,她拿了包泡面直接加热水,连煮都懒得煮,她看着自己身上穿的宽松T恤,也许该买几件衣服上班穿,毕竟社会人士不比学生,总不能穿着短裤和T恤上班吧。 发了讯息给纪牧唯,先说了自己找到工作,接着便是邀她六、日逛街。 “还没领薪水就要先花钱啊。”纪牧唯百忙之中抽空回了简讯,让都华央备感安慰。 “邀请社会人士帮忙挑些社会行头,这个理由可以吗?” “我接受!”纪牧唯附上大笑贴图。 于是这几天,都华央决定改头换面一番,她将床单全数拆下,一口气洗完后拿到阳台去晒,接着将屋内彻彻底底用吸尘器吸过一遍,拿起拖把狠狠地拖过每个角落,让所有灰尘与阴霾散去。 然后,她将衣橱里头不会再穿的衣服拿出来,其实不多,大约三件,都是与前男友搭配成一套的,那种最笨、最愚蠢的情侣装。 还有相簿,已经是数字时代,但她仍习惯将照片洗出来,所以她有很多相片,关于他的相片。 都华央再一次深吸气,然后将相簿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两人头靠头的自拍照片,瞬间她合上相本,深吸一大口气。 到现在她依然没有勇气翻看那些照片。她认为要丢掉一个回忆,必须要重新检视一遍,这是一种尊重,又或者是一种悼念仪式。总之既然她现在还没办法重看,那就表示还不到丢掉的时候。只好暂时收在邮局的小包裹箱子中,将照片和愚蠢的情侣装塞进去。也许就跟纪牧唯说的一样,总有一天会找到自己的兴趣。 而也总有一天,她可以轻松看着这些相片,然后一笑置之,连处理与否都不重要。 然后把箱子往床底下塞去,眼不见为净。 接着把书柜上的书整理一番,毫不犹豫地将大学四年所学的课本全部拍照上网拍卖,卖不掉的,就拿去回收吧。 她将租屋内彻底地大扫除一番后,便去冲个澡,心血来潮地化了个淡妆,拿起钱包外出,买了可爱的蕾丝小桌布及小型盆栽,回来装点自己的房间。 看着干净整齐的屋内,还有可爱的小装饰物,她把尘封在抽屉深处的装饰品拿起来,将几只不倒翁小猫放在窗边的台子上,顺便将买来的盆栽放在窗外栏杆上。 她看着外头的阳光,神清气爽。 终于今天,阳光不再那么刺眼。 我觉得今天,才真的有了重新开始的感觉。 她在手机备忘录里写着,面带微笑。 “我觉得上班族就是要穿一些有气质的衣服,不一定非要套装,但必须要有气质。”纪牧唯穿着单宁窄版七分裤加红色高跟鞋,上衣则是雪纺直条纹衬衫,手拿橘色手提包,在路边摊翻找着内搭裤,一面教导着都华央。 而都华央则正在将今日心情写进备忘录里头,算算也持续一个多礼拜,备忘录里头充满着心情小日记。 “喂!你有没有在听啦。”纪牧唯画了眼线的双眼很有魅力,嘴上的口红却太过红艳。 “有啦,啊!我就不想买内搭裤,而且你不觉得你身上的颜色太多了吗?还有嘴唇这么红干吗?另外气质服装是什么?有没有具体一点?”都华央打完最后一个句点后才收起手机。 “你问题不要一次这么多,听起来很烦躁。”纪牧唯从新买的皮夹掏了三百块给老板,拿了三件不同花色的内搭裤。 连内搭裤都很鲜艳。都华央心想。 “我已经受够人家问我问题了,‘牧唯,昨天给你的稿子什么时候可以交?’、‘为什么这个地方你不用Photoshop而要用Illustrator呢?’、‘客户说这跟当初沟通的不一样,今天下班前改回来。’,稿子什么时候可以交不是一开始说好了吗?管我要用以拉还是什么,只要出来的成品好不就行了,客户根本就搞不清楚自己要什么,只会不断叫我修稿修稿修稿!” “你有点歇斯底里,短短几个月就可以把你变成这样,职场感觉真是恐怖。”都华央耸肩。 “设计这行真不是人干的,好在我有热忱。”纪牧唯翻翻白眼:“啊,那间店的衣服不错,进去看看。”拉着都华央的手往一旁转角的店面走去。 刚刚的问题还是一点都没回答啊。 而且,说是要帮都华央挑上班可以穿的衣服,但大多时候纪牧唯挑的却都是自己的衣服。 在纪牧唯试穿的时候,都华央在店内打转,春夏来临,衣服全都以轻薄为主,看了看衣架上头的标榜,现在都自称是正统韩货。 “我们快被韩流淹没了。”都华央小声嘀咕,看了眼价钱,似乎现在只要冠上韩货名号,价钱就能多贵个两、三百。 明明不久前的流行趋势还是哈日居多,卖的衣服也都走日本风格,怎么在不知不觉间就被韩流攻占了呢? 到底是自己太久没逛街与市场脱离太久,还是市场变化地太快? “华央,你看这一件怎么样?”纪牧唯站在试衣间外头喊着,在镜子前转圈。 纪牧唯穿着银色线编织的毛呢短裤,上衣则是白色圆领罩衫。 “还不赖啊。”忽然都华央明白了纪牧唯说的气质是怎么回事,很普通的衣着,但就是很有上班族的“气质”。 “那你觉得跟这件比起来呢?”纪牧唯从试衣间拿出另一件白色的罩衫,差别只在于胸前多了一排金色纽扣。 “我觉得差不多啊。” “哪有差不多,这两件差很多呢!”纪牧唯皱着眉头苦恼。 “那你两件都买不就好了。” “但是同款式啊,干吗买两件呢。” “所以我不是说差不多嘛!”都华央两手一摊。 “就说了差很多,纽扣是重点!” “那就买有纽扣那件啊。” “但是纽扣的罩衫我家里有。” “……你自己决定吧。”都华央觉得累了。 最后纪牧唯还是两件都买了,听到结账数字时,都华央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离开店家后她不可置信地说着:“我刚刚在路边摊看见差不多的款式,价钱还只有这个的一半嘞!” “材质不一样啦。”纪牧唯挥挥手:“你怎么都没买?” “那个价钱下不了手,有没有三百九起跳的?” 纪牧唯听到她这么说,先是微微睁大眼睛,最后摇头苦笑轻拍她的肩膀:“有啦有啦,还是有那个价钱的衣服,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便宜货,这样子不好看诶。” “三百九也是有质量很好的啊。相反的,也是有好几千却看不出价值的衣服。”都华央不免有些不悦。 “你说得没错啦,但……算了,你慢慢就会知道了,”纪牧唯又走进路边一家看起来很贵的店,都华央跟着她:“我只是觉得出社会了,不该再穿些学生时代才穿的衣服。” “这就是出社会的价钱?”都华央随意拉开一旁一件黑色平口小礼服,那价钱是三百九的十倍。 “又没叫你买名牌,也没说一定要买这么贵的。”纪牧唯压下都华央拿的那件礼服:“我看啊,今天只能先帮你找一些入门款。” 都华央努着嘴,觉得纪牧唯好像把自己当白痴一样,出社会有什么了不起的啊,不就是每天朝九晚五被主管骂得要死吗? 她在心中忿忿想着。 注意到都华央的神情,纪牧唯咳了几声:“好啦,走吧。” 离开这间价钱不亲民的店后,两人来到一旁的冰淇淋店,纪牧唯买了两个,将其中的香草口味递给都华央。 “你最喜欢香草了对吧?”她露出有些讨好的笑容。 都华央接过,顺便瞪了一眼纪牧唯,但已经不那么生气。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一点点小道理都华央还是明白,况且她实在太容易被食物收买了。 “好啦,别生气了啦,我不该装得很懂的样子可以吧。”纪牧唯说归这么说,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正都华央之后也会变得如此。 “……今天不是说好陪我逛街吗?”都华央挖了口香浓的香草冰淇淋。 “我是在陪你逛街啊。”说完后纪牧唯看了两手空空的都华央,再看看自己手上的袋子,露出一个微笑:“好啦,我自己也顺便逛了一下咯。” “这个顺便大概花了一个小时。”都华央眯眼。 “哎唷,平常累个半死,假日好歹让我放松一下,购物是一种舒压,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是一种动力呀!”纪牧唯说得振振有词,吃完最后一口冰,接过都华央的空盒丢到一旁垃圾桶,拍了两下手后道:“我们去网拍街吧,那边一定有符合你需要的衣服。” 网拍街位于东区一八七巷,这里人潮众多,绝大部分都是年轻女孩,纪牧唯拉着都华央进到第一间:“从第一间逛到最后一间怎么样?” “脚会酸。”都华央第一件做的事情是随意拿起一件衣服看标价,挑了下眉,这里的价钱很可爱。 “逛街就跟甜点一样,不同的胃不同的脚,绝对不会腿酸。”纪牧唯指了自己的高跟鞋:“平常上班穿平底鞋脚就痛死,但今天我觉得轻盈的很。” “是错觉吧。”都华央笑了起来。 “哼,才不是呢。这件怎么样?针织上衣百搭,也算挺正式,但又不太死板。你的新公司有规定服装吗?” 回忆面试当天所看见的内部员工造型:“应该是没有,毕竟是广告业。” “那就要以得体并且好看为主啦。”纪牧唯点头,又拿了几件雪纺和短版,以及窄裙塞到都华央手中:“去试穿。” “一次这么多件?” “当然,快去吧!”一路推着都华央来到试衣间。 都华央在试衣间里头转了一圈,这不像自己会穿的风格,雪纺的触感很怪,轻轻柔柔的很危险,感觉隐隐约约看得见肌肤,但其实不透明,下半身穿着宽松的蓝色长裤,不是牛仔也不是棉质,很松很软,也不知道是什么。 纪牧唯还拿了件西装外套给她搭配,但前排没有扣子,而是波浪形。 忽然她的眼睛发光,也不自觉笑出来,明白了纪牧唯说的“舒压”,穿漂亮衣服的确会让心情变好。 她在试衣间试穿完全部后才出来,发现纪牧唯手上又多了一袋衣服。 “你怎么没穿出来给我看?” “我自己看过了啊。”她将衣服全部放到柜台。 “不喜欢?”纪牧唯皱眉,她对自己的眼光挺有自信。 都华央摇头,看着纪牧唯失落的神情笑了起来:“我太喜欢了,这些统统都要。” 这下换纪牧唯瞪大眼睛:“哇!你一出手比我还狠。” 她从旁边拿了一个小包过来:“搭配这个,链带包是每个女人必备之包!” “可是这包好小,能放什么?”大概只有都华央两个手掌多一点的容量吧,长皮夹一放就满了,更别说卫生纸、手机或是化妆包等。 “拜托,女人的包是四次元百宝袋,反正那些东西最后一定会如魔法一样有办法装进去的啦!买啦,才五百,便宜得要命。” 都华央皱眉,还没考虑清楚,纪牧唯又从另一边拿双尖头平底鞋过来。 “还有这双,代替你脚上那双吧,你那白色娃娃鞋都变灰了,我印象中这双从大学就在穿了吧?” “我喜欢这双啊,好穿耐走。而且我不喜欢尖头的鞋子,感觉会踢到东西。”都华央手上又多了一双不是自己风格的鞋。 “拜托,每个女人都该有一双尖头鞋。” “到底有什么东西是女人不该有的?”都华央觉得好笑。 “嗯……”但纪牧唯却认真思考:“不安?没自信?懒惰?但这些东西有时候又很重要。” 都华央将尖头鞋放到地板上,加减穿一下,神奇的是单看没什么,但穿上后整体看起来却很不错,于是她再试背了一下没什么实用性的包,嗯……好吧,她相信了纪牧唯的眼光。 “我实在不知道有什么是女人不需要的,我们什么都需要啊。”纪牧唯还在想那个问题:“啊,有啦,会外遇的男人不需要。” 话一说出口,纪牧唯立刻啊了声,都华央的脸也僵了下。 瞬间那扇绿色大门又浮现在自己眼前,都华央觉得一阵晕眩,她立刻闭上眼睛,一旁的纪牧唯随便拿起一件碎花洋装,急匆匆地说着:“华央,这件衣服也很好看,一起带吧!快去结账!”然后推着她来到柜台前,自己则逃到一旁。 都华央就这样连尖头鞋、链带包跟没仔细看的碎花洋装都一起结账了。 结完账后走出店外,阳光再次让她觉得刺眼,纪牧唯点着一根烟倚在一旁的轿车上。 “华央,抱歉。” “你知道我结账的金额比你刚刚贵五百,但衣服却多了你六件吗?”都华央扯着嘴角说,脑中嗡嗡作响。 “呵。”她将烟捻熄:“走吧,这附近有一间很好吃的意大利面,我请你,就当作是庆祝你找到工作怎么样?” “有人请客,当然好。”于是都华央忽略脑中的影像与声音,仔细想着要打在备忘录里头的心情。 新的一天,是新的开始,旧的东西就乖乖躲在角落积灰尘吧。 结束待业族的最后一天,都华央躺在床上时,看了眼挂在门后方的连身洋装,上头是雪纺圆点材质,中间腰部有松紧带,下头则是膝盖上来一点的黑色裙子。 明天开始,她就是上班族了。 虽然只是用来领薪水,找寻兴趣,或是脱离颓废生活的一份小工作。 她拿起一旁的手机,在漆黑的房内,手机屏幕的蓝光刺眼得让她眯起眼睛,习惯后点开备忘录。 最后一天的夜里,今天我依然想起绿色大门。 纪牧唯不是有意的,我知道,但我还是让她说了对不起。 越忙就越会遗忘吧,我想。 可能时间不够久,时间再过久一些,那或许……绿色大门对我不再有影响。 话说,女人最不需要的东西,真的是会外遇的男人吗? 我想也许物欲才是最不需要的吧。 光是衣服一买就好几千的纪牧唯还真是可怕。 打完这段后她按下储存,将手机放到一边,闭上眼睛。 ◆ 都华央穿着简单大方的洋装,背上链带包,果然如同纪牧唯说的,这是四次元百宝袋,女人就是有办法将一堆东西装到小包里。 踩着那双一开始不合意,但目前却庆幸有买下的尖头平底鞋,都华央抬头挺胸地往公司去。 在公交车上她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找到工作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居然忘了跟父母报备。 所以她传了简讯给妈妈,简单写着“我今天开始上班”后,下一秒妈妈的专用铃声立刻响起。 早晨的车厢里人虽多,但却一片安静,都华央的手机铃声此刻格外刺耳,她红着脸立刻接起来,小声说了声“喂”。 “哎哟!啊!你什么时候找到工作了啊?怎么都没有跟我们说啊!”妈妈的嗓门隔着话筒还是很大,都华央可以感受到邻近的乘客朝她投来的眼光。 虽然没有不悦或是恶意,但是都华央就是觉得很不好意思,她用气音回:“所以,刚刚不是说了吗?” “哈?你在说什么啦?大声一点啦!” “你小声一点啦!”都华央脸色微红。 “啊?你在哪里上班啊?做什么工作啊?薪水多少啊?”机关枪似地连续发问,再次让都华央体会到昨天自己一连问了许多问题时,纪牧唯为什么不高兴了。 看样子,女儿果然是像母亲的。 “我下班再跟你讲啦!”都华央挂掉电话,假装没事地看着车厢外的景色。 不一会儿收到母亲的简讯,大约就是说她挂什么电话,脾气很糟糕,这样的个性在公司是不行的之类。 不过最后一句却是工作加油,都华央觉得刚刚自己态度太差了,想拨个电话回去,不过正巧到站,也就作罢。 在公司大厦一楼的管理人员还问她是要拜访哪间公司,说了禹见广告名字后,管理人员恍然大悟说:“是今天报到的人员吧。” 这让都华央有些讶异,看样子管理人员对这栋大楼出入者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上了十楼,电梯门一开往左边是禹见广告公司,里头灯还没全开,但坐柜台的总机已经到了,正在替盆花浇水。 没有卡,所以进不了门,都华央按了电铃,总机抬头,放下手上工具按了开关。 “不好意思,我是今天来报到的。”都华央微笑。 “喔,管理部的行政助理,要等一下喔,温副理还没到。这边先请坐吧。”对方讲话不像当初来面试时那么拘谨,都华央猜想是因为再来就是同事了的关系。 她坐在一旁的红色沙发上,也不敢拿出手机打发时间,只能看着陆陆续续出现的“同事”拿出门禁卡在机器前哔了声,进来后总机会跟他们说早安,有些会响应有些只是点头,但他们都会多看都华央一眼,因为是生面孔。 过不久,温副理从电梯出来,都华央这才发现对方的身材比例很好,而今天也一样穿着西装,温副理将门禁卡挂在脖子上,透过玻璃看见了坐在椅子上的都华央,朝她挥手打招呼。 都华央站起身,当他进来时总机说了声:“温副理早安。”温副理也回应声:“早。”便往都华央的方向走过来。 “我带你到办公室。” “好的。”都华央莫名有些紧张,跟着温副理进到里头。 面试的时候是往左边走到会议室,但这一次是往右边来到办公室方向,这才发现这间公司是采用跃层设计,中央有着白色旋转梯,走廊底有一个很大的空间,但都华央看不清楚是什么,走廊两侧则是办公桌,每一个办公桌都有隔板,除非站起来否则不会看见左右两边或是前面同事的脸。 “这一楼都是业务、海外、企划、营销等部门,楼上则是财务、设计、管理部等,工作划分很细,但部门上却没分那么清楚,反正有问题大家都会互相帮忙,久了你就会习惯。”温副理挂着一贯的表面微笑。 他带她来到一张办公桌前,上头几乎全是空的,温副理唤来一位名叫小雨的女生:“有问题就问她吧。”然后就回到自己位在窗边的办公桌上。 “叫我小雨就好,你叫什么名字呢?”小雨坐在都华央旁边,她从凌乱的桌面拿了张纸过来要她写上:“我要帮你做印章,名片的话就不用了,我们管理部除了温副理外,所有人都没有名片。” “你叫都华央啊,真特别的名字,而且字很漂亮,太好了,这下子我们终于能有一份看得懂的档案作业,上一个助理做得也不差啦,但字跟鬼画符一样,常需要翻译。” “小雨,工作重点。”温副理抬头亲切叮咛。 “喔!抱歉!副理别生气!”小雨吐舌:“我一个不小心就会说太多话,大家都说好险我不是总机,因为总机最重要的就是闭上嘴巴,其实我也不是太八卦,只是喜欢分享而已。好啦,我先带你认识一下公司环境,等晚一点温副理会带你到各部门打招呼,跟我来吧。” 像是机关枪一开口就停不了,都华央连一句话都没机会说,她跟着小雨背后又往楼梯下走,绕过一整圈后再回到楼上。 办公室格局大约如都华央一开始看见的,共有四间会议室,两小间和中型会议室在第一次面试的地方,而大型会议室则在休憩区旁边,休憩区又叫咖啡厅,就是刚才都华央看见的大空间,这有简单的吧台和电磁炉跟流理台,茶水间也在此处,另外每天早上总机都会在这边泡两壶咖啡。 而二楼除了各部门外,还有董事长的办公室跟贵宾室,小雨说董事长大部分都在国外,有时一个月见到一次,有时好几个月才会看见,时间不是很固定。 而大会议室就是每个礼拜各部门主管在里头与董事长开视频会议。 “我们公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员工差不多五十个,还算是小规模,毕竟是广告业,大家都很有想法,但行政助理的工作比较不会和大家冲突,总之就是上面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很单纯。好了,还有其他问题吗?” 从都华央一和小雨碰面开始,就一直没有说话机会,小雨好听点是健谈的女孩,难听点就是聒噪的女孩,不过她的长相属人畜无害类型,而且都华央觉得她还挺可爱的。 “请问化妆室在哪边?” “化妆室?厕所?哎呀,我居然忘记介绍这么重要的地方了。”小雨拍着额头带都华央往柜台方向走:“像我们这样的商业大楼,厕所都在外面啦,对了,你今天有带照片吗,必须要帮你弄一张门禁卡才行。” “有,两寸照片两张。”报到须知上有写。 “等等记得拿给我,还要拿人事数据卡给你写。”小雨跟总机挥了手,按下门禁解锁按钮,走到电梯旁指着后头说:“走到底就是女厕了,同时里面也有大楼的茶水间,电梯另外一边就是男厕。” “好。” 小雨看了下手表:“先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吧!”拿起门禁卡哔了声,露出狡诈的笑容,东张西望一会儿,才缓步靠向柜台。 不过里头的总机也早发现小雨鬼鬼祟祟的模样,同时对方也左右张望,确定没有其他同事出来。 “管理部新人是吧,一样你带呀?”总机的声音听起来比早上更加自然。 “她叫都华央。她叫云云,很明显就是我们柜台总机,反正除了工作内容以外,公司任何大小事都可以问她,她比我还要资深呢。” “咦?” “哈哈,她吓到了,我毕业后就来了,一待就两年,所以有问题尽管问我吧。”云云微笑,她看起来比都华央还要年轻,没想到年纪比她还大。 “啊,你好。” “你是应届毕业生吧。”小雨问。 “是的。” “比我们还小,真是青涩啊。”两个女生点着头。 “好啦,不聊了,先带回去,以免温副理又啰嗦。”小雨眨眨眼睛。 都华央对云云点头后,跟着小雨进到办公室里头。 ◆ 总觉得,好像跟不上小雨的脚步。 纪牧唯说第一天上班都会像白痴一样,果然是真的,一整个上午我只有写人事数据卡还有阅读员工手册,当然也看完了上一位留下的交接资料。 除了这些外,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小雨也很忙。 “嘿,你吃饭了吗?” 中午时间还不敢擅自离开座位的都华央,原本偷偷摸摸用手机打着第一天上班的心情,大约十二点十五分的时候,一直在忙碌的小雨才伸了懒腰问她。 “还、还没呢。”都华央有些心虚,用手盖住手机,虽然是休息时间,但下意识地就是想遮掩。 小雨侧头往温副理的座位看去:“通常新人来的第一天,温副理都会带大家一起吃饭,不过今天不巧,是主管开会日,走吧,我们一起去吃饭。” “喔、好、好哇!”都华央赶紧拿起一旁的包包。 “你要带整个包包出去啊?不会太重吗?带个钱包就可以了啦!”小雨给了她一个小提袋。 “喔,谢谢。”都华央将手机和钱包放进去,想了一下再将面纸也放进去。 “你别紧张,放轻松就好,行政助理的工作虽然很杂,可是还很轻松的。”两人往外走,都华央注意到楼下的灯已经熄掉,有些人趴着休息、有些人在咖啡厅用餐,有些人则是还在工作。 “云云,你今天带便当吗?” “没耶!你们要去吃饭吗?”云云从柜台里抬起头。 “对呀,一起吧。”小雨邀请。 她们三个人往楼下走去,路上充满外出觅食的上班族,就跟都华央在自家附近所看见的一样,不同的是,现在她也身在其中。 为此她充满笑容,觉得有了那么些自信。 第三章 “华央,把这一份数据加到今天的日报表中。”温副理头也没抬,今天是礼拜三,是每个礼拜固定与在国外的董事长视频会议的日子。 为此温副理正在看着等等汇报的内容,同时下午也是延期了一天的主管会议,都华央必须为他整理会议报告文件以及日报表。 行政助理的工作就跟小雨说的一样,很杂,好像什么都要做,但一天回忆起来却觉得这些似乎都不太重要。 也会有闲暇的时候,基本上一天若分作五等份,扣除午餐一等,忙碌时间两等,奔走于各部门之间一等,那还剩下的一等便是无事可做。 “没事的时候就逛逛网拍,或是找找团购啰。”小雨开玩笑地这样建议过,但身为菜鸟新人的都华央怎么敢。 虽然她曾在送签呈的时候,看见其他部门的助理偷偷逛着网拍,但跟小雨打听过,那些助理至少都来了半年以上。 半年后自己也会变得那么油条吗?估计是会的吧,人都有惰性。 都华央一面将从温副理那拿来的报表Key入Excel,顺便用枢纽表比较,最后传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拷贝一份给小雨,再将打印出来的报告用订书针在左上角固定,放到温副理桌上。 “这枢纽表是你弄的?”温副理正看着刚刚收到的信,拿起都华央刚放下的报告。 “是的。”怎么了?做错了吗? 温副理沉思一下,细长的手指滑过表格上的数字,看过一遍后说:“嗯,还不错。” “谢谢。” “将这些先放到大会议室。”温副理没有微笑,也不是不客气,就是上司对下属说话那样。 这样都华央比较习惯,比一开始的表面微笑好多了。 温副理从来没介绍过自己的全名,所以当都华央拿到分机表时,第一件事情就是先看看自己的主管叫什么名字。 温立言,这让都华央想到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在小雨的八卦雷达之下,都华央对公司的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八卦方面)。 例如和广告业务部的做做表面即可,因为他们认识太多人也看过太多人,保持同事良好关系不用深交,对于这点都华央不予置评,不过进公司到现在,除了第一天温立言带她到各部门介绍外,她也没再跟其他部门的有所接触。 公司还是有分小圈子的,跑外面的跟坐办公室就有一个明显的隔阂。 “我笃信一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反正跟每个人都很好,但嘴巴要闭紧。”趁着上厕所时,都华央在柜台和云云聊起天。 “小雨也说过,闭紧嘴巴是总机最要遵守的。” “当然呀,因为总机最与世无争,和所有部门都有些关联却又没有工作上的牵连,而且总机也是离董事长最近的人之一,所以啦,闭紧嘴巴很重要。”云云眨眼,手指抵在嘴上比了嘘。 “谨记在心。”都华央也学她比了嘘,然后两个人笑起来。 “对了,温副理是怎样的人呀?”都华央小声问道。 “哎呀!我要闭紧嘴巴的呢!”云云笑了几声:“温副理人很好,想必你也有感觉到吧,算是很为下属着想的上司了,上一个行政助理要不是因为搬家,估计也不会离职吧。” “嗯,是有感觉他没什么上司架子,不过好像有点……漫不经心?”广告公司算是和时间赛跑,都华央看很多人走路都很快,讲话也很快,做事也很快、吃饭也很快,感觉什么都急匆匆的,只有温立言总是慢条斯理。 “不一样嘛,管理部呀!”云云挥手。 “也是。” 忽然云云神秘兮兮地上身往前倾,小声问道:“对了,华央,你有男朋友吗?” 这问题让她的心漏跳一拍,感觉踩着地的脚有些不稳,她撑在柜台上的手用力稳住身子后,扯了嘴角:“没有哇。” “是喔!我以为你有呢!”云云惊讶道:“没男朋友这件事情别跟别人说哟,最好假装自己有。” 都华央皱眉:“为什么?” “哎呀,杜绝一些不必要的骚扰!”云云耸耸肩,不再多说些什么,只说了听她的话准没错。 看样子云云的确很遵守“闭紧嘴巴”这一条规则,要问出原因只能到小雨那了。 所以午休时间,当她和小雨到外头吃饭时,便把这件事情告诉对方,小雨点着头夹起烫青菜:“云云说得没错啊。” “不必要的骚扰是指什么?” “别看大家穿得人模人样,或是工作上表现多么出色,其实骨子里都坏透了。你相信一句话吗?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男人一个样。” “我没听过后面那句。” “因为那句是我自己加的,哈哈。”小雨大笑起来,也不在乎身旁坐了多少男性上班族。 “所以假装自己死会比较好啰?” “有些人也不管你死不死会,一样会黏上来,不过总体来说就算要玩,也会挑死会的人,到时候比较没麻烦吧。”小雨耸耸肩。 都华央皱起眉头:“大家对感情都不忠贞吗?”想起很遥远的过去。 “不能以偏概全,只是说大多数的男人都是这样。”小雨夹起水饺一口吃掉,嚼了几口后吞下再塞第二颗:“你才刚出社会,接触的人也许不多,再久一点你就会发现这个真谛了。” “什么真谛?” 小雨神秘一笑:“要了解一个男人,不要做他的情人,而要当他的朋友。” “但我觉得我很了解我男朋友。”都华央立刻反驳。 “你有男朋友?”小雨挑眉。 “嗯……曾经的男朋友。”都华央说。 “是喔。”小雨再次夹起水饺一口塞下,咬了几下吞咽后说:“女人总是觉得很了解自己的男朋友呢。我也曾经这样想过,觉得我的男朋友和其他男生都不一样,因为我身边的男性朋友一边很爱他们的女友,却又一边和其他女人搞暧昧,我问过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其中一个男生居然回我说:‘没办法啊,吃饭吃久了,总是想要吃面嘛!’你看看,这多贱。” 都华央侧头回想,喔……大学时代也曾听过同系的男孩说过类似的话,一面在社交网络上狂放闪,一面又和其他暧昧的学妹说自己和女友处不好。 “你仔细想想嘛!怎么可能我们周边的男生朋友都这么烂,但我们的男朋友却不一样呢?那其实都是自我催眠,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情人,所以被隐瞒了真相,如果今天我们是他们的朋友,我们也会发现他们其实都一样。”小雨像是看开了,一口气将水饺全数吃光。 绿色大门耸立在都华央眼前。 是啊,这么说也对。 如果前男友不一样,就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了。谁知道他们那样的关系多久了呢。也许真如小雨说的“都一样”。 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论调,觉得很有趣。 一开始想反驳,但随即被说服。 没有人不一样,大家都一样。 你想当对方的情人还是朋友。 想了解他,还是选择被蒙在幸福的鼓里,直到某天发现真相时措手不及。 以前明明相信真爱,相信一辈子不离不弃,相信牵了一双手便不会放手。 当然现在也相信,不过多了怀疑。 这是好还是不好? 按下储存,都华央把备忘录往上拉,不知不觉已经存了好多心情日志。 她打电话给纪牧唯问她对这个论调的看法,但纪牧唯听了却嗤之以鼻。 “你知道会那样说的女人有多可怜吗?不能因为她总是遇到那样的人,就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啊,物以类聚,怎样的人吸引怎样的人!” 都华央嗯嗯了几声,比起没谈过恋爱的纪牧唯,都华央更相信小雨的论调。 如果要说物以类聚,难道前男友的劈腿也是自己招惹的吗? 更别说对象还是自己的前好友。 如果套用在自己的例子上,相较之下,小雨的话显得有力多了。 手机传来收到讯息的通知,都华央滑开,是他们管理部专属群组,这群组平时不常用,大多只是用来报备谁今天要请假,毕竟管理部很少需要带工作回家。 忘记提醒,礼拜五我休假,所以部门会议提前到明天。 讯息是温立言传来的,第一个回复OK的是小雨,她的显示图片是自拍照,再来是同部门其他同事依序响应,大多数的人都是用自拍,或是自己的照片。 但她却发现温立言的图片不是自己,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温立言用自拍照也挺奇怪的。 显示图片太小,所以都华央点开来看,发现是花,一个男人用花的图片,未免也太好笑了吧! 都华央噙着笑意,选了OK的贴图回应。 白色单宁短裙(快到膝盖)搭配横条纹针织上衣。 虽然这天气穿针织太热,但公司冷气太强了,针织刚刚好。 “哈啾!” 都华央从包里拿出卫生纸,再按了几个键。 补充:公交车里也很冷。 “早安!”云云一大早就很有精神,都华央觉得她真是厉害,总是保持笑容。 “早哟……”小雨踏着罗马鞋从门口进来,对云云打招呼,然后露出狡猾的笑容看着都华央:“不觉得很期待吗?礼拜五温副理请假,这根本就是人间天堂。” “家里没大人了!”云云睁大眼:“而且还刚好礼拜五,也太开心了吧。” “没错,虽然平常就不忙,但主管不在差很多啊!而且温副理很少请假,实在是太令人愉快啦!”小雨只差没有尖叫欢呼了。 “喔,这是你们部门的新人?”门禁自动门一开便传来浓郁的香水味,这让都华央皱起鼻子,差点又打了喷嚏。 “是啊,温副理带去各部门介绍时你没看到?”小雨响应对方。 都华央站直身体,礼貌性地微笑和对方点个头。 “那天宿醉请假,真是可惜啊,叫什么名字?”男人穿着花色短裤与粉红色V领T恤,衣服上挂着太阳眼镜,外头搭配一件西装外套。 在进来广告公司以前,都华央绝对想不到现实中真的有人会这样穿衣服,她以为只有在电视、电影上才会看到,这种鲜艳的颜色与过于流行的装扮,是演艺人员才会穿的吧。 不过进来这些日子也渐渐习惯,而自己也越来越喜欢穿着漂亮的衣服。 “我叫都华央。” “我是郡凯,企划部创意组的。”对方露出爽朗的微笑,拿起自己胸前的识别证给都华央看名字:“你来多久了啊?” “快一个月了。” “喔喔,那都习惯吧?” “习惯。” “好了啦,我们家的人你问这么多做什么,快进去了!”小雨插话。 “关心一下啊,同公司呢。”郡凯大笑,有些轻浮地对都华央眨眼后就进到办公室中。 “小心他一点啊,人是不坏,但就是太缠人了些,对不对,云云?” 云云耸耸肩,不做任何响应,不过微笑代表一切。 经过企划部时,郡凯正吃着早餐,他抬头对都华央招手,都华央有些尴尬地点头微笑,爬上楼梯。 “看起来是好人。”在楼梯上都华央往下看,郡凯也对其他女同事用一样的方式打招呼。 “抓到语病了吗?‘看起来’。”小雨翻了白眼:“你有看到郡凯旁边的西装男吗?要小心那个人,他大概是公司最糟糕的男人了,到处跟人示好。” “是喔!”都华央看了一眼,人模人样的啊。 “所以才叫你宣告自己有男友呀,身为新人的你,会是一堆无聊男人的目标喔!” 来到座位上,管理部只有她们两个先到,小雨又凑到她耳边说:“而且跟你讲一个秘密,糟糕男还有女朋友了。” “有女朋友还到处示好?”这让都华央不齿。 “对啊,所以很糟糕吧!不过也有些女生喜欢跟有女友的男生玩,因为这样会有种优越感,‘怎样,我的魅力大到有女友的男人还是靠过来。’八成这样想的吧!”每每提到办公室八卦,小雨总是能喋喋不休:“像是海外部的金子,好像就跟糟糕男有过一小段喔,但没人敢问,都是私下讲。” 看来办公室的流言蜚语,不输给学校,甚至还有过之无不及。 “但这些都只是传言而已吧。我的意思是,并没有经过证实,或是有明确的证据之类。”都华央的话让小雨皱起眉头,不敢置信的模样。 “怎、怎么了吗?”自己说错什么了吗? 小雨摇头微笑,发出啧啧声音,然后拍拍都华央的肩膀:“无风不起浪啊,小妹妹。” 干吗叫自己小妹妹,小雨顶多比自己大四、五岁而已,也不到二十八。 不过既然是比自己早进入职场,应该懂得比自己多,大概吧。 “总之,小心为上。” “什么小心为上?”忽然温立言出现在后头,两个人吓了一跳,只差没叫出声来。 “温副理,早安。”都华央说。 “早安。”温立言对着她露出微笑,看着小雨却转为皱眉:“傅小雨,你又在说些什么有的没的了啊?” 喔?看样子小雨的八卦天性是人人皆知啰?还是只有同部门的温立言知道? “哪有呀,我哪有说些什么!说的都是事实。”小雨狡辩,但明明连证据都没有。 “华央,小雨的话不要相信太多,听听就算了。”温立言叮咛。 “喔……”面对主管的耳提面命,都华央也只能点头。 “副理啊!你怎么这样子!”小雨好委屈。 然后温立言居然笑了。 低沉的嗓音发出轻笑,都华央看着他,温立言一边笑着一边看着都华央:“怎么了?” “没什么!”都华央坐回自己的位置,打开计算机。 小雨和温立言又讲了几句话,也各自回到座位。都华央偷偷抬头,从长发间的隙缝看向温立言的位置,她只是很讶异听到温立言的笑声。 我觉得讶异是因为,他一直以来都是表面微笑。 好像每天都在应付客户那样,对他来说,我们也是他的客户。 我一直以为是这样。 所以听到他因为小雨的话而笑出声,才会让我这么讶异。 将自己的心情存在手机备忘录,都华央开始了一整天的工作。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她扭着脖子决定今天要吃奢侈一点的午餐。 商业区附近的好处就是什么都有,不管是书店、饮料店、漫画店、邮局、各家银行等,还有就是餐厅、小吃店、路边摊特别多。 “我们今天要不要吃日式定食?”都华央对小雨说。 “新开的那一家?好啊,现在打卡好像还送甜点。”小雨拿起钱包,两人准备离开时,去开会的温立言正巧回来。 “等等,还好你们还没出去。” 两个人互看,小雨问:“有什么事情吗?” “原本下午要开会,但临时有个客户要去拜访,等我回来也要下班后了,所以把会移到中午开,以免影响到你们下班时间。”温立言将公文夹放到桌面,拿起另一本笔记本叫了管理部其他组员往会议室去。 “看来日式定食只能明天吃了。”小雨说。 ◆ 会议的内容并没什么特别重要的大事情,不外乎就是其他部门的简单报告,还有一些内部小改革,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有十几项注意事项,都华央写入笔记中,以便下午整理会议记录。 其中最让都华央高兴的一项改变,就是上班迟到时间多了缓冲十分钟。 “那会议就到此结束。”温立言盖上自己的笔记簿,看了下表:“还有一点时间,一起去吃个什么,我请客。” “耶……”管理部发出一阵欢呼。 温立言掏出两千块交给都华央,她错愕道:“咦?副理,不一起去吗?” “还要准备拜访客户的数据,就当耽误到你们午休时间的小慰劳吧。” “耶,太棒了!”小雨再一次欢呼。 看着温立言微笑离开会议室,往办公室方向走去的背影,都华央忽然可以理解云云所说的,很照顾下属的上司。 虽然他好像很会做表面工夫,但至少自然得让人不反感。 都华央领到了人生中第一份薪水。 没有打工过的她,除了学生时代父母汇到户头的生活费外,几乎没有靠自己的力量赚过一分钱。 所以当她看着新开的账户写着“禹见广告公司 薪资”时,嘴角勾起的笑容久久无法闭上,虽然薪水并不多,但比起一般行情的行政助理来讲还高上了一、两千块(当然一般行情多少这一点是纪牧唯告诉她的)。 她拨过电话给父母,说要汇一万块回去孝敬,想跟母亲拿账号,但是母亲三推四推的,就是不收她的钱。 “我们自己也够用啦,你就好好存着,别乱花啊,从今天起我们就不会再汇生活费过去了,水电、房租那些就够你缴了。”母亲不忘提醒。 为此,都华央也买了人生第一本记账簿,将薪水全部领出来摊开在床上,仔细分类着。 房租八千(原本一万,但房东看在都华央大学租了四年,续租之余,又加上她乖巧安静,所以续租八折优待)、电费夏天约四千,看样子要克制一点,不过现在白天都不在,应该可以再减少一半费用。瓦斯……也很少开伙,大多都用电磁炉,不过这样会提高电费,看样子应该买个小电饭锅?但现在上班,有时候晚餐也在外面解决,就先抓个一千块好了。 接着手机费每个月一千出头,公司也有Wi-Fi,大多时间都是看着计算机。看样子网络可以解约,换个几G的网络就好。还有保险三千,交通费两千,加加减减算下来,一个月大约还会有将近一万的盈余,这就是生活费。 第一次这样计算才发现,在台北生活还真是不容易,光是租金就有得受了。 将不同用途的钱装入不同的信封袋,都华央满意地算着自己的生活费,忽然笑了起来,在床上打滚。 手机铃声响起,来电者是纪牧唯。 “女人,你们是五号领薪水还是十号?”劈头就是问到薪水。 “五号,你呢?” “我们十号!所以我快饿死了,领到第一笔薪水请我吃饭天经地义吧?” “当然没问题啦。”都华央一口答应:“不过先说好,太高档的Pass喔。” “安啦,一个人一千OK吧?” “超级不OK。”而且,话说纪牧唯领第一份薪水时,好像只请自己吃什么冠军牛肉面而已。 “哈哈哈,好啦,快点出门,我快饿死了。”约定好时间地点后,都华央开始化妆。 这也是转变之一,大学时代几乎全素颜,顶多就是睫毛膏,但现在却会从隔离霜和粉底液开始打底,接着还要上眼影跟眼线,连眉毛都要画。 不过目前为止,都华央所使用的化妆品都还全是开架式商品,有些甚至是在连锁量贩店买的,例如一盒三色眼影一百块那种,颜色都上不去。 穿上紧身长裤和一件圆点薄纱后,都华央踩着尖头平底鞋出门。 期间,她收到不认识的人传来的脸书讯息,从屏幕上方的横条通知只看见“哈啰,好久不见,听说……”的文,感觉很像是广告讯息,都华央并没有立刻点开来看。 抵达目的后,纪牧唯已经抽了三根烟,摸着自己的肚子皱着眉头,像是看到救星一样朝都华央奔来。 “救世主啊,快点,我快要饿死了。” “你也太夸张了吧,干吗不先买个面包吃?”纪牧唯的脸色还真像饿了好几天。 “我没钱啊,还有五天才发薪水,这几天都靠泡面解决,但我已经受够泡面了,我甚至感觉得到防腐剂的味道。” “怎么可能!”都华央翻白眼:“穷到脱裤子的那种没钱吗?” “穷到被鬼抓的那种没钱。”纪牧唯拉着都华央的手:“我们去吃吃到饱的麻辣锅,我坐在这边等你的时候,好像在受虐一样,那麻辣锅的香气扑鼻而来,是要逼死谁!” “你真的半毛钱都没有?你钱花到哪去了啊?”毕竟纪牧唯的薪水至少多了都华央五千元以上,而她也一样不用拿钱回家,更何况又没有学贷的压力。 “买衣服啊,你上次看见我买东西的模样了吧?我大概有三分之二的薪水都花在置装费上,剩下的才拿来付房租、水电费那些有的没的。” “你应该要把不能动用的钱先收好吧。”都华央还真是被吓到了,好在纪牧唯还有自知之明,没有办信用卡,否则把卡刷爆或是变成卡奴这种事情很快就会发生。 “有不能动的,也有必要花的,对我来说置装费就是必要花的啊!”纪牧唯用一副都华央不懂的表情摇头:“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心情才会好,不然每天被工作这样折磨,很快就老化了,这样一来怎么遇到好男人呀!” “又知道怎样的男人是好男人啰?”都华央笑了声。 “看见就知道啦。西装笔挺,眼睛深邃,声音迷人,有房有车,对我很温柔,每天都会说好爱我的那种。”纪牧唯两手交叠放在脸颊边,一脸陶醉。 “你那是什么言情小说的人物吧!” “还是总裁系列的喔。” 讲完后两个女人对视大笑起来。 “你们公司有什么好男人吗?分享一下。”虽是夏天,但麻辣锅的人潮还是很多,在等待的空档,纪牧唯问。 “没什么特别的吧,没注意。”都华央耸耸肩。 “怎么可能没有!” “那你公司呢?” “我公司还真的没有。”纪牧唯正色。 “你看吧!” “不一样啦!你是广告公司,我是设计公司,这两者不一样。” 都华央完全不懂不一样的点在哪? “不然我换个方式说好了,有没有什么人是你比较在意的?” 听到这句话,都华央脑中忽然闪过了在笑的温立言。 “啊!你想到谁了?”相当敏锐的纪牧唯注意到都华央一闪而过的表情变化。 “没有啦!”那也不是什么大事情。 “快说,想到谁了?”纪牧唯不死心。 “就没什么啊,跟好男人完全没关系啦。” “既然没什么那就说呀……” 拗不过她,都华央咬着下唇小声说道:“副理啦。” “副理?你的上司吗?”纪牧唯的脸瞬间变得无趣。 “对啊,就跟你说没什么。” “几岁啊?长怎样?有社交主页的照片吗?”不过依然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怎么可能加他社交好友。”都华央没好气:“大概三十出头、也可能有三十五吧。” “那不就比我们大上十几岁,不行,太老了。” “你在不行什么啊,我什么都还没讲呢!” “那你干吗想到他啊?” “就说、只是突然想到,我不跟你说了啦!”觉得越解释越累,正巧服务人员也过来通知她们有位置,并说用餐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为此纪牧唯唠叨了一下,觉得时间太短。 “好像在给鸭吃饭,硬塞。”看着桌面上满满的食材,纪牧唯满意地微笑。 “比喻得真好。”都华央大笑起来。 两个人大快朵颐,尤其是纪牧唯,饿了好几天一样,煮了一大堆螃蟹跟肉片,整锅汤底浮着一层油,都华央一边吃还要一边捞油放到另一个碗中。她拿了许多青菜回来想中和,但纪牧唯说了吃肉和牛肚什么的才划算,那些青菜最后全下了都华央的肚,让她没吃什么就已经很饱,只好在最后多吃一些冰淇淋回本。 结账时都华央掏出两大张千元大钞时心很疼,以前鲁肉饭一碗五十就觉得贵得要命了,没想到今天吃的一人后面还要多加一个零。 “谢谢你啦,亲爱的,下次我回请。”纪牧唯吃得小腹都鼓出来:“啊啊,好想逛街啊……” “你不是没钱?”都华央瞪了她一眼警告。 “我知道啦,我有自知之明,所以我会忍住,等发薪日再来。”纪牧唯摆摆手,不过却别有用意地看着都华央:“看看不违法吧?” “看了就会想买,何必呢。” “你可以买,我可以看啊,等发薪日那天我再来买就可以啦。”纪牧唯嚷嚷着。 “我不会买!”上次已经买好几件了,而且这个月她每笔开销都算得好好,还得要存一些钱进存折呢。 但纪牧唯拉着她的手一边摇晃一边“好嘛好嘛”的喊,不知不觉又被她拉到购物小巷。 “你看这一件,是不是很可爱!”纪牧唯站在小店的橱窗前,指着里头的素面洋装说:“前方有一个小蝴蝶结,画龙点睛呀。” “……”都华央原想以沉默当作抗议,看看纪牧唯会不会知趣地跟着自己离开这万恶之处。 但她实在太小看这地方了,当她靠近橱窗想叫纪牧唯离开时,不小心瞄到了那件可爱的素面洋装,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在店里镜子前试穿完毕了。 “天啊,超适合你的,多少钱?”纪牧唯从都华央颈肩后面拉出吊牌:“嗯,还好啦,还可以接受。” “多少?”看纪牧唯那种表情,都华央觉得不太对劲唷。 “打完折后是一八九〇元,你想要的话,我可以算便宜点喔。”服务人员亲切微笑,而都华央则瞪大眼睛。 “我、我觉得穿这件看起来太胖了,考虑一下。”都华央趁服务人员还来不及灌迷汤前,立刻回到更衣室里头脱掉。 可是这件洋装真的好好看,触感也很棒,穿在身上剪裁合身,腿看起来很修长,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唯独那个价钱还真是瞬间将人拉回现实。 “你真的不考虑吗?那一件你穿真的很好看呢!”出来后,服务人员依然不死心,继续鼓吹着衣服多棒又多棒。 都华央强忍着说不用,连看都不看,因为她真的也很喜欢,好怕再多待几秒钟就失心疯了。 她拉着纪牧唯就要离开,没想到这个女人却说:“不买很可惜欸,要不是我还没领薪水,我就带了。” 喔!别再诱惑我了!都华央咋舌。 “而且呀,你不想穿这件到公司,给那个副理看看吗?”纪牧唯偷偷在耳边暧昧说着。 “神经病,给他看干吗!”怎么会扯到温立言啊! “哎唷,你难得提到一个男生呀。”纪牧唯的笑容有点讨厌。 都华央的手不自觉摸过服务人员手上的白色洋装,那滑顺的质料怎么摸怎么顺手。 “只剩最后一件喔!”然后服务人员讲出了这句,全天下一半的女人都没办法抵抗的话。 最后离开小店时,都华央的手上多了一包她喜欢的衣服。 “是谁说不买衣服的啊?”纪牧唯勾着坏心的笑容。 “哼。”都华央别过头。 “嘿,那双鞋好看对吧?”纪牧唯指着她脚上的尖头,都华央点头:“很好搭。” “我的眼光不会有错。” “你大学明明都跟我穿得差不多。”一样都是牛仔裤和T恤,不过在快毕业前夕,纪牧唯就开始穿得比较不一样。 “因为那时候开始看杂志啦,原本只是翻翻表姐的时装杂志,但一读下去就着迷了,到现在也还在看呢。”纪牧唯念了几本的名称,都是都华央在便利商店常见的杂志。 接着纪牧唯又拉都华央到一间鞋店,试穿了几双后,结果便是手上又多了一袋。 “再来我们去看看化妆品,你也该从廉价的开架式转换成专柜品牌了。”纪牧唯继续怂恿。 “专柜的买不起啦!”这可不能退让,一买下去还得了,这个月都还没一半就得喝西北风。 “那好歹我们也去看看比较有名的开架式吧?”纪牧唯退而求其次。 唉,看来,薪水分配开销上,还要多个置装费。 第四章 都华央回家后才点开那封像是广告信件的讯息,却发现大头照片意外眼熟。 哈啰,好久不见,听说你大学到台北去念书啦。 我是恩惠啦,你应该还记得我吧,国中时我们常常上课聊天被老师罚站,真是怀念啊。 社交网络实在太方便了,通过好友就找到你了,时机真是刚刚好。 今年是我们国中创校五十周年,乡下地方,校长似乎很开心,要办一场流水席,既然如此,我就想顺便召开同学会啰。 时间订在下礼拜六,如果你时间上方便的话,要不要回来一趟叙叙旧?我有发送交友邀请,再响应我吧,谢啰…… 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讯息,她立刻允许交友邀请,并且回信给恩惠,告诉她自己会回去参加。 基本上国中毕业后就很少和大家联系,虽然高中时也断断续续和一些老同学保持联络,但渐渐地大家都将生活重心转向高中,也就慢慢疏远了。 有时候想想,社交网还真是一个方便的东西,再久远以前的朋友都可以慢慢找回来,就算没有联络,也会发现自己的朋友可能和很久以前自己曾经认识的朋友有关联。 都华央看过一个理论,叫作六度空间,意思是说当你想找一个人的时候,最多只需要透过五个人,便能找到你要找的那个人。 当然理论的详细说法都华央已经忘了,但这个论点深深地刻在她脑中,如今恩惠的出现,更让她相信了这个说法。 她在行事历下礼拜六的位置贴上了红花贴纸,并写上国中同学会。稍微回想一下国中时期,母校虽然比不上人口密集度高的学校动辄好几千人,但一个年级也有七个班之多。 国中的生活已经趋于模糊,都华央有点担心到时见了面会叫不出其他人的名字,决定下礼拜五回家要再翻一次国中毕业纪念册。 接着她将今天买的衣服吊牌剪掉挂在门后,还有一双有跟牛津鞋,左思右想后,扼腕的怀念起最后没下手的高跟鞋。 她在现金支出本上记下今天的开销,并在下个月的地方打个星星写着:“要买高跟鞋。” ◆ 绿色大门再一次出现在都华央眼前,为此她有些慌张。 为什么又会梦到呢?明明一整天都没什么异状啊。 啊,她想到了。 一定是因为纪牧唯的话,她说要找好男人。 所以她才会又站在这扇门前。 讨厌! 门后的嬉笑声依旧,都华央又要再一次经历那种背叛与伤痛。 她摇头想逼自己退后、逼自己清醒。 可是梦中的她,就跟当时一样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拿了钥匙开锁后便压下门把。 映入眼帘的依旧是前男友满不在乎的表情,还有哭得像是被害人的前好朋友。 只是这一次,都华央的反应跟当时不一样。 她大哭、大叫地吼着,摔烂了屋内所有东西,扯着棉被要前好朋友起来,前男友阻止自己,周围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 但大家都只是在看好戏,脸上挂着毫无怜悯的笑容。 她那悲剧的爱情,在别人眼中却是场荒唐的闹剧。 ◆ 都华央在手机闹钟响起前张开眼睛,阳光从窗帘透进。 身体很沉重,过去的伤害像是鬼魅一般缠着自己不放。 要说释怀了,绝对不可能,但其实已经没有那时候痛。 该放开了才是,却老是在梦中提醒她这段过去。 起身,觉得有睡像是没睡一样,反正时间还早,她决定先去冲澡,一大早让自己沉醉在沐浴精的香味中。 换上了昨天买的新衣服,妆点好自己后,看着镜中的脸,告诉自己要加油,踩着新鞋出门。 虽然只是小小的行政助理,但我还是会努力。 毕竟工作就是一种忙碌。 话说,如果行政助理不重要的话,那又为什么每间公司都需要呢? 我想我是幸运的吧,我会相信自己是幸运的。 所以你们该走了,快滚吧,离开我的脑袋。 记录完这样的心情,都华央进到公司,跟云云道声早。 “呀!你那双鞋子新买的对不对?”但云云却盯着她脚上的鞋看。 “你怎么知道?”难不成是鞋子闪闪发光吗? “我才在杂志上看到的呀!”云云从柜子翻出一本这个月的杂志,这一本昨天纪牧唯也有提到,看样子在看流行杂志的女孩真不少。 而云云的杂志侧边居然还有注记贴,翻开其中一页,穿着春装的模特笑得开怀,脚上的牛津鞋和自己的很相像。 “一样的吗?” “当然一样。”云云指着她的脚:“你买多少钱啊?” “一千多……”都华央讲得很小声,她还是第一次买要价千元的鞋子。 “那很便宜啊!”云云瞪大眼睛,都华央也是,但为的理由却不一样。 “一千多很便宜?” “对呀,你看杂志上面写要两千八呢,你赚到了!”云云好生羡慕。 都华央翻着那本杂志,这几页的单元主打牛津鞋,看着里头模特脚上的鞋子,都华央觉得都很像,却又有点不同。 “牛津鞋那么多,你居然能一眼看出来。”都华央咕哝着,像她现在就分不出来。 “很明显的不同啊!”云云皱眉,往都华央的后方看去:“早安!温副理。” 都华央立刻也回过头:“温副理早。” “早啊,怎么还不进去?”温副理挂着一贯的微笑。 “喔,要进去了。”都华央说,手里还拿着杂志。 “借你看吧!”云云小声在都华央身边说,对她眨了眼睛。 没看过流行杂志的都华央有些犹豫,但想到纪牧唯也看、云云也看,而且她们也都很会穿衣服,都华央点点头,露出笑容将杂志拿在手上。 “礼拜五有什么事情吗?”在走往办公室的走道时,因为那天请假的温立言问道。 “没有。”都华央说,总不能把小雨看了一整天的网购的事告诉他吧。 “傅小雨买了几样东西?” “咦?我讲出来了吗?”都华央大惊。 继上次小雨后,温立言又笑了,很真心的那种笑。 那个瞬间,都华央微愣,然后不自觉地也笑了起来。 “傅小雨在这边工作很久了,我大概都摸透她的模式了,你可不要学她。”温立言手背遮着嘴角。 “不过她工作都有完成。”至少紧急的工作。 “那是当然。”温立言坐到位置上,指了都华央脚上的鞋子:“很好看。” 一时半刻都华央没有反应过来,这模样又惹得温立言笑了:“我说鞋子。” “鞋子?喔!谢谢。”都华央滑稽地笑了几声,忽然觉得温立言的注视让她有些紧张,拉开自己的椅子入座,再点开计算机。 她心里的感觉有点奇怪,后来当小雨来到办公室时,都华央趁着和她问早的时候,看了眼斜后方的温立言,对方正聚精会神地盯着计算机屏幕。 不知道他在看些什么,眉头都皱成一团了,那模样跟老是慢条斯理的形象不搭。 “你在笑什么啊?”忽然小雨的脸闯入她的视线中。 “我有在笑吗?”都华央一愣。 “在笑啊,看什么呢?”小雨转过头,看着刚刚都华央的视线:“啊,我知道了,温副理的领子翻起来了对吧。” 都华央一看,还真的耶:“对呀。” “一丝不苟的温副理领子居然掀起来,快笑他一下。”小雨窃笑,对着温立言挥手:“副理……你的领子掀起来啰,这是故意卖萌吗?” 温立言立刻摸上自己后方领子,有些懊恼地看着小雨,这举动让都华央觉得可爱,不自觉地笑了出来,而且是大笑。 一开始小雨也跟着笑,但都华央笑得实在太过分了,温立言一脸尴尬,小雨用手顶着都华央:“有这么好笑吗?” 都华央自觉失态,忍着笑意拿起茶杯说要装水,边偷笑边往楼下咖啡厅走去。 在装水的时候,她已经止住笑声,只剩嘴角轻勾的笑意。仔细想想,也没那么好笑啊,为什么刚刚会这么失控? 她在窗台边喝着水,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 那个瞬间我觉得他好可爱,明明是三十出头的男人了,我居然还会觉得他可爱,这是怎么回事? “刚刚笑得很开心啊。”温立言的声音忽然出现在后方,吓得都华央转过身,手肘不小心撞上一旁的圆桌。 圆桌上的花瓶左右摇晃了一圈后坠落,都华央吓得要接住,但一手杯子一手手机的下场就是手机掉了、马克杯打破了,花瓶也没接到。 不过,却有一双手实时接住花瓶,温立言脸上有些惊吓,拿起花瓶放回桌面上道:“千钧一发。” “对不起!”都华央连忙道歉,注意到他裤子上的水渍,被打翻的花瓶里头的水喷溅到,都华央更是弯腰鞠躬,慌慌张张地跑到吧台边抽了好几张卫生纸。 “没关系,被水泼到而已,你杯子都破了,手机也……”温立言弯腰拾起她的手机,恰巧瞄到屏幕页面停留在备忘录。 “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丝毫没发现的都华央拿着一叠卫生纸匆匆忙忙跑来,赫然发现温立言正看着自己的手机:“天呀,我的手机屏幕不会是破了吧?” 她凑到温立言身边,却发现屏幕停留在自己刚刚的心情备忘录上,她吓得哇了声,立刻抢回手机。 温立言的表情像是在思考,都华央战战兢兢地将手机藏在身后,希望他刚才什么也没看见。 “在手机里好吗?”忽然温立言说出让都华央不明所以的话。 “什么?” 他指了手机:“你把心情日志都写在手机里头吧,这样如果手机不见,那不是都不见了吗?”温立言耸肩:“也许是我老古板吧,感觉还是要写在纸本上比较安心。” 都华央疑惑,难道他没看见刚刚的内容吗?还是他看到上面的内容却顾左右而言他。 不管怎样,总之得救了。 “这样比较方便呀,随手就能写。”都华央松一口气。 “但如果手机哪天神经不对了,系统数据全部消失,岂不欲哭无泪?” “哈哈,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啦!” “现代人对科技都很放心呢。”讲得温立言自己好像不是现代人一样,不过都华央在心里算了下,他们的确差了十岁左右。 不过十岁,也还好吧。 温立言从一旁存放扫除用具的柜子拿出扫把,都华英见状,立刻说:“啊!副理,我来就好了!” “你先去把衣服上的水渍吹干吧。”温立言将领带放到衬衫左边口袋内,扫起地上的马克杯碎片。 “地等等我来拖好了,是我弄倒的。”毕竟让上司做这些事情也太不妥了。 “不用了,你快去弄一弄吧。”温立言挥手。 好吧,那,反正都华央也不是那么坚持,礼让是美德嘛!是吧。 所以都华央说了声谢谢便转身。 “对了。”在都华央步出咖啡厅的瞬间,温立言开口,都华央转过身,只看见温立言双手搁在扫把上,下巴则抵在上头说:“三十几岁的男人被说可爱还真是有点高兴不起来,也许说有男人味会比较好?” 都华央目瞪口呆。 温立言挂上微笑:“只是给你建议。”是恶作剧的那种微笑。 结果那一整天,都华央都不敢正眼看温立言,而这样的举动在温立言眼中似乎很有趣,每当都华央交签呈或是报表给他时,就会多跟她聊上两句,逼都华央看向自己,待都华央几乎要红起脸的时候,露出打趣的笑容。 都华央这才知道,原来温立言除了表面的微笑、被小雨逗乐的真笑外,还有这种恶作剧的表情。 下班时的捷运上人潮依旧众多,都华央在手机里头输入着今日心情。 男人味?这种话实际听到还真有点恶心,但我说可爱也是褒意呀,而且…… 忽然捷运一个急煞,车厢里的人发出惊叫,没抓好扶手的人甚至跌倒或是撞到一旁的人,都华央也被旁边的人撞到,所以手机摔了出去,她叫了声,一片混乱中车厢内的乘客都搞不清楚状况。 “各位乘客,很抱歉,因为系统发生故障,请您耐心等候。” 语音广播传来,车厢内的人面面相觑,摔到地上的人尴尬起身,这一次大家都抓好了扶手。 而都华央赶紧弯腰找寻自己的手机,好在屏幕没破,但却自动关机,按了几下都开不了机,这让都华央心头一震。 APP或是通讯软件、照片、联络电话等等她都有云端备份,但重要的是备忘录里头的心情日记,那些她没有备份啊! 忽然温立言在咖啡厅对她说的话浮现于脑中。 “但如果手机哪天神经不对了,系统数据全部消失,岂不欲哭无泪?” “哈哈,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啦!” “现代人对科技都很放心呢。” “天呀!”都华央低喃。 “各位乘客,系统目前已修复,列车即将行驶,请紧握扶手。”广播再次传来语音解说,都华央一片漆黑的屏幕也在这时终于打开,车上的乘客松一口气,都华央也松了一口气。 经过这样的惊魂,回到家后的都华央洗完澡,坐在笔电面前。 要她用手写日记这点实在太困难,从大学时期就只用笔电做笔记,对于拿笔写字这件事情已经感到生疏。 所以她打开Word,在键盘上敲下第一个字,但却停了手指,觉得写在这也不太对,好像很死板、很生硬,冰冷冷的。 她左思右想,顺手点开了浏览器的首页,滚动鼠标,注意到了首页下方的专栏。 人气部落格的美妆分享、美食分享,或是图文创作者开启的网页,顺手点了几个进去看,越看眼睛越是闪亮。 这就是她想要的。 都华央立刻选了其中一个部落格,注册身份后,望着自己一片空白的天地。 这还是她第一次申请这种个人部落格,连无名小站最巅峰的时代她都没有用过,能申办社交网已经是了不起的创举了。 但跟社交网不一样的是,在这个部落格,没有人会知道她是谁。 虽然一样都是公开平台,但别贴照片,别设定与社交网同步,就算世界很小认识的人点进来,也不会知道就是她。这里不会冷冰冰,但却可以尽情抒发自己的感想。不过昵称呢?要取什么? 她的食指在数字键盘上点着,后台管理的名称上出现了一排字,忽然都华央灵光一闪,按下Backspace将全部删除后,打上了“毛毛虫小姐”。 在后台她选了自己喜欢的页面设计,是搭配毛毛虫名字的淡淡青草绿。 点开发表新文章,也打开手机备忘录,看完一遍所有的心情日志后,她敲上了第一篇文章。 今天,我人生第一次开了专属于自己的部落格。 副理说,现代的人都太过相信科技。 我想也是,叫我回到拿笔手写的时代真有点困难,所以我选了部落格,只要一个按钮便能备份,不用害怕文字的遗失,对吧? 这个世界如此宽阔却又如此渺小,人与人之间如此遥远却又如此接近。 所有人的出生就像是毛毛虫一样,在这个世界用着自己缓慢的步调前进,虽然对未来迷惘,虽然对过去放不开,可是终将有一天,我们会结蛹,羽化成蝴蝶,飞到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 这也是我选择毛毛虫小姐名称的原因。 毛毛虫小姐,就从这里开始慢慢爬起吧。 她从网上找了张Q版的毛毛虫图片,后制在一旁写上了Hello,按下发表文章。 看着自己的文贴在上头,心中涌起不可思议,页面下方的浏览人气数写着1,她笑了起来。 然后再次想起那扇绿色大门,那门后,是她这毛毛虫曾经栖身四年的叶子,但总有一天,她会飞离那里。 所以现在,就从这里开始。 ◆ 虽然公司有咖啡厅,每天云云也会在咖啡厅冲好两壶咖啡,但都华央却觉得在便利商店或是连锁咖啡厅买杯手拿咖啡,走着去上班的样子很成熟。 为了庆祝毛毛虫小姐的专属部落格昨天开张,都华央决定今天去买杯贵的咖啡来犒赏一下自己,所以她第一次在便利商店犹豫要选卡布奇诺还是拿铁,最后拿铁获胜。 与公司楼下的管理人员打声招呼后进到电梯,难得今天电梯里只有自己一人,按下关门键后便照着镜子,发现自己眼睛下方沾到了睫毛膏,皱着眉用手擦去。 这睫毛膏是和纪牧唯吃饭那天,在开架式买下的,一支就要将近五百元,都华央心好痛。但,真的很好用的就是了。 此时电梯门打开,温立言站在外头。 都华央照着镜子戳着眼睛的呆滞模样,让温立言笑出声音:“你怎么下来了?” “温副理!”都华央吓了一跳,赶紧看了电梯楼层处,才发现自己居然到B2:“奇怪,我没注意到往下。” “还没睡醒啊?”温立言进到电梯里头,按了下十楼。 “嘿嘿,早安。”都华央尴尬地笑着,觉得自己出糗的模样好像常被他看见。 “这给你。”温立言将手上的提袋给她。 “是什么东西?”都华央问。 “马克杯,赔偿你打破的那个。” “是我自己打破的,副理不用啦!”都华央要推回去。 “也是我吓到你,就拿去吧。” 两个人让来让去,电梯正巧来到一楼,挤了一堆人进来,让都华央和温立言忽然间靠得更近。 “对、对不起。”都华央不自在地低语,但温立言如以往挂着笑容。 她可以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淡淡香味,不像是香水,而是洗衣精的味道。 没来由都华央忽然脸上一阵热,手掌的力量不自觉变大,握紧了咖啡,下场便是咖啡在自己的手上被捏得喷出来,沾到了都华央的衣服。 “哇!”都华央大叫,一旁的人也闪开:“对不起、对不起!” 旁边的人有些嫌恶地看着她,确认自己的衣服没被泼到,当电梯门随着楼层打开,也一个一个出去。 “你到底怎么啦?一下打翻马克杯,一下又打翻咖啡。”温立言再次笑个不停,拿出卫生纸给她。 “可能有水难吧……”都华央看着自己衣服沾到的咖啡渍很是难过。 “我想是太迷糊吧。”温立言说。 都华央抬起头看了温立言,发觉他的眼神里有着笑意,那种软绵绵的感觉,让自己有点飘飘欲仙,但她快快别开眼神。 电梯门再度打开,温立言拿起都华央手中的咖啡:“快去弄一下吧,看样子你最好都穿深色衣服,太容易打翻东西了。” “不好意思……” “哈哈。”温立言的笑声回荡在电梯中。 好在被咖啡泼到的地方是袖口,只剩下一点点印子,回家用漂白水应该有办法弄掉,还好这件衣服不是新买的,不然真会心痛死。 都华央从镜中看着自己脸颊淡淡的红晕,为什么老是会被温立言看到失态的一面呢? 她发了讯息给纪牧唯,告诉她自己出糗的一面,纪牧唯回复:“欢喜冤家,好男人照片拍一张给我看看。” “别闹了。”都华央翻了白眼。 “有缘的两个人,不管怎样都会被牵扯在一起啦,说不定你和副理会越靠越近喔,记得和我报告进度。?” “别闹了!”都华央再一次回,但看着桌上温立言送的马克杯,内心却暖洋洋的。 而可能真的是一种魔咒,接下来的日子,都华央越来越常在温立言的面前出糗,走在地毯上都可以跌倒,连拿水桶把手都会断掉,还花了时间拖地,最糗的莫过于当某位“王先生”打电话到温副理的分机时,因为对方不在,都华央便习惯性接起此部门不在位置上的人的电话。 “您好,温副理现在不在位置上,请您留话。” “温副理不在是吧?跟他说我是王先生。”对方听起来像是温立言的熟人。 “请问是哪个王先生呢?”她在白纸上写着王,一旁的小雨从隔板后探出头看了她一眼。 “……新来的?叫什么?”对方说。 都华央皱眉,觉得很没礼貌:“我姓都,请问方便留下您的全名和电话吗?我再请温副理回电。” “我,是,你董事长。” 一时间都华央没反应过来,但瞬间瞪大眼睛:“董、董事长。” 小雨也瞪大眼睛。 “叫他回电。”然后就挂掉电话了。 都华央看着话筒,一旁的小雨双手摇晃着她:“是董事长打来的?” “他说他是董事长,等一下,董事长怎么会称自己是王先生?” 小雨拍着额头:“是我的错,想说你应该不会接到董事长的电话,所以忘记先跟你说啦,我们董事长都叫自己王先生,他是不是还问了你叫什么?” 都华央点头:“会怎样吗?” “是不会怎样啦,董事长基本上人很好,只是毕竟是董事长,听不出他是谁挺尴尬的不是吗?只希望他回来就忘记这件事情了,最好不要遇到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小雨耸耸肩。 “看你刚刚么紧张,我还以为……吓死我了!”都华央松一口气。 “哈哈,吓吓你啰,你知道现在公司男同事都怎么叫你吗?”小雨八卦的表情又出现,都华央摇头:“迷糊蛋。” “啊?为什么?” “你最近不是常跌倒还是出错吗?男生觉得可爱啊,说实话你是不是故意的啊?”小雨的口气忽然让都华央皱了眉头,感到不舒服。 “我没有。” “所以这就是你的本性啰?”小雨挑眉,并不是挑衅,但不是很友善:“劝你要再精明一点,如果在工作上面出错的话,那很麻烦。” “我知道,我会小心的。”都华央说。 “那就好。”小雨转身回去继续做事,都华央也是。 可是她觉得很不舒服,一股闷气憋在心中,呼吸困难。 她自认和小雨相处还不错,但刚刚为什么会那样语中带刺的说话? 温立言回来后,都华央告知了刚才董事长打来的事情,并没有说“王先生”的事情。 “怎么了吗?”温立言问:“气色不好,不舒服?” 都华央摇头,礼貌性还是露出了微笑,但如同面试时一样,那装出来的微笑温立言看得出来,不过他没多问,只是皱了眉点头。 都华央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时,瞥见小雨正用一种挖掘八卦的神情看着自己。 有点,讨厌。 第五章 “啊,不是说不用给我们钱了吗?自己留着就好了啊!”都华央的妈妈林秀美一面将钱推回去,一面用抹布擦着桌面。 “这没多少,就让我孝敬你们吧。”虽然父母说不用,但毕竟是第一份工作领到的第一份薪水,多少代表些意义,所以即便月底了,都华央还是坚持要将微薄的三千块交给林秀美。 “哎唷,免啦!”林秀美坚持不收:“爸爸啊,吃水果了啦!”朝计算机桌前的爸爸都中华喊。 “收下啦,你跟爸可以买点什么,这些钱一点点而已。”都华央还在塞。 “一点点就不用了啦,自己留着。”都中华挺着大肚腩走过来,他们务农起家,都中华因为晒了许多太阳,皮肤黝黑,从年轻的时候一直耕作到前几年,直到肚子胖到再也弯不下腰,才转为到市场卖蒜头、番薯、葱等东西。 不富有,但也不愁吃穿,应该说父母的物欲很低,只希望女儿都华央过得好就好,房子也是祖厝,没有房贷问题,相反的他们家这片地还能卖个好价钱,不过父母并不打算卖,所以这只是不可动资产。 最后都华央还是敌不过坚持不收的父母两人,只好坐在旁边吃水果。 “啊,你现在存多少钱了?”都中华咬着莲雾。 “哪有办法存钱,房租水电费什么的就去了一半,再加上交通费生活费什么的就差不多了。” 啊,还有置装费,不过跳过不讲比较好。 “这样还要给我们钱喔,免啦!对啦,我看你从台北带回来的那件洋装好像很高级,多少钱?”眼尖的林秀美发现挂在都华央房间那件她打算同学会穿去的新洋装。 都华央支支吾吾的:“也没有多少钱啊……”然后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吃莲雾。 “没多少是多少?”林秀美问。 “就,差不多,那个数字啊。” “心虚啊?说,是多少?” “差不多就是两张有找。” “喔,那还好啊!”林秀美的话让都华央瞪大眼睛:“一百多块真的赚到了呢,下次也帮阿母买一件吧!” 嗯,都华央决定不解释这美丽的误会。 他们家在屏东一个不算偏僻的地方,高中时她从台湾尾跑到台湾头去念书时,家人既光荣又不舍,对于毕业后都华央选择和科系无关的工作时,家人虽颇有微词但也没太大反对。 都中华甚至说:“慢慢走,慢慢找。”简单一句话便是最大的安慰。 不过都华央自己也明白,不可能永远靠这样两万多块的薪水过下去,她总是要找到其他工作。 于是她设了停损点,基本在这要做满一年,接着就必须下定决心。 洗完澡后一边擦干头发,一边听着外头蛙鸣和蟋蟀声,她家不是传统三合院,但也差不多,一样用红砖和瓦片的建材,连窗户都是小得只能通风,浴室浴缸里还是小碎花瓷砖。 都华央打开笔电,盘坐在地上点开部落格。 看了下当日人气,1。 她笑了声,明明是个网络公开平台,但却只有自己会点进来看,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 将毛巾挂在肩上,都华央开始敲打键盘。 回老家的目的是参加同学会,见见那些已经快忘记姓名的国中同学。 我翻了一下毕业纪念册,恶补国中同学的姓名,连别班的都看了下,另外纪逼问我国中有无什么青涩回忆,我一边翻着毕业纪念册一边回想,赫然发现国中生活居然单调得可怜,连暗恋对象也没有。 每天就是玩泥巴、鬼抓人等游戏,纪不相信,说我不愿分享。 纪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喜欢将话题导向爱情? 我仔细回想,也许是绿色大门事件过后吧。 她不提起那段过去,但又希望我快点走出,才会如此。 我在她眼中,依旧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吧。 写到这儿时,我被窗外飞进来的蝙蝠吓到,又打翻了水,除了擦地外还得把蝙蝠赶出去。 不过,这时候我居然想到了副理,毕竟我在他面前打翻了好几次液体东西。 如果他现在在这边,一定也会笑我。 话说回来,外面的青蛙叫声还真大,我有些担心今晚睡不睡得着觉。 这也是另一个让我害怕的点,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去台北不过五年,我却已经习惯了车子的呼啸声或是喇叭声。 P。S.文章发送后我又去装了杯水回来,然后被放在地上的箱子绊倒,很好,水再一次洒出来,我觉得自己都要听见副理说“你在干吗”的声音了。 隔天,都华央穿着那件只要“两百块有找”的洋装出门,来到同学会指定的地点,其实也不过就是学校附近一条长长的产业道路,那儿搭起了棚子,摆放许多用塑料袋套着的红色桌子与板凳,已经有一些人在里头。 都华央张望了下,并没有看见熟悉的脸(她也不确定自己记得多少脸),而相较他们随意的穿着,她显得太过隆重,她甚至看见有人穿着蓝白拖鞋。 当然也是有穿洋装的女生,可是和她身上这件相比,对方的洋装显得很Local,更能融入这里。 她是不是该回家换衣服?穿昨天的睡衣都比现在更适合这个场合,因为衣服不是好就好,还必须看场合。 所以她决定回家换件衣服再来,此时却看见了一个吸引她注意力的男人。 男人站在某张桌子边,手里拿着饮料,正在和其他人聊天。 注意的不是他的脸,而是衣服,那男人穿了西装。 在一片T恤、背心之中,男人的西装显得很突兀。 就好像自己一样。 所以男人在转身走到另一桌的时候,也瞧见了打扮虽好看,却格格不入的都华央。 “嘿。”男人出声打招呼,下意识的都华央也回以微笑。 那男人继续和其他人聊天,而都华央存量不足的脑内挖不出任何国中同学的脸好对得上刚刚那男人。 手机响起,都华央发现是恩惠,对方背景声音和都华央这边一样嘈杂。 “华央!我好像看到你了,你是不是穿很夸张的晚礼服啊!” “确定是我吗?”都华央可不想自己身上这“两百块有找”的洋装被说夸张,而且这也不是晚礼服。 “黑白相间的对吧?” 都华央看了下自己的衣服,这是白底配上黑色千鸟格,明明跟黑白相间不一样。 “对。”她有些无力地看向四周找寻恩惠的身影,心中不免叹息,连恩惠都觉得自己打扮夸张,但在公司这样穿的女同事不少呀。 前方有个女生对她挥手,穿着大红色的旗袍,都华央脸上三条线,恩惠穿那样居然还敢说她夸张。 “我们的位置在这边唷!” 都华央穿过那位也一样穿着“夸张”的西装男人,不经意多看了他几眼,对方也正被朋友说穿得太夸张。 再一次露出了同情的眼神,对方也接收到了,给予无奈的苦笑。 “好久不见了耶!你变得很漂亮唷!”走到桌边时,恩惠紧紧地抱住她。 同桌还有其他以前同班过的同学们,在这个时候尘封在记忆深处的记忆,忽然和眼前的面孔契合上,都华央怀念起了国中的时光,觉得那时无忧无虑的真是快乐。 那时的天与地便是家与学校,短短的距离就是她的全世界。 她笑了起来,非常高兴来参加这次同学会。 流水席的菜色十分丰富,校长出来讲了几句话,在这个地方不大的乡镇,几乎一半的人都是从这所国中毕业,所以除了都华央这一届外,也有其他毕业更久的校友或是正在念书的国中生来。 这么多不同年纪的人却都毕业于同一个地方,并且此刻也都从远方回来聚集在这小小的产业道路上,都华央光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她吃得太撑决定到棚子外吹吹晚风,消化一下之后再接再厉。她沿着产业道路的外侧走着,发现这儿居然没有路灯,流水席棚子的灯光是唯一光源,当她再走得离棚子远一些后,发现了天上的月亮也是另一个光源。 她都忘了月亮是这么的亮,在台北待久了,人造的光源早已取代自然。 “咦?”忽然都华央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一旁传来,发现那个西装男脱了外套也拿掉领带,正蹲在路边抽烟。 “啊……”都华央也喊了声。 对方捻熄烟站起来:“你也出来走走啊。” “是啊,吃太饱了。” “我都忘了家乡的流水席这么好吃,所有东西都很天然,那是台北比不上的。”男人笑着说,月光虽亮,却无法将他看得很清楚。 “你也在台北工作?” “你也是吗?”男人讶异,从口袋拿出皮夹,抽了张名片给她:“这是我的名片。” “我没有名片。”都华央赶紧说:“我叫都华央。” “我知道啊,等一下,你该不会还没认出我来吧?”男人讶异,看见都华央茫然的脸,才拍了额头:“我就看你一脸尴尬,果然是没认出我。” “我、我们认识?”都华央赶紧看了手上的名片,写着单定一。 “想起来了吧?!”单定一说。 “啊!啊啊!打棒球的那个光头学长!” “对,谢谢你记得最不重要的那件事。”单定一边说还一边拨了头发。 “我完全没认出你!天啊!”都华央用力拍了他的手臂。 “你力气还是很大耶。” 都华央看着单定一,勾起怀念的微笑,单定一是大自己三岁的学长,因为打棒球的关系,毕业后也常回学校,所以他和都华央那一届的学生都还算熟悉。 从以前就是个很有人缘的男孩,总是充满笑容,他从国中时就长得好看,现在也是,国中时都华央对他还有些许微妙的感觉,但也就停在那。 “我超想念你家的蒜头和地瓜呢,我在其他地方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 “哈哈,谢谢你,我会转告我父母,他们一定很高兴。”都华央又看了单定一名片上的地址:“离我公司很近啊。” “真的吗?” “嗯,虽然不同区,但也不远,公交四站而已。” “公交车真是方便的好东西。”单定一笑着。 两个人一面漫步走回流水席棚子的路上,一面聊着天,单定一跟以前一样健谈,讲话也依然很有趣,看样子三岁定人格这句话真是没错,好像回到国中时代的感觉。 回到棚子内,分桌前,单定一问了她联络方式,表示既然同在台北又是同乡,不换个电话怎么行呢? 有个照应也好,都华央便与他交换了电话号码。 参加同学会比我想象中的愉快,也比想象中的尴尬,可能是穿得太过“隆重”,但也算了,套一句纪说的话,打扮漂亮自己也开心。 另一个收获是重逢了单,他跟我一样穿得太过“隆重”,而更巧的是他的公司离我还很近,觉得世界真小并且不可思议。 所以当他跟我要求联络方式时,我忽然可以理解以前课本上看到的“他乡遇故知”的心情,几乎没有犹豫就给了电话。 出了社会后才会明白交朋友的重要性。 我想也许我还很幼稚,毕竟才刚毕业,一定还有很多事情我不能了解或是跟上步伐,但总会越来越好的,是吧? 待在家里这几天,我比想象中还更怀念台北的生活,我并不是工作狂,事实上工作的事情也没有忙碌到我必须在假日带回来做。 但就是很想念我的公司、我的同事、那条网拍街、还有好吃的餐厅,甚至连汽机车喧嚣的声音、公交车的关门声我都想。 喔,昂贵的物价我就不怎么想念了。 P。S.1今天一整天我既没跌倒也没打翻东西,要是副理看见我难得没出错的模样,应该会觉得我是个可靠的下属了吧。 P。S.2写完上一段后我忽然想到雨声的话,我知道她直接,但还是令人不舒服,谁会装可爱出错好吸引男生注意啊,又不是学生了,幼稚。 都华央按下发表文章后,忽然觉得自己最后一句像是在抱怨,这样的行为不也挺幼稚吗? 原想删除,但还是算了,反正只是如海洋般广阔的网络上一篇小文章,除了自己外,没人会看到,就算看到,也不知道是谁。 要自己认识的人,例如纪牧唯、温立言或是傅小雨看见,才会联想到是自己,但这样的概率更小了。 所以何必改呢,这不就是心情日志吗? 隔天夜里,都华央穿着新买的高跟鞋,再次踏上台北土地,她深深吸了一口空气,感受到混杂在其中的潮湿、灰尘以及汽机车废气味道,不自觉勾起微笑。 “这种混浊的空气,果然,我回到台北了。”而这也是她最习惯的味道。 搭着公交车不用几站就回到自己的小租屋处,都华央先往床上躺去,一边滑着手机,正巧纪牧唯传来讯息。 “喂,回来没?” “正巧回来,算得很刚好喔。” “要不要出来啊?”纪牧唯发了张穿着清凉的兔子跳舞的贴图。 “吃饭吗?那我们去吃松饼屋好吗?这几天我想死了。” “吃个头,夜店啦!” 都华央一愣,回了“夜店?”。 “是啊!”纪牧唯贴了眨眼。 “明天要上班呢。” “但今天有优惠喔,女生免费。”纪牧唯再次贴了张图:“离你很近,我们也可以提早走,反正平常在家还不是都一、两点睡OK啦!” 都华央思考了一下,第一次去夜店是大一,那时是和大学几个同学去,前男友正巧也是其中之一,两人也是在夜店之后才更加频繁联络。 后来交往了,也没再去过夜店,所以大一那次是都华央唯一去过的一次。 她记得那边就是一个很暗、音乐很大声,所有人靠得很近,烟跟酒的气味弥漫之处,不能说讨厌,但也不会想去。 “我Pass。”况且比起在夜店和不认识的人玩乐,她更想好好敷个脸睡美容觉,明天漂漂亮亮地去上班。 下一秒,纪牧唯的电话马上来。 “干吗不去啦!”她的声音带了些责备。 “明天上班耶,想累死我喔。”现在躺在床上就都要睡着了。 “平常在家还不是很晚睡,走啦,不喜欢的话我们就先走啊。”这些话刚刚在短信里面都讲过了。 “你稿件赶完了?难得你会这么有兴致,平常不是累个半死吗?”想到之前纪牧唯的声音老是像快死了一样。 “上礼拜刚赶完一件,所以想放松一下。”纪牧唯说,但都华央听出声音里头的不对劲。 “不太像只有这理由,还有什么原因?” “就……其实要跟我们公司的人一起去啦。” “所以算是应酬的一种喔……那我去干吗呢,你和自己的同事好好玩玩呀。” “不是啦,是娱乐性质的,有点像是欢迎会那样。”纪牧唯的声音变得小声。 “那我更不该去啦,你们有新同事进来喔?” “一个新的设计师,总之就是欢迎他,”纪牧唯吞吞吐吐,最后才说:“好啦,是我的菜啦,所以我想带你去帮我鉴定一下,如果你觉得不赖,我就开始追他。” 这句话让都华央瞬间清醒:“你就要追他?” “是啊,有什么不可以的吗?”纪牧唯倒是理所当然。 “找我鉴定……”都华央对自己的眼光不是很有自信,毕竟对于好朋友和男朋友她都挑错过。 所以她最后叹气:“但是还是算你公司的事情,所以我就不……” “夜店就是人多才好玩,大家也都会带朋友去,安啦!而且结束后你家比较近,我想去你家睡,等等就先把盥洗用品什么的拿到你家放,我们再一起出发,就这样说定啦,等等见。”然后就挂了电话。 都华央看着手机一阵子,纪牧唯这女人,有时候挺强硬的。 有时候她不禁会想,如果是纪牧唯遇到自己曾经遇到的事情,她除了会把事情闹大外,大概也就是大哭一场、大醉一场后便抛诸脑后,往下一个目的地迈进吧。 在这种方面的果断,都华央算是很羡慕她的。 她从床上跳起身,先去洗澡再换件衣服,选了一件连身的无袖短裙,然后打开笔电。 纪看上新来的同事,要我去鉴定。 但选在一个根本看不太清楚五官的夜店,再加上由我来鉴定这件事情本身就很荒谬吧。 是否忘了我曾经看错了人?所以我决定不多说话,一切交给纪决定。 她说如果OK便会主动追求,女人主动出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身边的朋友会这样做还是令我讶异。 我还是习惯处于被动角色。 都华央习惯性看了下今日人气处,发现变成了2,她心头一惊,有哪个谁,哪个她不认识,透过网络在屏幕另一边看着她写的心情日记? 但她忽然想到,今天在高铁上因为无聊,所以用手机点进来部落格一次。 她松了口气,关掉笔电,正巧纪牧唯也按了门铃。 ◆ 纪牧唯穿的短裙属于弯腰就曝光,上衣则是紧身小可爱。 “你知道我听过一种说法,看一个女人的穿着,就可以知道她是不是交过男朋友。”在公交车上时纪牧唯说,而都华央则注意到周遭的男生一直将视线集中在纪牧唯胸前。 “怎么说?”所以都华央拿了小外套遮住纪牧唯的上半身。 “是一种气质,说不上来,但看就明白了那种,我以前很相信这句话的,但最近却不信了。”纪牧唯将外套还给都华央。 “为什么又不信了。”都华央觉得那些男人的视线令人不舒服,坚持要盖在纪牧唯身上。 “能露就是本钱,我不介意被看,这代表我有魅力。”纪牧唯小声附耳,将外套还给都华央。 好吧,既然她自己都这么说了,想来纪牧唯也是为了等等的新设计师才如此打扮吧。 “比如说就像我现在这样。”纪牧唯指了自己的爆乳装:“如果我和你站在一起,大家会认为你没交过男朋友,而我好像很会玩,是露了多少肉的感觉吧。” “有这种说法吗?” “因为交过男朋友,也上过床,所以对于露肉这件事情就没什么在意,反正都给自己以外的人看过了,但是如果没交过男朋友,也没上过床,那便会惜肉如金了。”纪牧唯两手一摊。 “但我们都交过啊。” “对,所以我才会说,不准。这是因人而异啊!”纪牧唯笑着。 夜晚的台北依旧心醉沉迷,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路上充满许多年轻、穿着时髦的男女,夜晚不是结束,而是正要开始,这里散发着比白天更热闹的气氛。 另一种属于夜生活的气息,让都华央觉得新奇极了,仔细想想,她的大学生活并没有玩乐到,交了男朋友后,每天不是男朋友就是学校,她并没有其他时间与兴趣参与其他活动。 那时候她也认为,男朋友就是一切,不用认识其他的异性。 忽然想起在老家遇见的单定一,留电话给一个八年没见过面的异性朋友,也算是她的一个改变。 “我看见他们了,在那边。”纪牧唯拉紧都华央的手臂,她感受到对方传来的轻微颤抖。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都华央瞬间就知道哪一个是纪牧唯青睐的人,最高、身形最为出色,连距离这么远都能感受到对方传来的魅力。 “穿黑色上衣那个?” “他很完美对吧!”纪牧唯像个小女孩兴奋叫着:“走吧,我等等帮你们介绍一下!” 当纪牧唯拉着都华央来到那群人面前时,都华央才看清楚他们的样子,都很时髦,但和她广告公司同事的时髦不一样。 禹见的人属于流行的时髦,就像是翻开杂志里头会出现的那种大众都能接受的形式,但纪牧唯的同事们则都是属于与众不同的时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 例如某个男生左边头发剃成光头,右边头发则留得很长,还扎起辫子。而有个女生嘴唇有着鲜艳的大红,头发则是橘色。还有女生足蹬全铆钉的靴子,耳朵和唇上穿着银环。 “别看他们这样,平常上班累得要死,也是跟鬼一样。”纪牧唯偷笑着。 “最慢一个喔,其他人都进去了。”其中一个头发卷卷,戴着黑框大眼镜的男人说,他的声音很沙哑。 “抱歉抱歉,介绍一下,我大学死党,叫她小央就好。”纪牧唯介绍,所有人对都华央点头微笑。 不过都华央的注意力都在新设计师身上,她注意到那男人的眼神停留在纪牧唯胸前最久。 “他叫良右,他刚刚在看我对不对?穿这样果然值得!”排队入场的时候纪牧唯在都华央耳边兴奋地小声说。 “但我感觉不是很好。”他的眼神就像是刚才在公交车上,那些无聊的男人一样令人不舒服。 果然,就算是帅哥,令人不舒服的事情还是会不舒服。 “男人是视觉性动物嘛!所以会被吸引是理所当然,要是这样还吸引不了他,那我才要担心呢!”纪牧唯倒是另一种想法。 也罢。 夜店里和都华央记忆中的相差不远,一样灯光昏暗、音乐震耳欲聋。 他们的包厢位在墙边,里头已经坐着几个男男女女,大约二十人,纪牧唯说有一半她都不认得,是同事们的朋友。 而包厢并不大,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位子,走在最后面的都华央和纪牧唯来到这时位子已经坐满,但令人意外的是,几个不认识的男生却站起来把位子让给她们。 “没关系……”在音乐声这么大的地方,都华央微弱的声音对方根本就没听到,他们叼着烟在一旁说话。 “坐下吧!”纪牧唯倒是不客气。 一坐下马上有人送上两杯酒到她们面前,抬头发现送酒过来的正是纪牧唯看上的良右。 “谢谢你!”纪牧唯非常懂得把握机会,立刻和对方聊起来,而都华央则对良右礼貌性微笑后,观察起夜店的环境。 只能说她对这里还是没什么兴趣,而且酒的味道也不好喝,她看见同桌其他人将伏特加倒入一个大壶内,再倒入可乐,然后用手拿起一旁冰壶中的冰块放进去搅拌后,就倒到杯中给每个人。 难怪会这么难喝,都华央推远杯子。 期间夜店人潮也多了起来,周边都有其他男女走动,她看到其中几个女生手中拿着高脚杯,看起来好喝多了,于是她张望下,发现是跟吧台点的。 所以都华央对一旁的纪牧唯表明要去那儿拿酒,要不要帮她拿一杯,纪牧唯说要陪自己去,但她跟良右气氛似乎正好,而且都华央也注意到同包厢其他女生眼神时不时往良右看去,想来如果纪牧唯离开了,那些女生便会趁机靠近了吧。 “我自己去就可以了。”所以都华央拍拍她的大腿,再一次注意到良右的眼神在纪牧唯的身上打量。 她走到吧台,看到舞池中三三两两的男女,时间还早,大家还清醒,所以并没有太过夸张的肢体接触。 她不知道酒的名称,所以只跟吧台说了自己想要的类型,随后酒保送上液体为淡红色的高脚杯,先闻了闻,酒味并不重,反而是果香气息更浓。 “虽然没什么酒味,但还是有酒精。”酒保居然提醒:“小姐哪个包厢?” “我跟朋友一起来的!”那瞬间都华央还以为酒保在搭讪,立刻回绝,这让酒保笑了起来。 “我知道,小姐付费方式是要记在包厢上,还是现金?”酒保的表情好像看着乡下俗人一样。 喔,糗翻了。 “付现。” 都华央掏出三百,然后倚靠着吧台看着舞池,不过短短几分钟,舞池已经成双成对,有的是几个女孩一团、有的是几个男孩一团物色他人,也有不知道是不是情侣的男女在亲密磨蹭。 大一的时候,她和前男友都只在包厢聊天,因为音乐声很大,所以他们必须贴得很近才听得见彼此的声音。 光是那样的靠近,都会让都华央心跳加速,但现在对夜店内的男女来说,这一切也许都不需真心,只是寻求一个短暂的肌肤相亲,隔天所有人都会回到现实生活。 该上班的上班、该上课的上课,就像黄粱一梦般。 手机在小包里传来震动,都华央拿起,发现是没看过的名字传来的讯息。 “我是单定一,你已经回台北了吗?” 点开照片,的确是单定一的个人照。 “已经回来了,你名字取作单于啊?”那不是匈奴嘛! “哈,是啊,因为姓单,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单于。”单定一贴了张贴图:“我现在才要从屏东回去,想说如果你还在屏东就有个伴。”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要十二点,这样高铁还有开吗? “我开车,这样比较方便,不过还挺累的,下次回乡会考虑高铁了。” “那明天上班不就很累?” “这也没办法。”他贴了个苦笑:“也晚了,你快休息吧,下次有机会在台北聚一聚,互相推荐一下不错的餐厅吧。” “好哇,没问题。晚安了。”都华央贴了张女孩倒在被窝中的图。 关掉手机后,她一口喝完手上的酒,觉得好喝极了,于是又多点了一杯。 说了晚安,但自己却还在别的地方喝酒,这种感觉真是奇妙。 都华央站在这边喝第二杯酒的期间,有两个男生过来搭讪,都华央故意回答英文假装自己听不懂,无奈其中一个男生英文还不赖,只好闲聊了两句。 但当对方拿出手机表示想交换联络信息时,都华央摇头拒绝。 的确结交新朋友很重要,但那些朋友不该是从夜店,或从莫名来搭话的人里头认识。虽不能以偏概全,但都华央就是不喜欢。 连喝两杯酒后她有点想上厕所,从另一边到厕所比较近,所以都华央并没有经过自己包厢前。 洗手间里头有许多女生,她们年轻时髦,而且也很敢展露身材,脚上的高跟鞋更是一个比一个还要高。 镜子前面的女生比排队上厕所的还要多,而洗手间外头也很多男生在等候。 上完厕所后都华央从镜中看着自己的脸,觉得很是陌生,想擦掉嘴上的红唇,也想把纪牧唯硬要自己戴上的假睫毛拿掉,但最后还是作罢,因为她发现令她对自己的脸感到陌生的原因,并不是口红或假睫毛,而是脸颊的红晕。 喝了两杯酒,就让自己的脸红得像是醉了,红唇也不是因为口红,而是酒精的关系。 这样的表情让她不习惯,觉得自己充满一种……说不上来的煽情。 于是她洗把脸,想将脸上的红晕消退,同时还要小心不能弄到妆,最后拿起放在洗手台旁的漱口水想消散酒味,才擦干脸走出洗手间。 正巧遇见从男生厕所出来的良右,对方向她打招呼。 “小央对吧。” “你好。”没想到他居然记得自己的名字。 “哈哈,不用这么拘谨。”良右靠近自己,这里的音乐没有像里面那么大,所以并不需要大声说话才能听见:“你是牧唯的大学同学?” “对,你怎么知道?”都华央稍稍往后退一步,她觉得良右靠自己太近了。 “牧唯刚说的。”良右露出微笑,跟温立言一样的表面微笑,但是却跟温立言不同。 他的笑容带着令人不舒服的感觉,都华央也注意到良右的眼神从上至下的打量自己,甚至停留在腿上好几秒。 “我们该回包厢了。”都华央立刻转身,但却被良右拉住手腕,那个瞬间都华央吓了好大一跳,顺手便甩开。 “反应这么大啊,”良右并没多大惊讶,而是露出更多不怀好意的笑容:“没交过男朋友对吧?” “不关你的事!”此刻都华央对这个男人的评价降到最低,她立刻快步往包厢方向去,在路上遇见纪牧唯。 “你跑哪去啦!我几乎找了你一圈。”纪牧唯的脸上有着担忧:“手机也不接。” “我、我没听到。”都华央抓着纪牧唯的双肩:“我跟你说……” “你们都在这啊。”良右的声音从后面传来,纪牧唯的脸上马上堆起笑容。 良右看了都华央一眼,对纪牧唯微笑道:“要不要去跳舞?” “好哇!”纪牧唯当然答应了,都华央立刻拉住她:“怎么了吗?” “小央也要一起吗?”良右说,都华央瞪了他一眼。 “不用!” “那我们走吧。”良右的手搭上了纪牧唯的肩,看得出来纪牧唯很高兴。 只是跳个舞,等等一起回家时,便要告诉她良右这个人完全不行。 回到包厢后都华央发现,居然已经一个一个配对好了,男女分别坐在一块儿,有些男生甚至和两个女生坐在一起。当然并不是什么淫乱画面,有些只是在聊天,有些则是喝酒,但也有些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而被吃豆腐的女生还一脸开心。 都华央并不古板,但就是觉得夜店这个场合不对。 她和夜店,真的合不来。 在等待纪牧唯回来包厢的时候,都华央觉得昏昏欲睡,几个男生来找她搭讪,但都华央的委婉拒绝(也就是一直滑着手机)让所有人摸摸鼻子找寻其他目标。最后都华央受不了,看了手机已经两点,她决定要回家,于是她起身挤过重重人潮来到舞池,才发现根本就找不到纪牧唯。 身边的男男女女早就都抱成一团,手都放在不该放的地方,这让都华央对这地方更是没有好感,在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来。 最后当然没找到纪牧唯,都华央狼狈回到包厢,发现良右也还没回来,她想起刚刚在舞池里头的男女,再想起良右看着纪牧唯那不怀好意的神情,忽然紧张起来。 她立刻拨电话给纪牧唯,一边往外跑去,第一次没接、第二次也没接,第三次终于接起来了! “天啊!你要吓死我?人在哪里?”都华央已经来到电梯前,却发现纪牧唯的背景一片安静:“你已经离开夜店?” “我今天应该不会去你那边睡了。”半晌,纪牧唯才小声地说出这句话。 “啊?什么意思?”都华央一愣:“真的假的?你现在不会跟那个良右在一起吧?” “嗯。” 简短一个字让都华央要气炸:“你有没有搞错啊!不是要我评鉴吗?我还没说我的感想你就跟他出去。吃吃宵夜就来我家,我等你。” “我跟良右不是吃宵夜啦。”纪牧唯的声音更小了。 “那现在在哪里?” “还能在哪里啊,我说我们看夜景你信吗?” 都华央瞪大眼睛,“啊”了好大一声:“你不要闹了,真的假的?” “我觉得不会再遇到这么好的人了,我这么喜欢他,没关系的啦!”纪牧唯的声音很开心,但依然压低着。 “我跟你说,我对他没什么好感,他看你的眼神感觉很差。”省略了他看所有女人的眼神都像是性骚扰一样这句话。 “那不是很好吗?就是我的目的啊!”纪牧唯笑着,声音压得更低:“不说了,他洗澡出来了,明天再跟你报告!”然后挂掉电话。 听着嘟嘟声,都华央站在原地无法动弹。 我实在无法想象,纪居然会直接和他出去过夜。 明明我说了评价,她却不听。 那个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绝对不会是,虽然我眼光很烂,但这样不就代表我看坏的一定更差嘛! 是不是女人都一样,即便所有人都说那个男人的不好,但只要自己喜欢了,就不管其他人怎么评价,想在一起就在一起。 甚至有时候还会因为别人越是负评,你们就越想要在一起,好像代表你们这样相爱得更有意义。 在所有人都反对时却坚持在一起,在所有人都祝福时却分开。 这该有多好笑。 大家都要笨过一次,才会变得聪明。 没想到一直到现在才会发现,到了长大才会一一体会。 从错误中记取教训,或是从经验中学习这种话。 就因为我摔过一跤,所以才更能看透那些细微处吗? 仔细回想,在绿色大门之前,他就已经有许多可疑之处,朋友也常无故消失,而他们消失的时间正巧都对的上。 为何以前没实时察觉啊,笨死。 气呼呼打完以上内容,将文章发表后,都华央看着一旁纪牧唯堆放的过夜用品,更觉得被耍了。 于是她按下编辑。 P。S.难道她就没想过,我一个人半夜回家很危险吗?居然这样丢下我,也不主动跟我联络! 然后发表文章。 隔天,头痛得要死,脸也整个浮肿,而黑眼圈更深,皮肤毛孔看起来很粗大。 都华央被自己的脸吓到,这就是现实。 脱离了酒醉迷离的地方后,所有人醒来不知道会对前一晚有什么感想,宿醉的疼痛是事实,胃胀的呕吐感是事实,要上班是事实。 看着镜中脸色惨兮兮的自己,这才是现实。 “哇塞,你气色好差喔!”一早云云就被都华央的脸吓到:“我看你这样……前一晚玩得太疯了吧。我了解的啦,我大学的时候也是这样,隔天第一堂课简直要我的命,不过学生时候还可以逃课,现在可就不行……话说你真的没事吗?” “没事。”都华央觉得自己讲话都还残留昨夜的酒味,虽然喝得不多,但平时不喝酒的她对那样的味道更是敏感。 “早安啊,一早怎么……哇,你宿醉喔?眼袋很多层呢。”小雨皱着眉头,都华央最不想的就是被小雨知道。 “没事啦。”所以她简短说着。 而打卡机再次传出哔哔声,郡凯哼着歌走进来,看见三人都在这靠过来:“干吗啊?一早就在聊天?” “都华央宿醉啦!”小雨抢先说话,都华央瞪大眼睛。 郡凯的眼神移到都华央脸上:“哇,真的挺严重的,一看就知道了。”接着他翻找包包,拿出一个小包夹链袋,里头有几颗白色药丸:“这是醒酒药,半小时内就会见效,吃一颗就够了。”他递给都华央,后者婉拒:“干吗不吃?你是不吃药派的?” “不是,但……” “哎唷,就吃啊,带着宿醉上班很不专业呢,等等工作又出错怎么办?”小雨的语气是关怀还是别有用意,都华央分不出来。 她工作没出错过,也不想让大家知道她宿醉,像小雨说的一样很不专业,但她的确是宿醉来上班,没资格说些什么。 都华央只能说了谢谢,拿了郡凯的药包回到办公室。 她翻开部门行事历,上头写着温立言今天一整日到台中出差,为此她松口气,不想让温立言看见自己这般狼狈。 “郡凯又在叫你迷糊蛋了。到底在想什么?怎么会宿醉来上班?”小雨将包包放在位置上:“你去哪疯了?” 都华央不想回答,随便敷衍说没有,但小雨怎么可能善罢甘休,这时候都华央才知道,为什么小雨老是有这么多八卦。 “朋友生日。”她简短捏造了一个谎言。 “男的女的?大学同学?” 问这么清楚做什么? “大学同学,女生啦。”但小雨毕竟是公司同事、毕竟是前辈,都华央再不想被探讨隐私,也只能回应。 “但也有男生对吧,你们去哪?夜店吗?哪一间?”小雨继续问,即便部门其他同事陆续来到也不放过。 “我先去影印等等要用的资料。”都华央随便拿起书柜的文件夹,往影印室逃去。 她觉得后脑两边的血管跳得疼痛,太阳穴也胀胀的,更别说连早餐都吃不下的恶心感。 “我再也、再也不会去了。”她嘀咕着。 “没想到华央看起来很乖,也是很会玩呢。”影印室门口传来郡凯的声音,都华央吓了一跳转身。 “我并不是……” “我明白啦,公司一套、私下一套,我不会说的,那药你吃了吗?”他喝了口手上拿着的咖啡。 “还没,我并不是常这样玩,昨天是无法拒绝。”都华央解释。 “我也常有无法拒绝的摊,如果你有兴趣,下次我会邀你。”郡凯看样子完全不相信她的话,笑着说:“那药快吃一颗,会舒服很多,以前玩很疯时我都靠那药才有办法上班。” 觉得解释也没用,都华央点头,拿着一沓不需要的数据回到办公室,趁着小雨在跟客户讲电话时,赶紧跑到茶水间装水,并偷偷在心里祈祷一整天小雨都忙到没时间问自己任何事情。 中午,她在咖啡厅一会儿拿起手机,一会儿又放下手机,犹豫着是否主动联络纪牧唯。因为她昨晚的确不高兴,但又担心纪牧唯,最终在她下不了决心的时候,纪牧唯打电话来了。 都华央立刻接起,往咖啡厅的阳台走,并关上连接的门。 “你知道要跟我联络了?”第一句她就先下手为强,奠定这通电话谁为强的基石。 “不要这样嘛!因为我觉得是难得机会啊,相信我真的有要通知你,只是在我打去前你就打来了嘛,不要生气啦。”纪牧唯讨好着。 都华央叹口气:“所以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你听我说啊,就像是梦一样呢!”纪牧唯像是少女一样心花怒放,从声音都可以想象出现在她的表情有多花痴。 昨天到舞池后,两个人就是跳舞,接着舞池人很多,免不了越靠越近,纪牧唯整个人就贴在良右胸膛,当然纪牧唯也承认,她的确有故意用身体挤压良右,想要诱惑他。 接着良右的手就在纪牧唯的背上摸来摸去,但他贴在她耳边说的话却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背上的温度好热,连带纪牧唯心跳加速,的确夜店不是什么好地方,在这边的任何碰触都可能只是男女逢场作戏。 但她却是真心的,渴望这一切也是自然的。 “要先走吗?”所以当良右这样问她时,她很自然地点头答应。 ◆ “你白痴啊!” “你只有这个感想?没有其他祝福我的话?”纪牧唯抱怨。 “祝福?那你们有交往吗?” 电话那头的纪牧唯沉默。 “你看吧!” “虽、虽然没有口头上的承诺,但既然会这样找我,不就表示对我也有好感吗?”纪牧唯说。 “你别傻了啦!他得到以后就算了,那不是很明显吗?一整晚他都在打量你的身材、不对,是打量任何女人的身材,包括我!纪牧唯,他根本就不是真心的,只是想找人上床,然后你刚好送上门!” “才不是!你真的很奇怪啊,就算是那样好了,那我也能从那边开始啊,从性而爱。” 都华央忍不住翻白眼:“他今天对你是什么态度?他做完以后对你是什么态度?他会抱着你入睡吗?起床后饭店费用是一人一半吗?” “当然是他出钱啦!而且也有抱着我入睡啊。”纪牧唯有些动怒:“你为什么不为我高兴?” “我怎么会为你高兴,明显,你就是被玩弄了!”话一出口,都华央都自觉太过分。 “如果要这样比喻,那你不也是一样?”下一秒,纪牧唯也说出令自己后悔的话。 两个人在电话这头都沉默,谁也不说话也不挂电话,两人一样为脱口而出的冲动后悔,却收不回来。最后是都华央听到身后有人敲着玻璃门的声音,回过头发现是郡凯后,主动说拜拜挂掉电话。 “你吃药了吗?”郡凯的问题依旧是这个。 “吃了,怎么一直问这个?” 郡凯撑着头对她微笑,伸出另一只手:“要还我啊,里面还有很多颗呢。” 瞬间都华央捂住嘴:“抱歉,我忘记了!”还自作多情地稍微怀疑郡凯接近自己的目的,原来只是因为要拿药而已啊! “你还真是迷糊蛋呢。”郡凯笑着。 “我可不想被叫迷糊蛋。”都华央皱眉,不敢想象若是这一幕被小雨看到,又会被说成怎样的八卦。 “很可爱,不是吗?” “也不想被说可爱。”她补充了这一点,只因为想起了温立言也这么说过。 “是吗?我还以为女生都喜欢。”郡凯耸耸肩。 “并没有。”都华央说。 都华央不由得将眼前的郡凯和温立言相比,明明一样是男人,却那么不同。 郡凯虽不坏,但散发的那种轻浮,让她想到昨晚的良右,而这些也更加衬托温立言的稳重。 虽然她觉得自己很没有看男人的眼光,但温立言不一样,她相信这一点。 女人的友情也许真的很脆弱,很轻易就可以为了一个男人翻脸。 我想偶像剧、少女漫画之所以让人心动,就是因为他们不切实际。 里头常出现“不会变质的友情”以及“两男抢一女”的剧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反过来。 女人容易因为小事分裂,男人却不容易为一个女人翻脸。 所以说大家所期待的,都是与现实相反的事情,那是一种逃避? 我想或许是一种生活不满足的寄托吧。 惯性地发送完文章后,都华央看了下今日人气,如她所预料是2,凌晨发表过一篇,晚上又发表一篇,频率是不是太高?看样子必须给自己定下一个习惯,例如每天晚上七点发文之类的,才不会造成版面变成发牢骚专区。 思考一下,都华央决定趁着洗澡时沉淀所有思绪,并固定每天晚上十点将一天的心情记录下来发文。 然后上床睡觉。 今晚她没有梦见绿色大门,而是梦见公司的咖啡厅,有个穿西装的男人手撑在扫把柄上看着自己,笑得温柔。 第六章 都华央不否认,温立言在某方面的确很吸引自己,这种感觉越是经由工作上的相处越是明显。 但不是好感,而是对于一个男人的欣赏。 她认为,温立言无疑是个好男人、好老公的模范。 未来自己该找像温立言这样的另一半。 “那你觉得好男人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单定一一口吃掉寿司,看着都华央问。 “温柔、体贴、可靠!”都华央秒答,单定一大笑。 “这笼统的答案是怎么回事?”他眯起眼睛:“看样子你果然还是社会新鲜人啊。” “我的确是啊,才工作不到一年。”都华央张大嘴将寿司一口塞入。 “哇,好大一口,我第一次看见女生一口吃掉整块寿司。”单定一打趣地笑着,又多叫了盘生鱼片。 “那又怎样。”都华央眯眼,口齿不清地说着:“腻(你)是想暗示我妹(没)有女人味?” “你先吞下再说吧。” 都华央哼了声,喝了口一旁的茶,仔细咀嚼后吞下。 今天下班时,忽然收到单定一传来的讯息,说拿到两张试片票券,原本要一起去的同事临时有事,便想起了同乡。 都华央考虑了会儿,虽然和单定一在同学会后就没再多聊,但毕竟是老朋友,所以便答应了邀约。 虽说是老朋友,也许多年不见,所以刚开始都华央心中多少有些放不开。 不过当两人一见面时,都华央瞬间觉得自己的紧张好像白痴一样。 因为单定一居然看电影看到哭。 她得承认那个桥段是个大哭点,那时她也快哭了,但她忽然听到旁边传来啜泣声,发现单定一哭得像是换不过气来一样夸张时,顿时觉得好笑,忍不住笑出来。 “你干吗啦。”单定一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小声对她说。 这模样还真跟他的形象不一样呢,也就因为这样,化解了都华央的紧张。 单定一散发一种令人感到安心的感觉,连“异性”这一层距离都跨越了一般,两个人轻松谈论起国中的校舍与老师,还有乡村哪边是小时候的秘密基地等。 等都华央发觉的时候,自己已在他面前毫不做作地大笑着。 “所以你觉得那部片怎样呢?” “你是说你哭得稀里哗啦的那部片吗?” “那边你没哭我才感到震惊。”单定一摇头。 “你先哭了,我怎么好意思哭。” “失算,没想到会有亲情的桥段,那一直都是我的罩门。”单定一叹气。 “我也是,宠物的电影也很容易哭,反倒是爱情的我比较没感觉。” “英雄所见略同诶。”单定一笑着。 “那,你觉得怎样才叫好男人?” “跳回刚刚的话题了吗?”单定一喝了口茶,皱起一边眉毛:“每个阶段不同啊,某个阶段也许你会认为外表很重要,某个阶段你又会认为体贴比外表重要,再下一个阶段又会认为经济比一切重要,这是每个阶段的不一样。” “是因为要求不同了,还是因为看的人多了?”都华央撑着下巴。 “该怎么说呢……”单定一挪动了身体,调整坐姿:“应该要说成长吧,所需要或是追求的东西当然就不一样了。”单定一看了看都华央的脸,移动眼神到衣服再到脚上的鞋。 “你在打量我吗?”都华央想起夜店那一天,不同的是,单定一的眼神完全没有让她感到不舒服。 “举例来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会穿这样的衣服,或是鞋子?” 都华央今天的上衣是白色罩衫,下半身则是黑色连身裤,还拿了个宝蓝色的侧背包,脚上则是裸色高跟。 “出社会不久后,就慢慢这样穿了。” “看杂志吗?” “是啊。”而且还一口气订了两年。 “那你以前都穿什么?大学时候。” 都华央回想下:“就很一般的长裤或是短裤,偶尔洋装吧,很学生的打扮。” “但你以前不会觉得这样不好,不过一出社会后却发现大家都穿得光鲜亮丽,连带你也在意起了外表,甚至看起了学生时期不会看的杂志,还开始穿起以前根本不会买的的衣服?” “是这样没错。” 单定一伸手摸了下都华央的罩衫,恰到好处地没碰到她的肌肤。 “我猜这一件衣服也要九百以上吧。” “当然,毕竟是这样的材质,穿起来很舒服,事实上我买九百五的价钱已经打折过了。”都华央很满意。 “如果现在要你再回去穿大学时期会穿的T恤和短裤上班,脚上配双帆布鞋,你可以吗?” 都华央稍微想象了下那个画面,穿着学生模样去公司上班显得有多突兀,最后摇头。 单定一弹指:“这就是重点了。” 都华央歪头不明白,单定一微笑:“根据环境的不同,你所待的地方不同,你习惯了这样的穿着打扮,要你回到以前是不可能。这就跟你所需要的对象不同啦,所以好男人没有限定条件,而是在这个阶段最适合你的,就是好男人啦。” 对于单定一的说法,都华央目瞪口呆:“你说得很对耶。” “是吧。” “不愧是业务!” 单定一大笑:“这跟业务有什么关系啊!” 后来他们又聊了其他话题,意外发现两人兴趣喜好都差不多,对于一些事物的想法也相去不远,加上同乡,更是亲上加亲。 也就从那一次开始,两人见面频率虽不高,不过联络次数却变多,她更是庆幸自己当时有留下联络方式给单定一。 人就是需要红粉知己或是青衫之交,不管有无另一半都需要。 这并不是鼓励大家和异性的交往变得模糊,因为这是很难拿捏的一门艺术。有时候弄巧成拙,还会把小三或是小王吸引过来。 今天单说了一个很有趣的理论,人生的每个阶段都需要不同的人。 交往就该是两个人一同携手前进,一个人跑太快了或是走太慢了,下场都只是渐行渐远,这时候距离一个不小心拉长了,身边又出现能够配合自己步调的人,那是否就是这段关系该结束的时候了呢? 毕竟等一个人追上来太久,或是追一个走太远的人,都是很辛苦的。 我要的你给不起,你给的不是我想要的。 听起来很讨厌,但深入去想却是事实。 不是不爱,就只是走在不一样的路了。 这样想,我可能就会多少释怀了一点绿色大门事件。 虽然我依然不觉得那两人能携手走多久,或许这就叫迁怒吧。 背叛了我,我希望他们能过得比我惨一点,一点就好,哪怕只有一点。 晚上十点,都华央打完了今日心情,按下发送。 接着她点开社交网,找寻纪牧唯的涂鸦墙,看见了她跟良右的合照。 从那件事情到现在,过了也有三个月,这中间她们并不是没联络,然而谁都没提起那天的事情。 两个人都想假装没发生,但却无法真的假装没发生,这种别扭的关系只会留下疙瘩。 也因为这样,纪牧唯更不可能主动提起自己和良右的关系,都华央变得只能从网络上知道纪牧唯现在的状况。 但可以确认的是,他们并没有交往,却依然维持那样的关系。 都华央甚至点进去看过良右的涂鸦墙,他的生活多彩多姿到仿佛没有了纪牧唯也没关系,事实上,标记良右照片的女生不计其数,每一张几乎都是脸贴脸的拍照。而都华央也看得出来,这些女生有些就像是夜店妹一样,浓妆、爱玩,有些看起来就是清纯女孩,而可笑的是,纪牧唯明明不是爱玩的女孩,但她的装扮却和那些夜店咖一样。 她试过要告诉纪牧唯这件事情,要她别再穿成那样,但纪牧唯却反过来责备都华央不该给自己触霉头。 最后都华央明白,自己不想听的东西,别人说破了嘴都没有用。 她点开和纪牧唯通话隔天写下的网志,虽然想将这件事情原原本本的还原在网络上,但冷静想,虽是人气永远1的部落格,毕竟仍是个公开场合。 最后出来的文章如下: 我看了美国脱口秀节目的一个影片,说到荡妇的制服这件事情。 我并不否认女性有权利打扮成任何你自己喜欢的模样,而其他人也没有权利批评你的穿着。 可是,这社会还是有一定的潜规则,那段影片虽然以娱乐为主,但同时却代表了众多男人的看法。 就像每个专业的行业都有一定的制服一般,我们不是也都会从一个人的外表来做第一次印象的判断吗? 例如浓妆艳抹、穿着暴露(注意,是暴露,不是清凉),我们会怎么想象对方的个性? 并不是要做评断或是什么,但当我们被别人这样评断时,除了生气以外,是否也要想想,自己也曾经下意识这样评断过别人? 话说回来,如果真的觉得穿着不重要,那为何面试时要白衬衫黑裙子? 为什么女性要去翻阅服装杂志,为何要在约会前左思右想要穿怎样的衣服?不都是为了留下好印象吗? 适当的场合穿着适当的衣服,这一点在好几个月前的同学会上我已经体验过。 纪自己也说过,给人怎样的外表印象,就会吸引到怎样的人,因为物以类聚。 那把自己外表打扮得像是爱玩的人,是不是也会吸引到爱玩的人呢? 都华央叹气,将计算机关机,爬到床上睡觉。 隔天一早,一到公司便发现气氛不太对劲,好像弥漫着一种紧张的感觉,连云云今天的妆容都更加完整,还罕见地穿上了带跟的娃娃鞋,连丝袜都穿了。 “今天怎么……”都华央才走到柜台跟云云搭话,对方马上比了嘘,朝她挤眉弄眼,挥挥手要她快进办公室。 都华央皱眉,虽搞不清楚,但还是往办公室里头走。 怪了,现在不过八点五十五分,离上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更别说还多了缓冲十分钟,平时还有人来打卡后才下去买早餐,但今天大家怎么都坐在位置上,而且已经在处理公事了? “喂,还慢吞吞啊。”当她经过企划部时,听见郡凯气音的声音,怎么连他也这样呀? “怎么了?”都华央问,郡凯立刻比了嘘,手往楼上指着。 “小声点,大头回来了。” 一开始都华央还听不懂,但马上会意过来是董事长回来了,那位“王先生”。 “有什么好怕的吗?”都华央记得大家都说董事长不可怕。 郡凯也比了嘘,挥着手要她快点上去办公室。 “华央,走吧。”忽然温立言出现在后头,手拿公文包,看样子也是刚到公司,虽然如往常面带微笑,却看得出多了些微警戒。 都华央跟在温立言身后,观察了各个办公室的人,大家一进来便战战兢兢开始工作。 他们踩上楼梯,经过董事长办公室门口时,隐约可以听到里面人在说话,下一秒对方忽然吼起来,吓了都华央一跳,整个人震了下。 而温立言回头对她微笑,嘴型说着“没事”,并指着她脚上的高跟鞋,要她脚步放轻。 虽然还搞不清楚状况,但看来董事长心情不是很好,都华央也就小心翼翼继续跟着温立言走。 不一会儿小雨也到了,瞪着圆眼指着董事长办公室,温立言点点头,小雨不发一语坐下开始办公,连平常也要摸半个到一小时鱼才会开始工作的小雨都这样,着实让都华央讶异。 结果一整个早上就像是在集中营上班一样,气氛让都华央想起考大学时的补习班,所有人埋头苦干,既没聊天也没太多走动。 好不容易捱到中午,都华央准备起身吃饭时,却看见大家都还坐着。 “董事长通常大约十分才会从办公室出来,所以大家会等到十分以后才吃饭,不过还是一样一点半要回来上班,不,甚至要二十分回来。” 窗口跳出小雨传送的讯息,这也太夸张了吧! 十二点十分时,董事长办公室的门准时打开,都华央看见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走出来,往楼梯下方走去,踩着楼梯的脚步声远离,所有人竖起耳朵,直到听到云云那超小声的“董事长再见。”后,全办公室的人才终于吐了一口气。 “好啦!吃饭啦!”接着闹哄哄的,大家恢复平时的模样。 “你第一次遇见董事长对吧?”小雨身着懒腰:“平常没这么夸张啦,但今天董事长似乎不太高兴,所以我们更要小心,一点点小事情就会被挑剔呢。” “你们怎么都知道董事长来了?”因为很多人几乎是一进公司就严加戒备。 “当你看到云云妆容完整,脚上还穿高跟鞋的时候,就表示董事长在了。”小雨说董事长注重门面。 这好像学生时代,老师一来的时候班上便会大声喊着老师来了,所有人立刻乖乖回到位子坐好,拿出课本假装认真。 都华央这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出社会也会遇到一样的事情,难怪人家都说学校就是社会的缩影。 “晚一点还得带你去给董事长认识。”温立言走过来:“每一个新进员工董事长都要看过,知道自己手下有些怎样的人。” “好。”都华央有些不安,温立言注意到了:“放心,没事的,行政助理和董事长不太有直接交集。” “除了主管外,大概就是云云跟董事长最有接触了。”小雨伸了懒腰。 午饭过后,大家最关心的事情便是董事长下午还会不会进公司,云云表明董事长还会回来,所有人唉了声。 “运气不好,董事长心情差,不然平常董事长就算在也没有差别。”小雨皱着眉头:“你知道他上一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咖啡厅里面走路比较大声,就被正在开会的董事长冲出来骂呢!” 都华央可以想象那个画面。 “总之,小心为上。”她叮咛着。 一切似乎相安无事,时间来到快下班前的一小时,温立言开完会后走回办公室,轻敲都华央桌面,要带她去认识董事长。 都华央拉拉裙子,整理一下头发,赶紧跟着温立言身后。 “放心,董事长顶多问问你上班上得怎么样,大概就这类问题,不会超过几分钟。”温立言想消除都华央的紧张感。 “好。”不过没什么用。 站在檀木大门前,都华央深吸气,温立言敲了两下门,里头仅嗯了声,温立言便推开门:“董事长,打扰一下,这是我们部门新人。” 其实已经不新了,都华央心想。 董事长办公室大概是两个大会议室的大小,一旁有餐桌跟吧台,还有独立厕所,办公桌前方有张桌子以及六张单人座椅,眼前的董事长背对着窗户些微逆光。 “做什么的?”董事长的声音很低沉,眼睛习惯室内的光线后都华央才看清楚他的脸,是个莫约五十出头的男人。 长得虽不严肃,但却轻皱着眉头看着桌上的文件。 “是管理部的行政助理。”温立言侧头看着都华央轻轻微笑。 “来多久了?”董事长依旧没有抬头,在文件上签名后又拿了另一份文件阅读着。 “半年多了。” “嗯。”董事长的眉头皱得更紧,按下一旁电话的按钮,云云的声音由扩音器内发出“董事长好”的问候:“广告部的业绩怎么回事?叫经理上来。” “好的。”云云看样子很习惯董事长的脾气。 温立言和都华央偷偷对看一眼,看样子来得不是时候,董事长正在气头上。 “那董事长,我们就先……”温立言原想找机会溜,都华央也松一口气的时候,看起来都没在听的董事长却喊住他们。 “叫什么名字?”董事长问。 温立言看着都华央,用眼神暗示她上前自我介绍。 “董事长您好,我叫都华央。”虽然董事长没在看,但她还是鞠了躬。 “都华央?”这还是董事长第一次抬起头,像是想起什么:“都小姐。” 都华央一惊,好久之前她接过董事长的电话,还问他是哪位王先生。 “是的……” 温立言不明所以,正巧这时候广告部的经理敲了门,都华央连忙往后退一小步,广告部经理一脸像是做错事的小孩一样。 “上个月的业绩怎么会掉这么多?”董事长将注意力移往经理上。 “一家厂商临时反悔,导致……” “反悔?那违约金呢?” “呃……那时候还没签约……” “怎么会还没签约?怎么能让他们有反悔时间?有没有先报价?”董事长大声问。 这让都华央吓了一跳,而温立言恭敬的表情下带着些微尴尬,如果可以,他还真不想撞见同事被董事长咆哮,不过却无法避免。 最后在董事长念了几分钟后,广告部经理满头大汗情况下,温立言终于找到一个空档插嘴,说带着新人离开办公室。 董事长应允,两人松了一口气,都华央只想快点离开这令人窒息之处,却在开门前一秒,董事长叫住她。 “三天后飞上海,五位,都小姐。” 都华央转过头,睁圆眼睛想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只差没发出一声惊讶的“啊?”董事长没看她,目光依旧锁定在文件上,广告部经理头则低低的。 温立言轻轻咳了一声,都华央回神,只能回应:“是,我知道了。” 离开办公室后,温立言皱了眉头,看着她问:“董事长怎么会要你帮他订机票?” “我也想问啊!”都华央下意识回答,惊觉这样不太礼貌:“我是说,我也不知道。” “用你自然方式讲话就好了。”没想到温立言这样响应:“面对董事长已经够胆战心惊了,面对我就放轻松吧,我可不想当让人害怕的主管。” 都华央对上温立言温柔的眼神,一时间有些小鹿乱撞,但下一秒马上听见董事长办公室再次传来的咆哮声,两人面面相觑,只能放轻脚步快离开这地方。 原本要回办公室,但温立言却在楼梯处停下脚步,指了下方后走下去,都华央想了下温立言的意思,直到对方在楼梯中央回过头看她,都华央才跟着往下。 两人来到咖啡厅,经过企划部时里头正忙成一团,广告部的遭殃、下一个就是企划部,都华央难得看见总是吊儿郎当的郡凯紧张的模样。 “你之前有接过董事长电话吗?”来到咖啡厅后温立言开口。 “嗯,刚来没多久的时候,副理去开会,所以我接起来,那时候不知道他是谁,董事长只说自己是王先生,所以我就问他是哪位王先生……” 话到此住温立言一手捂住自己的额头,头微微往后倒:“我的错。” 都华央摇头:“那是我的工作。” “这就难怪董事长为什么要你订机票了,运气不好,正巧遇见他心情不佳。”温立言走到咖啡机旁,里头的黑咖啡还满的很,看样子今天也没什么人来喝咖啡。 “是因为这件事情的关系吗?”那时候小雨还说没事呢! “其实也还好,他通常都坐同一家航空公司,之前都是云云在帮忙订,你可以去问问她,一点点小事情,还好。”温立言喝下咖啡,看着窗户外面。 都华央咬着下唇,别说机票了,她连出国都没有过,怎么会知道怎么弄呢。 不过网络这么方便,大概就像订电影票一样吧,选好时间按个钮就可以了。 “没事,别担心。”温立言对她微笑,都华央觉得好像踩在软绵绵的棉花糖上一样,飘飘然。 后来她的确问了云云,对方在惊讶机票居然要都华央订之余,也给了很多建议,甚至帮都华央看好了航班时间,直接给了航班号码要都华央先抓位。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帮你订,但打印上面会有员工编号,既然是董事长指定你做的事情,我就只能帮到这啰,当然你还有其他问题再我问没关系。” “谢谢你,这样就够了,帮了我很大的忙。” 于是都华央来到航空公司网站上看,很容易就找到云云跟她说的航班,于是她点下网络订购,一切都很顺利,一路来到最后填写信用卡的地方。 她又去电问了云云该怎么办,云云给了她董事长的信用卡卡号,还有董事长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再来便是其他一些琐碎的数据。 总之前后花不到三十分钟,电子机票已经热腾腾的从复印机打印出来。 虽然不是什么大事情,但都华央还是有满满成就感。 当她拿着电子机票准备进到办公室时,董事长脸色凝重地开门出来,差点就撞上董事长,都华央立刻往后退,赶紧道歉。 “我有要你开票了吗?”忽然董事长就是大吼,全办公室的人都听见,有些人偷偷往这边看,但立刻缩回头去。 “咦?董事长不是说五张去上海……” “我有要你开票了吗?”董事长大吼重复,他手上拿的手机屏幕上头有信用卡公司传来的简讯,显示刚刷了六万多块的机票费用。 “但、但是……” “怎么办事情?航班时间、出发时间不用先跟我确认?”董事长依旧对她大吼。 都华央慌张地捏紧手中的机票,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哪里做错了吗? 刚才不是说三天后两张飞上海的机票吗? 她还跟云云确认过董事长的习惯,怎么会有问题呢? 都华央觉得眼眶模糊,但忍住不能哭,温立言从办公室着急走过来,站到旁边对董事长鞠躬。 “董事长,很抱歉,我们现在会立刻处理。” “温副理,现在你的教法就是下属做任何事情都不用先确认?凭他们自己以为地做就行了?”结果炮火转向温立言。 办公室所有人都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谁都不想蹚浑水。 最终事件的落幕也只能是他们不断道歉,而董事长气呼呼地回到办公室,都华央成功忍住眼泪没滴下,但结束后立刻跑到厕所去擦干眼泪。 她看着手中捏烂的电子机票,要走出洗手间时听见了云云说着“董事长再见”的声音,赶紧又躲进厕所内。 待电梯关门声后十秒,才小心翼翼地走出洗手间。 她看见电梯前面有许多同事,他们大声笑着说终于可以下班,有几个人甚至模仿刚才董事长生气的模样,这就像是以前学生也会模仿老师一样。 云云在柜台前焦急地来回走着,看见都华央回来立刻上前慰问。 “天啊,你没事吧?董事长的吼声好大,他不是说要开票了吗?怎么又会反悔?” “我也不知道,以前也这样过吗?” “偶尔啦,但好在那几次我都是请旅行社代订,所以都还没开票,不过董事长也没必要这么生气啊,总是有解决方法的,只是可能要付一点点手续费……”云云小心翼翼看着都华央:“然后那些手续费可能就会是薪水的一半……因为是商务舱啊,而且又五张。” 都华央简直晴天霹雳,她怎么回到办公室都不知道,企划部和广告部还在会议室里头开会,在楼梯上和小雨擦身而过。 小雨只是拍拍都华央的肩膀说自己有事情先闪,明天再一起帮她想办法。 当然这是她自己犯的错,小雨没必要帮她什么忙,只是在这种时候,希望她演点戏也好,至少停下来关心她几句吧。 回到办公室,温立言正在和客户讲电话,对方看见自己哭过的脸后些微愣住,眼神虽没移开,但却继续和客户说着案件内容。 茫然面对着屏幕,都华央不知道该怎么做,总之,先打电话给客服人员吧。 她查了号码,正准备拿起电话的时候,温立言拉开一旁小雨的位置坐了下来:“没事吧?” “啊……抱歉,副理,让你也跟着挨骂了。” 温立言摇头:“这本来就是我该做的。” “但是,是我的错。” “你的错,等于我的错。”温立言笑了笑:“总之,我们先退票吧。” “副理,我自己来就好了,是我捅的篓子。” 听闻温立言哈哈大笑起来:“你跟傅小雨还真是不一样,上次她出错时,苦苦哀求我们帮她的忙。” 都华央扯扯嘴角,她也很想要有人帮忙,但因为自己的错而要人善后,她觉得不太对。 “多依赖我一点吧。”温立言揉了她的头发,瞬间都华央心跳飞快:“我有认识的人在这间航空公司,我来问问看吧。” 温立言拿起放在都华央桌上那被揉得皱巴巴的电子机票,走回位置上打了电话:“喂,是我,问一件事情,机票……” 他说话的语调和方式都和平常处理公事时不一样,也许电话那头是温立言熟识的朋友。 忽然间都华央觉得和温立言离得很远,就算每天见面,也不过是上司下属的关系。 挂掉电话后,温立言再次走到都华央旁边:“你工作都做完了吧?还不下班?” “但是机票还没……” “我请我朋友帮忙了,暂时等对方消息。”温立言看了手表:“你在这边干着急也没有用,七点半了,要不要去吃点什么?” “咦?”都华央没想到会听到如此邀约,张大嘴的模样有些愚蠢,惹得温立言笑了。 “总是要吃饭吧?希望你不要吓到明天就递辞呈了。” “我、我才不会呢!”都华央红着脸。 “我知道。”温立言的笑容很温柔:“那就走吧。” “等、等我一下。”都华央立刻关掉计算机,拿起包包跟外套,离开办公室。 温立言领着她来到离公司不远,但都华央从来没走过的巷子,这里像是住宅巷弄,但转个弯,却有个串烧店。 “有时候加班晚了,我就会来这边吃,它八点以后才营业。”温立言一边介绍一边拉开布帘,里头的店员用不流利的日文说着欢迎光临。 “嘿,温先生,今天带女朋友啊?”在吧台里面的人头上绑着头巾,身穿类似日本浴衣的服装,手上拿着许多酒杯。 “是我公司同事。”温立言说,而都华央觉得脸上更红。 这表示自己是温立言第一个带来的女孩。 但都华央立刻甩头,现在不是在心里想这种事情的时候,她该担心机票得怎么善后。 温立言问了都华央有什么不吃,之后连菜单都不用看就念出了一堆菜名。 店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多都是贴着吧台的位置,只有两桌可以容纳约六个人的位置,店内灯光昏暗,而墙壁上贴有许多日本啤酒海报。 “别太担心了,会解决的。”温立言看出都华央的担心,自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再严重的事情我都遇过,这点小事就别操心了。” “副理,你的朋友什么时候会有答复呢?我真的不需要先跟客服联系?” “很快就会有了,你就先把这串吃掉吧。”他将烤鸡肉串递到都华央面前,她才忽然发现,自己和温立言坐得很近。 “谢、谢谢。”都华央不自在地将头发顺到耳后,接过那串鸡肉,犹豫着该怎么吃才比较有女人味,小口小口,或是一口吃掉? 怎样看起来比较好? 她希望自己在温立言眼中的形象,是完美一些的。 “我想起你履历上是屏东人,所以你一个人住台北?”都华央点头,“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我习惯了。”都华央说着。 “你挺独立的。”温立言笑。 都华央也回以微笑:“但我希望能做得更好。” “何必要求十全十美?” “副理,你不会觉得行政助理是个不上不下的工作吗?” 温立言打趣地看着她:“面试时,你就没想过这样的问题,不是吗?” 都华央噤声,犹豫一下又说:“面试时有面试时的说法,副理也知道吧。” “当然,你知道我那天面试了多少人吗?所有人都表现得积极,只有你好像有没有这份工作都无所谓,明明表现得这么明显,但却又能带着笑容说完一连串假话。”想到那时候的都华央,和现在眼前因为被责骂而哭泣的她,温立言不禁笑得更开。 “这、我当时只是……”只是懒、只是想重新开始、只是想逃离绿色大门。 “不上不下,也许对大多数的人来说,行政助理的确是个这样的工作,就好像总机一样,这些位置永远都会是刚毕业的社会新鲜人担任。”温立言看着她:“所以你着急什么呢?就慢慢来吧。” 慢慢来,总会找到你的路。 纪牧唯也这样说过。 都华央在这个时候,忽然格外想念起那个与她暂时有了隔阂的朋友。 “在想什么?”发现了都华央的迟疑,温立言扬起手在她眼前晃动。 “我只是想到一个朋友。” “男朋友?” “才不是!” “哈哈,这么激动。”温立言又笑了,都华央喜欢这样的笑声。 怎么会和一个朋友变成形同陌路呢? 时间、际遇、误会? 她和纪牧唯之间的关系又算是什么呢? 她们会就这样一直慢慢分开,直到某天忽然想起“啊,我曾经跟她很要好过。”这样吗? 都华央可不希望,非常不希望。 我可以不喜欢她的情人,我可以不喜欢她的恋爱方式,我可以不喜欢她对感情的态度。 但我不可以否定她的人。 她的一切,不就是最原始的她吗? 为什么,我们对男人可以无条件地付出爱? 我喜欢他,他不喜欢我没关系。 但在朋友这方面,我们却很严苛呢? 我是为了你好啊,我觉得他不适合你啊,为什么你都不听我的话呢? 我们总是会在意这一些。 我们要求朋友回报相等的友情,同时必须听从我们的意见并接受。 但友情,却不该如此。 我想,我是否要主动打电话给她,并且告诉她。 我尊重你的决定,虽然我不赞成,但我尊重。 另外,不论是喜是忧,我都会在这。 在温立言去洗手间时,都华央用手机打完了这一篇心情,按下发送,时间是十点。 都华央拿起钱包到柜台付账,今日因自己没有Double check的关系,才会让温立言被骂,在这么多人面前很没面子啊。 但是当时温立言为她挺身而出的模样,就算那只是身为一个上司该做的事情好了,都华央依然很感动。 当她付完账回到位置上时,温立言正巧也从洗手间出来。 “你付了?” 她点头:“算是我的小小赔罪。” “赔什么罪啊,不是说了,那是我该做的。” “不管是不是副理的责任,我都要说谢谢。”都华央坚持的模样让温立言没办法。 “好吧,那有一点我可不退让。”温立言眯眼。 “什么?” “让我送你回家,这一点总可以了吧?” “没关系啦,我搭公交车就好了,而且天还亮。” “天还亮?外面天是黑的呢。”温立言笑了起来,拿起公文包推开门:“我们走啰。” “要把女朋友安全送到家唷!”柜台老板还比了个赞。 都说不是女朋友了,这个老板怎么说不听啊。 但意外的是,温立言居然没有否认,只是微笑点头后离开。 温立言的车是休旅车,里头有着清新气的香味,车里头也干净无比,这还是都华央第一次坐男人的车。 不,单定一才是第一个,上次吃完饭后他送她回家。 可是跟温立言不一样,单定一是朋友。 那温立言呢,不就是上司吗? 但还是有点不同,哪里不同,都华央实在不想承认。 “你家在这吗?”温立言将车子靠边,头从方向盘前方的挡风玻璃往上看。 居然不知不觉已经到家,都华央解开安全带:“对,谢谢副理。” 温立言也跟着下车:“我送你到门口,然后等你到家后,从窗户出来跟我挥个手,或是打个电话让我知道你平安到家。” “为什么呢?” 都华央天真的问题让温立言又笑起来:“你笨啊,没看过社会新闻?有些人会躲在楼梯间,趁你开门时……” “真的假的!”都华央吓到,这栋公寓的楼梯的确很阴暗,电灯好像也都坏掉。 “所以啦,记得到家后说一声。”温立言揉了她的头发,这亲昵的举动顿时让都华央愣了一下,温立言的手也停住。 两个人尴尬起来,尤其都华央的脸又红了。 这时候温立言的口袋传来手机铃声,两个人立刻分开,温立言尴尬地接起手机,而都华央双掌覆盖在脸颊边,果然很烫。 她偷偷侧过脸偷看温立言的背影。 虽然经历绿色大门事件,但她依然相信爱情,也相信自己能再谈恋爱。 只是她没想到会这么快就喜欢上另一个人,而且对方还是自己的上司,更别说大了自己十岁。 可是说温立言他才二十几也会有人相信,况且他散发出的感觉,是她从未遇到过,没有前男友的书卷气息,没有郡凯的油条,没有单定一的熟稔。 那就是一个男人,会让她心动、会吸引她的神秘男人。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我知道,好,我到家再说!”温立言的声音很兴奋,挂掉电话后看着都华央:“你猜。” “猜什么?”都华央还有些茫然。 “好消息。” 看着温立言振奋的表情,都华央猛然捂住嘴瞪大眼:“不会吧!是我想的那样吗?” “我朋友搞定了,机票退掉,而且不用手续费。”温立言有点像是邀功,抬起下巴像个孩子。 而都华央的反应更像孩子,她开心地尖叫,并且扑上温立言抱住他,兴奋地喊着:“天啊!天啊天啊!谢谢你,副理!” 然后居然又哭了起来,但这一次是喜悦的眼泪。 “好好好,乖。”温立言虽然被都华央这样的举动吓到,但依然拍着她的后脑安抚着。 都华央在脑中快速计算,原本可能将近一万块的手续费,温立言只打了一通电话便解决了,而且他开车、他是副理、他身上还有着前男友没有的味道。 这个瞬间,都华央整个人都茫然了。当她抬起头,对上温立言的双眼,那份温柔如水波般荡漾,在月朗星稀的夜晚,这一切显得如此美好。 四唇交叠的时刻,仿佛一切都远离了。 都华央躺在床上放空,脑袋还回想着刚刚在楼下,与温立言的那个吻。 天啊!她居然和温立言接吻了! 想到这,她就忍不住在床上滚动,兴奋得像是第一次恋爱般的少女,她摸着自己的唇,像白痴一样笑起来。 电话铃声响起,都华央立刻跳下床拿起话筒,娇滴滴地说了:“喂。” “你声音怎么了?”单定一在电话那头大笑起来:“干吗,在做作什么?” “是你喔。”都华央恢复平静的声音。 “也差太多了吧!” “怎么了?” “跟你要信箱账号,我把照片放到云端上,你自己去抓。” “什么照片?”都华央根本没和他合照过啊。 “白痴喔,就上次同学会不是有大合照?不知道为什么我这边还满多人的照片,总之我全部拉到共享里面,记得来抓。”单定一的声音很慵懒。 “喔,好啦。”说完自己的账号,单定一叹了一口气说:“好了,你干吗啊?感觉有点奇怪喔。” “果然听得出来是吧!”都华央等他问很久了:“我想要问你啦,看看你们男生是什么想法。” “谈恋爱了喔?” “哎唷,不是啦。”都华央将一整天的事情都告诉他,包括了温立言的挺身而出以及那一个吻,还有一直以来都华央觉得他与众不同的事情。 “你觉得怎么样?”说完后都华央紧张询问。 “我没觉得怎样啊,你不是喜欢吗?”单定一的声音依然慵懒,听起来甚至像快睡着。 “我是问你感想啊!” “我的感想喔,就恭喜你啊,三十几岁有车有职位,你该问问他有没有房子?还有是不是跟爸妈住?”他说完还笑了起来,觉得自己很幽默。 “不需要讲到那么远。”虽然他看不见,但都华央还是翻了白眼。 “我现在讲真的啊,要跟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交往,就必须要做好他会想结婚的心理准备。” “都还没有交往,讲那个远干什么?”结婚什么的实在太早。 “对你来讲还早,对他来讲不早。” “单定一,鬼打墙喔现在。” “好啦,所以呢,你要问的是?” “感想啊!”又回到一开始,都华央开始觉得这通电话很累人。 “我觉得你只是被他的外在,我不是指外表,我是说一种社会地位所吸引。”单定一顿了顿,继续说:“这让我想到刚毕业的时候,第一份工作认识的前辈业绩长红,年收入几百万的,刚缴了房子的头期款,还买了二手车,身边没有固定女伴,但却很会享受生活,我那时候超羡慕的啊。” 都华央试着想象那个情景,就好像自己曾经漫无目的站在家里楼下,看着人来人往的上班族,内心所衍生出的羡慕。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把人生比喻成一座山,总是有分刚开始爬的、爬到一半的、已经攻顶的、爬完山准备回家的。” “嗯。”都华央应声。 “我们刚开始爬的,听到从山顶传来的吶喊声,不自觉会觉得很羡慕啊,想象自己有一天也会这样,可是爬山的过程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辛苦,累了停下脚步,觉得怎么前面的路还好长,更加憧憬走过这一切的前人。” “嗯。” “但是我们后面也有许多人啊,有的人甚至才刚开始准备爬山工具,我们也是从那个地方慢慢起步,所以你懂我的意思吗?” “你很会比喻,也许可以去兼职小朋友说故事的那种工作。”都华央诚心建议。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真的喜欢副理有待商榷,因为你身边没有其他类似他这样的成熟男人,刚毕业身边的男生不是当兵就是还在念书吧。所以,你被从未见过的类型所吸引了。” “意思是说新鲜感?” “也可以这么说,同样的,你对副理来说也是一个新鲜的角色,他在职场上打混这么久,应该很久没遇到像你这样清纯的女生吧,因为一个吻就高兴得要命。” “这我就不同意了,不管几岁,我们都还是会为真心喜欢的人的吻所心动吧!” 单定一笑了声,不知道是同意还是否定:“不讨论这个。” “那你是要讨论什么?”现实像一桶冷水一样,浇了都华央一身。 “一整个事情听下来,我不知道哪个点让你喜欢上他,要说他挺身而出,那是他的责任啊,下属的错误就是上司的错不是吗?而且他只是打通电话,听下来只会觉得他是个好上司,但有一点我却觉得很怪。”话筒传来翻开棉被的风声:“他为什么要亲你?” “这、这不是因为喜欢我吗?” 单定一又笑了,这一次听得出来是嘲笑:“我知道你蠢,但没想到这么蠢,接吻不就是两块肉互碰?这需要有感情基础才能做吗?” 都华央听闻皱起眉头:“听起来你好像常常和人接吻一样,所以你不带感情也能做这样的事情?” “如果你是我要追的女生,我绝对会否认,但现在你是我朋友啊,我必须告诉你大部分男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是的,就算没有任何感情基础,也可以做任何情侣才能做的事情。” 小雨说过,要了解一个男人,不能当他的情人,要当他的朋友。 这下子,还真的印证了。 “但我相信副理不一样。” 单定一“哈”了一声:“对,这又是另一个迷了,女人永远认为这一个男人不一样,也永远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一个男人,事实上,根本不可能。” 这些话都华央也明白是事实,但是却感到非常不爽。 “你……”她想对单定一发脾气,但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当时,纪牧唯兴冲冲地问着她对良右的看法时,都华央一样讲出了许多事实,也惹了纪牧唯生气。 啊啊,难怪纪牧唯会生气了! 因为那是自己喜欢的人啊,谁有办法容忍听到别人说喜欢的人的坏话呢。 “你想反驳吗?”单定一等着。 “你变得真多。” “啥?” “国中你明明只会打棒球,现在却像坏男人一样。” “哈哈哈,这是必然的。”单定一吐口气:“我祝福你啦,希望这个副理是好男人。” 都华央失笑:“你是说最适合我的男人,现阶段,是吧?” “有学起来喔!”单定一笑着。 P。S. 快餐爱情里头依然有真爱。 我依然相信。 就算经历绿色大门事件,就算有着背叛。 但我相信爱情。 即便单今天说了男人的真面目,而我潜意识也认同,但我还是会相信,有些人会不一样。 都华央在睡前补上这段P。S.到网志上头,惯性看了下今日人气,那儿居然显示为3。 茫茫网海中,还是有人点到了毛毛虫小姐。 感想大概就是,这是个无趣的部落格,充满了像是抱怨的日记。 第七章 翌日,都华央深吸好几口气后,才刷了门禁卡,云云正擦着柜台桌子,一看见都华央便匆匆过来:“今天好点没?昨天事情有解决吗?” 但她却注意到云云脚上的平底鞋:“董事长今天不会进来了?” “喔!聪明唷,已经懂得看我的穿着打扮来推敲董事长行程啰。”云云赞赏地眨眼:“临时又飞日本啦,大老板都这样子,来来去去,行踪宛如风一般。” “日本?不是上海?”她瞪大眼睛。 “习惯就好,董事长喜欢变来变去,昨天刚好遇到他心情不好。”云云拍拍他的肩膀:“票务最后处理好了吗?” 都华央点头:“温副理有认识的朋友,所以连手续费也免了。” “哇,那就好。总之虚惊一场啦,你应该吓死了吧。”云云拍拍她的肩膀。 “温副理他……” “怎么了?”见都华央停顿,云云问。 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作罢:“没什么,那我先上去啰。” 自己是部门最早到的,都华央打开计算机,一整个心神不宁,只要有人踩着楼梯上来,她便会抬头看是不是温立言。 “早安啊!”一会儿小雨也到了,打开计算机浏览着新闻边吃早餐,完全没有询问关于昨天的事情。 也罢。 只是小雨一开始明明看起来是很好相处的人,怎么现在会猜不透她呢? 除了八卦外,小雨似乎不在意任何事情。 “早。” 当她还在想这些有的没有的事情,温立言到了,让都华央整个人一震。 “副理早安。”小雨眼睛没离开屏幕。 “早、早安。”都华央不敢抬头。 她几乎可以听见温立言的轻笑声,他走过身边的脚步声,还有他拉开椅子的声音。 都华央偷偷抬头往温立言方向看去,而他也正巧对上她的眼睛。 她立刻移开眼神,觉得害羞地要命,不过又再次偷偷看过去,发现温立言依然看着她,温柔微笑着。 喔,都要融化了。 因为董事长不在、因为机票解决、因为昨天和温立言更进一步了。 都华央又偷偷看了他一眼,只要对上眼睛,温立言就会对她展露笑容。 因为、因为喜欢的人喜欢自己。 都华央又再一次遇到了,这样闪闪发亮的世界。 “所以说啊,我这边有电影票,就一起去看嘛!”郡凯从中午就一直缠着都华央到现在。 “我今天有事啦。”都华央委婉拒绝了好多次。 “这电影的上映期有一整个礼拜,总不可能你一个礼拜都有事情吧!”郡凯依旧不放弃。 “可是我……” “她在拒绝你啦,你听不懂喔。”小雨一旁幸灾乐祸。 “是这样吗?”郡凯故意问,他明知道都华央说不出真正拒绝的话。 “那个……” “如果不是的话,就找一天一起看啊。”郡凯不死心。 “可是……”都华央看着小雨求救,但小雨只想看好戏,最终都华央只能叹气,伸手正准备接过电影票。 “她这礼拜都要加班。”没料到温立言忽然从后方出现,拿起郡凯的电影票表示:“这部我也有兴趣,不然我们一起看吧?” “呃……温副理,我突然想起已经跟人约好要去看了。”郡凯抽回电影票,尴尬地笑着快步溜走。 “哈哈哈,副理你干吗啦,正精彩耶。”小雨捧着肚子。 温立言斜眼看她:“同一个部门的同事,你也帮华央一下。” “华央也要学着怎么拒绝人吧。”小雨不以为然地耸肩:“还是说华央你觉得这样迷糊蛋的表现很可爱?” “并没有。”都华央握紧拳头。 “那就算啦,时间到了,下班!”小雨收拾桌面,背起包包就离开。 都华央看着小雨离去的背影,一肚子气,明着暗着,小雨总损着自己。 “副理,我要做什么事情吗?”都华央走到温立言桌子前面。 “什么事情?” “刚不是说要加班?” “喔,那个啊。”温立言失笑:“我骗他的。” “骗他?” “难道你想跟他去看电影?” “当然没有。”都华央连忙否认,温立言又笑了。 “那,你愿意跟我去看电影吗?”温立言的邀约让都华央心花怒放,立刻点头。 坐在温立言的副驾驶座上,他们到了另一区的电影院,温立言相当绅士,帮她拿爆米花和饮料,连电影票钱也不让她出。 整部电影播放时都华央一直在意着一旁的温立言,根本没心思注意演了什么,温立言每动一次身体,或是呼吸大笑等,都让都华央绷紧神经。 最后散场时,温立言甚至牵起了她的手。 都华央红着脸低着头,就让温立言牵着。 温立言开车送都华央回家,只送过她一次便熟记路程,两人在家门口说再见时,温立言又再次靠向她。 都华央主动闭上眼睛,感受到温立言的睫毛轻轻盖在自己眼睑上。 双唇分开时,温立言还抱了她一下。 “我可以上去吗?” “什、什么?”都华央瞪大眼睛,温立言的脸好模糊,好暗、她看不清楚。 只听到自己蹦蹦的心跳声,还有两个人缠绕的气息。 “我、我……” “你说过你是一个人住吧?”温立言捧着她的脸颊,亲吻了另一边。 “但是这样不会……” “不会怎样?” 不会太快吗? 她的话还没说出口,再一次被温立言的唇堵住。 那个瞬间,都华央觉得怎么样都算了,就这样吧。 可是下一秒,绿色大门却忽然出现在她眼前,都华央一愣,立刻推开温立言。 “怎么了?”温立言疑惑。 “那个……副理,今天不太方便……” “华央?你回来了喔!手机都不接是怎样?”单定一从她家楼下大门内发着牢骚走来,看见温立言后一愣:“啊……” “你怎么在这边?”都华央吓了一跳。 “我拿东西过来。”单定一有些尴尬:“不然我先回去好了,改天再给你。” “没关系,我要走了。华央,明天见。”温立言微笑,转身进到车内,倒车后转动方向盘,往另一边巷子驶去。 “那个就是副理喔,挺年轻的。”单定一张望着。 “天啊,他会不会误会了?你干吗这么晚在我家等啦!”都华央打他。 “啊?我妈寄了很多你家的蒜头和地瓜来啊,想说分给你一些,我不想要搬回家再搬来,所以才会顺便过来,哪知道这么巧啊!” 都华央没好气地看着他,想到刚才的事情又红起脸来:“你等多久?” “没多久,我今天也加班,才刚过来五分钟而已。”单定一露出贼笑:“没有妨碍到你们吧?” “正巧相反。” “怎么说?” 都华央将刚才的事情告诉他,听了后,单定一原本还露着打趣的笑,但最后却皱起眉毛:“他要上去喔?他知道你一个人住吗?” “他知道,事实上他刚刚还确认了一次。” “你知道那代表什么意思吗?” “嗯,但也不完全是那样对吧?也许他只是想上来喝杯饮料。”都华央解释。 而单定一看着手表,食指在表盖上敲打着:“这个时间、刚吻完你,你是天真还是白痴?又不是国中生了,还真的以为上去喝饮料而已吗?不,现在就连国中生都知道不可能只有喝饮料吧。” “你讲到哪去了。”都华央瞪了他。 “我觉得有点奇怪。”单定一耸耸肩:“他有喜欢你吗?” “都跟我看电影了。”都华央怪叫。 “小姐喔,不都说了,上床都不代表有爱了,看场电影又算什么。”单定一两手一摊。 “可是他今天还帮我拒绝别人的邀约欸。” “那又怎样啊,怪了,你干吗一直找理由说服我,还是你在说服自己?” 都华央一愣,单定一眯起眼睛,拍拍她的头:“好了啦,他如果不说,你自己主动跟他讲不就好了?说你喜欢他,快点确定好两个人的关系吧。” “噢……” “学生时代的暧昧或许很美,但是出社会后能不要暧昧就尽量不要暧昧啊。”单定一意味深长:“毕竟学生时期最大的本钱就是青春,但现在可不是了。” “我还是很青春。” “但还想浪费吗?” 都华央摇头:“我知道啦,我会主动问的。” “那就好,对了,蒜头和地瓜我就放在你家门口,累死我了,先闪啰。” “谢啦。” “哈哈。” 在原地和单定一挥手道别,对方跨上一旁的125C。C.机车,挥手后骑车离开。 如果是单定一要求进房间,都华央一定不会拒绝。 原因很简单,温立言会要求自己回家必须到窗户边挥手,而单定一却不会那么做。 单定一是朋友,而温立言是她喜欢的人。 只是在温立言靠近自己的瞬间,都华央心中那扇绿色大门又再一次的浮现,明明很久没出现过了,但却像个警告一样,提醒都华央,在内心深处,还没准备好。 绿色大门,好像一个标签一样。 虽说我相信爱情,但绿色大门却在我愿意再一次付出感情的时候,嘲笑般地出现,提醒过去的失败。 人既然会经历恋爱,当然也会经历失恋。 如果每段失败的恋情不是让人成长,而是让人绝望,那人又为什么要谈恋爱?现在我会不自觉地想,一段感情走到尽头,不管最后的终点是用怎样的方式来到,是否两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责任? 也许我们也曾把某人逼到无可退路,对方才会找寻另一扇门。 很多事情的结局,不光是表面如此,在过程中,也许做错最多的反而是那最可怜的人。 发送文章后,都华央将滚动鼠标来到今日人气,居然是7。 “谁啊。”当然她的问题不会有答案。 她担心着昨天单定一的出现,会不会让温立言误会自己有男朋友,这样他就会却步。所以都华央打算如昨天单定一所说,今天和温立言问清楚。 一整天下来,温立言待在位子上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开会、见客户、处理其他部门的事情。 原想趁着中午,但直到午餐结束温立言都还在开会。 下班前都华央的事情告一段落,一旁的小雨又开始逛起网拍,所以都华央也有些心痒,从假装在网络查数据,最后东看西看,开启自己部落格,快速输入账号密码后浏览。 昨晚的人气7让她有些在意,过了一天,加上现在自己点进来,照理来讲人气应该会是加1而已,但都华央却发现人气是9。 而更让她意外的是有人留言。 她忍住强烈的震撼,留言的地方是她昨天发表的文章,点开来看。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绿色大门是什么事件? 她几乎就要尖叫出来。 下意识立刻关掉窗口,内心依然颤抖不已。 到底是谁?怎么会来看她的网志。 不对,这里本来就是公开的,谁都可以进来看。 好在她没留下任何关于自己的资料…… 等等,她用的名字全部都是从现实名字取一个字,如果真的是认识的,那不就都曝光了! 不对,这个问题她一开始不就假设过了,要在好几千万的部落格里面找到自己的部落格,同时还要是自己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那概率该有多小? 更别说还要同时认识纪牧唯、温立言、单定一的人,才会知道她在讲谁,而都华央身边更是没有同时认识他们三个的人。 冷静下来,只是一个偶然路过的无聊人士留下的问题。不过既然会提到绿色大门,代表对方已经看了文章有一定时间,才会知道她常提到这词。 都华央深吸一口气,看样子她该把名字全部换掉才对,才会比较安全。 对,她该这么做。 她立刻拿出白纸,在上头写下所有对应的人名以及新改的。 纪牧唯──纪──羊(因为想到牧羊人) 单定一──单──双(物极必反) 温立言──副理──三不朽(立言立功立德) 傅小雨──雨声──雷(都是自然现象) 她停顿下,之前还写到过前男友和前好友,不过那没必要再改,反正他们真实的姓名也不是‘前’或是‘友’。 再次点开部落格,将所有名字更改后,都华央忽视了那篇留言。 “时间到了,可以下班了。”小雨伸懒腰:“副理还没回来啊,开会开真久呢,这样他来得及吗?” “来得及什么?”都华央被小雨的话吸引。 “去机场啊。”小雨收拾桌面将东西放到包里。 “副理要出国?”都华央张大眼睛,怎么没听说。 “不是出国啦,奇怪了,你不知道吗?”小雨拿起小外套穿上:“副理女朋友是空姐啊,今天回国。” 都华央一愣,她有没有听错? “谁的女朋友?” “副理啊,他女朋友以前也是我们公司同事,后来考上空姐了,之前票务的事情应该就是请他女友的朋友帮忙吧。”小雨看了手表:“不说了,我赶约会,拜啰!” 小雨没发现都华央瞬间变得怪异的表情,踩着轻快的脚步去赴她的约会,而都华央全身失去力气,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温立言有女朋友?为什么她不知道,为什么从没跟她说过? 不,小雨的话不见得能信,她必须求证才是。 都华央艰难地撑起自己的身体,往楼梯下走去,希望云云还在,看见郡凯站在柜台那儿跟云云说话,两个人像是讨论严肃的事情,云云甚至板着一张脸。 “云云。”下意识都华央认为郡凯在骚扰她,所以便出声。 “华央,还没下班呀?”云云脸上马上挂起笑容,而郡凯搔搔头,往外走去。 “他干嘛?” “他无聊啦,幼稚,活该。”云云气呼呼地。 “到底怎么了?” “前几天跟他吵架了,所以他故意想气我,原本要和我去看的电影,他故意到处邀公司其他女同事,无聊鬼。” 都华央转不过来:“为什么要气你?” “你不知道我跟郡凯在交往吗?”换云云很讶异了:“我们在一起很久了欸!” “啊?真的假的?可是郡凯不像是有女朋友的人啊……抱歉,因为他真的有点轻浮。”都华央咬着下唇,加上小雨也说过郡凯以前玩很凶。 “他外表看起来是轻浮没错,也曾经很轻浮过,不过他才没那个胆做坏事,我们在一起后,就连小雨也都搜集不到任何郡凯的花边新闻。”云云骄傲表示:“他嘴巴很会讲,但实际上不是那样。” “这……还真是令我想不到……”都华央哑然。 “世事难料啊,很多人不能只凭第一眼印象,郡凯就是一个例子。”云云泛起甜甜的笑:“好啦,等一下原谅他好了,顺便凹他一顿大餐。那,你要走了吗?还是?” 都华央想起自己的目的:“我刚刚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啦,小雨说的……” “小雨又说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八卦啦?” “小雨的八卦也有过假的对吧?” “当然啊,还会有夸大其词的,捕风捉影呀。”云云回到柜台,关掉几盏下班后要熄灭的灯:“她说了什么?” “她说……我也觉得不太可能啦,她说温副理有女朋友。”都华央硬是挤出笑容,假装不在乎。 “喔,对呀,这算是八卦吗?温副理偷吃才叫八卦吧,哈哈哈。”云云的笑声像是利刺般,狠狠地撞击她的心。 “我怎么不知道温副理有女朋友……” “明明你旁边就坐着全公司最大嘴巴的人,但你不知道的事情也太多了吧。”云云失笑:“还是华央你真的比较迟钝一些呢?” “可能吧。”都华央硬扯出微笑。 这是怎么回事啊? 为什么有女朋友的人,会吻她呢? 为什么今天女朋友回来,昨天却问能不能去她家呢? 都华央像行尸走肉般回到办公室,正巧看见温立言在座位上收拾东西。 “你还没下班?”温立言问道,自然的很。 “副理,你要去机场接女朋友吗?” 温立言的手微微一顿,却没停滞多久,将手机放到口袋中,抬起头道:“是啊。” “我不知道你有女朋友。” 温立言看了周围,确定办公室只剩下他们后才说:“你不也有男朋友吗?公司人都这样说。” 因为小雨叫她在公司说自己有男朋友比较不会被骚扰。 温立言转述其他人的话:“华央看起来是清纯的乖女孩,但会玩到隔天宿醉上班,也会跟有女朋友的郡凯打情骂俏,明明有男友却和别的男人约会。”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郡凯跟云云在一起,而我也没有男朋友。”都华央觉得心里空了块。 温立言挑起一边眉毛:“喔,是另一种关系啊,我知道了。”他一如往常温柔的微笑,经过都华央身边拍拍她的肩膀:“果然人不可貌相呢,等我女朋友下次飞的时候,我们再继续吧。” 都华央不敢置信自己听到了什么。她站在原地看着温立言哼着歌离开的背影,一切可笑至极。 在以前,看电影、吃饭叫作约会。 牵手、亲吻,叫作交往。 但现在改变了。 不知道变的是时代、还是社会人士和学生的差别? 或者说以前就都一直如此,是我太过保守? 我忽然理解所谓的新鲜感,双数说的没错,新鲜感很重要。 雷也说的没错,吃饭吃久了总会想要吃面。 即便那顿饭是你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得到、即便那顿饭如此珍贵,即便你多爱那顿饭,依旧偶尔会想尝尝外面的面吗? 难道适度的罪恶感,才是维持爱情的最好保鲜剂吗? 这世界还有真爱吗? 如果真的爱,又怎么会背叛? 在那个当下,我的眼眶全被绿色大门所填满。 也许也许也许,物以类聚,也许我就是会吸引那样的男人。 毛毛虫看起来就是又笨、又蠢、动作又慢,只会不断吃着叶子,什么叶子都吃。 都华央写完文章后,趴在桌上哭了起来,绿色大门事件都没有哭的自己,现在却哭了。 泪珠一颗又一颗不停止,她只是任凭它流。 没想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他以为郡凯很轻浮,但仔细回想,郡凯没做过任何令自己不舒服的事情。 而温立言,都华央以为他是个稳重的成熟男人,但事实却相反,顶着一张好好先生的脸,私下却这么差劲。 是自己太笨了吧,什么也没问清楚,这还是都华央第一次知道,原来要和一个人发展成情侣,还得先确定他是不是单身。 因为现在不论单身与否,大家都还在外头“交朋友”。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温立言看见单定一的出现时,一点惊讶的神色也没有,他一定以为都华央跟自己一样,有了另一半还在外头玩。 为什么运气会这么背,自己是不是真没那个命谈场恋爱? 连那样的男人都是差劲的,还有什么好男人。 不行,现在一个人待在家,都华央只会胡思乱想些负面情绪的东西。 她打给纪牧唯,对方并没有接电话。 于是都华央拨给单定一,几声后单定一接起:“干吗?” “单定一……”一开口,都华央哭得更凶。 “你在哭吗?欸,不要吓我欸,是不是整人游戏啊?”单定一紧张地确认。 “他有女朋友。” “谁?”单定一顿了顿:“不会吧?喂,你没事吧?” “我是不是哪里错了?为什么会这样子?难道我散发一股玩玩也没关系的感觉吗?”其实都华央并不是这样想,但说出口的话不知怎么地,全变了调。 “华央,现在听我的,去洗把脸,然后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几分钟后去找你。” “找我……?”都华央吸吸鼻涕。 “对,失恋一直闷在家里只会更难过,我带你去晃晃,包你明天就忘光。”听得出来单定一正在穿外套之类的声音,都华央嗯了声。 挂掉电话后,她听话地先去洗把脸,发现自己的脸色惨得要命,明天应该会水肿,洗把脸后她脱下睡衣,换上一件式的无袖洋装,挖背搂空处有黑色的蕾丝,整套洋装是黑白的几何图形。 她坐在计算机前面发呆,画面依然停留在刚刚自己发表的文章那篇,几分钟后单定一来电要她下去,在关机前都华央按了重新整理,留言又多了一个。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名字全换了,是因为跟现实有关吗?放心,我不是你现实中认识的人。只是路过,觉得文章很日常罢了,若你不舒服,往后我不再留言。 都华央心一震,这留言者又出现了! 但她现在没心思想,单定一在楼下等着,所以她草草关掉计算机,拍打自己的脸,关上门。 “失恋啊,如果一直待在家里,你知道会怎样吗?”单定一转动方向盘,他穿着黑色的风衣外套,里头是简单的牛仔裤和衬衫。 “不知道。”都华央擤了鼻涕。 “烧炭自杀吧。” “喂!” “啊,或是跳楼。” “单定一!”都华央瞪他。 “哈哈哈,这并不是没可能啊,有时候想不开的东西就是想不开,你一直想一直想也不见得想得出来,反而会被负面情绪吞噬,变得觉得都是自己不好,你刚刚就有点那样了。”单定一打了方向灯,从后照镜确定没车后右转,驶入一条宽阔的马路。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他怎么可以这样?” “我一开始不就说了,男人就是这样啊。” “我以为他不一样。” “你看看,又来了,就是这一句,经典啊。”单定一大笑:“男人都一样!” 都华央噘起嘴:“所以你也一样啰?” “一样啊,当然一样。”单定一没有犹豫,还带着笃定。 “但我不觉得你是那样的男生。” “怎样?” “会伤人心的男生。” “因为我们是朋友啊,朋友跟朋友间怎么会伤心呢。”趁着停红灯时,单定一侧过头看着她:“况且,怎么可能有人一辈子都不会伤别人的心呢?” “也许我不会。”都华央说。 “这么笃定?”单定一挑眉。 “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我被……”都华央停顿:“没事。” 单定一多看了她几眼,红灯转为绿灯,他打到D挡,踩下油门。 “没关系,等下有时间可以慢慢讲。” ◆ 单定一带她来的地方位在信义区,车停在一栋购物大楼边,这里充满了许多穿着清凉的女孩,以及一些男孩。 “你不会要带我去夜店吧?”都华央皱眉:“如果是那样我要拒绝喔。” “我当然不是带你去夜店。”单定一按了锁门键:“往这边走。” 他们从购物大楼旁边的小门进去,一进来便是三个电梯,左边则是楼梯,没有其他柜台或是装饰。 “这是哪里?” “你没来过吗?酒吧,跟夜店有点像,却不一样。”单定一按下按钮,电梯门打开。 “我以为你会带我去海边吹风,或是山上散心之类的。”都华央噘嘴,一边擦着泪痕。 “那是什么青春大学生才做的事情?”单定一觉得好笑:“擦干眼泪啦,不然人家以为我欺负你。” “我有擦了啊,它就是一直流啊!”都华央吼。 正巧外头又走进两男一女,他们原本说说笑笑,看见这一幕尴尬了下,其中一人还笑起来。 “喂,进来了啦。”单定一觉得很糗,招着手要她进来:“真是的,这下好啦,人家以为我弄哭你了。” “你真是一点也不温柔。”都华央抱怨。 “这不才是对的吗?喜欢你的人才会对你温柔,朋友则是会打醒你。”说完便用力往都华央的额头拍了下。 “好痛!”都华央捂住额头。 “有比失恋痛吗?”单定一问。 “这哪能比。”都华央打回去。 单定一闪过:“但老实说,失恋是能有多痛?你知道世界上最痛的是癌症吗?” “好了,我不痛,我一点也不痛,所以请不要再举例了。”都华央眼泪都回去了。 单定一露出满意的表情。 电梯门一开,是个像夜店一样昏暗,但气氛比夜店舒服,而且音乐也没那么震耳欲聋,外头放有几张小沙发,而往里走一些,入口有个小小柜台,一个辣妹站在那,两旁则站着两个安管。 “一样要身份证,因为有卖酒。” 其实一切跟夜店差不多,但真要比较,她更喜欢酒吧的感觉,音乐不会太大声,大家可以坐在一块儿喝酒聊天。 单定一带着她来到吧台边,酒保从吧台内拿了酒单给他们,都华央随便点了杯,而单定一也点了。 “你开车,没关系?”都华央提醒。 “出租车,你忘了?”单定一笑。 都华央耸肩:“这个地方比夜店好多了。” “看目的性啊,要‘认识朋友’就去夜店,要聊一些平常不太敢聊的事情就要来酒吧。” “不敢聊的事情是什么?” 酒保送上两杯酒,都华央的上头放着草莓,液体成粉红色。而单定一的则是琥珀色。 “我去过这么多酒吧,就这一家的酒最好喝,推荐给你。”单定一眨眼,都华央看着那粉红色液体,轻啜一口。 果香盖过酒味,齿颊留香让都华央又喝了一大口。 “毕竟是酒,小心后劲。”见都华央点头,又再问:“所以你心情好些吗?” “我看起来像是可以玩的女人吗?” “什么意思?是可以被玩,还是可以一起玩?” “有差吗?”都华央黯然。 “差很多。”单定一笑:“你何必在意自己在别人眼中的价值呢?别人有先入为主的观念,那他看你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标准啦。” 都华央摇头:“副理以为我是可以玩的女生,所以才会接近我,他只是想跟我玩玩。但我真正难过的是,在他真的接近我后,没有发现我是怎样的人吗?没有任何一点点喜欢上我的感觉吗?” 也许真的是因为酒,又或者这边灯光昏暗,在一片看不清楚且朦胧的地方,能说出口的东西真的更多。 她将所有的事情告诉单定一,包含温立言怎么误会了的事情,甚至连学生时代的绿色大门都告诉他了。 单定一一面喝着酒一面听着,告一段落后,都华央深吸一口气,将杯中的液体全数饮进,再吐气。 “这些经历很可怜没错,但你想听到我说什么话呢?不会是安慰,也不会是陪你一起咒骂的话吧?” 都华央点头,她不需要听到那些:“我只需要……” “一个能听你说的人而已。” 她点头,心情还是很糟糕,但同时内心也舒坦许多:“很可笑喔,即便这样子,我还是想相信爱情。” “我也相信啊。”单定一耸肩:“相信并没有错,世界几十亿人口,怎么会因为我们遇到两三个烂人就否定一切?” “台湾只有两千万人。” “你又知道不会遇到外国人喔,好啦,那就两千万,再让你扣掉一半女生,一千万好了,一千万你只遇到两个烂人,比例其实不高。” “这样舒服多了。”都华央苦笑。 “你知道男人在见到一个女人时,会先在心里简单把这个女人归类。”单定一左手肘撑在吧台上,伸出三个指头:“三个文件夹分别是炮友、女友、老婆。华央,有发现什么吗?” “怎么没有‘朋友’这个选项?” 单定一露出赞赏的笑容:“聪明,当一个女人被分配到‘朋友’的文件夹时,就表示她不适合放在最上面的那些文件夹里,也就是说,一个女人当不成老婆、女友,甚至连炮友也当不成后,才会成为朋友。” “我是你的朋友对吧?”都华央确认。 “所以才会说,要了解一个男人就要当他的朋友,反正也无法再进一步发展,何必维持形象或是假装是个好男人呢?”单定一两手一摊。 “但我曾经有过很多男性朋友,事实上,每个女生身边都有许多男性朋友。”都华央反驳。 “嘛,这有两种可能,要嘛这些女人三个都不是,要嘛男人内心各怀鬼胎接近,只是戴着朋友的面具。” “你知道吗?我觉得你的说法既讨厌又可怕,但我不能否认,也许真如你所说。” “当然要相信我啊,我对你说了最真诚的话,这些话我死也都不会跟我女朋友讲。” 都华央微微睁大眼:“你交女朋友了?” “别挑语病,不然我更正,是死也不会跟任何我有意思的女生讲。” 眯眼看着他,都华央觉得他还真是诚实,同时也为他未来的女朋友默哀。 “反正,现阶段就先暂时这样吧,目前我好好的上班,好好地往自己想发展的方向,做满一年就离开。” “你想走什么方向呢?” 都华央耸肩:“也许到我专长的地方吧,传播之类。” “慢慢来吧。”单定一点了第二轮酒,都华央也是。 在眼光迷离的那个夜晚,她觉得一旁满不在乎的单定一闪闪发亮。 真诚、坦率的男性友人,既不安慰她、也不责骂她。 都华央相信爱情,但现在似乎不需要爱情。 她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这样的异性友人。 这件事像某个开关一样,打通了都华央的任督二脉,觉得没什么好在意了。 她不把这件事情张扬,因为没有必要,跟绿色大门事件一样,她所选择的从来都不是昭告天下这一项。 俗话说好聚好散,要说她被骗了感情? 那也不算,温立言没承诺过什么,都华央也还没付出什么,一个吻,如同单定一说的,只是肉与肉的碰触。 中午她进去部落格,看着“过帆”的两则留言,按下回复。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绿色大门是什么事件? 板主回复:只是一个不值得一提的往事。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名字全换了,是因为跟现实有关吗?放心,我不是你现实中认识的人。只是路过,觉得文章很日常罢了,若你不舒服,往后我不再留言。 板主回复:我的确是吓到了,但并没有不舒服。 虽然简短,但要表达的意思都出来了。 她依然会继续写这再日常也不过的日记。 ◆ “纪牧唯,好久不见。” “舍得联络了?”纪牧唯的声音依旧像是踏进棺材一半。 “我不觉得有错。”都华央停顿:“但可以理解。” 电话那头的友人停顿好久,最后才叹息:“找个时间见面吧?” “择日不如撞日?”都华央说。 纪牧唯笑起来:“今天?” “可以吗?” “若我说不,那不是太过分了吗?”纪牧唯说着,好像回到她们没有疙瘩之前。 ◆ 她们约在一间美式餐厅,有汉堡薯条,以及炖饭、意大利面等等,里头声音嘈杂,是个就算不说话都不会显得太干的地方。 纪牧唯出现时瘦了一圈的模样,让都华央一时半刻没认出她。 眼神黯淡无光,就连服装跟发型都乱七八糟。 “你怎么瘦成这样?工作真的这么忙?”那骨头都浮出皮肤的样子。 “我最近吃比较少,闻到食物就想吐。”纪牧唯耸耸肩,扯着难看的笑容。 “你没事吧?因为工作?” 纪牧唯摇头,双手撑在桌子上:“是因为良右。” “你们还在一起?”最近纪牧唯的社交网上已经很少有他们的合照了,所以都华央以为他们已经吹了。 “还在一起是吗?”纪牧唯怅然失落:“我们说不定根本没有在一起过。” “什么意思?” 服务人员送上水,询问可否点餐,都华央点了一个汉堡套餐,纪牧唯只点了可乐,都华央见状硬是帮她多点了一道西班牙炖饭。 “吃了才有力气,一定要吃。” “我会吐出来。” “那好歹吐得出东西。”都华央坚持。 “我当时真该听你的话。”纪牧唯扯扯嘴角,都华央聆听:“夜店当晚,我把一切给了良右,虽然我不是第一次,但这有关系吗?会难过还是会难过。” “其实我们有过一段还称得上是甜蜜的时候,那时你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跟良右相处的是我不是你,都华央怎么凭一面之缘就判断良右的为人呢?我那时候是这么想。” “但良右并没有停止和其他女人过于亲密的行为,一开始为了展现我自己很大方,不会限制男人的自由,我告诉自己不要在意,我只能多贴一些我和良右的照片在网络上,链接他、标记他,要那些女人知道正宫是谁,可是良右没让照片显示出来。” “我不敢问,所以直接到他的涂鸦墙,但他依然没显示,那个时候我忽然想到,会不会其他女人也是这样?一张张贴着她与他的合照,但良右都略过?”纪牧唯双手握拳:“所以我最后将照片贴在他的留言。” “你真那么做了?他什么反应?”都华央揪紧眉心。 “他删掉我了。”纪牧唯平静地说。 “真的?他真那么做?” “他说,我让他压力很大,他说我不该限制他的交友空间,他说我太想要掌控一个男人。”纪牧唯滴下眼泪:“他说,我不该试图改变他。” “你有吗?” “谁没有过试图改变一个男人的梦想?” 女人都以为可以改变一个男人。 单定一说过的话,倏地浮现在都华央的脑中。 服务人员送上食物,香味令人食指大动,但两人都没有去动,纪牧唯看着桌上的炖饭,而都华央看着她。 “那现在你们之间……” “你知道曾经有段时间,我天真地以为可以用性来抓住他。”纪牧唯用手背擦掉眼泪,看着都华央笑起来。 “你说什么?” “性爱、上床。我以为只要我表现得够好,让他在床上欲仙欲死,让他体验到高潮连连,让我的身材与技巧都更上一层,这样他就离不开我。” “纪牧唯……” “只是,当爱情没了,就算再疯狂、再令人沉迷的性爱,连一点爱的余烬都撩不起吧,更别说我和他之间,真的存在过爱情吗?”纪牧唯抓紧自己的手臂:“我仔细去回想,我和他到过哪些地方?去过哪里?都没有!我们见面就是上床,没有其他事情,连吃饭都是买到饭店,上床做完了再吃,没有例外。” “我是一个方便的女人,一个免费的妓女。” “纪牧唯,张开嘴巴!”都华央用汤匙挖了一小口炖饭,伸长了手看着纪牧唯。 “我吃不下。” “我不管,张嘴,啊!”都华央拗着,打算纪牧唯不张口,她就不放下。 纪牧唯最后还是轻轻张开嘴巴,都华央将汤匙小心塞到她的唇边,轻轻把食物送入口,纪牧唯咬了几下,反胃感立刻涌上,都华央坐到她身边。 “纪牧唯,不要抗拒食物,你试着吞下,试着压下想吐的感觉,然后把食物吞下。”都华央握着她的手。 经过一番挣扎后,纪牧唯勉强咽下一口,在都华央松口气露出笑容的时候,纪牧唯立刻拿起一旁的纸巾,反胃似地吐出。 “纪牧唯,天啊,喝点水。”都华央着急地拍打她的背。 餐厅其他人都看过来,纪牧唯干呕完后擦去眼角的眼泪:“我吞下去了。” “你吓死我了。”都华央皱眉:“你怎么会这样,该不会是……” “不是怀孕,”纪牧唯说出都华央的揣测:“只是很没用的,因为失恋而食不下咽。” “不要觉得是自己不好。”都华央认真地看着她。 “但一定是我做得不够好,他才不爱我。”纪牧唯又哭。 “你有一笔钱,看见好多漂亮的苹果,其他人说那苹果难吃,可是你相信那么漂亮的苹果不会难吃,你还是买了。第一口不难吃,但却跟一般苹果没有两样,但越吃却越难吃,而且里面还腐烂、发霉,甚至长了虫。可是你已经花了钱,不想浪费,只能继续吃这些坏掉的苹果,结果越吃肚子越痛、身体越来越差,这时候你要为了那笔钱选择继续吃,还是把这些苹果丢掉,然后去看医生?” 纪牧唯听了她的举例,笑了起来:“有脑的人都会选择去看医生吧。” “那纪牧唯应该很聪明吧?” “再聪明的人,也都逃不过情关吧?”纪牧唯拿起汤匙,看了桌上的炖饭后,挖起一匙塞入嘴中,她咀嚼得很慢,最后用力吞下,并忍住反胃。 “再多吃一点!”都华央说。 “总要让我慢慢来吧,毕竟我的肠胃才刚被坏苹果荼毒过,先从清淡的开始。”纪牧唯虚弱的微笑。 “早知道这样子,我们应该约清粥小菜,不该来美式餐厅。”都华央抱怨,会选这边也是因为纪牧唯最喜欢美式食物了。 “还有下次啊。”纪牧唯看着她,都华央一顿,露出微笑。 “对,改天我们就去吃清粥小菜。” 都华央回到对面的位置,拿起汉堡也开始吃,明明温立言也让她很难过,但她还是有办法正常进食。 相较之下,绿色大门事件让她受的伤更深,毕竟是双重背叛。 “仔细想想,本来就是嘛,我想要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别的女人也想要?一个男人既然有那么多心甘情愿的女人送上门,那他何必专情于一人?好搞的女人会被抛弃,难搞的女人会被放弃。”纪牧唯下了这样的结论。 “干吗要男生来选择我们?我们来选不行吗?”都华央切开汉堡排,放了块肉到纪牧唯碗中,要她吃肉。 “有志气,看样子最近情场跟事业都顺利啰?” 话到此处都华央顿了下,短短几秒让纪牧唯发现:“怎么了吗?” “我失恋了啦!”都华央用种轻松的语调说。 纪牧唯瞪大眼睛:“什么时候的事情!你什么时候有对象了?” “哎哟,你反应不要这么大。”都华央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没什么呀,就那样啦。” “快说清楚!”纪牧唯威胁。 “这样好了,你吃一口,我讲一句?”都华央谈条件。 “我尽量,你不能逼我的身体一下子负担这么多。” “说定了。”都华央盯着她看,纪牧唯吃完那块刚给她的肉后,都华央才说出来。 她尽量将事情的始末说得清楚,包含自己对温立言什么时候产生了情愫,以及也许只是对一个成熟的男人产生憧憬。 然而她巧妙地将单定一这个人带过,因为她不想在情伤时,说出另一个男人,好像与他会有另一种可能。 她知道纪牧唯一定会将话题导向那处,不管怎样,纪牧唯一定会说:“那你怎么不试试看和单定一在一起呢?” 所以都华央不说,只用了朋友带过。 而也许是温立言有女友的真相太过震惊,让纪牧唯也忘了要细问被含糊带过的朋友。 “天啊,都华央,你也没多好啊!但为什么你看起来这么……” “不在乎?” 纪牧唯因为内心想法被说中而显得有些心虚:“我不是说你看起来不够伤心,但是,我记得以前你颓废的样子,所以……” “所以这一次再怎么伤害,也没有上次重。”都华央接话:“吃了一堆烂苹果后,我们有了抵抗力,就算还是拿到一颗烂的,再痛也不会有上一个痛了。” “嗯……”纪牧唯咬着下唇:“你会不会怕谈恋爱?经过这件事情,我好怕再谈恋爱了。” “我不会,纪牧唯,你也不该会。” “但你怎么知道下一个人会怎么样呢?怎么知道会不会伤得更深呢?怎么知道他是不是还是跟上一个一样坏呢?” “照你这样说,那跌倒过的人就不要再走路,吃坏肚子的人就别再吃东西,做错事了就不要再活啦。” 纪牧唯睁圆眼,咬着指甲看着她:“你变得很会说话。” “我只是发现了一些简单的事情。” 两个人凝望着彼此,忽然间笑了起来,最后演变成大笑,又再次吸引餐厅所有人目光。 “我们彼此错过太多东西了。”纪牧唯笑到流出眼泪,都华央也是。 “我连你变成这样都不知道,在你最难过的时候不在。” 纪牧唯勾起一个笑容,像是她以前那样带着自信般的微笑:“而我连你变得这么坚强都不知道,我很高兴,大学时候的你已经不在了,现在很好。” 她们为了一些无聊的事情冷战,为了一些好像很重要的爱情受伤,还伤得很深。然后这些无聊的事情,让她们成了更好的人。 爱人、被爱,受伤、伤人,经历这些后才会知晓,爱情从来都不是美丽的蝴蝶,而是被毛毛虫们吃下的叶子,让毛毛虫们终有天能成为蝴蝶。 爱情并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很棒的伴侣,而是为了成为完整的自己。 ◆ 其实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情,好像捧着的蛋一般。 一定要小心谨慎,一定要细心呵护,才不会忽然间撞到、敲到、摔到,就裂了个痕。 白皙的蛋壳上裂了个痕其实不容易发现,所以我们就继续捧着这个有裂痕的蛋不自知,直到某天里面的蛋白流尽后,才发现手中的友谊只剩空壳。 以为没救了,可是,别忘了有一种东西叫作蛋壳艺术啊。 裂痕的友谊,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成为另一种璀璨。 都华央在计算机前面,带着平静的微笑按下发送。 当她吹完头发的时候,回到计算机面前时,又多了一个留言。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你的说法真不赖,我喜欢。(既然你不讨厌,偶尔我还是会留言。) 这个看不见脸的路人,目前应该算是忠实读者吧。 没想到她这样平凡无趣的生活日记,也会有忠实读者。 第八章 “华央,这边的文件拿去影印一下。” “好。”都华央接过温立言的文件,但温立言的手却紧抓着,都华央皱眉对上他的眼睛。 曾经觉得温立言的微笑很温柔,此刻看来只有恶心。 不过与其说令她恶心,不如说,都华央已经不在意温立言这个人。 “副理,这需要影印吧?”都华央故意大声地说,温立言吓了一跳松开手,都华央顺利接过文件,转身往影印室去。 她在复印机前面,想着温立言刚才那惊吓的模样,就觉得一阵爽快。 她知道温立言拉住她是什么意思,稍早她才从八卦小雨那边听到消息,得知温立言的空姐女友昨天凌晨又飞出去了。 所以都华央猜想,这几天温立言一定会又找上自己,只是她没想到温立言会大胆到直接在办公室,如此明目张胆。 真是没救的男人。 “华央……”郡凯哀怨的声音出现在门口。 “又怎么啦?” “我又惹云云生气了啦,你去帮我求情好吗?”郡凯垂头丧气的模样还真少见。 “你又做了什么?故意邀哪个女同事惹恼云云吗?”都华央正忙着装订印好的档案文件。 “都不是,这一次可能有点过分。” 都华央停下手上的动作,挑眉看着他。 “我偷偷跟前女友出去吃饭了。” “抱歉,爱莫能助。”都华央毫不留情转身。 “别这样啊,小雨也大笑着说不帮我,我知道你人最好了,帮帮我吧。”郡凯跟进到影印室里。 “你知道前女友是最大的敌人吗?” “怎么会是敌人?都已经分手了。” “那如果云云跟前男友出去吃饭呢?” “怎么可以!那个男人一定有企图!” “你看吧。” 郡凯愣了愣:“那不一样啦,云云这么傻这么呆,被骗都不知道,我不一样啊,前女友只是有烦恼找我诉苦。” “你们男人才是最傻的,女人骨子里想什么,你们哪知道。” “这句话应该反过来吧。”郡凯皱眉。 “要云云原谅你很简单,首先买个她一直想要的东西送她,带她吃一顿好料的,接着在她面前封锁前女友的手机号码跟网络好友,这样保证她原谅你。” “啊……要玩这么大?” “做不到也没关系,就让云云继续生气,让全公司女生把你当敌人吧。” “关全公司女生什么事情啦!”郡凯两手一摊。 “错就错在你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小雨。” “啊!”郡凯拍了额头,知道坏事。 当两人出了影印室外,果不其然公司其他女同事都开始对郡凯指指点点,有些甚至直接表明敌意瞪着他。 “消息也传太快了吧!”郡凯惊呼。 “信件群组发送很有效率。”都华央忍不住笑起来。 幸灾乐祸很不对!但,是别人的事情时就特别有趣。 都华央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将文件放到温立言桌上,顺便对小雨比了个赞。 小雨接收到了,眨眼回应也比了赞,两个女人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怎么了嘛?”温立言好奇。 “不关副理的事情啦!”小雨说。 “华央,怎么了嘛?”温立言对着都华央笑。 “跟小雨说的一样啊,副理。”都华央也回以微笑,这让温立言一愣。 “哈哈哈,华央也学坏啰!”小雨说。 ◆ 中午时间,久违的小雨和都华央又一同吃饭,她们今天买便当回咖啡厅吃,而自己带便当的云云也在咖啡厅里头。 “小雨,谢谢你的转发信件,让全公司的女人暂时唾弃郡凯。”云云竖起拇指。 “这时候不散布、何时散布呢?”小雨欣然接受:“话说华央,上午你响应副理的样子,让我惊喜到呢!” “怎样?”云云凑热闹。 “就华央居然难得跟温副理顶嘴,果然油条了!”小雨将情况大致说过一遍。 “副理啊,人是很好啦,长得也不赖,但我对他可是敬谢不敏。”云云摇头。 “为什么?”都华央好奇。 “你不觉得他假假的吗?”小雨皱了眉头:“我们在同一个办公室,我以为你也会注意到呢!” “喔……是有注意到啦。”都华央随口说。 “而且还有一点,我有些在意。”小雨将面条卷在筷子上,吹了几下吞入:“我这么八卦,公司的人多多少少都让我找到一些,可是,温副理完全没有。” “你有我什么八卦?”云云紧张的是别的事情。 “那我呢?”都华央也问。 “你刚跟郡凯在一起的时候,不是不公开却被大家知道吗?就是我告诉大家的啊……哇,惨,说漏嘴了。”小雨装可爱地吐了舌头,还敲敲自己的脑袋。 “傅……小……雨……,原来是你告诉全公司的人!”云云起身捏着她的脸。 “哎唷……没关系啦,我是为你好耶,早早公开大家才知道郡凯是你的啊。”小雨解释。 “哼!最好是!”云云松开手。 “至于华央嘛……装得迷糊迷糊,其实私下很会玩……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小雨眯起眼睛盯着都华央:“但我现在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华央很乖啊,你怎么有那样的误会?”云云不解。 “就我的感觉啊,直到郡凯约你出去看电影,你在那边推托,我以为你是表面装模作样,私下问郡凯,他说你没有跟他联络。”小雨耸耸肩:“所以啦,抱歉嘿,之前对你态度不佳,因为我对装模作样的女人很感冒。” 原来小雨之前真的是故意针对自己,没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被误会成那样都不知道。 “我都不知道你们之间曾经暗潮汹涌呢。”云云若有所思。 “都过去了啦!对吧,华央?”小雨豪迈地拍打都华央的背,让她差点呛到。 都华央点点头:“都过去啦,现在开始就好。” 现在开始就好。 ◆ “你挺乐观的啊,怎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单定一挤了一大坨芥末到碟中:“副理的事情让你一夜长大?” “有可能吧,但我觉得不如说是你让我一夜长大呢。”都华央帮他倒入酱油。 “我?我做了什么吗?”单定一夹起生鱼片,在碟子中蘸取大量芥末,一口放入口中,直冲脑门的快感让他五官全皱在一团。 “酒吧那天呀,你说了一堆话,让我觉得那一点也不重要,也不是不重要,但那些事情不该绊住我,该帮助我往前才是,不管是好是坏。”都华央耸耸肩,也塞了一块沾满芥末的生鱼片进口中:“哇塞,也太呛了吧。” “这一家的芥末酱呛得很好吃吧,我大推荐。”单定一又夹了片:“所以说,你要感谢我啰?” “我是在感谢你没错啊,所以不是请你吃饭了?” “这一顿你要请?啊,怎么不早说呢,我应该选单价高一点的牛排才对。”单定一惋惜:“我只好点些清酒了。” 都华央做了请的手势,单定一也不客气,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薪水是都华央的两倍,相当果断地点了最贵的酒。 “反正明天不用上班,而且还有出租车。”单定一的意思就是可以喝醉。 配着酒和小菜,两个人天南地北地聊着,还讲起了以前国中的点点滴滴。 “话说,我以前国中注意过你。”几杯黄汤下肚,单定一悠悠讲起以前的事情。 “真的假的?”都华央也喝了几小杯,除了脸色发红,身体轻飘飘外,她还算清醒。 手肘撑在桌上,单定一侧头看着她:“真的啊,你长得可爱,那时候挺多人喜欢你,你不知道吧?” 都华央还以为自己的国中同学们那时候都只会抓泥鳅而已:“看来我对这种事情真的是太迟钝了。” “这也没什么不好。”单定一笑了笑:“我们是不是该走了?” “嗯,你是不是喝多了?”都华央看对方连站起来都有些困难,身体摇摇晃晃。 “我没醉。” “哇,你醉了,讲这句话就是醉了。”都华央皱眉:“你就贪心,听到我要请客也不管我们只有两个人,硬要点酒,你看吧,明天宿醉到死。” “其实我酒量挺好,只是身体摇晃而已。”单定一坚持这点,都华央也懒得跟他辩。 他们在路边招了出租车,单定一表示先送她回家,自己再回去。 上了出租车才发现,单定一酒气冲天:“不过是清酒欸,你怎么回事啊?”都华央忍不住抱怨,但单定一早就睡得翻过去了。 夜里的台北,灯光依旧闪烁,路上依偎的人们,不知道是情侣还是毫无瓜葛的朋友。 忽然出租车经过一个坑洞,车子整个跳了下,单定一原本靠窗的头一颠,转到了都华央的肩上。 “喂,很重。”都华央推着他的头,但单定一睡到嘴巴都开开了。 算了,就让你靠一下吧。 都华央再次将视线转往车窗外,在这样喧闹的夜晚,成双成对的人们,都华央并不寂寞,但在这时候,她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真是太好了。 ◆ 当出租车抵达都华央家楼下时,她推了推单定一:“喂,我家到了,我先走啰,你自己会讲地址吧?” “嗯……”单定一微睁开眼,点点头又睡着。 “喂,起来,讲完地址再睡。”都华央摇晃单定一。 没想到这一摇不得了,单定一居然发出一个怪声,都华央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单定一居然已经吐了。 而且还往都华央的身上喷。 “哇!哇哇!小姐,弄脏车子要付清洗费啊!”司机先生在前座紧张地大叫。 “没有没有,他只吐到我而已。”都华央赶紧澄清,欲哭无泪看着自己的漂亮衣服被喷得都是秽物。 “倒霉……”而单定一说完这句又往后仰躺,都华央赶紧拉住他的领带,因为他身上也喷到一点呕吐物,倒下去难保不会弄到司机大哥的皮椅,事实上司机大哥正从前座严厉观察一切。 “小姐,这样子我不敢载他啦!”司机大哥喊着。 “他、他不会吐了啦,应该……” “不只吐的问题啦,如果到他家了,他不下车,我还要带他上去啊?”司机大哥开始抱怨,整车被弄得都是呕吐味让他不太爽。 好吧,都华央能体谅。 所以最后,都华央只能忍着自己一身呕吐的臭味,抬着奇重无比的单定一回到她的套房内。 她先将单定一丢在玄关处,还调整好他的姿势,别让他身上的脏东西沾到自己家里的地板。 接着她赶紧冲到浴室将衣服脱掉,浸泡在水盆中,加入一大堆的衣物洁净精,驱散那臭味。 随便套了一件衣服,走到外面一看,单定一依然倒在玄关呼呼大睡。 “你真是给人找麻烦!”都华央一边碎念,一边将单定一身上的衬衫脱掉。 等等,自己好像正在做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她又看了单定一一眼,哼,难不成要让他臭熏熏地待在自己家吗? 所以都华央深吸一口气,当作现在是在帮小孩子脱衣服,反正男生身上有些什么她又不是没见过,所以她该注意的,只有在脱衣服时小心别让呕吐物沾到地板这件事情。 经过一番苦战,单定一被脱到只剩下内裤,都华央气喘吁吁,将单定一和自己的衣服都洗好、脱水、晒起来,自己还洗好了澡,从浴室走出来擦着头发时,单定一还维持一样的姿势在那睡。 越想越气,都华央过去用力拍了他大腿一下,也许是直接拍打大腿的关系,单定一忽然张开眼睛,吓了一跳。 “干吗?”只是眼神依然很迷蒙。 “还干吗,去洗澡啦!”都华央瞪他。 “这是哪里?”单定一眼神失焦打量周遭,又看看自己身上:“我怎么没穿衣服?” “你吐得全身都是,衣服拿去洗了啦!我警告你,别又在我房间吐了。”都华央指着他的鼻子。 “不会啦……我怎么会吐呢?我酒量很好啊……”单定一一边碎念,一边又要闭上眼睛。 “喂!”都华央更用力拍了他大腿。 最后单定一半推半走地被都华央送进了浴室,直到水龙头的声音打开后,都华央才意识到刚才又做了不得了的事情。 先是将他脱到只剩内裤,再来是手心直接贴在他的肌肤上,整个超奇怪的,虽然情况不得已,但是和一个异性朋友如此“亲密”,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她一如往常坐在计算机前面,点开自己的部落格,留言数又多了。 过帆已经是固定会留言的人,都华央也会简单响应,但今天令都华央惊讶的是,出现了其他人的留言。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毛毛虫小姐你好,我原本跟朋友吵架了心情很糟糕,正巧点到你的链接,看到女人的友情这一篇,觉得你说的好有道理,所以我就主动跟朋友讲话,没想到就这样和好了,谢谢你 ^0^ 都华央揉揉眼睛,又看了一次,出现新的留言者了。 奇怪了!自己打的东西这么……无聊! 都是日常生活啊,怎么会有人点进来,更甚至还被开导了什么? 留言回复:小米粥你好,能和朋友和好真是太好了。文章内容是我个人体悟,能和朋友和好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你的主动,并不是我的帮助唷。 都华央如此响应,还在计算机前等了片刻,看有没有回复,居然会这样等着,刚开始创立这个部落格明明只是为了方便。 她叹息,开启了新的文章打下今天心情。 每个女人都有个最恨的女人,就是前女友。 最坏的女人不过前女友、最糟的女人不过前女友、最贱的女人不过前女友、最烂的女人不过前女友。 反正千错万错,都是前女友的错。 前女友是每个女人心里最痛恨的第二名吧? 为什么说是二? 因为第一名永远都会是最差劲的男人。 和前女友出去的男人差劲、是女人的敌人,共同的敌人。 只要提到前女友,女朋友就不理性了。 所以千万别挑战女人的理性,毕竟平时女人就已经不理性了(笑) 断绝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事物,那是恶女、是妖女。 永远的拒绝往来户。 男人们,铭记在心。 打完后都华央忍不住笑起来,想起郡凯害怕的表情,还有全公司女人的敌意。 ◆ 下午郡凯早退,全公司的女同事都以为他落跑,在咖啡厅开了小小的批评会议,可惜女主角云云因为要顾柜台无法参与,但下班时郡凯却空然出现了。 像是电视剧情那样夸张,手捧一大束玫瑰,还提了个COCAH袋子,原本要下班的女同事立刻Call还在办公室的女同事,还在办公室的女同事立刻发送群组给所有女同事,下一秒,所有女同事站起来,全部往柜台那边跑,像极了蚂蚁看到糖,围成一圈。 郡凯表情紧张、脸色凝重、双手冒汗,云云则是爽在心又要佯装生气,郡凯将花递到云云面前,再双手奉上COCAH袋子,女同事们叫嚣着:“打开来、打开来。” 是春夏最新款的皮夹,想必是专柜小姐介绍,光是这样云云就已经止不住笑意,面子里子都做到了。 而郡凯接下来的行为远比送新款皮夹还令女孩满意,他拿出手机,在云云面前删去了前女友的联络电话,另外封锁了前女友的脸书及社交好友。 一瞬间扭转女同事们对他的印象,所有同事尖叫起哄,云云也感动地流泪,两个人紧紧相拥,像是电影情节一样,所有人还为他们鼓掌。 “不过除了社交好友还有很多通讯软件吧?Whats App、微信、Cubie等。”小雨说着风凉话,都华央用手肘顶她一下,这种时候就别去在意那些小地方了啦。 值得一提的是,当这场感人复合剧演完后,该下班的还是下班,该加班的还是该加班。小雨急匆匆地赶约会,都华央回到楼上拿包包,惊见温立言在位置上等她。 “要下班了?”温立言手撑在她的椅子上。 “是的,副理再见。”都华央绕过他,拿起桌上的包,准备转身之际,却被温立言拉住手腕。 “一起吃晚餐吧。” 都华央只觉得恶心,怎么有人可以不要脸到这种程度。 她旋身回以微笑,并用力抽开自己的手说道:“副理,女朋友又飞啦?” 温立言手环胸,轻轻点头,一脸自在。 “也许我可以跟小雨请教,为什么每次温副理女朋友一离开台湾,就会约我吃饭。”都华央的话让温立言瞪大眼睛:“小雨稍早才在说,从来没听到关于副理的八卦,我想她一定很有兴趣。” “华央,我只是邀请你吃饭,没有其他意思。”温立言站直身体。 “怕了?”都华央挑眉,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忽然觉得,他凭什么啊? 他哪里特别了? 哪里不一样了? “男人都一样。” 单定一还真是说了许多至理名言。 于是都华央转身离开,打了电话给单定一,这也是她请他吃晚饭的最大原因。 只是没想到,那个男人现在居然吐得满身都是,还在她的房间内洗澡。 都华央走到浴室门口,用力敲了门问:“你在里面睡着啰?” “醒着啦。”单定一有气无力地回答,都华央拧眉:“快点出来啦!不要在里面滑倒。”再用力拍下门。 她回到计算机前,又点进去了部落格看一下,人气为23,她有些讶异,第一次超过了两位数,且又有了新留言。 一样是过帆,他所响应的不是都华央刚新发表的文章,而在更早之前,他询问绿色大门事件的下方。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特地回来看了下,所有名字都改了,只有这边没有改。看得出来你正朝新方向前进,但从没改名字(也从没给他们名字)的情形看来,会不会潜意识中,你还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 耿耿于怀? 这留言内容让都华央一肚子火,的确绿色大门的事情让她很受伤没错,可是她已经不在乎了。那个前男友、那个前好友已经得不到她任何的难过与伤痛,他们现在已经影响不了自己。 留言回复:我想你搞错了,他们早已成为过去。 她气愤地响应,每一下键盘都敲得那么重,都华央深吸一口气。 等情绪过去后,她觉得愚蠢至极,却依然无法忍住自己好奇的心,终于搜寻起许久不见的他们。 很快地便寻找到他的社交网,都华央点入,一张才发表两天的照片在最上面,是那两人的合照。 他和她,笑得腼腆又甜蜜,分开短短不过一年,他们的容貌已模糊,连照片都陌生的很。 两人交叠的手上有着束缚的证明,一枚戒指,标题写着“我们要结婚了。” 都华央震惊不已,她点开近百则留言,里头充满着祝福,就连当初替她感到不值的朋友们,也都纷纷送上了祝贺。 早婚必有诈,我是说,炸弹的炸。 这么快!?是不是有喜啦?哈哈哈,好啦,我知道没三个月不能说。 恭喜你们啊!天作之合! 喜帖快杀来! 忽然间,绿色大门再一次出现在她眼前。 那道模糊并在她眼前颤抖着的绿色大门,门后隐藏着不堪的过去。 她摇头抗拒,却免不了门后的事实无预警地揭开,他们的嬉笑、喘息与交叠的身体,那事后分离的难堪,被冠上第三者的她、与负心的他。 不过短短一年多,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们的过往,取而代之的,是对他们的祝福。 都华央觉得一片晕眩,当时的难过与心痛再次席卷而上,眼前一黑,差点就往一旁倒。 “现在后劲才出来?”单定一不知何时已经坐到她身边,实时扶住她,看来洗完澡后清醒了不少。 “我、我没事……”都华央自己都没发现身体些微的颤抖。 单定一微湿的发梢落下水滴,滴到了都华央脸上,他将眼神移到屏幕上那张放大的男女合照,短短几秒便会意过来。 “前男友?” 都华央点头,缓缓挪动身子,按下了XX键,用力阖上计算机。 “他们要结婚了,我猜是怀孕。”都华央微微颤抖。 单定一看着都华央的后脑勺:“如果你想哭的话,可以哭啊。” 都华央瞪大眼睛转过身:“我干什么要哭?他们已经不关我的事情了,不是吗?” “但你看起来像是要哭了。” “干吗这样讲。”都华央再次转过身,不让他看见自己的脸,她感受到牙齿正打战着。 单定一明明都不会说这种话,明明都是要都华央看远一点想开一点,明明都是用一些类似嘲弄的语气,但为什么这一次却要叫她哭? “副理就算了,但这件事情对你来讲,应该非常严重吧?”单定一靠向都华央,轻轻拍了她的背:“掉眼泪又不一定是懦弱。” “我没有!”都华央转过身,对上单定一难得温柔的眼神,一时之间内心的防备却松脱。 她一直在逃避那扇绿色大门的背后。 顿时都华央就掉下眼泪,单定一瞬间将她拥入怀中,轻拍她的背,好像她是个孩子哄着,一边耳语呢喃道:“没事的,乖,你很好,一切也都会慢慢变好的。” 都华央就这么被单定一温柔地抱着,好像所有的一切都被轻轻抚去,不管她是个多差劲的人,经过多少伤害,在这个怀抱中都不再重要。 她觉得很安心,发现一直以来她要的就是这份感觉,从毕业后的茫然到第一份工作做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要的不过就只是安心。 那种安心,竟从一个不是情人的单定一身上得到。 当单定一吐气的时候,她闻得到那淡淡的酒味,同时还有另一种相同的味道缠绕着他们两个,是都华央放在浴室的沐浴乳。 一罐相同的沐浴乳、一个如此贴近的异性朋友、一场太迟的哭泣,瞬间演变成另一种气氛与磁场,熟悉却又陌生,都华央抬起头,在单定一的眼中也看见了相同的情绪。 没有谁先谁后,而是自然的贴近。 没有感情基础,只是生物本能的一种依靠。 她依靠他、而他让她依靠,在这个时刻,爱情不是重点。 而是心无芥蒂的两个异性彼此吸引,为了依靠,深吻了彼此。 一次、两次,像是孩子般轻啄彼此的唇,接着两个人笑了起来,单定一的眼神像是柔软的棉花般,再次让都华央主动凑上,没有拒绝,单定一更将她拥入怀中。 他将手压在她的后脑勺,手指深入她带着洗发乳香味的发丝,发颤的指尖和身体的热度成反比,略微冰冷,滑到了她的颈后。 都华央感受到后颈的触感,微微战栗,她轻声呻吟,这几乎只是鼻息间的声响,让单定一低声喘息。 到这个地步,两人脑袋都清醒了,我们在做什么?接下来又要做什么? 但也让他们更迷茫了,顺着本能吧,就这样越靠越近吧。 他们试探彼此,单定一的手滑到她的腰间,停顿下确定都华央没有抗拒,才大胆地游移,而都华央也将手轻轻靠向单定一的胸膛,感受他厚实的肩膀。 不需要言语、也不需要其他理由,凭借着冲动、酒气与本能,在这对的时间、对的气氛,是不是对的人,也不重要了。 ◆ 都华央在睡梦中又站在那扇绿色大门前,这一次她听见门后传来的是结婚进行曲,她泪流满面,却感觉到另一个有节拍的声音盖过了门后的音乐。 她回首张望,那鼓动的声响宛如低沉平稳的钟声,安抚了她的内心,眼前的绿色大门渐趋模糊,最后化成一缕烟消云散。 都华央转身,想找寻那声响,却发现声音是从自己耳边传出,她侧耳聆听,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与那声音重叠。 一股心安涌上,都华央张开眼睛,自己正躺在单定一的胸前。 不用移动身体,从窗户外透进的光她知道天已经亮了,最后趁着单定一挪动身体的时候,都华央顺势离开他胸前,平躺到另一边。 她看着天花板,感受到后脑隐隐约约的疼痛,酒精的效力隔了一天才浮现。 但昨天的事情并不完全是酒精催化,她记得很清楚,也记得单定一在自己身上的模样,而更让都华央惊讶的是,他们配合地如此契合。 她记得单定一轻柔抚摸自己身上每寸肌肤,她几乎没有体验过这样的感受。 侧头看了单定一一眼,对方依旧睡得沉。 都华央闭上眼睛,再次入睡,而这一次没有再梦见那扇绿色大门。 ◆ 都华央趁着午休时间打开部落格。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毛毛虫小姐别谦虚了,虽然是我主动跟朋友和好。但也是你的文章让我提起勇气。我发现毛毛虫小姐的文章虽然很普通,可是却很有亲切感,最近我每晚十点都准时等着文呢! 留言者:踢踢 留言内容:说得对,前女友真是世界上最讨人厌的生物!可见我们都一直恨着某些女人,也一直被某些女人恨着呢,哈哈。 留言者:呆欢 留言内容:我也是从乡下来台北念书的人呢,毕业后希望能留在台北。我超懂你说的那种车子吵闹声音跟家乡蟋蟀声音的差别,我突然好想家喔!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我只是说出我的猜测,但看你这样的反应,我觉得自己说对了。 每篇不同的文章都有不同的人回应,最一开始的过帆还在,第二个出现的小米粥也在,而又多了其他人。 都华央不知道有没有看错,人气直逼一百。 她一一回复所有留言,最后停在过帆的响应那里,食指点着键盘思考。 过帆的确说对了,一直以来绿色大门事件从没远离过自己,这一点一直到了前几天晚上在单定一怀中哭泣后才发现。 她的确一直不想念出前男友、前好朋友的名字,连帮他们取个外号都不想,世界上所有生物都是有了名字后才被承认存在,而她不想承认他们。 对,她不祝福,她怎么会希望背叛自己的两人幸福呢? 若说祝他们幸福那就太矫情了,曾经深深爱过、深深被背叛过,哪有办法诚心祝福呢? 如她之前网志所说,她不希望他们幸福,但同样也不希望他们过得不好,毕竟是自己曾爱过的人啊,所以只要比自己惨一点就好。 但如今他们两人要结婚了,背叛自己的他们两人依旧过得幸福,这样子,也好。 留言回复:的确被你说中了,但那时候我不愿承认。仔细想想,这里虽公开,却没人认识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何必还要说谎呢? 按下发送,她觉得松了一口气。 这样一诚实,好像也对一直说谎的自己诚实了。 她拨了电话给纪牧唯,邀她晚上一起吃饭。 “好哇,我有想吃的东西,我看网络上人家分享的美式餐厅超棒的,这一次换我请你吧!”纪牧唯的声音听起来有精神了不少。 听到她有想吃的东西,都华央感到很安慰,下班时她一边整理东西一边不自觉地哼着歌,温立言忽然出现在她的背后,一点声音也没有。 “这么开心?要去约会吗?”温立言说着。 都华央侧过头看他,推开椅子背上包包:“副理再见。” 办公室已经没人,温立言大胆地拉起她的手:“华央,怎么了啊?我们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都华央皱眉:“副理,请你放开,你忘记我说过的了吗?” “但、但你也没有反抗啊。”温立言企图想告诉都华央,她也有错。 “那时候我不知道你有女朋友,而且,我并没有邀请你上楼。”都华央抬起下巴:“副理,这是我最后一次的警告,请你自重。” 对上都华央那样坚定的眼神,温立言的气势终究被压了下去,只能默默放开手,夹着尾巴离开。 都华央叹气,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第九章 她和纪牧唯直接约在餐厅里头,才刚进店里就瞧见纪牧唯站起来对她用力挥手的模样。 果然气色好多了,脸颊也有肉了,虽然还有些黑眼圈,但都华央想那应该是被工作操出来的。 “我想换个工作了啦。”纪牧唯用手扇着风。 “不是做得好好的吗?薪水也不赖啊。”都华央仔细扫过纪牧唯身上的衣服,啧啧,又是一套全新的,连鞋子包包都没见过。 “但工作实在太累了,我必须借由购物来发泄压力,身体也没搞好,整个本末倒置,不如换一份压力比较小、薪水就算少两、三千也没关系,这样我买东西的欲望也会降低。” “你确定?不会变成卡刷爆吗?” “所以我依旧不办卡呀。”纪牧唯两手一摊,俏皮一笑:“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啦,我在公司每天跟良右接触,说实话也不太好受。” “你还会在意他?” “不在意是不可能吧!但你放心,我已经不会当傻瓜了,就借此换个环境也好,重新开始。”纪牧唯喝了一口水:“难道你和副理在同一间公司都不会尴尬吗?” 都华央摇头,她一点也不在乎:“反倒现在是他比较在意我,有事没事就来闹一下。” “男人最贱了,看到女人好像要远离了才过来沾一下,良右也一样,我超不爽。”纪牧唯挥手叫服务员过来,点了碳烤猪排套餐,都华央则点了牛排三明治。 她们讨论纪牧唯再来要换什么工作,偏好美编、设计之类的,至于要在哪种类型的公司做美编又是一个学问,纪牧唯考虑在家自己接稿,有固定案子前先投稿。 “这样风险有点大,但反正你还年轻,如果真的喜欢就试试看吧。”都华央建议。 “再想想看啰,如果挑到有兴趣的公司,也许又待办公室了。”纪牧唯板起严肃的脸:“但这一次绝对不再随随便便跟男同事搞在一起。” “干吗用搞这个字啦!”都华央哈哈大笑。 “你呢?除了烂副理外还有其他对象吗?” 纪牧唯的话让都华央一愣,她扯了嘴角微笑,切着刚服务生送上的牛排三明治。 “其实这也是今天找你出来的主要目的,想跟你商量看看。” “什么?”纪牧唯也切了一块大小适中的牛排,放入口中咀嚼。 “我前几天和一个朋友上床了。” “噗!”纪牧唯惊讶地差点将猪排吐出来,赶紧用餐巾纸捂住嘴巴。 “你小心一点。”都华央将水杯推到纪牧唯面前。 “你你你……你刚刚说什么!”纪牧唯处于震惊当中。 “我和一个好朋友上床了,前几天。”都华央又说了遍。 “谁啊!我认识吗?” “你不认识啦,他是我回去参加同学会时相认的朋友。” “我的天啊,他叫什么名字?长怎么样?有照片吗?” “你身家调查喔!”都华央咯咯笑:“给你看照片什么的我会觉得不好意思,就叫他双数吧。”比部落格多一个字。 “双数?干吗不跟我说,我又不认识。”纪牧唯不死心。 “既然你都不认识,那就不要认识了。”都华央也不退让。 “好吧!”纪牧唯两手一摊:“所以说,事情的经过是?” “你看见……”都华央叹息:“赵宇廷的照片了吗?” 纪牧唯微微挑眉,有些讶异:“你好久没念出他的名字了。” “事实上我不想念第二次了,但为了证明我稍微释怀一点,所以我就念了。”都华央松一口气。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那时候我也把他的好友删掉了,之后就没有去看过,怎么了吗?你还有去看喔?”纪牧唯拿起一旁水杯,润润刚刚被呛到的嗓子。 “总之某天发生一些事情,那是我毕业后第一次点进去看,结果发现他们要结婚了。” 这下子纪牧唯又差点要将口中的水喷出来,她手抵在嘴前:“拜托可不可以不要在我吃东西的时候讲这些劲爆的事情啦!” 都华央笑了几声:“那一天,我才第一次为了他们的事情哭出来,感觉像是从那时候憋到了那天一样,整个宣泄,而双数当时刚好在我身边,他安慰我,我们又喝了点酒,所以就……那样了。” 纪牧唯咬着下唇,心疼似地看着她:“你很难过吗?现在。” “已经不难过了,那是过去的事情了,只是不能否认真的很伤我,但已经不难过了。” “嗯,”纪牧唯点头:“那你喜欢双数吗?” 这个问题在那天后都华央也想过,她喜欢单定一吗? 不管想几次,她的答案都只有一个。 “我喜欢他,但是朋友那种喜欢。” “那为什么会跟他上床?” “因为气氛使然。”都华央老实回答。 “做完以后有比较好吗?我是说,不会有什么空虚啦或是后悔之类的?” 都华央失笑:“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觉得在当时、当下就该那么做。” “你确定?” “再让我选一次,当下我依然会那么做。” “这就类似一夜情那样吧。”纪牧唯歪头:“但是跟好朋友,不会尴尬吗?” “我是不知道他怎么想的,隔天起来他喊着头痛,最后也是换完衣服就回去了,直到今天。” “都没有联络?” “有,但都没提到那晚的事情,但不能不提,势必要去提的。” “嗯,做都做了,假装没这回事也不是明智之举,虽然和好朋友上床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可是就是回不去了。你们不可能再恢复到单纯友谊的时候了,再来只能渐行渐远,或是成为情侣。” 都华央耸耸肩,她同意纪牧唯的话:“也许还有另一种。” “什么?”纪牧唯用叉子戳着猪排,忽然瞪大眼睛:“不会吧,你是要说……” “纪牧唯,就跟我上次说的一样,虽然遇到很多糟糕的事情,可是我们都还是要相信爱情,不是那种盲目的相信,相信王子会来的那种,我们不需要王子。” “世界也没有王子。”纪牧唯举起另一只手,翻了白眼数着:“有啦,英国、丹麦有王子啦。” “我还会谈恋爱,只是现在不需要恋爱。” 纪牧唯歪头,转转眼珠子想了想后露出微笑道:“我也是。” 最后她们彼此相视微笑,一种带着玩味、属于女人的微笑,只是不再天真。 这么多年来,一直以为爱情就是那样。 虽然我没有傻到相信童话故事,那种唱一首歌便能在一起,或是初恋就能永恒。 太不切实际了。 但我也曾经想过,某天会遇见如同王子与公主那般的命中注定。 是这一个了吧?不是? 那是这一个了吧?也不是? 最终发现,人来人往,原来每一个都只是过客。 在当下也许是对的,之后却变成了错的。 我们也许都没错,只是缘分尽了。 缘尽时就该松手,紧抓不放,最终只会伤害。 人总是在经历过伤害后,才会觉得很多事情的可笑,总是要在所有的爱情梦都被打碎后,才会变得冷眼旁观。 不是你不再天真单纯、不是不再相信爱情,而是明白,爱情里有多少现实。 你只是更懂得保护自己,更懂得观察别人,你还是会去爱,只是不会跟以前一样傻傻向前。 也许经历过了伤害,才更懂得放手。 爱情不是神话,但也差不多了。 所以今天,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连自己都感到讶异。 我现在不需要爱情,需要的是宛如爱情的存在。 却又不必承担一个女朋友的角色与义务。 发送出今天的文章,都华央看了时间,十点多,她点开脸书,搜寻着右方的聊天列,看见单定一在在线,于是她点下他的窗口,还思索着第一句话该打些什么,单定一正巧也说话。 单定一说:在家吗? 都华央说:在。 单定一说:有空吧?现在。 都华央说:有。 单定一说:你有没有觉得,几天前的事情很荒唐? 都华央说:荒唐吗? 单定一说:你会不会后悔? 都华央说:你呢? 单定一说:我想也许,我们该见面谈。 都华央说:我想也是。 单定一说:我在你家楼下。 她看着屏幕上的字,半信半疑来到窗边,果然看见单定一的车。 都华央说:上来吧,我开门了。 单定一说:要吃点什么吗? 都华央不禁笑了,即便上了床,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这么自然吗? 都华央说:随便吧。 单定一说:那就等我一下。 都华央说:嗯。 几分钟后,单定一提着咸酥鸡出现在都华央玄关。 “是巷口那一间吗?”都华央拿出室内脱鞋。 “是啊,今天很幸运没什么人。”单定一将咸酥鸡递给都华央,接着脱下外套自动地挂在一旁的衣架上。 “刚好家里还有剩可乐。”都华央从小冰箱拿出大罐可乐,倒了两杯放在小桌子上。 “现在刚好有我想看的节目回放,我转台啰。”单定一坐下。 现在是什么情况啊? 两个人和谐地吃着咸酥鸡配可乐,而且还一起看着电视节目哈哈大笑。 但是,都华央却不意外。 因为除了上床,他们既没谈情也没说爱,这是一段不需要感到尴尬的关系。 于是两人终于将咸酥鸡吃完,收拾桌面完毕,电视节目也正好演完后。 此刻,才是今天见面的目的。 忽然间紧张感蔓延开来,啊啊,毕竟,纯友谊的时间已经过了,他们终要面对那晚的事情。 先关掉电视的是都华央,接着她坐到单定一身边,只见对方抓了后脑勺一下,抬起头看着她:“这么正式,总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还是你需要喝点酒?”都华央提议。 “别开玩笑了。”单定一先是笑了,但看着都华央认真的脸又说:“真的?” 都华央走到小冰箱前面,拿两罐小小的,在便利商店买的红酒。 “喝一点,才能说出不敢说的话,不是吗?” 单定一看着红酒,皱起眉头道:“怎么现在变你在带领我了。” 打开红酒瓶盖,都华央先喝了一大口,单定一说那样喝会醉的,红酒的后劲可是非常强,但是都华央却回嘴就是这样才能说出口想说的话。 酒酣耳热,两个人的距离又靠近了些,酒精的确能使人略微放松,而这次在灯光明亮之下,都华央因喝酒而红透了的脸庞很是动人。 “那一天的事情你有后悔吗?” “你呢?”都华央反问。 单定一摇头笑了:“怎么可能。但我觉得是乘人之危。” “怎么会呢?” “毕竟你正在伤心,那时候如果是其他人,是不是你也会依靠?” 都华央皱起眉头,红通通的小嘴噘起:“这样讲,我就不是很高兴了。不是你,我就不会那么做,但这也不表示我喜欢你。” “我知道。” “你也是,不是吗?” 单定一很不想附和,但还是苦笑地点头了。 他们都承认,那只是性,不是性爱。 因爱而性,是一般论。 单纯的性,则是气氛使然、生理需求。 在那个当下,一个不讨厌甚至可以说还算喜欢的异性在身边,谁会拒绝呢? “如果你想要当作没发生过,当回朋友,我也可以做到这件事情不曾存在。”单定一肯定道。 都华央点点头:“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你会怎么选择?” “天吶,别问这种假设性问题好吗?”单定一往后一摊,倚靠着床边。 “我就是想问嘛。”都华央靠向他。 单定一看着都华央白里透红的肌肤,眼睛又往下看到了她的腿,最后摇头说:“我一定还是会做的,这种本能你也知道吧?无关爱。” “无关爱。”都华央同意:“如果我们就这样交往,我觉得很奇怪,我们喜欢彼此,但仅止于朋友。”单定一点头,“但如果再当回朋友,我又觉得有点可惜。” “可惜?”单定一瞪大眼睛:“我有听错吗?” 都华央再次拿起桌上的红酒喝了口,才吐气道:“说白了,我想要跟你保持这样的关系,但不要交往。” 单定一表情更是惊讶。 “我们像是男女朋友,做任何男女朋友会做的事情,但我们不用尽到男女朋友的义务,就跟之前一样,各过各的生活,只是会上床。”都华央看着单定一的眼睛。 “你是说炮友?” 都华央皱眉:“也许你可以用床伴这个词。” “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 “华央,你对我提议这种事情,老实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 老实说,单定一会回答什么,都华央早就有数。 如果你们够了解男人,不,其实只要看透到某种程度,就会知道没有男人会拒绝这样的提议。 能碰又不用负责,谁会拒绝? “我知道我有些朋友也有炮……我是说床伴,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到,要怎么去拿捏这份关系?” “拿捏?”都华央不明白。 “就是说,每次我打电话给你,是不是就是要上床?还是有别的事情?那如果要上床,又要怎么说?例如像‘我想做’这样?” 都华央有些讶异,没想到单定一会苦恼这种小地方。 “我觉得你想太多了,我们就跟之前一样相处就好,没人陪或无聊的时候,可以吃饭看电影,那之后怎样就顺其自然。”都华央说。 “……说得很容易,但真的有办法这样?”单定一犹豫。 忽然间,都华央明白了,单定一并不是真的在意那些小细节,而是单定一需要一个证明,又或者是说确认。 “单定一,我只想和你保持好聚好散的肉体关系。” 单定一的眼神露出了一丝丝放心,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确定。 他不想要维持这样轻松无负担的关系,一边还得小心翼翼提防未来可能发生甩不掉的纠缠,所以他需要一个承诺,让他无后顾之忧的承诺。 原来男人也会跟女人一样,要个承诺,只是女人要的是永远爱我的承诺,而男人要的是永远自由的承诺。 然而,若他们两个想维持不紧绷的关系,那就不能干预对方太多,不论未来或是过去都不讨论。 因为他们这段关系,只是满足双方的生理需求,激情过后,人前依旧是若无其事的好朋友。 于是,当这样确定了后,单定一大胆地靠向了都华央,再一次将她拥入怀中,都华央没有拒绝。 事实上,她还挺怀念单定一的拥抱。因为他的身形、体格都是都华央所喜欢的,他的怀抱很温暖,像是一个舒服的避风港般。 “但有关你刚刚说到,没有爱的这一部分,我想更正一下。”单定一的手在都华央的背后游移着,嘴唇轻轻靠在她的颈边:“朋友之情也是一种爱,我们之间的性,比起那种单纯发泄性欲的人们,稍微好了些。” 听着单定一自圆其说的话,都华央倒也不想否认。 她闭起眼睛,感受单定一温热的粗大手掌伸入她的衣服中,抚摸她细致的肌肤。 朋友之情是一种爱,但这种爱不到爱情的界线,也有可能永远不会成为爱情。 那友情该是无欲无求,如今他们已经回不去那时候。 都华央双手勾上他的肩,单定一凝望她,她眼中有他、他眼中有她,交缠的舌与身,纪念这段友情结束,迎来另一层新关系。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现在每天来看文真的是我精神食粮之一了,加油呀!毛毛虫小姐。 留言者:呆欢 留言内容:我也不相信王子与公主最后真的可以永远幸福快乐,但我觉得现实中,应该还是有白头偕老的人吧…… 留言者:青蛙 留言内容:哇,这一篇也讲得太现实了吧!但却很中肯,的确受伤过才知道世界上的男人都一样。 留言者:好男人 留言内容:也是有很多女人很糟糕,伤害了清纯的男人!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你这边热闹起来了。彼此伤害后才能成长,但也就因为被伤害过了才会不相信任何事情。有经验的遇到没经验,没经验的被有经验的伤害,恶性循环,导致所有人都不相信爱情。不过我还是相信,就算被伤害过。 都华央看着人气两百多,几乎快到三百,她觉得很不可思议。 加上过帆第一次留这么多话。 现在中午休息时间,都华央都拿来响应留言,有熟面孔、也有生面孔,到底他们是从哪里找到自己的文章? “你的部落格?”小雨刚洗完餐盘走回位置上时,正巧看见都华央的屏幕。 都华央下意识地想要遮起屏幕,但手上的动作太迟,被小雨看见。 所以她只能假装:“没有啦,我随便乱点点到的。” “是喔?”小雨在页面上看了几眼:“不过他的版面好单调,这样吸引不了什么人。” “单调?” “你去部落格的首页看,有很多当周人气排行榜之类的,随便点一个进去,他们的部落格都弄得很有自我风格,视觉震撼啊,这样就会吸引人在里面待久一点,不过有音乐的我不喜欢,很吵。”小雨用餐巾纸擦干餐盒,放到便当袋里头。 “是喔,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学问。”都华央看着小雨,正巧余光可以对上后面的温立言。 自从上次讲明后,温立言不会再找她,现在都华央才发现,也许温立言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怎样个性的女孩,他说以为她很爱玩、有男朋友也能玩之类的话,只是为了减轻他自己的罪恶感,为了将他偷吃的理由正当化,把错都推到她身上。 所以当都华央严正拒绝、并且发出最后通牒时,温立言才收手。 现在她对温立言这个男人的评价,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他也许是个好上司、好同事、好工作伙伴,但不会是好男友、好老公。 都三十几岁的人了,怎么还定不下心? “永远不要想改变一个男人,除非他自己愿意改变。” 那天她和单定一赤裸着身体,依偎在床上时,再次讨论到这个话题。 单定一一手抚摸她光滑的背,另一手则与她的手指缠绕着。 “所以说男人愿不愿意改变的点,是取决于爱吗?”都华央皱着眉。 “简单来说是吧,如果他够爱一个人,是会愿意为那个人改变。”单定一不否认。 “这就难怪女人总要问‘你如果爱我为什么做不到?’这种不理性的话啦,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够爱就做得到,偏偏又不想承认自己其实没那么重要。”都华央拍掉单定一的手,撑在他的胸膛上看着他。 “爱也有分等级啊,但我能保证的是,当女人用爱来威胁的时候,大部分的男人都会立刻冷下来吧。”单定一的气息吐在都华央的脸上,忽然手掌就压下她的后脑,再次深吻起来。 他们陶醉在这个吻中,单定一翻了个身,再次将都华央压在身下。 好奇怪啊,这份没有爱的性,却教人如此沉迷。 “You meet thousands of people,none of them really touch you,and then you meet one person, and your life is changed forever。” “你说什么?”都华央喘息着,手勾上单定一因汗水而变得湿滑的背。 “《Love and Other Drugs》,看过吗?” 都华央摇头,此刻只想闭上眼享受。 “结尾时的一段话。”单定一说完后再次深吻了她。 “想什么?”忽然小雨用手肘顶了都华央。 “睁着眼睛睡着了。”都华央扯扯嘴角。 “白日梦啊,哈。我推荐这一个部落格,美妆天后,她会介绍很多平价的化妆品。”小雨的屏幕显示在一个五彩缤纷的页面,最上面横条放着瓶瓶罐罐彩妆的照片。 鼠标往下移,则有着今日人气标签的主旨,文章则是试用化妆品的心得感想,且都是单一罐,例如这一篇是介绍最近火红的韩系保养圣品,文字不多,但照片却很详细。 “你知道现代人信息爆炸,就算文笔再好、文章再怎么生动,大家也很难有耐心看完,图片才是重点,这个部落客的图片都拍得很清楚,所以我很爱来逛。”小雨诚心介绍着,往下滑动页面:“看,她就连文章分类都做得很详细。” 都华央仔细看了下,这一个部落格专走美妆路线,分类有保养、指甲、化妆、美发等等,也有一些美食、国内外游记等。 最重要的是她的人气,现在不过中午过一点,她的人气居然有一万以上。 “她是很有人气的部落格吗?”都华央被数字吓到了。 “嗯,还可以吧,不过我看过人气更高的,有些一天十几万是基本。”小雨耸耸肩。 真的是隔行如隔山,这是一个都华央完全不熟悉的世界。 于是回家后,都华央仔细研究了部落格这项学问,一开始只是借由网络平台抒发感想,但现在多了人们留言,都华央有了另一种想经营的念头。 如果他们进来看见版面很吸引人,也会比较开心吧? 小雨的话让她有点明白,自己的部落格虽然没有图,但文字却不多,属于一两分钟就可以看完的长度。 所以这也是他们会经常来看的原因吧! 首先都华央要做的是将自己的部落格定位,她看了所有部落格总站给的分类,最后将自己的部落格定位在心情日记。 再来就是将文章一一分类,简单分为职场、情事、生活。 取完分类文件夹名称后,都华央觉得自己用词真是平凡无几,这中规中矩的分类名称是怎么回事?一点也不有趣。 所以她删掉,重新来过。 回到初衷,这里本来就是她的心情日志,她灵光一现,最好的分类还能怎样呢? 2013年、2014年……01月、02月……这就是最好的分类。 用年份、月份去归类的心情日志,心情就是心情,何须将心情分类呢? 接着都华央更改了版面接口,换上白色的底,并将最上头的横卡换上鲜艳的马卡龙图案,视觉效果忽然增强了一百倍。 回到部落格看着自己的成果,都华央心情好多了。 希望他为我改变,如果他够爱我,他会愿意为我改变的。 为什么希望我为你改变呢?如果你够爱我,应该会爱我原本的样子,为什么要我改变原有的样子迎合你? 我们都这样有着双重标准,矛盾的“宽以律己,严以待人”。 不断地在这样的想法中轮回,每谈一次恋爱,总是被与众不同的他所吸引。 但到头来我们才发现,当初爱上他哪一点,最后也会因为那一点而分手。 我们总是会被与自己背道而驰的人所吸引,但最后还是只能跟自己相似的人才有办法相处。 人总说门当户对,到了现今我才知道,这里指的门当户对,不仅仅只有“家世背景”这么简单。 而是价值观。 人的生长环境会造就对方的价值观,而不可否认的,那是难以更改的一种观念。 不能要求从小就习惯坐房车出门的人,忽然要他陪你骑脚踏车。 不能要求从小就习惯家中有厨师的人,忽然要他跟你享受夜市的美好。 很多事情需要磨合与互相包容,也许最后其中一方会妥协,你们会找到彼此的折中点。 但也许到了最后,发现什么都改变不了。 但总归是尝试过了,总归是我们都努力过了。 总不能穿太大的鞋,会掉。 总不能穿太紧的鞋,会痛。 唯有磨合后的鞋,才能走得长久。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哇!版面换了!马卡龙看起来好好吃耶! 留言者:阿鄂 留言内容:太大的鞋可以塞鞋垫,太小的鞋可以楦头,我觉得是有没有心的问题。 留言者:踢踢 留言内容:我很讨厌门当户对这词啊,听起来很势利,但毛毛虫小姐说得没错耶……价值观这一点真的很难克服,最近我充分感受到……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新版面看了很舒服,分类也很有风格。话说,如果有人为了我改变,那还真是沉重啊。如果不会在一起直到最后,她迎合了我的喜好,而改变了自己的本质,那她还是她吗? 都华央看着过帆的留言,深深思索着。 假如为了某个人改变了自己原本的特质,当那个人离开后,剩下的自己还是自己吗?或者只是被那个人一手调教出来的“作品”? 留言回复:我想所谓的改变,是建立在心甘情愿,以及变得更好的前提之下。有个问题是,当另一半为你所做的改变对你而言是沉重时,是否表示你的爱已经不够? 打完这段话后都华央笑了起来,有爱的时候什么都可爱,爱消散了会什么都厌烦,就是这样的道理。 “在家吧?”单定一传了讯息过来。 “要过来?”都华央回应。 “顺便带咸酥鸡?” “不了,你每次来都带宵夜,我胖了。”都华央附上一个哭哭的图案。 “没有感觉啊,身材还是挺好的。”单定一附上一个暧昧的笑容。 “哈哈。” 响应完后,都华央看着手机屏幕,他们两个的对话,还真是奇怪。 当单定一按了电铃后,都华央开门的瞬间,他就先给了她一个吻,都华央拍了他的后脑,要他别不正经。 于是两个人一起洗澡,期间他们聊了工作上的事情,还有公司同事等等,彼此工作领域不同,彼此都没办法给建议,就只是听着而已。 后来他帮她吹头发,他们一起看着电视节目时,单定一从后面环抱着她。 睡前,他们再聊聊天,这时候的内容多半没什么意义,彼此的手都会在彼此的身上游移。 这样的关系,有时候会让都华央迷惑。 他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明明不是男女朋友,但所做的事情却像是男女朋友。 但两人相处的如此和谐,会不会正是因为两人不是男女朋友,所以很多地方不需要磨合,价值观、个性、喜好什么的他们统统都不需要在乎。 他们唯一要在乎的,就只有床上的契合度。 而单定一在床事方面无疑是个中好手,他很懂得什么时候该触碰哪里,两个人互动得如此完美无缺。 都华央几乎没有感受过如此轻松无负担的性爱,只要专心感受自己,不用在意对方的感觉。 我听说过一种说法。 有男友的女人、和有女友的男人,就是最好的性伴侣。 因为彼此都不想破坏现有的生活,所以彼此有伴侣,就会是最好的枷锁,这样的男人与女人配合得最好,他们会记得要擦嘴,而且擦得一干二净。 所以说,男人与女人之间有纯友谊吗? 当我们问另一半:“你跟那个女人也太要好了吧!是不是有鬼?”时,男人大多都会一笑置之地说:“拜托!她有男朋友呢!” “喔,是喔,原来她有男朋友了啊。” 这样是不是放心了? 但现在,我们也许该回:“那又如何?她有男友,又如何?” 现在人对感情,已不再那么忠贞了。 只能退而求其次说,偷吃,请擦嘴。 并且将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永远别让我知道。 留言者:闪烁 留言内容:但爱情不是应该要诚实以对吗……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今天的发文好犀利,毛毛虫小姐要转型吗? 留言者:阿鄂 留言内容:……不得不说我同意。 留言者:F 留言内容:我有过这样的经验,要说没有罪恶感是骗人的。但意外的是这份罪恶感只停留在高潮的瞬间,过了后就啥都没,下次呢?还是会做。 这一篇过帆没有来回应呢。 都华央看了右下角的时间,不过也才距离发文不到十五分钟,她居然就看起了响应次数。 新留言者,闪烁,她一定还是个小女孩。 爱情该诚实没错,但我们面对现实,爱情里的谎言远比诚实更多。 这也就是大家依然相安无事的原因。 她回想起大学时候,如果当时赵宇廷说实话,她会怎么做? 甩他一巴掌潇洒离去?和前好友摊开来讲明白?苦苦哀求赵宇廷回自己身边? 很大的可能,在当时,都华央会选择第三种,但最终只会导向一种结果。 赵宇廷两边都不放手,他们三个人都要痛苦好一阵子。 忽然间,都华央感谢起了命运,也感谢起了人性的不诚实。 因为在当下如果老实了,都华央会想:“至少他老实对我说了,他还有救,我还可以原谅他,因为至少他诚实了。” 她是这样的人,所以上天选了适合她的方式,让她亲眼见到那残忍的一幕,唯有这样,都华央才会离开。 第十章 最受欢迎的系列电影在今年出了续集,单定一兴冲冲地表明过好几次他想看那部电影,所以当纪牧唯提到想看对都华央发出邀请时,她拒绝了。 “我可能会跟双数去看。” “你的床伴喔?”纪牧唯很讶异,都华央真有办法和一个男人维持这样的关系这么久。 “撇除床伴这一点,我们还是朋友,以前也曾一起看电影。” “嗯……好吧,那我就找别人去看。”纪牧唯搅拌着手中的汤匙,看着咖啡表面的漩涡道:“你会不会喜欢上他啊?” “双数吗?” “我觉得你是玩不起的那种女生耶,时间久了,一定会放入感情。”纪牧唯有些担忧:“毕竟女生应该不太能跟没有好感的人持续上床吧。” “我不否认这一点啊,双数本来就是我可以接受的男人。但喜欢是另一回事,放心,我有分寸的。”嘴上虽这么说,但都华央自己也有些怀疑了。 “你自己要抓好距离。”纪牧唯叮咛,喝了口咖啡后说道:“对了,我找到新工作了!” “真的吗?哪一方面的?” “杂志社的美编,薪水虽然没有之前的高,但好歹不用每天加班,因为出书固定啊,大概就是月中月底的时候忙一点。”纪牧唯撑着下巴:“而且是大集团旗下的子公司,福利方面还不赖。” “恭喜你耶!”都华央真心诚意。 当都华央回到家里时,距离系列电影续集上映也有段时间了,但单定一始终没有邀请自己,她拿出手机,是否该自己主动邀请? 嘿,不是说想看系列电影吗?什么时候? 你看了那部电影吗?要不要去看? 我有两张票,我也想看那部片,你有空吗? 都华央在手机里反复打着以上句子,又反复删除,觉得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为什么连打给单定一的讯息,都还需要排练? 她放下手机,还是等待单定一的邀约吧。 于是乎,直到都华央部落格人气日日破五百、直到单定一又和自己发生了几次关系,直到这部电影下档,单定一都没有邀请她一起去看。 某天,都华央更新完部落格后,转到HBO台,正巧播放着《Love and Other Drugs》,单定一说的那部片《爱情药不药》。 都华央出于好奇,于是她看下去。 男女主角和她跟单定一一样,维持着肉体关系,女主角有帕金森氏症,所以不想要长远的关系,男主角一开始也只想维持这样单纯的关系,而后如都华央所想的,日久生情,男主角先爱上了女主角。这段关系在最后有了还算是完美的结局,然而在结局时,男主角说的那句话,就是当时单定一所说的。 You meet thousands of people,none of them really touch you,and then you meet one person, and your life is changed forever。 你遇见成千上万的人,但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触动你的心,直到你遇见了某个人,你的人生从此改变。 在听到这句话时,都华央居然掉下眼泪。她从未想过自己和单定一的关系,但在这部片后,她开始想,这段关系的“最后”会是什么?任何一段关系都有结束。 她看着手机屏幕,想着自己这些日子一直等待单定一邀约的一场电影,忽然迷惘起来。 两人结束了纯友谊的朋友关系,展开这段床伴关系的期间,她没想过结束的一天,但现在却忽然意识到。 有一天,他们终将也要结束。会怎么结束?是其中一人说想结束,还是其中一人先找到了另一半?最好的是,有人说出口,最不好的是,这段关系结束得莫名。 不可否认的是,先“结束”的人一定比较潇洒,但都华央下定决心,不论是怎样的结局,都做好心理准备承受。 当单定一从都华央的身上离开,躺在她身边时,都华央忍住想倚靠他的冲动,这几乎已成了她的习惯。 “你看那部电影了吗?”都华央随口问。 “喔,看了啊,我和公司同事去看。”单定一起身:“我可以抽烟吧?” 都华央点头,单定一穿起内裤,站到窗边打开窗户,点起了烟。 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性关系,真的只成了单纯的性关系? 最初,明明两人还会相互依偎,还会谈天说地。 但现在,一结束后,单定一会起来洗澡、抽烟,或是回家。 看着单定一的侧脸,风吹动他的发,他的眼神看得很远,像是在想事情。 “我们总是在你房间做。”单定一捻熄烟,丢到一旁的饮料罐内,爬回床上:“下次换个地方吧?” “你家?”都华央问,而微微一瞬,单定一皱起了眉头,在那个眼神里,都华央看见了抗拒。 “不,我们到饭店去做看看吧。”单定一提议。 “嗯,也可以。”都华央微笑。 却无法忽视内心的动摇。 她忽然意识到,对单定一来说,把一个女人带回家并发生关系,是一件多么重要且特别的事情。为此,都华央感到一阵心酸,发现自己忽然间懂了当时单定一所说的“拿捏”。 原来他指的“拿捏”,并不单只有“是否与你联络就是要上床”的含意,还有像是“联络又该说些什么?”、“每次出去是否同行?”、“我们有多少事情该分享给彼此?”。 简单说着像以前一样的话,但这种距离很难抓,都华央现在才去想,他们发展成这样的关系,究竟是更靠近彼此了,还是更推离彼此了? 像是奠定了“最多只到这里”的感觉。 在密闭的空间里,他们会拥抱着看电视,会亲昵地磨蹭彼此外,但在其他公开场合,他们连手也不会牵。这才是正常的,只是有好几次,她都差点要牵上单定一的手。当初担心难以拿捏的单定一,反而是最会处理这样关系的人。 反倒是都华央,一切的界线都模糊了。 “这个档案上的数字错了,快快快,明天董事长就要看了!”温立言难得惊慌地在办公室大吼大叫,所有人都收起平时玩笑的面容,努力找寻出错的地方。 几万笔数据必须一一核对,少一个零差很多。 都华央盯着屏幕,眼睛都发酸了,最后在大家同心协力之下,终于发现错误的数据位置。 小雨急忙更改报表,都华央重拉枢纽表,而其他人则做圆饼图与直方图,温副理桌上两边则堆着好几迭报告,彼此分工合作。 网络部的人来电催促,说只差管理部的年度报表没交出来,他们必须赶在六点前Mail给国外的董事长,好让他从欧洲回台湾的飞机上看。 “就快好了,最后一页!”都华央急忙地大喊着,她在做最后确认,终于完成后将档案传送到共享区,所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董事长也太拼了吧,在飞机上看所有档案数据,一回台湾就立刻开会……” “他可能在公司有装监视器,跨海监督我们忙得要死的焦急模样觉得很开心吧……” 整个管理部的人都像死了一般,虚脱地趴在桌上喘息,明明没有大量运动,却像是跑了一场马拉松。 手机讯息声响起,都华央滑开,是单定一传来的讯息,表示已经在楼下。 “我要走了……”她起身,向同事道别。 “别忘了明天要严加戒备……”小雨依然趴在桌上,挥着手提醒。 在下去前,都华央先到厕所检视自己的妆容,补了一些遮瑕膏,并且打上腮红,整理好刘海后才坐电梯下去。 单定一在车内滑着手机,都华央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单定一将手机收起,一等都华央上车后便往前方道路驶去。 对于单定一没发现自己有些疲累这一点,都华央既庆幸又有些失望。 当两人站在富丽堂皇的饭店大厅前时,看着柜台前的单定一,都华央觉得有股说不上来的烦闷。 刚开始时,她明明就还很享受这样的过程,但到现在不过几个月,都华央的内心开始变得不一样。 她坐到大厅一旁的沙发上,搜寻网络上发生过类似经验的分享文。 他发现我喜欢上他了,所以渐渐远离我了…… 我开始后悔,当初会什么和他发展成这样的关系,现在我们都回不去单纯的朋友关系,但却又无法更进一步。我们都是埋葬这段纯粹友情的残忍凶手! 我以为我玩得起这个游戏,却发现在这层关系上,女人永远玩不过男人。 噢,这些分享文到最后,都是女人喜欢上了对方。 但西洋电影不是这样演的啊,举凡类似题材的剧情,都是男人先喜欢上女人,而女人急着远离。 都华央叹了一口气,是啊,电影总是与现实相反,电影演的都是梦。 “房间好了。”单定一走到她旁边,都华央站起来,单定一率先转身往电梯方向走,都华央看着他的背影。 她刚才居然有些小小的期待,也许单定一会拉起她的手。 若说女人要跟有好感的男人才能上床,那从一开始女人就已经投入了感情,所以到最后,受伤最深的往往是女人。 一进到饭店房内,都华央才刚放下包包,单定一便从后面环抱住她。 “你今天看起来很累。” 他有注意到这件事情,让都华央十分惊喜。 “因为一些文件出错了。”都华央抓着他从背后环来的手臂。 “所以还好吗?” “嗯,处理好了。” “那就好。”单定一亲吻她的颈间,都华央轻轻呻吟,“你身上好香。” 他低声说,而都华央却疑惑地想着,这些看似暧昧的话语,是有意义的吗? 单定一将都华央转向自己,仔细看着她的脸后,先是亲吻了她眼睛下方的脸颊,接着凝望她一会儿,彼此的身体再次交缠。 都华央响应着,但内心的矛盾敢却越来越强烈,这份关系,真的是太奇怪了。 通往男人心的路是胃,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阴道。 阴道会通往女人的心。 在这个夜晚,当单定一压在她身上,都华央看着天花板上时,她懵懂地意识到,自己的心也被长驱直入了。 性与爱,究竟是密不可分,或是能划分干净? 都华央看着单定一背影,不禁觉得这句话可笑至极。 单定一甚至连睡觉都背对着她。 侧身起来穿好衣服,拿起一旁的包,在离开房前,床上的他翻了身。 “要走了?”单定一甚至没有张开眼睛。 “嗯,明天一早要开会。” “喔。”他的鼾声再次沉稳响起。 都华央既不失落,也没有不高兴,她的心情很平静,没有任何一丝情绪,带上了门往外走。 笔直的红色地毯,一路通往走廊尾端的电梯,按下一楼,来到富丽堂皇的饭店大厅,擦身而过的服务人员对她亲切微笑,柜台还有许多要入住的房客。 他们是情侣、是外遇、是出差?或者就像都华央和他一样,只是认识的朋友。 嗯,会上床的朋友。 站在夜晚的台北街头,都华央忽然间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 她开始感到后悔了,在这一刻。 人就是不断地在后悔,对于所作所为。 在当下我们都认为是最好的决定,在事后却后悔了那样的决定。 如果真的能回到那时候,我们会再选择一样的决定吗? 我想还是会吧,我们会说,因为已经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所以能避免掉怎样的状况。 所以这一次一定能够成功。 我们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 但失败,乃成功之母。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今天的文好短,不过毛毛虫小姐要加油唷! 留言者:呆欢 留言内容:虽然老是看不太懂毛毛虫小姐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可是却很容易能代入到自己的心情里面呢。 留言者:啦啦啦 留言内容:一直失败就会成功,这让我想到自己和男友的交往,一开始他超跩的,我费了很多心力才和他在一起,少说也被拒绝了N百次吧! 留言者:毛毛虫迷 留言内容:我把毛毛虫小姐所有的文都看完了,文字很吸引呢,好像都是我们会遇见的事情,非常生活化,我想看看毛毛虫小姐的照片。 留言者:过帆(悄悄话) 留言内容:我擅自将这一篇联系到与好友上床那一篇了。除非能晋升为情侣,否则大多数的人都会后悔跟好友上床。 过帆老是能抓到重点,老是能看穿自己。 文字果然可以了解一个人吗? 都华央才不信,一个人在自己身边、一个人进到自己的身体里,都不见得能够了解自己了,光靠文字,又怎么能明白她呢? 一旁的当日人气,已经攀升至两千。 这个数字到底准不准啊? “久等了!”穿着合身牛仔裤和简单的T恤,纪牧唯扇着风,将大包小包的东西放到一旁的椅子上。 “怎么换了一间新公司,就越穿越朴素?”都华央笑道,阖上了笔电。 “这几天刚好比较忙,所以我就……” “胡说,你以前在设计公司更忙,那时不是也光鲜亮丽?” “嘿嘿。”纪牧唯傻笑:“好啦,老实跟你讲,新公司有个男的还不赖。” “又有个男人不赖了!不是说不要吗?这一次我不鉴定了喔!”都华央先声明。 “我只是说还不赖,又没说什么。”纪牧唯噘嘴。 “好,不闹你,有觉得不错的人是好事啊,怎么样的人?”都华央洗耳恭听。 “不是说过我们公司是大集团吗?他是另一间子公司的人,最近因为两边子公司合作办活动的关系,所以他常来我们这开会,就聊起天来了。” “那这跟你变得朴素有什么关系?”都华央耸肩。 纪牧唯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之前良右的事情,我不是精心打扮吗?” “你是说像没穿的那一次吗?”都华央坏心地笑。 “你很烦耶,我实在不愿意承认,那时候怎么会想要用肉体诱惑啊!”纪牧唯遮着脸为过往的举止感到羞耻。 “你那时候可不后悔,还说那也是武器呢。”都华央故意提醒。 “年轻啊……”纪牧唯笑了起来:“如果要人家尊重我,首先我也该尊重自己,这是我从良右那件事情学来的体验。” 都华央一愣,会心一笑。 “所以啦,我想让那个男的认为我是好女孩,所以暂时先穿得普通一点,大概就是这样幼稚的想法啦,哈哈。”纪牧唯耸耸肩:“反正我这边的事情不重要,你呢?跟你的双数怎么样了?” “我猜是喜欢上他了吧。” “果然!我就说吧!你是玩不起什么床伴关系的啦!”纪牧唯一点也不意外。 “我该怎么办?” “告诉他,说你喜欢他了啊!”纪牧唯倒坦荡。 “不行,我们一开始就说过,只会维持这样的关系。” “但你都喜欢上他了,这早就违背一开始的约定了啊!”纪牧唯两手一摊:“所以还在怕什么?” 都华央说不上来,她几乎能想象单定一的反应。 就算她喜欢他,都华央也明白单定一的想法。 他将性与爱分开,分得很清楚。 “不然这样好了,以前你们见面可能只有上床,但现在换个方式。”纪牧唯手托着下巴往前倾:“你约他见面,然后去看看电影吃吃晚餐,就各自回家。” “不上床?” “不上床!因为这是约会!”纪牧唯摇头:“这是一个小小的转折点,你要让他知道,你们见面不见得一定要上床,还是可以做些别的事情。” “嗯……好吧。我试试看。” “加油啊!华央,该幸福了你!”纪牧唯打气。 单定一说:我还在公司。 都华央说:今天要加班? 单定一说:应该是不用,只是会晚半小时吧。 都华央说:那我们还是见个面吧。 单定一说:那我下班直接去你家。 都华央说:我们约在公交站吧。 单定一说:公交站? 都华央说:嗯,你先忙,下班再跟我说。 单定一没有其他响应了,都华央茫然看着讯息下方的已读。办公室其他同事都下班了,剩都华央在等待一个有亲密关系却没有亲密关心的男人。 她点开部落格,回复完留言后,先打了一篇网志。 在面对每一段“关系”的最初,我们都坦荡地自我。 相信自己可以永远如此。 先改变的,是什么?是想要更多的那份,贪求的心吧。 一开始的坦荡,是因为我们无所欲求,只有个最低限度。 我不需要你接送、我不需要你慰问、我不需要你拥着我入睡。 但当我们也付出了感情的时候,这一切都会变调。 为什么你不接送我?为什么你不安慰我?为什么你不抱着我? 爱都会想得到回报的啊,爱都会自私的啊。 无欲无求的大爱,除非永不相见,才能达到那个境界。 都华央按下预约发文时间,设定在晚上十点。 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她决定先到公交站。 她如同纪牧唯给的建议一样,决定今天不上床,只约会。 但她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单定一,因为她有些害怕,当单定一知道不上床,会不会就不来了?何时他们的关系变得如此肤浅廉价? 单定一拨了电话给她,说自己下班了,而都华央也正巧来到车站。 “怎么今天约在车站见面?我可以直接到你家。”单定一说着。 “我们先去吃个饭吧!”都华央提议。 “买去你家吃吧,我好累。”单定一解开脖子上的第一颗扣子。 “嗯……我想说,我们可以吃个饭、看场电影那样。”都华央说出自己的计划,单定一皱起眉头,有些讶异。 “我们很久没一起看电影了。”都华央再次提议,手心冒汗。 “也是,好吧,反正周末,放松一下也好。”单定一答应了。 都华央笑开来,忽然勾起单定一的手,让单定一吓了一跳,手往后缩起。 “怎么了?”单定一看着发愣的都华央,干笑起来。 “没什么,习惯。”都华央挤出一个笑容。 “别习惯啊,这种事情。”单定一用鼻子笑了声。 电影演了什么、晚餐吃了什么,都华央全都没有记忆,她只记得单定一那句要她别习惯的话,还有后来单定一和她保持一些距离的并肩行走。 虽然纪牧唯说不要上床,可是在这种状况下,都华央忽然觉得,如果就这样各自回家去,某些什么,很可能就会消失。 当她抬起头,望向公交车厢前方的玻璃时,车正巧进入隧道,从反射玻璃上,都华央看见了单定一的眼神。 在那一个瞬间,都华央明白,单定一知道了。 所以当单定一抵达他家所在的车站准备下车时,都华央没有阻止,只说了再见。她只能看着单定一头也不回的背影,隐约中她意料到,他们再也不会见。 他们这段关系的终结,如此凄凉。 原本,她以为是这样的。但当天晚上,单定一却出现在她家门口。 他们的缠绵让都华央既怀念又心痛,从单定一的表情和眼神,她知道单定一的答案,那又为什么要过来? 她问不出口,凭借着本能索求彼此,一而再再而三,让他入侵自己的心。 即便最后只会徒留伤害。 留言者:小米粥 留言内容:毛毛虫小姐两天没更文了,怎么了吗? 留言者:踢踢 留言内容:出国了吗?怎么没文呢?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我想毛毛虫小姐现在还在蛹中吧。 留言者:米乐 留言内容:楼上,什么意思? 留言者:呆欢 留言内容:我猜过帆的意思是说,毛毛虫会成蛹,接着羽化成蝴蝶吧。 留言者:过帆 留言内容:没错^^所以我们就耐心等待毛毛虫小姐变成蝴蝶小姐吧。 留言者:布丁女孩 留言内容:那到时部落格名字不就要改了XD。 都华央看着部落格,两天没更文,人气依旧破千,留言中有很多旧面孔、也有很多新面孔。 但她提不起劲去回应,茫然点开社交网,看着单定一的涂鸦墙。 单定一 好吧,某人一直吵,我只能破天荒地写个近况告知大家。 我有女朋友了,这样可以了吗? 发表的时间,是缠绵后的隔天。 都华央不敢相信,怎么有办法前一晚还跟她发生关系,隔天就有女朋友了? 而感到可怕的是,单定一一边跟她维持床伴关系,一边追求其他女人? 都华央从没想过,这段关系会如此结束,她潜意识地认为,至少单定一会亲口说,而不是放在网络上昭告天下,顺便昭告她。 他该了解自己,该明白都华央不是会死缠烂打的女人,亲口说出来告诉她,是对这段关系的一种尊重,是对都华央的尊重。 开始时,明明是两个人面对面一起决定,怎么结束时,只有一个人决定呢? 这是感情不变的初衷吧,任何一段关系都是如此,开始需要两人同意,结束只需要一人同意。 都华央的感情没得到回报固然难过,但他该亲口说,而不是这样子。 她以为他们的缘分可以很长,没想到会这么短。 从国中认识到现在十年,一直以为会有下一个十年,下下一个十年,却没想到人生这条路曲折离奇,如此变化多端,让她与他的一切缘分在短短十五年戛然而止。 其实没什么好感伤,本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大家都说君子之交要淡如水。 我们一生都习惯了相聚与离别,只是有时候会想,也许不会再离别了,但是缘尽了,就不能期望没有改变。 他的生活圈变了,我的生活圈也变了,我们都变了,以前的契合变成现在的不合。 这没什么,幼儿园时以为对方会是一辈子的朋友,毕业才发现连对方叫什么都不记得;国小时大多数升上同一所国中,以为会继续联络,但大家都忙着认识新的国中朋友。 国中毕业后,我们期待着高中生活,高中毕业,那时我们都知道别离是理所当然。 朋友不会走一辈子。应该说,我们可以选择该跟谁联络,而谁就该变成相片中的曾经,只有在看照片或是回忆以前生活时,才会悠悠想起这个人。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一辈子的,但这感觉就像是近视一样,小时候度数总不断在变动,这个月三百,半年后变成四百,习惯度数一直变动;而到了某天,可能十八岁或二十岁,度数定下来了,从此不再变动,但却等到二十五岁时才发现,近视又加深了。 原以为不会变,但却还是变了。 其实没什么好感伤的,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桌客人只是待了比较久,他们还要赶去下一摊,而我也要整理餐桌迎接下一桌客人。 P。S.谢谢大家,毛毛虫小姐算是羽化了吧(心灵上),但名称不会改成蝴蝶小姐啦。 都华央内心的伤痛,比不上失落与气愤。 她也不打算告诉单定一自己的感受,因为,单定一并没有错,在一开始,单定一就一直说了。 男人都一样。 是都华央、是她们这些女人,以为这个他会不一样。 在酒吧时,单定一就告诉过她,男人会把女人归为三类。 “三个文件夹分别是炮友、女友、老婆。华央,有发现什么吗?” “怎么没有‘朋友’这个选项?” “聪明,当一个女人被分配到‘朋友’的文件夹时,就表示她不适合放在最上面的那些文件夹里,也就是说,一个女人当不成老婆、女友,甚至连炮友也当不成后,才会成为朋友。” 都华央原本是朋友,是她把自己拉到炮友的选项。 炮友是不会晋升成女友或是老婆的。 ◆ 都华央的生活没什么变,一样上班、一样写部落格,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活。 但她开始一个月会去做一次SPA,一个礼拜看完一本书,周末会去慢跑,有时还会犒赏自己去吃一顿好料。 为什么以前会觉得寂寞呢? 现在的时间,不也挺好? 人家说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也许真的是这样。 都华央的部落格莫名其妙地登上了心情日记第一名,人气也因此变得更高。 到现在她依然搞不懂,只是写写那些经常不到千字的心情,却能引起这么大的回响。 她开始分享自己的生活,瑜伽、美食、下午茶,就是不放自己的照片。 她依旧保持神秘,毕竟她的部落格一开始就说了很多私人的事情。果然跟小雨说的一样,多了照片后,文章人气提升得更快。最近更新部落格,成了她生活的重心。而另一件事情也变了,就是前一阵子,她将放在床底下生了灰尘的邮局箱子丢掉了。 那放着她与前男友所有东西的箱子。 在丢之前,她全部重看了一次,其实她和前男友在一起的四年是很快乐、很幸福的。 只是分手得太过难堪,才会忘了那些曾经。 当都华央在某个午后于咖啡厅,正想将这份心情打在部落格中预设发文,顺便消磨等纪牧唯的时间时,发现了新的留言。 留言者:过帆(悄悄话) 留言内容:毛毛虫小姐,您好。我算是老读者了,但却没介绍过自己。我的工作是在网络上逛部落格,寻找有人气的部落客,进行广告合作,当然也是有其他方面的合作事项(例如出书)。大约一年前,我点到了一个人气只有个位数的部落格,看了几篇文章,其实当下我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而后又因缘际会的点进同一个地方,居然渐渐被文章吸引。非常平凡,你的文字。但越是平凡的东西越是吸引人。因此,想跟您洽谈合作,从广告开始,若您有兴趣,请联系我。 她皱起眉头,不敢确定这件事情的真伪。 试探性的拿起手机,拨打了过帆留下的公司电话,的确是一间颇有名气的美商网络营销公司。 她不敢相信,几乎要捂着嘴才不至于尖叫。 “干吗一脸开心?”纪牧唯的声音出现在背后。 “天!纪牧唯!我跟你……”都华央还没说,纪牧唯的眼睛已经停在屏幕上。 她的表情先是疑惑,接着又皱起眉头,忽然恍然大悟看着都华央。 “这是你的部落格?”她大喊。 “咦……你知道这个部落格?”换都华央惊讶了。 “我当然知道啊!天呀,我同事推荐给我的,但我才看了最近几篇而已,原本打算有时间要追完的!”纪牧唯坐到旁边的椅子:“天啊!天啊!你写部落格怎么没有跟我说啊!” “一开始的目的只是找个写日记的地方,不知不觉就……”都华央耸耸肩。 “什么不知不觉啊!不知不觉可以经营到人气破万?”纪牧唯又看了下屏幕:“而且天啊,有人要找你合作?我们家华央要大红大紫了!” “等一下,这一切都还说得太早了啦。”都华央赶紧把屏幕压下来:“你今天不是要介绍男朋友给我认识吗?” “干吗扯开话题,不管,再来有什么都要告诉我才行!”纪牧唯眨眼睛。 她与那个子公司的人走在一起了,还是对方追求她。 看到纪牧唯现在幸福的模样,都华央真心为她高兴。 “你男朋友呢?” “他去停车,啊,来了!这边!”纪牧唯站起身,对位在都华央背后的咖啡厅入口处挥手。 都华央也起身,男人来到她们面前。 “跟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死党,都华央。他是我男朋友,单定一。” 许久不见的单定一,除了头发短了点、表情充满讶异外,没什么变。 再次见到他,没想到竟是这种形式,但都华央却意外地冷静。 “你好。”她甚至可以露出自然的微笑。 “……”单定一和她之间,也许还存在着无形的默契吧:“你好。” 纪牧唯拉过单定一来她身边坐下,滔滔不绝讲起所有他们相识的过程,还有单定一如何的温柔体贴,是如何难得一见的好男人。 “我受伤的时候绝对想不到,会遇到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不是因为是我男朋友所以我要自夸喔!但是单定一真的不一样,他和其他男人都不一样。”纪牧唯骄傲地介绍她的男朋友? 都华央听着,微笑着。 想起的是单定一肯定的表情说着:“男人都一样。” “我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你就是毛毛虫小姐,天啊!我回去一定要好好把你所有的文章看过一遍,都不知道你这么有才华,也太低调了吧!”纪牧唯兴冲冲地表示,她在桌子下与单定一相握的手,即便都华央看不见,都觉得刺眼。 “我会检查你有没有每一篇都留言喔。”她微笑地看着前方两人。 单定一看起来神色尴尬,他用眼神暗示都华央,什么也别说。 他用眼神求她,不要告诉纪牧唯。 都华央笑了,发自内心的一种,怅然。 她只是明白了,男人虽然都一样,但他们在面对自己真心所爱的女人时会不一样,他们不是没有爱人的能力,只是正巧自己都不是他们所爱。 当他们对着自己的另一半,诉说着我爱你。 又该做些什么证明爱情,让它历久弥新? 又该说多少的谎,让一切维持表面和平的假象? 说了爱以后呢? 她仿佛再一次看见那扇绿色大门,只是这一次没有背叛。 -全文完- 第十五章 今天,还爱我吗? 男人为什么外遇? 因为新鲜?因为遇见真爱?因为好玩?还是因为肉体吸引? 而女人为什么愿意当小三? 因为很爱他?因为相见恨晚?因为虚荣感?还是因为寂寞? 在受到诱惑以前,我们能斩钉截铁地说出那些冠冕堂皇又满嘴仁义的话,我们理性地坐在计算机前,看着那些小三们的诉苦文,不留情面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骂着:“已婚的男人还去碰,活该!”并诅咒她们“劈人者恒被劈之。” 我们理智、我们理性,我们告诫自己,绝不会犯一样的错误。 大家内心都有一把比戒尺还严格的准则,像天秤一样自以为客观地摆在中间,评论每个人的爱情。 然而物换星移,随着环境与年龄的改变,那一把度量准则的尺渐渐偏移,我们越来越相信,死会可以活标,抢来了便是自己的本事。 “今天他会为了妳你抛弃原本的女友,那有一天他就可以为了别人抛弃妳你。” 曾经我们会对别人说的话,某天竟也变成了别人对我们说的话。 没关系的,这种事情说不准,反正也许,我才是他的真爱,又或者,就算我们是在单身时相遇,有天也是会分手。 如果可以,我也想光明正大地牵手;如果可以,我也想告诉全世界我们相爱,可是没有办法,他的手早已经牵起别人。 我愿意忍耐,也愿意躲藏在暗处,如果说牺牲奉献是爱情的第一步,那是不是我已经做到了呢? 我们如此地安慰自己。 不断徘徊在,“为什么男人外遇,而女人愿意当个小三”的问题漩涡里。 我们到底是越活越聪明?还是越活越迷糊了呢? 第一章 我没有想到会再次遇见他,就像是电视剧中上演的情节一样,我真的摀捂住了嘴巴,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他。 “莫云谙,我怎么不知道妳你待在台北?”他浅浅微笑,像是大学时代那样的笑容,依旧带着不可一世的高傲神情。 “我一直都在台北呀!”我说。有些气恼,他连我是土生土长的台北人都忘了吗?我回问他:“倒是你,是出差?还是来台北工作?” “我离台北这么近,当然过来工作啦。”他笑了两声,眼角的笑纹深刻:“我的意思是,妳你怎么没有跟我说妳你的近况?” “你不也没跟我说你来台北了,我们半斤八两,况且我们失联了这么久耶。”我故意皱起眉头,接着彼此便相视而笑。 “当完兵后我就来了,台北真是不错,五光十色的。”他露出如同大学时代那副不怀好意的笑容,我看着怀念,也笑了起来。 我们来到串烧店,脱下了厚重的大外套,这里头温暖得很。 他点了杯可乐,我则点了梅酒,再顺便糗糗他来这还喝什么可乐,他耸肩不表示意见,多叫了几盘串烧,聊着这几年的事情。 “所以你已经在台北待两年了?”二十六岁的我们,居然同在台北这狭小的地方经过两年才偶遇! “是啊,这边房租真是贵到吓死人,我们以前在大学附近租屋,五千就吓吓叫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要一万起跳。”他扯了扯领带,我看了眼他放在一旁的公文包。 “你现在的工作是在做什么?” 他笑着反问我:“想买房子吗?” “我还以为你会做有关外文的行业呢。” “想过啊,但最后现实和理想,还是选择现实好。”他耸耸肩,狡诈地笑说:“所以,想买房子吗?” “好在我有爸妈年轻时打拚打拼买下的台北房子,屋龄三十,虽然外观有点旧,但附近有捷运,现在房价可是翻倍。”我瞇眯眼,而他的表情像恨得牙痒痒。 “我决定叫一杯小啤酒。”他对服务生招手。 “你能喝吗?”我皱眉,糗他是一回事,他真的喝又是另一回事。 “听完人生胜利组的话,一定要喝。”他对我使了眼色:“况且这么久不见,只有妳你喝也太见外。” “是啊!这样说就对了!”于是我也多点了一杯啤酒:“不过你也别嫉妒,我还是在外面租房子住。” “工作通勤比较方便是吗?” “嗯,如果住在家里,光通车加转车就要一个多小时,我上班的工作又很忙,没有时间花在通勤上。” 串烧吃完了、酒瓶空了,我们两个沉默着,谁也没说话。我感觉到自己内心有些飘飘然,因为遇见了他,让我想起明明没有很久,却真的已经过了很久的学生时光。 “不可思议。” “妳你说什么?”他的脸颊因酒精而泛红,和大学时一样,一点也没变。 “你呀,我呀。”我的食指在他与我之间来回比划比画着:“你穿着西装、我穿着套装,明明大学只有毕业照、发表专题那几天才会这样穿,而今这几乎成为了每日必备的工作服装。” 他手撑着下巴,眼神有些迷离,我们都还没有醉,只是酒精的奥妙就在此处,它会催化一些什么。 “莫云谙。”他叫了我的名字。 我对他微笑,学了他的动作,将下巴抵在手掌虎口上,撑着桌面看向他。 “妳你现在有男朋友吗?”他问。 而我转了转眼珠,看着他此刻的模样,像是回到了大学,那风光明媚的午后,我曾与他漫步在校园之中,讨论着每系八卦,讲着哪里好玩,数落着一些人。 这些画面稍纵即逝,手机屏幕传来讯息,打断了我们之间凝视的时光,他先坐正身体,我也才调整坐姿,滑开手机接口上的讯息,回复了几句话。 然后抬头看着他。 “我男友说要来接我。” 他挑起一边眉毛,耸肩说道:“真好。” 真好。 能再遇见你真好。 我亲爱的朋友。 *** 五年前 “谙这个字,表示熟悉、擅长,人生就像浮云一样,所以我妈帮我取名为云谙,是希望我可以熟谙人生。就算不是完美,好歹也活得精采精彩。” “这是真的吗?”韦涵一脸不信,狐疑看着我:“这是妳你自己说的?还是妳你妈说的?” 我故意挑起一边的眉毛,嘴角勾起:“当然是我自己说的,但我相信我妈也是这样想。” “少来!”韦涵虽然这么说,却瞇眯起眼睛:“那妳你也帮我的名字掰一个介绍起来很威的故事,如何?” “嗯……”我转转眼珠,装作像是什么铁口直断的算命师一样说道:“韦涵,就是有点冷的意思,微寒呀!” “靠!妳你很烂!”她用力打了我一下,而我则哈哈大笑着。 下课钟声响起,前方的教室门口鱼贯走出几个学生,我立刻拿起一旁的包包站起来,往人群中张望。 “真是有异性没人性,愿意等男友下课,却不愿意等我下课!”韦涵抱怨,一边挥着手要我快滚。 “男人会半夜买宵夜夜宵给我吃,妳你只会躺在床上吵肚子饿,妳你说说看,我要等谁?”我瞇眯起眼睛笑着逼问,韦涵只能双手作揖,我对她啧了声:“好了啦,晚点见。” “确定晚点可以在宿舍见到?不会又在男友那边过夜吧?”她不怀好意微笑着。 “当然不会。”想了下,还是别太肯定:“我再跟妳你说好了。” “哼!见色忘友。”韦涵朝我吐舌。 我笑着往交往两年多的男友教室跑去,张望着怎么还不见他出现,这才发现他还坐在位置上和班上同学说话。 “泽献!”我喊他的名字,而他先是一愣,然后才转过头,看着我的表情带着一丝丝怪异。 “妳你在等我啊?” 站在张泽献前面的女孩将头发勾向耳后,有些唯诺地看了我一眼。 “嗯,不是说好了下课要去逛街?”我并不是没有察觉到不对劲,可是喜欢张泽献的女生很多,常常会遇到此刻的这种情况,要是我每一个女生都去在意,那是在意不完的。 所以我早就学会不要过问太多,只要展现女友的大度,微笑就对了。 “那走吧。”张泽献拿起他的包,接着转头看着那女孩一会儿:“明天再继续说吧。” “嗯。”女孩浅浅微笑,带着些许无奈。 离开前,我多看了那女孩两眼,她依旧站在原地,用一种殷殷盼望的神情看着张泽献的背影。 她喜欢他的心情,在我面前也丝毫不遮掩,所以我勾起张泽献的手,状似亲密,顺带回过头给她一个微笑。 “干嘛干什么呀?”张泽献笑着看着我的手:“不是说不喜欢在公开场合牵手?” “没什么,难得呀。”这属于女人间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不需要让他知道。 我没回过头再去看那个女孩,即便感受到背后的视线灼热不已。 毕竟我才是张泽献的女友,不用去在乎其他心碎的声音。 于是那天晚上,我留在张泽献的租屋处过夜。我喜欢他抚摸我的时候,虽然那非常短暂,虽然他压在我身上大多时刻都是闭着眼睛,但我喜欢看着他陶醉的神情,以及事后他倒在我身上的重量。 那一刻,我觉得我们的身心比任何时候都还要接近,我会抱着他,感觉能和他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 “妳你是莫云谙吧?”当我经过大礼堂前的广场时,别系的几个男生嘻嘻笑笑接近我。 我打量了他们几个,虽然嬉皮笑脸好不正经,可是却没有散发出讨人厌的气息:“你们是?” “妳你果然忘记我们了。”比较矮的男生毫不意外地说:“我们大一的时候抽过学伴,妳你记得吗?” 尘封在我脑袋中久远的记忆忽然浮现,大一的时候我是公关,曾经安排过几次抽学伴的活动,当时认识了许多人,张泽献就是因为抽学伴而认识的。 但和张泽献交往以后,为了不让他担心,除了系上一定会接触到的同学以外,我几乎跟所有异性朋友都断绝了联络,从此我的生活只剩下上课和张泽献。 “喔,我们那时候抽过很多学伴呢,你们是哪一系的?”我礼貌性问道,毕竟对方都还记得我名字。 “英文系,我是张元呀,那时候还是我跟妳你一起合办的。”较矮的男生自我介绍,旁边两个男的则笑出声音。 “她忘记你是谁了啦!”染着浅浅咖啡色头发的高个男孩笑道,眼带戏谑。 “该不会也忘了我吧?我可是当时抽到妳你的学伴耶,虽然好像被封锁了,哈哈哈。”另一个平头男孩说。 “呃……” “我知道妳你之后和企管的张泽献在一起,哇,真的有这种女生耶,有了男友后就切断所有的生活圈。”张元不可思议地猛摇头。 “感觉很笨。”浅咖啡色男孩脱口而出,他是真心如此认为,表情中还带着一丝不屑。 我瞪他一眼,平头男孩打圆场:“不会啦,如果我女朋友为我做到这种地步,我会很开心。” “我可不开心,压力好大。”但高个男孩丝毫不领情,依旧挂着欠揍的微笑。 “你少说一句吧。”张元说。 “没关系,反正有些人注定遇不到愿意为他牺牲的女生,或是根本没有真的喜欢过一个人。”我带刺说着,高个男孩挑起一边眉毛,却没有不悦。 “不是来吵架的,是想要跟妳你讨论一下学伴的事情。”张元紧张地说。 “我现在不是公关了,不关我的事情,去找韦涵。”我没好气说,离开前不忘再瞪那个无礼的高个男孩几眼。 高个男孩不在意,甚至用更高傲的姿态回敬我,他并没有恶意,只是他的态度着实令人不悦。 回到寝室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韦涵,但她却只是用手指卷绕着马尾,然后比了屏幕,我将包包放到自己的位置上,走到韦涵后头看了她的屏幕,上头是闪亮的MSN讯息框。 “你说的那个张元,已经不知道从哪问到我的MSN加我了,说他们想要再抽一次学伴。”韦涵手指点着桌面:“都要大四了,现在还抽学伴好怪,要答应吗?” “随便啊,但不要算上我。”我走回自己的位置上,脱下外套。 “哪有这样的,如果要抽就是全班女生都要抽,团结啊!”她侧身过来,抓着椅背嚷道。 “可是我有男朋友了,还抽学伴很怪。”我将外套挂进衣橱。 “我觉得妳你才怪,都什么时代了,谁还会交了男朋友就放弃异性交友圈!”韦涵对我这一点一直耿耿于怀。 “有啊,我呀。” “拜托!”她再次翻起白眼。 “我只是觉得,这样我会比较安心。”我坐到椅子上,将包包里的课本拿出来。 “安心什么?难道张泽献也为妳你放弃他的异性交友圈了吗?” 我摇头,韦涵啧了一声,我赶紧解释:“因为我没有要求啊。” “那他有要求妳你放弃异性交友圈?” “也没有。” “那所以?”韦涵两手一摊。 我想起张泽献每次和其他女孩单独相处的模样,想起那些女孩们眷恋的目光,甚至想起张泽献有时候会去看那些女孩的“无名部落格”,或是和她们在线聊天,我心中就会感到一阵难受。 可是我不能限制男友,我相信“限制男友越多、他越会往外跑”的这句话。要多给他自由、要给他绝对的信任,这样他的心才会有舒适的空间。 “所以我会觉得,至少我要站得住脚。” “什么?”韦涵蛤了一声。 “就是说,如果有一天……”我站起来,将桌面上的课本全部放到上头的书柜:“如果有一天,泽献真的做出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至少我可以理直气壮、可以站得住脚,因为我并没有跟其他男生有过任何暧昧。” 韦涵轻皱眉头:“我觉得这样子很傻,感觉像是在先做好准备一样。” 她的话,让我想起稍早遇见的高个男孩,没来由心里就生出一肚子火:“我不觉得傻,这是我的恋爱方式,就算被背叛,至少我没背叛人。就算被伤害,至少我没伤害人,这样就可以了。” “喔,可是我不希望这么傻的妳你会受伤呀。”韦涵冲过来紧紧抱住我。 “走开,好热!”我想推开她。 “再让我抱一下,妳你连续好几个晚上都没回宿舍睡觉,我好寂寞呀!”她笑闹着,故意捏着我身上的肉:“快说,张泽献那个混蛋摸过妳你哪边了?又疼爱妳你哪边了?据实招来!” “不要啦!我干么干什么跟妳你讨论!”我嘻嘻哈哈笑着,推开了她。 “小气呢!说一下又不会怎样!快跟妳你最好的朋友我分享啊!”韦涵说着,便故意摇晃我的肩膀。 “那妳你为什么不跟我分享妳你的呢?” “我的又没什么,就很普通呀,我对妳你比较好奇,像妳你这样几乎是稀有动物的女生,张泽献何德何能可以拥有妳你……不对,越是纯真的女生,越是会被坏男人骗!” “韦涵!”我瞇眯起眼睛。 “嘿嘿,开开玩笑嘛,妳你和张泽献一定可以长长久久、快快乐乐的。”她揉着我的脸:“我想一定是你们上床的时候,充分感受到爱了对吧。” 我任凭韦涵抱着我,想着是否感受到爱这件事情。 当与泽献缠绵的时候,那的确是只属于我们的时光,我看着他的脸,喜欢他因我而冲动的模样,这样应该就是感受到爱的时刻了吧。 *** “莫云谙。” 某个炎夏午后,我坐在图书馆旁的室外桌椅,拿着大扇子搧扇风,额头满是汗水,正看着不知所云的课外读物。 而张元就在此时出现,这次只有他一个人,他脸上挂着微笑,没经过我同意便拉开旁边的椅子径自坐下。 “我跟韦涵连络联络上了,她同意抽学伴。” “嗯。” “嘿,我觉得妳你跟大一很不一样耶,那时候明明很积极在讨论学伴的事情,现在怎么变得兴致缺缺?”张元饶富趣味地说。 “因为我现在不是公关,另外就是我有男朋友了。”我理所当然说。 “噢,这点啊。”张元没办法地耸耸肩:“不过,因为我们班男生人数恰巧和你们班女生人数一样多,所以大家一定都要抽签,无可避免。” 我沉默着,然后翻开书的下一页,继续用扇子搧扇风。 “班级决定的事情,我还是会参与的。”我抿嘴一笑问他:“所以你还是你们系上的公关?” “是啊,说要有始有终啦,但其实就是大家懒得再换干部了,反正也满挺开心的,做这个可以认识各系不同的人,累积人脉。”张元耸耸肩。 “那你累积人脉的目的是?”难道是备胎人选? “未来的投资啊,有可能以后工作上会需要各行各业的朋友。”说这句话的他,让我一改之前觉得他看起来随便的印象。 “原来如此。” “反观妳你,还是不要把世界的全部都放在男朋友身上。”张元随口提。 “什么意思?”而我却瞇眯起眼睛。 “字面上的意思,张泽献……总之,还是要有自己的生活圈。”张元朝我后方挥手,我转过头,看见当时那个没礼貌的浅咖啡头发高个男。 他见到我挑起一边眉毛,高傲地走到我身边,手插口袋。 “怎么?又再讨论学伴?”他开口问张元。 “喔,已经告一段落了。”张元起身,对我点个头,然后朝前方走。 我原本想将视线移回小说上,但高个男的目光扎人,我抬起头,不悦看着他。 “莫云谙,是吗?”他念了我的名字。 “怎样?” 他没多说什么,带着些奇怪的笑容,然后转身跟随张元的脚步离开。 怪人。 我在心中唠叨。 *** “好了,各位,都快要大四了也就不用那么讲究,随便走到前面,随便抽就可以啦。”韦涵站在讲台上,甚至连箱子都没有准备,只把英文系男生所写的MSN账号纸条全部放进星巴克的纸袋里面。 “英文系喔,他们的男生好像都长得很普通欸。” “而且大一抽过了吧,都没再联络了。” “可是我记得英文系有几个还不错,都过了两年,应该有变帅吧!” “我知道有几个很高的男生,好吧,希望抽到他们。” 班上女生交头接耳,虽不积极但也没有排斥,三三两两从星巴克的纸袋中随意抽出纸条。 “好啦,回去后要加不加随便妳你们,公关的工作就到这了。”韦涵随意抽出一张纸条,皱起眉头,看着纸袋里面:“还有一张,谁没抽?” 我意兴阑珊举手说:“最后一张就给我吧。” “妳你也太随性。”她走到我座位前,将纸条放在我桌上:“记得加对方。” “妳你刚刚不是说爱加不加随便我们?” “哇,别人我不管,但是妳你必须加啊!”韦涵两手叉腰:“毕竟妳你需要拓展生活圈才行。” “我才不需要拓展异性交友圈。” “奇怪了,又不是说异性就都有鬼,妳你需要一些异性朋友啦。” “可是异性朋友是有鬼的开始。”我将书本放到包内:“泽献在停车场等我,我要先走啰。” “纸条拿去啦!”她将纸条拿起来,在我面前晃。 “不用啦。”我挥了手便离开。 来到停车场的时候,远远就看见戴着安全帽的张泽献站在那,我正要喊他的名字,却发现他旁边站了另一个女孩。 “可以啊,礼拜五的话有时间。”张泽献说。 “可是你女朋友……”女孩声音很小。 “还好啦,没事。” “泽献。”我出声,那女孩吓了一跳,但张泽献却老神在在,拿起放在座垫上的安全帽给我。 “那……那我先走了。”女孩点个头,转身往另一辆红色机车走去,戴上安全帽,发动机车后就先离开了。 我认出那女孩是他班上的同学,最近时常看见她和张泽献说话。 “上来吧。”他也发动了机车,要我坐上去。 在张泽献的背后,我思索再三,还是决定问出口:“刚刚你们……在说什么啊?” “什么?”因为风声呼呼,他听不清楚我的话。 我拉下口罩,再次喊着:“你们刚才在说什么?” “喔,我们系礼拜五要聚餐。” “那她为什么要说‘你女朋友’?” “她有这样说吗?”张泽献大声回应。 “有!”我更大声回。 机车停在红绿灯前,张泽献侧头向我解释:“可能他们怕妳你不准我去。” “为什么我会不准?”我从来没有限制他去任何地方呀。 “我哪知道。”他耸肩,交通号志灯由红转绿,机车再次发动。 “所以你们要去哪吃?”我又大声地问。 “应该是热炒吧,场地还没决定。” “喔……” 回到租屋的时候,他脱下安全帽,对我露出可爱的微笑说:“所以女朋友,我可以去吗?” “我又没有不准你和其他人聚餐过。”我闷闷说着。 他些微弯腰,盯着我的脸看。 “干么?” “闹别扭?” “没有呀。”我嘟嘴。 他亲了一下我的嘴,然后笑着接过我的安全帽,放到置物箱中,回到租屋后,我们又缠绵了一次,才去吃晚餐。 *** 星期五,因为张泽献去聚餐,他不在我就不知道要做什么。回到宿舍时,韦涵正在洗澡,于是我打开计算机,心中计算着张泽献大概何时会回到租屋。 他有传简讯说如果时间不晚,他会来接我过去他那边。 而当我登上MSN的时候,却有个脱机窗口跳了出来,我皱紧眉头。 “妳你回来了喔?”韦涵围着浴巾走出来,立刻接收到我阴冷的目光。“哇,干什么?” “妳你还问,这是谁?”我指着脱机讯息,是个我不认识的人,不,应该说,是我没有加入朋友名单的人。 “是妳你抽到我喔?” MSN的名称写蓝尚恩,我不认识这名字,但我认出了他的大头照,手插口袋站在学校池塘前,那个讲话没礼貌的高个男。 “妳你的学伴啊,妳你自己又不加,我就帮妳你加了。”韦涵说完便一溜烟逃到床上去,嘿嘿笑着说。 “我说不要加,就是不要加,妳你干嘛怎么擅自帮我乱作主做决定!”我气得狠狠瞪她,顺手就把这个账号封锁。 “欸,我只是觉得妳你何必做到这么绝,很无聊呢!”韦涵坐正身体,一脸严肃。 “我也很认真告诉妳你,我不需要异性朋友,我不想让泽献担心。” “好,那我也很认真问妳你,张泽献真的担心过吗?” 她的问题很简单易懂,却令我喉咙一紧。 “说不出来吗?”韦涵轻哼声。 “我没问过他,况且我也没有做过任何让他担心的事情。” “莫云谙,我实在搞不懂妳你,交个异性朋友而已,有什么好让人担心的?如果妳你自己心术正直,那又何必害怕站不住脚?难道是妳你自己害怕变心?” “当然不是!”我转过头,看着坐在床上的韦涵,她率直的双眼令我犹豫是否该说出实际想法。 “莫云谙,我是妳你最好的朋友,妳你不交异性朋友,听不见那些男生真正的想法,天真地认为爱情就只有你跟我。那我呢?难道妳你连我的话都不想听?还是连烦恼也都不愿跟我分享?” “我……”我咬着下唇,看了下计算机屏幕的桌布,那是我和张泽献的合照,我吐一口气:“因为我知道自己有多难过,所以不想让泽献难过。” “难过?”韦涵重复我的话。 “泽献和很多异性都保持友好关系,我知道那是朋友,但那些朋友里面,也有喜欢泽献的女生,我讨厌那样,可是却也无权阻止,这样子让我很痛苦。所以,我不想让泽献也感受到一样的痛苦。” 听了我的话,韦涵不敢置信地张大嘴,惊嚷道:“啥啊,所以妳你是怕如果有异性朋友喜欢妳你,会让泽献痛苦?” 我点头。 “搞什么鬼!妳你也太有自信了吧!”韦涵哈哈大笑起来:“不过也没错,大一当公关的妳你,的确是很多男生注目的焦点。可是我还是觉得妳你多虑了,只要自己不要释放暧昧讯息,就可以把男女友情拉在平衡点上,一个恐怖平衡。” “与其想办法去维持那平衡,想办法不要让双方逾越雷池,那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去结交异性朋友,别让事情发展到那种恐怖平衡的地步。” “吼,妳你真的是脑袋装水泥喔!”韦涵从床上爬下来,赤脚踩着木头梯子的声音嘎嘎作响,叉着腰站在我面前:“那我再问妳你一次,张泽献有在意过?他有避嫌过?还不都是妳你自己想很多,把自己限制在一个小圈圈,如果哪天发生什么事情,再去跟人家抱怨:‘我付出这么多’、‘我牺牲那么多’这样吗?” 听了韦涵的话,我微微一愣:“可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牺牲了什么啊。” “那是因为现在妳你很幸福,万一哪天幸福瓦解,就会开始去斤斤计较自己曾经失去了什么。”韦涵摇头叹气:“可惜啊!大好的青春年华,都被妳你浪费在这段恋情上了。” “讲得好像我跟泽献会分手一样。”我虽笑着这么说,内心却揣揣惴惴不安。 不安就像颗种子一样,在心中生了根,悄悄发芽、落地生根。 韦涵轻轻叹气:“妳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呢?” 不安,是会壮大的。 * “妳你跟男友交往多久了?”站在路口陪我等林子隽来接我的他开口问。 “快一年了吧。”我回答时,呵出一口白烟,一阵寒风吹来,我冷得再次将口鼻缩进了围巾之中。 “来台北快两年了,我还是不习惯这边的温度。”他突然有感而发。 我看向他,发现他的动作跟我一样,只是耳根、鼻子和脸颊都泛起了红,我忽然笑了出来。 “怎么?”他瞇眯起眼睛看我,风将他的头发吹乱。 “我只是忽然想起来,你会因为气温太低而脸颊通红这件事情,居然一点都没变。” “是啊,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他耸肩,手塞在大衣里头。 “例如?” “例如,我会因为太冷而脸冻到红,或是因为看起来太过高傲,所以一开始跑业务总是不被客户信任……” “我觉得高傲是你真实个性吧。” “是吗?”他笑着挑起一边眉毛,我感觉得出来他觉得这是赞美。 “那还有什么没变?”我又笑着看向他。 “妳你也没什么变啊。”他凝视我,令我微微一愣,接着他露齿微笑,望向前方的车水马龙:“看起来还是那么呆。” “你狗嘴吐不出象牙这一点也没变,我放心了,社会还没磨光你的高傲。”我用手肘推了他一下。 “呆很好啊,这个社会需要一点点单纯,”忽然他皱了眉头,有些担心地看着我:“妳你现在该不会还以男友为中心,而放弃异性朋友吧?” “我都几岁了,当然不会。” “那就好,因为妳你以前奇葩的模样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他夸张地呼了一口好大的气。 “反正那段经验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不好。”我声音变得小声。 “妳你是说被劈腿也算是好经验啊?”他故意加重“被劈腿”三个字。 “你真的很讨厌。”我瞪他一眼:“反正现在对我来说,那段过去也已经不能伤害我,反而让我明白很多事情,让我在谈恋爱的时候更加小心。” “例如?”他学我刚才的口气。 “例如当男人出现什么行为的时候就是有问题,例如女人要相信自己的直觉,例如我知道再怎么样,也永远不要全心去相信一个男人。”我如数家珍。 “妳你这根本本末倒置了啊,还是要相信真爱。”他将手从口袋抽出,在胸前比了一个爱心,接着又快速将手塞回口袋之中。 我瞇眯眼看着他:“少来,你大学的丰功伟业我可也知道不少。” “莫再提、莫再讲。” “我是莫云谙。” 他瞪大眼睛:“哈哈,这么无聊的笑话妳你现在还在讲?” “不知道这无聊的笑话,当初是谁先讲的齁?” 他食指在我面前比划比画:“不错啊,这么久不见,妳你还是一样幽默。” “那你呢?有女友吗?” “房仲累死了,哪有空交女友,每天都在赶业绩和看人脸色。”他冷得甚至缩起脖子:“尤其冬天跑客户才是恶梦噩梦,我快冷死了!” “你真的很怕冷耶。” “是啊,很怕冷。”他说,嘴里轻吐出的白烟随着风飘散,他的脸看起来是那么迷蒙。 “云谙。”对面路口的黑色轿车驾驶降下车窗,对我喊着。 “啊,我男友来了。”我对林子隽挥手,回过头看了他一眼:“我要走了。” “对了,我们还没交换联络方式。”他将手伸进大衣内的西装内侧口袋,拿出了一张名片:“再跟我联络吧。” 我有些感慨地笑了,也将自己的名片交给他:“好,再联络。” “我都不知道妳你也有名片。”他看着我的名片挑起眉毛。 “毕竟我们是广告业,企划专员可是很重要的好吗!而且身兼多职喔。”我再次看了对面的车一眼:“不说啰,我先走了,ByeBye!” “Bye。” 我左右张望后,跑过马路,在上车之前发现他还站在原处看着我,接着举起一只手对我挥手,才转身离开。 我打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林子隽车上充满芳香剂的味道,我微微皱眉:“怎么喷这么多芳香剂?” “今天载了一堆厂商,都是男人的汗臭味,所以稍微去味一下。”林子隽推了一下他的黑框眼镜,对我微笑,接着放下手煞车,拉了排档杆排挡杆,却因为震动的关系,使得他放在一旁的手机不慎倒下。 我笑着将他的手机放正,努力想在空气中搜寻一点点香水味道,鼻腔中却只充满了刺鼻的人工加料芳香。 似乎变成一种惯性,我会想去找男人是否劈腿的小细节。 “刚才那个男的是谁?”他转动方向盘,装作不经意地问。 我想起刚追求我时,对我温柔至极的林子隽,顿时觉得如此疑神疑鬼、怀疑他的我实在无地自容。 “那是我大学同学,巧遇,所以他才给我名片。”我晃了晃拿在手上的名片,林子隽斜瞄了眼,露出宽心的笑容。 “很久没见了?”他打了左转灯,转进通往我家的路。 “大学毕业后就没再见过了。” “大学的时候很要好吗?” 很要好吗?这可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毕竟一开始,我们谁也看谁不顺眼。 “很要好的话,就不会这么多年没联络了。”这也是句老实话。 但,要不是当年张泽献劈腿,也许我不会有后面那些愉快的大学生活。 更不可能和他熟识起来。 看着手上的名片,感慨的情绪再次袭来,明明离大学生活才不过短短几年,却好像已是很久以前,以前是交换MSN,现在连MSN都没了,换成了另一种通讯软件——LINE。 短短数年,科技、生活都改变了这么多,那人呢? 人,是不是也改变了? 第二章 五年前 我开始发现不对劲的时候,是因为张泽献的行程前后不一致。 “你说前几天是和系上同学夜唱,怎么现在变成说夜游了?”我在他的套房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背对我的他明显愣了一下,接着往浴室走去,一边大声回:“原本是说要夜唱,但后来没有包厢,所以就改夜游了。” “是喔。” 水龙头的水流声哗啦啦地响,接着传出搓揉皮肤的清洗声,他关掉水龙头,拿着毛巾一脸湿溽濡湿,站在浴室门边对我说:“是啊。” 我并没有多疑心,其实并没有,只是我记得这件事情。 后来这样的情况越发频繁,说和人吃饭变成念书、说和系上同学相聚变成社团同学,但好几次他都能说服我是他记错,或是我听错。 偶尔,他会满脸笑意地看着手机或是计算机屏幕,但只要当我靠近,他便会迅速关闭原本的窗口。 “我在和人讨论报告。”他总是会用如此正当的理由回应我。 只要我多说几句,他便会表现不耐烦,最后反而变成是我得好声好气地跟他道歉。 这些不安日益扩大,但我抹去所有猜疑,因为越是在意,越是会往坏处想。 “我今天去你那睡好吗?”我坐在图书馆边附设的休息座椅区,与张泽献通电话。 他在那头沉默了下,接着说:“今天我和高中同学有约,我们要夜游。” “那我也一起去?” “不,我们说好只有男生,妳你就在宿舍吧,我会随时跟妳你保持联络。” “那我可以去你房间等你。” “……云谙,不要这样给我压力,妳你在我房间等,我就会觉得必须要快点回去,不能玩得尽兴。” “可是……” “好了,我要换教室去上课,先这样吧。”接着他就挂掉电话。 我愣了下,也只能将手机收起来。 “莫云谙。”一个声音出现在我旁边,我转头,才发现不知何时有人在转角处那边,由于对方背对着我,一时间我没看出是谁。 对方转过头来,对我扬起嘴角微笑,接着拿着外文书朝我这边的椅子走来,径自拉开后直接坐下。 “蓝尚恩?” “嗯,妳你MSN是封锁我吗?”他开门见山地问。 “喔……”我咬着下唇。 “如果一开始就都要封锁,那妳你干嘛干吗加我呢?”他并没有不悦,而是打趣地笑着。 “不是我加的,是韦涵擅自作主擅作主张帮我加了。” “我想也是。”他将外文书放到包中:“刚才妳你在和男友通电话?” “你听到了?” “没有。” 我松了一口气,但见我这模样的他却大笑起来:“我当然有听到,看不出妳你挺大胆,会主动说要去男友家过夜。” 我的脸一瞬间就红了起来,这是很私人的事情,所以我立刻站起来,有些恼羞成怒。 “嘿,莫云谙,看在学伴的份上,我可以告诉妳你一件事情,关于妳你男友。” 我停下脚步,狐疑地回过头看着他:“什么事情?” 他不可一世地勾起嘴角,翘起二郎腿翘起二郎腿的模样十分欠揍,像在命令人似地的说:“解除我的封锁,我用MSN告诉妳你。” “那我可以不用知道。”我转身往前继续走。 “我相信妳你会解除我的封锁。”他在我背后大声说,声音带着隐隐笑意。 在走向教学大楼教室的这一路上,内心的那份不安忽地涌上,关于张泽献的一切可疑举止全在我脑中打转,于是我心血来潮,翻开我的记事本,上头记载着我的课表,以及张泽献的课表。 我决定现在就去见见他,只要看见他的脸,或许就能消除我的不安。 一路爬上三楼教室,钟声正巧响起,我从教室边的玻璃往里头看去,很快就找到张泽献的背影,但我却看见坐在他旁边的是那个女孩。 最近时常看见的那个长发女孩,女孩握着笔的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写完推到了张泽献旁边。我看见张泽献露出微笑的侧脸,而他也在纸上面不知写了些什么,女孩看了几眼,甜甜地笑着。 那些表情、那种氛围,我并不陌生,他们之间有着什么正在滋长。 当遇到这种场面时,女人那不可靠的第六感却是最准确的。不过短短几秒的时间,所有一切好像都连接起来,严格说起来,不过就只是一个笑容,可是我却觉得就是了,就是这样了。 我以为我会冲进去抓着张泽献,或是打那个女孩,做尽一堆让别人看好戏的发泄行为,但我竟隐忍下来,冷静告诉自己,也许是胡乱猜想,我并没有证据。 所以我转身,传了讯息给张泽献: “我会在宿舍先睡觉,让你今晚和高中同学好好聚会。” 我侧头,看着他从口袋拿出手机,接着我收到了“OK”的回复,然后他朝女孩露出微笑,两人继续上课。 于是我搭了宿舍接驳车回去,韦涵这堂还有课,我点开了MSN,鼠标的光标在蓝尚恩的封锁处犹豫着,深吸一口气后,终于点下解除。 蓝尚恩没有上线。 我看了屏幕右下角的时间,现在才下午而已,蓝尚恩跟我说的是晚上。 所以我习惯性地开启张泽献的“无名”,左下角有“谁来我家”的功能,毫无意外地看见了那个女孩的“无名”,于是我点进她的部落格,随意浏览了她最近的网志内容。 在文中,明显看出她正在恋爱,写了她的暗恋、她的痛苦,以及当她得到响应时的喜悦。 我越看,越会将那个“他”代入成是张泽献,想象着一切糟糕的情境,忽然忍不住就掉了眼泪。 “解除封锁啦?” 蓝尚恩的讯息跳出,我赶紧擦掉眼泪,将讯息窗口点开。 “你要说什么事情?” “这么直接?妳你确定要听?” “不就是你说要告诉我的吗?” “但我想了想,妳你这样的女生知道了,不知道承不承受得住。” 我的心脏怦怦跳,对于蓝尚恩的话感到一阵不安,但还是鼓足勇气打下:“我要知道。” 彷佛仿佛可以看见蓝尚恩在计算机屏幕前,那不屑一顾的微笑,下方显示他正在输入信息,接着跳出来的,是我早有心里准备心理准备却依旧会感到痛彻心扉的文字。 “他脚踏两条船。妳你自己也知道吧?” 分了两句,简短却现实。 我的眼泪滑下来,将无名网址转贴给蓝尚恩。 “是这个女孩吗?” “妳你果然知道啊!所以说别傻了,永远不要为某个人放弃自己原本该拥有的东西。” “可是……你为什么会知道他劈腿?你们又不是同系的。” “这种事情,女友通常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我很常经常看见他们一起在外面吃饭,当然也见过亲密举动,多亲密就不用说了。” 蓝尚恩的字句在我眼前变得模糊,我趴在桌上,大哭了起来。 “妳你这时候居然在宿舍,真是难得……妳你怎么了?”刚回来的韦涵看见我在哭,立刻冲到我身边,很快就从屏幕中知道答案,我以为她会暴怒,会气愤,没想到她却只是拍拍我的肩膀,问了我一句:“妳你想怎么做呢?” 我茫然看着她,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要抓奸在床?还是干脆摊开来讲?要分手还是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交往?” “我、我不知道……”我用力摇头,脑中一片混乱。 “妳你有办法和他分手吗?” 我绝望地摇头,无法想象没有张泽献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了,我习惯身边有他,我习惯他的体温和他的一切。 “那妳你有办法假装不知道,继续交往下去?”韦涵问。 我依旧摇头,要我装得什么都不知道,我办不到。 “难道妳你打算和他说清楚,然后继续和他交往?”韦涵皱起眉头:“别傻了,说清楚,如果他选了外面那个呢?妳你是不是又再伤一次?如果他选妳你呢?妳你难道真的能忘记这件事情,然后跟以前一样,当什么都没发生?”韦涵刀刀见血。 “那我到底该怎么办?我不知道啊!”我没有勇气亲眼目睹张泽献被抓奸在床的劈腿现场,也不想目睹,可是我放不了手,但也无法继续在一起。 韦涵紧皱眉头:“我们赌一把吧。” “赌……?”我抽抽咽咽着看着她。 “妳你去和张泽献说清楚,说妳你知道他有小三了,告诉他,只能选妳你或是选对方。” “那如果……如果他选了小三……” 韦涵抓住我的肩膀,认真看着我:“如果他选了小三,表示他敢作敢当,表示至少他还知道爱情是什么,他敢承认爱外面那个。可是如果他选了妳你,就表示他是烂男人,放不开妳你却又无法克制自己的冲动。爱外面那个,受伤的只有妳你,但如果最后选择妳你,却依旧沾染外面的人,就是伤害了两个,而且是狠狠地伤害!” “这样有什么意义!最后、最后都是伤害我……”我摇头。 “不管怎样,妳你也都已经受伤了,总是要想办法解决!”她用力拍了我的手臂:“我可不是个温柔的朋友,不想看见妳你失意或是可怜兮兮的惨状,难道他伤害妳你,妳你就活该被他伤害?想办法让主导权回到自己身上,他可以选择劈腿,妳你也可以选择离开!” 我看着韦涵冷静的模样,有那么一剎一刹那,觉得她很狠心,可是很快我却发现她双拳紧握、浑身颤抖。 “我知道了……”其实我说出这句话,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韦涵。 如果没有韦涵,我想我可能还是会继续和泽献在一起,这样子势必会伤得更久,也伤得更重。 * “莫云谙,这边啦!”穿着白色针织上衣的韦涵一见到我,便从位置上起身对我招手。 “这一家很难订耶,没想到妳你订得到!” “哈,我电话键按到都快坏了,才终于让我订到。”她把菜单推到我前面:“网络推荐这个超好吃,我们一起Share要不要?” “都可以呀,我没意见。”我将外套脱掉,挂在椅背上:“对了,妳你知道吗,我前几天遇见蓝尚恩了。” “蓝尚恩?英文系的那个蓝尚恩吗?”韦涵挑起一边眉毛。 我将在路上遇见他,还一起吃饭的事情告诉韦涵。 “哇,真是怀念,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在路上遇上!”韦涵一脸怀念:“那他还有跟张元联络吗?” “张元?我不知道,没有问耶,怎么了吗?” 韦涵歪着头,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后,害羞地说:“算了,都这么久了,讲了也没关系!我偷偷跟妳你说一个秘密啊,其实我那时候满挺喜欢张元的。” “张元!妳你说那个公关?真的假的?他矮矮的耶!”我瞪大眼睛。 “哈哈,矮矮的也是比我高,也比妳你高啊。不过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讲到蓝尚恩才想到,那时候因为很常和他讨论事情,不知不觉就……妳你懂的啦。”韦涵有点别扭地搅拌了一下饮料。 “所以,你们那时候有暧昧吗?” “我是觉得有,可是也不太确定,因为之后他忽然疏离我,我觉得应该是发现我的心情吧。”韦涵啧了一声。 “我都不知道这一段,妳你怎么没有告诉我!?”实在是太震惊。 “没什么好说的呀,又没发生什么事情,况且那阵子妳你和蓝尚恩也不错呀。” “喔,妳你是说在……” “在张泽献劈腿的那时候。”韦涵翻白眼:“到现在我还是要说,张泽献是个烂人。” “哈。” 当年,我依照韦涵说的方式去向张泽献摊牌。 一开始他打死不认,但最后却对我下跪道歉,说他一时鬼迷心窍,说他不是故意的,说都是那女孩诱惑他。 接着他求我再给他一次机会,保证绝对不会再犯,他用力甩自己耳光,发着我这辈子没听过的毒誓,然后说他还是最爱我。 爱我,怎么会忍心伤我? 看着他那个模样,我以为我会心软,可是在那个当下,我的心却降到冰点。 我的确痛彻心扉,可是却更觉得失望。 就如同韦涵说的那样,如果他说爱上外面的人,如果他选择那个女孩,那至少表示他是付出爱情、就算一次爱两个,他还是会爱人。 可是他并不是,他只是将所有错误都推到那女孩身上,他口口声声说着爱我,做的却是伤害我们的事情。 于是多亏了这一点,我勇敢地和他说了分手。 而有趣的是,分手之后没过多久,他就和小三光明正大在一起了。 我不禁哑然,当时他的下跪与歉意,究竟又有多少真心? 但也已经不重要了。 “妳你知道那时候,蓝尚恩对我说了什么吗?”我看着眼前吃得津津有味的韦涵,忽地开口聊起这段往事。 “嗯?他说什么?” “他说,如果妳你遇到的是个渣男,就请妳你好好感谢他。” “感谢做什么?杀他都来不及了。”韦涵用刀子在松软的舒芙蕾上狠狠划过。 “我当时也听不懂他的话啊,还骂他只会帮男生说话,可是现在我懂了,这么多年过去,我好像可以体会他话中的意思。” 咖啡的香气萦绕,上头的拉花图案从树叶转换成爱心,时空好像一下子回到当时我们学校附近的咖啡厅,我看着咖啡杯里的爱心拉花,对蓝尚恩说:“现在不想看见爱心。” 而他毫不犹豫、也毫不迟疑,就把他正咬着的搅拌棒放到我的咖啡之中,用力搅散,那爱心变成一团,与咖啡色混在一起,看不出是什么的图案。 “喂!蓝尚恩!”我不悦地喊着。 “是妳你说不想看见爱心。”他痞痞一笑,将搅拌棒放回自己的嘴中咬着。 “你这样我哪敢喝!”我将咖啡推到他面前。 “只是这样而已欸,妳你有口水病喔?”他拿下搅拌棒放在自己的咖啡盘边,狐疑看着我:“还是妳你觉得,这是间接接吻?” “这……”我红起脸,而蓝尚恩则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看着我。 “我的老天喔,莫云谙,妳你真的是有点夸张。”他摇头,将咖啡推回给我:“妳你该拓展一下交友圈了。” “我不是在拓展了嘛!不然就不会和你出来了。” “我以为妳你是想问我张泽献的事情勒!”他嘿嘿笑着。 “算是,但也不算是。反正都分手了。”我看着被搅拌过的咖啡,犹豫一下还是喝了口。 杯子放下,抬头才发现蓝尚恩正盯着我看。 “怎么了?” “我在想啊,如果妳你遇到的是个渣男,就请妳你好好感谢他。” “蛤?感谢什么啊,男生果然是帮男生说话的!”我不敢相信。 “妳你以后会明白的啦!”他两手一摊,就不再讨论这个话题。 他大概是大四的时候告诉我这句话,多年后,现在的我对于这番话已有另一种解读。 张泽献伤害了我,这段回忆就算现在回想起,胸口还是会隐隐作痛,可是更多的却是一种感谢。 感谢他让我懂得分辨爱情中的谎言,明白了被背叛是一道永远的伤口,也让我学会了自我治愈的能力。 被劈腿,也许是人生难得的经验之一,让我知道,就算是这么痛的伤也能恢复,往后也许再也不会有其他事情可以打击到我。 我会记得这份心痛,然后继续过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过得更好。以后张大眼睛看清楚就好,反正还没结婚,在婚前发现总比婚后才发现好。 “想什么这么入神?”韦涵手撑着下巴,打趣看着我。 “想起一些以前大学的事情,也没什么。”我耸耸肩,吃下入口即化的舒芙蕾,想起蓝尚恩的那张名片,嘴角不自觉泛起了笑意。 * 五年前 “所以说,如果要往山上去的话,那就一定要双数。”张元比了二。 “你真的很迷信欸。”蓝尚恩皱眉,但也没反对。 “我也同意双数,听说大气系的之前单数去,结果下山的时候变双数。”韦涵的话让所有人发出一声怪叫。 此刻,英文系和我们正在策划一场夜游,通常是学伴搭配学伴,但也有人没有乔好,为了避免发生落单事件,所以大家正在商量。 “没想到莫云谙也会参加啊。”平头男孩叫陈友伦,他看起来不像是调侃我,只是询问。 “因为分手了啊。”蓝尚恩狗嘴吐不出象牙,我轻瞥他一眼,不再搭理。 最后在张元和韦涵的安排之下,我们共有二十四个人参加夜游,目的就是在流星雨出现的那天,一起骑车上山观看。 解散后,我和蓝尚恩走在校园中,韦涵则要在和张元讨论细节而去用餐。 “妳你要去哪里吗?” “图书馆,还书。” “那我也去吧,顺便拿我预定的书。” “我一开始觉得你是个欠揍的人。” “喔,现在呢?” “依然是个欠揍的人!”我打了他一下,忍住眼中打转的泪水。 “干嘛干什么,妳你还会为了那个劈腿的人哭喔?” “我不会哭,不会在男生面前哭。”我用力吸了吸鼻子。 “妳你是不想自己的脆弱被男生看见?” 我摇头:“男生看到女生的眼泪会心软吧,不管有没有爱,都会在那个当下想要拥抱对方、安慰对方对不对?” 蓝尚恩歪头想了想,坦言道:“不否认。” “我不希望让男生有那种感情,我不要他因为同情或是怜悯才碰触我,我希望他的每次碰触,都是建立在爱之上。”我瞇眯眼看向他:“所以我绝对不会让男生看见我的眼泪。” “这样比较笨的男生,也许会以为妳你很坚强,就会选择需要他保护的女人了。”蓝尚恩将手枕在头后面,挂着微笑说。 “如果一个男人,因为看不见我的眼泪,就不明白我的脆弱,那他就不是真正的爱我。”我说,而蓝尚恩笑出声音。 “也是,可是,男生没那么聪明。”他耸肩:“男生就是要直接接受命令,妳你要A,就告诉他妳你要A。可是女生老是喜欢丢出ABC,但其实要的是E,这么复杂男生哪会知道啊!” “应该很容易知道才对。”我扬起双手想推开图书馆的门,而蓝尚恩的一只大手覆盖在门把上,我抬头看他,这么近的距离才发现他真的很高,我只快到他的肩膀左右。 “不,很难知道,女生的脑袋是世界上最难解的谜团。”蓝尚恩微笑。 “男生才是笨得无法想象。”我说。 图书馆里头静谧得只剩下书本翻动声音,我和蓝尚恩要去的地方不同,于是就分道扬镳。我在大众文学区穿梭,想找些关于两性方面的书籍。 女人什么时候会看两性书籍? 就是在自己的感情发生了一些波澜的时候。 手指沿著书脊一本本抚过,寻找让我最有感觉的书名,当我摸到一本《男人为什么外遇》的书时,顿时停下来,最后决定翻看几页。 而也就在此刻,我听见了曾经很熟悉的声音,从最角落处传来── 出于好奇,出于想确定的心,我朝那角落走去,映入眼帘的是可以料想到的、不意外的画面,张泽献和他的新女友就坐在那,背对着我,两个人亲密地看着同一本书,不时传来嬉笑的低声耳语。 很意外的,我的心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冲击。 只是忽然间觉得,没必要再去探讨外遇的原因了,不管他是出于新鲜感还是爱情,总归都是离开了我。 我毅然决然转过身,将那本书放回书柜之上,直接往图书馆外跑。 当我抬头看着蓝天,发现自己的眼泪又在不知不觉间滑落。 我这才知道,有时候流眼泪,并不是因为难过或是痛苦,莫名其妙的时候,也会掉眼泪。 擦干之后,再重新开始就好。 *** 夜游的日子很快到来,应该是说要看流星雨的日子。 蓝尚恩在MSN上提醒我天气很冷,要穿多一点。 “我可不想多带一件外套塞车箱车厢。”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我越来越明白,蓝尚恩这个男人,嘴巴很坏也很直接,可是还算是个好人。 我忽然理解到韦涵说过的,每个人都需要一些异性朋友,因为异性朋友会毫不客气地跟妳你说真话,告诉妳你他们真实的想法。 忽然觉得,过往放弃异性交友圈、把重心全放在男友身上的自己很蠢,我应该利用所剩无几的大学时光多交朋友、好好享受大学生活。 在停车场集合后,由张元和韦涵为首的第一台机车带路,中间则是陈友伦,而我和蓝尚恩殿后。 骑往山上的这一路上几乎没有路灯,我们十几台机车,轰轰的引擎声划破了寂静的夜,车头灯代替了路灯,冷风飕飕,吹过脸颊冰冷刺骨。 我不禁打了记喷嚏,蓝尚恩慢下速度。 “妳你会冷?”他的声音从前方传来,风声吹散了他的尾音。 “有一点!” “不是要妳你多穿一点了吗?”他吼。 “我穿很多了!”我喊回去。 接着他将机车靠边停,要我下车,周遭漆黑一片,原本和我们同行的机车早已经骑远了,只看得见零星的红色车尾灯。 机车大灯照着前方漆黑的山路,周遭伴随着虫鸣声。 蓝尚恩打开置物箱盖,拿出一件羽绒外套,拉下口罩对我说:“给妳你。” “你不是说不想多带一件外套?”我接过外套,狐疑看向他的脸,发现他满脸通红:“你的脸怎么了啊?” “我只要气温太低,脸就会被冻到红。”他将口罩拉上,坐上机车:“走吧。” “喔。”因为放在车箱车厢的关系,所以羽绒外套散发着一些热气,蓝尚恩个子比我高很多,穿上他的外套后的我显得娇小,坐上车后,我将手藏在羽绒外套之中,看着前方的蓝尚恩,觉得他还真是个典型刀子口豆腐心的男人。 与大家会合之后,我们将机车停在路边,每个人打开手机上的闪光灯,一起照着前方道路。张元和韦涵带领我们穿过一条羊肠小道,来到一座两层高的大型凉亭前。 “各位,这边可是秘密景点,所以没什么人,但是因为非常的暗,请大家一定要结伴同行,不要走散了喔!”韦涵的声音在前方提醒所有人:“大家先把手机灯光关掉吧,这样子星星会看得更清楚。” 说完后韦涵朝我的方向跑来,我伸出手抓住她,而蓝尚恩也跟着张元和陈友伦聚到一旁。 “很不错吧,这样的大学生活,是妳你以前无法想象的吧?” “嗯,我真的明白妳你所说的了,就算交往,还是要保有自己的人际关系。” “是呀!女孩总是要笨过一次才会变得更聪明,知道在爱情中自己的角色是什么,可以做什么,站好自己的位置,不让人逾越呀!”韦涵对我眨眨眼。 我看了周遭热闹的年轻男女,又抬头看向满天星斗,最后对韦涵说:“是呀,我和泽献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逛夜市和看电影,好像从没有这样出游过。” “还有每天窝在房间里头。”韦涵贼笑,我打了她一下。 “喂,这边有好位置喔。”张元对我们两个喊,韦涵拉着我的手过去。 这里有片草地,他们三个男生平躺在上头,可以直接仰天看着星空。 “躺下吧,还是妳你们嫌脏?”蓝尚恩依旧是那不友善的语气。 “我不在意,反正我身上的外套不是我的。”我说,接着便直接躺下来,彷佛仿佛听得见身旁的蓝尚恩传来的笑声。 韦涵也躺在我的身边,我们五个人还真的就像青春大学生一样,躺在草地上看星星。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原来世界可以这么漆黑,夜空可以如此明亮。 当天空闪过许多道流星时,我们全都发出一阵惊叹,那一整片黑中带蓝的画布,闪过无数银白光束,像是拍电影一样夸张,满满的都是流星雨。 大家都在赞叹这美丽瞬间时,我瞥了眼一旁的蓝尚恩。 他因冷冽的空气而满脸通红,眼睛像在发光,看着天上的星空,虽然依旧带着不屑的笑容,可是我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这是我四年大学生活之中,记忆最深刻的一幕。 后来专题与报告充满了我们的生活,上MSN不再是聊天,而是讨论报告。 偶尔蓝尚恩上线时,会跟我说声加油,祝福我们都能顺利毕业,在学校遇见的话也会稍微聊天一下,交换彼此的八卦情报,然后在不同的教学大楼前停下脚步,说了再见。 偶而偶尔三五好友也会一起约去吃饭,那时候便会找蓝尚恩与张元、陈友伦他们,还曾经开玩笑地比照联谊的方式分配位置。 “开心吗?”看到我笑得合不拢嘴的蓝尚恩这么问我。 “满挺开心的呀。”我耸肩笑着,看看周围有男有女的交友圈,再次感叹以前放弃这么快乐的时光实在太傻了。 “开心就好。”蓝尚恩说完,往椅背上一靠,和一旁的张元他们聊天。 “你呢?和女友怎样了?” “哪一个女友啊?”他挂起不怀好意的微笑。 “你真的是个坏男人。”我无奈地看着他。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张元在一旁搭腔。 “也是有女人喜欢好男人的好吗?”韦涵则抗议,和张元斗起嘴来。 “别吵了啦。”陈友伦老是扮演他们之间的和事佬。 “讲真的,你和女友怎么样?”我又问。 “妳你知道的那一个分了,妳你不知道的那几个也分了!”他一脸潇洒。 “你讲真的假的?” “我对妳你说过谎吗?” “你从没认真说过吧。”我盯着他看追问:“你甩人?” “就说了,哪一个妳你要说清楚啊,我没开玩笑的,真的很多个。”他的手指夸张地数着数。 “好,就上一个好不好?” “上一个是对方提的。”蓝尚恩总算说了句正常话。 “那你还一脸不在乎喔?” 他耸耸肩,彷佛仿佛像是在说“我是真的不在乎。” 我总是看不出他真正的情绪,他让我觉得,世界上彷佛仿佛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影响到他。 “算了,反正有一天你会遇见你很爱的女人吧。” 听到我这么说的他笑了。 “干嘛干什么笑成这样?”总觉得他的笑容很讨厌。 “我只是觉得,天啊莫云谙,妳你是有多单纯!” “单纯?” “会讲这种话,真的是有点蠢。”蓝尚恩双手环胸,挑起一边眉毛:“世界上没有真爱,只有激情,还有可以相处一辈子的对象。” “哈?”我听了,瞬间觉得一肚子火:“蓝尚恩,连我都还相信爱情,你又怎么可以轻易说没有真爱?而且当初是你要我相信真爱的!” “妳你在生气喔?”他身体些些往前倾:“这有什么好生气。” “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不该把话讲那么死。”我也双手环胸。 蓝尚恩勾起淡淡的微笑:“好吧,就当我说错了,这件事情就莫再提、莫再讲,莫云谙。” 这下换我笑出来:“你也有看港片?” “怎么可能没看。”蓝尚恩也笑。 好无聊的对话,可是那个年纪,就是会因为一些无聊的对话而笑,就是会为了一些无聊的事情生气。 我对蓝尚恩的记忆,就是他会因为低温而脸颊通红,他总带着不可一世的高傲,偶然间流露出的冷漠,还有猜不透他真实想法的自己,以及那个流星雨的夜晚,属于他的侧脸。 毕业之后,由于科系不同、地区不同,好像就这么自然而然断了联络。 讲得好像很容易,但一切都如此自然。 当年我们用的是网内互打免费的亚太电信,而今大家人人手拿智能型手机。当年我们是用MSN与同学保持联系,而今人人使用的都是LINE。当年我们在无名上撰写网志、分享生活,而今所有人都在Facebook上交朋友。 时代变迁,在短短几年内剧烈转变,我们跟着科技来到现代,却忘了把过往串起。 第三章 四年前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我找的工作是网络小帮手,那一年,正是网络拍卖的流行高峰期,许多七年级生纷纷投入网拍这一行,电视上分享诸多年纪轻轻便月入数十万的例子,但更多的是亏本的失败,却从来没人知道。 我所待的是当时台湾最大的网拍服饰公司,那一年流行的还是日系服装,每天都有好几千笔订单,工作室中充满了打字声响以及同事的咒骂声,当然还少不了包装货物的声音。 “靠!这个买家到底是要不要买啊?该不会是别的网拍品牌派来探听敌情的间谍吧?”忍不住骂出声的,是今天值日响应网络讯息的文小宣。 “别气了啦,反正不就都是那些白痴问题?”搭腔的是和我一起对照出货单号是否有误的房祈亚。 “快点解决,我好饿。”我擦了下额头的汗,看了墙上时钟:“这份工作真不是人做的。” “不过倒是可以拿到免费的衣服,这福利还不错啊!”房祈亚笑得灿烂,她身上穿的衣服也是我们公司最热门的商品,她曾说过,自己会来这工作的最大原因,就是因为从学生时代就很爱买这家衣服。 好不容易将早上的货物整理告一段落之后,我们终于可以出去吃饭。 房祈亚走回位置上,用蜜粉在脸上压了几下,不忘涂上口红。 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生,白皙的肌肤和飘逸的长发,随时随地都在注意自己的服装仪容,手上的彩绘指甲也是一个礼拜换一次,与其说她是网络小帮手,我倒觉得她更像网拍麻豆。 “好啦,走吧。”房祈亚拿起一旁的凯蒂猫提袋,里头装着她贴满水钻的手机以及大红色的名牌钱包。 “等我回完这一个该死的网络买家,真是在找碴!好,解决!”文小宣用力敲下Enter后关掉屏幕,两手往上伸大喊。 房祈亚和我同年,而文小宣虽然比我们大一岁,但是看起来却像是高中刚毕业,圆脸短发,使她的脸更显稚气。 我们三人进来这家网拍公司都不到一年,但比起其他连试用期都还没满的同事,我们已经算是最资深的员工了。 “我觉得啊,最近客诉变多了,而且大家态度都很差劲,我常常看到一肚子火。”文小宣一边吸着面条,一边抱怨。 “反正对方也看不见妳你,一边咒骂一边回复『谢谢您的指教』就好啦。”房祈亚每次值日回复小帮手的时候,总是皮笑肉不笑地一一响应那些网络买家。 “这也是工作之一啊,我之前也会去网络发问呢。”我选择了比较中间的回答。 “但难道妳你就不觉得他们的问题很白痴吗?明明规则都写清楚了,干嘛吗还要问?”文小宣吹胡子瞪眼。 “对啊,多去看一下规则是会怎样。”房祈亚翻白眼。 不过有时候,买家就算看了规则,还是会有无法确定的事情,所以才会想要发问进一步确认,可是我看了下一鼻孔出气的文小宣和房祈亚,也只能附和她们说:“也是啦,就去看一下吧,省得添我们麻烦。” “就说,我们是公司中最合的三个。”文小宣满意地点头,而房祈亚也勾起微笑当作响应。 话虽如此,但我们彼此心中应该都知道,这只是同事间友好的相处,再亲近的同事都可能有隔阂,这大概就是出社会和学生的不同,那种心无芥蒂交朋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说任何话之前,我都会先想适不适合,和她们讲话也会小心翼翼,以免造成不愉快。 任何事情都不是做真正的自己,圆滑成为一种手段。 不过也不能抱怨什么,毕竟这工作环境我也满挺喜欢的,但却有种不上不下的混沌感,明明是大传系毕业,做的却不是自己的专业,只能稍微擦到边,一点也不畅快。 “对了,妳你们知道吗?『无名小站』快要关闭了。”房祈亚叹气:“我以前可是很努力维持无名人气,没想到居然说要关就关。” 回想一下自己的无名,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以前和张泽献交往的时候,根本没有心思经营无名,分手后,偶尔才会写一些出去玩的事情,企图想让张泽献知道自己过得很好。 虽然我压根不知道他会不会来看我的无名。 不过讲到这,我才突然想到自己很久没去看张泽献的无名了。 在刚分手的时候,虽然我一直告诉自己别在意,但依旧无法停止想去看他无名的念头,他去了哪里玩,有了什么想法,都可以从网志和相簿上看见。 从一开始他将我的照片全数撤下,换上了那个女孩,我曾经心痛不已。之后连那女孩的照片也被撤下,他的无名充斥着运动、健身等。后来出了社会,我只有想到的时候才会去看,但那时他也很少更新了。 “最近有个新东西,叫做叫作Facebook,妳你们知道吗?”文小宣睁圆眼睛:“我在美国留学的朋友说,那东西在国外非常红!” “那是什么?”房祈亚显然很有兴趣。 “是不是类似无名的东西?我好像有听过。”我问。 “听说更厉害,好像可以互动,还能玩游戏什么的,我也不是很了解,但看来势必会是未来的网络趋势。”文小宣说。 “唉,没想到无名的风光时代就这样没了。”房祈亚再一次叹气。 午休结束回到工作岗位后,我想到刚才聊天的话题,便顺手打开无名,上头的广告果然写着大大的“结束营业”。无名小站前几年被另一间更大的网络公司收购之后,到了现在也面临要关起来的命运。 所有人都将数据导出到别的网络空间,而我看着自己已经许久没有经营的长草无名,心中不免生起一丝丝小小感慨,觉得也没有必要帮无名搬家了。 鼠标移到好友链接,那有着大学时代留下的朋友账号,其中我先点下了韦涵,她的无名早就搬家,接着再转而点下蓝尚恩,他的无名看来也已经荒废许久。 最后,我深深吸一口气,在网址处输入了张泽献的账号,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他的账号。 赫然发现他的无名居然还有更新,最新的一篇写着“拜拜,无名”。 而我看着他的网志以及照片,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心宛如一池平静的湖水,一点感觉也没有了。 就在这个瞬间,我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释怀。 曾经泽献带给我的伤害,好像随着时间流逝,就算疼痛,却也已经不算什么了。我甚至可以去回想,在交往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还是曾有过一段很长的快乐时光。 于是我看着屏幕上他的照片,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按下关闭窗口。 在今天真正的、好好的地和张泽献说再见。 *** “我快要累死了!”韦涵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喊。 “天啊,妳你也太操了吧。”我看着她美丽的脸蛋,居然出现黑眼圈。 “妈的!公关公司根本不是人干的,我要是哪一天暴毙,一点都不需要惊讶。”她像喝水一样一口气干掉咖啡,又拿出两颗维他命维他命丢入嘴中。 “妳你那样喝咖啡又吃维他命,不怕胃痛喔。” 韦涵摆摆手,表示不在意:“啊妳你那个小帮手做得怎样?” 我耸耸肩,还能怎样,就那样啰。 “怎么都没有听妳你抱怨?”她卷起一大坨意大利面就往嘴里塞。 “看见妳你这么累,我还抱怨自己那至少可以准时下班的工作,岂不是太白目了吗?”我手撑住下巴,看着她难看至极的吃相。 韦涵瞇眯眼看我,啧了一声:“算妳你有良心。可是说真的,毕业也一年多了,妳你就真的打算继续做那个小帮手的工作吗?” 我耸耸肩,这不上不下的感觉我也知道,当初履历乱投,才面试第一间公司就决定要去,一做就一年多。 “妳你以前在学校的成绩比我还好,只做小帮手我觉得太可惜了,我们公司有一间合作的广告公司正在征人,妳你要不要去试试看?” “广告公司啊……” “别犹豫了,妳你把履历给我,我交给他们如何?”她擦擦嘴巴,看了我盘中的意大利面:“妳你不吃?” “要吃呀。”我立刻用叉子卷了一团面,小心别被她这饿死鬼吃掉。 “我好饿,如果想减肥又不想节食,来公关公司就对了,保证妳你永远吃不饱、睡不饱。”于是她又招来了服务生,加点一盘大的青酱鸡腿意大利面。 看她从无忧无虑的大学生,蜕变为现在为工作奔波的女人,老实说我还挺羡慕,觉得这样的韦涵闪闪发光。 *** 就在我将履历发MAIL给韦涵的几天后,很快便收到了那间广告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我请了一天假,来到一处终于和大传系有关联的地方。 看着熟悉的面试题目,回想起大学那段念书时光,忽然感到满腔热忱,而也很幸运的,面试官当下确定录用我,一切顺利得不可思议。 “那妳你最快何时可以上班?”面试官问。 “可能要下个月初,现在的工作必须有个交接。” “嗯,没问题,那妳你今天还有时间吗?我请人带妳你参观公司?”面试官虽这样问,但已经拿起会议室里头的电话按下分机。 “可以。”我说,而电话那头正巧也刚接听起来。 “啊,现在那一组谁有空,过来会议室带新人绕一下。”面试官手肘撑在椅子把手上。 “我过去。”对方说。 过没多久,有人敲了会议室的门,面试官应了声,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打开门:“经理。” 原来帮我面试的人是经理。 “带她参观一下吧,下个月初报到,刚好补你们那组要离开的人。”经理说。 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看向我,表情微微一愣,接着瞇眼眯眼微笑:“好,那往这边吧。” 他一面带我随意走走,一面稍微介绍了一下部门跟环境,广告公司里头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碌,有些在会议室里开会,有些在讨论室制作简单的样本道具,有些的双手则在键盘上飞舞着拟定企划案。 “其实差不多就是这样,啊,带妳你去参观我们的休息室好了。”他说完后,领着我来到面向大片落地窗的空间,这里采光良好,一旁放着许多咖啡机,还有饮料台,也有着些零食点心,甚至还有泡面。 “加班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忙到连下去买的时间都没有,就只能吃泡面。”男人从咖啡壶中倒了两杯咖啡,走到落地窗边的位置:“这几天一个大型广告才刚结束,所以现在可以稍稍休息,但很快又有下个Case要忙,无限循环。” “会忙到没办法回家吗?” “那可不一定,要看负责项目。话说,一直没自我介绍,我叫林子隽。”他一边介绍自己,一边将挂在胸前的识别证翻过来,让我看清楚上头的名字:“妳你是格林公关的韦小姐介绍的是吗?” “我是她大学同学,我叫莫云谙。”我微笑。 “她有说妳你很能干,我也有跟她说我们这边真的很操,虽然比起其他大型广告公司还稍微好一些,不过,妳你还是要有心里心理准备。” 我点点头:“请问韦涵的窗口都是你这边吗?” “没错!”他看了一下手表:“应该差不多了,我等等还要去看场地,妳你是下个月过来报到是吧,到时候找我就可以了。” 他从胸前的口袋拿出一张名片交给我,上头写的职称是组长。 “那些头衔不用在意,我们这组有好几个没有职称的『组长』,每次开会都是吵吵闹闹,根本不知道听谁的。”他说完还笑了。 受他感染的我也跟着笑,然后将名片收到钱包中。 离开一楼大厅时,我回头看了一眼高耸得彷佛仿佛冲入云端中的高楼,终于相信自己要转换到另一个环境了。 *** “什么?妳你真的要走?”文小宣假装晕眩。 “好突然呢。”房祈亚小叹气,但不知道是为了正在响应的买家留言、还是听到我要离职。 “是呀,谢谢妳你们这一年多来的照顾。”我客套地对她们说。 “喔天唷,我看老板娘好像没有在找新人的感觉,该不会从此就要我们两个人做三人份的工作吧?”原来文小宣担心的是这个。 “应该不至于吧,如果这样我干脆也辞职算了。”房祈亚这次摇头加叹气,顺便多骂了一句“白痴”响应屏幕上的买家问题。 “老板娘有说会再请人,只是我可能待不到带新人的时候了,到时再麻烦妳你们。”毕竟这里是目前最大的网拍服饰品牌,人手怎么样也要补足才行。 “那我们必须要办个欢送会,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文小宣提议。 “是啊,好好喝一杯。”房祈亚眨眨眼睛。 “那当然好呀!”我说。 原本要去高档的日式料理,但房祈亚说她不吃生冷食物,推荐了可以喝酒看足球赛的美式餐厅,于是我们三个女人在美式餐厅接受了几个外国人请的啤酒,喝醉了的房祈亚和外国人聊得很开心,而文小宣则开始抱怨工作上的烦心事。 而当我们在店门口解散后,我抬头呼了一口气,闻到自己口中的酒味,闭上眼睛,耳边听见的却都是车子呼啸而过的声音。 天空混浊,充满电线、高楼、招牌,以及快速道路和捷运。 想念起大学那天,在那所谓的秘密景点看的满天星空。 好久远的事情,只是忽然想起。 *** “云谙,这一次的案子妳你也提几个企划吧。” 在每周三的固定小组讨论会时,林子隽忽然对我这么说。 “我吗?” “嗯,妳你进来一个月了,也该是时候提案。”林子隽对我微笑,接着将手上的资料给我一份。 “别担心啦,正式提案的是我,这算是一个磨练磨练的机会。”同组的另一位男生说话,他留着一头长发与胡碴胡楂,造型却相当有个性。 “是啊王宇城,就不要重蹈覆辙,让新人的企划取代你的。”开口吐槽的是田歆雯,利落的短发配上一身中性打扮,却不失女人味。 “靠,多久的事情还提!”王宇城老大不爽。 “别理他们。”林子隽边说边笑:“加油吧。” “不过讲真的,一个月也太快了,之前的新人都是两个月左右才会让他们提案的呀。”离开会议室的时候,田歆雯歪头说。 “看样子林子隽很看重妳你吧。”王宇城耸耸肩,不甚在意。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更不能辜负林子隽的期待,我在心中暗自下了决定,一定要好好做。 广告业虽然忙碌,但和我从网络上或是朋友那儿听来的恐怖经验相比,我们公司算是好很多。可能是因为公司规模还不大的关系,我们加班的天数倒是没有其他家广告公司那么夸张。 “所以说,这可是我精挑细选的好公司,朋友嘛,本来就是要互相帮助。”听我说着这些话的韦涵,心满意足地点着头,将牛肉馅饼大口塞进嘴中。 “咦?难道不是因为刚好那间公司正缺人?”我笑着问。 “真的有挑过啦,我可不希望妳你跟我一样忙得要命,我薪水顶多比妳你多个五千,结果忙得跟狗一样,我还宁愿少那五千,多点休息时间。”韦涵说归说但还是算了一下:“扣掉劳健保的话,这样一年就少了五万,唉唷哎哟!好多!” “这一次的提案我很没信心,虽然林子隽说只是让我试试看,但其实,应该是想测试我的实力吧?” “喔,不会啦,林子隽是个好人。”韦涵淡淡一笑,眼神变得有些暧昧:“欸欸,怎么样,他是妳你喜欢的类型吗?” 我皱起眉头:“讲这个干么干什么啦!” “哈哈,就只是问一下嘛!自从张泽献之后妳你就没再谈恋爱了,我是担心妳你会害怕爱情。” “嗯,应该说,我想要多交些朋友,但不会害怕爱情,总不能因为跌倒过就不再走路吧。” “莫云谙,我喜欢妳你的这个比喻。”韦涵心领神会地点点头。 “不过为什么会提到林子隽?”我狐疑问道。 韦涵转转眼珠,故作神秘。 “快点说啦,怎样了?”我戳了戳韦涵放在桌上的手臂。 “好啦,之前妳你去面试那一天,林子隽有在在线敲我,问妳你的事情,所以我就猜他是不是对妳你有意思。” 我心缩了下,不自然地顺了顺头发,然后扯出微笑问:“他问什么呀?” “就是我们认识多久啦,还有妳你个性如何之类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就只问过那一次,之后就没再问了。”韦涵瞇眯起眼睛:“所以说,他有跟妳你表示过什么吗?还是有感觉到什么不寻常的氛围?” “都没有。”我只是想起他要我提案的事情。 “唉唷哎哟,林子隽是个还不错的选择,欸,像他那样的极品男人已经是绝版了,还不好好把握。” “把握个头啦,都妳你在讲!”我喝了一口饮料:“那妳你呢?也没听到妳你在谈恋爱呀。” “别提了吧,我这么忙,就算谈了恋爱也没空经营啦!”她摆摆手,表示自己要为工作而活。 “青春实在太短暂了。”我不禁叹气。 “是呀,如果大学需要念八年就好了。” “妳你可以读完研究所再去攻博士班呀。”我笑。 “那等到我出社会的时候就要三十岁了!女人的青春啊,真是太短暂了!虽然现在都提倡什么熟女生活,三十几岁也要过得很美丽很自信,我当然也同意,可是女人的青春这么短暂,二十几岁是生孩子的黄金期,但现在这个年代除非不小心,不然谁会想二十几岁就生小孩!”韦涵忿忿不平愤愤不平。 “男人先成家立业没问题啊,可是女人呢,应该要先立业再成家,不然啊,一辈子就被小孩绑住了。”我也这么说。 我们同时看向了餐桌的另一边,那边正有一对家庭在用餐,看起来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爸爸一边滑着手机一边吃饭,而妈妈自己顾着坐在娃娃椅上的孩子,一边喂食一边帮她擦手。 看着这样的情景,我觉得有些可怕。 要我倾尽一生心力贡献给一个家庭,担心着孩子的一辈子,提心吊胆他的生命安全,害怕他生病……而我一辈子的生活,就都寄托在那了。 我的人生,还没准备好对另一个人负责。 “我啊,还想测试自己的能力可以到哪?”韦涵忽然开口,她看着那一桌的夫妻,摇着头,转过来看着我轻声说:“妳你看男人完全不帮忙顾孩子,说不定手机那头还在跟小三聊天呢。”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骂道:“妳你真的很坏心。” “十个男人九个外遇,剩下那一个刚好没钱没本事,所以才无法外遇 。”她翻了白眼,招来服务生多点了白酒:“我们女人应该当自强。” 我挑眉,赞同好友的看法:“敬当自强。” 举起白酒和她干杯,我想面临过被劈腿的自己,最有资格说这句话。 *** “云谙,妳你的这份企划发想是源于什么?” 当我将试着写出的企划交给林子隽之后,他如此问我。 “嗯,就是某天坐捷运的时候,发现大家都在滑手机,窗外的天空其实正巧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双层彩虹,可是大家却顾着用手机看世界,竟然没人发现眼前更漂亮的风景,所以我就……”我耸耸肩。 林子隽看着企划报告书,若有所思地点着头。 我盯着他的脸庞,不禁想起韦涵曾说过的话,瞬间觉得有些紧张。 而此时他正巧抬头,对上我的视线,一时间我慌张地匆忙移开眼神,而林子隽则喊了王宇城过来,告诉他:“这一次用云谙的企划。” “啥!?”王宇城大声惊呼,连我也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倒是坐在座位上的田歆雯听了,哈哈大笑:“看!就说很容易被新人抢走企划吧!重蹈覆辙了啊!哈哈哈!” “闭嘴!田歆雯!”王宇城大吼,想挽回颓势:“等一下喔,老大,你冷静点,我那份企划应该也还不错啊!” “的确不错,可是和云谙的相比,你的显得太过商业化。这一次业主希望走小品方式,所以云谙的比较适合。” “商业化?喔,老大,广告业就是一种商业化行为啊,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必须商业化才好卖呀,要赚钱的啊!有钱才能运转啊!大哥!”王宇城继续扯破喉咙大喊。 “好了啦,这样很难看喔,你要更加磨练才行。”继续幸灾乐祸的依然是田歆雯,其他人看他这样也都哈哈笑着。 “总之,这次企划就用云谙的,但其他东西还是由你负责。”林子隽下了结论,而我依旧震惊不已。 王宇城斜眼看我:“可恶,算妳你好运!” “那个,真是对不起……”我抱歉地说,却让王宇城变得更加崩溃。 林子隽笑个不停,在镜片后的笑意让人感觉如此温暖。 *** 这是我进公司后第一次经手的广告案,亲眼看见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明星,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我的工作暂时只需要准备道具、协助确认商品,林子隽监控全场,并和摄影、灯光师等协调。而田歆雯和王宇城则负责和各单位负责人员沟通及其他我还胜任不了的协调。 短短几分钟的广告,却必须花将近一天来拍摄。 而田歆雯却说最高记录最高纪录曾经拍过三天,就为了一个头发飘扬的效果,听得我直打哆嗦。 好不容易终于完成拍摄之后,却要回公司确认画面,再和剪接师说明需要哪些镜头,还必须去找适当的背景音乐。 这件案子结束后,后头的案子又再接踵而来,每天十点可以回家是幸运,看见天亮根本算家常便饭,但更令我意外的是,我竟乐此不疲。 这份工作虽忙碌,却让我开心。某天,就在我们承接下公司开业以来最大的一件广告Case时,所有人绷紧神经准备对客户进行简报,我却在站起来走往投影机时,感到头昏眼花,接着一阵黑暗袭来,等我再次张开眼睛,才发觉已经躺在医院的床上了。 “醒了?”林子隽轻声问道,原本眼中带着一丝忧郁与担心,在看到我醒来后,总算松了一口气:“医生说是因为妳你太累。” 我觉得好丢脸,大家的工作量明明是一样的,但我却先挂病号。 “对不起……”我口干舌燥,眼角的泪水滚烫。 “没什么好抱歉的。”林子隽柔声说着,他的手覆盖在我的额头上,轻轻抚摸。 “我搞砸了吗?” “怎么会呢?妳你虽然在简报的时候突然昏倒,但幸好田歆雯马上就帮妳你Cover过去,别担心,我们还是拿到了案子。”林子隽的手没有移开,我看见他眼睛下的黑眼圈:“不要勉强身体。” 抱病上班的人大有人在,我不想拿身体柔弱这点当借口而离开工作岗位。 “对不起,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我说,扬起吊着点滴的手背,擦着自己不争气的泪水,血从点滴管中逆流。 “不要勉强身体。”林子隽又说了一次。 在这短短的瞬间,我觉得空气中有一丝丝的不同,看着林子隽的双眼,觉得似乎回到了以前和张泽献刚相遇的时刻。 *** 再一次谈恋爱的时机,没想到会这么突然且迅速,昏倒过后,林子隽无微不至的照顾与接送,让我再次涌起了想被爱的感觉。 所以在他对我告白的当下,我便答应了。 我不想当个被照顾的女人,尤其是在他面前病倒又哭泣的这件事,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失误。 那些脆弱又软弱的一面,不应该被男人看见。 尤其当所有同事都继续在广告业界努力打拚打拼,夹缝中求生存的时候,我却倒了下来,那种耻辱我绝不会忘记。 那天和韦涵干杯说着的“女人当自强”,是我的信念。 我可以因为感动而落泪,但绝不能接受软弱而哭泣。 “妳你的手好软。”当林子隽牵着我的手,和我靠着肩仰望夜空的流星雨时,我想起大学时代的事情。 “没有想到可以再一次看见流星雨。”我感动地不禁脱口而出。 “以前和谁一起看呢?”他狡诈地微笑,看着我的眼神很是温柔。 “大学同学,很多人。”我回以微笑:“你有过吗?夜游,男男女女那样。” “疯狂的大学生活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抚摸我的手:“现在这双手才是真的。” “好肉麻。”我笑着说,而他已贴上我的唇。 那年,我二十五岁,虽然已不会天真地相信一段爱情便能永远,但依然对爱情保有一丝憧憬。 然而,当热恋期过了之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生活,许许多多、大大小小不一样的观念冲突,让我好几次都感到疲惫至极。 幸与不幸,都在于我们是同事,工作上的冲突会带到感情中、而感情中的冲突亦会因为工作而暂时抛到一旁。 在这家广告公司工作了将近两年,从当时算是打杂的升到了企划专员,拿到人生第一张属于自己的名片,然后,就在那个冬天的台北街头,我遇见了蓝尚恩。 第四章 我按下加入,先发了一则讯息给他。 “真是时光匆匆。”蓝尚恩回复。 “世界真小,也真大。”我回。 他已读,却没有回应。于是我关掉了与他对话的窗口,打开昨天写到一半的企划,正觉得某处发生矛盾,于是起身走向林子隽的位置想跟他研究一下。 不过却在我靠近的时候,他迅速关掉桌面上的聊天窗口,我轻皱了下眉头,心中虽然怀疑,却没开口问。 “今晚我有大学聚会。”当问题讨论完后,他说了这句话。 经历过前男友的背叛后,现在的我更容易怀疑,并不是不相信对方,只是觉得任何事情都别像从前一样全然信任。 当时我和张泽献几乎二十四小时在一起,他都还可以背着我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而今我和林子隽下班后各自回各自的家,要偷吃岂不更容易? “好。”以不变应万变。 当内心有了一些些怀疑,就像墨水滴入水缸之中,只会扩散。 那天晚上我在家时,不断按着F5更新林子隽的Facebook页面,看着他们是否有打卡,登入了LINE打开他的窗口,说了句“我要洗澡了”,而他在回复我“OK”之后,就没再有下文。 他真的是去和同学聚餐吗?为什么这么突然?难道跟张泽献一样只是说谎骗我?忽然急着关掉的聊天窗口对象是谁?我该不该打电话过去呢? 我被这样疑神疑鬼的自己逼得快要疯掉,决定起身先去洗澡,让自己暂时脱离负面想法。而就在此刻,屏幕右下方跳出窗口,我立刻点开。 “今天忙翻了,现在才有办法回。”蓝尚恩传来讯息,贴了张沮丧的贴图。 “欸,你有空吗?聊一下?”我飞快打上这几个字。 “怎么了?” 我将林子隽的事情告诉他,包含我的怀疑以及张泽献的过往。 然而蓝尚恩却响应了:“妳你怀疑的话就打电话过去呀。” “不要,会显得我太缠人。” “那就去睡觉不要理他呀。” “蓝尚恩,你真的很冷淡。” “哈哈哈。” 觉得跟蓝尚恩讲话只会更生气,所以我气冲冲回了句:“我去洗澡,掰。” 蓝尚恩只回应了大笑的贴图。 洗澡的时候依旧心烦意乱,难得不用加班,却没有办法好好放松,心系在男友那,所有的思想彷佛仿佛都被牵引着。 当我洗完澡出来后,首先查看计算机中有没有林子隽的讯息,不过,却先注意到他Facebook接口上更新了一条状态,是他和朋友们在热炒店的打卡,约莫十多人,有男有女。 顿时我松了一口气,心情总算放松不少,再次觉得刚才神经质的自己很可笑。 蓝尚恩的讯息再次跳出:“欸,妳你真的在生气吗?” “没有生气啊,怎样?” “看妳你没回啊,哈哈。” “因为你真的满欠揍的。” “哈哈,不过讲老实话,不要用过去惩罚自己。” 看见这句话,我心一揪,回问他:“我看起来像是那样吗?” “这么久没联络了,我也不知道妳你现在是怎样的情况,不过,妳你可以看一下刚才自己写过的讯息。” 我滑动鼠标,看了下刚才和蓝尚恩说的简讯对话,最后打出:“看起来真的挺歇斯底里的。” “妳你才知道啊!”他又贴了大笑的贴图。 “一切都是我多心了,他真的只是和朋友吃饭。” “不一定喔,有可能那群朋友里面,就有一个他的前女友。” “蓝尚恩,你真的很烦!”我贴了打人的贴图回应他。 “哈哈,下次有空约吃饭吧。” “嗯,好啊。” 于是我们就这样草草结束了对话,关掉计算机后,林子隽刚好打电话来,电话那头听起来十分开心,我在被窝之中听着他的声音,觉得心安。 *** “上次那个广告商要办一场感谢回馈的餐会,我们公司也有受到邀请。”中午用餐时刻,林子隽提到此餐会,接着就将邀请函递给我。 “哇,办在这么高级的饭店啊。”是台北开幕没多久的六星级饭店。 “毕竟是那么大间的公司,广告的效益也很棒,所以大手笔。” “我们公司要派你去吗?”我问。 “那天晚上有其他事情,所以让妳你过去。”他说,而我却忍不住皱眉。 “那天晚上有什么事情?” “有一个新的厂商要接洽,若谈成的话,又是另一个大案子。”他将筷子放下,用卫生纸擦了擦嘴。 “喔,哪间?” “暂时保密。” “是我耶,我是你女朋友又是同事,连这也要保密?”我有些不高兴。 “就算这样也不能泄漏公司机密,本来不就规定,在谈成Case前不能告诉其他人吗?员工手册上有写。”林子隽扯了嘴角微笑,而我的视线在他脸上打转,试图想找出些蛛丝马迹。 却发现似乎徒劳无功,男人说谎或不说谎,全凭他们的经验值,再聪明的女人也不一定看得出来。 “好吧,那就我去。”我接过邀请函,内心却始终觉得不踏实。 *** “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今天不谈工作,尽情放松、享用美食吧。” 餐会当天,广告商大老板在舞台上举杯和大家敬酒,而我喝着好喝的香槟,在人群中打转,时不时会遇见曾合作过的对象,在场的几乎都是媒体圈的同行朋友。 整场餐会下来,发了大约二十张名片,虽说不谈工作,但这种场合就是用来接洽工作。 “咦?莫云谙!”忽然一个声音喊出我的名字,我一愣,停下脚步回头,不敢相信地看着前方穿着酒红色长礼服的女人。 “房祈亚?” 许久不见的房祈亚,还是一样那么漂亮,在人群中就是注目的焦点。 “哇!好久不见了!”房祈亚开心地拉住我的手,她手上的彩绘指甲依旧华丽得夸张:“怎么会在这种场合遇见妳你?” “我们公司和他们有生意上的往来,妳你呢?还是在那边上班吗?” “是呀,妳你应该也知道,我们现在拓展到实体店面了,算是和他们有间接的合作过,所以也受到邀请。”房祈亚顺手拿了一杯刚经过的服务生托盘上的红酒,喝了一口后说:“本来是文小宣要代表公司来,但她临时有事,所以就换我啦!没想到会遇见妳你,然后这边真的好高档。” 能见到以前的老同事,这种感觉还真奇妙,看来这个业界果然很小。 我想起当年欢送会分别时,房祈亚和文小宣两人还嚷嚷说要保持联络,结果若不是现在遇见,我们倒是连联络都不会,就只保持Facebook加好友的关系。 但老实说,这样的情况反而变得有些尴尬,我代表公司出席,戴着的面具是工作中的莫云谙,但若遇见老同事,又会变成另一种,可是如今和房祈亚却又不甚熟悉。 我心中正想着该如何和她分开行动,却发现另一件更惊讶的事情。 我看见了蓝尚恩,而他也正巧发现我了。 “莫云谙,看样子巧遇一遍之后就会不断巧遇。”他拿着香槟走过来。 “你怎么也会在这?房仲和他们也有生意往来?”今晚根本变成旧识相聚。 “我们老板和他们老板可是同窗,所以啦。”蓝尚恩回头比了一下后面那一群穿着西装的男人们:“我们公司的人只要想参加就能来,不错吧。” “哇,好大手笔。”我惊呼,看见一旁笑得有些尴尬的房祈亚,立刻向蓝尚恩介绍:“这是我以前的同事,这是我大学同学。” “喔,我叫蓝尚恩。”身为专业的业务,蓝尚恩还不忘递出名片。 “我是房祈亚。”她笑着接过蓝尚恩的名片。 我正想再多说点什么的时候,刚才交换过名片的某间营销公司代表靠了过来:“抱歉打扰一下,请问妳你现在方便吗?” “啊……”我来回看了房祈亚和蓝尚恩两人,房祈亚先点头,而蓝尚恩则露出微笑耸肩,我对他们两人颔首,接着就跟这位营销公司代表离开。 “我们刚才提到了这一次的广告,正巧这次贵公司也……”对方说明找我的理由,我则回头望了眼被我留在原地的那两人,然后再次戴起专业的工作面具,开始倾听眼前可能将成为下一笔Case的商业对象。 *** 交往两周年的那个晚上,林子隽在他的套房中准备了红酒,看完夜景后邀请我过去。 “看能不能生米煮成熟饭,然后顺理成章生了孩子,恭喜达成好男人GET成就。”韦涵在讯息里头胡乱响应,接着又抱怨自己现在还在加班,我却和男人厮混。 “我可不想奉子成婚,也不想这么早结婚。”我回应她,但脑中却不免幻想起这种可能性。 “哼,假仙,又不是没做过。”韦涵说。 “妳你应该不会才喝一点酒就醉了吧?”林子隽微笑着拿着两杯酒杯,殷红的红酒滑入杯中。 “我应该还算能喝。”我接过他的红酒。 “我不太能喝。”林子隽说。 “骗人,不能喝怎么家里有红酒?”我不禁笑说。 他只是微笑,没多说什么,在酒瓶空了后,几乎一半以上都入我肚中,我才知道林子隽说的是真的,他脸颊泛红,整个人昏醉到不行。 “你还好吧?”因酒精而使我笑个不停,我轻拍着倒在沙发上的他的脸颊,低头亲吻他的脸颊。 而他也笑着,一边看着我的脸,轻轻吻上我的唇,接着说:“妳你跟以前一样会喝。” “我没有很会……”微笑的嘴忽然僵在那弧度,话到此处我愣住了。 跟以前一样? “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喝酒呢。”我说。 而林子隽双眼迷蒙,微笑着说:“是吗?”然后沉沉睡去。 *** “妳你怎么不问?”韦涵将手上的合约交给我。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问。”我确认了每个盖章处无误后,将合约放回信封之中。 “就说,昨天你讲到的是谁啊?我们第一次一起喝呢。” “他一定会说不记得。” “没问怎么知道!”韦涵摇头,开导我:“我觉得不要太疑神疑鬼,妳你知道百分之八十的问题都是女生自己想太多,问清楚就没事啦。” “但百分之九十的问题,男人都有办法蒙混过关。”我又说,韦涵耸肩,一脸无奈。 “不然妳你去问蓝尚恩?” “嗯……?” “他可以站在男人的立场帮妳你分析一下,顺便问他,如果劈腿的话,会用什么方式隐瞒女友好了。” 我瞪大眼睛:“妳你是说林子隽劈腿?” “我没那样说,只是以防万一,欸唷!不会每个人都是张泽献,放心啦!”韦涵说着连自己听了也没把握的话。 见我一脸担忧,韦涵搔了下后脑,接着说:“妳你不要自己想太多,一个人爱不爱妳你,妳你应该感觉得出来吧。” 我一脸疑惑,被爱的感觉吗? 对我很温柔、宠溺地看着我,就是爱吗? 爱是这么简单又容易的东西吗? 以前张泽献也曾对我很温柔过,也曾宠溺地看着我过,但最后,他不是也这样爱上别人了吗? 如果爱是那么轻易消散,便不是爱了。 还是说,爱情本来就是如此呢? 那这样支撑着婚姻的那份爱,究竟又是多伟大的爱? 我拿着韦涵的合约回到公司,交给林子隽的时候,正巧看见他计算机屏幕上的窗口,飞快瞄过一眼,似乎是上次大学同学聚会的群组。 “麻烦妳你了。”林子隽看了合约后,放到桌面上。 “你……”我顿了下,还是改了话题:“晚上要一起吃饭吗?” “今晚上次没来的大学同学要再聚一次,所以……”他无奈的地耸肩,但我看得出他和老同学相聚很开心,况且屏幕上的窗口也说着晚上见,我知道他没有骗我,那是场有男有女的聚会。 “好吧。”我说,却还是偷偷记下了刚才从屏幕上瞄到的餐厅地址。 于是一到晚上,我就在偷偷躲在那间台式料理店的门口东张西望,的确看见林子隽和一群男女围坐在大圆桌,大家都笑得很开心,看起来没有异常、也没有不对劲。 而我站在这里偷看,是为了什么? 为了我内心的不安全感?还是林子隽不值得我信任?这是被张泽献劈腿后的影响吗? 还是那天晚上,林子隽脱口而出的那句令人不安的话语? “蠢毙了……”我抱怨着就要转身离去,却不小心撞到另一个正要进餐厅的男人。 “哇,抱……咦?妳你怎么还不进去?”素未谋面的男人如此说,见我一脸疑惑的表情,他一愣:“啊,认错了,抱歉。” “没关系。”我快步离开餐厅,回头看了一眼,那男人正往林子隽那桌走去。 *** “有一种很老套的喔,可能妳你长得很像他的前女友?”蓝尚恩狗嘴吐不出象牙。 我立刻转寄了那天他们打卡的照片给他,尖锐地问:“你觉得这群女的之中,有谁像我吗?” 屏幕那头的蓝尚恩已读许久,正当我以为他要投降之时,他却响应说:“如果要说长相的话是没有,可是也许对他来说,是有哪些地方相似吧。” “硬拗!” “我可是很老实的喔,就跟穿衣服有风格一样,人谈恋爱也有风格,总是会被差不多的类型所吸引。” “但是林子隽和张泽献很不一样。” “那可能妳你喜欢的范围比较广吧。”蓝尚恩贴了一张拍地笑的贴图。 “你真的很烦。” “我很认真耶。”蓝尚恩虽这么说,但我想象得到他那高傲的表情。 “对了,我有看见你和房祈亚互加好友。” “喔,对呀。” “怎么样,她是你喜欢的型吗?” “可能吧。” “可能吧?讲这么含糊。” “现在是在讲妳你的事情,别扯开话题。” “你从以前就只会挖别人的八卦,却从来都不讲自己的事情。” “我有这么坏吗?” “你有,而且现在一定在笑。” 我和蓝尚恩的话题就暂停在此,稍晚,林子隽便醉醺醺地来到我的租屋,他的眼底闪过我没见过的苦涩,轻轻吻着我的唇是那么悲伤。 一个人爱不爱妳你,妳你应该感觉得出来吧。 我想起韦涵曾说过的话,看着压在我身上的林子隽,他爱怜、温柔,却又带着一丝痛苦。 他想看着我,却又好几次避开我的眼神。 而当我坐在他身上,想看着他的双眼时,却发现他总是闭着眼睛,我俯身想亲吻他,而他却将我压在他的耳边。 内心有一丝丝的,我感受到了,张泽献。 *** “这是第几次出错了?你最近发生什么事情了?”经理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走进我们这组。 “我不会找借口,是真的发生了错误。”林子隽弯腰道歉。 “老大最近是怎样了啦?”王宇城皱眉。 “该不会你们有吵架吧?”田歆雯小声问。 我摇头否认:“我们没有怎样啊。” “还是妳你不自觉,却惹到了老大,或是给他压力?例如逼婚什么的。”王宇城又说。 “我没有,我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问题!”我因气愤而有些大声,引来了经理和林子隽的注意,吓得我们三个连忙低头继续处理自己手边的工作。 “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最后,经理在离开前如此说。 “真的很抱歉。”林子隽对着经理的背影再次弯腰抱歉,叹了一口很大的气,才沮丧地坐上椅子。 田歆雯用手肘顶了下我的手臂,用眼神暗示要我过去,但王宇城却摇头,迅速传了讯息给我们两个:“男人低潮时可不想让女人看见。” “在低潮时,不能安慰的话算什么女友!”田歆雯回。 那我到底该怎么做? “不要为了这种无聊的事情敲我。”蓝尚恩超无情无义,回传了一张外头的大太阳照片:“我正在为了防止台湾成为下一个希腊而努力上班,妳你的小情小爱拜托自己解决。” “欸,你只要告诉我,你希望女友怎么做就好。” “我会希望女友给我一点空间,我自己能处理好情绪。”蓝尚恩说。 而我想了下,林子隽也是这样的个性吗?还是他会希望我过去和他说几句话? 午休时刻,我走到林子隽身边,问他是否要去吃午餐,他摇头苦笑,脸上流露疲倦:“这一份我等等就要交给经理,妳你先去吃吧。” “那要帮你买回来吗?” “嗯,也好,随便帮我买就好了。”他说。 “连饭都不吃,这么严重。”在电梯门口等我的田歆雯摇头。 “毕竟我们能准时吃饭的时间也不多,要好好把握啊,下礼拜开始又有大案子,再一次的地狱生活!”王宇城翻白眼。 外头的烈日毒得皮肤晒到都刺痛,我们来到一家有冷气的水饺店,刚坐下不久,我便决定要把自己的那份买回去陪林子隽一起吃。 “也是啦,趁现在办公室没人,可以甜蜜一下。”田歆雯打趣说着。 “别白目地问他做得怎样了,就当没那回事吧。”同样身为男人的王宇城,和蓝尚恩给的意见差不多。 于是我买了水饺与酸辣汤,急切地想见到他,匆匆回到午休中的公司,却没看见林子隽,只剩下他桌上未关的计算机屏幕。 我将食物放在他的桌上,屏幕上有个LINE的通话窗口,上头写着:“您正在用其他机器通话中”,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见他的人。 就算男友的手机放在我面前,我也从不会去偷看,人都有隐私。 可是也许是现下我实在是太怀疑,于是我竟不由自主地靠向屏幕,我发誓绝对不会移动鼠标,只要看一眼屏幕上的文字就好。 正在通话那头的窗口,显示对方是一个女人,林子隽最后一句话是:“我没想到妳你这么早就结婚了。” 女人回应:“我也没想过会再遇见你。” 接着就是他们正在通话的窗口。 这句话,蕴含着很多种可能,可能就只是好久不见的同学闲聊,但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我光从字里行间去看,也知道这并不寻常。 我的内心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怒意,好像又再一次回到张泽献背叛我的那个时候,那种心痛。 眼泪掉下来,我立刻四处寻找林子隽的身影,想要他跟我解释这段话的意思,于是当我来到后阳台,正巧看见林子隽也挂掉电话走了过来,我赶紧擦掉眼泪,对他露出一抹勉强的微笑。 “妳你怎么了?” 眼前的男人,陌生又熟悉,他的双眼之中带着些些愧咎愧疚、却依然担忧。 “你在跟谁讲电话?”我直接问他。 “大学朋友。” “结婚的那个?” 他惊讶地瞠大眼睛:“妳你看了我计算机屏幕上的讯息?” “是你屏幕没关,我可没偷看。”我保持浅浅微笑:“所以你们说了什么?” “我很讶异她结婚而已,就这样。”林子隽的表情可不像只有那回事。 “她只是你的大学同学?不是前女友什么的?” 林子隽一愣:“我不想跟妳你说谎,是我大学女友没错,但就只是这样。” 而此刻,我内心震撼无比,真相绝对不是只有这样。 “你和她真的没有任何关系了吗?” “云谙,不要在公司谈论私事,但我可以跟妳你说,毕业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了,也没有妳你担心的那种事情,别胡思乱想。” 如果说,没有经历过张泽献那一段,我会相信现在林子隽说的话。 可是我经历过男人劈腿,经历过像呆子一样承受男人的谎言。 所以这一刻的我,对任何事情都带着怀疑。 一点点的不对劲,我知道的,我知道他没有说出实话,可是他说的也是实话。 我相信他,却又不信他。 此刻我只能忍下满腹的疑问,不在公司讨论私事,这样的事情,该是关起房门说的。 *** 而之后我们并没有再谈论起这件事情,下一笔大案子也开始着手准备,再加上前阵子,林子隽说过要去谈的生意也签了合约,经理笑得开心,好像前一阵子心不在焉的林子隽都是假的。 我每天不断更改企划提案向厂商报告,来回奔波于各家公司之间,之后还要敲定女明星,新的Case又接着进来,所有人都忙得焦头烂额。 基本上,有时间可以吃饭、睡觉就该感激,根本没时间去谈这件事情。 加上林子隽这段时间因为工作关系,也没有再去参加其他聚会,我也就渐渐忘记这件事情,也没再看过他和那女人聊天。 也许人都会稍微缅怀一下过去吧,如果张泽献现在结婚了,我或许也会感到一丝惆怅,那种情绪无关爱情,但的确会有些感慨。 就这么不知不觉,一路忙完众多案子之后,竟也过了半年。 “哈啾!” “你没事吧?” “没什么。”林子隽虽这么说,却又打了喷嚏。 “该不会是之前工作太忙,现在告一段落后,身体一次释放疲劳吧?”田歆雯浓厚的鼻音从口罩后传来。 “妳你身体真是太虚了,看看人家莫云谙,只有刚进公司晕倒过一次,后来就头好壮壮了。”王宇城幸灾乐祸。 “人家有爱情滋润,我有个屁?”田歆雯翻了白眼。 “妳你想要滋润的话,晚上我可以带妳你去夜店快乐一下啊。”王宇城呵呵笑。 “乐你个头啦,能睡就要赶快把握,我要回去睡。”田歆雯说完后,手指在键盘上快速飞舞。 我倒也不是那次后身体就都头好壮壮,当然也曾经半夜急诊过,但隔天依然会装着没事去上班,因为我告诉过自己,不能让自己的身体状况影响到公事。 而半夜不舒服的时候,我也从不会告诉林子隽,因为那只是让他担心,他若来照顾我,我还得顾虑他是否无聊、是否疲累,那才会让我更累。 所以我会自己就医、自己回家,有时候忽然想到,才会告诉林子隽自己前几天跑去急诊,而他就会有些生气,问我怎么不告诉他。 “大忙人,妳你今晚有空吗?”蓝尚恩的讯息突然跳了出来。 “这么临时的约,我很难有空。”我回复。 “哈哈,所以没空?” “刚好一个大案子结束,所以正巧有,怎么了?” “想说很久不见,要不要约一下聊聊近况?” “好怪,你该不会想跟我推销房子吧?”我打趣回着。 “这个月业绩已经到了,所以不怕。” “是齁,你要约哪?” “约我们第一次台北相遇的那间居酒屋如何?” 我想了一下,跟他确认:“是在长安东路那边吗?” “嗯,记忆力真好。” “你也记得不是。” “是记得。”他贴了笑脸图。 于是和蓝尚恩约定好时间后,我转头看了一眼猛打喷嚏的林子隽,传了讯息给他:“你今晚要去看医生。” “知道了,我会去我家楼下的那家诊所看。” “对了,我晚上要和大学同学吃饭。” “嗯,好。” 他如此简单的响应,这样的沟通已经成为我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以往都会多问几句是男是女?有几个人?吃了些什么?但现在变成只要报备就好。 我自己的解读是,他也不想要我在他出去的时候,老是多问一堆有的没的,所以相对的,他也就不会再多问我。 情人之间这样的相处,究竟是好是坏? 但目前我们就是如此,只要能让两个人都感到舒服没压力的,就是最好的相处模式了吧。 晚上我来到那间约定好的居酒屋,蓝尚恩已经在里头,许久未见的他看起来成熟了一些些,不过还是那一副高傲的模样。 “喔,该不会升官了吧?”我笑着说。 “看起来像吗?”他故意拉了拉自己的西装外套,而我注意到他通红的脸颊。 “在室内你也会冷到脸发红呀。” “这个冬天实在太冷了,来多久我都无法习惯台北的气温。”他抱怨。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喝了几杯酒,直到蓝尚恩脸颊上的红晕已经不再是冷空气引起的时候,他忽然对我说:“妳你的酒量好像变得更好了。” “嗯,我也不知道,不知不觉间吧。”我耸耸肩:“你不也是吗?好像比较会喝一点了。” “我要应酬啊,妳你还好吧?女生酒量变好有点奇怪喔,该不会是酗酒?”他开玩笑,我作势要打他,而他笑着闪躲,接着问:“妳你现在过得怎样?还跟那个男友在一起吗?” “嗯,一样,没有变。”我说,却觉得心里怪怪的。 正在思考着要不要告诉蓝尚恩那件事情,却又觉得反正他也不会给什么好意见,而蓝尚恩却忽然拿起酒杯看着我,我也举起自己的酒杯,和他敬酒。 一口气喝完之后,蓝尚恩憨憨笑着,看起来煞是可爱。 “莫云谙,我交女朋友了。” “喔?”我挑眉,拿起桌上的串烧。 以前大学时代他从来不会跟我提他和女友的事情,怎么现在竟然会主动提起。 “我和房祈亚在一起。” “啊?”我因为太惊讶,手上拿着的串烧掉到盘中,瞪大眼睛看着眼前笑得开心的蓝尚恩,他似乎很满意我的反应。 “想不到吧。” “真的想不到,真的假的啦?” “真的啊。”瞧他骄傲的。 “在一起多久了?天啊,怎么都没跟我说,你要追她我怎么不知道?” “你怎么就笃定是我追她了,也可能是她追我啊!” “所以是她追你?” “我追她。” 我翻了白眼,还是不太敢相信:“真的假的啦?” “妳你到底是有多不信任我啊,真的啊!”蓝尚恩将他的酒杯推给我:“我不能喝了,给妳你。” 我一口气灌下他给我的啤酒后,瞇眯着眼睛看着蓝尚恩:“想不到啊!居然会走到一起,我不敢相信。” “为什么不敢相信?”蓝尚恩双手环胸。 “我没想过我认识的人,有一天居然也会和另一个我认识的人在一起,我以前的同事和我的大学同学耶!”这世界还真是什么都可能发生。 “只是想跟妳你讲这件事情。”蓝尚恩耸耸肩:“所以妳你跟男友都没事吧?” “干么干什么扯开话题。”我笑说,还是决定不告诉他这件事情,毕竟他才刚谈恋爱,或许不想听见别人恋爱中的猜疑:“我们好得很。” 我这么告诉他,用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夸张语调诉说我跟林子隽有多相爱,蓝尚恩的表情看起来虽然不信,却也没再多问。 我再次喝了一口啤酒,最后看着蓝尚恩说:“恭喜你啦!” “恭喜什么鬼。”他笑着,满溢幸福。 第五章 我将蓝尚恩和房祈亚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韦涵,但她小姐没多大的兴趣,毕竟当年她和蓝尚恩不熟,也不认识房祈亚,于是话题很快就转回林子隽的身上。 “所以妳你觉得他念念不忘前女友?” “我不知道。” 韦涵啧了一声:“拜托,男人有没有说谎,妳你一定感觉得出来吧!” “妳你会不会把女人的直觉想得太准了啊?”我失笑,上次她也说,有没有被爱自己感觉得出来。 “是真的呀,妳你知道吗,我不相信同床共枕的另一半有无外遇,妻子会感觉不出来。女人天生有一种直觉,不是那种无意义的乱怀疑,有时候就像触电一样,一瞬间感受到的事情,往往就是答案。”韦涵喝了口水:“我要说的是,男人的心在不在妳你身上,妳你一定知道,只是承不承认罢了!” “妳你又没谈过什么恋爱,怎么老是说得自己很懂?”我糗她。 “哎呀,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和不少男生暧昧过啊,不过,说不定也会有直觉不准的时候啰。”韦涵往椅背一摊,努努嘴说:“张元,妳你还记得我上次说的吧?我以前也曾经觉得我和他彼此喜欢,结果到最后却发现根本没有。” 没想到她会再次提到张元,韦涵从来不会重复提起过去搞暧昧的对象,看样子这个张元她是真的忘不了。 “要不要我问问看蓝尚恩,还有没有在跟张元联络?”于是我好心提议。 韦涵却像是看到怪物一样猛摇头:“喔,不用了,就让他永远在我记忆中保留那完美的形象吧,要是他现在变丑了,我的回忆就变得很可笑了。” “是这样子吗?” “嗯,不要破坏我的美好记忆。”韦涵笑着。 但我却觉得是因为她还忘不了,不过也罢,有些事放眼底,有些话摆心里。 反正事到如今,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时间就这样不停向前行,和林子隽在一起也满三年了,而跟蓝尚恩则渐行渐远,只剩下非常偶尔的时候,会在Facebook看见房祈亚PO文打卡他们出游的照片,但也是屈指可数的次数。 我对林子隽的怀疑并没有消退,只是随着日子久了,隐藏在时间的洪流之下,就以为掩盖住了就看不见。 我也曾在Facebook疯狂找寻那惊鸿一瞥的女人图像,从林子隽的好友名单中一个一个连结链接出去比对,但最后却都徒劳无功。 我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太小心眼,太小题大做了,他们假如都已经没有联络,我在吃一个前女友的醋做什么呢? 但某天,当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时候,一个画面突然浮现在我脑中。 那是我第一次到公司面试时,被经理叫进会客室的林子隽第一次看到我的表情很惊讶,他还私下向韦涵打听我的过去。 接着画面跳转到某次我跟踪他到餐厅外头,一个西装男人撞到了我,却对我说:“怎么还不进去?”接着却尴尬说认错人了,便往林子隽那桌走去。 然后,蓝尚恩所说的:“每个人穿衣都有风格,谈恋爱也会有风格,会不会妳你跟他的前女友长得很像呢?” 这些无聊琐碎的小事情,在某个我和林子隽没有发生争吵的夜晚,忽然之间就被我想了起来。 于是我爬下床,打开计算机,再次点开林子隽的Facebook,从他的大学朋友里去连结链接。 该说皇天不负苦心人,还是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就在天快亮的时候,我找到了林子隽某个大学同学的公开相簿,相簿标题写着“回味那些年”,里头全是他们大学四年的玩乐照片。 而就有那么一张团体照之中,我终于看见林子隽和一个女孩头靠着头,相互微笑着的模样。 我不能说那女孩和我长得很相像,我自己并也不觉得像。 可是在那一瞬间,我懂了韦涵所说的女人的直觉,我的直觉告诉我,就是她了。 于是按照照片一旁的TAG连结链接,我点下了这女人的Facebook,发现她发表过的每张照片、每个动态,都可以看见林子隽的留言或是按赞。 我的手指不住颤抖、牙齿打颤打战,接着倒抽一口气。 立刻关掉屏幕、关掉计算机,我几乎是逃的逃回床上,将自己缩在被窝之中。 没有的、没事的,只是老同学按赞,只是怀念,只是祝福。 也许只是忘不了。 也许是从没忘记过。 *** “妳你最近到底怎么了?”林子隽不高兴地将车停在路边,表情凝重:“我哪里惹到妳你了吗?” 我闷不作声,看着车窗外,自己难看的臭脸倒映在车窗上,也同时反射出林子隽失去耐性的脸庞线条。 “莫云谙,妳你不说出来我哪会知道?”他说。 “没什么事情。” “好,没事的话,妳你就不要那个脸。”他放下手煞车,再次踩了油门往前驶。 我擦掉滴落下的眼泪,这动作虽不明显,但林子隽还是看见了,他叹了一口气,在我耳中听来却如此刺耳。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的手机传来震动,他拿出来瞄了一眼,又放回口袋之中。 而那该死的直觉,在这瞬间又再次袭来!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手机不再放在正副驾驶座间的中央,而是选择放在口袋? 而又从何时开始,他离开公司座位的时候,一定会先关掉计算机屏幕? 我握紧双拳,忍住脾气,忍着不要现在问。 “明天见。”他送我到家中楼下,对我说完就要离去时,我拉住他的手。 “上来坐一下。” “今天太晚了。”他心不在焉说着,手机该死地再次传来震动。 “上来,我有话跟你说。”我坚定看着他,同时故意看了他放着手机的口袋。 林子隽没有办法,将车停在一旁,跟着我一起上楼。 他一进门,我便立刻双手捧住他的脸,亲吻他。 林子隽一愣,没有拒绝我,却也没有配合我,我则趁势将手伸进去他的口袋,拿出他尚在震动的手机,我退后一大步。 “还我。”他朝我伸手要,我却低头看向手机屏幕。 那一整排的讯息,全都来自同一个女人,是那个名字,我脑中浮现屏幕上的那张脸。 “你们……多久了?”我冷静询问。 林子隽靠向我,朝我伸手:“还我。” “你……背叛我……多久了?”明明告诉过自己,不要在男人面前哭泣,我却还是忍不住掉下眼泪。 握紧手中的手机,那震动、那蓝光,灼烧着我。 他凝视我的双眼,在他眼中流露出了不舍和难受。 “我没有劈腿。”他的声音干涩。 “说谎!” “我没有说谎。”他坚定到让我都要相信了。 “那为什么……?” “我……我不想……”他别过头,伸吸一口气后说:“我们冷静一段时间吧。” “因为她吗?” “不是因为她,是因为我自己。” 我看着他,等待他的解释。 “妳你和她……太像、太像了,我只是走不出来,我只是没办法把她当成过去……” 蓝尚恩所说的,那最老套的话,居然应验在我的身上。 这是什么东西啊!什么烂事情都被我遇上了吗? 我的眼泪不断滑落,林子隽靠了过来,用拇指拭去我脸上的眼泪,看着他心痛的双眼,我也不好过。 但是……他的双眼中,看见的是“谁”? 他的担忧,为的是“谁”? 从最一开始,他看见的人、心疼的人,到底又是谁? 不是我、不是我,而是与我相像的,那个在回忆里的她。 “林子隽!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子!”我推开他,狠狠推开,让他踉跄地往后跌。 和大学不同的是,这一次我声嘶力竭地哭喊、抱怨,将怒气全发泄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他不断对我道歉,企图想要拉住我的肩膀,但我用力甩开。 “不爱我、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 “我……我以为我能爱妳你的。”他说,这句话更令我心痛。 “你从一开始就把我当另一个人的代替品,要怎么爱我?” “云谙,我真的不想伤害妳你,我不想要……”他的手机铃声响起,我们两个都一愣,我看着屏幕显示的名字,冷笑着要他接起。 而林子隽摇头,轻轻地摇头,我知道他想接这个电话的,我知道我在勉强他。 我知道爱情不能勉强,我知道爱情终将消散,可是我不甘心啊! “你接啊,接起来啊!”我咄咄逼人,而林子隽接起了电话。 我在旁边压抑着想尖叫的怒气,压抑着想抢过手机咒骂那女人的冲动,而当林子隽挂断电话之后,他抬头看着我。 “她结婚了,我和她并没有怎么样,我们只是……比较常联络。” “那种话连我都不信,你信吗?”我吼着。 “我们想必是不能再继续走下去了,是吧?”他的声音很轻很轻。 “走不下去了,我没办法。” 他垂下眼睛,转身朝玄关走去,当他的手停在门把上时,转过头,若有所思地望向我:“云谙,其实我也感觉得到,妳你没那么爱我。” “你有资格讲这种话吗?”我不敢置信。 “我是没有资格,可是妳你自己仔细思考,妳你真的有爱过我吗?”他说完后离开玄关,关起门。 我气得将桌上的玻璃杯往门上砸过去,清脆一声碎裂,破碎一地的不只是玻璃。 “啊……啊啊啊,呜呜……”我大声哭着,将椅子上所有的枕头丢到地下,挥手扫掉了桌面上所有东西。 然而当激动的情绪过去之后,我一个人颓废地坐在地板上,不禁开始去思考,爱到底是什么? 我真的没爱过他? 韦涵说,一个人爱不爱妳你,是感觉得出来的。 扣除掉林子隽为了这段爱情找的借口,他是否真的感受不到我爱他? 而我扪心自问,我真的爱他吗? 我能愿意为他放弃什么?我能为他做什么?我能体谅他到什么程度? 我想起好久以前的一首歌,小时候朗朗上口的,爱的真谛。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 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 不计算人家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凡事要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那时候觉得爱很简单,现在却觉得爱很难。 我擦干眼泪,一遍又一遍。 没关系的。 谁不受伤? 谁不心痛? 林子隽爱的人结婚了,他也心痛,他以为自己可以爱上相像的我,最后却伤害了我,他也心痛。 我知道他是多好的人,我知道他曾全心全意对待我。 他跟张泽献不一样,他没有劈腿,我知道他没有,我想相信他,况且,他的心一开始就不在我身上。 我删掉了所有与他有关的照片,疯狂的一笔一笔删除曾与他互动的留言,下意识想把所有的一切都删除干净。 这不是谁的错,爱情本来就没有对错。 只是被抛弃的那个总是比较痛苦,让我难以呼吸。 *** 我不想因为爱情上的不顺遂而放弃工作,我喜欢我的工作,也热爱这份工作,我付出了许多,不想轻易离开。 所以我打起精神,想用妆遮掩哭泣之后浮肿的眼睛,却发现一点用也没有,最后干脆选择戴上口罩,假装成生病了去公司会比较好。 而当我一到公司,却看见林子隽竟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坐着办公,我经过他面前,他甚至连头也没抬。 “早安,妳你感冒了吗?”田歆雯没有发现我的不对劲,开始说起公事:“话说这一次的化妆品公司很龟毛,他们希望我们可以提供五个方案……” 而我则佯装着喉咙痛,一整天在公司中都不发出声音,而林子隽也是,空气弥漫着尴尬难堪的气氛,沉重得连王宇城都开不出玩笑。 没人提起,没人探听。 我和林子隽背对着背,走各自的路。 *** “欸,帮我的游戏单击好吗?我没命了。”晚上十点多,蓝尚恩的讯息跳了出来。 “嗯。” 我拿出手机,按下他的邀请,送了他一条命。 “谢啦!” “不会。” “欸?妳你怎样了?这么干脆,很不像妳你耶。” “帮你按游戏也不行吗?” “没有不行啊,只是妳你没有多念几句感觉很怪。” 我打了没事两字,却在发送前停顿,最后按下消除,清掉这两个根本很有事的文字。 然后改写:“失恋。” “失恋???”蓝尚恩打了三个问号,发了一连串的惊叹号。 “算是失恋吗?我谈过恋爱吗?”我自嘲。 “怎么了?” 我将事情一股脑儿地全告诉蓝尚恩,就连韦涵我也都只是淡淡地说分手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将全部的经过都告诉蓝尚恩。 也许因为他曾告诉我张泽献劈腿的事情;也许是现下我和他已经很少联络;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圈没有什么重迭重叠。 所以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包含我的痛苦,还有,我好像没有那么喜欢林子隽的心情告诉他。 “也许最后,他说的那句我没那么爱他,的确说到我的痛处了,我明明觉得自己在谈恋爱,却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在爱人。” 我打出这句话,蓝尚恩久久没有回应。 于是我关掉与他之间的对话窗口,正准备关掉LINE讯息的时候,他的讯息却突然又跳出来。 “莫云谙,妳你记得我跟妳你说过的话吗?‘如果妳你遇到的是个渣男,就请妳你好好感谢他。’,我以前说过的。” 我停顿一下,还是打上这句:“林子隽不是渣男。” “那妳你是否就更该感谢他?他没给妳你他的心,但还是有给妳你其他东西吧?” 我哼笑一声:“我不知道呢,也许有、也许没有,我现在没有很想谈。” “莫云谙,别钻牛角尖,去泡个澡放松一下,出来后跟我说一声。” “为何?” “我怕妳你割腕自杀啊。”蓝尚恩的话,听起来像是玩笑却又很认真:“我以前也跟妳你说过,永远不要为另一个人放弃自己原本拥有的东西,同样的,不要为了另一个人伤害自己,不值得。” “蓝尚恩,你是一个很冷血、很冷静的人,你从以前就是这样,好像所有事情都掌控在手中,所有事情你都不在乎一样。” “这样讲好过分,我有这样子吗?”不用看我也知道,现在的他一定是在笑。 “你是,而我羡慕你。”我打完这句话又哭了,我多想自己能变得更加冷血、更不在意这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这没什么好羡慕的,我也受伤过啊。” “是吗?” “是啊,我只是不会表现出来,冷血很容易啊,只要妳你比较爱自己就好。” 比较爱自己? “如果爱人太难,被爱也太难,那就先爱自己吧。”蓝尚恩说,而我紧记谨记着这句话。 “你不爱房祈亚吗?” “说爱真是太沉重啦。”他又用这种模拟两可的态度,而我也不再多问。 于是我听他的话,真的去泡澡了。当我弄好一切出来后,也依约传了讯息给他,不过蓝尚恩未读也未回应。 哼,要是我真的死了,他也不会知道。 果然男人就只是嘴巴上说担心,实际上也不会真的关心。 但多亏了他,我的心情的确好上不少。 我拿出林子隽之前给我的红酒,想来大概是那个女人也很会喝,但此刻,我已经不再恨了,我拿出不相称的马克杯,将红酒倒入杯中。 倚靠在窗边,看着下头车阵川流不息的马路,我口中的苦涩红酒竟也在不知不觉间转换成甘甜。 *** “歆雯,妳你可以帮我看一下这边是哪里有问题吗?” “哪里?”田歆雯靠过来,快速瞄了一眼后说:“这边,如果厂商想要使用这种高规格的效果,那他们提案的时候金额上就要调整。” “但是他说这是最低价格。”我皱起眉头,摸了下自己剪短头发后露出的后颈。 虽说女人一失恋就会把头发剪短这种话我不苟同,但头发剪短了后,的确是能转换心情,毕竟换了个新造型,会有种一切重新开始的感觉。 然而剪了短发之后,似乎就习惯了短发,工作和洗头都更方便,还真的省了不少时间。 “拜托,永远都有最低价格,不过我们可以运用话术来将价格拉回水平。”田歆雯眨眨眼,滚动椅子的滑轮回到自己的位置,将手上的报告高举起来:“王宇城,你带的新人勒?” “去厕所啦,人家才刚来还没一个礼拜,别吓到对方,等一下跑了怎么办?我缺人手啊。”王宇城从组长的位子抬起头来:“而且我现在身分身份不同了,请叫我一声老大好吗?” “你以前有在叫林子隽老大吗?还不是狗腿的时候才叫?”田歆雯毫不客气。 “今非昔比啊,OK?”王宇城大喊。 而我们这组的人哈哈笑着,这时新人回到位置上,田歆雯立刻又滑动滚轮将椅子移到对方身边,马上将一迭一叠报告放在新人桌上。 “靠,田歆雯,说了不要吓新人。”王宇城虽这么喊,也忙得无法抽身。 我一边笑着,一边联络厂商和摄影棚,遥想当初自己也还是个新人,而今来到二十七岁,都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资深员工了。 “我下午外出,去摄影棚那一趟。”我背起夹链包,拿起合约。 “没想到现在连妳你都可以独立完成作业了,话说,何时决定拍摄要记得写到白板上喔。”王宇城比了下前方写满工作日志行程的白板。 “知道啦,我又不是新人,走啰。”我挥挥手,看着新人头昏眼花地听着田歆雯交代事情的模样,泛起一丝丝感同身受的微笑。 谁都有过新人时代,就像新生在面对学姊时一样,总是揣揣不安惴惴不安,接着一眨眼,自己也成为了学姐,看着那些新生想念当时的自己。 我站在马路口等待刚打电话预约的出租车,以前觉得没有人在坐出租车,但出社会之后才发现,上班时间根本很难招到出租车,所以我们公司就和车队合作,每个月在一定的限度之下叫车可以打折。 当我坐上出租车后,收到了蓝尚恩的讯息。 “欸,妳你看这个。”他贴了一串网址,里头内容是单身的十大好处。 “先生,我很健康也很快乐,所以请不要三不五时再贴一堆励志文过来了。” 他贴了个欠揍的爱心贴图:“我是关心妳你。” “关心?谢谢齁,我永远记得以前你也说关心我,叫我去洗澡出来后记得报备,结果自己却消失了?超棒的关心!”我一口气回应。 他传来有声的大笑贴图,出租车之中回荡着欠揍的笑声:“记仇欸。” “总之,亲爱的朋友,不用担心我好吗?我跟那种会为情自杀、没了男友就没了全世界、一蹶不振的女人们不一样。”我顺手传了耸肩的贴图。 “哈哈哈。”蓝尚恩回复:“现在是无敌铁金刚就是了?” “百毒不侵。” 蓝尚恩回了我一个赞的贴图,我微笑关掉屏幕后,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 大学时代,和张泽献分手之后,我多出了很多很多时间,我告诉自己,不要再为了男友而推开自己的交友圈。 所以失去了林子隽,我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一样上班、下班、和朋友吃饭、自己有自己的娱乐生活,但说我不感伤、不难过吗? 当然有,只是这种情绪意外地没跟着我太久。 我说不上来是自己放得比较开,还是因为真的变得更坚强,或是看得比较开了。 如果说张泽献的伤害,是让我练就了坚不可摧的心灵,那林子隽带给我的,就是另一种坚强,那种不被爱的感觉,令人措手不及地掉下眼泪,从此我不会再犯。 林子隽或许心理不安,又或者觉得对我愧欠,他比我还更绑手绑脚似的,最后不知道是他的请求还是正巧人事调动,他转去了业务单位。 虽然我们仍是在同一间公司,但见到面的机会少之又少。 渐渐地我会发现,很多事情,我一个人也能做到,也许变得稍稍冷血一些、稍稍不在乎一些,那都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 韦涵一边叹气,一边将肉夹到铁网上烤。 “小姐喔,肉都要被妳你叹气到难吃了。”我忍不住抱怨。 “欸,云谙,我问妳你喔。”她漫不经心地翻转着肉片:“我是不是很没有魅力啊?” “啊?” 她放下烤肉夹:“魅力啊,我有女人的魅力吗?” 我看着韦涵红润的双颊,吹弹可破的肌肤,还有那娇嫩欲滴的嘴唇,玲珑有致的身材后,接着大大叹气说:“吃肉吧,臭女人。” “我很认真耶。”她嘟起嘴。 “我也很认真啊,妳你超迷人好吗?”我瞇眯起眼睛狐疑问:“怪怪的,妳你从来不会怀疑自己的女人魅力,为什么现在忽然这么问?” “我以前也一直觉得自己不差呀,可是仔细想想,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却没交过男朋友。” “妳你哪有没交过,妳你明明和很多男生都暧、昧。”我吐槽她。 “我是说真心交往的那种!暧昧都是男生比较喜欢我,那种不认真的不算啦!”韦涵自己说得很有理:“反倒是,我曾经真的很喜欢的人,都没有机会发展成想要的关系。” 我将烤网上的肉夹到韦涵碗中,不解地问道:“妳你怎么了啊?” 韦涵默默夹起肉片,咀嚼了几口后她说:“我最近很常梦见大学时代,梦见我和张元走在一起,然后呢,每次在梦中我都在期待对方先跟我告白。” 我原本还想吐槽她到现在还在想张元啊,却发现她眉宇间难得露出的忧愁,便将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不过,有一次我醒来,忽然觉得很难过,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就是那种,啊啊──那些真的都过去了,真的真的都是青春岁月的回忆了,我已经无法改变了。”韦涵两手一摊,显得非常沮丧:“要是那时候我试着告白,就算被拒绝,至少也不会像现在这么遗憾吧。” 我停顿了半天,最后还是只说了:“可能吧。” “算了,不讲这些事情,妳你最近有没有新桃花啊?”她将话题转回我身上,恢复以往神采奕奕的模样。 “没什么耶,现在工作就是我的爱人。” “喔不,这是什么女强人的话啊!”韦涵两手放在脸颊边吶喊喊。 “是谁当初说女人当自强?”我啧了一声。 “哈哈哈,我现在还是觉得女人要当自强啊!就算结婚有孩子,也要有自己的生活圈和经济能力,还有工作!”韦涵喝下一大口啤酒,说话的音调也提高了几分:“可是我才不会说出:‘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这种话呢,工作给我的是成就感,不是被爱的感觉!” “都一样啦!”我也喝了一口啤酒:“所以妳你现在到底是遇到什么事情,才会忽然这样怀念过去?” 通常人会开始怀念过去,就是对现在的生活不太顺遂。 “最近我们公司来了一个新人。”韦涵默默说起:“他研究所刚毕业,比我小了两岁,可是我就是觉得他……” “嗯?妳你喜欢他喔?” “要说是喜欢吗?就是满挺有好感的,我也说不上来。”韦涵憨憨地笑,看样子是喜欢了。 “所以那个梦应该就是潜意识在提醒妳你,不要重蹈错过张元的覆辙,加油喔!” “加油什么啊,我又不知道他对我的感觉,况且我还大他两岁呢。”讲到这韦涵又情绪低落了。 “妳你就先用前辈之姿指导他啊,之后趁着加班提升感情之类的,妳你以前可是公关耶,这种事对妳你来说不难吧。” “我现在也还是公关啊,操死人的公关。总之,再说吧,干杯啦!”韦涵高举啤酒,我们两个快要三十岁的女人,干杯。 在这女人当自强的时代,男人什么的,暂时先退到后面吧! *** “莫云谙,我刚好在妳你公司附近欸,要不要一起吃饭?” 在我生日前的某个冬夜,我收到了蓝尚恩的讯息。 “好啊,吃好一点,我刚结束一个超大案子,累死老娘。”我快速响应。 “居然用老娘两个字,是出了社会还是因为年纪的关系,让妳你连用词都失去了少女气息?”蓝尚恩夸张地贴了两个震惊图案。 “别闹了,我们都快要三十了。” “才二十七好吗?好,的确快要二十八了。” “所以约哪?我先订位。” “我去妳你公司接妳你就好。”蓝尚恩说,我自然回了好,最后才歪头想着他在讯息中写下的“接我”两个字? 下班时间,蓝尚恩还真的就在楼下等我,我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那台小轿车。 “天、天啊,蓝尚恩,你买车了?”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是的,所以请快上车吧,下班时间车很多啊。”有些陌生的蓝尚恩对我微笑,我连他的声音几乎都要忘了。 虽然时常聊天,却很久没有见面,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他告诉我和房祈亚在一起的时候了,当时我甚至都还在和林子隽交往。 于是我坐上了副驾驶座,系上安全带之后,侧过头看他:“哇,蓝尚恩,你是不是发达了?怎么买车?” “就刚好有一些钱。”他耸肩。 又来了,又是这种说话方式,老是模拟两可、语带保留的,要蓝尚恩把话说清楚是很难的事情。 我们行驶在台北道路上,车多拥挤、走走停停的,广播传来女主持人优雅的声音,播放着各国的流行音乐。而蓝尚恩好几次在遇到红灯停下来时,都发出轻声叹息,最后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怎么了?”他问。 “我只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大学的时候坐你的机车,现在却坐了你开的车,时间过得好快啊。”我身体些些往前倾,从挡风玻璃往上看:“喏,现在甚至连星空都看不见。” “光害最大的首都怎么可能看见星星。”蓝尚恩耸肩:“而且妳你想想,大学到现在几年了啊,我们是二十一还二十二左右认识,至少也六年了吧。” “很可怕啊,六年就可以改变这么多了。”我说起无名小站的陨落,和Facebook的崛起,顺便问他有想过MSN有一天会消失吗? “这样去细数变化的话,就会觉得真的很可怕呢。”蓝尚恩同意。 “你也变满多的耶,外表没什么变,但是感觉就是不太一样。”我盯着他的侧脸,蓝尚恩倒是没多大的反应。 “变胖了吧。” 我瞄一眼他的肚子:“男人年纪越大身材就会越走样,你算不错了啦!” 蓝尚恩乐得接受我的赞美。 我们将车停在高架桥下的停车场,来到市民大道附近的烧肉店,我不禁说起前两个月才和韦涵一起吃过烧肉。 “韦涵就是以前的那个公关吧,妳你们还有在联络喔?”蓝尚恩将白色衬衫的扣子解开,卷起至手肘。 “有啊,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嗯,我倒是很少和大学同学联络了,当然还是有联络方式,但平常没事根本也不会联络。”蓝尚恩看了一下菜单:“妳你要喝啤酒吗?” “喝啊,但你不行喔,你要开车。” “我知道啦。”他笑。 点完餐后我们聊工作、聊近况,得知他和房祈亚依然在一起,我的内心有些百感交集,觉得眼前的蓝尚恩已经不是大学那时的他了,变得遥远而陌生。 “说到韦涵啊,我想起以前有一个八卦。”在我提起打算何时要和房祈亚定下来的时候,蓝尚恩忽然转了话题:“这妳你不要说喔。” “我要看状况欸。”我老实回应。 “好吧,应该也没关系,反正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了。” “欸欸,你也坚持一下。” “妳你还记得张元和陈友伦吧?” “当然记得,以前都会一起出去啊。”况且韦涵和我提起张元好几次。 “他们两个,其实以前喜欢韦涵喔。”蓝尚恩流露出讲人八卦的偷笑模样,跟大学时代依然相像。 我听了却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真的假的?” “真的啊,不然妳你以为我们真的很想抽学伴吗?那时候都快要升大四了,还不是因为张元打听到韦涵当公关,所以才先去跟以前有交集的妳你搭话,再顺理成章要到韦涵的联络方式。” “你是说……那时候他就喜欢韦涵了?” “不过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后来大家开始出去玩之后,张元原本好几次都想要告白。” “那为什么不?”我几乎要大喊,韦涵也喜欢他啊! “因为啊,陈友伦先开口了。”蓝尚恩不怀好意地笑:“他不知道张元喜欢韦涵,只是有一次喝酒了先说他想追韦涵,结果张元就默默地开始疏离。” “蛤?就因为这样?” “可能对女生来说,跟朋友喜欢上同一个人没关系,公平竞争就好,可是男生却会因为这样而退缩。”蓝尚恩想了一下:“好吧,可能是表面上退缩,不过张元人很正直,他是真的缩得一乾二净一干二净。” “所以张元喜欢过韦涵?”我又再一次问。 “前后喜欢至少有半年吧,怎样,是个八卦吧。”蓝尚恩将肉夹到我的碗中:“不过张元现在也结婚了。” “结婚了?”再次惊讶:“奉子成婚?” “哇,一猜就中。”蓝尚恩只差没有为我的料事如神鼓掌了。 “这个年代,会在我们这个年纪结婚,不是怀孕了是什么?”我一边翻白眼一边摇头。 “看来妳你不苟同这样?” “我觉得任何事情还是要循序渐进的好,恋爱、结婚、蜜月期、生孩子,总是要做好准备再生孩子吧。” “可是有时候时候到了,孩子要来也挡不住啊。” “挡不住你个头,根本就是男人自己不做好避孕措施的问题。”我将肉丢到蓝尚恩的碗中,但这句话却因为激动说得太大声,导致周遭座位的客人都看了我一下。 我赶紧低下头,默默吃着自己碗中的东西。 “哈哈哈。”蓝尚恩笑个不停:“女人自己没坚持,也有问题啊,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啦!” “总之,如果今天是为了怀孕而结婚,我会觉得是‘逼不得已’,如果是因为相爱结婚,经过生活的相处后,夫妻间觉得时候到了,才迎接孩子的到来,这样的婚姻听起来稳扎稳打多了。” “妳你说的我也同意啦,但生活中的变化往往不如计划的啊。”蓝尚恩耸耸肩:“那如果这样说,妳你的计划又是怎样呢?” “我喔,可能会想先稳固事业再说吧。” “妳你是男人吗?稳固事业勒……”蓝尚恩挑眉。 “你才性别歧视!什么年代了,女生也要有自己的事业!” “妳你今天一直重复什么‘年代’耶,所以现在是什么年代?”蓝尚恩欠揍地笑。 “你好烦喔!”我再次喝口啤酒,将曾经对韦涵说过的那套理论重提一遍:“男人可以先成家后立业,可是女人成家之后,心就会偏向老公以及孩子,所以一定要先立业才能成家。如果以为嫁给一个男人就可以倚靠一辈子,安逸待在家里相夫教子,某天却发现老公外遇了,因为自己没有谋生能力、因为自己青春不再,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辈子痛苦。所以为了避免未来发生这样的窘境,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才能随时想走就走!” 在蓝尚恩开口要说什么以前,我烤肉夹一夹,瞇眯着眼睛对他说:“你忘了你曾经跟我说过,女人永远不要为了男人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吗?” “我明明是说,不要为某个人放弃自己拥有的东西,我可没说是男人和女人好吗?”蓝尚恩摇头苦笑。 “都一样啦。”我将烤肉夹放下:“我啊,听你的话,很努力地爱自己。” 蓝尚恩吃着刚烤好的鸡翅,没有形象地问我:“所以莫云谙,妳你之前说妳你不觉得自己爱过人?” 我转了下眼珠,好不容易想起来我曾说过这句话,点头回应:“是啊。” “为什么会让妳你觉得没有在爱人?” “那你说怎样的感觉是在爱人?”我瞇眯眼看着他:“像你觉得你有爱房祈亚吗?” “不是说了吗?爱太沉重了啦!”蓝尚恩摆摆手,而我啧了声。 “有一首歌,爱的真谛,你听过吗?” “小时候常常唱啊,我记得国小小学的音乐老师很爱让我们唱。”蓝尚恩又点来啤酒交给我,我瞪他一眼,好像我很爱喝一样。 他读懂我的意思,嘴角勾起微笑:“谈事情就是要喝点酒,这不是常识吗?” “可能你们当业务比较需要,我们广告业可是要正正经经地好好谈呢。”说归说,我还是打开了新的啤酒。 “所以呢,爱的真谛怎样?” “歌词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但这里,我马上就不同意了:“不嫉妒还是爱吗?还是真正的爱就是不会嫉妒?” 蓝尚恩耸耸肩。 “那你会嫉妒房祈亚的异性关系吗?” 蓝尚恩摇头。 “所以你没那么爱她嘛!”我故意说,但蓝尚恩依旧是那死样子,不承认但也不会反驳,就是欠揍地笑着,然后耸耸肩那样,所以我接着继续说:“爱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可是回头想想,我们真的能对交往的对象做到这样?还是有人这样为我们做过?” “嗯嗯,很难吧。”蓝尚恩夹起泡菜。 “这样的爱,根本就是家人,是家人才会做得到的吧!”我大吐一口气:“所以说,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爱人,是不是要在结婚之后,从情人变成了家人,爱情成为亲情,才是爱?成为了家人,才能真正的地凡事包容相信,凡事盼望忍耐,然后让爱永不止息,让爱由孩子延续下去?” 蓝尚恩手上的筷子停住,抬起头,看着我的表情瞬间有些犹豫,但很快恢复他不可一世的模样,笑着说:“莫云谙,妳你满会说话的,有没有考虑转行当业务?” “我很认真在讲呢,蓝尚恩。”我有点小生气。 “哈哈!” “那你觉得呢?怎样是爱?” “爱喔,我不知道,也不清楚。”蓝尚恩耸肩,一贯地模拟两可,但我却觉得他这一次没开玩笑。 “那你曾经,很喜欢很喜欢某个人吗?” “有时候,这种问题很难回答,很喜欢某个人,到底是要说在一起相处过后很喜欢,还是刚在一起的时候很喜欢?或是从来没在一起,只是一直好像满挺喜欢的?”蓝尚恩难得一次丢出这么多问题。 “当然是在一起以后,很喜欢那样啊。” “一定是喜欢才会在一起,热恋期一定也会很喜欢,可是经过了生活相处,一定也会发现很多地方不适合。” 我两手一拍:“然后就分手。” “大概吧!”蓝尚恩学我的动作。 “可是如果是婚姻,就不能这么潇洒,只能去磨合。”我往椅背一摊:“毕竟婚姻的维持,靠的不只是爱情而已,等年老之后、头发花白,还在一旁陪着自己的那种生活啊!” 蓝尚恩学我的动作,往椅背一摊,意味深长看着我。 “怎么了?” “可是很多人外遇。” “对,我不懂为何人总管不好自己,男女朋友时期就算了,有了婚姻,有了责任那张纸,又为什么还要外遇?” “可能有很多复杂的原因吧。”蓝尚恩耸肩。 “我在面临张泽献劈腿的时候,告诉过自己没关系,好歹我们没有结婚,好歹这些都发生在结婚以前,所以我还算是很幸运。” 他稍稍睁大眼睛:“妳你这么想过?” “嗯,婚姻给了承诺,婚姻是责任,婚姻是神圣的。”我坚定地说。 “婚姻制度也是这一百年才出现的。” “是吗?那美国也是最近才通过同性婚姻法权,若婚姻如此不重要,为何人们要争取婚姻。”我瞇眯眼看他:“蓝尚恩,你该不会是那种……觉得外遇也没关系的男人吧?” “我没有觉得没关系,但同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关系。” “什么!”我瞪大眼睛,惊讶于他的这想法:“我知道你学生时代也曾经有过重迭重叠的感情,可是婚姻不一样啊!婚姻是有法律责任的!” “妳你说通奸罪?”看他的表情,好像觉得我的话很可笑。 “是啊!这绝对不行的啊!”我立刻摇头:“爱情消散是没办法的事情,可是婚姻是生活,不是爱消散了就能背叛,那是一辈子的生活啊!” “那我问妳你,”他身体前倾,手肘撑在桌面:“有一天妳你老公外遇了,妳你会如何做?” “以前张泽献的时候,如果没有韦涵,我可能会原谅他,继续和他在一起。”我也将身体往前倾:“可是就跟刚才我说过的一样,不论现在、未来,只要老公背叛我,我都会离开,而且我要带走小孩,若带不走,就当没有这孩子。” “没有这么容易的,莫云谙。”蓝尚恩拿起我的酒杯,然后喝下一口:“婚姻没有那么简单。” “你要开车。”我说。 “喝一口而已。”他笑着,将酒杯推回到我的面前。 坚持付账的蓝尚恩要我先到外头等,冷风吹来,脸颊冻得疼痛,刚才的暖意都消散了。 我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蓝尚恩将钱包塞回大衣口袋,他的脸颊也因冷空气而红通起来,瞬间变回了我曾熟识的那个他。 “下次再一起吃饭吧,其实我满常常经过妳你公司的。” “我们公司附近是豪宅建筑,很多大老板买屋卖屋吧。” “是啊,卖给老板一栋房,可以让我打混半年。”蓝尚恩笑着旋转方向盘,来到我家楼下。 “那下次约。”我说。 “下次见。” 回到家洗完澡后,我传了LINE给蓝尚恩,再次感谢他今日请客,而他回了我爱心贴图。 这让我不禁摇头笑着,我是绝对不会乱传这种爱心贴图给异性,也不喜欢异性朋友这样子传送,那会让我觉得别有用心。 可是这是蓝尚恩传给我,他有女朋友,他是我大学的好朋友,所以我觉得没有关系,也不会多想。 但是见了蓝尚恩传来的讯息之后,我忽然想起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不管现在几点,立刻打了电话给韦涵。 韦涵!张元以前也喜欢过妳你!妳你的直觉并没有错啊,那时候,你们本来是有机会在一起的。 虽然现在张元已经结婚了,不过知道这件事情,应该会让妳你的青春比较不遗憾一些吧。 我脑中蕴酿酝酿好了这些台词,开心等待着韦涵接起电话。 “喂喂!太巧了吧,妳你正巧这时候打来!”韦涵接起的声音高亢不已。 “妳你在开心什么呀?”我笑着问。 “我跟妳你说,真的不敢相信,梁淯程跟我告白了!我们在一起了,天呀!我实在不敢相信,他居然也喜欢我!”韦涵兴奋地说着,而我从一头雾水中想起她曾说过公司来了新人。 “所以妳你交男朋友了!?” “对呀,看样子我比妳你先交啰,加油呀,云谙!”她咯咯笑个不停。 “这有什么好骄傲的……”我由衷为她感到开心,真的。 可是我心中不知道为什么,竟觉得有些些不畅快。 现在告诉她张元以前喜欢过她,好像已经没有意义了,她的“现在”正为了另一个人而雀跃,“过去”的已经不重要了。 原来有时候,错过就是这么容易,很简单的一句话,惊鸿一瞥的什么,原本有缘分的人都没缘分了。 这一刻我才真的发现,曾经的曾经已经太过遥远。 而总有一天,现在,也会变成好久好久以前。 第六章 “生病这种事情,为什么要麻烦男朋友呢?” 我看见Facebook上一位大学同学的状态,她在抱怨自己生病的时候,男友却不陪自己去看医生,这让我想起林子隽以前也曾抱怨过,为什么我生病了不告诉他。 我将这件事情告诉蓝尚恩,刚卖出一栋豪宅的他,现在处于可以在办公室翘脚翘脚耍大牌的状态,所以回复讯息的速度变快了。 “女生不是都爱这样?还有花也是啊,女生也爱收到花,可是却硬说不需要。”所以蓝尚恩回复讯息的速度变快了。 “我倒是没有收到花过,但我觉得自己应该也不喜欢。”我正处于案子结束、下一档案子还没过来,所以正巧有个小空闲。 “女生都说自己不喜欢,但是收到花都笑得很开心好吗?” “你的意思是你送过啰?” “送过啊,每一个都很开心。” 所以房祈亚也很开心啰? 算了,这个问题还是不要问比较好。 “女生就是有点口是心非吧,习惯就好。”我如此回复。 “生病这件事情,不是都会希望男友过去照顾吗?” “我不会耶。”我将自己奇怪的行为告诉他,包含林子隽曾抱怨过的那些。 “妳你不想让他们照顾,是因为不想让妳你的软弱被人看见?” 我想起林子隽曾一脸心疼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我,也许……当时他想起的是那个前女友,想到这我就一肚子火。 “应该说,与其要男友来陪伴,我更愿意让我的家人照顾我,这样我更安心、更自在。” “是喔。” “是啊。” “这么说,当时我告诉妳你张泽献的事情,妳你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 “妳你会觉得,不想那么早知道吗?或是说我太多管闲事?” “不会,相反地我很感谢,你有时候冷漠的言语,对我也是一种帮助。” “我有对妳你冷漠吗?我为人应该很好才是啊!”蓝尚恩说完又贴了个爱心图片。 “你冷漠惨了,还很高傲。”我说起对他的第一印象,简直糟糕透顶,要不是学伴抽到他,加上韦涵擅自帮我加入他的MSN,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和他有所交集。 “那时候比较尖锐,虽然现在应该也一样尖锐,不过在客户面前表现得尖锐一些,他才会觉得你懂得比较多。” “是会觉得你年轻小伙子,初生之犊不畏虎吧!”我勾着微笑打这句话。 “妳你会诅咒张泽献过得不好吗?” “不会,我没那么幼稚。”我想了想,又补上:“不过要是他过得比我差就更好了。” “哇,最毒妇人心!”他贴了害怕的图案。 “才不是好吗?毕竟他劈腿在先,我当然希望他不要过太好。” “也是,我要去开会了,晚点说吧。” 我看着他那句“晚点说”,隐隐觉得内心有股异样的感觉。 “好,我也要去准备提案了,掰。” 离开会其实还有五分钟,我决定利用这段时间看一下最近的聊天记录,发现自己几乎每天都在和蓝尚恩传LINE,一开始只有平日上班,接下来连平日下班也会,再来便是六日也在聊。 我们聊天的频率太频繁了,但我们聊天的内容的确也没什么,可是要说只有普通朋友,以这种聊天的频率又太高。 在我烦恼的时候,已经到了开会时间。 这一次的会议包括业务部,于是我也见到了林子隽,但由于跟他位置离得远,所以并不会直接接触,中途他虽然曾与我对眼一次,不过在我做出反应之前,他已经先别开了脸。 不知道他和那位前女友怎么样了,他看着我,还会想到前女友吗? 这样的念头有时候会忽然闪过我的脑海中。 “这一次日系化妆品牌的广告,就交给企划部的莫云谙,大家应该也看过她的提案吧?”王宇城站在投影机前面,上头正播放我的PPT。 我站起来走到前面,简单介绍了一下这次拍摄广告的重点:“日系品牌讲求清亮、透明感,最重要的是广告要有清爽的感觉,我研究过这品牌在日本的所有广告,才会强调一定要维持它原本的元素,但也要加入新的,属于台湾的独有风格。” 每个人都翻阅着手上的企划,纷纷点头表示赞同,最后在王宇城的总结之下,这次的提案顺利通过。 “妳你真的超强的,那个日系品牌是大公司,如果能顺利签下年约,可是一笔大生意呢!”走出会议室后,田歆雯钦佩地跟我说。 “签约就要看业务部那边的本事了。”以前我们企划部还会负责一小部分的签约事宜,但现在已经划分清楚:“我们只要提案提好,拍摄不要出差错,就没问题了。” “是啊!” 于是之后我开始忙这个案子的事情,蓝尚恩也忙碌,常常他讯息传到一半就消失,当然有时候我也会等到半夜才有时间响应。 可是,我们依旧每天联络。 他到底有没有在跟房祈亚约会啊?还是早就分手了我却不知道? 我趁着中间休息空档,点到房祈亚的Facebook,看见上个礼拜还有他们出游的打卡照片。 还在一起嘛! 不知为何,我的内心有些酸涩。 “云谙,这边的场景是不是有问题啊!”场助喊我,于是我匆匆关掉手机,继续我忙碌的事业。 好不容易拍摄结束,也已经凌晨两点,我打了大哈欠,工作人员们彼此开玩笑说:“难得没看见天亮,还早还早。” 大家决定一起去吃宵夜夜宵,一群人来到永和豆浆,田歆雯点了超多食物,而我只叫了豆浆和烧饼油条,啊,还有韭菜盒。 毕竟我们花的是体力、脑力还有意志力啊,不多吃一点不行。 手机传来震动,显示蓝尚恩的讯息。 这让我瞪大眼睛,都几点了怎么会传讯息来。 “不知道我是不是看错,但是妳你在永和豆浆吗?” 我立刻东张西望,看见对街红路灯红绿灯那停着一台车,是蓝尚恩的车子。 “你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 “应酬,某主管调职,所以大家聚会,没想到遇见妳你,工作?” “拍摄广告,你没喝酒吧?” “没有,妳你要撤了吗?可以顺便送妳你回家。” 我看了下周遭的状况,大家吃得差不多了,我赶紧再喝两口豆浆,拿起包包对他们说我要先离开了。 “辛苦了啊,记得明天要看毛片。”田歆雯对我摆摆手道别。 “好,你们也辛苦了。”我踩着矮跟鞋,心中莫名兴奋雀跃,在这样冷冽的夜晚,空气如此清新,而我和蓝尚恩却巧遇了。 瞬间我觉得好像回到大学时代,抬头看流星雨的那个夜晚。 “也太巧了吧!”我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开口便这么说。 “真的,台北其实很小啊。”蓝尚恩看起来虽然有点疲倦,不过状态很好。 车子行驶在夜晚的马路上,畅通无比,我望着车窗外:“不敢相信平常白天这里可是水泄不通的呢。” “每样东西都有不同的面貌啊。”在下一个红灯时,蓝尚恩从挡风玻璃看了下夜空:“今晚勉强看得到星星,不过没有我们当时看得多。” 我兴奋地看着他:“我刚才也想到一样的事情耶,好久没看见那么漂亮的星空了。” “在台北有点难,不过台北有另一种美景。”蓝尚恩神秘地对我说。 “什么?” “妳你累吗?还是可以转去其他地方?” 其实我很累,想马上回家卸妆、洗澡、睡觉,况且明天要看毛片,还要和厂商开会。 “还好,走吧。” 可是,我想再和他多待一会儿。 蓝尚恩微笑,打了方向灯,在这个路口回转,往另一条开去。 一路开往山路,在几乎无路灯,只能靠我们车头灯来照明的山路上,我看着夜空,依旧反射来自地上的光害,导致夜空的白云像是微微发光一样。 蓝尚恩将车停在某个平台,接着拉上手煞车,将车头灯关掉:“看吧,人为的星空。” 我往前方的挡风玻璃一看,是台北闪耀的夜景。 这么晚的时间,夜灯却依旧亮得璀璨。 “哇,好漂亮。” “妳你没来这看过夜景吗?”他问我。 “没有,我可以下去看吗?” “可以啊。” 我打开车门,外头的空气让我微微一缩,不过我马上跑到前方,眼前的夜景实在太过闪烁。 “哈啾!”但是风吹得我打了喷涕喷嚏,正想要回到温暖的车上时,身上突然有个温暖的东西覆盖了上来。 “穿着外套吧。”蓝尚恩将他的外套披在我身上。 我不禁笑了起来,这一幕和大学重迭重叠了。 “你比我更怕冷,看看你的脸。”就算这里没有其他路灯,我也可以看见他通红的脸。 “就妳你穿着吧。”他说,肩膀与我的肩膀靠得很近。 我告诉自己,是因为他很怕冷,所以才会靠我这么近。 我没有拒绝,也没有抗拒,两个人如此静静地紧挨着,看着眼前其实早已无心欣赏的夜景。 *** “话说,我们这样吃饭,房祈亚知道吗?” 在某N次一起吃晚餐的时候,我终究忍不住这样问。 “嗯,知道吧。”他吃下一块寿司。 “知道吧?”我重复。 “那很重要吗?” “当然重要啊!”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为什么重要呢?” “因为、因为……”因为这样很奇怪。 我真心觉得我们之间实在是太奇怪了! 但是如果我先说了这句话,不就说明了真的很奇怪? 说不定对他来说,这根本没什么。 有些人会对老同学比较没有防备之心,也比较没有男女分界,毕竟在利益优先的社会里头,只有学生时代的朋友才更真心,令人怀念。 就像我,也因为蓝尚恩是大学时代认识的朋友,所以才会告诉他很多心事,才会和他每天聊天,才会像这样常和他吃饭。 也许是我内心开始觉得怪异,才会连带觉得一切诡异至极,空气中那一丝丝的暧昧,不是我的错觉。 上了车以后我看向前面的道路,还纠结在房祈亚到底之不知道我们时常见面的事情,照理说房祈亚是我旧同事,她一起过来吃饭也是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蓝尚恩从不主动提房祈亚的事情,就跟以前学生时代一样,永远不主动提。 车内沉默了几秒,蓝尚恩开口:“我有跟她说和妳你一起吃饭啦。” 我立刻转头看着他:“真的?” “嗯。”他点头,打了方向灯。 “她没说什么?” “她要说什么?我和妳你是大学同学欸。” “这样说也是……”但我还是觉得很奇怪啊。 我们这样的关系,到底算什么? 我又是从哪个环节开始意识到怪怪的? 是从平日聊天聊到连假日也在聊天开始?或是从他开始若有似无地靠近我开始?还是从渐渐频繁的见面开始?也许是从他会贴一些爱心贴图开始? 一开始我都告诉自己,这些只是友情,毕竟他有女友。 但我是否从来没有想过,那些劈腿的男人后来交往的女人,又是在怎么样的情况下成为了别人感情世界的第三者? 她们一开始就知道了对方有女友,还是也被瞒在鼓里?是否很多小三们是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之下成为了小三,等到要回头已经来不及? 我看着旁边正在开车的蓝尚恩,在心底认真自问,我喜欢他吗?和他认识这么久了,到现在才喜欢上他吗? 但我用力摇头,告诉自己,曾经被前男友劈过腿的我,知道那有多伤人,所以我不能当伤害别人的女人。 我——不能成为小三。 然而,就算我在心中发再多的誓,似乎也没什么用,我已习惯每天和他聊天,而他也会每天准时地敲我,我们天南地北、什么东西都能聊。 和学生时代不同的是,出社会后的我们都多了一些世故、一点愤世嫉俗,常常批判着新闻媒体、政党财团,藉由借由讨论这些事情,我发现我们两个在很多观念上非常契合。 这一点点小事情,足以让我心情好上一整天。 他时常会提起大学时代的事情,讲着某些我们已经没有再联络、甚至是遗忘了的人的八卦,也提到很多大学附近的美食。 “我们大学明明就离台北不远,没想到这么多年都没再回去过。” “毕竟那边不是我主要的活动范围。” “也不是我的。”蓝尚恩回。 “我好怀念那边阿姨的臭豆腐,你知道的吧?” “你说讲话有点大陆腔的那个阿姨?” “对,可是她不是大陆人喔。”我还记得,那间是张泽献带我去的,一试成主顾,之后每个月我都一定会去吃一次。 “还有蛋花面线啊,那也很好吃。” “我知道,发财车那个,还有一对夫妻开的小饮料店,超级好喝!” “被妳你一讲我都饿了。”他贴了饥肠辘辘的图片。 “好怀念学生时代呀!”我不禁感叹。 “那妳你可以去读夜间部,再当一次学生。” 我贴了翻桌的图片回敬。 “我今天中午会去妳你公司附近,要不要一起吃饭?”蓝尚恩的话,让我心跳漏一拍。 “你真的很常来我们公司附近跑客户耶。”我如此回。 “之前就说过了啊!” 怪怪的,绝对怪怪的。 可是,我什么也不能反应。 说了,就有鬼。 于是我答应他的午餐邀约,这一次他没有开车,而是骑机车来接我。 “哇,好怀念!”我看着他的机车,居然还是大学那一台。 “不过妳你穿窄裙,我们就在附近吃一吃,怎么样?”他拿出卫生纸擦拭额头的汗。 “那去吃铁板烧好不好?最近新开一间,我都还没机会去吃。” “好啊。”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铁板烧,因为才刚过十二点,所以还有位置,我们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上班族开始陆续涌入。 “还好我们早一步。”我正笑着庆幸时,却忽然看见一道人影从大门前晃过,我不禁瞪大眼睛,用力眨了几下,再次看清楚。 从来没想过会在这种地方遇见前男友,当然不是林子隽,毕竟我们在同一间公司,中午遇到的机率几率很高,我遇见的是张泽献。 “妳你这表情是看到鬼喔!”蓝尚恩开我玩笑,顺着我的眼神看到自动门那站着一群上班族,他们正被服务生招呼到另一张大桌。 “靠!那个是张泽献吗?”蓝尚恩也认出对方:“世界真小,妳你之前看过?” 我摇头。 “看样子可能是出公差到这附近吧。”蓝尚恩说。 “没有想到会这么巧。”我不安地捏着手指,暗自庆幸这边的位置很角落,应该不会被张泽献看到。 “拜托,妳你紧张什么啊?他旁边又不是带女生,而且分手也这么久了,加上妳你今天……”他上下打量我一下:“打扮得还算漂亮。” “还算是什么意思!”我瞪他,不忘打他一下。 “我是夸奖妳你啊。”蓝尚恩哈哈笑着。 “好,我就接受你的夸奖,你真的觉得我今天漂亮?”我可不想在还没做好最佳准备的情况下遇见前男友,况且他当初还劈腿呢! “很漂亮啊,很可爱。”但没想到蓝尚恩会这样称赞,他不像是会讲这样话的人,让我内心像是被羽毛扫过一样,痒痒的。 “嗯……喔。”我埋头吃起自己的食物。 “干么?妳你害羞喔?”蓝尚恩侧头,狡猾笑着:“难道妳你没听过这样的话?” “才不会有男生这样说呢。”我有些脸红地瞪着他。 “是吗?如果是我,我每天都会对妳你说的喔。” 又来了,又是这种若有似无的暧昧话语。 “莫云谙?” 瞬间我吓了一跳,这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我僵硬地转过身,看见的是那张好久不见却一点也不怀念的脸。 为什么他会走过来这里!我看着他手上的饮料,啊……我后面是饮料区,难怪他会过来,天! “吓我一跳,没想到会在这边遇见妳你。”张泽献和我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朋友一样,好像我们之间从不曾发生过那些难堪的分离。 “喔,对啊,好巧。”我不自然地将稍微长长的短发顺到耳后,却不知道该怎么接下一句话才好。 天呀,明明我就已经不在乎那些过去了啊,不是已经释怀了吗?为什么现在竟还会这么别扭?为什么是曾被伤害的我依旧这样矮一阶似的? “妳你在附近上班吗?”他又问,还拿出名片要与我交换。 老天喔,我一点也不想交换名片呀,我要旧情人的名片做什么?就算他现在是在可以合作的公司上班,我也不想再跟他扯上关系。 “啊,这是我的名片,请多指教了。”一旁的蓝尚恩不知何时也拿出自己的名片,自然地和张泽献交换。 “喔,”张泽献一脸莫名,看着蓝尚恩的名片后问:“这个名字我有印象,你以前也是我们学校的对吧?” 蓝尚恩挑起一边眉毛:“是啊,我也记得你呀,大学时代很有名。”他故意酸他,但张泽献只是干笑。 “都过去了啦!”他的视线在我们两人身上来回打量:“所以,你们现在……是一对?” 我正要反驳,但又觉得为何反驳。 就在我停顿的空档,蓝尚恩却先笑了起来。 “看起来像吗?”他一脸暧昧,我听了瞪大眼睛。 “满挺像的啊,在这个时间一起吃饭。”张泽献笑着,我忽然发现他手上的婚戒。 “你结婚了啊?”我下意识地问。 “是啊。”他摸着手上的戒指:“我现在有一个女儿,已经两岁了。” “哇,那你……” “有了女儿,想到以后她会为某些男人伤心落泪的时候,才觉得我以前……”张泽献看着我,这是他第一次流露出歉意,就连当时他劈腿被我发现、下跪的时候,都没有比此刻带着抱歉的神情真诚。 他是真的后悔了,是真的在对曾经伤害过我这件事情道歉。 在这个瞬间,我内心的不安和为难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心平气和,我淡淡开口,说出了连自己也从没想过的话:“当时,我可能也有错。” 一段感情发生了问题,除了先背叛的那方有错之外,两个人一定也都做错了些什么,才会导致这样的发展。 而当时的我,一昧一味觉得都是泽献背叛的错,觉得他是贱男人,觉得自己看走了眼。 而今,才发觉原来真正的释怀,是面对面也能心如止水。 “那你现在……很爱你老婆吗?”没想到我会说到爱这个字眼,一旁的蓝尚恩挑起眉毛。 “嗯,爱啊,跟妳你讲这些,好像怪怪的。”他尴尬一笑,看了蓝尚恩一眼:“也祝福你们。” “谢谢。”蓝尚恩深不可测的微笑,而张泽献也回到他的座位,继续笑谈风生。 吃完这一餐之后,蓝尚恩问了我赶不赶着回公司,我说还好,他便提议要不要再去茶店坐坐。 我想他是担心我,所以告诉他我没事,我已经不在乎了。 “我想再和妳你多说说话啊。”没想到他这么跟我说。 “你这样对我说,不太好吧。” “为什么?”他装得一脸天真。 “算了,也许你本来就是这样,只是最近才显露吧。” “妳你在说什么?”他又装得一脸不明白,我知道他懂的。 我们来到一间茶店,点了两杯绿茶,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的脸看。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吗?”我摸上自己的脸。 “我只是想问,妳你真的没事吧?” “真的啦,拜托,蓝尚恩,我都几岁了呀!” “我前几个月,也在路上偶然遇见某任前女友。”他忽然提起自己的事情。 “哪一任?” “反正就前几任,总之我先过去和她打招呼。” “嗯?” “结果她哭了。” “哭了?为什么啊?” “我也不知道,总之她就哭了,然后转身跑开,我愣在原地觉得莫名其妙。”蓝尚恩语调轻松,喝了口绿茶。 “当初是怎么分手的?” “好像是我说分手的吧。”蓝尚恩耸肩。 “分手的理由是什么?” 蓝尚恩停顿很久,看起来不是很愿意说。 “不想说?我们这么熟了耶。” “因为我劈腿。”他说,我则不太讶异。 “我本来就知道你和某些女生的交往时间有过重迭重叠,所以是她抓到你劈腿?”男人不劈腿是会死吗?对爱情忠贞这么困难? “她看到讯息觉得有问题,我也直接承认了。” “难怪她会哭啊,她一定很难过。”我真想打他。 “可是,妳你就已经不难过了。”他看着我,直勾勾地。 “我的确是不难过了,但不是每个女生都跟我一样,能分得那么干脆。”所以我想,我还是很幸运的,比起其他被劈腿的女生,至少我离得开。 “我以为每件事情都有时效性,有些三年、有些五年,有些甚至是几个月,等时效过了后,就是事过境迁,都不会再有任何想法或影响。”蓝尚恩说。 “也许是这样没错,也有可能每个人对于同一件事情的时效性不同。”我拿吸管搅拌着绿茶:“例如分手这件事情,也许你觉得是几个月,可是对那个女生来说也许是十年,全看当时她有多喜欢你,而你伤她有多深来决定吧。” “我并没有想要伤害她。” “你们男人总是这么说,林子隽也说过不想伤害我,可是你们还是残忍地伤害了啊!”我决定趁这个机会,暗示蓝尚恩别做多余的事情。 我感觉得到,自己对他逐渐生出的好感,可是他有女朋友、有女朋友。 他的女朋友,还是我也认识的房祈亚。 所以他不能再更进一步,不然到时我一定会无法拒绝。 只要维持现在就好,一起吃饭,一起聊天,这样就好。 “蓝尚恩,爱情不能贪心,只要一贪心就是伤害,即便你说从来没有想要伤害过谁,可是当别人对你付出感情,就会为你崩溃或失控,这些都是伤害啊。” “刚开始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会伤害呢?”蓝尚恩说。 “那你为什么不能断了一段,再开始另一段?”我再次暗示。 他看着我的脸庞,看了好久好久。 “有时候,不是不断,是不能断。”他轻轻说。 他偶尔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在我面前欲言又止。 “我刚刚遇见张泽献,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我换了个话题,因为不想看见他那样的表情。 “什么事情?”他抬起头,盯着我看的眼睛很好奇。 “我之前不是说过,希望对方过得比我不好吗?” “嗯。” “可是刚才看见他幸福的表情,我确定,我宁愿看见他很幸福,也不想看见他不幸福。”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也许这就是真正的释怀吧,毕竟是曾经在一起过的人,怎么会狠心到希望他不快乐呢。”讲完这句话,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刚刚会不会太矫情?” “妳你自己也知道啊。” “哈哈,反正我觉得,因为我真的不在意了,所以会希望大家都可以快乐。”我用手撑着下巴:“也希望那些被你伤害过的女人们,可以真正的地快乐。” “干么绕了一圈又回来婊我。”蓝尚恩两手一摊。 我们走回我公司楼下,他戴上安全帽发动机车时,我忽然开口问:“你刚才为什么不否认我们在交往这件事情?” “我为什么要否认?”他笑着说。 “为什么不?”我皱眉。 “为什么要?” “蓝尚恩,不要这样子。”我咬着下唇。 “怎么样?”他定定地看着我,就在等我说出口。 那些话堆积在我的喉咙无法说出口,最后我只能摇头。 “没什么,骑车小心吧。” 他点头:“晚点聊。” “嗯,晚点聊。”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觉得心中名为道德的墙,正渐渐瓦解。 第七章 行驶在国道上,我兴奋地看着车窗外,这些曾经是我四年大学生活中,每次搭车都一定看见的最熟悉景色,而今却怀念无穷。 “妳你也太期待了吧。”蓝尚恩切换车道,嘴角勾起微笑。 “当然啊,毕业到现在六年了,我已经这么久没有回去学校,当然期待。”我坐正身体看着他:“你不期待吗?” “期待呀,怎么会不期待。”他说,却让我心慌了下。 就因为某天晚上,我们聊天又聊到了学生时代的事情,蓝尚恩便问我想不想回学校看看。 这诱因很大,毕竟大学是我度过许多快乐与悲伤时光的地方,那时候的景物至今仍历历在目,我当然想要回去。 “房祈亚一起吗?” “她又不是我们大学的学生,会无聊吧。”他轻描淡写回应,我便没再多问。 于是就成为现在,我们两个人一起回大学的原因。 大学校门前的车辆几乎都可以随意进出,加上我们又是毕业校友,警卫伯伯还记得蓝尚恩,寒暄了几句就让我们开车进去。 “天啊!天啊天啊!”看见熟悉的景致,导致我一路像神经病一样喊着,蓝尚恩看我这样更是笑到不行。 车停妥后,我踩在学校的草皮上,却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啊,我已经二十八岁了,已经距离大学好久了。 抬头看了一下眼前的这些建筑物,明明朝夕相处过四年,却觉得它们的容貌都变了。校园中种植了许多我不认得的花草树木,当年的小树现在也都长大了,而学校宿舍前面甚至还装饰了一些奇怪的气球。 “感觉好奇怪呢。”我和蓝尚恩漫步在草地上。 “怎样奇怪?” 我看着前方,再看看周遭,接着侧头看着蓝尚恩:“明明一切都没变,却又觉得一切都变了,以前我们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你还是个毛头小子,现在却……啊,我只是感叹青春。” “妳你很念旧是吗?” “也不能说念旧,如果念旧的话,就会对前男友念念不忘啦!”我拿出水喝了口,蓝尚恩对我伸手,我犹豫了一下,将自己的水交给他,他毫不犹豫地口对口喝着我水瓶中的水。 “所以妳你念旧的是自己的青春?”他将水还给我,我扭紧瓶盖,放回包里。 “嗯,我想念大学时代的自己,当时的烦恼都不是烦恼,当时的世界就是学校那么大。不过我也喜欢现在的自己,只是有点感叹,人生从某个阶段移动到下一个阶段,这个过程感觉很短,但回头一看却发现那么漫长。” 他将他的钱包拿给我:“放妳你那边,介意吗?” “好啊。” 嗯,怪怪的。 可能也是我自己心中有鬼,才会觉得这样的举动诡异吧。 “妳你要去那看看吗?”蓝尚恩扬指比向了图书馆,我当然立刻点头。 “我大学有很长的时间都耗在图书馆,反而出社会后不那么常看书了。” “工作忙碌吧,我也是啊,以前还看原文书,现在连CNN都听不懂了。” “你当时怎么没有想过要从事英文工作,薪水应该不错呀。”我们登上图书馆的楼梯,但图书馆要在校生才能进去,所以我们只能转战到图书馆外的椅子。 “是不错,但不会有我现在赚得多,所以人生的发展都是注定好的。” “你会这样想喔?” “妳你不会吗?” “人家不都说,希望自己的选择永远都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有时候,你怎么知道这就是最好的选择呢?又不知道另一条路的结果是什么,怎么就会知道那条路不是最好的选择?”我将外套脱掉,放在椅子边:“说不定,如果当时你选英文方面的工作,现在可就带团游欧洲了,多棒呀!” “那这样就不可能和妳你相遇了啊。”他说,让我一愣:“所以说,这是不是很好的选择?” 我干笑一下:“说不定我度蜜月的时候,会刚好报名到你的团。” “妳你有对象了吗?”他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没有。”我说。 “所以啦。”他笑得开心。 我在校园里头拍了好几张风景照片,却在潜意识中的知道,不能和蓝尚恩一起合照,而当我拍照的时候,他也会技巧性地避开我的镜头。 我们都知道,这样子的我们很不寻常。 谁会每天聊天?谁会聊到睡前?谁会这样出游?谁会时常一起用餐? 再好的异性好友,都不会。 然而这样的暧昧,却让我心中既是甜蜜却又苦涩,那蕴藏着某一种怕被发现的刺激感。 校园巡礼完毕之后,我们逛到学校周边,将提起过的美食全部再吃过一遍,很多东西的口味都如记忆中美味,但也有不少食物已消失不见,只永远存在于我们记忆之中。 “还有一个地方,想不想去?”晚上七点多,蓝尚恩却这样提议。 “你跟我想的是一样的吗?” “应该是一样的喔。”他笑着,将车转向我们只去过一次,却留下鲜明记忆的那片山林。 这里依旧没有路灯,当年骑机车的我们,现在已经坐在轿车里面。再次感叹岁月的流逝,而我偷偷侧头看了蓝尚恩一眼,此刻和他之间产生的一些些暧昧,连我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我们明明都认识这么久了呀,怎么到现在才发生化学反应呢? 是因为时机刚好?难道历经了社会的洗礼,此刻的我们,才终于成了会吸引彼此的对象? 以前刚认识时,我明明很讨厌他的,和他成为朋友后,而今竟然成为如此的暧昧关系。 “缘分真是奇妙。”面对我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蓝尚恩只是笑着回了:“对啊。” 蓝尚恩将车子停在路边,这里依旧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打开自己手机上的闪光灯,我也跟着打开,然后他朝我伸出手,我犹豫了片刻。 “摔倒我可不管喔。”他挤眉弄眼的,跟大学时代差真多。 所以我也大方地搭上他的手:“你可别让我跌倒了。” “永远不会。”他微笑。 我们两个走在狭窄的杂草之路上,看样子,这些年还是有很多学生会来这儿看夜景,把杂草都踩出一条平路了。 记忆中,这条路上宽敞又热闹,当时我们有好几个学生,天空也是满天星斗,而今再来到这里,虽和记忆中有些不同,但也相差不远,差别最大的,当然就是此刻牵着我的手的蓝尚恩。 我们来到那座两层高的大型凉亭前,难得的是这时候没有其他人。 “学生要晚一点,那时候我们都是十点以后才有活动,记得吧。”蓝尚恩依旧没有放开我的手,就这样小心翼翼地牵着我,走向凉亭二楼处。 “这一次不躺草地了?”我想忽视彼此交握着的双手,但却找不到抽离的时间,也不觉得有抽离的理由。 “躺草地是青春大学生在做的事情,我们这年纪已经不适合了。”蓝尚恩笑着,牵着我的手走到凉亭上的椅子后,才把手松开来。 “虽然这样就不能跟以前一样仰望满天星空,不过也不错吧。” 被凉亭上的遮蔽物挡住了大半的视野,我瞇眯起眼睛,看着蓝尚恩:“这样哪是看星星啊?” “也是可以啊,妳你看前面。”他比了前方的夜空,将手机上的闪光灯关闭,顿时眼前那种壮丽感再次袭来。 “而且我查过天气,昨天下过雨,草皮说不定还有些湿,会弄脏衣服。” “没想到你调查得如此详细。”我走到凉亭边的栏杆,看着眼前的星空。 “怎么样?这边的星空和台北的夜景比起来,妳你比较喜欢哪个呢?”蓝尚恩也走到我旁边,手撑在栏杆上,不过他眼神却看着我。 “呃……不一样的感觉耶。”我不自在地用手指抓着自己的头发,而这时,蓝尚恩的手却伸了过来。 “妳你头发是一直有在修吗?”他太过自然的态度让我吓傻了。 为什么要摸我的头发? 没有人这样碰过我的头发,连以前的男朋友都没有。 “喔,对呀,习惯短发以后就觉得很方便,一直剪短这样……”我干笑着,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变得僵硬。 “是喔。”他彷佛仿佛又更靠近我,手指缠绕我的头发,而我稍稍缩了下。 “你干嘛干吗啊?” “我之前就一直想讲,妳你剪短发很好看呢。” “是吗?我以为男生都喜欢长发。”我侧过头看他,发现我们离得很近。 “我喜欢妳你短发。”他说,双眼与我对望。漆黑无比的此刻,他的黑眼珠却像宝石一样发亮,却又像是深不可测的潭水。 他的手从发稍发梢缓缓移向我的脸,而我却逃离不了,看着他的眼睛,只能任凭他越靠越近。 在他的脸就要碰到我的瞬间,我选择的不是推开他,而是闭上眼睛。 蓝尚恩的唇贴上我的,那触感极柔软、带着热气。 此刻我的内心,想起的不是他的女友房祈亚,而是大学时候,我们两个曾在这边一起平躺着仰看星空的模样。 *** “莫云谙,我有重大的事情要宣布。”韦涵传来讯息。 “我也有。”我回。 “这么巧,那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晚上见面好吧?” 我考虑了一下,将窗口跳回与蓝尚恩的对话:“今天晚上有要见面吗?” “今天应该不行。”他回。 是因为工作,还是因为约会? 我不多问,所以跟他说好,然后答应了韦涵的邀约。 我们约在东区的意大利餐厅,那有靠窗的沙发区,韦涵在那对我招手,我正开心走过去时,却发现她身旁还有另一个男人。 “韦涵,妳你不要告诉我……”我看着那个男人。 “快来坐下,让我好好介绍一下!”她开心拉着我坐到她旁边。 “我是梁淯程,常听韦涵提到妳你。”斯文的男人对我自我介绍,听说小我们两岁,不过看起来比我想象中更成熟啊。 “我男朋友啦。”韦涵傻笑着,然后伸出她的右手,秀出无名指上的戒指:“再来会是我老公。” “真的假的?妳你要结婚了!?”我大喊着,店内的人往我们这看来。 “小声一点啦,矮唷,也差不多了嘛,我们都二十八岁了。”韦涵双颊绯红。 我还处在一片震惊之中:“等一下啦,韦涵,这是怎样啦,进度也太快了吧!?” “那妳你要问他呀,怎么这么快就跟我求婚。”韦涵指了旁边的梁淯程。 “当然是想尽快把妳你娶回家啊。”梁淯程的话让我起了鸡皮疙瘩,原来看人晒恩爱这么恶心。 梁淯程的电话响起,他接起后回了一句马上过去,便起身亲吻韦涵的脸颊:“车子挡到人家了,我去移车。” “好,小心点喔。”韦涵说。 等梁淯程离开后,我立刻抓着韦涵的手:“妳你真的要结婚了?我还是不敢相信欸!” “真的啦。”她咯咯笑着。 “那个说女人当自强的韦涵呢?那个说要先打拚事业的韦涵到哪了?”我摇晃她的肩膀,试图唤回她的理智。 “女人不能只有工作啊,还是需要人爱。”韦涵抓着我的手,有感而发:“遇到梁淯程以后,我才真的体会到被爱原来这么幸福。” 她从包包拿出一张红色的喜帖:“所以好朋友中,妳你是我最亲的亲亲爱的,伴娘非妳你莫属。” 我看着手上的喜帖,一切还是好不真实。 “原来婚姻已经离我们这么近了吗?”我喃喃说着。 “是啊,毕竟我们都这个年纪了。”韦涵瞇眯起眼睛看着我:“妳你也是啊,有好男人就把握住吧。” “如果对方有女朋友呢?”我用开玩笑的语气问。 “抢过来啰。”韦涵眨眨眼:“有这样的对象?” “没有,随口说说。”我耸耸肩,将喜帖收进包包,也将所有心事藏进包包。 “所以妳你的重大事情是什么?”韦涵问。 我的重大事情,就是蓝尚恩,但我现在已经不想说了。 同时我也认为,和蓝尚恩的关系,最好不要轻易告诉任何人。 “喔,我要说我升职了。”所以我讲了另一个也算是大事的消息。 “哇,妳你好厉害,可是,妳你这样变成女强人的话,男人会不敢靠近妳你喔。”韦涵看着我新名片上的职位:“这样薪水可以加多少?” 我比了五,韦涵瞪大眼睛:“看样子妳你真的是女人当自强了。” “对,而我的自强伙伴跑了。” “干么干什么这样!”韦涵笑着抱住我。 她满溢着幸福,我知道该为好友祝福的。但此刻,我却觉得像是五雷轰顶一样,曾经对我说着还想测试自己能力到哪的韦涵,即将要成为人妻,然后有一天还会成为母亲。 我并不是不喜欢她现在的模样,但名为现实的浪潮向我袭来,卷走了我内心那个青春的自己。 胸口压得难受,我扯出微笑,恭喜着她。 *** 在和蓝尚恩接吻过后的一个礼拜,我们依旧每天保持联络,他曾来找我吃饭过一次,之后送我回家时又亲了我。 我虽然好几次想要开口问他,我们之间这样的关系算什么?他现在和房祈亚又如何了,却都问不出口。 也许结束一段感情,展开另一段感情的时候,本来就会有小小的重迭重叠时光。 但我立即摇头,这样想是在帮他找借口吗? 被背叛的感觉很痛,我经历过,所以我不应该当别人的第三者。 下定决心之后,我打了电话约蓝尚恩晚上吃饭,他答应了。 他一如往常到公司楼下接我,上了他的车之后,他的手却忽然伸了过来,拇指在我的眼窝轻抚。 “怎么了吗?”我吓了一跳。 “妳你黑眼圈加深了耶。”他收回手:“最近工作很累?” “是有一点。”我拿出镜子:“没想到你会发现。” “当然,我有在注意妳你啊。”他轻而易举就说出这样的话,反而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带他去的地方是日本料理店,他先点了一轮,接着问我还想吃些什么,我告诉他我想吃的都被他点到了,最后还难得地点了一壶清酒。 “我们喜欢吃的东西很像。”蓝尚恩笑。 而我依稀还记得,房祈亚不吃生冷食物,所以她不吃日式料理。 当生鱼片送来时,我才正要拿酱油,蓝尚恩已经在我的碟子中倒入酱油,在我想好之前,他就先帮我做好了。 我们又聊着天南地北,不论过去或是现在,我顺便告诉他韦涵要结婚了。 “哇,是怀孕了吗?”他笑着问。 “不是,不过我要当伴娘。”我耸耸肩。 “妳你当伴娘啊。”蓝尚恩饶富趣味看着我:“一定很漂亮。” “你和房祈亚现在怎么样了?”我忽然丢出问题,蓝尚恩则平淡表示:“还是一样啊。” “那我们……” “我很喜欢妳你,没有想要玩弄妳你。”他说。 “所以你想维持现状?”我瞪着他。 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我不会让妳你伤心的。” 怎么可能不会? 摆明两边都想要,要怎么做才不会让我伤心? 同时我也惊讶,这种丧尽天良的话,他竟然可以讲得如此顺口。 而且该死的,我竟挣脱不了他的手。 我还想多感受他的体温,所以那天夜里,我把这一切当作是场告别,让他上了我的床。 人说得不到的最心酸,所以做过这一场之后,也许我就能放得了手。 我一颗一颗解开他白衬衫上的钮扣纽扣,而他则亲吻着我,从嘴唇、脸颊、鼻子到耳朵,他的手从我肩膀伸进,褪去我的外套,在他衬衫尚未完全脱去之前,修长的身躯已将我压倒在床上。 他的手伸向我的大腿,来回摸索着,接着移到我裙子的侧边拉链,我扯开他的衬衫。 然而当他交迭交叠在我的身上,那份令人安心的重量,更加让我逃离不了。 他双眼总凝视着我,依恋地亲吻我的脸颊,有时紧紧抱住我,用指尖抹去我背上的汗水,轻咬我的脖子与锁骨,而那游移至我敏感耳垂的唇,更令我不自觉娇嗔出声。 我从来没有体会过如此美妙的性爱,并不是说这些技巧有多高超,或是带给我身体上有多舒服的程度,而是……心灵上的。 从来,张泽献和林子隽,他们都不会看着我。 可是蓝尚恩不一样,他在乎我的感受,除了眼神的接触外,就是他每一次的轻喃,询问我的感觉。 这一次的性爱,我以为是结束,没想到,竟只是开始。 *** “云谙,那篇文章妳你分享了吗?”田歆雯侧过头问我。 “哪篇?” “阿吉的客户啊,说有妊娠纹组合促销,要我们多少帮忙分享一下。”阿吉当初都还只是被当新人欺负,现在也逐渐开始独立作业了。 “妊娠纹啊……我这边不知道有没有人会要。”我点开E-mai,将网址复制到Facebook,按下分享。 “我告诉妳你,意外的多。”田歆雯翻了白眼:“我们这个年纪的脸书朋友,现在都是结婚啦、小孩的照片了,我多怀念以前充满大家放闪和自拍照的时光啊,那表示我们还年轻。” “岁月不饶人啊。”我笑着说,不过经田歆雯这一讲,我才发现还真是如此呢,Facebook涂鸦墙的确充满了小孩子的照片,许多当年很爱自拍的大学同学,现在大头贴也都是孩子的照片。 是大家跑得太快,还是我走得太慢? 不过清一色的,除了韦涵之外,其他人都是怀孕结婚。 这种一开始就以孩子为基础的婚姻,真的是好的吗? 婚姻不应该是用爱当基石,去发展之后的人生吗? 忽然我心中一顿,蓝尚恩又是怎么想的呢? 我们这段三人行,他有想要解决吗? 我不能陷得太深,在内心暗自决定,给他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如果他依然做不出选择,那我就帮他选择,看是我果断离开,或是跟房祈亚摊牌。 而当我把信息在Facebook一贴出后,居然许多八百年没联络只按赞的朋友纷纷开始留言,更有人私讯询问,我才真切体会到,原来婚姻真的已经离我这么近。 “欸,超久不见的,妳你还记得我是谁吧?”文小宣的讯息跳出来,我犹豫了一下才回复。 “当然啦,怎么可能会忘。”我回应着客套话。 “我看见妳你分享的那个妊娠纹组合,是妳你在卖的吗?” “是我公司配合的厂商在促销,我们就帮他们分享信息啰。”我打下这段字,虽说妊娠纹霜不是只有孕妇才用,不过我还是礼貌性问一下:“妳你有喜了吗?” “哈哈哈哈,怎么可能!”文小宣贴了几个大笑图片:“我是想要买来送给房祈亚的,妳你还记得她吧。” “房祈亚?”我皱起眉头。 “嗯,她怀孕了呀!” 我的心脏像是被掐紧一样,瞬间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是喔,怀孕多久了啊?”我庆幸文字不会反应情绪,也不会看见我的表情。 “应该也有五、六个月了吧,所以我想说送她这个东西,等宝宝出生之后再送别的。” 五、六个月? 为什么蓝尚恩从来没告诉过我? 怀孕不就表示,一切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不就表示他们一定会结婚? 那么这段日子,蓝尚恩对我所做的一切又是什么意思? 那一天,他和我上床是为什么? 为什么……对,他没跟我说过他和房祈亚会分手,可是…… 他到底在想什么?怎么会这样子? 我颤抖着双手,因此打错了好几个字。 “怀孕的话,应该三个月的时候就要开始擦了吧,妳你现在送她来得及吗?”我即使双手颤抖,却还是可以打出这些无关紧要的话。 “前期她老公有买了啦,因为祈亚说快用完了,我刚好看见妳你的贴文,所以就想说送她啦。” “她老公?结婚了吗?” “她早结婚了啊,在发现怀孕的时候就直接公证了。” 文小宣的字句让我眼前一片黑暗。 *** “妳你怎么了吗?”蓝尚恩将车停在河堤边后,握住我的手,十指紧扣。“妳你今天很心不在焉。” 而我什么也听不清楚,脑袋嗡嗡作响,直直看着他。 你已经结婚了吗? 你的手指上明明没有戒指啊。 我知道我也有错,在你还有女友的情况下,就和你发展成这样的关系,可是……我没有想到你是已婚者啊! 有太太跟有女朋友,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况啊! 千言万语,都化成凝聚在鼻腔的苦涩,在他面前,我强吞眼中的万般委屈,告诉自己不能哭。 我勉强对他扯出一个微笑,他上身靠近我,亲吻了我的唇。 他的舌尖钻入我的口腔,属于他的甘甜香气充斥着我,让我想要索求更多。 忽然他离开我,带着浅浅的笑意看着我的脸,手指在我脸颊上游移。 就这样,凝视着我好几秒。 “你在想些什么呢?” “想妳你啊。” “你的心里,没有一丝丝想到房祈亚吗?”我说,忍着眼泪,连痛都不能让他看见。 蓝尚恩依旧抚摸着我的脸,另一手玩弄我的发尾,手指缓缓移到我的耳垂,顺着脖子往下。 “当下的温柔都是为了妳你。”他说。 我抓住他的手,亲吻他的手心,然后推开他。 “你的身分身份证让我看。” 也许他没料到我会突然有此要求,但他却也没有拒绝,从皮夹内拿出身分证身份证,正面朝上递给我。 没想到这么轻易就能知道真相,我深吸一口气,颤抖着将身分证身份证的背面翻过来── 配偶栏上清楚写着房祈亚,这个铁一般的事实明摆在我眼前。 蓝尚恩没有说话,伸手拿回了身分证身份证,放回自己的钱包。 “我不会隐瞒妳你任何事情。” “但你也没有说!”我瞪向他。 “因为妳你没有问啊,妳你如果问我,我就会告诉妳你我结婚了,就像现在这样。”蓝尚恩关掉车头灯,转过来看着我。 我激动地立刻拿起包包,打开车门就往外走。 “莫云谙!”他喊我,也从车上下来。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你这样比张泽献更糟糕!比林子隽更糟糕!”我喊着,强忍着眼泪。 我不能哭,不能在这种时候掉眼泪。 过去我已经为男人流过太多次眼泪了,而今我不能哭,至少不是今天。 会演变成这样的状况,我承认我也有错,可是因为是蓝尚恩的隐瞒,才让我成为了小三,即使他已有房祈亚这个共度一生的伴侣,竟还是默许了我的存在。 不是女人变成了小三,是男人把女人变成了小三。 “莫云谙!”他抓住我的手,然后紧紧抱着我。 “不要!放开!”我喊着、挣扎着。 “我不会放手。”他说,环住的双臂将我抱得更紧,我明白自己挣扎没有意义,于是深深吸气。 “好,我不跑,我们好好谈谈。” 他听话地放开我,然后看着我的脸:“我以为妳你在哭。” “我不会哭,至少不在你面前哭,我以前跟你说过。”因为男人都怕女人的眼泪,他们会因为女人的眼泪心软,而无法狠心做出选择。 我不要他的选择是因为同情,不要他此刻的拥抱是因为我的哭泣,所以我不会在他面前哭,我也不会哭。 他心疼地摸着我的脸颊,试探性地靠向我,而我抓住他的手,轻轻摇头。 “爱情,总有先来后到……” “你可以选择不要招惹我。”我咬着唇,而今,我都喜欢上他了。 “一开始,我只是想和妳你聊天,我也没想过会变成这样……如果我告诉妳你,这一切就都会结束了不是吗,但我不想结束,想继续和妳你接触……”他温柔轻抚着我的脸,从没有男人会像他这样,摸着我的脸,看着我的眼。 我想要他,我也一样,内心不想这段感情现在就断了。 怎么办?我狠不下心,却也推不开他。 “我们的最后,会是怎样?” 这有多可悲,在想到共结连理之前,会先想到结束的方式。 “我不知道,我想过很多种可能,但都觉得不可能。”蓝尚恩紧紧抱着我:“能给妳你的我会给妳你,但不是妳你的,妳你也不能要。” 你能给我什么? 而我想要的又是什么? 在他的怀中,我茫然想着,我要什么呢? 我想要他离婚吗?如果他今天单身,我会想和他结婚吗? 我不知道,我没想那么远。 我只是很单纯地想谈恋爱,只是想我爱的人也爱我。 但为什么现在却会变成这样? 我放不开他,是不是因为早知道他不属于我? “莫云谙?”他放开我,依旧凝望着我。 眼前的蓝尚恩,变得像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一样,虚无却又真实。 他朝我伸出的手,在我搭上的瞬间,便会消失无踪。 他能带着我去的地方,绝对不会是绿洲。 终有一天,我定会为他掉下眼泪,为这段恋情感到后悔。 只是不是今天。 第八章 我就这样,成为了别人爱情世界中的小三。 成为了那个我曾经也鄙视过的角色。 当年被劈腿的我,而今却走到这步,该说是造化弄人,还是风水轮流转,我竟然能体谅起小三这个心酸又可怜的角色。 大多数外遇的男人,都会选择回家,老公和老婆会携手一起挞伐小三。 所以我一直告诉自己,我会被抛弃,我最后还是会被抛弃的。 我不早就习惯了,对方最爱的永远不会是我,我永远都会是他们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被丢下的那一个,爱情只有在想象中才是美好的。 我不断给自己打这样的预防针。 在我与蓝尚恩数不清第几次的爱欲缠绵之后,他回家了,而我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着回到家中的他,是否也会亲吻房祈亚呢? 总有一天,他会抱着房祈亚,又抱着我。 我也曾想过,是否是因为此刻房祈亚怀有身孕,所以他才找上了我。 大多数男人外遇的时间,都是在老婆怀孕之时。 等到之后孩子出生,他们当了新手爸妈,与孩子共享天伦之乐,哪还有我挤得进去的空间? 我脑中混乱打转,烦恼着这些事情,竟也不知觉沉沉睡去…… 我梦见自己在大学时代,和蓝尚恩漫步在校园之中,接着场景一转,成年后的我们走在街上,他牵着我的手,这在现实中,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感到好幸福,我从来不知道正大光明是一件多快乐的事情。 下一秒,房祈亚站在前方,而蓝尚恩放开我的手,朝她走去,手扶着她的肩膀,另一手摸着她的肚皮。 我喊他的名字,蓝尚恩回过头,对我微笑说了:“掰掰。” 然后我就醒了,心跳剧烈、冷汗淋漓。 我颤抖,这个梦好可怕,竟然如此轻易、轻易的地就可以选择丢下我。 不是今天,还不是今天,我不能哭泣。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呼吸后下了床,到浴室用水拍着自己的脸颊,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 莫云谙,不要给自己希望,不要相信任何承诺,不要以为自己会被人所爱,不要认为自己会被放在第一。 因为终有一天,我还是会被抛弃。 我终究会是被抛弃、被放弃的那一个,永远永远,记得这一点。 不要为了早知道的事情难过、不要被早知道的事情伤害。 所以我不离去,也不打算真的爱你。 *** “你要答应我,绝对不能骗我。”我在讯息里如此说:“像是如果你和家人有约,临时要取消我的事情,也不要骗我说是公司有事。” “好,我不会骗妳你。”蓝尚恩贴了爱心图案:“妳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 我想问他,孩子是男是女?或是问他打算在哪生?名字有先想好了吗?还有他是因为房祈亚怀孕所以才娶她,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决定房祈亚会成为他的另一半? 他明明说了,我什么都可以问,但是我什么都问不出口。 我不知道问他问题的界线在哪?我不知道这些问题能不能问?问出口了后会有什么改变?会引起什么? 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麻烦的女人,我也不想要变成最后好像是我放不了手。 “为什么你没戴婚戒?”我只问得出这问题。 “我没买我的戒指,只有买给她。” “为什么?” “一个戒指那么贵,女生想要女生戴就好了。”蓝尚恩的话不无道理,但若他戴着婚戒,我们也就不会走到这步。 “那生孩子的那一天,要告诉我。”我还是换了个话题。 “嗯。” 我久久没有回复,看着屏幕发呆,蓝尚恩又传来讯息:“我今天很想妳你。” “我每天都很想你。” 如此肉麻又无意义的爱情絮语,彷佛仿佛才能抚平我的内心。 而自从我和他这么说之后,蓝尚恩便会据实以告,而我才发现据实以告对我来说也是痛苦。 “今天下午我要带祈亚去产检,所以暂时无法用手机。” “我们要去祈亚娘家,这两天不太能用手机。” “我有事情忙一下,晚点敲妳你。” 而我的回应,总是千篇一律,“嗯,好,你忙,忙完再告诉我。” 我就在这等待。 对两个女人说谎太累了,所以不要对我说谎。 我可以承受这些痛苦,也是我必须承受的。 *** 在拍摄日系化妆品第二季广告的那天,蓝尚恩传了讯息来给我:“我要去医院了。” 我先是一愣,才会意过来他的意思:“要生了?” “对,所以暂时没办法跟妳你聊LINE。” “好,没关系。”我这样回答。 接着,我的心脏开始怦怦狂跳。 “云谙,导演说,这一个镜头如果这样呈现,会导致主角的风采被后面的……云谙?妳你有在听我说吗?” “啊?抱歉,妳你刚才说什么?” 田歆雯皱眉:“妳你在发呆吗?绷紧神经啊,这是很重要的客户耶!” “对不起,一时恍神,我看一下……”我压抑内心的激动情绪,将精神与注意力转移回工作上。 接着拍摄广告的女星发生了一件大笑话,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都笑个不停,说这个一定要放到网络上当幕后花絮,但我却听得心不在焉。 而后便当送过来,这家的便当非常好吃,每当要熬夜拍摄,就会订这家便当慰劳大家,可是我却食不下咽,田歆雯一边问我没事吧,一边却又夹走我的排骨。 “实在太累了,所以没胃口。”我怪罪在这一点之上。 但我心知肚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等我忙完后,才看见蓝尚恩的讯息简短写着:“我忙完了。” 我看了看时间,凌晨五点传来,现在是六点,我回复他:“生了?” “嗯。”他很快回复。 “是男是女?” “女。”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打出三个字:“恭喜你。” 多讽刺,婚外情的小三恭喜他和元配原配生了孩子。 可是,我却连一句我想看照片这样的话都说不出口。 “我真的很喜欢妳你。” 他响应我的这句,我知道的,他是想让我开心一些。 我们彼此都努力不去戳破,就选择暂时让美好的甜美假象维持着,即使其实我们都很痛苦。 “我也很喜欢你啊,很累了吧,快去休息吧,我刚拍摄完广告,现在也要回家了。” “好,妳你到家再跟我说。” 我看着阳光刺眼的天空,空气中带着黏腻的燥热,一个提醒忽然冲进我的脑中,对了,今天好像是农历七月七日。 我忽然笑了起来,在情人节这一天吗? 人家都说,孩子是会自己选择日期出生的,所以这个孩子,就是在提醒我们吗? 我和她的爸爸,永远也别想度过七夕情人节这一天,因为是她的生日,是家庭同乐的一天。 *** 第一次看见蓝尚恩孩子的照片,是在文小宣的Facebook上。 她抱着孩子,背景看起来是月子中心,她标记了房祈亚,那个孩子长得好像蓝尚恩。 我好想哭,我的心好痛。 可是我不能哭,也没有资格哭泣。 这不是公平不公平,或是爱与不爱,而是蓝尚恩说过的,先来后到。我也曾当过张泽献的第一者,在被第三者介入之后,承受了莫大的痛苦,也曾看着张泽献下跪道歉的黯然模样。 我可以当个第一者,将感情摊在阳光之下,但我现在却成为了第三者,天命就是得不到专一的爱情,这痛苦我自己该承受。 人说,当小三会有报应,破坏他人婚姻的人,恶有恶报。 但我认为,在成为小三的那瞬间起,就已经得到报应了。 从此陷入在痛苦之中,陷入在嫉妒却又不能张扬之中,像是水沟中的老鼠躲避太阳,苟且偷生。 “我今天没有办法跟你说话。” “妳你怎么了?” “我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受。”我在屏幕上打上这些字。 他停顿很久没有响应,我知道他也无法响应什么。 “所以让我静一静吧。” “好。”他简短的响应,有太多无法诉说的无奈。 我将LINE注销,把音乐放到最大,拿出红酒与杯子,一个人像疯子一样在屋内随着音乐摆动身躯,累了后我便去泡澡放松,还加了精油,喝了酒以后又泡澡,让我的心跳飞快。 我茫然看着浴室氤氲的蒸汽,脑袋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想。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猛从浴缸内惊醒,自己居然睡着了。 皮肤都泡得有些烂烂地,我叹口气,缓缓从浴缸爬出去,庆幸没有淹死在自家浴缸之中。 惯性地点了下手机屏幕,我总是等待着蓝尚恩的讯息,而看见他的讯息提示,我内心就会有股莫名的安心。 “妳你还好吗?”他的讯息发送自三十分钟前。 我看了下现在的时间,凌晨十二点半,我将身体擦干,换上衣服,吹好头发,涂完乳液,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我才滑开屏幕,响应了他:“不好。” 反正,他不会响应的,他在月子中心陪伴房祈亚,陪伴他的孩子和老婆,谁有空搭理小三的情绪? 他们早就一家三口甜蜜入睡了,我要认清自己的身分身份,自己的位置。 不吵不闹,只能偶而偶尔耍小任性,要适可而止。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蓝尚恩却已读,下一秒我的手机响起。 他彷佛仿佛知道了我的痛苦,大胆的地在月子中心等房祈亚睡着之后打电话给我。 我其实很高兴的,笑得嘴都阖不起来了。 “你想我吗?”我问出这种像是学生时代才会问的问题。 “我很想妳你啊,当然想妳你,想抱着妳你睡觉。”他压低的声音,伴随着后头传来的水龙头哗啦啦流水声。 然而,这种像是偷偷借来的刺激,在挂掉电话之后,空虚的情绪便会不断在心里沸腾着。 想抱着我睡,可实际上,你抱着的是另一个人啊。 你关心我、担心我,但这些都只能表现在讯息中,实质上,你无法为我做什么。 你给我的爱,好虚幻,好折磨。 “我可以去看孩子吗?”隔天,我传了讯息给蓝尚恩。 “妳你要来?妳你确定?” “房祈亚是我以前同事,你是我大学同学,于情于理,我既然知道这件事情,当然应该去的。”这是很理性的事情。 “也是。”于是蓝尚恩传来月子中心的地址:“妳你不要带礼物。” “嗯。” 可是正常来说,需要包个红包。 我不禁哑然失笑,当蓝尚恩看见我给他女儿的红包,会有什么反应,他能收得心安理得吗? 可是这却是我该做的,这是一个礼数,不管我的身分身份,这就是个习俗。 所以我来到月子中心,在电梯内不断深吸气,在心中告诉自己,绝对不能让房祈亚产生一丝怀疑,绝对不可以表情崩坏。 现在是见客户,要拿出最专业的笑容,我的任务是称赞孩子,然后把红包交给他们,说声恭喜。 在他们房间的外头,我按下电铃,里头的人走动的脚步声令我心跳加速,打开门的瞬间,是我昨天还亲吻过的那个男人。 “好久不见了耶,蓝尚恩。”我笑着,说谎。 “嗯。”他扯了一记微笑,侧过身让我进去。 我看见素颜的房祈亚坐在床边,身上穿的是月子中心提供的衣服,而她的床边有张婴儿床,新手妈妈正逗弄着床里的小女婴。 “莫云谙,谢谢妳你来看我。”房祈亚看起来有些虚弱,但依旧很漂亮。 可是我还是惊讶地发现了她的改变,那个曾经和文小宣一搭一唱的美丽女孩,抱怨着网络上的客诉都是白痴,总化着浓妆,随时都在补妆的那个女孩,曾经不断玩手机、看时尚杂志、手上有着指甲彩绘的房祈亚,已经不见了。 现在我眼前的她,是一个“母亲”,从一个女人,变成了母亲。 我举步艰难地走到婴儿床的旁边,将包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一旁的沙发上有蓝尚恩的居家用品,桌面则摆着房祈亚的月子餐。 蓝尚恩拿了酒精给我,要我喷手心。 这样一个很细微的举动,就让我知道他很疼惜他的女儿。 “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而且是农历七月七日出生的对吧,看来这个女儿将来会和妳你抢蓝尚恩喔。”我这么说,每一句话都是心痛。 多么可笑,我正被自己的话所伤。 房祈亚听了,泛起幸福的微笑:“那我可真期待,最爱的人抢我最爱的人,这好为难呢。” 一瞬间难过涌现,在亲眼所见后,才发现杀伤力远高于想象太多太多。 但可怕的是,我竟然没有罪恶感!就算看着房祈亚抱着她跟我心爱男人的孩子,我也一点罪恶感都没有。 “妳你要抱抱孩子吗?”当房祈亚将女婴抱起来的时候,这么问我。 我哪有办法抱着你们的孩子,而倘若有一天,我跟妳你老公的事情不幸被妳你知道了,妳你回想起孩子曾经让我抱过,还不愤恨到死? “不了,小孩这么小,我会怕。”所以我拒绝:“你们取好名字了吗?” “取了。”回应我的是蓝尚恩,不过他却没说出小孩的名字。 糟糕,我觉得快待不下去了,赶紧从包包中拿出红包交给蓝尚恩。 “对了,恭喜你们,实在不可思议。” 奇怪的是,罪恶感这种东西是很玄的,它总是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 例如当我看着共同朋友的祝福、看着文小宣的祝福、看着蓝尚恩以前的同学们探望蓝尚恩和房祈亚的打卡记录。 我的罪恶感,便会浮现。 而就在现在这瞬间,我的罪恶感又再次浮现了。 蓝尚恩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愧咎愧疚,他收不下我的红包。 “不用啦,干么什么这样客气?” 他的声音紧绷又干涩,我的眼神轻轻晃动了一下。蓝尚恩,你要继续演戏啊,不然会被识破你心中的动摇。 “那祈亚,就给妳你啰!”于是我转向房祈亚,顺手将红包塞给她,还摸了摸女婴的额头:“超可爱的啊!” 任务完成了,我给了红包,称赞了孩子,演足了一场戏。 “因为是祈亚生的啊。”蓝尚恩这时才终于想起他的角色了吗? 现实就是该这样伤害我。 那罪恶感,仅只短短的瞬间,也许连十秒钟都不到,却压得我喘不过气。 但只要熬过了这十秒,我便又开始期待与蓝尚恩的相会。 就算在与我缠绵之后,他会在同一个房间内一边抚摸我光滑的背,一面打电话给房祈亚,询问她是否一切安好,我也不会有罪恶感,甚至会故意亲吻他的身体,让他忍着不出声。 畸形的幸福,只会变成畸形的爱情。 我,在不知不觉之间,也成为了这样的女人。 为了自己的爱情,不惜伤害别人、伤害自己,然后藉由借由爱他的欲望抹煞抹杀罪恶感,抹煞抹杀一切道德伦理,只为了爱他。 让他爱我。 *** “我喜欢抱着妳你,妳你的身体很柔软,妳你的体温很高。”蓝尚恩趴在我的身上,一边抚摸我,一边亲吻我。 “你的体温真的偏低呢,一般男生不是体温都会比较高吗?”我摸着他的脸,与他四目相望。 “我也不知道。”他笑着亲吻我,浅啄逐渐变成深吻,我的情欲再一次被他挑起。 我喜欢和他做爱,那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感,而也只有和他拥抱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什么都不去思考,让我暂时得到解脱。 最近经常想到张泽献和林子隽,我不免会去比较自己是否真的比较喜欢蓝尚恩,我不想用爱这个字眼,它太沉重又令人心痛,也讽刺。 然而每当我想起他们,就更能察觉到蓝尚恩与他们的不同之处。 他会抚摸我的脸颊,双眼凝视着我的眼睛,彷佛仿佛看见灵魂深处一样。 如果说爱是种看不见的存在物质,那在此刻我感受到了。 感情啊、灵魂啊、内心啊,这些虚无的东西、这些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却重要到让人费尽一生追寻,越是想确认它在这里,就越感觉不到它存在,可是它的确就在这里。 在蓝尚恩拥抱我的当下,在他亲吻我的瞬间,我很确定它就在我的心里。 但矛盾的是,当年那些和我交往的男人们,我从没有感受到被爱。 而今这个下半生都在另一个女人那边的蓝尚恩,却让我感受到被爱了。 爱,究竟是什么? 这份爱是真实的?还是我想象的? 他若真的爱我,又怎么会让我躲在阴暗之处。 他若不爱我,又怎么会让我感受到满腔的爱意。 我的爱情,徘徊在痛苦却又满溢的矛盾之中。 每当夜深人静,徘徊在我内心的都是孤寂。 我明明这么真实的存在,我和他的所有过去也都是真的,我们发生过的事情也是真的,可是在他的人生清单中,我依然只是假的。 他们拥有的一切生活,那些柴米油盐酱醋茶,才是真实的人生。 我们每次的会面,都是建立在房祈亚对他的信任之下,然而,我们却狠狠地蹧蹋糟蹋了那些信任,那些得来不易的信任。 可是,房祈亚拥有了绝大部分的蓝尚恩,拥有了他的现在、未来,甚至是好久以后的蓝尚恩,分一点点、小小的时间给我,不行吗? 我不会要求更多,只求能给我一点点,不用多于她所拥有的,只要比现在再多一点。 我,好痛苦。 “你们是不是养了一只狗啊?”我躺在蓝尚恩的怀中,提起在Facebook看见的动态。 “嗯。”他一边轻抚我的头发,一边回应。 “想让狗和孩子一起成长吗?” “嗯。”他抚摸我的脸颊。 “只打算养一只?祈亚也喜欢狗吗?” “还会养第二只。”蓝尚恩简短回应。 “这样两只狗会不会争宠啊?” “所以在抱新狗之前,要先抱抱老狗,让老狗知道我们最爱的还是牠它。” “不过有些妈妈并不喜欢新生儿和狗在一起,祈亚可以接受吗?” 蓝尚恩吐了一口气:“我觉得,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最好不要提到另一个人的事情,这样对妳你会比较好。” “为什么?”我抬头看着他:“你怕我难过?” 他没有回应,当作是默认。 “你要让我习惯难过。” “我不想让妳你难过。” “可是最后,我总归是会难过的啊。”就跟之前讨论过的一样,就算你没想过,我还是为了你心神不宁,最后还是会伤害我,还是会让我难过。 “所以你要让我习惯难过。” 他看起来有些心疼,抚摸了我的脸颊,亲吻我的额头:“难过不会习惯。” 而我回吻他,指尖从他的耳朵移至脖子,在他的锁骨打转,于是他再一次压上我的身体,热烈地进入我的体内。 难过不会习惯,但是会麻痹。 一个伤口只要戳到烂了,就不会再痛了。 你说为了不让老狗感到难过,所以会先抱牠它,才会拍拍新狗。 可是这样新狗很可怜。 牠它刚到一个新的环境,投入百分之百的情感,却不能够得到一样的爱。 但就是所谓的,先来后到。 *** “林子隽离职了,妳你知道吗?”我才一到公司,田歆雯便凑过来和我说这个大八卦。 “离职,为什么?” “嗯,原因众说纷纭,有一说是有其他公司高薪挖角。” “另一说则是他有了婚外情。”王宇城也靠过来碎嘴。 “婚外情?他结婚了吗?” “不是他结婚,是他和结婚的人妻好上了。”田歆雯补充。 “我们公司会管这种私事喔?”我有些讶异。 “虽然是私事,但也算丑闻啊。”王宇城耸耸肩,走回自己的位置上。 “不过我倒觉得无所谓。”田歆雯也耸耸肩:“我对于道德啦、伦理啦那些没有很在意,我小时候道德与伦理都考不及格勒!”她讲完还哈哈大笑。 “妳你现在写的企划案也不及格。”王宇城翻开她的企划案,然后边说边摇头。 “那是我不给你追,所以你故意找我碴好吗?”田歆雯反驳。 “谁、谁追妳你!”王宇城大喊,红着脸看起来很不服气。 我瞪大眼睛,低声问她:“真的吗?” “真的啊!”田歆雯耸肩。 中午的时候,我和田歆雯一起去吃饭,顺便延续这个八卦话题。 “妳你对于他和别人发展婚外情,没有什么想法吗?”田歆雯问我。 我想,大概就是那位“前女友”了吧。 但我还是摇头,这种私事,不需要告诉别人:“我们都分手那么久了,也没有什么想法,倒是妳你,刚才说什么道德伦理的,是怎样?” “喔,就是劈腿啦、外遇啦,只要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是不会去评判的,因为有时候发生问题两方都有责任,可是先外遇的人却总会被当箭靶。” “我也和妳你一样的想法!”我没有料到,居然会遇见相同想法的人。 “是吧,像是最近很多艺人被爆出丑闻,可是我觉得,管他们的私生活干什么,写书的书写得好最重要、唱歌的歌唱得好最重要、演戏的戏演得好最重要,我又不是和他们谈恋爱,我评断他们做什么啊!”田歆雯吸了两口面,又继续说:“所以啊,我才不管林子隽跟人家婚外情,我只知道他以前带我们这组带得很好,之后在业务部也做得有声有色,如果上头真的是因为婚外情的关系开除他,我只能说实在太不知变通了。” “毕竟公司虽然要顾形象,可是又不是跟他谈恋爱,而要以公司利益为重才是,这样吗?”我笑着说,田歆雯用力点头。 “对啊!云谙,没想到妳你是这么开明的女生呢!”田歆雯哈哈大笑。 “那,妳你又为什么不让王宇城追妳你?”我跳了话题,回到他们身上。 “因为他啊,不是我的菜啦!”她摆着手,草草结束这个话题。 *** 我其实之前一直就有想过,等蓝尚恩的孩子出生之后,我们见面的时间势必会减少,而很多时候,我会被摆在后头。 然而却没有我想象中的少,我们一个礼拜大概会见三次面,大多的时间都是在我承租的套房中度过,偶尔会去吃饭,但最后总免不了上床。 我也曾想过,如果不上床的话,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好像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做,我们要随时注意周遭的目光,以防遇见房祈亚或是蓝尚恩的朋友。所以除了房间,我们几乎无处可去。 这真的是恋爱吗? 以前我们可以在外面吃饭,可以不用肢体接触而天南地北的地聊天,可以抱怨我的工作也可以抱怨社会,但是现在除了上床,我们的话题多了很多局限。 我不再抱怨工作,也不再拿任何无聊小事情都和他聊,更不会与他说着我的感情观、说着我的婚姻观,更不可能和他提未来。 连进出饭店我们都要一前一后,连走在路上都要注意周遭有没有认识的人。 见不到阳光,会发霉的。 我们的爱情,真的健康吗? “我也好想去啊……”我靠在他的肩膀上,两个人看着旅馆电视播放的景点介绍。 那是一个充满阳光的岛屿,所有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温暖。 “去哪里?”蓝尚恩摸着我的头发。 “旅行啊。” “妳你可以找朋友和妳你一起去。”他轻描淡写地带过。 “是啊……” 我们两个陷入沉默,是啊,我说这些干什么呢? 我的确很想和他一起旅行,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就算说出口,也只会得到伤害。 他见我不说话,侧过身看着我,忽然将我压在身下。 “干什么?”我笑着看他。 “我以为妳你哭了。” “我说过了,不会哭的。”我明白自己的立场,将自己的唇凑上他的。 不吵不闹,当个最称职的小三。 “话说回来,如果我和朋友去旅行,要带纪念品给你,是不是不能留下实体的东西?”像是钱包、明信片、吊饰、装饰品等诸如此类会留下形体的。 “嗯。”他轻轻点头,亲吻我的脸颊。 这问题是白问的,我知道。 若我想要和他在一起,就不能显现自己的嫉妒,不能表现我的愿望。 从前不屑和男友在公众场合晒恩爱的我,不喜欢有事没事和男友拍照的我,现在才知道这些事情是多么奢侈的愿望。 名为嫉妒的星星之火,会将我们的爱情燃烧殆尽。 第九章 在韦涵喜宴前一个礼拜,我一连好几个半夜都在赶拍广告,导致免疫力变弱,居然生了场大病,但我依然坚持戴着口罩每天去工作,在发烧的情况下完成了拍摄进度。 当天回到家,我感觉自己像是快死了,躺在床上头昏眼花的,以前这种时候,我从来没想过要找男朋友陪伴。 可是这一次,我却不断想起蓝尚恩,如果他可以在我身边,如果他可以陪我,那该有多好? 一想到这些,我感到鼻头一酸,赶紧深呼吸,告诉自己不能哭。 小三没有哭的资格,不是今天,今天还不能哭。 自行吃了感冒药后以为隔天就会好,没想到却反而引发了胃痛,正巧工作也告一段落,我索性请一天假,决定到大医院去挂急诊,拿个特效药什么的。 我拿着手机犹豫半天,心想现在是上班时间,应该没有关系吧。 所以我找出蓝尚恩的名字,按下拨出。 电话响了许久,他压低声音接起:“怎么打给我了?” “你不方便接电话吗?”我闷闷地问。 “我在医院。” “医院?你怎么了吗?” “昨天小孩发烧住院了……” 这一刻,比我当时在月子中心看见孩子还更有真实感。 他有孩子啊,蓝尚恩是有女儿的。 不论现在他和我是怎样的关系,未来他的妻小永远都排在我面前。 “没事吧?”于是我问,也只能这么问。 “现在退烧了,在睡觉,等一下就能带她回家。”他停顿一下:“妳你呢?打给我有什么事情?” “嗯,没什么啦,只是问你要不要一起吃午餐,不过你还是照顾小孩吧。” “真的没事吗?妳你声音怪怪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还能发现我的不对劲,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开心? “真的没有啦,只是有点小感冒,你连这小地方都能发现。”我心口纠结着、痛着。 “当然啊,怕妳你觉得我不够关心妳你。”他还开了玩笑,之后才挂掉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着和他聊天的窗口。 他关心我,又能关心到什么程度? 如果他知道我现在很需要他,能放下孩子赶过来照顾我吗? 绝对不可能的啊。 而如果他真的能放下孩子来找我,那我就会比较开心吗? 也不会。 一个好爸爸,不等于一个好老公。 我忽然觉得,胃没有那么痛了,与心碎比起来,这根本不算什么。 *** 韦涵结婚那天,身为伴娘兼好友的我比她的新秘还要早到,我一面张罗着韦涵的礼服,一面帮她做脸部消水肿的按摩。 “我好幸福啊,嫁给最爱的男人,还有好友帮我按摩。”她闭着眼睛一脸享受:“对了,今天喜宴睁大眼睛,看看有没有妳你喜欢的,我可以帮妳你引荐。” “引荐妳你个头啦,今天主角是妳你耶!”我顺势拍了两下她的脸颊。 “伴娘也可以是主角之一呀!”韦涵从镜子里面看着我。 “好了啦,别担心我,想想妳你自己就好了!”我凑在她脸颊边,对镜中的她露出微笑。 “云谙,是我的错觉吗?”她的手摸上我的脸:“妳你好像变得很憔悴。” 我吓了一跳,赶紧往后退:“大概最近比较忙,加上素颜的关系吧。” “是吗?”韦涵转过头:“可是我觉得妳你好像有一点不快乐耶……” “不快乐?我有吗?” “我很早之前就觉得有些奇怪。”韦涵站起来,但因为礼服过于厚重,所以没有办法移动太快,恰巧这时新秘从门外进来。 “抱歉,我晚了一些!” 太好了,我赶紧要韦涵快坐好,并告诉新秘不用负责我的妆,我自己化就可以了。 “真的吗?”韦涵狐疑。 “嗯,当然啰,主角是妳你啊,妳你漂亮最重要。”我拿起自己的伴娘服逃去另一间房。 躲进暂时独处的房间后,我吐了口气,看着镜中的自己,我真的变憔悴了吗? 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脱下私人衣服,换上白色的伴娘礼服,然后走到镜子前,拿出自己随身的化妆包,将脸上的底打好,简单弄好妆后才再回到韦涵的新娘房。 韦涵看见我的妆很不满意,坚持新秘先帮我完妆再去弄她的,我当然推托了,但韦涵说我这是在浪费时间,真是拿她没办法,只好坐下来让新秘帮我补妆。 韦涵一边玩着手机,一边对我说话,都是一些无聊的琐事,但最后她却忽然说了句:“所以妳你是和谁谈恋爱?” “我没有谈恋爱啊。” “我知道妳你有,莫云谙,我和妳你认识多久了。”韦涵继续玩着手机。 我尴尬地看着眼前的新秘,她对我浅浅一笑,表示把她当作空气没关系,新秘有耳无嘴。 “那不算男朋友。” “为什么?对方没有表白?”韦涵停顿一下滑着手机的手指,好奇追问:“还是他不是单身?” 大喜之日,不用说这些。 “都不是,反正有点复杂,下次有机会再跟妳你说。”新秘补妆也正巧完毕,我起身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佩服新秘的功力。 “妳你下次就不会说了。”韦涵嘟囔。 “反正妳你只要记得,我还是那个女人当自强的莫云谙就是了。”我说给她听,也同时说给自己听。 当宾客入座,我们站在喜宴厅的大门后准备,我回头看了眼站在最后面、美丽动人的韦涵,她正带着笑容在和梁淯程说话,一旁的梁淯程简直像是傻瓜一样,看着他的新娘不停傻笑。 “新人进场!”司仪的声音从里头传出,工作人员打开两边的门,美丽的泡泡洒满会场,由伴娘与伴郎先进场,不认识的伴郎勾起我的手,对我浅浅一笑,他似乎是梁淯程的死党,我也回他浅浅一笑,然后迈向红毯。 当我站在镁光灯的焦点下,身穿伴娘礼服时,身边勾着我的人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 这一条红毯之路,我走得忐忑,走得不踏实,抵达定位之后,我和伴郎分别站至左右两侧,迎接新郎和新娘。 眼前的韦涵和梁淯程,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周遭是宾客们的祝福与掌声。 而我真正的爱情,却永远都没有办法摊在阳光底下。 我永远永远,得不到光明正大的祝福。 在这个瞬间,我痛彻心扉,也无地自容。 有东西在我的喉间直往下压,然而胸口的那一股闷气却往上冲,两股同样强烈的气息卡在心口,动弹不得。 二十八岁,快要二十九了,我的朋友们一个个步入礼堂。 而我呢? 我还在当别人的小三,谈一段不可能有结果的恋爱。 我计划中的人生并不是这样,我要的也不是这样。 我只是希望可以谈一场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的恋爱,我只是希望当爱情逐渐成为亲情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熬过那不冷不热的死寂,可以一起克服所有问题,牵着彼此的手一同回家,最后陪伴对方到终老。 然而如今,我却在一个无名的小店之中,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今天有空吗?”我传了讯息。 “今天晚上祈亚的同事要来,所以我必须回家。”蓝尚恩这样回我。 “那明天可以吗?” “明天我高中同学要来家里看小孩,后天呢?” 不行,后天我的决心可能就没了。 “那今天中午。”我说。 “怎么了吗?” “没事不能找你吗?” “当然不是。”蓝尚恩停了一分钟:“那我中午过去。” 我贴了个OK贴图,往椅背一摊,深深吐一口气。 中午的时候,蓝尚恩在简餐店等我,我扬起一记微笑,他已经帮我点好餐点,不需要问我,他也知道我会想点什么。 “我有看见妳你放在脸书上的伴娘照片,很漂亮,怎么不传给我呢?”他问我。 传给你又能如何? 你也只是当下看看罢了,你能存起来吗? 你会留恋地再三回味吗?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照,一切都只在记忆之中,然而记忆也是会褪色的。 “传给你,我担心你会乱想。”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 “乱想什么?” “我穿着白纱,怕你会以为我在暗示你什么。” “我不会乱想。” “蓝尚恩,我只有你,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不可能去看其他人,我的心很拥挤,只容纳得了一个人,所以我不明白,你怎么有办法在心里面塞两个人。”我低声说着,握着筷子的手掐得好紧。 蓝尚恩脸色一凛:“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我知道没有意义,所以我从来不会问你比较爱谁这种蠢问题,我也不想知道答案。”我放下筷子。 不是今天,不是今天,今天还不能哭。 “我们分手吧,蓝尚恩。”就连这句话听起来都很奇怪,严格说起来,我们真的有在交往吗? 蓝尚恩沉默很久,盯着我看,没有回答。 “我们分手吧,我已经没有办法……”桌上的食物我一点也吃不下,拿起包包就要起身,但是蓝尚恩却喊住我。 “之前妳你说过想要一起旅行对吧?” “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现在说这个也没有意义了。”我扯出笑容,希望在最后留给他的是微笑。 “如果是下礼拜的六日呢?两天一夜。” 我瞪大眼睛,自从“交往”以来,我们从来不曾在周休日出去,因为周末是属于家人的日子,况且还要过夜,这是怎么回事? “蓝尚恩,你不用这样……” “下礼拜六日妳你把时间空出来,行程我来排,早上八点我会去妳你家接妳你。”他站起来,压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把东西吃完吧。” 我搞不懂他在想什么,为什么此刻才在说旅行的事情。 看着他的脸,虽然我们很了解彼此,各方面也都很契合,可是有时候,我真的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于是,在下个礼拜六日来临以前,我们依旧维持这样的“亲密关系”,而奇怪的是,他待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候甚至会到十二点,我催促着他该回家了,他才慢吞吞地穿上衣服,却又不舍地回头亲吻我,折腾了一下后才离开。 这……算是一种延长的分手炮吗? 因为之后就要说再见了,所以在最后想留下美好的回忆吗? 我又开始心软了,觉得这段关系持续下去也没关系。 礼拜六的时候,我在家中锁好门窗,准备去睡之时,不免想到下个礼拜的这个时间,我们就在一起了,这让我嘴角浮现笑容。 喀喀—— 我停顿了脚步,狐疑转过头看着大门,那传来奇怪的声音。 喀喀—— 再一次的,外头的铁门传来声响,像是有人在敲着铁门……不对,应该是有人用钥匙开着我家的铁门。 我心脏狂跳,抬头看了时间,已经凌晨十二点多,不可能会有人来开我的门,更别说没有人有我的备份钥匙,门外那是谁? 战战兢兢,轻步来到猫眼前,我看见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左摇右晃,一直企图开我的房门。 顿时我脸色惨白,对方看起来像喝醉,但我不敢贸然开门,要是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办? 我赶紧拿起手机想要求救,内心第一个浮现的就是蓝尚恩,可是我一愣,礼拜六的夜晚,我不能打给他,就算打给他了,他又能来吗? 所以我传了LINE的讯息给他,不过想也知道不会马上已读,而门外的声音又不间断,对方似乎还没搞清楚他开错门,以为自己打不开,气得捶了铁门,发出巨响。 我吓得全身忍不住颤抖,蓝尚恩依旧未读,忽然间我觉得好寂寞。 我明明有男朋友,却要对外说我单身。 我的内心明明有人可以依靠,却不能随时随地联络。 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在我脆弱的时候,他都不在,他也不能在。 我明明该是很坚强,却在此刻那么孤寂。 我看着毫无温度的手机,另一头的蓝尚恩,此刻却拥着温暖的妻小,而我在这瑟瑟发抖,只能逼迫自己坚强,自己解决。 最后我报警,请警察将那喝醉的男人带走,透过猫眼,我看着男人离去后,警察按了电铃,我开了一个小小的缝,感谢他们。 关上门后,我倚靠着门边滑落,抓着自己的胸口,而手机震动,蓝尚恩传来讯息:“刚刚不方便用手机,妳你怎么了吗?” 我好想哭,好想放声大叫,最后还是只能说句:“没有,只是要跟你说,晚安。” 咬着下唇,不能哭泣,不是今天,今天还不能哭。 但我要记得,若我不想再次尝到这般无助、这般求助无门,那我就该下定决心。 周六早上,蓝尚恩准时出现在我家楼下,我带着奇怪的心情赴约,他帮我把行李放到后车厢,接着竟肆无忌惮地凑上前亲吻我的脸。 “你干什么?”我惊慌地看了看周遭:“你不怕被看到?” “这么早,不会有人。” “你好奇怪啊,为什么这阵子这么奇怪?不要我们努力了这么久,在最后却曝光。”在车上时,我跟他这么说。 而蓝尚恩没有回应,车子一路驶上国道。 难道他觉得被发现了也没关系吗? 可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给自己美梦,不会成真的。 我不是已经决定好了分手? 车子驶上国道时,我开口询问:“我们要去哪里?” “花莲。”他露出微笑:“我以前在花莲当兵,常常去七星潭,那时候一直在想,以后要带女朋友去那里看看。” “你可以带祈亚去。” “她不是我女朋友。”蓝尚恩巧妙地避过这问题。 算了,最后的最后,我为什么不放过自己呢? 还去提起这些干什么,就当作是一场不用顾虑的道别旅行吧。 花莲的空气清新无比,天空也湛蓝得像是假的,我们站在七星潭边,风吹得我头发飞扬,蓝尚恩搭着我的肩,跟我说着他当兵的过往。 “所以我是你第一个带来这边的女生吗?”我故意这样问他,而他亲吻我的脸颊。 “是啊。” 阳光明媚,周遭还有其他游客,而我们就像一般的情侣一样,在这边看着海浪。 这就是我一直盼望的恋爱,光明正大的,在太阳底下。 我们牵着手在海边漫步,途中我拿出手机想拍下美丽的海浪与蓝天,蓝尚恩接过我的手机:“我帮妳你拍吧。” “好啊。”我将手机交给他,走到前方张开双手。 “一、二、三。”他笑着帮我拍了好几张,还故意在我走近的时候连拍,我气得捶了他一下。 “不好意思,可以帮我们拍一张吗?”一旁的情侣过来和我们搭话,蓝尚恩答应了,接过对方的手机帮他们拍了合照。 “谢谢你们,需要帮你们也拍一张吗?”情侣如此问我们,我立刻摇头。 “没关系。”对我们来说,合照是危险的。 然而蓝尚恩却拿出他的手机,交给对方并回了句:“那就拜托了。” 我瞪大眼睛,抓了蓝尚恩的衣角。 “你在想什么啊?”我轻声说着。 “人家都说要帮我们照了,不照说不过去吧。”他笑着,揽上我的肩,在蓝天大海的背景之下,拍了我们第一张合照。 “我把照片传给妳你吧。” 传了以后,他就会删掉吧。 “嗯,好啊。” 下意识的,他的每一个行为动作,我都会解读那背后的意思,以及之后的处理方式,这令我痛苦。 在七星潭我们拍了很多合照,这幸福感很不真实,我从没想过,如此奢侈的愿望有一天竟也能成真。 而后他带我去吃了有名的炸弹葱油饼,我们还去了日治时代所建的寺庙,有着浓厚的日本味道,最后我们开了很长一段路,来到六十六石山。 “妳你说过不喜欢男人送花,那我带妳你来看一整片金针花,妳你会生气吗?”他两手摊开,而我惊艳着整座山头满满都是橘黄色的花海。 “天啊,蓝尚恩。”我笑得开心。 这种感觉真的好幸福,他牵着我的手走过每座凉亭,我们就走在烈日太阳底下,我看着他,他看着这样幸福微笑着的我。 途中他的手机响过好几次,震动得让我都无法忽视。可是那心却有个小小的声音像在低喊:只要这两天就好,不要破坏我幸福的假象。 蓝尚恩没有接起过电话,我们就像一般的情侣一样,在这拍照、拥抱,而他在最高的凉亭起雾的时候,亲吻了我。 晚上我们的住处,是位在这座山里的一间民宿,当蓝尚恩去洗澡的时候,我静静地整理着行李,觉得一整天的梦境就要醒来。 今晚入睡之后,明天就是现实了。 “喂,要不要一起洗?”忽然蓝尚恩从浴室探出头。 “不要啦,我会害羞。” “没关系吧。”他大剌剌地走出来,把我拉进到浴室,将我的衣服脱掉。 当我们两人都泡在浴缸的时候,蓝尚恩的手伸到遮蔽浴室窗户的帘子链子,我赶紧问他要做什么。 “放心,不会有人看见的。”他说,帘子一拉开,出现的是满天星斗。 “我们总是在看星星呢。”我靠在他的胸膛。 “嗯,我们跟星星很有缘。”他亲吻我的颈肩。 “等一下要出去看吗?”我轻轻呻吟。 “看星星不急,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将我的脸转向他,炙热的唇随即便覆盖上来,在热水之中抚摸我的身体,因为高温让我更加敏感,我们的肌肤热得红透。 后来出来浴室之后,也没有再去看星星,而是又在床上滚了几回。 “云谙……”当他在我身体里忘情冲刺的时候,我听见他呢喃出我的名字。 而我却心痛无比,我不想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怀抱、他的体温或他的重量,所有的一切,我都不想放手。 激情过后,我们两个各自躺在床的一边,没有说话、没有依偎,我们各自想的东西是不是一样? 他有没有曾经压在我身上的时候,脑中闪过房祈亚,或是他的女儿? 他每次和我温存后,回到家里亲吻房祈亚,拥抱他女儿的时候,会不会想到我? 他,有罪恶感吗? 我从床上离开,走到沙发边拿起我的衣服,背对着他。 “蓝尚恩,我们都知道,这样继续下去是不行的。”我穿上衣服,转过头看着他。 蓝尚恩没有回话,他坐在床缘边,盯着我看。 “我们走到最后,就只有两条路,分开,跟被发现。”我知道不会有他离婚选择我这条路,我自己明白的,也不可能去跟房祈亚摊牌。 因为我不想伤害蓝尚恩,也不想伤害房祈亚。 宁愿被伤害,也不要伤害人。 虽然我的行为,已经伤害了房祈亚,可是只要不被发现,她依旧能拥有完整家庭的幸福,不是吗? 他没有反驳,所以在他说过的可能之中,是没有抛弃一切选择我的这条。 男人的心中,不管多爱外面那个,但小三和老婆的功能终究是不一样的。 我强忍着心痛,扯出一抹难看的微笑:“不用在意我,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有家室,所以我可以……” “妳你不要自作主张!”蓝尚恩忽然对我大吼,我吓了好大一跳,整个人都抖了下,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大声吼叫。 蓝尚恩见着我的反应也吓到,他懊恼地用力摇头,将脸埋在手掌之间。 “我……还没有办法下决定,我没有办法决定。”他庞大的身躯,在此刻看起来如此渺小。 我走过去,蹲在他的面前,手放在他的膝盖之上:“蓝尚恩……” 他抬起头来,我惊讶地发现,泪水竟在他眼中打转,我内心震惊不已,他的表情难受万分。 “我没有办法抛弃妻小,可能一辈子都没办法。”他抱住我的腰,将脸埋在我的胸前:“可是,我也放不开妳你,我不想要分手,好不容易,这么多年了……才能和妳你走到一起。” “你在说什么啊?蓝尚恩。”我被他的举动吓到,抚摸着他的背。 “我从大学时候,就一直很喜欢妳你,才会故意告诉妳你张泽献的事情。”蓝尚恩的泪水滴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想爱妳你。” 我几乎无法呼吸,他第一次说了爱我,然而,我们却因为相爱而要分手。 原来……他从大学时代就一直喜欢我了吗? 那为什么他从不跟我表白? 为什么要让我到了他结婚以后,才喜欢上他呢? 为什么天不从人愿,为什么过去无法倒带重来? 不要到了这个时候,才跟我说你爱我。 不要在我下定决心了以后,才说这些话要留住我。 能不能在我一股作气鼓起勇气的时候,推开我而不是抱紧我? “蓝尚恩,我也曾经很爱你、很爱很爱。”我亲吻他,烙下每一个吻。 企图将这份最特别的爱,当作是过去式。 他抛弃不了房祈亚和女儿,也放不开我。但这只会让他陷入更自责的痛苦挣扎里,当东窗事发的那天,那个幸福的房祈亚会如何崩溃我不敢想象。 很舍不得,可是还是要学会舍得。 我并不后悔和蓝尚恩的这一段恋情,就算到死,我也不后悔。 是他让我感受到爱,是他让我知道一份爱可以如此幸福又痛苦、如此奋不顾身,也能如此畸形。 也许爱情里需要的是宽容,而不是审判。 我紧紧拥抱着蓝尚恩,告诉自己,就是今天了吧,就是今天了。 于是我失声大哭,这些日子以来的泪水都在此刻宣泄殆尽。 我爱你,我爱你。 可是如果不能给我全部,我就不要,我不要残缺的你。 你选不出来的话,我来选。 我要的是可以选择的权力,而不是被选择。 分手,是我能给你最后的一份爱。 尾声 其实一开始,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点。 “我回来了。”尚恩在晚上十一点多回到家,他的脸有些泛红。 “你喝酒了?”我挺着肚子想帮他脱掉外套,但他却拒绝。 “妳你可以先睡,不用等我。”他一边随意将外套丢在沙发上,一边扯掉领带,走到冰箱拿了冰水出来。 “反正我都很晚睡,我也想和你一起睡啊。”我打了一个哈欠,蓝尚恩瞇眯眼,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妳你怀孕,要早点睡,这样小孩才会健康。”他喝了一口水,走过来温柔地抚摸我的肚子:“这样妳你也才有体力。” 我的内心,因为他这温柔而泛起甜蜜:“我知道了啦。” “那我去洗澡。”他笑了,将衣服全脱在脏衣篮之中,水龙头的水声哗啦落下。 我将他的西装外套挂在衣架上,小心地将上头的皱褶拍掉,而想起他已经积了好几件白衬衫要洗,就顺便将脏衣篮的衬衫拿起来。 但就在那个瞬间,我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香味。 我看着白衬衫,将鼻子凑近嗅了嗅,上头真的有甘甜的香味。 我内心一揪,眼前一片黑暗,但很快便驱走了。 “尚恩,”我发出声音,但他没听到,于是我打开浴室的门,他正用连蓬莲蓬头冲着头:“尚恩。” “哇!吓我一跳。”他用水冲去脸上的泡沫:“干嘛干什么?” “你今天去哪了?” “不是说了,见客户啊。”他挤着沐浴乳,指着湿地板说:“妳你不要进来喔,地板湿答答的,等一下滑倒。” “你的衬衫怎么有女人的香水味?”我问着这句彷佛仿佛怀疑他清白的话。 “怎么可能!”尚恩一副我问了白痴问题,只差没有翻白眼。 于是我退后,关起门,再将那衬衫靠近鼻子闻,那香味彷佛仿佛就瞬间不见了一样,剩下的都是我的多疑。 但是往后,尚恩开始自己清洗衬衫,他会在洗澡的时候拿着冷洗精和洗脸盆进去,将衬衫泡在里头,再拿去阳台晾干。 他说,不想让挺着肚子的我太辛苦,多少想分摊家务。 可是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准确得可怕、却又可悲。 ***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深爱一个人,还能和他共组家庭。 这是我这辈子最幸运、最幸福的事情。 那间大公司的酒会我原本不想去的,那天我有另一个约会,联谊认识的小开,有钱又长得不错,对方很喜欢我,原本想说就要可以跟对方玩玩。 可是文小宣说那个客户很重要,一定要去,所以我决定要去多喝一点高级的酒,最好还可以钓到另一个帅哥或有钱人,那才够本。 然后,我在酒会上遇见了莫云谙。以前曾和她共事过一年,但也仅止于此,和她并不合拍,最后她离职了以后也没有再联络。 不过那一晚最大的收获——简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居然也在莫云谙手上,这还真是不可思议。 蓝尚恩出现了,我能说那几乎是一见钟情,在莫云谙介绍他的时候,我眼中谁也看不到了,只看见闪闪发亮的蓝尚恩。 而后蓝尚恩跟我要了联络方式,我们互加脸书好友,那真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我们玩遍了台北所有景点,还去山上看过夜景,他曾在大庭广众之下偷亲我,也曾和我半夜聊天聊了三、四个小时,结果隔天两人上班都没有精神。 当他的脸因气温过低而变红时,我会搓着自己的手心,用温烫的体温覆盖在他的脸上,他会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很温暖。 我很爱他,这辈子不会再这么爱一个人了。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真的非常惊喜,喜极而泣地拿着验孕棒冲出浴室,哭着紧紧抱住他。 他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回抱我,在我耳边说了句:“太好了。” “那我们……” “先公证吧。”因为拥抱着,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怀孕的关系,没有办法减肥,所以说好了婚纱等之后再拍,婚礼也等以后再举办。 他买了只非常漂亮且昂贵的戒指给我,套在我的无名指上,每每看着那戒指,就会让我幸福满溢。 我原本想在脸书公开这个令人开心的消息,但尚恩却阻止了我。 “怀孕三个月内都不要说比较好吧。” “你这么迷信喔。”我笑他,我知道他是低调的人,可是获得了幸福,不就是会想高调公布自己的喜悦吗? 但因为我很爱他,所以他说什么,我都可以接受,什么都能做。于是我一改自己高调的个性,加上怀孕后很多事情需要注意,曾经是我生活重心的脸书,居然也逐渐被我荒废。 尚恩看了很多信息,注意哪些食物对孩子好、哪些不好,也买了孕妇专用的东西,包含了托腹带、孕妇专用内衣裤、弹性医疗袜,以及去除妊娠纹霜等等。 我常一边擦着妊娠纹霜,一边指着肚皮上细细的纹路,问尚恩:“你会不会嫌弃我?” 他每次听了,总会温柔抱着我,亲吻那些妊娠纹,然后说:“怎么会呢?这些可都是孩子存在的证据。” 怀孕了以后我变得很爱哭,就算只是这点贴心的话,总是可以惹得我不断哭泣,尚恩就会笑着拍拍我的背,躺在他的怀中,我便心安。 “我明天晚上要带客户去看房子。” “又要看房子?”六个月的肚子还不是很明显,我翻阅着婴儿目录,抬起头问:“最近怎么常常要晚上带客户看房子?” “什么人都有,反正有事情随时打给我。”他这么说。 “好,别太晚回来喔。”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保佑那客户不难缠吧。”他笑着,靠过来亲吻我的脸颊。 其实,真的就是那微小的一点,那不属于我的味道,也不属于他的味道。 我只闻过那一次,后来再没有出现过。 很久以前,尚恩也曾经因为跟客户的约定而取消和我的约会,况且他的工作本来就很难固定时间下班,我一个人煮好饭等他回来,最后却还是自己一个人吃的机会也很多。 我每天都会和肚子里的宝宝说话,说着我多爱她爸爸,说着我和尚恩认识的过程,还说了一些我小时候的事情。 有时候等着等着,我在沙发上睡着了,尚恩回家后看了会很不高兴,说让我不要等他,这样太累了。 “可是我不觉得累呀。”我总是笑着这样说,觉得很幸福。 到外面餐厅吃饭的时候,他会停在餐厅门口先让我下车,再去停车场停车,他舍不得我走那段路,但我却想陪他走那段路,所以我会拉着他的手,对他说:“我想陪你嘛。” 这时候,他就会露出拿我没办法的神情,停好车之后,我们会牵着手一起往餐厅走去。 那些美好不是假的,那些相爱的曾经也仍历历在目。 那为何现在,尚恩会外遇了呢? 夜深人静时,我从床上起身,看着在一旁熟睡的他,蹑手蹑脚走到他的床那边,然后小心翼翼打开他的手机屏幕。 密码。 我猜测是自己的生日,错误。他的生日,错误。 于是我关上手机屏幕,回到床上,盖上被子。 抓紧着被单,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我知道他每次说着见客户,有时候其实是谎言,我也知道他偶尔会趁我睡着之后悄悄离开房间,去和别人通电话。 我听过,在某次经过时我曾不小心听见,他窃窃私语混杂着笑声,可是我没有勇气推开门。 好像推开门,就会看见自己编织的幸福……背后的真相。 有一次,他忘了关手机屏幕,我立刻趁他不注意时想偷看他的LINE,可是,他的LINE有密码。 我只好跳出来,却发现刚才原本没有未读讯息符号的LINE,现在有了一个讯息,接着变成两个。 但是完全没有讯息跳在屏幕上头提示,于是我拿起自己的手机,传了一个贴图,他的屏幕上头出现我传来贴图的提示,我赶紧又打下:“我新买的贴图。” 同样的讯息提示依然跳了出来,也出现我写的那段字。 他,关掉了某人的讯息提示。 我没有问,不能问,我们的小孩就快出生了,现在不是质问的时候。 而且有可能,那只是广告讯息,我也会把广告讯息的提醒关掉,光凭这些并不能证明什么。尚恩就算再晚回家,终究也都还是会回家。 *** “我想养狗。”我说。 “狗?可是小孩快生了。”晚归的尚恩皱眉。 “我从小就希望家里有只狗,现在有了自己的家,所以我想让狗和孩子一起长大。”我摸着自己的肚皮。 “嗯,如果妳你想的话。”尚恩同意,只要我的要求,他大多都会答应。 他很温柔,对我很温柔。 于是我们领养了一只狗,是吉娃娃,牠它会趴在我的肚皮上睡觉,在每个尚恩晚归的夜晚,只有牠它和孩子陪着我。 后来我说,等孩子出生之后,我想再领养另外一只。 “会不会太多只,小孩和两只狗,我们会忙不过来吧?”尚恩摸着我的肚皮,另一只手则摸着吉娃娃的头。 “我想要热闹一些。”我扯出微笑,尚恩没有响应。 在孩子出生那天,尚恩在急忙中送我去医院的时候,我瞄见他正传着讯息,这么紧急的时刻,他还在传讯息给谁? 但是我太痛了!痛到无暇去在意那些事情,尚恩将手机放到口袋中,握紧我的手,另一手替我擦拭额上的汗。 “我在这边。”他说,让我流下眼泪。 在这个当下,我的情绪变得很怪,是啊,他在这边,他还在这边就好。 孩子出生后,看着尚恩抱着孩子的模样,我觉得一切就值得了,好像我活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这一刻,看心爱的男人抱着我们的孩子。 我天真的地以为,尚恩的外遇(或者只是我的猜测)会随着孩子出生而结束,但是当我待在月子中心的时候,他又说起今晚要开会,我忍不住开口问:“怎么有这么多的会要开?” “以前不就这样了吗?”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回答:“还是我干脆换个朝九晚五的工作,这样才有更多的时间陪妳你和孩子?” 听他这么说,好像我的怀疑都是假的,他总能说出让我安心的话。 “孩子出生以后,开销更大了,还是现在这份工作比较好。”我这么说,他过来亲吻我的脸颊。 “所以偶尔就是会这样开会。”他说。 平常的上班日,他不会来月子中心陪我过夜,但下班后都还是会来一趟,星期五六日也会来过夜。 某天夜里,他在月子中心过夜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噩梦,惊醒后忽然睁开眼睛,却发现他不在身旁,而浴室的灯亮着,传来轻细的说话声。 我再一次蹑手蹑脚地靠向浴室,将耳朵轻轻贴在门板上。 那门板是塑料做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而他开着水龙头,哗啦啦的水流声导致他的声音有些不清楚。 “好想见妳你。” 我听见这句话的瞬间,排山倒海的醋意、妒意、怒气全部涌上,我赶紧跑回床上,动作轻得不让他知道我曾起来过,连睡姿都赶紧摆得跟刚才一样。 大约五分钟后,他离开浴室,走回床边将手机放在一旁,然后躺下来。 几分钟后,传来他平稳的呼吸声,彷佛仿佛一切船过水无痕,而我痛彻心扉,强忍着想要大叫、哭喊的冲动,闭上眼睛,深吸气后再吐气。 我猜测过好几个可能成为尚恩的外遇对象。 包含第一个来月子中心看我的文小宣,她当年曾跟我说过尚恩不错,是她的菜。 而当她抱着我们的孩子,一脸雀跃的表情,甚至要求尚恩帮她拍照好让她上传脸书恭喜我们的时候,我又觉得应该不会是她。 还有一个尚恩公司的后辈,她总是一脸崇拜地看着他,以前我们交往的时候,她曾经半夜喝酒后打电话找尚恩聊天,那时我很生气,但尚恩却哄着我。 不过当她带着另一个男生一起来月子中心看孩子的时候,我又觉得不是她,她对尚恩的态度,好像真的就是对前辈的崇拜。 接着尚恩高中的学姊也来了,尚恩跟我说过,他以前和学姊交往过一段很短的时间,但当学姊的手自然摆在尚恩肩膀上时,我又觉得不是学姊,若真的是她,她不会如此大胆地在我面前表现这一幕。 之后连莫云谙也来了,她一个人来到月子中心,我也怀疑过她,因为她和尚恩是大学同学,也许他们在学生时代曾有过什么暧昧,只是我不知道。 “妳你要抱抱孩子吗?”所以我故意这么问。 “不了!小孩这么小,我会怕。”莫云谙慌张地婉拒,问我们:“你们取好名字了吗?” “取了。”尚恩说。 “对了,恭喜你们耶,实在不可思议。”她从包包拿出红包交给尚恩。 “不用啦,干嘛吗这样客气?”尚恩摇头推绝,他也推绝推拒了其他人的红包,不过最后还是都被迫收下。 “那祈亚,就给妳你啰!”莫云谙笑着将红包塞给我,顺手摸了摸我女儿的额头:“超可爱的啊!” “因为是祈亚生的啊。”尚恩在一旁说,笑得无比骄傲。 所以也不是她,不是莫云谙。 我猜疑过的女人,一个个在我生了孩子后的短暂会面中,又一个个都被我推翻。 我找不出哪个才是尚恩的外遇对象,有可能那个人是他新认识的,那我就更不可能知道。 我一直陷在尚恩外遇的情绪中,一直猜忌外面的女人,但那无利于我的婚姻、无利于我带孩子,只会将我推往死胡同。 我想过找征信社调查,但是找了以后呢? 真的确认了他外遇之后,我又想怎么样呢? 去告第三者吗?但如果到时候尚恩站在对方那边怎么办? 离婚?不,我不想离婚。 我很爱他,就是因为爱才痛苦。 如果他真的外遇了,真的让我找到证据了,那又如何? 我不想离开他。 所以我在心里,放过自己因为爱他而生出的各种猜疑。 如果我要留住的是与尚恩的婚姻,我要守护的是与尚恩一同建立的这个家,那,我该怎么做,就很明显了。 所以我决定,不去探究,不去猜疑。 因为一旦真的找到了证据,而我也不打算离婚,那这样的背叛,却会让婚姻产生裂痕,这伤害很难被医治,一道墙上的裂缝再怎么补都仍有痕迹。 我和尚恩,确实相爱过。 而今,我看着女儿的笑容,看着依旧会说着“我回来了。”的尚恩。 我由衷希望,他将这个秘密带进棺材,如此一来,我也能将这个秘密带到棺材内。 爱情的幸福是双方相爱,而婚姻的幸福是找到平衡点继续生活下去。 婚姻不是爱情,而是生活,孩子则是我们的未来。 门口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我赶紧看了看镜中的自己,用遮暇膏用遮瑕膏遮住自己的黑眼圈,别让他发现我一直在等他。 消失几乎两天的他回来了,我刻意抱着孩子,两只狗跟着我的脚边来到门口,带着笑容欢迎他:“你回来了啊?” 他的脸色很糟,我从来没看过他这样的表情,像是哭过,却又不像哭过。 我好心疼,同时也好恨,他的难受不是因为我,他的心痛也不是因为我。 可是我不打算追究他去哪了,也不想追究。 男人在外头累了,就会回家。 这是他今天还爱我的证明,今天还爱这个家的证明。 只要他依然知道要回家,那这个家庭就还能继续维持下去。 白发苍苍的那天,在他身边的,依然会是我。 【全文完】